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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效应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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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效应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专业论文题目1.企业文化模式研究. 2.企业协同效应研究. 3.企业智力酱研究. 4.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 5.入世后黑色家电的产业分析与企业对策. 6.关于推选股票期权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7.企业如何应对“入世”的机遇和挑战. 8.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全方位思考. 9.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问题的研究. 10.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11.管理伦理与现代公司经营. 12.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治理. 13.全球化背景下我国IT企业的发展战略. 14.战略联盟研究. 15.全球化与企业生产战略选择. 在我国企业的运用. 17.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功能的若干思考. 18.我国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战略和策略分析. 19.中小企业发展:思考与对策. 20.虚拟企业对我国管理组织的启示. 21.跨国并购企业的文化管理. 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23.如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24.中国企业如何 实施“走出去”战略. 25.外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迪与借鉴. 26.员工培训与开发的理论、实践和创新研究. 27.企业人力淘汰的合理配置与使用研究. 28.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管理与企业家激励机制研究. 29.人力资本投资与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 30.家族企业管理研究. 31.企业绩效考核研究. 32.企业人才激励与薪酬管理. 33.中式快餐的发展问题. 34.企业文化的塑造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35.论企业家的修养. 36.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可行性分析. 37.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 38.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初步研究. 39.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40.企业导入ERP的成功关键因素探讨. 41.电子商务系统建设探讨. 42.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信息系统建设. 43.试比较欧美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的异同. 44.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解决方案. 45.电子商务的保障-EC安全技术与认证浅析. 46.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综合评述. 47.电子商务条件下的物流模式研究. 48.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相应对策. 49.配送中心的规划与发展策略. 50.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物流策略. 51.商贸物流的特点及其发展策略. 52.企业物流的特点及其发展策略. 53.物流信息化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54.物流自动化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55.国际物流的特点及其模式探讨. 56.条码技术与物流运作案例分析. 57.基于互联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购买行为研究. 58.基于互联网络环境下的B2B交易行为研究. 59.基于互联网络环境的目标市场选择模型研究. 60.基于互联网络环境的市场细分模型研究. 61.基于互联网络环境的市场定位策略研究. 62.网络营销渠道策略的选择模型(模式)研究. 63.网络营销品牌策略的选择模型(模式)研究. 64.网络营销服务策略的选择模型(模式)研究. 65.大学生网络游戏消费态度及行为的相关研究. 66.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感知风险影响因素研究. 68.基于消费者视角的网上购物感知风险研究. 69.大学生使用网上银行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70.网络对于大学生就业影响的实证研究. 71.大学生对于网络安全认知的调查研究. 72.大学生使用网络行为的实证研究. 73.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及其机制. 74.电子商务系统集成评价体系. 75.面向电子商务的企业集成信息化机理及其模式. 76.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集成. 77.电子商务项目风险的集成管理模式. 78.企业电子商务战略及其评价. 79.电子支付体系及其监管模式. 80.面向电子商务的供应链伙伴合作机制. 81.虚拟企业间信息集成模式研究. 82.电子政府的集成及其协作方. 83.**行业电子商务柔性研究(可选择服装、图书等行业). 84.网络广告的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 85.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式研究. 86.传统营销渠道与网络营销渠道的整合研究. 87.窜货的本源及其有效控制. 88.儿童消费者行为研究. 89.分销渠道的冲突与激励. 90.服务市场营销. 91.广告代言人的选择及其效果研究. 92.金融营销初探. 9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零售业发展对策研究. 94.口碑营销初探. 95.老年旅游市场分析与营销对策. 96.论中小企业营销战略. 97.名人广告对消费者心理及行为的影响. 98.女性消费者行为研究. 99.品牌塑造与广告关系分析. 100.企业多元化问题研究. 101.企业价格竞争战略研究. 102.企业文化研究. 103.浅析消费者品牌忠诚. 104.青少年消费者行为研究. 105.渠道创新战略研究. 106.全球化背景下的品牌策略. 107.商业企业自有品牌研究. 108.试论经济全球化与营销本土化. 109.试论企业组织内部的沟通与激励. 120.试论中小企业的竞争战略. 121.试析关系营销. 122.试析客户关系管理. 123.试析营销风险管理. 124.试析整合营销. 125.体育营销初探. 126.网络购物行为研究. 127.我国连锁经营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128.我国著名品牌的成功及其原因分析. 129.销售渠道控制与管理研究. 130.营销创新战略研究. 131.营销队伍建设与管理. 132.营销危机的防范与补救. 133.中国老年市场营销初探. 134.中国企业绿色营销战略研究. 135.中国特许经营企业营销策略设计. 136.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与行为特征研究 文秘杂烩网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有如下:

1、论企业核心竞争力

2、现代管理理论热点问题研究

3、消费者行为研究

4、现代商务谈判

5、激励理论的研究

6、领导理论的研究

7、组织发展与变革

8、企业文化模式研究

9、“扩展企业”运作研究

10、企业协同效应研究

11、企业智力资本研究

12、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

13、克服“克隆公司”现象

14、大企业组织流程化设计

15、跨国经营的价值链设计

16、产业链上的价值链分析

17、入世后黑色家电的产业分析与企业对策

18、企业竞争力问题探讨

19、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安全的保障问题

20、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

21、论企业战略联盟

22、人力资源资本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

23、西部大开发问题的探讨

24、企业的跨文化管理

25、关于推行股票期权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26、企业如何应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

