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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网论文查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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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网论文查重方式

以paperfree官网举例,微信扫码登录,提交检测报告,等论文检测完成时候,点击“查看报告”,在报告列表找到要打开的论文,点击右侧“查看报告”。

研究生临近毕业,最关心的是能不能毕业。考研的路很难很长,所以毕业前他们对一切都很上心。因此,他们绝不能忽视论文查重。所以最近,一些学生通过学术平台发出了自己的问题:研究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会被重查吗?毕业设计论文是需要查重的。下面小编将详细讲解如何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1.首先,我们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论文查重系统。通常,各大高校一般选择知网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论文查重。知网论文的标准更接近学校的要求,所以在查重时有利于论文,所以我们选择知网论文查重系统检测;2.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搜索框中输入“知网论文查重系统”,然后点击搜索进行搜索;3.然后点击进入知网的论文查重系统,选择合适的论文查重入口。由于是毕业设计论文,需要选择“硕士/博士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论文查重;4.点击【论文上传】按钮,将论文以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到系统中。这里选择word是为了防止论文在查重时容易出现乱码;5.然后完成论文的相关信息,包括论文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6.最后点击页面底部的【提交测试】,最后检测完成查看查重报告。

一、论文查重怎么查概述

1、论文写完后查重前先向学校或机构了解清楚指定的是哪个论文查重系统、次数以及要求的查重率标准是多少?

2、论文定稿查重时使用学校指定的查重系统检测,目前高校使用最多的查重系统有:知网、维普、万方,但一般都只有1-2次的机会提供!

3、由于学校或机构提供的查重系统次数非常有限,所以在论文初稿、二稿查重和修改时,建议大家选择蝌蚪论文查重系统自查,目前每天都可以免费查重一次!查重数据库大,检测速度快,精度高,有效保护用户隐私,有智能降重人工降重等功能,还有论文相关知识技巧可以学习。

二、免费论文查重方法:

1、首先进入浏览器,在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搜索:蝌蚪论文查重(kedoupaper),或者直接进入网站首页;

2、然后在首页点击“论文查重”;

3、在弹出来的页面直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

4、登录完成后在“论文查重”页面,选择“专业版”或“至尊版”,然后下拉在信息框上传论文文档并提交下一步!(专业版可每天免费查重一次,建议作为初稿检测;至尊版建议二稿以及终稿检测)

5、注意选择“关闭智能降重”。此时在结算信息栏中应付金额为“0”,然后点击“提交检测”即可!

6、等待几分钟在“下载报告”页面就可以查看和下载检测报告啦!

以上就是免费查重的步骤,大家都了解如何操作了吧;同时在手机端的微信公众号也可以提交检测,随时随地检测,非常方便!

以上内容就是本次分享,大家收藏好,随时学习马上行动! 完毕!

研究生进入校图书馆或者校内网,找到知网入口,根据提示输入正确的作者名字和论文标题,再上传论文查重,最后等待结果即可完成查重。本科论文提交到pmlc系统,硕博论文提交到进行查重检测,于提交后1-3小时会得到查重结果。很多高校都可以免费提供学生1-3次免费知网查重的机会,每个同学都会得到相应的账号密码。

研招网怎么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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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进入校图书馆或者校内网,找到知网入口,根据提示输入正确的作者名字和论文标题,再上传论文查重,最后等待结果即可完成查重。本科论文提交到pmlc系统,硕博论文提交到进行查重检测,于提交后1-3小时会得到查重结果。很多高校都可以免费提供学生1-3次免费知网查重的机会,每个同学都会得到相应的账号密码。

工具/原料:

oppo真我q2、安卓、WPS Office最新版本。

1、首先打开WPS Office,点击右下角应用,如图。

2、接着点击论文查重。

3、其次点击选择文档,如下。

4、选择你要查重的论文,如图所示。

5、点击开始查重,就可以啦。

研究生论文查重方式

方法一:插入空格法

将文章中的所有字与字之间插入空格中,然后将空格字与字之间的距离调整到最小。由于学科行论文查重的依据是基于单词,空格切断了单词,自然跳过了检查系统。

方法二:自己的原创法

自己动手写论文,在写作时,不复制粘贴原文;正确的添加引用。

方法三:google翻译工具翻译法

使用别人论文中的文字google翻译成英文,再翻译回来,句型和结构就会发生变化,再自行修改下语病,就能顺利避免查重。

方法四:转换图片法

把别人论文里的文字剪成图片,放在自己的论文里。因为目前学科论文检测系统只能查文字,不能查图片和表格,所以可以避免查重。

方法五:插入文档法

通过一些参考文本word在论文中插入文件的形式。

方法六:改变措辞法

重写他人论文中的文本,或根据其含义重写,或改变句子结构,改变主语和被动语态,或改变关键词,或通过增加或减少。当然,如果它属于一个经典的句子,或者根据经典的方法引用。

