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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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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论文

语言哲学的隐喻观,下面带来的语言哲学的隐喻观相关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语言哲学的隐喻观【1】

摘要: 隐喻是哲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

大多数理论家认为隐喻是以某种方式揭示事物或事态之间的相似性的现象。

然而对于隐喻,还是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在这些观点中,主要的有戴维森的隐喻因果理论、朴素的明喻理论、语用理论和隐喻类比理论。

无论是哪种理论,都有自己的论据,但也都不能避免被其他理论反驳。

本文通过不同角度对主流的隐喻观进行多方位的对比,从而加深了对隐喻机制的理解。

作为语言中的一种普遍现象,隐喻一直受到各界学者们的关注。

随着20世纪语言学转向,越来越多的国外隐喻研究也开始从语义学转向语言哲学。

通过研究,哲学家和认知语言学家发现隐喻是通过某一事物去认知另一事物的强大认知工具。

戴维森的因果理论

戴维森反对隐喻意义,认为人们绝不会错误的解释一个隐喻。

就算对同一隐喻的解释不同,也只是说明听话者的心智结构因果的不同于其他听话者。

他同时否认存在着传达隐喻意谓的语言机制。

在他看来,无论多么奇特,一切隐喻句子的意义也都仅仅是他们的字面意义。

“隐喻的含义就是其所涉及的那些语词的最严格的字面上的解释,别无其他”(Davidson 1978,p30)

例:朱丽叶是太阳。

按照戴维森的解释,当罗密欧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虽然他并不是要表达一个荒谬的假论断,但他所说的仅仅是“朱丽叶是太阳”这样一个字面意义。

这句话没有隐喻意义,也没有逻辑可言。

所表达的隐喻效果是心理机制的不同,与语言机制毫无关系。

然而戴维森的观点却遭到了质疑。

首先,很明显,隐喻性意义并非不存在,隐喻的效果也并不是随机的,否则,诗歌和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就不会表达出他们所具有的那种特殊意义,更不用说震撼读着心灵,取得显著成功了。

其次,面对隐喻句子,人们往往不仅可以理解它们,而且能够把它们表述成更为直白的方式。

读者或听者可以从隐喻句中推导出隐喻意义。

有时候,隐喻句是可以使我们获悉新的经验事实的,很明显,这种认知价值的获取并不是从隐喻句的字面意义中得来的。

否则,按照因果理论的观点,人们就不可能错误的解释一个隐喻,因为无论怎样解释,在因果理论看来都是源自于不同的因果关系,这样的话,一个隐喻句就无法被理解和达成共识,也就会失去了意义。

朴素的明喻理论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隐喻只不过是明喻的缩写。

也就是说,一个隐喻是从相应的明喻通过省略推理得出来的,隐喻和明喻都表达或引出了把它们的题材有点出乎意料地比作某种东西。

像上面的例句“朱丽叶是太阳”就是“朱丽叶类似于太阳”的缩写。

明喻观点容纳了为隐喻所特有的“概念紧张”(人在类型上不同于太阳),并且解释了隐喻的可理解性。

但是这种理论也面临许多的反驳。

首先,比尔兹利认为明喻理论对隐喻的概念紧张所做的解释十分肤浅。

如果一个隐喻仅仅是相应明喻的简写,那么它就简单地与该明喻同义,最初听起来就不应该是反常的。

紧张不应仅仅是表面现象,一个隐喻是通过包含一个内在的、具有实质性的紧张而起作用。

正如“朱丽叶像太阳”这句话本身并没有什么紧张,因为他并没有将朱丽叶和太阳归为一类。

而“朱丽叶是太阳”这个隐喻句子却是有概念紧张的存在的。

其次,赛尔认为明喻自身几乎是完全不提供信息的。

“类似性是一个空洞的谓词:任何两个事物都在某个方面或另外的方面类似”(Searle 1979,p106)。

根据塞尔的观点,每个事物都有许多种不同于其他事物的属性,然而另一被认为与本事物相似的事物不可能在所有的属性上都与之重合。

那么到底哪种属性在一个特定的比喻句中起作用,朴素明喻理论并没有说明。

如“朱丽叶是太阳”被朴素明喻观点认为与“朱丽叶像太阳”是一致的。

然而朱丽叶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被假定为像太阳?为什么仅仅选择太阳的某一特定属性来描述朱丽叶,朴素理论没有提供任解释。

语用理论

赛尔提出了关于隐喻的一种说明。

认为隐喻性话语是真正的语言交流,而不是纯粹的因果关系,并且,它设定了一个认知机制,去计算值得称之为隐喻意义的东西。

赛尔把隐喻意义看作也是被传达意义的说话者意义,并且用格莱斯装置去解释它,其方式与他解释间接语力的方式差不多。

在塞尔看来,去解释隐喻如何起作用的问题,是下面这个一般性问题的一个特例,即去解释说话者意义何如与句子或词语意义相分离……在建构一个隐喻理论时,我们的任务是试图陈述这样的原则,他们把字面的句子意义与隐喻的[说话人的]话语意义关联起来。

塞尔和戴维森在隐喻问题上一致处比较多。

他们都否认语言表达式有特殊的隐喻意义;两个人都承认利用语言哲学主流中手边已有的工具就能够解释隐喻。

但是,他们最大的不一致在于规则、原则和认知机制。

戴维森坚决否认,而塞尔热衷提出。

塞尔的理论有某些合理性,克服了戴维森所提出的对隐喻意义的主要反驳,但也引出了其他的`反驳。

第一,如果隐喻意义简单的就是说话者意义,那么它就由说话者的意图所决定,并局限于后者。

第二,塞尔自己的观点,即支撑隐喻的类似性本身通常是隐喻的。

同时他又认为解释隐喻必须使用不同于生成一个可能的说话者意义范围所使用的原则或策略,而使用另一组原则或策略从那个范围中识别出哪个或哪些意义最有可能在当下场合起作用。

这两点基本上相互矛盾。

第三,有一种类比性的隐喻现象无可争议地涉及意义和意义转换,但塞尔的观点却没有触及它。

类比性隐喻

将隐喻作为类比的学说主要是关注词汇意义,即单词和短语的意义,而不是整个句子的意义。

任何词,只要假定在它们出现其中的句子内部环境的适当变异,也可以具有任何数量的陌生的且截然有别的词汇意义。

就像“in”和“on”这样的介词在不同的语境中没有恒定的意义。

总结

总而言之,在哲学界对于隐喻普遍存在一种偏见。

哲学家们倾向于认为,字面言语是默认的,隐喻性话语是偶尔的畸变,然而,事实上在日常语境中,语句很经常地被用在不同于其字面意义的意义上。

几乎每一个句子都包含比喻性元素,各种理论都应突破自身的局限,得到更好的完善。

参考文献

[1]、Davidson (1978) “What Metaphor Mean.” In S. Sacks (ed) On Metapho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Searle (1975) “Indirect Speech Acts.” In P. Cole and (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Vol. 3: Speech Acts.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3]、Searle (1979) “Metaphor.” In A. Ortony (ed.), Metaphor and Though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爱的宗教哲学【2】

关键词:宗教精神泛爱精神万能的神神人合一

摘要:受宗教文化的影响并用诗歌来表达宗教精神是泰戈尔与冰心诗歌创作的共同点,而全方位的宗教式的爱、万能的神、神人合一则是两位诗人诗歌情感的共同主题。

冰心受泰戈尔的影响是现代文学史上无须回避的事实,但是这种影响不仅仅是停留在诗歌外表结构的模仿上,更为重要的是,冰心的诗歌创作在宗教精神和宗教理想方面更多地接受了泰戈尔的影响并有所发展。

受宗教文化的影响并用诗歌来表达宗教精神,这是泰戈尔与冰心诗歌创作的共同点,而全方位的宗教式的爱,则是两位诗人诗歌情感的共同主题。

一、泛爱精神

以颂神的形式来作为诗歌创作的外形结构,以泛爱主题来完成诗歌的情感表达,这是泰戈尔诗歌创作的特点。

“献歌”是泰戈尔常用的诗体形式,《吉檀迦利》的标题在印度孟加拉文和印地文中都具有“献歌”的含义。

泰戈尔诗中的宗教情感主要是对神的依赖、崇敬和对泛爱哲学的肯定。

在泰戈尔的诗歌中,“上帝”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全能符号,是把人的本能转移到其身上的神,是调和人与人、人与自然对立的抽象物,是赐爱于人类的主体。

同时泰戈尔是一个“爱”的宗教的崇奉者,他认为真正增强文明的力量、使人类进步的是协作和爱、是互信和互助。

爱的思想始终是他诗歌统一的宗教基调,是其诗歌精神价值的主要取向,在他的诗中宇宙万物因为爱而融为一体,体现着宗教关怀的终极意义。

《新月集》中的“新月”象征人类宁静美好而纯真的童真,孩子们静谧地生活在圣灵的上帝赐予的至善至美的爱的环境中。

《飞鸟集》中,诗人多次呼唤上帝给人类以关爱,祈求无所不能的神灵把爱洒向人间。

“我们的生命是天赋的,我们唯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飞鸟集》,第56节)这是宗教式的殉道精神,他坚信上天对人类的关爱是无私的、公平的,因而作为神的使者的人,理应按照神的旨意而无条件地献出生命。

冰心诗歌中的泛爱主义少了对神的依赖和崇拜,是以人的价值为中心,其爱的宗教情感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献身精神。

冰心认为,爱是人的本性,是人性欲望的自然发展,是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这种爱涵盖了自然之爱、母爱、儿童之爱和人类之爱。

《“无限之生”的界限》中,冰心借助宛因的谈话,几乎作了一篇“爱”的宣言:“不但我和你是结合的,我们和宇宙间的万物,也是结合的”;“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你我就是万物,万物就是太空:是不可分析,不容分析的。

这样――人和人中间的爱,人和万物,和太空中间的爱,是昙花么?是泡影么?……我们要奔赴到那‘完全结合’的那个事业,难道也是虚空的么?”从此,冰心就成了一位爱的哲学的自觉的歌者。

在小说《超人》《悟》,诗歌《繁星》《春水》,散文《往事》《寄小读者》等作品中,冰心将爱看作是人的本性,是人性欲望的自然发展,是人类进步、社会前进、世界发展的原动力。

首先,冰心歌颂人类之爱――母爱。

对母亲的讴歌涉及到泰戈尔哲学中的第三种实在:个我与人类。

在泰戈尔那里,人类之爱是终极地指向神的。

而在冰心的笔下,“母亲”是大写的宗教式的人,是生的安慰,是爱的典范,是最崇高的、最无私的“上帝”。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进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好躲进你的怀里。”(《繁星》,第159节)诗中“母亲”的意义远离了神秘莫测的神而更近乎于普济众生的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冰心是把神的特质移位到人的理想世界。

“造物者――/倘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有一次极乐的应许/我要至诚的求着:/‘我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在小舟里,/小舟在月明的大海里。’”道出了作者对和平、宁静、幸福和充满爱的终极人生境界的向往。

冰心把“母爱”看作是万能的,灵魂的幸与不幸都取决于母爱的有无。

“母爱”不仅是生命的庇护者,更是灵魂的拯救者;不仅是肉体的给予者,更是性灵的授予者。

冰心诗中的泛爱主义搀杂了人道主义精神,她满心希望人类真切相爱,“人类呵!/相爱吧,/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归宿。”只要人类真诚相爱,就能够共同抵达宗教世界的美好彼岸。

第二,冰心作品所讴歌的自然和泰戈尔哲学中的第二种实在――现象世界是息息相通的。

冰心一九二一年写过一篇散文《宇宙的爱》,说“只有自然的爱是无限的,何用劳苦工夫,来区分这和爱的世界”,并把“自然的爱”称为“宇宙的爱”。

因此,冰心对自然的讴歌,是爱宇宙的表现,表达了人和自然相和谐的愿望,这其实就是泰戈尔借助“爱”来“维护我们同这个大世界的关系”的思想。

泰戈尔和冰心都把爱看成是拯救人类的精神宗教,只不过冰心更关注宗教与人的情感意义,希望通过爱来唤起人类的理智行为,从而达到世界的永生和谐。

因此,爱的宗教哲学虽然是泰戈尔和冰心诗歌主题的基本色调,但是在宗教精神价值的取向上,两位诗人又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万能的神

