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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农政策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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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农政策论文范文资料

下面是我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公共政策方面的论文 范文 ,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惠农政策失效的思考

一、惠农政策失效的表现

(一)惠农政策僵化,不能有效结合实际。惠农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意志,具有坚定的原则性。但农村的发展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发展变化存在多样性,上级政策不可能涵盖农业生产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规定得具体详尽。因此,要灵活变通惠农政策,探索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形式。但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却呈现出上下一般粗,硬性照搬上级政策的现象。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为了规避政治风险,照本宣科传达贯彻上级政策,减少甚至从不对变通执行政策,机械主义倾向严重。过分强调原则性,会导致照抄、照搬、照套的教条主义,一切等待上级政策,不敢试、不敢闯,造成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甚至工作无法开展。但在考核压力和利益关系牵动下,基层政府经常会动用行政力量完成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现象随之产生。

(二)政策之间界限分明,无法形成合力。农村发展中的问题并非是单一性质,问题的产生由来已久,根本原因隐藏得很深,受诸多因素限制,不同问题往往一环扣一环,连锁反应强烈。惠农政策执行单位非常广泛,关联到林业、农业、渔业、国土、气象等多个部门,它们往往各司其职。首先,由于条块分割,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 渠道 有限,没有或者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执行部门分散,协调难度大,联合执行政策成本高;其次,各职能部门受自身职能范围限制,在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下,各项惠农政策,尤其是项目建设类政策,在项目实施之前已经以文件等书面形式规定了政策实施范围、资金使用范围。跨越政策界限一步就意味着违规违纪的危险。因此,相关涉农部门无权,也很少主动将本部门的惠农政策与其他部门整合;最后,出于部门利益和政治、经济成本考虑,部分职能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只顾及自己的工作业绩,对上级负责,而非对农民负责。

然而,由于没有从根源上找出引发问题的原因,相关联的问题仍然侵扰着农村发展,眼前的政策实施效果可能会在未来被侵蚀,同类问题甚至会反复出现。如此出力不讨好,好心办不了好事的现象在惠农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一而足,政策的实施只能暂时性、浅层次地解决问题,无法从根本解除难题。惠农政策不仅仅要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面临的当前问题,更要立足长远,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考虑如何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三)惠农政策公共利益取向偏离。惠农政策是政府提供给社会的重要公共产品,农民利益是惠农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为农民增加福利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而惠农政策的制定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是制定者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价值冲突性决定了政策制定并非会自觉地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在国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面临着很大的发展压力。上级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会将压力分解转移给下级政府。对于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而言,自己的直接上级是最重要、往往也是最权威的利益相关者,官员提升与评优、奖励与惩罚的主动权完全集中在上级手中。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惠农政策沦为少数人谋求政治、经济资本的工具。

二、惠农政策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充满利益博弈。调整与确立社会经济利益结构,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是惠农政策的目的,惠农政策的实施自然有利于国家利益。但整体有益性并不一定存在于每一个地区、部门。惠农政策的执行主要集中于基层政府,它们可能代表着部门、地区乃至小集团的利益。惠农政策的执行主体在面临自利价值取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时,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甚至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可能会以惠农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治、经济利益损益值作为执行参数,做出执行偏差行为,造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出现断层。当惠农政策在整体上无益于,或对本地区、本部门包括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益处不大,无法满足其要求时,执行中就会调查研究少,科学决策少,凭 经验 和习惯决策多,或者消极怠工,执行随意性大,对上级政策的细化操作少之又少,或者勉强完成任务,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二)激励机制不科学。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以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为唯一组织形式,执行过程垄断现象凸出。基层公务员不辞辛劳地执行政策,不能得到现时的物质激励,也不会因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而受到责任追究,执行有效程度如何也难有明确标准。公务员薪酬制度中级别工资所体现的工作数量与质量的差异并不大,激励作用并不显著,考评结果与职务晋升和薪酬奖励脱钩。在一线执行政策的村级干部也无可观的政治、经济可图,引发懒惰执行、敷衍执行、选择执行和附加执行行为产生。

“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也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信用的人也会违反规范,有了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机会主义行为。”在“理性经济人”思想的左右下,当执行者的目标和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机率就会增高。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制约我国惠农政策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很多,监督法制不健全、监督 方法 不恰当、监督机构无权威、监督渠道不畅通,并且存在预算管理不严、投资效益评估欠缺、法律监督不够健全、审计监督难以到位、财政监督方式落后、社会监督渠道较少等缺陷,导致对政策执行行为的监督缺位与乏力,不能对执行者的行为与结果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影响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三、防范惠农政策失效的机制

