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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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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毕业论文

韩非子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韩非子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韩非子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韩非子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韩非子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难得的。韩非子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韩非子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①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②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哇 我不行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主要是当时的背景 为了巩固当时的政权

法家思想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治国之道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关于这一点,韩非写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君主就这样用法用势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张的那样,自己作出榜样,或是通过个人的影响来统治。

《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

韩非子思想研究论文

严谨详密的论证 犀利峭刻的议论 植根现实的寓言

《韩非子》最具文学意味的是寓言故事。荀子,名况,字卿。他与孟子都是孔子学说的正宗传人。孟子继承了孔子的 仁义学说,荀子则继承了孔子的礼乐学说,孟、荀各执一端以立论。孟子专就内 在之仁,主张性善,荀子就外在之礼,主张性恶;孟子重义轻利,荀子重义不轻 利;孟子专法先王,荀子兼法后王;孟子专尚王道,荀子兼尚霸道。《荀子》对先秦诸子百家学说有所批评,在批评各家的同时,又吸取百家学术的精华,融汇贯通,自成一家。荀子的学说范围很广,包括政治、哲学、经济、文学等各方面, 而且这些学说,都是和他所处的社会息息相关的。可以说,荀子是我国先秦时期集大成的思想家。《荀子》现存32篇,是其学说的集中体现。这32篇绝大多数是说理散文。荀子另有一篇《成相》辞和一篇《赋》,对汉赋的产生有直接影响。《韩非子》说理散文,最具文学意味的还是数量居先秦散文之首的寓言故事。 寓言在《战国策》、《孟子》中还只是偶一用之,在《庄子》中虽连篇累牍,但都为阐明一个中心思想,寓言仍只是议论说理文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文学体裁。 韩非才开始有意识地系统收集、整理、创作寓言,分门别类,辑为各种形式的寓言故事集。像《内储说》、《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都是寓言专集。《韩非子》的寓言故事主要取材于历史事迹和现实,很少拟人化的动 物故事和神话幻想故事,没有超越现实的虚幻境界和人物。和《庄子》中奇幻玄虚、怪庭神奇的寓言故事,风格截然不同。韩非寓言形象化地体现了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他也像庄子一样,取材于历史,让历史人物说话, 改变历史人物的本来面目,使之反映自己的思想观点。比如孔子,在《庄子》和 《韩非子》中都一反其儒者面目。《庄子·人间世》和《大宗师》中论心斋和坐忘的孔子,是一个醉心于道学的形象;《韩非子·内储说上》主张释赏行罚的孔 子,则是冷峻的法家形象。而取材于现实社会和民间故事的寓言,更是韩非对社会现象深入仔细观察后提炼出的,如“郑人买履”、“郢书燕说”(《外储说左 上》)等具有的讽刺力量,“矛与盾”(《难一·难势》)等表现出的哲学智慧, 都是韩非寓言思想深度的反映。题材的平实,使韩非寓言不像庄子寓言那样恢诡谲怪,但韩非寓言在艺术上并不平淡,而是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 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如《外储说左上》“棘刺母猴”:燕王征巧术人。卫人请以棘刺之端为母猴。燕王说之,养之以五乘之奉。王曰:“吾试观客为棘刺之母猴。”客曰:“人主欲观之,必半岁不入宫,不饮酒 食肉,雨霁日出,视之晏阴之间,而棘刺之母猴乃可见也。”燕王因养卫人,不能观其母猴。郑有台下之冶者,谓燕王曰:“臣为削者也,诸微物必以削削之, 而所削必大于削。今棘刺之端,不容削锋,难以治棘刺之端。王试观客之削,能与不能可知也。”王曰:“善。”谓卫人曰:“客为棘刺之。”曰:“以削。” 王曰:“吾欲观见之。”客曰:“臣请之舍取之。”因逃。故事情节波澜起伏,跌宕生姿。三个人物各侧重其性格的一端,燕王的昏庸, 卫人的狡猾,冶者的聪明,都表现得单纯鲜明,生动逼真。《韩非子》中的许多 寓言,千百年流传不衰。“守株待兔”(《五蠹》)、“矛与盾”(《难一》)、 “滥竽充数”(《内储说上》),以及“郑人买履”、“画鬼最易”、“买椟还珠”(《外储说上》)等等,都以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 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关键词:韩非子;管理思想;法治 尽管韩非子生活的时代距今已两千多年,但是韩非子的管理思想可以说是中国思想史上的瑰宝,韩非子的管理思想详细地记录在《韩非子》一书中。