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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东路事件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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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东路事件论文范文资料

详情参见: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夺去黑龙江以北约63万平方公里土地,1860年又强迫签订《北京条约》,约定中俄东段边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划归俄国;原住这一地区的中国人,仍准留住。这一条约又强行割占了中国领土40多万平方公里。共计割中国160万平方公里。 从卫星上看黑瞎子岛 1929年,中国东北当局将中东铁路电报电话权收回,将苏联职员遣送回国,就此引发了中苏争夺中东铁路所有权的大规模武装冲突,最后中国战败。当年12月20日,张学良派代表与苏方签订《伯力协定》。中国领土黑瞎子岛就是在该次武装冲突期间被苏联红军占领的。这是历史上中苏之间发生的规模最大的一场鲜为人知的“冲突”。结果是“中东铁路事件”回到了原点,即苏联人又重新“获得”了在中东铁路的“工作权”。但是,好端端的中国领土——黑瞎子岛,却从此成为苏联的囊中之物!在上世纪50年代末以前,中国人上下黑瞎子岛并不受限制。待中苏关系交恶后,中苏边防部队,都加强了对黑瞎子岛周边的戒备。从那时候起,中国人就不能登岛了。 黑瞎子岛满语名字叫摩乌珠岛,意思是“马头”。 据抚远县志记载,公元1411到1433年间,明朝著名的太监亦失哈曾先后十次率大规模船队经过黑瞎子岛,到黑龙江上游巡视。公元1854年,清政府在岛东北角设立了乌苏里昂哥卡伦(边防哨卡)。1901年冯德禄、葛云山、德夫克(赫哲族)等15户人家上岛居住。1927年,抚远县居民朱瑞臣一家5口人搬到黑瞎子岛居住,养马两匹,种地若干。1929年“中东路事件”后,朱瑞臣等住户被迫陆续从黑瞎子岛上搬下来。 1929年,张学良为夺回沙俄在东北修筑的中东铁路路权,与原苏联发生战争,史称“中东路事变”。 抚远县志记载:1929年9月6日下午1时,苏军向乌苏镇发动全面进攻,中国东北军第九旅42团2营7、8两个连的官兵在营副官国占奎的指挥下奋起反抗,战斗到傍晚,终因寡不敌众,乌苏镇失守,中国守军百余人全部阵亡。乌苏镇在苏军的炮火中变成一片废墟。 此后,双方20万人激战月余,东北军全面溃败,原苏联顺势占领了黑瞎子岛,造成日后中俄之间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黑瞎子岛以东是俄罗斯远东第一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中国名称为“伯力”。 由于哈巴罗夫斯克紧邻黑瞎子岛,是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的门户,所以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它又是黑龙江出海通道的扼口,经哈巴罗夫斯克顺黑龙江直下,可直达庙街,过鞑靼海峡,再抵库页岛。与此同时,哈巴罗夫斯克又是西伯利亚大铁路通往海参崴的咽喉。