(一)以执行需求为导向建立组织体系,提高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一是强化统一领导作用,实现资源整合。为了有效协调各涉农部门之间的工作,需要减少政策执行的行政层级,精简审批程序和环节。各涉农部门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统一思想,积极投身到惠农政策整合工作中,以强农惠农资金整合为载体,以惠农政策整合为工具,通过对整合政策和调控资金,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规划、调整生产发展布局,实现地区与地区、地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生产要素合理组合。二是突破传统观念束缚,提供多元化服务方式。在实行惠农政策时,政府承担着多样化的职能和服务,而承担具体职能的机构未必一定是政府机构,在村一级也不一定是村委会等组织。职能和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决定了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应多样化。执行机构改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结构的单一性,“各个部门应该根据职能和任务来组织工作,其体制和内部结构必须有利于高效率地执行政策,提供服务”。在某些层级和领域,执行组织模式和机构类型要打破执行垄断,只要是有利于政策有效执行的组织形式都可以采用。

(二)建全激励机制,提高执行机构与执行者的积极性。以农民、农村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执行者应从农民的角度而非政府的角度来评价实施结果,并由关注实施结果、自身利益转为关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各执行机构急需科学设置惠农政策执行中申请检验、审查、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时间,确定工作岗位的执行效率指标。同时,必须逐步健全考评目标和体系,将考评结果与公务员级别工资的发放相结合,以工作任务或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为发放标准,以完成工作任务或执行项目的多少、好坏、快慢等决定公务员级别工资的高低,严格以评价结果给予执行者相应待遇。

(三)加强农民需求调查研究,发动农民参与政策制定与执行,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农民本身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偏好和政策诉求,任何局外人都不可能代替农民表述他们的利益需求。因此,惠农政策的制定最应该聆听农民的心声,把握农民对政策的需求。

参与惠农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前提是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但目前,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的渠道比较单一,村委会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未能显现出来,信息自上而下传递不够顺畅,农民的需求与意愿也不能及时反馈给上级政府。现实的紧迫性要求村委会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加强政策信息传播,县级政府应对村委会宣传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严格考核,将辖区内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程度作为考核乡镇、村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当然,“人们学习成为有能力的话语参与者要经过一个成长过程,这需要时间和充分实践的机会。”

民初烟酒政策思想(1912-1926年)

一、民初烟酒税改革的背景

民初一系列保护和鼓励实业的政策法令,抵制洋货、提倡国货的民族运动,刺激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西方税制思想为民初烟酒税改革做了思想铺垫。

为维持脆弱的政局,北洋政府基本靠借债度日。曹汝霖曾说:“其时财政困难已达极点,各省应解之款,都为督军扣留;发行国内公债,则旧公债尚未整理,续募为难。”

北洋政府年度借款额超过一亿银元的有七年,占借款总额超过5%的年份正好也是这几年,最高年份是最低年份借款的倍之多。大量的借债刺激了北洋政府对国内财政的调整,烟酒税逐渐“崭露头角”,上升为国家税,甚至在对外借款中充当抵押品。

二、民初烟酒税改革的经过

中华民国成立后,各地征税情况比较混乱,北洋政府积极筹划整理烟酒税。1914年,北洋政府财政部设立了杂税整理处,专门从事包括烟酒税在内的各项杂税整理工作。1915年3月,公布整理烟税、酒税两项章程,章程要求各省将原有的烟酒税捐合并征收,提高税率,并统一用银元计算,但仍旧无法达到全国烟酒税法的统一;同年4月,推行烟酒公卖制度,拟将烟酒税、捐、厘等并入专卖利益中逐步解决。但原有的烟酒税、厘捐等仍然保留,继续按各省原有规定征收,出现重复课征现象。1917年,全国烟酒事务署设置烟酒税费统一征收筹备处,后因政局动荡未曾实行。

政府对烟酒税的重视,烟酒税地位随之提升,烟酒税丰厚的利润,为北洋政府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撑着北洋政府内政外交,北洋政府更以烟酒税作抵押,换取外国侵略者现银的支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利益面前明争暗斗,截留现象一直存在,中央政府为了扩大税源,更是巧立新税,沉重的负担转移到广大群众身上,引发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唇枪舌战,更有实际性的“税收保卫战”。

三、民初烟酒税改革之社会动议

在烟酒税率上,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周学熙强调重征烟酒税,1915年4月26日,在给袁世凯的呈文中说:“窃查烟酒为消费品中近于奢侈品,各国皆课重税……注重公卖办法不可……各省烟酒两项并办,以节经费。”梁士诒也提出增加烟酒税率,尤于严禁奢侈之中,可增加收入之效。

在烟酒御侮上,熊希龄于1912年5月向参议院 报告 财政施政意见中认为“烟草专卖,虽有外交上之关系,然亦可逐渐设法,以为抵制之计”。熊希龄注意到烟叶税被外国侵略者把持,但考略到烟叶税的高额利润,还是尽力采取挽救 措施 ,竭力与外国人争利。民族烟草企业代表简照南主张取消外商烟厂享受的特权,给予国产卷烟以一定的优惠税制。他指出:“纸烟一业……虽由时势人情所致,实缘税率不平之一大关系也”,“查外来纸烟于进口时完纳正税一次,以后无论至何通商之埠均不重征,此舶来品之权利也。”简照南主张卷烟统税,以便取得与外商产品对抗的相同竞争权。

