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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中国知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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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中国知网论文

简介唐人街最早叫“大唐街”。1673年,纳兰性德《渌水亭杂识》:“日本,唐时始有人往彼,而居留者谓之‘大唐街’,今且长十里矣。”1872年。那一年志刚在《初使泰西记》中有:“金山为各国贸易总汇之区,中国广东人来此贸易者,不下数万。行店房宇,悉租自洋人。因而外国人呼之为‘唐人街’。建立会馆六处。”1887年,王咏霓在《归国日记》中也使用了“唐人街”:“金山为太平洋贸易总汇之区,华人来此者六七万人,租屋设肆,洋人呼为唐人街。六会馆之名曰三邑,曰阳和。”王咏霓的这句话与志刚的差不多。在这之前,王可能看过《初使泰西记》,因此,他在这里沿用了志刚的“唐人街”。“唐人街”是粤人华侨自创的名称。 1875年,张德彝在《欧美环游记》中就称唐人街为“唐人城”。张通英语,英语称唐人街为 Chinatown。其实,在这以前,张德彝更为直接,他将 Chinatown 直译为“中国城”,如《航海述奇》(1866年):“抵安南国,即越南交趾国……再西北距四十余里,有‘中国城’,因有数千华人在彼贸易,故名。” 1930年蔡运辰《旅俄日记》:“饭后再赴旅馆,新章五时亦至,候余甚久,公事毕,同游中国城。城在莫斯科中心,女墙高底,完全华式,华人名之曰中国城。”今人李欧梵有一篇有关唐人街的随笔,题目就叫《美国的“中国城”》(1975年),文章说:“唐人街是老华侨的温床、新华侨的聚会所。也是美国人眼里的小中国。也许我们应该把唐人街的英文原名直译过来,干脆称它为‘中国城’(Chinatown),可能更恰当一点。”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唐人街”还是要比“中国城”常用。 ------------------------------------------------- 唐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强盛的朝代。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往往称自己是“唐人”, 他们聚居的地方便称为“唐人街”。 美国最大的“唐人街”在旧金山。旧金山的“唐人街”始于1850年前后。当年开发美国西海岸的华工初来异国,人生地疏,言语不通,因此他们便集中住在一起,团结互助,休戚与共 。起初,他们开设方便华工的小茶馆、小饭铺,接着是豆腐坊、洗衣店等等,逐渐形成了华工生活区。后来,越来越多的当地人,也经常光顾这里,他们称这里为“中国镇”,爱上了这里的中国饭菜。后来,“唐人街”成了繁华街道,街上除了饮食业外,刺绣、中国古玩等也都在当地享有盛名。同时,唐人街办起了华人子弟学校,从事中文教育。还有各种同乡会 、俱乐部、影剧院等,成了富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特殊街区。 每逢春节,这里均耍龙灯、舞狮子,爆竹声中除旧岁,保留着中国传统的种种风俗。 事实上,唐人街遍及世界许多地方,只是有的地方不这么叫就是了。--------------------------------------------------唐人街也被称为华埠或中国城(Chinatown),是华人在其他国家城市地区聚居的地区。唐人街的形成,是因为早期华人移居海外,成为当地的少数族群,在面对新环境需要同舟共济,便群居在一个地带,故此多数唐人街是华侨历史的一种见证。 在唐人街多数会看到很多唐人餐馆,而餐馆和洗衣铺皆为早期华侨主要的营商行业。一些历史较悠久的唐人街,皆位于移民城市的旧区,环境会较为挤迫,治安和种族问题亦是某一些华埠要面对的问题。 多年来,凭着、随着华人的富裕,华侨在外国的地位渐渐提高,新一代的华人移民会选择移民城市的其他地区居住,一些唐人街亦出现华人人口迁离、人口老化的现象。 现在很多地方,唐人街已经成了中华文化区的代名词。无论商业,还是娱乐,以及各种文化设施,都是体现东方华夏色彩的。并没有华人聚居地的本意了。世界主要唐人街列表亚太泰国曼谷 菲律宾马尼拉 越南胡志明市 马来西亚槟城 马来西亚吉隆坡 新加坡 日本横滨中华街 日本神户中央区南京町 日本长崎新地 韩国首尔 韩国仁川 澳洲墨尔本 澳洲悉尼Capitol-Terrace中国北京民族园路 美洲美国纽约 美国旧金山 - Jackson Street, Stockton Avenue 美国洛杉矶 - Broadway Avenue, Spring Street 美国波士顿 美国芝加哥 - Along Wentworth at Cermak 美国费城 美国波特兰 美国西雅图 美国华盛顿 - H Street 加拿大 多伦多 登打士西街唐人街加拿大多伦多华埠 - Dundas Street, Spadina Avenue 加拿大温哥华 - Pender Street and Main Street 加拿大列治文 加拿大蒙特利尔-rue ST-LAURENT 欧洲英国伦敦中国城 法国巴黎 世界次要唐人街列表亚太缅甸仰光 澳洲布里斯班 新西兰奥克兰Newmarket 新西兰威灵顿 美洲美国克里夫兰 夏威夷檀香山 美国休士顿 美国奥克兰 - Broadway Avenue, 7th Street, Harrison Avenue, 10th Street 美国奥克拉荷马市 - N. West 23rd Street and Classen Blvd 美国匹兹堡 美国沙加缅度 - 3rd, 5th, J, and I Streets 墨西哥墨西哥市 加拿大卡尔加里 加拿大艾德蒙顿 加拿大温尼伯 古巴哈瓦那 欧洲格拉斯哥的小型唐人街是个被称为“中国城”的商场俄罗斯莫斯科 英国曼彻斯特 英国伯明翰 英国利物浦 英国格拉斯哥 英国卡的夫 荷兰阿姆斯特丹

