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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皮书的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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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皮书的论文答辩

考研绿皮书就是新东方《恋恋有词》或者静姐的《句句真言》,简单来说就是考研必须要过的英语用的书,里面都有名师讲解,买之前最好是先试听,看看这个老师的授课方式适不适合你,不然买了也是压箱底

新闻 网页 贴吧 知道 MP3 图片 视频 百科 文库 帮助 | 设置百度知道 > 资源共享 > 文档/报告共享节能减排低碳生活论文 浏览次数:706次悬赏分:0 | 提问时间:2011-2-15 18:08 | 提问者:tianmengyuyi | 检举推荐答案 《节能减排如剑在悬 》当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一举扭转连续数年的上升趋势并出现首次下降时,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中国的环境保护已经出现向好的“拐点”,然而,社科院日前最新出版的环境绿皮书则给这种判断泼了一盆冷水。“双降”引发拐点论中国社科院社科院文献出版社日前发布的环境报告——《中国环境的危机与转机(2008)》指出,2007年我国节能减排初见成效。报告指出,2007年是节能减排扭转被动局面的关键之年,实行“区域限批”,遏止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中央财政全年共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来自环境保护部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6年分别下降了和,实现双下降。当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一举扭转连续数年的上升趋势,出现首次下降时,便有观点乐观地认为,中国环保已经出现“拐点”。应当慎言拐点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格鲁斯曼等人发现部分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呈现倒U形曲线,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环境质量可能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改善。但报告直言,当前中国的环境危机仍然十分深重,中国环境“拐点”之说应当慎言。“经合组织(OECD)经18个月的调查,提供的中国环境报告称,中国有1/3的河流、75%的主要湖泊、25%的沿海水域遭受严重污染,超过万个城镇没有污水处理厂,近10亿人的排泄物几乎没有经过收集和处理。”社科院经济学部课题组的研究结果也显示,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后半阶段”,很多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程度已经远远超过当地可以承受的极限。我国成立最早的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杨东平理事长表示,去年1月份就有报道说,珠三角个别地区节能减排很见成效,已经出现环境拐点,但是几个月以后就爆发了太湖蓝藻的事件,个别地区自己环境的改善是以污染太湖为代价的,这发人深省。拐点受经济实力制约事实上,“拐点论”还受到经济实力的质疑。报告指出,美国出现这个拐点是在人均GDP约1万美元之时,还有一些国家在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时就出现了拐点。按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2006年人均GDP首次超过2000美元。中国能不能在人均GDP还不太高的情况下,出现环境“拐点”颇受学界关注。刚刚组建的环境保护部首任部长周生贤22日在首次公开亮相时也表示,中国面临的环境压力比其他任何国家都大,应当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低碳生活》所谓低碳生活就是一种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它呼唤人们,从生活的各个细节出发,节约地球上的有限资源,保护地球环境,关心地球健康。当全球变暖威胁人类生存环境,当狂风、暴雨、地震、高温、严寒等各种极端气候事件在全球频繁出现,人们开始意识到人类活动对地球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不断消耗石油资源,产生大量二氧化碳,造成了全球变暖。而对森林的破坏,更加剧了全球变暖的速度。当地球温度上升6度时,地球上只有细菌可以生存。在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随时都会产生二氧化碳。因为我们或多或少的都在消耗着石油、煤炭、电能、水、木材等资源。一个人产生的温室气体虽少,但全人类产生的总和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导致全球变暖的温室气体包括: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等。人类今天消耗石油产生的二氧化碳,会持续在空气中持续作用120年。牲畜业中,牧场牲畜粪便、反刍动物的肠气、以及牲畜食物发酵后,都会产生大量的甲烷。它的温室作用是二氧化碳的72倍,在大气中的寿命大约是12年。一氧化二氮,它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96倍。会在大气层中的存在150年左右。可见抓住“短命的甲烷”采取措施,会收到立竿见影之功效。2010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了391ppmv,是地球历史上65万年以来的最高值。过去十年中大气二氧化碳浓度以每年的速度增长。低碳生活要求我们每个人要低消耗、低排放,以减少温室气体的产生,从而减少地球的负担,保证地球生态环境不再恶化。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地球上,如果全球气温持续升高,将会引发更多的气候灾难,气候恶化会波及到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受到巨大影响。低碳减排不光是国家的事,而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只要我们所有人都能共同面对,那么控制全球变暖,扭转气候变化,也决非难事。那么普通人能做什么呢?低碳生活之常见举例:一、少吃肉类联合国粮农组织2006年底报告《牲畜的巨大阴影:环境问题与选择》指出:饲养牲畜(为了肉、奶、皮革等等)产生了18%的温室气体。而世界观察研究所(WWI),在2009/11/12月刊中指出,牲畜业产生的温室气体要占51%。2010年一项联合国支持的研究称,改革全球农业、倡导素食主义和限制化石燃料应该是最优先的环保议题。 该报告称,消费者可以少吃肉,在取暖或旅行时减少使用化石燃料,这都有助于保护地球,“动物产品之所以很重要,是因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农作物都用来喂养动物,而不是人类”。除了环保,从健康的方面考虑,减少肉食也有助于保护我们自己的身体,避免现代富贵病,何乐而不为呢?二、戒烟戒酒吸烟有害健康,香烟生产还消耗能源。1天少抽1支烟,每人每年可节能约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千克。如果全国亿烟民都这么做,那么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13万吨。在夏季的3个月里每月少喝1瓶啤酒,1年可节能约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千克。从全国范围看,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78万吨。三、少开车、骑单车、多步行每消耗一公升汽油就会产生千克二氧化碳。如果路近的话,骑车或步行是一个好的选择。何况现在路面拥挤,而我们每天忙碌,骑车或步行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方式,还能调整心情,真是一举两得啊。四、节约电能为了生产电能,需要燃烧大量的煤炭。而生活中很多电能是可以节约的,例如:使用节能灯泡、休息时关闭电脑、夏天空调温度不要调太低等。五、种树吧绿色植物能吸收二氧化碳,产生氧气,净化空气。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去种几颗树吧。六、节俭购物虽然逛街购物不会产生温室气体,但你可知道,为了生产物品,需要消耗大量的电能、石油,还会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环境。看来为了环境,也不要太时髦哦。七、节约水资源在城市生活中,很大一部分清水是用来冲厕所的,好可惜啊。如果在家中准备一个桶用来装洗澡、洗菜的水,用来冲厕所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但废水不要留太久哦,否则会发臭的。八、少用塑料袋限塑令开始这么久了,你行动了吗?是不好意思拿个袋子,还是不方便,还是其他原因呢?你拿一个免费的塑料袋,但产生的环境污染可是有代价的。九、节约纸张你知道造纸业一向是污染严重的大户吗?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废气、废水。如果我们在办公室中准备一个手帕擦手、擦汗,那么也会节约很多纸张。十、节约粮食和朋友在外面吃饭,点了一堆菜,吃不了怎么办?打包带回家吧,不要不好意思。要明白食物从生产、运输到煮熟,花了很多的人力、物力、时间。你知道吗?世界上每5秒钟就会有一个儿童死于饥饿,联合国统计2009年全球有10亿人在饥饿中睡觉,创历史最高水平。低碳生活是一种为更多人着想的态度,地球属于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形式所有,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低碳生活是一种责任,我们留给子孙后人的,除了金钱还有一个,要么是一个“好地球”或者一个“破地球”。低碳生活唤醒我们找到内心的平和,放下纷扰的情绪,找到完美的自己,回归自然天成。还在等什么?来吧,在今天我们还可以选择未来的时候,和我一起,就在此刻,开始你的素食低碳生活。

根据相关了解,考研绿皮书是指《考研英语真题详解》系列丛书中的一本,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主要收录了历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真题,并提供了详细的解释和分析,是备考考研英语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

