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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指纹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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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野花屌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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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嘲笑帝王的富有, 但你不可以嘲笑诗人的贫穷。” ——西川 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诗歌的,也记不清第一次练习写诗的具体时间了。总之,最乐于表达自己情怀的还是诗歌。期间也阅读了大量的通俗小说,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外国,无论历史、武侠、生活等方面都有,当然更多的还是武侠小说。 名家名作也不少,如《柳宗元文选》、《苏轼文选》、四大文学名著就《红楼梦》没有读了。现代的有鲁迅、郭沫若、沈从文、张爱玲、萧红等,诗歌最初读的是李金发的《微雨》还有陈敬蓉的《交响集》其他的都是散乱的。想来从读第一部文学作品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最钟情的还是诗歌。除诗歌外别的文体基本没有涉及,若有也就是散文,不过都是些涂鸦之作。是没有含金量的,毕竟大脑储存有限,涂鸦也涂了若干年,纯属自娱自乐,写了就扔,也没有刻意去修改。 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这种狂喜,内心世界的狂喜。那是自己与心灵的无数次对白,也是对一种情怀的追溯。每当拿起笔来抒发自己的情怀时会感到特别温暖,因为它超越了自我,超越了现实,对艺术的追求与享受,对灵性的深刻体验。可以说对其他任何事物上我是愚钝的,至少用笨手笨脚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惟有面对诗歌时才会豁然开朗,心里的天空才会晴空万里,对于自己可以一览无余,而这样的豁达是非常温暖的。 那时还小,而且还很小,对生活,对未来充满着活力,憧憬有一天自己也可以痛痛快快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还没有读书之前,我就喜欢留在家里,很少出去玩,不是不喜欢玩,而是有比玩还要更有趣的事情,那就是陪在家人身边,听他们讲故事,对于那些故事特别感兴趣,有关于神话的,传说的故事,也有很多真实的故事,那些故事总会让我去幻想。也会经常去猜测他们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可以说那是童年生活中最有趣的一部分,也是从那时开始学会了想象,可惜自己不会写小说,要不然真会写出很多小说出来。是那些故事装扮了我的童年,是那些故事点亮我想象的心路。每一个故事都令人好奇,很多故事后来都在书籍中找到,比如那些关于民间传说的故事,也有很多故事是若干年前发生的,多少带有神话的味道,从初中开始我就想把它们写下来,甚至连书名都想好了,如果是写成长篇小说,大概有十多本吧!可惜自己没有写作的天赋,也就只能不了了之,让这些美好的故事尘封在地底。随着老一辈的人离开我们,这些故事就再也不会有人想起来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一段值得回忆的旅程。遗憾的是那些感人的故事,我没法用笔把它们写下来。如果能够,我会不惜一切把它们记录下来,就算写不好,也能够享受那种美好。 一直以来,因为家里条件并不理想,总是在跌跌撞撞的日子里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而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就是那些书籍带给人的喜悦,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小学一二年级是在村子里念完的,老师的水平本身就有限,语文课是一位女老师教的,就连拼音也是唱读。而且教室也是十分的简陋,尤其是冬天,除了冷还是冷,后来老师让我们从家里背煤炭去学校,冷的时候就生火,大家围在一起烤火。那时地面还是泥土,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扫地的时候整个教室都是尘土飞扬,真有让人窒息的感觉,至于那小小的操场吧!除了泥土就是草,满地的青草,一旦遇到下雨天,双脚就没有一点是干净的。偶尔嘛!还会见大喜,一不小心还能脚底中奖,当然不会是彩票啦。 从三年级开始就不再是在村子里上学了,而那所破烂又简陋的学校没隔多久就灰飞烟灭,乖乖的回娘家睡大觉去了。 三年级是在乡里读的,说实话我不敢恭维。老师的教学水平也不见得有多好。至于那条上学的道路,除了淋泥还是淋泥;整条小径都长满杂草,早晨去上学就得享受露珠的亲吻与拥抱。裤管、鞋子,在这热情的拥抱中哭的死去活来,那时候村子里还没有修建公路,每天就踩着淋泥的小径去上学。 四年级上学期,我从一个好孩子变成坏孩子。那时学校重建,操场还不是水泥地,除了泥土就是泥土,学校把操场划分成很多小块地,让我们从家里带锄头、背篓去挖泥土。