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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论文能引用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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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论文能引用的参考文献

应该按照会议论文的形式吧,会议论文表示方法为:[序号] 作者.篇名.会议名,会址,开会年: 起止页。

论文中参考文献引用的是国家颁布的文件或纲领政策,要用N字母表示。

根据GB3469- 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标识:

M一专 著(含古籍中的史、志论著)。

C一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一期刊文章

D一学位论文。

R-研究报告。

S-标准。

P-专利。

A-专著、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Z一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

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

DB一数据库。

CP一计算机程序。

EB- 电子公告。

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

DB/OL一联机网上的数据库。

DB/MT一磁带数据库。

M/CD-光 盘图书。

CP/DK一磁 盘软件。

J/OL-网上期刊。

EB/OL一网上电子公告。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1、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专著作者。书名 [M] 。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 。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专利文献题名[P] 。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6、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S]。

7、报纸作者题名[N] 。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报告作者题名[R] 。保存地点年份。

9、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文献出处,日期。

文献引用不符合要求

具体表现有:

(1)所列文献范围过宽,凡所参阅过的均列出其中,如教材、内部刊物、获奖过但并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等。

(2)所列文献过多,如有些医生认为文献越多越好,将参阅过的文章书籍后的参考文献也悉数收录,有些文献作者并没有亲自阅读,只是认为跟自己的文章搭点边,也凑数其后。

(3)所列文献过少,有些医生怕自己文章引述别人东西太多,被人认为抄袭,故意将一些重要参考文献略去

(4)对文献的理解偏面,以为只有引用文献原文才需要列出。

(5)大而不当,将整期刊物甚至连续几期杂志或整张报纸作为参考文献。

一国两制是我国对台湾,香港,澳门所采取的制度,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

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是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里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参考资料:

“一国两制”实施中的若干宪法问题浅析1997年7月香港回归,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国两制”开始真正实施。两年多来,总的来说,“一国两制”和相应的两部宪法性特别法即香港和澳门两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注:对两部基本法在整个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定性,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主张两部基本法是宪法性法律,属于基本法律。但是我认为这不足以描述两部基本法的特殊性,因此我原来把他们定性为“宪法特别法”。在编辑本文时,童之伟先生提出最好叫做“宪法性特别法”。我觉得这个定性非常恰当。)的运作是很成功的,当然也产生了一些宪法和法律上的难题,这篇文章将就这个题目展开论述,探讨“一国两制”在实施中给中国宪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主要是“一国两制”之下的法律解释问题、违宪审查问题和宪法在特区的适用问题等,以就教于学界同仁。一、“一国两制”实施中的宪法和法律解释问题在实行“一国两制”情况下中国宪法遇到的各种问题,应该说处理起来都不难,只需给特别行政区例外或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即可。但是在法律解释问题上,中国宪法遇到了真正的挑战,“一国”和“两制”如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对两地法律界专业技能的真正考验。(一)两地不同的法律解释制度 中国宪法把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内地实行的是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制度,即“立法解释”制度。立法机关的解释是最终的权威解释,不仅一切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和执行,而且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必须依据有关解释来判案。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有疑问,可以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这种解释有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这种司法解释其范围只限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这种解释不得违背法律、法令的原意。相对于立法解释来说,司法解释是辅助性的,前者是主要的。(注:参见张志铭:《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载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尽管如此,立法解释在中国运用得并不多,宪法性的解释更是鲜有。但是,在“一国两制”下,宪法性的解释却被频繁地运用。这是我国宪政制度很大的发展。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律的解释权属于法院。在这种制度下,法律制定出来后,立法机关就不再有发言权,法律的命运就掌握在法院的手里。由于实行严格的司法独立,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如果需要解释法律,是不会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意见的。如果立法机关对法院的解释有意见,可以修改乃至废除或重新制定有关法律,而不会解释法律。这就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尽管在英国统治之下,香港的法院所享有的法律解释权是有限的,但是,其基本精神与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制度是一样的。基于香港特殊的情况,回归后,这种法律解释制度被保留下来了。这里探讨一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问题。 (二)“一国两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我国又有大陆法的传统,然而基本法的实施却是在实行普通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处理基本法的解释问题时,立法者面临两难的境地,既要考虑到中国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又要考虑香港普通法体制下的法律解释制度。最后折衷的结果就是基本法第158条的规定,即根据宪法的规定,像中国所有其他法律一样,特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就与内地的法律解释制度统一起来,体现了“一国”的要求。同时也保留香港普通法下的法律解释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解释基本法的条款。但如果要解释 的条款有关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区的关系,那么香港特区法院在对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香港特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可见这是精心设计的很特别的法律解释制度,它把内地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的制度和香港由法院解释法律的制度融合在一起了,从而同时满足了“一国”和“两制”的要求。(三)“6月26日解释”的个案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9年6月26日应国务院的提议,第一次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了解释。其起因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就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案件所作的判决的内容与香港特区政府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特区政府认为,由于终审法院的有关判决涉及应如何理解基本法的原则性问题,而内地居民进入香港的管理办法还涉及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因此,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最终解决了有关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后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准。(注:参见《法制日报》1999年6月27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对有关案件判决的有关诉讼当事人所获得的香港特区居留权。即这种解释不影响案件双方当事人根据判决所取得的权利和义务,不溯及既往,只对将来发生的事有效力。因此不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翻了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判决。在普通法体制下,法院的判决可以成为先例,法院以后在处理同类案件时要遵循先前的判决,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但是如果立法机关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制定或修改了法律,改变了法院通过自己的判决就有关问题所确定的制度原则,那么法院以后处理同类案件就必须遵守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这也是普通法的原则,即“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立法取代判例的情况可以发生在任何普通法地区和国家。(注:Peter,Wesley-Smith:The Sources of Hong Kong,Law,Hong Kong University .)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要求对基本法作出解释,无论在大陆法体制下或者普通法体制下,都应该被视为是正常现象。(四)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行为的性质分析也许有人会说全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不是立法或者修改法律,而是解释法律。然而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不为普通法地区所熟悉,生活在普通法之下的人们对此是没有认识的。实际上1996年和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籍法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就是内地立法解释很好的例子,但是并没有人对这个立法解释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任何异议。(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考虑到香港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采取灵活办法,圆满解决了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带来的难题。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对澳门回归后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也作出了类似的特别安排。)转贴于 酷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一国两制论文的参考文献