研究生进入校图书馆或者校内网,找到知网入口,根据提示输入正确的作者名字和论文标题,再上传论文查重,最后等待结果即可完成查重。本科论文提交到pmlc系统,硕博论文提交到进行查重检测,于提交后1-3小时会得到查重结果。很多高校都可以免费提供学生1-3次免费知网查重的机会,每个同学都会得到相应的账号密码。

现在每个学校都非常重视学术不当行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毕业论文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多数大学使用内部检查系统来评估论文。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重复率必须在10%-20%以内。除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外,如果重复率不符合标准,可能会推迟答辩和毕业时间。因此,对于研究生来说,提前检查论文是非常必要的。选择一个正式、安全的网站进行重复检查也非常重要。今天,小编告诉你如何检查研究生毕业论文?通常,学校只会为学生提供免费的论文测试机会。因此,如果学生这次没有通过重复检查,他们不仅将面临直接取消辩护资格,而且可能会被推迟毕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可以提前测试论文的重复性,然后根据测试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找到安全正式的论文重复检查第三方检查平台后,可以使用查重系统进行论文重复检查。当你完成论文并在平台上确定时,你只需要将论文提交给论文查重平台。这里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根据论文的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测试。如果您认为论文查重价格过高,也可以在初稿中选择其他查重系统。最后,在论文定稿查重时,选择学校要求的查重系统,保持与学校检测结果一致,节省不必要的成本。

研究生临近毕业,最关心的是能不能毕业。考研的路很难很长,所以毕业前他们对一切都很上心。因此,他们绝不能忽视论文查重。所以最近,一些学生通过学术平台发出了自己的问题:研究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会被重查吗?毕业设计论文是需要查重的。下面小编将详细讲解如何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1.首先,我们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论文查重系统。通常,各大高校一般选择知网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论文查重。知网论文的标准更接近学校的要求,所以在查重时有利于论文,所以我们选择知网论文查重系统检测;2.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搜索框中输入“知网论文查重系统”,然后点击搜索进行搜索;3.然后点击进入知网的论文查重系统,选择合适的论文查重入口。由于是毕业设计论文,需要选择“硕士/博士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论文查重;4.点击【论文上传】按钮,将论文以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到系统中。这里选择word是为了防止论文在查重时容易出现乱码;5.然后完成论文的相关信息,包括论文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6.最后点击页面底部的【提交测试】,最后检测完成查看查重报告。

招标邀标方式问题研究论文

招标的方式和各自的优缺点:

(一)公开招标

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的优点

(1)公平。公开招标使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者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下,享有得标的权利与机会。

(2)价格合理。基于公开竞争,各投标者凭其实力争取合约,而不是由认为或特别限制规定售价,价格比较合理。

(3)改进品质。因公开投标,各竞争投标的产品规格或施工方法不一,可以使招标者了解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促进其品质的提高。

(4)减少徇私舞弊。各项资料公开,办理人员难以徇私舞弊,更可以避免人情关系的影响,减少作业困扰。

2、公开招标的缺点

(1)采购费用较高。公开登报、招标文件制作和印刷,以及开标场所布置等,均需要花费大量财力与人力,如果发生中标无效,则费用更大。

(2)手续繁琐。从招标文件设计到签约,每个阶段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准备,并且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允许发生差错,否则会造成纠纷。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1、邀请招标的优点。

(1)节省时间和费用。因无须登报或公告,时间和费用比较节省。

(2)比较公平。因为是基于同一条件邀请单位投标竞价,所以机会均等。虽然不像公开招标那样不限制投标单位数量,但公平竞争的本质相同,只是竞争程度较低而已。

(3)减少徇私舞弊现象。邀请投标虽然可以事先了解可能参加报价的单位,但仍需通过竞争才能决定。因此可以减少徇私舞弊现象。

2、邀请招标的缺点

(1)可能串通投标。邀请招标串通投标的机会比较大,很可能事先分配或轮流供应,而不能做到真正竞价或合理报价。

(2)可能造成抢标。虽然投标单位报价竞标,但也很可能造成恶性竞标。

(3)可能造成规格不一。因为可能由多家分配或轮流得标,所以供应的规格会有所差异,以致影响生产效率,增加损耗,并使维修更加困难。

实行招标投标的主要意义:

1、推行招投标制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推行招投标制最明显的表现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出现激烈竞争(相互竞标),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价格上的竞争。

2、 推行招投标制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推行招投标总是那些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投标者获胜,这样便实现了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也对不同投标者实行了优胜劣汰。

