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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风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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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风险毕业论文

电子支付的风险及防范电子支付系统作为电子货币与交易信息传输的系统,既涉及到国家金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又涉及交易秘密的安全;支付电子化还增加了国际金融风险传导、扩散的危险。能否有效防范电子支付过程中的风险是电子支付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电子支付的主要风险1、电子支付的基本风险支付电子化的同时,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系统中传统意义上的风险在电子支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经济波动的风险电子支付系统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活动同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它具有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无形化的特点,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扩散更快、危害性更大。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从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2)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首先是软硬件系统风险。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或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电脑系统停机等因素对不同行业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其中,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次是外部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适应了电子支付发展的要求,但也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外部的技术支持者可能并不具备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够能力,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困难而终止提供服务,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威胁。在所有的系统风险中,最具有技术性的系统风险是电子支付信息技术选择的失误。当各种网上业务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不同的信息技术公司大力推举各自的方案,系统兼容性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选择错误将不利于系统与网络的有效连接,还会造成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蒙受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3)交易风险电子支付主要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需要,而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的交易由于交易制度设计的缺陷、技术路线设计的缺陷、技术安全缺陷等因素,可能导致交易中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电子商务活动及其相关电子支付独有的风险,它不仅可能局限于交易各方、支付的各方,而且可能导致整个支付系统的系统性风险。2、电子支付的操作风险银行的业务风险由来已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曾经组织各国监管机构较系统地归纳出几种常见风险,如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在传统业务中,这些风险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操作风险中,可能是信贷员没有对借款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或者是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担保,没有认真审查就盲目提供担保,等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现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范,比如双人临柜,比如制定和严格执行一整套贷款操作的规程,等等。传统业务中的风险大多跟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虽然对其他环节有影响,但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一些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甚至将盗取的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美国的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持枪抢劫银行的平均作案值是7500美元,而“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2)网上网上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网上黑客攻击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与windowsNT。因为许多网络系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本身的,有些是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黑客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修改网页,非法进人主机,进入银行盗取和转移资金、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的电子邮件等。(4)电脑病毒破坏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以NOVELL网为例,一旦文件服务器的硬盘被病毒感染,就可能造成NetWare分区中的某些区域上内容的损坏,使网络服务器无法启动,导致整个网络瘫痪,这对电子支付系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电脑网络病毒普遍具有较强的再生功能,一接触就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了,很快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会被感染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网络上病毒传播的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这对于电子支付的威胁同样也是致命的。鉴于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再生机制十分发达、扩散面非常广的特点,如何解决电脑网络病毒是当前电子支付监管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这些风险都可归纳为操作风险,跟技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其它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美国通货管制局、联邦存款委员会等对电子支付机构的操作风险也做出类似或相近的描述。3、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国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以网上贷款为例,就连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较早的台湾金融监管部门也没有相关法令规范这一新兴业务,其监管机构目前能做的只是对银行提交的契约范本进行核准。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在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用于规范业务及各方关系,而在电子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应该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在处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现有的法律总是更倾向于保护客户,为银行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转移法》规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ATM卡等借记卡服务的时候,必须向客户披露一系列信息,否则,银行要面临潜在的风险。而电子货币,特别是智能卡出现以后,智能卡是否需要披露同样的信息,即便是监管机构也无法立刻做出决定。因为两种卡的性能完全不一样,要求借记卡业务披露的信息可能对于智能卡来讲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有的时候,要求过于严格,造成发卡银行成本过大,又会阻碍业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后一旦出现争议或诉讼,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洗钱、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认真分析与研究。4、电子支付的其它风险除了基本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外,电子支付还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结算风险等。(1)市场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此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间接引发市场波动,构成电子支付的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总之,只要同电子支付机构交易的另外一方不履行义务,都会给电子支付机构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3)流动性风险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一般情况下,电子支付机构常常会因为流动性风险而恶性循环地陷入声誉风险中,只要电子支付机构某一时刻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就存在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人身上。发行人将出售电子货币的资金进行投资,当客户要求赎回电子货币的时候,投资的资产可能无法迅速变现,或者会造成重大损失,从而使发行人遭受流动性风险,同时引发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声誉风险往往联在一起,成为相互关联的风险共同体。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余额有关,发行规模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缺乏足够的清算资金等流动性问题就越严重。由于电子货币的流动性强,电子支付机构面临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的流动性风险。(4)结算风险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类金融交易,发达国家国内每日汇划的日处理件数可以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件。二、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1、电子支付风险管理步骤电子支付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和原理几乎是一样的,但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电子支付风险管理要求。目前,最为常见、最为通俗易懂的是巴塞尔委员会采用的风险管理步骤。以网上银行为例,巴塞尔委员会把电子支付风险管理分为三个步骤: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及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实际包含了风险识别过程,不过,识别风险只是最基本的步骤,识别之后,还需要将风险尽可能地量化;经过量化以后,银行的管理层就能够知道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对银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有多大。等等。在此基础上,银行的管理层要做出决定,确定本银行究竟能够忍受多大程度的风险。换句话讲,如果出现这些风险。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银行的管理层能不能接受。到了这一步风险的评估才算完成了。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比较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各样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度的采用。最后一个步骤即风险的监控是建立在前两个步骤基础上的,实际上是在系统投入运行、各种措施相继采用之后,通过机器设备的监控,通过人员的内部或者外部稽核,来检测、监控上述措施是否有效,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简单地说,风险的管理过程是技术措施同管理控制措施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总和。整个过程同传统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差别并不是很大,但电子支付采用的新的风险管理措施需要同银行原有的内控制度相配合,同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相融合。