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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摄影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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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摄影毕业论文

摄影技术论文2000字篇二 摄影中的创新技术问题 英文摄影Photography一词是源于希腊语Φωphos(光线)和γραΦιgraphis(绘画、绘图)或γραΦη graphê,两字一起的意思是“以光线绘图”,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摄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照相机进行摄影。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有人说过一句精辟的话:摄影家的能力就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 1.摄影的类型 记录摄影。 摄影诞生,是为了记录。它诞生以后所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的记录功能。这是其他技术或艺术所无法比拟或取代的。因此,从广义上说,摄影就是记录。 艺术摄影。 随着摄影的发展,人们在摄影中不断地增加艺术元素,开始产生艺术摄影。它与记录摄影的区别在于艺术性的多少与高低,而无绝对的界限。例如:我们去照张相做身份证或留个影,一般照相馆拍摄的照片,最多有点资料或记录价值。可是,齐白石先生的人像,多年过去了,至今仍是世界20幅最优秀的人像作品之一。其中的差别就在于艺术性的高低。 画意摄影。 画意摄影的唯美的画面语言及美好的设计内涵一直是人像摄影的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19世纪后半叶,英国摄影家雷兰达拍摄出了曾被预言为“摄影新时代来临了”的作品——《人生的两条路》,在摄影还被轻视的当时,这幅作品就以其劝勉性的主题和油画式的构图,受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极高评价。可以这样说,雷兰达对推进摄影被承认为一门艺术功不可没。从此,画意摄影逐渐成为摄影艺术的一个重要流派。 水墨风格摄影。 和传统的水墨画一样,目前出现的水墨摄影作品,按题材,可以分为风景和花鸟,对应国画中的山水画和花鸟画;按手法和意境,可以分为抽象和具体,对应国画中的写意和工笔。水墨风格的摄影照片虽然少不了Photoshop等软件的后期加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扭曲原照片。好的水墨摄影作品要尽量少地修改原照片,它考验更多的是摄影师的构图和捕捉光影的能力。 全息摄影。 全息摄影是指一种记录被摄物体反射波的振幅和位相等全部信息的新型摄影技术。普通设摄影记录物体面上的光强分布,不能记录物体发射光的位相信息,因而失去立体感。全息摄影采用激光作为照明光源,并将光源发出的光分为两束,一束直接射向感光片,另一束经被摄物的反射后再射向感光片。人眼直接去看这种感光的底片,只能看到像指纹一样的干涉条纹,但如果用激光去照射它,人眼透过底片就能看到原来被拍摄物体完全相同的三维立体像。一张全息摄影图片即使只剩下一小部分,也可以重现全部景物。全息摄影可应用于工业上进行无损探伤、超声全息、全息显微镜、全息摄影存储器、全息电影和电视等许多方面。 2.摄影技术的创新 摄影艺术的追求与科学技术的追求不同,科学技术的追求总有新的领域去探讨和追寻。摄影艺术的目的即在于激发观众的智慧和感情。它的新领驭就在于摄影艺术家内在的探讨。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摄影艺术家独有的个性和表现就是他能追求而带来的新领域。 摄影常常被人称为“视觉的语言”,相机则被形容为“第三只眼睛”。如果我们认真地看待它,“第三只眼睛”所看到的将是独具慧眼的观察,而“视觉的语言”所表达的将是独特的个人情感和思维,那么摄影作品的价值就不再是任何先进的科技所能够取代或者复制的了。 作者本身的气质素养决定了作品创新的个性。 文化孕育了个人艺术的气质和修养,作者本身的文化气质和素养就是作品创新的度量衡。随着世界文化的进一步交融,摄影的创新需要对世界趋势的高瞻远瞩,需要对优秀作品的借鉴学习,需要对大胆另类作品的批判容纳。摄影作品的生命力,反映了摄影者的创新思维和学习激情。摄影者必须不断拓宽视野,并将新知识新理念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创新才会在作品中有更深刻的体现。可以这样说,创新既是衡量摄影者对世界认知和包容的尺度,又是摄影作品容纳百家所长获得的认同。 注重细节表达是摄影创新的基本手段。 我们在进行摄影创作时,要对作品有清晰的概念和准确的定位,除了熟练地运用摄影技术技巧和造型语言之外,还要善于倾注情感,渗透更强的情绪,创作中更要注重细节的表达和细节的处理,以展现生活中最具代表意义和最美的一面,从而带给人们赏心悦目的艺术享受。人们都说梵·高的画是世界绘画史上的一次创新外,除了画风创新,人们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梵·高在画里画出了无形的风。摄影也一样,需要用细节传递摄影者本身的情感,需要通过细节来探索和发现。 突破个人思维局限,对题材进行深层挖掘是作品创新的重要环节。 摄影作为个体的视觉造型艺术,首先注重的是个性化的张扬,而创新则从作者个性的逆反思维开始。逆反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在继承和借鉴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反传统思维。这种思维锐意求新,完全不羁于传统的摄影理论和法则。 由于作品代表的是摄影者的个性,而个性的表现则是作者进行思考和接搜新思路的体现。个性的创新包括作品在内容上的丰富和在形式上的新颖。标新立异的创作思维往往有先入为主的优势,尽管后来可能会引起竞相模仿,但是人总是认同第一次出现的事物。有时候拍摄同样的内容,作者别出心裁同样会使作品有别于其他的特质,这就是一种创新。 关于这一点,我在风光摄影的时间上有很深的体会。摄影考验的是摄影者对题材观察的细心、等待的耐心和不厌其烦踩点的决心。有了这“三心”,才能发现在不同时间空间之下同一景物呈现的不同状态,并在瞬间的快门中捕获鲜为人知甚至不为人知的细节。这样做的收获是:作品最终能够以新的形式表达自然景物最富表现力的一面。 3.结语 总之,摄影的创新不但需要对题材进行细节的“微距”观察,而且需要对世界艺术氛围的“广角”观测,更需要作者突破个人思维的局限,它是摄影者对摄影艺术的义务和对艺术的更好的诠释。作为新一代的摄影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在艺术形式与艺术技巧上创新,而且要在作品四项内容上大胆创新,创作出内容丰富、思想性强、富于时代精神、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的摄影作品。 参考文献: [1]夏洪波.浅析创新思维对摄影作品的影响.文学与艺术,2011,(5). [2]尹秋颖.浅析摄影教学中创新能力的培养.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 [3]刘军杰.探究摄影创新能力的培养.科教导刊,2010,(36). 看了“摄影技术论文2000字”的人还看: 1. 浅谈摄影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2. 大学生摄影技术论文 3. 浅谈摄影相关论文范文 4. 浅谈摄影的艺术论文 5. 浅谈摄影技术艺术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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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尝试一些新颖一点的题材,可以是意大利画家马佐里尼的死亡和罪恶的题材,可以走传统的古典风格的油画的路线,也可以讲26岁英年早逝的天才画家马扎乔运用文艺复兴时期发展起来的透视画法和利用明暗表现立体的方法赋予绘画生动感

《如何在照片拍坏的情况下不被客户打死》《影楼老板拖欠摄影师工资的对策》《如何解决客户丑但是照片要求美的矛盾》《如何使用入门级低端器材拍出大片》《摄影师如何用微薄的薪水生存》《如何正视现实》