也不知学校是怎么想的,作为学生的我们,到底是来求学还是来干活的呢? 有时一整天就上那么一两节课,每天早上八点就要到学校,九点开始干活,对于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每天得早上六点起床,走十来里路去学校,还要把时间花在干活上;懵懂的我们开始逃课逃学,有时就去山林里,有时去山洞;就是不愿去学校。抽烟、打牌,应有尽有,能玩的花样都玩,有时直接去同学家玩到放学后再回家。后来,我们班主任去家里把我们不去学校上课的事情告诉父母,第二天就在老爸的护送下去读书。一个学期下来,除了干活就是逃课,学习就像一个陌生人与我们无关。期末考试,整个学校竟然没有一个人的得分是超过九十分的。其情景之悲惨可见而知,我呢?成绩单也没有去领取,到底自己考了多少也不知道。 小时候,总是充满一颗叛逆的心。因为懵懂无知,也因为学校那样的做法,从而导致很多孩子都选择逃课来回避。四年级的下学期注定会成为一个小小的转折点,不再逃课,也无须再为学校背泥土,成绩也有所好转。众所周知,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要学习写作文。开始是写请假条、日记、书信等等简单的文字,慢慢的有话题作文,记叙文,议论文等;不过刚学习写作文时都会写不好,能够及格已经是算不错的了。四年级下学期,我们告别了给学校干活的生活,也告别了逃课、躲学的生活,在父亲竹枝的鞭打下重新开始认真念书,但那时写作文绝对是一个令人讨厌且头疼的事情,每次拿起笔来都不知该如何开头,结尾,不知怎样去谋篇布局。但从三年级开始我就接触课外书籍,我还记得看的第一部小说是关于抗日战争的,叫做《平原枪声》,主人公是马英。 因为家里有不少书籍,原本老爸他们就喜欢看书,我呢?貌似也就继承了读文学书籍的习惯,从那时起,家里所有的书籍都被我读过。有时害怕被他们发现,也只能偷偷地读,家里没有电灯,都是用煤油灯照明,晚上整间屋子就照亮巴掌大的地方,但仍不影响我阅读。犹记得在奶奶家土楼上有几口箱子,里面装满了叔叔他们那一代读书时留下来的课本以及一些连环画、书报和杂志,我就经常趁他们外出干活偷偷潜进奶奶家土楼,把那些书一本一本的翻出来看,有一次我刚进去不久他们就回来了,奶奶说,咦门怎么开了,走的时候不是锁好的吗?我只能躲在楼上的角落里不敢出声,生怕被他们发现。等他们不在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逃了出来,碰见他们也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过关于写作文,每次还是写不好。都说人是在打击中成长,那时我是不会写作文的,又一次实在不知该怎么写,可不写得挨老师的照顾,没办法只好找作文书来抄了一篇交上去。那次作文得了八十一分,不过还是被语文老师识破了我的诡计,作文下面留下一段客套话:我怀疑你的作文是抄袭的。 因为老师如此独特的表扬,让我感到很惭愧,于是决定自己写,一开始是练习写日子,每天都会写一点,就这样日积月累,自己的作文慢慢地好了起来。到五年级时,作文已经可以得到八九十分了。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写作文,爸爸突然问我以后的梦想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就说以后要当作家。 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当时也没有想太多,遗憾的是自己并不是一个有写作才能的人,领悟能力实在有限,也就只能是画画涂鸦而已,基本上难登大雅之堂。从那时开始练习写一些“诗歌”,姑且叫做诗歌吧!因为自己对于诗没有根本的认识与了解,粗糙,没有诗意也没有意境。小学五六年级,教我们语文的老师曾经也是教我哥的老师,每次作文他都会抽几篇写得好的来做范文,有时是他自己念,有时让我们来念。那时我们班作文写得相对要好一点儿的也就两三个,我呢,很不幸成为其中一员,每个星期老师都得让我们把自己写的拿来念给大家听。我学习成绩向来不是太好,所以班里选班干部从来就没有我的份,大概是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班级分班,我被分到一班,班主任还是教过我哥的那个老师,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哥的原因,后来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不是有班干部的名字吗,选班干部时没人提到我,可在黑板上却留下了我的名字,至今我也不知道我这个所谓的班干部是管哪一块的。这是我我学生生涯中唯一一次当班干部,还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基于我上学比较晚,等我读到小学六年级时已经十二三岁了,按理说在这个年龄段是不懂情爱的,可我偏偏暗恋班里的一个女生;她姓李,家里是做百货生意的,她妈妈也是我们那个村的人。那时候她是我们的班长,学习成绩很好,而且人也长得特别好看。时移世易,一转眼就过去了若干年,说实话那时候那些想法还真称不上暗恋,最多就是羡慕她长得好看,家里条件比我好!有几次我很想告诉她我喜欢她,可最终还是没敢开口,每次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就心满意足。因为不敢说出来我喜欢她,我就从小河捡来一块薄薄的石头块,把她的名字写在石头上,并且在后面写上“我喜欢你”三个字,一直把它放在书包里,后来爸爸翻我的书包,无意中发现那块写有她名字的石头,只是老爸没有直接问我,而是让老妈问我,我又怎能说呢?就死活不承认。