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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管理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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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管理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1.连续出版物的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外名可缩写,缩写后首字母大写,并省略缩写点) 2.专著的著录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论文集的著录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题名[C].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的著录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专利的著录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专利申请者.题名[P].国别 专利文专利号,发布日期. 6.技术标准的著录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起草责任者.标准代号 标准顺序号—发布年 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7.报告 标引项顺序号 报告人.题名[R].会议名称,会址,年份.

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怎么写

论文参考文献标准格式字号

在书写论文时需要规范参考文献的格式和字体,那么在论文中擦参考文献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分享给大家的论文参考文献标准格式字号,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参考文献的类型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

[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XX,21(1):56-58.

[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XX(1):46-52.

[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 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 67.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4]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XX:42.

[5] gill, r.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42-45.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

[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7] french, 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8]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9] spivak,g. “can the subaltern speak?”[a]. in & l. grossb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sm [c].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

[10] 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 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c].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

5.学位论文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1]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 1983:1-7.

6.研究报告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2]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 1997:9-10.

7.条例

【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

【举例】[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8.译著

【格式】[序号]原著作者. 书名[m].译者,译.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三、注释

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前面用圈码①、②、③等标识。

四、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与文中注(王小龙,XX)对应。标号在标点符号内。多个都需要标注出来,而不是1-6等等 ,并列写出来。

五、参考文献字号

1.在正文书写完毕后,空两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四个字(居中);“参考文献”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不空格。“参考文献”书写完毕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书写,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2.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已直接阅读、在撰写论文过程中主要参考过的文献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的先后顺序排列。参考文献一律书写在论文正文结束后,不得放在各章(节)之后;参考文献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参考文献不少于6篇。

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论文的参考文献是论文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著作,是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参考文献要放在论文正文之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的要求1.在正文写作完毕后,空两行(宋体小四号),居中书写“参考文献”四个字;“参考文献”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不空格。“参考文献”书写完毕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书写,并用数字加中括号表示,如[1],[2],[3],[4],[5]…,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英文句号“.”结束。2.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已直接阅读、在撰写论文过程中主要参考过的文献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的先后顺序排列。参考文献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参考文献不少于6篇。3.参考文献格式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1)专著:〔序号]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2)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 (期号).(3)论文集:〔序号]作者. 题(篇)名[C].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6)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7)电子文档:〔序号]作者.题(篇)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网址,发表日期.关于参考文献的未尽事项可参见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

工程管理论文题目索赔

建筑工程管理毕业论文参考题目1. XX工程项目筹资与投资管理的研究2. 混凝土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3.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问题与对策4. XX项目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编制5. 论“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模式”的转换6. 论工程索赔和控制及其费用的确定7. 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8. 论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9. XX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实证分析10.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项目管理探讨11. 论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12. 工程建设投资、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的新内涵13. 基于保险公司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理赔14. 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多项目管理15. 论价值工程与低碳建筑的结合16. 浅谈BOT项目融资方式的适用范围与特点17. 论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与机遇18. 论建筑工程管理的全寿命周期管理19. 对我国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探讨与思考20. 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与维护21.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范围及实施22. 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23. 论公共工程建设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目标的结合24. XX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5. XX房地产项目的银行贷款可行分析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建议4、论工程施工管理中的索赔5、论工程建设中材料采购的风险管理6、房地产项目的成本分析及控制7、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8、施工阶段工程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9、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与存在问题研究我都可以

我觉得选择论文题目~应该以自己擅长的领域为依据吧,所以~你去看下(土木工程),看看你自己的兴趣和擅长的领域是什么~然后再选择题目吧

多少字的?我专业代笔~三万字的硕士论文我都搞定过~

索赔与反索赔毕业论文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确实工程管理是包括工程造价管理但是写论文的时候就是题目要小,你工程管理的题就太大了,如果你写工程管理那么就还要写其其他项目的,如进度、安全等的索赔反锁赔了,这样写起来你确实掌控不住的,而且每一个你都不能说全面。。。所以我认为你完全可以改成原来老师给你的题目,写好后教上去,老师也不会说什么的谢谢楼下的指教因为他们的成本控制指从项目策划阶段就开始跟进的一路沟通设计,施工,业主,物业等单位。 但是在我理解的成本控制在国内也是如此,至少书上是这么写的,只是每个工程中的这样做法实在很少,但是发展趋势确实是这样的国外的东西我读的不多,看来是该好好补补了~呵呵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加强高校工程合同管理,应主要从规范合同文本、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和建立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入手,才能实现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有效管理。 毕业论文搜集整理:毕业论文网