在泰戈尔的诗中,宇宙是万能的,“梵”则是宇宙万能的统一体。

泰戈尔认为“梵”是无限的,而现象世界和人是有限的存在,在“有限”中证悟“无限”的欢乐,是他宗教诗歌创作的又一母题。

泰戈尔诗中的“梵”与基督教中的“上帝”是相通的,都是宗教万能的体现者,都是人的有限生命的主宰,而人类要依赖于神,人只有把自己的灵魂交给神,与神融为一体,人的价值才具有存在的意义。

在泰戈尔看来,神也是有生命的,而且人的生命与神的生命是统一的,即无限生命与有限生命是融会贯通的,而人的有限生命只有统一于“梵”,人的灵魂才具有人格价值。

泰戈尔的《鸿鹄集》中飞翔的“鸿鹄”是一个具有特殊宗教意义的符号,“昼夜飞翔,/穿越光明和黑暗,/从不知道的海岸到不知道的海岸。

/宇宙的虚空正回响着翅膀的音乐;/‘不是这儿,不是这儿,而是遥远的天外’”(《鸿鹄集》,第 l节)。

“遥远的天外”,就是“梵”的最高境界,而人的灵魂无论经历多少光明与黑暗的磨难,都应向着“梵”的世界飞奔,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会超于躯体而富有神的宗教意义,人的信仰就能够实现。

泰戈尔在诗歌中,对代表神的“上帝”与“梵”充满了真挚的热爱与庄严的敬畏,人只有向“上帝”靠近,飞抵神的境界与“梵”合为一体,人才能够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意义。

冰心也深受东西方宗教方化的影响,她的许多诗歌都透露出神的万能论思想,如《迎神曲》《送神曲》《冰神》《诗的女神》《向往》《晚祷》等作品,都把“上帝”看成是拯救人类的力量源泉,是包容万物的宗教客体。

在《向往》中诗人写道:“万有都蕴藏着上帝,/万有都表现着上帝;/你浓红的信仰之华,/可能容她采撷么?”诗中的“上帝”不是一种体验的假设,而是通过人性幻想寻求安慰的客体。

不难看出,冰心诗歌中的“上帝”虽然也有包容万物的思想,但与泰戈尔的人和“梵”相统一的宗教的万能论思想不同,冰心对“上帝”的理解是一种内心自悟的解脱,希望通过“上帝”的启示而得到一种宁静澄澈的心境,“我深深叩拜――/万能的上帝!求你丝丝的织了明月的光辉,/作我智慧的衣裳,/庄严的冠冕,/我要穿着他/温柔地沉静地酬应众生。”(《晚祷〈一〉》)冰心更期望从万能的“上帝”的那里得到一种神圣光明而又充满智慧的力量,以便达到解救“众生”的目的,而最终回到现实生活的和谐状态。

从这个层面理解,冰心诗歌中关于神的万能论的宗教精神,比之泰戈尔的神人合一论更具有宗教生活的现实意义。

三、神人和一

在“神人合一”的宗教思想上,泰戈尔倾向“梵”我合一、我与非我合一的宇宙和谐论。

他的诗歌中最刻骨铭心的是那些赞美人向神飞奔的殉道精神。

在泰戈尔看来,要追寻人生的终极意义,使灵魂获得抚慰,就必须首先将自己视为坠入深渊的负罪者,肯定自己与“上帝”和“梵”的距离,然后怀着一种卑微的心理,寻求灵魂与神融汇相交。

人生的正路就在于以爱的精神牺牲自己去为人类服务,这才是对抗假恶丑的利器、走向天国的通衢。

这就使得泰戈尔把对于终极、完美、神圣的人生精神体验全部系于一个具有人格与神格的“梵”的身上。

“梵期望我参加他的盛宴,/我已经考虑摒弃我的名望,/令人诧异地抹去额上的吉祥痣,/该动身的时候决不迟疑。”(《最后的星期集――年轻的朋友》)一旦作为神的代言者――“梵”有所召唤,便毫不犹豫地回到神的世界,以一种庄严的态度保持与“梵”的合一,使自我获得圣灵的新生,而世俗心灵的沉沦负疚终于得到轻松的解脱,并被提升到神的崇高境界。

冰心的诗歌中也有神人合一的宗教思想,但是与泰戈尔不同的是,冰心更多地借助个人心灵的感受与经验,祈求与期待中的神礻氏、神界相沟通,让神从外在偶像的祭坛上走下来。

冰心认为,象征终极价值与神圣意味的“上帝”不应该只是一种外在的力量,也不是冥冥中的主宰,而是人性与神性合二为一的人类宗教精神的拯救者。

“上帝啊!/即或是天阴阴地,/人寂寂地,/只要有一个灵魂,/守着你严静的清夜,/寂静的悲哀,/便从宇宙中消灭了”(《春水》,第149节)“上帝”是万能的,同时也是孤独的,但是“只要有一个灵魂”与“上帝”一起在心灵深处共同“守着你严静的清夜”,“上帝”便能把所有的人生苦难“从宇宙中全部消灭”。

如果说泰戈尔追求神人合一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我灵魂的神圣崇高,使灵与肉在追踪“梵”的品格境界时得以羽化登天,那么冰心却是通过人性的幻想体验,与“上帝”在灵魂上保持一致,并依凭于神灵的帮助达到解救人类苦难的目的。

两者的区别在于泰戈尔是把“梵”我合一看成是宗教精神的最高境界,是人性的最后圣化;而冰心则把人与“上帝”的融洽当作一种超于社会的宗教力量,是人类实现自救的神圣理想。

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学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 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Z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1.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性(con-stative)和施为性(perFom}ative)话语。表述性话语指陈述、描写事情的过程或状态;施为性话语则具有行事能力,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可以表达许诺、道歉、指责、感谢、祝贺等。例如:I visit her once a month.它的意思并不是“我”现在去拜访她,而是陈述“我每月去拜访她一次”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它是表述性话语。而I ad-vise him not to give up trying.这句话不是要陈述“劝告”这件事,而是说话人“我”在说话的过程中实施了“劝告”这个行为,所以它是施为性话语。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表述性话语是描写某一事件的过程或状态,因而有真假之分。施为句是用来实施某种行为的,说话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无真假之分,但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又把施为句分成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两类。显性施为句即他原先所说的施为句(该句子的主要特征为:主语是第一人称,时态是现在时,谓语动词是行事动词),如:" I orderyou to close the door"o隐性施为句则指不具备上述特征的许多其他种类的语句,如:" Close the door"。这类句子大都可以加上显性施为句所具有的语言特征而变成显性施为句,如“( I order you to) clouse the door”。

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 l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 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 ( perlocution )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甲对乙说"Clouse the door",这是言内行为;甲的意图是让乙关门,这是言外行为;乙听了甲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1)裁决类( Veidictives ),如估计、宣告;2)表述类(Fxpressives ),如描述、肯定;3)承诺类(Comrnissives),如答应、保证;4)行动类(Behabitives ),如感谢、欢迎;5)行使类(Fxerctives ),如命令、禁止。后来,塞尔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1)断言类和阐述类(Assertives or repr-esentatives):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对某事作出一定的表态,对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作出真假判断。它的适从方向是说话人的话语符合客观现实,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确信的。2)指令类(Direc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不同程度地指使听话人做某事。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变化,以使用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在心理上的需求是希望和需要;话语的命题内容总是让听话人即将作出某种行动。3)承诺类(Comrni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对未来的行为作出不同程度的承诺。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改变,以适应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怀有意图;话语的命题内容是说话人即将作出某一行动。4)表达类(Fxpre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在表达话语命题内容的同时所表达的某种心理状态。它没有适从方向,因为说话人在表达这类行为时既不试图改变客观现实以适从说话人的话语,也不希望话语符合客观现实。不过,实施该行为的前提是话语命题内容的真实性。5)宣告类( Declara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一致。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符合说话人的话语,同时又让话语适应客观现实,它不需要真诚条件。说话人可以通过宣告类行为改变有关事物的状况和条件,因而它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以言行事行为。但宣告类行为往往需要考虑一定的语言外因素,即合适条件,比如要宣告某人为公司总裁,我们就要考虑宣告人的特殊地位、权力等因素。

2.间接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注意,并产生了大量的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语言行为。不过,他又进一步指出,说话者通过说一句话或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若干个言语行为。可是,言语行为本身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不能混为一谈。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做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 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作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 ?”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 cold in 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句,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3.结论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应该引起重视。

论文摘要:语言与哲学关系密切。从20世纪80年代起哲学家们把语用学作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说使用语用分析的方法来理解语言使用的多样性,使对语言的分析转向语用层面;奥斯汀从行为角度阐释人类语言交流活动,他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塞尔继承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意向性理论。

论文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三、小结

哲学是语言学的摇篮,语言学的许多思想都与哲学有关。维特根斯坦在后期认为对语言哲学的研究就是对语法的研究即对语言使用的研究,虽然其研究既不系统又不详尽,但是为语用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当代语用学的基本思想。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进一步拓展了理想语言学派所主张的“意义”概念。“意义”需要放在“总的话语情境中的总的言语行为中”去考查,需要把使用者的意向纳入进去。塞尔提出的意向性理论,关注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语言学源于哲学,又归于哲学,语言学研究得出的答案就是对哲学问题的直接或问接的回答。语言学研究者只有站在哲学的角度,才能跨越具体领域和研究方法的局限,从而达成各学派之间的和谐统一。

浅析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哲学比较论文

结构主义与现象学对20世纪哲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者观点存在某些相似性,这造成了结构主义与现象学界限上的晦暗不明。这些相似性根源于结构主义创始人索绪尔与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对经验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的批判性反思。索绪尔和胡塞尔各自立说伊始,这种关联还不为人所察觉,但自解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同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在学界逐渐引起广泛关注。结构主义同现象学之间的相似与差异集中体现在对语言本质的认识和看法上。从追本溯源的角度上讲,深度解析结构主义奠基人索绪尔的语言哲学思想和现象学奠基人胡塞尔的语言哲学思想的异同对把握结构主义与现象学之间的关联是十分必要的。

一、两种不同的语言本质观

《普通语言学教程》(以下简称《教程》)是由索绪尔的学生根据索绪尔在日内瓦大学三次语言学讲座的内容汇编而成,它基本体现了索绪尔语言哲学思想的全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这样评价教程道:“我认为索绪尔的《教程》恰好可以作为我们讨论语言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现代语言学思想所有的重要问题《教程》都可以使我们看到其萌芽和初始的状态,而且是以最简单的甚至是有时过于简单的形式。然而,这也正是《教程》的魅力所在。《教程》呈现给读者的只是索绪尔丰富思想的冰山一角,只有仔细揣摩和反思才能挖掘出深潜于“水面”下的那一部分索绪尔思想。索绪尔在《教程》中对语言符号的阐释可归结为三个方面:差异性、社会性及系统性。

二、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观异同的认识论根源

语言的普遍性是索绪尔与胡塞尔的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比较二者认识论的前提和出发点。索绪尔和胡塞尔都对“理想的语言”有着浓厚的兴趣,“理想的语言”指的是具有普遍性的'语言而不是私人言语。这种对普遍性的认识是从对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批判性反思中得来的,也是对西方哲学认识论难题解答的有益尝试。然而,他们解构语言的方法和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分歧,这种分歧是各自不同的认识论所造成的。

三、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观异同的方法论根源

认识论是理解研究对象和研究角度选取的根源性问题,它是方法论的本源。认识论上的相似性和差异造成了方法论上的相似性和差异。方法论不仅仅是指出了研究的对象,实际上创造了研究对象。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共同回答了“语言的本质性和普遍性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一点上,二者存在的只是语言研究实践及应用上的差异。然而,单纯论及索绪尔和胡塞尔各自具体观点和认识论还不足以展示二者语言观异同的全貌,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对作为语言观体系有机组成的方法论的讨论是不可缺少的。