《唐人街》通过对冯家每一个成员成长轨迹的描述,用中国文人细腻而敏锐的笔触展现出以儒、释、道三家为主的多元文化熏陶下的中国人质朴、睿智的整体民族特性,以及对于美国文化的采纳摒弃。作者没有为点出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突而矫饰一些场景,而是以看似信手拈来的平铺直叙,将这种深刻的冲突糅合。在散淡的描述中逐渐的切入美国文化的元素,两者的融合过程,宛若和面,不愠不火,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契合。 《唐人街》通过描写移民在美国的生活,东西方文化的对比,强化了“文化中国”的形象,并“解构”现实美国背后的精神危机,表现出身处异国的林语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怀念与珍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唐人街》的主题也可以说是民族情怀。 林语堂的英文长篇小说《唐人街》并不以艺术性见长,而重在彰显中国文化的优质品性。小说叙写了大都市纽约唐人街上冯氏一家的生活,但着力的是尽管生活艰辛,却洋溢温情、宽容与和谐的理想家庭形象建构,这个华人家庭代表了中国文化的实质。小说还通过还原童年经验来演绎具有家庭精神的中国文化,这种自传式写作更加体现了作者对中国文化的认同。而小说中多元文化景观的展示、皈依乡土的强烈意向和中国文化现代价值的全面张扬,具有全球化表征,中国文化成为主题化的乡愁。小说从时间和空间双重维度强化了怀旧意味。