行的,你所说的,会给的

..不知道诶 不是我不愿告诉你 是我真的不知道 对不起了

保险理赔论文参考文献

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

下面是我整理的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Syed , Ali ,and NJohn Kurian.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 64, ,Aug,1982

[2]Carl and Edna . Further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69’ , Aug, 1987

[3] Barry .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Demand for Multiple Peril Crop Insurance [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75,No. 2,May, 1993

[5] , and . "Subsidized Crop Insurance and Extensive Margi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and Policy,2

[6] Moschini G and Hennessy . Uncertainty,Risk Aversion and Risk Management for Agricultural Producers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7] Barry ,Monte ,and John . An EmpiricalAnalysis of Acreage Effects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Federal Crop Insurance Program[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86, No. 4,Nov, 24

[8] Keith H. Coble,Thomas , Rulon ,and Jeffery R. Expected-IndemnityApproach to the Measurement of Moral Hazard in Crop Insurancef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Economics. Vol. 79,No. 1,Feb, 1997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汽车作为运输和代步工具已进入平民百姓家中。汽车 保险 与理赔作为一个行业和新兴课程也就应运而生。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 范文 一: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改革论文

1 概述

在进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学习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汽车材料》、《汽车构造》、《汽车电控技术》、《汽车及配件营销》、以及《汽车电工电子基础》等基础专业课程,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同时开设的课程还有《二手车评估与交易》、《汽车美容与装饰》,为后续学生定岗实习和走向工作岗位有着重大意义。所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一门承上启下的专业核心课。

2 教学内容

本课程显著特点是情境、体验、拓展、互动相融合,让学生有问题可想,有任务可做。并在主体教材的基础上配有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从现实案例、实践训练、学习考试等方向实现教学资源与教学内容的有效对接,真正实现了理实一体化。结合课程特点并通过对各大保险公司、维修厂、4S 店等用人单位的市场调研,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为宗旨,本课程共设计了 9 个学习任务。

3 教学 方法 与手段

高职院校学生其本身 文化 理论基础不佳,尤其是这门课程的前部分内容又比较枯燥,所以整体学习气氛欠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达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教学方法

本课程采用了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①讲述法

是最基本的方法,通过讲述让学生了解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条款等。

②案例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各种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使其更好的消化学过的知识,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法。③分组讨论法: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小组。进行某一任务时,小组成员之间开展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布置任务,给予学生启发性意见,避免学生针对某一问题争论不休或偏离主题。这一教学方法在保险基本原则中应用较多。

④角色扮演法

老师把任务布置下去,学生准备。将学生安排在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扮演者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行为表现进行评定和反馈,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行为技能。在讲解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以及汽车保险理赔报案中运用此教学方法。

⑤演示教学法

通过教师操作示范,学生动手实践,完成实训 报告 。在讲解汽车保险投保,查勘,定损中采用此教学方法。

⑥类比教学法

通过类比,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所学内容。在讲解汽车保险合同中运用此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

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手段既有传统板书,又融入了电子课件、视频、动画等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案例让学生理解保险基本原则、相关条款的含义、汽车保险业务流程等。在讲保险合同、交强险、商业险以及汽车保险理赔时还用到了保险单、保险证、批单、汽车保险条款、代抄单、索赔 申请书 、现场查勘记录等单证。把真实的单证发给让学生看,这样更直观生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4 教学任务展示———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本节内容共需要两个学时,在了解了汽车保险合同基本内容及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掌握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成立与生效、变更和终止的相关内容,培养学生能够运用汽车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来分析案例的一种能力。

复习提问(3-5 分钟)

给学生设置 2-3 个问题,提问上一节课的重点知识,一方面可以加深学生对学过知识的印象,同时也为新课程做铺垫。

情境导入(3-5 分钟)

教材每一节都有情境导入案例,由案例导入新课。要求学生看案例,看完先不分析,带着问题学习新知识,以激发起学生的求知欲望,还能使学生明确本节课要讲述的内容。讲到相关知识再分析案例。

讲授新课(70 分钟)

