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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播带货的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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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播带货的问题研究论文

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首先应该自己看认同这种看法吗?如果认同的话,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你为什么认同原因是什么?

直播带货”这样的消费热词,也有可能成为今年高考作文考题高频词。而关于“直播带货”,有哪些角度和素材可以写,随三好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正面角度:敬业、创新典型素材——央视名嘴直播带货,场场都是脱口秀 5月1日,二字康辉,三字朱广权,四字尼格买提,五字芳心纵火犯,四大央视Boys罕见合体。 凭借一场家电直播,他们在当晚创下了5亿的销售额实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功晋级为“男团顶流”。 3个小时直播,4个人从刚开始的“翻车”,到后面适应直播的节奏,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金句频出,把直播节目变成综艺脱口秀。难怪网友感叹:“国家队”气质果然不一般,这才是值得我们崇拜的“硬核男神”啊。 四人在介绍商品时的互动也非常有意思。 撒贝宁在演示吸尘器的时候,朱广权拿着面粉待机,一般都是撒在地上展示吸尘器的吸力,而朱广权把面粉却倒在了吸尘器的上面,当以为恶作剧会让撒贝宁招架不住的时候,撒贝宁取下了一个手持吸尘器,完美地解决了大吸尘器本身的清在接下来为某手机演示拍照功能的时候,尼格买提担任起了摄影师,其他三人却变身成了模特。而撒贝宁此时戏精上身,做作出了灵魂,被尼格买提放大无数倍当场处刑,同时也证明了手机的高清素康辉老师直播中第一次翻车,卖咖啡机准备演示30秒出咖啡,结果电源没开。结果好不容易机器开始工作,第一杯洗咖啡机的水竟然被撒贝宁误喝了。 直播的现场,被四名主持人搞得很热闹,也让观众们感到很开心。 值得一提的是,央视的四个boys的带货能力绝对是顶尖的存在,虽然四人没有采取网络主播那种吆喝的带货方式,但风度翩翩的四个人还是凭借着他们的人格魅力,以及幽默风趣的说话方式,将直播间的人气带到了2000万。反面角度:随波逐流典型素材——董明珠直播首秀“翻车”,钱没有想象中好赚 格力的董事长董明珠亲自下场在抖音直播带货,但带货首秀翻车成了当天的微博热搜。 据统计,董明珠直播带货当晚,全网累计有431万的观看人数,但她带货的销售额仅仅只有万元。 董明珠翻车的主要原因在于网络卡顿,她在直播的时候,出现了五次卡顿。而且她介绍的时候,并不是像其他主播那样坐下来说,而是走马观花似的带着网友在格力科技馆一通转,场面显得很混乱。 最重要的是,由于格力销售的策略,直播并没有出现大幅度的优惠,买单的人自然不多。 还有之前李湘直播卖货的翻车,四千多一件的貂皮大衣,疑似一件都没卖出去。直播带货”这样的消费热词,也有可能成为今年高考作文考题高频词。而关于“直播带货”,有哪些角度和素材可以写,随三好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正面角度:敬业、创新典型素材——央视名嘴直播带货,场场都是脱口秀 5月1日,二字康辉,三字朱广权,四字尼格买提,五字芳心纵火犯,四大央视Boys罕见合体。 凭借一场家电直播,他们在当晚创下了5亿的销售额实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功晋级为“男团顶流”。 3个小时直播,4个人从刚开始的“翻车”,到后面适应直播的节奏,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金句频出,把直播节目变成综艺脱口秀。难怪网友感叹:“国家队”气质果然不一般,这才是值得我们崇拜的“硬核男神”啊。 四人在介绍商品时的互动也非常有意思。 撒贝宁在演示吸尘器的时候,朱广权拿着面粉待机,一般都是撒在地上展示吸尘器的吸力,而朱广权把面粉却倒在了吸尘器的上面,当以为恶作剧会让撒贝宁招架不住的时候,撒贝宁取下了一个手持吸尘器,完美地解决了大吸尘器本身的清洁问题。 在接下来为某手机演示拍照功能的时候,尼格买提担任起了摄影师,其他三人却变身成了模特。而撒贝宁此时戏精上身,做作出了灵魂,被尼格买提放大无数倍当场处刑,同时也证明了手机的高清素质。 康辉老师直播中第一次翻车,卖咖啡机准备演示30秒出咖啡,结果电源没开。结果好不容易机器开始工作,第一杯洗咖啡机的水竟然被撒贝宁误喝了。 直播的现场,被四名主持人搞得很热闹,也让观众们感到很开心。 值得一提的是,央视的四个boys的带货能力绝对是顶尖的存在,虽然四人没有采取网络主播那种吆喝的带货方式,但风度翩翩的四个人还是凭借着他们的人格魅力,以及幽默风趣的说话方式,将直播间的人气带到了2000万。反面角度:随波逐流典型素材——董明珠直播首秀“翻车”,钱没有想象中好赚 格力的董事长董明珠亲自下场在抖音直播带货,但带货首秀翻车成了当天的微博热搜。据统计,董明珠直播带货当晚,全网累计有431万的观看人数,但她带货的销售额仅仅只有万元。 董明珠翻车的主要原因在于网络卡顿,她在直播的时候,出现了五次卡顿。而且她介绍的时候,并不是像其他主播那样坐下来说,而是走马观花似的带着网友在格力科技馆一通转,场面显得很混乱。 最重要的是,由于格力销售的策略,直播并没有出现大幅度的优惠,买单的人自然不多。 还有之前李湘直播卖货的翻车,四千多一件的貂皮大衣,疑似一件都没卖出去。

