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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屯田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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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屯田制度研究论文

元代的屯田遍布全国各地,它的规模之大和组织之严密也是超过了曾经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和时代的。在元代时期,因为战备和戍关的一些需要,元朝的统治者们很早的就开始实行屯田政策。所谓的屯田,实际上就是由封建政府通过权力直接组织农业生产活动。

屯田是中国古代时候经常会实行的一种生产形式和政策。原来的屯田十分的发达,它的规模非常大,也是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个朝代。史料记载在元太祖时期屯田已经出现。屯田的生产发展模式,在元朝建立之前就已经被蒙古的统治者所使用。

蒙古国曾经的经济结构当中,主要是以游牧为主的农业,农业在蒙古的经济结构当中并不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元代农业的比重也开始越来越多,而屯田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一种表现形式。元朝的屯田制度它分布非常广,而且意义也是非常大的,在这一历史时期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

根据史料记载,元史当中记载忽必烈曾经要求在今天的河南开封郑州等地。开始最早的屯田。在1260年忽必烈登上汗位之后,在历史资料当中记载的更为详细屯田是在忽必烈。忽必烈亲自下令在陕西省进行屯田。当时主要是在利州,燕京,商州,河南等处。

均属于今天的西北地带。在接近南宋的长江中下游军事重镇进行屯田,不仅可以非常近的补给戍边的士兵,同时可以省去很多的长途运输的劳动量。而且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进行屯田驻军,同时也可以对襄樊等地形成一个非常大的军事压力。

忽必烈后来又将卫军驻扎在燕京也是为了保证军队的军粮的供给,同时也开始可以保证元朝大都的粮食供应。而在南阳东川西川进行屯田,他所处于的目的更多的还是因为军事。在河西走廊,沙洲,今天的敦煌市等地进行驻军,同样也是因为需要进行军事的部署。在大都附近进行屯田,主要是通过为军屯田来保证提供卫军的军粮。

1276年忽必烈统一了全国之后,屯田的地点开始进行全国的辐射。当时的原政府分别在西北,东北,陕西,四川,蒙古高原等多处开始进行屯田计划,屯田地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中原地区。通过屯田的地点变化的轨迹,也可以看出宋元交界处已经不再是屯田的重点,重点已经转向了西北四川地区,从军事上来看更多是为了保障本国的统治。

蒙古最先是游牧民族,但是由于他统一全国之后,慢慢的开始对农耕进入非常重要的了解阶段,农耕对于他们开始慢慢的重要起来。到了元代,专门管理屯田的官方机构开始建立。忽必烈时期的屯田的前期和后期它的春天的重新变化非常大。前期主要是因为南北方还没有统一屯田,在此主要是为了防止元军和宋军进行战争而进行的一种防御机制。

而后期元朝统一之后,屯田这个重要的手段也就开始慢慢的发生变化,元朝的统治主要更多的是通过全局来看着眼于全国进行屯田。更是将重点放到了西北,四川,京畿地区。主要是也是考虑想要因地而质疑,同时也是因为当时经过战争,这三个地区急需恢复生产。此外,忽必烈时期的屯田区多设置在交通要道上。有助于商业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当时的屯田制度是以军事行动和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屯田的地点多是选在具有攻守价值的地区,同时要易于的耕垦的地区。忽必烈曾经设置屯田,也在经赵志峰祥屯田区来。供给军粮,屯田机构的建立和管理的加强,也是标志着元朝的屯田开始进入新的阶段。开始从临时的一些措施变成一种制度化的转变。

当时屯田更是为了安置流民和降民设置地屯田制度。由于连年的战争是蒙古的流亡人口越来越多,降民人口也开始越来越多。为了处置这些流民和降民的问题,元朝必须马上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如果面对此问题没有合理的处理好,中原就很难建立起新的统治秩序,而元朝的地位也就不可能得到巩固。为此忽必烈建立了屯田制度,开始扩大屯田。

要求恢复发展,此地区周围的农业生产要求拆波人户和工具等物进行耕种。就是很多流民开始屯田。元朝将这些流民编制在州县里那开始停止流亡。这一举动也是一方面让流动的人口开始变成固定的农民面,除了他们的流离之苦,另一方面也是流民和土地重新地结合起来,从而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随着战争的不断扩大,汗国的统治者也是开始高度的需要发展封建物质文明。蒙古族开始逐步慢慢的突破单一的游牧经济的局面,开始不同程度地接受了采纳农业的生产方式。而蒙古在统一中国的过程当中,屯田绝对是在经济和军事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回归列时期,屯田开始变得越来越广泛,而卫军都开始在大都附近进行屯田活动。后来忽必烈改国号为元潮之后,开始继续沿用蒙古的就治,将皇帝组织开始不断地扩张,同时也在不断的扩充伪军。元朝开始对全国的统治开始慢慢的基本稳定下来。

卫军开始逐步的设立,开始在大都附近进行屯田,这一制度也是改变了过去完全依靠掠夺和长途的运输的运补及粮食的方法,屯田的地点离大都很近,这也就为卫军的粮饷做出了充分的补充。在蒙古建立国家之前,他们解决军粮的方式通常是到各个部落去征收或者是掠夺。

在忽必烈的时候正数之军开始慢慢出现而屯田是绝对先于镇戍出现的,当时的屯田还是比较规模小的,但是也是对盟军的军队的后勤也有很大的补充。但是因为屯田的出现,慢慢的让元军的部队在各地都可以进行镇戍,长此以往,蒙古军可以给自己的军队补充粮饷,还为元军统一全国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B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A、C、D都是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最本质的角度来看,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主要的应是封建土地私有制。答案为D

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古代屯田制的产物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 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曹魏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公元196年,曹老板把许昌附近的荒地全部充公,成立国有农场。然后让军队和流民耕种。这些土地的产权属于朝廷,农具和耕牛也由朝廷提供,你只要空手来卖力气就好,年底的收成四六分。朝廷六成,耕种者四成。乍一看好像农民吃亏了,但在乱世能吃一口饭都不容易,何况现在能吃饱,还可持续生产......士兵和农民都感激涕零好吗?当年底,曹老板的账户上就多了百万石粮食。