更可气的是我从家里带李子给同学吃,也被他们发现了,庆幸他们没有把这件事张扬出去,要不然我都不知该怎样面对那个女生。我把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放在一起比较,看有多少相似度,包括笔画、拼音都拿来比较,因为我相信相似度高那么我们恋爱的可能性就会更高。 后来小学毕业了,我考上镇中学,而她去了更远的市里上学,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有几次去集市买东西,我特意去她家里问了,只是那时候她不在,我也不好问她家人要联系方式,毕竟那时还没有qq和微信,能使用手机的人也很少,就算她有用手机我没不好去问她家人要号码!青涩的季节,只有一颗正在萌芽的心在梦里期待着美好的遇见,它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只发芽不开花结果。懵懵懂懂的青涩岁月里,我们成为彼此的过客,她是否知道我有暗恋过她,至今仍是未知数。而我们的故事最终也只是停留在同班同学这个细节里,以后她怎样我不得而知,或许已经结婚生子,只有我还一个人流浪在混乱的尘世 是否有一片云曾经下过雨,是否曾有一朵花曾无忧地绽放。生活未曾带给我太多欢乐,家庭的贫穷、山路的崎岖,都使我像一个跋涉者艰难地前进着。在那段时间里,我看的最多的书就是《故事会》,也有一些其他的书籍。后来慢慢接触到更多书籍,自己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在那些懵懂得岁月里,我比较喜欢的就是三四月的春天,太阳温暖,春风刚褪去寒冬的冷酷,带有一点点的清凉。每当太阳出来时,总喜欢搬一条凳子,然后再找几本自己喜欢的书籍来到院里看书。那和煦的阳光让人心里舒坦,看不远处的山川一片清脆,再伴随着时不时传来鸟儿的窃窃私语或者是引颃高歌;既能感受大自然的天籁,又能安心的看看书,感受书籍带来的美妙佳境,不失为一件怡然自得的事情。正如一句话:最喜人间春暖色。在和煦的骄阳下,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偶尔还会有一丝丝的花香袭来,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情都无比舒畅,而在这样的环境下阅读是最有感觉的。 那算是从童年到少年间一段比较美好的时光。没有太多忧虑,可以安心地看看自己喜欢的书籍。 从初中开始接触外国文学,记得当初阅读的第一部外国书籍是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慢慢地阅读的书籍也增多了,包括莎士比亚的悲剧,巴尔扎克的《贝姨》、司汤达的《红与黑》、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文学名著。期间也阅读了一些关于军事,政治,历史,天文方面的书籍,比如《中东议和》,是关于中东地区现当代,也就是从二战以来的不断的纷争,也有如《北洋舰队史》,关于中国近代军事的发展与进化的过程。记得当初还读过一部书《少林密传气功点穴疗法》,是一部关于人体穴位分布与治疗的书籍。 犹记得当初疯狂的阅读,虽然家人一再提醒不要去读那些没用的书籍,可还是忍不住。想起那些经历,不觉觉得幼稚又好笑,为了读更多的课外书,竟然将图书室的书带回家,就不再归还,一个学期下来,带走了几百部书,第二学期再回学校,图书室也就关门了。带走的书有文学、历史、军事、政治、天文、医学,各个方面的书籍都有。也是从那时开始接触更多的国外文学,上述提到的书籍也都是当初从图书室带回来的。当初管理图书的是教我们物理的老师,他老婆还是与我同姓的,后来他没在中学教书,而是去镇小学当校长。也不知是何来的勇气,把这么多书籍带回家,虽然学校知道图书室的书籍少了,但还是没有追查下去,要不然我该吃不了兜着走!至今留下的书已经不多,大多都破烂不堪,有的还被老鼠给咬坏了。 因为家里条件有限,老妈经常生病,我和哥两读书也要花很多钱,家里就只能依靠老爸一个人挣钱来养活这个家庭。从学校到我家有二十来里地,我们也是住在离学校不远的人家;那时候学校没有宿舍也没食堂,吃饭都是去外面吃,而我只能每星期从家里背粮食去自己做饭。老妈是那种比较节省的人,所以每次给我的分量都是刚好够一星期吃的,有时候我拿多了她也会在我旁边念叨不停。生活是最遥远的贫穷,而现实是最接近的富有!人在旅途中总要有许多经历,这些经历就像一段通往殿堂的台阶,有人鼓足勇气走到最后。也有人半途而废。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走到最后,但在一次次的经历中跌倒了,还能爬起来继续行走。 说实话我也羡慕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羡慕那些比我聪明伶俐的人,可以不用从家里带粮食去自己做饭,每次回学校当我背着一背篓食物走在路上,其实心里挺不实在,我知道同学中没人会另眼看我,只是还不能拗过自己的内心。因为人生来愚笨,学习成绩一直都不好,尤其是理科跟英语,几乎成了我一道难以逾越的坎,文科相对会好很多,想来也是跟我喜欢阅读文学有关。初二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姓张的女孩,但我们不是同班同学,她在四班我在一班,我们都住在同一户人家。一开始她也是从家里带粮食去自己做饭,后来就没有了。她是那种有热心的人,记得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一个男生背着很多东西,手里还抱着一床被子,她就要去帮那个男生那东西,别人也不好意思让她帮忙,就急匆匆的走了。