简介唐人街最早叫“大唐街”。1673年,纳兰性德《渌水亭杂识》:“日本,唐时始有人往彼,而居留者谓之‘大唐街’,今且长十里矣。”1872年。那一年志刚在《初使泰西记》中有:“金山为各国贸易总汇之区,中国广东人来此贸易者,不下数万。行店房宇,悉租自洋人。因而外国人呼之为‘唐人街’。建立会馆六处。”1887年,王咏霓在《归国日记》中也使用了“唐人街”:“金山为太平洋贸易总汇之区,华人来此者六七万人,租屋设肆,洋人呼为唐人街。六会馆之名曰三邑,曰阳和。”王咏霓的这句话与志刚的差不多。在这之前,王可能看过《初使泰西记》,因此,他在这里沿用了志刚的“唐人街”。“唐人街”是粤人华侨自创的名称。1875年,张德彝在《欧美环游记》中就称唐人街为“唐人城”。张通英语,英语称唐人街为 Chinatown。其实,在这以前,张德彝更为直接,他将 Chinatown 直译为“中国城”,如《航海述奇》(1866年):“抵安南国,即越南交趾国……再西北距四十余里,有‘中国城’,因有数千华人在彼贸易,故名。”1930年蔡运辰《旅俄日记》:“饭后再赴旅馆,新章五时亦至,候余甚久,公事毕,同游中国城。城在莫斯科中心,女墙高底,完全华式,华人名之曰中国城。”今人李欧梵有一篇有关唐人街的随笔,题目就叫《美国的“中国城”》(1975年),文章说:“唐人街是老华侨的温床、新华侨的聚会所。也是美国人眼里的小中国。也许我们应该把唐人街的英文原名直译过来,干脆称它为‘中国城’(Chinatown),可能更恰当一点。”但不管怎么说,现在“唐人街”还是要比“中国城”常用。-------------------------------------------------唐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强盛的朝代。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往往称自己是“唐人”, 他们聚居的地方便称为“唐人街”。 美国最大的“唐人街”在旧金山。旧金山的“唐人街”始于1850年前后。当年开发美国西海岸的华工初来异国,人生地疏,言语不通,因此他们便集中住在一起,团结互助,休戚与共 。起初,他们开设方便华工的小茶馆、小饭铺,接着是豆腐坊、洗衣店等等,逐渐形成了华工生活区。后来,越来越多的当地人,也经常光顾这里,他们称这里为“中国镇”,爱上了这里的中国饭菜。后来,“唐人街”成了繁华街道,街上除了饮食业外,刺绣、中国古玩等也都在当地享有盛名。同时,唐人街办起了华人子弟学校,从事中文教育。还有各种同乡会 、俱乐部、影剧院等,成了富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特殊街区。 每逢春节,这里均耍龙灯、舞狮子,爆竹声中除旧岁,保留着中国传统的种种风俗。 事实上,唐人街遍及世界许多地方,只是有的地方不这么叫就是了。--------------------------------------------------唐人街也被称为华埠或中国城(Chinatown),是华人在其他国家城市地区聚居的地区。唐人街的形成,是因为早期华人移居海外,成为当地的少数族群,在面对新环境需要同舟共济,便群居在一个地带,故此多数唐人街是华侨历史的一种见证。 在唐人街多数会看到很多唐人餐馆,而餐馆和洗衣铺皆为早期华侨主要的营商行业。一些历史较悠久的唐人街,皆位于移民城市的旧区,环境会较为挤迫,治安和种族问题亦是某一些华埠要面对的问题。 多年来,凭着、随着华人的富裕,华侨在外国的地位渐渐提高,新一代的华人移民会选择移民城市的其他地区居住,一些唐人街亦出现华人人口迁离、人口老化的现象。 现在很多地方,唐人街已经成了中华文化区的代名词。无论商业,还是娱乐,以及各种文化设施,都是体现东方华夏色彩的。并没有华人聚居地的本意了。世界主要唐人街列表亚太泰国曼谷菲律宾马尼拉越南胡志明市马来西亚槟城马来西亚吉隆坡新加坡日本横滨中华街日本神户中央区南京町日本长崎新地韩国首尔韩国仁川澳洲墨尔本澳洲悉尼Capitol-Terrace中国北京民族园路美洲美国纽约美国旧金山 - Jackson Street, Stockton Avenue美国洛杉矶 - Broadway Avenue, Spring Street美国波士顿美国芝加哥 - Along Wentworth at Cermak美国费城美国波特兰美国西雅图美国华盛顿 - H Street加拿大 多伦多 登打士西街唐人街加拿大多伦多华埠 - Dundas Street, Spadina Avenue加拿大温哥华 - Pender Street and Main Street加拿大列治文加拿大蒙特利尔-rue ST-LAURENT欧洲英国伦敦中国城法国巴黎世界次要唐人街列表亚太缅甸仰光澳洲布里斯班新西兰奥克兰Newmarket新西兰威灵顿美洲美国克里夫兰夏威夷檀香山美国休士顿美国奥克兰 - Broadway Avenue, 7th Street, Harrison Avenue, 10th Street美国奥克拉荷马市 - N. West 23rd Street and Classen Blvd美国匹兹堡美国沙加缅度 - 3rd, 5th, J, and I Streets墨西哥墨西哥市加拿大卡尔加里加拿大艾德蒙顿加拿大温尼伯古巴哈瓦那欧洲格拉斯哥的小型唐人街是个被称为“中国城”的商场俄罗斯莫斯科英国曼彻斯特英国伯明翰英国利物浦英国格拉斯哥英国卡的夫荷兰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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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 谈起思乡这个话题,我便想起了小学时学过的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思乡我想应是每一个离家者所无法释怀的 一种情感,这当然也包括我,每逢读着李白这首《静夜思》,无论是在有月的夜晚,还是在无月的白天,现在他乡求学的我总会涌起一种恋乡之感,那或许就是想回 家的象征吧!异乡,倾听落花的声音,涌起莫名的哀痛,多愁日子,用眼泪喂养诗歌,多雨时节,心里溅起的水花,朵朵望乡。 小的时候,天天守在家里也背过李白的《静夜思》也写过思乡这两个字,可那时的我却不知道思乡是怎么一回事,读着李白的《静夜思》,我还在妈妈面前笑他没有 大丈夫的君子气概,于是我便抱着一种志在天涯的心态,一直以为长大的孩子不想家,而且在我小的那个时侯我便以为长大了,便一心渴望去流浪。 如今我上了大学,真正离开家了,我终于找到了离家的感觉,可不久,另一种感觉又在心里滋生,看着家在附近的同学回家,我第一次有了想回家的感觉,可屈强的我还是以:“女儿志在天涯,长大的孩子不想家。”来安慰自己。 在校不久,我开起感冒了,我原以为一点小病小痛算不了什么,可是头晕头疼使我无法抬头听课,由于喉痛不敢吃多油的菜,当同学门聚精会神地坐在教室里 听课时我想着的是家里暖暖的被窝,当同学门有说有笑地吃着学校的饭菜时,我似乎闻到了妈妈炒菜的香味,此时我只有一个渴望:要是现在能回家该多好啊! 好不容易盼到一个学期结束,没有皇帝也在心里大喊:万万岁! 一个假期很快就结束,就要归校了,在心里留的是对家的眷恋!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重复读着这首诗时,我明白了思乡是怎么一回事。“攀登高峰望故乡,风沙万里长,何处传来驼铃 声,声声敲心坎……”这是一首歌,也是我挺喜欢的一首,在学校里没有高峰,可我喜欢站在教室的走廊上迎风而望,虽然不知家在何方,可在我心里烦乱的时侯, 这样一望似乎给了我莫大的安慰与动力。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这是别人的歌词,可在我感觉中这首歌词好象是专为我而写的。而这并不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或 许人就是这样:小的时候在家里天天渴望着去流浪,长大的时候流浪在外,却又渴望着回家。异乡,倾听落花的声音,……,心里溅起的水花,朵朵望乡!也许这词 不类词,诗不类诗的话,在别人眼里是没有君子气概的我的无聊之作,可我不在乎,在我心目中它并不是词与诗,而是我长 大后流浪着的心情写照。 有这样一首诗:月亮弯了,那是因为,它挑着的,一头是异乡,一头是家乡! 月亮圆了,那是因为,它抱着的是异乡和家乡! 月圆之时,异乡回到了家乡相拥在月的怀抱,也许流浪的人有家可回就是最 大的幸福! 凄迷,悲凉,忧伤,谱成夜的深沉,无可奈何花落时,静夜倾听却无声,多雨时节,冷冷清秋,弯月,清灯,雨点,孤独上演。 我盼望月圆。

楼主要拿这个去糊弄教授吗?这个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唐装,可具体写女子服装很特色,体现唐朝的开放风气。只要抓住一点写就可以了。小论文嘛,不要太广,太泛。