四、民初烟酒担保的社会抗争

1916年11月21、22日,美国芝加哥大陆产务银行借款500万美元,借期3年、并批准 借款合同 ,以政府烟酒公卖费税为担保。1919年,北洋政府拟向美国续借美金2500万元,仍以烟酒税全数作为抵押。为支付到期的还款,财政部改向美国太平洋拓业公司借款550万美元,以烟酒税为担保,条件是聘美国人兰庆为烟酒署稽核。

中国烟酒联合会1919年10月31日致电大总统及国务院相关部门云:“烟酒借款,主权丧失,授人以柄,万民嗟怨,迭次争阻。”12月13日再致电云:“烟酒借款一事,迭电呼吁……顷报载此项借款现已成立,仿盐税抵押办法,用外人为稽核,全国震恐,罔知所措。”

1920年1月6日,上海总商会致电大总统、国务院、全国烟酒事务署及参众两院,指出烟酒借款“辱国病民”,授稽核之权于外人,“垄断凭凌,势所必至”,外国烟酒将更加充斥国内市场,故敦促政府“迅予设法取消。”

1921年9月,财政部提出第三次向美国借款,其借款金额3000万美元,限期10年,利息8厘,以烟酒税收入及陕西、福建、河南、安徽4省之货物税为抵押品。此项借款一开始就遭到北京银行公会等反对,继而4省督军、省长均要求取消以4省货物税为抵押品,此续借款方予终止。

北洋政府统治的十几年期间,中国烟草税赋体制经历过一个动荡与变革的阶段。

结束语:民国初期烟酒税改革,不仅对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今天的烟酒税改革依然有不小的参考价值。后期的南京国民政府烟酒税改革,基本沿袭了民国初期关于烟酒税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挽回烟酒税主权的斗争,也在局部小范围推动了中国反抗外国侵略者的大势。对于烟酒税的探讨,绝不仅仅是财政问题,也不仅仅止步于思想领域,更在于广阔的现实实践,对烟酒税的摸索,必然随不同的实践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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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3篇

《政府工作报告》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比取消农业税更深刻、更艰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十分必要。第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迫切需要。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714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和农村教育集资,还取消了种种不合理收费,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按理说,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也都应该取消了,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乐观。千万不能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问题就解决了。从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一些地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仍然存在;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强行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一再发生;一些乡镇为了解决税费改革以后的财政收支缺口,出现了用行政办法大搞招商引资和以举债弥补经费缺口的现象。如果不及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解决“食之者众”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势必是“税取消了、费又来了”,农民负担就会加重,就会失信于民。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所以都没能跳出周而复始的“黄宗羲定律”,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税制改革后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部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只有下决心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减负成果。第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关键所在。为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需要,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年增加了对基层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安排支出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尽管如此,由于转移支付的标准和额度留有缺口,而且没有考虑到近年来乡镇经费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因素,在不少地方取消农业税势必给基层财政收支平衡造成压力。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会带来两种严重后果:要么是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么是基层组织难以正常运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做到减人减事减支;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乡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使乡镇财政收入能够随国家整体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必须明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既是为了巩固减负成果,也是为了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不能以减少对“三农”的服务为代价。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能、该提供的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方针,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升,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有条件推进以前多年想改而未能付诸实施的改革。农民盼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级政府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社会各界关心农村综合改革,共同构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探索了一些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精简人员和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等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

