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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帝王削弱相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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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帝王削弱相权研究论文

因为历代的很多丞相的权力都太大了,并且威胁到了皇权,所以历代历任皇帝,大多都要削弱相权。

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4.秦朝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1)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①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②特征:秦始皇首创的皇帝制度,一方面以皇位世袭显示了权力的不可转移,另一方面以皇权至上显示了地位的不可僭越。这是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2)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央官制:①职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机构中,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②评价: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然而,对于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5.从汉至元君主专制的演进:(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体制。(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6.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1)宰相制度的废除: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初沿袭元朝制度,明太祖认为丞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这样,地方权力就集中到中央。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使中国历史上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延续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但是废宰相,过分集权于皇帝,造成了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2)内阁的出现: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帮助他处理繁多的政务。这些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亲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至明朝中后期实际掌握了宰相的权力。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3)军机处的设立: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最高的决策和中枢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使皇权受到很大制约。康熙帝设置南书房,使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南书房三足鼎立,加强了皇权。雍正帝时为办理西北军务,又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这样,地方军政首脑实际上也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军机处的设置,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那肯定是因为相权已经威胁到他们的皇权了呀,设丞相是因为需要有人来帮助他管理整个朝廷,结果这个丞相感觉还想管其他的事儿,肯定不行啊。

丞相虽然能帮助皇帝处理政务,但他确实威胁到了皇权统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利可是很大的,在朱元璋登上皇位的时候,发现相权已经威胁到了他的统治,于是就想方设法的废除了丞相,但在之后的处理政务上有很大的难度,没有人帮忙就只剩他自己了,没多久身体就搞垮了。

削弱相权主要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要把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否则丞相权力太大的话很有可能会造反,或者把皇帝变成一个傀儡,所以一个皇上如果要掌握实权就必须削弱相权,甚至是废除相权,历史上有很多血淋淋的教训,后代皇帝也都吸取了经验,尽量把权力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人的权利一旦变大,欲望也就变大了,想要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而宰相又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如果他权力变大,那么他想要的东西就是皇位了。

著名的宰相乱政的经历就是李斯,当时的秦二世刚刚继位,没有什么实权,可能脑子也不太灵光,一切东西都是李斯做主,李斯实际上就是当时秦朝的当家人了,他可以直接否定皇帝的说法,赵高的指鹿为马就发生在那个时期,可想而知,宰相乱政多么可怕,皇帝就形同虚设,所以说削弱相去势在必行。

即使有些丞相对皇帝有很大的帮助,是皇帝的恩人,但是在权力面前一切都不算什么,只有掌握权利是最重要的。

封建帝王削弱相权研究论文

总的来说是皇权不断得到加强,相权逐渐得到削弱,直到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根本上来说,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随着历朝历代的沿续是不断趋向于完善的.皇权的不断扩大,相权的不断减少,以至被废除!中央集权的加强,到最后走向反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自秦朝设置丞相以来,长期在中央存在着君权和相权的矛盾.在皇帝力量有所削弱的时候,容易形成丞相权重的局面.因此隋唐时期,通过三省六部制的建立,分相权,从而保证君主权力的集中.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演变来看,这是完善该制度的措施.君权和相权的矛盾直到明朝开国之初废除丞相而告结束.宰相,或称丞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官职.作为封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首长,成为皇权的伴生物,与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有着密切关系.①宰相这种官职,是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此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到战国末出现了“宰相”这一专称.到秦统一后,秦始皇建立了正规的丞相制度,丞相“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既是国务总官,又是皇帝家务总管.同时设立御使大夫为副丞相.汉承秦制,仍设立丞相.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在设立丞相的同时又宠任外戚与近臣,组成与丞相相对应的“内朝官”,丞相权力受到一定削弱.这种情况延续到魏晋南北朝.②隋唐到宋,宰相制度发生了变化.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掌决策、审议和政务,三省同为宰相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间,宰相由多人担任,不仅三省正副长官为相,只要被皇帝授于“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者都是宰相.有时宰相达10多人.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对皇权的威胁.③明初仍设宰相,适应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加强的需要,朱元璋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废丞相,析丞相政务归六部,六部直属皇帝,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没有宰相的时代.此后,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先后创立了内阁和军机处,内阁和军机处首长虽无宰相之名,但实际上成为宰相,只不过其职权与前相比有了削弱.纵观我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相权和皇权一直处于矛盾和共存中,君主怕相权危及皇权,常用宦官奴仆控制宰相,相权被削弱;宦官、奴仆却成了宰相;君主为加强权力,又千方百计地削弱相权,从而导致宰相制度不断演变.