全书围绕君主如何治理国家这个主题展开,从“御人之道”、“为君之道”、“治世之道”三个方面详细论述君主如何获得政治权力,并运用权力实现政治权利以建立一个长治久安的国家。他的管理思想具有逻辑的完备性,理论的科学性,实践的可行性,对后世影响颇深。 韩非子虽然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但是他并不赞成君主将所有的权力都攥在自己手中,将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靠自己一个人来处理。韩非子指出“ 人主之道,进退以为宝 ”, 即明君只需掌控全局拥有国家事务最终决定权,不必事必躬亲,只需将其他的事情都交由臣下进行处理。 那么 如何驾驭臣下,做到知人善任则是君主的必修之课。 《韩非子》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君主的“御人之道”。 第一,人才的选拔。 用人是一件大事,不能用错了。选拔人才之前应该进行考察,君主尤其应识别人才与庸才,勿把庸才当人才。他认为“官之失能者,其国乱。”因而他一再强调“ 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 ”。但韩非子对于人才的选拔是有其特殊标准,有两种人他认为不可以任用。如豫让之流,这种人虽然忠心耿耿,听话卖力,但只是一些亡命之徒,不懂治国之道,没有管理才能,人主是不可以任用他们的。另一种如伯夷、叔齐之类,这些人虽然颇有才德,但过于清高,不听调遣,而且不计个人利害,赏罚措施对他们不起作用,人主也不可以任用他们。人主应该任用像商鞍、管仲、伊尹那样的人,他们既“ 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 ”,而又能“ 适当世明主之意✿ ”。其次,选拔人才应坚持 “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 的准则。换言之,选人的时候要尽其所长,避其不足,只有把人才安放在与其能力相应的、合适的位置上,量才授职,管理才能井然有序,君主也就能“无为而治”。 第二,管理人才的原则。 一方面,君主应居安思危时刻保持警惕,防止“ 擅臣之主 ”。因为“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徒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徒其威而倾其国。”要避免出现 诸侯太强、群臣太富 的局面就必须做到 “身贵、位尊、威重、势隆” ,这四种美好的东西,不借助于外界,不求助于别人,只要处理恰当就能制于人而不受制于人。另一方面,君主任用臣下要做到 专职专任 。韩非子在《难一》中明确提出“明主之道: 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 ”。一人多职多事必然精力分散顾此失彼,事情反而得不到有效解决,最主要的是担心下属权力过大,削弱了君主的权力。桓公死后,蛆虫爬出门外还不得埋葬这就是臣下做大最真实的教训。同时,明君治理国家要始终保持对臣下的控制, 杜绝臣下结党营私 。不除掉朋党,他们将越聚越多。臣下一旦联群结党就会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而君主将受蒙蔽,国家存亡受威胁。明君防范臣下结党营私就要坚持“ 越官责死,不当责罪 ”的原则,只要臣下出现越位就处死,言行不一就治罪,在这种威势下群臣就不可能结党营私了。 最后,明君 应重视对下级的监督考察 。人都是自私自利的,臣下肯定会使用一些不合常理的手段为自己谋取更多的权力。通过“ 吹捧请托 ”得到更高的官位爵禄;通过违法专权建立自己的威势;通过假借忠信之名逃脱法禁。韩非子的思想在秦始皇手中得到有效运用,秦一统天下之后建立了比较 健全的监察制度 来约束臣子,抑制腐败。监察方法主要包括派人暗中监视、准许下级告发上级、不断调换各级官吏的职务、不许私设小朝廷、禁止结党拉派等。 韩非子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认为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在他看来能为君者必非凡人,所以君主必须掌握高超的领导艺术,要能人之不能。 君主首先应 心胸宽广 ,正如《韩非子・大体》中所述“故 大人寄形于天地而万物备,历心于山海而国家富 ”。作为君主每天必须面对不同的人和事,而事有好坏,人有良莠。听到的可能都是不好的事、棘手的事;见到的人是些“怪人”“偏才”甚至还有让君主下不了台或是让君主深恶痛绝之人。面对这些纷繁复杂好坏参半的人情世故,君主的 心胸要像天地一样宽广,包容万物;要像山海一样“不立好恶”“不择小助” 。一切要从大局出发, 只要对国家有用的、有利的人和事都必须接受 ,君主方能纳百川成伟业。 其次,韩非子极力推崇 “以法治国” 。刑罚严厉,民众就服从法令,奸邪就无从产生。一国之君首当其冲应该 以身作为带头守法,刚正不阿严格执法 ,做好榜样作用。《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 不躬不亲,庶民不信 ”。君主高高在上拥有特权,可以逍遥法律之外,那么民众心里就会认为法律是个摆设,不足畏惧,最终导致国家秩序混乱甚至国破人亡。韩非子用齐王穿紫色衣服的事例来彰显君主的榜样示范作用的重要性,君主以自身为表率,带动民众共同守法遵法维护国家秩序,不仅赢得民众的信任且可以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韩非子在强调法律重要性的同时也认为 “民心”可贵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中通过齐景公和晏子讨论如何拥有广大宏阔雄伟壮观的国都问题的故事来表达:“ 若君欲夺之,则近贤而远不肖,治其烦乱,缓其刑罚,振贫穷而恤孤寡,行恩惠而给不足,民将归君 ,则虽有十田成氏,其如君何”的思想,即“ 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 ”的治国理念。君主希望下属忠于自己赢得“民心”,君主就必须具备人格魅力。君主的人格魅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也就是说 君主应深藏城府,学会掩藏情绪,控制感情。 在韩非子看来,臣下都有“媚上”的动机,一旦被臣下窥测到了君主的想法和喜好,那么臣下就会“自将雕琢”来讨好甚至迷惑君主,最终导致事情真相被掩盖甚至君主权力散失的严重后果。   