从消费者角度切入,写直播带货。理论有很多,比如消费行为,使用和满足

抖音直播带货相关问题研究论文

卡通头像或者纯色背景+文字比较推荐,特别是做教学类的,譬如美食教学用文字会比较好。头像根据SEO惯例肯定是要做关键词,所以推荐这个公式:称号+关键词。譬如王大妈的私房菜。养号2:根据你要做的垂直类目去找素材,抖音快手、小红书、INS、国外、淘宝主图视频借鉴学习。养号3:通过抖音搜索功能找跟自己同垂直类目的大号关注,然后一直看他们的视频,一直看到抖音默认推荐给你的都是你做的类目相关视频。譬如你要推服装,就一直看服饰搭配,潮流街拍内容的。这个过程大概2-3天。当然越久越好该点赞的点赞, 该评论的评论,让后台给你形成标签。养号4:找到好的素材就可以进行模仿或者二次创作啦。同行是自己的老师,把老师模仿学习到位,在想着创新超越,很多小伙伴总想着按着自己的思维去创作,投入自己的心血去研究,可是到头来却没有火起来,原因有二:1、你没有自己的流量池热门话题去蹭热点,是很难火的。2、段子、话题都是有时间限制推荐的,去年的蓝天白云晴空万里很火,可现在你模仿一个看看?是火不起来的,要跟着抖音的浪潮去走,一个话题跌入了浪谷就不要去追了,应该去模仿新的浪潮。注意:如果是自己做一两个号就可以跳过这些了,不要动搬运的心思,老老实实原创。通过种草如何快速变现玩抖音很多人是为了红,而我是为了钱。变现我想了很多方法抖音可以这样变现,别的平台的也可以变现,快手没有卖货之前,我就开始卖开通直播权限的快手号120元/个。抖音上卖自己淘宝店铺的东西卖精选联盟的产品(抖音小店)变现的技巧有哪些上面已经说了快速变现的途径,那么现在说一下技巧类。想要赚钱不要盯着钱看,盯着做事,把事情做到顶尖,你就能赚大钱。很多人看到上面一个视频就20来万的收益眼睛都红了,就直接抓瞎去做视频、找产品其实这样是很傻的。种草就要好好种,从自身角度出发这个东西你会不会去用,一款连你自己都不去用的产品你也拿来做视频赚钱,太黑心了吧。且现在的粉丝也不傻都是跟你一模一样的人,知道你净推荐些烂东西忽悠,直接取关+不感兴趣。想要变现,重点在选品上,选爆款,大家熟知且认可的商品!接下来说几个选品的技巧:1、无论做什么类目,通过抖大大旗下的电商数据平台“抖参谋”选品,看别人推什么你就推什么。2、用抖参谋看抖音好物榜,哪些占据榜单,且符合你类目的就可以选。3、抖音达人销量榜,通着观测可以预判近段时间全网喜好偏向什么:前些天是泡泡机。4、通过淘宝联盟进行选品(还有别的网站,需要可以交流)。5、淘宝直接搜索,比如你做美妆口红,直接淘宝搜索口红,点击销量排行,选那些月销量几十万的这个绝对是贫民窟女孩、月光少女的最爱、平替大牌。选完品购买回去自己拍摄,在添加购物车有个小技巧:很多人会发现,好不容易做好了视频,这商品不给添加购物车,或标题有敏感词,或者是该款是黑名单、或某某问题。