四、结语

同为20世纪伟大的思想家,索绪尔和胡塞尔通过各自对语言本质探索的实践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这些宝贵的思想改变了我们对语言的认识并引导我们沿着正确的道路去思考语言。本文简要叙述了索绪尔与胡塞尔的语言观并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二者语言观的异同。易言之,索绪尔同胡塞尔语言观都是对语言本质的理性思考,这些思考得于二者对经验主义的批判性反思;二者在具体实践上的差异是由于二者实践认识的“质料”不同,索绪尔的语言研究的“质料”是语言本体,是对语言的形式化抽象反思,胡塞尔的语言研究的“质料”是语言符号的意识性。索绪尔的语言观是形式主义的形而上学,而胡塞尔的语言观是具有意识哲学特征的心而上学。

现代哲学对语言的研究论文

以韩礼德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博采众家之长,属于“融合派”阵营,明确表明继承了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语言学以外学科的思想,除了这些,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有没有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呢?答案是肯定的。当代西方哲学家普遍认为,“语言在哲学中始终占据着荣耀的地位,因为人对自己及其世界的理解是在语言中形成和表达的,这一点甚至从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和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篇》的时代以来就为人们所承认了。”[1]对语言问题的思索探讨起源于哲学家,任何语言学流派都必然受到先哲思想的影响。韩礼德也认为,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流派的种种分歧可归结于古希腊时期的两种语言观,一种以普罗塔拉和柏拉图为代表,一种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根据两种语言观的不同特点,系统功能语言学可归于第一种语言观。[2]由此可见,韩礼德也承认语言学的哲学渊源。既然人类的文明不断进步,哲学思想也在发展,任何学科的发展都受制于其时代背景。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也一定会有近代哲学思想的踪影,因为伟大的语言学家也是哲学家,他们的语言观反映其世界观,他们的语言研究方法就是认识世界的方法论。那么,作为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集大成者,韩礼德的语言哲学思想有何特点?又与哪一哲学流派的观点相近?探讨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中所体现的哲学思想的论文并不多见,严世清[3]曾从韩礼德的语言观、语义观和隐喻观讨论了其体现的语言哲学思想。本文通过剖析韩礼德语言哲学思想中的唯物论、辩证法以及实践论来比较其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思想的异同,从而揭示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在哲学方面的贡献与独到之处,这有助于进一步理解系统功能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内在联系。

一、马克思主义的语言哲学观

尽管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专门阐述语言理论的着作,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散见于各种着作中。为了反抗黑格尔式的德国唯心主义对语言的神秘化,马克思特意强调了语言的物质性,认为“‘精神’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及声音,简言之,即语言。”[4]接下来马克思又论述了语言的实践性、社会性与辩证性,他说“语言与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4](34)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也就是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语言)。语言离不开现实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了的现实世界的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和语言都不能独立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5]马克思主义语言观的基本宗旨是“去蔽”———去思想之蔽,解思想之困,也是“治疗”———治疗哲学因误解语言与生活而发作的“精神狂想症”。[6]总之,马克思主义语言观强调了语言的物质性、实践性和辩证性,从生活实践、生活形式出发理解语言和思想,这样就清除了语言的神秘性和实体性,在理论上取消了唯心主义的合理性。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体现的唯物论、辩证法与实践论

(一)社会符号学的语言观:语言中的唯物论

基于对语言研究的不同目的与兴趣,每个语言学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观。韩礼德所关心的是教育问题,这正是他进行语言研究的第一动力。正如韩礼德自己所述[7],他要建立一个“适用的”语言学(applicablelinguistics),所以他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研究语言,认为语言学是一种社会符号学,这就决定了韩礼德语言观中的唯物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语言学的研究隶属于符号学。韩礼德的符号学有别于传统的斯多葛学派以及索绪尔的符号学,是对符号系统即意义的研究,而不是对孤立的、静态的符号研究。语言作为一种符号,是一种意义潜势资源,具有物质现实性的唯物论基础,因为任何符号都是物质现实的一部分,都有表达意义的外在形式。如舞蹈以人体动作为其表达意义的外在形式,同样,作为符号的语言也有其表达意义的客观外在物质形式,即声音。其次,语言是社会的,“社会的”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指的是社会系统,即文化;韩礼德强调“语言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它不得不完成这样的功能”[8],也就是说语言所具有的功能有其物质基础,是由人们的现实生活需要决定的。第二层含义表示的是语言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把社会结构看作社会系统的一个方面。社会结构包含情景语境,家庭等级关系以及社会等级关系三方面内容。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都是客观实在,即物质。语言是维护社会结构的产物,讲话者通过使用语言或“反语言”反映客观的社会现实,与此同时又重构一个主观的社会体系,也就是说,一切语言都是使用中的语言,语境决定意义,社会语境也是其中之一。这等于说,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这与马克思主义语言观所认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语言)不谋而合。由此可见,韩礼德也认为语言有其物质基础,是对现实的客观反映,充分体现了他的唯物论语言观。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中体现的辩证法

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辩证法体现在对小句“交换功能”的论证,是对语法隐喻的阐述以及互补的研究方法。第一,小句“交换功能”中体现的辩证法在日常交往中,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必然涉及语言使用者的相互对话。根据语言使用者的交际角色(或是给予,或是需求),以及所交换的商品(或是货物和劳务,或是消息),我们可以得出四种言语功能(提供、声明、命令和问题)。在交流过程中,说话者自己扮演一定的角色,同时有强加给听者(读者)一个对立的角色,也就是说话人在理解这些言语功能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或者正面的或者负面的八种反应(提供—接受,退回;命令—执行,拒绝;陈述—认可,驳回;提问—回答,拒答)。说话者与听者/读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有时两者之间的角色又相互转换,统一于小句的“交换”过程中,显示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精髓和魅力。第二,语法隐喻阐释中的辩证法尽管语法隐喻概念最早由韩礼德提出,但这一现象却自古有之。韩礼德对语法隐喻的性质、功能、阐释和归类等都有独到的见解[9]。他把“隐喻式”与“一致式”看作统一意义的不同表达方式,但两者不是绝对的相等,因为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看来,选择及意义,因而“隐喻式”与“一致式”两者表达的意义只是某方面相同,两种表达方式既相互区别,有相互联系/依赖。“”如果某种表达方式是隐喻的,那这种隐喻是相对于其它的表达方式而言的。”[10]我们不能简单的定论说一致式体现方式比起隐喻式体现方式来说就更好,更常见,因而是规范/标准的,因为它们两者只是在履行自己的不

同职责,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语境、语域等多种因素,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并且,不能把一种意义体现方式归为绝对一致式或隐喻式,这两种体现方式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些观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想。严世清[3]从真理相对性的角度讨论了韩礼德的语法隐喻理论的贡献,从而也论证了其语法隐喻理论中体现的辩证法。第三,辩证统一的互补研究方法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理论体系成熟完善,能够解决说明多方面的问题,是实用性很强的语言理论,这与它辩证的研究方法不无联系。韩礼德多次强调不同的语言学派或研究立场之间的互补性。此外,在其理论内部研究过程中,韩礼德也彻底地贯彻互补的研究路线,因为人类的经验如此复杂,单从一个角度来解释是不够的。互补就是变“析取”为“并取”,[11]认为语言系统内部存在着多方面互补:词汇与语法之间的互补;语言作为系统和语言作为语篇之间的互补;说话和书写两种形式的互补。这充分体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词汇和语法在识解现实的过程中具有互补性,词汇和语法相互区别,是系统功能语法层次结构中词汇语法层的两个方面;同时两者又相互联系,构成一个连续体,词汇与语法交汇在一起作为独立同一层面出现。正是词汇语法层使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以多种方式识解周围的世界,词汇与语法的区别在于其表达意义的精密度,词汇与语法的互补性使得我们可以从两个相反的视角来识解经验:从词汇的角度看,现象是个别的;从语法的角度看,现象是整体的。这两种视角统一于对同一现象的识解中。语篇与系统是语言这一单一现象的两个方面,系统与语篇的区别在于其与意义的例示关系,把意义看作潜势还是例示的结果。系统作为潜在性,是一个有无限多的可能性的系统网络;而语篇则是从这个整体潜在性中作出挑选的过程和结果。同时,系统与语篇又相互联系,语篇是系统的例示,反过来,系统是语篇的潜势。如果单从系统或语篇任何一个角度看待语言,你得到的画面会是扭曲的、不全面的。语法学家与语言学家的研究领域及角度应该是互补的。[11](85)说话与书写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意义的体现方式,意义是过程还是结果。说话与书写这两种形式的互补性不是简单的互换关系,不是以不同的方式做同一件事,而是在做不同的事。这两种形式在组织意思方面的策略以及控制复杂度方面的方法均有所不同,所以在不同的语境中要对其中之一选择使用,因而产生互补性。说话和书写这两种不同的形式又相互联系,统一于意义的体现方式之中。韩礼德在语言研究中采用分与合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注意语言中的互补性,充分体现了他辩证统一的研究方法。正如韩礼德所言,“当然,为了理解语言,我们确实需要对其分解。但语言不是在以部分,而是以整体的形式在发挥着功能。”

(三)语义生成观中的实践论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意义是(语言)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12]。意义产生的基础是社会,意义离不开语言所存在的社会。韩礼德认为语义生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按照时间框架可分为人类语言的进化过程,语言个体的发展过程以及意义行为的展开过程,即种系语义生成,个体语义生成和语篇语义生成。[13]这三个过程处于互动作用的关系,充分体现了语言在生成社会人中的作用,同时,这三种语义生成都离不开社会环境,离不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系统功能语言学明确提出了意义演化理论,认为语言是人类在原始的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一开始人类经验的物质层面与意识层面是同时发生的,人类的语言要受制于直接的语境,随着人类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实践活动中的不断进化,语法层面的出现是人类语言脱离了直接的语境,与其他动物的交际形式区分开来。人类语言的语义生成是一个社会实践过程。语言是一种达到社会目标的手段,而这种目标对于他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说至关重要。个体获得语言的过程也是他成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儿童要学会使用词汇和语法来认识外部世界,与他周围的人交往,以及学会使他的表达与其环境具有相关性,这就是韩礼德的三大纯理功能。语篇的意义也是人们真正参与语言交际时生成的。语篇是语境作用的产物,离不开具体的言语交际,而存在于意义潜势中的各种意义,只有通过一定的语篇进行社会交换,才能生成人们所理解的意义。总之,意义不是个人的,先验的,意义的形成过程是人类意识与人类经验互动的结果,产生于人类的社会活动中,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交往中,产生于语篇的相互联系之中。语言具有社会性,即巴赫金所说的交往性,马克思所指的实践性。

三、系统功能语言学与马克思主义语

言哲学的区别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思想有相通之处,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它们研究的出发点、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大不相同。系统功能语言学研究的出发点是社会的,把语言看作社会行为,是为了解决他们所关心的教育及其他的相关问题,韩礼德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适用的语言学;而这是建立在对语言系统、结构的详细分析基础上。简单地说,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都是语言,目的和对象统一于一体。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语言与人,语言与社会的关系是其无可回避的问题。它是通过语言分析揭示人与人的世界的科学,其中,“语言分析”只是手段过程,而“揭示人与人的世界”才是这门学科的真正目的,语言作为研究对象与其研究目的是分离的。对马克思、恩格斯来说,对于语言的论述是为了去蔽治病,反抗黑格尔式的德意志唯心主义对语言的神秘性。

四、结语

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博大精深,本文剖析了其蕴含的哲学思想,发现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思想有相通之处,并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语言观中的唯物论、辩证法与实践论;但系统功能语言学不同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因为它们研究的出发点、对象和目的大不相同。

谈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论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谈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趋势在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中并存,下文是研究和探讨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

现代西方哲学主要是自19世纪中叶之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流行的各种哲学流派统称。 在19世纪中叶,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才最终确立。 19世纪后期,西方国家开始由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进行转变。 20世纪前页,随着俄国的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这也就标志着人类历史进入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暂时出现了比较繁荣的现象,然而接踵而至的是经济停滞和社会动乱,同时相应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精神危机也开始逐渐加深。一般而言,在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危机都直接或间接地在 现代西方哲学的各个流派中反映出来。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页的这段时间里,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形式演绎逻辑使得数理逻辑的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越来越受重视,同时由于物理学中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出现,导致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一次革命,使的这一基本的科学概念的结构发生了彻底地变化,表明在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中人类的认识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由于新兴的科学技术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人类的知识范围,出现了现代科学发展和技术融合的整体化趋势。对于现代自然科学的新功能的出现,同时也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流派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映。