第二,韩非子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 他认为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故君主必须具 有远见卓识、相机而动的能力 。时代有了发展而统治方式一成不变的,社会必然危乱;智能普遍提高而禁令规定一成不变的。国家必被削弱。所以圣人治理民众,法制和历史时期同步发展,禁令和智能水平同步变更。君主除了要具备看到事务是变化的“远见”,更应具备窥探事务发展趋势的“卓识”。千里之堤,毁于蝼蚁之穴。天下大事必定开始于微细,因此要想控制事物,就要从微细时着手,及时洞 察事务的发展方向,防微杜渐 ,在不好的事情刚露出苗头的时候将其扼杀在摇篮里,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君主应扮演好帅才的角色。 君主的能力有限,而国家大事无限。仅靠君主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胜过众人的,这是在逞匹夫之勇。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集思广益方能事半功倍。正如《韩非子・八经》所说:“ 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 。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君主不必事必躬亲,否则殚精竭虑。 君主的才能在于授权 ,在遵循“ 大权独揽,小权分散” 的前提下将重要决定权以外的权力授予给相应的臣下,让臣下代替君主处理细小的事务。这样君主在运筹帷幄调兵遣将之间就能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当然, 君主不是无所事事,必须勇于承担责任 。因为“明君之道,贱德贵义,下必坐上,决诚以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承担责任是一个成熟君主个人魅力的完美体现, 不因下级犯了错误或者因自己决策失误而推诿责任 ,这样的君主不仅让下属觉得可靠有担当,而且可以提高自身的威望,更有利于激发下属为国家事业奉献终身的积极性。 第四,在《韩非子》的论述中,“言”成为沟通君主与臣下的重要媒介。 君主要有听取臣下“言”的深藏不露的技巧,并以臣子的“言”去衡量其政绩。君主如确实能洞察臣子所说的一切,那么即使打猎骑马、耽于女乐,国家还是可以存在的;不能洞察臣子所说的一切,即使节俭勤劳,布衣粗食,国家还是会灭亡。所以,对于君主而言,在与臣子的交流沟通中,如何 听取臣子的言论显得至关重要 。韩非子为君主指出了一系列听取臣下言论的注意事项和技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要 听取逆耳之忠言 ;要“ 听无门户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听言后要用事实加以验证 ;要掩藏情绪不露声色, 虚静以听 。 韩非子着重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他认为人主控制臣民之道有三, 一为处世,二为抱法,三为用术。 法、术、势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韩非所倡导的“法”是一种对任何道德水平的人都适用的强制性规范,目的在于使任何道德水平的人都安分地处于其控制之内。韩非子不赞成君主用有限的精力和智慧来管理国家大小事务,他主张 政事在四方,要事在中央 。在他的设想下君主成为最高一级的管理者,由君主实行对大臣官吏的管理,再由各级官吏实行对下属臣民的管理。这就形成了一个“ 君一吏一民”的管理系统 。可是臣下是有私心的,要实现各级政事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 建立“法度 ”。他认为 法行而君不必有,臣不必劳,民怛而守法,上下无为而治天下。 君主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下就会尽力,奸邪也不会产生;君主没有法度,臣下或是蒙蔽君主或是玩忽职守或是敷衍了事。法度的建立要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要考察当地的民俗风情,不能凭主观需要而设定,否则自掘坟墓。 韩非子更是开历史先河,提出了 “法不阿贵”“刑过不辟大臣” 的思想。法令不偏袒权贵,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被管理者就会心服,不会产生任何抱怨,民众就更容易统治。在韩非子看来法是全国人们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规范,应该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必须保持法律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但韩非子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他认为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 因循守旧是没有出路的 ,所他在《韩非子・五蠹》中提出“是 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只有根据时代的变化对法度进行相应的改革,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不被时代所抛弃,也才能屹立于民族之林。 君主之所以会遇到身危国死的情况,是因为 大臣过分显贵,近侍过分逞威 。所谓显贵,就是无视法令而独断专行,掌握国家大权来谋取私利。所谓逞威,就是独揽权势而为所欲为。对这两种人,不能不加以明察。马之所以能负重拉车达到远方,凭的是肌肉力量。国家的君主之所以能统治天下讨伐诸侯,凭的是威势;威势也就是君主的肌肉力量。如今大臣得势,亲信擅权,即是君主失去了威力;君主失去威力而仍能保有国家的,一千人中也没有一个。虎豹之所以能胜人以及擒拿其他各种野兽,靠的是它有尖爪利牙,假使去掉尖爪利牙,人就一定能制服它了。现在,权势正是君主的尖爪利牙,要是统治别人而丢失权势,便同虎豹去掉尖爪利牙一样。威势、权势是君主的马,明君驾驭“势”主要依靠 军事大权 。通过掌握民众的生杀大权来强制民众遵守法度自觉的维护君主权力实现国家利益。