3、推行招投标制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进而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由于供求双方各自出发点不同,存在利益矛盾,因而单纯采用“一对一" 的选择方式,成功的可能性较小。

论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论文【内容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上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本质和核心内容。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确定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是对我国《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已有法律规定的继承,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达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是适应我国加强国际间经贸交流的需要的,有助于更好地同国际间经贸交往的规则接轨。同时,严格责任与过失责任相比有显而易见的优点,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严格责任也更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因此,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关键词】: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上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本质和核心内容。在我国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究竟以“过错责任”抑或“严格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这一问题,在《合同法》颁布前后曾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直至今天,学术界还在进行理论上的探讨。笔者在此对我国合同法上的归责原则作简要分析。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循一定的归责原则。纵观各国民事立法,在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上,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是相对立的归责形式。一般认为,大陆法系沿袭了罗马法后期的传统过错原则,强调要有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即过错)才能承担合同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可免除责任。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不仅要考查违约人的违约行为,而且要考察违约当事人的主观上的过错。若当事人没有过错(如违约是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则虽有违约发生,当事人也不负责任。其次,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即在已经确定违约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还应当根据违约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来确定违约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而英美法系则奉行严格责任原则,认为在违约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是因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不是被告的故意和过失。换言之,确定责任主要不考虑过错问题。一般来说,严格责任都是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的,而非当事人约定的责任,法律设定严格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而不在于惩罚过错行为。我国《合同法》于1999年正式颁布,《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该规定即是关于合同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清晰的表明了归责原则的法定性本质。在合同法上,严格责任是与过错责任相对立的一种归责形式,是指在违约的情况下,只要不属于法定或约定免责情形,违约这一客观事实本身即决定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考虑违约者有没有主观上的过错。 一、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的具体适用,在总则的107条予以明确规定,因此,严格责任原则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中确定违约责任的唯一归责原则,在法律无例外规定的情况下,普遍适用于合同领域。但是《合同法》分则中有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及所规定的其他以过错为承担违约责任条件的条款等例外规定,这容易引起一部法律存在两种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1.我国合同法上严格责任的内涵在我国的合同法上,严格责任是与过错责任相对立的一种归责形式,是指在违约的情况下,只要不属于法定或约定免责情形,违约这一客观事实本身即决定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考虑违约者有没有主观上的过错。我国学者虽大都认为《合同法》107条采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但是对合同法整体上采用的是什么归责原则及对归责原则的理解上则见解不一,有的认为严格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有的则认为是绝对责任。对严格责任认识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们对其的不理解甚至排斥心理,因而有必要厘清严格责任与其他相似概念的关系。依笔者浅见,严格责任是一种既不同于绝对责任又不同于无过错责任的一种独立的归责形式。其一,严格责任虽不以债务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但并非完全排斥过错。一方面,它最大限度地容纳了行为人的过错,当然也包括了无过错的情况;另一方面,它虽然不考虑债务人的过错,但并非不考虑债权人的过错。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履行,则往往成为债务人得以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可见,虽然严格责任往往被我国学者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其与侵权行为法中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过失)的无过错责任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其二,严格责任虽然严格,但并非绝对。这一点使之与绝对责任区别开来。所谓绝对责任,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应绝对地负责,而不管其是否有过错或是否由于外来原因。严格责任在19世纪英美古典合同理论中也曾经是绝对责任,发展及至后来,出现了诸如后发不能之类的免责事由,因而出现了严格但不绝对的严格责任。2、我国合同法上以过错作为归责事由的情况在我国的民法界,现在仍有一部分学者主张合同法的归责原则应当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其理由如下:1.根据对《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的解释,可以认定我国民法已经规定了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之归责原则;2.过错原则对于尊重人格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如果舍弃过错责任原则,意思自治的原则性地位终将难保。综观《合同法》分则,涉及过错问题的有下列几类:(1)债务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才承担责任。这类合同主要是无偿合同,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74条,第406条规定的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2)因债务人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合同法》第303条和第320条的规定等。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债务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而且直接出现了“过错”的字样。(3)因债务人过错造成对方损害,且在合同法的条文中未出现过错字样,但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的。如《合同法》第374条、第394条的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保管不善即相当于保管人有过错,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上述几类情况,我们可以解释为以过错作为归责事由。3、我国合同法上严格责任下的免责事由在严格责任下,并非表示债务人就其债务不履行行为所生之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债务人得依法律规定提出特定之抗辩或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作为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职能等。此种情形虽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但由于债务人的行为与损害之发生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因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并非完全绝对地免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2)债权人的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 如《合同法》第302条规定,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的还有《合同法》第311条(货运合同),第370条(保管合同),第259条第2款(承揽合同)等。 (3)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如《合同法》第311条规定,在货运合同中,如果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未违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第119条对此有所规定。 (4)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虽然合同责任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但其所具有的财产性、补偿性体现了其作为一种私法上的责任更具有“私人性”,因而对其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自愿协议免除合同责任的,法律自无强行干涉的必要。因而各国大都允许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得以协议免除合同责任,我国《合同法》显然对此也予以了肯定。