雅克萨之战,1685年4月出发,5月22日围攻

中东路事件,是对1929年发生的中苏冲突的称谓。 [ 转自铁血社区 ]起源 “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清铁路”的简称。稍微熟悉东北地区交通的人都很清楚,东北铁路的主干线就是一个丁字型,“丁”的一横是从满洲里到绥芬河的铁路,“丁”的那个一竖则是从哈尔滨到大连的铁路,这个丁字铁路就是俄国人根据与清政府签订的中俄密约修建的,原称东清铁路。1896年俄国从清朝政府手中取得横贯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以缩短西伯利亚铁路的路程。这条宽轨铁路连同从哈尔滨到旅顺军港的支线(实际上又纵贯整个东北)到1903年全部完成。命名为“东清铁路”。俄国的东省铁路公司又取得沿铁路两侧数十公里宽地带的行政管理权甚至司法管理权。于是在东北的心脏地带出现一个远比普通租界规模庞大得多的不受中国管理的“国中之国”。俄国也得以方便地控制整个中国东北地区。 日俄战争爆发后,日本控制了长春以南的路段,一般称为南满铁路;长春以北的路段则继续被俄国控制,即“中东铁路”。该铁路和中国铁路路轨宽度不一样,不能同中国的铁路接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长春以北路段继续由中苏合办。也是根据当时中俄双方签订的协议,中东铁路的权益由双方共享,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后,张作霖攫取了北京政府应有权益,派出自己的代表参与中东铁路的管理,张学良接手东北政权后,也沿用了这一办法。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以苏俄一方为主,基本仍维持“国中之国”的状态。 1928年,东北军阀张学良将军宣布归附南京中央政府,中国实现了表面上的统一。张学良愤怒声讨红白两大帝国主义(俄、日)对中国东北进行疯狂渗透,导致北患无休无止。 张学良年轻气盛,晚年回忆时说他当时“很想施展一下子”,其实也确实是这样子,当时正是北伐战争刚结束不久,民族情绪高涨的时期,如果这个时候能够收回中东路权,那还真就能成为民族英雄。 要说张学良其人,现在给他冠以爱国将领的称号,但实际上,那时侯他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仍未脱离旧军阀的那一套,尤其是在反共方面,他与其父更是一脉相承,当然,这也可以说是他少不更事的缘故,后来年纪长了一些,阅历也深了,对共产党也不再有敌视情绪了,到西安事变爆发前他还写了入党申请书――不过因为共产国际未批准而未加入。 [ 转自铁血社区 ]话说的有点远了,不过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仅有的两次搜查国外使领馆的恶劣行径,就是他们父子干的。一次是1927年,张作霖派人搜查了苏联驻华大使馆,把李大钊等一批共产党员送上了绞架,另外一次就是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中,张学良派兵搜查了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抓走了苏联的一批外交官。 张学良之所以敢这么干,也是因为他对形势的错误判断所致。当时任职于中东铁路的吕荣寰,给他的情报是苏联“外强中干”、“国内异常混乱,困难重重,决不能打仗”,卖豆腐出身的东省特区长官张景惠也跟着嚷嚷要把俄国人赶出去。而这时日本的田中内阁刚刚因为得不到天皇的信任倒台,新上来的币原内阁对东北局势还持观望态度。最主要的是,张学良于7月初到达北平,与蒋介石平生第一次会面,得到了蒋介石的承诺,于是在东北就抓紧操办起来了。 而蒋介石借中东路发难,意图有三: 第一,挑起反苏冲突,制造独立自主形象。第二,控制和削弱张学良。第三,打击中国共产党(只要中苏开战,那么亲苏的中国共产党必然陷入两难,而且,那时我党刚刚被老蒋屠杀了几轮,正处于地下潜伏状态,苏联人确实也帮着藏匿了不少我党骨干力量)。 1929年7月,张学良的东北政府决心夺回失去的主权,并切断苏联对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开始驱逐中东铁路苏联职员,查封哈尔滨苏联商业机构,着手收回中东铁路。 对于苏联来说第一,经济上的利益。因以前在铁路有大笔投资,不愿拱手相让。第二,军事上的需要。也向日本显示了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使日军产生了“苏军未来可畏”的“危感”。