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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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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

1、初中毕业考的3+2模式大专; 2、参加成人高考,报函授、业余、夜大等成人教育,获大专。如是中职,通过对口考试,入学专科高职。

中专生到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考大专: 《1》初中毕业考的3+2模式,获大专 《2》参加成人高考,报函授、业余、夜大等成人教育,获大专。如是中职,通过对口考试,入学专科高职。 《3》到市自考办报名自学,参加自学考试,各门课程合格,取得自学专科。或报一些大学招的自学助学班,半脱产,通过这些大学的考试获自学专科。 《4》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免试入学,通过中央电大的考试,获专科。在当地的县电大就可报名、在当地考试。 《5》参加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获专科。据情况,分免试和大学的入学测试。 根据你的情况,可按如上2、3、4,你可以查看以下网站,浏览大学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招生栏。 1 中山大学 教育部 广州市 本科 2 华南理工大学 教育部 广州市 本科 3 暨南大学 国务院侨办 广州市 本科 4 汕头大学 广东省 汕头市 本科 5 深圳大学 广东省 深圳市 本科 6 五邑大学 广东省 江门市 本科 7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8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9 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省 湛江市 本科 10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11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省 本科 12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1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14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本科 15 广州大学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16 茂名学院 广东省 茂名市 本科 17 肇庆学院 广东省 肇庆市 本科 18 东莞理工学院 广东省 东莞市 本科 19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20 广东医学院 广东省 湛江市 本科 21 广州医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22 广东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23 惠州学院 广东省 惠州市 本科 24 湛江师范学院 广东省 湛江市 本科 25 韩山师范学院 广东省 潮州市 本科 26 嘉应学院 广东省 梅州市 本科 27 韶关学院 广东省 韶关市 本科 28 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29 广东商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30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广州体育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32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33 星海音乐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34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本科 35 广东培正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本科 36 广东白云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本科 37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广东省 佛山市 本科 38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39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省 肇庆市 专科 40 私立华联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41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42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民用航空总局 广州市 专科 43 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44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番禺市 专科 45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专科 46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深圳市 专科 47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揭阳市 专科 48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49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佛山市 专科 50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5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52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53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54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55 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东莞市 专科 56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57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58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59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珠海市 专科 60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惠州市 专科 61 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肇庆市 专科 62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63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64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肇庆市 专科 65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中山市 专科 66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67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68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69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专科 7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71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72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74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专科 7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76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77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78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79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0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1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2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3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84 广东建华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市 专科 85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86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7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8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89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90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91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92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93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94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95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市 专科 96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中山市 专科 97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98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专科 99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江门市 专科 100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茂名市 专科 101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专科 102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省 专科 103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专科 104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专科 105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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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警察院校。1984年,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后更名为河南司法警官学校。2001年,我校被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占地818亩。正在建设中的郑东新区新校园占地500余亩,总投资亿元,规划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成之后,一座现代化、生态化、信息化、园林式的新校园将屹立在龙子湖高校园区,为我院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学院设有五系两部,包括刑事执行系、法律系、警察学系、信息技术应用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和基础部、警体部。设置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侦查、经济犯罪侦查、警卫、法律文秘、计算机技术及应用、司法助理、社区矫正、电子商务等14个专业。有三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函授本科教育、成人大专、在职干警培训等多个办学层次,生源遍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广东、广西、浙江、新疆、甘肃等10个省区。我院有微机、语言、刑事照相、痕迹检验、现场勘查、法医、心理咨询与测试、模拟法庭等实验室。有河南省第一监狱、河南省女子监狱、齐礼闫劳教所等18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藏书万余册,电子阅览室有功能齐全的184台电子阅览单机。教室全部安装闭路电视,具备电化教学条件;15个多媒体教室能满足多媒体教学及现代远程教育的需要;计算机实验室有734台微机供学生上机操作;校园网覆盖学院各个部门,教学、学管、财务、行政、图书、档案等工作实行了计算机管理;汽车、枪支等多种训练器材的配置,满足了警体训练的专业要求。学院经过多年不断的建设,已初步形成系列化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培养高素质的应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2005年我院刑事执行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成立了河南省监狱学会分会和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设备齐全、性能先进的警察技术实验中心,承担各专业学科相关的'