知识点讲述:对于学生而言,本小节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点是生疏的,也是乏味的,因此在讲述过程中,采用生动的、视觉效果较强的多媒体幻灯片引入知识点。而且运用了类比的教学方法,把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谈恋爱、结婚、离婚进行类比。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又称投保和承保。把投保类比成求婚,承保类比成同意求婚,合同的变更类比成婚姻内容的变更,合同的解除类比成离婚。因为通俗易懂,可以使枯燥的知识生动化,学生更容易理解接受。分析案例:在知识点讲述的过程中穿插情境导入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采用学生自主探讨、分组讨论、教师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点分析案例,提出观点,教师引导全面分析案例,得出结论并 总结 。

小结(3-5 分钟)

小结本节课的重点、难点、知识点。

布置作业(2-3 分钟)

课堂作业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调控教学的有效手段。具有巩固、强化、提升、反馈、发展等重要作用,对提高教学质量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节的作业主要就是运用汽车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

5 教学改革设想

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参与教学的模式

就是使用汽车保险软件,让教学内容更灵活、直观、有效,从而实现更好的教学目标。

加强实践教学

让学生多接触实际操作,锻炼实际动手能力。创造条件让学生在保险公司实习,真正参与实战。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范文二:汽车保险理赔课程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目前,汽车保险理赔课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学生对保险行业的认识误区,影响了课程的学习

我国的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人们对保险的知识了解不多,一些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了人们对保险行业普遍存在误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对保险行业存在偏见,影响了学生对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的学习。

(二)授课教师缺乏买践 经验 ,教学效果不佳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新兴学科,并且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目前,我国的部分老师还没有足够的授课经验,课堂授课模式往往沿用传统的授课模式,老师凭借着教材在讲台上讲,学生在底下做笔记。这样的教学模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学生的理论知识积累,但毕竟和实际有些脱节,往往造成“纸上谈兵”。虽然,有些老师采用案例教学法,把理论知识和案例结合起来,但是由于有些老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往往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三)项目化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离社会现买的情况

项目化运作教学过程中,依靠老师对学生设计项目,让学生相互配合运作。由于部分老师经验有限,设计出来的教学项目可能会偏离社会的真实情况,影响学生的实战效果。

(四)买训教学还不完善,效果还不明显

这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训建设基地不足,缺乏完备的实训室,影响了保险理赔实践的规模化开展;第二,实训教学方式单一。在教学过程中受条件的限制,偏重理论教授,轻实训操作,千篇一律,缺乏创新,导致部分学生动手能力差。

二、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的项目化运作教学改革

(一)教学课程内容改革

在教学改革过程中,要深刻了解教学课程的特点,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导向,以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紧跟社会的发展变化,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要结合 教育 改革的目标和动向,加快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的改革力度。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要重点向学生讲授在现场查勘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引入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和学习汽车保险理赔的流程、现场勘查的事项、车辆损伤评定和计算办法。

(二)教学方法改革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除了采用案例教学法外,还应当充分采用项目教学法。这种方法要求学生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一个项目的所有流程。这种教学方法的优点是学生能够掌握保险理赔的全过程,对学生的各种知识的要求比较高,考察的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但是这种教学方法需要老师对这一行业有全面的了解,才能给学生设计一个符合社会现实的项目,这样学生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才能真正的与社会接轨,增强自己的社会竞争力。

(三)考试方法的改革

在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的项目化运作改革中,对学生的考试要求也相应的做出了调整。项目化运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在考核过程中,需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不能仅仅以某一方面为主,而要综合考虑,全面评价既要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又要考查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除此之外,项目化运作还是学生之间相互协作的过程,因此,除了老师进行评价外,学生之间也需要相互评价。最后,几个方面综合考虑,最终形成对学生的整体考核、评价。

(四)校企合作,增强项目化运作的买战性

在项目化运作过程中,单纯的靠老师设计项目,很可能会造成项目偏离社会的实际情况。因此,在项目化教学改革中,应当开展校企合作。比如:学校可以选派学生去保险公司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跟随保险人员完成某一真实案件的处理,加深学生对处理过程的了解,增强他们的实战能力。学校还可以开展一系列的讲座等活动,邀请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保险人员来学校进行讲解,学生和保险人员面对面交流,保险人员也可以对学生的问题进行解答,对他们的学习进行指导。学生还可以时刻了解和掌握保险业务的变化,切实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取得良好的实战效果。

三、结语

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的项目化运作需要学生具备一个全局观念,立足整体,处理好项目运作的每一个过程。学校应当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校企合作,士曾强学生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社会培养优秀的复合型人才,达到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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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业中断保险理赔的困境与应对策略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国内营业中断保险理赔的困境与应对策略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购买了营业中断保险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营业中断之后,能否就该营业中断损失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直以来都存在很多争议的地方。本文从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合同条款的有效性等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对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问题提供建议。