话题太敏感了

一、思路

1、总写“一国两制”的意义。

2、分写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

二、论坚持“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论文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有着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民族的尊严,从法律上明确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根本上维护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统一国家主权下共同发展的权力。避免了人类社会因不同意识形态而产生的残酷斗争。

“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基本法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的领导者,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结合中国社会各阶层利益的需要而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和继承;

是在邓小平领导的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形势下,考虑了中国各社会阶层最大利益,平衡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及集团利益而产生的结果。

“一国两制”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方面,是一个先进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产物,它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世界上,平衡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中国人民主流意识价值观与西方不同意识价值观的矛盾,维护了双方共同生存的空间和利益。

“一国两制”的确定,是以维护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为前提的,同时又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有能力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富强前提下,与世界不同文化和意识的人民和平相处的意愿。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信念。是各种反对势力不曾敢为的先例。

“一国两制”的提出和内容: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去汉斯的(现代管理)期刊上看看有没有这类文献让你参考的吧

“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依据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解决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个新思想,是前人未曾说过的,是社会主义学说和理论的新发展。 (1)“一国两制”构想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原则性。1986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迈克·华莱士在采访邓小平时问道:“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邓小平说:“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总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其次,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是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有着共同的血缘、共同的生活习尚、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心理素质,有愿意维系在一起的民族感情,这是任何力量都不能分割的。实现祖国统一,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 (*#2)“一国两制”构想充分尊重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几十年来,海峡两岸尚未统一的状态,给整个中华民族带来了很大的创伤。如果再动干戈,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必将带来更多的伤害和不幸。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中国政府是不会轻易使用武力的。由于台湾和大陆分离的时间比较长,台湾同胞对大陆的政治经济制度缺乏了解,他们有久已形成的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尊重台湾的现实,尊重台湾同胞的愿望和选择,提出了现行生活方式不变。几十年来,台湾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台湾的政治前途未卜,人心不稳,影响了台湾经济的发展。台湾地狭人密,资源匮乏,市场有限。从这种现实出发,用“一国两制”的构想来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统一,对台湾是十分有利的。台湾可以依托大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经济会发展更快,稳定繁荣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3)“一国两制”构想考虑到国际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障碍。邓小平说,如果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统一,美国利益也不致受损害。一旦通过和平共处的办法解决了台湾问题,这个热点也就消失了,这对太平洋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香港被英国统治了一个半世纪,英国在香港拥有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同时香港又是国际金融中心,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在那里有大量的投资,中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首先涉及到的是中英关系,其次还有中国和世界不少发达国家的关系问题,处理不好,同样给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带来影响。邓小平说,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做不到三方面都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当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没有先例的天才创造,为香港特殊的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董建华评述说:“‘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维,是代表12亿中国人对当代世界作出的伟大贡献之一。” (*#4)“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的指导原则,也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邓小平说,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当今世界,在新技术革命的浪潮的推动下,各国经济互相联系、相互依赖的程度日趋加深,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的两大主题。尽管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斗争依然存在,但用和平的、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大大加强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所以,邓小平说:“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一国两制”的构想,顺应了世界发展的潮流。