第三,更重要的是对事件的政治分析。苏联认为这是美、英、法和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利用中国军阀,推动东北当局进行的反苏冒险,是“被帝国主义者用来作为向苏联挑起战争的借口”,“夺取中东路是反苏战争的前奏”。 [ 转自铁血社区 ]同年7月18日,斯大林掌握实权后的苏联政府宣布对华断交,并命令苏军在中苏边境黑龙江吉林段准备武装介入。 经过 战斗主要在中国的满洲里和扎赉诺尔地区展开。从7月末开始直到11月,大小战斗进行了数十次。起初,因为东北军方面准备比较充分,颇取得了一些小的胜利。苏联方面也意识到这场战争不能输,于是派了名将布留赫尔组建了红旗远东特别集团军,这布留赫尔可不是一般战士,他就是北伐时蒋介石的俄国军事顾问加伦将军,后来在二战中出名的崔可夫元帅这时候也在他的麾下任职,面对这样的指挥班底,东北军怎能不败。更何况那时候东北军的装备在国内堪称翘楚,但对苏联红军却真是拿鸡蛋碰石头,仅以第一仗三江口之役来说,苏联军舰炮位多、口径大、射程远,东北海军是由商船改装而来,炮位少、口径小、射程近、射速低,苏联军舰发40炮,东北海军才能打出一炮,这仗可怎么打? 1929年8月14日,苏联沿中东路一线向中国进攻,战争开始,张学良领导下的王树常、胡毓坤、于学忠、邹作华、沈鸿烈等将领均试图遏止苏联进攻,不过,因为苏联动员新进武器与大量兵力,使东北军在随后被苏军击败,东北多处地方被苏军占领。11月,苏军先后攻占扎赉诺尔、满洲里、海拉尔。 韩光第的17旅全军覆没,梁忠甲的15旅苦守满洲里结果全部被俘,最后连海拉尔也失守,哈尔滨已无险可守,黑瞎子岛也一并被占。国内虽然支持张学良的呼声较高,但蒋介石正忙于对付关内的新军阀,根本无力支援张学良。不得已,11月26日,张学良向苏联方面挥舞了橄榄枝,苏联也是见好即收。张学良派出蔡运升与苏联谈判,与苏签订《伯力协定》。12月26日,“中东路事件”以中方接受苏方提出的恢复中东铁路中苏共管的原状、双方释放被俘人员而宣告结束。结果是铁路没抢回来,苏军后撤,但停步于黑瞎子岛。 中东路事件后果 [ 转自铁血社区 ]中东路事件后,对中国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使得中国间接失去了可以在东北地区可以借以抗衡日本影响的力量,为日本发动对中国东北的占领铺平了道路。而东北军的迅速溃败,暴露了东北军外强中干的实际情况,也直接鼓励了日本关东军在东北采取行动的决心。 2年后的9月就是著名的九一八事变! 另外,张学良,王树常,胡毓坤,于学忠,邹作华,沈鸿烈虽未能于该役获胜,但是积极抵抗苏联红军的态度与立场,让他们获得了中华民国国军首批青天白日勋章。 但事件本身给张学良造成很大伤害:一,冲突中暴露出东北军的弱点,使日本人摸清了张学良的实力并看透了张学良,从而敢于在两年后发动“九一八事变”。二,被蒋介石利用,钻入蒋为他设置的圈套,其结果是火中取栗,陷入军事外交困境,不得不更依赖于南京政府,使蒋介石削弱和控制东北军的图谋得逞。三,苏联认为张学良接管中东路是有日本帝国主义作后盾,这种认识一直影响着苏联对张学良的看法,以至西安事变发生后,也认为张是受日本唆使,是中国亲日分子的一个阴谋,而对张大加谴责。 中国军人伤亡2000名,被俘7000余名。据苏方统计,苏军被击毙143人,失踪4人,受伤665人。 黑瞎子岛,成为日后中俄/苏在领土争端中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 转自铁血社区 ]而中东铁路,是等到了1952年,苏联才正式交还中国。 资料: 黑瞎子岛又称抚远三角洲(俄语称其为大乌苏里岛:островов Большой Уссурийский),位于中俄边界抚远县境内的黑龙江(俄语称其为阿穆尔河)和乌苏里江的交汇处主航道西南侧,是中国最早见到太阳的地方。它的面积约327平方千米(一说约350平方千米),是香港的三分之一、澳门的12倍、珍宝岛的500倍。黑瞎子岛是由银龙岛(俄语称其为塔拉巴罗夫岛:островов Тарабаров)、黑瞎子岛、明月岛3个岛系93个岛屿和沙洲组成。全岛平均海拔约40米,地势平坦,基本处于未开发状态。它并非江中岛屿,而是一块冲积而成的三角洲,地位重要,扼守着黑龙江—乌苏里江通航咽喉,隔江与俄国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相望。它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归黑龙江省抚远县管辖。但自从1929年中东路事件后,前苏联(今俄罗斯)一直对该岛实施管辖,隶属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