刑事照相、痕迹检验、现场勘察、心理咨询与测量、法医实验、微机操作、程序设计等实践课的教学任务。我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15人,高级职称47人,其中正副教授39人。近年来,我院教师共主编、参编的各类教材、著作42部,出版专著5部,发表在CN级以上刊物的各类学术论文388篇;研究成果获地厅级以上成果奖102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自2003年创刊之日起,就确定了打造“监狱学名牌栏目”、“司法行政特色栏目”的办刊目标,为我院的教学与科研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平台。在教学组织、学生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我院较强的“警官教育”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中都名列前茅。警察院校警务化管理,必须严格遵循《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的规定,使学员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新生入学时集中安排40天警察素质全封闭训练,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学生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外,还要掌握汽车驾驶、射击、擒拿格斗等以警察职业为核心的专业技能。2004年,我院举办了首届大学生艺术节,涌现出一大批优秀节目。在河南省第九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上,我院学生13个参赛项目获奖,其中有两个项目获得最高奖。2005年,在第三届全国校园歌手大赛中,沈建同学以不俗的实力摘得铜奖。在河南省第七届CUBA大学生篮球联赛中,我院新组建的篮球队面对如林的强手,奋力拼搏,夺得本次联赛的亚军。建校以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生、各类函授毕业生17000余人,培训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警12000余人。毕业生中先后有1 