总体上看,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消弱,最后被取消。1、秦统一后,秦始皇建立了正规的丞相制度,丞相“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既是国务总官,又是皇帝家务总管。同时设立御使大夫为副丞相。汉承秦制,仍设立丞相。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在设立丞相的同时又宠任外戚与近臣,组成与丞相相对应的“内朝官”,丞相权力受到一定削弱。宰相,或称丞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官职。作为封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首长,成为皇权的伴生物,与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有着密切关系。2、隋唐到宋,宰相制度发生了变化。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掌决策、审议和政务,三省同为宰相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间,宰相由多人担任,不仅三省正副长官为相,只要被皇帝授于“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者都是宰相。有时宰相达10多人。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对皇权的威胁。3、元朝时期,设置一省制,丞相的权力大增,有时候甚至能左右皇位的继承4、明初仍设宰相,适应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加强的需要,朱元璋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废丞相,析丞相政务归六部,六部直属皇帝,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没有宰相的时代。此后,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先后创立了内阁和军机处,内阁和军机处首长虽无宰相之名,但实际上成为宰相,只不过其职权与前相比有了削弱。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中,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的最高长官,通称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宰相的称呼是各种各样,名目繁多,宰相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古代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宰相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当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春秋站国时期,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其中,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宰相之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创立宰相制度。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秦朝初建,实行的是一相制,后来也曾置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时,王绾、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撑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但秦始皇并未任命过太尉,而是自掌军权。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汉承秦制。汉高祖刘邦和汉惠帝刘盈分别以第一代功臣中功居前列的萧何、曹参为丞相。丞相的权力迅速膨胀。《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丞相的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当时的丞相作为皇帝的高级助手,实际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实权的总理大臣,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丞相“位高权重”,构成对君权的威胁。汉代,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分割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汉武帝时,为了分散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形成了“中朝”和“外朝”。“中朝”也称“内朝”,主要由皇帝左右原亲信近臣组成,重要政事往往在宫廷之内就先自做出了决策,“中朝”逐渐成为中央实际的决策机构。而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外朝”,其实际职能逐渐退居到执行的地位。这样,汉武帝将丞相拥有的决策、行政两大权力分解开来,从而形成中枢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这种做法对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汉武帝为什么要把执掌朝政的实权,由外朝的宰相转移给内朝的尚书呢?主要因为:第一,内朝官地位很低,可以减少皇帝对臣下盗权窃柄的顾虑;第二,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第三,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决策权和行政权分开后,国家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决策是否适当。于是,魏晋南北朝时又尝试着建立对决策权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在隋唐时代成型的三省六部制度。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了三省的职权。三省六部职权相互牵制,互相监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的力量。在这种制度下,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且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要变革。但必须注意,三省六部制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中书省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下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三者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种制度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宋朝再次分割相权是废除丞相的前奏。北宋统治者鉴于唐朝藩镇割据的影响,故不断削弱和分割宰相的职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这样就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事无不统”的局面被打破,唐末五代时期那种君弱臣强的局面在宋代不复存在。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忽必烈即位后,实行中书省一省制。宰相权力很大,是上层权力核心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继承,是皇位争夺战中的重要力量。元朝的相权是中国古代加强皇权、削弱相权趋势下的一次重大反弹。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宰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正式废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立为定制。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此后,为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的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没有决策权。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清代设置军机处,起初仅是单纯处理军事,其后逐渐扩大到其他事务。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军机处的设置,标志着清代封建专制主义集权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历史上丞相制度的残余荡然无存,君权得到极大加强,皇帝真正实现了“乾纲独揽”。二、规律和认识1.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趋势宰相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始终。在古代中国,尽管君权与相权在此消彼长中间有波折,但总体上说是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抑制、消弱,直到丞相一职被废除。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宰相人数的增多。秦朝设置左右丞相,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丞相,往往出现七八个宰相共同议政的局面,到北宋,多人位居宰相之职,最多时达10多人以上,这些都极大地削弱了宰相的权力。第二,频繁更换丞相。汉武帝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其中多数被免职或处死,使相权受到打击。又如,武则天当皇帝21年,用了76个宰相。第三,宰相的权力日益受牵制和分割。秦朝丞相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助理万机,可以说他既是国务总管又是皇帝的家务总管。汉武帝时重用“中朝官”,丞相的权力受到一定的削弱。唐宋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其对皇权的威胁。第四,君臣等级关系日益森严。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一书中这样描述:“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到了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中可以看出丞相地位日益低下。2.相权的存废服从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丞相是封建皇权的伴生物,宰相制度的演变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度开始确立,中央集权开始形成。由于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以宰相为首原官僚集团的确立也就水到渠成了。然而,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因此,丞相“位高权重”必然构成了对君权原威胁,“君”和“相”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历朝历代无不采取措施削弱相权。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为确保君王的绝对权威,废除丞相制度也就不可避免。3.正确认识宰相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内部的双重作用明太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明太祖实录》)明太祖错误地认为宰相的设置是国家政治动乱的根源,因此,废丞相,集权力于皇帝一身。事实上,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发挥了双重作用。宰相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甚至造成政治动乱。综观古代中国,有辅政功勋卓著的贤相名相,如汉高祖时的萧何,武则天时的狄仁杰,唐玄宗前期的姚崇等,他们因为汉唐盛世的出现立下了汗马功劳而青史留名;同时也有专权乱政的奸相权相,如秦二世时的赵高,唐玄宗后期的李林莆等,他们成为加快国家败亡的小人背负千古骂名。明太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在封建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而宰相是对皇帝负责而非对人民负责,这也就是宰相的悲哀所在。贤相与奸相的出现,一方面与皇帝的贤愚和担任此职的个人品性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本质决定的。

