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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研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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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研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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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最贴近时代的就是——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思考

中国古代皇帝研究制度论文

功过秦始皇你从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缓缓走来,依旧带着一身霸气和帝王之风,笑看这在你身后发生的几千年的风云变幻,似乎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一声怒吼:我才是中国的始皇帝。历史的车轮倒回到两千多年前,当灭掉战国时期最后一个诸侯国——齐国时,你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你完成了秦国几代国君的梦想,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你“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历史把你定格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精英之凝聚体——秦始皇。你的统一六国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你的专制集权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后朝的历代君主尊奉你的制度,一次次的分离聚合推动了中国历史滚滚向前。你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开郡县制之先例,你接受了韩非的主张,开依法治国之先河。你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希望“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可是历史却与你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仅仅两世就结束了你亲手谛造的统一帝国。你后悔也无奈,你悲痛也不甘。你不是输给了历史,而是输给了你自己,是你的残暴统治失去民心,从而把秦朝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否则就不会有“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的感慨,也就不会有“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悲惨场面。有人说:在历史学家的眼里,你是一个功不可没的帝王,而在百姓眼里你却是一个凶狠残暴的君主。从郑国渠到灵渠,从骊山陵墓到万里长城,哪里没有百姓的血汗与辛酸?哪里没有尸横遍野、饿殍满地的惨状?可是,若没有你,又怎么有杜牧的《阿房宫赋》的盛誉?没有你,又哪里有万里长城的雄伟巍峨?没有你,又哪来兵马俑——这世界第八大奇迹的诞生?你给中国文化设置了太多的悬念,你给中国历史留下了太多的空白,你给后辈人留下了充足的空间去想像阿房宫的繁华峻丽,去体味孟姜女与望夫石的动人传说。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敬畏,敬畏你的严刑峻法;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感叹,感叹你的盖世无双;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思索,思索你的雄韬伟略;你留给后人太多的警示,警示你的仁义不施而导致强秦二世而终。你的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不以成败论英雄,是时事造就了你,给了你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对也好,错也罢,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一朵翻腾的浪花。秦始皇——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响彻至今。你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代言人,你的雄才大略,你的非凡气质和过人气魄必将激励华夏儿女重整旗鼓,重振雄风,再展鸿图,再创辉煌。

秦王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後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此后,“皇帝”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然而,即使是皇帝也不能随心所欲,他也得在皇帝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统治。因此,对于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加以研究,是很有必要、也是很有意义的。一、皇帝制度及其形成“帝”最早出现在商代甲骨文中,它在商代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的神。商朝统治者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着力塑造了“上帝”。上帝和地上的殷王一样,有自己的朝廷、官吏、使节(风、云、雨、雪诸神)。它支配着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可以令风、令雨。它又通过先公先王对人世发号施令,从而给商王朝的统治加上了神圣的灵光。“皇帝”,则始见于西周金文,也是指天上的神,但皇帝与现实的社会政治联系更加紧密,周王可以直接向上帝祈求祷告而勿须通过先公先王转达。及至春秋,周王室势力一撅不振。与此相对的是,春秋时期的天帝也成为一种摆设。这时候,祭祀的对象都是有利于民的自然界的东西,或者是有功于民的历史人物,如黄帝、尧、舜等,于是“帝”逐渐演变为历史上的圣王贤臣。到战国时大国称帝,“帝”又变为当今之世的君王。春秋时期人们把帝神还原为历史人物,而战国时期则把帝神变成了活生生的君王,至此帝神已完全还原为人。至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则进而法定“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称号。同时,秦始皇还建立了一整套维护其绝对统治的皇帝制度。二、皇帝制度的利首先,在政治稳定方面。纵观中国古代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皇帝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以官僚机构为主轴的政治结构,它是在中国社会内部民族众多、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分散性的情况下,通过实现国家统一而形成的,是以官僚制取代世袭的贵族制而实现的。在这种政治体制下,皇帝是重中之重。他集中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充分拥有行政、军事、立法、司法、文教等大权;同时,他也拥有对一切文武官员和勋贵等的任免、奖罚、生杀予夺的权力。从而可以随时调节整个统治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历史证明,只要皇权的这种调节功能得到正常发挥,整个国家将处于中央王朝的有效控制之下,强大的中央王朝就会结束国家四分五裂的局面,达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格局。其次,在经济和文化发展方面。正是在以皇帝制度为突出标志的封建大一统社会里,中华民族创造了高度的农业文明。由于皇权的巩固与发展是以大量存在的自耕农为其主要经济基础的,因此,皇权必定要保护自耕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封建小农经济条件下,无论哪一朝,哪一代,统治者对农业的发展都极为重视,他们把农业作为国家的根本来对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把“重农抑商”作为一项国策来施行的。他们运用政治权力与法律手段打击商人、封建地主与地方势力,给自耕农以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使得自耕农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在这种政治体制下,中国封建经济曾达到很高的发展水平。三、皇帝制度的弊然而,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皇帝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性。皇权至高无上而无所不统的属性,使得全体臣民都是皇权统治和奴役的对象,没有平等可言。在皇帝制度创立后的历史中,皇权意识不断的膨胀却缺乏对其应有的制约与限制。正因为如此,在历史上才会出现不少皇帝滥用权力的现象,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如创立了皇帝制度的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仍然满足不了他的政治野心。不断的征发徭役,大兴土木,当社会矛盾激化时更是采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结果秦朝在二世时迅速灭亡。这与秦始皇滥用权力有相当大的关系。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在位期间喜好游玩,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离宫,每次出游都征发大量的劳役。同时,他穷兵黩武,先后三次对高丽用兵都失败了。由于他的横征暴敛,人民苦不堪言,纷纷起来反抗,隋炀帝本人也被臣下宇文化及所杀。除了这些滥用权力的皇帝之外,还有一些皇帝在权力的使用过程中犯过严重的错误。如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等皇帝在建立自己的王朝后,总是想着子孙后代可以把皇帝之位传承下去。他们认为秦朝迅速灭亡是因为秦始皇没有分封子弟,当王朝有难时这些同宗们没有实力来救助。于是,他们分封子弟们为诸王,手握重兵散落在全国各地,这样就可以保证王朝的稳定。然而,正是这些藩王们,当他们有了实力时,就想着得到更大的权力。汉文帝时的“七国之乱”,燕王朱棣发动的“靖难之役”都是野心膨胀的后果,这些战乱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果,王朝的创建者不采用分封制的话,同室操戈的悲剧也就不会出现。这还是强势皇帝的行为,虽然他们运用权力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至少他们能够保证政出一门,皇帝的意志可以在全国内实现。但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每一位皇帝都能把握和运用自己应该有的权力,尤其是当皇帝比较弱小或者昏庸无能的时候,皇权便会旁落,被皇帝身边的各种政治势力所窃取。在这些政治势力中,宦官和外戚的势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是孤独的,也是多疑的,他对整个官僚机构有一种本能的对抗情绪。为此,皇帝通常都会用自己比较信任的人去对抗官僚阶层,而他身边最近的人就是他的后妃和伺候他的宦官。于是,皇帝便会赐予他们权力,让他们去打击、迫害士大夫官僚,以巩固自己的皇权。从而使得宦官和外戚的势力大增,到后来皇帝的权力逐渐落入这些近臣手中,形成宦官专权或者外戚当政的局面,皇帝成为摆设。所以说,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皇帝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并非是一堆腐朽的垃圾,仅以批判两字所能了结。它精华与糟粕并存,积极与消极同在”。参考文献:[1]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2]诗经·小雅·北山.[3]全根先.试论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国家图书馆学刊.1993(2).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至今,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China,也是从罗马语Chin(秦)演变过来的,这在一个侧面上表现了秦帝国的影响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着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负面 因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散文、史籍中。如贾谊的《过秦论》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 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但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