摄影爱好者杂志

《视觉印象》摄影(电子)杂志试刊于2011年12月,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主管、摄影10级主办的专业性校内期刊电子杂志。初名《摄影1+1》,2011年11月经创作团队的公开投票决定将杂志名称更改为《视觉印象》摄影(电子)杂志。《视觉印象》摄影(电子)杂志是以图片为主文字表述为辅的综合性摄影期刊杂志,本杂志是由摄影专业的同学和摄影爱好者组成的创作团队,本团队带着同样的梦想相聚在一起,希望用自己的镜头去发现社会,审视生活,定位自己,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以及敏锐的洞察加之深刻的思考为将《视觉印象》摄影(电子)杂志推向“山高人为峰”的高度而不断奋斗。

种类太多,有中国摄影 咔啪先锋摄影 数码影像时代 摄影与摄像 摄影世界等,这是我在杂志铺买书的时候顺便看到的,希望对你有用。

摄影与摄像-----邮发代号: 82-683. 人像摄影----邮发代号:46-229 中国商业摄影----国际标准刊号ISSNISBN 7-5362国内统一刊号邮发代号

1、《大众摄影》

《大众摄影》是1958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月刊。《大众摄影》面向广大专业和业余摄影者,以传播图像文化为己任。

在这里,可看到对业界新信息的独到评述,读取鲜活的摄影观点和拍摄经验,领略一个个摄影家的独特经历和切身体会,品味一幅幅精彩的摄影佳作,更可以通过本刊“月赛”“数码排行榜”“演兵场”和各种摄影比赛展示才艺、大显身手;

同时,本刊注重知识性、实用性、用大量篇幅评测摄影器材,介绍器材知识、使用经验及拍摄、制作技艺,并通过问答形式帮助摄影者排疑解难。

2、《中国摄影》

《中国摄影》杂志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一本专业性摄影艺术月刊,它刊登国内外摄影艺术精品,提供国内外丰富的摄影信息,介绍最新摄影器材及现代拍摄技法,集提高性、学术性、欣赏性和实用性于一体。

3、《摄影世界》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创刊于1956年,《摄影世界》广泛地介绍国外摄影名家名作、实用摄影技术技巧;及时地报道各类摄影器材与数码影像技术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国内外摄影信息等方面突出风格与特色,保持可读性和实用性、权威性和时代感。

《摄影世界》着重介绍国内外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的佳作、拍摄体会以及实用的摄影技术和技巧。同时,全面跟踪数码影像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及时报道和介绍最新的摄影器材。

《摄影世界》一贯突出表现其“世界 性”的风格特点,重点介绍海外的摄影创作风格、技法等实用信息,保持其专业性、可读性、实用性、权威性、 服务性和时尚性等特色。

4、《人像摄影》

《人像摄影》创刊于1983年。

面向影楼业者和广大摄影爱好者,以介绍优秀人像作品、摄影实用技术、后期技术技巧、专业器材知识、影楼实战经验、化妆造型技艺、摄影行业资讯等为主要内容,涉及艺术写真、婚纱摄影、儿童摄影、人体摄影、肖像摄影、纪实人像、广告人像等摄影种类。

5、《中国摄影家》

《中国摄影家》杂志创办于1988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综合类大型摄影专业月刊。《中国摄影家》杂志本着服务社会、贴近读者、关注“影”事作为办刊宗旨,已成为广大摄影人的“知心朋友”。

《中国摄影家》杂志一贯坚持权威性、学术性、综合性,并在此基础上全力提升其前沿性、普及性和可读性,为读者着想,急“影者”所需,传播影像文化;

普及摄影知识,时时将一个个精美的瞬间,一幅幅动人的图片呈现给广大读者,丰富着人们的精神世界,贡献于中国的摄影事业,以其特殊的语言记录和书写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史。

摄影和电影的毕业论文

摄影技术论文2000字篇二 摄影中的创新技术问题 英文摄影Photography一词是源于希腊语Φωphos(光线)和γραΦιgraphis(绘画、绘图)或γραΦη graphê,两字一起的意思是“以光线绘图”,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摄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照相机进行摄影。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有人说过一句精辟的话:摄影家的能力就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 1.摄影的类型 记录摄影。 摄影诞生,是为了记录。它诞生以后所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的记录功能。这是其他技术或艺术所无法比拟或取代的。因此,从广义上说,摄影就是记录。 艺术摄影。 随着摄影的发展,人们在摄影中不断地增加艺术元素,开始产生艺术摄影。它与记录摄影的区别在于艺术性的多少与高低,而无绝对的界限。例如:我们去照张相做身份证或留个影,一般照相馆拍摄的照片,最多有点资料或记录价值。可是,齐白石先生的人像,多年过去了,至今仍是世界20幅最优秀的人像作品之一。其中的差别就在于艺术性的高低。 画意摄影。 画意摄影的唯美的画面语言及美好的设计内涵一直是人像摄影的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19世纪后半叶,英国摄影家雷兰达拍摄出了曾被预言为“摄影新时代来临了”的作品——《人生的两条路》,在摄影还被轻视的当时,这幅作品就以其劝勉性的主题和油画式的构图,受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极高评价。可以这样说,雷兰达对推进摄影被承认为一门艺术功不可没。从此,画意摄影逐渐成为摄影艺术的一个重要流派。 水墨风格摄影。 和传统的水墨画一样,目前出现的水墨摄影作品,按题材,可以分为风景和花鸟,对应国画中的山水画和花鸟画;按手法和意境,可以分为抽象和具体,对应国画中的写意和工笔。水墨风格的摄影照片虽然少不了Photoshop等软件的后期加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扭曲原照片。好的水墨摄影作品要尽量少地修改原照片,它考验更多的是摄影师的构图和捕捉光影的能力。 全息摄影。 全息摄影是指一种记录被摄物体反射波的振幅和位相等全部信息的新型摄影技术。普通设摄影记录物体面上的光强分布,不能记录物体发射光的位相信息,因而失去立体感。全息摄影采用激光作为照明光源,并将光源发出的光分为两束,一束直接射向感光片,另一束经被摄物的反射后再射向感光片。人眼直接去看这种感光的底片,只能看到像指纹一样的干涉条纹,但如果用激光去照射它,人眼透过底片就能看到原来被拍摄物体完全相同的三维立体像。一张全息摄影图片即使只剩下一小部分,也可以重现全部景物。全息摄影可应用于工业上进行无损探伤、超声全息、全息显微镜、全息摄影存储器、全息电影和电视等许多方面。 2.摄影技术的创新 摄影艺术的追求与科学技术的追求不同,科学技术的追求总有新的领域去探讨和追寻。摄影艺术的目的即在于激发观众的智慧和感情。它的新领驭就在于摄影艺术家内在的探讨。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摄影艺术家独有的个性和表现就是他能追求而带来的新领域。 摄影常常被人称为“视觉的语言”,相机则被形容为“第三只眼睛”。如果我们认真地看待它,“第三只眼睛”所看到的将是独具慧眼的观察,而“视觉的语言”所表达的将是独特的个人情感和思维,那么摄影作品的价值就不再是任何先进的科技所能够取代或者复制的了。 作者本身的气质素养决定了作品创新的个性。 文化孕育了个人艺术的气质和修养,作者本身的文化气质和素养就是作品创新的度量衡。随着世界文化的进一步交融,摄影的创新需要对世界趋势的高瞻远瞩,需要对优秀作品的借鉴学习,需要对大胆另类作品的批判容纳。摄影作品的生命力,反映了摄影者的创新思维和学习激情。摄影者必须不断拓宽视野,并将新知识新理念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创新才会在作品中有更深刻的体现。可以这样说,创新既是衡量摄影者对世界认知和包容的尺度,又是摄影作品容纳百家所长获得的认同。 注重细节表达是摄影创新的基本手段。 我们在进行摄影创作时,要对作品有清晰的概念和准确的定位,除了熟练地运用摄影技术技巧和造型语言之外,还要善于倾注情感,渗透更强的情绪,创作中更要注重细节的表达和细节的处理,以展现生活中最具代表意义和最美的一面,从而带给人们赏心悦目的艺术享受。人们都说梵·高的画是世界绘画史上的一次创新外,除了画风创新,人们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梵·高在画里画出了无形的风。摄影也一样,需要用细节传递摄影者本身的情感,需要通过细节来探索和发现。 突破个人思维局限,对题材进行深层挖掘是作品创新的重要环节。 摄影作为个体的视觉造型艺术,首先注重的是个性化的张扬,而创新则从作者个性的逆反思维开始。逆反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在继承和借鉴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反传统思维。这种思维锐意求新,完全不羁于传统的摄影理论和法则。 由于作品代表的是摄影者的个性,而个性的表现则是作者进行思考和接搜新思路的体现。个性的创新包括作品在内容上的丰富和在形式上的新颖。标新立异的创作思维往往有先入为主的优势,尽管后来可能会引起竞相模仿,但是人总是认同第一次出现的事物。有时候拍摄同样的内容,作者别出心裁同样会使作品有别于其他的特质,这就是一种创新。 关于这一点,我在风光摄影的时间上有很深的体会。摄影考验的是摄影者对题材观察的细心、等待的耐心和不厌其烦踩点的决心。有了这“三心”,才能发现在不同时间空间之下同一景物呈现的不同状态,并在瞬间的快门中捕获鲜为人知甚至不为人知的细节。这样做的收获是:作品最终能够以新的形式表达自然景物最富表现力的一面。 3.结语 总之,摄影的创新不但需要对题材进行细节的“微距”观察,而且需要对世界艺术氛围的“广角”观测,更需要作者突破个人思维的局限,它是摄影者对摄影艺术的义务和对艺术的更好的诠释。作为新一代的摄影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在艺术形式与艺术技巧上创新,而且要在作品四项内容上大胆创新,创作出内容丰富、思想性强、富于时代精神、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的摄影作品。 参考文献: [1]夏洪波.浅析创新思维对摄影作品的影响.文学与艺术,2011,(5). [2]尹秋颖.浅析摄影教学中创新能力的培养.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 [3]刘军杰.探究摄影创新能力的培养.科教导刊,2010,(36). 看了“摄影技术论文2000字”的人还看: 1. 浅谈摄影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2. 大学生摄影技术论文 3. 浅谈摄影相关论文范文 4. 浅谈摄影的艺术论文 5. 浅谈摄影技术艺术研究论文