关键词:

营业中断保险;保险责任;理赔;

引言:

风险无处不在,在各种风险导致的营业中断损失出现后,部分购买了营业中断保险的企业会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能否理赔是我们时刻关注的问题。通过查阅相关文献,针对营业中断保险理赔问题的研究还较少。粟芳教授通过分析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和在我国的投保率,并将营业中断保险和其他保险产品理赔情况进行了对比,阐述了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问题。本文主要从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保险合同条款的有效性的角度,对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认识营业中断保险

营业中断保险最早被称为利润损失保险,是对企业利润损失提供保障的一款财产保险。企业购买该保险产品后,因所承保的风险导致物质财产受损,企业因此中断营业并发生利润损失,就该利润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1]。2009年底,正式施行新《保险法》后,在原保监会和行业协会的要求下,大多数保险产品的基本条款都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后我国的利润损失保险有了新的名字,即营业中断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营业中断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且具有明显的从属性,即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受到物质财产保险的限制[2]。但营业中断保险作为一个独立的险种,有其自身的特点,与物质财产保险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保险标的这两方面。首先,从它们的保险责任分析,物质财产保险是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营业中断保险是对利润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这里的利润损失是由物质财产损失所带来的毛利润损失。其次,从它们所承保的标的来看,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一种无形财产,而狭义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如果有形财产发生损失,保险公司比较容易确定其损失的大小,而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利益”,其损失的确认难度相对较大,赔偿处理的专业性要求更高[3]。

二、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问题分析

影响营业中断保险理赔的因素有很多,如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是否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以及相关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等等,下面从保险责任和合同条款的有效性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分析

1.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

营业中断保险的条款中对保险责任明确规定如下:被保险人因为物质财产受损而导致其暂停营业,从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营业额减少而发生营业的利润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物质保险损失是原因,毛利润损失是结果,被保险人营业中断是因果关系。而“物质保险损失”作为营业中断险保险责任的原因,其意为如何,应从“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中寻找答案。根据合同条款我们可以分析出:

第一,营业中断保险合同条款中的物质损失保险合同所涉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等险种;

第二,物质财产主险条款所约定的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是营业中断保险合同条款中所承保的风险;

第三,营业中断保险合同条款中物质财产遭受损失不包括保险标的的间接损失,而是直接物质损失。

物质财产保险损失是指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具体而言,物质财产保险损失存在与否,视物质财产主险所承保的风险(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之间的组合情况而定:

(1)无承保风险发生,无论有无保险标的直接损失,均不为保险责任,物质保险损失均不存在;

(2)有承保的风险发生,无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不为保险责任,物质保险损失不存在;

(3)既有承保的风险发生,又有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且损失是由物质财产保险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则为保险责任,物质保险损失方存在。

故,营业中断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物质保险损失,仅在物质财产主险条款所约定的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标的直接损失、前两者具有因果关系三者均存在时方得以存在,三者缺一不可,其逻辑关系为:

2.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成立要件

任何保险责任之成立,须原因、结果、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具备,缺一不可,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成立亦然。如前所述,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之成立,物质保险损失是原因,毛利润损失是结果,被保险人营业中断是因果关系,其逻辑关系为:

将上述关系结合起来,则有: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是否进行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首先应厘清是否属于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要分析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导致营业中断的风险是否是营业中断保险合同所承保的风险;二是是否有直接的物质财产损失;三是物质财产损失与该风险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因所承保的风险导致直接物质财产损失,才有可能属于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才有可能对该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营业中断保险的合同条款有效性分析