27、对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全方位思考

28、虚拟企业

29、企业核心竞争力

30、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问题的研究

31、企业成长研究

32、知识管理研究

33、组织结构及形态演变研究

34、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35、管理伦理与现代公司经营

36、网络经济时代的管理变革

37、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治理

38、全球化背景下我国IT企业的发展战略

39、面向新经济模式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40、资本经营方式研究

41、企业并购研究

42、管理者收购研究

43、战略联盟研究

44、租赁经营研究

45、定制生产模式的系统设计与管理

46、全球化与企业生产战略选择

47、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支持体系的设计与管理

48、JIT在我国企业的运用

49、MRP在我国企业的运用

50、企业生产计划系统的研究

51、企业生产性资源的计划管理

52、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中的运用

53、企业系统质量控制的应用

54、质量管理标准的研究

55、先进制造技术条件下的质量管理

56、公司治理中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57、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功能的若干思考

58、我国利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战略和策略分析

59、公司合并中关联人的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60、企业购并战略中的核心问题研究

61、论管理创新

6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家的素质

63、试论中国加入WTO的对策

64、论组织怎样做才能实现管理科学化

65、中国企业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66、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难在哪儿

67、中国股票市场应建立退市制度

68、中小企业发展:思考与对策

69、虚拟企业对我国管理组织的启示

70、跨国并购企业的文化管理

71、CEO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72、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73、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

74、如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75、流通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不可控因素分析

76、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可控因素风险分析

77、启示眼与借鉴:流通企业迈出国门

78、中国流通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战略

79、我国入世后,市场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预防

80、入世后如何增强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81、中国企业如何实施“走出去”战略

82、中国跨国公司的创建与发展

8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发展契机

84、企业模式的比较研究

85、外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迪与借鉴

近年来,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在有机废水治理方面显示了广阔的应用前景,已成为高级氧化技术方向的研究热点。本文研究了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降解有机物的特性。实验结果表明,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对有机物的降解效率大大高于单一光催化和单一臭氧的降解效率,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其产生协同效应的本质原因可能是臭氧捕获了光催化过程中产生的光致电子生成了更多的·OH自由基;有机物种类对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的协同效应有一定影响,与臭氧反应速率较低的有机物协同效应较显著;有机物浓度也影响协同效应,随有机物浓度的增大,协同效应增强;同时臭氧流量对协同效应也有一定影响,臭氧流量增大,协同效应减弱。还通过实验对光催化臭氧降解有机物的作用机理进行了验证。本文还研究了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对环境中典型有机污染物的降解行为,主要考察的有机物包括芳香化合物、染料、染料中间体、羧酸类化合物、醇类化合物及胺类化合物。①芳香化合物的降解 通过对苯胺降解的研究表明,pH值对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降解苯胺的影响不大;无论苯胺初始浓度高低,该技术都能使苯胺废水完全降解;随通入系统中臭氧流量的增加,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对苯胺的降解效果增加,降解时间缩短,但臭氧流量增大到一定程度降解效率变化已不明显。对硝基苯的降解得出与苯胺相似的结论,同时还通过GC-MS技术检测到了硝基苯降解过程中的主要中间产物,包括邻、间、对硝基苯酚、间或对二硝基苯和偶氮苯等。还研究了芳香化合物结构对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降解性能的影响,结果表明,取代基性质和取代基位置对降解活性都有一定影响。②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降解 采用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对中低浓度溴氨酸废水和染料中间体H酸废水进行预处理,结果表明,溴氨酸废水经过短时间催化降解,脱色率能达到70%以上,COD也能得到一定的去除,同时废水的BOD5/COD值能从%~%上升至%~%,可生化性得到大幅度提高,为后续生物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H酸废水经4h氧化COD值能从920mg/L下降到230mg/L,BOD5/COD值从原水上升到,可生化性也得到明显改善。17种水溶性染料溶液的脱色实验表明,光催化-臭氧联用技术对染料有较强的脱色能力,而且脱色效率与染料结构之间有较密切的关系,染料共扼链长短、电子云密度、偶氮双键中的氮原子是否与邻近基团形成氢键以及取代基的电负性大小等对脱色效果都有影响。

大哥,现在这种论文很贵的,这点积分怎么会有人愿意换啊?