摄影是人们记录客观世界的一种方式,随着现代摄影技术的发展,摄影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摄影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上好摄影课不容易,上好大学生的专业摄影课就更不容易。笔者作为一名兼职教师,在艺术 教育 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走访、问卷、调研,发现目前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大学专业课老师在教学中,仍然是“老三篇”:黑板粉笔、照本宣科、缺乏激情。这种讲课从表象看很像写 作文 ,大家都在写,但精彩的篇章不多,多系平铺直叙,;有“标签式”硬贴,“商品式”硬配之嫌。这种讲课说老实话老师是花了苦力,也费了心血的,但大学生们不买账,不喜欢,学生掌握不了应该掌握的知识,素质提不高,教学成效甚微。笔者认为,要教好大学的专业摄影课,授课教师必须讲究授课艺术。要解决这个难题,授课教师必须努力做到三个字:新、情、活。

一、精心备课,内容求“新”

内容求新,一是指对内容的开掘要深,要扩充新内容,向大学生提供足够的信息量。摄影课内容变化较快,特别是数码技术、 网络技术 的出现,对传统摄影的冲击较大,要适应这种变化,摄影课教学必须“与时俱进”。因此,我们不能抱住老教材不放,应该坚持“信息新、数量大、实用性、课题化”的原则来组织教学内容。摄影课只有在有限的时间里给学生提供最大量的最新的和有用的信息,他们听起来才会觉得过瘾。二是指对内容的创新和发展,要掌握其本质,占据制高点,讲到最前沿。在调研中发现,大学生对老师不满意的意见中有一条就是“我们知道的老师反复讲,我们不太懂的老师省略讲,我们不明白的老师又不讲,老师讲过后我们还是不会做”,这就是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当然,有时是老师自己也不太清楚,怎么能讲得清楚呢?

二、细心讲解,表达含“情”

这是研究“怎么讲”的问题。

有了好的、最新的摄影知识内容,如何将它们变成可视、可听、可读、可析的对象,并通过老师的语言将各个知识点让大学生记住并掌握呢?这是另一个困惑老师的地方。笔者认为只有发挥情感的功能,细心讲解,方可解之。情感在讲课中的功能主要有如下四个:一是动力功能,即老师积极的情感能引起大学生的兴奋、激动、愉快的情智体验,使学生们充满活力,积极投身于自己感兴趣的各种课堂活动。

因此,老师上课的每一段话,都要有感情色彩,都要努力从心灵深处自然流露,当然,这首先要求老师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这样的话,大学生们就会在老师情感的动力驱动下,精神愉悦地学习,并转化为利于教学的行动。二是感染功能,即个人的情感对他人的情感具有施加影响的作用,也就是说老师的情感能感应大学生,使大学生们具有类似的情感,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关怀、照顾、信任为主的温情式感染,以激发比、学、赶、超为主的示范式感染等。老师的关爱和信任会给学生以强烈的感染。三是调节功能,即人的情感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调节作用。

这一点反映在师生关系上特别明显。和谐的师生关系以师生的积极情感为基础,能够激发师生的热情和智慧,唤起师生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因此,老师要热爱学生并尊重学生,及时与学生沟通,同时要情随境迁,善解人意,努力营造师生交流的和谐氛围。如给学生一种认真倾听的表情、一个信任鼓励的眼神、一种朋友商量的口吻、一封探讨问题的E-Mail等等,都会取得极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在课堂上,师生要零距离接触,要有伙伴式交流,这有利于张扬学生个性,放飞学生思绪,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问题的主人、学习的主人。四是迁移功能,即个人对他人的情感会迁移到与他人有关的事物。

当代大学生情感丰富,而且好激动、善迁移,他们的认识活动,常常靠情感的体验,经常因喜欢听老师的某门专业课而喜欢上这个专业,进而献身于这个事业。老师一定要以正面形象吸引和感染学生,教师对摄影艺术的执著和热爱,种种无言的、不求功利回报的关爱,对学生无疑具有强烈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老师只有做一个有德有识之士,才能使大学生实现积极的情感迁移,“爱屋及乌”,从而“亲其师而信其道”。

三、用心设问, 方法 要“活”

这是研究“谁来讲”的问题。

一是课堂互动、连环问答。“知识是前提,表达是关键”。

摄影课上用音乐做补充,老师有意识地在师生互动讲课,指导学生课上思考、观察、讨论、写感受时,运用精选的与摄影作品相协调的、与课堂氛围相一致的音乐来“讲课”,定会取得非常好的效果。这一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动眼、动耳、动手、动脑、动心,从而实现教学目的。大学生喜欢这种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他们更容易接受老师提供的知识。

