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座HS
你说的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市~~~!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明白了吧~~~!基本上是可行的,你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但是毕竟这样做比较靠谱,如果发表不成功,后补办法很麻烦的~~!
快乐的陆小晶
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行《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 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3) 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 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
李晓诗125
可以。中文发在中文期刊。英文作为翻译文献发在英文期刊。会议宣读论文不算发表,会议的论文集评职称是不好使的,要想好使就自己单独发一个期刊上,译作评职称算。 如果翻译的不是你自己的论文要取得作者本人的同意。
不可以,发表过了一次最好不要再发第二次
不可以的哦,第一作者只能有一个,你可以将另外一个作为第二作者。如果你真的觉得两个都重要的话,可以将一个人作为第一作者,另一个人作为通讯作者。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
不可以。因为是同一种思想,虽然语言不通,但理论思想是一致的。所以不可以。
最近,我主编的一本外国期刊《传播与教育评论》的刊号终于批复了,于是我开始广泛征稿。 我的初衷是想把这本刊办好,给大家提供一个发论文的平台和更好更快的论文发表
据学术堂了解,关于中级职称论文需要发表几篇的问题,网上有很多观点是错误的,但是却没有人去纠正:1.发不发核心,要看单位要求。针对这个说法,一般看单位要求评定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