分析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概念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基本的政治制度。专制主义是指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全国的最高统治权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中央集权是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2)、维持的原因 ①封建经济基础决定它的长期存在。——经济原因。 ②华夏族共同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利于这一制度的长期维持。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奠基时期,这一时期的思想流派大都强调“大一统”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法家思想在秦朝的成功,儒家思想在汉代的胜利,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莫定了理论基础——思想基础。 ③中国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也是促成制度形成和巩固的重要因素。——地理原因。 ④统治者的政策调整也是一个因素。——政治原因。 3)、基本矛盾 ①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 ②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4)、历程 ①初步形成: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中的行县制,法家思想。 ②正式建立:秦朝实行皇帝制、******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 ③加强:西汉推行“推恩令”、“附益之法”、“独尊儒术”、刺史制、察举制。 ④完善:隋唐采取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府兵制。 ⑤强化:北宋集中军权、行政权、财权和司法权,发展科举制。 ⑥发展:元朝中央设三机构,地方行行省制度。 ⑦顶峰:明朝废丞相、设三司和五军都督府、定《大明律》、设厂卫、八股取士。清朝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 5)、发展趋势: 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其发展总趋势:一是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特别是削弱相权,加强皇帝对中央的控制;二是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三是对人们的思想控制日益加强。 6)、特点: ①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 ②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④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⑤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 ⑥文化专制是政洽专制的副产品; ⑦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和统一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⑧专制主义中小央集机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7)、评价 积极 ①政治:中央能够控制地方,从而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 ②经济: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民族关系: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更加频繁,民族融合加强,从而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 ④对外关系:中央集权的加强,为抵抗侵略、维护主权提供强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利益。 ⑤文化: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便利了各民族、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这样推动了整个中华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 消极 ①政治: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经济: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③文化: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钳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局面、限制古代科技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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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太优柔寡断了,好几次可以灭掉朱棣的机会都给放弃了,因此最后失败。