决定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思想所明确的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使人们豁然开朗。 决定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待,用鼓舞人心又求真务实的笔触,勾勒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辉煌前景: ——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这6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符合实际、积极稳妥,振奋人心、催人奋进。 决定在总结农村工作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5项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这是视野开阔、直面挑战的行动纲领—— 我国农村30年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如大潮涌动,汇聚于决定的字里行间。决定用高度凝练的语言,从5个层次概括了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从4个方面阐明了农村改革发展对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要贡献,概括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的5条基本经验。 决定深刻分析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入剖析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等方面,条分缕析地指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突出强调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决定提炼的这3个“最需要”,振聋发聩、令人警醒。 对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是作出战略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的科学判断,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有着深刻、透彻的认识和把握,意味着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更加重大、时机更加紧迫、任务更加繁重。 这是充满改革、创新精神的“路线图”——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决定设计的六大制度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内涵、原则,明确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原则要求;从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业补贴制度等方面,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出新要求;从政策支持、放宽准入等方面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新举措;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作出新部署……决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要求,对六大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充满了一个个新论断、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 这是前瞻务实、富有可操作性的工作部署—— 决定提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总体思路、重大举措,明确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整体开发,今年起组织实施。 决定从4个方面提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措施,从9个方面部署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攻方向和政策举措,提出了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项项周密细致的政策,一个个引人关注的亮点—— 决定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等8个方面,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出新部署,强调要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决定最后一部分的表述言简意赅、充满新意。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的重要论述,更是引人注目。 一幅美好宏伟蓝图——决定顺应8亿农民的新期待,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重大安排,反映农民心声、符合农民意愿、代表农民利益 2008年的金秋,当丰收的馨香再次飘拂神州大地,8亿农民共同展望着一幅未来生活的美好蓝图。 土地承包关系能不能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流转?国家的补贴可不可涨一点、粮食价格能不能提一点、农资价格上涨会不会得到弥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能不能快一点?……这些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个个实际问题,既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也是广大农民日想夜盼的强烈愿望。 “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中的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也是贯穿决定全篇的指导思想。决定顺应8亿农民的新期待,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举措、安排。 ——目标任务中唯一的量化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12年实现倍增。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经过努力,12年后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将达到8300元左右,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更高水平。对渴盼增收的广大农民而言,这个“真金白银”的数字无疑是重大实惠。 ——创新体制机制:既给农民吃“定心丸”,又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决定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决定明确回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明确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近年来,因为征地中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决定强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一字之差:细微之处传递强烈政策信号。 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决定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与此前沿用的“支农惠农政策”相比,细微的调整,却让人们看到了中央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政策取向。 多种粮的农民每年获得的补贴有望获得较大幅度的增长——决定明确要求,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 农资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负担有望得到弥补——决定醒目地提出,要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谷贱伤农”现象有望得到缓解——决定作出部署,要针对农业市场风险较大的特点,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农民群众贷款难、农村金融“失血”的状况有望得到改观——决定提出两个实招,一是在政策支持上实行倾斜,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明确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二是在放宽准入方面,将在加强监管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前提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些措施无疑将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亿万农民工有望过上更舒心的日子——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要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情牵百姓多思谋,心系民瘼有良策。 ——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进而普遍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 ——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2800多万农民群众将因此得到更有力的扶持。 ——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 一项项具体政策,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给亿万农民带来新的希望。 回眸30年前,改革的巨轮首先从农村破冰; 纵观30年间,辽阔的乡村发生历史性巨变。 展望未来,完全可以相信,随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国广袤的农村必将发生更宏伟的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必将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记者张宿堂、孙承斌、陈二厚、李亚杰)问题简单!!没挑战性!!!!!!!!!!

关于农业政策论文范文资料

近年来农村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村经营管理对农村的发展起著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机械化论文

1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把农业从人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把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农业机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缩小城乡、工农差距,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大量先进适用的机械作业装备的推广应用,实现播种、中耕、灌溉、施肥、植保、收获等方面的精确作业,使农业生产和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率、低耗能、低污染,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

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地少、农民收入低、积累少,我国与其他已实现机械化的国家不同,我国的农机不仅要成为代替人畜力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手段,而且要作为农民节约成本、勤劳致富的工具;农民购买大型农机不仅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开展社会化服务。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大规模作业,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合理配置农机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效益,走“ *** 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路子,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发展农机市场,协调和引导服务,提高农具利用率,让农户节本增效,这是农机化发展不竭的动力。

要坚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

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机制创新,要采取技术攻关、实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研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要加大保护性耕地、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旱作节水等节能、环保、增效的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努力创新农机化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工作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进农业机械化程序

农业机械是一种劳动工具,其效益更多地反映于社会效益、长效效益和人类生存环境效益方面,属于“潜绩”工程。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经济增长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增长。在这种片面的发展观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产生了片面的政绩观,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热衷于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而对直接反映在我国GDP经济考核指标的农业机械化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或者停留在口头和档案上。

制定政策法规,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其产业的弱势特征和需要扶持保护的本质特征日显突出与重要。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和市场主体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各级 *** 的重视和支援,更需要政策法规的促进和保障。对农业机械化采取必要的扶持,是农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符合WTO的相关规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因地制宜,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转移状况、农机化技术成熟程度和经济效益状况差异较大。在这种条件下,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点,就应该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从关键环节的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逐步发展。在发展步骤上,采取先小麦后水稻、玉米及经济作物。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一般地区,先主攻农作物生产主要环节后解决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技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积极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逐步构建以农机科研推广为基础、人才为保障、产业化为发展目标的农机技术创新体系。农机科研在突破单项作业技术的同时,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优化结构。同时,加快引进、消化国外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农业急需、农民急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在资源环境方面,应加大推广保护型、节约型,转换型资源的合理利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新农村建设,农业机械化起著基础性、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新农村建设也必将大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使农机发展获得更多的良机。新形势充满新挑战,也孕育新机遇,农机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围绕重点专案和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为农村经济的繁荣、为农民增加收入、为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范文二:新农村农业教育机制建立

一、农业教育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素质,为农村建立自我造血机制,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加速农村城镇化、现代化建设,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重新认识和审视我国农村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机制、保障机制的改革,逐步推进公共教育产品、准公共教育产品、半公共教育产品的相关教育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与完善,确保最大程度的教育公平和最大程度的资源配置优化,激发 *** 、社会、市场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提供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教育,促进和保障农村教育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发展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推进农业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发展农业科技,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发展动力,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这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的关键。高等农业院校在实践“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主要职能的过程中,成为农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主力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为高等农业院校继续发挥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教育体系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巨集伟目标,赋予了农业教育体系新的内涵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教育思想方面,要主动适应学习型社会的终身学习和全民学习的要求,并结合各地区“三农”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体现适应性和发展性;