康熙年间的尼布楚-雅克萨之战,中国战胜,确立了外兴安岭为两国国界,包括库页岛都是中国的。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俄国借机胁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包括之前瑷珲条约,虽然没有爆发战事,但是康熙爷当时确定的边界被一举占去,失地多达15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几万个钓鱼岛。失地俄国至今不归还中国。19世纪末中俄冲突不断,但都不大,俄国爆发十月革命后,北洋政府在1919年还伙同英美日等国出兵西伯利亚,但规模较小。1929年7月至12月爆发的中东路事变可谓是中苏之间最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双方动用的一线兵力保守估计也超过二十万,战事持续达近五个月之久,最终以东北军的失败而告终。此战东北军实力大受损伤,如果没有此次事件,两年后的九一八也许可能会有一点点变数。1969年珍宝岛冲突、铁列提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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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论无罪推定原则 2.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完善 3. 对合同法第286条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4.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理思考 5.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6. 关于县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的调查报告 7.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8. 合同解除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9. 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与滥用权力 10.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 11. 劳动力派遣法律研究 12.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13. 论共同海损构成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14. 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15. 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16.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17. 论税收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 18. 论我国反倾销法律的完善 19. 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0. 论现代法律文化与民族婚姻的冲突 21. 论消费行为中的最终解释权 22. 浅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23.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4. 认定渎职罪相关问题的探析 25. 如何实现公安行政执法的公正 26.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27. 试论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28. 试论人民调解的创新与发展 29. 试论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30. 试论我国刑事赔偿中的“错误逮捕” 31. 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究 32. 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问题探讨及建议 33. 洗钱犯罪研究 34.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对策 35.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研究 36. 浅析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关系 37. 保证人放弃主债时效抗辩时能否行使追偿权辨析 38. 论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 39. 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责任承担 40. 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限制 41. 设立中公司法律地位探析 42. 论物权变动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43.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监管 44. 论企业社会责任——一种法经济学的解读 45. 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以B2B交易市场为视角 46. 论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47. 域名不正当抢注的法律规制 48. 论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原则与制度思考 49. 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50. 论利益相关者对重整企业的社会责任 51. 浅议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 52.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53. 论重整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54.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经济法属性 55. 论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主要特点 56. “无讼”与中国古代司法 57. “无为而治”法哲学的分析及当代意义 58. 从理想到现实——试论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的差异 59. 从天理到人情——论自然法本质的演变 60. 论法家法律思想主流地位的失去 61. 论西方平等观念的确立及其影响 62. 西方自然法的演变与发展 63. 正义与法律关系的新论 64. 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特点浅探 65. 中国式衡平——论宋代司法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 66. 浅析法家以法为本的法治理论 67. 权利意识的现代解读—论我国公民人身权的发展与保护 68. 法治社会中应然性的精神核心—自由:法治的核心价值 69. 论法律的权威性 70. 论我国法律信仰的危机及其拯救 71. 论人权保障之全球化 72. 苏格拉底的守法观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73. 浅论清朝律与例的关系 74. 试析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75. 浅谈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 76. 1946:《中华民国宪法》评析 77. 中国古代服制的作用——以唐代服制为代表进行研究 78. 论我国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79. 中国检察官法律职业道德的培植 80. 贵州苗族习惯法研究——以“贵州省台江县反排寨”为例 81. 论乡土社会中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调适 82.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 83. 简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完善的构想 84. 论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85. 从先占原则论钓鱼岛的地位 86. 我国“慰安妇”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问题 87. 论南北关系的新变化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 88. 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 89. 多哈回合的发展趋势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90. 探析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以国民待遇为视角 91. 试析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实践 92. 浅析可转让排污权交易与最优排污量控制 93. 侦察监督中的检警关系 94. 论我国督促程序的完善 95. 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看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96. 对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反思 97.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98. 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 99.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100. 论民事诉讼契约 101. 论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102. 论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03. 论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104. 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05. 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106.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107.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 108.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109. 论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 110.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111. 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112.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113. 论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114. 论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保障 115. 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116. 论仲裁的受案范围 117. 论自由心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 118. 浅论民事诉讼的目的 119. 浅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 120. 浅谈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121.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及完善 122. 试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23. 完善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的若干思考 124.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 125. 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126. 论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 浅论我国商业贿赂罪的现状及立法完善 128. 中国生存权意义探讨 129.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30. 我国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131. 人大官员代表减少的宪政意义 132. 浅论我国违宪审查专责机构的构建 133. 浅论农民工住房权 134.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初探 135.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监督 13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137. 论行政复议司法化 138. 论贵州省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 139.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行政关系的探讨 140.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141.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 142.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思考 143. 论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144.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 145.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146.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状态的认定 147.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的认定 148. 论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49. 论贪污罪的司法适用 150.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控制 151.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 152.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 153.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 154.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155. 论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 156. 论洗钱罪 157. 论刑罚的目的 158. 论刑罚功能的实现 159. 论刑法的因果关系 160.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161. 论刑事简易程序改革 162. 论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63. 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64. 论自首 165.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166. 浅析非法行医罪 167. 青少年暴力犯罪与暴力亚文化 168. 论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与约束 169. 探析盗窃代币卡犯罪既、未遂的认定 170. 我国死刑废止后的制度完善 171. 对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的初步研究 172. 夫妻忠实义务法律问题的探讨 173. 论公司的瑕疵设立 174. 论公司要约收购 175. 论器官移植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 176. 论善意取得的客体 177.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范围 178.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效力 179. 论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80. 浅论祖传物品的法律保护 181. 浅述著作权侵权行为 182. 浅析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 183. 浅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84. 浅议票据无因性 185. 商品房地下车位权属问题研究 186. 试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187. 试论中小股东利益的实体保护机制 188.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 189. 作品角色的权利属性及保护 190. 保险法律体系历史演进比较研究 191.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探讨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二)正文包括以下内容1.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请求离婚,有多项具体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如在离婚案件中有三项具体要求的,写为:①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给付抚育费;③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2.事实与理由。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在离婚案件,一般要写明双方何时结婚,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变化情况,何时因何原因关系开始恶化,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说明请求准予离婚的理由,并引用婚姻法有关条款;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提出处理意见,便于法院依法审理。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份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民事诉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一法律规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诉状的内容。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结合民事诉讼实际,民事诉状的一般结构和内容要素,大致如下:①标题。写“民事诉状”或“民事起诉状”。②当事人基本情况。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先写原告,后写被告,分段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项。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则在原、被告项内,第一项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第二项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当事人有数人时,应依次写出,按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大小排列。享受权利大的原告和应尽义务大的被告分别先列写,然后按顺序列写。基本情况的写法相同。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可在各该当事人名下,另起一段写明诉状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列写完当事人之后,写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并且根据案情需要,证明第三人与原、被告的关系。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即案由。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物,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合同履行或者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费、继承遗产等事项。离婚案件,应先写明请求判决与被告离婚;其次,要明确提出对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意见和要求。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下列内容:①事实部分:要围绕着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叙事要完整,要讲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实的六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叙事要真实。诉状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情事实关系不重要的,但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叙述事实用词要准确,达到表达恰当。②理由部分: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根据事实,对照法律有关条款作理由上的论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说明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诉状中所叙述的主要事实,都要列举相应的证据。事实和理由,既可以分别写,又可以合在一起写,摆事实,讲道理。根据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分清是非曲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确认民事法律责任。请求目的 此段在写法上要照顾到“请求事项”,就是说如果在“请求事项”中已写得很具体了,这里就可以简单写为“请依法判决,满足我的诉讼请求”。如果前面没有写具体,此处则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内容较多的,可以分条或分段写清楚。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2]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 报告 .,2013-10-6. [3]政务微博缘何爱“养生”.北京晚报.2013-9-24. [4]周强.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制资讯.2013(4).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6). [6]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2011(12). [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关于八路军办事处论文范文资料