;人被追认为烈士并被追记个人一等功,有3人被河南省委政法委、郑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有10人荣立二等功,200多人荣立三等功,3400多人次受到各种嘉奖和表扬。历届毕业生中有40%的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绝大部分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学院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学校、省级文明单位、花园式建设单位等,1996年被河南省教委认定为省级重点中专,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授予校园网建设示范单位,2000年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0年被中共河南省委命名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并被河南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行政系统公务员素质教育基地,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委、河南省监狱系统五好领导班子。学校先后被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被评为“省级文明标兵学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 1984 年 5 月建立的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 2001 年 4 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心校区在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金水东路 166 号),是以高等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为主,多种专业教育并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设置,监所管理系、法律系、信息技术系、警察学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基础部、警体部、警察技术实验中心等教学机构,开设有社区矫正、信息安全与管理、司法警务、行政执行、司法信息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警察管理、司法鉴定技术、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17 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等 3 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建校以来,为社会各界特别是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培养输送数万名专业人才。校园占地 580 亩,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1984,年 5 月,成立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1986,年 12 月,更名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1992,年 10 月,更名为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1997,年 11 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 5 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 5 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0,年 6 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2001,年 4 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6,年 11 月,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等级。,2010,年 8 月,被司法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实验院校。,2013,年 11 月,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5,年 3 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6,年 12 月,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批准为“依法治校示范校”。,2017,年 4 月,荣获“河南综合实力 20 强领军高校”。,2017,年,被河南省总工会评为,第十六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 3 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校。,2018,年 4 月,被评为“改革开放 40 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2019,年 4 月,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 2018 年全省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在 2019 年度黄河教育奖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截至 2018 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下设 8 个教学系(部), 18 个招生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 229 人,教授 14 人,副教授 57 人,具有博士学位 5 人,硕士学位 95 人,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博学位的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5 人,“双师型”教师 57 人,有 12 位教师被省教育厅授予学术技术带头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河南省优秀教师 6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1 人。学院还聘有 46 名校外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兼任学院教学工作。,主要教学设施有教学楼、培训楼、图书馆、实验实训楼、综合运动场、射击馆、警体馆、游泳馆、餐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师生生活服务中心等。,有 400 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车辆驾驶训练场;有汽车、枪械、散打练功等完善、配套的警用训练器材;有计算机、语音、刑事照相、痕迹检验、心理咨询与测试、财会、模拟法庭、虚拟仿真训练等实验、实训场所。,为培养预备警官健全的体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开设枪械、散打、格斗等课程,配备完整的警用训练器材。,截至 2018 年,学院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 2 个。刑事执行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刑事执行、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通过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15 — 2018 )评审,被确定为省级骨干专业立项建设。,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警察管理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学院重点建设专业 8 个。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1 门,河南省精品开放课程 1 门,司法部部级精品课程 1 门,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优秀课程 1 门,参与建设国家资源共享课程 1 门。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为河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司法鉴定技术专业群生产性实训基地为省级骨干实训基地。,截至 2018 年,学院教师共主编、参编教材 248 部,其中司法部试点改革教材 2 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 3 部,省重点教材 8 部。出版专著 28 部,发表各种学术论文近 800 篇,其中获奖论文 160 篇,承担完成各类科研课题 24 项,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 140 项,省部级以上 98 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 项。公开出版发行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在河南省高校学报综合质量评估中,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特色期刊,在全国高职高专“三优”评比中,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优秀学报一等奖,为我院和其他院校师生、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提供了重要阵地。 2016 年、 2017 年被评为河南省社会科学类一级期刊。,学院图书馆馆藏图书 64 万册,,电子阅览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校园网覆盖学校各部门,教室全部实现多媒体教学,满足各类信息化教育教学需要。学院不断改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强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快学院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化管理和能力,打造智慧化校园。,2019,年 9 月,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如下表:,校训:笃学、致用、忠诚、重法,校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教风:崇教、勤学、自强、创新,学风:尊师、勤学、自强、创新,学院坐落于学术气氛浓厚、自然风光旖旎的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面积 580 亩,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主要设施有教学楼、培训楼、图书馆、实验实训楼、司法鉴定中心、射击馆、警体馆、游泳馆、餐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等。配套齐全的设施,可同时满足近万名学生的学习、实验实训及工作生活需要。,学院先后被有关部门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先后被命名为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省人事厅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考核点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校园网建设示范单位,并荣立司法部集体一等功。 2015 年 3 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6 年 12 月,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批准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2017 年 4 月,荣获“河南综合实力 20 强领军高校”。,2017,年,被河南省总工会评为,第十六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2018 年 3 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校。 2018 年 4 月,被评为“改革开放 40 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 2019 年 4 月,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 2018 年全省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在 2019 年度黄河教育奖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建校 35 年来,我院共为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 31000 余人,为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干警 38000 人次。毕业生中有 1 人被追认为烈士并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3 人被河南省政法委、郑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4 人荣立二等功, 224 人荣立三等功, 2800 人次受到各种嘉奖和表扬。历届毕业生中,已有 40% 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成为所在单位骨干。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主要有:

1、分数条件。录取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

2、身体条件。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体能测试主要包括,50米跑要求男生小于秒,女生少于秒。立定跳远要求男生大于2米,女生大于米。