中国古代皇帝研究制度论文

功过秦始皇你从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缓缓走来,依旧带着一身霸气和帝王之风,笑看这在你身后发生的几千年的风云变幻,似乎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一声怒吼:我才是中国的始皇帝。历史的车轮倒回到两千多年前,当灭掉战国时期最后一个诸侯国——齐国时,你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你完成了秦国几代国君的梦想,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你“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历史把你定格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精英之凝聚体——秦始皇。你的统一六国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你的专制集权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后朝的历代君主尊奉你的制度,一次次的分离聚合推动了中国历史滚滚向前。你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开郡县制之先例,你接受了韩非的主张,开依法治国之先河。你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希望“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可是历史却与你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仅仅两世就结束了你亲手谛造的统一帝国。你后悔也无奈,你悲痛也不甘。你不是输给了历史,而是输给了你自己,是你的残暴统治失去民心,从而把秦朝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否则就不会有“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的感慨,也就不会有“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悲惨场面。有人说:在历史学家的眼里,你是一个功不可没的帝王,而在百姓眼里你却是一个凶狠残暴的君主。从郑国渠到灵渠,从骊山陵墓到万里长城,哪里没有百姓的血汗与辛酸?哪里没有尸横遍野、饿殍满地的惨状?可是,若没有你,又怎么有杜牧的《阿房宫赋》的盛誉?没有你,又哪里有万里长城的雄伟巍峨?没有你,又哪来兵马俑——这世界第八大奇迹的诞生?你给中国文化设置了太多的悬念,你给中国历史留下了太多的空白,你给后辈人留下了充足的空间去想像阿房宫的繁华峻丽,去体味孟姜女与望夫石的动人传说。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敬畏,敬畏你的严刑峻法;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感叹,感叹你的盖世无双;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思索,思索你的雄韬伟略;你留给后人太多的警示,警示你的仁义不施而导致强秦二世而终。你的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不以成败论英雄,是时事造就了你,给了你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对也好,错也罢,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一朵翻腾的浪花。秦始皇——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响彻至今。你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代言人,你的雄才大略,你的非凡气质和过人气魄必将激励华夏儿女重整旗鼓,重振雄风,再展鸿图,再创辉煌。

秦王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後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此后,“皇帝”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然而,即使是皇帝也不能随心所欲,他也得在皇帝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统治。因此,对于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加以研究,是很有必要、也是很有意义的。一、皇帝制度及其形成“帝”最早出现在商代甲骨文中,它在商代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的神。商朝统治者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着力塑造了“上帝”。上帝和地上的殷王一样,有自己的朝廷、官吏、使节(风、云、雨、雪诸神)。它支配着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可以令风、令雨。它又通过先公先王对人世发号施令,从而给商王朝的统治加上了神圣的灵光。“皇帝”,则始见于西周金文,也是指天上的神,但皇帝与现实的社会政治联系更加紧密,周王可以直接向上帝祈求祷告而勿须通过先公先王转达。及至春秋,周王室势力一撅不振。与此相对的是,春秋时期的天帝也成为一种摆设。这时候,祭祀的对象都是有利于民的自然界的东西,或者是有功于民的历史人物,如黄帝、尧、舜等,于是“帝”逐渐演变为历史上的圣王贤臣。到战国时大国称帝,“帝”又变为当今之世的君王。春秋时期人们把帝神还原为历史人物,而战国时期则把帝神变成了活生生的君王,至此帝神已完全还原为人。至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则进而法定“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称号。同时,秦始皇还建立了一整套维护其绝对统治的皇帝制度。二、皇帝制度的利首先,在政治稳定方面。纵观中国古代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皇帝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以官僚机构为主轴的政治结构,它是在中国社会内部民族众多、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分散性的情况下,通过实现国家统一而形成的,是以官僚制取代世袭的贵族制而实现的。在这种政治体制下,皇帝是重中之重。他集中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充分拥有行政、军事、立法、司法、文教等大权;同时,他也拥有对一切文武官员和勋贵等的任免、奖罚、生杀予夺的权力。从而可以随时调节整个统治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历史证明,只要皇权的这种调节功能得到正常发挥,整个国家将处于中央王朝的有效控制之下,强大的中央王朝就会结束国家四分五裂的局面,达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格局。其次,在经济和文化发展方面。正是在以皇帝制度为突出标志的封建大一统社会里,中华民族创造了高度的农业文明。由于皇权的巩固与发展是以大量存在的自耕农为其主要经济基础的,因此,皇权必定要保护自耕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封建小农经济条件下,无论哪一朝,哪一代,统治者对农业的发展都极为重视,他们把农业作为国家的根本来对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把“重农抑商”作为一项国策来施行的。他们运用政治权力与法律手段打击商人、封建地主与地方势力,给自耕农以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使得自耕农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在这种政治体制下,中国封建经济曾达到很高的发展水平。三、皇帝制度的弊然而,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皇帝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性。皇权至高无上而无所不统的属性,使得全体臣民都是皇权统治和奴役的对象,没有平等可言。在皇帝制度创立后的历史中,皇权意识不断的膨胀却缺乏对其应有的制约与限制。正因为如此,在历史上才会出现不少皇帝滥用权力的现象,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如创立了皇帝制度的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仍然满足不了他的政治野心。不断的征发徭役,大兴土木,当社会矛盾激化时更是采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结果秦朝在二世时迅速灭亡。这与秦始皇滥用权力有相当大的关系。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在位期间喜好游玩,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离宫,每次出游都征发大量的劳役。同时,他穷兵黩武,先后三次对高丽用兵都失败了。由于他的横征暴敛,人民苦不堪言,纷纷起来反抗,隋炀帝本人也被臣下宇文化及所杀。除了这些滥用权力的皇帝之外,还有一些皇帝在权力的使用过程中犯过严重的错误。如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等皇帝在建立自己的王朝后,总是想着子孙后代可以把皇帝之位传承下去。他们认为秦朝迅速灭亡是因为秦始皇没有分封子弟,当王朝有难时这些同宗们没有实力来救助。于是,他们分封子弟们为诸王,手握重兵散落在全国各地,这样就可以保证王朝的稳定。然而,正是这些藩王们,当他们有了实力时,就想着得到更大的权力。汉文帝时的“七国之乱”,燕王朱棣发动的“靖难之役”都是野心膨胀的后果,这些战乱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果,王朝的创建者不采用分封制的话,同室操戈的悲剧也就不会出现。这还是强势皇帝的行为,虽然他们运用权力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至少他们能够保证政出一门,皇帝的意志可以在全国内实现。但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每一位皇帝都能把握和运用自己应该有的权力,尤其是当皇帝比较弱小或者昏庸无能的时候,皇权便会旁落,被皇帝身边的各种政治势力所窃取。在这些政治势力中,宦官和外戚的势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是孤独的,也是多疑的,他对整个官僚机构有一种本能的对抗情绪。为此,皇帝通常都会用自己比较信任的人去对抗官僚阶层,而他身边最近的人就是他的后妃和伺候他的宦官。于是,皇帝便会赐予他们权力,让他们去打击、迫害士大夫官僚,以巩固自己的皇权。从而使得宦官和外戚的势力大增,到后来皇帝的权力逐渐落入这些近臣手中,形成宦官专权或者外戚当政的局面,皇帝成为摆设。所以说,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皇帝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并非是一堆腐朽的垃圾,仅以批判两字所能了结。它精华与糟粕并存,积极与消极同在”。参考文献:[1]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2]诗经·小雅·北山.[3]全根先.试论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国家图书馆学刊.1993(2).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至今,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China,也是从罗马语Chin(秦)演变过来的,这在一个侧面上表现了秦帝国的影响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着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负面 因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散文、史籍中。如贾谊的《过秦论》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 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但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

