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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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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

截至2014年11月,学校建有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刑事技术实验室 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 2009年11月至2014年11月,学校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27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篇;立项课题509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194项。 2011年10月,涂敏教授主持的《搜索和处理技术在公共信息监控管理中的应用》项目在2009-2010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 11月,在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中,获二等奖一项,获三等奖三项。 2012年10月,学校申报的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九项获准立项,共获得研究经费万元。 2014年10月,学校申报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度项目有七项获准立项,获得研究经费共万元。 2015年12月,薛惠娟教授主持的省级重点课题“来华接受学历教育学生的跨文化适应研究——以社会经历为视角”获江西省第六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馆藏资源 截至2012年,图书馆有各类馆藏纸质图书万册。基本形成以公安、政法类学科为主要特色,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兼备,公安政法研究资料收藏较为丰富的馆藏特色。 电子资源有:知网、万方、维普、超星电子图书、独秀知识库、书生电子书、海量电子书、汉斯开源学术期刊、古今图书集成、党政图书馆、知识视界视听移动图书馆、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北大法宝、麦尼哲政府危机案例库、昆廷外文期刊、PROEDU学习资源库、NoteExpress、库客数字音乐图书馆、律商网、HeinOnline法学全文库等。 学术期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是由江西警察学院主办的面向全国发行的公安类学术期刊,拥有国内统一刊号(CN36—1316/D)和国际标准刊号(ISSBN2095-2031)。主要有“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治安管理“警察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学人论苑”等栏目。2002、2006、2010、2014年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经济犯罪侦查”栏目被评为“特色栏目”;2004、2008年连续被评为“江西省优秀期刊”;2013年获“第四届江西省优秀期刊”二等奖,“经济犯罪侦查” 栏目被评为“江西省优秀期刊栏目”;同年学报获得“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荣誉称号。 《经济犯罪侦查研究》是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主办,江西警察学院具体承办的公安类连续出版物,创刊于2012年。主要有“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经济犯罪侦查对策”、“经侦工作机制”、“精品案例”四个固定的核心栏目,根据全国经侦工作的重点,灵活设置打击不同类型经济犯罪专栏。

升本科了,还行吧!!!江西警察学院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校园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政治建院、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管理治院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公安专业教育与公安相关专业教育并重的发展思路,开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英语(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社会体育等9个本科专业,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等15个专科专业。立足江西、辐射周边省市,为公安政法系统和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其中本科生2100余人,专科生3800余人。教职工462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教授56人,副教授86人,硕士博士140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4人,省高校教学名师8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等3门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等3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4个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江西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刑事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8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94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320项(其中省部级奖23项);立项课题172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84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43部,有1部教材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0多部教材评为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院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下设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三个课题组,该科研平台得到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在此基础上成立的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2009年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同时,学院还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斯文本科技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信息安全、法学等专门人才。与省内外公安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局互动,校企互动协作关系。学院恢复学历教育以来,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名,培训学员5万余人(次),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兴湾大道1666号邮政编码:330100联系电话: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九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九章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答:中国司法鉴定,公安研究,江西警察学院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犯罪研究,证据科学等杂志报刊。

湖南警察学院编辑部

明文规定70%。。。。实际上高于这个数据。。。省内没有人竞争。。。对沿海江浙那边招警的有优势。。。所以了不起

专业特长及近期研究方向:刑法学、犯罪学教学课程: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主要论著:论文《论盗窃罪的不法领得意思》发表在《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0(4)。《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分析》发表在《石河子大学学报》2010(4);《绑架罪三题》发表在《新疆社会科学》(CSSCI)2009(2)《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再认识》发表在《石河子大学学报》,2009(2)。《绑架罪的行为结构新论》发表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地区恐怖主义对环新疆经济圈建设的影响》发表在《新疆屯垦与文化研究论丛》(2008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浅析行为犯的司法认定》发表在《石河子大学学报》,2007(2)。《兵团反腐败与建设和谐新疆的关系》发表在《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论兵团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与对策》发表在王磊主编《我们从天山走来》(论文集),2007年1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论案例在刑法学教学中的地位及对刑法理论的意义》发表在《政法教育研究》,2007(1)◎外文论文 获奖: 《西部大开发视野下的环境刑法变革》于2010年6月12日-17日在乌鲁木齐举办的中国西部第五届法学论坛上获得优秀奖。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兵团纪委委托项目《兵团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与预防》(已结)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环新疆经济圈视角下新疆主体功能区建设与跨国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参与)。

没有湖南警校只有有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没有中专警校。1、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成立于1949年9月,先后经历了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湖南公安专科学校等阶段,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办专科教育,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升为本科。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Hu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简称“湖南省司法警官学院”,管理隶属于湖南省司法厅,位于长沙市。享有“湖南司法警官摇篮”之誉。