延续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成果,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它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官僚体制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等整个中华文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过程1.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诸侯国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了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当今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秦国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统一六国,建立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 秦朝正式建立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① 皇帝制的实行。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足以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规定皇帝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表明皇帝地位的神圣和权力的至高无上。② 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③ 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这样的制度,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秦始皇所创立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 西汉巩固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重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除了王国的威胁;在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实现了政治、经济乃至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这样,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巩固,这在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4. 隋唐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并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实行科举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做官,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5. 北宋加强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推荐,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心,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6. 元朝新发展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7. 明清达到顶峰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编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8. 1912年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纵观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呈现上升趋势,皇权逐渐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越来越严密。二、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1.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其形成初期,有利于封建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抵御外来势力的侵略,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又可以有效地组织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活动,兴建大型工程(特别是水利工程);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思想文化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传播,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它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空前强化的专制容易形成暴政,使广大人民群众毫无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可言;衍生出庞大臃肿的官僚队伍;另外,还容易出现特权阶层和政治腐败。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阻碍了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并使读书人只知道埋头苦读“四书五经”的经书,不去钻研有关国计民生的真才实学,严重阻碍了中国古代科学文化的发展。文化专制更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不利于中国思想文化的健康发展。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使整个民族在近代裹足不前,落后于世界。