但免责条款如果适用不当,则会对债权人造成极大的不公,进而危害社会正义的实现,这在标准合同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这方面,《合同法》也同其他国家一样对免责条款作出了必要的限制:第一,免责条款不得排斥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的适用,如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等,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第二,免责条款不得排除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第三,免责条款不得排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二、我国《合同法》将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确定为严格责任的合理性1. 是对已有法律规定的继承和适合合同法发展趋势的需要。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 《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历史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参考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达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①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英国法院通过帕拉代恩诉简和阿利恩(Paradine v. Jane,Aleyn,1647 )一案,确立的违约责任就是严格责任。该案中,一农民耕种一地主的土地,按照约定该农民按期应交纳一定的地租,案发这一年,由于普鲁特亲王率领的军队占领了这 注①:见梁慧星著:《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58页。块土地并将该农民从这块土地上驱逐了出去,致使该农民无法耕种,自然颗粒未收,从而不能交纳地租。地主诉诸法院,农民败诉。此案确立的违约责任是十分严格的,即使发生不可抗力都不得免责。正如该判例的判决中所述:“在该当事人依其自己的合同为他自己设定了一种义务或责任时,他就有义务完成它,只要他能够做到,不管存在什么样的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的意外事件,因为他本可以通过在合同中作出规定而不在这种情况下承担义务。因此如果承租人答应修理房子,尽管该房子被雷电焚毁了或者被敌对者拆掉了,他仍然应该修复它。”后来英美合同法在发展过程中,对不可抗力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逐步给以承认。到今天为止,英美合同法依然奉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梁慧星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认为,如果《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纳严格责任是受英美法的影响的话,《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统一合同法原则》则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达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注:“从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见《民商法论丛》第8卷,第5页。)。2. 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比有显而易见的优点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因此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严格责任更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②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这显然更不合理。三、完善我国合同法归责原则的建议1.在我国合同法上应明确以严格责任原则做为基本的归责原则各国民事立法在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或者严格责任(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同的归责原则的确定,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合同法上,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是相对立的归责形式。一般认为,大陆法系沿袭了罗马法后期的传统过错原则,强调要有债务可归责事由(即过错)才能承担合同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可免除责任;而英美法系则奉行严格责任原则,认为只要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当事人违约后即要负损害赔偿责任,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成为抗辩事由。 我国合同法中确立了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当然作为补充也存在过错责任的情况。严格责任原则明确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的总则中,是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它在合同法的适用中具有普遍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合同法》分则中,多处使用“故意”、“重大过失”、“过错”等主观心理上的概念,并规定因这些主观因素,当事人一方承担或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的有些条文虽未出现过错的 注②:见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8页。 字样但要求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责任的, 其中有些属债权人的过错,但大多数属债务人的过错,应适用过错责任做为归责的依据。也就是说事实上在我国的合同法中也存在过错责任的情形。但这种过错责任主要出现在分则中,只有在分则有特别规定的时候适用。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一元的违约归责原则体系,,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情况只是出现在分则中;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可适用过错责任,无特别规定则一律适用严格责任。2、在与合同法相关的其它规范契约法律关系的法律中引入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等法律在我国的合同法实施以后,都已经失效了,但是在这些法律当中基本上都确立了以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的归责原则。正是由于以前的这种情况,我国的合同法在制定的时候基本上确立了其归责原则,在以后的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新型的契约类的法律关系必然会出现,而法律的滞后性也必然会使这些新出现的法律关系无法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用法律原则来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要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法律原则地位。即便是在以后制定新的规范这类法律关系的法律,严格责任原则也应该作为基本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来体现出来。只有这样,严格责任原则才能作为基本的归责原则的合同法领域内确立起来。3.以过错责任作为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的补充 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如对债务人承担的责任无任何限制,则对债务人过于苛刻。这将限制人们参加交易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而,在坚持严格责任为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法律的特别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具有紧密的联系。归责原则是确定归责事由的前提,既定的归责原则一般通过归责事由予以体现。但同时作为归责原则具体化的归责事由又对归责原则起补充作用。显然,归责原则是关于评价违约责任的总的价值观念,通常只是单一的主观标准,而归责事由通常是具有操作性的具体规则和标准,其适用对象特定化,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它主要是解决具体场合下的责任归属的判断标准,它通常是多重的,既可以是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中,可出现以过错作为归责事由。但此处之归责事由仅系归责原则之补充,并不能成长为独立的归责原则。我国合同法中的严格责任原则并非完全排斥过错,与无过错责任并不相同。因此,建议在我国合同法归责原则的规定中,明确整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同时规定以过错为归责事由是整体归责原则的补充,并且这种补充只在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适用。 4.以免责事由作为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的例外情况 严格责任有别于过错责任,过错是一种积极的观念,它告诉我们归责的必要条件。严格责任是一种消极的观念,它告诉我们责任可以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存在,并通过法律承认的免责事由而免除其责任,因而,何种情形可以成为免责事由就成为严格责任原则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免责事由是免除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与理由,它通常以两种方式存在:一是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事由,此所谓法定的免责事由;二是合同约定的免除责任的事由,此谓约定的免责事由。归责原则、归责事由旨在确定违反合同当事人即债务人承担违约事实后果的依据,免责事由则在于确立债务人不承担违约事实后果的条件。作为合同法违约责任的一个方面,免责事由是法有规定、特定的、有限的,不影响整体归责原则,建议在合同法中明确免责事由是严格责任下的免责事由,是对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的一种例外情况。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责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1. 李永军,《合同法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022.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13. 叶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064. 翟云岭,《合同法总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055. 田韶华,《论我国合同法上的严格责任原则》,载于《河北法学》,2000/03 6. 钱晓英,《世贸组织与合同法的违约归责原则》,载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2 7.冀诚,《对我国合同法上违约责任之归责原则的再思考》 8.施国明,《论违约责任》, 9.郑坤山,《论违约责任》,这里有很多