论文参考文献能引用两次吗

问题一:同一文献出现多次,参考文献怎么弄,要求引用同一文献的编号是不同的,在参考文献中要出现像下面这样的 20分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在文中第一次引用该文献时,该文献在参考文献列表中的排序是多少,比如说是第4位,那么你在后面的文中继续引用该文献时只需在上角标上标注[4]即可。也就是说对于有重复引用的情况,文中引用文献的标号不一定非要从小到大一直按顺序排列。有些学校的规定很不合规范,他要求文中文献要按顺序标号,然后在后面的参考文献中就会出现比如第7,第25,第30个文献都是同一个参考文献,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同一文献在参考文献列表中只能出现一次。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二:两次以上引用同一篇文章怎样插入尾注? 5分 1,单击要插入对注释的引用的位置。2,单击“插入”菜耿中的“交叉引用”命令。3,在“引用类型”框中,单击“脚注”或“尾注”。4,在“引用哪一个脚注”或“引用哪一个尾注”框中,单击要引用的注释。5,单击“引用内容”框中的“脚注编号”或“尾注编号”选项。6,单击“插入”按钮,然后单击“关闭”按钮。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之前也是不会,后来网上找到了方法。 问题三:毕业论文同一篇文章引用多次怎么写表考文献 对于论文写作时多次引用同一篇文献问题,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定:多次引用同一篇著者的同一篇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文后参考文献列表只列首次出现得一条;如果为图书,在各处序号的“[ ]”外著录引文页码。 问题四:参考文献的引注,一篇文章多次引用,怎么标? 比如你在第一章中引用了一篇文章,标号是10,接下来会有11,12等别的文章引用,到了第二章,或者某个位置,又想引用第10篇文章,那么不是从13开始,还是在引用的地方标注10,在参考文献中也不需要重复写第10篇引文的出处,只要一个就够。 问题五: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而只在参考文献中出现一次,其他是上标页码 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可以简化标注,比如见以上著作,多少页码即可。 问题六:使用word软件,论文多次引用同一文献,尾注如何标号的问题。 我感脚吧、 脚注是个比较麻烦不易使用的东西、 你原文里还是不要那么复杂的用脚注了、、 就手动插入[1]、[2]浮[3]……吧、 最后的文献就用自动编号的方式、、 脚注虽然专业、 但是不好用、、 【也是我没怎么研究过它、、 顺便教你个快捷键、不知道你用过没、 原文里的[1]、[2]等等要用上标的形式、 选中[1], 按 ctrl + shift + = 就变成上标了、 如果用 ctrl + = 就是下标、、 我也就会这些、、 问题七:同一文献在论文中多次引用,该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引用参考文献的基本单位是期刊中的单篇论文、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图书中的一个章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或者自成一份的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说明书、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 你这里所列举的27篇参考文献,有几个可以合并。 例如,第9、第10,页码完全相同,可以合并;第6的页码包含在第9、第10中,也可合并。 第18、第19的页码完全相同,第21的页码相差1页,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 第11、第12、第14、第17,页码比较接近,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则可以合并;如果不是同一章节的,则分别列举。 第23、第22、第4,页码比较接近,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 第24、第27,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如果不是同一章节的,则分别列举。 第3、第8,页码相距较远,很明显不是一个章节的,应当分别列举。 第1、第2、第5、第7、第13、第15、第16、第20、第25、第26,都是独立单元的,应当分别列举。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多次引用同一参考文献,添加标注的方式是一样的,只要区别开不同的引用位置即可。 1、二次引用文献的意思是在一篇论文中多次运用到一个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2、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写论文一个参考文献引用两次

多次引用同一参考文献,添加标注的方式是一样的。按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扩展资料