但实施“势”要靠“术”做保障,“ 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用“术”做保障控制臣下所采用的不过是 刑、德两种权柄 罢了。什么叫刑、德?回答是: 杀戮叫做刑,奖赏叫做德。 韩非子主张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有据 。他强调信赏必罚“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则“士民不死也。”当然,奖罚是有原则的, 奖要奖的狠,罚要罚的狠 。赏赐不当,乱臣就会要求更多。他要什么我给什么,是借给仇人斧头,无疑是自取灭亡。 韩非子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 他的思想也是围绕君主权力而展开的,其思想具有历史局限性和维护封建王权的本质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民主社会的今天,韩非子的管理思想对现代管理者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韩非子强调“以法为教”。 “法”作为治理国家的依据,一旦制定,就要 以成文形式出现,“布之于众”,争取做到“家喻户晓”;主张“以法为教”,官吏和人民都要学习法律。 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这种知法守法的思想,有助于国家秩序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今天我们仍应该将普法,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放在重要的位置,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人都能自觉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  而韩非子的 “抱法”思想正是要求权力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序行使 ,只有完备的法律才能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使司法部门违法必究,也才能使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特别是韩非子主张的“法不阿贵”的思想,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使得法律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维护法律的公平性而且能够赢得百姓的认同感和信赖。 我国正在经济转型期,这一时期往往是腐败产生的高发期, 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实表明,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不到位。在两千多年韩非子就提出了“循名责实”的原则,对下级进行监督考察。具体来讲, 就是要依下属的职务去追究其应有的功效、实绩;根据下属的言论去判断他所做的事和所取得的功效是否与言行一致,根据名和事实是否相符合来确定是非。监督考察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暗中派人监督及时发现违法情况;推行天下臣民不论贵贱上下都可以告发上级,避免出现上级一手遮天的情况出现。在监督之下,能够有效的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徇私枉法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韩非子倡议对被管理者进行业务考核。通过考核及时发现管理者是否有“缺位”或“越位”行为,尽早的发现管理者是否有效行使权力,保证管理者依法行政、廉洁执政。通过考核及时发现管理者的功过情况,对有功者进行重赏而对有过者进行重罚,以此鼓励兢兢业业的下属继续发扬光大,警示玩忽职守的下属尽早亡羊补牢。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维护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施,而严格高效地执行法律取决于司法机关的活动,只有司法和执法机关严格守法,依法办事,才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只有取消凌驾于法律至上的各种特权,对干扰司法公正的一切势力绳之以法,中国才能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 [参考文献] [1]孔雁.《韩非子》管理思想研究[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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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晚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新郑是郑韩故城),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法家的创立者。《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 《五蠹》 《内外储》 《说林》 《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嬴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姚贾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终因他是韩国宗室,未得信任,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韩非虽死,自杀于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韩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研究韩非子的论文