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及其立法 摘要]管理体制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其合理有效性在相当大程度上决 定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文章通过对英国学前教育主要政策及法律中关于管理体制的相关规 定的分析,认为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及其立法主要有以下突出特征:强化中央政府对学前 教育发展的领导与管理职能;凸显地方当局在儿童教育和保育中的地位与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 责与权力,注重绩效管理;打破部门间组织性障碍,推动和促进部门间的协作与整合。这些对我国学前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其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政策;法律 在一国教育制度中,教育管理体制占有突出地 位,发挥着“龙头”作用。[1]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直 接影响或决定着教育中其他领域的改革;而教育改 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或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都直 接或间接地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十分密切 的联系。[2]教育管理体制也可简称为教育体制,它 是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根本性 管理制度,主要是教育内部的领导制度、组织机构、 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涉及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 划分、人员的任用和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实 施,也涉及教育结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组合方 式。[3]相应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则是指学前教育 管理部门,包括中央、地方及其他教育机构间的相 互关系、职能权限、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从宏观管理的角度上讲,学前教育管理主要包括国 家及地方学前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 政策、规划和方针等,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 计划、组织、引导、监督和评估,并协调有关部门的 关系等,以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近些年来,英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本国学前教育 事业的发展,通过制定和颁布许多相关的法律与政 策报告,如《儿童法》(1989、2004)、《儿童保育法》 (2006)[4]、《每个儿童都重要》绿皮书(2003)[5]以及 《儿童保育十年战略》(2004)[6]等为其学前教育事 业发展提供政策与法律保障,以此来加强和改善本 国儿童的教育与保育质量,确保每个儿童潜能的发 挥及其健康发展。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其核心内容 之一即是改革本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其目的是从 现代公共管理的视角不断认识和改进政府对学前 教育的领导、组织、协调与干预,强化中央政府对学 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职能,加强地方政府在学前 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力,推进部门间的协作与整合,其中不 乏许多值得我们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立法 中学习和借鉴的内容与特点。 一、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 在英国,由于受长期教育传统的影响,人们普遍 认为对儿童的保育和教育主要是父母的责任,再加 上5岁以下儿童的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因此英国 的学前教育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相应的管 理体系和职能薄弱,机构和部门之间缺乏整合与协 调,不能有效地为本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各级政府学前教育管理权责不清,管理绩 效较低 英国是一个强调地方分权的国家,加之长期以 来对学前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从中央到地 方各级政府在对学前教育进行管理时,缺乏一套简 洁、明确、适当、高效的组织体系。在国家层面上缺 乏对学前教育发展目标、计划、财政来源和监督体 制等系统、清晰的组织与制度安排,由此也导致了 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职能权限不清,组织管理比 较混乱。许多地方儿童服务的分类体系或交叉重 叠,或流于形式。此外,由于不同部门对儿童管理的 责任分散或交叠,[7]导致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在 部门之间共享,使儿童得不到及时的相应的服务。 (二)学前教育与保育分离,部门之间沟通与合 作不畅 英国托幼机构的发展有多种不同的源流,加上 其行政管理的特殊性,英国托幼机构的性质、类型 多样,且长期以来分裂并行为教育和保育两个不同 的服务体系。在管理的归属上,为出生到3岁幼儿 提供的托儿服务由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招收3~5 岁幼儿的托幼机构则由教育部门管理,[8]此外,在 国家和地方层级都由不同的部门管辖。这一体制上 的分裂导致在许多情况下部门之间以及学前教育 机构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配合不协调。除此 之外,上文所提到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学前教育职 责、权限的模糊以及信息机制的薄弱与不完善也使 得教育与保育分离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薄弱,呼吁加强政府职责 由于在学前儿童的保育和教育方面,英国各级 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清,儿童权益保障机制 薄弱,儿童的基本权益不能得到良好保障,甚至在 不少情况下被损害。近些年来,英国社会问题越来 越严重,贫困儿童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其教育、保 育、卫生、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也愈益突出。 2003年由兰姆爵士(Lord Laming)提交给英国政府 的调查报告(The Victoria Climbie Inquiry Report)便 充分证实了这一问题,并引起上至英国首相下至普 通民众的惊诧与忧虑[9],改善学前儿童安全、健康 成长与发展的环境成为人们的普遍愿望。 二、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及其立 法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中央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领 导与管理职能 英国具有地方分权的传统,地方政府在教育方 面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力。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 颁布是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发展的转折点,它大大地 增强了中央政府的教育领导权限,[10]此后,中央政 府在对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和调控中发挥着越来 越大的作用。英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与技 能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DfES), 它负责制定学前教育相关政策,颁布法令,制定发 展规划等,并由教育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直 接负责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管理。在1989年和2004 年的《儿童法》中,均规定了其主要职能,包括对地 方儿童服务当局履行的具体职责以及早期教育机 构的运转、管理和儿童权益保障等制定规章、进行 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此外,在2006年《儿童保育法》 中,第1~13条均明确规定了地方当局及相关部门 在履行其各项职责时必须接受来自国务大臣的监 督和指导。在中央层面有专人负责对学前教育事业 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的制定和 监督指导等,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全国的学前教育事 业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11]而且有助于促使各级政 府努力履行相应的职责,并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 运转和儿童发展基本权益的保障发挥积极的促进 作用。 为确保每个儿童都在生命的早期拥有生命中 最佳的开端机会,减少妇女参加工作后带来的后顾 之忧,并且使家庭能够拥有更多的机会与选择,同 时为消除社会贫困,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做贡 献,自1998年以来,英国政府积极鼓励并扶持“国 家儿童保育战略”(National Childcare Strategy)和 “确保开端”(Sure Start)项目,除了制定、明确项目发 展目标、规划、开展方针之外,还投入了大量财政以 加强、扩充和改善对儿童和家庭的服务,中央政府 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承担起越来越多的责任。此外,《儿童保育十年战略》(2004)、《每个儿童都重 要》绿皮书(2003),以及多部与学前儿童及教育相 关法律的制定无不彰示着英国中央政府在加强自 身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宏观指导、规划、组织领导 与协调方面的职责,[12]值得我国借鉴。 (二)凸显地方当局在儿童教育和保育中的地 位与责任 在英国,地方教育当局一直拥有较大的自治 权,主要按照本地区的需要对当地的教育进行管理 和监督,对地方教育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 然中央对教育的宏观调控呈增强的趋势,但地方当 局在教育管理与发展中的地位仍然不容忽视,在英 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立法的过程中其地位 与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凸显。2004年《儿童法》第52 条明确规定英国地方当局有保护和促进儿童健康 成长及提高教育成就的职责。2006年《儿童保育 法》在第1~13条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当局在学前教 育管理方面的总体职能和具体职能,前者指地方当 局要在改善学前儿童教育与保育、促进每一个儿童 健康成长,减少儿童在接受保育、教育、健康等服务 上的不平等等方面承担起责任;后者则主要包括制 定具体计划,并负责总体组织与协调,确保向家长 和儿童提供满足其需要的早期服务;确保为工作的 家长提供充足的儿童早期服务;对儿童早期服务项 目、实施及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向家长提供 早期服务的信息、建议和援助并建立一定的服务机 制;向儿童早期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建议和培训等。 对地方政府教育职能的规定是国家对政府承 担学前教育发展责任在地方一级的进一步延伸和 明确,它不仅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在中央的指 导、监督之下实施具体管理,确保国家发展学前教 育事业的政策意志得以贯彻落实,而且有助于在统 一的领导下发挥地方管理的灵活性和积极性,充分 展现地方特色与优势。 (三)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与权力,注重绩效管理 英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教育与技 能部在学前儿童社会服务、保育教育、家庭政策以 及儿童和家庭支持与咨询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为促 进年幼儿童的教育及健康,2006年《儿童保育法》 第39条规定,教育大臣必须负责向提供早期服务 的学前教育机构明确儿童学习、发展的要求及保育 要求,确保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儿童成长 与发展的基本需要,并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 基础。为确保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改善儿童的发展状 况,英国政府设立儿童服务指导(Director of Children’s Services)的职位,负责地方当局的儿童 教育和社会服务,并在教育与技能部设立儿童、青 年与家庭部长(Minister for Children,Young People and Families)的职位,以在地方政府间协调政策, 支持和促进其合作。此外,还规定在地方上设立地 方儿童保护委员会(Local Safeguarding Children Boards),专门负责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关于学前教 育机构及其质量的监督机制,1999年8月,英国政 府宣布要整合幼儿教育与保育法规为国家标准 (national standards),由专设的教育标准办公室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主管,专门负责制 定全国统一的托幼机构学前教育服务质量规范以 及注册和督导检查工作标准等,从2001年9月开 始,所有的托幼机构都要接受教育标准办公室的视 导监督。 明确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和儿童服务中的职 能,有助于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并获得更高 质量的教育和相应的服务。[13]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 率,改善管理绩效,2003年英国《每个儿童都重要》 绿皮书一方面提出要改善学前教育相关部门之间 的信息分享机制,并努力消除妨碍建立这一机制的 法律障碍、技术障碍和体制性障碍等,还提出地方 当局及其合作者在建立地方信息分享机制的过程 中要起带头作用。另一方面,绿皮书提出要制定一 个有效的评估框架,目的是要获得有关儿童成长、 教育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并减少部门间工作的重 复,努力使相关部门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具有针对 性、有效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儿童及其家庭的实际 需要。这一改革策略的提出,符合现代社会中教育 管理追求高效率、高质量以及民主化、科学化的发 展趋势,有助于英国学前教育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打破部门间组织性障碍,推动和促进部门 间的协作与整合 当前,打破部门间的壁垒,消除现有的组织性 障碍,进行新的组织和制度安排已经成为英国和国 际上许多国家与地区的共同趋势。英国一些地方当 局已经将儿童的社会服务和教育融合,成立了儿 童、学校和家庭部(Minister for Children,School and Families)。针对长期以来英国学前教育领域中保育 和教育在体制上分裂的状况,近年英国政府推出了 将两者整合或推进“保教一体化”的新政策。这在 2003年教育绿皮书、2004年《儿童法》以及2006年 《儿童保育法》等相关报告和法律规定中均有体现,其中《儿童保育法》第4条明确规定了地方当局要 协调各相关部门合作的职责,“第一次为整合的儿 童早期服务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中央一级管理上,主要由英国教育与技能部 负责全国的学前教育事务,在其他可能对儿童产生 影响的事务上,政府其他部门如卫生部,财政部,环 境、食品与农业部,文化部和工商部等十几个部门 共同继续发挥作用,中央政府负责领导并加强其协 调合作,并确保其更好的整合。为达到这一目标, 2003年绿皮书提出在教育与技能部建立“标准设 立与调控机制”(standard setting mechanism),负责 制定不同部门需要满足的基本标准,并设立联合的 监督与检查团对各部门的工作及部门间的协调合 作进行评估,设立干预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各部门的 行为表现等,消除影响服务有效性的障碍并减少相 关的行政性负担。此外,英国政府还通过在各种服 务中确保儿童优先,制定清晰的与儿童相关各部门 的操作标准,使其行为目标、计划、资金来源、经济 责任及其他各方面指标明确化、合理化、制度化,建 立起整合的儿童服务监督指导框架,推动地方各部 门间的协作。 打破部门间的组织性障碍,并通过建立相应的 机制来保障和推动部门间的协作与整合,既有助于 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实现管理的目标,提高学前教育 管理和服务的效益与效率,更有助于满足学前儿童 在教育、保育、健康、安全等诸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斌贤主编.现代国家教育管理体制.上海:上 海教育出版社,1996:17 [2]谢维和.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及其分 析.教育研究,1995,(10) [3《]教育管理词典》编委会.教育大辞典(第二版). 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12 [4]资料来源: . 2006年10月浏览 [5][7][9]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s(DfES). Every Child Stationery Office,UK,2003 [6]HM Treasury,DfES,DWP,DTI,Choice for Parents,The Best Start for Children:A Ten-Year Strategy for Treasury,2004 [8]刘焱.英国学前教育的现行国家政策与改革.比 较教育研究,2003,(9) [10]陈永明.发达国家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比较 教育研究,2004,(1) [11]虞永平.试论政府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学前教育研究,2007,(1) [12]冯晓霞等.世界幼教事业发展趋势:国家财政 支持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研究,2007,(5) [13]沙莉等.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 发展中的职责———美国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学 前教育研究,2007,(2)