如果说拿她和我第一个暗恋的女生相比她没有那么漂亮,但她为人更诚实,同样也是学习成绩特别好的人,尤其是她的记忆力惊人,她可以把整本政治书给背下来。时间久了我们就成为朋友,在我们住的地方,晚上十点半就要关灯睡觉,我们两就点蜡烛读书,那段时间应该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吧,两个人一同来学习;也是她影响了我,所以我初二以后成绩有所好转,慢慢地因为她的诚实与真诚让我对她产生好感,当时就觉得要是有这样的女孩子做我女朋友该有多好。相同的结果是我虽然喜欢她,但也从未向她透露过我的心迹;从那以后每次放学我都会故意拖延时间,为的就是能等到与她一同回来。 初三那年她搬到别的地方去住,我们能碰到的时间就更少了,而我对她的这种爱慕却越来越深,没有见到她就会心里不舒服,我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时常在校园里寻找她的踪迹。多情自古伤离恨!喜欢一个人却又不能向她表明心迹,那是我最纠结的事情。再后来她考上市里的重点高中,而我却只能去县城的职业高中读书,初中毕业之前我还给了她几本我从学校图书室偷来的书。 同样也是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后来听说她因为生病,高一都没有念完就出去打工了,她爸爸在很早就离开了她们,对于一个失去父亲的人,努力学习才是她最终的选择,然而老天跟她开了个玩笑,让她未能完成自己的学业。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天涯陌路,谁也不知道谁在哪里。许多年过去了,彼此之间再无半点联系,当初那份纯真与爱恋也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渐行渐远,唯一还能留下的恐怕就是那个曾经出现在生命中的背影,时不时还能在心间一闪而过。因为思念她,我曾写过不少与她有关的诗歌。不过那时候我对诗歌的认识几乎为零,最多就是文字的拼接,把一段话分行了就当是诗歌。虽然写了不少,能够存留下来的也就只剩一两首,现在还留下两首写给她的“诗歌《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抄录如下: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一)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是你头上逐渐老去的岁月 你是一朵花开放在我风和日丽的春天 青春呵 在天梯上,夜歌一样美丽 突然,一只鸽子飞进世界 从此,我是和平与美丽象征 一只鸽子飞进 一座森林 这是我俩的世界森林一样 你的发丝盘根错节 我的血管阡陌纵横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是你春天播下 一种希望 你是一颗种子在我脑袋里生长 你的胚芽,你的绿叶 我的枝干,我的蓝天 你是我蓝天下一只鸟儿 愉快地歌唱 生命是多么美丽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这里琴声美丽 琴声悠然自得 你是啃啮青草的马,幸福之马 我是一片草原 青草唤出一个季节 让我们在草原相遇 让我们真诚地生活 我是你祝福里守候的塔灯… …献给远在他乡的姑娘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二) 我喜欢四匹马拉着船只在海上航行 茫茫大海滚滚波涛 没有航标没有方向 四匹马拉着船只在海上航行 四匹马在不同的方位前进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白天做着夜间的梦 漫无目的毫不掩饰 白天的梦是一个美少女 正大大方方地走进我的思想 在白天做着夜间的梦 梦很美美丽的少女敞开胸襟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黑夜数疲惫的星星 夜空下,星星偷走我的青春 白云悠闲的穿过天空 我在月光中思念远方的姑娘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笑容满面 她有少女的娇羞 她有少女的纯真与善良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雨天的雾中点亮一盏灯 灯光昏暗,却能照亮心里的黑暗 多少次在梦中轻唤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是园中盛开的花朵 她的手指触碰我的手指,她的心跳触及我的心跳 在雨天的雾中点亮一盏灯 在昏黄的灯光里看见她的身影 和一束玫瑰花绽放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秋天里写下春天的诗篇 秋天,林间的小径铺满了落叶 每一片叶子都是我在风中的追寻 我的思念和许多落叶一样焦急 或许有一阵风会把我带走 那是你曾经停留的足迹 她是春天里的一首诗 永远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中 她是春天里的一片草地 把新绿留给路过的行人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小小的心里你是雾中点亮的那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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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浅浅灰