经营协同效应得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专业论文题目1.企业文化模式研究. 2.企业协同效应研究. 3.企业智力酱研究. 4.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 5.入世后黑色家电的产业分析与企业对策. 6.关于推选股票期权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7.企业如何应对“入世”的机遇和挑战. 8.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全方位思考. 9.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问题的研究. 10.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11.管理伦理与现代公司经营. 12.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治理. 13.全球化背景下我国IT企业的发展战略. 14.战略联盟研究. 15.全球化与企业生产战略选择. 在我国企业的运用. 17.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功能的若干思考. 18.我国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战略和策略分析. 19.中小企业发展:思考与对策. 20.虚拟企业对我国管理组织的启示. 21.跨国并购企业的文化管理. 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23.如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24.中国企业如何 实施“走出去”战略. 25.外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迪与借鉴. 26.员工培训与开发的理论、实践和创新研究. 27.企业人力淘汰的合理配置与使用研究. 28.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管理与企业家激励机制研究. 29.人力资本投资与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 30.家族企业管理研究. 31.企业绩效考核研究. 32.企业人才激励与薪酬管理. 33.中式快餐的发展问题. 34.企业文化的塑造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35.论企业家的修养. 36.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可行性分析. 37.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 38.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初步研究. 39.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40.企业导入ERP的成功关键因素探讨. 41.电子商务系统建设探讨. 42.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信息系统建设. 43.试比较欧美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的异同. 44.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解决方案. 45.电子商务的保障-EC安全技术与认证浅析. 46.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综合评述. 47.电子商务条件下的物流模式研究. 48.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相应对策. 49.配送中心的规划与发展策略. 50.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物流策略. 51.商贸物流的特点及其发展策略. 52.企业物流的特点及其发展策略. 53.物流信息化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54.物流自动化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55.国际物流的特点及其模式探讨. 56.条码技术与物流运作案例分析. 57.基于互联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购买行为研究. 58.基于互联网络环境下的B2B交易行为研究. 59.基于互联网络环境的目标市场选择模型研究. 60.基于互联网络环境的市场细分模型研究. 61.基于互联网络环境的市场定位策略研究. 62.网络营销渠道策略的选择模型(模式)研究. 63.网络营销品牌策略的选择模型(模式)研究. 64.网络营销服务策略的选择模型(模式)研究. 65.大学生网络游戏消费态度及行为的相关研究. 66.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感知风险影响因素研究. 68.基于消费者视角的网上购物感知风险研究. 69.大学生使用网上银行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70.网络对于大学生就业影响的实证研究. 71.大学生对于网络安全认知的调查研究. 72.大学生使用网络行为的实证研究. 73.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及其机制. 74.电子商务系统集成评价体系. 75.面向电子商务的企业集成信息化机理及其模式. 76.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集成. 77.电子商务项目风险的集成管理模式. 78.企业电子商务战略及其评价. 79.电子支付体系及其监管模式. 80.面向电子商务的供应链伙伴合作机制. 81.虚拟企业间信息集成模式研究. 82.电子政府的集成及其协作方. 83.**行业电子商务柔性研究(可选择服装、图书等行业). 84.网络广告的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 85.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式研究. 86.传统营销渠道与网络营销渠道的整合研究. 87.窜货的本源及其有效控制. 88.儿童消费者行为研究. 89.分销渠道的冲突与激励. 90.服务市场营销. 91.广告代言人的选择及其效果研究. 92.金融营销初探. 9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零售业发展对策研究. 94.口碑营销初探. 95.老年旅游市场分析与营销对策. 96.论中小企业营销战略. 97.名人广告对消费者心理及行为的影响. 98.女性消费者行为研究. 99.品牌塑造与广告关系分析. 100.企业多元化问题研究. 101.企业价格竞争战略研究. 102.企业文化研究. 103.浅析消费者品牌忠诚. 104.青少年消费者行为研究. 105.渠道创新战略研究. 106.全球化背景下的品牌策略. 107.商业企业自有品牌研究. 108.试论经济全球化与营销本土化. 109.试论企业组织内部的沟通与激励. 120.试论中小企业的竞争战略. 121.试析关系营销. 122.试析客户关系管理. 123.试析营销风险管理. 124.试析整合营销. 125.体育营销初探. 126.网络购物行为研究. 127.我国连锁经营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128.我国著名品牌的成功及其原因分析. 129.销售渠道控制与管理研究. 130.营销创新战略研究. 131.营销队伍建设与管理. 132.营销危机的防范与补救. 133.中国老年市场营销初探. 134.中国企业绿色营销战略研究. 135.中国特许经营企业营销策略设计. 136.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与行为特征研究 文秘杂烩网