二是让实践成为学生的又一老师。每节课都留下一个实践项目,精心设计一个创作主题,请同学课后做一下,下一次课时,请同学上台讲一讲实践经历。鼓励每一个同学站起来说话,表达自己的看法,从而引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保持学习的注意力。有的教师可能会有这样的困惑:引发了学生的主动性,学习没有结果怎么办?其实,激发了同学的学习兴趣和使其掌握了正确的 学习方法 ,这不就是结果吗?这种没结果的结果倒是最重要的。在经历了一个教育过程之后,无论结果是否达到,实际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结果,是无形而珍贵的结果。什么是素质?这个结果就叫素质。在很多情况下,教育的结果还没出现,但过程已经存在,在此过程中,大学生的 思维方式 和学习主动性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就是素质的变化,这理应是我们教育追求的目标。同学回答问题的对与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敢于发表意见。学生做事有没有结果,这也不重要,他做事的过程已经很重要了。因为在这种过程中,实践在给大学生们“上课”。诚如江汉大学人文学院女生汪洋所言:“与其说摄影课是一门课,还不如说它是一面镜子,让我们学会从生活中、从实践中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生活状态,从中得到人生的启迪和哲理。”

综上所述,高校摄影课教师在授课时,认真做到三个字:新、情、活,细心解决好讲什么、怎么讲、谁来讲的问题,一定会受到大学生们的热烈欢迎,同时也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摘 要:在摄影艺术中,摄影构图有着自己独特的形式规律。一幅成功的摄影作品,在进行画面布局的时候是十分讲究的,它既符合人们的生活规律,又符合人们的心理和视觉习惯。只有掌握了这些固有规律之后,在进行艺术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将最优美、最感人的艺术形象传达给受众。

关键词:对称与均衡 主次关系 黄金分割 画面空白

一、构图的意义

构图在传统画论中称之为“章法”、“布局”、“经营位置”等。是指根据画面的需要,安排形象,体现作品的整体效果。构图作为摄影的第一步,因其创作手法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事实上,任何艺术形式都有其固有的形式规律,只有掌握了这些固有规律之后,在进行艺术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将最优美、最感人的艺术形象传达给受众。虽然摄影构图的形式规律不是死的,但了解这些形式规律可以避免一些初级的错误;掌握和运用这些形式规律,对塑造艺术形象、揭示主题思想则是一条捷径。

在设计摄影画面的构图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构图的均衡美。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可能都有过以下的体会:一把椅子倾斜了就会让人产生不稳定的感觉。而大多庄重、尊严的东西又是很对称的,比如古代宫殿门口的石狮子,它是成双存在的,给人以对称的美感。因此,摄影作品的画面均衡,在构图时十分重要。

二、对称和均衡在画面中的运用

对称,象征一种高度整齐的程度。比如蝴蝶,它的形体和翅翼花纹的对称美,一直为人们所欣赏,在摄影作品中对称的画面也时常可见,但大多数摄影作品,在构图中并不追求一半对一半的对称,而是刻意于画面的视觉均衡。

摄影画面布局的均衡,是人们运用视觉和心理上的习惯,对画面内全部可视形象所处的部位,进行稳定与否的一种衡量。在摄影的构图中,绝对的对称会给人一种静止、拘谨、单调的感觉,生活中人们对审美的要求仍然以追求均衡居多。过多的运用对称会使人感到呆板,缺乏活力。而均衡则是为了打破较呆板的局面,它既有“均”的一面,又有灵活的一面。结构的均衡是指画面中各部分的景物要有呼应,有对照,达到平衡和稳定。均衡的范围包括构图中形象的对比:人与人,人与物,大与小,动与静,明与暗,高与低,虚与实等等。

对摄影者来说,布局的均衡是结构理想的结果,因而处理均衡的问题,也就是处理画面结构的问题。作为摄影画面的两大组成部分,主体与陪体是表达思想内容的主要对象和辅助对象。所以在处理画面布局均衡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它们之间的呼应关系,这其中包括两者在情节上、情绪上以及动态、动势方面的呼应关系。

三、构图中的主次关系

根据主题思想要求,选择有价值的景和物,组成摄影画面。在这个画面中最能体现主题的对象,就是主体。而在画面中,那些不是最直接体现主题思想,仅对主体起到一定程度的烘托、陪衬,帮助主体说明主题思想的对象,习惯上称为陪体或周围环境。在摄影画面中要妥当的安排和处理好主次关系,避免出现零乱、主次不分,淹没或失掉主体,而造成没有主题的现象。

在设计画面时要注意主体和陪体的关系,一幅照片如果只有主体而无陪衬,画面就会显得呆板而无变化,但陪体不能喧宾夺主;主体在画面上必须显著突出,要弃繁就简,必要时可改变拍摄位置和角度,或是搬动不必要的东西,以达到画面简洁,突出主体的效果。在照片画面的主次关系上可以掌握以下两点:第一,如果遇到杂乱的背景,可以采取放大光圈的办法,让后面的背景模糊不清,以突出主体。第二,选择适宜的角度进行拍摄,避开杂乱的背景,以使人物的形象突出。

第四、构图中“黄金分割”的运用

初学摄影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最吸引人的景物放在正中间。的确,在正中间的景物是最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的。但是,将吸引人的物体放在正中间,很容易只让人专注在那个物体上,而令画面变得呆板。

既然要避免居中,就要知道所谓的“黄金分割”,也就是“黄金比例”, 将之运用于美术和摄影的构图中往往以5:8的比率来表示。另外,九宫格构图(也称井字构图),实际上也属于黄金分割的一种形式。就是把画面按水平方向在1/3,2/3位置画两条水平线,按垂直方向在1/3,2/3位置画两条垂直线,然后把主体尽量放在交点的位置上。实际上这几个交点都符合“黄金分割定律”,是最佳的位置,当然还应考虑平衡、对比等因素。这种构图能呈现变化与动感,画面富有活力。这四个点也有不同的视觉感应,上方两点动感就比下方的强,左面又比右面强。在具体的摄影构图中,可将其应用于情节对比、虚实对比、动静对比、大小对比等。

五、处理好画面的空白

摄影构图中的空白,既有因景物本身,如:烟、云、雾、天、水、空隙所制;又有因为光与色的艺术处理所制。实体与空白的相互衬托,形成有规律的起伏节奏,产生一定的的韵律感,是摄影艺术在处理画面构图虚实关系中,广为运用的手段之一。

虚实关系在摄影画面中比较容易看出,也比较容易分辨。但在具体处理的时候,却要注意实体与空白的关系,使画面有变化、不呆板。空白常常可以刻画意境、渲染气氛,在画面中运用得当,会在构图的形式上添加积极的作用。空白还有在视觉上和心理上造成动势的功能,在运动和所注视的方向要留有一定的空白,可以给人们留下伸张的空间,造成一定的方向性,有助于加强运动的空间感。所以才有“大抵实处之妙,皆因虚处而生”之说,足见空白在构图中的重要性。

同绘画一样,摄影也是一种艺术手法,线条的明快以及画面的和谐是关键,好的构图不仅让人感觉主题明确,而且会给人以视觉和心理上的冲击。所以,摄影水平的提高,必须从构图这个环节入手。当然,构图形式也不是绝对的,它只能提供对摄影表现形式的帮助与参考。有句话说得好:规则是用来打破的。所有的规则都不是死的,吸收前人的 经验 对摄影的形式表现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会有利于对形式美的理解。

目前的国内各大高校在摄影系、广播电视编导系、广播电视系的本科学习阶段几乎均开设了影视摄影课,将其作为一门专业基础必修课程。笔者所在的摄影系影视摄影方向在一二年级,分别开设了《摄像技术基础》和《影视摄影造型》课。影视摄影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如何更好的进行实践教学是教师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合理实用的实践教学改革理念