1、2019湖南警察学院就业率

湖南警察学院本科就业率为。

2、2018湖南警察学院就业率

湖南警察学院本科就业率为。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

湖南:湖南警察学院在湖南是本科提前批次招生以及第二批次招生,通常认为湖南警察学院是本科大学。

省外:如果你不是湖南考生,湖南警察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湖南警察学院是二本大学。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公安,为公安事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大力发展公安教育事业。办学70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江苏省警官学院学报编辑部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8月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8月,在南京市安德门复校,经批准招收大专生,举办大专班。198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和法学(侦察方向)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了全日制毕业生万名,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万多名,培训公安保卫干部万人次,已经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在职干警培训的基地。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万平方米(亩),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建成校园网和公安信息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59个实习基地。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学院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675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4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42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15人,院学科带头人16人,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3人,院级教学名师10人,系部教学能手42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本科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专科刑事侦查(现为侦查)、治安管理专业分别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2年以来,有2项成果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优秀)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公安部精品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5部教材被评为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3部教材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1个多媒体课件获江苏省高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奖;法化学实验室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合作。2002年以来,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700多篇,其中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56篇,被SCI、EI等国际三大索引收录16篇。出版专著、教材56部。有27项成果通过公安部、省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的鉴定或验收,20项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金盾文章一等奖、江苏省公安厅科技强警奖等厅级以上奖励。科研主动为公安实战服务,教师运用测谎技术、公安信息检索技术、法化鉴定技术等,为公安机关破获系列盗抢手机案、杀人分尸案、毒品犯罪案等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提供了关键性的技术支持。研制开发的微量物证提取仪等已装备公安机关。《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学院注重加强与省内外公安政法机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并与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协作关系。主办了“侦查学基础理论”、“警察�6�1政治�6�1和谐社会”等13个全国性和地区性学术会议。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宗旨,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干警培训协调发展,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主流,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努力把学院建成全国公安高校中教学工作水平优秀的教学型本科院校,成为江苏公安机关的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谐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龙潭校区龙潭校区教学楼、办公综合楼、学生公寓楼、礼堂、食堂等教学、办公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电脑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电教室等现代教学基础设施功能齐全,警官俱乐部、学生卡拉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生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配套成龙。校区图书分馆藏书6万余册,期刊杂志510多种。龙潭校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校区管理委员会和党总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对龙潭校区的管理职能。校区设有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和图书分馆等6个部门以及我院驾驶员培训中心。龙潭校区主要承担该院部分公安类专业一年级学生的教育训练和该院所有公安类专业学生的驾驶技术培训任务。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来龙潭校区授课,校区教务部门对日常的教学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校区按照“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围绕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结合一年级学生的特点,注重对学生进行警察意识的培养以及适应性和养成性教育。后勤工作坚持以师生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驾驶技术培训以该院公安交通管理专业教育为依托,积极探索,不断进取,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既符合驾培行业规范,又具有警务技能训练特色的教学、训练和管理的模式,先后完成了近万名学生驾驶培训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浦口校区浦口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新区行政文化中心,毗邻珍珠泉风景区和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校区占地亩,校舍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校区成立于2000年6月,2002年起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3年开始面向华东地区招生,2007年起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0人。 浦口校区目前主要承担非公安类专业教学管理和部分在职干警培训任务。学院在校区设立了党总支和管委会,管委会下设综合科、政工科、教学保障科、学生工作科、就业指导科、成教科、后勤管理科等七个行政科室和两个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及分工会、分团委等两个群团组织,校区设有法学基础、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公共安全管理等六个教研室和法律实务研究所、法庭科学实验室、图书分馆。校区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并在驻宁高校或司法部门聘请富有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7人。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浦口校区认真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把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作为办好专业的指南和教科书,紧紧围绕“迎评创建、质量兴校”行动计划,提出了“艰苦创业谋发展、规范建设打基础、创新创优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积极倡导“厚德崇法、自强不息”的系风,不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该院公安教育优势,努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专业办学特色。 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采取超常规措施,对高层次科研成果实行重奖,并形成了单月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双月学术论坛、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术月、“博事达”杯学生论文大赛等五个科学研究工作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认真落实“五个一教研室”建设工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切实加强课程建设,《经济法学》等3门课程被评为院级优秀课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被评为院教学成果一等奖。2002年以来,我系教师共主持了17项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5篇,其中,核心期刊30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和索引4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积极构建全面指导、全程指导、全员指导、面向市场、面向全体学生的“三全两面向”的就业教育工作机制,建立了就业指导服务网站和校区就业信息工作平台,并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共建就业教育实践基地、举办校园现场招聘会,建立了公务员、速录员、报关员及各类资格考试的教学培训机制,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 [编辑本段]江苏警官学院-院系设置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首批确定了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警察行政学、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治安行政管理研究方向)、应用化学等4个院重点学科,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5178人,专科生1693人。学院还开设法学、治安学、刑事侦查、法律、公安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主考学校,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2个函授点,成人函授教育学员1147人。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主办,是一份法学和警学双月刊,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本刊是目前我国刊载容量最大的警事学术期刊,围绕警事学术和相关法学,系统地设置栏目,近年来得到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从多的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得到相关学术界的政法公安警务界的广泛关注。现任主编是卜安淳教授。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的cn