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与发展方向选择摘要:针对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指出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在研究战略目标定位时,从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运行结果、噩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在这三个方面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以噩要实现访目标所要迭到的十太要求。在确定中小企业发展方向时,鲒告中国国情、中小企业的特点噩加八WTO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要坚持发展特色型中小企业、配套型中小企业噩科技型中小盘业等7个发展方向。关键词: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方向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中小企业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潮流化的要求,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6�8。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1ooo万户,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和一些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大多是中小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o% ;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部分被中小企业所吸纳 中小企业每年为国家缴纳的工商税收占总额的50%左右。在2o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但是应该看到,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发展面临着空前的困难,其思想观念、技术装备、经营管理组织结构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为了使我国中小企业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首先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向。一、战略目标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这种定位既要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追求目标,起到引导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又要使其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努力实现并能推动中小企业的逐步发展,是运行过程中的动态目标 。就其目标而言.既要与我国国情相符台,又要与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相统一;就其动态来看,还要与加入WTO后的世界经济形势相统一。通过研究我们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应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目标:运动状态支持目标、中小企业运行结果目标、社会效益目标。(一)运动状态支持目标这主要是从外部环境来讨论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在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大环境系统中才能成长壮大。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它们是一个弱势群体,更需要系统环境目标的实现才能达到自身运行的结果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因此,运行状态支持目标就自然构成战略目标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政府扶持到位政府的政策扶持是一个关系到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和系统目标能否实现的首要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人才短缺、技术落后,很难与大企业相互抗衡,也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得发展所必要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这就要求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扶持政策到位目标体现在政府观念的到位、政府身份的到位、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1)政府观念的到位是指政府应改变自己的观念,认识到大中小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的一员,都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各自的贡献.并且大中小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规模结构的形成过程是既定约束条件下资源的配置过程,它们相互依存、互相协作、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都应给予同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而不能只重视大企业,忽视甚至歧视中小企业。(2)政府身份的到位是指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以恰当的角色出现在中小企业面前,不能超越其职权干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的行为应该是:代表和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发展规划和发展产业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及督促和检查中央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的执行;推动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等。(3)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是指政府制订的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运用政策的行为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是引导而不是行政干预。2.社会服务到住由于中小企业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差,一般很难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满足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需要以及实现信息、培训、市场、法律等方面的自我服务,故政府、社会中介机构都要采取措施,以便中小企业能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获得所必需的各种资源和信息。(1)以行政区划为载体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政机构1)参与、帮助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中介机构。政策性中介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实施特定政策意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可设立提供长期贷款的融资机构、出口担保机构和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注册、信息服务的商会及社区机构 。2)根据市场需要由政府协助成立以盈利为目的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投资、咨询、信息、培训等机构 。(2)以社区为依托,以民间投资为主体(政府适当资助),建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组织,形成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技术创新、培训辅导、信息网络、市场拓展、合作服务。3.融资服务中介人到位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难题是自有资金不足,而光靠自己的信誉和财产抵押难以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就需要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人来协调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鼓励银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中介人可以是中小企业工会组织的代表团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通过他们的努力工作,使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帮助中小企业打通筹集资金的渠道,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二) 运行结果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内部机制来讨论其战略定位。运动状态支持目标只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有利的外部经济条件和环境,要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中小企业自身还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机制,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1.增加数量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在数量上要得到较快的增加。为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在今后10年内应以每年15% ~2o% 的数量递增为益。2 提高素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是一个普遍问题,既不利于原有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新企业的创立。政府应果断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帮助它们提高自身的素质,迅速改变现有这一状况3.结构合理我国中小企业在运行体系中结构矛盾突出,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都不合理,这是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困境的重要因素,必须迅速突破。我们必须分析结构不合理的原因,寻找矛盾的焦点,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在2年时间内使三大结构矛盾得以解决,使我国中小企业的运行结构趋于合理。4.理顺体制我国中小企业的体制矛盾主要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目前要解决的还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集体企业的体制矛盾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缺乏,使中小企业运行的效率低下,难以真正发展壮大,所以,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理顺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 运行的社会效益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产生的社会效益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中小企业必然会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目标,但企业的盈利目标与社会效益目标是密不可分的。每个企业都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不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社会财富的损失反过来又会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以中小企业在运行中所产生的整体社会效益作为中小企业是否得到发展的标准。我国中小企业运行的3个社会效益目标是:增多财富、增加就业、城市化程度提高。首先,中小企业的成长,有利于促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这样可以避免社会资本过于集中,促进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均衡分配,达到共同致富的目标。其次,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多,人们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不断强大,扶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最后,中小企业的壮大,就业人口的增加和人们财富的增加为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又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 二、 战略方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体系,缺少对战略方向的阐述显然是不完整的。本文中小企业的战略方向是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中小企业的特点及加入WTO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的几个具体发展方向。(一) 发展地域特色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El趋激烈的今天,只有具备特色的企业才会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因此,培育和发展地域特色型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方向。各地应按照市场、资源、劳动力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群体型企业,通过地域特色形成的产业能带动该地域形成产业群,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 发展配套型中小企业配套型中小企业是指那些为国内支柱型大企业和国外大企业生产配套零部件的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为大企业生产配套零部件,可以更好的促进专业分工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了“大而全”“小而全”和重复建设。(三) 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各国的经验来看,科技型企业是中小企业发展较为成功的企业,它在推动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应充分利用高校的科技人才优势,大力促进产、学、研联合,开发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成果,促进一批院士专家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答案补充 (四) 发展就业型中小企业我国的工业不够发达,劳动力富余,就业困难失业人数的增加,会带来巨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不利于我国工业化的推进 因此,要根据我国各地的特色发展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吸收富余、下岗职工和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还应重点发展社区(村)企业,这些企业立足本地,服务本地,科技水平要求不高,但生产廉价的商品,这也是就业型企业拓展自己发展空间的领域。(五) 发展外向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生力军,其发展可以产生几个方面的作用:① 加快我国对外开放的步子,使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参与我国的工业建设答案补充 ;② 更多地利用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与管理经验;③ 带动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为增加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创汇创造更好的条件;④ 使我国形成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 所以我国应充分利用加WTO的带来的机遇加快外向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六) 发展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不在于企业数量的增加,而在于质量的提高 提高国有、集体中小企业质量的重点是加大企业的改革力度,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成为市场的竞争主体 为了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方面我国应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放松对它们的限制,让其有自由发展的内在机制和动力;另一方面要创造条件为其尽快减负,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平等的一员。(七) 发展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中小企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推动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资金来源问题+这类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有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政府的扶持性资金;答案补充 二是来自社区内的共同集资。如果地方经济发展较快,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比较容易筹集到资金 只要企业的项目有发展前景,比较容易得到政府资金的扶持和居民的支持,通过共同集资的形式筹集到所需资本。参考文献:[1] 李大明.产业结构谓整与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J].财贸经济2001.(10):41[2] 项保华.企业战略管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7[3] 马晨,马乃云.我国民营企业贷款融资问题的研究[J]北京商学院学报,2001.(3):20-24.[4] 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贷与二级市场[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资料来源:

摘要】 战略联盟是有效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一种战略新思维,然而因为多种原因,战略联盟的失败率却相当高。文章从剖析战略联盟失败背后存在的一些障碍性问题入手,对寻求解决办法进行系统性思考,通过清晰认识战略联盟基础性问题,合理完善战略联盟构建全过程,有效实现六个层面的整合,以此明确基本原则和思路,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些相应的具体策略,以找到克服障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战略联盟 发展障碍 解决方法1【Title】Obstacles Of Strategical Alliance And Systematic Solutions【Abstract】 Strategical alliance is a new strategical thinking that can effectively enhance corporate competitive to verying reasons,the failure rate of strategical alliance is very paper tries to seek solutions through systematic thinking by first analyzing obstacles behind strategical alliance by realizing the fundamental problems of strategical alliance,improving the whole process of its formation,and integrating the six aspects,it identifies the fundamental the foundation of these analyses,this paper develops some specific strategies to find effective solutions to overcome these obstacles.【Key words】strategical alliances ;obstacles ;solutions【文献综述】一、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当今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但企业在相互竞争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基于这种关系而建立起来的战略联盟体现了既竞争又合作,以合作促发展的思想,它对于提高企业竞争优势有着深远的意义[1]。然而战略联盟的构建具有极大的风险性,诸多障碍性问题的存在,使其失败率相当之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障碍性问题,成功构建并维持战略联盟,成为关乎企业未来发展的大事。众所周知,任何问题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因素所构成的网络,事物的发展都处在一个各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之中[2],因此对解决障碍性问题办法的思考绝不能局限于对几种简单策略的寻求,而必须以系统的思维方法,从整体上对影响战略联盟正常运作的诸多因素进行把握,从而实现战略联盟障碍性问题的有效解决,这也就是该论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所在,即以系统性思维模式寻求解决战略联盟障碍性问题的方法,促使战略联盟成功运作,发挥其对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重大作用。二、理论研究动态对企业战略联盟的研究基本属于战略管理范围。 其概念由美国DEC公司前总裁简?霍普兰德()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儿()最早提出。至今,并没有一个关于战略联盟的明确意义。事实上,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其内容和形式都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目前,在英文文献中,主要使用的概念有:Strategic Alliance, Strategic linkage, Strategic partnering等等[3]。综合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意见,可以对战略联盟的基本概念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一般把其界定为:战略联盟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着对等实力或者互补资源的企业之间,出于对整个市场的预期和企业总体经营目标的考虑,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合作研究与开发,共享资源和增强竞争力等目的,通过各种协议而结成的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的松散型合作竞争组织[4]。战略联盟的演进经历了传统战略联盟、现代战略联盟、新兴战略联盟三个发展形态。最早的战略联盟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工业化初期的卡特尔形式,至今有百余年历史。早期的联盟主要是指价格联盟,因为工业化初期,产品差异不明显,产品竞争在市场上主要表现为产品价格之间的竞争。但这种联盟,被认为是共谋获取垄断的手段,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一般国家均有立法予以限制。二战后,随着竞争的日益加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逐渐由卖方市场过渡到买方市场,商品极大丰富,企业开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与欲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复杂多变,风险无处不在,在这种背景下,企业以自身的资源往往无法达到战略目标,选择合作联盟成为必然,此时的战略联盟基本上是以产品为中心,包括合作研究与开发联盟,联合生产联盟,市场开拓与发展联盟三种。而此后出现的新兴的企业战略则是指知识经济到来的知识联盟以及相似的联盟形式。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取代了资本成为最重要且最稀缺的要素,企业通过联盟,可以使知识的交流在一种半内部化的状态下完成,解决企业无法高效获得自身稀缺知识资源的状态,并与其他组织合作也可以创造出新的能力。目前知识联盟主要有虚拟企业联盟、动态联盟等形式[5]。进入二十世纪后半叶,随着战略联盟的发展,其具体形式也越来越多,一些学者开始对其设立标准,进行合理界定。Yashino和Rangan(1995)给出了战略联盟三个必要和充分的特征条件[3]:(1)两个或多个企业联合致力于一系列目标,并在联盟后保持独立性;(2)合作企业分享联盟的收益并控制特定业务的绩效,这可能是联盟难以管理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3)合作企业在一个或多个关键战略领域如技术、产品等方面持续作出贡献。按照这一标准,兼并、接管、收购、跨国公司的海外分部这些形式都不算是联盟。我们认为,这一限制对战略联盟的研究是有意义的,可以澄清在联盟概念上的含混不清的问题。战略联盟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市场的契约安排方面主要包括联合研究与开发、联合产品研制、长期供货合约、合作生产、联合营销、共享分销渠道和服务、标准检验;另一方面是产权安排,这又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不形成新的实体,这包括小股权投资或参股和交换股权,另一部分则是新建企业[3]。以上是针对战略联盟概念、演进过程、具体形式界定多数学者研究得出的较为统一的认识。然而由于视角不同,对战略联盟形成的机制至今说法不一,存在很多的理论,这里举出国外专家提出的最具代表性的四个理论以作简单的了解:1、价值链理论[7]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1988)一书中创建了价值链理论。波特将企业看作是一个综合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这些活动波特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一个企业的价值链蕴藏于范围更广的一连串活动中即价值系统中。它提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主要指最终产品市场竞争优势)的潜在来源是因为各企业的价值链互不相同,即企业在价值链各环节中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通过建立战略联盟可以使合作各方一起协调或合用价值链,以扩展企业价值链的有效范围,从而共同获得竞争优势。