终于,我读懂了你“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在那黑暗的中国时代,你愤然拿起手中的武器——笔。果断的揭露那黑暗社会的事实。您那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是我终于读懂了你。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小学时就接触过鲁迅先生的文章,一部《少年闰土》,饱含了孩时的顽皮,强烈的好奇,同时也揭露了社会的不公正,鲁迅与闰土,正是大家少爷欲穷小子的对比。即使长大了,即使有了下一代,依旧如此。虽是这样,但少年时期的鲁迅却没有闰土那只有乡间孩子才能感受到的乐趣。时代在变,人也在变。长大了,鲁迅到了私塾,开始了求学生涯。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当时的社会,教科书也只有那几种,对于孩子们来说,那些枯燥乏味的文字就像符文一样是脑子一阵阵发疼。上一代已去,奇迹就等着我们下一代去创造

《五蠹》是代表韩非子政治思想的重要论文。作者根据古今社会变迁,实际情况,阐明他所主张的法治思想是合于当时的时代要求的。韩非斥责当时的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和商工之民为五蠹,因而主张养耕战之士而除五蠹之民。相传秦王见此文后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嬴政发出如此感叹一方面是由于此文切中时弊。其中所体现出的法家治国之术正是当时秦国统一天下步骤的催化剂,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韩非子策论文所具有的特色。法家不重文,但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争取国君的重视,也不能不讲求文字的表达。《史记,韩非传》说“韩非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这正是适应讨论实际问题的需要而形成的特有风格。和《论语》的自然,《孟子》的生动,《墨子》的质朴,《庄子》的谲诡,,《老子》的玄奇,《荀子》的浑厚都不相同,韩非的文章有其独有的特色,那就是犀利恣肆,峭拔峻削。譬如这篇《五蠹》,文章风格就是波澜壮阔,奋扬凌厉,居高临下,语挟风霜,甚至有些危言耸听,肆意褒贬,无限上纲的意味,充分表现出法家森严冷酷,惨刻无情的性格。后人对韩非子在这篇文章中所体现出的文字技巧多予以肯定。如袁了凡说他“胸中如万斛泉涌,滚滚不竭,而纵横变化,无中生有,愈出愈奇。”(《韩非子迂评》)。张榜说它“圆转变化,百出不穷,而条理秩饿抽丝,文彩扶疏,气势蓬勃。”(《韩非子纂》)。孙月峰说它“议论奇,辩难透,是韩文之隽。”(姜思睿《诸子鸿藻》)还有人指出,李斯《论督责书》,晁错《论贵粟书》,扬雄《解嘲》都受其影响。郭沫若在《韩非子的批判》一文中有如下表述:“他(韩非子)能够以普通的常识为根据而道出人之所不能道,不敢道,不屑道。所以他的文章,你拿到手里,只感觉他的犀利,真是锋不可当,大有无可如何,只有投降之势了。”这种高度的赞美,固然揭示了韩非文字的特点,但未必没有夸大其辞的意味。至少“只有投降之势”在我看来就未必妥当。通读全文,我还是发现了不少有待商榷的地方的。 文章开头列叙诸代圣贤,以“守株待兔”的寓言为引证,运用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来讽刺那些“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的保守主义者,可谓开宗明义,一针见血,令人拍案叫绝。 然而接下来作者笔锋一转,阐述“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之理的深层原因时,就露出了他的软肋。作者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这实在是个低级的错误。我们都知道,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所以人民只有通过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的方式来维持生存,直到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私有制产生以至阶级国家出现后,共同劳动和均分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才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而在老子看来,导致上古“大同”局面消亡的深层原因乃是人类的私心的产生。这其实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的另一种表达。而韩非子把“民争”的原因归咎于“人民众而货财寡”,这在逻辑上犯了“以现象代替本质”的错误。这一根本立足点是谬论,接下来的论证只能是一错再错了。首先,韩非子举“禹之王天下也……以民为先,股无完胈,胫不生毛……”的例子来形容古之天子的劳苦,是犯了个时间错误。“股无完胈,胫不生毛“形容的是大禹治水时的辛劳,而不是成为人主王天下后的劳苦,此其一也,接着,韩非子又说“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众所周知,尧舜禹等上古诸王乃是神话人物,其真实性仍待考。