一朵花,便代表着一个青春的美幻故事,而花开那,总给以我微笑。--题记喜欢栀子花。栀子花,清淡、纯洁,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而又藏在心里,挥之不去。一如友谊,单纯而又美好。已记不起和洛洛的初次相遇,以前的我们并不认识却早已遇见。而与她的相识是在高一年级开学的第一天。此后直至现在,友谊始终贯穿我们两个,陪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友谊的征程,有苦有笑,有累有甜。争吵、感动抑或埋怨,无一不洒在路上。和她相遇,到现在,三四百天间,发生的事挺多的。有时,会因我的误会和她的在乎,彼此沉默,最后两个哭得歇斯底里,又互相以微笑释怀。有时会相约散步于操场,踩着星星洒下的光芒,共同诉说自己的梦想;也会在放假后爬山,拍下许多美丽的照片,带着记忆,融入共同的瞬间。我知道,友谊不会因争吵而褪色,不因伤害而消逝。友谊本是一门深奥的课程,我们需付出眼泪,付出心疼,才知道我们想知道。友谊让人得到依靠,得到信任,她亦如此,让我无限感怀。我们总习惯在风里长大,掺杂欢声笑语。曾经的我,对友谊怀疑过,会孤单,会寂寞,会喜欢上安静、伤怀。有伤感的寂寞,破碎的思想。这些青春的痕迹,一如樱花,迷离视线。可,现在,我想我已长大。会知道,朋友,即使很久未联系,彼此牵挂,便是心灵相犀。那天,小米从长沙回来,我去找她。和她发信息,她说她快到了,我跑去接她。一看见彼此,我们都笑了。拥抱过后,手挽手走到路的转角处,时间已逝那么久,可情谊未淡。多少个日日夜夜,怀念曾同在教室的日子。现在,拥有,便不再奢求。再次相遇,悲伤无法侵蚀,笑,成了我们唯一的面部表情。多么幸福。原来,友谊这两个字早已镌刻心间。不管怎样,友谊的世界我一直在探寻。有时候,会和朋友把一角或一元的纸币折合,一人写一半的"永远的好朋友",有时,会嘱咐好朋友说:"亲爱的,答应我,要好好的。"那些,无论是怎样的结果,都已成美丽。有朋友说,我成了她唯一的快乐,我不知幸福,还是感伤。不过,我想说,不管吹风淋雨,我愿意陪她,直到太阳融化悲伤,抑或直到天荒地老。不用怕,友谊可以地久天长。不同的朋友,陪我走过不同的岁月,留下不同的记忆。我知道,生命中的,无论是谁,都无可替代。所有的相逢,已成美好的境遇。栀子花的清香,缠绕二人之间的缘分。友谊,相遇过,温暖过,便成永远。栀子花也如此,永在心间。花开过了,我们承认也好,忽略也罢,花开就不会败。我的日子,我的时光,会陪着我遇见花开花落,直到下个花落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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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小猫zz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遇见的记叙文作文8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却足以感受水的精深;星汉灿烂,我只望一颗,却足以体验宇宙的浩瀚;江山如此多娇,我只览一次,却足以领略大自然的华丽。

