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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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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循环经济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摘要]通过分析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问题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优势,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关键词]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选择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溯源循环经济有这样两个比较流行的版本:一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1990)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二是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他认为,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要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若不合理开发资源,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一、循环经济内涵和原则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是并列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1.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我国人均资源少,重要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严重超载、新生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粮食生产压力加大。一些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进一步下降,几种重要大宗矿产将长期短缺,对进口的依赖性将逐步提高。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矿产品第二大消费国和第三大进口国。资源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明显,降低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质量。我国能源使用效率约为,比发达国家落后约20年,相差约10个百分点。因为产品的生命周期短,且使用后只有少量经过无害化处理,产生了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2.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用综合性指标看待发展问题,重视污染预防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主张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模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片面追求物质财富,将拥有物质财富等同于拥有幸福,形成了物质幸福观。以这种低品位的幸福观为指导,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并未带来人类真正的幸福。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意味着物质幸福观明显不适应时代要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人类实现由物质幸福观向环境幸福观的转变。为此,必须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类自然生态环境道德意识,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3.循环经济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我国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循环经济与传统线性经济相比较的优点正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循环经济要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这从长远的战略发展来看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统一的。循环经济不仅是一个战略,更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它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方法。4.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拥有良好的基础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对工矿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末端治理思想出发,通过回收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目的。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城市涉及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个省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5.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持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我国经济过去几十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产品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原因之一是祖先留下的优质资源总量能够维持这样的增长。但我国当前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量过大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明显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优质生态和环境总量的保有量急剧下降。如不尽快走循环经济道路,则资源、生态、环境的问题必然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之争。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再次走在了发展中国家的前面,他们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进一步提高,努力保持和增加自己的优质资源、生态和环境总量。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1.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我国广泛实行补贴制度,其价格仅体现了资源开采或获取的成本,而没有考虑资源使用而带来的外部性成本和收益;资源使用后的废弃物再回收利用就缺乏动力,因为那样不如购买新开采的资源划算,也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用效率低下、大量的环境污染和采用末端治理方法治理这些环境污染的高昂代价。对此,应该逐步取消补贴制度,利用经济手段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和经济学价值。若共有资源向每个使用者开放,没有计划的使用,就会导致早用、误用和过度利用资源,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对共有财产使用者课税。所以,根据我国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使用现状和特点,只有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才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使全社会建立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和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2.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是建设循环经济的手段建设循环经济是非常复杂的,单纯依靠政府干预显然效率是低下的,运用市场机制比使用强制手段有更高的效率、更好的透明度和更少的管理成本。但通过完全自由市场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假定条件是交易双方对直接影响和外部影响完全了解,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会发生“市场失灵”,适当的政府干预会消除或缓和“市场失灵”。因此,建设循环经济必须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3.发展循环经济要在不同层次采取相应对策循环经济的实施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在不同层次根据相应特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手段采取相应对策。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化。企业之间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在企业群落层次的具体实现,建设生态产业园必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全社会范围内国家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实施,健全循环经济的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使市场成为配置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主体,并通过间接和直接手段建立完全价格体系。对无法在开采和利用的源头实行完全价格的资源,通过在资源使用过程中对其产品或产生的废弃物,使用征收环境税、可归还的保证金制度等经济手段间接形成资源的完全价格。可利用税赋转移和补贴转移手段,即保持税收和补贴的总体水平,仅调整税收和补贴的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参考文献:[1]丁栋虹贾砚林丁梅芳:共有财产资源产权结构的特点与利用行为[J].中国环境科学,1999,19(5):477~480[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65[3]罗杰·珀曼: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63[4]莱斯特·R·布朗:生态经济[M].北京:东方出版社,~278

给你找了一篇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一种)的论文,里面也有对中国诸多方面的理解,不仅仅限于循环发展,由于你的题目并不怎么明确,所以只能给你一些参考性的观点和论据。改革开放以来,全世界都在感受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步伐。从1978年至2004年,中国已经连续26年GDP年均增长率超过9%。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 2004年我国GDP总量达19317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和法国,居世界第六位。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日益严重。因此,在2003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循环经济的本质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3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它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理论内涵十分丰富。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和实现途径,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以生态学规律为指导,通过生态经济的综合规划和设计,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使不同企业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上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成为下游生产过程的原材料,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达到产业之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使区域的物质和能源在经济的循环中得到永续利用,从而实现产品清洁生产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中国经济时报》载文指出:“如果世界综合的平均发展成本为1,则中国的平均发展成本为1. 25。也就是说,在世界平均发展水平下,用1美元可以办完的事,在中国办成要花费1. 25美元。”中国相对贫乏的资源和相对狭小的生存空间,以及高出全球平均水平的发展成本,决定了其经济发展的方向,只能别无选择地走循环经济的道路。1.人口持续增长,人口压力较大2005年,中国大陆人口已突破13亿大关,占世界人口总量的21%,稳居世界第一位。我国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矿产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林木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5。目前,尽管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较低,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新增人口仍达1200万左右。要满足这么多新增人口衣食住行的需要,必将消耗大量的能源和资源,给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我国每年新增的人口消耗了25%的新增国民收入, 30%的新建住房, 40%的增产布匹, 45%的增产肉类, 48%的增收粮食。2.资源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我国资源利用和开发技术水平较低,资源浪费已成为影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来看,我们走的是依靠高消耗资源、粗放式经营的经济发展之路,存在着高投入、低产出和浪费严重的现象。我国能源利用率为33%,比发达国家低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5%,比发达国家低25%;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发达国家低20%。我国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是德国的1/6,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单位GDP的能耗是加拿大的3. 3倍,美国的4. 3倍,英国的5. 3倍,法国和德国的7. 6倍,意大利的8. 6倍,日本的11. 5倍。3.能源供应紧张,对外依存度高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本支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能源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它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能源生产量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居世界第三位;基本能源消费占世界总消费的1/10,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长期以来,能源问题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焦点。2005年夏天,我国电力供应再度告急,有20多个省(区、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现象,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优质能源的供应已经远不能满足需要。2004年,中国石油消费量2. 92亿吨,进口石油1. 23亿吨,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42. 1%。预计到2020年,中国石油进口量有可能超过3亿吨,跃居世界第一大油品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可能会超过55%。对国外能源的依存度日益增高,必然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4.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危机加剧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但其背后是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损害。由于传统的高消耗增长方式,向自然过度索取,致使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安全面临严竣挑战。一方面,由于对自然一味索取、盲目征服与急功近利,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从而引起大气“温室效应”加剧、大气臭氧层遭到破坏、酸雨成为“空中死神”、有毒化学品进入环境循环、水环境每况愈下、垃圾泛滥成灾等。另一方面,我国生态环境整体呈恶化趋势:森林锐减,草场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土壤酸化、盐渍化严重,耕地面积减少,土壤肥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生物入侵,生态系统失去平衡等。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占GDP的6% ~8%。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能性循环经济是依靠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通过“减少、再利用和再循环”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从总体上来讲,我国现在已经具备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条件。1.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是经济发展,要保证在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循环经济是最佳的选择。面对经济发展中如影随形的高消耗、高污染和资源环境制约问题,我国开始寻求经济增长模式的全面转变,走循环经济之路,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既不为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也不为单纯保护环境而放弃发展;既创造一流的生态环境,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正日渐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识。从中央到地方,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都已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要的考量标准和模式。2.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和实践基础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广大劳动人民崇尚节俭,尽量做到物尽其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文化基础。循环经济首先就是一种资源节约战略,易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当然,循环经济追求的不是简单降低资源消耗,而是使资源尽可能得到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从而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也已经起步,从1993年就开始推行清洁生产。在推进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废弃物甚至成了抢手的东西。另外,我国还将高炉渣水淬后磨细制造成矿渣水泥,使水泥行业和钢铁行业形成废料循环利用的生态链。3.我国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经验自从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世以来,发达国家正在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途径和实现方式。日本政府提出建立循环经济社会的战略方针已经深入人心,企业和国民都积极响应,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工作。日本理光、松下电器、索尼、丰田汽车、三洋电机、夏普等公司都采取了有效措施,基本上达到了“产业垃圾零排放”标准。循环经济也已发展成为德国的一个主要行业。德国官方统计数字表明,德国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要创造410亿欧元的价值。在德国,所有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其中一些行业如包装用品生产和玻璃生产行业甚至达到80%。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巴西在实践中创造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其中垃圾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尤其富有成效。据巴西有关行业协会统计, 2004年巴西回收铝易拉罐90亿个,回收率达96%,高居世界第一。巴西钢易拉罐的回收率为88%,纸箱为79%,玻璃为47%, PET饮料瓶为48%,无菌包装纸盒为22%,塑料为21%,均居世界前列。放眼世界,走循环经济之路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和争夺世界经济发展制高点的一场新竞赛。中国必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才能在新一轮国际经济发展的竞赛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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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立法研究论文