摄影系的学生在一二年级要学习好几门以实践为主的专业基础课,在学习《影视摄影造型》课之前,先修完《摄像技术基础》。应该说是《摄像技术基础》侧重基础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与训练,而《影视摄影造型》更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感觉, 创新思维 和画面造型能力。同时,摄影系的学生还要开设其他相关课程,作为有益补充。笔者在讲授影视摄影课程的过程中,根据学科特点和性质,秉承“理论和实践并举,更重实践”的理念。这样做是为了改进以往影视摄影课过多的依赖课堂理论讲授,教师大多是采用上单一的填鸭式理论灌输,而疏于实践技能培养的弊端。通常根据教学大纲的制定,将理论课和实践课的课时数量设置在1:2的比例左右,教学环节按照“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节奏推进。即每次课堂理论教学的落脚点最终是指导学生实践练习和操作,将上一阶段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充分转化为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水平。然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的“理论课―实践课”学习。如在《摄像技术基础》课上,教师讲授完数字高清摄像机的基本基本原理和曝光控制白平衡调节等理论知识后,便在下一阶段课时中安排进行实践课部分,教师将学生分小组,讲解并示范摄像机的曝光与白平衡控制的操作步骤,然后指导学生分组逐个练习。在课堂上对学生出现的操作环节错误,教师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待此部分实践内容学生基本掌握后,再进行下一环节的“理论――实践”教学。

二、改善实践 教学方法

影视摄影作为一门学科,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同时又是融技术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学科。在实践创作中,一名影视摄影师艺术创意的体现有赖于扎实的技术素养和水平。而检验一个学生理论知识扎实与否的落脚点,就是看他的实践能力如何。因此,如何上好实践课以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是影视摄影专业任课教师面临的重要问题。笔者根据数年的教学经历和改革尝试,通常在理论教学时采用全班集体授课方式。而在实践课环节,采用分小组示范讲解,学生分小组练习实践的小班化学习方式。考虑到现在的每个自然班学生人数较多,而实验器材相对有限的现实状况,教师每次指导学生分小组时将组员人数控制在6人左右。每个小组成员人数不宜过多的目的,就在于确保每个学生在实践课上都有足够的时间量来练习操作。无论是课堂实践练习,还是课下的实践作业以及期末结课作业,学生都以这个相对固定的小组完成实践拍摄。

1、利用多媒体技术,提升教学效果

在实践课上,教师利用多媒体影像技术手段,结合优秀的影视作品案例,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和个别性错误进行对比和指导。教师可以选取摄影画面优秀的影视作品片段,对比学生实践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和指导。例如学生在练习使用摄像机拍摄固定机位不同景别画面的实践内容时,初学者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景别取景不规范,镜头与镜头之间景别运用不合理或景别过于单一等问题。这时任课教师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一些优秀影视作品中景别运用规范的镜头片段,然后来对比学生学生实践作业中普遍出现的错误案例,帮助学生分析问题所在并寻找解决办法。

在这个环节,教师避免局限于单方面的讲授知识和技法,而是采用引导学生对比自己的练习作业进行思考,检查,分组讨论,分析问题,积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营造活跃互动的课堂氛围。这样,学生会在积极思考热情参与的状态下,更好的将专业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提高自身的实践水平。此外在课堂练习中,现使用的数字高清摄像机普遍具有USB串行接口,学生可以直接将拍摄练习的作业素材拷贝至教室内的多媒体电脑中。教师现场对学生拍完的练习素材进行回放,讲解。这样可以确保在实践课堂第一时间内就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教师及时给学生指出问题症状,并和学生一起讨论解决办法。

2、根据学生特点,帮助学生制定拍摄主题和计划

影视摄影的实践需要学生调动自己多方面的能力,是一个“脑眼手”综合运用的过程。它需要摄影师用眼睛细致观察,大脑积极思考,最后由手(和身体)来掌控摄像机来完成操作和拍摄。因此影视摄影的实践创作考验的是一个人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分组拍摄中,它还考验着学生团队协作和沟通的能力。教师会根据自然班的学生数量、结构和特点,指导他们合理分组搭配,制定合理的拍摄进度安排,时间周期控制。有拍摄采访对象的,教师会指导学生如何与拍摄对象沟通(尽管如何采访不是影视摄影课的重点)。甚至在拍摄时长较长的期末结课作业时,教师要讲授一些制片管理方面的知识,对于拍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一些制片方面的困难,提醒学生提前做好备选方案和计划。对于大幅度更改实践作业拍摄计划和方案的,指导学生调动现有资源和条件,尽可能拍摄出更好的影像效果。

3、扩展实践教学空间,紧跟行业发展趋势

影视摄影这门学科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创作设备和拍摄理念层出不穷,更新换代的速度极快。例如笔者刚从事教学工作时,当时行业内领先的是数字全高清技术。几年的时间,现今行业内的发展趋势是4K技术,数字电影摄影创作,log模式拍摄甚至是未来VR技术的使用。这一切都意味着无论是专业教师、学生还是从业者,要想从事影视摄影这项职业,就必须要保持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保持一个不断学习新知识的状态。也只有这样,我们培养的学生才会在未来的专业发展道路中越走越宽,不被行业淘汰。基于此,教师积极利用互联网上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信息资源,结合课堂实践内容。为学生拓宽知识面。例如在介绍行业领先的RED和ARRI数字电影摄影机的知识,市面上常见的纸质教材和资料鲜有这方面内容。

教师搜索专业的技术网站,寻找适当的资料截取成视频影像,做成图片PPT和文字介绍,选取业内专家对此摄影机性能指标的介绍和使用注意事项,所有这些都可以作为实践教学的补充。不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更是将影视摄影行业内先进的知识和理念带给学生,让他们及时掌握专业发展趋势和动态。此外,专业的影视摄影交流网站和信息公众号也是教师指导学生拓宽知识面的好 渠道 。专业性比较强的影视工业网、拍电影网、V电影网,微信电影摄影师公众号,摄像人公众号等等,经常会有业内人士发表的技术 文章 和创作心得,教师会经常选取有用信息介绍给学生。这些网站一般还设有作品交流专区,学生可以将自己拍摄的作品放到这个板块内进行交流,听取更多业内人士的意见。这样,学生获取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域不仅仅局限在课堂和校园,他们有更多的可能接受更前沿的专业讯息,提升自己的实践水平。 三、实践作业点评

1、学生实践作品课堂展示

每次的实践作业后和期末结课作业之后,教师会安排每个小组将自己的作品用多媒体在课堂上公开展示,教师现场进行点评。这也是影视摄影课实践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堂展示的过程中,小组成员会阐释自己的创作思路及理念,讲述拍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解决办法,以及尚未解决的技术和艺术问题等等。教师如此安排是为了深入了解学生的实践创作过程。学生实践创作的过程,是检验他们对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具体和真实体现。反映在学生作品中的一些问题,有些是大家普遍存在的,有些则是每个小组甚至每个学生的个别存在的。每个小组的学生在展示并介绍自己实践作业拍摄经历时,其他同学也会反观自身作品中存在的问题。好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到印证并分享,存在的问题就需要由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必要时候教师可以明确指出,以帮助学生提高专业水平,在下一次的拍摄中取得进步。

2、保护并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第一,你可以从构图角度入手。例如讲张艺谋,就是个摄影专业出生的,拍些电影虽然内容不好,但是讲究画面构图大气或者唯美。第二,你可以从固定镜头拍摄入手,例如讲侯孝贤,全用固定镜头拍摄,用平淡累计情感最后爆发。第三,你可以从定格动画角度入手,一帧即一张照片。甚至从胶片电影入手,电影就是每秒24张胶片照片么。你也可以分章节讨论把以上的都写进去,应该字数不成问题。