材料补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1984年5月创建的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1986年12月更名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1992年10月更名为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1997年11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5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5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0年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2001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电子商务法学教学中的一个核心理论问题——论网络空间的域名权》(齐爱民),《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11期(全文转载),原载《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4期。2、《论电子档案中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齐爱民、贾淼),《人大复印资料》2005年第4期(全文转载),原载《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6期。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河北法学》(核心期刊)2005年第5期。4、《论个人资料》(齐爱民),《法学》(核心期刊),2003年第8期。5、《德国个人资料保护法简论》(齐爱民),《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核心期刊)2004年第4期。6、《美德两国个人资料保护立法之比较——兼论我国个人资料保护立法的价值取向与基本立场》(齐爱民),《甘肃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04年第3期。7、《UNCITRAL电子订约公约大会评述》(齐爱民),《法学评论》(核心期刊)2004年第4期。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合著),《法学评论》(核心期刊)2004年第4期。9、《UNCITRAL电子商务工作组第四十届大会综述》(齐爱民),《现代法学》(核心期刊)2003年第5期。10、《电子订约中的风险负担原则》,《法律适用》(核心期刊)2005年第5期。11、《英国1998年个人资料保护法》(审校),载《知识产权文丛》(权威法学类论丛),郑成思教授主编,方正出版社2004年总第11卷。12、《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迁》(齐爱民),《河北法学》(核心期刊),2005年第1期。13、《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卷》2005年第8期(全文转载),原载《苏州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5年第2期。14、《电子合同典型法律规则研究》(齐爱民),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核心期刊),2002年第2期。15、《信息技术与合同形式》(合著),《法学》(核心期刊),2002年第2期。16、《论电子签章及其法律效力》(齐爱民),《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17、《论网络空间的特征及其对法律的影响》(齐爱民),《贵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2期。18、《《洪湖水,浪打浪》著作权纠纷案程序问题评析》(齐爱民),《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19、《电子商务法学教学中的一个核心理论问题——论网络空间的域名权》(齐爱民),《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4期。20、《OECD<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资料跨国流通的指针的建议>》(审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21、《联合国1990年关于自动资料档案中个人资料的指南评析》,齐爱民、候巍,《河南警官司法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22、《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性质及其保护》(齐爱民、吕光通),载《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孟勤国、黄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3、《我国电子签章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齐爱民、张海龙),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问题》,杜敬明、唐建国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24、《论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法定义务和民事赔偿责任》(齐爱民、张海龙),《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5期。25、《论美国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之会议公开制度》,《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学论丛)》,2005年第1期。26、《网络时代合同法的最新发展》,《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27、《美国信息隐私立法透析》,《时代法学》,2005年第2期。28、《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客体的价值序位》(齐爱民、潘勤毅),《知识产权》2005年第3期。29、《完善知识产权临时禁令制度的构想》(齐爱民、盘佳),《中国版权》,2005年第3期。30、《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临时禁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齐爱民、盘佳),《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教学论文专刊31、《论网络虚拟物的权利属性与法律保护》,《科技与法律》,2005年第3期。32、《论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客体》,《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33、《论信息法的地位与体系》,《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34、《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苏州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5年第2期。35、《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与学科体系》,《学术论坛》,2006年第1期。36、《不畏浮云遮望眼——读郑成思先生主编的新作》,《知识产权》2006年第1期。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不是一本也不是二本大学,而是专科学校。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英文名:SICHUAN JUDICIAL AND POLICE OFFICERS PEOFESSIONAL COLLEGE)是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实行警务化管理的、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四川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建于1982年;2009年5月,该校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十一部委列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3年7月,该校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截至2020年11月,学校有四川省刑法执行与罪犯心理矫治研究所、四川省监狱企业管理研究所等科研平台。

科研成果:截至2022年5月,学校累计完成科研成果700余项,发表专业论文120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100余项,理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0余个。

国家级课题:《移动互联网时代高职大学生消费价值观的异化以及回归研究》《基于数据透视下的高职院校大学生网络行为实证分析以及法治理念的培育与内塑》等。

警校生的警察职业认同程度直接影响着学习质量和未来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警校生的自我 总结 范文 ,仅供参考。

警校生自我总结范文一

大学两年,是我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这大好时光里,我本着学好本专业,尽量扩大知识面,并加强能力锻炼的原则,大量汲取知识财富,锻炼了自己的各种能力。本人在大学期间,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努力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各项专业课程的学习,并且积极参加学院和定向单位组织的岗位见习活动,具备了较好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为人诚恳、乐观、有亲和力,以为人正派为人处事的信念,以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为工作和学习的理念;通过警院生活的熏陶,锻炼了我遇事沉着冷静、严谨细心能力,能够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和学习的压力,我努力的学习基础课,深研专业知识,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名列前茅,获得奖学金。本人在几年中系统学习了公安学基础理论、交通管理法制法规、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管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警务技术、 射击 、现场急救等课程。 通过几年的学习,本人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交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3.具有较强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的基本能力;

4.掌握交通事故处理的技术;

5.掌握擒拿格斗技术、警用武器应用技术等技能;

我是一个外向型的人,性格开朗活泼,待人处事热情大方,生活态度端正向上,思想开放积极,能很快接受新鲜事物。我最大的特点是:热心待人,诚实守信,具有创新和开拓意识,勇于挑战自我。为人处世上,我坚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正是建立在理解与沟通基础之上的,所以我与同学关系极其融洽。这四年中,在各方面我都有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但我知道自己除了理论知识之外,我的 经验 与阅历还尚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还需我在以后的实践工作和学习之中不断提高!我深信机遇定会垂青有准备的人,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刻准备着!