一、循环经济与法的价值的一般分析循环经济的理念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思潮兴起的时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早期代表,但是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一词是1990年由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一书中首次提出,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区别。 工业社会的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是一种高开采、高消耗、高利用、高排放、高污染的“牧童经济”,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过度的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利用与浪费,导致资源枯竭与环境的不断恶化。为此,人们开始把源头预防与全过程治理作为国家环境与发展的政策,实行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对自然环境资源实行闭路循环应用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具体说,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闭路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生态学规律,通过优化物质在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减少资源输入和污染输出,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在经济增长中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交流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形态,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共赢’发展的经济活动理想模式”, 它倡导“低能耗、高利用、再循环”,反对滥采滥用资源与“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它恪守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与废弃物再循环(Recycle)的三次基本原则。循环经济兼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更加合理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节约了资源和能源,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法律对人的作用、效用、动能或意义。……第二,人对法律的要求和评价。” 有的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张文显先生认为法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沈宗灵先生认为法的价值包括三种含义:“第一,它指的是法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指法本身有哪些价值;第三,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也是该法的目的、该法的理念,是依赖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与实现的基本价值和基本使命,也是作为循环经济法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评价标准。制定任何一部法律,其首要条件应当是使实定的法律尽量符合立法者的应然标准,也就是符合立法的目的、立法的价值取向。为此,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是立法者通过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和实现的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的终极目标,这是循环经济立法的终极价值,它与立法中所体现的制度价值一脉相承。“法的价值是法的制定的必需,是法的实施的需求,是防止法的失效的屏障,是校正恶法的准则,是法的演进的动因。” 因此,明确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基础与指导意义,它是确定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的基础与前提。循环经济立法的政策性比较强,我们不易具体细化它的制度价值,但可以抽象概括出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在世界各国以及每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与目标,它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需要研究明析外国与我国其他时期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以资借鉴。 二、中国已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步较晚,没有全面、综合规范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但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专项法律法规。早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就提出了努力改进生产工艺,不产生或少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等要求。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决定》强调要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结合起来。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采用能耗物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体现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很显然,它仅把“防治”作为废物治理的首要目标和终极目标,这是立法价值定位上的缺陷。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97年《节约能源法》第1条指出立法目的是“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第一条就指出立法目的是“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相对于“末端治理”方式而言,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学者对清洁生产法的基本目的(即其价值追求)作了探讨,认为清洁生产法在总体上相当于污染控制法与经济法之间的交叉领域,本质上乃是工业污染预防法、环境经济法,因而理所当然属于以维护环境公益与经济公益为己任的“社会本位法”。具体说来,清洁生产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乃是建立在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共同要求之上的,是环境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体,属于多类型、多层次的复合性公益,而非单一性公益。 三、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我国制定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而对循环经济立法价值追求的研究关系到整个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与制度架构等,我们必须提出其终极价值目标与制度价值。对于制定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认为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循环型社会或生态社会的建立”; 有的认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减少资源的利用和废弃物的排放。”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质上应该属于环境法法域,因此整个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与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就必然会有密切的关系,国内就环境法价值追求的传统观点认为是通过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环境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旨趣,由于“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对“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冲击与挑战,有学者认为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在树立以全球生态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衡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和‘生态世界的自然的权利’”这两大目标。 综观国内外现有蕴含循环经济理念的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即其制度价值)以及有关学者对循环经济立法目的与环境法价值追求的研究成果,基于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哲学的基础,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一)确保发展的终极价值发展的涵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更新,GNP或GDP增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就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变化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指在生产和就业中,农业部门份额减少,工业和服务业份额上升的现象和过程;也有学者把人类发展指数(HDI)作为评价发展的标准,努力超越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在经济与道德、效率与公平、工具与目的、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上,从全球的视角和一体化的趋势上,力图沟通、平衡与和谐;著名学者托达罗()在其《第三世界经济发展》一书中将发展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前进。”还有学者认为发展就是满足人类不同需求层次,应该考虑可持续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本身的更全面发展,这种协调式的发展观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互生和协同进化,从而使自然界有可能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要求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共存、共生、共荣,尊重自然规律和自然权利与价值,要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986年12月4日,第4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进程,宣布“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项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笔者认为,高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发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不得不感受到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为此,我们势必推行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发展之价值追求有其特定的内涵,这个发展不同于经济上的发展,也不同于人权之一的发展权,发展既是一种不断向良反复前进的过程,又是评判该法律制度的一种标准,它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与维护的价值之一。发展不仅仅是人类的发展,也是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展的主体是多元的、全面的,仅有人类的发展是不够的,资源具有有限性、稀缺性,而人类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供给资源与利用环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发展本身包括可持续的含义,如果是不可持续的发展,那就不能称其为发展,发展是不断向前向优向好迈进的过程与态势。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只有这种全面多元的发展才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和维护的,而且符合实行循环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发展的价值追求是维护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重要保障与表征,有发展才有实质正义,法的正义应该是含有发展之意的正义,否则法的正义价值追求只能是徒有其表。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在其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阐述了法律的巨大作用:人往往有创造性和惰性两种倾向,法律是刺激人们奋发向上的一个有利手段。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制裁、惩罚或抑制,而是激励人们进取与引导人们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在全社会激励人们在追求人类自身权益发展的同时,也要正当合理地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二)确保协调的终极价值协调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里的含义是指配合得适当。欧盟要求环境政策要确保协调,在这里协调的含义是指“欧洲联盟的其他政策应当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必要的考虑因素,从而确保环境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一致,从而确保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具体谈到了欧洲环境政策与地区政策、交通政策、竞争政策、能源政策、税收政策、农业政策、农产品自由流动政策以及贸易政策的协调。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减量化,从源头控制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消耗量,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与持续发展。环境危机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关系矛盾的尖锐化,环境与经济的极不协调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我们要倡导“经济与生态双重存在”的思维,现在已经进入了生态时代,这是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思维,“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思维是生态时代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核心思维,经济与生态的协调是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并且指引着当代发展经济的正确方向。生态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经济与生态两者,不但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在经济发展实践中,只有两者协调,才能使整个生态经济系统处于平衡稳定状态,才能保证人们的经济活动正常持续地进行。 推进循环经济能促使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并最终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统一。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协调之价值追求就是指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旨在促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发展,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的超度发展而危及到其他方面的发展,促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使经济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支撑,具备整体性,从而最终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利益的不平衡就会导致不和谐,固有的社会秩序就会受到冲击,而法律就旨在创设一个正义的社会秩序,“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通过颁布一些评价各种利益的重要性和提供调整这种利益冲突标准的一般性规则方能实现。” 循环经济立法追求协调的价值,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衡平各种利益,使它们达到协调的状态,最终形成一个稳定且有利于发展的正义秩序。(三)确保环境效益的终极价值效益就是效果和利益,环境效益是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环境后果的衡量,环境效益有正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之分。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效益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环境效益的后果。环境法保护法益论中的地球益学说体现了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1992年里约“地球研讨会”的《NGO地球宪章》在原则1作出了如下规定:“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一致同意尊重、促进、保护和修复地球生态系统”。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综合性、政策性与特殊的公益性之特性,坚持“社会本位”的思想,注重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平衡与公平分配,它必然要体现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取向。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体,我们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要把环境效益作为前置效益,因为资源是有限稀缺的,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是无边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之外无可估量的生态价值,保护资源与环境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效益最终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讲,废弃物也是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具有重复利用的价值,当人类对废弃物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时,它们就会以人类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当人类没有对它们进行有效利用且又不按自然法则进行处理的时候,它们则会以人类所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对环境造成危害。 美国那什在其《自然的权利》(1989年)一书中谈到:“人类的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同一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在乎个体,而在乎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所具有的生存权可以归属于伦理的共同体。……应将伦理平等的概念扩大到全体生态系统中去。……自然具有与人类同样明确且值得敬畏的权利”。而当前的环境危机也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所造成的,大家纷纷意识到与承认自然本身的价值与权利,并形成一种以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的“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价值理念,这种理念主张人类应当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实行资源与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向环境的“零排放”。由于企业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市场缺陷与政策失误,环境效益必然会受到损害,循环经济立法就是要在宏观上对经济活动主体在生产、服务与消费的过程中从事盲目、自发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行为时,进行适当的禁止、限制或矫正,保护污染受害者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防止人类社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环境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各种法律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在确保环境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与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立法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它需要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适度干预经济活动,以维护体现为环境效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体现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以维护环境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法律。(四)确保生态安全的终极价值当前,我国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引起了资源安全问题,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可以稳定、及时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发展所赖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或不遭毁灭性破坏的状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安全与资源安全问题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循环经济立法有利于解决生态安全的问题,循环经济立法必须以生态安全为自己的价值取向。2000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将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目标,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生态安全是指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是一国生态环境在确保公民生命健康,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的状态。构成生态安全的内在要素包括:充足的资源和能源、稳定与发达的生物种群、健康的环境因素和食品。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将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条件,并指出生态安全主要包括四大问题,即国土安全、水安全、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从战略意义上来看,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防止由于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低劣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特别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人类活动必须符合生态学规律,不得超过两个极限:一是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速度、强度不能超过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繁殖能力,即生态承载力,二是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纳污)能力,即环境容量。” 否则,就会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从而危害人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等,进而威胁到国家与整个地球的生态安全。因此,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生态安全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霍布斯(Hobbes)认为“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地继续下去。促进安全除了在作为实施和巩固法律秩序中其他价值的一种工具方面的效用以外,还服务于它本身所具有的一些颇有价值的目的。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 生态安全是法的安全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态安全不仅是循环经济立法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评判循环经济立法正义与否的标准。立法者创制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凭空臆想杜撰出来的,任何法律都具有法应当具备的正义、利益、秩序的价值,同时还具有自身特殊表征的价值追求。缺乏明确的价值追求,法律的创设就无法达到立法的美好意愿;不了解法律的价值追求,就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合理、适当、有效地实施法律。我国在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时,笔者认为应当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其终极的价值追求,在制定促进循环经济方面的成文法典时,可将立法目的(即制度价值)规制为:“为促进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推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协调,保障环境效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协调,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法。”

