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豌豆大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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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美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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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刊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双效期刊”、全国综合教育类“核心期刊”(可以在本站查询北大2004年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全国教育学院学报研究会“优秀期刊”、山西省一级期刊该刊,月刊,创刊于1984年,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5872,国内统一刊号CN14-1024/G4,四封彩色印刷。约稿要求:格式规范,可以推荐发表各类教育类论文.正常情况下一周之内论文确定能否发表,一周内用特快专递发出录用函,三个月左右正式出版发表。杂志栏目设置如下: 教育理论;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班级管理;调查研究;教学管理;教育科研;调查研究;德育建设;心理健康;教师论坛;教学技能;教学研究;教法研究;教学实验;信息技术;考试研究;外国教育。 2 商场** 经济类 核心刊物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中国北京永川商标发展中心承办。被北京大学图书馆选定为中国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并编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即第四版)。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彩色月刊,每月15日截稿,20日出版。国际标准刊号: ISSN1006-3102 国内统一刊号: CN11-3518/TS 邮发代号: 2-398 。主要栏目:管理秘笈、营销之道、行业新知、连锁论坛、精辟茶座 、投资分析等。所有经济类论文,以及如设计网络电子商务,物流论文均可。全国公开发行,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本集商业科技、物流配送、营销管理、商务信息为一体的国内发行的流通领域权威性杂志。全彩色月刊,每月5日出版,单价20元/本。自办定向发行,期发量近10万份左右。内容定位:制造商、采购商、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商场创建与管理为主导和传播为 手段,推动商场经济,指导商场消费的经济类期刊。主要栏目:商讯快报、质检商情 、管理秘笈、营销之道 、行业新知、连锁论坛 、商人论商、 精辟茶座 、投资分析、 商机情报。该刊现分市场版和学术版,其中学术版的栏目如下:流通经济;国际经贸;经营管理;热点分析;市场调研;投资指南;产业观察;地产风云;金融聚焦;专题调查;商业研究;营销之道;财会视角;商业IT;区域经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学术研讨;商业技术;理论探析 3 **经济 经济类 核心刊物 中国**经济研究杂志是我国目前唯一专门报道集团发展战略和研究企业集团改革发展问题的重点大型经济月刊,是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会刊和全国工业经济类核心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1335/F)。自创办以来,定期送发到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等国家领导人手中。 创刊15年以来,立足于为中国大企业集团提供最权威的理论指导,为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最鲜活的经验,从而真正成为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政府之间,企业集团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与科研机构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沟通和合作的桥梁。中国《**经济研究》杂志先后报道过1200多家大型企业的成功履历,刊发了1800多篇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理论探索文章。栏目包括:“集团透析”、“业界巨子”、“热点聚焦”、“前沿论坛”、“战略研究”、“特别关注”等多个栏目,充分体现杂志的前瞻性、可读性、参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004年度,中国《**经济研究》杂志海内外发行量达8万多份,杂志立足于进一步丰富内容,突出特色以期更好地为中国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服务。 我们的论文栏目有:集团研究、经营之道、上市研究、理论探索、战略研究、人力资源、业界视点、管理创新、金融市场、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学术之窗、政工视角、IT视界、财务视点等。经济、管理、财务、IT类文章均可。 主管单位: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 ;主办单位: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苏州市计划委员会 编辑单位: 中国《**经济研究》编辑部 ;社长: 李兵;主编: 覃虹;主任: 顾家麒 国内刊号: CN 32-1335/F ;国际刊号: ISSN 1007-712X ;邮发代号: 28-94 ;定价: 15元/期 4 **经济 (重点推荐) 经济类 核心刊物 《**经济》杂志于1983年4月试刊,1985年正式公开发行。主办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自杂志创刊以来,《 **经济》以改革开放为己任,大明开拓,能勇于探索,与国内外经济学界展开广泛的学术交流,为活跃**经济理论研究,促进**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办出了诸如"焦点评论"、"专稿"、"改革论坛"、"经济茶座"等招牌栏目。内文的版式,文体的风格也影响了后继的一批杂志。可以说,《 **经济》在为读者提供精神食粮、为作者提供表演舞台的同时,也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 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四次被确认为"中国(中文)经济类核心期刊",现委托本站征集稿件,三个月之内发表,一周之内确定是否被录用。 国内刊号: CN 44-1032/F 国际刊号: ISSN 100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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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瑞砖家