以绿皮书为素材的议论文

因为阿拉伯和中东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绿皮书中解释的是马克思列宁共产主义思想,对阿拉伯和中东国家来说用处不大。并且这本书还需要实践,不能说它是一个完全成熟的理论。

《绿皮书》揭露的真相就是那些封建的礼仪,这些礼仪都是要去改变的,不能一直存在,也给我们造成了很多的身心危害。

个人觉得《绿皮书》所揭露的真理就是:平等不应该以种族的原因来区别对待。每个人都应获得公平、公正的相处。

因为阿拉伯国家派系斗争多,不团结。卡扎菲曾经很高调,惹得美国枪打出头鸟。面对强大的不可一世的美国,本来就不团结的阿拉伯国家怎么会被卡扎菲感动呢?

绿皮书论文参考文献英文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例如:[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2]OU J P,SOONG T T,e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

开始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建设。现在,以“三金”工程为代表的“金”系列工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兴建全球互联的电脑信息网络涉及到“路”(网络)、“车”(应用软件)和“货”(数据库、多媒体产品等知识形态的商品)的制造维护和管理。以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装备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兴建和运营,以及由此产生的信息新产品和服务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信息网络内部运行与服务所衍生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使信息网络出现“道路”尽管四通八达,但“车辆”寥寥无几或者有“车”无“货”的局面,从面阻碍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因此,如何调整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使之适应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需要,已引起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 1995年9月5日,美国信息基础设施专门工作组(IITF)下属的知识产权工作小组( WGIPR)在绿皮书的基础上,提交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白皮书。主要论述了著作权法及其对信息调整公路的应用与影响。参加白皮书起草的除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美国版权局外,还包括美国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财政部、国家科学基金会等26个国家部门和机构*1。可见其重视程度。 欧洲委员会于1995年 7月19日公布了题为“信息社会的著作权与相关权”的绿皮书*2,主要提出著作权和相关权在信息社会的新产品与服务中的应用问题凶手与著作权有效行使密切相关的某些法律与技术概念,但没有论及信息网络内部运行以及网络服务引起的著作权问题。与美国政府白皮书不同的是,欧委会绿皮书未将工业产权保护列入其讨论讨论范围中。 受法国文化部长委托,以西里内利(Sirinelli )教授为主席的一个委员会于1994年 7月提交了一份题为“工业文化与新技术”的报告(亦称西里内利报告),*3详细阐述了瓦解有多媒体领域的组成及多媒体未来的发展趋势,分析了这种趋势对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影响。 由于多媒体具有关于信息媒体和传播手段的双重含义,与信息高速公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当美国人以信息高速公路描述正在兴起的信息革命时,日本人则大肆宣扬多媒体革命。1993年,日本通产省所属的知识产权研究所提交了关于“知识产权对多媒体新影响的提案”的临时报告,着重讨论了建立负责多媒体著作权合并与授权的著作权清算中心的可能性以及作品完整性的问题。日本文部省则于1993年11月和1995年2月分别就多媒体和著作权保护提出两分报告。*4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有关机构受各处政府委托,分别提交了“著作权与信息高速公路”*5和“在新的通讯环境下的著作权”的专题报告。*6 俄罗斯于1995年2月22日颁布了《关于信息、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联邦法,并起草了《商业秘密法》和《个人隐私法》法案。同时在俄联邦新的刑法典中提出增设电脑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建议。*7 德国政府为了构建规范电脑信息网络空间的法律主框架,于1996年12月20日向联邦参议院提交了关于《信息服务的通讯服务法》草案,其中第 7条中拟定对现有的著作权法加以修改,新增设保护数据库的条款。*8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去年底召开的外交会议上,为了协调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对各成员国在执行《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时带来的问题通过了《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若干问题的条约》和《保护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权利条约》。《关于数据库的知识产权条约》草案将于今年审议通过。*9欧盟则于1996年 2月颁布了《欧洲座谈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10 近年来,信息高速公路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引起我国有关人士的注意。早在1993年12月召开的海峡两岸著作权问题研讨会上,两岸学者就探讨了数字化技术和联网技术对现有著作权理论与实践的影响。在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著作权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人士就数字化技术对著作权的影响进行了专题讨论。去年 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国共同在京举办了数字技术版权研讨会。在去年 6月举办的全国著作权法修改问题座谈会了,与会者就数字化作品、多媒体作品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二、信息高速公路与著作权保护 在电脑信息网络中,不同作品均可通过数字技术转换成二进制数码进行存储和传输。网上用户能够把这种数字化作品的完美复制件直接或间接地传送到其他用户的电子邮箱服务器上,或者传送到网上所有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发布服务的“电子公告牌系统”(Bulletin Board System,简称BBS)上。这样,其他用户便能通过BBS检索这些信息或作品,需要时可以将这些作品复印件无限制地打印在纸上,或复制在硬盘上。此外,网上用户还可借助数字化技术轻而易举地组合加工网上的版权作品。因此,原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在网上受到有力的挑战。于是有人提出,现行的著作权法及其基本理论还能适应数字化技术快速民展的需要吗?美国对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保留现有的著作权法,无需修改;反对者提出应对现行著作权法全面改革。 WGIPR认为,现行的著作权法只要作少许修改和必要的说明,即可为相关权利提供足够的保护。*11 据欧盟绿皮书推测,新技术的出现不会影响著作权和相关权的基本理论和原则。*12 法国西里内利报告的结论是:数字技术固然拓宽了作品的传播范围,并使新形式的作品问世,但是这种技术变化不会在各个方面对著作权法产生影响。*13 纵观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14 眼下的问题是,而对数字技术的冲击,现行的著作权法是否还能适用?应该指出,现行著作权法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以印刷术为背景逐步形成的。*15 当印刷技术发明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大多以一定的排列组合直接由文字、图形信号物化在某种单一的载体上,由此主要产生的是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此后录音、影视等作品随着磁带、影带等载体的出现和模拟技术的发明而陆续诞生。其制作过程是通过模拟技术由录放装置等先将文字、声音等信号转换为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再由同一装置还原成人们可以直接视听的原作品。它与印刷术为基础的文字作品转换过程相比,其间仅增加了一道机器模拟信号的过程,模拟前后的作品并未发生变化。所以模拟、录音、电影等技术的出现没有动摇以印刷术为主形成的著作权法的理论基础。但在作品的存储、传播和使用上又较之印刷术时代向前迈进了一步,版权作品被他人擅自使用的可能性更大。不过当时的著作权法也仅仅为适应这方面的变化作了适当的调整(比如对“合理使用”的范围重新加以限定)。数字技术与模拟技术的不同之处,后者是把作品道德转换成一种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前者是把作品通过直接转换或模——数转换转换为一种机器(电脑)可读的二进制数码形式。可是作品数字化后如同作品模拟化后一样,也能由同一装置(电脑)把机读的数码原作形式(假如人不主动是加工改变它们在该装置或某一载体中的原存储状态)。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也是一种中间技术过程,纯属机械性代码变换,没有原作者以外第三人的创造性劳动。由于作品产生于人的创作,*16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实际上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所以这种中间技术过程不会另行出现新的作品。况且在作品数字化转换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装置而非人,装置本身不具有创造能力。因此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不会对原作赋予新的创造性,进而不会产生新的作者,其著作权仍然属原作者所有。