虽然也是百度的,当初我写论文以下文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仅供参考(话说国内招投标论文这块还真是青黄不接啊,都是抄来抄去。以上仅代表个人不负责任的观点)[1] 刘尔烈,朱建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2] 梁槛.国际工程施工索赔[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3] 杨清云.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J].建筑,2003年11期[4] 葛萌.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 [J].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06期[5]卞耀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用问答[M].北京: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出版社,1999[6]陈传德.施工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7]陈森熏,王清池编著.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年 [8]交通部.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7年

某企业校园招聘方式研究论文

每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都会有两次比较集中的大型校园招聘会,一次是在10月--12月,一次是在次年的3月--5月。所以要赶在2月份就做好所有准备, 毕竟是第二次机会了要好好把握机会.

内容摘要:招聘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步,影响到企业各项决策的执行。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用人标准,但共同点是已越来越不只凭借应聘者的简历来判断其是否胜任一个职位,往往需要通过讨论细节来判断这个应聘者是否适合自己的企业。而校园招聘这个独特招聘形式怎样才能在有限的地点有限的时间里,为企业招到合适的和优秀的人才,使招聘工作兼顾效率和效果,取得最大的成效呢?本文根据本单位的实践经验,就此问题作简单的探讨,供商榷。关 键 词:提高 校园招聘 有效性招聘工作,对于企业人才的引进、补充、储备,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好工作,尤为重要。人才的引进是个决定性的问题,引进的数量、质量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只有引进的好,才能为发展做出贡献,引进的不好,则会拖累企业,阻碍企业的发展,招聘工作是一个不得不研究的问题。一、招聘的概念招聘是信息不对称的双方,凭借语言及非语言的行为,实现沟通而进行的博奕。招聘过程是一个认知的过程。在招聘中,招聘人员力图对应聘者的能力、知识以及品质形成认知;应聘者则力图通过了解招聘人员和招聘过程对公司形成一个初步的认知。同时,招聘也是一个利益冲突的过程。在招聘中招聘人员要保证招聘的信度与效度(以公司利益为准),而应聘者则努力通过包装追求被录用(以个人利益为准)。由于利益冲突,所以在前两个认知中存在着二者博弈的过程。应聘者为了被录取而显露优势并隐藏劣势,包括:修饰简历甚至伪造简历,通过夸大优点、隐藏缺点修饰简历甚至伪造信息;第一印象,在招聘期内通过制造好印象迷惑招聘人员;投其所好,通过分析招聘需求和公司状况来暂时满足要求等等。招聘人员则处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对于应聘者的信息不甚了解,当然另一方面应聘者对公司的信息也不很了解。招聘人员的决策除了依赖于设计好的招聘程序和方法外,还依赖于自己的经验。这些经验有些是正确的,但也有些是错误的,同时由于人们的思维惰性,那些错误的经验经常作为捷径被应用,而且往往在某些时候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二、招聘的渠道企业的招聘渠道主要有:1、校园招聘。这种招聘会一般由学校作为主办方,在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邀请各种单位参加,招聘会的规模可大可小,范围较窄,只是针对主办学校的学生。特点是目的、范围明确,专业对口,层次较高,学生可塑性强。2、人才交流会。这种招聘会主要是由各种行业协会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主办,目的是为本地区或本行业吸引人才或提供服务,通过发布各种宣传信息,吸引各方用人单位和人才参加。特点是直接面对求职者,应聘者集中,企业选择余地大,费用较低,但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招聘初、中级人才效率较高,高级人才、热门紧缺人才很难招到3、内部招聘。这种形式主要是用于不便于外部招聘的岗位,比如有的岗位涉及内部秘密或要求对企业内部各种情况有相当的了解,因此只能从内部进行调动或提升。4、报纸、杂志、媒体广告。这种招聘方式的优点是覆盖面较广、影响力大,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但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费用比较高,需要花费较大精力筛选,对于招聘高级职位效果一般5、网上招聘。这种招聘方式覆盖面广,无地域性限制,针对性强,宣传沟通方便,还可以通过网上视频来面试,费用较低,可以不断使用,适用面广,因此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6、猎头公司。是通过专门的人才中介来招聘到企业需要的人才,主要适用高层次的或急需专业的人才,但这种招聘方式优点是针对性强,质量高,企业工作量少,但费用大,常用在高级人才的招聘中这几种招聘方式中,校园招聘和人才交流会比例很大,两项就占了大约50%,通过猎头公司招揽人才的还较少。三、校园招聘对我们单位来说,校园招聘是最主要的一种招聘方式,其他招聘方式也有,比如内部招聘、人才交流会、网上招聘等,媒体广告和猎头公司从未用过。