这和建文帝的愚蠢脱不了干系。建文帝既想打败朱棣,又不准他的手下杀害朱棣,这就使得朱棣在打仗时肆无忌惮。

建文帝当皇帝的时候大将基本上被朱元璋杀完了,所以没有什么大将,再加上他的仁慈,不败才怪

朱元璋驾崩后,将自己的皇位继承给了自己的孙子朱允炆,而他的叔叔朱棣不服起兵反抗,最后朱允炆战败,那为何朱允炆身为一国之君打不过当时是燕王的朱棣呢。

一、朝中无大将。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由于自己的猜疑心,已经将那些有功的大将几乎都杀光了,到了朱允炆那时候,朝廷上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带兵打仗的人才将领了。不得已之下,朱允炆只好派年事已高的当时没被朱元璋杀了幸存下来的老将耿炳文做大将军,让他带领士兵出兵抵抗。然后让驸马李坚作为左副将军,让都督宁忠作为右副将军。所以当时军事人才的缺乏也是朱允炆战败的愿意之一。

二、用人失误。

当时耿炳文战败后,朱允炆就听从黄子澄的建议,任命李景隆为大将军,让他代替耿炳文去和朱棣的军队作战。可是这个李静隆是个纨绔子弟,他根本不懂得兵法。当朱棣知道朱允炆拍了李精隆出战后,笑着说兵法中的五败这个李景隆全犯了,此战他必输无疑。而且他们的士兵根本不适应北方寒冷的气候,又加上粮草不足,将领又求胜心切,不懂得分析前方的危险,不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有勇无谋,手底下的那些人也全部是一些乌合之众,不懂得团结作战,怎么可能会赢呢?

三、对方身经百战,有勇有谋。

朱棣父子懂得带兵打仗,善于制定作战计划,且当时朱棣自己率兵突袭大宁,得到了宁王的骑兵,此后朱棣这边的兵力大增。而相比朱允炆根本没有作战的经验,朝中也没有能将,所以朱允炆才会败给朱棣。