本期关键词是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本期分别从新闻传播、旅游、经济、教育、法律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电子商务”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1 | 【 行政学 】 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 摘要: 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规模的电子商务活动和不断涌现的新市场行为方式,对已有的市场秩序、监管方式和监管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已有的市场监管理论,如防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第三方监管论,面对这些新挑战、新问题与新形势,存在解释力不足、关注监管机构职能但忽略监管效果、多部门监管协同标准难以拟定等局限。本文提出用公共价值失灵理论替代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作为新时期监管的指导思想,认为监管的分析基础不能只停留是在政府、企业还是社会组织等监管主体谁更有效的主体角色讨论上,而是要突破主体边界,以防患公共价值失灵为所有主体的共同价值基础,用共同的理念、标准、承诺和职责为行为准则,在共同的法律基础上,协调新时代的协同监管工作,培养具有公益精神的市场守夜人;发挥好智慧监管、平台监管的作用;秉持包容审慎、平等开放、共享共治的原则和方法,做好新时代的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1]蓝志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J].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中国行政管理. 2021,(06):37-43| 2 | 【 图书情报学 】 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 摘要: 【目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网络信息生态理论的研究起源和进展进行归纳和梳理,厘清国内外网络信息生态领域的研究脉络的基础上,为促进我国网络信息生态的更好发展献计献策。【方法/过程】文章以CNKI和Web of Science为核心文库,借助Citespace软件对网络信息生态的关键词Timeline相关学者、研究热点等几大方面绘制了可视化的知识图谱,揭示了该领域现有的研究分布和研究态势,并对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结果/结论】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在未来的研究中将更关注价值是如何流动、创造以及博弈等问题。该主题下相关文献数量较少,因此综述涵盖的主题范围较大。 [2]张海涛等.吉林大学管理学院[J].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情报科学. 2019,37(08):170-176| 3 | 【法律】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3]刘雅婷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J].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 2021,(05):68-82| 4 | 【教育学】 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 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 为例 摘要: 近年,高等学校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相应产业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材开发滞后于产业发展。文章分析了开发新兴专业教材的迫切性,以及普通教材开发模式的不足,阐述了以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必要性,并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介绍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实践,对以该模式开发教材的经验和效果进行总结。 [4]袁勤勇.清华大学出版社[J].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出版广角. 2021,(09):49-51| 5 | 【经济】 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 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不同渠道权力情境下,对O2O网络营销间接、直接以及双渠道基本需求和利润成本进行分析研究,并构建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型,对企业网络营销渠道带来的渠道冲突进行探讨。本模型主要对间接销售渠道、O2O网络直销、双重渠道进行研究,在各渠道上,通过对中间商及生产商利润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到电子商务O2O下网络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的渠道合作模型以及合作方案。本研究对于整个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模式渠道的销售效率和销售状态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王丹鹤.三亚学院[J].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商业经济研究. 2021,(18):85-88| 6 | 【新闻教育】 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 ——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 摘要: 直播带货是在互联网时代快速崛起的新兴电子商务业态,同时也是粉丝经济的表现形式之一,已有文献缺乏从地理学视角对粉丝经济开展研究。论文基于网络空间理论,以抖音带货主播为例,结合电子商务的影响因素及城市舒适性理论构建了影响中国带货主播空间分布的指标体系,运用区位熵、莫兰指数、冷热点分析方法,对中国带货主播的空间集聚特征进行了可视化分析,通过空间回归模型探析了影响带货主播的地理因子。研究表明:(1)带货主播在空间上呈现显著的集聚现象,且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广州、杭州最为突出;(2)以直播带货为例的粉丝经济正在重塑中国原有的城市等级体系,具有娱乐传媒、电商、旅游特色的城市(如长沙、金华、丽江),对带货主播有很强的吸引力,甚至超过部分一线城市;(3)通过空间回归分析发现,电商创业环境、文化旅游对粉丝经济生产者的空间分布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生活便利性与自然环境也具有重要影响;相比而言,人力资本影响较小,专利数量甚至对带货主播具有较明显的挤出效应,说明直播带货具有很强的草根性。研究为揭示粉丝经济的空间过程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了详实的实证案例,为地方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6]彭珏.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J].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地理科学进展. 2021,40(07):1098-1112| 7 | 【经济】 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 摘要: 本文对我国乡村旅游产业和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剖析了电子商务对乡村旅游产业的赋能效果,厘清了现阶段制约我国乡村电商旅游发展的因素,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乡村电商旅游产业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政策建议,即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提供充足的交通、通信及人才支持,加快乡村旅游产业链与乡村电商的深入融合发展。 [7]王立明等.新疆财经大学旅游学院[J].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商业经济研究. 2021,(17):128-131| 8 | 【旅游】 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文化和旅游进入深度融合发展阶段,作为支持旅游发展的重要工具,旅游电商平台也要融入文化元素,转型升级成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以江西为例,深入分析当前江西各类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现状,发现存在文化印象不够深刻、文旅产品尚待丰富、文化挖掘程度不一的问题,提出各平台应分工协作,并通过增设互动体验以加深文化印象、对接用户以助力打造文旅产品、实行人才共享以推进平衡发展的文化融入路径,以促进江西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并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8]吴子珺.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J].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企业经济. 2020,39(10):105-110