已有的研究表明,海峡两岸间一方面是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资本实力、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是语言相通、地理相近等天然优势,因而农业资源的差异性与互补性十分明显,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贸易等具有一定的互补优势与合作潜力[1-2]。诚如《两岸经贸论坛共同建议》所指出的:“两岸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岸应结合双方的农业优势,强化研发、技术管理及行销的能力,互惠双赢,扩大两岸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①。本文拟就海峡两岸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进行简要分析、对比,得出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以及两岸合作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以期促进两岸农业循环经济的协同发展。一、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人与自然是一对永恒的矛盾。随着人类改造和支配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尤其是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掠夺式资源开发等,直接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紧张。面对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破坏以及生态失衡的巨大压力,通过对以往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深刻反思,永续发展战略已逐步成为全球的共同选择与潮流。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90年代末,由德、日、美等国家首先提出并加以实践的新型经济发展范式——循环经济[3-4],通过近年的发展演变,现已被看作是实施永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最佳模式,同时也是保护环境和削减污染的根本手段,一些发达国家已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大陆,“循环经济”也正由一个陌生的名词和概念,逐渐上升为指导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和战略,并从内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目前,大陆已在辽宁、贵阳、广西贵港、广东南海、内蒙古包头、新疆石河子、湖南长沙等地区进行试点。但从总的来看,即使是在工业体系,循环经济也刚刚起步,在属于薄弱环节的农业更是困难重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循环经济在农业上难以取得进展,恰恰相反,农业同样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何况与一般循环经济相比,由于农业自身及其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独特性,农业发展循环经济还具有许多先天的优势!受循环经济思想与方法的启发,在多年卓有成效的中国生态农业等持续农业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加以引导和拉动,才能协调好现代农业各系统和层次以及农业生产与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最终全面实现生态品质、生物产量以及经济收入三者间的良性循环。于是,人们试图通过模拟和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律,重构农业生产和生态系统,进而逐步开发出了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型农业,以使农业系统能够更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过程中[5]。从总的来看,在我国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中,最早提及农业循环经济的当属吴天马(2002)的《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文[5],最早出现“循环型农业”或“循环农业”一词的,当属陈德敏与王文献(2002)共同撰写的《循环农业——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一文[6]。然而,2003年全国上下在这方面的学术研究还相当少;直到2004年,才有一些文献对此进行探讨;刚刚过去的2005年,各地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理论研究,则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良好势头。二、大陆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一)关于发展模式尽管循环经济在我国的提出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但我国其实早就有了循环经济的实践,如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不少案例也已总结出来(解振华②,2003)。从现实看,一些地方丰富多彩的农业循环经济实践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涌现出了诸如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广西贵糖、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上海崇明的前卫村模式以及辽宁省“四位一体”日光大棚生态农业示范区等先进典型。其中,辽宁省农民首创的以生物技术为主体、以沼气为纽带“四位一体”日光大棚能源生态工程,实质上就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是农业现代化新路线的体现。此外,福建圣农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主抓肉鸡主业链、生物工程副业链和有机肥副业链“一主两副”产业链③,近年来也走出了一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农业发展之路;江苏省宿迁市则根据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优势与影响因素,也逐步开发出了适合当地发展的7个模式:“生态家园”循环模式、食用菌生物链循环模式、有机农业开发模式、设施农业生态模式、立体种养循环模式、农林牧渔结合型循环模式和花卉苗木生态农业模式(高良敏等,2004)。与此同时,刘慧娥等(2005)提出了通过采用节能、环保、绿色、清洁生产等一系列农业高新技术,构建以生态农业为核心的“低消耗-无污染-高产出-再利用-佳效益”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刘志(2005)、王鲁明等(2005)分别根据陕西及山东青岛的实际,归纳、总结了当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典型模式及其技术支撑体系;黑龙江及另外一些民族地区也发展出了一些典型的模式(陈青,2005;李玉明,2005;袁久和,2005)。李书民等(2005)则探讨了以畜牧业为核心,实现农作物秸秆三段循环利用与畜禽粪污两段利用的主要技术路线;汪怀建(2005)探讨了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农业生态工程模式;王奎旗等(2005)提出了我国水产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社会大循环”、“企业间循环”、“企业内循环”三个可供选择的基本模式,等等。但以上述各种模式并不代表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全部,各地在研究、设计具体发展模式时,还应从当地实际出发,既可以采用一种模式,也可以多种模式并用。而且不论实行什么模式,都必须严格遵循生态学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使经济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的物质循环之中。限于篇幅和现实条件,我们无法就各地蓬勃发展的循环型农业进行系统分析、归类,但黄贤金等(2004)曾比较全面地总结了发展循环型农业大体可以采用的模式:区域循环模式、能源综合利用模式、生态养殖模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以及绿色和有机农业模式;并认为上述每一类型模式又包含有一些具体的实践形式,如:生态养殖模式,就包括基于农牧结合的畜禽养殖模式、稻田生态养殖模式、高效集约式养殖和健康养殖模式等[7]。(二)关于发展方向对于如何发展我国的循环型农业,吴天马较早提出了两种面向循环经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路径):一是以生态农业建设为基础的渐进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二是以有机农业建设为基础的跨越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认为前者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实践意义,应大力提倡,而后者则为从根本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现途径[5]。陈德敏等也认为,要实现农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以至社会效益的最优化,必须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并以我国的生态农业为基础,发展我国的循环型农业[6]。2005年10月,在《经济日报》举办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针对我国农产品各种污染过于严重,出口越来越困难的现实,认为生态农业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方向,而循环经济下的生态农业应该是农业发展的最终方向④。对此,季昆森(2005)也撰文指出:一般认为,循环经济在农业上的应用就是生态农业;实际上,循环经济在农业上的运用有更广阔的领域,其实质就是循环经济原则在发展生态农业上的运用,可称之为循环经济型生态农业。(三)关于发展策略与德国等先行国家相比,我国无论是在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从总的来看,源于对传统农业环境后果的反思以及受循环经济思想的启发而提出的“中国循环型农业”,目前甚至还没有比较明确、统一的定义,全国上下就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理解性或者概念性的初始发展阶段,尤其是对于物质循环和价值增殖等揭示农业循环经济最本质内容的量化研究和系统分析更是难得一见,仍有许许多多的理论、技术、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亟待学术界研究解决。具体来说,一是迫切需要对循环型农业进行更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科学解释,真正理解和把握农业循环经济丰富的科学内涵及其发展方向;二是鉴于各地丰富多彩的实践已在某种程度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对各地比较有代表性的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如:立体农业,农业生产物质循环利用(规模化养猪业等),土地、技术、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优化配置模式(休闲观光农业),农业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联接模式(新型农业产业化),以及生物能的开发利用(循环农业发展的新领域)等,进行更系统、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主要进行物质代谢分析及经济效益核算等,重点突出案例中的循环过程和效益评价及生态性三个方面),努力做到既总结经验(与理论研究相呼应),又努力发现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也是非常迫切和有益的;三是在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标准的循环型农业评价指标体系之前,对循环型农业进行全方位探索和多视角的科学研究,逐步建立一个适合当地特点的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规划,也是学术界需要大力研究的现实课题;四是人们还应从各地资源及环境等禀赋以及当前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分析、比较有关国家或国内先进地区(包括台湾地区)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一般经验与教训,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层面,对循环型农业的发展战略与制度 (政策)创新进行研究,为农业循环经济建设提供扎实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三、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协同发展之探讨(一)台湾循环型农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尽管台湾岛内鲜有诸如“循环型农业”等提法,但台湾省在永续农业的发展、研发与发展策略等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已注意到,台湾地区是世界经济、社会较发达的地区之一。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台湾地区因经济快速成长,以致工业、农业污染严重,人民健康与生活环境也日益受到威胁。一方面是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尤其是对饮食安全等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蔬果产品广受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是人类活动已对环境造成危害及长远的不良后果,并逐渐地恶化、蔓延,正在对自身居住环境和社会发展带来负面作用。因而,面对循环经济时代的到来,两岸人民都应该从更高层次上重新探索人类到底应该生产什么、怎么生产,怎样消费、怎样生活……如:养猪业一直是台湾地区最重要的畜牧业,其产值多年来高居台湾单项农产品之首,但如何减少养猪业产生的废水污染却是直接影响并决定该产业发展的首要因素之一。据报道,2004年台湾地区废污水BOD的日产生量为4223吨,其中673吨为畜牧废水,为有效控制养猪废水污染,环保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具体的“放流水标准”,为达到上述管制标准,1990年来他们开始辅导业者设置废水处理设备。目前,台湾养猪场主要采用包括固液分离、厌气处理和好气处理三个阶段的“三段式废水处理系统”。但从总的来看,养猪业仍面临着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处境,还须进一步改善其技术效率(萧景楷等,2006)。又以岛内香菇生产废弃物(废渣)处理问题为例。2004年台湾地区的香菇总产量为4866吨,其中袋栽香菇4714吨,约占总产量的97%。除了木屑等残渣外,袋栽香菇还产生了大量的塑料废弃物。显然,面对如此大量的废弃物,各乡镇垃圾处理场已无法代为处理,而且如此大量的废弃物也不是传统之掩埋与焚烧方法等所能解决的问题。为此,有学者提出通过立法与民间协助,进行“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与再生”,以降低废弃物清理成本及避免废弃物清理时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基于经济诱因机制的“课税”与“补贴”的“两政策工具”,等等(魏乾城等,2006)。再以国人比较熟悉的茶叶为例,台湾地区半发酵茶的制造技术堪称世界翘楚,其品种、栽培技术、花园设施等方面均领先于大陆;而且台湾省自1987年开始引进有机农业的理念,自1995年试作,至1998年已有35户共22公顷投入有机茶生产行列,而且有机茶生产规模仍在不断成长当中……诚如台湾有机农业发展协会执行秘书陈琦俊所言:人类唯有再度回到“与大自然共生”的原点,来取得安全的食粮,才是环境和人类永续生存之道。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切恰恰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祖国大陆所需要进一步面对和妥善解决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发展均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而且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循环型农业和永续农业的发展,其发展前景看好。(二)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协同发展的策略选择为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结合当前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建议尽快研究、建立起两岸循环型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制度性安排。一是要充分利用两岸现有科技合作政策和人员往来的渠道,积极开展两岸循环型农业研究人员的互访讲学、互聘客座研究人员、交换培养研究生等,通过人员的交流带动产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二是要通过两岸科技交流机构的协商讨论,每年轮流在两地举办1次以上综合性的循环型农业理论与实践发展研讨会,为两岸循环型农业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者们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的新平台。从总的来看,福建省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建议由闽台科技交流协会牵头组织、发动两岸有关科研、教学单位从事循环型农业研究与实践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率先举办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理论与实践发展学术研讨会;三是要深入研究、探讨两岸循环型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具体项目与方式方法。审视近年两岸农业技术合作项目,目前尚无循环型农业方面的项目。从两岸农业资源与科技和市场整合的现实需要出发,可以考虑共选项目、共同研发、分别出资、成果共享等的具体方法与途径。而且我们建议,作为全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福建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在漳州、泉州等传统对台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内,增设闽台(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示范区;四是要以本次两岸经贸论坛为契机,抓紧抓好新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尤其是要积极创造便利条件,欢迎台湾农民、农业企业到大陆投资、兴业,积极寻求与台湾循环型农业专家与投资者们多种形式的合作与共同发展。可以肯定,通过上述努力与制度安排,必将有力促进两岸同行专家与实践探索者们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从大陆及台湾地区循环型农业的提出与内涵、发展的历程与成效、研究的进展与成果、发展的模式与方向、发展的策略与目标,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潜力等方面,深入分析、比较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况与前景,得出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以及两岸合作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研究、探讨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的目标、模式、途径及其配套措施等,进而提出框架性的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发展的策略及目标,以期促进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四、结束语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中逐渐探索和总结出来的具体实践模式,农业循环经济也已在全球悄然兴起,并成为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首先简述了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内涵,着重探讨了大陆循环型农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初步分析、比较了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及两岸协同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从以上分析与讨论中可以看出,两岸在循环型农业发展、研发与管理过程中,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又呈现出了互补的态势;通过两岸交流与合作,既可以充分了解台湾地区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发展和永续农业的运行轨迹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了解台湾地区有关永续农业的一系列发展模式与经验教训;通过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对比分析,还可以提出一些可相互借鉴的发展模式与对策措施,以及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发展的目标、模式及其配套措施等,达到既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化与共享,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又可为海峡两岸共同迎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挑战开创出新的契机。注释:①刚刚结束的两岸经贸论坛,就如何加强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问题”又取得了许多新的突破,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肯定。本次论坛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研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与两岸和平发展基金会共同承办,时间:2006年4月14日至15日,地点:北京。②解振华. 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几点思考[N]. 光明日报,2003年11月3日.③①肉鸡主业链,即以种鸡饲养、鸡苗孵化、饲料加工、肉鸡饲养、肉鸡加工、深加工为主的肉鸡主业链;②生物工程副业链,即以鸡下脚料,如用鸡羽毛开发多肽氨基酸、鸡肠子提取胰蛋白酶等开发利用为主的生物工程副业链;③有机肥副业链,即以鸡粪加工成生物有机肥,带动有机种植业,实现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④韩超. 循环经济与农业实践——经济日报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2005年9月24日至25日)侧记. 经济日报网站,2005-10-10.【参考文献】[1]彭作奎. 加入WTO后两岸农业发展的互补性与合作前景[A]. 见:加入WTO的两岸农业:投资、贸易与合作[C].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22-31.[2]邓启明,李建华,黄献光. 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状与发展[J]. 农业经济问题,2005(12):34-37.[3]冯之浚主编. 循环经济导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欧明豪,宣亚南,郭忠兴,等. 循环型农业若干问题探讨——以江苏省为例[A]. 见:黄祖辉,杨列勋,陈随军主编. 农业经济管理论文集[C].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450-459.[5]吴天马. 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 环境导报,2002(4):4-6.[6]陈德敏,王文献. 循环农业——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J]. 经济师,2002(11):8-9.[7]黄贤金主编. 循环经济:产业模式与政策体系[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你的循环经济为主体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写过毕业论文的学生都明白,毕业论文格式对论文的通过率有很大的影响。辛辛苦苦的写的毕业论文,可能因为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或者规范被打回来,导致反反复复的修改,耗费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对此,亿智天下文化传媒专门做了一个归纳概述,讲解了本科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及规范。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分为四部分:论文封面及题目、论文前置部分、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每个部分的格式及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在撰写论文时需要仔细的阅读和参考。除此之外,论文的格式还包括论文页面的排版设置。一、论文封面及题目的格式论文的封面包括如下内容:XXX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专业、年纪、学校。每个部分的格式如下:XXX学校本科毕业论文:小2号黑体,居中论文题名:2号黑体,居中学生姓名:3号黑体学 号:3号黑体指导教师:3号黑体专业:3号黑体年 级:3号黑体学 校:3号黑体封面内容各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其中论文题目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毕业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论文题目所用的词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30字。论文题目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写词、首字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论文题目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论文中的特定内容。二、论文前置部分的格式毕业论文前置部分一般包括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简明扼要的概述,应该对论文的观点进行一个简要的陈述,且以第三人称为宜。摘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在不阅读论文全文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必要和关键的信息。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供文摘等2次文献采用。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摘要中不要用图、表、公式等,不用非公用的符号、术语和非法定的计量单位。摘要页在封面页之后。中文摘要一般为300-800字左右,字体为五号宋体,摘要应包括关键词。英文摘要是以英文形式对文章的概述,它不是中文摘要的简单翻译,英文摘要页置于中文摘要页之后。关键词是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便于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每篇论文的关键词一般为3~5个词。关键词间用逗号分隔,最后1个词后不打标点符号。以显著的字符排在同种语言摘要的下方,尽量以《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作为依据。目录页由论文的章、节、条、附录、题录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需要另起1页排在摘要页之后,章、节、小节分别以1、、、、2、等数字依次标出,一二级目录用小四宋体,三级目录用5号宋体,数字及英文字符采用times new roman格式。三、论文正文的格式1.论文正文包括引言和正文论述两部分。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提出-论点;(2)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3)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4)结论。2.论文中的序号层次及格式为:1××××:3号黑体,居中××××××××××××××××××××××:内容用小4号宋体。××××:小3号黑体,居左×××××××××××××××××××××:内容用小4号宋体。××××:4号黑体,居左××××××××××××××××××××:内容用小4号宋体。①××××: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a.××××: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3.论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格式论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格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编编排序号。序号分章依序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分别为:图、表、公式()等。4.注释注释是论文中对某1问题、概念、观点等的简单解释、说明、评价、提示等,如不宜在正文中出现,可采用加注的形式。“注”应编排序号,“注”的序号以同1页内出现的先后次序单独排序,用①、②、③……依次标示在需加注处,以上标形式表示。“注”的说明文字以序号开头。“注”的具体说明文字列于同1页内的下端,与正文之间用1左对齐、占页面1/4宽长度的横线分隔。论文中以任何形式引用的资料,均须标出引用出处。5.结论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炼。 四、参考文献的格式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应是论文作者亲自考察过的对毕业论文有参考价值的文献。参考文献应具有权威性,要注意引用最新的文献。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参考文献以文献在整个论文中出现的次序用[1]、[2]、[3]……形式统1排序、依次列出。参考文献的表示格式为:著作:[序号]作者.译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期刊:[序号]作者.译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 引用部分起止页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译者.文章名.文集名 .会址.开会年.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