文献标注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

[1]刘国钧,陈绍业.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2]OU J P,SOONG T T,e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可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7]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赵炜.运筹学的理论与应用——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问题一:同一文献出现多次,参考文献怎么弄,要求引用同一文献的编号是不同的,在参考文献中要出现像下面这样的 20分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在文中第一次引用该文献时,该文献在参考文献列表中的排序是多少,比如说是第4位,那么你在后面的文中继续引用该文献时只需在上角标上标注[4]即可。也就是说对于有重复引用的情况,文中引用文献的标号不一定非要从小到大一直按顺序排列。有些学校的规定很不合规范,他要求文中文献要按顺序标号,然后在后面的参考文献中就会出现比如第7,第25,第30个文献都是同一个参考文献,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同一文献在参考文献列表中只能出现一次。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二:两次以上引用同一篇文章怎样插入尾注? 5分 1,单击要插入对注释的引用的位置。2,单击“插入”菜耿中的“交叉引用”命令。3,在“引用类型”框中,单击“脚注”或“尾注”。4,在“引用哪一个脚注”或“引用哪一个尾注”框中,单击要引用的注释。5,单击“引用内容”框中的“脚注编号”或“尾注编号”选项。6,单击“插入”按钮,然后单击“关闭”按钮。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之前也是不会,后来网上找到了方法。 问题三:毕业论文同一篇文章引用多次怎么写表考文献 对于论文写作时多次引用同一篇文献问题,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定:多次引用同一篇著者的同一篇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文后参考文献列表只列首次出现得一条;如果为图书,在各处序号的“[ ]”外著录引文页码。 问题四:参考文献的引注,一篇文章多次引用,怎么标? 比如你在第一章中引用了一篇文章,标号是10,接下来会有11,12等别的文章引用,到了第二章,或者某个位置,又想引用第10篇文章,那么不是从13开始,还是在引用的地方标注10,在参考文献中也不需要重复写第10篇引文的出处,只要一个就够。 问题五: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而只在参考文献中出现一次,其他是上标页码 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可以简化标注,比如见以上著作,多少页码即可。 问题六:使用word软件,论文多次引用同一文献,尾注如何标号的问题。 我感脚吧、 脚注是个比较麻烦不易使用的东西、 你原文里还是不要那么复杂的用脚注了、、 就手动插入[1]、[2]浮[3]……吧、 最后的文献就用自动编号的方式、、 脚注虽然专业、 但是不好用、、 【也是我没怎么研究过它、、 顺便教你个快捷键、不知道你用过没、 原文里的[1]、[2]等等要用上标的形式、 选中[1], 按 ctrl + shift + = 就变成上标了、 如果用 ctrl + = 就是下标、、 我也就会这些、、 问题七:同一文献在论文中多次引用,该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引用参考文献的基本单位是期刊中的单篇论文、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图书中的一个章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或者自成一份的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说明书、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 你这里所列举的27篇参考文献,有几个可以合并。 例如,第9、第10,页码完全相同,可以合并;第6的页码包含在第9、第10中,也可合并。 第18、第19的页码完全相同,第21的页码相差1页,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 第11、第12、第14、第17,页码比较接近,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则可以合并;如果不是同一章节的,则分别列举。 第23、第22、第4,页码比较接近,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 第24、第27,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如果不是同一章节的,则分别列举。 第3、第8,页码相距较远,很明显不是一个章节的,应当分别列举。 第1、第2、第5、第7、第13、第15、第16、第20、第25、第26,都是独立单元的,应当分别列举。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参考文献不用写两次。

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

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

扩展资料

文献类型

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

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两处引用同一篇参考文献

有时在一篇文档中,多处引用同一篇文献。第一次引用时我们使用插入尾注法,而后面再次引用时,怎么办呢?为了不使编号发生错误,推荐大家使用【交叉引用】功能。 1.将光标置于正文中需要再次引用参考文献处,依次单击【引用】—【题注】—【交叉引用】,打开【交叉引用】对话框。 2.【引用类型】选择“尾注”,【引用内容】选择“尾注编号(带格式)”,在尾注内容框中选择需要引用的参考文献内容,单击【插入】按钮即可。 3.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把正文中的序号格式统一为带方括号的上标即可。 注:如果之后又在前面的文档插入了新的尾注,后继的尾注会自动更新编号,但是交叉引用不会。可以按【Ctrl+A】全选内容再按【F9】更新即可。

多次引用同一篇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在文中引用处的[1]后面加页码。可以写成[1:23][1:25],也可以写成[1]p23,[1]p25,还可以写成[1](p23),[1](p25)。

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本身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作者而言,参考文献是论文科学选题的前提,是论证观点的有力支撑,是继承和传播前人研究成果的有效方式,保护和评价他人的劳动成果。与学术期刊而言,参考文献可为编者审稿选稿提供参考借鉴,为自身的影响力扩散打造有利条件,可完成不同期刊之间的学术成果传递,节约宝贵有限的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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