1 在这个问题上,现代西方哲学研究的若干本文由意见

(一)由于科技的发展,西方哲学家开始摒弃西方古典哲学逐渐向信息化社会,科学化社会迈进,确实有少数的人将科学和人的关系分开来,然后去进行观察,认为这几者之间存在区别,不能够混淆,同时也分化成科学与人文这两种思想,两种倾向。后来,西方思想家似乎发现,仅仅是从一个纯粹的科学立场,或者是从单纯的人文立场,来对社会问题进行研究,难免就会出现偏颇。所以,特别是在本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的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西方科学与人文哲学的哲学理念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出现了融合的现象, “后现代形而上学”,“后哲学”的思想开始崛起,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兴起可能不再是一个转折点。因此,现代西方哲学和科学生活以及人本主义主义的观点并不总是泾渭分明,但也有一个相互渗透和融合的客观进程。

( 2 )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趋势在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中并存。现代西方哲学的各个流派都是从十九世纪的古典哲学中分化而产生出来的,不同的哲学流派,虽然其内部派系很多,更换频繁,但由于各种现代西方社会的时代特点,因为古希腊思想肆万影响和西方古典哲学的影响,现代西方哲学一般可以分为传统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这样就形成了两个主要趋势。同时这种划分也并不是绝对的,通过这两个大趋势之间的对抗和辩论,两大体系也在进行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并且还会出现融合的现象。所以,这种划分只是为了更好的掌握现代西方哲学的总体发展趋势。上海社会科学院在14个国家中对七十年代的46种外国哲学期刊,以及超过十四万篇的论文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普查,普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证实。

2 现代西方哲学的两个基本特征

经验的衰落和理性理论逐渐上升

通过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长期辩论,经验理论开始淡化衰落和理性的理论开始崭露头角。从20世纪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由孔德以及由罗素发展的经验主义分析??在英美哲学中一直据主要地位。实用主义在欧洲大陆在很大程度上也倾向于经验主义。在此期间,只有合理的新士林理论还存在一定的影响。后期各方面的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20世纪60年代,由于法国结构主义运动的发展,试图还原在现代哲学中的理性主义者的主导地位。对于经验注意造成了重创,但是都是来自心理的。心理学派的蓬勃发展,使的理性经验主义有了最佳的反驳证据。按照认知科学的意见,哲学家的头脑绝对不是一个白板,通常最简单的看法也会对人的认知功能造成影响,各界对于图像的存储和检索信息变得更加繁杂,经验论者设想的那种纯粹的经验或观察并不能够使用,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意识,认知模式或范式对于理论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新的物理批评反对经验主义的实验结果,同时对于理性理论的复兴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经验主义或理性的灵魂被严重的忽视,那些不可观察的理论的存在,为现实的观察提供了便利。最科学的现实主义者反对经验主义,但是很多的现实主义者也提出了不同的的观点,在他们看来,这个理论的对象可以有效果,即使他们是无法观测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地位的变换是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对主义取代一元论

由于逻辑学,伦理学,科学以及其他的领域的不断发展,哲学也越来越多元化,同时相对主义取代了原来的一元论。哲学家不再相信永恒的,普遍有效的,独特的范式,承认伦理的合理性,当然相对于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科学范式甚至逻辑规则也各不相同。哲学家出现多元化倾向,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理论验证:有些人认为这是可以容忍的,这些理论都揭示了人类和历史的事实。 FEiyeere弯曲理论,使的科学家是理论的发明者,同时也确定了标准形式。在现代西方哲学,伦理学哲学等文化历史放麦纳,相对主义的特征被逐渐的去除,多元文化的倡导者也会同时或先后出现不同的标准,并在它们之间不具有可比性,成为了一个相对主义者。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比较流行的道德相对主义,以及文化相对主义不占主导地位。多元论反对固定的标准,但也反对相对主义。

普遍关注的问题的语言学习

分析哲学家倾向于相信科学问题,事实上,科学研究没有语言问题也很难达到合理的效果,语言问题就是对哲学问题本身的诠释,所以科学的问题也还是可以归结为语言问题的。这些方面通常主要关注的就是正式语言或日常语言之间的不同,但是两者之间也有很不同的重点。一类是将不同的语言或谈论作为分析和澄清,如宗教,伦理和科学讲座等哲学的各个分支体系。所以说,哲学就是谈谈心谈谈话,这样的哲学语言属于第二级,使用元语言进行谈论。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只有在人工语言或者形式化的语言才能够给予明确的区分。哲学家持有这种观点认为日常语言有很多的缺陷,无论什么样的谈话,必须应该构造比较正式的语言环境,而不是那些究竟是谁使用的语言,只有这样才能澄清会谈出现的许多话,包括句子的逻辑关系,语义关系的方面。

在语言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盎格鲁 - 撒克逊国家流行的主要分析哲学结构主义在欧洲大陆和的到了诠释和流行,比较分析这些哲学更应该注重通过语言来分析这些哲学的不同,但是也不能够只是进行语言的分析,对于所有的现象,包括社会现象,心理现象,甚至是自然现象,都应该作为相应的代码或符号来对待,或者时将其作为相应的文本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

【拓展】西方哲学近现代时间观的演变论文

【摘要】 时间是一个基础而重要的概念,所以对时间观的研究是有价值的。本文主要通过对西方近代哲学、现代哲学、当代哲学中三位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柏格森、海德格尔、德里达对时间及与时间相关概念的哲学论述的分析与比较,对西方哲学近代以来时间观窥见一斑,从大体上把握西方哲学与科学中时间观发展的脉络。本文将一些抽象的哲学观点通过比喻和图表解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时间观的研究略尽绵薄之力。

【关键字】 时间;绵延;存在;分延

时间与所有存在息息相关,但却很难准确地定义。因而,时间观是一个基础而重要的概念。自古以来,许多哲学家、思想家都对时间进行过思考。随着哲学不断地发展,时间问题逐渐成为一些哲学家关注的焦点。在西方近代、现代、当代哲学中,出现与一些与时间紧密关联的哲学概念。本文就要将几个与时间相关的哲学观点进行梳理、阐述、分析与比较,对西方哲学近代以来的时间观进行一些探讨,并反思其变化,对这些时间观的本身正确与否暂且不予置评。

一、三位著名哲学家的时间观

1、绵延与时间——柏格森的时间观柏格森是西方近代哲学中非理性主义生命哲学的代表哲学家。柏格森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绵延。绵延是真正的时间,真正的时间是连续的,是质的连续不间断的变化,这种变化既不可分割,也不可测量。实在的本质是绵延,眼前的物质只是绵延的一个“截面”。同样,人的真正的自我,并非形而上的自我实体,也是一种绵延。因为空间是可以分割的,所以对空间的研究可以采用理性。但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时间,应该使用直觉。因为理性活动截断了绵延,而直觉可以从整体上把握绵延本身。一团火焰在空气中燃烧,其形态在时间中不断变化,每一刻都是不相同的,这就类似于绵延。如果用照相机去拍,可以得到一个瞬间的火焰的形态的照片,但如果用这张照片和正在燃烧的火焰进行对比,会发现火焰形态在很多细节上不同。照片上的火焰形态是截断了火焰形态的绵延产生的,它丧失了不断燃烧涌动的本性。所以运用理性去分析绵延上的'某个片段,就好像用照相机拍一张火焰的图片一样,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想了解绵延本身,靠截取是无用的,只能用直观。正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说:“人不可能同时两次踏进一条河流。”

2、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的时间观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主张“悬置判断,面向事件本身”。所谓的“现象”是悬置理性思维,直观事物本身呈现出来的普遍共相。海德格尔则认为胡塞尔现象学还原后的“对象本身”,还只是自己显现出来的“存在者”,有些是真相,有些是假象,而使“存在者”开显出来的“显示”更为重要。这种“显示”就是“存在者”自身的“存在”,或者说“存在者”如何“存在”。运用理性、直觉可以认识、把握“存在者”,却无法体验“存在”本身。只有作为深层感性的“烦”,才能将“存在”开显出来。这是海德格尔运用现象学原理,对传统哲学中理性、直觉等概念进行“悬置”后,直面事物本身的产生的领悟。可以说,“存在者”还是一种认识对象,而“存在”则不是一种认识对象,它甚至不是一种“对象”,只是一种呈现,一种过程与状态。“烦”是因为“此在”感受到自身及其他存在者“活生生地存在”而产生的深层情感。根据佛洛伊德学说,人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前意识、无意识三部分。意识只是心理活动的“冰山一角”,无意识才是“除一角外的整座冰山”。理性是意识的自主性活动,直觉是比理性根本的意识直观感觉,而更为根本深层情感“烦”则与无意识有联系。所以,“烦”比“思维”、“直观”更为贴近人的真正存在状态。海德格尔认为“存在”即“此在”的“在场”,由此产生了“现在”。将“现在”作为分界点,“过去和将来”也随即产生。这三种时间状态对应“此在”三种存在状态:抛掷态(过去),沉沦态(现在),生存态(将来)。但是,“此在”永远是存在于“现在”的,而“过去与未来”只存在于幻想和想象当中,所以此在的三种存在状态是并列、交织于现在的,三种存在状态并没有先后之分。海格德尔的时间观:

3、分延与时间——德里达的时间观西方当代解构主义的代表哲学家德里达提出“分延”概念,将词与物的关系由能指到所指的纵向关系(由索绪尔提出)转化为由能指到能指的横向关系。“分延”是文本中能指到能指的不断区分与推延,将一个能指从其他能指中区分出来,推延到一个新的能指,由于文本无法创造“所指”,所以只能不断创造新的“能指”将“所指”推延,因此分延是无限的,“所指”永远“不在场”。能指不断地分延,是一种时间性的过程。能指的分延路径称为“踪迹”,把握“踪迹”即顿悟,但是这种顿悟并非“所指”真正的“在场”,只是把握了“踪迹的踪迹”而产生的一种“到达所指”的朦胧幻觉。这就好比一个人要去某个地方,道路错综复杂,而且终点离起点无限远,因此人在走的时候就不仅需要知道走的道路,还得知道怎么选择合适的道路去走,才能走向终点,如果走路的时间也是无限,那么这人就可以到达终点。同样,把握“能指”分延的“踪迹的踪迹”,相当于把握了整个“踪迹”(虽然是无限的),产生了一种“到达感”,似乎“所指”已经“在场”。这又好比面对一个无限的数列,虽然可以找到其通项公式,计算出其任意一位的数值,似乎是把握了这个数列,但无论你算出哪个数字,都还有更大(更小)的数字,你无法到达无限的边缘。因此,该踪迹没有终点,主体对能指运动踪迹的把握只是一种“顿悟”。从德里达的观点中可以看出,不仅能指可以分延,能指的差异也可以分延,因为能指的差异也是一种新的能指,因而可以分延。人对“时间”的顿悟就是由不同的能指之间差异的踪迹形成的,即两个(或多个)能指之间的差异分延到另外两个(或多个)能指之间的差异,这种不断的分延形成的差异的踪迹,对不同差异的踪迹的把握,产生类似对点状“现在”的顿悟(并不是“现在”的终极意义)。但是,由于踪迹不断分延,差异的踪迹也是如此,所以点状的“现在”(作为被真正理解的意义上)永远无法到达,而其“所指”也并非一个实体。因而,点状的“现在”被解构了,导致“过去”与“将来”也随即被解构,最终导致线性化的时间也被解构。德里达将“点”变成一个无法完全把握其意义,只能顿悟的能指撒播的“踪迹”。由于,“时间线”是由无限的“时间点”构成的,所以“线”无法真正被构造出来的——只能无限接近,永远无法真正成为。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德里达的时间是一种非线性化的无法真正理解的时间,而只能通过“顿悟”去把握。德里达的时间观:

二、三位哲学家观点的比较

1、生命的本质与存在的本质——柏格森与海德格尔的“异”(1)直觉与情感柏格森倾向于用直觉把握绵延,海德格尔则倾向于用深层情感“烦”体验存在。柏格森认为生命的本质是一种绵延,而绵延是不能被分析的,只有直觉可以把握绵延;海德格尔则认为存在的本质就是“此在在场”,而“此在在场”产生“现在”,“现在”产生“时间”,理性与直觉只能把握“存在者”,只有通过深层情感“烦”才能体验到“存在”,存在的本质就是时间。(2)特征与来源柏格森关注的时间的特征,海德格尔则关注时间的来源。柏格森提出时间是绵延,是将时间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研究时间的特性、特征,即时间有什么特点。海德格尔则重点研究存在与时间的关系,认为时间就是存在的本质,而时间产生于存在(“此在在场”),时间相对于“此在”才有意义,与“此在”联系密切。2、“此在的在场”到“差异的踪迹”——海德格尔到德里达(1)由“此在”到“差异”海德格尔认为“时间”是“此在”开显出来继而产生的。德里达则认为比“存在”更为根本的是“差异”,有“差异”才有“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别,才有“此在”与“存在”的区别。所以,“差异”是一个比“此在”和“存在”更为根本的概念。(2)由“在场”到“踪迹”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者“存在”是一种“在场”的状态,正因为“在场”才有“现在”,在场是一种显现。德里达则认为“在场”只是一个假象,所谓的“所指在场”只是掌握了“能指”分延、撒播的“踪迹”。“踪迹”是通往隐秘的道路,所谓“在场”是道路的终点,但德里达认为这条道路是没有终点的。因而,踪迹是一种隐匿。

三、西方哲学史上重要的时间观简述

历史上哲学家的时间观简述:通过上表可以发现,哲学史上时间观的发展大致遵循了客观化解释与主观化解释的交替的脉络。观念的发展类似一个圆,重新回到起点,但却达到更高的层次:从亚里士多德到柏格森是一个圆(主客观是分离),从柏格森到德里达又是一个圆(主客观交融),第二个圆比第一个圆层次更高。另外,科学史的时间观也发生重大、颠覆性的变化。时间由线性绝对,变成非线性相对的;由均匀地流动,变成不仅可以收缩膨胀,而且可以倒流。将两个表格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哲学理论与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大体是一致的,即否认线性绝对时间观。

四、结论

哲学对时间的认识,从近代、现代、当代三位著名的哲学家的观点来看,由生命绵延阐述时间特点,转化为从存在的角度阐释时间,最终转化为从差异的踪迹角度去理解时间,使得作为生命绵延的纯粹时间,被“此在在场”斩断三分,与存在的三种状态密切相关,成为存在的本质,但最终因为此在无法在场被彻底解构了,成为由不同能指间差异地分延的不同踪迹。海德格尔将线性时间横向截断,而德里达却将时间点纵向解构为一个差异无限分延的踪迹,只能靠顿悟去把握。“现在”作为一个“点”不复存在,而成为一条“射线”。因此,宏观的线性绝对时间观被解构,留下了非线性的、相对的、理性无法真正理解的“不在场”的时间观。

【参考文献】

[1]赵敦华著.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赵敦华著.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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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哲学比较论文

结构主义与现象学对20世纪哲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者观点存在某些相似性,这造成了结构主义与现象学界限上的晦暗不明。这些相似性根源于结构主义创始人索绪尔与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对经验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的批判性反思。索绪尔和胡塞尔各自立说伊始,这种关联还不为人所察觉,但自解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同现象学之间的关联在学界逐渐引起广泛关注。结构主义同现象学之间的相似与差异集中体现在对语言本质的认识和看法上。从追本溯源的角度上讲,深度解析结构主义奠基人索绪尔的语言哲学思想和现象学奠基人胡塞尔的语言哲学思想的异同对把握结构主义与现象学之间的关联是十分必要的。

一、两种不同的语言本质观

《普通语言学教程》(以下简称《教程》)是由索绪尔的学生根据索绪尔在日内瓦大学三次语言学讲座的内容汇编而成,它基本体现了索绪尔语言哲学思想的全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这样评价教程道:“我认为索绪尔的《教程》恰好可以作为我们讨论语言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现代语言学思想所有的重要问题《教程》都可以使我们看到其萌芽和初始的状态,而且是以最简单的甚至是有时过于简单的形式。然而,这也正是《教程》的魅力所在。《教程》呈现给读者的只是索绪尔丰富思想的冰山一角,只有仔细揣摩和反思才能挖掘出深潜于“水面”下的那一部分索绪尔思想。索绪尔在《教程》中对语言符号的阐释可归结为三个方面:差异性、社会性及系统性。

二、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观异同的认识论根源

语言的普遍性是索绪尔与胡塞尔的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比较二者认识论的前提和出发点。索绪尔和胡塞尔都对“理想的语言”有着浓厚的兴趣,“理想的语言”指的是具有普遍性的'语言而不是私人言语。这种对普遍性的认识是从对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批判性反思中得来的,也是对西方哲学认识论难题解答的有益尝试。然而,他们解构语言的方法和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分歧,这种分歧是各自不同的认识论所造成的。

三、索绪尔与胡塞尔语言观异同的方法论根源

认识论是理解研究对象和研究角度选取的根源性问题,它是方法论的本源。认识论上的相似性和差异造成了方法论上的相似性和差异。方法论不仅仅是指出了研究的对象,实际上创造了研究对象。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共同回答了“语言的本质性和普遍性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在这一点上,二者存在的只是语言研究实践及应用上的差异。然而,单纯论及索绪尔和胡塞尔各自具体观点和认识论还不足以展示二者语言观异同的全貌,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对作为语言观体系有机组成的方法论的讨论是不可缺少的。

四、结语

同为20世纪伟大的思想家,索绪尔和胡塞尔通过各自对语言本质探索的实践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这些宝贵的思想改变了我们对语言的认识并引导我们沿着正确的道路去思考语言。本文简要叙述了索绪尔与胡塞尔的语言观并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二者语言观的异同。易言之,索绪尔同胡塞尔语言观都是对语言本质的理性思考,这些思考得于二者对经验主义的批判性反思;二者在具体实践上的差异是由于二者实践认识的“质料”不同,索绪尔的语言研究的“质料”是语言本体,是对语言的形式化抽象反思,胡塞尔的语言研究的“质料”是语言符号的意识性。索绪尔的语言观是形式主义的形而上学,而胡塞尔的语言观是具有意识哲学特征的心而上学。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语言学与语言教学的论文

根据维基百科全书对“语言教育”的定义,“语言教育”泛指任何语言的教导行为与学习行为。语言作为识别文化归属,文化行为和文化认同的珍贵标志,是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向心力。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语言教育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语言教育研究综述》

【摘 要】从国家语言资源安全的角度出发,梳理了语言教育的相关研究。针对国内外语言教育研究现状的讨论,进行了总结提炼,指出语言教育的规划和实践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直接相关,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必须服从并服务于民族利益,语言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民族权益,实现国家的发展战略,语言教育问题值得学者思考研究。

【关键词】语言教育;母语教育;语言政策;语言资源

1 简要介绍

语言作为识别文化归属,文化行为和文化认同的珍贵标志,是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向心力。然而在多民族、多语言地区语言在使用时就天然的分为了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在我国,汉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庞大的使用人群,早已成为各民族语言中的强势语言,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少、使用范围窄,较汉语而言是弱势语言,国家在进行语言规划,制定语言政策时必须要考虑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问题。作为跨民族的经济技术交际工具,选择何种语言教育对民族的长远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民族语言民主和民族语言平等是一对矛盾,在处理复杂语言关系的过程中,语言问题集中表现在语言教育上。在当今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我国同样面临如何发展语言教育的问题。

2 研究现状综述

语言教育概念及相关定义

根据维基百科全书对“语言教育”的定义,“语言教育”泛指任何语言的教导行为与学习行为。我们一般讨论的语言教育就是采用母语对青少年进行语言教育的问题,有关汉语国际教育方面的问题本文暂时不予讨论。《现代汉语词典》对母语的解释是:“一般情况下是本民族的标准语或某一方言”。李宇明先生指出母语这一概念属于民族领域,即是个人的也是民族的,反映了个人或民族成员对民族语言、民族文化的认同,或者说是民族忠诚[3],加强母语教育的实质是强化民族认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证信息畅通,促进国家认同,是国家安全之必须,语言教育一定程度上承担着国家安全的责任。

国外研究

国外有关语言教育的研究大多从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其中针对教育政策的制定,1988年洛恩・拉福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语言教学及语言规划》中提到语言平等是语言规范化的终极目标,然而一般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并不考虑语言教学的实际情况。大多数人夸大了教育部的作用,将学校系统尤其是语言教学作为贯彻语言政策的手段。洛恩举了西非新几内亚的语言政策来说明语言政策的推行不能单纯依靠学校系统,由于缺乏统一的国语教材、国语师资和标准化的语言,使得新几内亚的语言政策成为了一次“壮丽”的惨败。然而有少数自发的语言推广却获得了成功,这与社区人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洛恩指出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要考虑社会对语言的需要,学校系统是语言政策的实施阶段,要完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材的准备、教师进修计划,为语言教学做好准备。[2]

托弗・斯库特纳布・坎加斯[2]强调语言作为民族特征的重要元素,少数民族应当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并详细举出了为享有教育中语言权利而斗争的实例。为了支持少数民族的语言和语言教育权利,出现了一种语言生态学的观点。许多语言生态学家认为目前许多世界的语言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与生物界或生态界的物种濒危和灭绝的过程很相似,更确切地说,比动物和植物所面临的灭绝威胁更严峻。如果人们不给予这一语言损失过程足够的重视、不及时对其加以制止的话,语言生态学家认为世界语言基因库将会与这些语言息息相关的文化知识一起永远从地球上消失。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1年专家会议报告显示,生活在简单文化里的居民不得不同化到复杂的文明中来,这种情况下,使用母语进行第二语言教育比直接进行长跳式的第二语言教育要更为有效,小语群地区的人们在接受母语教育后的两三年,应当学习完整的标准的国语以便于和族群以外的人进行交流,并学习新的知识技术。这份整理的报告中,介绍了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中适合使用本地语,采取什么措施来鼓励本地语。这份报告为语言规划提供了详尽的参考,从教育语言的选择到学习目标语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指出了了语言规划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为联合文教科组织提出了改善语言教育行动的建议。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学者们越来越认识到语言对于国家、民族的重要意义。语言不仅仅是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还是民族认同的标志。针对语言政策与文化认同、民族身份认同的关系,语言学家从语言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视角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人们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所遇到的来自于语言、文化及民族身份认同的挑战和机遇。另外,在《国外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进程》一书中洛恩提出语言政策真正的推动力不在于法律或规定,而在于语言文化的意识形态及民族认同。”也就是说,只有加强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语言政策才能真正得到推广,而语言政策的推广也会进一步加强民族的认同感。

综合国外语言教育及政策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国外研究的重点是尊重语言平等,保护语言权利特别是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多数学者将语言教育与国家政治、民族团结联系在一起,忽略了语言教育与文化安全之间的内在联系。

国内研究

关于我国的语言教育问题的研究,多围绕以汉语为母语的第一语言教学、以汉语为目的语的外语或第二语言的教学、少数民族对汉语和本民族语言进行的双语教学以及外语教学而进行的研究。国内有关语言政策的研究大体分为两类,宏观方面――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语言教育,微观方面――基于言语实践的语言教育。

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语言教育,这一部分的研究者认识到,语言教育不仅仅只是教育系统的责任,语言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语言教育的所面临的问题也就更为复杂,从宏观角度来看,国家在进行语言规划时必须要考虑将语言教育提升到一定地位,把控国家话语权,提升国家软实力。曹迪认为国家文化利益与安全、经济和政治利益密不可分,指导国家语言政策的制定和实行,语言教育政策的终极目标是增强文化软实力。国家语言教育政策应是以提升国家语言文化软权力为核心;以对外维护国家语言文化主权、护国家语言文化安全、促进语言文化传播,对内提升民族语言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为战略目标;我国当前的语言教育政策未能充分维护国家文化利益,原因在于政策存在目标迷失、政策价值取向偏差、政策系统内部缺乏相互协调机制所致。[6]