怎样提高校园招聘的有效性,我个人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 招聘前的准备: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在招聘之前,需要做两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和供应进行分析和预测,判断未来的企业内部各岗位的人力资源是否达到综合平衡,即在数量、结构、层次多方面平衡。工作分析,是分析企业中的这些职位的职责是什么,这些职位的工作内容有哪些以及什么样的人能够胜任这些职位。两者的结合会使得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大大地加强。我单位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方式主要是每年开始经进行招聘前,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当年人员需求调查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需求,内容包括:专业、学历、性别、学校、特长以及其他基本素质。而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工作任务量、人员结构比例、工作岗位、在岗实际人数等方面),对各基层单位的需求计划予以修改。需求多了予以减少,需求少了,予以增加,最后汇总后报领导审批。而后,人力资源部严格按审批后的需求计划进行招聘。二、 招聘策略的确定校园招聘一般有两种主要的招聘方式:1、专场招聘,2、校园招聘会。1、专场招聘,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对一所学校的名气、专业、生源质量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后,单独在这所学校召开招聘会。专场招聘之前要和学校的毕业生工作部门进行充分的联系,由学校毕业生工作部门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招聘的时间、地点以及需求信息应当由给毕业生工作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提前公布,以便学生充分知晓。专场招聘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现场宣讲和现场招聘。宣讲的方式有好多种,如:由企业的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介绍,内容包括企业的概况、产品、人员、薪酬、福利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各个方面,介绍应具有一定的煽动性,以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播放企业宣传介绍片;散发企业宣传单等方式。宣讲后,学生对企业的大体概况以及人员需求等有了充分了解后开始现场招聘。2、校园招聘会。招聘会是一种比较传统的招聘方式,如果决定了要参加某所学校的招聘会,就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准备一个有吸引力的摊位,在人才招聘会上这一点尤其重要(但摊位一般都是学校安排好的)。如何让自己的公司出类拔萃从而在招聘会的竞争中取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亚于在业务上与其他公司的竞争,而且这个时候树立给学生的公司形象是直接的,影响是深刻的。准备好会上所用的资料,如宣传资料和登记表格。现场可能需要用到电脑、照相机等设备,也应当事先准备好。招聘人员也应做好准备,这些准备包括要对求职者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应了如指掌,对答如流,另外,招聘人员要着正装,服装服饰要整洁大方。在招聘会上,招聘人员要及早进入会场,将一切布置妥当,迎接学生入场。要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更不要在展台里交头接耳。不要在求职者走后对他们进行评论,这样—方面对求职者不够尊重,另一方面可能会令其他求职者望而却步。招聘会结束后,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将收集到的简历整理一下,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校园招聘的两种方式各有各的优缺点,专场招聘的优点是没有别的单位竞争,学生只关注自己一家,但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竞争力,学生往往会顾前瞻后寻找更好的单位,不易下定决心签约。招聘会的优点是学生人数很多,易于选到合适的人才,而且学生大部分都考虑的差不多了,所以更易下定决心签约,但由于用人单位很多,所以竞争很激烈。选择何种招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可以两种方式相结合。一、 信息的及时发布。招聘人员校园招聘,在安排好住宿、报完到登记好摊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信息的发布。发布信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比如:在学校规定的地方张贴招聘需求表;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通过老师或学生工作部门向学生传达;在食堂或其他学生容易注意到的地方张贴需求计划表等。信息的知晓范围和招聘的成功有很大关系,学生只有对各个用人单位所需人员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后,才可能有准备的应聘,否则只是拿着一摞简历乱投。在信息发布之前,招聘人员应对学校的概况、专业设置、生源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学校往往会提供一些资料,这其中就包括上述内容,因此招聘人员应对这些资料认真详细的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和学生交流起来,才不会有阻碍