直播带货的论文研究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平台新的增长点,网红、明星、政客等卖力讲解、体验分享、 直接呈现使得“直播带货”行业异常火爆,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1330亿,2019 年总规模达到4338亿,同比增长226%,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直播带货”掀起了一波高潮,“云直播”“云购物”“云复工”相继推出,抖音、快手、斗鱼、虎牙、淘宝直播等各大直播平台都有大量“直播带货”板块,罗永浩直播带货首秀就拿下 亿元的成交额、董明珠直播仅仅 3 小时就完成了 亿元的销售额,更有名气不大的网红一 夜都能卖出几十万的销售额,“直播带货”可谓是炙手可热。但是,网红“直播带货”市场背后存在众多乱象。一是虚假宣传泛滥,有些本质上就是虚假广告;二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假货泛滥;网红对产品并未亲身体验,消费者本应享 有与所支付对价相称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商品同质化明显,部分带货的广告色彩 太强,参考价值低,所选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等;四是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言语的诱惑下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发现上当之后缺乏维权手段,甚至在提出正当维权诉求后还被自己的偶像拉黑、屏蔽。研究直播带货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的法律认定以及法律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让图谋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消费者即使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能更便捷、及时的追责,权益能尽快的得到保护,而不是各方主体对互相“踢皮球”。二、国内研究现状“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目前,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网红“直播带货”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网红”在“直播带货”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明星等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发挥的广告代言效应有很多共同点,网红“直播带货”完全符合《广告法》关于商业广告的认定条件,网红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二是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电商交易模式,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适用《广告法》规范。主要理由是: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同于线下商场售货员现场推销,而线下售货员现场的推销行为在执法实践中不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根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红“直播带货”不属于《广告法》调整的范畴。三是网红“直播带货”是具有强烈商业广告色彩的电子商务活动,但是又具有传统商业广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动性、直观的体验性和明显的交易属性等。同时,网红在“直播带货”时与商家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因此,直播带货的认定还存在分歧。在我国,直播带货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的店家自己就是主播,为自己家的产品代言,自产自销,那么主播就是销售者没有疑问,应当承担商品质量带来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请来网红、明星等为自己家的产品直播代销,明星、网红根据货物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此时,这些网红明星是否属于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作为老板,长期聘请明星、网红等作为主播为自己家货物直播销售,这样的话,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又如何认定。并且在直播带货中,虽然有明星,但是大大小小的网红才是直播带货的主力军。那网红在直播带货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网红虽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但是毋庸置疑,能力强的网红其影响力不输明星。因此,我们是否要将“网红”带货纳入明星、名人代言范围内;还是对这种新的宣传方式需要引入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主播个人知名度影响,一些消费者对于主播个人情感影响,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产生了冲动消费或者遇到了商品质量问题等等问题,消费者面临着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途径多不代表消费者维权效果好,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九龙治水”的问题,各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部分消费者由于损失小或者维权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等原因放弃。对于遇到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到底应当如何维权。三、国外研究状况关于国外的直播带货,也是由国内的风潮传入海外的。国外的直播带货虽然也存在,但只属于刚兴起阶段,并没有发展起来。我国在这新型的交易模式中独树一帜,走在世界的前沿。因此,需要我国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