2、防范电子支付风险的技术措施电子支付风险的防范还依赖许多技术措施。(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系统风险与操作风险。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电子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技术等,要加快发展更安全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更强的加密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使正确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同时又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电子支付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其主要目的是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对网络系统进行事前防护。主要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为了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通常设有三种防护设施。第一种是装在使用者上网用的浏览器上的加密处理技术,从而确保资料传输时的隐秘性,保障使用者在输入密码、账号及资料后不会被人劫取及滥用;第二种是被称为“防火墙”的安全过滤路由器,防止外来者的不当侵入;第三种防护措施是“可信赖作业系统”,它可充分保护电子支付的交易中枢服务器不会受到外人尤其是“黑客”的破坏与篡改。(2)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大型电子支付数据仓库或决策支持系统,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通过数据库技术或数据仓库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来支持银行决策,以决策的科学化及正确性来防范各类可能的金融风险。要防范电子支付的信用风险,必须从解决信息对称、充分、透明和正确性着手,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是现代化管理必须要完成的基础工作。电子支付数据库的设计可从社会化思路考虑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分析,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统计,统一授信的监控。(3)加速金融工程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金融工程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高科技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运用各种有关理论和知识,设计和开发金融创新工具或技术,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目前,急需加强电子技术创新对新的电子支付模式、技术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制、监管的调整。(4)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电子支付是技术发展的产物,许多风险管理的措施都离不开技术的应用。不过这些技术措施实际上也不是单纯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仍然需要人来。贯彻实施,因此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电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电脑信息网络的管理使用做出了规定,严格要求电子支付等金融业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操作和完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操作和良好运行。为此,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并要加强各有关人员的法纪和安全保密教育,提高电子支付安全防护意识。是要培训银行内部员工。由于电子支付是技术的产物,使内部员工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这些培训包括各种各样的方式,如专门的技术课程要求员工参加业内的研讨会、工作小组。同时,保证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有时间进行研究、学习,跟踪市场和技术的发展状况。二是对客户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银行的设备,出现问题怎么办,并通过培训向客户披露有关的信息,如银行主页上建立的链接点的性质、消费者保护的措施、资料保密的要求,等等,以此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防火墙是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的总称。采用防火墙可以将银行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分割,使外部人员无法随意地进入内部网络。有的时候,还可以采用同样的技术将内部网络加以分割。这样,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就无法随意进入其他部门,不同保密程度的信息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有的时候,不仅需要将网络分割,而且需要将实际的设备分开放置,集中保护。比如,将所有支持内部网络的关键设备、辅助设备(键盘、控制服务器的电脑)、防火墙等集中放在玻璃室(GlassHouses)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这些地方,同时设置24小时警卫。如果由于地域和经营的需要,必须将一些设备分开放置,则可以设立几个玻璃室,采取同样的安全措施。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防病毒的技术措施,对于主服务器的管理,等等。这些措施技术成分比较大,需要银行管理部门加以格外的注意。同时,光有技术措施也是不够的,同样需要辅以相应的管理和内控措施。比如,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他可以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聘请专家审查其专业技能,家庭背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债务历史,等等。而一些重要人物,比如,系统的管理员,由于他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任何电脑和数据库,也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对于这样的人则必须采用类似于双人临柜式的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控制。3、加强电子支付立法建设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为了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不但要提高技术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立法建设。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责任进行规范,制定电子支付的犯罪案件管辖、仲裁等规则。对屯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电脑犯罪、电脑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支付环境。4、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其它方面技术安全措施在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但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并不仅仅限于技术安全措施的采用,而是一系列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总和。(1)管理外部资源。目前电子支付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外部技术厂商参与到银行的电子化业务中来,可能是一次性的提供机器设备,也可能是长期的提供技术支持。外部厂商的参与使银行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技术水平,但这加重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为此,银行应该采用有关措施,对外部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比如,要求有权对外部厂商的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现技术故障或消费者不满意的时候,技术厂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考虑并准备一旦某一技术厂商出现问题时的其他可替代资源。作为监管机构,也需要保持对与银行有联系的技术厂商的监管。(2)建立健全金融网络内部管理体系。要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保密,除了对工作环境建立一系列的安全保密措施外,还要建立健全金融网络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脑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是目前保障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有效手段。机房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机房内数据信息的管理、电脑系统运行的管理等,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信息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达到要求。(3)建立应急计划。电子支付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但可能会在瞬间内出现故障,让银行和客户无所适从。因此,建立相应的应急计划和容错系统显得非常重要。应急计划包括一系列措施和安排。比如,资料的恢复措施、替代的业务处理设备、负责应急措施的人员安排、支援客户的措施,等等。这些应急的设施必须定期加以检测,保证一旦出事之后,确实能够运作。5、加强电子支付的监管为确保金融秩序安全,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为了实现金融监管的多重目标,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应坚持分类管理、公平对待、公开监管三条基本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就是将金融机构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分别管理;公平对待原则是指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不分监管对象,一视同仁,适用统一监管标准,这一原则与分类管理原则并不矛盾,分类管理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强监测,但并不降低监管标准;公开监管原则就是指加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需明确适用的金融机构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这也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网络条件下的监管规避现象较为严重,从而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国际差别给电子支付监管带来不便,适用于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国际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对电子支付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从汇率风险防范到金融动荡,从全球性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到金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等,都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是网络性、国际性金融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支付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国内监管的措施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1)国内监管措施。包括金融监管手段要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以解决现有的滞后性问题;建立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将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中央银行——中介机构——金融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采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主要监管手段,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亲临现场所开展的监管,非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不在现场,而是通过报表和收集的各方面信息等对监管对象开展的监管。(2)国际监管的协调。包括建立电子支付条件下的汇率协调机制和国际统一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制度;协调控制网络国际短期资本的流动;防止国际性金融犯罪的监管协调;加强市场准入与金融风险监管的协调;协调对对冲基金之类高杠杆、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进行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立法。总之,电子支付将全球金融系统连接起来,使得金融全球化进一步深化,相应地使风险控制也需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展开。