孙渝红主要剖析了美国语言政策的历史与现状,从国家战略角度看语言政策的制定,无论从文化价值观还是意识形态来看美国语言教育都在灌输一种“盎克鲁新教文化”和所谓的语言语言民族主义,通过对比现阶段中国与美国语言教育的特点,反思我国语言教育的不足,提出了促进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发展、科学规划民族语言教育、拯救濒临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并从国家战略高度科学制定外语教育政策,最后加强语言教育国际化发展,打造有特色的语言文化。[5]同样提出语言教育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还有陈汝东,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语言教育发展遇到的机遇和挑战说起,指出全球化语境下的国家战略发展,应当将语言教育上升到国家竞争力的高度来看待,加强公民公共话语的培育,改善我国公共语言生态环境;同时给我国语言教育提出了建议:重新筹划外语教育与母语教育的比重匹配,从教学内容、方法、建制等各方面改革;加强国家媒体话语能力的培养;最后加强汉语国际教育传播能力。[8]周殿生在《我国的语言教育与国家利益》一文中将我国的语言教育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分别是主体民族母语教育、非主体民族母语教育、双语教育、国民外语教育、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向外推广教育、普通话普及与少数民族标准音和正字法的推广、计算机语言信息处理这七大类;周殿生同样指出应将语言教育拔高到国家战略角度,但不同的语言教育内容应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国家利益,进一步发挥其对国民素质提高和国家经济文化的推动作用。部分学者强调语言教育的地位,明确指出语言教育与国家利益相关,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核心,提出了针对我国语言教育发展的建议,但这些发展建议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们缺乏专门机构来管理地方使用语言和科学的准备教学材料。

综合上述文献,我国双语教育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存在问题,学者对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关注不够,双语教育模式比较单一,外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中可选择的语种较少,难以满足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针对语言教学的研究多集中在课程设置,教材编排和师资培训方面,有关语文教育、教学的讨论一直持续,部分学者看到了母语教育的重要性,但过分打压外语教育也是不符合我国社会需求的。目前我国多与地区采用的双语模式已基本固定,如何提高双语教育水平,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维护国家话语权和文化利益是语言学家需要考虑的问题。在我国边境地区,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地语言状况复杂,需要实地考察语言环境,这方面的语言调查研究不足,使得这些地区的语言教育研究进程受到影响。

3 结语

母语教育的成功应有相应语言规划政策的支持,最后笔者就文中提到的讨论总结了以下几点:

1)语言不仅是交际的工具,同时也是珍贵的社会资源,我们需要正视语言资源的重要性,将语言教育拔高到国家战略角度来对待。

2)民族语言教育应当向国家主体教育侧重,但要注意保留一定的多元文化教育。

3)母语教育对主体民族语言教育来说,既是教学工具又是目的语言;对非主体民族语言教育来说,母语在学习初期要作为辅助通用语言学习的工具,同时注意不能忽视母语教育中的文化教育,教育系统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反馈语言教育成果与问题。

4)实现母语教育和通用语言教育的措施有所区别,要结合实际语言环境和人民需求来安排。

5)母语权利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语言人权观念,但我们不能要求绝对的语言民主,民主需要秩序来保证,过分的语言民主会破坏语言生态环境的秩序,导致社会和国家的混乱。

6)母语是民族团结国家稳定的根基,我们要把握国家话语权,舆论引导受教育者热爱母语。深化母语教学理论,处理好母语教学与其他教学的关系。

在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新的条件和环境下,我国的语言教育需要寻求符合本国特点的有效模式,一方面要维护好不同语言民族的语言权利,一方面要遵从国家的发展的战略。语言教育的规划和实践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直接相关,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必须服从并服务于民族利益,语言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民族权益,实现国家的发展战略,语言教育问题值得学者思考研究,我国的语言教育现状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人民的配合。

【参考文献】

[1]郭熙.中国社会语言学[M].南京大学出版社.

[2]周庆生,等.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归化进程[M].

[3]李宇明.论母语[J].世界汉语教学,2003,1:48-58+3.

[4]陈章太.论语言资源[J].语言文字应用,2008,1:9-14.

[5]孙渝红.语言教育与国家战略[D].西南大学,2009.

[6]曹迪.国家文化利益视角下的中国语言教育政策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11.

[7]陈汝东.我国语言教育的国家战略意义及发展趋势[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197-203.

[8]周殿生.我国的语言教育与国家利益[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1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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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论文范文

1建构主义下的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方式

建构主义下的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是人们不断地深入认知。建构主义说明了构建学习观点的意义以及观念,建构主义是人们获取知识本质与过程的认识。在建构主义观念指导中,在习英语对老师以及学生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从学生这一主体分析,建构主义要充分体现出学生的地位,英语教师作为课堂参与者以及组织者,应该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在建构主义下开展英语语言学课堂教育可以使学生弘扬个性、充分发挥自身潜能,每一个学生学习的自身基础上提高英语能力。对英语教师来讲,作为英语课堂教学的主要组织人员,应该在课堂上充分给学生创设教学情境,给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同时在课堂上通过对学生适当引导,使英语课堂逐步的向着构建主义方向发展,建立互相信任的师生关系,保证提高英语课堂教学的质量。

2构建英语课堂教学的方式

在建立学习环境以及建构学习英语理论时,应该随时与学生为主体对象,在英语课堂教学中老师对学生而言是促进者、帮助者、指导者以及组织者,在课堂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最终达到学生掌握知识和构建主义下学习的目的。

重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

在建构主义下学习英语可强调学生在英语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学生在建构主义中学习英语是主动的,而不是由于受到外部刺激被迫接受学习。英语教师的教学效果关键是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以及学习英语效果,学习英语成败与否主要在于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没有主动积极的参与学习过程。只有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主动学习,才能完成对英语知识的构建。因此要在课堂中有效的教学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作为老师积极主动的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只有把英语学习内容转换成学生的内在需求,变成个人积极主动的学习,学生才可以真正的把自己的潜能发展出来,建构知识体系下的学习方式。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就要让学生积极主动的进行英语学习,作为英语教师要教会学生主动的学习并且及时的归纳英语知识,引导学生自觉的运用知识。提醒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要不断地自我调整和掌控。

重视学生个体特征

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应该根据已有的认知行为主动的选择外部信息,对外部英语信息进行处理以及加工,英语知识是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整体内容。因为学生理解英语知识是根据已有的背景以及经验进行构建的',所以每一个学生都会对同一知识结构有不同理解,每个学生自主学习英语的过程中都印证自我个性以及特征,以往传统的英语教学模式只会阻碍学生的创新能力,严重遏制了学生的个性。所以英语教师在讲授知识时,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给予学生弘扬自我个性以及体现价值的空间,保证每一位学生在已有学习基础的能力上把自我个性进一步发展以及提高。教学的关键是学生之间互相合作,作为英语教师应该鼓励每一位学生都参与到学习之中,推出主动交流、合理创新的英语学习氛围。

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学习英语的过程就是语言不停结合的过程,这是从知识理论转换到自身应用的一个过程,要想帮助学生成功的转变掌握住学习知识的技巧,就要让学生不断主动参加实践课程。建构主义下开展英语语言学课堂知识就是强调每一位学生参与性以及能动性,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避免对学生实施“填鸭式”教育。建构主义主要主张学生可以完成设置问题的情况下进行学习,所以作为老师可以采取任务型学习方法以及课题式学习方式进行教学,在英语教学的过程中从生活中寻找好的学习材料,让学生实时参与并且参与解决问题的过程,引发学生建构新知识的欲望。

强调教学互动

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教师应该选取资料应该从英语网站、专著以及期刊等专业领域中获取学生所需的资料,把这些资料以多种形式提供给学生,在给学生提供材料的同时把问题一起导入,和学生互相讨论,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自己归纳语言。除此之外还应该及时的整理学生在阅读中所遇到的问题,保证基于建构主义下建构英语教学模式把学生的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新课改不断的深化改革,使英语语言学教学有了更多的理论指导、英语语言教学创新科教学模式以及方法,英语教师可通过和学生之间和谐互动,与各个学科之间的教学成果相互评价,使学生可以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建构系统知识的能力。同时在建构主义下实施英语语言学教学可以开展类型多样的教学方式,促进英语教学质量稳定提升。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论文