波特定义的战略联盟为企业之间的长期协议,既超出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未达到合并的程度,它包括技术许可证、供应协定、销售协定和合资经营等形式。不同企业价值链中的合作与互补(如生产与营销方面的合资经营)为横向联盟。而发生于波特称之为纵向联系的企业价值链与供应厂商、销售渠道的价值链之间的联盟(如供货协定)为纵向联盟。两种形式,两种联系,结果都是通过协调和合作获得最优化及竞争优势[8]。2、企业能力理论[6]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能力理论得到瞩目,企业能力理论实际上是一系列具有特定密切联系的理论的结合体。包括“企业资源基础论”、“企业动力能力论”和“企业知识基础论”,这些理论认为企业内部能力、资源和知识的积累,是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正由于企业之间存在着资源互补性,为使其在价值活动中创造更大的价值,企业通过组建战略联盟,在价值链各环节上相互合作,以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产,扩大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边界。理论分析具体如下:(1)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沃纳菲尔特、格兰特、巴尔奈等学者的研究促成了战略管理理论的新流派——资源基础理论的产生。这一理论认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同构成企业的潜在能力。但各企业的资源具有极大的差异性,同时也不能完全流动,所以战略联盟的构建成为一种需要。战略联盟可以使资源运筹的范围从企业内部扩展到外部,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资源的合理配制,从而带来资源的节约并提高其使用效率。(2)企业能力理论认为,最终产品的竞争只是表面现象,现代企业的竞争本质在于企业核心能力之争。核心能力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的学识”。核心能力具有独特难以模仿性,只有通过联盟合作关系才能相互学习与相互补充,从而形成更大的竞争合力,这便导致了企业广泛通过建立战略联盟来实现核心能力的创建。(3)帕维特、纳尔森、福斯和格兰特等人提出的企业知识理论认为,生产的关键投入和企业价值最重要的来源是知识,社会生产是在知识的引导下进行的。以进行知识转移和共同创建新知识为目的的结盟通常被称为知识联盟。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上的学习和交流成为企业合作的核心。博格、顿肯和弗里德曼的研究表明:80年代初期,50%的联盟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是为了对方知识,因此把这种为了转移和学习知识的联盟称之为知识联盟。3、交易费用理论[9]交易费用经济学认为经济活动总是伴随着交易而进行的,而交易过程又是有成本的,交易费用理论以交易费用为分析工具,研究经济组织和各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战略联盟被认为是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它顺应了企业节约市场交易费用的需要,通过建立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稳定双立交易,减少签约费用并降低覆约风险。80年代以来,专业化和分工使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增加,引致了越来越高的交易费用,是80年代后期以来战略联盟蓬勃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战略联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避免市场不完全带来的过高交易成本的自主模式。4、合作竞争理论[3]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面对不断变化的日趋激烈的外部竞争环境,开始对企业竞争关系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即从对立竞争转向大规模的合作竞争,形成了一种新的竞争观——合作竞争观。合作竞争理论认为,竞争并不排除合作,有时,合作更有利于提高竞争效率。战略管理研究因而在90年代出现了一个转折点,即研究的重点从竞争转向合作。现代合作过程中产生了新型竞争者,构筑了新的行业体系,创造了新的竞争类型。战略联盟就是这样一种新型合作竞争团体,当共同创建一个市场时表现为合作,当进行市场分配时表现为竞争。战略联盟各方旨在创造并分享一个不断成长的更大市场的目标正是这一新竞争观的体现。由于战略联盟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近年来才传入我国,因此对它的研究,国内学者一般还是遵循国外一些知名学者的思路,不过在一些实际操作中,许多专家也创造性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如在对战略联盟的负效应分析中,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的王方华、赵昌平、葛卫华老师提出了战略联盟存在路径依赖性的问题[10],而具体有关这方面理论的阐述将在正文中进行。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发展趋势、创新观点和主要内容本文采用系统研究方法,对战略联盟发展障碍解决方法的思考,不是从某个点着手,而是着眼于系统性分析。首先明确战略联盟的真正含义,在对基本性问题有清晰认识的基础上把对解决问题方法的寻求放到整个联盟构建过程中去,通过完善构建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实现联盟的优化,并且提出六个层面的整合,以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和思路,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些具体的应对策略,从而通过这一系列系统的分析和实践找到克服战略联盟发展障碍的方法。而本文最大的创新就体现在这一系统性的思考过程中。一般出现问题后,人们都急于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性方法,而缺乏对问题的整体认识和对过程的系统性思考,而本文克服了这一点,以系统思想指导全文。此外,本文还对一些知识点的内容作了增补以求更为全面,如在战略、战术、操作、人际关系、文化整合中创造性地加入了组织整合这一因素,构成六大层面的整合[2]。此外,在文章许多地方本人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此就不详述。以下来介绍本文大致框架,以求得对其结构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文章总体架构分为五大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依次为: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六种影响战略联盟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它包括:路径依赖性的形成及其引发的负效应;不合作行为的产生;组织管理的滞后性;文化冲突的发生;联盟内部缺乏相互信任和足够的沟通;联盟建设时间的难以掌控。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战略联盟对提升企业竞争实力的重大意义,指出尽管发展战略联盟困难重重,但是仍必须坚持这一组织创新,指出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战略联盟的基本问题,包括其定义和分类的界定,为进一步深入剖析奠定理论基础。第四部分:主要从战略联盟的构建过程中探询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并且提出战略、战术、操作、组织、人际关系、文化六大层面的整合,不仅用它指导业务,也用它指导思想。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了克服障碍的六种具体对策性方法。参考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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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现在这种论文很贵的,这点积分怎么会有人愿意换啊?