而禅让制作为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后期的一项政治制度,有其合理性与固定性,并非是人主个人意愿所能左右的。故何来“轻辞”一说?即便不是不得已而舍之也至少是“任届期满,吐故纳新”此其二也。最后韩非子得出这样的结论:“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重争土橐,非下也,权重也。”财多财寡之说已是大谬。无论从总体水平还是人均财产上来看,相信谁也不会接受“原始社会的财产比封建社会的多”的观点吧?而说古时天子势薄亦是无稽之谈,难道大禹因为一点小过失就杀防风氏是势薄的表现吗?说到古时天子之位势薄权轻财寡劳苦,试问夏启又为何为了继承这个苦差事而杀死伯益呢?这不是“重争”又是什么?此其三也。有此三谬,即使得出“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的著名论断,其论证体系也是不能成立的,只能说是诡辩。韩非子如此聪明的人怎会看不出其中的漏洞呢?只是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他要极力维护君王权职和国家机构存在的合理性,对于私有制产生的直接表征——国家,他更是要极力维护其地位,以防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深入人心。因此他矫枉过正,一方面回避了生产力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的深层原因,另一方面恣意夸大原始社会人主之辛劳,人民之富足,以强烈的现实对比转移读者视线。,用心可谓良苦,手法难说高明。 接下来的一处论断,韩非子采用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策论文惯用手法。但得出的结论,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他引用周文王怀西戎王天下,徐偃王行仁义却亡国的例子说明“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这是何等的片面。秦王采用这样片面的观点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贾谊《过秦论》中提到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接下来“偃王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一句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行仁义而战败,形容宋襄公或许还有几分神似,但亦不至于亡国,而春秋五霸之中,又有哪位是取暴政而强国的?至于辩智而国削一句,相信鲁仲连,烛之舞诸位亦不会同意。抑儒重法,轻言谈而尚刑名本来就无可厚非,只是偏激片面到这样的程度,只怕要贻笑大方。 策论文一向注重逻辑的严密。韩非引仓颉造“公”“私”两字为例,说明“不相容之事,不两立”的道理。受时代局限,韩非子还未听说过“双赢”这个词倒还无可厚非,只是他过分强调仁义与法制的对立的做法,笔者亦不敢恭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直至今日仍是个探讨中的问题,而韩非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武断地下了结论“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进而为了突出法治甚至要求秦王实行“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的“愚民政策”,指导君王玩弄政治手腕的技巧可谓登峰造极。只是历代仁政政治并行不悖的范例数见不鲜。就举秦朝之后的汉朝来说,刘邦崛起之时为收买人心,自然要在进入秦都咸阳时昭显其仁义,故废除严刑峻法。但也不可全无法治,故“约法三章”。而文帝为缇萦救父的孝心所感动,体现的是仁义,但也并未因此废除刑罚,而只是改为处以稍轻的杖击。两者都被后世传为美谈。汉初以“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黄老学说治国,是一种仁政的体现,但这并不妨碍出现张汤,主父偃之类的酷吏。而董仲舒强调“君权神授”,独尊儒术,更是儒家仁政与法家中央集权制的集中体现。在仁政,法治结合之下,产生的是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不知韩非子若是泉下有知,会作何感想。或许韩非子在当时乱世渴求大一统的时代背景下,是需要有这样的魄力抑儒尊法的,但如果这是导致后来秦朝暴政的直接原因,那他也是难辞其咎的。 笔者还想谈一点的是韩非子文末的重农抑商思想。这一观点早有法家先驱管子,申不害等人提出,论证过,本已无甚新意,只是韩非最终列出的五蠹仍让我有齿冷之感。一方面,我认为韩非打击面过大,没必要因为强调自己的观点而将儒家,纵横家,游侠(墨家的支派),国君近臣,商工之民一网打尽。这未必会让国家更加强大,反而可能使国家陷入落后愚氓的境地。特别当国君是个昏君的时候。另一方面,从个人处世上来说,这样的结尾容易广树仇敌。或许最后韩非遭李斯,姚贾陷害至死和他耿直不知圆通的处世态度不无关系。《战国策,秦策五》中有姚贾谮杀韩非的描写,《史记,老庄申不害列传》中亦有太史公对李斯陷害韩非的述评,这里就不作深入探讨了。 综观全文,《五蠹》结构严密复杂,文风犀利恣肆,辩说剔抉精微,虽有上文所述瑕疵,但仅就文章而言,还是不可多得之佳作。论证上的缺疏恰如乱弹琵琶,虽不循章法,亦铿锵夺人。 还可以的,你可以试试哦