中国刑罚制度研究论文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的论文篇1 浅析刑法中正当化行为初 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一直都是一个歧义众多的法律术语,一如“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孔,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逻辑学认为,要想深化研究某一理论,明确基本概念必不可少。所以,面对这个有着众多歧义,且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刑法概念——“正当化行为”,首先要做的,便是厘清其内涵外延,明确其类型划分,而这无疑对“深化刑法理论研究,完善正当化行为的刑事立法,推动正当化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1 正当化行为的理论界定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的行为,统称为违法阻却(性)事由,但日本有学者称其为“正当化事由”,或注括号“阻却违法事由”;德国有“阻却违法性”和“合法化事由”等词语;意大利多用“正当化原因”一词;俄罗斯以“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来予以表述。而“合法抗辩事由”则是其在英美双阶层刑法理论体系中的指称。我国大陆对于正当化行为的称谓就更多了,学者们对此莫衷一是。 在诸多称谓中,最具典型的便是以下五种: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非犯罪化、正当化事由。 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的正当化行为 要在众多称谓中厘清正当化行为的确切内涵,我认为,首先至少必须要研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并进行概念对比。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宏观说明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构成要件该当性(核心)、(事实的评价)—违法性(法律的评价)—有责性(责任的评价)”这样的三阶层评价系统。它将一个整体的行为,以不同的意义划分为不同的犯罪成立要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犯罪构成系统则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四要件以“社会危害性为内容出发点,以要件齐合填充为构造形式”,意图从整体上综合宏观的评定犯罪行为。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在实质内容上的对应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中“构成要件”的要素的种类: 行为主体(只含“自然人与法人”及“特定身份”之内容,无责任能力评价) 行为客体(结果犯/行为犯,“法益”—社会秩序的想象价值) 行为(核心.符合构成要件的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时间、地点、实施方法或手段) 行为状况(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行为结果 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对应性: “该当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行为主体特定身份要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行为客体——犯罪对象 行为、行为状况、犯罪结果——犯罪客观要件 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内容 “违法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的违法性判断中阻却违法事由(消极违法性因素,但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进行考察)——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但在对行为作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查时,又必须考虑是否具有这种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情形) 实质的违法性判断——犯罪客体要件 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判断存在着超法规性,即合法化事由的合法存在;实质违法性只是‘yes’ or ‘no’的问题,并无程度上的差别。 我国:罪刑法定要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客观要件都由刑法规定;犯罪客体要件与犯罪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紧密相连,它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有责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责任”要素包括: 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负罪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责任故意:仅为对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 责任过失:判断是否具有阻却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性 期待可能性:期待行为人在彼时彼景下作出其他适法情形 对比: 责任能力要素——犯罪主体要件下的责任能力 责任的故意和过失——归于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因素中 期待可能性,暂时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完整部分 3 结语 形式上的侵害性、实质上的正当化、法律后果上的阻却事由,以及不受法律否定评价的性质,正是正当防卫的经典表述。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法系都对正当防卫进行不懈的研究,正说明了刑法谦益性是现代刑法的大势所趋,刑法体现人权保障是当今刑法的人心所向。所以,为法秩序所容忍、为保护法益所必需、法益衡量的重要标准——即是正当化行为合理存在的依据。正当化行为,既是对不必要的自我牺牲精神的反抗,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手段,我期待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可以将正当防卫纳入,从而具体贯彻程序高于实体、保护重于打击、预防先于惩罚的现代刑法理念! 刑法的论文篇2 论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病态现象,然而只要人类社会存续,犯罪必然如影随形,“刑期于无刑”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基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犯罪行为人处以重刑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世界性偏好,即使在公认的法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也是难以得到超过半数的支持,由此可见一斑。具体到我国来讲,重刑思维就不仅仅是偏好,而是一种汹涌澎湃的狂热了,“刑, 从刀 ,井声, 刭也。”刑的本意就是一把刀,用来割人脖子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镇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武器。从古至今,这一思想得到了极好的继承及发扬。然而正是这种可以理解且极具弥散性的重刑思维,深刻影响了我国刑法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的各个方面,其正面效应趋向递减,而日益成为横亘在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本文拟对我国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的渊源、表现、危害性进行分析,提出改善重刑思维可能的努力方向。 一、重刑思维的渊源及传统 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刑罚严酷而苛杂的开端,“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夏刑则大辟二百,髌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尚书大传》)春秋战国以至秦国的强大到最后统一六国,历经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的不断发扬,重刑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其认为由于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君(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大敌矣。”(《 商君书·错法》),因此民众是可治理的,治理的工具就是赏和罚,而且在法家的眼中,这两种驱驰民众的方法并非同等重要,罚的力度远远大于赏,即“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 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特别在社会动荡不安、利益纷争加剧的时代,刑罚轻缓是无法治理国家的,“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显学)而根据社会现实加重刑罚则会收到“ 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的目的,即“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商君书·说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而且重刑主义被包装为爱民举措,民众畏惧重刑,就不会以身试法,反而对其是一种爱护。 “夫火烈 ,民望而畏之 ,故鲜死焉,水懦弱 , 民押而玩之 ,则多死焉 ,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其后虽历经汉代学者反思及批判,抛弃绝对追逐重刑的做法,但因这一思想契合封建帝国中央集权的需要而被隐蔽地保留下来,即董仲舒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改造方式,剔除了绝对重刑主义过分暴虐残酷的内容,吸纳其对于君主专制集权有益的观念做法。在其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重刑思维的面目虽然大体上趋于温和,但其内核却历经王朝更迭而未曾变异,如同远古的幽灵般一直盘踞在上到执政者,下到普通民众的观念之中。 二、重刑思维的表现形式 1、复仇思想根深蒂固,重刑观念挥之不去 作为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文明社会之间缺乏过渡时期的国家,没有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洗礼,旧有观念从未被彻底抛弃,而西方舶来的人道、自由、法治等进步观念未彻底扎根于国人心中,反映在刑法领域,就是复仇思想和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自古就有“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复仇思想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及宽容,而这种态度反过来又鼓励着复仇思想和行为的持续存在。在现代社会,追诉犯罪的权力原则性地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所有,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复仇。但是复仇观念并未因此无用武之地,只是变换了存在并起作用的领域而已,它仍然广泛存在于公共舆论空间。