*17由此可以认为,信息处理技术从模拟方式向数字方式转变并非质变,现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 但是,由于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出现,使作品存储呈现多媒体化,其传播更加广泛化和便捷化,所以在多媒体作品、电子数据库以及新型的信息网络服务中的著作权保护和权益归属问题上,对现行著作权法提出了调整,充实和修改的要求。 作品的传统存储载体有纸张、磁带、磁盘、录像带等,而且一种载体一般只能存放一种单一的信息媒体。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现在可以把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动画作品、影视作品等中的文本、数字、图形、静动态图像、声音等各种不同的信息媒体同时存放在一种单一的载体,比如只读光盘(CD—ROM)上,从而产生一种所谓的多媒体作品(multimedia work),*18使人们能借助电脑阅读、欣赏图文并茂、声形交错的作品。然而,这种集多种传统作品为一体的作品形式使传统的作品分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假如对多媒体作品的归类划分不当,势必影响到对其权利的行使和限制。按照美国著作权法第 101条的规定,视听作品是指“由一系列真正意图用投影机、取景器或电子设备之类4的机器设备显示的有关图象。”这说明美国法中的视听作品也含静态图象,或者至少与之相关。根据多媒体作品的特征,美国白皮书建议,多媒体作品从整体上可以看作一种视听或音像作品(audiovisual work)。*19 日本文部省的提案认为,可用“多媒体作品”或“视听作品”的概念取代现行著作权法对于电影作品的定义,或者将现行法中关于电影作品的规定另行修改,把多媒体作品直接划归为电影作品。*20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5项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9项只是对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加以界定,规定这类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依笔者之见,上述规定基本概括了多媒体作品的主要属性。可是把多媒体作品划归为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似有不妥。是否可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将电影、电视、录像和多媒体作品统称为视听作品,对视听作品的概念和范围明确界定并作必要的解释。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首要条件。但是许多国家对作品“独创性”的评判标准不太一致。在多媒体作品大多数取材于已有版权作品改编、组合而成的情况下,它在何种程度上才浇灌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从微观上讲,多媒体作品具有某些类型的数据库的特征。一般认为,即使多媒体作品取材已有的版权作品,但只制作者在作品的选择、安排和组合上体现出智力创作,也应对合成的多媒体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不过,由于这种多媒体作品基于已有版权作品产生,其著作权应视为邻接权加以保护。 一部多媒体作品的制作往往涉及到多个作品和多个作者,如果事先不取得已有版权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又不注明作者及作品出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21 然而,要求通过多媒体作品制作者本人逐一取得每个原作者的授权,决非易事。国内艺人集团在开发一套多媒体软件时在授权问题上遇到的困难便是明显的例证。*22 为了保护原作者的著作专有权,又方便多媒体制作者的使用,日本和美国提出建立著作清算中心和多媒体清算机构的设想。这类机构代表著作权人人事著作权的统一授权业务,向使用者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收取版税后按一定比例发给著作权人。我国目前仅建立起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负责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但是,在我国怎样建立维护各类作品的著作权人权益伯集体管理机构?如何从法律上对这些机构定位?这些机构是否有必要与媒体制作者及用户签订标准的许可合同?作者人身权(比如修改权)问题可籍这种合同解决吗?*23 假如可以,是否能推定为允许对原作品进行诸如配音、译制增加副标题、重组、拼接等修改呢?这些问题是我们修改著作权法时亟待解决的。 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出现,使作品传播更加广泛化和便捷化。有的网上用户甚至毋需说明自己的用户标识和电脑地址,便可以匿名地将信息上网或将网上信息下载到他们的电脑内存储起来。这样至少引出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数字作品上网传输后,何种行为构成复制?按照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看法,*24 下述行为均应视为复制。①将一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存储在任何一个脱机的数字存储器(比如CD—ROM)中;②将一印刷品扫描成一数字文档;③将一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数字化;④将一数字化文档从某用户的电脑内取出上载到BBS或其他信息服务器上;⑤从一BBS或其他信息服务器中下载一数字化文档;⑥将一文档从某个电脑网络用户转送到另一个电脑用户;⑦存储甚至暂存储一种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于一电脑存储器(比如随机存储器RAM)中。 复制权是著作权和相关权的核心,它使得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任何人或阻止任何人复制受保护的作品。《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文学艺术品的作者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形式”复制这种作品的专有权,这是一种广义的说法,它应该涵盖各种已知和未知的复制方式,原则上包括上述所有复制方式。但公约第9条第2款却规定:“本同盟成员国法律得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也不致无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这是公约中最有争议的条款之一。由于不同国家对此有不同解释,所以第9条第2款所称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范围是不确定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给予供复制者个人合理使用的复制权,一般将个人使用视为复制权的例外。但是,著作权法的传统例外在复印技术、录音录像技术出现后受到极大的挑战。在Internet网上个人用户日益剧增的情况下,假如他们擅自将网上的版权作品以不同形式存储或复制下来,是用于商业止的还是个人参考,其界限更难划清。所以发达国家建议对数字环境下数字作品的种种复制行为严加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虽然上述国外认定的七种数字化环境下的复制方式未在本条中明确列举,但一般可以认为已隐含在“等方式”的无穷例举中。事实上,数字化环境下的复制方式不止这七种。所以修改著作权法似无必要将作品数字化或其他复制方式在第52条中予以明确。至于以上第七种行为是否构成复制,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困为这种行为只是使作品短暂地存储在电脑存储器内,或者短暂到电脑用户根本不可能显示、阅读、聆听该作品的全部或大部,实质上不会对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的有效行使构成任何威胁,若认定为复制,则近于苛刻。 其次,与上述复制行为密切相关的是作品上网后的发行权问题。当论及信息在网络中传输时复制权与发行权之间的关系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7年关于《印刷文字的政府专家委员会会议备忘录》中指出:“文字作品和版刻作品的传统(印刷)复制模式是复制完成以后发行拷贝。而用电脑存储或向公众传输文字作品和版刻作品时,拷贝在复制期间(同时)发行。……用电子方式传输或发行时,发行是复制或发行过程的一部分。基于复制权承认这种隐含的发行权看来是必要的”*25 在信息网络中,人们很容易将一个电脑软件上网后从一台电脑传送到另一台甚至更多的其他电脑内。这种传输一旦完成,原始拷贝通常仍保存在发送方的电脑内,该拷贝的复制件被输送到接受方的一台甚至更多的电脑存储器中。所以美国白皮书认为,*26 网上信息(作品)的数字传播应视为发行行为,应受到发行权的限制。这里与传统发行概念不同的是,传统的作品拷贝发行(比如图书发售和录像带租借)是发行者与其拥有的作品拷贝相分离,而通过网络发送或发行作品拷贝时,发送或发行者的拷贝仍存在电脑内,他所发送或发行的只是该拷贝的新的复制件。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5项的规定,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那么,上述作品数字化后的网上传输能否划分为出租行为(假如网上用户付费租用网上传输的作品)?如果分类不当,是否有必要将作品的数字化网上传输在修改著作权法时明确为“发行”行为呢? 再次,与发行权密切相关的是对其加以限制的所谓“首次销售说”(First Sale Doctrine)或“(权利)耗尽论”(Exhaustion Theory)。美国《著作权法》第109条(a)对这一理论作了准确的解释,即“任何合法制作或复制的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均有权不经作品著作权人许可而出售归他所有的那份作品或复制品,或作其他处置。”*27 这表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仅仅及于将作品复制件出售之前,该复制件一旦销售、出租或者发行后,其发行权即告耗尽,不得再次行使。不过,美国法规定电脑软件的拷贝或录音作品的某一唱片的所有人不得为直接间接赢利的目的而出租、出借该拷贝或唱片,原因在于人们能用比此类原件制作低得多的成本去获得优质的复制件。*28 美国白皮书认为“首次销售说”不适用于作品拷贝通过数字传输发行的场合。*29 该原则性规定仅仅限于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决不影响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使。“首次销售说”并不允许一作品拷贝通过电脑网络传输。