1.唐朝人的装束。 宋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 翟耆年 ,字伯寿 ……巾服一如唐人,自名唐装。”2.指中式服装。 茅盾 《归途杂拾·九龙道上》:“一个个都是青布或蓝布的‘唐装’。”泛指一切中式民族特色的服装。3.同义指代汉服.汉民族服饰.唐装原意指代唐代的汉服,一种是传统的襦,裙装,这种风格一般流行在初唐时期,基本上是沿袭了自东汉以来华夏妇女传统的上衣下裳制。与现代的唐装概念明显不同。唐朝的服装衣裳二字,其实衣是衣,裳是裳,衣是上身穿的,裳其实是指现代所说的裙子,衣与裳分开。这种妇女的服饰不是连衣,而是分两截的穿法一直延续到明末。上衣的穿法基本上是右衽交领或对襟系上带结,下面的裙子围起来系上长长的裙带,上衣或者掖里面或者自然的松散着,后来这种松散的上衣不断加长,一直覆到膝盖部,就后来发展成了明代的背子。随着发展,唐代的妇女上衣种类一般分为襦,袄,衫三种。襦是一种衣身狭窄短小的夹衣或棉衣。袄长于襦而短于袍,衣身较宽松,也有夹衣或棉衣。襦、袄有窄袖与长袖两类。衫是无袖单衣,功用吸汗,有对襟及右衽两种。衫在春秋天也可穿在外面,但和穿在外面有短袖的衫不同,后者就发展成了背子或半臂。而在以前,裙子的造型向来都是一种长方形的方片直裙,有点类似的和服裙子。方片裙的样式显得较呆板硬性,因此女性穿起来并不能显出美丽来。因此到了唐代,裙子的形式流行高腰束胸,宽摆拖地的样式,既能显露人体结构的曲线美,又能表现一种富丽潇洒的优美风度。这种裙子的结构必须和人体的主体结构有机适应,所以是一种下摆呈圆弧形的多褶斜裙,或喇叭裙。二就是到了中晚唐时期,服装中加强了华夏的传统审美观念,开始复古,从以显出女子身材为主逐步恢复到秦汉那种宽衣大袖,飘逸如仙的风格,服式越来越肥,这种风格定了型一直影响到后期华夏女装的基本理念,既宽松随体肥大,这自然在后来也成了礼教所要求的对象,柔和自然,无形无欲。中晚唐女装华丽大气,一般类似于礼服,她们里面直接穿抹胸——抹胸原本是内衣,在唐代和裙子结合形成了一体,它不系腰带,宽松自然。真正的唐装是中晚唐女装向古代礼仪服饰的过渡的进一步证明,这种款式为礼服一层叠一层,层数繁多,厚重拖摆,穿起来很麻烦。首先穿上很多层广袖上衣,层层压叠着,然后在围上伟大拖地的厚重裙子,即著名的“唐裙”,然后再在外面套上宽大的广袖上衣,虽然繁琐,却给人稳重的感觉,赋有层次感。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著名古代宫廷和服“十二单”就是从此款礼服演变过来的。日本人称之为“唐衣”即从唐朝传来的服饰,样式基本上没有多大改变,只不过在风格上增添了几许日本本民族的特色。“唐装”通常有两种解释,最自然合理的解释是“唐朝的服装”;另外一种比较牵强的解释是“唐人街华人的中式着装”。后一种说法的由来,有些“出口转内销”的味道,西方国家称“中华街”为“china town”英文发音很像“唐”于是译为“唐人街”,于是就把这些华人街的“唐人”所着的中式服装叫做“唐装”。根据APEC会议各国元首所穿“唐装”的主要设计者余莺女士的意见,“唐装”应当是中式服装的通称,因此当初设计好服装后,设计组一起讨论给这套服装起名的时候,决定把这种服装命名为“唐装”的过程便是深受这种“出口转内销”的对“唐装”的解释的影响。现在大陆流行的“唐装”,即是这种清末的中式着装风格的服装,也即是“唐人街华人的中式着装”,这种服装事实上是满清马褂的延续与改良,属于满服的范畴,与“唐朝的服装”(汉服)在风格、款式上面并无丝毫相似之处。遗憾的是,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把这种源于“唐人街华人的中式着装”的满装马褂误认为是“唐朝的服装”。“唐装”一词本身的称谓,源于海外。唐代盛期,声誉远及海外,以后海外各国因称中国人为“唐人”。《明史·外国真腊传》言:“唐人者,诸番(外国人)呼华人之称也。凡海外诸国尽然。”在东南亚的华人居住区,亦因而被称为“唐人街”,而华侨自称唐人,正由于自古以来唐朝是让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把“唐人街”的“唐人”穿的中国传统风格的服装称为“唐装”,本来作为中国人传统服装在海外的惯称、作为国际公认的中国人的称号也算顺理成章,但让人遗憾的是,风行的“唐装”一词严重偏离了它的本意,极易引起普通民众包括历史知识欠缺的知识分子阶层的误解:以为此“唐装”即“唐朝的服装”。在20世纪初,在当时“中西服装并行不悖”的社会大背景下,粤、港、澳一带同胞以“唐装”、“西装”来区别中西打扮,自是不明了“唐装”一词的确切指代,而在2001年的上海APEC会议上,中国作为东道主请前来参会的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的领导人穿“唐装”,并由之而掀起“祥和喜庆”的“唐装”新潮,虽然是清代以降的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也不排除其为流行规律的必然或是中国在国际大家庭中地位与风度的体现,但此举在催生汉服运动的同时,却也给后来真正的唐装(汉服)的复兴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阻碍。这种“唐装”是由清代的马褂演变而来的,其款式结构有四大特点:一是立领,上衣前中心开口,立式领型:二是连袖,即袖子和衣服整体没有接缝,以平面裁剪为主;三是对襟,也可以是斜襟;四是直角扣,即盘扣,扣子由纽结和纽袢两部份组成。另外从面料来说,则主要使用织锦缎面料。显然这种“唐装”并不是唐代的服装。“幞头纱帽”和“圆领袍衫”是才市唐代男子最主要的服饰。“幞头”是一种包头用的黑色布帛。唐代是“撰头”盛行的时代,“幞头”的样式也富于变化,尤其是在唐武德初年至开元年间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幞头”的形制经历过几次较大的变化。唐代的男子服装主要是圆领袍衫。传统的冠冕衣裳,只是在隆重的场合,如祭祖天地、宗庙等时偶尔用之,其他则以“幞头袍衫”为尚。袍服的用途非常广泛,上至帝王,下至百官,礼见宴会均可穿着,甚至将其用作朝服。袍服的款式,各个时期不尽相同,早期的袍服的袖子多用大袖,但大袖对域外的民族来说,则不太适宜。因北地寒冷,不便采用大袖,而采取紧裹双臂的窄袖。随着南北风俗习惯的相互渗透,这种紧身、窄袖的袍服样式,也被汉族人民所接受,而且成为唐代袍服款式的代表。唐装(满族式)唐装(汉族式)唐装 - 评价唐装在中国经济处于上升时期的当前,“唐装”的兴盛似乎可以看做中华文明复兴的一种征兆。然而撇开它背后宏大的象征意义,“唐装”本身其实是一个颇模糊的概念,关于这个名词的内涵�时装界有多种表述,如“华服”、“中装”等。很多人对“唐装”的提法大惑不解:以中华之大,唐代以降,岂无装可穿? 其实,真正唐代人穿的长袍大袖,甚至离人们更近的明代袍服(两者其实是同一事物),并非不太可能重回流行。“长袍大袖”只是现代的人们对“古装”的模糊认识(从夏商周时期一直到明末的传统中国人的穿着主体款式是“交领右衽,隐扣系带,褒襟广袖,峨冠博带”,其中,“褒襟广袖,峨冠博带”仅为礼服特征,而“交领右衽,隐扣系带”的特征则为礼服、常服所共有),也就是说,真正的唐装除了作为主体款式的礼服外,还有作为补充的“窄衣窄袖”的常服。这些服装自唐以来就有“汉服”或“汉装”的正式称谓(意为“汉民族的传统服装”或“汉族的民族服装”),经历将近四千年,一直自成体系,一脉相承,并深远影响了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等周边国家,其中,日本的“和服”(汉服中的深衣款式),朝鲜(韩国)的“韩服”(汉服中的襦裙款式)便是汉服在这些国家的正常延续。真正的“唐装”的“宽衣大袖”的礼服更适合于祭祀、成人礼等庄重场合,而其“窄衣窄袖”的常服则更适合于劳动耕作及日常场合。随着自互联网发起,以都市青年白领阶层为骨干的“汉服复兴”运动的兴起,真正的唐装(汉服)在现代人们的视野中也并非“遥不可及”,源于外国人眼中的“唐人”而定义的“唐装”一词,正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置疑。