我一定会牢记人民警察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实践铸造忠诚警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以后的人生终生奋斗目标永不动摇!

警校生自我总结范文二

本人 毕业 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经过3年的专业 法律知识 的学习和各项专业课程。受过严格的军事化训练。熟悉社交礼仪和各项商务谈判。具有亲和力能够组织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能够制作各项企业规章和法律文书。会使用各种电脑办公软件,熟悉各种业务和 企业管理 培训课程 。熟悉企业管理和 人力资源管理 流程。熟悉大型企业安全防卫知。

职业专长:1、学习过专业射击课程懂得各种制式武器的使用与维护。

2、学习过专业的擒拿格斗技术擅长自由搏击。

3、熟悉各种安保设施,懂得各项安全护卫流程。

4、经过3年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各项法律程序。

5、懂得各项心理学课程,熟悉心理侦查,心理疏导

6、熟悉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7、考过了教师资格证,在假期给学生不过课。

8、初中阶段各科成绩都非常好。

大概是。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培养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事司法助理、基层法律服务、法院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中小企业法务以及其他法律职业的辅助性岗位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文书与档案管理、书记员工作实务、基层法律服务实务、社区矫正实务、调解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制作、速录技术训练、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就业面向: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书记员以及其他法律职业的辅助性工作岗位。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第四期

沈家本是中国近代监狱改良的先驱,他将西方资产阶级监狱思想引入中国,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封建正统狱政思想的范畴,把中国监狱制度推向了近代.沈家本监狱思想蕴含着先进的狱治理念,认为监狱管理状况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尺、对罪犯应施以感化教育、主张监狱官吏必须进行专门培养等思想内容,对于当代文明监狱的创建,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沈家本的著述十分丰富。他的法律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沈家本是近代著名法学家。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 (一)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沿袭先秦法家的说法,来阐释法的概念。他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沈家本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二)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三)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此外,沈家本还主张打破良贱界限,废除买卖奴婢的制度。(四)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他说:“先王之初,以教为先,而刑其后焉者也。”二、“平恕”的审断之本沈家本十分重视用法“平恕”,执法“得中”。他不但重视立法详审,尤其是注重严格执法。他认为要想做到公平执法,就需要有仁恕之心。从这种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深入研究了中外的刑法制度,提出了反对严刑重罚、用法从宽的思想。沈家本认为,要做到公平执法,必须依法断罪,反对比附。这样,沈家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三、“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沈家本深深懂得,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之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得出结论说:“盖可知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矣。”第一,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第二,司法官吏应有专门学识。“治狱乃专门之学,非人人之所能为。” 第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沈家本十分重视法律教育,特别是他把法律作为一种专门科学看待。 四、法学盛衰说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并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了中国法理不发达的原因。沈家本强调指出,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他明确指出了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是政治决定法律,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盛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综上所述,沈家本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是具有一定人民性的,特别是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同时,他又是一位卓越的法制改革家,具有丰富的治法经验。他的论著,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遗产。