延续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成果,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它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官僚体制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等整个中华文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过程1.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诸侯国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了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当今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秦国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统一六国,建立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 秦朝正式建立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① 皇帝制的实行。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足以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规定皇帝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表明皇帝地位的神圣和权力的至高无上。② 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③ 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这样的制度,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秦始皇所创立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 西汉巩固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重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除了王国的威胁;在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实现了政治、经济乃至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这样,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巩固,这在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4. 隋唐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并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实行科举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做官,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5. 北宋加强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推荐,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心,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6. 元朝新发展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7. 明清达到顶峰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编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8. 1912年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纵观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呈现上升趋势,皇权逐渐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越来越严密。二、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1.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其形成初期,有利于封建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抵御外来势力的侵略,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又可以有效地组织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活动,兴建大型工程(特别是水利工程);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思想文化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传播,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它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空前强化的专制容易形成暴政,使广大人民群众毫无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可言;衍生出庞大臃肿的官僚队伍;另外,还容易出现特权阶层和政治腐败。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阻碍了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并使读书人只知道埋头苦读“四书五经”的经书,不去钻研有关国计民生的真才实学,严重阻碍了中国古代科学文化的发展。文化专制更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不利于中国思想文化的健康发展。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使整个民族在近代裹足不前,落后于世界。

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研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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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与古代司法制度研究论文

“以人为本”的提法由来已久,它具有深层次的哲学内涵。 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有关以人为本的哲学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人为本”理论的哲学内涵

摘 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其中,“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以人为本”的提法由来已久,它具有深层次的哲学内涵。

关键词:以人为本;哲学基础;人本主义

从哲学上讲,“以人为本”是一个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与人道主义都能接受的概念。仅凭这个概念,人们不能把它们区别开来,所以,打出“以人为本”旗号的并不都是唯物主义者。“以人为本”原则的提出,既有其古典哲学的根基,又是时代特征的体现,更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根本点和归宿点。

一、“以人为本”提法的来源

欧洲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专制和神权统治,强调人的价值高于上帝的价值。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格言是:“我是人,人的一切特性,我无所不有。”他们主张以人代替神,重视人的世俗生活和世俗享受,提倡世俗教育和科学知识,反对作为封建制度精神支柱的中世纪神学。

在继承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和18 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人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费尔巴哈第一次提出“人本主义”的哲学口号,并创立了自己的人本学。其本质特征是把人作为哲学研究的最高对象。根植于这一哲学思潮的“以人为本”的提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对人本主义关于人和社会问题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简单概括。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以及后来的人本主义思潮在人论方面的共同特征主要是: 在世界观上,坚持人是世界的尺度;在认识论上,强调人的非理性因素;在方法论上,主张从先验的人性出发考察社会和历史;在价值观上,强调个人本位。历史地看,这种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实现了从“以皇权为本”“以神权为本”“以物为本” 到“以人为本”的转变,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费尔巴哈的这个“人”具有抽象性和不确定性,由此一方面它可能导致唯心史观,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回答“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而后者不可避免地涉及“英雄人物和人民群众谁为主体”的问题。因此,它最终无法区分是唯物史观还是唯心史观,所以说他的“以人为本”虽然具有进步意义,但是仍然有很大的缺陷。

二、西方人本主义思潮与以人为本的不同之处

人本主义发展到当代,已经转变为反思科学和技术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认为,哲学研究应该突破传统模式,应由以往所强调的对外部世界的研究转向对人本身内在的研究;由倡导感觉经验或理性思维的可靠性转向对人本身的内在结构的研究,由对普遍性即人类共同本性以及普遍的自由、平等、博爱的颂扬转为对个人的独特个性、生命、本能的强调。

既然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了让人们开始重新重视和研究人的时代,西方人本主义的发展又有很长的历史,那么为什么中国没有直接引用西方人本主义,而是在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以人为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冲突。西方著名的人本主义思潮代表人物詹姆士说:“善的本质就是真正满足要求。”杜威认为:“善,离开经验的满足,只是一个空名词。”而对中国来讲,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沉淀,则要求“内外兼修”达到无所欲求的圣人境界,认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坚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排斥功利主义,推崇道德至上。第二,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冲突。西方现代社会以高科技文明为特征的工业一体化与个人自由的生活相矛盾,是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形成的重要根据,这是因为在西方社会一直都有着很深厚的自由的情感,个人自由对于他们来讲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只是为个人服务的机器。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传统的中国社会来说,个人在社会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每个人都在为祖国的强大而奋斗,乃至献出自己的生命都毫不在意。同时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在理论上不再持积极向上、乐观的态度,就像叔本华所认为的:由于人的唯一的真实的存在即某种非理性的盲目的生存意志,它驱动着人们去满足自己永无止境的欲望,人生是悲惨的,因为即使欲望得到暂时的满足,可怕的空虚和无聊就会围拢过来,而同空虚和无聊作斗争并不减于同困乏作斗争,任何人生都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被抛来抛去。基尔凯戈尔在《致死的疾病》中谈到,人的个体存在是一个精神个体,它只与它自身发生关系;它们与人的忧虑感相结合,表现为一种悲观主义。这一切都使得中国不可能直接引入并采用现代西方的人本思潮,而是在中国本土文化的基础上,融贯古今,洋为中用,结合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人本主义。

三、“以人为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演变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共产党宣言》中最著名的一句话,是马克思毕生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全世界的无产阶级所希望达到的社会状态,激励着无数有无产阶级理想的人为此前赴后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提出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很大的关系。“人”一直都是马克思重视的对象,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一个理想社会是他终其一生所要达到的目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两者结合的真理。我们同时也看到,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行动”,“彻底的自然主义就等于彻底的人道主义”,“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一方面是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的身上”,“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的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这些都是马克思在研究的初期对人的描述,虽然在很多地方还不成熟,但是至少表明了马克思在一开始就懂得要把研究人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之后,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都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着自己的关于人的学说。最终,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无产阶级所追求的近期和远期的目标,提出了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把人的发展作为一切发展的目的,也提出了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理论。必然王国是指人被物化的社会关系所支配即人受物支配的社会状态,自由王国则是人支配自己的社会关系即人支配物的社会状态。在必然王国里人得不到自由,被物所控制,而只有在自由王国里,人们才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类能力的发展才能成为目的本身,人不再屈从于任何外在的目的,人成了人本身的主人;也只有在自由王国,人才能够自己给自己做主,这就是人的自由的最高体现。这些内容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精华,因此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党的指导思想,也就必然会更加重视人的发展,把人作为自己的目的,提出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主义相符合的,也是有其马克思主义根源的。

人的解放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根本点和归宿。以人为本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概括,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和精髓。马克思的以人为本和资产阶级抽象的人道主义的本质界限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的以人为本是建立在科学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人的解放的科学理论;二是马克思的以人为本是建立在革命实践基础上的人的解放的革命理论;三是马克思的以人为本是建立在文明发展基础上的人的解放的文明理论。目前,学术界对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和理论边界的讨论都要涉及马克思哲学中的人学理论。从讨论的情况看,许多人仍然对马克思哲学的人本主义理念存有误解。其实,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规定,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本质上就是以人为本的历史观和发展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价值观和科学性之所在,在马克思哲学视域中,以人为本具有自己的特殊意义和性质。