单一良 ,笔名凌欣,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工信部注册高级舆情管理师、高级人力管理师;国际注册(美国认证)舆情管理师、高级国际注册法律顾问师。现任《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社长兼执行总编辑、人民法治网总编辑。早年从警,2000年后进入新闻单位工作,先后供职于《凉山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产经新闻报》等从事编辑、法制新闻、舆论监督报道与财经新闻报道。为人性格直爽、真实、坦诚;兴趣爱好侧重于书画篆刻、文学摄影、地方戏曲(婺剧、越剧);处事态度原则、大气、包容;有书画篆刻和文学写作特长,参与多部地方戏曲和报告文学的写作。其中中国画系列2005年、2006年两年由北京市邮政局印制公开发行两套邮政明信片;获得全国书画大赛金奖两个、铜杯奖一个、三等奖两个;篆刻作品获得全国优秀奖五次,书画篆刻作品入编专业辞书20余部;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参加中央直属机关书画展国画和篆刻作品分别获得三等奖、优秀奖。散文获全国征文比赛三等奖一次,诗歌、散文、小小说、国画、篆刻、版画等作品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200多篇(幅),公开出版发行有诗歌散文集《如兰如菊》、《单一良国画邮政明信片》、《单一良花鸟画选》、《2011单一良国画作品新年挂历》。自2000年从事新闻事业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先后采编新闻稿件达600余篇,其中,多篇稿件获奖,并被中央电视台、中央电台和权威主流门户网站转播转载,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有效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全面发展。分别于2008年、2009年获得《中国产经新闻》报先进工作者和报社优秀记者称号。 先后担任世界和平促进会名誉会长、将星翰墨书画院副院长、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现代书画家协会副主席、东方美院客座教授、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咨询协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企业家委员会常务理事、金华博士联谊会(北京)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荣获“中国诗书画大师”、“2005中国书画百杰”、“腾飞中国2010最具影响力年度十佳人物”、首届“感动中国文化人物”、“中华爱国先进模范人物”、“中国文化和平大使”、“世界和平艺术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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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树dodo

自夏至周,调整奴隶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制度已逐渐完备,只是还没有形成有系统的法典,规范内容散见于《礼记》等文献之中。如“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土无二王”(《礼记·丧服四制》),“里田不鬻”(《礼记·王制》)等,说明当时土地属奴隶制国家所有和不得买卖的情况。“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当时重要的买卖合同必须有书面的契据文书。其他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定也多有记载。 李悝编成《法经》,商鞅又承袭《法经》制定秦律,其中关于土地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已显示出封建主义性质。汉承秦制,制定《九章律》。以后随着朝代的更迭,律令典章的增删,至唐代《永徽律》,封建法制已臻完备;其中关于财产所有和财产流通关系,婚姻、家庭及继承关系,已有较详细的规定。唐代以后由宋代至清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律、例、法令中民事内容已有相应的发展,但立法体例、条目递相承袭,没有脱离唐代《永徽律》的模式。 中国近代的民事立法始于清末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传入,瓦解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上西欧文化的影响,变法图强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变法”和实行“新政”。光绪三十年(1904)正式开馆修订《大清律例》,于宣统二年(1910)颁行。中华民国时期,参议院于1912年4月决议:“嗣后凡关于民事案件,仍依前清现行律中规定办理”,其中处理民事案件的规范后来称为“大清现行律之民事有效部分”,包括:服制图、服制、名例、户役、田宅、婚姻、犯奸、斗殴、钱债,施行至1929年10月。清末在修订《大清律例》的同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始制订《大清民律草案》,至宣统三年(1911)完稿,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律草案,其中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大体仿效日本、德国民法,未及颁行,清廷已亡。中华民国时期于1918年二次设馆着手修订“民律”,至1925年脱稿,此稿除债编部分效法瑞士债务法外,其他各编与第一次民律草案相比变动很少,是为中国第二次民律草案。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立法制局,又着手修订民律,决定先行草拟亲属、继承两编,至1928年脱稿,是为中国第三次民律草案。同年12月国民党政府成立立法院,着手编订民法典,从1929年5月~1931年12月分编陆续公布,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计1225条。这部法典承袭了德国、瑞士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立法原则和体系,但也保留了上述三次民律草案中的封建主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立法 4.1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发展时期的要求,逐步开展民事立法。《共同纲领》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贯彻本条的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令,如《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公布和实施,使官僚资产阶级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使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所有,从而肃清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财产关系,而且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不到3年时间扭转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财政经济极端混乱的局面,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得到了供应,解放了生产力,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和进一步对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4.2 1953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并开始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商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目前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等一系列法令和单行条例,并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合同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经济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在农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根据这些法令、规章,国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了和平改造,并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走上了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中国奠定了由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构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4.3为了调整企、事业单位间,企、事业单位与公民间,公民相互之间在经济协作方面的各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陆续制定了调整物资的买卖和购销,加工订货,基本建设工程承揽,财产租赁和房屋租赁,银行信贷和储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和客运,仓库保管,信托行纪,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经济关系的合同法律规范(见合同);还制定了关于保护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工商企业商标权等单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和公布了许多关于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关于它们对于财产的所有和管理的权限、关于经济组织间开展多种形式互助协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发展先进的科学管理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学界也有人认为,这些法律、法规不完全属于民法,其中有的应属于经济法范畴。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它的指导原则主要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和巩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全面提高社会生产经济效益的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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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骨头骨头