一,论片面共犯的理论基础二,论片面共犯三,论片面共犯的不存在四,论我国刑法中的片面共犯对补充问题的回答:任何一个老师都不会弱智到不知道自己学生的能力范围,一个法本的学生是绝对不太可能只靠自己的那点可怜到极点的法理写出一篇滔滔不绝的大论的。但是,抄归抄,必须抄的有才气,就是不能完全用相同的逻辑顺序进行排列,而且必须用自己的语言去窜连。。。不幸的是,我的篡改能力之强已经可以把5个人的论文合为一体,各有取舍,加上自己的一些法理认识(当然不是非常成熟,否则老师改什么),于是,我的毕业论文居然拿了一个优秀。。。。不过建议你不要这么优秀,因为论文答辩的时候,优秀和良、及格的要求是不同的,我估计你没有像我这样的答辩能力。所以,混过去就好,不要太认真。最好的方式是:你找5篇以上的相似论文,先搞懂其逻辑思路,然后整理出一个自己比较合适的逻辑套路(这样才能答辩),打乱引用的顺序即可。下面是一些相关的论文:你上网用搜索引擎(如百度、雅虎、GOOGLE等)搜索这些论文名字即可找到。论片面共犯 On the Unilateral Complicity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 田鹏辉 , 荆轶论片面共犯 On One-sided Accomplice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王祎敏 , 贾小龙论片面共犯 On Unilateral Accomplice [青海社会科学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盛茵论片面共犯的理论基础及其实践意义 One -sided Co -committed Crime: Theoretical Basis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Eastern Liaod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王娟 , WANG Juan片面共犯理论问题研究 Theoretical study of unilateral joint offender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 何畔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与处罚依据 Punishing Reliance and Its Workable Scope of Half Conspiracy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江伟试论片面共犯 A Discussion on One- sided Accomplice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徐莹 , XU Ying关于片面共犯探究 Study On One- sided Accomplice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黄继坤 , HUANG Ji-kun片面共犯问题的理论缺陷与立法建议 Theoretical Defect of the Matter of Unilateral Accomplice &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Law Edition)] 左坚卫 , 周加海试论共同犯罪中的片面共犯 On One-sided Accomplice in Joint Offense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Officer Academy] 黄斌大陆法系共犯分类之比较 Comparison of Accomplice Classification in Civil Law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Law Edition)] 佴澎 , 贾凌论我国刑法中的片面共犯 On One-sided Accomplice of Criminal Law in China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s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田鹏辉 , 吕晓辉片面共犯问题的思考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Quanzhou Normal University] 许立颖试析片面共犯的性质 On the Nature of the Unilateral Accomplice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路屹 , LU Yi论片面帮助犯 On Partial Accessory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田鹏辉 , 宋东明 , 郭玥 , Tian Peng-hui , Song Dong-ming , Guo Yue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天下文章一大抄,没事。

广东警官学院学报投稿

根据2014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有市级鉴定中心1个,省级研究所1个,校级研究所2个。 市级鉴定中心1个: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省级研究所1个: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校级研究所2个:公安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 学术期刊《政法学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刊物多次全文或摘要转载了其所刊发的学术精品,2006年,入选“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8年,《政法学刊》的“刑事法学”栏目被评为特色栏目,2010年入选“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 图书馆截止2012年底,学校全馆藏书已达到万册(含期刊合订本),复本量约为2册。订阅期刊748种,报纸57种,其中政法类报刊250余种。 根据2014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国家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1个,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侦查措施与策略。 省级精品课程8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安专业英语,侦查措施与策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刑事侦查学(本科),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高职高专),侦查讯问学(高职高专),刑事侦查学(高职高专)。 国家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1个:经济犯罪侦查。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1个:侦查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本,二本的概念。广东警官学院(Guangdong Police College)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合并入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设有嘉禾、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万元;馆藏图书万册;设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8个;有专任教师327人;截至2019年11月,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718人。

院系专业

2014年10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教学系部包括治安系、刑事技术系、侦查系、法律系、网络信息安全系、公共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研部、警务指挥战术系、警察研修训练部、继续教育部 。

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8个,非公安专业4个

省级重点学科: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

教学建设

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设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35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

截至2018年12月,广东警官学院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 。

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犯罪侦查

省级特色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

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侦查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治安学、禁毒学、法学、行政管理