2、教育物件方面,要顾及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农业人口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体现全员性和广泛性;

3、教育内容方面,与区域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涵盖包含农业思想、理论、技术等以农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门类领域,体现多重性和全面性;

4、教育方法方面,要根据学生或学员的学习特点,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辅导相结合等多种途径,体现实效性和可行性;

5、教育资源方面,既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办好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也要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农业教育,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体现合法性和政策。[2]我国农业教育体系应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全员性、终身化的学习型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能适应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以高等农业教育为龙头,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为主体,中小学义务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补充的,具有学科知识框架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模式定位准确、社会服务水平实力强劲、管理协调机制统一和谐等特征的综合体系。

三、农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谐的组织机制,实现“四统一、四合理”

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逐级管理的工作机构,形成科学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机构框架,做到“四统一,四合理”。

1、教学资源统一规划,配置合理。要以省市、区县、乡镇、村街为单位,建立四个层次的教学资源库,并建立教学基地面积、仪器装置、师资专家、图书馆藏等多个分库,实现计算机网路管理,资源共享。特别是同级别,同类别的资源要实现统一规划,共建共管、协调利用;不同级别的资源也要实现优势互补,交叉利用。[3]

2、教学经费统一划拨,使用合理。由省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等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专门的农业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制订出既符合整体发展水平、又能促进不同级别和型别的经费使用规划。严格遵循经费规划规定,统一划拨,预算逐级上报办公室,统一划块使用。

3、招生计划统一制订,布局合理。要针对区域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使培养的人才“用得上,留得住”。

4、教学督导统一安排,评估合理。要建立各级各类教学评估机构,评估指导体系要科学合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型别的教育不同侧重,同时也要考虑学科、课程等多角度分解评估。

二建设“1+1+1>3”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农业教育网路圈

通过农业教育网路的建立,形成“三教”相互促进机制、教育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态势。高级别的教育机构为低级别的教育机构培养师资和专家,提供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办学经验;低级别的教育机构可以为高级别的教育机构在基层培训和实践上提供基础性教学资源。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之间要开启壁垒、互通有无、上下一致、左右贯通,形成教育网路。争取社会各界在农业教育经费、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援,提供有力的保障,努力利用好社会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上为社会创造最大效益。[4]

三构筑相互衔接的学科专业平台

在学科专业设定上,以农科为主,相关学科为补充。其中,高等教育层次要注重“大而宽”,在重点建设传统农科专业的前提下,形成宽泛的学科领域,教学内容上以高新农业专业知识及相关理论为主;中等层次教育要注重“小而全”,学科不要过多,加强特色学科的多个专业建设,并使专业建设上水平,教学内容以农业技术实践为主;基础教育要注重“小而精”,更多精力放在农业基础常识传授和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的简单技术训练上。在人才培养上,依照培养层次的阶梯性上升,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推进,使培养出的一般农民必须具有广泛的农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农业科技工作管理者具有领导、管理、推广、创新等能力,学生可以从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农业知识等培训以获得单项技能证书或综合学历证书。

四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体制,增强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

在抓好人才培养的同时,要加强科学研究、注重生产实践,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依存。教育机构通过与生产单位,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培养的关系,也就是实行定向培养,减少人才浪费,生产单位和科研院所也可以向教育机构提供师资、教学生产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同时,生产单位与科研机构间可以互通有无,加强合作,逐渐形成“人才培养为科研、生产提供智力支援,科研、生产为人才培养提供资源保障,科研推动生产,生产拉动科研”的良好态势。

新时期如何推进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发展及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发展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 集体化农村市场科学发展

论文摘要: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七大 报告 指出: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道路。集体化是农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市场的开发和发展将会给农村经济的发展乃至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 农村集体化经济有利于集中资源优势,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集体化经济就是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集体规划,公共管理,大家共同制规矩,设程序,定制度,有政府部门负责实施,村民负责监督。由村委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的合作化经济发展模式。把科学发展观和农村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发挥资源优势,建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的一体化经济。是原来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向多元化转变。是科学技术进驻农村。是农村实现科学种田,科学管理,科学发展,并且集体化经济能集中力量统筹协调,提高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力进步。它能够组织资源开发和协调资源利用,兴办农村集体企业。它能够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灵活采用各种经营模式 ,实现劳动者自助能力,对刚兴起的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建设,在内外部关系的设置和运行规则上,起到依托、中介和对照作用。国家在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全局高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同时,农村经济结构的改变尤为重要。农村集体化经济可以集中土地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村和平质量和竞争力。实现科技种田,集中管理。建立第三产业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这样农民的收入从单一的农产品生产转化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多方面。且能提高农产品质量,创立自己的品牌。开拓销路,提高价格。使得新型工业在农村得以发展。