网上银行又称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网络平台的虚拟银行柜台,利用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交易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方便快捷服务的银行。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上银行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上银行论文篇1 谈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各大银行该如何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是银行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历程 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主要包括4个阶段。“虚拟银行”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 ,指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网络银行。“实体与虚拟结合的网络银行”阶段(2001年到2006年) ,指已经存在的传统银行将既有的封闭型专用网络系统与网络联网,提供真正的互联网服务。第三阶段(2006年到目前) ,银行开始实行以客户为中心,因需而变。各家银行陆续推出了满足各种客户不同需求的新的网银产品。第四阶段,网上银行的未来发展阶段。网上银行将会成为银行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传统银行将全面融入互联网金融,甚至不再单独区分网上银行 (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性 1.消除服务时空限制。网上银行服务以时空界限的模糊性代替了传统业务时空的有界性,消除了服务时空限制,真正实现了“aaa”式服务,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开展服务。 2.降低银行运行成本。网上银行服务通过网络形式提供,不需设立专门的网点、柜台,只需雇佣少量人员,就可以保证原有的业务量不降低。传统模式柜台和营业网点将逐渐被网络形式所取代,银行将在低成本条件下实现高质量个性化服务。 3.减轻柜台工作压力。发展网上银行业务能够对传统柜台业务进行有效的分流,从而减轻柜台压力。网上银行业务的方便快捷、易于操作,使客户独立、迅速完成账户查询、转账的业务,从而将柜面的业务有效地转移到了网上,减轻了柜台业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减少了客户等待时间。 二、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律保障 1.相关法规不完善。总体来看,国内法律法规尚不能给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无法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争端予以公正的裁决以保护正当的权益。因此,需要我国法律法规与网上银行规范尽快匹配,推出健全的金融法规予以保障。 2.犯罪打击力度差。网络犯罪分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对金融机构进行,盗取客户个人信息,伪造交易记录,以及利用金融机构洗钱等,作案方式隐蔽、复杂,危害程度越来越高。但《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量刑较轻,威慑力不足。 (二)内控机制薄弱 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原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其工作人员和客户在内控机制薄弱环节进行不法操作,使商业银行面临多种风险,必然会危害到网上银行健康、高速的发展。 (三)业务种类匮乏 1.业务种类单一。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受很多因素制约,如分业经营、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导致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种类较为单一,经营范围狭窄。只向客户提供开销子账户、查询、对账、行内外转账、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 2.缺乏创新产品。国外网上银行有许多创新业务品种是传统银行所没有或者是传统银行无法运作的。国内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仍将网上业务看作是银行现有服务渠道的补充,整体业务发展思路难以取得较大突破,业务品种大同小异,同质化现象严重。 (四)缺少行业合作 其一,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缺少合作,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二,各商业银行本身缺乏统一性,除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支行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统一、网络平台系统不统一。 三、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金融法律保障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然后,建议在《统一证据法》中应明确电子证据的法定概念、电子证据的地位、电子证据的质证规则、电子证据的审核认定规则等,最大程度上保证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与鉴定规则的有效确立。 2.加大犯罪监管力度。针对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国外对网络犯罪通常综合采用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但我国只规定了自由刑,且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我国可在《刑法》中增加有关犯罪的规定,增加对网上银行洗钱,伪造、复制电子货币攻击网上银行系统等问题定罪量刑的条款。 (二)建立科学内控机制 1.对银行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监管。首先,监管操作管理系统的内部人员,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其次,监管处理网银业务的内部人员,杜绝任何个人包办业务处理的全部环节。 2.对客户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监管。首先,通过应用数字证书对银行客户的身份进行验证,保证客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保密性。其次,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内部管理需要,对操作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服务内容和资金限额等。 (三)增加银行业务种类 1.拓展业务范围。根据“二八定律”,对国市场进行细分和目标定位,对这些高创利的客户加强宣传和营销,拓展VIP服务,包括专业理财顾问、资金变动提示短信、重要节日礼物等,维护其忠诚度。 2.提高盈利能力。针对客户群体采取差别定价,对个人客户以免费方式为主,捆绑销售为辅。对于企业客户实施关系定价,即根据客户信用情况和经营实力,实行差别定价。分析信用情况,对经营实力雄厚的公司采取优惠的收费制度。 3.开发创新产品。首先以客户为中心创新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其次,借鉴国外经验,开发高层次的创新中间业务,如代客收付款、代理融通资金等。 (四)加强银行系统合作 1.构建信息网络平台。通过银行间完善自身软硬件设施和安全技术,制定相关制度,委派专人监管,及时发布信息,构建安全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 2.实现产品联合推广。购买网上银行服务的顾客,消费心理多属理智型,只有消费者认同的网上银行品牌,才有可能成为其最终的选择。各银行可以对自己所提供的网上银行产品实施联合推广,组建推广团队,举办推广会,使客户更好地了解网上银行产品。联合产品推广使网上银行业务这种高科技的产品深入顾客内心,提高顾客认识度。同时,共同推广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不仅是可观的无形资产,更是网上银行这一行业持续创造利润的来源。 3.信用评级资源共享。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共享自身的信用评级资源,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指标,对共享的信用评级进行分析,共享各行现有的客户的信用状况、与信用相关的数据等,由专业的人才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 网上银行论文篇2 浅谈网上银行风险及其监管 一、网上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互联网的大力普及和广泛应用,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推动了网上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但在网上银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其历史较短,发展速度过快,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首先,网上银行的发展摆脱不了互联网技术对其产生的限制作用。由于网上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的产物,有着信息网络系统固有的虚拟性和网络的风险性;其次,在网络环境下,网上银行的金融业务的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存在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支付与结算风险。对网上银行来说,控制网上银行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以及怎样防范是网上银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再次,对网上银行的有效监管在当下的法律体系与法规制度中较为困难。网络系统的虚拟性增加了网上银行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越来越跟不上网上银行的创新和发展的步伐,出现网上银行监管与网上银行发展的脱节的现象。 二、网上银行风险种类 网上银行又称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网络平台的虚拟银行柜台,利用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交易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方便快捷服务的银行。 a 网上银行技术风险:网上银行是虚拟金融服务模式,是在信息系统基础或者说是网络基础上运行的虚拟柜台,因此,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风险和管理方面的风险成为网上银行自身的不可回避的天然风险。具体的技术风险有:技术的选择风险,网络系统的不稳定性风险,计算机黑客攻击的风险, 来自计算机病毒破坏的风险。 b 网上银行的业务风险:在网络金融服务过程中,网上银行提供的金融业务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这种虚拟的特点使得交易或者支付的双方或者享受金融服务的一方,只需要通过网络,就能开展各种金融交易、支付或者结算等金融活动。因而在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会出现包括网上银行信用风险和支付和结算风险等主要的业务风险。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 c 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当前,网上银行业务在许多国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大多数国家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建立与之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相适应,缺乏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及试行条例,即使有法律法规,也存在执法人员不能有效执行法律,从而造成了网上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同时网上银行的法律环境都在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因此,网上银行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三、网上银行风险成因分析 网上银行风险由于是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因此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涉及面也较广,但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因:网上银行自身缺乏经验导致风险产生;客户信用产生道德风险;立法滞后以及法律不够健全导致的风险;网上银行的虚拟性和多变的服务方式增大了监管的难度;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致使风险出现。 四、网上银行的监管 网上银行的监管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优化网上银行业的发展环境,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2)防止信用丧失产生道德风险。3)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4)保护客户的利益。 根据上文所分析的内容,各国政府以及中央监管机构在应付网上银行金融风险时可以采取以下的监管措施。 (一)加强网上银行的政策法律建设 法律体系的真空以及现有法律建设不足和法律不能有效实施是目前很多国家的政府对网上银行缺乏足够的监管能力的根本原因之一。网上银行发展不过短短的十多年,法律体系都不尽完善,而且各国的国情不一样,加上网上银行涉及到的法律是十分复杂广泛的,导致网上银行的相关法律制度难以在短时间之内快速有效制定和实施。 (二)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 非现场监管具有覆盖面宽、连续性强、监管困难等特点,金融监管当局要顺应网上银行发展的潮流,逐步从现场稽核监管为主转移到以现场稽核监管和非现场稽核监管相结合,并以非现场稽核监管为主的轨道上来,拓宽非现场稽核的检查面,缩短检查周期。 (三)严格规范网上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 由于网上银行金融机构在网上银行的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单方面大量掌握金融交易的数据资料,以及分析统计的结果记录,消费者和客户处于一个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的被动地位。网上银行机构应该及时向社会公众和客户发布其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总之,因特网上的虚拟金融服务需要灵活的信息披露方法来维持有效的信息监管。 (四)建立统一的金融认证中心 网上银行的金融业务中,为保证金融交易、支付活动的真实可靠性,需要有一种独特的机制来验证业务活动中双方的真实身份。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由权威的认证机构或者中央银行监管当局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发放证书。金融认证中心是为了保证金融交易活动而设立的认证机构,其主要作用是对金融活动的个人、单位和事件进行认证,保证金融活动的安全性。在网上银行金融交易过程中,认证机构是提供身份验证的第三方机构,它不仅要对交易的双方负责,还得对整个网上银行的交易秩序负责。 总之,网上银行的内部监管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对于网上银行的稳健持续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原有的监管措施上,还可以引进一些创新的措施,例如支付的实名制,即使用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对应的密码来登录或者确认个人信息,实名制更有利于网上银行和金融当局监管的便利和有效。还可以对网上银行金融交易业务的过程投保,办理保险业务,以降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猜你喜欢: 1. 电子银行业务的作用论文 2. 浅谈电子银行毕业论文 3. 电子银行发展分析论文 4. 银行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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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的风险论文答辩