劳动者论文参考文献

劳动二重性理论及其意义 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两重 性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从 一方面看是具体劳动,又称有用劳动或具体的有用劳动。 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从事各 种生产活动,而“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 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 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 简称为有用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 页)具体劳动有质的差别,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不同 质的产品,用来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具体的有用劳动创 造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一切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的使用 和耗费,如果我们撇开人类劳动力耗费的特定性质和各 种劳动的具体形式,那么,人类的劳动活动剩下的就是, 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在纯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人的 大脑、肌肉、神经、手等的体力与脑力方面的生产性耗费。 这就是撇开了具体形态的抽象劳动,是没有任何质的区 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在商品生产条件下,抽象劳动形成商 品的价值。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与商品的二因素具有密切的 内在联系,马克思对此作过如下概括:“一切劳动,从一方 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 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 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 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 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页)显然,具体劳动是人类社会 生存的条件,它反映着人和自然的关系;抽象劳动是生产 商品的劳动的社会属性,它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 经济关系或社会关系,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源于商品生产的社会条件。 商品生产的出现,是因为具备了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 有制这样两个条件。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之间的联 系非常紧密,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成为社会总劳动 的一部分,这样,他的劳动就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性质。同 时由于私有制的存在,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私人的事情,劳 动成果也归私人所有,于是劳动就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双重性质。私人劳动首先表现为具 体劳动,它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使用价值,才能得 到社会承认,这时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但在商品的交换 过程中,各种具体劳动由于不同性质而无法进行量的比 较并确定交换的比例,客观上就要求必须抛开劳动的具 体特点,单纯进行一般人类劳动耗费的比较,这就只能具 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

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论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建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书面协议,也是构建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已经普遍推行,但是在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是理顺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文章从以下几方面分析探究,提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对策,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

关键词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企业发展;

劳动关系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最为普遍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程度。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给我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因此,企业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助于构建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管理有三方面意义,第一,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第二,有助于协调经济发展状况,减少侵权案件或者是劳动保障争议的发生;第三,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与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是促进劳动者与企业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帮助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当前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相当一批企业并未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未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导致劳动合同管理缺乏指导性,规范性。笔者认为,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企业的有序规范运作化,将风险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满足员工公平感需求,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自用工之日起劳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在现实用工环境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的原因,也有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可归结为法律意识薄弱和社会责任感欠缺。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侥幸认为可以节约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减少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殊不知,一旦发生劳动仲裁,企业成本不但减不了,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管理费用,甚至在劳动者当中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产生,久而久之,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劳动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常见的情况是存在未完结的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之前要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以减少企业的用工风险。

(三)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不容乐观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亲自履行、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全面履行原则贯彻落实不到位尤其突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全面履行原则欠缺的地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未能及时补休或者发放加班工资;二是劳动报酬也是全面履行原则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最常见的'就是双方就劳动报酬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存在争议;三是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加强,近年来,社会保险缴纳问题成为继劳动报酬之后第二大争议点;四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执业危害防护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也逐渐成为劳动合同履行争议的焦点。

(四)未规范解决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事宜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都一一作了规定,具体而言包括:第三十六条的协商解除、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过失时的单方解除、第四十条劳动者无过失时的单方预告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第四十四条合同终止。在大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随着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的加强,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扶持性政策的出台,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争议案较之前有减少的趋势。对于劳动者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权衡利弊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应答。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建议

(一)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程序对劳动者制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生产管理制度,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能力,更关键的是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仲裁或诉讼时适用的依据,有效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规章制度的建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即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的部分无效;规章制度应当经过公示或告知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可以将涉及劳动者利益的事项以及员工管理规范融入企业《员工手册》中,在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时分发给劳动者并且做好签领记录工作,以此规范劳动者的合同管理。《员工手册》一方面可以保障企业的有序规范运作化,将风险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满足员工公平感需求,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与职工名册

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必须要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与时俱进,提高自我认识与管理,优化劳动管理体制,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要用战略的眼光正确看待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宣传、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将构建和谐融洽劳动关系,作为提高企业发展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

结合《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传统花名册的内容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用工起始时间和形式等各项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应用也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更加快捷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小到花名册合同管理,大到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动态化、实时化,其中最关键的是企业动态管理要以劳动合同为依据,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三)政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为了进一步调控并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合理运行,政府必须要弥补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效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用工问题,制定出科学完善的法律法规,缓解劳资矛盾,构建规范有序的劳动关系。政府在宣传的过程中,要通过各类有效的活动来吸引民众的注意力,让民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且让民众在学习和认识过程中树立一定的法制观念,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都能够利用《劳动合同法》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近些年,这地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性政策,一方面减少了企业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稳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路上,政府一要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二要加强领导,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更好的条件;三要努力达到维护职工权益和企业健康发展双赢的目的;四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四、结语