薇娅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最近的新闻也比较火,她逃税漏税数额巨大,多个平台的直播间被封。其实除了她本人受到影响外,其他的人也有受到“牵连”。云南一男生毕业论文写薇娅,他的毕业题目是:网红对直播带货的影响——以薇娅为例。新闻一出,薇娅人设崩塌,这个男生辛辛苦苦写的论文也不一定能保住,个人认为他的论文能通过,相信老师也能够明白这个男生现在的处境,出现这样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到,男生是在新闻之前写的论文,况且老师看的是学生在写论文过程中的一些数据分析和个人观点,而薇娅只是一个例子应该不会影响到整体的论文。

大学生之所以写毕业论文,是要体现自己在大学这几年的学习成果,不论是研究方面还是提升自己能力方面,在论文中都能够有所体现,所以老师更看重的是学生准备论文过程的付出,而论文中的例子也确实是事实,并没有虚假成分,只不过是片面了一些,但在写之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这样的。

男生已经做好了两手准备,如果老师允许不改论文题目的话,那他会再增加一些针对薇娅偷税漏税的一些看法等观点;但如果老师要求重写作文的话,他已经有了新的方向,并且也做好了被延期答辩的准备。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相信老师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不会因为这些不可控因素来为难这个学生,从这个男生的回应来看,他的应激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应该成绩也不错,相信老师一定会体谅他的。你认为他的论文可以过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他的论文肯定不能够通过,因为现在薇娅已经犯了偷税这么严重的事情,这样的论文肯定是不可能被允许通过的。

我们拨开当下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繁荣现象的面纱,进入到内部看这个焦点的背后有些啥。从今天一位朋友说起,他告诉我有位传统影视行业的大人物在帮助企业打造个人网红,我大吃一惊。说国内现在很多大企业都在打造自己的旗下网红,一个企业能够造个七八个网红,这样网络影响力就大了,带货能力就很厉害了。乖乖,各位你们发现没有,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套用网络概念来割韭菜的行为啊!这位老兄说的运作方式就是咱们新媒体的矩阵运作方式,这个不新鲜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文章里,专门讲详细剖析了新媒体矩阵最新态势。)关键是让企业来花钱培养个人网红,这是本末倒置啊!风险极大啊!我在之前的文章简单提到过这方面的内容,未来网红发展趋势是2-3年后个人网红将消失,网红生存下来必须依附于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从现在开始可以收纳或培养出自己的网红来抢占直播带货的人力资源。我说的是企业收编及自己培养,网红是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独立存在哦!虽同为打造网红,那么发力点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看一下当下,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行动了。招聘专职主播为企业所用的价码是越抬越高,这也不得不说其实这就对那些独立的个人网红主播是一种诱惑。一边是逐步走向高薪的诱惑,一边是举步维艰的个人奋斗。主播带货在2020年的网络行业凸显风头,很多传统行业加入进来从而使网络新媒体行业从量变到了质变。凸显在是新媒体的直播领域的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个体门店商户,直播带货仿佛一夜间成为企业的救命稻草。热度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企业都适合直播带货吗?非也,(我之前是对此有分析,翻前文)适合直播带货这部分企业我们如何来带货呢?不要被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直播经纪公司,某某网红机构割韭菜呢?当然知己知彼方可在这直播带货浪潮中取胜而出。知己当先。如果你的企业适合做直播带货,一定是要建立企业的新媒体直播团队来运作的。建立团队其实不难,只需要招聘或分配现有人员进入角色即可。人有了,就回到我们开篇提到的那个故事里所涉及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培养个人网红还是企业网红。就会涉及到使用个人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还是需用企业的账号进行直播的问题。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表面上只是个账号归属权,其实是涉及到网络建立影响力从哪个点出发和未来网络资源的归属权的问题。我是极力提倡企业一定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自媒体账号,虽然很多平台对企业号的数量有所限制,不是有利于企业初期的时候打造矩阵的方式,但是我们可以采用变通吗,我们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权归企业吗,这样不是就问题解决了吗。如果这都不知道怎么做的人只有私聊笔者。自媒体号的打造过程企业号和个人号的出发圆点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网红号的建立和内容是建立在个体人物的基础上的,粉丝也是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基础上。而企业号是以企业为核心建立起自媒体号,内容的会围绕企业来进行建立。企业网红的元素会涵盖人、物及企业。归纳过来我们企业推出的网红是三要素的组合:人+产品+企业。再把我们的眼光放长远一些,直播带货本质也就是电商的一个分支。我们可以叫做直播电商,直播是形式,核心依然是电商。因此直播带货是要以平台电商为基根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基根直播电商才有了长期发展和稳固的可能性。既然长期发展必定会抛弃外挂的泡沫回归本性。当我们正视直播带货后,准确定义为新媒体电商的一个渠道。我们再把眼光放到渠道上来从头梳理,会发现直播带货所形成的销售渠道的环节中,会涉及到自媒体账号开发及管理,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手段,平台电商解决交易的问题。直播带货要做好,并非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一个主播吆喝卖货这么简单了。企业要真正把直播电商做起来,也并非难事,只需迈出第一步建立团队,并找到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企业打通整个流程,逐步走下去即可。