1.支付渠道参数泄露商家使用支付宝、微信、智付等支付平台,需要接入第三方支付接口。而接入支付接口的过程中,商家需要将支付渠道参数提供给Beecloud、Ping++等第三方支付集成服务商。这些集成服务商能把支付宝、微信、易宝、智付、网银等多种接口集成在一个系统下。由于商家和第三方支付集成服务商为支付渠道参数的拥有者,当出现信息泄露问题时,责任承担人的确定就比较困难了。例如,商家接入全渠道支付接口,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支付渠道参数泄露,此时黑客会利用此参数进行恶意代收代扣等行为,或者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此时商户会被第三方支付风险控制系统认定为黑名单,造成投诉纠纷时,甚至要承担赔付责任。2.数据泄露由于第三方支付集成服务商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内部风险控制存在漏洞,导致企业交易数据泄露。这些交易数据有可能被被人转卖牟利或被竞争对手获得。竞争对手可以利用该类交易数据分析商户的交易行为,从而分析其商业模式和发展战略。这对于企业来说,是致命的。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支付牌照交易买卖如此活跃,小米、绿地、唯品会等互联网巨头不惜重金购入,京东停止与支付宝合作的原因。拓展资料:1.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法律分析: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包括支付渠道参数泄露;数据泄露风险;洗钱和信用卡恶意套现风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第三方支付风险监管研究论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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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了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发展得比较快。无数行业发展史表明,初期国家为了支持某行业的发展,总是给其提供宽松的环境,甚至对一些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的行为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高速发展的时期,国家有关部门就会插手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规范、监督与管理,以保证行业继续健康发展。央行高官近日提出,"一些市场创新产品,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在缺乏规范约束的情况下发展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主要的运营形式,很明显高官的这句话就是向第三方支付行业传递一个明显的信号:要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治理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确实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无序竞争使各家的利润不高甚至在亏损中经营,没有造血功能行业生命力就不强。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靠收取支付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向客户收取费用。但是由于竞争的残酷,为抢占更多的客户,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甚至不惜血本,将向客户的提成份额一降再降,优惠条件层出不穷,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很长时间一直在赔本赚吆喝。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残酷竞争外,原来第三方支付所依赖的银行也逐渐从幕布后走向前台,大有取代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势。当初,第三方支付企业出现时,银行认为第三方支付有利于为自己发展新业务,且不管这些支付企业怎么折腾,也都不会威胁到银行自身在这个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使得银行对于当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能够持一种比较开明宽容的态度。而最近银行好象对于网上支付的这块肥肉也产生了兴趣,目前,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都已经在网上电子支付投入了很大力量,除此之外,央行批准的15家外资银行准许在中国开办网上银行,这无疑会在今年年年底中国银行业开放之后对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造成致命冲击。最后必须要提及的是当前第三方支付企业背后往往有外资、内资或知名电子商务网站等资金较为雄厚的投资者支撑,在当前为了占领地盘微利经营甚至亏本经营的时期,投资者的支持与否甚至能决定第三方支付能否生存下去,但当前大环境的投资趋冷将使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根据如上分析,可知在不远的将来第三方支付行业将会掀起一场整风与洗牌合二为一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大愚认为当前第三方支付企业肯定会有不少企业会消失(被兼并或倒闭),但留下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因为它受银行业的网上支付及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电子支付的夹击,除非国家规定电子商务平台不能有自身的支付平台,这样也许会给第三方支付留下发展的空间。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关系比较微妙。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将与银行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抢生意,甚至有可能会取得银行牌照、变身做零售银行的可能,因此它的靠山银行绝对不会养虎为患。反过来说,第三方支付也为将来银行推出网上电子支付业务扮演了排头兵冲锋陷阵的角色,使银行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推出更容易一些,因此银行目前也不想做得太绝,把其扼杀在摇篮中,这有点卸磨杀驴之嫌。但还是那句话,在商场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业务冲突目前看来不是很明显,但在不远的将来就会越来越明显,但如前所述,由于第三方支付在以前也为银行做了不少有益的事,马上翻脸扼杀第三方支付银行可能也有所顾忌,因此银行业为了避免同第三方支付企业撕破脸,就曾给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出一条出路,某银行行长就曾直言不讳的表示:"如果是C2C的形式,第三方支付就很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卖家众多、也比较零散,管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银行的精力有限; 但如果是B2C,一些大商户不见得比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力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直接介入就可以了。" 言下之意,第三方支付还是到C2C去发展吧。可是C2C平台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支付平台,这条路能走得通吗?