结合上述内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有助于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结合法律法规构建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于劳动者的规范管理,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共献力量。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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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翠玉.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构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J].知识经济,2018(1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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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来源:中国论文网()【摘要】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如何有效的开发和科学合理地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关键。本文在阐明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和只能的基础上,通过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现状分析,并着重就激励因素来说明民营企业如何改善其用人、留人、育人机制,最后提出民营企业个性化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民营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激励 个性化管理1 【Title】HRM research of selfish-enterprise 【Abstract】Human Resource is the most important asset in modern company. How to deploit and control employee and scientificly is the key point for company towarding success. In this article, on the basis of expressing the context and confunctions of HRM, and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of selfish-enterprise which can draw a conclusion that the Characteristic Management is suitable. Another hand, the writer will pay more attention on motivating employee and shoe how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ueing、training and retaining good employees. 【Key words】Selfish-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Motivating; Characteristic Management 一、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1、人力资源的含义和重要性 (1)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劳动者的能力,包括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能力,从广义上说,智力正常的人都是人力资源,而我们所讨论的主要是只企业组织内外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总和。一般来说,人力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人力资源具有生物性。它存在于人体之中,是具有生命的“活”的资源,与人的自然生理特征相联系,正所谓:人——活的资源。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赖于其载体——人的发挥,因而具有生物性。 ②人力资源具有能动性。人具有思想、感情,有主观能动性,又能够有目的,有意识的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人能通过意识对所采取的行为,手段及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由于人具有社会意识和在社会生产经营中所处的主体地位,使得人力资源具有了能动作用。如自我强化,选择职业以及积极劳动等。 ③人力资源具有时效性。它的形成、开发和利用都受到时间方面的限制。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不同,它具有一维性。一般说来,它的有效时间大概40年左右。若不能适时开发和利用,随着岁月的流逝将逐渐降低直至消失殆尽。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投资而形成一定的人力资本存量,将其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就可以产生收益,发挥效用。而未及时开发或利用的人力资源,不尽难以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生力量,而且还会成为拖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累赘或“包袱”。 ④人力资源具有依附性。人力资本的载体是人,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 的价值在劳动者身上的凝固,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一切体能、知识、智能、技能、情感价值观念、思想道德都依附于活生生的人而存在。同时,人力资本的价值量和新增价值的创造,必须在劳动中得以体现。人不参与劳动和劳务,只是一个纯粹的消费者,其资本价值量也无从体现。 ⑤人力资源具有组合性。组合性是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特征。两个人在一起工作发挥的作用,并不等于两个人单独发挥的作用之和。既可能出现1+1>2的情况,也可能出现1+1<2的情况。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在管理工作中,造成人力资源损耗的原因,一是工作本身的问题,如企业工作流程设计不和里,工作环境恶劣,或者工作本身过于单调乏味,无法满足人们高层次的需求。另外,员工之间的配置不合理,如员工之间能否相互理解和支持,工作关系是否融洽,显然会影响工作的效率。⑥人力资源具有增殖性。物质资本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磨损,自然腐蚀或损坏等原因,效率和效益是递减的,而人力资本不仅不会弱化或消除其资本投入要素的收益递减状态,而且对经济增长呈现出收益递增的特性。经济学家卢卡斯认为,高人力资源可以获得高收入,即劳动力的收益递增。可使家庭对儿童“质”的要求增加和“量”的要求下降,人力投资持续进行,人力资本存量不断增加,从而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益。因此,人力资本就成为推进“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⑦ 人力资源具有替补性。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既可以为其他资本的充分利用提供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又可以弥补其他资本的不足。人力资本的提高可以替代稀缺的物质资本,快速地增加产出总量。劳动者的知识水平,操作技能的提高,生产和经营的自动化,不仅节省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而且也节省了人力,同时还提高了产出。 (2)人力资源的重要性 ①人力资源是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是促进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②人力资源的发展有利于 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更新观念和转变生活方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③人力资源是组织生存发展并始终保持竞争力的特殊来源; ④人力资源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主体,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⑤人力资源是一种具有战略性的资源,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依靠。 2、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和重要性 (1)人力资源管理是指采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企业的目标,人力资源管理是为实现企业组织的战略目标,组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理论,通过不断获取人力资源,并对其进行整和、调控和开发,并给予他们报偿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其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规划、甄选、考评、激励、开发和调配。这六大功能虽各有侧重,但又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一个循环的过程。 (2)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所谓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HRM因其与人的因素的内在的密切联系而使得其重要性日显突出。 ①人力资源管理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首要问题; ②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昌盛不衰的组织保障; ③人力资源管理是培养职员献身精神的重要方面; ④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不断创新的原动力; ⑤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和社会稳定成长的重要保证; 二 民营企业的困境分析 1、“家族式”控制--近亲繁殖,管理混乱 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人力资本得稀缺性和重要性人所共知,而民营企业再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确实是存在许多弊端。据调查,约90%得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控制再家庭成员得手中,中高层管理人员约40%左右是朋友或家庭成员。许多个体私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初创时期往往是由亲朋好友组合而成,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得规模时,仍跳不出“近亲繁殖”得陈规,企业的人事管理仍停留在“家庭作坊”式的武断决策阶段,直接影响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进而阻碍企业的发展,这样也就象人类近亲繁殖一样会退化,造成三种负面影响:(1)“自己人”的文化层次不高,缺乏现代管理的知识和管理思想,对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智了解甚少,导致高层决策短视,无法顾及长远发展战略,甚至决策失误,到来灭顶之灾。(2)这样得组织成员使整个企业内部得成员关系复杂化,庸俗化,形成企业内的非生产性耗费,不便于进行科学化得管理和指挥。更有甚者,由于处于管理层得亲朋好友因为特殊关系,并不一定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或者会出现中饱私囊得恶劣行为。(3)企业家族独权得意味越重,表明该企业管理实践漏洞百出。其次,它容易导致人员配置不合理。某些岗位被占用,造成岗位“稀缺”。阻碍企业真正有用的人力资源进入,而“自己人”的素质又不高,不适应专业化的工作得要求,造成低质量,低效益;另一方面,又严重影响了员工工作积极性。因为这样得企业是“唯亲而举”,不是“唯贤而举”。2、重视引进,无视流失,人员流失严重 一些企业在人才市场上招聘时往往以优厚的工资待遇,良好得工作条件来吸引人才,许多人才为了实现自己得抱负,带着一腔热情纷纷加盟,但当他们到了企业后,企业不能或不原兑现原有的承诺。一些企业甚至把提供得工作条件和有关待遇等投资视为额外支出,将人才成本压的很低。总之,由于民营企业得制度安排,利益分配,福利保障和精神文化建设,激励等方面得问题,使其难以留住优秀员工,跳槽现象比较普遍。这一现象导致:企业加大了人力资本损耗,使人力资本的使用成本上升;使企业正常得生产经营次序难以维系,不仅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且有损企业的形象;影响企业员工队伍得结构优化,跳槽员工大多是企业中的骨干力量,这些人员得流失使企业员工队伍老弱化频率上升;对其他员工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因同事得跳槽会对留下来的员工造成不良得负面影响,使他们对企业产生不满,对自己得发展失去信心。 3、认识不足,起步不齐,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 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时既要有科学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法,又要求上至总经理下至各级部门主管在内得所有管理者的直接参与应用。

劳动者维权论文范文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意义从立法宗旨和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立法者针对以往《劳动法》诸多规定的不足,广纳各方建议,经多次审议最终出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法律,劳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法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是有目共睹的,立法者也充分的考虑到这一点,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出台了这样一部法律。虽然《劳动合同法》关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一些规定有待完善,但是此次立法首次确立侧重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宗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订立方面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民事合同分类,合同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在理论上也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分。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呢?首先,口头劳动合同的内容难以确定,很容易产生争议。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口头劳动合同无法取证的这一弊端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其次,与口头合同不同的是,书面劳动合同是记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载体,详细记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也就是说,书面劳动合同规定了双方的具体劳动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就可以持书面劳动合同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由上述两点理由可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的此项规定既继承了《劳动法》第19条关于“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也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当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无关于用工手续的规定,也无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则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当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订立。为此《劳动合同法》本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后,可以不必马上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也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如果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还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此项规定对劳动者极为有利。[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结合第七条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可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实际的用工开始,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按照原来《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换言之,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这样一来给人们造成了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才真正建立起来的错觉。这一规定是将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本末倒置了。正因为有如此错误的规定,在《劳动法》施行的十多年里,用人单位利用这个法律的空子,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让劳动者无法用劳动合同作证据去维权的情况愈演愈烈。另外,也确实存在一些劳动仲裁人员和司法人员因此错误地认识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当劳动者拿不出劳动合同,他们就轻易地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决定,或者即使受理了也不支持劳动者的主张,加剧了因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而得不到保护和法律救济造成的劳动关系的恶化。现在从《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来看,在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上修改了《劳动法》的规定,否定了原来将劳动合同置于劳动关系的前提和中心地位的错误观念,还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发生了用工行为的本来面目,是正本清源!这样规定才能让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得到更好地保护。(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1、《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要件:一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是“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近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很低,据抽样调查统计,我国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并不高,特别是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率不到20%。[4]另外,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劳动者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此规定主要是针对以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合同期限短期化的问题出台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期限短的受害者一般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很少有什么影响,相反用人单位还可以借机去规避责任。有了此项规定劳动者也就有了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更有利的保障。2、除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外,还有一种情形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项规定很好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带来的麻烦,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为劳动者创造一个稳定的职业环境,一个稳定的职业环境能够使劳动者增强对用人单位的信任,劳动者也会拿出自己的全部热情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钻研业务,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不但能够完善自我,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好的效益。(三)关于试用期方面1、《劳动法》只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关于试用期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规定的具体化可以有效的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期,长时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外,试用期也是劳动者检验用人单位的期限,有利于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限内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劳动合同法》关于对试用期的明确规定,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使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旦用人单在试用期方面有违法操作,劳动者即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关于试用期的工资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这一规定是“同工同酬”的具体体现。劳动者虽然处在试用期,但是和其他员工的工作岗位是一样的,从事的工作也是一样的,即便是工作经验比老员工少,创造的价值也未必一定比他们少。此项规定是立法者站在公平的角度去制定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主要是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如果试用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肯定会尽量的压低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这样对劳动者是极为不利的。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工资限额,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南,也有效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为遏制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试用期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遵守法定程序,即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一规定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通过本条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以任何借口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5](四)关于违约金方面的规定1、《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相关规定,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期期间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高于这一限额都是无效的,劳动者也不会因为违约而负担高额的赔偿费用。本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项规定说明劳动者可以对已经履行的服务期部分不负违约责任,只对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承担责任,这样一来也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的违约负担。此外,本条不单对服务期违约金作了限制,还规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但可以避免高额违约金的风险,而且还有机会享受到服务期加薪的待遇。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此项规定说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并不是完全受限制的,在受限制的同时也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对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有着非常积极地作用。(五)关于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方面1、《劳动法》没有规定关于解决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问题的有效措施。而近年来,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而且非常严重,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更为突出,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据统计近年来70%以上的工人群体性事件都因拖欠工资问题引起,在各大报上看到个别劳动者为讨薪采取过激的行为,如“要跳楼”、“聚众闹事”等并不少见,虽然其中出现“闹剧”,但拖欠工资的实事,我们是无法否认,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6]有的企业经营效益不好,为了提高利润,竟然把拖欠和克扣工资当作一种经营策略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虽然工人明知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但是他们想为自己讨回公道又谈何容易,《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2、针对上述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很好地解决了以往劳动争议程序复杂的问题,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可以不用经过仲裁和审理程序而直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劳动者追索自己应得的工资提供了一个快捷的司法救济途径。(六)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确立方面1、《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就权利而言,属于“单决权”。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都是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没有听取员工的意见,这种单方规定的“霸王制度”,一般不考虑劳动者的意见和利益,把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强加给劳动者遵守,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企业是劳动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共同体,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确定,不能由企业一方说了算。2、《劳动合同法》正是针对以往规章制度完全由用人单位控制而忽视劳动者建议这一弊端做出调整,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从而达到在规章制度上保证劳资双方地位平等。由此看来,《劳动合同法》关于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既能实现制度公平也能很好的保护长期处于被动地位的劳动者。