农产品直播带货难点问题研究论文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平台新的增长点,网红、明星、政客等卖力讲解、体验分享、 直接呈现使得“直播带货”行业异常火爆,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1330亿,2019 年总规模达到4338亿,同比增长226%,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直播带货”掀起了一波高潮,“云直播”“云购物”“云复工”相继推出,抖音、快手、斗鱼、虎牙、淘宝直播等各大直播平台都有大量“直播带货”板块,罗永浩直播带货首秀就拿下 亿元的成交额、董明珠直播仅仅 3 小时就完成了 亿元的销售额,更有名气不大的网红一 夜都能卖出几十万的销售额,“直播带货”可谓是炙手可热。但是,网红“直播带货”市场背后存在众多乱象。一是虚假宣传泛滥,有些本质上就是虚假广告;二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假货泛滥;网红对产品并未亲身体验,消费者本应享 有与所支付对价相称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商品同质化明显,部分带货的广告色彩 太强,参考价值低,所选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等;四是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言语的诱惑下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发现上当之后缺乏维权手段,甚至在提出正当维权诉求后还被自己的偶像拉黑、屏蔽。研究直播带货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的法律认定以及法律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让图谋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消费者即使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能更便捷、及时的追责,权益能尽快的得到保护,而不是各方主体对互相“踢皮球”。二、国内研究现状“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目前,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网红“直播带货”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网红”在“直播带货”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明星等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发挥的广告代言效应有很多共同点,网红“直播带货”完全符合《广告法》关于商业广告的认定条件,网红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二是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电商交易模式,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适用《广告法》规范。主要理由是: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同于线下商场售货员现场推销,而线下售货员现场的推销行为在执法实践中不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根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红“直播带货”不属于《广告法》调整的范畴。三是网红“直播带货”是具有强烈商业广告色彩的电子商务活动,但是又具有传统商业广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动性、直观的体验性和明显的交易属性等。同时,网红在“直播带货”时与商家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因此,直播带货的认定还存在分歧。在我国,直播带货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的店家自己就是主播,为自己家的产品代言,自产自销,那么主播就是销售者没有疑问,应当承担商品质量带来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请来网红、明星等为自己家的产品直播代销,明星、网红根据货物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此时,这些网红明星是否属于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作为老板,长期聘请明星、网红等作为主播为自己家货物直播销售,这样的话,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又如何认定。并且在直播带货中,虽然有明星,但是大大小小的网红才是直播带货的主力军。那网红在直播带货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网红虽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但是毋庸置疑,能力强的网红其影响力不输明星。因此,我们是否要将“网红”带货纳入明星、名人代言范围内;还是对这种新的宣传方式需要引入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主播个人知名度影响,一些消费者对于主播个人情感影响,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产生了冲动消费或者遇到了商品质量问题等等问题,消费者面临着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途径多不代表消费者维权效果好,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九龙治水”的问题,各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部分消费者由于损失小或者维权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等原因放弃。对于遇到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到底应当如何维权。三、国外研究状况关于国外的直播带货,也是由国内的风潮传入海外的。国外的直播带货虽然也存在,但只属于刚兴起阶段,并没有发展起来。我国在这新型的交易模式中独树一帜,走在世界的前沿。因此,需要我国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

是为了探究如何利用直播带货营销模式来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从而实现农民的利益最大化。通过对直播带货营销模式的分析,可以找出其优势、劣势以及应用场景,并为农民和企业实施此类营销方式时提供参考。