审视来今年来的社会热点,被公众及学界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案件,因为脱离大众朴素正义观而被认为量刑过重以外(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其余案件中,公众主导的舆论均一边倒地呈现要求对被告人处以重刑乃至死刑严惩,如张明宝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2、对立法中新增罪名及加重刑罚的强烈诉求 纵观近期的刑法修正案,对民众意见广泛听取,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替考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法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相对于已经被立法机关吸纳而成为刑法条文的建议,因此公众强烈呼吁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许多学者也积极为增设该罪论证。但是将扶危济困的道德义务上升到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是否符合刑法理论自洽性的问题,而且对公民课以过高的义务,过分限制公民行为自由。 三、重刑思维的危害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恶化刑事被告人的处遇。 重刑思维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更加追求“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相信重刑乃至死刑在整个刑罚体系甚至整个社会治理手段中具有最大的效用,“禁奸止恶,莫若重刑,禁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这种观念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反而出现“失期当斩、举大义亦死”的尴尬局面,逼迫民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在司法机关的追诉惯性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正当权利被忽视和牺牲了。 2、阻碍现代法治的推进,蚕食司法改革的空间。 当代刑事法治建设具有一些普世公认的价值追求或者说评价标准,例如刑罚轻缓化、人道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未决犯不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等。虽然各国因为国情不同而对刑事法治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形态各异的法治建设道路,但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的有罪推定、重刑思维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现实的刑法运行过程各方面都或深或浅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 “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但是因为该案被告人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恶劣的手段和及严重的犯罪结果,相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公众在对比之后自然对李昌奎案的死缓判决表示抗议,终审法院不得不做出“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该案判决结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表决的”的声明。此前“为中国死刑判决立下创新型的标杆”的期许也显得过于乐观,这种尴尬结果准确地说并不是该案判决过轻,而是药家鑫案判决过重,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时候在强烈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下对后者作出了妥协,导致此后类似案件只可重不可轻的结果。这种案件恶劣的社会效应及其不利于我国限制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实现。 3、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和国家形象 从具体层面来说,我国在重刑思维影响下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广泛开展,因我国在贪污等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罪名,依据“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旦潜逃境外即难以被遣送回国。我国每年实际执行死刑数一直讳莫如深,不但国际社会无从得知,国内学者对此也有“囿于缺乏司法信息等第一手研究材料而无法做到具体深入和理论联系实际,从而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2〕的困惑。在经历共九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九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刑法存留的46个最高刑保有死刑的罪名中,仍然有很大的削减空间。 四、改善重刑思维的努力方向 1、增加对犯罪的宽容度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挑战社会最极端的方式。它理所当然受到社会中所有良善公民的憎恶,这种憎恶对于威慑犯罪、捕获犯罪人、对受害方给予心灵慰藉都是非常有益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来说是不可缺少的。”〔3〕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深厚侠义精神的国家来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是支撑社会良好运行的动力。如同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每个社会因其独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必然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犯罪数量。如今的人类依旧对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正是因为人类更加意识到人本身的价值,意识到犯罪并不是个人绝对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识到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犯罪政策,才让我们对于犯罪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不是寻求用对其课以超过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的重刑来抗制犯罪。 2、承认刑罚的作用的有限性 与道德、舆论、行政措施等现存的对抗犯罪的方法相比较,刑罚确实是最具强制力且威慑力的措施。一种意识上拟制的愿景。另外,刑法的运行所存在的副作用越来越被认识到,其报应犯罪的同时也刺激犯罪,预防犯罪的同时也滋生犯罪。如耶林所说“刑法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心理上抛弃刑法万能的思想,接受刑罚作用的有限性,宽容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而言,对刑法本身也需要宽容的保护,它是刑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必须空间。 3、积极引导民意,创造民意与司法之间相对独立的空间 民意与司法是一个亘古常新的话题,尤其在刑法领域,民意与刑法的交互影响始终是刑法运行中不能忽视的重大课题。刑法与道德关联密切,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各部门法之中独得公众恩宠,备受媒体瞩目,特别在重大案件中想低调而不可得。在许多情况下,公众的密切关注与刑法运行呈良性互动的关系,公众与刑法的距离拉近,增加了认同与理解,刑法的价值理念与具体规范也得以传播与遵行。但重刑思维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十分广泛的民意基础,稳定性极强,如果要对其予以改善,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运行中不能一味的妥协与屈从,刑法不应只是被动的反映社会,在社会变革与进步中也应有所担当,成为引领社会心理的力量。另外,刑事司法办案毕竟是极具专业性的活动,其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应当与民意保持一定的隔离,减少它对案件审理的负面影响,从前文对药家和李昌奎案的分析中,司法机关对民意的态度如草上之风,对于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极大的损害。 猜你喜欢: 1.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3000字 2.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3. 刑法毕业论文 4.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本 5.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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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与思考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的建设 论刑法的解释 论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模式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 大学生犯罪的刑罚研究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借鉴 不作为犯若干问题研究 罪过的若干问题研究 间接故意若干问题研究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辨析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 犯罪中止基本问题研究 犯罪未遂基本问题研究 正当防卫研究 论无过当防卫 紧急避险的认定研究 共同犯罪的认定 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 教唆犯若干问题研究 论牵连犯的定罪与处罚 论死刑理念及中国死刑立法 论刑罚理念的转变 论刑罚的预防功能 社区矫正制度研究 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 累犯制度研究 缓刑若干问题研究 自首问题研究 罚金刑研究 资格刑研究 假释制度研究 论前科消灭制度(与罪犯的再社会化) 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交通肇事罪若干问题研究 论合同罪 信用证罪研究 有组织犯罪问题研究 论洗钱罪 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立法检讨 论绑架罪 抢劫罪研究 盗窃罪若干问题研究 罪若干问题研究 侵占罪探究 贪污罪疑难问题研究 受贿罪共同犯罪问题研究 挪用公款罪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渎职罪若干问题研究论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系统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防治对策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计算机犯罪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当代大学生犯罪之剖析对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智力、气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我看下交通肇事就很好啊,随着汽车的增加现在问题很多啊,可写的也是很多的,