如前所述,困为按照现有的网络技术和电脑技术,作品一旦上网,在作品的传输者保留了该作品原始拷贝的同时,接受者也获得了该原始拷贝的一件复制件或一份新拷贝,而非传输者拥有的那份拷贝。当某一拷贝的所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他人传输一拷贝时,这种传输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为。因此该合法拷贝所有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他那份拷贝,但不得擅自复制,或擅自将它上网传输。 笔者以上认及的数字环境下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及其“首次销售说”,均涉及到对数字作品“合理使用”原则的掌握和“个人使用”范围的界定。对版权作品“合理使用”是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但许多国家对“合理使用”的范围规定不太一致既然我们认定擅自将他人版权作品上网传输是侵权行为,那么,1.作品在两个私人间的网络上传输,2.作品在多个私人与一家企业间的网络上传输,3.作品仅仅在企业内部网上传输,这些传输行为能视为“个人使用”吗?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1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畴。可是擅自将他人在网上传输的版权作品下载,或者将他人版权作品上载(比如国内某人将他所喜爱的版权作品和国内朋友尚未发表的作品通过Internet网发送给美国的朋友)能够视为“合理使用”吗?法国一家信息咖啡店老板未经作者和出版者同意,将揭露前总统密特朗私人生活的禁书《大秘密》输入Internet后,曾在法国引发了关于侵犯著作权和隐私权争论*30。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在12个方面作了限制性规定。但这些规定难以涵盖数字环境下个人使用的各种情况,而且它们很难在法律中一一列举。作者认为,除对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适当充实、明确化外,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合理使用”时应掌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31: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主要考虑这种使用是否以非赢利教育为目的,是否具有商业性质;2.被使用的版权作品的性质。如果某版权作品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如畅销书或电影,那么对它们进行复制要受到严格审查;3.被使用的版权作品的使用数量和质量。除对他人作品大量抄袭可能构成侵权外,即使对作品的一小部分进行复制(特别是被复制部分质量很高或对作品的其他部分非常重要)也也会构成侵权。在Janus诉A & M Records一案中,法院判决,如果所复制的整部作品来说至关重要(即使在整体上两个作品不完全相似),可以视为侵权。*32 这样,假如一个新音乐作品是以他人作品的一小部分(并使之数字化)为基础创作的,而且采用部分对他人作品具有相当价值,则可能构成侵权。 三、信息调整公路与专利权保护 一部分多媒体作品中常常包括查找文本及检索软件。多媒体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中则配有相应的系统管理软件。由于这些软件很容易被他人剽窃和复制,所以如何为电脑软件提供法律保护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话题。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对电脑软件给予登记保护。但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并非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它通常只能作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33 可见其保护效力之低下。我国现有的专利法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一样,把单纯的电脑软件排除在其保护范围之外。但是,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因含电脑软件产生技术效果,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对现有技术作出技术上的贡献的(比如将一电脑软件输入一公知电脑来控制该电脑的内部操作,从而实现电脑内部性能的改进),就不能因为仅使用了电脑软件而拒绝授予专利权。*34 电脑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多年来一直为知识产权学理界和实务界所困惑,是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抑或专利法或者商业秘密法保护,各方始终各执一词。对于软件相关发明,美国偏向向专利法保护。美国联邦上扩充法院最近连续判决了几个有关电脑数学算法( Mathe-matical algorithm)专利的案件,*35不同意美国专利上诉委员会拒绝授予专利的决定,认为具有数据结构的记忆体可以授予专利,因为数据结构必然构成数据的实体组织(physical organization)。针对法院的判决,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于1995年 6月草拟了《电脑实施发明审查准则》。为防止仿造电脑软件,日本特许厅最近一改原来专利法中关于电脑软件只有和装置等硬件贯例才能授予专利的规定,决定对CD—ROM软件等实行专利权制度。*36 尽管目前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保护软件各有利弊,可是从实务上讲,因为专利具有排他性特征,其保护范围又由权利要求书明确框定,相对著作权保护易于取得侵权证据,故应优考虑对软件实行专利保护。笔者认为,单纯的电脑软件演绎法或数学算法本身作为智力活动规则的一部分,不能成为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与硬件有机结合的软件相关发明如何保护,应在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指南中予以规定,其中特别要明确授权的实质性条件(比如怎样判断这类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信息高速公路的诞生,加速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因此在专利审查和无效诉讼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信息影响到专利审查员和法官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现在往往通过手检或机检查找专利说明书或印刷型出版物中的信息。但是,通过这些方法检索到的大多是由传统出版渠道传播的纸张型原始文献。电子出版物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和检索方式,增加了判断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公开信息源。不过,这些新型的电子文献虽然具有检索途径多、速度快的特点,但由于其中的信息经过网络传输发生信息丢失,或者网络用户擅自对网上的电子文献加以篡改、删除、破坏信息的完整性,以至于不能按原样打印出来。因此无法取得有关电子信息首次公开日的实物证据。依照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在判断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时,主要看申请日以前有没有同样内容的文献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有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而创造性的高低则是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较加以审定。那么,电子出版物在网上传输是是否视为“公开”?它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公开”?由于电子文献的发行量或公开使用程度目前尚无法衡量,加之在使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比如这类文献在个人网络或者企业内部网内传播和使用),一般不可能作为判断现有技术的信息源。所以这几个问题很难解决。而且某篇文献欲构成一篇有效的现有技术文献,其技术内容必须准确可靠。可是基于上述同样原因,电子文献的内容和准确性变化莫测,文献的准确公开日期亦难确定,很难经受任何形式的同行评议或内容审查。这样会导致对电子出版物中所含信息的评价复杂化,反过来又影响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37 然而,从长远的观点看,电子出版物必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判断现有技术的重要文献源,故我们现在应该尽早研究如何拟定某些标准确定电子出版物的首次公开日期和内容以及它们的使用和传播范围。 四、信息高速公路与商标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 我国对商标实行注册制度,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商标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按照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 1项的规定,他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核定使用的相同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核准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构成侵权。我国商标法第11条又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说明申请人在提出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按照商品分类表准确、清楚地填写该申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样既表明申请人欲在哪一类的哪些商品上限得商标权,明确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考研绿皮书就是新东方《恋恋有词》或者静姐的《句句真言》,简单来说就是考研必须要过的英语用的书,里面都有名师讲解,买之前最好是先试听,看看这个老师的授课方式适不适合你,不然买了也是压箱底