思路:根据西安八路军办事处的历史背景和西安八路军办事处的环境外貌等方面展开,并加以理解和说明,最后说明自己的感悟。

上周六我院青马班开展了参观革命旧址——八路军办事处的活动,这次活动让青马班成员更深刻了解党的历史,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感受:

在参观完充满红色氛围的“八路军西安办事处”后,我受到了深深的触动,被抗战先烈们的壮志豪情所震撼,它无愧于“红色桥梁”的称号。

“八路军西安办事处”位于西安市北新街七贤庄,它在抗战时期是全国15个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中,成立时间最早、坚持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办事机构之一。“八办”成立于1937年,它担负着开展统战工作,推动救亡运动,运送援战物资等主要任务,并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为延安地区输送了成千上万的爱国青年。

“八办”若仅从外表看,灰墙灰瓦的七贤庄一号院,只是古城西安一处普通的工字型土木结构平房院落。临街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人们似乎忘记了,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这里曾经上演了多少激情澎湃的故事。作为八路军西安办事处所在地,这里曾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存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但是当讲解员带领我们逐一参观这座建筑中抗战期间留下来的记忆。随着讲解员细致耐心的讲解,我们看到了一间间尚且留有当年风范的小屋和它们不同的用途,看到了随处可见的挂在墙上的黑白照片,看到了没有被时代毁坏而留下来的老物件。