中国历史封建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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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兴衰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全面的】 一、战国秦汉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形成时期) 以官僚制代替世卿世禄制度,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标志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的初步形成。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中央集权,汉代巩固了这一政体。在此政体中,皇帝是国家元首,下面是被称不宰相的三公,下有九卿,他们组成中央政府。从汉武帝始,皇权明显加强,相权逐步削弱。二、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发展)由于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进一步削弱了宰相权力,加强了从汉武帝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尚书机构,并改称尚书省,还建立了分割尚书省权力的中书省和门下省,隋唐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是这种变化的完成。隋代将地方机构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唐中期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道在唐代前期是监察区,唐代后期,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唐代京都和陪都所在的州地位比一般州高些,称之府。此外,唐还在边疆地区设置都护府,地位与州相同。三、五代辽宋金元时期(进一步发展)鉴于唐末以后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宋进一步加强皇权,以二府三司制(“中书门下”和“枢密院”。“盐铁度支”和“户部”)代替了三省六部制。首先削减州郡(府州军监)一级长官的权力,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都收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官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相互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使(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使(管军事,“帅臣”)、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利用等,简称“仓臣”)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官担任。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差遣”)的性质,三年一替。这样,地方长官的权力分散,任期短暂,武力削弱,无法与朝廷对抗。其次,分割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权力,一是在宰相之下设置“参知政事”作为副相,与宰相合称“宰执”,以此来分割宰相的行政管理权;二是设置枢密院,以枢密使管理军事,以分取宰相军权;三是设三司使(又称“计相”),分管盐铁、度支和户部,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四是设审刑院,以分割宰相的司法权。使中央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四权都分别直属于皇帝,宰相仅仅掌管全国行政事务而已民。禁军不再设最高统帅,把禁军分为“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三衙将领虽统率军队,而军队的调遣和移防等事则须听命于枢密院。同时,还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就要更调一次,而将领不随兵调动,防止军队为将领私有,从此结束了武人专横跋扈的局面。同时,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禁军一半是驻防在京师及其附近,其余分戍到全国各要冲地区,主要是为了镇压人民。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序,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评价: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是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如:将帅无权、指挥不灵,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下,开支巨大。金:阿骨打称帝后,为了夺取抗辽斗争的最后胜利和巩固扩大政权,扩充和整顿了金朝的军队,确立了猛安谋克制,这是金朝特有的一种军事和行政制度。猛安谋克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组织(猛安,意思是部落军事酋长;谋克,意思是氏族长),阿骨打加以发展,对归附的首领,一律给以猛安或谋克的称号,对其部众则和女真本部族战士一样进行军事编制,规定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称千户长,谋克为百户长。各户壮丁,均是士兵,战时应征出战,平时从事生产。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对金的经济发展和军事胜利起了重大作用。元的一省制在加强皇权方面又有新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领六部,掌管全国政务;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御史台掌管监察。在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是中央的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是中央分权于地方,行中书省设丞相一人,凡地方军政大事无不统领。在各级政府中另外设一官职--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当),掌管并督察地方行政。作为山东、山西、河北则称为“腹里”,作为中央直辖区,由中书省直辖。设立宣政院通领宗教事物和西藏地区,皇权继续加强。四、明清时期(高度发展)明代:1.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在地方,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只管理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主管刑法与军队,实行三司分权。在中央,由于中书省权力过于集中,丞相胡惟庸气势凌人,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遂废除丞相制,以掌管行政事务的内阁代替了沿用一千多年的宰相。在军事上,将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皇帝独揽军事大权。2.制定和颁布《大明律》,维护皇帝独裁的封建专制统治。3.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监视臣僚。4.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四书》《五经》的文名命题,规定文章格式为股文,采用八股取士,以钳制知识分子的思想。清代:更是进一步以皇帝的机要班子-军机处取代内阁,从而形成了绝对专制主义中央集体政体。1、清初在中央设内阁,置六部,同时保留着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凡军国大事都由它决定,皇权受到限制。2、雍正帝设军机处,挑选亲信的满汉官员充任。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然后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这样中央六部长官和地方军政首脑都直接听从皇帝指挥,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后撤销),封建君主专制统治进一步强化。3、为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对全国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实行了严酷的思想控制。一方面提倡程朱理学,尊孔读经,开科取士,对士人进行笼络和引诱;另一方面对不利于清朝统治的言行,则进行残酷镇压。综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政体发展变化的总趋势是:加强皇权,削弱政府权。这也说明封建制度的日趋没落。【概括的】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演变与发展的特点: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其内容既有较明显的继承性与共性,也有和时代特征相关的特殊性。② 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的强化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最大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演变过程也始终矛盾交织: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和斗争;地方和中央关系的博弈(皇权加强意味着地方割据势力削弱,反之就膨胀);政治行政手段和不同程度思想文化专制措施的结合。③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皇权;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是历朝封建统治者实行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原因(其中前者是根源)。④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影响十分深远:在封建社会前期的秦汉至隋唐时期,其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文化发展等积极作用是主要的。而在封建社会后期的北宋至明清时期,其消极作用则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望采纳!!!