科研平台: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设有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粤港澳警务发展与合作研究所、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物证科学研究所、信息侦查研究所、警察体育科学研究所等8个研究机构;设有4个省级科研平台:广东省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广州市公共安全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心理测试技术中心、物证鉴定中心。

学术资源:

《政法学刊》是由广东警官学院主管,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法学、公安学学术期刊。2006年,《政法学刊》入选“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8年,《政法学刊》的“刑事法学”栏目被评为特色栏目;2010年入选为“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报《政法学刊》获得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第五届广东省优秀期刊等称号。

公安类本科院校名单一览表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本科 )  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 )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 )  4、铁道警察学院(本科 )  5、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 )  6、上海公安学院(本科 )  7、江苏警官学院(本科 )  8、广东警官学院(本科 )  9、湖北警官学院(本科 )  10、云南警官学院(本科 )  11、北京警察学院(本科 )  12、重庆警察学院(本科 )  13、辽宁警察学院(本科 )  14、吉林警察学院(本科 )  15、山东警察学院(本科 )  16、山西警察学院(本科 )  17、河南警察学院(本科 )  18、浙江警察学院(本科 )  19、江西警察学院(本科 )  20、福建警察学院(本科 )  21、湖南警察学院(本科 )  22、四川警察学院(本科 )  23、广西警察学院(本科 )  24、新疆警察学院(本科 )  25、贵州警察学院(本科 ) 。

以下是详细介绍:

广东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11月,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步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改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改称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底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

学院现有滨江和嘉禾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万平方米,嘉禾主校区坐落在白云山北麓,滨江校区坐落在珠江南岸。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陶冶情操、求学锻炼的理想园地。

【师生规模】

学院现有教职工492人,专任教师330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11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69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4人,学科带头人9名,“千百十工程”省(校)级培养对象16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形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又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591人,其中本科生5586人,专科生1005人,体改班学员978人;各类成人本专科生1576人。

【学科建设】

学院现有10个教学系部,设法律系、侦查系、刑事技术系、治安保卫系、计算机系、公共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研部、警体训练部、警务战术指挥教研部。开设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犯罪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10个专业。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本科专业均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公安部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主持完成了广东省普通高校英语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2项;获得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项目1项。

【办学条件】

学院办学条件良好,教育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3608万元,有CCD全波段照相系统、气质联动仪、颅像重合系统、手印活体捺印仪等较先进的教学科研设备,建有DNA、刑事照相、痕迹检验、安全防范、法医学、现场勘查、消防、模拟审讯等各类实验室53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广东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设有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1046台,多媒体课室座位12360个;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75万册(种),建立了9种计算机网络资源数据库,自主开发了《警学全文数据库》等公安教育特色数据库,初步建成了适应教学与科研需要的图书数据体系和数字资源库体系。拥有标准运动场、警察战术训练大楼、射击场、游泳馆等训练场馆及设施。

【教学科研】

学院始终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科研工作,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以来,由我院教师主编出版、并使用的教材有32部,公安部统编教材有5部,国家级教材1部。主持和参与完成了各类科研项目99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部级52项、厅局级25项,横向/委托项目17项;获得发明专利4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124项,其中省部级奖27项,厅局级奖4项;发表学术论文2007余篇,其中核心期刊684篇,被SCI\EI等三大索引收录35篇;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20部。学院学报《政法学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学院现有公安学、法学、珠三角公共安全等多个研究所。广东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等挂靠我院。

【民警研修】

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首批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单位,承担广东省公安机关民警研修和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广东省公安厅基层所队长学校依托学院办学。同时,完成省公安厅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任务;积极开拓省内外、境内外警务交流合作、教育培训的领域,举办港澳地区警务人员研修班、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教官培训班、各省市公安局长研修班等。

【培育英才】

建校60年来,学院培养了15万公安专门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据调查显示,我院毕业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业务骨干,承担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职务。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原厅长、省政协副主席梁国聚,副厅长罗娟、张永强,海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等均为我院毕业生。

面向未来,学院秉承60年办学优良传统,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公安教育特色,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和“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办学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正规化、高水平的公安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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