毕业论文网上支付模式分析

电子商务的支付模式总体分成了三种模式:1、信用卡支付——银行支付;2、储蓄卡支付——自己支付;3、第三方支付。具体如下:1、转账汇款;2、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安付通、百度、苏宁、京东自己的支付系统等;3、信用卡、银联刷卡;4、手机网银,移动运营商电子钱包;5、理财产品支付,例如余额宝等各种宝宝理财产品。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电子商务的支付模式现在大多是银行和物流结合共同实现的网络支付交易的过程。

简单的说就是通过网络银行和类似支付宝的信用中介与卖家(买家)之间的信用交易

近年来,Internet的普及也带动了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开放的Internet上从事商业、贸易等电子商务活动,安全性问题被摆在了首位。在Internet上或其它开放的网络上进行安全支付处理应满足下列四个基本要求:⑴保密性。在实际的交易环境中必须保护持卡人(顾客)的订购信息及支付信息的安全,使得只有特定的接收方可访问这些信息。⑵完整性。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接收到的消息确实是实际发送的信息,不可能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篡改,也不可能是一条伪造消息。⑶身份认证。对于网上交易的参与者,系统必须确定其身份,检验其合法性。若交易者非真实,系统将不准进入,以防止假冒事件发生。另外,这里“确定”的含义并不完全意味着确实知道客户的身份,因为有时由于交易匿名性的需要,不能确知客户的准确身份,但应能做到保证是在与一个可靠的对象通信。⑷抗否认性。一旦交易结束,有关各方都不能否认自己参与过这次事务。为了保证上述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性,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安全机制作为保证,这就要建立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体系。该体系如图1所示。概括起来,信息安全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基本加密算法、安全认证手段和安全应用协议。其中所用的安全技术通常有:加密技术算法(秘密密钥、公开密钥)、公开密钥系统基础设施(PI)、各种认证技术(一次性口令、数字信封、erberos、数字时间戳、CA) 、网络系统各层安协全协议(SSL、SET、IPSEC、PPTP、VPN、TLS) 、防火墙及保密网关技术等。尽管上述保证系统安全的技术手段已经存在,但安全问题是系统性的问题,并非把这些手段简单地结合在一起就可得到安全。电子支付系统目前尚处于不成熟阶段且种类较多。鉴于此,本文对各支付协议做了分析比较,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SET的支付模型,并做了一些探讨。1 电子支付协议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般有三种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及信用卡。与之相适应,电子支付协议也可分为这三种模式。一个有效的可能成功的电子支付系统必须被广泛认可,该系统必须保证有关各方不易受到欺,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方便易行。 基于卡的支付协议基于卡的电子支付协议实现了Web的易用性和信用卡的便利性结合。因此该类协议目前构成了电子商务中居统治地位的支付模型。基于卡的支付模式有如下一些方案: 部分告知(partial order)在网上交易中将最关键的数据如信用卡号码及成交金额等略去,然后再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来传送这些信息。这种模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网上支付,操作麻烦,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可靠性。 First VirtualFirst Virtual的“绿色商务”(GREEN COERCE)支付模型是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它也是Internet上最早的支付模型之一。顾客和商家都在First Virtual上有一个PIN。交易时,双方都采用PIN进行,由First virtual代替他们进行转账。这种方案对顾客的身份认证和联络用E-ail进行,顾客情况不能实时认证。 SSL(Secure Sockets 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SSL提供加密认证服务和报文完整性。它是由Netscape提出的安全交易协议。SSL使用加密的办法建立一个安全的通信通道。以便将客户的信用卡号传送给商家。它等价于用一个安全电话连接将用户信用卡通过电话读给商家。SSL提供三种基本安全服务:①信息保密。SSL客户机和SSL服务器之间的所有业务使用在SSL握手过程中建立的密钥和算法进行加密,这样就防止了某些用户通过使用IP packet sniffer工具非法窃听、破译。②信息完整性。确保SSL业务全部达到目的。SSL利用机密共享和Hash函数数组提供信息完整性服务。③相互认证。即客户机和服务器相互识别的过程。它们的识别号用公开密钥码,并在SSL握手中交换各自的识别号。这样就可防止其它用户冒名顶替。该协议最大的弱点是不能做数字签名,因此不支持不可否认性。另外,它不能对商家进行认证,不能防止网上欺诈行为。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它是Visa和astercard联合开发的一个协议,该协议得到了GTE、I、icrosoft、Netscape、SAIC、Terisa和Verisign的支持。SET是在一些早期协议如astercard的SEPP、Visa/icrosoft的STT以及I的iP协议簇的基础上合并而成的,它定义了交易数据在用户、商家、发卡行、收单行之间的流通过程,也定义了各种支持这些交易的安全功能(数字签名、Hash算法、加密等)。SET 是基于卡的安全支付协议最典型的代表,也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电子支付协议之一。文章将在第5节详细分析SET的支付模型。 基于支票的支付协议支票模型模拟了现实生活中支票的使用。同信用卡模式一样,它也需要支票发行机构如银行等确认支票的有效性。在基于支票的支付协议中,比较有前景的是FSTC组织的echeck建立在现有银行纸支票模型之上,直接使用用户的银行帐号,完全能同现有的支票系统并用。美国政府的第一笔网上支付使用的就是echeck,该电子支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模式的其它支付协议还有:CMU的Netbill系统:Netbill协议涉及客户、商家和Netbill服务器三方。