500字左右能论出来点儿什么呢,是作文吧。

中国古代皇帝研究制度论文

功过秦始皇你从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缓缓走来,依旧带着一身霸气和帝王之风,笑看这在你身后发生的几千年的风云变幻,似乎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一声怒吼:我才是中国的始皇帝。历史的车轮倒回到两千多年前,当灭掉战国时期最后一个诸侯国——齐国时,你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你完成了秦国几代国君的梦想,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你“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历史把你定格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精英之凝聚体——秦始皇。你的统一六国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你的专制集权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后朝的历代君主尊奉你的制度,一次次的分离聚合推动了中国历史滚滚向前。你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开郡县制之先例,你接受了韩非的主张,开依法治国之先河。你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希望“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可是历史却与你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仅仅两世就结束了你亲手谛造的统一帝国。你后悔也无奈,你悲痛也不甘。你不是输给了历史,而是输给了你自己,是你的残暴统治失去民心,从而把秦朝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否则就不会有“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的感慨,也就不会有“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悲惨场面。有人说:在历史学家的眼里,你是一个功不可没的帝王,而在百姓眼里你却是一个凶狠残暴的君主。从郑国渠到灵渠,从骊山陵墓到万里长城,哪里没有百姓的血汗与辛酸?哪里没有尸横遍野、饿殍满地的惨状?可是,若没有你,又怎么有杜牧的《阿房宫赋》的盛誉?没有你,又哪里有万里长城的雄伟巍峨?没有你,又哪来兵马俑——这世界第八大奇迹的诞生?你给中国文化设置了太多的悬念,你给中国历史留下了太多的空白,你给后辈人留下了充足的空间去想像阿房宫的繁华峻丽,去体味孟姜女与望夫石的动人传说。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敬畏,敬畏你的严刑峻法;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感叹,感叹你的盖世无双;你留给后人太多的思索,思索你的雄韬伟略;你留给后人太多的警示,警示你的仁义不施而导致强秦二世而终。你的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不以成败论英雄,是时事造就了你,给了你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对也好,错也罢,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一朵翻腾的浪花。秦始皇——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响彻至今。你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代言人,你的雄才大略,你的非凡气质和过人气魄必将激励华夏儿女重整旗鼓,重振雄风,再展鸿图,再创辉煌。

秦王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後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此后,“皇帝”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然而,即使是皇帝也不能随心所欲,他也得在皇帝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统治。因此,对于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加以研究,是很有必要、也是很有意义的。一、皇帝制度及其形成“帝”最早出现在商代甲骨文中,它在商代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的神。商朝统治者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着力塑造了“上帝”。上帝和地上的殷王一样,有自己的朝廷、官吏、使节(风、云、雨、雪诸神)。它支配着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可以令风、令雨。它又通过先公先王对人世发号施令,从而给商王朝的统治加上了神圣的灵光。“皇帝”,则始见于西周金文,也是指天上的神,但皇帝与现实的社会政治联系更加紧密,周王可以直接向上帝祈求祷告而勿须通过先公先王转达。及至春秋,周王室势力一撅不振。与此相对的是,春秋时期的天帝也成为一种摆设。这时候,祭祀的对象都是有利于民的自然界的东西,或者是有功于民的历史人物,如黄帝、尧、舜等,于是“帝”逐渐演变为历史上的圣王贤臣。到战国时大国称帝,“帝”又变为当今之世的君王。春秋时期人们把帝神还原为历史人物,而战国时期则把帝神变成了活生生的君王,至此帝神已完全还原为人。至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则进而法定“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称号。同时,秦始皇还建立了一整套维护其绝对统治的皇帝制度。二、皇帝制度的利首先,在政治稳定方面。纵观中国古代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皇帝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以官僚机构为主轴的政治结构,它是在中国社会内部民族众多、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分散性的情况下,通过实现国家统一而形成的,是以官僚制取代世袭的贵族制而实现的。在这种政治体制下,皇帝是重中之重。他集中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充分拥有行政、军事、立法、司法、文教等大权;同时,他也拥有对一切文武官员和勋贵等的任免、奖罚、生杀予夺的权力。从而可以随时调节整个统治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历史证明,只要皇权的这种调节功能得到正常发挥,整个国家将处于中央王朝的有效控制之下,强大的中央王朝就会结束国家四分五裂的局面,达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格局。其次,在经济和文化发展方面。正是在以皇帝制度为突出标志的封建大一统社会里,中华民族创造了高度的农业文明。由于皇权的巩固与发展是以大量存在的自耕农为其主要经济基础的,因此,皇权必定要保护自耕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封建小农经济条件下,无论哪一朝,哪一代,统治者对农业的发展都极为重视,他们把农业作为国家的根本来对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把“重农抑商”作为一项国策来施行的。他们运用政治权力与法律手段打击商人、封建地主与地方势力,给自耕农以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使得自耕农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在这种政治体制下,中国封建经济曾达到很高的发展水平。三、皇帝制度的弊然而,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皇帝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性。皇权至高无上而无所不统的属性,使得全体臣民都是皇权统治和奴役的对象,没有平等可言。在皇帝制度创立后的历史中,皇权意识不断的膨胀却缺乏对其应有的制约与限制。正因为如此,在历史上才会出现不少皇帝滥用权力的现象,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如创立了皇帝制度的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仍然满足不了他的政治野心。不断的征发徭役,大兴土木,当社会矛盾激化时更是采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结果秦朝在二世时迅速灭亡。这与秦始皇滥用权力有相当大的关系。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在位期间喜好游玩,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离宫,每次出游都征发大量的劳役。同时,他穷兵黩武,先后三次对高丽用兵都失败了。由于他的横征暴敛,人民苦不堪言,纷纷起来反抗,隋炀帝本人也被臣下宇文化及所杀。除了这些滥用权力的皇帝之外,还有一些皇帝在权力的使用过程中犯过严重的错误。如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等皇帝在建立自己的王朝后,总是想着子孙后代可以把皇帝之位传承下去。他们认为秦朝迅速灭亡是因为秦始皇没有分封子弟,当王朝有难时这些同宗们没有实力来救助。于是,他们分封子弟们为诸王,手握重兵散落在全国各地,这样就可以保证王朝的稳定。然而,正是这些藩王们,当他们有了实力时,就想着得到更大的权力。汉文帝时的“七国之乱”,燕王朱棣发动的“靖难之役”都是野心膨胀的后果,这些战乱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果,王朝的创建者不采用分封制的话,同室操戈的悲剧也就不会出现。这还是强势皇帝的行为,虽然他们运用权力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至少他们能够保证政出一门,皇帝的意志可以在全国内实现。但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每一位皇帝都能把握和运用自己应该有的权力,尤其是当皇帝比较弱小或者昏庸无能的时候,皇权便会旁落,被皇帝身边的各种政治势力所窃取。在这些政治势力中,宦官和外戚的势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是孤独的,也是多疑的,他对整个官僚机构有一种本能的对抗情绪。为此,皇帝通常都会用自己比较信任的人去对抗官僚阶层,而他身边最近的人就是他的后妃和伺候他的宦官。于是,皇帝便会赐予他们权力,让他们去打击、迫害士大夫官僚,以巩固自己的皇权。从而使得宦官和外戚的势力大增,到后来皇帝的权力逐渐落入这些近臣手中,形成宦官专权或者外戚当政的局面,皇帝成为摆设。所以说,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皇帝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并非是一堆腐朽的垃圾,仅以批判两字所能了结。它精华与糟粕并存,积极与消极同在”。参考文献:[1]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2]诗经·小雅·北山.[3]全根先.试论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国家图书馆学刊.1993(2).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至今,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China,也是从罗马语Chin(秦)演变过来的,这在一个侧面上表现了秦帝国的影响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着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负面 因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散文、史籍中。如贾谊的《过秦论》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 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但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