4座桥,现在观赏桥有3个,20米左右长吧,全是石拱桥,桥下有壁画,游船穿过时可以欣赏,白色

中国知网论文追风筝的人

本书讲述了一个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欢的玩物,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

书的后半段写的是主人公阿米尔心灵上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

书中的感情不仅仅是亲情和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最近追剧追累了,静下心阅读了《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我习惯先去浏览作者以及推荐人的介绍,我带着满心的欢喜,去认识温馨闲适的阿富汗,看着阿米尔和哈桑对主仆之间满满的友谊和爱。

哈桑把对主人阿米尔的爱当作一种信仰,用他的正直善良诚实 无怨无悔 终极一生追逐着阿米尔。

慢慢地,我的心像随着风筝一样突然地跌落下来,我哭了,为善良的哈桑流泪。懦弱、胆怯的阿米尔敏感嫉妒,为了博得爸爸的爱,看着哈桑为了保护他遭人殴打……他选择逃跑,良心难安,他受不了自己良心的谴责,又一次自私的为了自己,冤枉哈桑偷窃,把哈桑赶出了家门。

犯错,错过,然后用一生去救赎,阿米尔。随着阿富汗战争开始,阿米尔和他的父亲为了躲避战争,辗转逃到美国,后怀着愧疚之心踏上故土,走上赎罪之路。“阿富汗的儿童没有童年!”我又哭了。30年的战争内乱给阿富汗的人民带去了深深的创伤和痛苦,整个民族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没有希望,只有杀戮、血腥!阿米尔冒死救出了哈桑的儿子,拯救了索拉博,救赎了自己,但是阿富汗战争给阿富汗人民带去的伤害,谁来救赎!?阿富汗的人民陷入悲伤和自恋中,他们在失败和灾难面前,屈服,将这些当成生活的实质,甚至视为必须,但他们没有向命运投降,他们生活在战乱的国土上,有欢乐,有情谊,生活会继续的!在热泪盈眶中阖上了这本书。

“爱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碎了一地,活着,生活,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风筝,一生都在奋力的追寻着。友情、亲情、爱情的风筝线把我们每个人紧紧连在一起,承载起“和平的中国”这只美丽、炫彩、耀眼的大风筝!

“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本书封底印着《纽约时报》某篇评论文章的一句话,还有这本书的扉页上内容简介的第一句话“12岁的阿富汗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都在提醒读者这是一本关于友谊,关于背叛与救赎的一本书。

很好奇,两个完全不同阶层的人,会产生怎样深厚的情同手足的友谊呢,之后又会有怎样的背叛与救赎呢?带着这些好奇,我翻开它,一读究竟......

当我读到,哈桑一遍遍的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时;当我读到,阿米尔提出过分要求后,阿米尔说“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以及“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当我读到,哈桑说“我宁愿吃泥巴也不你(阿米尔)。”时,我感觉到,阿米尔与仆人哈桑之间,并不存在什么伟大的友谊,甚至我认为,哪怕是对等的友谊,也不曾有过。

他们只不过是对方的过客,一种主仆关系,一起的玩伴,却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将对方深深扭进自己的生命里,那么的心甘情愿(哈桑)或不情不愿(阿米尔)。这就是这本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带给我的震撼,让我感受到的并非友谊的深厚,而是人性的弱点、道德的虚无以及现实的残酷。

哈桑,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追风筝,是他的拿手好戏,慢慢的追着,静静的等着,风筝就会降临,唾手可得。阿米尔问他有什么秘诀,哈桑说“我就是知道”,是啊,凭着天生的直觉,他就是知道风筝会在哪里降落。对于人间的友谊或者爱,他也以为凭着他的执着——无私的奉献、一味的付出——可以获得,然而,不得不说,这是一条不归路。因为,无私的奉献意味着对方无偿的获得,一味的付出意味着对方一味的得到,这不是对等的关系,也自然无法或者真正的友谊或者爱。友谊也好爱也罢,都是一种关系,都需要一种平衡,在不平衡的关系中,付出一方会有“可怜的”道德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令对方窒息,甚至会让对方有一种罪恶感——至少也会有一种愧疚感。所以,当哈桑越付出时,阿米尔就会越逃离;当哈桑越奉献时,阿米尔就会越背叛。这友谊或爱的“风筝”,哈桑到死都在追(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t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t利班枪杀。),到死也未必追到。

最后,阿米尔也成为了追风筝的人,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曾割腕自杀,后患有自闭症),为生命的轮回(对自己童年的轮回)。我不知道,阿米尔最终能否追到他的风筝......