你看杂志的封面上是否有双效期刊的标志 例如读者 小说月报并不是杂志是非法的 而是有些杂志属于内刊 也就是不公开发行 但不一定受众群体非常小很多内刊也是没有稿费的 例如星星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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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肖肖肖肖雪*

《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1978年3月——法学所召开法学研究规划会议,会上提出办刊问题,并派出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1978年4月——调查组提交“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9月——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我所决定正式创办《法学研究》杂志。1978年12月——出版《法学研究》1978年试刊(内部发行)。1979年 1 月——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在北京召开,芮沐作“法学研究发展纲要(草稿)”的说明。1979年 2月——出版《法学研究》1979年试刊(内部发行)。1979年 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在第1期《法学研究》上,开辟了“关于法的继承性”的讨论专栏,并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办刊宗旨。1979年 6月——《法学研究》第2期开辟了“关于无罪推定”的讨论专栏。法学研究编辑部召开法学座谈会,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解放思想、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等问题展开广泛讨论。1979年 8月——《法学研究》第4期发表《我国法制建设三十年》文章,首次对我国建国三十年来法制建设状况进行回顾。1979年12月——《法学研究》第5期开辟“关于法治和人治”以及“在实施刑法中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讨论专栏。 《法学研究》创刊一年来,其办刊宗旨和风格,在法学界引起很大反响。1980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48页扩为64页。1980年第1期开辟《关于法的阶级性》的讨论专栏,对法是否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提出质疑。1980年 5月——自《法学研究》第4期起,开始关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的性质”的专题讨论。1980年12月——法学研究编辑部负责人正式任命。法学所所长孙亚明兼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吴建璠为副主编,张尚鷟、刘瀚分别为编辑部正副主任。1982年10月——王叔文等在《法学研究》第5期上发表文章,论述党的12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1983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64页扩为80页。 编辑部负责人变更,张尚鷟为主编,刘瀚为副主编,廖增昀、张令杰分别为正副主任。1983年12月——李步云在《法学研究》第6期上撰文,阐明新时期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1984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篇幅由80页扩为96页。1984年 6月——法学研究编辑部就评选“研究现实问题的优秀理论文章”刊发致读者信及选票。1984年10月——《法学研究》第6期刊登读者来信,建议出版《中国法律年鉴》。1985年 2月——《法学研究》中青年作者优秀理论文章评选结果揭晓,十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1985年 7月——法学研究编辑部负责人变更,主任为张令杰。1985年10月——法学研究编辑部与其他单位联合在西安举行青年法学工作者理论讨论会。1986年 2月——《法学研究》第1期开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新体系”专题讨论。1986年10月——法学研究编辑部邀请部分法学家座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 《法学研究》第5期开展关于刑事责任的专题讨论。1987年 2月——《法学研究》开辟“专题讨论”、“工作研究”、“立法建议”、“商榷与争鸣”、“读史札记”、“书评”等多种栏目,使刊物风格丰富多彩。1987年 6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吴大英,副主编为刘瀚和梁慧星。1988年10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李步云,副主编为张令杰。法学研究所建所30周年,《法学研究》第5期刊登法学所简介。1989年 2月——法学所和本刊编辑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1989年 4月——《法学研究》杂志复刊十周年,《法学研究》第2期出纪念专刊。1990年 9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写的《新中国 民法学研究综述》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992年 5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等14家法学期刊主编参加的“中国法学期刊主编联谊座谈会”在武汉召开。1992年 3月——法学研究杂志社成立,张令杰兼社长。1992年12月——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编写的《中国法学研究年鉴》1991年卷出版。1993年 2月——自1993年始,《法学研究》杂志改由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第一期发表刘瀚、夏勇的文章《法理学面临的新课题》。1993年12月——《法学研究》第6期发表法学所课题组文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理论思考与对策建议》。1994年 6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王宝树,副主编为张广兴。张少喻任编辑部副主任。