延续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成果,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它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官僚体制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等整个中华文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过程1.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诸侯国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了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当今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秦国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统一六国,建立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 秦朝正式建立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① 皇帝制的实行。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足以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规定皇帝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表明皇帝地位的神圣和权力的至高无上。② 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③ 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这样的制度,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秦始皇所创立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 西汉巩固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重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除了王国的威胁;在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实现了政治、经济乃至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这样,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巩固,这在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4. 隋唐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并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实行科举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做官,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5. 北宋加强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推荐,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心,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6. 元朝新发展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7. 明清达到顶峰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编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8. 1912年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纵观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呈现上升趋势,皇权逐渐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越来越严密。二、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1.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其形成初期,有利于封建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抵御外来势力的侵略,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又可以有效地组织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活动,兴建大型工程(特别是水利工程);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推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思想文化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传播,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它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空前强化的专制容易形成暴政,使广大人民群众毫无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可言;衍生出庞大臃肿的官僚队伍;另外,还容易出现特权阶层和政治腐败。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阻碍了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并使读书人只知道埋头苦读“四书五经”的经书,不去钻研有关国计民生的真才实学,严重阻碍了中国古代科学文化的发展。文化专制更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不利于中国思想文化的健康发展。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使整个民族在近代裹足不前,落后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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