关于秘书挡驾的论文答辩

秘书挡驾的技巧:为了保证领导者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考虑一些大事、要事,或者协助领导处理一些他们不必亲自处理、不想处理、有苦衷的事情,秘书必须给以适当挡驾,“过滤”一些来电来访,挡驾工作是代表领导机关进行的,应该注意机关的良好形象,克服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作风。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秘书人员要注意讲究工作艺术,讲究挡驾的技术技巧,一个优秀的职业秘书应该对自己的领导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比较熟悉,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判断自己是不是应该“挡驾”和用什么方法“挡驾”。第一,对来者都要热情接待给予关照协助,态度要冷静、谦和、诚挚,不让人觉得在应付了事。第二,注意语言艺术和应变能力(对平级或下级的同志,语言基调是谦虚磋商供参考的口气,对上级的语言基调则是多用请示、报告、探询的口气,但又不能离开大原则,不可不懂装懂)。“挡驾”不是为了断绝外交关系,而是替领导婉转拒绝的艺术,是为了取得对方的谅解。另外,挡驾的重点也要放在办事上,办事是以理、以法为准,将来者要办的事情弄清楚,然后进行分析归类,属于哪个部门管的就归哪里去办。这方面大致有三种情况:一、属于领导审批和需要急办的事情,要立即协助来者找主管领导办理;二、属于职能部门管理的事项,协助来者找职能部门办理;三、涉及多方面的事项,应以开会方式解决为好,经领导批示后,招集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统一安排布置,妥善处理。四、对一些缠身棘手的事项,也要有耐力,不温不火,这样既在保护他人面子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的形象。

论当代秘书的口语交际素养

摘要:秘书的语言交际是秘书职业活动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其口语表达直接影响着秘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生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秘书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的语言修养,使口语表达有效地发挥作用。具体应使自己的语言表达呈现出准确、得体、艺术、合理有效的语言特点。

关键词:秘书 口语 交际 语言素养

秘书的工作岗位决定着他工作范围和人际接触面的开阔和各种交际活动的频繁,秘书的语言交际是秘书职业活动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现代秘书既要在撰写文件材料及领导讲话时善于“舞文弄墨”,又要在接打电话、接待来访、汇报工作、参谋辅政时“巧舌如簧”。有的秘书善于言谈交流,工作颇有成效,深受领导、同事和群众的称赞;有的秘书则常常为自己的人际关系困惑,处处感到不如意,因为该说的话不敢说或不会说,汇报情况表述不清,阐述关键要点不得要领……虽有工作热情,但交际交往的局面总是打不开,对工作造成一些甚至严重的影响。

的确,古往今来,由于所在工作位置的特殊性,从使用秘书的领导到秘书本人,受“君子欲讷于言敏于行”、“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等训诫的影响,不少秘书把“少说多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过多强调并信奉“沉默是金”,惟恐“言多必失”, 处处“谨言慎行”,很多秘书成了寡言少语的“内秀”。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秘书人员的个性发挥和自身能力的全面提高。

日本的板川山辉夫说,“说话既能创设更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双刃剑。”我国亦有“好话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说法。有些秘书不了解语言的双刃剑作用,因说话不动脑而得罪人的情况并不少见,或信口开河,不负责任;或模棱两可,含混其词;或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或花言巧语,装腔作势;或粗俗俚语,出言不逊;或人云亦云,报喜不报忧……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加深,秘书将面临越来越高的口语表达的语言素养要求,过去那种单纯“文牍型”的秘书已不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社会需要的是既会想、也会写、又会说的新型秘书。新形势下秘书的口语交际素养很重要,秘书要善于了解、掌握和提供情况,与领导接触、与群众联系以及与同事交流都要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说会道,否则,秘书是难以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的。

有位港商与某省属公司商议合资办厂事宜。当他来到公司门口时,迎候他的该公司秘书对他说:“我们经理在楼上,他叫你去。”港商一听,心想,他凭什么叫我去?便马上回转身,说:“贵公司如有诚意合作,叫你们经理到我住的宾馆来洽谈。”正是因为这位秘书表达不妥损害了公司形象,从而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在日本的一些大企业,招聘员工时非常重视应聘者的说话水平,为此还罗列出一些有关口语表达的要求作为招聘的门槛。他们认为,企业是现代社会中的一架高速运转的机器,每个员工都是大机器上的一个个零件,一个企业的员工是否会说话,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有口才,又能干,才能履行好职责。

作为窗口部门重要岗位的秘书人员确应加强语言修养,提高口语表达水平。秘书语言交际的目的,就在于使对方理解和接受。秘书能否准确清晰的表达,尤其是艺术技巧地表述,则更能促使对方的理解和接受及对你工作的配合。口语活动中,因人而异,话循境发,当说的说,不当说的不说,有分寸,讲艺术,能说、会说,把话说得好、说得巧、说得得体、说得服人,言出事成。所谓秘书的“能说会道”,也就是指秘书应当具有较高的口语表达能力,能清晰、有条理地把繁杂的事理口述出来,既不罗嗦,又有道理,深入浅出,把话说得明白、说得巧妙、得体、合适、艺术,以取得交流交际的最佳效果。

如某服装公司经理因经济纠纷怒气冲冲地找与其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某纺织集团董事长,该集团董事长因尚未考虑好对策,便派秘书接待。秘书耐心、仔细地听取了经理陈述的意见后说:“我们十分尊重您和贵公司,您所说的意见我将原原本本地向董事长报告。”正是因为该秘书运用了委婉和缓的语言,进行缓和挡驾,为董事长考虑对策赢得了时间,也为日后较好地处理纠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秘书口语交际的一般素质

秘书言语表达的诚恳、认真,准确、清晰,得体、恰当,是秘书创设良好交流环境、传递信息,使人际关系融洽的重要保证。

1.真诚沟通,以善为本,善解人意

真诚是跨时代、跨国度的一条永恒交往原则,也是每个人期待的交往方式。因为人都有安全的需要,出于这种需要,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把握周围环境,把握自己的交往对象。言谈中给予对方真实真诚,是取得信任的重要因素。真诚相待,表达的内容真挚朴实,感情的表现自然生动,交谈具有感染力。

言谈中,秘书应注意避免粗暴简单地说话,不讲假话、大话、空话;不讲不该讲的内容,更不误传信息;也不做不礼貌地随意打断他人说话的事;也不为了取悦人而阿谀奉承或只报喜不报忧;不随意承诺。

除此之外,与人沟通还应事先做些准备,譬如沟通对象是谁,沟通的内容有哪些,沟通的目的是什么,你希望达到怎样理想的结果,对方可能希望达到的结果,沟通的时间和地点,沟通时可能讨论的话题,沟通时如何表达和倾听,沟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等等都须事先了解及计划。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然,还须协助上级处理好与客人沟通时的关系,细致入微、善解人意、有理有节;当上级对问题处理不当或有疏忽时,秘书应迅速给予适当的弥补,始终保持单位与客人间的和谐有效的沟通氛围。

2.态度庄重,用语礼貌,有涵养

态度庄重有礼,尊重他人,这在人际交往中可以确保交际交流畅通,并可自保自我人格的不受侮辱。

学会礼貌、得体地说好各类话。在客人面前不该说的话别说,在同事面前不该乱传达的话别乱传达,在领导面前不该多话的时候就别乱多话。且不搬弄是非,不讲同行同事坏话,更不要毁谤他人。也千万不能把自己以往的习惯性动作带到职场沟通中,尤其是在对外沟通时,不做无关紧要的小动作,如收看手机短讯、修指甲、打哈欠等。 3.言简意赅,准确得体,思路清晰

任何言语的交流,都要做到意思准确完整,讲述清楚明白。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交谈时的含蓄和得体,比口若悬河更可贵。”因此,秘书在交流中,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说话时在言语上有所区别,注意分寸。最好能以简洁明了的话语表达其意,让聆听者容易理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口语化,使用平易自然的基本词和常用词,语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调自然流畅,有助于沟通感情,传递信息。