总之,“以人为本”理论融合了众多的因素,采纳了西方人本主义思潮正确的部分,吸取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在我国现实的土壤上把二者准确地结合到一起,根据我国的具体现状来诠释“人”,为更好地发展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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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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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言及法与道德的关系时,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尤其到了现代,这几成通说。仅此论断就已表明:法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不完全重合的差别。虽然法与道德在内容上有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高度重合,有时甚至浑然一体(如中国古代法具有浓厚伦理法特征),但是到了近现代二者高度分化,法与道德在表现出一定共同性的同时,也突出两者在功能、价值判断以及程序上等多方面的明显不同。譬如:法因具有高度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征而使其优于道德的调整功能;道德以主体内省和自决的方式生成和实现,使之与法的程序性要求和强制性实施相去甚远。体现在立法上,国家并不必然也不可能将全部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面的道德内容也不尽为法所确认和体现。而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立法机关逐渐注重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衡量两者的标准相对分离,可为或应为法律所干预的范围和情形日益受到严格的考量和限制,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上力免抵触而损害代表着法的最高价值的、与社会和谐统一相协调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以维护并满足人的最本质的需求。正因为如此,无论是从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或是从司法机关的裁量角度,存在于人们意识领域中的某些道德观念虽可不为之考虑,但法的适用过程中仍不能将道德判断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法与道德虽在各自领域发挥其效能,但基于“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之基本认同,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联系,现代司法中仍不得忽视或抛弃社会道德观念对法的运行所具有的评价作用。法与道德对人们的行为均具有评价作用,由于道德评价建立在道德标准的模糊性和多元性之上,道德评价是个体化的、主观的、观念性的评价;相比之下,建立在法律概念、规则、原则的相对确定性以及对法律知识、职业伦理的共识之上,法的评价具有最基本的共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所以凭借既定的法律,人们可以预测行为的性质及其后果,及时作出相关的反应,从而使法最终成为奠定社会秩序的基础。

法律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文化是人类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习惯、规范、制度等,它包括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和规范形态的法律文化。狭义的法律文化仅指观念形态上的法律文化,包括人们对法的性质、法的作用、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的看法、评价以及人们在法律实践中的思维模式。本文所涉及的法律文化就是从狭义上讲的。世界各国的法律文化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法的渊源和结构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同样形成了自己源远流长的法律文化。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是人本主义。人本主义的基本特征是重视人的价值。它大致有三层含义: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本主义哲学认为,天地之间,人最重要,人是宇宙的主人。中国传统哲学历来讲“天人合一”,人不应对抗自然、破坏自然。人在自然面前也不应消极无为,而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人类依靠社会群体的力量,正确运用礼、法,就能战胜自然,治理国家,把人间的事情办好。“人能胜乎天者,法也”。二是人与神的关系。在中国从未形成一种与世俗政权相对抗,甚至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宗教。远在三千年以前,就出现了一种重人事、轻鬼神的思想。西周时期,周公就提出:“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上天是不可信赖的,只有发扬文王之德,才能使周王朝国运长久。春秋时期,郑国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左传》昭公十八年)。孔子学生子路问如何对待鬼神,孔子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表达了他们着眼于人事,立足于人间的现实主义态度。这种重人事、轻鬼神的现实主义精神一直为后人所效法。三是国与民的关系。西周时期出现了重民思想。周公反复强调统治者一定要“敬德保民”,要“惠民”、“裕民”。当权者应以民心为镜子,来查看自己为政的得失。春秋时期出现了一股重民思潮。《管子·牧民》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孔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战国时期,在列国争霸的历史条件下,重民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孟子明确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西汉时期的贾谊说得更加透彻和精辟,他说:“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儒家正是从这种民本主义出发,主张重视民心向背,关心民间疾苦,先富后教,敛从其薄,刑罚适中,反对苛政与滥罚。这种民本主义思想是人本主义的主要内容,而人本主义正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是和宗法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中国的人本主义重视人的价值,认为人是宇宙的主人。而伦理主义的特征就是重视人与人的关系,每个人都被置于一定的宗法伦理关系之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义、臣忠,是每个人都要恪守的道德规范和应尽的义务。所以,有人把中国古代的人本主义称为“道德的人本主义”。这种人本主义深深扎根于以血缘为纽带,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的土壤中。与这种传统文化相适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是伦理主义的法律文化。以人本主义为基础,以家族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法伦理为核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其具体表现是:礼法结合,以礼统法;德刑并用,以德为主;重人治,轻法治;重刑法,轻民法;皇权至上,以言代法。这种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法律实践的经验总结,表明了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社会成员对法的观念、法的价值、法与其他调整方式的关系的看法和态度。对个人、集体和国家的法律实践有着直接的引导作用。二毋庸讳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很多。如:人治观念、皇权思想,以言代法,封建等级观念,特权思想,重刑法、轻民法,司法与行政合一等,这些因素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彻底根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积极因素并未失去其价值,值得我们继承与发扬。如:1、人本主义。人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人本主义体现在法律领域,就是主张立法、司法都以民为本。早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管仲就明确提出:“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他主张立法当以便民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观念,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并不过时。我们知道,法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产生的需要和利益的表现,同时也是对人们的各种利益和需求进行调整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法以确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目的,因此,在法律实践中,必须时刻关注和尊重人的需要,既不能无视民众的需要,也不能强迫民众接受他们所不需要的东西。2、注重道德教化,重视犯罪预防。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德主刑辅理论并不反对刑罚,而是反对专任刑罚。这种理论认为,刑罚的强制作用,只能使人不敢犯罪,而道德的教育作用,却可使人对犯罪产生羞耻感而不愿犯罪。刑罚只能惩治于犯罪之后,而德教却可以禁犯罪于未萌。道德教化和刑罚制裁这两者相比较,前者对社会控制更有利。德主刑辅理论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儒家大多主张人之初,性本善,犯罪是由于后天受外界影响而造成的。人性可以改变,经过后天的教育,人就能谨慎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所以犯罪完全是可以预防的。此外,思想家们还把犯罪的根源与人民的生活状况联系在一起分析,主张从经济手段上预防犯罪,这就是儒家的“富民”思想。《管子·牧民》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孟子也说:“夫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主张“制民之产”,满足民众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以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可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于犯罪问题的解决并不局限于一种手段,而是主张道德、法律、经济手段同时采用。这对于我们探索如何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矫治犯罪,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3、贤人政治。《礼记·中庸》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故为政在人”。儒家认为,尽管周文王、周武王的治国之道已经定为法典,但能否实行,关键在于人。不同的人使用,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诚然,选择贤人的标准古今完全不同,但我们依然从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在良好的法律制定以后,应当重视为政执法者的选择,特别是对他们道德品质的考察。儒家十分注重贤人的道德感召力,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孟子说:“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都把领导者道德品质的好坏,看作是影响民众道德品质的重要因素。讲到贤人政治,经常有人认为这是典型的要人治,不要法治,其实不然。儒家在人与法的关系上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并不认为有了善,有了贤人就可以不要法,而是要求法与人兼备。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这种主张为后世提供了一条非常宝贵的治国经验:仅仅进行法律制度方面的硬件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重视国家官员的个人品德和素质的软件建设,由无德无能的人执政掌权,必将危害国家。4、重义轻利。儒家的义利观在今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多受到批判,认为这种观念否认与限制了人们的私欲,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其实传统义利观并没有把义利绝对对立起来。孔子就坦白承认自己有求利之心,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事吾亦为之”。荀子更明确指出:“义与利者,人之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肯定了伦理道德与物质生活皆为人的正常需要。荀子义利观的着眼点并不局限于个人,而是整个国家、社会。他强调政府不与民争利,要求天子不养牛羊,臣下不养鸡猪,上卿不从事金融,大夫不开办农场、菜园等。拿现在的话说就是国家官员一律不得经商。可见,儒家不仅没有限制民众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反而重视保护民众的利益,强调重天下之利才是义。荀子明确反对官商,就是要避免官员以权谋私,损害民众的利益。这一点在商品经济并不发达的战国时期,荀子就意识到了,非常难能可贵。对于我们今天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仍具有积极的价值。此外,儒家的义利观还主张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这里的义指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见利思义要求人们对自己的求利之心有一定的道德约束,否则会助长人与人之间的争夺与冲突,对社会的和谐与安宁造成不良影响。近年来由于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滋长,义与利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此,我们不应熟视无睹。在我国,法律确认了每个人都有选择和从事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以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益为前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出发点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以人为本。既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又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所以依然要提倡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为一己之利而不顾国家民族的利益,损人利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经几千年积淀而成,在构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过程中,应占有重要的地位。尽管西方法律文化中的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思想等优秀的文化成果我们可以吸收借鉴,但并不能因此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全盘否定。我们既要实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价值体系的转化,也要警惕西方的文化霸权。这是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慎刑理念作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司法文化中最能够代表主流司法理念的内容。所谓"慎刑"就是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施用刑罚要慎重从事。儒家秉持的人本主义,"仁政"理念,为政以德和"执中致和"等思想是慎刑理念发展延续的理论基础。慎刑理念主要在司法机构设置、司法官吏的执法要求和违法责任的追究、司法审判方式和原则、诉讼审判程序等方面对古代司法制度的设计与运行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研究这种理念、制度的发生和存在的意义在于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特征及其历史价值的认识,而且对于我们如何在当代的社会主流文化中创新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具有启示意义。参考论文:论慎刑理念对古代司法运行机制的影响