交易包括价格协商、商品传送和支付三个阶段,使用基于erberos的保密密钥加密机制;对能通过网络发送的信息商品,它将商品传送和支付链接到一个单一的原子事务中。 基于现金的支付协议基于现金的支付模式模拟了日常现金的使用,它使交易能匿名进行,即无法对交易过程追踪,交易者可以不暴露身份。这是卡和支票模式无法实现的。大部分电子现金的实现都来自chaum盲签名的原理:盲签名机制可以允许用户自己生成硬币,让银行对这枚硬币标定面值。当用户从银行提款时,他先为硬币随机生成一个很大的编码,然后利用盲签名机制,银行可用代表不同面值的密钥对这枚硬币签名,从而标定硬币的币值。由于编码很大(大于200位数字),重复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再加上盲签名让银行无法知道硬币编号,从而不能将其记录下来。同时为了防止电子现金的复制,chaum引入一种盲记录机制,第一次使用电子硬币时无法进行跟踪,而如果重复使用,就有足够多的信息能查出使用者的帐户信息,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电子硬币的检验同普通的签名检验一样,商家收到用户支付的电子硬币时,可以检验该硬币的真实性,之后再将其发给银行去核实其唯一性。目前的电子现金系统有以下几种:⑴DIGICASH的E-Cash:电子货币的先驱之一,用软件方式实现电子硬币。⑵ONDEX:一种基于硬件“钱包”的电子现金模式。以上这些安全支付标准中,目前应用较多的是SSL和SET协议,一般认为SET协议安全性最好,可以推广利用信用卡支付网上交易,必将成为网上交易安全通信协定的产业标准。2 SET的支付模型 SET的特点SET协议可满足文章第2节所述的安全要求。其主要特点如下:⑴信息的保密性。SET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持卡人的信用卡号码只提供给银行,而商家无法知道信用卡号码。SET利用DES密码算法提供信息的保密性。⑵数据完整性。从持卡人发往商家的支付信息包括订购信息、个人数据及支付指令。SET引入RSA数字签名及Sha-1杂凑函数确保这些消息的内容在传输过程中不被非法更改。⑶持卡人身份的鉴别。SET可以让商家鉴别持卡人是有效信用卡帐号的合法用户。SET采用数字证书和RSA数字签名达到这一目的。⑷商家的鉴别。SET是持卡人可以鉴别商家真实性,而且可以验证商家能否接受信用卡支付。SET同样采用数字证书和RSA数字签名实现这一功能。[page] SET系统的体系结构鉴于上述特点,本文提出一种基于SET协议的电子商务系统体系结构基于SET的电子商务系统由以下六部分组成:·持卡人:指由发卡银行所发行的支付卡的授权持有者。·商家:指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机构。商家必须与收单银行建立业务联系,以接受支付卡这种付款方式。·发卡银行:指向持卡人提供支付卡的金融机构。·收单银行:指与商家建立业务联系的金融机构。·支付网关:实现对支付信息从Internet到银行内部网络的转换,并对商家和持卡人进行认证。·认证中心(CA):在基于SET协议的电子商务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为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签发数字证书,让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认证。CA同时要对证书进行管理。 SET的支付模型SET的支付处理过程主要包括:购买请求、支付认证。 购买请求持卡人完成了浏览、选购及订货之后,商家向顾客发送一张完整的订购单,然后持卡人才开始进入购买请求阶段,在此之前的各种处理并没有用到SET。购买请求由四种消息组成:初始请求、初始响应、购买请求、购买响应。为了能向商家发送SET消息,持卡人必须拥有商家和支付网关的数字证书拷贝。持卡人在发向商家的初始请求中,请求得到数字证书的拷贝。初始请求消息包含持卡人所使用信用卡的商标,本次信息交换的标识号及表示时效性的随机数等信息。商家接收初始请求后产生一个响应消息并进行数字签名。该响应消息包含表示时效性的随机数、本次交易的交易号、商家的签名证书及支付网关的密钥交换证书。持卡人接收初始响应后,先验证有关证书有效性,再生成订购信息OI和支付指令PI。接着生成购买请求消息。该消息包含如下信息:·与购买有关的信息。主要组成信息为:PI、双签名、关于OI的消息摘要、数字信封。这部分信息由商家再转送支付网关。·与订购有关的信息。主要组成信息为:OI、双签名、关于PI的消息摘要。·持卡人数字证书。商家和支付网关都要用到该证书。当商家接收购买请求后,先验证持卡人证书的有效性;再验证双签名的有效性,确保订购信息由持卡人签名且在传输过程中未被非法更改;然后处理订购信息并把支付指令传送给支付网关;最后把购买响应消息回传给持卡人。该消息包含用于确认订购的响应数据,这一数据由商家进行数字签名。客户软件收到这一消息后将验证商家的数字签名,然后进行有关的操作,如向持卡人显示有关信息,就订购状态更新数据库等。 支付认证支付认证消息是在商家与支付网关之间交换的信息。支付认证包括支付授权和支付资金清算。⑴支付授权支付授权确保这笔交易是经银行确认的,保证商家能收到钱,据此可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商家首先向支付网关发送授权请求消息。其由三部分组成:①与购买有关的信息。主要来自于客户,包括:PI、双签名、OID和数字信封;②与授权有关的信息。由商家生成,包括:交易标识号,由商家签名并加密的授权数据块以及数字信封;③数字证书,包含持卡人签名证书、商家的签名证书及密钥交换证书。支付网关接收到授权请求后,①验证有关的数字证书;②解开相关数字信封;③验证有关的数字签名、双签名;④验证交易标识号;⑤向发卡银行提交授权请求。得到发卡银行的授权确认后,支付网关向商家返回授权响应消息。其由三部分组成:①与授权有关的信息,包括由支付网关签名及加密的授权数据块和数字信封;②资金清算令牌,这一消息将用于清算支付资金;③数字证书,包含支付网关的签名证书。得到支付网关的授权确认后,商家即可发送货物或提供服务。�⑵支付资金清算商家向支付网关发送清算请求消息。其包括:经商家签名、加密的清算请求数据块,该数据块包含了支付总额和交易标识号;资金清算令牌。支付网关收到清算请求后,解开有关加密的数据块,进行相关的有效性、一致性的检验,然后通过银行内部的资金清算网络把款项从持卡人帐号划到商家的帐号上。接着,支付网关向商家返回清算响应消息以通知商家转帐的结果。商家须保留该响应消息以备日后核对之用。3 结束语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目前大多数支付系统只是传统支付系统的Internet版本,还没有某一种方案明显占有优势。针对现状,本文对安全性较强,但又很复杂的SET协议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做了一些探讨,有利于相关协议的实现,为进一步对电子商务进行研究提供了便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毕业论文