去年,在网上购书时,无意看到了这一本《追风筝的人》,其实这本书一直在某些购书网站的热门排行榜单见过,但由于看见是阿富汗作家写的小说,所以一直提不起什么兴趣去购买阅读(现在想来,这真是一种莫名的偏见),但不知为何,那次看见,脑海中却浮现了曾经看到过书中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突然感觉好奇,便加入了购书单。

后来证明,这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好书当如是。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是一起长大的,他们情同手足。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他们友谊中令人艳羡的美好。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哈桑因为去替埃米尔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哈桑遇到了暴徒,遭受了莫大的耻辱,而埃米尔在暗处看到了,却没有勇气上前阻止,反而逃走了。

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受着因自己的懦弱而背叛自己朋友的煎熬,为了赎罪,他再次踏上了阔别多年的故乡,希望可以得到救赎。却发现哈桑原来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哈桑已死,阿米尔再也不能挽回什么。但是,哈桑的孩子还处于危难之中,这时候,阿米尔战胜了自己的懦弱,勇敢地救出哈桑的孩子,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亲情、勇气承担、忠诚、救赎与爱的故事。

这本书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是如人生百味般的悸动和感动,同时也伴随着害怕与无助、残酷与悲凉。没有过于华丽的语句,但那质朴的语言,却在我的心上敲响出一种伟大的韵律,故事节奏得当,环环相扣,不断冲击着我的心灵,让我为着书中人物的痛苦而痛苦,喜悦而喜悦。

小的时候只要犯得不是特别大的错误,都会得到大人的原谅,原因很简单还是个孩子嘛,担当我们犯下一个严重错误时,大多数人选择的是逃避,隐瞒事实真相。还有另外一种人是从此在心中种下罪恶的种子,一直都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每提到一次就有一次负罪感。

小说主人公阿米尔就是第二种人,看到自己的玩伴遭到伤害后,自己没有出手相助,导致哈桑受到侮辱,在时隔很多年后还在为自己当时犯下的罪弥补。

他的童年过的很开心,有哈桑的陪伴,也有自己想要的一切,哈桑把阿米尔当作自己最亲近的人,甚至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他愿意为了阿米尔和阿塞夫战斗,哈桑是勇敢的,坚强的,哈桑的人物性格也为后面的内容做了铺垫,石榴树上刻下的“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那是纯真的话语,喀布尔是他们生长着的地方,苏丹则是王国的意思。正因为是最亲近的人,在风筝大赛是,阿米尔攻下最后一个风筝,哈桑去把它追回,由衷的说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做到了。

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是几句话说不完的,阿米尔没有把哈桑当朋友看,嘲笑他身世,因为自己的自私陷害他,因为自己的不安赶走他,哈桑都默默承受下来,只为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文中最重要的故事情节莫过于哈桑为了阿米尔被同性的阿塞夫,哈桑丢失了一个男人最起码的尊严!我们不知道他是如何有这般坚忍的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如果我喊出来我生命中剩下的光阴将会全然改观。但我没有,我只是看着,浑身麻木。”

阿米尔并没有保护哈桑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他懦弱,自私,麻木,寻找借口逃避良心上的谴责,为了赢回爸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任由他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还来不及抑制,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全书的高潮便是哈桑是阿米尔父亲的私生子,他的父亲为了救赎自己犯得错,开了孤恤院,也是想拯救很多像哈桑一样的孩子。阿米尔最后同样为自己的行为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从孤恤院带回美国,阿米尔也终于勇敢了一回,在没有哈桑的保护下,为了索拉博和纳粹阿塞夫战斗了一回,阿米尔虽然失败了,但他知道自己解放了,心灵上的解放!

整本书都充满命运轮回的基调,也充满了人格的迷失与追回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追风筝的人》

偶然翻开了这本无意间得到的书,开始只是想想在闲暇的时候打发一下自己的时间,但是书中的内容却引人入胜,渐渐地我沉浸在其中。

我们总是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有时会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去随意评论和斥责别人,却对自己内心的懦弱和恐惧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当真的面对真正的自己,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往往物是人非,为时已晚。

阿米尔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却是我们很多人的缩影。从幼稚到成长再到成熟,每个人在这漫漫的人生历程中,或多或少都会犯下过错,做过一些幼稚伤人的举动,在心里也曾为此感到羞愧,懊悔却又遗憾。这些事情就像结绳一般缠绕着,贯穿着我们的人生的成长。得与失,祸与福,在冥冥之中一次次变更,一次次塑造与成就新的自我。

风筝,作为这本书贯穿着全文的线索,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故事,也因风筝而起,因其而结束。

阿米尔和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的父亲在阿米尔家里做仆人,而哈桑的母亲生下他后便游戏人间,早已不知所踪。

哈桑的童年中阿米尔就是一个在他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人,他们之间早已联系在了一起。一主一仆,日日夜夜,如影随形。