古代文学论文研究角度

无为,其实它的意思并不是单纯的什么都不做,道家事实上是在强调自然的作用,就是说,当你顺应自然的规律,不要人为跨越自然的过程,或者强制改变。无为而无不为,其实意思就是说,当我发现事情可以做,我就顺应规律作,我发现事情遇到阻力,我就自然地放下,其实,举个例子,如果你谈恋爱,你发现这个爱情已经没有意思,失去了味道,你不会因为社会的道德约束而勉强维护感情,而能够当放手就放手。不过,我说的这个例子不一定好,因为人人有自己的情况,我只是希望你能明白,他的意思就是不要因为社会的约束或者人为的希望而强制改变生活的什么东西,因为一旦你开始改变一个东西,你就违反了它的自然规律,你就等于拔苗助长,这样能听懂吗? 所以,他对于生活的指导意思,其实说简单也简单,因为如果你悟出来了,做起来一点困难都没有,说难也难,因为如果你无法跳出自己控制事物的欲望或者混乱的思想,你就没有办法做到,永远都不能。 指导就是,学会认清并且顺应自然的规律,该干什么的时候就干什么,不要因为自己的主观愿望刻意去改变什么,比如说,一个很小的小孩希望去旁边玩沙子,他妈妈突然说:“别玩了,脏!”然后,就要试图阻止小孩,其实,这个时候,就是利用自己的父母权威来压制小孩自然的探索的本性,这将会给他的未来留下深刻影响,负面影响。 然后,当你能够用一种欣赏的,而非得失的眼光看整个世界,你就会懂得放手的妙处,你不去希求得到什么东西,你就是这么生活,体验每一刻的生活,不去处心积虑的要获得什么,就是顺应自然过好每一刻,这时候你会发现,反而你生活中具备了所有你需要的美好的东西,你会觉得生活非常快乐,充实,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 庄子的哲学 “仁义”二字被视为儒家思想的标志,“道德”一词却是道家思想的精华。庄子的“道”是天道,是效法自然的“道”,而不是人为的残生伤性的。 庄子的哲学主要接受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道”是超越时空的无限本体,它生于天地万物之,而又无所不包,无所不在,表现在一切事物之中。然而它又是自然无为的,在本质上是虚无的。 在庄子的哲学中,“天”是与“人”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天”代表着自然,而“人”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与自然相背离的一切。“人为”两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伪”字。 庄子主张顺从天道,而摒弃“人为”,摒弃人性中那些“伪”的杂质。顺从“天道”,从而与天地相通的,就是庄子所提倡的“德”。 在庄子看来,真正的生活是自然而然的,因此不需要去教导什么,规定什么,而是要去掉什么,忘掉什么,忘掉成心、机心、分别心。既然如此,还用得着政治宣传、礼乐教化、仁义劝导?这些宣传、教化、劝导,庄子认为都是人性中的“伪”,所以要摒弃它。 作为道家学派始祖的老庄哲学是在中国的哲学思想中唯一能与儒家和后来的佛家学说分庭抗礼的古代最伟大的学说。它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占有的地位绝不低于儒家和佛家。 庄子认为人活在世上,犹如“游于羿之彀中”,到处充满危险。羿指君主,彀指君主的刑罚和统治手段。对于君主的残暴,庄子是一再强调的,“回闻卫君,其年壮,其行独;轻用其国,而不见其过;轻用民死,死者以国量乎泽若蕉,民其无如矣。”。所以庄子不愿去做官,因为他认为伴君如伴虎,只能“顺”。“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决之之怒;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者,逆也。”还要防止马屁拍到马脚上,“夫爱马者,以筐盛矢,以蜄盛溺。适有蚊虻仆缘,而拊之不时,则缺衔毁首碎胸。”伴君之难,可见一斑。庄子认为人生应是追求自由。 与佛教相类似的,庄子也认为人生有悲的一面。《齐物论》中有“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庄子认为如果能做到“齐物”,那么他便能达到“逍遥”的境界。这是庄子哲学中另一个重要概念,这是个体精神解放的境界,即无矛盾地生存于世界之中。庄子并不否认矛盾,只是强调主观上对矛盾的摆脱。庄子用“无为”来解释这一术语,与老子不同,这里“无为”是指心灵不被外物所拖累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这种状态,也被称为“无待”,意为没有相对的东西。这时,人们抛弃了功名利禄,“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这句被普遍认为《逍遥游》一篇主旨,同时也是《庄子》一书的主旨。这是一种心与“道”合一的境界。 庄子认为一般人很虚伪,“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天犹有春秋冬夏旦暮之期,人者厚貌深情。”。他批评儒家“以仁义撄人之心”,这样会导致 “天下脊脊大乱。而君主的专制统治和对知识的爱好,只会使人心更加败坏,“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 流沙河认为,庄子的为人主要有四点,“一曰立场,站在环中。二曰方法,信奉无为。三曰理想,追慕泽稚。四曰修养,紧守心斋。” 所谓环中,就是不持有任何立场。《内篇·齐物论》中有“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杂篇·则阳》中有“得其环中以随成”。无为在《庄子》中经常出现,庄子认为无论治国还是做人,都要无为。但无为颇难解释,流沙河认为是“伪”或是“人为”的意思。“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是追求自由。“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所谓心斋就是要排除心中的种种杂念。