在1955年全国25省区进行的“百县百村”问卷调查显示:有74%的从干部和农民认为有必要建立健全全乡村的集体化经济组织。这就说明集体化经济关系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农村的全面发展。本人来自马铃薯之乡,虽然家乡胜产马铃薯,可农民从中获得的经济收入很少。经我的分析有以下原因:(1)对马铃薯的 种植 仍采用传统的模式,使得产量不高;(2)种子品种更换不勤,是同一品种在同样的土壤中产生适应性,不适合生长。使得马铃薯质量和产量大幅下降;(3)经济结构单一,农民只从是对马铃薯的种植,价格不高。而大部分利润被中间商和加工商获得。这使得农民收入不高。如果农村实现集体化经济有以下好处:(1)种植模式可以由原来的传统模式向科学种植转化,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种植,这样可以增加农民的种植技能知识,实现科学种田;(2)建立马铃薯育种基地,每年培育优良品种,让农民种植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马铃薯产量、质量和市场竞争力。(3)同时建立对马铃薯进行加工、销售,以减少中间利润的流失。这样农民的收入将从单一的生产向加工、销售多方面。且能切实提高马铃薯的产量和质量。是农村由农业向新型工业转化。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二.农村市场的开发和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当前农村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我国有56%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市场的发展必将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政府应重视农村市场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农村市场,农村加快经济结构转型,使得农村市场又好又快发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村要积极加快经济建设,提高农民收入,增加消费,吸引企业进军农村市场,加快农村的发展。国家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这一政策上,给农村市场带来了机遇。农村政府部门要抓住这一机遇,在加快经济转型,提高农民收入上下大功夫。是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三. 农村 教育 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

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点。可见教育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农村教育的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当前农村教育落后。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一大批孩子不能很好的接受教育。为农村的全面发展造成影响。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是农民切实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做好孩子第一任教师的工作。为孩子成长受教育做出积极贡献。农村教育水平提高了,农民的 文化 水平提高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必将加快。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取得新胜利。

农村集体化道路和农村市场的开发,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中国的发展方向问题,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前途命运。我们应该思考和规划这个问题,为农村的发展出一份力。次仅为本人的一点想法。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1)

摘要阐述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与发展历史概况,在分析当前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应采取的 措施 ,以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状;措施

城市是以工业生产为基础形成的行政、经济、文化、商业中心,农村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土地和农民为主要元素的区域,两者既互相独立又紧密联系。城乡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两大平台,只有两者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我国整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1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历史概况

我国农村改革的目标是面向世界,实现土地的私有化和经营主体的法人化;面向未来,实施农村宅基地改革,促使农村向现代农庄的转变,减少农业人口;面向现代化,改变农业传统经营理念,实现农业生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1-2]。

我国的农业走过了分田到户经营到人民公社集体经营再到分田到户经营的过程。建国之初,我国的城市化率较低,工业基础薄弱,城市规模较小,我国的大部分公民只能分散在农村,农村广阔的天地养活了全国80%以上的人口。因此,在我国解决温饱问题的阶段实行分田到户的形式是科学的、正确的。后来实行的人民公社化经营模式违反了自然规律,抹杀了人们个性的发展空间与能力,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结束后,党和政府拨乱反正,基于对我国还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判断,及时确立了农田承包责任制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我国在短期内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转变。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广大农民被紧紧的束缚在土地上,失去了流动创业的自由;农民和宅基地密切结合,难以摆脱[2]。

2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状

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流转

一是城市规模的扩大,为农民向城市流转提供了空间,农民通过在城里买房,实现了进城定居;二是市场经济的运行,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壮大,工商业的繁荣,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就业的舞台,使他们在城市中找到了自己的立足点,实现了就业,成为了城市的固定成员;三是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更多的空余时间,大多数农民选择进城打工,形成了农民工大潮;四是农民子女通过高考等形式实现了进城工作的梦想。

农村宅基地无序扩张,土地与房产资源浪费严重

一是由于有些农村人口实质已成为城市固定人员,而农村房产的闲置造成宅基地与房产的浪费;二是从贫困地区来到较发达地区落户的农民也在村庄中建房,造成当地宅基地无序扩张,形成无形的浪费。这就使本该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而缩小的农村宅基地面积反而出现了扩大的局面。三是城市里的一些老人想回到农村过清静的生活,却找不到合适的房源,因为按现行的有关政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准买卖和出租,阻碍了农村剩余房产的利用。农村空房子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有关宅基地改革政策的滞后是主要原因。