中国当代制度研究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应该从这么两个角度来分析:第一是社会注意的优越性,第二是"特色"的优越性。

一、社会的优越性:

1、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了广泛的民主。人民的政治权益得到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我们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保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人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人们进行生产建设以及处理一些突发性的事件,例如抗震救灾等等。

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够提高物资的调配效率。国家能够有能力进行各地的物资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内部壁垒。

二、从特色角度讲:

1、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灵活性。能够突破原有的理论框框,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进行必要的变革,为改革提够了足够的空间。

2、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吸收原有的制度的优点,又能借鉴西方的长处,进行不断地完善,能够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

3、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因地制宜的处理民族关系,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祖国的统一完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因为有了以上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才使中国人民有了制度自信的充足底气。大家应该坚决执行、维护、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变为治理国家的强大效能,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制度优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显著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2、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根本制度保证。“中国之治”的核心密码正在于“中国之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越来越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是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制度。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辅相成: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述是很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从现代系统思想在社会领域的运用看,前者是侧重“内在结构”,后者是侧重“外在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在哪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政治是整个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在社会活动中必不可少。我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篇一:《浅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摘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设计运行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这期间,每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建设,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福祉的重要路径。根据课本的相关知识,以及搜索一些资料,以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为研究对象,分析制度设计与运行现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 关键词:中国政治制度;现状;对策 一、背景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设计运行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这期间,每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建设,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福祉的重要路径。中国人是以个人心思为主动力的,想升官发财,光耀祖宗,是许多中国人过去的思维。而依靠社会科学机制,增加大多数人富裕的 方法 制度或机制创新却很少,大多会用按步就班的方式重复地走来。而当社会腐败无能时,改变政机的方式又是极其简单的愚昧的,最常见的就是起义革命造反之类,当然这也是属于人类的自相残杀而达目的的一种方式。我认为研究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国家来说,历史上所有发生过的朝代兴亡、政权兴衰或更迭,社会经济发展或倒退,民生安乐或困苦等,几无例外总与当时政治制度设计是否合理及其运行是否正常有关;对于个人来说,所有曾经在历史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人物,也几乎都要依托当时的政治制度或借用某些部门达至目标。 二、政治制度的涵义 所谓政治制度,意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它是整个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制度、 文化 制度在一起规范着社会成员(包括社会组织)的行为,以确保整个社会有序生存、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它以规范国家政权行为的准则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含那些本身虽非国家政权,但与国家政权密切相关的其他政治实体(政党、公民等)的行为准则”。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则“指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实行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政府制度、国家与社会关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法律、体制、规则和惯例”。 三、政治制度运行中的问题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内部结构设置与其功能要求上不协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我国自1997年经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为:组成部门25个、直属机构17个、办事机构6个、部位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机构19个、再加上直属事业单位9个,共77个之多。而从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来看,以第九届全国人大为例,仅设置了民族、法律、财政经济、 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内务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共9个专门委员会,但就在此次人大会上共收到各种议案达830件之多。很显然,这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协调关系,全国人大也很难有效的对此进行审议与监督,也既无法实现其设置的功能要求。 (二)法律制度方面,应急待解决人民爱法、尊法与崇法的习惯 近些年,虽然中国在法制建设上已取得重大成就,但与目前转型期所出现的问题相比,仍显不够。以2001年1至11月为例,该期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大案15877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280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36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146件;查办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1704人,同比上升。由此可见,中国腐败的严重性在于其普遍性,而问题的根源则在于中国 传统文化 道德体系中的自我规范的失效和法制的不健全。 四、正确应对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其一,中国历代的政治制度都必然奠基于中国的土壤之上和体现本国的国情,并具有本国的特点,其结果也理所当然与中国的社会形态、经济模式、民族心态、哲学伦理思想等密不可分,因此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观察与思考首先应坚持历史的视角。