循环经济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摘要]通过分析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问题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优势,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关键词]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选择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溯源循环经济有这样两个比较流行的版本:一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1990)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二是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他认为,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要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若不合理开发资源,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一、循环经济内涵和原则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是并列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1.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我国人均资源少,重要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严重超载、新生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粮食生产压力加大。一些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进一步下降,几种重要大宗矿产将长期短缺,对进口的依赖性将逐步提高。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矿产品第二大消费国和第三大进口国。资源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明显,降低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质量。我国能源使用效率约为,比发达国家落后约20年,相差约10个百分点。因为产品的生命周期短,且使用后只有少量经过无害化处理,产生了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2.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用综合性指标看待发展问题,重视污染预防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主张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模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片面追求物质财富,将拥有物质财富等同于拥有幸福,形成了物质幸福观。以这种低品位的幸福观为指导,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并未带来人类真正的幸福。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意味着物质幸福观明显不适应时代要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人类实现由物质幸福观向环境幸福观的转变。为此,必须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类自然生态环境道德意识,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3.循环经济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我国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循环经济与传统线性经济相比较的优点正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循环经济要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这从长远的战略发展来看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统一的。循环经济不仅是一个战略,更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它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方法。4.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拥有良好的基础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对工矿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末端治理思想出发,通过回收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目的。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城市涉及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个省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5.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持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我国经济过去几十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产品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原因之一是祖先留下的优质资源总量能够维持这样的增长。但我国当前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量过大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明显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优质生态和环境总量的保有量急剧下降。如不尽快走循环经济道路,则资源、生态、环境的问题必然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之争。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再次走在了发展中国家的前面,他们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进一步提高,努力保持和增加自己的优质资源、生态和环境总量。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1.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我国广泛实行补贴制度,其价格仅体现了资源开采或获取的成本,而没有考虑资源使用而带来的外部性成本和收益;资源使用后的废弃物再回收利用就缺乏动力,因为那样不如购买新开采的资源划算,也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用效率低下、大量的环境污染和采用末端治理方法治理这些环境污染的高昂代价。对此,应该逐步取消补贴制度,利用经济手段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和经济学价值。若共有资源向每个使用者开放,没有计划的使用,就会导致早用、误用和过度利用资源,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对共有财产使用者课税。所以,根据我国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使用现状和特点,只有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才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使全社会建立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和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2.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是建设循环经济的手段建设循环经济是非常复杂的,单纯依靠政府干预显然效率是低下的,运用市场机制比使用强制手段有更高的效率、更好的透明度和更少的管理成本。但通过完全自由市场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假定条件是交易双方对直接影响和外部影响完全了解,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会发生“市场失灵”,适当的政府干预会消除或缓和“市场失灵”。因此,建设循环经济必须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3.发展循环经济要在不同层次采取相应对策循环经济的实施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在不同层次根据相应特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手段采取相应对策。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化。企业之间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在企业群落层次的具体实现,建设生态产业园必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全社会范围内国家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实施,健全循环经济的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使市场成为配置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主体,并通过间接和直接手段建立完全价格体系。对无法在开采和利用的源头实行完全价格的资源,通过在资源使用过程中对其产品或产生的废弃物,使用征收环境税、可归还的保证金制度等经济手段间接形成资源的完全价格。可利用税赋转移和补贴转移手段,即保持税收和补贴的总体水平,仅调整税收和补贴的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参考文献:[1]丁栋虹贾砚林丁梅芳:共有财产资源产权结构的特点与利用行为[J].中国环境科学,1999,19(5):477~480[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65[3]罗杰·珀曼: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63[4]莱斯特·R·布朗:生态经济[M].北京:东方出版社,~278