农业生产规模小,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化难以实现

由于农村土地分属各家各户,经营农户多、规模小,大型现代化农机难以施展,只能靠小型机械耕作,不仅造成人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而且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3农村改革与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民进城的思潮将越来越强烈。对此,国家和政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给予肯定的同时,要因势利导,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要从农村的发展目标出发,在国家财力,城市工业化达到一定程度后,首先考虑取消我国公民的二元制结构问题,同时,在城市逐步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城市应实行定岗不定员的就业政策,实行城市人口合理流动,实现自主流动择业,让农民和城市居民通过公平竞争机制进入各行各业实现就业,拓宽农民就业 渠道 。另外,还要逐步取消他们与城镇居民在福利等各个方面的差距,让农民进城要进得来,稳得住,吸引农民不断进入城镇生活,实现农村城镇化[1-3]。 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各级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让土地资源进入市场运作,不断提高土地的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解放被土地束缚的农民,使农民一身轻松地进入城镇[4]。

改革宅基地制度

改变对宅基地的现行政策,对宅基地发放房产证,让其在市场中流转,这样就可把农村流转出去的人口的房屋卖给一些需要建房的人,以减少宅基地面积,避免造成土地和房产的巨大浪费,也使一些想回农村居住的城里人有房可住,减少城市的承载压力,发挥宅基地的最大效益。

政府率先做好农村城镇化规划

政府规划滞后,已经造成农村人口流动的盲目性,出现了许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具体表现为:一部分农民从贫困山区先向平原地区流动,然后又从平原地区向较发达地区流动,最后才向城镇流动。在每次流动过程中,都要花钱建房置业,把原房产土地闲置,这对于国家和个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浪费。如果国家提早规划,并适当给予财政支持,让农民一次流动到位,可节省不必要的浪费。

加快城市改革步伐,配合农村的改革与发展

为了推动农村改革目标的实现,城乡要互相促进,实现共赢,具体措施如下:城市要率先实行工作岗位的聘用制,对于招聘对象,农民与城市居民要公平对待;同时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展就业渠道,让更多的农民进城就业。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城里的职工要逐步实现从正式固定职业向自主流动择业的方向发展,这样既有利于实现个性价值,也增加了农民就业的灵活性。总之,加快城乡互动,提供农民进城的条件,一定能促进农村的改革与发展。

4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解读“十一五”建议中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J].中国改革,2005(12):29-31.

[2] 丁德章.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考[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3,10(4):25-28.

[3] 康就升.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深层突破[J].农业经济问题,1999(8):51-53.

[4] 韩俊.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与新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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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这位阶级兄弟姐妹,关系劳苦民众的论文你就想花200点搞来?你太没诚意了,太敷衍我们农民兄弟了吧,你这样的就该下回乡,刨回地,运回粮,卖回菜。

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规政策是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效开展和有序进行的保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政策与法规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学习掌握并切实贯彻实施我国农村基本政策和法律,对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方法;教师专业素质;教学效果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 文化 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公布施行,奠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自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9年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并不断出台了有关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政策与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临夏农校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将单一的中专 教育 转变为农业中专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农民短期培训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并将《农村政策与法规》作为主要课程之一。但如何上好这门课程,让学员在工作实际中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本人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 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是提高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一般来说,《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授课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的学历教育,或者说在大学没有进行该专业的深造研修,而是从农业专业教师或政治专业教师中派生出的,对农业和政策的掌握与理解难免偏颇。而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和完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学科的一门课程。所以,要上好该课程,要求教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

教师要潜心学习农村政策与法规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农村政策与法规不仅涉及到农学、社会学、心理学,也涉及到我国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及其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等诸多学科领域,而且,新的 政策法规 又不断出台。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广泛学习各门学科相关知识及 其它 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同时,必须掌握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最新动态,给学员讲授最新政策,切实指导实际工作。

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与农村政策有关的师资培训,加强交流和学习,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充实教学内容。

任课教师要在具体的工作生活中,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农业、农民、农村中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农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该问题的原因,寻求更好更有效的方式方法,为农村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建议,以提高自身专业实践水平。

2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是提升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效果的有效 措施

采用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沟通,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参与式教学的出发点是让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来。自主创新的课堂教学,要求做到“学生积极参与,师生双向互动”。笔者在对村干部学员讲授农村土地经营权这一章节时,根据村干部生产 经验 丰富,整体素质高的特点,本人大胆采用了参与式教学法。先让学员分组讨论当地农村土地的经营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学员纷纷发言。比如:一家一户的生产规模小,劳动力生产效率低;土地条块分割很细,农业机械很难使用;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土地撂荒,同时也有农民无地可种;城郊农村土地被强行开发修建商品房而补偿很低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紧接着我趁热打铁又提出了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答案五花八门。这时我提出了有一项政策能较好的解决这些矛盾,那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给学员讲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流转方式,以及安徽省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涌现出全国种粮大户的典型案例。这样,不仅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也有所提高。更是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应用换位教学,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换位教学法是指在特定的教学环节中,让学生临时充当和扮演教师的角色,走上讲台讲课,老师坐在学生座位听课,学生讲完后,由讲课学生先做 自我评价 ,然后其他同学和老师进行点评 总结 。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利用教师指导下的自我思考、自我实践、自我激励,达到对知识的掌握。在村干部大专班的教学中,本人选取了关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与学生直接相关的主题,采用了师生换位法教学,将七县一市的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推荐一名学员代表,通过小组讨论、代表主讲、大家评定、老师总结四个环节,很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使本人对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急切心理有更多的理解,使我对服务三农更加坚定了决心和信心。同时也发现个别村干部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存在严重障碍,争取在以后的教学中有针对性地锻炼和提高学员全方位的能力。参与式教学不但起到了活跃课堂气氛、挖掘学生潜能的作用,而且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展示了学员才能,加强了同学及师生之间的交流,提升了学员的组织表达能力。