1994年 6月——《法学研究》第3期发表“中国社会发展与权利保护”青年学者笔谈文集。1995年4月——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变更为张广兴,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变更为张新宝。1995年 1月——《法学研究》第1期刊登由法学所主办、由《法学研究》编辑部等十多家法律报刊参加的“中国法治之路”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自该年第1期始,刊登主要由本刊编辑撰写的发表在每年第1期的上一年度法学研究状况述评。1995年 4月——《法学研究》开展复刊百期纪念暨优秀论文评奖活动。1995年12月——《法学研究》第6期公布一百期优秀论文评选结果,34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1996年 2月——《法学研究》自第1期始,扩版至160页,并改为单月出版。1996年 2月——《法学研究》全面更新版式。封面刊登要目,封二为版权页,第1期封三刊登《法学研究》注释体例。1996年 3月——《法学研究》第2期刊登王家福等的文章《论依法治国》。1996年 4月——《法学研究》第3期刊登法学所举办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纪要;“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有奖征文评选结果。1997年 5月——本刊举办刑法学研讨会。1997年 6月——《法学研究》第3期刊登法学所和本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联合召开的“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纪要。1997年 7月——第一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暨第2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开始,本刊第4期刊登启事。本刊编辑部与辽宁大学法律系联合召开“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回顾与前瞻”学术研讨会。1998年10月——本刊编辑部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20世纪中国法学与法制现代化”研讨会。1999年 1月——《法学研究》主编变更为梁慧星。自该年始,《法学研究》文章前后增加中英文提要及关键词。1999年 4月——本刊编辑部召开宪法修改问题座谈会。1999年5月——本刊参加法学所主办“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1999年10月——本刊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殊荣。1999年12月——本刊编辑部与《法商研究》编辑部在武汉联合召开“法理学向何处去”专题讨论会。2000年 5月——本刊参加由法学所及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举办的“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2000年7月——本刊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全国法解释问题”学术研讨会。2001年 3月——本刊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司在北京召开“政府规则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2001年 7月——本刊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苏联俄罗斯法学对中国法学的影响”学术研讨会。2002年 1月——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变更为张广兴。2002年 2月——自第1期始向作者提供该期所发文章的《法学研究》单行本。2002年 7月——《法学研究》副主编增补张志铭(兼)。2002年 9月——本刊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期刊奖。本刊参加法学所举办的“中国法治论坛——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学术研讨会。2003年 1月——自2003年始,《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China Law Report共同归法学研究杂志社管理;夏勇任总编辑。自第1期始,因法学所出版《中国法治状况灰皮书》,故《法学研究》每年第1期刊发的上一年度学科研究述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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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尚杂志社社长

    时尚领域有着这样一个著名的学者叫张小虹,他是时尚与女性的研究学者,他出版的一些纯文字短片,描写细腻的生活场景,购物场景,有三毛的意味,可以看出是一个相当有聪慧的

    灰羽联盟 8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法学杂志社社长

    该刊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学术期刊.该刊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双效期刊”、全国综合教育类“核心期刊”(可以在本站查询北大2004年中文

    豌豆大晟 5人参与回答 2023-12-10
  • 读者杂志社社长

    美国的《读者文摘》·5年内三次易主,10亿美元待售 。日前再次申请破产,其在中国发行的刊物已停刊!

    宝妮Angela 10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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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必林家具2013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杂志社社长

    二级教授。《江西师范大学学报》杂志社社长兼总编,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报编辑部属于学校下属单位,学

    吃生鱼片的猫 2人参与回答 202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