保险公司对客户所买的营业中断保险是否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是否赔偿相应的损失,还要看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在保险司法实务中,营业中断保险条款是否有效,要结合《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1.《保险法》中关于条款有效性的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4]。但是对该条的理解与适用,我们应进行深入地分析。首先,从《保险法》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来看,其只是强调对免除保险人保险责任的格式条款需要尽到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无效。而对于其他的保险责任条款并没有赋予保险人作出特别提示和明确说明的法定义务。其次,只有在保险人存在保险责任的前提下,才讨论保险人责任是否应该免除。在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责任的基础之上,对部分风险和损失进行排除的条款,才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也就是说,首先必是保险责任,才有免责的问题,因此不能将免除保险人保险责任的条款等同于保险责任条款。结合以上两点分析,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确定保险责任范围的条款不属于保险人责任免除的条款,因此不能适用《保险法》第十七条。比如《营业中断保险条款》第三条是确定保险人责任范围的条款,保险人对此条款并不负有作出特别提示和明确说明的法定义务,因为该条款不属于免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合法有效,对保险合同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保险合同条款中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对此负有作出特别提示和明确说明的法定义务,如果未尽到该义务,则该条款无效。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对免责条款的范围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都有了更明确的约定,其中第九条规定免责条款的范围包括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由此可见,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由保险法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扩大为“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同时,《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即认为保险人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因此,《营业中断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确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该条对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相关规定,不能被认定为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对该条款并没有明确说明义务而应被认定为有效条款。

2.《合同法》中关于条款有效性的规定

保险合同也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除了满足《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法》没有特别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地方,还应该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5]。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以及《合同法解释〈二〉》约定的格式合同的效力问题,保险合同条款中存在格式条款,即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合同的相对方进行协商,因此,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受到《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以及《合同法解释〈二〉》的约束。《合同法》与《保险法》对条款效力规定的区别在于,《合同法》对所有的格式条款均适用,包括确定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如果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以及《合同法解释〈二〉》关于条款无效的约定,则该格式条款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无效后,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保险理赔。

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合同篇部分对《合同法》进行了修订,影响特别大的是关于格式合同条款的.有效性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6]。在投保人购买保险时,保险人未按照《民法典》该条规定,投保人可以主张该条不是合同里的内容。《民法典》的规定实际上加重了提供格式条款合同一方的责任,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不进行提示与说明,势必会影响对方的合同利益,那么合同相对方可以主张条款未订入合同,但是另外一方面较原《合同法》而言,说明义务的条款范围有所扩大,原来是指免除和减轻格式合同提供方责任的条款,而《民法典》特别提到与合同向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该变化对作为格式合同提供方的保险公司而言无疑加剧了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范围以及相应的举证责任,尤其是与《保险法》第十七条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关于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相比范围还要广泛,要求更高。

综上所述,营业中断保险中免除、减轻责任条款或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只有在保险人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时才可能对合同双方产生效力,保险人才能根据免责条款拒绝理赔。如果保险人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免责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保险人不能因此而免除保险责任。

三、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问题应对策略

根据分析,保险责任和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对营业中断保险的理赔有深远的影响。在保险司法实务中,合同条款的有效性更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理赔过程中,对该争议焦点应从以下几点予以应对。

首先,判断该条款是否属于保险人负有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的范围,此处应特别注意营业中断险中有关免除、减轻责任条款或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等都属于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

其次,在确定属于保险人负有明确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后,再判断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部分免责条款只要能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引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理解的解释说明,即认为保险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对于通过网络和电话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和视频等形式予以提示和说明的,也认为保险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

最后,保险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对该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保险人对其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负有举证责任,这也是法院能否认定条款有效的关键所在。这要求保险人在承保的过程中应合法合规经营,真正做到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理解的解释说明,并且请投保人在投保单的“投保人声明”中签字,这将是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的有力证据。如保险人没有相关证明证据,则承担不利后果,即免责条款将被认定无效,保险人不能拒赔。

四、结语

保险对国家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以及我国人民幸福生活都具有重大意义。在保险经营过程中,保险业应在科学合理的情况下加强其社会保障责任,并依法合规经营,以减少营业中断保险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争议。

首先,就保险责任范围而言,随着风险种类的日益增多,大量风险表现出来的损失是非物质性的,而且损失的后果相当严重。不断变化的风险也对营业中断保险条款的改善提出了新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基于科学和理性,为社会和客户排忧解难,适当扩展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并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特征,设计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营业中断保险条款。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有效性,保险业应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合法合规经营。在营业中断保险的承保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尽到相关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这将是减少营业中断保险理赔实务中理赔争议的有力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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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茹.论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J].传播与版权,2019(04):182-183.

[5]杨征宇.《合同法》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J].中国保险,2003(10):42-44.