法律类核心期刊1、中国法学2、法学研究3、中外法学4、政法论坛5、法律科学6、比较法研究7、法学家8、法学评论9、现代法学10、法学11、政治与法律12、法商研究13、公安大学学报14、犯罪与改造研究15、人民检察16、人民司法17、行政法学研究18、中国监狱学刊19、民主与法制

这个是需要您向您的单位核实的,评职称的话一般是正规的普刊就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单位要求比较高的可能就不认可了哟,您想单位核实一下吧。

升本科了,还行吧!!!江西警察学院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校园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政治建院、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管理治院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公安专业教育与公安相关专业教育并重的发展思路,开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英语(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社会体育等9个本科专业,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等15个专科专业。立足江西、辐射周边省市,为公安政法系统和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其中本科生2100余人,专科生3800余人。教职工462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教授56人,副教授86人,硕士博士140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4人,省高校教学名师8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等3门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等3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4个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江西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刑事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8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94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320项(其中省部级奖23项);立项课题172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84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43部,有1部教材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0多部教材评为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院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下设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三个课题组,该科研平台得到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在此基础上成立的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2009年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同时,学院还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斯文本科技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信息安全、法学等专门人才。与省内外公安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局互动,校企互动协作关系。学院恢复学历教育以来,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名,培训学员5万余人(次),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兴湾大道1666号邮政编码:330100联系电话:

截至2014年11月,学校建有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刑事技术实验室 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 2009年11月至2014年11月,学校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27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篇;立项课题509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194项。 2011年10月,涂敏教授主持的《搜索和处理技术在公共信息监控管理中的应用》项目在2009-2010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 11月,在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中,获二等奖一项,获三等奖三项。 2012年10月,学校申报的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九项获准立项,共获得研究经费万元。 2014年10月,学校申报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度项目有七项获准立项,获得研究经费共万元。 2015年12月,薛惠娟教授主持的省级重点课题“来华接受学历教育学生的跨文化适应研究——以社会经历为视角”获江西省第六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馆藏资源 截至2012年,图书馆有各类馆藏纸质图书万册。基本形成以公安、政法类学科为主要特色,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兼备,公安政法研究资料收藏较为丰富的馆藏特色。 电子资源有:知网、万方、维普、超星电子图书、独秀知识库、书生电子书、海量电子书、汉斯开源学术期刊、古今图书集成、党政图书馆、知识视界视听移动图书馆、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北大法宝、麦尼哲政府危机案例库、昆廷外文期刊、PROEDU学习资源库、NoteExpress、库客数字音乐图书馆、律商网、HeinOnline法学全文库等。 学术期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是由江西警察学院主办的面向全国发行的公安类学术期刊,拥有国内统一刊号(CN36—1316/D)和国际标准刊号(ISSBN2095-2031)。主要有“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治安管理“警察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学人论苑”等栏目。2002、2006、2010、2014年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经济犯罪侦查”栏目被评为“特色栏目”;2004、2008年连续被评为“江西省优秀期刊”;2013年获“第四届江西省优秀期刊”二等奖,“经济犯罪侦查” 栏目被评为“江西省优秀期刊栏目”;同年学报获得“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荣誉称号。 《经济犯罪侦查研究》是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主办,江西警察学院具体承办的公安类连续出版物,创刊于2012年。主要有“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经济犯罪侦查对策”、“经侦工作机制”、“精品案例”四个固定的核心栏目,根据全国经侦工作的重点,灵活设置打击不同类型经济犯罪专栏。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编辑

学报是一份综合性公安学术理论期刊,立足公安学术前沿,着眼公安实践,加强公安理论探索,属于全国公安学术名刊,在政法类期刊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积聚了一批学术名家作者群,本刊很多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和摘登。

一、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国犯罪学学会,2008年4月,项目主持人。二、主要代表著作1.《日中比较有组织犯罪论》,专著,日文2.《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丛书第29卷)(合著,日文版),成文堂2002年3.《日中比较有组织犯罪论》(专著,日文版),日本成文堂2004年。4.《刑法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等。在国内外发表论文、译文30余篇。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代表学术论文1.《未经登记重复抵押并出售房产的行为如何处理》,合著,第一作者,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期。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依据责任认定书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合著,第三作者,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21期。3.《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思考》,独著,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4.《公法契约观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协议》,合著,第一作者,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5.《人格刑法学的构想(上)》,合著,第二作者,载《政法论坛》2004年4月6.《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创设与证据法的变动》,合著,第二作者,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5期。7.《被害人过错的刑罚展开》,合著,第一作者,2008年7月8.《被害人过错的刑事法机能》,合著,第一作者,载 《犯罪学论丛》2009年8月9.《同案被告人口供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论》,合著,第一作者,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年9月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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