有些现在看来不适合,甚至违背现代民主原则的制度,如1949年后不久成立的“军事管理委员会”,强调党政不分的“一元论”,“计划经济”体制等,在当时却往往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并产生过难以取代的作用。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之所以会采取当时的形式并非偶然,而是经过当时政论家和政治活动家的反复筛选和论证,是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产物。 其二,要注意“传统”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我们一方面应看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凝聚力的增强,对于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对于抗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土,都曾起到值得肯定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应清醒看到,长期以来的中国社会是以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不论是奴隶主、封建主、还是官僚资产阶级,都必然运用自己掌握的国家机器以维护本身的统治利益。因此,旧时代的政治制度从本质上讲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不可避免地存在先天性的缺陷,如他们或是突出王权、皇权、特权;或者是强调人治,发展个人独裁;或是强调华夷之分,顽固地保留和利用宗法体制等,这些都必然不可避免地会对当代中国政治产生一定影响。 其三,要用比较的方法。我们知道,自然科学最重要的方法是实验,但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不可能通过实验的方法来进行,而 经验 证明比较的分析方法最可行。比较方法有两种:一方面,进行纵向对比,今天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上中国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另一方面,进行横向对比,和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目前国外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 结论 通过中国政治制度的学习,不仅掌握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还让我懂得了学会分析从制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受益匪浅:其一,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基本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人那么多,各种资源总量虽然不少,但按人口平均的水平,往往是很低的。鉴于这些情况,中国要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胜任这项工作。其二,中国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是有历史原因的。中国目前的制度中使人感到最不满意的一点是权力过分集中,权力的作用太大。这种权大于一切的情况,不仅影响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也为腐败的盛行创造了条件,还对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了影响。基于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与不足,我们要在不断发展中进行改进,促进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悦.政治文化向度与制度选择[J].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2]李月军.中国政治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J].学海,2009(6). [3]王兆刚.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回顾与思考[J].东方论坛,2011(3). [4]徐永军.政治制度正义、属性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河南师范大学学报[J],2004(4). [5]俞可平.简论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5). 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篇二:《当代中国政治的出场学研究》 〔摘要〕 理论是对时代问题的解答。本文认为, 政治研究应采取出场学研究方法,在把握时代特征和时代根本问题的基础上推进理论研究。本文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本质含义的理解,认为交往 实践是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而物质生产性交往实践具有基础意义。物质生产性交往实践所产生的物质利益关系是 社会形态分类的基本标准,它决定了特定社会所适合的政治模式。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就是要在正确指认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前提下去探索适合的政治模式。 〔关键词〕 出场学;当代中国政治;政治 哲学 〔作者简介〕胡宇,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苏州 215123。 (一) 理论是对时代问题的解答,理论研究需要抱有深深的问题意识。构建理论形态当然重要,但是对理论构建的时代语境和方法论的考察更是具有前提考察和批判的性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形态的特征是,“她本质上是由一定时代语境造就、对出场路径深度依赖的出场形态。”〔1〕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形态应该随着时代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以完成“出场”、“在场”、“退场”、“缺场”的理论和实践的辩证作用,防止再次出现德里达所言的“脱节的时代”。任平教授所提出的出场学方法着重从三个方面研究和 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场语境、出场路径和出场形态。出场语境是对时代地平线的考察,对马克思主义赖以出场的现实基础的考察,特别是对当年马克思思想出场的现实条件和当代的现实之间的“历史间距”的考察。“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与在场性所遭遇的一切‘脱节’和挑战,都来源于新全球化时代所造就的时代语境的影响。高度关注一系列新全球化问题并成为‘ 反思 的问题学’,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当代出场路径与出场方式。解答问题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就成为与时俱进的出场形态。”〔2〕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就是当代中国的政治形态应该如何构建。根据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 建筑的原理,要想构建合理的政治框架,必须搞清楚市民社会的基本状况。政治模式必须适合社会形态的基本状况,否则政治上层建筑就可能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我们需要搞清楚当代中国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当代中国社会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占有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形式? (二) 社会是交往关系的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物质利益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是由为了生存而从事物质生产的现实中的个人造就的,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3〕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要想维持人的生命就必须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要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就必须有可满足需要之物,要想获得满足需要之物就必须进行生产。即便是旧石器时代的采猎经济也仍然是一种生产活动。即便是采猎经济也不是孤独的鲁滨逊的单个人的活动,而是一种共同活动,是一种交往活动。马克思认为,交往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社会存在。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4〕生产力或技术交往结构描述的是物质生产实践的实体结构,它表现的是人们事实上是如何改造自然,获得满足需要的物品。生产关系或经济交往结构是物质生产实践的意义结构,描述的是进行共同生产的人是如何被 组织在一起进行生产的以及人们能从生产结果中获得什么份额。相对于孤独的鲁滨逊,共同生产的人们立即面临分工、所有制、产品如何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主体参与交往总有其期望实现的主观设定的意义,但交往实践最终给其带来的意义首先是客观的,与其主观设定的意义可能不相一致,并且交往实践对各极主体都产生意义,而且这些意义相互之间是相关联的。根源于同一交往实践的各极意义彼此相关,彼此以其他各极意义作为本意义存在的条件。 