[6]张良.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1):135-142.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研究论文

工程项目的索赔问题及对策论文

(新密市水土保持科研站)摘要: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工程项目承包市场的竞争表现得日趋激烈,导致低价中标已被公认为规律操作。施工索赔在承包商经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更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就施工索赔方面确实还存在些误区。文章针对施工项目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索赔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概括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参考建议。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误区;索赔类别;索赔程序

1.概述

索赔是一种商业概念,一般说来,索赔在狭义上一般是指施工索赔,也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在广义上,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习惯上多称后者为反索赔。索赔和反索赔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出现。

在当下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索赔作为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遭受不平待遇的承包商理应为自己争取的合理偿付,并非无理争利。更深一层次,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是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当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的分类

索赔因其对象不同、影响不同、要求不同以及所依据的理由或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种类发生的索赔。因当事人不同,索赔可发生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以及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依照事件影响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以及工程终止索赔;按照索赔要求,又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其所依据理由的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最后处理方式,索赔又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若索赔的数目重大,管理人员就必须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取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比如工期索赔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比较分析才能成功,索赔费用往往也是从基于这种基础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索赔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

索赔是挽回合同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合同报价上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往往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变数,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也会因其增加。为了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承包商只有通过索赔这种手段才能得到。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能有凭有据。

索赔的要求

索赔要求事件中的文档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必须提升。

索赔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就无法成立。

4.工程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索赔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最早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索赔概念也自此引入中国。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性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在数量上或金额上,索赔都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是否索赔及索赔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索赔在我国工程企业的现状如下:索赔观念模糊索赔的`概念缺乏深刻理解,只认定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惩罚,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最后导致更多损失。事实是,索赔的性质属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较完善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

索赔人才缺乏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最关键是索赔管理。只有让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才能使索赔变得有理有据。

工程索赔现状

法律意识不足目前,我国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承包商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就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纠纷,而很难正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网络计划工程进度、施工记录不完整、缺乏健全索赔的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索赔所要求的索赔基础缺乏,成功几率降低。

不重视

企业收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不充分,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第三是缺乏索赔法律意识。承包商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得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方法理论,致使承包商在索赔事件中不懂得索赔技巧也无力去进行索赔。

管理问题多

对方资质、资金和信誉的情况审查不认真,就盲目签订经济合同;书面合同签订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索赔在合同管理上,管理人员管理合同混乱,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5.施工项目工程索赔

依据具体详细确保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依据,按其规定的相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书中要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具体内容,应需写明索赔项目及缘由,并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意向书递交按时

索赔意向书提出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资料收集及时

意向书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需做好文字记录来作为处理索赔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就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递交索赔报告。意向通知书在提交后28d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效期限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其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准确合理,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事件引起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致使施工企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费用支出增加,工期拖延。

索赔的最终认定。一般的索赔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报告内容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准确核实,然后确定索赔责任,依据索赔成立条件,确定补偿额度。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就索赔处理应进行沟通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可能得不到其余的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该成立的那部分费用和工期所提供的证据应有的补偿。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等方面的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变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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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专业化管理的特征显著,和谐项目管理的理念与方式逐渐产生,尤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和总控概念的出现以及精益建设与廉洁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新内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学术论文,供大家参考。

1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采用价值工程方法的意义及原则

应用意义

在建筑项目管理中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在建筑项目中,施工阶段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而价值工程方法在建筑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应用,可以使项目管理具有极大的潜能进行项目投资资金的节约。而这是因为,利用价值工程方法进行项目功能和成本的匹配,可以使项目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从而使国家的投资得到一定的节约,进而使社会经济效益得以提髙。其次,价值工程方法的运用,有利于建筑项目管理三个目标的实现。具体来说,就是利用价值工程,可以使工期长、造价髙、浪费大和质量差等建筑难题得以有效的解决,进而使项目功能提髙和成本减低两项工作得以同时进行。再者,价值工程方法在建筑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可以使项目管理者树立为业主服务旳观念。具体来说,就是由于价值工程是对业主所需要的项目功能和认可的成本进行研宄,所以就可以使项目的无关功能得以消除,进而降低项目的成本。另外,采用价值工程进行建筑项目的管理,还可以使企业进行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运用,从而促进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进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应用原则

原则上,在建筑项目管理中采用价值工程方法,需要遵循坚持业主第一的思想、进行功能与成本的双重追求、有效利用资源和追求真实经济这四项原则。首先,无论是在项目投标阶段还是竣工阶段,项目管理者都需要使施工单位明确业主所需的项目功能。其次,项目管理者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在满足用户功能需求和施工单位要求的前提下,要使施工成本尽量减少。再者,为了最大程度的减低项目的成本,管理者要使环境资源、信息资源等多种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制,进而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另外,管理者在进行价值工程方法运用时,要从项目管理的长远利益角度思考,并使项目的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保持统一??