而身份的高低,阶级的差异也间接造就了他们友情的破碎。阿米尔始终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容不得哈桑比他聪明,容不得哈桑比他优秀,这是阿米尔思想里面的血统意识。

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哈桑为了少爷阿米尔的胜利,帮助少爷追逐风筝。但成功追到风筝的哈桑却被孩子中的恶霸们欺凌,而阿米尔去寻找他时看到了这一幕,却因为恐惧和胆怯没有挺身而出。

这件事在阿米尔心中难以消失,他不断安慰自己主人没有义务去为了仆人挺身而出,而哈桑被欺凌的一幕也不断在提醒自己的懦弱,逼迫面对真实的自己,自私、卑劣、残忍、弱小。

而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背叛而不是救赎自己,用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像孟子所主张的“人性本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本恶”,人生来就是有双重性的。没有圣人也没有极限的罪恶之人,人性的好坏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而阿米尔也因为这个心结,踏上了救赎心灵的旅程。

故事的结局,对着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却因为战乱的意外而死去,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也因为私人恩怨与往日仇敌互相对峙。

在危及生命的紧要关头下,哈桑的儿子用了弹弓射击了仇敌的左眼,就如同当初哈桑保护阿米尔一般。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姐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阿米尔最终追回了自己失去的人格,而我们,也在这人生道路中跌跌撞撞成长,微笑迎接明天。

我一直相信,不管汉人、蒙古人,还是普什图人、哈扎拉人,尽管他们的外貌有差别,肤色有不同,鼻梁有高低,眼窝有深浅,但作为人类,作为不同的人种,有些东西是相通的、共有的、符合人性的。比如都爱亲情,孩童都渴望得到父亲的赞美认可,兄弟都对自己的兄长忠勇友爱、都对家园有深深的眷恋以及做了错事之后都有愧疚之感,都有未泯灭的良知和情谊。

《追风筝的人》是本脍炙人口的小说,它的语言明白晓畅,感情真挚朴实,它叙述了两代人的感情,同时它又写到了阿富汗人民正在面临的战争、种族冲突和宗教冲突。所以,它叫人一捧起来,就难以释手。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首先想到了陈忠实先生写的《白鹿原》。文中“爸爸”和阿里的感情以及“我”阿米尔和哈桑的感情简直就像是白嘉轩与鹿三以及白孝文与黑娃的感情的翻版。哦,这么说也不完全准确。黑娃确实是鹿三的孩子,而哈桑,名义上是阿里的孩子,事实上是“我”的弟弟,“爸爸”的私生子。

所以,当“我”嫁祸于哈桑,当哈桑勇敢地承认所谓的“偷盗”行为而为“我”遮羞,当阿里和哈桑不得已离去,我终于理解了“爸爸”的失声痛哭,我也明白了《白鹿原》中一向忠厚能干与人为善的鹿三,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手刃田小娥。

上一辈的主仆肝胆相照,下一辈的主仆却出现了弯路。

两本小说两相对照,使我深刻地理解了他们之间的恩怨与情仇。

哈桑死于t利班之手,这不同于《白鹿原》中黑娃死于白孝文之手。这说明,陈忠实先生对人性的揭露,其程度远比卡勒德·胡塞尼更为深刻。所以,《追风筝的人》小说的出现,使我更加深刻地懂得陈忠实的伟大,感慨《白鹿原》小说的厚重深广。

再返回头来说《追风筝的人》这本小说。人,终究是环境的产物,“我”阿米尔尽管与哈桑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玩耍,情同手足,但毕竟身份不同,这身份的鸿沟使得“我”在关键的时刻退缩了,没有勇敢地冲上去,维护一直维护着自己的哈桑,从而使亲情产生了裂痕。

好在,父亲的友人,拉辛汗,洞察一切的拉辛汗,如先知一般的拉辛汗,给了“我”弥补一切的机会。成年的“我”从t利班的手中救出了哈桑的儿子,“我”的侄子,也完成了“我”的自我救赎之路。

借给姐书的小美女说,这本书她读了两遍。我在读的时候,主人公的际遇,也触动了我的心扉。我初中时代的邻居,我的小杰姐姐,她和我无话不谈,因为我们有相同的生活背景。我们都是从小就被送到奶奶家长大,之后再被领回到了自己的生身父母家。我是家里的老大,我背负做个好榜样的重任。而她,由于是第三个女孩,下面是唯一的弟弟,格外不受父母的待见。这不受待见的最终结果是,她私奔了!

尽管这私奔不是由我导致的,但私奔前,她曾经和我说了。

我却没有制止她。

原谅我吧,我那时也是个孩子,根本不懂得人心险恶,也不知道男女是怎么回事,我只想让小杰姐姐快乐地生活。如果时光倒流,我会阻止她,会叫她先忍受几年家里淡漠的亲情,而后和她一起努力,自己拼出自己的好前程。

尽管在内心里我指责了自己无数次,可是,时光毕竟回不去了。

阿米尔终于追到了自己的风筝,我和小杰姐姐的风筝,却再也追不回来了!

你能原谅我吗?

为你,千千万万遍!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由绵纸、胶水和竹子制作而成的玩具,它象征着许许多多的事物,牵连着许许多多的情感。

在《追风筝的人》里,风筝不仅是剧情的主线,而且还象征着友谊与亲情。在阿米尔眼里,风筝如同他与哈桑的友谊,看得见,但却被风吹得越来越远,唯有他一个人牵着风筝线,任由线上的玻璃渣割破他的手,割伤他的心。

那么,对于我来说,我的风筝是什么?它又是什么样的?