企业协同效应研究的论文

企业管理的,可以写一下执行力的问题,很好找素材

管理学毕业论文参考

1、论企业核心竞争力

[提示]核心竞争力的理论渊源;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体系;该理论的基本命题研究,如积累性学识、路径依赖、边际搜寻、能力演进和起源,等等;创新与核心竞争力;企业专业化、多元化和战略联盟发展与核心竞争力;企业战略理论的新发展--核心竞争力的管理;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现状、问题分析以及如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的比较方法研究。

2、现代管理理论热点问题研究

[提示](1)学习型组织问题研究:学习型组织的类型;学习型组织的特点和功能;学习型组织的结构和管理;学习型组织的设计原则;如何培育和建立学习型组织。

(2)企业团队管理:群体的特点与结构;群体规范与劳动效率;团队与群体的关系;如何塑造高效的团队;团队成员间的合作与协调;团队的领导者与团队的管理。

(3)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问题研究: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作用;企业家特征及企业家阶层的形成;企业家特点及企业家生存环境研究;企业家成长模式;中国企业家特点及相关问题研究。

(4)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内容及研究方法;项目管理中涉及的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主观经验问题研究;项目管理风险分析;如何提升项目管理者的能力和技巧。

(5)企业联盟问题研究:联盟的类型及形式;联盟的作用及特点;战略联盟与学习型联盟组织的特征;联盟战略模式的理论分析;中国人世以后,联盟企业的发展模式。

3、消费者行为研究

[提示]消费者心理分析;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型;流行时尚研究;针对消费心理的各种营销模式;影响消费心理的社会因素(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等);未来消费心理变化趋势分析及企业营销模式。

4、现代商务谈判

[提示]谈判基本问题研究;谈判的理论分析;谈判的基本原则与规则;谈判中的心理分析;商务谈判的策略技巧研究。

5、激励理论的研究

[提示]激励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激励机制;有代表性的激励理论分析与评价;激励理论的应用(如何提高激励的有效性)。

6、领导理论的研究

[提示]领导者的素质;影响领导行为的因素;如何提高领导的有效性。

7、组织发展与变革

[提示]组织行为合理化的标准;组织发展与变革的动因;组织发展与变革的阻力与对策;组织发展与变革的模式;组织发展的新趋势。

8、企业文化模式研究

[提示](1)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时存在一个误区:"文化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对企业文化的构建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按照"战略+文化=卓?quot;的指导思想,选择或培养适合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内涵。

(2)对优秀企业或成功企业的文化模式进行总结、分析和提炼,以便推广。

9、"扩展企业"运作研究

[提示](1)企业虚拟组织:企业之间的`联盟,达到准一体化运作(比如海尔的"工业王国")。这种经营组织形式可从虚拟开发(企业之间科研人员的虚拟组织)扩展到虚拟生产、虚拟销售、虚拟管理、虚拟服务等。

(2)在电子商务时代,传统的企业虚拟组织达到了升级。一条供应链上紧密联系的企业集合(B-B),在其经营组织过程中,信息技术的连接和控制起主要作用,能够达到生产经营的同步化运作,从而实现零库存。这样的企业集合被理论界称?quot;扩展企业"。

(3)描述其同步化运作过程和企业内部团队精神外化------企业团队。

10、企业协同效应研究

[提示](1)几乎所有的企业经营者都喜欢扩张,而不喜欢收缩,因而追求企业的规模扩大似乎是每个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究竟如何扩张呢?