听着讲解员讲述的当年的事情,我们心中充满着震撼。那些我们听起来像传说般的故事,曾经真实地发生在这座建筑里,站在这里,我们仿佛有了时空重叠般的'错觉。

那木头做的楼梯扶手在经过几十年的沧桑后依然泛着光亮,那已成为古董的饰物在经过数十年的陈守后依旧显得动人,那办公桌上已发黄的信纸经过多年的沉睡依然让人倾心,那破旧的棉被和一杆杆排列整齐的步枪,还有那些破旧的残存记忆。

历史中有太多鼓舞人心的东西,而我们只有用心感受其内涵,才能真正理解那一段段振奋人心的历史。

讲解员讲述完毕后是大家自由参观时间,我们先后在展览室参观并拍了许多珍贵的老物件。那些老照片上的先辈们,为抗战奉献了一切,他们将一生交给祖国,为今天的我们赢来独立自主的国家,这些用血泪和汗水挣来的和平,从没有像这一天一般清晰地烙印在我心里。

我心里暗暗发誓,从今天起,我将努力奋斗,紧跟党的正确领导,做一名合格的团支书,为祖国为党奉献我微薄的力量。

星期六的早晨,伴着朦胧的晨雾,我们快乐作文一行人踏上了前往“武乡八路军纪念馆”的征程。一路欢声笑语中,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 我们第一次来到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这里的主展区包括八路军简史阵列厅、八路军将师厅、日军侵华暴行厅;游览区包...我最爱看的革命影视作品是“举起手来,”它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主要人物是赵大叔,它主要讲的是赵大叔接受了保护金佛像任务,日本人发动全面兵力来夺走金佛像,所以说这是一份坚巨的任务,可是赵大叔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份任务顺利...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现在,我们的生活十分美好。可你,是否想过,现在的幸福生活来的?这可是战士用自己滚烫滚烫的鲜血换来的。这个代价太大了!今天,让我们来顾过去的点点滴滴吧! 在抗日战争史文章中,我看到了炮火连天、浓烟滚滚的战常一个个...今天,我们党支部的党员同志来到唐山乐亭县,参观了李大钊纪念馆。这次活动感触良多,“李大钊纪念馆观后感”在网上已经有很多了,这里就谈一些自己的真实感受吧。 正所谓时势造英雄,李大钊少年时,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接受过现代文...活十分美好。可你,是否想过,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怎么来的?这可是战士用自己滚烫滚烫的鲜血换来的。这个代价太大了!今天,让我们来顾过去的点点滴滴吧! 在抗日战争文章中,我看到了炮火连天、浓烟滚滚的战常一个个满身鲜血、汗流浃背、奋力拼搏的...儿童团团长海娃 这个抗日小英雄的故事,发生在华北抗日根据地。12岁的龙门村儿童团团长海娃每天一面放羊,一面放哨,监视着前边平川地里敌人的据点。一天,炮楼里的鬼子进山去抢粮食了,只剩下“猫眼司令”和几个鬼子兵。民兵中队长老赵画了一张攻...延安,是毛主席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延安,是红色革命根据地,延安也是全国亿万人民向往的地方。四月九日,我们要去熟悉的延安参观学习。可这次去延安却与往常去延安的心情有着天壤之别。 早晨,天刚蒙蒙亮,我们便穿着校服来到学校,校园里到处洋...清明了,天阴沉沉的,下着毛毛细雨。我们学校和“台州市关工委”、“椒江区关工委”一起举办了一次扫墓活动。我们三、四、五年级同学全体身着校服,带着自己亲手制作的小白花,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了“解放一江山岛烈士陵园”。 烈士陵园建在椒江区最高...八路军太行纪念馆是中国惟一一座全面反映八路军8年抗战历史的大型专题纪念馆,也是集收藏、研究、展示、传播诸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从1988年建馆迄今,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几经发展,特别是历经2002年、2005年两次较大规模扩建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直接关怀下,为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弘扬和继承革命传统,党中央、山西省委决定在中共中央北方局、八路军总司令部曾长期驻扎过的山西省武乡县城西凤凰山下,建造一座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八...