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着,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再来看区域差别。为了缩小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国家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除大型基础设施外,中央政府势必改变以往直接投资设厂的支援模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成为必然选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但是,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税收返还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从而把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未能体现财政均衡原则,也与设置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相违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另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监督约束不足也亟待改变。所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有必要制定转移支付法,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标准,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平衡区域间差别的作用。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企图单纯依靠民事法律制度,依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就能达致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市场迷信式的崇拜,注定是水中月、镜中花。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也必须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一时的暴风骤雨只能冲走地表的浮土和污秽,却无法冲跨滋生混乱的深层土壤,更不能培育出一个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万花园。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

当市场经济在中国这片古老土地上运行了二十年后,法治在发展和解放社会主义生产力和保障公民权力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继续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指出其三个必要性———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前景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一个社会的法律文化。 一个社会立法的价值取舍、立法之内容及水平,执法的力度,守法的状态,监督机制的完备与否,是这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这个社会的法律文化的主要体现。法律文化与社会的法治化程度是密切联系的,甚至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律文化,就有什么程度的法治状态。法律文化是社会法治的内在精神要素,而法治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法律文化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推动社会发展的理论认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生产力的发展则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动力,是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因,具有永恒的进步性。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只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使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基本相适应的,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条件下,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迅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和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才逐渐有了根植的土壤。一般来说,经济的市场化必然伴随着社会的法治化,同时也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因为经济及社会结构或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历史传统的差异,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往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属性。而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代表社会经济结构发展方向的经济构成又决定着法律文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代表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展方向的经济模式,所以它决定着法律文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着必须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或早或迟会随之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先进技术武装起来的社会化、集约化、国际化、大生产的现代市场经济,公有制成份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提倡效率、竞争,推崇公正、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严格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治经济,绝非像有的人所想象的那样是什么无法无天的经济、为所欲为的经济、坑蒙拐的经济、唯利是图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一样,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加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市场经济渴望法治、呼唤法治。同时又呼唤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这不仅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客观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市场、国际经济接轨的客观需要。所以,不仅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紧迫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必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密切相关的,也是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反过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又有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法律文化具有发展性,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种现代经济体制和模式,不如说是阶级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特殊载体和外现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离不开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及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法治及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反映装置、维持装置和推进装置。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代和现代法治,就没有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近代和现代法律文化。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也就没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前置条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的市场化。市场经济愈发达,法治愈发展,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法律文化也随之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根植和培育的,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任何社会的经济基础发展变化总是决定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发展变化,这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法律文化的变化总是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结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法律文化的变化,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完善和发展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形成和发展。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受法律文化的影响和制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截然不同,它是一种法治经济,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模式是一种法治模式。之所以如此,这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相统一的必然要求。离开了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形成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关键的是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法律来形成和维持的,或者说,是一种法律秩序。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正常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有效运转和法律秩序有序化,就离不开法治,也离不开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法律文化。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轨处于关键时刻的今天,为了堵塞不法之徒可以利用的法律漏洞,杜绝权力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现象得以滋生的条件,防止计划经济的弊端和市场经济的消极面结合起来成为一种落后经济的可能性产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法治,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因为法律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反映的是法律生活中群体化的思想观念、理想人格、行为趋向、情感倾向。它是社会群体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价值选择、思想模式、情感模式和行为模式。法律文化是人们对法律的情感和需求的观念模式的沉淀。实际上,只有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情感对法律有自觉的需求时,社会群体的行为模式自觉选择法律时,法律才会被人们自觉遵守,法治才能真正实现。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这是因为法律的运行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持。法律的生命深藏于文化之中。对于世界和社会秩序的看法决定了社会权力的分配,决定了社会制度的确立。法律的运行并不是国家单方面的行为,更多的是整个社会,包括个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按照各自对法律的理解和态度所进行的法律生活。因此,法律的运行不仅仅是国家意志的实现,从更大环境来说,也是文化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使这种法治经济能实现,就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支持,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受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也要受影响。也就是说,法律文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法律文化就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就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健康、迅速地发展;如果法律文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法律文化就会影响和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受法律文化的影响和制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的关系,证实了法律文化对法律实践的潜在指引作用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与反作用,所以我们要重视建立和发展这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文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培植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已是势在必行。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是一种以人格实质平等和独立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因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只能是一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符合社会活动规律的法律制度为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的法律文化。这是不同于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文化而极需发展的新型法律文化,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因此,建立、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只有这样,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成为文明的法治国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成为文明的法治经济。

我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您好!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形成及其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我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但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居于主导地位的特点始终没有改变。中国税制结构的发展演变具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这一阶段,我国税制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多种税、多次征”的税制模式,当时流转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 80%以上。在国有企业占绝对比重、利润上缴形式为主的计划经济背景下,这种税制结构虽然可以基本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但是却排斥了税收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 第二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有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逐步有所改变,为适应税源格局的变化,我国政府于1983年和1984年分两步进行了“利改税”的改革,首次对国营企业开征了所得税,并改革了原工商税制。“利改税” 以后,我国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收入的比重迅速上升。1985年,所得税比重达到 34.3%,基本形成了一套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次之、其他税种相互配合的复合税制体系。 第三阶段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形成的现行税制结构。我国现行税制是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此次改革侧重于税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普遍开征增值税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彼此配合的流转税体系;颁布并实施了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税制结构得到了简化,并趋于合理。 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与多数低收入国家的税制结构相似,均表现出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特征。据统计,1996年,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1%,所得税占18%,其中个人所得税占,其他税种约占11%。这种税制结构格局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以及经营管理水平基本适应的。但必须指出的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过于强化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税种的设计上过于突出增值税的作用,使得该税所占比重过大,而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功能的所得税则比重较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过低。这使得我国的税制结构缺乏弹性,在经济产生波动时,税收收入不仅难以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而且限制了税收调节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谢谢阅读!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摘要Abstract1 绪论 研究背景 我国环境资源的恶化 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 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制定 研究对象 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本文研究方法及思路 本文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思路 本文研究目的与创新之处 本文研究目的 本文创新之处2 环境问题与绿色税收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 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 绿色税收的经济学分析 税收解决环境污染的经济学分析 税收促进资源利用的经济学分析3 国外绿色税收体系主要内容与借鉴 国外绿色税收历史发展 国外绿色税收体系实践 环境保护税 对有害环境的物品或行为征税 建立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的税种 税制的“绿化”调整 税收的使用用途 绿色税收实施的环境效果 国外绿色税收体系借鉴 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是一个渐进过程 推行税收中性(revenue-neutrality)政策 重视差别税率和税收减免的调节作用 注重利用科技发展保护环境 税收专款专用4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体系主要内容与问题分析 我国环境税收政策历史发展 建国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 改革开放到94年税制改革前 94年税制改革至今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体系现状 征税政策 税收优惠 排污收费制度 现行绿色税收体系问题分析 税制设计考虑的环境因素不足 相关税种设计存在问题 对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税收支持不足 对技术发展的税收支持不足 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缺陷5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具体构想 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原则—五个相互原则 保护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原则 效率与公平相互兼顾原则 税收制度与环境技术相互融合原则 绿色税制改革与我国的税制优化改革相互结合原则 绿色税收制度与生态环保的补充性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原则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想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框架—循环经济实现模式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具体构想结语

循环经济会计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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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写的会计论文选题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好写的会计论文选题,欢迎阅读与收藏。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2、浅谈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3、普及会计电算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4、中小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原则研究

5、解决网络会计电算化安全问题的对策

6、关于账套初始化的研究

7、硬件发展对会计电算化的促进研究

8、ERP与会计电算化

9、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研究

10、浅谈知识经济与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

11、浅议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

12、手工会计与会计信息系统之比较

13、制约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原因及对策

1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

15、浅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实践的影响

16、试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方向

17、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核算方法

18、对电算化会计中会计方法的思考

19、会计电算化初始化应注意的内容

20、电算化环境下会计用印的管理

21、会计电算化引起的企业损失及对策

22、会计电算化替换手工账及试运行浅析

23、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2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和解决办法

25、浅析我国会计电算化现状

26、会计电算化使用方法和技巧

27、网络环境下电算会计的发展方向

28、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29、论会计电算化与企业信息管理

1、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浅议企业应收账款风险

3、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探讨

4、应收账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5、关于××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的研究

6、浅谈企业的现金管理

7、论会计与经济效益

8、论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9、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10、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12、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途径与措施

13、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14、对企业现金流量质量的分析

15、关于公司存货管理问题的研究

16、浅析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方法

17、浅谈企业财务风险

18、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19、浅谈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