(2)企业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强。如果不存在资源互补的组合效果,如果不存在资源共用带来的范围经济性,那么其企业规模的扩大就是非理性的。

(3)需要研究一个小企业或大企业发展如何获得协调效应的战略性理论与方法。

比如说中小企业薪酬体系的建立。或者岗位价值评估在企业中的运用(可以就几种岗位价值评估的理论介绍,优缺点,适用什么类型的企业,实例)

只能给你个大概思路,当做借鉴吧,行不行你自己决定。既然对比就要有实例,所以这类论文的基本思路就是例证和数据。中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最好举例有代表性的,然后总结分类。也可以现找资料总结分类,然后举出相应的实例。最好要有数据支撑。然后就是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了。外资企业有哪些,他们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哪些共同点,找共同点为主。然后对比总论,中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外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最后,提出哪些值得学习借鉴的地点,提出自己的发展观点。一般思路就是这样的。问题就是题目太大,建议可以找到差距最大的地方在哪里,把这个地方最为副标题,然后集中分析这一点,这样比较好些。

财务协同效应论文的外文文献

财务管理论文英文参考文献

范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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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论文的英文参考文献大全

财务是非常有前途的一个职业,也是一个很容易规划自己发展路径的职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务论文英文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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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论文也是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有很多方面,不知你要哪一方面的。以下是我引用的外文文献:关于并购绩效的:1、Jensen&Ruback(1983)在总结13篇文献的研究成果后指出,成功的兼并会给目标公司股东带来约20%的反常收益,而成功的收购给目标公司的股东带来的收益则达到30%。Jensen ., market for corporation control:the scientific Financial Economics,1983,(1):、Schwert(1996)研究1975~1991年间1814个并购事件后指出,目标公司股东的累计平均超常收益为35%。 as a Means of restructuring Distressed Firms:An Empiric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1996,(29):、Agrawal,Jaffe&Mandelker(1992)研究了并购后的业绩。他们采用一个包含美国937起兼并交易和227起要约收购交易的更大样本,发现收购企业的股东在兼并完成后五年间都损失了财富的10%。Agrawal, post-merger performance ofacquiring firms:a re-examination of an of Financial LVIL,1992,(4):115-146.并购动机方面的:Shimizu et al.(2004)从公司并购动机理论的出发点、公司并购动机理论的一般和具体等方面对公司并购动机理论进行较系统的多层次分析[1]。其总结的一般理论有:规模经济理论,主要是对横向并购进行解释;交易费用理论,是对纵向并购进行解释;代理问题和经理主义理论;价值低估理论。具体理论包括:Weston et al.(2000)提出的“协同效应”理论[2],认为并购会带来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最明显的作用表现为规模经济效益的取得,常称为2+2>4的效应;市场份额效应;经验——成本曲线效应;财务协同效应。[1]Shimizu,K.,Hitt,.,Vaidyanath,D,Pisano, Foundations of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A Review of Current Research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2004,(10):307-353.[2]Fred Weston,Juan Siu,Brian Hall:New Jersey,2000.不只三个外文文献了,其实有作者观点的外文文献很好找的,去下载并购方面的硕博士论文,论文中都有国内外文献综述部分。

无效合同的毕业论文

1.论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2.论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3.论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 4.关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 5.论法与正义 6.论法律移植 7.论法的功能 8.论法律信仰 9.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10.论隐私及其立法保护 11.论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13.论国家司法豁免权 14.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5.论中国的领海制度 16.论契约自由原则 17.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18.论无权代理 19.论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20。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讨论 21.论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22.论合同的违约责任 23.论罪刑法定原则 24.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25.诉讼成本论 26.计算机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27.论虚假广告罪的构成 28.论非法传销与刑事犯罪 29.论我国毒品犯罪的立法完善 30.论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 31.论权利质押 32.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运用 33.论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34.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35.关于完善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思考 36.论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37.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38.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9.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 40.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41.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42.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43.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44.网络立法研究 45.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6.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47.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其处罚 48.论正当防卫 49.试论侵权著作权的犯罪 50.论刑法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时的关系 51.论刑法的效力 52.论数罪并罚 53.论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 54.论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的保障 55.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56。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 57.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58。论公司的法律人格 59.论律师的诉讼地位 60.反垄断立法的几个问题 61.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 62.论我国的物权体系 63.制定民法典若干问题浅论 64.我国反倾销制度评析 65.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66.执行难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 67.论刑事科技手段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68.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69.论夫妻忠诚义务与我国婚姻法完善 70.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建设 71.关于新时期我国军事法体系建构的设想 72.中国军事法的历史演进 73.论我国军事法治的现代化 74.中国近代军事法文化的若干特征 75.我国军事法律文化现代化 76.中外军事法律文化比较 77.论军事法的价值构造 78.维护军事秩序与军人合法权益 79.论我国军事刑法体系的构造 80.我国军事法的本土资源探析 81.试论军队律师队伍制度的特点及其体系构造 82.论新《立法法》对军事立法秩序的优化 83论军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84.国防动员立法研究 85.论我国军事行政执法的特点 86.新时期完善军事司法制度的思考 87.论军事执法中武装冲突法的地位和作用 88.对台军事斗争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89.现代战争与战争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90.论对台使用武力的法理依据 91.从国际法看台湾的主权归属 92.论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 93.论战时军事审判制度 94.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研究 95.提高依法治军水平的法理思考 96.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97.国防监查法律制度研究 98.论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军 99.军事法人才培养与改革 100.论我国军事法制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 (5050)

回答: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1、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第七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二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 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从百度上输入“法学论文”一搜就可以了,选择那些资料多的写,把四篇拼成一篇就行了!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值是依靠货币这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补充: 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 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回答者: 冰凌妮妮 - 试用期 一级 3-26 13:07回答: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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