八路军办事处,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国民党统治区的一些主要城市设立的办事机构。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达成协议,将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八路军在国民党统治区一些主要城市陆续设立了办事机构。

八路军办事处,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国民党统治区的一些主要城市设立的办事机构。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达成协议,将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八路军在国民党统治区一些主要城市陆续设立了办事机构。

关于王东东论文范文资料

王东东,2003年9月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博士学位,现为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计算力学和结构静动力高性能数值仿真分析,已在国内外刊物与会议上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渴望》电视剧是1990年播放的。

故事开始于一段复杂的恋情,年轻漂亮的女工刘慧芳面对两个追求者迟疑不决。一个是车间主任宋大成,一个是来厂劳动的大学毕业生王沪生。她渴望爱情,但是,前者有恩于她,后者身处困境,需要帮助,这使她左右为难。

王沪生父亲王子涛是个著名学者,于文革初期突然被抓,下落不明,母亲急忧交加,病发身死,姐姐王亚茹是个医生,在送别未婚夫罗冈去干校后,发觉已有身孕,她不顾罗冈的劝阻,偷偷生下一个女儿,取名罗丹,罗冈突然深夜返京,王亚茹惊喜中并未察觉他神色有异。

罗冈带着女儿悄然离去,留下一封信,告之他被通缉,生还无望,让王亚茹忘掉他。刘慧芳和王沪生结了婚,刘对捡来的弃婴萌发母爱,王沪生不情愿,只好勉强收留,起名刘小芳,一年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王东东。

深感失望的宋大成和刘慧芳的好友徐月娟结了婚,但对徐感情不深。刘慧芳在夜大与教师罗冈相识。偶然间,小芳的身世大白。恰在此时,王亚茹经过几年钻研,终于治愈了小芳相同的病症,生活再一次迫使刘慧芳作出抉择。

为满足女儿的心愿,刘母忍痛同意把小芳送还王家。正当刘家商量小芳的去留时,王子涛却把外孙女送到慧芳床边。慧芳把小芳叫到床前,一五一十地说出了关于她的一切秘密。

此刻,亚茹来到罗冈宿舍,俩人相对无言。为各自即将开始的新生活,他们举起酒杯。突然,门被打开,小芳叫着“爸爸妈妈”出现在他们而前,罗冈亚茹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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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渴望》通过揭露文革那个社会动荡,是非颠倒的年代,讲述了两对年青人复杂的爱情经历,揭示了人们对爱情、亲情、友情以及美好生活的渴望。

此剧一经播出便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温柔善良的惠芳,憨厚老实的大成,这些形象深入人心,直到现在还被很多人津津乐道,影响了几代人的思想和生活。

该剧将人生的、人性的一切有机地溶入到社会大时代的背景中,加上演员的出色表演,具有较高的社会审美的价值。也向中国观众第一次展示了“真实”的力量,被称为中国电视剧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的里程碑。

故事发生在60年代后期。因“文革”而中止了大学学业的王沪生在工厂结识了年轻的师傅刘慧芳,刘同情王沪生的处境,在工作和生活上常常帮助他。王沪生的姐姐王亚茹是外科医生,在未婚夫罗冈去干校不久便发现自己身怀有孕,孩子是她的希望和寄托,为了罗冈她决定请女友、产科医生田莉帮助生下孩子。

刘慧芳与同车间的工人宋大成一起长大,宋老实憨厚,经常帮助刘家,很得刘母的欢心。在王家,刘慧芳看到体弱多病的王母,怜悯心油然而生,她决定留下来照顾王沪生。刘慧芳渴望爱情向往美好的生活,然而面对王、宋两个同时出现的追求者,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1990年12月播放的。