20、论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

21、论股利政策的选择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

22、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3、浅谈企业存货管理与控制

24、浅淡村级财务管理

25、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价

26、构建企业财务管理机制

27、债务重组的利弊分析

28、成本控制的若干问题探讨

30、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浅议

31、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例证分析

32、企业财务目标取向分析

34、浅析企业集团财务风险

35、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36、ERP系统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浅议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2、审计失败的成因及规避

3、试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

4、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思考

5、财务欺诈的成因及防范

6、浅议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7、会计报表作弊的方式及审计策略

8、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9、如何进行货币资金审计

10、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1、识查假账的主要方法

12、货币资金审计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3、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

14、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15、试论会计的监督职能

16、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17、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

1、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研究

2、如何提升财务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3、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4、小型企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5、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思考

6、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研究

7、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探讨

8、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9、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0、对资产减值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

11、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12、会计计量对企业会计收益的影响

13、谈会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14、谈如何做好一个出纳员

15、商誉的计价与会计处理初探

16、论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17、论企业成本核算与分析

18、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19、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20、浅谈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

21、浅析如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22、试论虚假信息产生的原因及治理

23、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24、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思考

25、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26、浅谈企业的诚信管理

27、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初探

28、新时期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探析

29、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探析

30、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浅析

31、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

32、浅谈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

33、现代财务会计理论的发展趋势探讨

34、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监督的影响

35、 刍议现代经济下的融资租赁

1、所得税会计探讨

2、论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5、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6、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7、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8、商品包装物租金,押金涉税会计处理探讨

9、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0、债务重组涉税会计处理

11、论对外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12、论企业合并与分立涉税会计处理

13、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论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7、论信息不对称与税收征管

18、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19、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税务因素的财务策划

20、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21、论视同销售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2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2、煤炭企业环境会计计量研究

3、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研究

4、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5、绿色会计视角下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优化研究

6、绿色税收体系的重构与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7、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及其评估研究

8、构建企业绿色税务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

9、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债务融资相关性研究

10、基于企业价值链理论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11、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12、我国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13、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14、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的会计确认计量改进研究

15、“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企业绿色审计改进研究

16、基于公司治理结构下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

17、论我国绿色证券法律制度的完善

18、我国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会计计量

19、海峡两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

20、建筑企业绿色价值链构建研究

21、绿色会计的生态哲学思考

22、可持续发展下绿色会计的应用研究

23、主体功能区功能补偿区间的会计计量研究

24、绿色税收下SH林纸公司会计问题研究

25、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26、环境管理会计

27、企业绿色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28、企业绿色管理体系研究

29、环境会计报告研究

30、企业绿色财务管理内容体系设计及推进机制研究

31、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32、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33、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会计报告研究

34、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环境资产会计研究

35、我国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36、华润首阳山电厂绿色经营策略研究

37、青海省资源型企业绿色会计核算研究

38、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影响因素研究

39、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框架的建立研究

40、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41、我国船舶及配套企业环境会计研究

42、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问题研究

4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44、低碳经济下绿色成本管理模式研究

45、社会责任视角下的中小企业绿色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46、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47、企业绿色管理理论研究

48、绿色会计在我国的发展与运用

49、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环境会计研究

50、森林资源资产的计价与会计核算研究

51、电力企业绿色成本核算方法及应用的研究

52、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研究

5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54、我国石化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55、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56、绿色技术创新制度及其结构设计

57、基于公允价值的我国政府会计研究

58、神农架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和评价

59、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60、论企业环境审计的开展

61、印染企业建立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

62、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研究

63、我国企业环境成本确认、计量与控制研究

64、环境会计新探

65、环境会计视角下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研究

66、构建我国绿色税务会计的研究

67、我国环境会计研究

68、关于企业环境负债若干问题的思考

69、台湾环境会计制度之研究

70、循环经济下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1、论会计目标

2、关于或有事项的研究

3、试论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

4、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6、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探讨

7、合并会计报表研究

8、企业并购会计研究

9、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10、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经济后果研究

11、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12、试论会计信息的公开制度

13、试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14、试论会计报告披露的范围

15、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6、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17、关于期货会计的探讨

18、试论会计环境

19、非货币交易会计研究

20、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21、减值会计研究

22、试论新《会计法》下的会计监督体系

23、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24、股票期权会计研究

25、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研究

26、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

27、中外会计报告比较及启示

28、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

29、试论人力资源会计

30、关于会计政策的探讨

31、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探讨

32、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33、论会计的国家性和国际性

34、关于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研究

35、试论重组会计

36、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会计监督

37、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38、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研究

39、金融互换与资本结构

40、企业集团股利政策研究

41、关于投资财务标准研究

42、关于企业价值研究

43、预算管理与预算机制的环境保障体系

44、企业并构财务问题研究

45、企业/企业集团存量资产重组研究

46、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47、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

48、企业财务目标再认识

49、企业投资结构研究

50、关于财务的分层管理思想研究

51、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

52、战略(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

53、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

54、企业收益质量及其评价体系

55、企业信用政策研究

56、关于财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研究

57、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研究

5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59、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60、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基础分析

61、财务学科课程体系探讨

6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实证研究

63、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64、企业配股财务标准研究

65、资本成本决策研究

66、企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研究

67、经营者薪酬计划

68、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69、财务风险评价体系

70、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

71、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

7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73、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研究

74、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研究

75、企业/企业集团投资政策研究

76、由某公司谈企业战略发展结构

77、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利益冲突与协调

78、企业投资决策科层结构体系研究

79、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80、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

81、投资决策分析方法

82、关于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

83、预算管理研究,业绩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

84、关于均衡计帐研究

85、关于ABC法的研究

86、责任会计的研究

87、关于投资项目决策的研究

88、标准成本的研究

89、战略管理会计研究

90、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91、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92、关于敏感性分析

93、关于成本控制方法

94、比较审计初探

95、论经济效益审计

96、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97、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98、论财政同级审计

99、对验资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100、对资产评估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101、审计工作策略探讨

102、论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制度基础审计探讨)

103、论审计方式方法体系的完善

104、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105、论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与考核

106、论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107、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108、新会计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审计建设

109、独立审计准则研究

110、注册会计师专业课程体系研究

111、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112、论市场经济下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113、论审计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与作用

114、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

115、论审计与经济监督系统

116、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健全与发展

117、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18、论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119、论审计执法与处罚力度的.强化

120、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121、对计算机会计信息工作的审计

122、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123、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容错性及可操作性问题

124、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的子系统划分研究

125、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126、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127、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职能的影响研究

128、商业进销存系统模式研究

129、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30、网络会计研究

1、财务会计现代化改革问题研究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探究

3、财务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4、基于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研究

5、财务会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6、财务会计的信任功能

7、财务会计逻辑体系探讨

8、财务会计核算风险与防范策略研究

9、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管体系设置初探

10、如何发挥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1、财务会计中的神秘“三”

12、基于财务会计角度下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企业影响分析

13、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14、浅析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

15、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研究

16、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具有高度融合性

17、探究电商企业财务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8、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浅议

19、“互联网+”背景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20、知识经济环境下财务会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21、现代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相关研究

22、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探讨

23、基于会计信息质量论财务会计的局限性

24、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和谐耦合模式与对策

25、企业碳排放财务会计分析

26、关于财务会计精细化管理的思考

27、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28、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有机融合与创新发展

29、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主要差异研究

30、互联网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31、IT视角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研究

32、网络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33、对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路径探讨

34、供给侧改革下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管理探究

35、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36、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37、浅述当代财务会计的发展趋势

38、财务会计如何向管理会计转型

39、浅析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路径

40、行政会计行业财务会计系统分析与设计

4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与协同探究

42、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43、论互联网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44、财务会计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45、浅谈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关系

46、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识别与防范

47、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区别与发展

48、试探公允价值在我国财务会计中的应用

49、浅析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

50、看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51、浅析互联网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52、财务会计辅助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管理实务研究

53、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54、政府财务会计与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构建

55、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

56、如何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

57、基于会计信息化下的财务会计流程优化探究

58、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系统性评价研究

59、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与协调路径探析

60、财务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61、财务会计定义的经济学解读

62、财务会计在企业中的作用

63、企业碳排放财务会计研究

64、财务会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解析

65、论未来财务会计发展方向

66、基于财务会计与内部审计对企业意义的分析

67、如何由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提升

68、论网络经济时代的财务会计发展问题

69、浅谈电子商务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70、浅析SAP系统的财务会计应用

71、论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财务会计

72、知识经济环境下财务会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73、对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相关研究

74、浅议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发展与提升

75、浅谈财务会计与审计的关联性

76、商事思维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重构

77、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中的目标导向

78、主体偏移与信息视角的财务会计价值选择

79、论现代财务会计的基本程序

80、论通货膨胀对财务会计的影响及对策

81、试论经济学是财务会计的基础

82、财务会计课程教学方法研究

83、试论财务会计核心价值[A]

84、国外环境财务会计发展评述

85、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与协调分析

86、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与协调

87、国际环境财务会计指南与实务的历史进程最新动态评述及启示

88、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舞弊手段及成因分析

89、浅谈大数据背景下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

90、浅谈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91、论经济“新常态”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发展