政治是以物质生产性交往实践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往活动和交往关系,政治的本质是对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每个人都凭借自身的主体资质和能力参与交往,人们的资质和能力当然有差异,这样就决定了他能参与的交往的水平和层次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他从交往中获得的客观意义或结果的差异,这是社会分层和物质利益差异和矛盾产生的根源。除了自身能力和资质外,社会制度体系更影响着经济主体参与交往所能获得的客观意义和结果,因此,经济主体总是希望制度体系能够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并为此积极去影响制度的变迁。马克思曾在《政治冷淡主义》一文中批评政治冷淡主义的圣徒们只要求工人阶级在思想上反对资本主义而不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实际的斗争。我们认为,政治是建立在物质生产交往基础上的政治交往实践活动。政治是基于多元利益主体而产生的多极政治主体以物质利益为中介而形成的交往实践活动和结成的交往关系。这个定义主要有这样四个方面的涵义:(1)政治起源于对物质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和解决。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人们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进而产生了阶级。最初是依靠氏族社会的公共权力和权力机关去解决物质利益矛盾,这就是政治的最初萌芽。随着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氏族社会的公共权力和权力机关就逐渐转变为一种新的、与社会脱离的特殊的公共权力和权力机关,这就是国家,国家成为物质利益矛盾和政治发展的新阶段。(2)在阶级社会里,物质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而政治关系也主要体现为阶级之间的斗争;国家产生以后,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争夺国家政权。私有制产生、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不简单是个人之间的矛盾,它是由私有制所导致的不同阶级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从而“把政治冲突归结于由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现有各社会阶级以及各阶级集团的利益的斗争”。〔5〕阶级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经济关系的社会承担者,是处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交往整合而成的共同体。“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者阶级的组织”。〔6〕因而“国家总的说来还只是以集中的形式反映了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7〕而“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8〕所以“在阶级反对阶级的任何斗争中,斗争的直接目的是政治权力;统治阶级要保卫自己的最高政治权力……被统治阶级首先争取一部分政治权力、然后争取全部政治权力,以便能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去改变现行法律 (三) 生产力落后的国家 发展 社会主义始终受制于落后的生产力,是在实行完全的公有制和平均分配的基础上缓慢发展生产力,从而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差距越来越大,始终处于边缘国家的地位;还是实行有限的公有制和按劳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础上解放生产力和快速发展生产力,这是当代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发展路径选择。前一种路径意味着生产关系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上层 建筑不符合 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严重脱节,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无从体现,表面上的公平正义掩盖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要,物质利益矛盾被暂时性地掩盖了起来。以这条道路去发展社会主义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中国选择了后一种路径。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市场经济使中国的物质生产力迅速发展,同时也使中国社会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特征,我们不得不反思,当代中国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我们究竟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社会?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一个最显著的后果就是社会分层严重、贫富差距加大,如何看待这个现实? 历史 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大力发展生产力需要借助于世界性的交往来充分利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资金、科学技术和 文化,马克思晚年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闭关锁国和 计划经济体制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才是正确的路径。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突破单一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主体、经济 实践关系、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发展动力方面存在的传统实践观的缺陷,这需要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有利于大量的微观经济主体的生成和发展,每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凭借自身的主体资质和能力参与交往。微观经济主体的资质和能力的差异决定了他能参与交往的水平和层次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他从交往中获得的物质利益的差异,这就是社会分层和利益分化产生的根源。除此之外,与现实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社会制度体系更影响着经济主体参与交往所能获得的物质利益。这样,如果我们承认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我们就必须承认社会分层和物质利益差异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它是物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必然要经历的历史阶段。同时,我们要看到,物质利益的差异和矛盾是会发展变化的,非对抗性矛盾有发展为对抗性矛盾的可能。因此需要对物质利益矛盾进行协调和控制,既保持物质利益差异的存在,又使物质利益差异保持在适度的范围之内;既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动力,又使社会稳定有序,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性质。 这样,我国的 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就有了基本的方向。由于社会分层和物质利益分化,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阶层和利益共同体,他们都有参与政治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政治的多极主体交往的本性在我国也就越来越显现。如何处理党和政府的“一元”与利益群体的“多元”,如何协调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共同利益和个体利益成为政治体制改革解决的核心问题。当代中国社会作为物质利益差异性的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社会最大的现实,也是当代中国各项改革所要处理的主要问题。我们必须尊重当代中国差异性社会的现实,承认物质利益差异化的现实,承认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基于政治是对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多元政治主体以物质利益为中介而结成政治交往关系的活动的理解,去寻找和建构适合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模式。 〔参考文献〕 〔1〕〔2〕任平.创新时代的 哲学探索——出场学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89. 〔3〕〔4〕〔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篇三:《浅谈思想政治教师要提高政治素质》 〔10〕列宁全集:第6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励志论文2000字 2. 大学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3. 关于责任的政治论文2000字 4. 大学生社会道德相关论文2000字 5.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范文2000字