古代文学学术论文写作技巧

鉴于现在大部分本科学生的学术(学位)论文写作极不规范,希望能够建立一套相对固定的学术论文写作模式,以纠正现在论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一些的遗漏和错误,并给本科学生提供一个可以模仿的模板。下面是我整理的古代文学学术论文写作技巧,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文学经历了两千多年漫长的发展时间。古代文学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产生了众多的作品、众多的作家,形成了众多的文体,组建了众多的流派,产生了众多的文学思想,也形成了众多的文学思潮。所有这些“众多”,为古代文学的学术论文写作提供了广阔的选题空问。也正是团为有着这样广阔的选择空间,有时我们反倒不知如何选题,似乎每个题都可以做,似乎每个题都做不来。所以,古代文学的学术论文写作,在选题上要做相当充足的准备工作。

1、选题

在古代文学学术领域,选择一个题目确实很容易。就作品研究来说,我们可以研究作品的历史思想性、文学艺术性。在思想性研究方而,我们可以研究思想的时代性和时代的思想性,研究思想的进步性和思想的局限胜,乃至作品思想性在今天时代的折射,做到历史的思想观照。在文学性研究方面,我们可以研究作品的人物塑造、作品的语言特点、作品的文学结构层次、作品的文学风格等。就作家研究来说,我们可以研究作家的生平、作家的文学观念、作家的政治思想、作家的文化环境、作家与作晶的关系、作家所处的时代等。就文学体裁研究来说,我们可以研究诗词曲剧小说散文等不同的文体。在诗歌研究方向,可以研究诗歌的历史、诗歌的艺术胜研究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杂言诗,研究乐府与格律诗、古诗等:词曲的研究内容与诗歌的研究内容基本相近。在戏剧研究方面我们可以研究戏剧的产生和流变,戏剧剧本的思想性和文学性,戏剧的人物塑造,戏剧的舞台艺术和表演艺术,剧本的语言设计和语言效果,戏剧的演出效果,当然也包括作品文学性所涵盖的一切内容。散文、小说研究也多同于诗词曲剧的研究,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在文学的历史研究方面,我们可以做通史研究.也可以做断代史研究。在断代史研究时,又可以在一个历史阶段中分成若干区段进行研究。在文学思想和文学流派研究力面,可以研究思想和流派的产生、内容、特点、影响等内容,也包括队伍组建和作家成就等内容.所有这些具体的研究内容都可以成为我们选题的对象。

古代文学学术论文选题方面的容易,并不等于轻易地就可以选定一个题目,确定研究的内容。现实的情况是,投入在古代文学学术研究方面的人力物力是中国文学学科里最多的,成果也是最高的。应当说,古代文学所涉及的内容现已基本上被研究家无数遍地梳理过,几乎没有什么遗漏的角落,可以被学界所关注的问题已然少有现有的大量学术论文基本上是在重复前人的基调,或说是古曲新声。要想在古代文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上有所突破,亟待新材料的发现。当然,我们的学术论文不要求作者有多少创新,只要求在该论文中清楚完整地论证即可,使用自己的语言,而不是抄袭。尽管如此,我们在选题时,仍需谨慎。在选题前我们要对古代文学学术研究现状有所了解,掌握一定的学界研究动态,了解基本研究成果和最新研究成果。这需要我们掌握大量的材料,阅读众多数量的研究论文,熟悉论文写作的基本构架。做到了这些,方可以从事选题。否则的话,我们常常会发现选题之后的研究难以为继。

在选题时,我们要做到选题准确。所谓准确,就是说选择的题目大小要适合我们的研究,尤其是选题的范围不能过宽。选题的范围过宽,会造成我们在研究时因精力和能力条件所限而不能从事研究,无暇顾及课题研究的方方面面,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当然,选题的范围也不能过窄或过小。这样的话,课题研究很快便进行完毕。研究的内容有收,研究的结果也有限,论文写作起来内容也偏少形成不了规模学术论文毕竟不同于平时的学术研究心得或点滴,可长可短,它是有一定的体制上的要求。因此,选题的准确至关重要,否则的话,常常会发现我们陷入研究的空洞,事倍功半,徒耗精力。比如说,学术论文如果选择文学史研究便是过于宽泛,选择作家的整体研究也嫌太大。较好的选题是针对固定的作品,作家的某一阶段,一定的思想分析和文学艺术性研究,例如曹植的文学史贡献、杜甫的七言格律诗的美学风格、《聊斋志异》中“人鬼相恋”的时代意蕴。这样的选题容量适中,做起来也较为顺手。

在选题时,我们做到选题准确,还要求我们选择的题目的深度要适中,过深过浅都是不现实的,题目过深,对于本科学术论文的作者来说,其研究成果会有一种浅尝辄止的感党,造成文章的分量不足,有轻飘飘之嫌。例如研究杜甫格律睁的深邃性这样的论题,我们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时所掌握的知识不足以完成这样的题目。如果我们强迫自己做这样的研究无异于自我终结。另外,题目过浅,则让读者感觉其分量不足以达到学术论文的要求,例如这样的题目:浅谈白居易诗歌的语言。这样的题目,除非是大家,一般学人的研究是难以有分量的。因此,选题的深浅度要把握好。如果我们在平剐学习时多阅读一些学科研究论文,便会较好地把握选题。选题的准确与否,是文章成败的重要因素。

2、思路

学术论文写作时要思路清楚,富有逻辑性,这是我们都知道的,问题是怎样做到思路清楚。要做到思路清楚,首先要求我们先去阅凄大量的学术论文,看看人家的论文是如何构思的,如何展开论述,如何规范自己的中心论点和论据,如何围绕中心而不至于偏离中心,以及如何结束收尾。没有这样的学习,我们很难掌握论文的写作思路。许多论文的作者,都是从学习别人论文成果这一步开始自已的论文写作的。

通常,我们在阅读论文时,常常将注意力放在论文的观点和结论上,知道这篇文章讲了什么就认为达到阅读目的了。其实,这是最简单的阅谴学习。知其然固然重要,知其所以然更重要。只有知其所以然,也就是知道原因和取得原因的方法,才能更好地知其然.例如,我们都知道曹植后期文学创作充满了激愤与幽怨,也都知道哪些作品表现了这种激愤和幽怨,也粗浅地知道曹植后期文学之所以有这样的思想情绪乃是因为后期生活的改观:其实这些仅仅是表层的现象,更重要的原囚是曹植所处的皇室或皇室成员的地位为他的发奋有为提供了现实的条件,而皇室内部的猜忌与权力斗争以及曹植早期不检点的生活方式使其在后期生活处于被动的局面,至于曹植本人的追求也迫使其有进步向上的思想。我们在阅凄文章时要读出这些,更要思考这些,按照文章所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的思考,得出更进一步的结论,这才是我们学习别人的论文时所应当做的。我们有些人则恰恰只知盲目不停地学习,却忘记做进一步的思考,学习质量不高就在于此。

一般说来,做到文章的思路清楚,要把握文章思路构成的规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就作家研究的论文而言,通常的思路是:

(1)理清、交代作家的生平,概括性地交代该作家的文学成就,

(2)揭示该作家的思想表现,其政治观、文化观、人生观、哲学思想是制么;

(3)该作家的主要文学作品写什么,体现出怎样的思想;

(4)该作家的文学作品在文学艺术上的特点和成功之处是什么:

(5)该作家的文学影响怎样。

就作品研究的论文而言,通常的思路是:

(1)诗词曲赋类。这类论文的思路是:

①作家的简单介绍和作品内容的简单介绍;

②作品的政治精神(思想内容)分析;

④作品的艺术陛足什么(风格、意境、语言特点、美学精神等);

④总结。

(2)小说戏曲类。这类论文的思路是:

①作家的简单介绍和作品内容的简单介绍;

②作品主体精神的分析;

③作品的艺术成就介绍(人物塑造、语言风格、结构安排与冲突、文学史地位及文学影响);

④总结。

古代文学学术论文写作之基本模式

1、建议将论文标题分割为正标题和副标题。正标题和副标题至少应该由四个名词(或词组)组成,其中三个是普通名词或专有名词,一个是动词的名词形式。

2、三个普通名词或专有名词的作用是将论文所要讨论的内容细化。一个名词作为主名词限定论文的主旨、主要内容或该研究所使用的最重要的原始材料,另外两个名词进一步限定主名词的范围,或是指明与主名词相关联的内容。

3、动词的名词形式应该能够表示出该论文的研究方法或者切入方向;在理想的情况下,该动词的名词形式应该能够暗示论文所采用的理论构架或结论大致的范围。

4、为进一步限定论文的范围,在标题中使用适度、适量的形容词是很有必要的。

5、使用前人诗句作为标题是学术论文的大忌;绝对不要引用前人诗句作为论文的标题。

1、摘要的总字数不宜超过250字,一定要少于300字。

2、摘要的第一句应该使用更为准确的语言将论文的标题重复一遍,并尽量写明标题中每个名词的准确意思。

3、摘要的第二、三、四句(假设论文除前言和结论外只有三个小节的话)应该用简明的语言概括论文每节的内容,但尽量避免直接引用前人的文字。

4、摘要的最后一句应该给出论文结论的大致方向或范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或许可以考虑完全说破论文的结论。

1、关键词一般需要4个或7个名词;形容词尽量不要出现在关键词中。

2、关键词一般可以包括论文标题中的名词。

3、除论文标题中的名词之外,其它的关键词一般是论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也可以是人名、书名、官职称谓、地理位置等等。

4、每个关键词不宜超过五个字的长度。

1、前言的第一段需要说明本篇论文的研究意义。

2、前言的第一段的第一句话可以在内容上重复摘要的第一句话,即使用更为准确的语言将论文的标题重复一遍,并尽量写明标题中每个名词的准确意思。

3、前言的第一段内需要解释标题中出现过的关键的名词(如果名词的定义太过复杂,则应该将名词的解释放入正文内)。

4、前言的第一段内应该有比较简单的背景介绍(例如研究的历史背景、人物生平,或者研究所使用的最重要的原始材料等等)。

5、前言的第二段的第一句话应该直接说明选题的原因(在这句话中最多可以使用两个逗号)。

6、前言的第二段的之后几句应该更进一步地阐述第一句话的`意思,并简单说明本论文与其它研究成果的关系。

7、前言的第二段的结尾处要能表现出自己与前人研究的最根本的差别或突破。

8、前言的第三、四、五段是关于前人研究的文献综述,需要按照逻辑顺序,由大到小叙述前人相关研究的范围、内容和主要观点,并最终落实到自己论文的切入点。

9、写作文献综述务必要有自己对于前人研究成果的评论性的句子,绝对要避免简单的资料堆叠(这里未必需要将所有的前人研究成果全部展示,而是应该选择一些和自己论文有关的、或是影响较大的前人的研究成果来进行评论)。

10、前言的第六段需要陈述自己采用的研究方法或援引的研究理论,在可能的情况下,暗示大致可能出现的结论,或者采用设问的方式,将以下每一节要讨论的内容变为问句逐个发问。

11、如果需要的话,前言的最后一段可以简略地描述一下文章的结构,即以下每一节、每一小节要探讨的内容。

1、假设:正文分为三节,每节分为三个小节;用简练的语言为每节和每小节起小标题(以名词为主),且一般不需要副标题。

2、使用前人诗句作为小标题是学术论文的大忌;绝对不要引用前人诗句作为论文的小标题。

3、每一节的第一小节都应该是综述性的:介绍本节主要要讨论的内容、要解答的问题,或者是解答问题的方法、角度等。

4、每一小节的第一个段落都应该具有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性质。

5、每一小节的最后一个段落都应该适当总结本小节所探讨的主要内容,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用最后一句引出下文。

6、每一个段落的第一句话都应该能够清楚地展现该段落所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7、作者在具体写作时应该做到:当读者阅读了每一个段落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能够对于论文的具体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8、段落与段落之间不能存在逻辑断档,检查是否有逻辑断档的方式是:一、看上一个段落中出现最为频繁的主语(名词)或宾语(名词)是否是下一个段落的主语或宾语;二、看上一个段落中出现最为频繁的动词的名词化形式是否是下一个段落的主语或宾语。

9、检查句与句之间是否存在逻辑断档的方式同此理。

1、直接引用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在正文段落中直接加入字、词、句的形式(需要引号,不需要换字体),或在正文段落结束后另起一段引文的方式(不需要引号,整体段落需要缩进,并更换字体,一般为楷体)。

2、间接引用一般是用自己的语言转述或概述他人的观点。

3、任何形式的引用,都需要加脚注;直接和间接引用一般将脚注符号加在该引文结束的句号之后(句号之外)。

4、如果直接引用的是较短、且较重要的字、词、句,脚注符号可以加在该字、词、句的后引号之后(后引号之外)。

5、凡是直接引用的,且单独成为段落的文字,紧接其后的一段正文中务必是作者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该段引文。

6、如果间接引用较长,且其中穿插有直接引用,且所有引文的出处为同一作者的同一作品,则可以将之整合为单独的段落,只在段落结尾处加一个脚注即可;脚注符号可以加在该段落结束的句号之后。

7、脚注的基本格式为(如果为单册书,则无需“册”的信息):

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第n册,页n–n。

作者,《书名》,编者一、编者二编,《丛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第n册,页n–n。

作者一、作者二,《文章题》,载编者一、编者二编,《书名 / 集刊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第n册,页n–n。

作者,《文章题》,载《期刊名》,第n期(出版年):页n–n。

8、某一篇文献在脚注中第一次出现时务必要有全部的信息(如上所示),而同样的文献在脚注中第二次出现时,可以简化为:

作者,《书名 / 文章题》,页n–n。

9、注意区分减号(-)、短划线(–)、长划线(—);使用短划线连接两个页码(例如:页233–666。)或两个年份(例如:1711–1799);使用逗号区分不同页码(例如:页2,22,222。);使用分号区分不同册(例如:第2册,页22;第4册,页66–88,135。);最后一个页码之后一定要加句号。

1、结论的第一段应该以概括性的语言总结全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每一节的内容应该用一句话来概括。