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的时空观念,缩小了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的差距,提高了物流、资金流、资讯流的有效传输和处理,在拓展商务空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经济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问题

[摘 要] 移动电子商务是通过无线电子通讯装置与因特网结合进行的有效的电子商务活动。我国移动电子商务中还存在理论研究不够深入、诚信缺乏、支付手段缺乏安全保障、使用成本较高等问题。提出加强理论研究,加强安全保障维护,完善移动支付手段和机制,规范交易中的诚信机制,有效降低运营费用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移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

移动电子商务就是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商品和服务买卖并交易服务的过程。移动终端是可以接入无线网路的装置,在行动电话、无线固定电话、PDA和带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膝上型电脑等。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无线CRM、移动支付、移动银行与移动办公等。它能提供银行业务、交易、购物、个人资讯服务、基于位置的服务、娱乐等服务。也就是通过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呼机等行动通讯装置与因特网有机结合所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

一、移动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移动网际网路发展非常迅速,目前移动电子商务在我国已开始应用。中国移动在国内许多大城市推出了若干商用试验网,手机使用者可在这些大城市中使用漫游业务。无线网际网路服务陆续被电商网Toe、搜狐、阿里巴巴、诺基亚公司等大型电子商务公司推出。个别城市的行动通讯公司还同步推出了WAP门户站点,并成功地为梅林正广和、华印科技等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了移动电子商务系统。所涉及到的商务领域有书籍、音像制品、软体、门票销售、旅游服务和网上证券交易等。随着在全球投入大规模使用以及3G区域性商用乃至大规模使用,使用移动电子商务的人数将有大幅度上升。

二、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理论研究不够深入

涉及移动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比较欠缺,依据消费者认可的影响因素是国内的一些学者和专家对移动电子商务的研究领域和焦点。然而,这种研究没有将这种影响因素进一步扩充套件,深入剖析各类因素对移动电子商务的影响,而是仅仅停留在少数几个影响因素的层次上。同时,随着消费者对移动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的不断加深,消费者对移动电子商务采纳的影响因素更需要充分深入地研究,扩大新领域的理论研究,如对移动教育、移动医疗、移动应急行动等。由于这些新领域的应用特征又不相同,因此,需要加强将移动电子商务和这些领域的服务特征相结合。