92、基于BPM的银行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架构设计

93、浅析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审计之间的关联

94、论当代财务会计的发展趋势

95、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边界讨论

96、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已有的研究表明,海峡两岸间一方面是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资本实力、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是语言相通、地理相近等天然优势,因而农业资源的差异性与互补性十分明显,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贸易等具有一定的互补优势与合作潜力[1-2]。诚如《两岸经贸论坛共同建议》所指出的:“两岸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岸应结合双方的农业优势,强化研发、技术管理及行销的能力,互惠双赢,扩大两岸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①。本文拟就海峡两岸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进行简要分析、对比,得出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以及两岸合作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以期促进两岸农业循环经济的协同发展。一、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人与自然是一对永恒的矛盾。随着人类改造和支配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尤其是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掠夺式资源开发等,直接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紧张。面对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破坏以及生态失衡的巨大压力,通过对以往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深刻反思,永续发展战略已逐步成为全球的共同选择与潮流。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90年代末,由德、日、美等国家首先提出并加以实践的新型经济发展范式——循环经济[3-4],通过近年的发展演变,现已被看作是实施永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最佳模式,同时也是保护环境和削减污染的根本手段,一些发达国家已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大陆,“循环经济”也正由一个陌生的名词和概念,逐渐上升为指导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和战略,并从内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目前,大陆已在辽宁、贵阳、广西贵港、广东南海、内蒙古包头、新疆石河子、湖南长沙等地区进行试点。但从总的来看,即使是在工业体系,循环经济也刚刚起步,在属于薄弱环节的农业更是困难重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循环经济在农业上难以取得进展,恰恰相反,农业同样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何况与一般循环经济相比,由于农业自身及其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独特性,农业发展循环经济还具有许多先天的优势!受循环经济思想与方法的启发,在多年卓有成效的中国生态农业等持续农业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加以引导和拉动,才能协调好现代农业各系统和层次以及农业生产与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最终全面实现生态品质、生物产量以及经济收入三者间的良性循环。于是,人们试图通过模拟和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律,重构农业生产和生态系统,进而逐步开发出了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型农业,以使农业系统能够更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过程中[5]。从总的来看,在我国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中,最早提及农业循环经济的当属吴天马(2002)的《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文[5],最早出现“循环型农业”或“循环农业”一词的,当属陈德敏与王文献(2002)共同撰写的《循环农业——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一文[6]。然而,2003年全国上下在这方面的学术研究还相当少;直到2004年,才有一些文献对此进行探讨;刚刚过去的2005年,各地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理论研究,则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良好势头。二、大陆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一)关于发展模式尽管循环经济在我国的提出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但我国其实早就有了循环经济的实践,如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不少案例也已总结出来(解振华②,2003)。从现实看,一些地方丰富多彩的农业循环经济实践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涌现出了诸如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广西贵糖、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上海崇明的前卫村模式以及辽宁省“四位一体”日光大棚生态农业示范区等先进典型。其中,辽宁省农民首创的以生物技术为主体、以沼气为纽带“四位一体”日光大棚能源生态工程,实质上就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是农业现代化新路线的体现。此外,福建圣农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主抓肉鸡主业链、生物工程副业链和有机肥副业链“一主两副”产业链③,近年来也走出了一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农业发展之路;江苏省宿迁市则根据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优势与影响因素,也逐步开发出了适合当地发展的7个模式:“生态家园”循环模式、食用菌生物链循环模式、有机农业开发模式、设施农业生态模式、立体种养循环模式、农林牧渔结合型循环模式和花卉苗木生态农业模式(高良敏等,2004)。与此同时,刘慧娥等(2005)提出了通过采用节能、环保、绿色、清洁生产等一系列农业高新技术,构建以生态农业为核心的“低消耗-无污染-高产出-再利用-佳效益”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刘志(2005)、王鲁明等(2005)分别根据陕西及山东青岛的实际,归纳、总结了当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典型模式及其技术支撑体系;黑龙江及另外一些民族地区也发展出了一些典型的模式(陈青,2005;李玉明,2005;袁久和,2005)。李书民等(2005)则探讨了以畜牧业为核心,实现农作物秸秆三段循环利用与畜禽粪污两段利用的主要技术路线;汪怀建(2005)探讨了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农业生态工程模式;王奎旗等(2005)提出了我国水产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社会大循环”、“企业间循环”、“企业内循环”三个可供选择的基本模式,等等。但以上述各种模式并不代表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全部,各地在研究、设计具体发展模式时,还应从当地实际出发,既可以采用一种模式,也可以多种模式并用。而且不论实行什么模式,都必须严格遵循生态学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使经济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的物质循环之中。限于篇幅和现实条件,我们无法就各地蓬勃发展的循环型农业进行系统分析、归类,但黄贤金等(2004)曾比较全面地总结了发展循环型农业大体可以采用的模式:区域循环模式、能源综合利用模式、生态养殖模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以及绿色和有机农业模式;并认为上述每一类型模式又包含有一些具体的实践形式,如:生态养殖模式,就包括基于农牧结合的畜禽养殖模式、稻田生态养殖模式、高效集约式养殖和健康养殖模式等[7]。(二)关于发展方向对于如何发展我国的循环型农业,吴天马较早提出了两种面向循环经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路径):一是以生态农业建设为基础的渐进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二是以有机农业建设为基础的跨越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认为前者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实践意义,应大力提倡,而后者则为从根本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现途径[5]。陈德敏等也认为,要实现农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以至社会效益的最优化,必须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并以我国的生态农业为基础,发展我国的循环型农业[6]。2005年10月,在《经济日报》举办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针对我国农产品各种污染过于严重,出口越来越困难的现实,认为生态农业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方向,而循环经济下的生态农业应该是农业发展的最终方向④。对此,季昆森(2005)也撰文指出:一般认为,循环经济在农业上的应用就是生态农业;实际上,循环经济在农业上的运用有更广阔的领域,其实质就是循环经济原则在发展生态农业上的运用,可称之为循环经济型生态农业。(三)关于发展策略与德国等先行国家相比,我国无论是在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从总的来看,源于对传统农业环境后果的反思以及受循环经济思想的启发而提出的“中国循环型农业”,目前甚至还没有比较明确、统一的定义,全国上下就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理解性或者概念性的初始发展阶段,尤其是对于物质循环和价值增殖等揭示农业循环经济最本质内容的量化研究和系统分析更是难得一见,仍有许许多多的理论、技术、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亟待学术界研究解决。具体来说,一是迫切需要对循环型农业进行更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科学解释,真正理解和把握农业循环经济丰富的科学内涵及其发展方向;二是鉴于各地丰富多彩的实践已在某种程度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对各地比较有代表性的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如:立体农业,农业生产物质循环利用(规模化养猪业等),土地、技术、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优化配置模式(休闲观光农业),农业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联接模式(新型农业产业化),以及生物能的开发利用(循环农业发展的新领域)等,进行更系统、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主要进行物质代谢分析及经济效益核算等,重点突出案例中的循环过程和效益评价及生态性三个方面),努力做到既总结经验(与理论研究相呼应),又努力发现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也是非常迫切和有益的;三是在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标准的循环型农业评价指标体系之前,对循环型农业进行全方位探索和多视角的科学研究,逐步建立一个适合当地特点的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规划,也是学术界需要大力研究的现实课题;四是人们还应从各地资源及环境等禀赋以及当前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分析、比较有关国家或国内先进地区(包括台湾地区)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一般经验与教训,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层面,对循环型农业的发展战略与制度 (政策)创新进行研究,为农业循环经济建设提供扎实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三、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协同发展之探讨(一)台湾循环型农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尽管台湾岛内鲜有诸如“循环型农业”等提法,但台湾省在永续农业的发展、研发与发展策略等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已注意到,台湾地区是世界经济、社会较发达的地区之一。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台湾地区因经济快速成长,以致工业、农业污染严重,人民健康与生活环境也日益受到威胁。一方面是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尤其是对饮食安全等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蔬果产品广受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是人类活动已对环境造成危害及长远的不良后果,并逐渐地恶化、蔓延,正在对自身居住环境和社会发展带来负面作用。因而,面对循环经济时代的到来,两岸人民都应该从更高层次上重新探索人类到底应该生产什么、怎么生产,怎样消费、怎样生活……如:养猪业一直是台湾地区最重要的畜牧业,其产值多年来高居台湾单项农产品之首,但如何减少养猪业产生的废水污染却是直接影响并决定该产业发展的首要因素之一。据报道,2004年台湾地区废污水BOD的日产生量为4223吨,其中673吨为畜牧废水,为有效控制养猪废水污染,环保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具体的“放流水标准”,为达到上述管制标准,1990年来他们开始辅导业者设置废水处理设备。目前,台湾养猪场主要采用包括固液分离、厌气处理和好气处理三个阶段的“三段式废水处理系统”。但从总的来看,养猪业仍面临着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处境,还须进一步改善其技术效率(萧景楷等,2006)。又以岛内香菇生产废弃物(废渣)处理问题为例。2004年台湾地区的香菇总产量为4866吨,其中袋栽香菇4714吨,约占总产量的97%。除了木屑等残渣外,袋栽香菇还产生了大量的塑料废弃物。显然,面对如此大量的废弃物,各乡镇垃圾处理场已无法代为处理,而且如此大量的废弃物也不是传统之掩埋与焚烧方法等所能解决的问题。为此,有学者提出通过立法与民间协助,进行“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与再生”,以降低废弃物清理成本及避免废弃物清理时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基于经济诱因机制的“课税”与“补贴”的“两政策工具”,等等(魏乾城等,2006)。再以国人比较熟悉的茶叶为例,台湾地区半发酵茶的制造技术堪称世界翘楚,其品种、栽培技术、花园设施等方面均领先于大陆;而且台湾省自1987年开始引进有机农业的理念,自1995年试作,至1998年已有35户共22公顷投入有机茶生产行列,而且有机茶生产规模仍在不断成长当中……诚如台湾有机农业发展协会执行秘书陈琦俊所言:人类唯有再度回到“与大自然共生”的原点,来取得安全的食粮,才是环境和人类永续生存之道。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切恰恰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祖国大陆所需要进一步面对和妥善解决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发展均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而且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循环型农业和永续农业的发展,其发展前景看好。