2、结论的第二段是对第一段内容的提升;应该适当涉及一些基于文章内容、但超越了文章内容的问题,探讨这些问题对于整体学科的发展有何意义。

3、结论的第三段(以及之后的几个段落)即自由发挥,可以在第二段的基础上,涉及一些与文章内容无关的问题,但通过逻辑的推理,将无关的问题和文章内容本身相联系。

4、结论的第三段(以及之后的几个段落)也可以采用提问的方式,提出一些更宏大、更推进的问题;但作者不需要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给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或方法。

5、文章水平的高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论的第三段(以及之后的几个段落),而其根本前提则是之前的所有推论在逻辑上没有漏洞。

1、参考书目必须和脚注相对应;凡出现在脚注中的文献必须被放入参考书目。

2、在研究过程中被阅读过,但没有被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文献是不能放入参考书目的。

3、参考书目的基本格式为(如果为单册书,则无需“册”的信息):

作者,《书名》,共n册。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

作者,《书名》,编者一、编者二编,《丛书名》,第n–n册,页n–n。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

作者一、作者二,《文章题》,载编者一、编者二编,《书名 / 集刊名》,页n–n。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

作者,《文章题》,载《期刊名》,第n期(出版年):页n–n。

4、页码的出现在参考书目与脚注的区别是:参考书目中给出的页码信息是文献的范围;脚注中给出的页码信息是文献的具体引用位置。

1、附录中收集的内容大致分为三类:

一、原始文献的分类整理或翻译,

二、基于原始文献归纳总结出的数据图表,

三、与本论文有间接关系的专题论述。

2、在有多个附录的情况下,附录序号的编排应该使用英文大写字母,而不是使用数字。

3、在有多个附录的情况下,需要按照附录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来编排。

1、此文档格式参考了北京师范大学的《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2、论文题目:三号黑体字。

3、摘要、前言、结论、节的标题:小三号黑体字(Word文档“段落”中的“大纲级别”为第1级)。

4、小节的标题:四号黑体字(Word文档“段落”中的“大纲级别”为第2级)。

5、正文:小四号宋体字(英文为1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6、引文:小四号楷体,悬挂缩进。

7、脚注:五号宋体字(英文为10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8、行间距:倍(注意:一定要在Word文档“段落”中取消对于“文档网格”的定义)。

9、空行:前言、结论、每节结束后空一行;每小节结束后不空行;段落之间不空行。

10、对齐方式:除论文题目为“居中对齐”之外,一律为“左对齐”(包括各级标题、正文、引文、脚注)。

11、页边距:每一页面的上边距和左边距侧(订口)分别留边25mm,下边距和右边距(切口)应分别留边20mm。

古代文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技巧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在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有数不尽的名家作品,也形成了很多不同的流派,毫无疑问如此庞大的历史文学体系为古代文学的学术论文写作提供了一个足够大的发挥空间。当然很多事情都是两面性,足够多的选择也就意味着不好去做选择。比如此刻要写一篇古代文学的学术论文,该如何写呢?我为大家介绍。

古代文学学术论文写作

1、选题

在选题时,我们要做到选题准确。所谓准确,就是说选择的题目大小要适合我们的研究,尤其是选题的范围不能过宽。选题的范围过宽,会造成我们在研究时因精力和能力条件所限而不能从事研究,无暇顾及课题研究的方方面面,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

在选题时,我们做到选题准确,还要求我们选择的'题目的深度要适中,过深过浅都是不现实的,题目过深,对于本科学术论文的作者来说,其研究成果会有一种浅尝辄止的感党,造成文章的分量不足,有轻飘飘之嫌。

2、思路

学术论文写作时要思路清楚,富有逻辑性,这是我们都知道的,问题是怎样做到思路清楚。要做到思路清楚,首先要求我们先去阅凄大量的学术论文,看看人家的论文是如何构思的,如何展开论述,如何规范自己的中心论点和论据,如何围绕中心而不至于偏离中心,以及如何结束收尾。

就作家研究的论文而言,通常的思路是:(1)理清、交代作家的生平,概括性地交代该作家的文学成就,(2)揭示该作家的思想表现,其政治观、文化观、人生观、哲学思想是制么;(3)该作家的主要文学作品写什么,体现出怎样的思想;(4)该作家的文学作品在文学艺术上的特点和成功之处是什么:(5)该作家的文学影响怎样。

就作品研究的论文而言,通常的思路是:(1)诗词曲赋类。这类论文的思路是:①作家的简单介绍和作品内容的简单介绍;②作品的政治精神(思想内容)分析;④作品的艺术陛足什么(风格、意境、语言特点、美学精神等);④总结。(2)小说戏曲类。这类论文的思路是:①作家的简单介绍和作品内容的简单介绍;②作品主体精神的分析;③作品的艺术成就介绍(人物塑造、语言风格、结构安排与冲突、文学史地位及文学影响);④总结。

3、结构

就学术论文而言,结构的要求并不复杂。也即通常论文的结构,只是比一般的论文篇幅有所增长而已。尽管如此学术论文的结构还是要予以重视的。

古代文学史中的“桐城派”古文家对于文章结构的要求为我们今天写作论文做出了很好的榜样,我们不妨以其理论和做法作为我们写作论文时的结构安排上的参考。

起 好的开篇十分重要。箍们写作论文时常常为有一个好的开篇而苦恼,而搁笔不做。好的开篇很是难得。开篇直接影响到接下去的文章写作的流利程度。

承 开篇之后.如何继续写下去时就要考虑到“承”的问题。“承”即是说要按照文章开篱时所提出的思路继续下去,而不能有所偏离,要将开篇时所提出的观点分解到以下的文章写作内容中去,逐条论证或说明。

转 “转”,便是在“承”的基础上继续发挥,所不同者角度有所变化而已。如果“承”的部分是正写正论,那么“转”的部分就是反写或反论(侧论),以达到论证全面的目的和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效果。

合 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结尾结尾的篇幅不宜过长,只要将文章所论述的观点再次予以确认即可,另外也可以交代其地位或影响作为补充说明从而结束全篇。

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对象,涉及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文学艺术的哲学思考、古代文学理论家的思想体系、古代文学理论家的创作经验论等三个大的方面。

1、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文学艺术的哲学思考。中国传统的哲学,是融入古代文学和文论的,儒家文论以孔子的“仁”为哲学基础,道家的文论以“道”为哲学基础。了解了这些哲学思考,就才可以深入理解文论的本质。

2、古代文学理论家的思想体系。古代文学理论家的思想体系,大多以儒家思想为正统,以道家以及传人中国的佛教为补充。比如笃信佛教的刘勰,其正统思想依然是儒家,所以他在《文心雕龙》中还是强调原道、宗圣。

3、古代文学家的创作经验论。中国古代文论,在南北朝之前多数是以探讨文学起源和文学价值为主,比如孔子、孟子、荀子的文学理论。南北朝之后,大量的文学家开始探讨文学经验,体现了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自觉。

中国古代文论

  • 索引序列
  • 古代屯田制度研究论文
  • 中国古代皇帝研究制度论文
  • 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研究论文题目
  • 人本主义与古代司法制度研究论文
  • 古代文学论文研究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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