大自然的华丽以它多变的姿态呈现。在江南,它可以是“一枝红杏出墙来”的点点惊喜;在撒哈拉,它可以是火烧云将地平线模糊的大沙漠;在西伯利亚,它可以是冰原生物称霸的白色地带……

如果说父母给了我们生命,那么大自然则给了我们灵魂。孙犁老先生热爱那片湖水,湖水上那片望不尽的荷花。夏至,荷花拔节出一断断荷藕。藕碾成粉,撒在孙老的心上,沁脾的花香荡漾在他的心头,就此铺成一条软软的小径,通往没有任何污垢的白洋淀。有时,果色只需那么一点点,而人却找到了归宿。

一曲《高山流水》奏尽多少古人在大自然中寻找快乐的感觉;一句“载不动许多愁”,写尽多少的惆怅惘然;一曲“月有阴晴圆缺”唱尽人间多少寂寞……当苏轼面对汹涌波涛,高唱大江东去,当曹操面对澎湃海水,大呼“水河澹澹,山岛悚峙”,你是否感受到人的灵魂早已与大自然合为一体?

大自然不但给了我们灵魂,还给了我们理想。当史铁生因残疾而萎靡不振时,大自然点起了他心中的希望之火,让他重拾理想,创造了美好前景;当刘禹锡郁郁不得志时,是大自然给了他启发,让他悟道“沉舟侧畔千帆过,树前头万木春”的真谛;当杜甫登上泰山,发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概,也是自然给了他渴求的勇气和希望。大自然以他博爱的胸怀给予着一切。

人的心像一片沙滩,坚强但又脆弱,大自然像一阵又一阵的雪白浪花,冲刷着海滩上一个个凹凸的坑,扶平着人心中一道道创伤。

人心像一片叶子,待到它残败下落,大自然以土地的姿态拥抱它,让它腐烂,使得“化作春泥更护花”。大自然褪去着人心中污浊的东西。

在夜空中绽放的烟花固然美丽,但它陨落的那一刻,殆尽的也是它的生命。倒不如看看麦田里拔节生长的麦子,让麦香萦绕心扉。让风吹过带走些什么,留下些什么。小小的麦子或许能让你触摸到最真实的大自然。

如果说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遇见都是一种缘分、那么这次遇见的好或者坏都是你无法掌舵的!你往往会免不了遇见三种人、

第一种:每个人都会有天性、无论你温柔和蔼、还是豪爽开朗他往往会看不惯你、往往会说你怎样怎样、往往会戳你的脊梁骨、这种人往往你会把她看做是个恶人、但他也却把你看得很恶毒。

第二种:表面上非常好、你和别人好他会不愿意、但他和别人好的时候却不想你的感受、你们或许有俗称闺蜜/兄弟的假象,在外人看来你们无话不说、可其实他一点也不了解你。

第三种:你们很知心、他对你很好、经常帮你、你们都互相信任、互相不嫌弃、虽然有时候会吵、但有些话说开了又会好、也彼此不背叛、他很了解你、也经常用他那点小智慧去替你解围。

对于这些来说、或许都是上天给你安排的、让你们彼此相遇,虽然你不想、但有一些事情总是要面对的!你越逃避或许就越让别人踩着你一步步往上爬!会越来越看不起你。但有一种最美丽的遇见却是你最想得到的、第一种往往是在挑战你的极限、第二种往往是在触碰你的底线、但你三种却是让你有安全感的平衡线。其实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发生怎样的转变、但却总想着有一个人会回首间和你相遇、和你知己知彼、其实这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该往哪走要看你怎么去努力,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既然有了相遇有何不好好相待呢?