《渴望》是1990年出品的50集电视连续剧,由鲁晓威、赵宝刚执导,张凯丽、李雪健、黄梅莹、孙松、蓝天野主演。

该剧讲述了年轻漂亮的女工刘慧芳面对两个追求者迟疑不决。一个是车间副主任宋大成,一个是来厂劳动的大学毕业生王沪生。她渴望爱情,但是,前者有恩于她,后者身处困境,需要帮助,这使她左右为难。1990年12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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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是一部轰动全国感动千万人的电视剧,被称为中国电视剧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的里程碑,它创下的巅峰效应成为一个时代的神话。本片通过揭露文革那个社会动荡,是非颠倒的年代,讲述了两对年青人复杂的爱情经历,揭示了人们对爱情、亲情、友情以及美好生活的渴望。该剧将人生的、人性的一切有机地溶入到社会大时代的背景中,加上演员的出色表演,具有较高的社会审美的价值。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教授17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7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王东东),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雷鹰),当代中国百名建筑师1人(王绍森),中国建筑学会青年建筑师奖(青年建筑师最高奖)获得者1人(王绍森),中国民居建筑大师1人(戴志坚),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雷鹰、王东东),福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王东东),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王东东、胡华、曹春平、古泉), 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人(王绍森、马武定),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张建霖),福建省高校省级教学团队1个(张建霖土木工程力学教学团队),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雷鹰)。学院现设有建筑物理、数字化设计、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建筑造型、材料与构造、结构工程、材料力学、建筑材料、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等实验室,配备有专业教室、美术教室、多媒体专用教室、制图教室等教学场所,学院设有专业图书资料室,藏有专业中外文图书资料30000多册、中外文期刊百种及相关声像资料等。

关于丧事论文范文资料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某年某月某日,竟成了某某某的忌日,悲由心生,肝肠痛断,神智昏厄。特赋祭文一篇,致祭某某某灵前。 回想往日,犹见慈容面,神采奕奕,奈何,如今天人永别,青山依旧,故影还熟,某某某却已驾鹤西去!古有云:子欲养而亲不待,悲乎!痛哉!岁无情而思欲追,忆我幼年,父母杂事琐碎,无暇顾及,托某某某照看。长忆幼时,相伴而眠,每夜盖被哄睡,唯恐惊之冻之,偏袒爱护,缝补叮嘱,无微不至,视若掌上明珠。每每若此,惟凄凄然,不感言陈。今仙踪渺渺,过往种种,一一难表,思念及此,惟凄然泪下,感无以为报。某某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怎能识得半字,而能明礼数,一生操劳,全为家庭。沧桑历尽遍,饱尝黄连苦,走过风雨春秋,书写坚强二字。某某某之德远近皆闻,和睦亲友,敬重乡邻,口无是非,正直为人,善如西天如来,形似菩萨观音。每日起早贪黑,含辛茹苦,抚养子女,身兼美德,持家有方;无欲则刚;默言慎行,处世以宽;育人以正,待人以诚。儿女立业成家,开枝散叶,孙辈众多,再帮及抚育,期间辛苦,不与外人知。某某某西去矣,魂兮归来!悲呼不应,祭之不食,纸灰飞扬后背寒,寒风袭袭心如刀剜。树死能有返青日,人亡不能再复还,今日一别,再无相会日,逝者已矣,生者追思,寄语薄纸,乞在天有灵,庇佑子孙,平安康健。什么是祭文: 文体名。 祭祀或祭奠时表示哀悼或祷祝的文章。 体裁有韵文和散文两种。内容主要为哀悼、祷祝、追念死者生前主要经历,颂扬他的品德业绩,寄托哀思,激励生者。 同时,祭文也是为祭奠死者而写的哀悼文章,是供祭祀时诵读的。它是由古时祝文演变而来,其辞有散文、有韵语、有俪语。

丧事祭文范本如下:

祭夫文、祭妻文 :

祭夫祭文:维:

公元某年某月某日,妻某某闻夫不幸去世某日,远具庶羞之奠,谨向先夫某某某之亡灵吊以文曰:呜呼我夫,恩爱同宿。白发齐眉,犹嫌短速。胡天不佑,中年分途。同林好鸟,汝归冥府。

悲痛欲绝,昏迷于路。心绪茫茫,只有号哭。欲见无缘,凄凉寂寞。吊以斯文,远方祝托。临天祭拜,心何彷徨。先夫地下有灵,来品来尝。呜呼哀哉!尚飨!

写丧事祭文的几点注意事项:

1、悼词无固定格式,但宣读悼词形式却大体相同。

2、悼词标题只用死者性名+悼词,或直接用悼词。只有书面刊载才用《在追悼×××同志大会上的讲话》类似题目。

3、正文开头要以沉痛的心情说明召开或参加此次追悼会的目的

4、说明死者的职务、职称和称呼要尽可能全面而准确,以示尊崇,因此要注意这些称呼之间的先后排列顺序。

5、悼词的主体部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事介绍生平事迹,二是对死者综合评价。介绍事迹应突出贡献,综合评价要突出(正面)影响。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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