二、秘书口语交际的实践素养

由于秘书工作的承上启下的枢纽位置,以及其从属性、政策性、事务性的职业特征,因此伴随而生的是其职业口才特征:思想性强、实践性强、时间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秘书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沟通人员,不仅仅是掌握一些沟通的方法和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文化素养和内在素质。作为秘书应使自己的言谈体现如下的特征。

1.思想性强

秘书工作历来就是从属于某个企事业单位,其工作都是围绕一定的组织而展开,都是为了保证领导者的工作顺利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我国的秘书工作,都是为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服务,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就使得我国秘书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思想性特征,在其语言表达上体现出较高的思想政策水平。

2.实践性强

(1)针对专门业务实际。秘书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在上级处理日常工作以及其他事务工作中辅助管理的助手作用,决定了秘书工作的绝大多数内容都是与本单位集体或职工个人的实际问题密切联系,这就使得秘书的口语表达内容必须直接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和专门的业务。

(2)涉及社会实际问题。秘书的口语表达内容或直接或间接地涉及社会实际问题。社会经济的变革和发展,一些具体问题一定会在某些行业或基层企事业单位出现,秘书在向上级反映、向群众解释时必然触及社会存在的实际问题。所以,要对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积极面对,并进行慎重、积极有效的说明和解释。

(3)紧密联系本单位的业务。秘书工作的口语表达与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联系紧密,这是秘书工作的从属性质、辅助功能所决定的。所以,其言谈交流的内容要围绕本单位的业务实际,贴切、实在。

(4)触及职工群众的具体问题。秘书口语交流的很多内容会触及到职工群众的思想及利益实际。秘书的日常工作会经常面对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福利待遇和技术岗位的安排等具体实际的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在思想上出现的各种各样实际问题,这也促使秘书必须围绕这些问题作有效的解释和说明。

3.时间性强

秘书工作的枢纽地位决定秘书口头语言表达的时间性强这一特征。一个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很多时候会由秘书来监督执行。所以,秘书在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时要及时,在处理管理问题和专业技术问题时要有紧迫感,答复客户和内部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及时,在谈判等交际活动中更要快速有效地进行对话。

4.涉及知识面广

秘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角色,他要像心理学家一样善于洞察别人,要像外交官一样善于处理各种交际关系。秘书工作的对内对外联系职能,决定了秘书在工作中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涉及方针政策的,按章办事;涉及专业知识的,须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宣传解释,以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涉及文化知识的,积淀丰厚,了然于胸,厚积薄发;涉及心理学知识的,摸准心理需求,了解和学会剖析他人性格心理,以丰富的心理学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准确领会他人的意图,理解他人的立场,和谐融洽人际关系,掌握主动,知人善言,使谈话“正中下怀”。秘书的知识丰富,善于把握和展开话题,敏锐敏感,巧妙运用交谈的方法和技巧,在自然和谐的交谈中快速了解对方个性和性格,把握对方的心理及需求,使沟通交际和谐有效进行。

三、秘书口语交际的艺术

作为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沟通的重要桥梁,秘书的能言、善言是不可忽视的技能。荀子说:“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一个称职的秘书,不一定是一个演说家,但一定要能言、善言。说话是一门艺术,秘书口语表达更需要高度和境界。秘书只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素养,以其出色的口才进行交际和沟通,才能协调好关系,辅政参政,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积极有效地推进工作。

1.善于倾听显诚意

倾听,是对他人的尊重,是建立良好关系的前提。认真倾听对方的述说,你会更深入地了解他人,了解和客观、辨证地看待自己。聆听越多,掌握的信息就越全面,就越容易与对方成为良好的谈话伙伴。善听是走向善说的捷径。在交际场中,能说会道的人不一定是善于交际的人,善于倾听的人才是真正会交际的人。会说的,有锋芒毕露的时候,也会有言过其实之失。静心倾听不仅没有这些弊病,而且还有兼听则明的好处。认真倾听、细心观察,有助于少作不成熟的评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美国杰出的女企业家玛丽·凯曾风趣地说:“一位优秀的管理人员应该多听少讲,也许这就是上天为何赐予我们两只耳朵、一张嘴巴的缘故!” 因此,要提高口语表达能力,良好的倾听习惯是前提。

(1)尽量不打断说话者的话题。在倾听的过程中,无论你有多么渴望一个新的话题,多么想发表自己的见解,都不要去打断说话者的话题,而是默默地先将自己想说的话记在心中,直到对方自己结束了说话,再接下去发表自己的见解。讲话者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打断他的讲话,因为这很容易让说话者误解为你打断他思路是你对他的不尊重。

(2)巧妙表达自己的意见。面对面交流时,要认真倾听,不要表示出或坚持明显与对方不合的意见,不要表露出自己的不良情绪,哪怕有委屈也不要怨气冲天,耐心、同情的倾听会化解怨气而使人变得通情达理,因为对方希望的是听的人认真倾听自己的倾诉,或希望听的人能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而不是给他意见。但可配合对方的证据,婉转提出你自己的意见,比如当对方说完话时,你可以重复他说话的某个部分、或某个观点如以“正如你指出的意见一样,我认为”、“我完全赞成你的看法”的答话回应,证明你是在注意倾听他所讲的话并有所赞成,使对方把你引为知音知交,之后可以婉转地提出“关于这个我还认为可以……”使对方容易接受你的建议。 (3)善于体察言外之意。一个聪明的倾听者,不能只是仅仅满足表层的听和理解,要用心,善于营造谈话时的轻松自然的氛围,促使对方积极交谈。善于从说话者的言语中听出话中之话、话外之音,从其语情、语势、微妙的肢体动作中发现隐含的信息,把握说话者的真实意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交流和沟通。

(4)善于互动回应。当对方讲话时,要注意倾听,随时用语言或其他方式积极回应,给予必要的反馈。首先,要有诚心。要抱着谦虚的态度听。与对方交流时,略微靠近说话者,看着对方眼睛及鼻子的三角区域,维持五至十五秒的目光接触,用你关注的目光让他感受到你的尊重和虔诚,赢得他的赞许,获得他的信任,使其畅所欲言。其次,要有专心。要仔细地听而不要三心二意。如时不时地给对方一个微笑;赞成对方说话时,可以轻轻地点一下你的头;对他所说的话感兴趣时,展露一下你的笑容,用“嗯”、“噢”、“后来怎么样了呢?”等让对方感觉到你不愿漏掉任何一个字,确实在听和鼓励、对他所说内容的渴望;在对方话还没有说完之前,不要打断对方的话语。有了这样专注的态度,对方才愿吐露心扉。

2.恰当重复凸信息

无论是在接受上级批评,还是在听取客户介绍情况,当对方说完之后,都必须对双方所谈内容的要点加以提炼并重复一遍。特别是对重要工作、会议及商务约谈的时间、地点、金额等重要信息要进行再次核对,有效地避免差错,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阳光微笑传温情

微笑是人与人之间最直接的表达,是传达感情的最直接的方式。西方有一句谚语:“只有用微笑说话的人,才能担当重任。”人际交往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当你面带微笑,对方也会不自觉地被你感染,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你,开始也对你微笑,心情愉悦,交谈的氛围融洽和谐。微笑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用微笑去处事应变往往就能解决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带来成功。

4.真诚赞美融真情

莎士比亚曾说:“赞美是照在人心灵上的阳光。”心理学家威廉·杰尔士也说:“人性最深切的需求就是渴望其他人的欣赏。”赞美就像协奏曲,那和谐悦耳的声音让人如痴如醉;赞美就像润滑剂,可以调节相互间的关系;赞美如同和煦阳光,让人们感受人间温情。每个人都希望获得别人的肯定,并据以确认自己的重要性,因此,内心都非常渴望他人的赞赏。赞美对方的行为,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邱吉尔说:“你想要其他人具有怎样的优点,你就要如何地去赞美他。”所以秘书在交际交流时,不要吝啬赞美。

人人都喜欢被赞美,但赞美要恰到好处。由衷的赞美给对方带来愉快以及被肯定的满足的时候,你也享受到了一份喜悦和生活的乐趣,这是非常难得的感觉。真诚地赞美来自内心深处,是心灵的感应,是对被赞美者的羡慕和钦佩,能使对方受到感染、产生共鸣。真诚、发自内心、友善、无私的、适当的赞美,既给对方带去快乐,赢得对方的好感,又能得到对方真诚的理解和热情的支持,帮助我们做好工作,愉快生活。