其实能遇见就是一种缘分、又何必互相为难呢?并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会说再见、有何不珍惜在一起的时间呢?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天性、既然自己豁然开朗、又何必去难为别人呢?做好自己不就可以了么?其实岁月就是个混蛋、他给了你美好的青春、却还偏偏要带你走;大家都聚在一起是上天注定的、都聚在一起多不容易、又何必像个小孩一样不是说人家这个坏就是说人家那个这个浪的呢?都互退一步战争不就不会再起了吗?

不论你打还是你小、做人得学会弯腰、因为一山更比一山高,我们现在都不是小孩子了、更不是演的后宫的妃子、又何必整天勾心斗角、这样谁都会累、都和谐一点将心比心会对自己更好,为人处事多低调、别把自己看得太高。好好珍惜自己的身边人吧!相信自己会做的更好!

告诉只是一句对不起,恰若没有云的距离。苒苒时光,亦是散金碎玉。

好多人在哭泣,好多人在追忆,仍然没有人彻底得忘记。其实我们都懂,若能事事遂愿,人间就不会有那么多伤悲。我说,我们是人间的四月天,忘掉平凡的标志,去触遇没着落的惆怅;我说,我们什么时候,又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懂得时间的距离;我说,一定有一杯咖啡的温度刚刚好……

也许你会邂逅一段际遇,也许一段际遇会邂逅你。冥冥之中,故事会悄然翻开一页,于是,一切都开始进入角色。诠释了不该诠释的那些纯美的情怀也渲染了浮世的悲哀。倘若丢失了今世,我们必定可以寻回前世。因为,姐妹只为了深深懂得,只为深深记得,倾它一片温柔。

是谁笑得好好花开了一朵,是谁轻盈古城黄昏?

起初,大家都是云端白莲,自始至终,过得久了,走得长了,看清得就多了,但是不舍的也更多了,对吗?时光对于我们并不是可以淡化一切的,口是心非也不再适合。遇见,以灼灼年华相度,无论如何,我们都得相信,往昔回音,往事还在那个遇不可及的地方,不增不减。后来,什么都成了多余的,独自演绎着荒凉。被姐妹们安然想起,寂静守候,就像眼角一滴没有落下的泪一样。

停留只是一瞬,回首却是一生。如果只是偶然遇见,让遇见成为开始,只是别问彼时结局。抬头看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听见了吗?秋天要离开,冬天要到来,阴天,傍晚,看窗外,未来有好多事在等待,倘若今朝的相逢是为了明日的离开,不知道那走进巷中的人还能不能走出来。幸福就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似水年华的故事里,谁的幸福又来自那唯一的天堂。

我听说,江南的梦,像落花一样轻,她会在时间静止的时候,有情有意的醒着。于是,只有简单平实才能经得起时间的叩问,但是,每个人的背影都这么长,回头就能看到彼此。我们却只懂得记起,也不舍距离。

难怪谁笑永恒是人们造的谎,究竟要有多么坚强,才敢念念不忘。倘若梦中一相逢,一转身已万水千山。却又好像未曾失散过。任何东西都不是童话里的模样,甜到悲伤甜到轻盈。等回到现实,太甜的,被掩饰成最痛的。故事回不去了,但是冷暖自知。

第一场雪的遇见,何时来?

噪声蝉鸣,车辆人群,掩不住集市的喧嚣,行路上各色各样的人谱写着属于他们的篇章,我置身于这寻常的世界里,仔细观察着不同的人或事。

在人群中,忽的看见一位拄着拐杖左碰碰右碰碰的老人用另一只手攀在他身边的另一位正在大口吃着包子的老人,那位拄着拐杖的老人似乎是一位盲人,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他们的后面,脑子里也浮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想:“他们是至亲吗,是挚友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患难兄弟吗?”我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的穿着,似乎他们的生活状况不是特别的好吧。

我就一路这么跟着,当我把所有的目光集中他们身上的时候,却没发现迎面一辆大轿车已经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我真想一把上去拉住他们哪,可不知为何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出,正在我焦急之时,那位引路的老人忽的一个急转弯,让他们幸免于难,我的心也一下子由紧张变得轻松,但也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难过。