2价值工程方法在建筑项工程目管理中的应用探究

在项目施工组织管理上的应用

S个建筑项目的生命周期就是建筑项目管理的生命周期,所以,需要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和工程验收等各个建筑项目管理阶段进行价值工程方法的合理应用。

在项目施工方案选择阶段的应用在施工方案的选择阶段,价值工程方法的应用需要建立在进行项目功能分析的基础之上。具体来说,就是管理者需要根据项目施工特点进行多个施工方案的拟定。在施工方案被提出后,就要进行方案的科学定性分析,进而使一些存在着明显不合理的问题的方案得以排除,比如工期过长、费用过高等方案。而在此基础之上,管理人员就需要对剩余的少量方案进行科学的定量分析,进行进行最优的施工方案的选择。最后,在施工方案得以确定之后,管理人员还应该根据提髙价值的五种途径进行施工方案的进一步优化W。

在项目施工队伍组建管理上的应用工程项目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关系着工程项目能否得以顺利的完成。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过低,就容易导致施工项目的不合格。而如果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过高,就会导致项目管理成本的浪费。所以,在进行项目施工队伍组建时,管理人员应该利用价值工程方法,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进行工程队伍所需工种、工种人数、施工队伍经验和技术的确定,进而根据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情况进行项目管理方法的确定[5]。

在项目施工成本管理上的应用在利用价值工程进行项目施工成本的管理时,企业和项目部门应该起到不同的作用。一方面,企业需要进行项目目标成本的确定,并需要通过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控制来使目标成本得以实现,进而为企业获得更多的效益。其中,企业在进行目标成本确定时,需要在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实际特点和公司自身特点,进行工程实际成本的全面且准确的预算,进而为目标成本的确定提供合理的依据。而企业在进行项目建设过程控制时,则可以使成本预算成为材料管理部门进行材料采购控制的重要依据。因为在一般的情况下,项目建设的周期较长,材料市场的材料价格又不稳定。所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材料数量的预测,并进行大宗材料的储备和调配,可以避免因大宗材料涨价而引起的成本亏损,从而提高项目建设的抗风险能力,进而更好的完成对项目建设过程的成本控制。另一方面,作为项目施工成本管理工作的关键内容,项目部门要完成对各个劳务层和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首先,在项目管理层,项目部需要进行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的建立,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落实。而这样一来,劳务层就能在管理体系下较好的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而实现对劳务层的成本控制。其次,在作业层,项目部门应该保证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分离,并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等方式来进行作业层的管理,进而使作业层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成本等指标得以明确。而这样一来,项目部门就能使作业层在完成指标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施工技术、节约材料等方式降低施工成本,进而更好的完成施工成本的管理工作B]。

在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上的应用

在项目施工现场,想要保证施工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就要将施工现场的管理办法落实下去。而利用价值工程思想进行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可以本着功能与成本相匹配的原则,进行项目功能的实现。

在项目施工过程管理上的应用在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上,价值工程的应用就是进行项目设计的具体功能的分析,进而根据之前确定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方案的进展的动态且实时的监控。而这样一来,在施工现场情况偏离施工计划时,管理人员就可以进行施工过程的纠正,从而实现项目应该实现的功能的同时,避免因功能过剩而导致的成本浪费的情况的发生。具体来说,管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的工序、分项工程等内容进行分析,比如进行流水作业、机械设备等不必要的功能的分析,进而找出重点的研究对象。而在成本方面,管理人员则需要选择价值量最大的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的分析,进而寻求有效降低成本的途径。实际上,价值工程在施工过程管理上的功能分析就是对项目系统进行全面的分析。在这一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对分项工程的各道工序在施工中的作用进行分析,从而进行分项工程及分布工程、工序和各个部位的功能的评价,进而计算出其成本和价值。比如在进行混凝土工程的分析时,就可以采用新配比或增加添加剂的方法进行项目的改进,从而寻找成本更低的方法进行功能的实现m。