战国晚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新郑是郑韩故城),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法家的创立者。《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 《五蠹》 《内外储》 《说林》 《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韩非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嬴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到秦国为其效力。韩非在秦国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姚贾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终因他是韩国宗室,未得信任,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韩非虽死,自杀于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韩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每一次放假回家,我都极不情愿。因为我害怕看见父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与父亲之间就像筑起了一堵厚厚的墙,他的沉默寡言让我对他望而止步。家里的气氛也由此变得沉闷起来。记忆中,父亲似乎总是很忙,因为他要支撑一家的生活,所以他几乎没有时间陪我。他得为生活奔波,就算他有时间和我在一起,而我们之间也只有沉默。父亲向来都是一个深沉而不善于表达的人,因此我们之间总是缺少交流,总是有距离,有时看到邻家小孩和父亲玩得很开心,我的心里便会产生莫名的羡慕和疑惑,我要是有那样的父亲就好了。我到底是不是爸爸的亲生女儿?假期里,我百般无聊的躺在床上,心里想:该去哪里放松一下呢?父亲看见我如此无聊,就对我说:今天我有空,带你去爬山吧?父亲有个习惯,他一有空就会带我们去爬山。这好像是唯一一件能够让他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的事情一样。我有些不情愿。一路上,我们就像两个陌生人,彼此间隔着一段距离,不紧不慢的走着,两个人都低着头,谁也不说话。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里爱说话的我,此刻却变得笨口拙舌,不知道与父亲说些什么。我偷偷地看了父亲一眼,只见他的脸涨得像只红苹果,嘴巴张了张。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的心像被塞了块儿铅一样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这种场面真令人尴尬。我登山的兴致全没了,小鸟的歌声变得不再悦耳,消息的流水声也变得那么刺耳,尽管已是立秋之后,但我却觉得风是那么的刺骨。我俩不吭声的爬着山,走到“百步梯”的时候,我突然摔倒了,父亲急忙跑过来扶起我,紧张的问:“有没有摔伤?疼吗?”我说:“没事,不疼。”父亲用他那强有力的手握住我的手。我觉得非常不自在,想挣脱父亲的大手,可是他的手却握住我的手不放像捡到宝贝似的:“小心点嘛,这么大的人了,还像个小孩一样摔跤”我的脸不由得红了起来。可是手又挣脱不出来,只能由父亲牵着。此刻,一股暖流次那个父亲宽大的手心传到我的心里,我抬头看看天,太阳还躲在乌云里,但我却感受到了阳光般的温暖。我与爸爸之间的那一堵墙顿然间变得薄了许多,终于,我读懂了你—爸爸。