随着对 英语 文化 学习的不断深入,随着英语重要地位的不断确立,英语语言学的研究工作也越来越深入。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语语言学论文 范文 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英语语言学论文范文参考篇1 浅探英语语言学中的幽默话语 幽默是指在人类交际的过程中,能够引人发笑的话语、动作和表情等,其内容丰富多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例幽默话语、幽默动作、幽默音乐等等。因为人们的交际活动多依赖于语言,所以幽默也多来源于话语当中。 一、英语语言学中的幽默话语 在繁忙的生活中,幽默是一剂强力润滑剂。幽默话语是借助于语言手段来表述幽默的。它是以语言为媒介,根据特定的情境下,以轻松诙谐的语调,机智、风趣、戏谑的话语风格,通过讽刺、夸张、映射、双关等手法,来表达话语者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使受话者不知不觉地接受,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和境界。幽默话语往往带有一些意味深长的色彩,对揭露生活中的丑恶或不公平现象,还可以起到发人深省的作用。而对于受话者来说,要把话语和当时具体的语境线索结合起来,利用自己既有的语言知识和社会认知,去发现说话者的言外之意和要表达的真实意图,才能真正的理解幽默,并从中获得愉悦。 例如,“Mr Zhou have a sharp tongue,look out,it doesn’t cut your throat.”这句话看起来是像是在说舌头,但是,我们把这句话放到语境中,就可以想到,这里的“a sharp tongue”并不是什么锋利的舌头,而是牙尖嘴利、毒舌的意思,是发话者幽默、含蓄、间接的表达方式。 二、幽默话语与合作原则 (一)合作原则 胡范畴认为,所谓幽默话语是语言的各要素通过变异和创造而出来的。而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则认为,幽默话语的作用是为了确保交际活动顺利进行。Grice认为,在人们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时,交际的双方(发话者和受话者)还要遵守一些先决条件和原则,例如使用双方都能熟练运用的语言、交谈内容是双方都熟悉的话题,还有最重要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CP)。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即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在合作原则下,要求发话者和受话者者要端正态度,在谈话中做到“一唱一和”,避免造成“鸡同鸭讲”“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 (二)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的关系 如果说要遵循“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的合作原则是一位西装革履、步态稳健的中年人,那么幽默话语就是一位穿着休闲时尚、语态随意轻松的新新人类。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的结合,就是传统沉稳美与时尚活力没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传统的合作原则难免要接受新的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以下,本文以数量准则和质量准则为例,对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进行举例分析。 (1)幽默话语与数量准则 合作原则之质量准则要求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交谈的内容要包含适当的信息量。但是在实际的语言环境中,我们常常需要打破这一数量原则,来起到幽默话语的喜剧效果。例如: Jack:I saw Mr Green having lunch with a woman the day before yesterday. Eason:Oh my god!Is she beautiful? Jack:Yes,she is not only beautiful,but also young. Eason:Dose Mrs Green know about it? Jack:Of was the young and beautiful woman. 在这段对话中,Eason理解的和Mr Green共进午餐的年轻貌美的女人应该是除了Mrs Green以外的其他女人,同时也不是Mr Green家里的其他女性亲戚。而Jack如果不想引起误会的话,应该直接说他前天看到Mr Green和Mrs Green共进午餐,但是为了引起Eason的好奇心,促使他进一步追问,就在第一句话中只说看到Mr Green与一位女性共进午餐,这虽然是违反了数量准则的,但也就此产生体现了幽默话语的有趣、逗乐原则。而Eason心理期待与实际情况之间的落差导致其认知的突然重构,给交谈双方带来乐趣,达到愉悦和反讽的效果。 (2)幽默话语与质量准则 合作原则之质量准则要求说话者不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说无稽之谈,但是在幽默话语中,说话者经常会采用诸如反语、夸张的休息手法。这样虽然会打破“质量准则”,但是带来的幽默效果也是非常显著的。在上世纪90年代即被引入中国并风靡十几年的美国NBC情景剧《老友记》中就存在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 Phoebe:You do not want to wine the lottery? Rose:Uh surely I do,and I want to be the king of my own country. 通过思考并分析这段对话,我们得出Phoebe问Rose,你是否对有意买彩票,有没有兴趣去试一下自己的运气,通过片中的特点情景和人物关系,我们可以看出Rose对彩票不感兴趣,但是她没有直接了当的说“没兴趣”,而是采用了幽默话语说“想啊,我当然想,我还想当国家元首呢。”因为一个平民是几乎没有可能成为国家元首的,所以Rose的话语是违背了质量准则的。但是,这种“有意违背”和“夸大其词”正是这段对话的笑点所在。 三、幽默话语与指称语 指称语(indexicals)就是具有指称功能的语言结构形式,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语言现象。是发话人与受话人,在共同的知识环境、语言环境下,可以彼此理解的,映射出话语的,潜在的指称义和指称关系。当指称语所指示的信息不明确或者出现谬误,发话人的意思就是变得令人费解,幽默话语很可能就此产生。同时,指称语还受到人文背景、社会文化、交际距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指称语可以分为人称指称语、时间指称语、地点指称语等等,其中以人称指称语最为常见。我本文就以人称指称语为例,幽默话语和指称语之间的关系。 人称指称语可以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是对话参与者角色关系的客观体现。第一人称是发话人、第二人称是受话人、第三人称是话语谈及的对象。在话语中,如果这种规则被打破,就会出现人称指称语不相对应的现象,可能会起到幽默效果。例如: Jim was down the local pub with his mate Mark. Jim:Do you know,Mark,I never kissed my wife before we were about you?” Mark:I don’t know,What was her maiden name?” 这段对话是Jim与Mark之间的酒后之言。Jim的提问,真正的意思是“Have you ever kissed your wife before you were married?” 在指称语中,第二人称是针对受话人而言的,谈及的是隐私或伤痛,所以受话人Mark就采用了幽默话语来回避问题,轻描淡写地将这一问题带过去了,其机智幽默值得我们参照和学习。 四、关联理论与幽默话语 从关联理论的角度来看,受话者会故意曲解发话者的意图,到处与发话者截然相反的信息,产生意外的幽默效果。例如: Teacher:Tom,there were three peaches,ate one,how many would you have? Tom:Three,tow outside and one inside. Tom作为孩子,其对事物的思考方式不同于成人,因为无法认清老师出题的意图,而给出出人意料的答案,起到了幽默的效果。 结语: 从上述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语境中,人们会对对话意义、指称语、 语言意义等的理解产生偏差或者错位。幽默话语具有深层次的、含蓄的、深沉的、巧妙的作用,避免交际中的尴尬或难堪,增强语言表达的效果,可以起到愉悦交流、点缀生活的作用。 关于英语语言学论文范文参考篇2 浅谈从建构主义角度探析英语语言学教学 21 世纪 教育 的基点是终身学习,是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是敢于打破狭隘的专业界限面向真实复杂任务的学习。在英语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普遍认为英语语言学这门课更加的枯燥,无味和吃力。英语语言学课程涉及面广、内容多、概念多、理论多,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同时英语语言学课时少,而语言学的发展引起的教学内容不断扩充,暴露出和教学时数有限之间日益严重的矛盾。因而继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过程,必须用一种更好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和老师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随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出现,提出了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建构主义强调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倡导以“学”为中心的理念。将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引入到英语语言学教学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 建构主义的四大要素 在 学习 方法 上建构主义提倡的是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在学习环境上要求是开放的、充满意义解释和建构性的,理想的学习环境主要有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构成。 “情境”: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习者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这就意味着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要把为学生创设建构意义的情境问题看作是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课堂教学中播放有助于理解教学内容的录像、录音、参与 社会实践 、向学生提供网络的丰富的学习资源等等,凡是有助于学习者理解掌握学习内容的情境,都属于情境创设的范畴。” “协作”:协作发生在学习过程的始终。协作在一定意义上是协商的意思。协商主要有自我协商和相互协商。 “会话”:会话是协作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环节。学习小组成员之间通过会话来商讨如何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意义建构的目标,怎样更多地获得教师或他人的指导和帮助等等,推进学习进程。在会话的过程中,每个学习者的思维成果(智慧)为整个学习群体所共享 ,因此会话是达到意义建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意义建构”:这是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目标。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建构意义就要帮助学生对当前学习的内容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较深刻的理解。 2 建构主义环境下对英语语言学教学启示 强调以学为中心的设计 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师生的地位、作用与传统的教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也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因此,教师要从前台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在建构主义的语言学教学中,学习环境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要为学生创设尽可能真实的情境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具体来说,英语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应该激发教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注重教学环境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强调学习环境的设计 建构主义教学设计的重心便是学习环境的设计。这里的学习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者自主探索、自主学习的场所。学习环境的设计应围绕支持学习者开展有意义的学习来创设支持条件。它主要包括基于问题的学习环境的设计、合作学习环境的设计、真实情境的设计等。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的宗旨是通过支持学习者的有意义学习,促进学习者的发展。 例如,在讲授语言的任意性时,不少学生对于语言中音和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属性存在疑惑,原因是在语言中的确存在一些音和义有一定联系的语言现象,如拟声词,对于这种问题,教师可以在深入讲解之前,给学生布置一些任务,让他们课前收集英语中的拟声词,并让其与汉语中对应的拟声词相比较,然后以 报告 的形式在课上做出来,教师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引导、监督、组织的作用,在学生做完报告后,教师做出归纳 总结 。 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 语言教学中任务的设置必须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前提,任务太困难或太容易都不利于学生主动建构知识。在选择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内容时,应适当减少课堂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所选课堂教学内容如下:语言、语言学、语音学、音系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二语习得、语言与文化。明确学习任务,选择训练方式,使学生有足够的机会进行练习。教师应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通过积极的语言来激励学生。应及时地对正确回答问题,出色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进行表扬。如:Well done!Very good!Good job! Excel lent!这些词语看似简单,却能给学生以信心和动力。同时,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要多指导,少批评少责备。 3 建构主义的教学评价 建构主义评价观具有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诊断性和 反思 性是建构主义学习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学习者必须从事自我监控、自我测试、自我检查等活动,以诊断和判断他们在学习中所追求的是否是自己设置的目标。其次,建构主义评价观认为评价是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协商”进行的共同心理建构过程,评价受“多元主义”价值观所支配。因此,建构主义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再次,建构主义认为,评价是学习者活动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而不是教学后的评价,它是一个持续性和实时性的镶嵌过程。因此,建构主义强调过程性评价,倡导“质性”的方法。所谓过程性评价是在某项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为使活动效果更好而不断进行的评价,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可见,建构主义评价观提倡以学为中心的理念,更加关注学生的发展。 4 结束语 建构主义教学观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新模式,为习惯于被动式接受的学生阐释了学习的新理念,从而为英语语言学课堂的教与学带来了新的启示和体验。在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中教授学习策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及改进 教学方法 。这些方面有助于学生建构知识,形成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莉.社会建构主义与外语教学[J].外语论坛, 2003(1). [2]胡壮麟.对中国英语教育的若干思考[J].外语研究, 2002(3). [3]盛群力、__强.现代教学设计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呵呵,居然跟你是一个专业的,之前我也在为论文苦恼了半天,网上的范文和能搜到的资料,大都不全面,一般能有个正文就不错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什么的都没有,关键是没有数据和分析部分,我好不容易搞出来一篇,结果老师说太简单。还好后来找到闻闻论文网,直接让老师辅导我写作,非常专业,核心的部分帮我搞定了,也给了很多参考文献资料。哎,专业的事还是要找专业的人来做啊,建议有问题参考下闻闻论文网吧我这里也有些资料,你要的话,发你邮箱吧.

应用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和语言学的重要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应用语言学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QS在应用语言学中的应用

[摘要]EQS是结构方程模型(SEM)的应用软件之一,它能同时分析多变量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非正态分布和缺失值,具有多重拟合指标。近年来,EQS在应用语言学领域应用较少。文章简要归纳了国内外应用语言学中运用EQS的情况,并介绍了EQS的基本操作原理及建模步骤,此外,运用EQS对中学生学习策略、学习观念及自我效能相关性这一实例进行了建模研究,以期为应用语言学和外语教学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关键词]结构方程模型;EQS;应用语言学;学习策略

引言

结构方程模型(SEM,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是综合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和路径分析(PathAnalysis)来探索研究变数和因子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模型,其最大的特点是应用变量的协方差矩阵(Covariance Matrix)来同时分析多种变量间交错复杂的关系,即利用各潜在的观测因子来探讨因果关系的隐含结构,而传统的线性回归分析只能提供变量间的直接效应而不能显示可能存在的间接效应,以及回避了因共线性而导致出现单项指标与总体出现负相关等无法解释的数据分析结果。结构方程模型最初起源于心理学,后被广泛应用到其他研究领域,例如社会学、经济学、市场分析、应用语言学等。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SEM软件有AMOS、LISREL、EzPATH、EQS等。

一、EQS综述

EQS(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oftware)是1986年由Peter M。Bentler开发的一种统计软件。其基本思路为:基于专业理论知识,构建一个关于一组变量间相互关系的假设理论模型。自变量数值通过测量所得,并形成一个自变量协方差矩阵,即样本矩阵。EQS对样本矩阵与假设理论矩阵进行拟合度的检测,若能较好地满足拟合度标准,则说明此假设模型成立;否则,就需要对该假设理论模型反复调整修正以提高拟合度,直至获得较理想的模型为止;若拟合度仍然未达到理想状态,则该否定此假设理论模型。

国外将EQS应用于语言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学习者个体因素研究以及语言测试研究等,前者如Sasaki和Noels分别探讨了二语水平、外语学能及智力间的关系和学习者目标与教师交际能力问的相关性:后者主要有Purpura测试了西班牙语测试因素结构,Stevens探寻了认知及元认知策略与二语测试的关系。此外,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有Lee研究了英语写作的有利及不利因素;Gorsuch还将EQS应用在外语教育政策的研究中。

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且主要侧重于语言测试。刘宝权、郭晓群较为系统地介绍了EQS在语言评估中的应用。邹申、孙海洋等利用EQS分别对TEM8人文知识部分和职前中学英语教师口语考试进行构念效度验证。彭康洲、李清华应用项目反应理论借助EQS分析2007年TEM4听力理解项目的质量。侯艳萍借助EQS探讨了可能对TEM4阅读理解任务难度产生影响的阅读任务特征变量,其中包括变量的种类、数量、它们的内部因子构念和测量属性以及各个因子贡献率大小。

纵观国内应用语言学研究,研究者多使用LISREL和AMOS,EQS还未全面吸引国内应用语言学研究者的视线。但笔者在实践中发现相对于前两种传统软件而言,EQS灵活性更高,允许自变量有测量误差,变量间可存在协方差;对原始数据可进行直接加工;此外还可分析非多元正态分布,它能更准确地处理更大容量模型,这将为研究者带来更大的便捷。

二、EQS基本概念

包含有两类变量,两种模型和两种路径。两类变量指潜在变量(Latent Variable)和观测变量(Observed Variable)前者为不可直接测量的非观测变量(Unobserved Variable),又称因子,它通常通过多个外显或可观测指标间接推算;后者是通过测量、观测可直接获得的原始数据,又称指标。在EQS路径图中圆形表示潜在变量或因子,长方形表示观测变量或指标。

两种模型即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测量模型(Measurement Model)指观测变量和潜在变量间的关系模型,即指标和因子间的关系模型。结构模型(Structural Model)指潜在变量之间的关系模型。并不是所有的实际应用中都同时存在两种模型,例如在验证性因子分析中,可能只出现包含观测变量和潜在变量的测量模型。

两种路径为自变量(Independent Variable)和因变量(Dependent Variable)之间的路径,以及因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路径。在EQS描绘的路径图中,单向箭头表示一个变量直接影响另一个变量,如潜在变量指向指标的单向箭头表示因子负荷,直接指向指标的单向箭头表示潜在变量的误差;双向弧形箭头表示两个变量可能相关;潜在自变量不应有箭头指向,所有指向潜在因变量的箭头来自潜在自变量或其他潜在因变量。