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研究直播带货的论文的创新点

我们拨开当下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繁荣现象的面纱,进入到内部看这个焦点的背后有些啥。从今天一位朋友说起,他告诉我有位传统影视行业的大人物在帮助企业打造个人网红,我大吃一惊。说国内现在很多大企业都在打造自己的旗下网红,一个企业能够造个七八个网红,这样网络影响力就大了,带货能力就很厉害了。乖乖,各位你们发现没有,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套用网络概念来割韭菜的行为啊!这位老兄说的运作方式就是咱们新媒体的矩阵运作方式,这个不新鲜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文章里,专门讲详细剖析了新媒体矩阵最新态势。)关键是让企业来花钱培养个人网红,这是本末倒置啊!风险极大啊!我在之前的文章简单提到过这方面的内容,未来网红发展趋势是2-3年后个人网红将消失,网红生存下来必须依附于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从现在开始可以收纳或培养出自己的网红来抢占直播带货的人力资源。我说的是企业收编及自己培养,网红是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独立存在哦!虽同为打造网红,那么发力点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看一下当下,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行动了。招聘专职主播为企业所用的价码是越抬越高,这也不得不说其实这就对那些独立的个人网红主播是一种诱惑。一边是逐步走向高薪的诱惑,一边是举步维艰的个人奋斗。主播带货在2020年的网络行业凸显风头,很多传统行业加入进来从而使网络新媒体行业从量变到了质变。凸显在是新媒体的直播领域的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个体门店商户,直播带货仿佛一夜间成为企业的救命稻草。热度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企业都适合直播带货吗?非也,(我之前是对此有分析,翻前文)适合直播带货这部分企业我们如何来带货呢?不要被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直播经纪公司,某某网红机构割韭菜呢?当然知己知彼方可在这直播带货浪潮中取胜而出。知己当先。如果你的企业适合做直播带货,一定是要建立企业的新媒体直播团队来运作的。建立团队其实不难,只需要招聘或分配现有人员进入角色即可。人有了,就回到我们开篇提到的那个故事里所涉及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培养个人网红还是企业网红。就会涉及到使用个人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还是需用企业的账号进行直播的问题。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表面上只是个账号归属权,其实是涉及到网络建立影响力从哪个点出发和未来网络资源的归属权的问题。我是极力提倡企业一定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自媒体账号,虽然很多平台对企业号的数量有所限制,不是有利于企业初期的时候打造矩阵的方式,但是我们可以采用变通吗,我们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权归企业吗,这样不是就问题解决了吗。如果这都不知道怎么做的人只有私聊笔者。自媒体号的打造过程企业号和个人号的出发圆点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网红号的建立和内容是建立在个体人物的基础上的,粉丝也是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基础上。而企业号是以企业为核心建立起自媒体号,内容的会围绕企业来进行建立。企业网红的元素会涵盖人、物及企业。归纳过来我们企业推出的网红是三要素的组合:人+产品+企业。再把我们的眼光放长远一些,直播带货本质也就是电商的一个分支。我们可以叫做直播电商,直播是形式,核心依然是电商。因此直播带货是要以平台电商为基根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基根直播电商才有了长期发展和稳固的可能性。既然长期发展必定会抛弃外挂的泡沫回归本性。当我们正视直播带货后,准确定义为新媒体电商的一个渠道。我们再把眼光放到渠道上来从头梳理,会发现直播带货所形成的销售渠道的环节中,会涉及到自媒体账号开发及管理,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手段,平台电商解决交易的问题。直播带货要做好,并非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一个主播吆喝卖货这么简单了。企业要真正把直播电商做起来,也并非难事,只需迈出第一步建立团队,并找到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企业打通整个流程,逐步走下去即可。

1、意义:帮助商家提升直播时长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直播效率,为用户提供更灵活的观看时间和更方便的购物体验,同时为合作商家创造更大的生意增量。2、研究价值:应用虚拟主播解决方案进行电商直播带货、虚拟偶像直播,赋予主播更强的表现力,其新颖有趣的视觉效果也可以帮助主播吸引更多的观众,达到更强的传播效果。

最新的创点就是网红带货了,网红带货量越来越高,收入也越来越高,

  • 索引序列
  • 关于直播带货的问题研究论文
  • 抖音直播带货相关问题研究论文
  • 直播带货的论文研究
  • 农产品直播带货难点问题研究论文
  • 研究直播带货的论文的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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