古代屯田制度研究论文

元代的屯田遍布全国各地,它的规模之大和组织之严密也是超过了曾经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和时代的。在元代时期,因为战备和戍关的一些需要,元朝的统治者们很早的就开始实行屯田政策。所谓的屯田,实际上就是由封建政府通过权力直接组织农业生产活动。

屯田是中国古代时候经常会实行的一种生产形式和政策。原来的屯田十分的发达,它的规模非常大,也是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个朝代。史料记载在元太祖时期屯田已经出现。屯田的生产发展模式,在元朝建立之前就已经被蒙古的统治者所使用。

蒙古国曾经的经济结构当中,主要是以游牧为主的农业,农业在蒙古的经济结构当中并不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元代农业的比重也开始越来越多,而屯田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一种表现形式。元朝的屯田制度它分布非常广,而且意义也是非常大的,在这一历史时期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

根据史料记载,元史当中记载忽必烈曾经要求在今天的河南开封郑州等地。开始最早的屯田。在1260年忽必烈登上汗位之后,在历史资料当中记载的更为详细屯田是在忽必烈。忽必烈亲自下令在陕西省进行屯田。当时主要是在利州,燕京,商州,河南等处。

均属于今天的西北地带。在接近南宋的长江中下游军事重镇进行屯田,不仅可以非常近的补给戍边的士兵,同时可以省去很多的长途运输的劳动量。而且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进行屯田驻军,同时也可以对襄樊等地形成一个非常大的军事压力。

忽必烈后来又将卫军驻扎在燕京也是为了保证军队的军粮的供给,同时也开始可以保证元朝大都的粮食供应。而在南阳东川西川进行屯田,他所处于的目的更多的还是因为军事。在河西走廊,沙洲,今天的敦煌市等地进行驻军,同样也是因为需要进行军事的部署。在大都附近进行屯田,主要是通过为军屯田来保证提供卫军的军粮。

1276年忽必烈统一了全国之后,屯田的地点开始进行全国的辐射。当时的原政府分别在西北,东北,陕西,四川,蒙古高原等多处开始进行屯田计划,屯田地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中原地区。通过屯田的地点变化的轨迹,也可以看出宋元交界处已经不再是屯田的重点,重点已经转向了西北四川地区,从军事上来看更多是为了保障本国的统治。

蒙古最先是游牧民族,但是由于他统一全国之后,慢慢的开始对农耕进入非常重要的了解阶段,农耕对于他们开始慢慢的重要起来。到了元代,专门管理屯田的官方机构开始建立。忽必烈时期的屯田的前期和后期它的春天的重新变化非常大。前期主要是因为南北方还没有统一屯田,在此主要是为了防止元军和宋军进行战争而进行的一种防御机制。

而后期元朝统一之后,屯田这个重要的手段也就开始慢慢的发生变化,元朝的统治主要更多的是通过全局来看着眼于全国进行屯田。更是将重点放到了西北,四川,京畿地区。主要是也是考虑想要因地而质疑,同时也是因为当时经过战争,这三个地区急需恢复生产。此外,忽必烈时期的屯田区多设置在交通要道上。有助于商业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当时的屯田制度是以军事行动和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屯田的地点多是选在具有攻守价值的地区,同时要易于的耕垦的地区。忽必烈曾经设置屯田,也在经赵志峰祥屯田区来。供给军粮,屯田机构的建立和管理的加强,也是标志着元朝的屯田开始进入新的阶段。开始从临时的一些措施变成一种制度化的转变。

当时屯田更是为了安置流民和降民设置地屯田制度。由于连年的战争是蒙古的流亡人口越来越多,降民人口也开始越来越多。为了处置这些流民和降民的问题,元朝必须马上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如果面对此问题没有合理的处理好,中原就很难建立起新的统治秩序,而元朝的地位也就不可能得到巩固。为此忽必烈建立了屯田制度,开始扩大屯田。

要求恢复发展,此地区周围的农业生产要求拆波人户和工具等物进行耕种。就是很多流民开始屯田。元朝将这些流民编制在州县里那开始停止流亡。这一举动也是一方面让流动的人口开始变成固定的农民面,除了他们的流离之苦,另一方面也是流民和土地重新地结合起来,从而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随着战争的不断扩大,汗国的统治者也是开始高度的需要发展封建物质文明。蒙古族开始逐步慢慢的突破单一的游牧经济的局面,开始不同程度地接受了采纳农业的生产方式。而蒙古在统一中国的过程当中,屯田绝对是在经济和军事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回归列时期,屯田开始变得越来越广泛,而卫军都开始在大都附近进行屯田活动。后来忽必烈改国号为元潮之后,开始继续沿用蒙古的就治,将皇帝组织开始不断地扩张,同时也在不断的扩充伪军。元朝开始对全国的统治开始慢慢的基本稳定下来。

卫军开始逐步的设立,开始在大都附近进行屯田,这一制度也是改变了过去完全依靠掠夺和长途的运输的运补及粮食的方法,屯田的地点离大都很近,这也就为卫军的粮饷做出了充分的补充。在蒙古建立国家之前,他们解决军粮的方式通常是到各个部落去征收或者是掠夺。

在忽必烈的时候正数之军开始慢慢出现而屯田是绝对先于镇戍出现的,当时的屯田还是比较规模小的,但是也是对盟军的军队的后勤也有很大的补充。但是因为屯田的出现,慢慢的让元军的部队在各地都可以进行镇戍,长此以往,蒙古军可以给自己的军队补充粮饷,还为元军统一全国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B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A、C、D都是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最本质的角度来看,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主要的应是封建土地私有制。答案为D

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古代屯田制的产物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 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曹魏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公元196年,曹老板把许昌附近的荒地全部充公,成立国有农场。然后让军队和流民耕种。这些土地的产权属于朝廷,农具和耕牛也由朝廷提供,你只要空手来卖力气就好,年底的收成四六分。朝廷六成,耕种者四成。乍一看好像农民吃亏了,但在乱世能吃一口饭都不容易,何况现在能吃饱,还可持续生产......士兵和农民都感激涕零好吗?当年底,曹老板的账户上就多了百万石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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