大街上总是那么沸腾,沸腾到只有商家与买家讨价还价的吆喝声、争吵声,我越发感到羞愧与难过,可那又怎样,没人能改变他们,我也一样,相反,在这喧闹的世界里,有一对老人或许他们是兄弟或许他们是至交,但无论如何,他们能在这无人问津的世界里过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理解这才使得他们可以不用去理会世俗的纠纷与无奈。

他们就这样走着,我也就这样走着,我多想上去和他们攀谈几句,可又不忍心打破他们之间的和谐。就在这时,又一穿着普通的老妇人向他们走过来,我以为她也是他们的一员可事实却让我有些出乎意料,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三个人只是一个村的,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连朋友也算不上,我有些吃惊,也有些欣慰。

吃惊的是他们的默契,欣慰的也是他们的默契,我忽然觉得引路人十分的伟大,即使在他看来这或许只是一次不值一提的微不足道的帮助。但我却被他们的默契震撼了。我也觉得盲人很伟大,他能如此的相信一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一个从未谋面的人。我被他的信任震撼了。不知走了多远,我停住了脚步,望着他们高大的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我的眼眸里。

回头发现商场的店主还是一如既往的和买家还价,买家也因货不真实毫不留情的与店主争吵,从他们口中飞出的唾沫腥子溅到了他们自己脸上……

蔚蓝的天空倒映着洁白的白云,教学楼宛如洁白的花绽放在蓝天白云下。一阵虚无缥缈的风徐徐吹来,撩起我两鬓的一缕发。暮然回首,瞥见,一抹红在舞动,刺红了眼。

回到这个曾经让我发疯,让我癫的学校,一股陌名的凉意扑面而来。炎日骄傲地挂在当空,慷慨地将点点光辉洒像世界。倒映着一片明亮,却唯独角落在一旁抽泣。走在似真似幻的古道楼梯,用手轻轻攀上扶手,丝丝凉意沁入手心,猖狂得刺激神经中枢。我快步上了三楼,熟悉的气味满腔涌来,熟悉的景色映入了眼帘,熟悉的感觉吞噬了我的大脑。却没有一处熟悉的身影在熟悉的角落做熟悉的动作。我迈起沉重的脚慢慢走到那个熟悉的角落,灰色的地板上只有一摊浅浅的液体。

偌大的教室里倒映着光的影子。小秋和一个女孩趴在桌子上,小秋用一只手捏着女孩的脸,女孩用手也捏着小秋的脸,小秋还用另一只手不停地搓着女孩的头发,神采的脸上绽放出世间最甜美的笑容。阳光柔柔的照在她们身上,一层朦胧的橘红色将她笼罩。我不止脚步地走到小秋的后面,用手轻轻拍她的肩头。倏忽,手落到冰凉的课桌上,缓缓抬起手,手上蘸了时间留下来的痕迹。阳光照进窗户,跌落在我的脚边。

寂寥鲜红的操场被小秋的訇然打破。两个女孩的身影在乌桕树下晃动。乌桕树的影子在阳光下摇曳出欢乐的步伐。两个女孩在粗壮的乌桕树下转圈圈,知道她们头晕了,齐齐倒在乌桕树的躯干上。她们在树下喘着气,都在抱怨对方的错,抱怨为什么刚才跑那么快害得头晕。然而不动的是她们在乌桕树下共牵紧密不离的双手。

昔日骄阳一去不返,让我们好生眷恋。

当我走进乌桕树,女孩们的身影连同仅有的一缕清风一起消失了。粗壮的乌桕树不再摇曳出欢乐的步伐,只是一昧地低着头。穹顶之下,一人,一树,仅此而已。

漫步在空旷的校道,看着一列列的公告栏,目光不由集中到一处经历了岁月打磨成旧絮浅蓝的公告栏。我贪婪的目光顺着公告栏里的照片依次往下。那刹间,视线模糊了。努力抬起沉重的手,隔着玻璃,隔着空气,隔着岁月描绘你的轮廓,抚摸你的脸颊,牵起你的手。感谢命运让我们遇见。

遇见你,真好。真好,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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