一、颁布劳动合同法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深刻变化,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针对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全社会都充满了期待。主要是这部法律有其鲜明的特点。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并且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也纳入本法调整。还对非全日制用工用了专门规定。二是强调劳动关系双方应当通过规范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为解决当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定了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针对劳动合同短期化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为保证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救济手段。在立法上对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作出规定,提出建立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五是对竞业限制作出了规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会起到制约和保护作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六是对集体合同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效力,并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以及专项集体合同,这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七是对劳务派遣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范。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义务分配、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输出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对建立健全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维护劳务派遣职工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八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对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细化,并着重规定用人单位的罚则,突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旨,加强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普遍推行,有利于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好法,但即使是一部好法,如果得不到实施,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劳动合同法》,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要树立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观念。劳动创造了世界,劳动创造了财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广大劳动者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劳动。不论科学技术如何进步,经济形式如何变化,劳动都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要在全社会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有效地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 二是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坚持和突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工会要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职工和企业主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坚持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基本职责,依法、主动、科学维权,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要加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力度,紧紧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利益问题,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推动用人单位做到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真正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是要坚持劳动执法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实施《劳动合同法》,必须强化劳动行政执法和群众监督。严格而有效的劳动行政执法是用人单位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和遵循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保证。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麻烦采纳,谢谢!

那么下面我给你详细解释一下劳动者权益也就是劳动力产权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首先包括资本产权,而完整的产权应包括资本产权和劳动力产权。劳动力产权是市场经济劳动者地位、身份、权利、利益的根本性基础。劳动力产权是受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法律保护的利益和负利益的总和。一般由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等“四权”组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质就是实现劳动力产权。劳动力产权使劳动者地位得到了定位,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就是要保证劳动力产权所体现的劳动者的下述“主人”地位得以实现。维护劳动力产权的所有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要进入市场配置,其前提是劳动者占有自身的劳动力所有权。在任何情况下,劳动力的所有权都必须掌握在劳动者本人身上,这是劳动力所有权与其他财产所有权的重要区别。劳动力可以作为商品买卖,但买卖的对象只是劳动力的使用权,而不是劳动力的所有权。正因为劳动者拥有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因此,劳动者是劳动力产权的主体———“劳动力主人”。由此必须维护劳动力产权主体相应的权益,否则难以保证劳动力产权的实现。这些权益有: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劳动者对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劳动者对劳动力的自主支配权,劳动者对一部分剩余索取权等。产权主体的激励程度大大高于一般收入分配所产生的经济刺激,在产权制度下的产权主体所激发出的这种积极性、创造性和能动性,正是我们所说的作为职工主人翁地位所应具有的,只有在产权制下,赋予劳动者的产权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发挥其主人作用。维护劳动力产权的控制权劳动或劳动力投入与经济增长有密切的联系。劳动力投入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因为劳动资料要靠劳动者来创造、改进和使用,劳动对象要靠劳动者来加工,离开了劳动者的劳动,任何先进的劳动资料也难以发挥作用。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中最具能动性的、最为基本的生产要素。21世纪的竞争,关键是高素质劳动力即人才的竞争。生产中的资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物质资源,一种是劳动力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力资源是一种更为重要的资源,不仅劳动力与资本、技术等要素,共同构成生产要素,而且物质资源能否被有效利用,最终要取决于劳动力资源能否被有效利用。因此,劳动力对其他资源起到“控制”的作用,是“生产力的主人”。维护劳动力产权的参与权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劳动者个人所拥有的劳动力产权又可以转化为企业所有权。在这里,劳动力产权的使用权和由此积累的劳动力资本的劳动者个人所有与企业所有权的共同占有和使用,正好构成现代企业法人财产的完整内涵。这种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一种更为直接、更为紧密的结合,这种结合的方式决定了职工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主人地位,这也是劳动力产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本质要求。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由不同“财产”所有者组成,是由物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组成,是他们互相交易的结果。即物质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们通过交易,形成企业,形成企业治理结构,产生了企业所有权。如此,物质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一样都是企业所有者,企业主人,他们共同拥有企业。劳动力产权应当和资本技术等要素一样共同享有对企业的参与权利,这种权利不仅包括对自己劳动成果分配的权利,还应包括对企业其他重大问题的参与决策权利,这种权利的拥有是实现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劳动力产权权利束中的一切权利都应在企业中得到实现,而且,劳动力产权权利束的权利也只有在企业中才能得到实现,进一步说,也只有当劳动力产权权利束中的一切权利得到实现,企业才能有效运行。维护劳动力产权的剩余索取权劳动者能否获得剩余索取权是衡量劳动者地位的重要标志。劳动力产权的价值实现,其关键在于获得剩余索取权,这是实现劳动者主人地位的重要标志。1、剩余索取权的获得,在分配关系上实现了劳动者的主人地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发展首先表现在分配内容方面,即劳动者的劳动所得不仅表现在劳动力价值的实现上,而且还表现在劳动者参与自己所创造的利润的分配上;第二,体现在分配范围进一步扩大。第三,体现在分配形式上,劳动者不仅获得工资,还获得股权、红利等等。这种分配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地位的真正体现。2、剩余索取权的获得,可以极大地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劳动者不仅期望工资部分的保证,还期望企业良好的经营,可以扩大和增加其所分享利润的部分,这与资本所有者所期望的不仅要实现资本价值,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增值的目标是一致的。3、剩余索取权的获得,可以较好地协调劳资矛盾,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在剩余索取权的支配下,利润目标可以成为企业和劳动者所追求的共同目标,使劳动者的利益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二者是企业利益的共同承担者,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现实中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入手,分别阐述了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技能培训权、社保福利权、民主管理权及争议救济权,在分析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劳动者权益 劳动权保护 救济机制 前 言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的错位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 [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依法参加工会和民主管理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相关权利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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