5.幽默谈吐促沟通

幽默是社交的润滑剂,有时一句幽默的话就会使尴尬沉闷的场面得到解脱。人际交往中双方为了某一个问题争执不清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进程时,秘书打圆场的说辞“我们大家是为了共同的利益的,那么就让我们先谈谈共同点吧”,往往就会使谈判进展很顺利,彼此的见解也便会磨合。

但工作中,秘书要恰当地使用幽默,因为秘书这一特别的职位决定了秘书的特殊身份。秘书是单位的“窗户”,接触的人多,为人要稳重,思维要敏捷,处世要干练。有业务员谈生意就是要见老板,而推销业务其他主管也有权拍板决定。秘书这样说:“对不起!我们老板很忙的,日理万机,现在没时间接待你。你这事找我们专属的主管就可以了。”业务员还是不依不饶,说:“你们老板一天做一万件事,我想那么他也不会多我这件事的啊!”秘书微笑说:“很抱歉,在你还没到来前,我们老板已经做完一万件事了。”业务员听后笑着知趣地就去找主管了。在这里秘书用了一个小小的幽默就为老板挡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又没让外人有这个企业服务态度差的印象。

沟通就是维护对方面子的艺术,从心理上说,谁都不愿意自己的行为受到他人的强制或干预,过于直接的或赤裸裸的威胁,那样只会导致对方产生逆反心理。幽默的沟通语不仅能体现秘书的文雅、和蔼,也能给他人带去尊敬和心理的舒适,博得他人的好感和谅解。

6.委婉拒绝好形象

秘书工作并不是领导说什么就要全部听话或答应去做。同样的,当客人或同事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单位或秘书个人不能去做或并不能完全做到的时候,也要学会委婉礼貌地拒绝,并说出不合理之处。在拒绝的时候态度要明确,不含糊,有的事情必须要有原则。但讲述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讲明原因,并真诚地表示歉意,而不可出口伤人。这种婉转拒绝的艺术,在保护他人面子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的形象。

7.快慢适宜好节奏

说话时掌握合适的节奏,是实现有效沟通不可缺少的。优秀的秘书通常会通过停顿来调整说话的节奏,正常语速的讲话过程中的适当停顿能引起听话者的注意,有意的重音强调也能使听话者及时把握内容的重点。不管是秘书还是上级,每天都非常忙碌,为了节省时间,秘书在向上级反映情况或汇报工作时,总是希望快点把话说完,而忽视了上级是否在听,由此使得工作的开展遇到阻碍。所以,说话速度的快慢节奏,需要合理地把握。

总而言之,说话是一种技能,也是一种艺术。当今社会是一个讲究人际沟通的时代,这是一个以口才赢天下的时代。俗话说,语表人意,言为心声。语言是人类有效的沟通工具,尤其是秘书开展工作的有效工具。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的载体,是人类繁衍至今凝炼积淀、不可或缺的成功智慧。秘书的人生在社交中度过,话语交流伴随着每一刻,好的话语是生活的调味剂,是事业的推进器,是家庭的和谐曲,也是实现自我的凯旋曲。因此,秘书必须掌握好说话的艺术,让成功的交流推动事业和自己成功的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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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弘,林吕.演讲与口才[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29-62

[9]陆瑜芳.秘书与上司的沟通技巧[J].秘书,2008(11):16-19

秘书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秘书工作的性质、作用决定了秘书人员必须具备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文秘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 试论市场经济下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加强

2. 秘书参谋的艺术

3. 秘书人员的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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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谈秘书工作的现代化和网络化

6. 论现代秘书创造性思维的运用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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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比较

9. 试论企业文化建设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10. 试论公共关系理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11. 试论危机处理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12. 秘书与上级的沟通技巧

13. 浅谈办公室人际关系的处理

14. 秘书的人际关系

15. 企业秘书的工作特点与素质培养

16. 论秘书的“挡驾”艺术

17. 论秘书的协调艺术

18. 浅谈秘书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试论秘书信访工作处理与和谐社会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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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论新形势下文秘人员应具备的反应能力

6. 谈行政改革与秘书工作的变迁

7. 浅谈秘书在反腐败斗争中应发挥的作用

8. 浅谈秘书的素养对工作质量的影响

9. 试论秘书的自我心理调适

10. 试论秘书的个人素质

11. 试论性别对秘书工作的影响

12. 试论新世纪秘书的知识结构

13. 试论秘书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14. 试论秘书的公关能力要求

15. 试论现代秘书人员的信息素养

16. 试论秘书工作与人际关系

17. 试论秘书人员的文档管理工作

18. 试论秘书的协调工作

19. 谈秘书的角色意识

20. 试论秘书思维能力的培养与创新思维

1. 论充分发挥秘书的桥梁作用趋势

2. 论秘书工作的适度原则

3. 论秘书的时间管理

4. 秘书与领导关系论

5. 秘书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其对策

6. 论秘书人员的职业道德

7. 论超前性思维对秘书参谋工作的有利条件

8. 从现代决策体制看秘书做好参谋工作的有利条件

9. 论公关沟通原则在秘书工作中的运用

10. 谈办公室接待工作的语言技巧

11. 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12. 论办公自动化的发展对秘书工作的影响

13. 妥善解决秘书工作中经常性与突发性的矛盾

14. 论新时期秘书服务领导工作的新特点

15. 秘书写作规律探讨

16. 浅谈企业秘书的职业能力

17. 试论秘书为领导操办事务的职能

18. 试论秘书工作成果的认定与管理

19. 男性从事秘书工作应注意的问题研究

20. 对我国秘书培养模式的思考

21. 试论秘书工作的审美特点

22. 试论秘书工作的创造性空间

23. 浅析领导与秘书的相互影响

24. 浅谈秘书的管理协调职能

25. 秘书腐败现象的成因及其对策

26. 试论现代秘书人才的法律意识

27. 试论档案管理的规范与创新

28. 浅谈公关协调与秘书工作

29. 档案管理的安全性思考

30. 区县级政府文秘人员素质研究

31. 论现代秘书工作的发展趋势

论文答辩小技巧关于红绿灯

1.问题由来2.调查数据如何收集,可靠性3.差异成因及分析的可靠性4.结论是啥5.存在的问题

首先要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的掌握,梳理好知识点之后进行快速的记忆背诵,而且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在大便的时候一定要抓住老师的重点。答辩完成之后要等待老师的通知,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调整自己的心态,不要过度紧张。

1、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是什么?用你自己的话高度概括。2、你选题的缘由是什么?研究具有何种现实指导意义?3、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怎样在你的文中体现?4、从反面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不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结果又会怎样?5、论文的理论基础与主体框架存在何种关联?最主要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论文答辩是每一个本科毕业生需要经历的过程,关于论文答辩的小技巧分为答辩前和答辩后。答辩完整之后老师会进行审核合格,完成以后就可以顺利毕业了。

在论文答辩前一定要注意对自己的论文内容多加熟悉,因为参加答辩的老师对自己的专业以及论文中的一些原理和论据论点都十分的了解和清楚,而且会对自己的论文内容展开提问,所以如果对自己的论文不熟悉,很有可能在老师提问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思想和逻辑上的漏洞。此外在制作PPT方面也有一些比较细的要求,比如PPT的内容不能够使用大段大段的文字,自己一边叙述内容,老师一边看PPT上的文字,很难找到学生想要论述的重点,其次是图片一定要简约大方,这样老师看起来也会比较舒服一些。

在论文答辩的过程中,要避免表情僵硬或者目光呆滞,多保持微笑,给老师呈现一种积极阳光向上的心态,有的同学可能因为害怕或者紧张,原本在答辩前准备的非常充分,结果到了现场大脑一片空白,给老师的印象分很低。即使自己的论文内容非常的优秀,老师也会觉得学生没有自信,或多或少对自己内容的兴趣会降低。

此外在答辩论文上一般都会有时间限制,每一个同学的答辩时间大约在15~20分钟左右,所以在答辩之前自己可以在底下练习对时间的掌握,时间不能过于短,也不能太长。 论述时间太短会影响老师对论文以及学生个人整体的印象分数不会很高,但如果时间太长很容易引起老师的反感或者老师抓不到学生的重点等。

最后就是礼貌问题,不管自己论述的内容好坏以及老师的问题是否简单或困难,自己都要非常的礼貌对老师充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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