在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上的应用在进行项施工现场管理时,还要做好施工质量的管理,进而保证工程的质量。而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降低工程的重工率,进而使工程的价值有所提升。而价值工程方法在施工成本管理上的应用,使得施工现场的资源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减少了浪费和不必要伤害的出现,进而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同时,项目功能的实现是以工程质量为前提的。但是,想要实现项目的功能,还要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质量控制计划的使用。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应该进行相应的价值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从而从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质量角度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而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的把关。就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管理来说,首先管理层需要根据图纸进行项目各个部位的混凝土用量的计算,进而做好混凝土用量的控制。其次,管理人员还要做好混凝土材料的质量把关。再者,在混凝土浇筑前,管理层需要进行机械和模板的检查,从而避免因管道脱落等问题而造成的浪费,进而做好施工成本的控制。另外,在作业层进行混凝土浇筑时,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混凝土浇筑厚度及部位的控制,并进行用料的节约。而在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模板和剩余泡凝土回收并再次利用?。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应用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价值工程的应用目的是全面了解在投资费用尽量降低的条件下,验收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程度。所以,利用价值工程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就能够更好的进行验收项目功能和质量的检验。而正常的情况下,投资费用越少,同时管理人员也能更加清楚的了解工程的质量,就意味着价值工程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效果越好,而相应的项目价值系数也越高。另外,利用价值工程方法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可以在项目验收的过程中遵循业主第一的思想,从而使项目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进而使得验收资金得到一定程度的节约,并使企业的信誉度得到提升M。

在项目维护管理阶段的应用

在项目维护管理阶段进行价值工程方法的应用,可以利用最少的资金进行项目必要功能的保持,进而保证项目的实现价值不变。另外,利用该方法进行项目的维护管理,.还可以找到项目质量的不足之处,进而通过改进这些不足,使项目质量在较低的成本条件下保持最佳状态。

3结论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行业的竞争将越加激烈。所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只有认识到在建筑项目管理中应用价值工程方法的重要性,并合理的在管理工作中进行该种管理技术的应用,才能使建筑项目工程拥有更好的质量和施工效率,从而使企业拥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进而为企业获得更多的效益。因此,本文对如何在建筑项目管理中采用价值工程方法的问题进行的研宄,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意义。

1公路工程项目准备阶段

首先,需要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在进行工程项目发包之前,业主方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尤其要做好市场调查,并且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然后,还需要选择优秀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的业务能力和诚信直接影响着监理工作的开展。因此,业主方必须合理选择监理单位,一般应该在确定承包商之前就选好监理单位。这样的优势在于,监理单位可以及时的参与到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制定以及其他谈判工作中,有利于及时的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再者,还应该合理做好招投标工作。项目是否可以顺利开展,业主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是否选择了合适的承包商。因此,在招投标的时候,不能片面的考虑投标人的报价,还要重视其承包能力、行业口碑、业绩及诚信等因素。另外,还要重视拟派项目经理的经验和能力。

2公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1)人员及机械配置检查。

现今,很多业主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商要求较高,合同条款也较为苛刻,看似非常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可是,在项目开工以后,却经常忽略对承包商人员及机械配置的核对工作。待工程进度或质量、安全出现问题后,才发现原来承包商根本没有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因此,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应在工程开工后,及时核对承包商人员和机械配置,从而在资源方面保证工程建设基本要素的投入。

(2)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检查承包商是否根据设计图纸的规定和合同的要求制定了材料检验和检查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对材料的采购订货、材料的进场和材料的使用进行质量控制。

(3)变更设计管理。

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由监理、施工、设计等部门进行现场汇勘,严格按照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程序、权限进行申报、批准、实施;对未批准不符合变更程序和条件部分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实施;对已实施的变更工程,监理、施工、设计等部门必须进行中间现场检查和工程核实,并随工程进度及时进行计量支付。通过变更设计的严格管理,加强了内部的监督和审核制度,做到了层层把关,杜绝了工程变更中随意性。将有利于对建设投资额的管理。

(4)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关系到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施工企业的利润率,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先,业主方必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且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还应监督施工方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学习,以确保项目的安全开展。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是安全控制的三大主要措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组织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生产日志检查,提倡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采取奖罚结合的安全生产机制,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进度管理。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与质量并列的重要部分。结合项目特点,认真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和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并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找出偏差,分析原因及时进行调整,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达到预期的工期目标。

(6)做好索赔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索赔现象问题,有些业主方由于对合同重视的程度不够,导致合同条款不清晰,责任不明确,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忽略对合同条款的研读,导致没有及时移交施工现场、设计文件、工程款按期支付及工程文件回函等现象,这势必给承包商留下了索赔的可乘之机。另外一点,还可能导致超过对承包商履约不当进行反索赔的时限,危害了业主方的利益。由此可见,必须在细心研读合同的前提下,严格的执行合同,并及时做好索赔管理。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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