2.安全保障不够

尽管移动电子商务给工作效率的提高带来了诸多优势,但安全问题仍是移动商务推广应用的瓶颈。因此,安全问题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基石,更是移动电子商务能否取得成功最关键的因素。由于有线网路安全的技术手段不完全适用于无线装置,无线装置的记忆体和计算能力有限而不能承载大部分的病毒扫描和入侵检测的程式。且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法律规范不完善,信用意识淡薄、移动终端限制了安全效能的提高和无线网路本身的开放性降低了安全性等原因导致移动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存在诸多安全威胁。

3.诚信缺失

与传统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一样,主要体现在交易的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方面。在移动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通过行动网路进行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这势必要披露个人资讯,诸如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地理位置等,个人的隐私极易被一些商家进行利用,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如垃圾简讯,垃圾邮件和骚扰电话等。目前,在我国个人隐私保护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个人隐私问题也成为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4.支付手段缺乏安全保障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丰富而又合适的支付手段,只是保证电子商务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保证网上交易安全的一个方面。现在,担心银行信用卡等被窃已经成了影响人们通过网际网路进行交易的最大障碍。据报道,在网路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每年因资讯与网路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亿美元左右,电子商务安全受到侵犯的比例也逐年上升。目前,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有:手机与银行的支付业务系结,利用移动服务商那里建立的专门账户,或者直接从话费中扣除。但是从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上来看,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移动支付还存在着许多的安全问题,缺乏使用者基础、产品服务单一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从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在网际网路上进行交易,必须通过银行信用卡等金融电子支付手段来完成资金的收付流程。如果没有丰富的、合适的电子支付手段相配合,电子商务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虚拟商务”,只能是电子商情、电子合同,无法实现网上成交。因此,在网际网路上,既要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和保密,必须强化网上认证程式,完善电子支付系统和网上安全机制,还要保证电子商务的方便快捷和资源共享。否则,必将阻碍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广泛应用。

5.使用成本较高

虽然目前中国的手机的价格大多数人都能接受,但上网条件较差,速度很慢,使用网路条件较好的3G业务,则需要使用专门的3G手机或上网本。而目前市场上的3G手机价格大多在3000元以上,上网本的价格也在2000元以上,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显得过高。目前的移动营运商都是按流量或小时收取上网费用的,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费用都较高。从各运营商推出的3G业务套餐来看,月租基本上都在百元以上。目前中国的上网费用远远高于国外的水平,据《光明日报》报道,发达国家网际网路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远远超过了这个水平。

赵晨钢: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三、完善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1.加强理论研究

在对理论研究的同时,要注重理论的研究深度和方法。根据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全面开展对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随着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对移动电子商务研究采取实证方法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经济学、消费行为,战略和商务模式,安全技术,应用服务接纳模型,以及移动电子商务跨文化的研究。

2.加强安全保障维护

借鉴国外的安全保障方法,我国可以采取无线公共金钥技术,端到端的安全策略等技术手段来保证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在技术手段的前提下,还要通过法律法规、规范等安全机制来确保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比如加强移动电子商务安全规范管理;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规范产业发展,构建安全交易环境等。在移动电子商务中移动安全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保护着商家和客户的商业机密和财产,同时也为服务方和被服务方提供极大的便利。事实证明,只有将安全技术和安全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营造一个安全的移动电子商务环境。

3.规范交易中的诚信机制

借鉴传统电子商务的一些做法,帮助解决目前我国移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诚信问题。可以在移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通过强化主体资格的身份认证管理的方式。比如可以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是数字签名的技术手段来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和准确性;同时,还可以采取交易实名制的做法,这在移动电子商务中也是切实可行的。在移动电子商务中,终端号码是惟一的,可以和真实的身份一一对应,这样就可以通过最终端的有效管理,降低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诚信风险。这样交易过程中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随之大大加强了。

4.完善移动支付手段和机制

完善移动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一个过程,因为这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其中支付机制的完善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首先,要加强各运营商之间的联络和合作,消除支付障碍,从行动通讯的运营商入手,不断增强移动客户端的功能和资料传输的速度。然后,鼓励移动终端客户使用移动支付功能,对各行动通讯的运营商要降低移动支付的相关费用。最后,整合各行动通讯运营商的异构支付平台,从而建立一个多元化良性发展的移动支付平台和选择空间。

5.有效降低运营费用

资费的降低、终端的丰富和应用的精准化都不是某个企业能够单独实现的,需要整个产业链的协作。运营商具有最强大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因为它们拥有最多的市场资源。但这种合力要以开放共赢的模式来体现。营运商应该在行动网路的发展过程中,避免重复建设,开源节流,降低营运成本,降低业务资费。同时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推出不同的优惠套餐业务,吸引各层收入者使用。当确定利润分配模式后,整合者可将主要精力放在平台建设和服务上,包括市场调研和推广、加速内部资讯传递、建立协调机制等。整合者不可过多干涉移动网际网路内容细节,应该将决定权交给竞争机制。这样既保证了各方利益合理分配,又调动了装置商、终端商、软体商、内容服务商以及传统行业的合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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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二、电子货币的发展1. 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 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 %~20 % ,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 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2. 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55 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 3 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 亿元,仅2003 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 9 万个,商户约10 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 9 万台,销售终端33. 4 万台。3. 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 年有约10 %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 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 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四、结束语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参考文献:1. 余旭涛,沙济彰. 电子货币的技术问题. 河海大学常州分校学报,2005 (1)2. 翟凤荣. 电子货币与电子支付. 价值工程,2004 (5)3. 白静. 试论电子货币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甘肃理论学刊,2005 (5)4. 陈红. 电子货币发展情况初探. 广西金融研究,20045. 许小勇.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 浙江金融,2003 (2)

我们当时是根据毕业设计(自己制作的网站,我的是在网上下了一个,把颜色,字什么的改了一下交上去的)写的,

先写电子商务的历史,在写对电子商务的认识,然后总结电商的优缺点,最后阐述电商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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