以法治思想为主题的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以依法治国为中心思想的论 这么一点我可以想到的

思想政治专业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研究生写不出一篇毕业论文,让研究生就不能够成功的毕业只能够不停的延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研究生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市场调研,要深入到人民大众中去,这样才能够写出一篇符合实际的毕业论文,这样的毕业论文才是有用处的,并不是在说大话。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专业,如果你是这个专业的学生,那你就可以向上考研了,因为这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的作业前提是不怎么广阔的,可能只能够去中学或者小学当思政老师,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发展。所以如果你想在大学当老师就必须要考研究生,然后再考一个博士生,才能够在大学任教去教大学生,这样就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思政专业的研究生一定要深入到广大的人民大众中去,这样才能够写出一篇符合社会发展的毕业论文,这样的毕业论文才是有深度的,并不是在说大话。所以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我们不能够闭门造车,一定要多进行交流,这样才能够写出一份不错的毕业论文,才能够成功的毕业。

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思政专业的研究生是要进行市场调研的,这样才能够了解人民大众的情况,才能够写出一篇符合社会实际的毕业论文,这样的毕业论文才能够获得优秀讲,才能够成功到毕业。并且在写论文的时候,研究生也可以和学校的专家学者进行谈话,这样就能够了解社会的前沿,也能够符合社会的发展,这样的毕业论文才是有效用的。

平时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针见血,要在文章的开头表达出自己的中心论点,段落要清晰,多举例子。

好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要呢。

一定要有条理,可以参考其他人的方法,也可以找导师商量,首先要写清楚当下的背景,也要写清楚这门学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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