三、EQS的建模步骤

根据Bollen和Long的研究,结构方程建模具有五个步骤:(1)模型构建(Model Specification)、(2)模型识别(ModelIdentification)、(3)模型估算(Model Estimation)、(4)模型拟合(Testing Model Fit)、(5)模型重构(Model Re-Specification)。

1.模型构建

在该步骤,研究者要在已有的理论和专业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模型,通过EQS模型图和方程来表达该模型各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根据各变量对模型的路径参数进行模型估算,查看并评估各因子、潜在变量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数据检验模型整体的拟合度。 2.模型识别

Kunnan认为在模型识别阶段会时会出现三种情况:(1)模型不可识别(Under-identified),即不能从协方差矩阵中估算出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情况;(2)模型正好识别(Just-identified),可估算出所有参数的情况;(3)模型超识别(Over-identified),可有不止一种方法估算出所有参数的情况。因参数估算计值不稳定,模型识别不足的情况不能信赖。只有增加制约参数,才可达到正好识别或超识别这两种可以接受的模型。

3.模型估计

根据自变量的方差协方差模型估算所有参数的估计值,使模型再生矩阵与样本协方差矩阵间的差异渐进最吻合状态。目前最常用的估算方法是最大似然法,要求数据等距且多变量正态分布。EQS系统有个强韧选项(Robust Option)生成Satorra-Benfle卡方值,可获得一个比其他统计量更接近的分布。即使分布假设不能满足,出现非多元正态分布,强韧标准误在大样本中也可接受。EQS为所有变量、因子及变量因子间的误差设定了标准,从而固定了参数,获得新的估算值。

4.模型拟合

模型拟合是检测假设模型矩阵与样本矩阵在多大程度上的拟合,即检测模型的拟合度。因其中一个重要统计指标卡方值较敏感,容易受到样本大小的影响,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还得考虑样本数据大小对模型拟合度所产生的影响。根据以往的研究经验,理想模型拟合度的参照标准如表1。

5.模型重构

若模型拟合度与各标准量范围差异较大或个别指标不理想,则该模型构建有误,需重构。重构时需检验两组估计值:第一组为具有显著意义的参数估计值,将没有显著意义的参数估计值设为0,但需在足够的专业理论基础上才可进行。第二组为残余值矩阵,若个别变量残余值较大,如大于或等于,则该变量未设定好;若较多变量残余值都较大,则该模型整体构建有误。在此过程中EQS系统的LM-检验和W-检验功能可对模型重构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信息。但每个参数及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非常密切,任何一处的改动都可能对总体模型产生较大的影响。因而每个参数的调整都需重新估算,得出新的模型拟合指数,直至获得最终的理想模型为止。

四、EQS在应用语言学中的应用实例

笔者曾运用EQS研究了中学生英语学习策略、学习观念和自我效能的相关性,下文将予以展示。本研究首先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某中学109名高二被试者进行测试。问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Oxford设计的《英语学习策略量表》,它由记忆策略、认知策略、补偿策略、元认知策略、情感策略、社会策略等6个要素50个项目组成;第二部分是Horwitz设计的《语言学习观念调查表》,包含外语学能、语言学习难度、语言学习性质、学习与交际策略、动机观念等5个要素34个项目;第三部分是德国心理学家Schwarzer和Jerusalem设计的《自我效能量表》,包含1个要素10个项目。

收集了调查数据后,我们运用EQS对数据进行分析。首先打开EQS界面,新建一个原始数据库文件,设定应变量名称及数目,输入原始数据。三个量表所测量的12个要素为自变量,学习策略、学习观念和学习效能不可直接测量,需通过各量表12个要素间接测量,则为潜在变量。其次,对EQS作包括描述性分析、回归分析、相关分析、因子分析、误差分析在内的描述性统计,以观察样本整体情况。然后对EQS作验证性统计,即因子模型统计分析。根据已有的专业知识,构建初始模型如图1。

EQS运行后所得各拟合指数结果见表2。

按理想模型拟合度的参照标准,该模型并未达到可接受的理想模型程度。根据二语习得中学习策略、学习观念及自我效能的有关理论和最大标准化残差(Largest Standardized Residuals)所提供的修正指数(参见表3),通过设定自由参数和在模型的多组误差间增添多条双向箭头的路径以建立相应误差变量间的协方差矩阵,反复修正之后得到较理想的模型(如图2)。修正模型拟合效果指标如表4,该模型拟合度较高,可接受。

学习策略、学习观念和自我效能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但各自的路径强度却有所区别。相对于自我效能而言,学习观念对学习策略的影响更大(>)。学习策略、观念及效能的各个因素相互之间也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所以在平时的英语教学和学习中,既要在整体上注意对学习策略的选择、加强对学习观念的引导,注重对自我效能的提高,又要对具体的学习策略如补偿策略、记忆策略、认知策略以及语言难度和学习动机等方面有充分的认知,才能更有效地引导学习者的英语学习。

五、结语

本文介绍了EQS统计软件的基本操作原理及步骤,并通过对中学生英语学习策略、观念及自我效能间相关性的模型构建、拟合、重构、修正等过程,最终创建出满足各项指标的修正模型。结果发现学习策略、学习观念和自我效能之间高度相关,但相关强度有差异。学习者较多使用补偿、认知、记忆策略,较少使用社会策略。观念的学能和动机对学习策略的影响较大。在结构方程模型软件中,EQS更易操作,灵活性更高,能更准确地处理大容量多维度变量模型,尤其在处理非正态分布和有缺失值数据中效果良好,且允许变量测量误差和协方差的存在。EQS评估模型拟合指标的多重性可以为应用语言学中多因素间多维量化提供更准确、科学、直观的信息,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发展综述

【摘要】1960年开始,应用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和语言学的重要构成部分,应用语言学除了涉及语言教学外,还涉及结合语言和心理学、自然和社会等学科。而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于我国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的方式较为生疏,与量化研究相比要落后。因此,本文通过简要介绍应用语言学,对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方式及重点方向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发展

在应用语言学中,量化与质化问的差别在于它们主、客观的不同,以及文字和数字的不同等。这种差异间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知识本质和本质问理解与信念的不同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占据着后实证主义、解释主义地位。随着应用语言学的深入研究,质化研究方式主要有:语篇分析和个人叙述、人种志和专题陈述,以及互动分析等。例如:日记和传记研究、访谈和课堂互动分析等。新世纪的到来使应用语言学研究偏向量与质方式的融合和巩固。

一、应用语言学

19世纪初,语言理论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方面的研究开始分化。19世纪叶末,.博杜恩·德·库尔德内提出了应用语言学这个概念,但没有得到广泛的注意。20世纪以后,语言科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应用范围空前扩大,语言应用方面的研究和理论方面的研究明确地区分开来,应用语言学这个名词开始广泛运用,并促成了应用语言学和理论语言学的分化。

从广义的角度来分析,应用语言学主要是将语言学的知识在其它学科领域问题解决中得以应用。换句话来说,就是跨学科实现问题的解决。

从狭义的角度来分析,应用语言学主要是专门的语言教学,尤其是外语和第二语言的教学。其应用的知识有:语言理论与描述、相关语言学科,以及相关语言教学学科。主要涉及语言的模式,描绘语音和语法、语义和语用,及词汇等,在语言学边缘的学科,以及一些不是语言学,但与语言学教育学紧密联系的学科。

二、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遇到的问题

时代的发展必然对应用语言学的研究有着不断扩大与变换的影响。由于应用语言学具有跨科学性和实验性,以及开放性,因此,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所遇到的问题更具挑战性。

其一,在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中,由于相关学科知识的缺乏,使语言学质化研究受到严重的阻碍。例如:很多从事英汉语言教学的工作者和教师,常常因为自己对英、汉知识的缺乏,而放弃该领域的发展,因而影响到语言学科的发展。标准语的建立和规范化,文字的创制和改革。建立通用于各方言区的标准语是很重要的。应用语言学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选好这种标准语的基础方言和标准音。为无文字的语言创制文字时,基础方言和标准音更是重要的依据。文字改革包括文字系统(字母表、正词法和标点符号)的部分改进和彻底更换。标准语的建立只是语言规范化的开始。为了确定语音、语法、词汇规范,需要编出相应的正音词典、规范语法和各种类型的词典。

其二,应用语言学作为新的学科,它在理论基础上还不够完善,使质化研究的任务更为艰巨。尽管我国许多学者对应用语言学质化的研究有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但是应用语言学是否加大理论范式的建构,任然需要以多学科做后盾的理论研究。词汇是语言中变化最快的部分,新词新义不断涌现。及时、准确地把这些新词新义固定在词典中,指导人们如何运用,这是辞书对语言规范化最有效的影响。

三、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方式及重点方向

1、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方式

在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方式中,主要有:语篇分析和个人叙述、人种志和专题陈述,以及互动分析等。其中,语篇分析和个种志是目前语言教学研究中使用最多的。

其一,语篇分析。语篇分析主要是通过对真实口语语篇进行考察的一种研究,始于社会学,例如:在第二语言习得和口语测试,及技巧等教学方面研究中都有展现。语篇分析者是种处于兴趣的社交行为,而语言学者是以研究语言本身为重点的行为。语篇分析者认为语言是与语用结合的系统,它将语法和词汇等都作为可操纵的资源。总的来说,其语篇分析的对象主要是在交际中有秩序、有组织的交谈,确保社交行为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视为站在交际者的角度,将社交行为进行发现和描述。突出内在机制。一般来说,语篇分析主要是利用语篇样本中的示例,描述和追踪交际的优势、分析和理解,已达成共识。其质化思想:交际中的秩序与以往的主导观点和研究的方向与目的完全相反;交际的过程真实语料誉写和分析不可缺少;分析的方式必须有实证资料的理论。

在以往应用语言质化语篇分析发展的最初阶段,只能通过录音的方式记录下口语语言资料,随着时代的发展,口语语言资料开始有图片和视频,以及非语言式的交际资料。根据语篇分析研究表明,语言学界开始对非语言线索的详细记录产生了争执。尤其是技术的发展与语篇分析的结合,技术的不断影响着语篇分析研究。

其二,人种志。人种志主要是对某文化群体的行为和语言,以及互动等进行的深度研究,属于人类学,并与自然学紧密联系,例如:深入发现人们的实际所做与应该做之间存在的矛盾等。在研究前详细描绘了研究对象的文化背景。在研究的同时,研究者必须与群体保持一定的认知距离,为了更准确的获取客观性。同时研究者必须反思自身所存在不同假想,以保持客观研究的态度。在自然背景下对群体的形体和表述进行研究,并深入群体,利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研究的资料进行采集、实验。其研究资料来源于非结构式的访谈。涉及的研究规模较小,数据分析通常涉及研究人员研究对象本身各自的行为意义的理解和解释。

2、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的重点方向

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的重点方向在于对教学方式与教师认知的研究。前者教师对交际教学观念和方法层见叠出,但结果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在听、说、读、写等教学方面研究中质化的应用也很普遍。在写作上,进行访谈和记录、日志和观察等采集的方式。听力上,以听力策略和技巧为主,融合了量与质。例如:Markee通过小组方式巧妙进行了非任务交谈,并且顺利进行任务与非任务交谈之间的变换。后者,由于教师是思考和积极的决策者,教学主要建立在实际导向和背景等不同思想和知识上的研究。

其认知研究内容一般为:教师认知和教育、认知和课堂教学,以及认知和语言学习等。虽然研究方式,出现了问卷为主的量化研究,但是绝大多教师认知都是利用质化研究。在教师认知研究中,量化和质化间主要出现争议的问题,量化研究多依靠问卷的方式来认知,并没通过实际考察因此受到批评。而质化研究利用回忆解说和启发式回顾、书面形式,以及课堂观察和访谈等进行资料的收集。同时,为抓住到隐形的认知过程,还需更进一步的研究。

总而言之,在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中,我国在提倡科学超越经验研究的同时,还要重视实证主义存在的缺陷,将质化研究进行规范,避免出现对学术范式的影响。虽然应用语言学质化研究在我国地位并不牢固,但是,在国外的研究中,已经占有牢固的地位。因此,就针对我国外语的语言质化研究来说,在掌握实践和质化方式的前提下,对混合方式的思考和时间应用,将对我国应用语言质化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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