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平凡的学生,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像阿米尔那样要赎的罪。那在风筝线的那一头,我要追寻的又是什么?我带着我的疑问,翻开了书本的《译后记》,书本的译者说:“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我似乎有些理解了这句话,又似乎有些迷茫。我依旧不知道我心中的风筝是什么,但是我明白了:心中的风筝不一定要有多么远大,只要是心存所想,没完成或者曾经失去的遗憾便已足够。

想到这里,我似乎开窍了。心中一只蓝色的风筝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在即将落下的夕阳旁飘动,看得见,却又好像遥不可及。我伸出我的一只手,想抓住风筝,却怎么也抓不住。我顺着风筝线的方向追去……,我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似乎看见了风筝上写的字……,我看见它了,我看见了那只风筝……我追上去,隐约看见风筝上的字,上面似乎写着“友谊”。

哦,是的,我曾经丢失过它,在五年级的那个夏天,我,曾经与我最要好的两个朋友闹翻,友谊一去不返。但现在,我重新追上了它,追回了我的友谊,在人生这条风筝线的指引下,我找到了它——我弄清楚了吵架的缘由,原来是我平日里对朋友的关心不够,疏忽了朋友的重要性……在我弄明白吵架的缘由后,我向她们道了歉,她们原谅了我,“风筝”终于回到我手中。

我重新用线将风筝补好,并牢牢地握住它,带着它又在夕阳下放飞……,我想再次追寻它……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

风筝,在我看来是自由的象征。但是当我读过《追风筝的人》后,对我的观念进行了改变。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逐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着世界。

故事是这样的,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的人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故事在一次次伤害中展开,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讲起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为你,千千万万遍!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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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中文版)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范文6篇

风筝是《追风筝的人》的灵魂,虽然只在小说的两个地方出现,却蕴含了丰富的意象,风筝可以是爱情、亲情、友情,更是作者对未来希望的象征。下面是我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范文,欢迎阅读!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_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_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地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地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齐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的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感觉是深沉的,懊悔的。我能感觉得到作家写它时的沉重,忏悔和渴望赎罪。

这本书和其他的小说不同。这本书全文的感情一直很平稳,没有刻意加工的大起大落,全文像流水一般流畅,以平淡的字句反映出了内心深处的感受,给我,给读者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撼动。一般讲人性的书都会以一种黑暗的角度来描述,其实这种书我一点不喜欢,因为它们大多都很压抑,我亦不喜欢那些书的作者,因为他们给人一种卖弄学识以及阅历的感觉。而追风筝的人的作者却真实的让人感觉到他心中的情感,丝毫不做作。

我喜欢文中的哈桑,因为他忠诚,真诚。他不仅一次的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每当我看见这句话,我的心中都充满了感动和震撼。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绝对是的,我想他真的拿阿米尔当朋友,而且是可以献出生命的那种。但阿米尔不那么想,他从不把哈桑当朋友,他嘲笑他昧,甚至于在看到哈桑被欺负时,选择独善其身。尽管他事后很懊悔和羞愧,但正因这份懊悔和羞愧,他犯下了更严重的错误。他陷害了哈桑,陷害他偷东西。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但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还未终止。

当阿米尔和父亲到了美国时,他对在阿富汗的哈桑感到非常抱歉,当他回到阿富汗想要赎罪时,却被告知身为他弟弟的哈桑已经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儿子还在继续受苦。阿米尔费尽千辛万苦把他从自己的老敌人手里救出来,并带到自己身边抚养。当他和侄子一起放风筝的时候,他仿佛又看见了儿时快乐的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或是赎罪,或是追梦,其实这并没有什么条件,但我们一定要去追,要有追的勇气。

放风筝的人在前面跑,而追风筝的人一心一意的在后面追,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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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的态度、情绪、心境与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数学教学中,我们经常看到许多学生积极思考问题,争取发言,当他们的某个思路或计算方法被老师肯定后,从学生的眼神和表情就可以看出,他们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他们会反复钻研、探讨,可见教师正确的评价也是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重要因素。美国电影《师生情》有这样一个片段:一位白人教师到黑人社区任教小学一年级,在第一节数学课中老师伸出五个手指问其中一名黑人孩子,"这是几个手指?”,小孩憋了半天才答道:“三个。”老师没有指责他说错了,而是高兴地大声赞道:“你真历害,还差两个你就数对了。”教师一句赞赏的话,就缓和了学生的心理压力,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可见,教师要善于用放大镜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以表扬和鼓励为主,对每个问题、每个学生的评价不可轻易否定,不随便说“错”,否则就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中教师还要承认学生数学学习的个体差异,积极地鼓励和肯定每个学生的每一进步。例如有的学生用课余时间完成了书上带*的习题或思考题,就及时在课堂上表扬鼓励,称赞他们爱学习,能自觉学习。学习较差的学生,往往对学习没有信心,没有动力,教师不要过多的指责他们不努力、不认真学,对他们既要晓之以理,更要注意发现他们的微小进步,予以鼓励,如告诉他们“你并不笨,只要你能不断努力,一定会学得很出色。”只有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价,才能使学生从评价中受到鼓舞,得到力量,勇于前进。 3.成功是最好的激励。 学习成功得到快乐的情绪体验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使学生产生学好数学的强烈欲望。要使学生获得成功,教师必须设计好探索数学知识的台阶,包括设计好课堂提问和动手操作的步骤等,使不同智力水平的同学都能拾级而上,“跳一跳摘果子”,都能获得经过自己艰苦探索,掌握数学知识后的愉快情绪体验,从而得到心理上的补偿和满足,激励他们获得更多的成功。当学生在探索学习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出现问题时,要适时、有效的帮助和引导学生,使所有的学生都能在数学学习中获得成功感,树立自信心,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特别是后进学生容易自暴自弃、泄气自卑,教师要给予及时的点拨、诱导,如画出线段图帮助他们理解应用题、让他们换句话说理解题意、举个例试试等,半扶半放地让他们自己去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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