(二)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协同发展的策略选择为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结合当前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建议尽快研究、建立起两岸循环型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制度性安排。一是要充分利用两岸现有科技合作政策和人员往来的渠道,积极开展两岸循环型农业研究人员的互访讲学、互聘客座研究人员、交换培养研究生等,通过人员的交流带动产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二是要通过两岸科技交流机构的协商讨论,每年轮流在两地举办1次以上综合性的循环型农业理论与实践发展研讨会,为两岸循环型农业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者们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的新平台。从总的来看,福建省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建议由闽台科技交流协会牵头组织、发动两岸有关科研、教学单位从事循环型农业研究与实践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率先举办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理论与实践发展学术研讨会;三是要深入研究、探讨两岸循环型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具体项目与方式方法。审视近年两岸农业技术合作项目,目前尚无循环型农业方面的项目。从两岸农业资源与科技和市场整合的现实需要出发,可以考虑共选项目、共同研发、分别出资、成果共享等的具体方法与途径。而且我们建议,作为全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福建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在漳州、泉州等传统对台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内,增设闽台(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示范区;四是要以本次两岸经贸论坛为契机,抓紧抓好新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尤其是要积极创造便利条件,欢迎台湾农民、农业企业到大陆投资、兴业,积极寻求与台湾循环型农业专家与投资者们多种形式的合作与共同发展。可以肯定,通过上述努力与制度安排,必将有力促进两岸同行专家与实践探索者们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从大陆及台湾地区循环型农业的提出与内涵、发展的历程与成效、研究的进展与成果、发展的模式与方向、发展的策略与目标,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潜力等方面,深入分析、比较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况与前景,得出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以及两岸合作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研究、探讨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的目标、模式、途径及其配套措施等,进而提出框架性的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发展的策略及目标,以期促进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四、结束语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中逐渐探索和总结出来的具体实践模式,农业循环经济也已在全球悄然兴起,并成为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首先简述了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内涵,着重探讨了大陆循环型农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初步分析、比较了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及两岸协同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从以上分析与讨论中可以看出,两岸在循环型农业发展、研发与管理过程中,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又呈现出了互补的态势;通过两岸交流与合作,既可以充分了解台湾地区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发展和永续农业的运行轨迹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了解台湾地区有关永续农业的一系列发展模式与经验教训;通过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对比分析,还可以提出一些可相互借鉴的发展模式与对策措施,以及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发展的目标、模式及其配套措施等,达到既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化与共享,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又可为海峡两岸共同迎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挑战开创出新的契机。注释:①刚刚结束的两岸经贸论坛,就如何加强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问题”又取得了许多新的突破,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肯定。本次论坛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研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与两岸和平发展基金会共同承办,时间:2006年4月14日至15日,地点:北京。②解振华. 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几点思考[N]. 光明日报,2003年11月3日.③①肉鸡主业链,即以种鸡饲养、鸡苗孵化、饲料加工、肉鸡饲养、肉鸡加工、深加工为主的肉鸡主业链;②生物工程副业链,即以鸡下脚料,如用鸡羽毛开发多肽氨基酸、鸡肠子提取胰蛋白酶等开发利用为主的生物工程副业链;③有机肥副业链,即以鸡粪加工成生物有机肥,带动有机种植业,实现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④韩超. 循环经济与农业实践——经济日报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2005年9月24日至25日)侧记. 经济日报网站,2005-10-10.【参考文献】[1]彭作奎. 加入WTO后两岸农业发展的互补性与合作前景[A]. 见:加入WTO的两岸农业:投资、贸易与合作[C].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22-31.[2]邓启明,李建华,黄献光. 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状与发展[J]. 农业经济问题,2005(12):34-37.[3]冯之浚主编. 循环经济导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欧明豪,宣亚南,郭忠兴,等. 循环型农业若干问题探讨——以江苏省为例[A]. 见:黄祖辉,杨列勋,陈随军主编. 农业经济管理论文集[C].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450-459.[5]吴天马. 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 环境导报,2002(4):4-6.[6]陈德敏,王文献. 循环农业——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J]. 经济师,2002(11):8-9.[7]黄贤金主编. 循环经济:产业模式与政策体系[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联系气候变化给人类带来的影响谈谈在低碳经济时代我们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气候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何变化都会对自然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系统产生影响。目前面对日益恶化的气候现象,它的负面影响更受关注,因为不利影响可能会危及人类社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现今低碳经济成为热点问题,应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内外因的综合作用力,正推动着我国走向低碳经济的时代。今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中国的主题就是“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作为中国公民和地球村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肩负起应有的责任与使命,共建我们的绿色家园!也许,很多人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哥本哈根”和“哈根达斯”的区别,或许还有很多人认为《后天》、《2012》只是纯粹虚构的美国大片,全球气候变暖会议只是和自己没有多少关系的国际新闻……而实际上,当全球的政治精英们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为人类争取最后一个机会时,地球变暖衍生的恶魔已悄悄地走近了你我,走进了洛阳,走进了河南,它并不遥远,它就在你我身边瞪着狰狞的眼睛,制造着一个接一个祸端……“现在的天气预报工作越来越难做了。怪异的天气总是违反规律,让人难以捉摸,以前所谓的规律总是被现实改变!”河南省气候中心副主任王纪军博士感叹道,“每一次准确的预报,都凝结着气象预报员的智慧和汗水!”王纪军博士可以轻松地为他的感叹找来佐证——2009年11月初的郑州,秋天似乎根本不愿离去,太阳温暖,绿树葱茏,大街上还能看见穿短袖的人。但11月10日,气温骤降,当晚突降暴雪。11日晚9时10分左右,大雪漫天中,突然电闪雷鸣!12日,郑州降雪量和积雪深度均创下“历史新高”——超过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一日最大纪录。2010年的4月14日,来洛阳参观牡丹花会的游客们都会因看到雪中牡丹这一“奇观”而惊叹不已。而在这天的前后几天洛阳都是阳光明媚,春意甚浓。全球暖化,不仅带来了沙尘,还有暴风雪、寒流,暴雨、热浪等等极端天气接踵而来。专家预测,全球气候还会进一步变暖,并且变暖的幅度有可能加大,美国的《科学》杂志,刊登了一项最新研究成果,称2009年之后,至少有一半的年份,全球平均气温将超过历史上最高的1998年,将有更多的极端天气频繁出现,人类不得不面临南北半球冰火两重天的考验。同时联合国评估报告提醒,人类如果不重视环保,到本世纪末,平均气温最多将上升摄氏度,这是一个怎样可怕的数字?简单讲,如果平均气温上升3摄氏度,仅在亚洲,每年就有700多万人,面临洪水侵袭。如果气温上升4摄氏度,全球就会有30多亿人,面临缺水问题。去年入秋以来,我国西南、江南、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干旱。在我国降雨量最为丰富的西南,大部分地区干旱少雨,旱魃肆虐。农田龟裂、塘坝干涸、河溪断流……3月23日,来自国家防总的统计数据显示,因干旱造成饮水困难的人数已达2271万,其中旱情最严重的云、贵、川、桂、渝五省份达1805万人;我国耕地受旱面积亿亩,其中,作物受旱面积8796万亩(重旱2798万亩,干枯1381万亩);待播耕地缺水缺墒2612万亩。其中西南五省份耕地受旱面积达9654万亩,占85%。除了干旱、气候反常、全球变暖之外,水资源短缺、居住环境恶化 、经济损失加剧 、海平面上升、 人类健康受威胁、 物种变化加剧等等众多问题都亟待解决。面对全球暖化的大危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也要为祖国、为世界来自己的一份力。我们不能阻止气温的上升,不能控制两极冰川的融化,不能避免云南的干旱。因为它们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了,我们只能尽量减少灾难对我们造成的影响。随着被誉为“改变地球命运”的哥本哈根会议召开,两会“低碳经济”关键词的热化,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低碳的宣传,使得“低碳”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被社会各方面以及广大老百姓所详知。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城市不仅是政府、专家的事,积极树立低碳生活理念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低碳生活,是一种自然而然去节约身边各种资源的习惯。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注意节电、节油、节气、垃圾回收以及绿色出行,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每个节能细节做起。很多低碳生活方式,大家都是可以做到的,即使是再小的一份力量,都是对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社会的一种支持。我们要实现宏大的节能降耗战略,或许要取决于很多细微之处。人们应看到,这“细微之处”不只是制造业、建筑业中许多节能技术改进的细节,也包括日常生活习惯中许多节能细节。对于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来说,每个人生活习惯中浪费能源和碳排放的数量看似微小,一旦以众多人口乘数计算,就是巨大的数量。科技工作者和社会科学工作者都有责任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向公众开展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创意活动和普及工作,使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的科学发展决策,变为全民的实际行动。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的“世界公民”责任担当,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难得机遇。因此,倡导低碳经济、改善生活方式,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同时也是一种低成本、低代价的生活方式。低碳不仅是企业行为,也是一项符合时代潮流的生活方式。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们,可以随手做到的就是:少上网,去上课时电脑别待机,出去的时候关掉一切电源。多用电邮,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少用传真打印机;尽量少使用和不用一次性牙刷、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水杯……因为制造他们所使用的石油也是一次性的;出门尽量步行,低碳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同时,主动参加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充分利用所学知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热点。节能减排势在必行,低碳发展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低碳生活不仅是一种态度、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必然要有负责任的公民。我们不仅要倡导低碳生活,更应该主动践行低碳生活。因为人类只有一个共同地球,选择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青年大学生知识广博、充满朝气、思想认识趋于理性、践行低碳热情高涨,有着‘承前启后’的社会责任,是‘低碳发展’的生力军和先锋力量,是最好的的践行者、宣传者。节约每一滴水,让我们拥有更蔚蓝的海洋!节约每一度电,让更多的角落洒满光明!倡导节能低碳环保,需要你我齐心协力。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智慧和双手,积极加入到节能低碳低碳的行列之中,将节能低碳低碳的环保意识传播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以心系家国的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为绿色节约型华园的构建做出表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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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 循环经济的立法研究论文
  • 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
  • 我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 循环经济会计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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