很多企业在进行校园招聘时,都会使用测评工具来进行辅助。

外经单位人才招聘中的问题与原则论文

一、概述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通过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并能实现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就会为企业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

外经单位作为母公司海外战略的主力军,对专业技术类、商务金融类、经济管理类、合同管理类和语言类人才有较大的需求,有时面临“一职多能”岗位要求,甚至需要同时兼具商务、技术、管理、合同和语言等技能的人才,对于人员的要求很高,因此必须要把握好人才招聘这一关键环节,从源头把控招聘人员的质量,进而整体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

目前,外经单位的人才招聘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两类,两者各有侧重。校园招聘旨在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储备后备力量。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应届毕业生,由于年轻、社会经历相对较少,因此可塑性和发展潜力都十分出色,企业往往可以通过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建立稳定的年轻员工群体,以此为基础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社会招聘人员主要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填补关键技术领域的空白。因此,对毕业生的考察应以价值观和基本能力素质为主,以专业能力为辅,对社会招聘人员的考察则应以突出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于竞聘重要岗位的情况更要突出领导力的考察。

二、面试的局限性

现如今不少包括外经单位在内的企事业单位仍然仅仅依靠面试决定人员的录用,虽然能极大简化招聘程序,节约降低招聘工作的投入和成本,但是这种做法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面试的信度和效度不足。

面试的信度是评委评定不同内容的结论不一致的情况,根据有关研究,评定内容是应聘者过去某一段经历的表现,多数评委的结论是接近的(即信度较高),如果评定内容是应聘者的人格、性格和工作的匹配程度,评委之间的结论就会存在分歧(即信度较低)。主要原因是每一名评委也是独立的个体,对于人格的评价有自己的观点。

面试效度又分为评委效度和面试过程效度两类。评委效度是主评委正确地、敏锐地判断被试者的才能、特点的程度。面试过程效度是指评委所注意到的关于某一被试者的所有信息能否有效地预测被试者未来工作绩效的程度。信息不仅包括面试内容本身,而且还包括测验分数、推荐信内容、样板工程、工作记录等。

研究表明,由于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评委的上述能力存在一定差别,差别越大,效度和信度越低,都会影响到人员遴选的准确性。一般地,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员工能够较为准确的把握。尽管面试的信度和效度不高,但在实践中仍然被大量运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个体偏向于高估自己对别人判断的能力,自我难以察觉;对人事选择无关的其他人事管理功能却起到帮助作用。

当下,考核测评制度逐渐在人才招聘中得到广泛应用。面试和笔试都是重要的考核测评工具,在人事决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人员招聘录取、竞聘晋升的关键所在。从工作实践来看,如何将这两种工具有效结合,在实践当中仍然缺乏框架指导,例如相当一部分企业仅以面试和简历为依据,如此做法必然不能全面客观的识别优秀人才,难以做到客观遴选,对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必然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将面试的概念予以扩充,即面试是更加宽泛的概念,它是一种面试和笔试有机结合的措施,实现两种测评工具互补,对于外经单位,考虑到专业覆盖面广的特点,具体可以有专业笔试、外语测评和综合面试的方式组成。

三、考核测评设计与组织

招聘人员分为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两类。两类招聘的基本程序是大致相同的,考虑到不同人员受其经历和时代的局限性,例如毕业生专业知识和经验缺乏,但是英语沟通能力较出色,而有多年工作经验,且主要工作范围集中在国内市场的中年社会招聘人员则恰恰相反,因此考核侧重点也应有所调整,可以适当调整各单项所占比重。在各单项满分为一百分的前提下,在每个单项中,可以综合 2- 3 名评委的打分,计算出应聘者的总分并进行排序。总分计算可按照如下公式:

其中:

a 为专业笔试成绩占总分比重

b 为外语成绩笔试比重

c 为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比重

d 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比重

(一)专业笔试

笔试是与面试相对应的测试,用以考核应聘者特定的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字运用能力的.书面考试形式,一般会包括选择、判断、论述、案例分析五种形式。根据应聘者的专业经历,由相关专业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编制试题供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命题时,考虑到外经单位专业覆盖面较广的特点,可以考虑遵从以下原则:

1、实践性

降低纯理论知识的比例,融入结合实践、结合工程的实例分析。考察应聘者的相关经验和现场找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性

避免单一的、孤立的知识点的考察,降低单个知识点的深度,考察综合施工技术、安全、进度、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风险防范等多方面内容的案例题。

3、可读性

纯文字案例之外,要适当增加带图表案例题的比例,考核应聘者的读图能力和找错、纠错能力。

(二)外语测试

对于口试和笔试都要建立滚动试题库,防止应聘者提前准备的情况。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自我介绍等笼统的问题已经逐渐不能满足英语口语测试的要求,一些应聘者在自我介绍部分表现出色,然而面对一些开放性质话题,例如如何看待未来五年内世界经济走势,简单描述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和结论等问题,应聘者表现差强人意。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一些应聘者会线下自发组织起讨论,互相交流面试当中评委提出的问题,以期有所准备。因此,有必要根据应聘者的特点,建立与之对应的滚动题库,来充分考察应聘者的真实水平。为了营造放松的谈话气氛,英语口语测试一般以应聘者的简短自我介绍开启。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原则,评委可以逐渐加大问题的难度和自我发挥的空间。

(三)综合面试

当前,综合面试一般采取考官提问、学生回答的一问一答制,手段较为单一,对人的考察并不全面。可以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模拟谈判等方式予以补充。例如无领导小组讨论当中,可以要求应聘者就某一课题开展不指定角色的自由讨论,评委全程记录会议进展,对应聘者的言语及非言语行为的观察来对他们做出评定。在地位相同的谈论环境下,应聘者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特征将得到自然展现,更可以观察到自信心、宽容性、情绪稳定性、性格的内外倾向性等不易显露的个性特征。对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市场开发人员,与人打交道是工作常态,而且其中的很多情境都是充满压力和挑战的情境。因此可以引入模拟商务会谈的形式,根据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境来设计。例如模拟国际工程项目策划过程,以测评应聘者的沟通能力、说服能力、公关能力、冲突解决能力、客户服务意识、情绪稳定性、压力下的反应等。从应聘者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能够提供全面展示个人风貌和才能的机会,能够获得更多的参与感和满足感,从而实现双赢。

在双向用人机制的环境下,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应聘者各方面的素质和特点,研判其是否满足岗位需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适应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对于应聘者,可以籍此机会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等信息,判断是否与个人期许相匹配,从而更好地选择个人职业发展的平台。

四、招聘应坚持的几项原则

(一)判断应聘者是否认同企业文化是招聘的第一要务近几年可以看到发现,产学研合作为教育系统和用人单位之间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入,其最大益处是培养一批与公司发展同呼吸共成长、深刻领悟并遵守企业价值观的人才。在招聘环节,虽然存在与应聘者接触时间段、了解不深入等客观原因,判断应聘者是否认同企业文化仍然是贯穿招聘环节的第一要务,只有认同企业文化,才能使人才认同企业的发展战略并实施执行,为企业各项工作部署不断作出努力。

(二)坚持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参与

目前,一些企业的用人部门将需要的员工类型告知人力资源部门,然后人力资源部门汇总人才需求后,进行招聘和选人,用人部门不再参与后续考核环节,不参与编制试卷、题库建设和打分。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而所有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人员来实施,因此用人部门等基层单位的判断最为贴合发展实际,对于人才有自己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选定的人才极有可能在未来实际工作中不符合用人部门的需求,导致用人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降低。因此坚持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参与,不仅仅停留在用人部门提出需求这一层面,更要坚持双方在全过程的共同参与,包括各类现场工作。

五、结语

随着“一带一路”不断深入实施,不少企业即将或者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外设立代表处和合资公司等形式参与境外投资和运营,不断提升的国际化程度以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是企业遇到的挑战,如果企业不能良好的把握人力资源的招聘环节以符合新的发展需求,将会因缺少人才优势而掉队。因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根据资源规划以及岗位特点需要,积极做好招聘筹划和准备,帮助企业招聘最合适的人才,做好人才储备,为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应注意到,人力资源的招聘不仅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基础支撑,应该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予以规划和设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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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朋波,郝瑾。竞争性选拔考试环节有效性研究:相关评价者的视角[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4,(16):55.

[4] 洪自强。人力资源面试选拔决策和效度验证:映像理论观点[D].浙江:浙江大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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