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农业发展成果,提高学员的带头创新意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国逐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在讲授现代农业时,采用多媒体课件,让学员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取得的成绩,讲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要素,通过图片展示了国内外现代农业的模式和类型,使空洞的说教变得有声有色,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作为村干部,不但要承担起农村政策的执行落实,也要成为现代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力军,更要成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学生的使命感,提升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学中,本人介绍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让学员了解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历史背景,系统讲述了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阐述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及其内在联系。在干部进修班和大专班都布置了作业――根据当地实际,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两周的深入调查,村干部提出了许多好思路、好办法,而对 调研 报告 的撰写很吃力,进修班学员倒是完成了任务但是内容大多都比较空洞,甚至只是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对此状况本人经过反复思考,在村干部大专班讲授了调研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方法,并让各县乡的进修干部与该乡村的村干部组合结对,使宏观政策与具体措施相结合、县乡规划与农村实际相结合,撰写出了一篇篇有骨有肉的优秀调研报告。通过这次活动,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沟通,使学员发挥了专长,弥补了不足,使两个班学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阔眼界和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措施。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要立足当地实际,更要放眼世界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新型产业,本人了解不全面不系统,就邀请省上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特征及其功能和类型,同时介绍了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当地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应注意的问题。通过这次专题讲座,不但让学员清楚了怎样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是为教师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

摘 要:本文解析了韩国、美国和欧盟的农业政策,以期为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政策;国外;粮食安全;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12 文献标识码:A

城镇化在中国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国,城镇化应该着眼以下3个问题,即发展重点为中小城市;将新生代农民工等已经在城市就业的农民视为主体;解决就业、社保、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农民工的主要关注的关键问题。城镇化的推进不能以损害农业这一国民根基为前提,而应该以发展好农业为前提。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上应该重点考虑到城镇化与农业如何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提升农业从业者的收入,如何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确保我国粮食供给安全问题等等。国家在制定农业政策的时候,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着眼,应该将重点放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金融 保险 政策上。如果从改革的方面来讲,应该从以下方面着眼,即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新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解决农业从业者日趋减少的问题。在欧美和韩国等国家,农业发展水平较高,其农业政策法规或许对我国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启示,本文将对其进行概述。

1 韩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不但依靠工业的腾飞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实现了农业的较快发展。早在1950年,韩国就开始制定计划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并加快了将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速度。韩国农业现在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之列,无论是生产技术还是生产水平都可以同欧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较。

韩国国土面积小,且农业人口大规模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成为一个需急切解决的问题。韩国农业之所以能够快速实现现代化,主要是5方面的合力造成的,即流通体系、农业科技、新村运动、农业政策和土地制度。

在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为了避免耕地分散带来的弊端,在尊重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促使土地联合使用。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通过了法律来保护农地的流转,从而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韩国农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保护本国农业,从环境政策、价格政策和生产政策入手,综合运用补贴等手段,确立了稻米作为生产政策的最核心部分;新村运动通过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建设农村的积极性;在农业科技方面,60%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属于国家政府人员,从而保证了科技队伍的稳定性;通过建立完善的流通体系,将销售同生产充分结合起来,保证了生产和流通效率。

应该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性的宏观管理;完善市场经济,保证农村经济的活力;确保农业科技队伍的稳定性,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推动力。

2 美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农业政策是紧跟市场的。农场主会根据相应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利润最大化为指导原则,这是其农业发展的主基调。美国政府会根据其中存在的不足,出台相应政策来弥补市场的不足,主要是宏观方面的政策调整。美国政府对于农业的调控从原先的流通领域拓展到了生产领域,这是基于美国农业巨大的生产力导致粮食生产过剩的情况。罗斯福新政开始后,美国政府开始实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与农产品生产缩减政策。随后开始了缩减生产金融政策,进而设立了土地银行,为休耕土地提供补助金。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农产品过剩可能导致的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达成了宏观调控的目的。

从1985年~1995年这段时间,美国的农业政策开始调整向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这是因为欧洲农业快速发展导致全球农产品市场的变动,而且美元开始大幅度升值,引发了其农产品竞争力下降的状况。随后,美国政府不断地削减其预算支出,降低受补贴面积,让农场主根据自身状况与市场状况自主调整 种植 面积与种植品种,从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不但如此,美国还积极开展农业方面的关税与贸易谈判,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随后的《1990年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更是继续放松对生产的管控,推进了农业的市场化。从1996年以后,政府干预农业生产进一步减少。但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开始重视农场安全,建立了一系列措施,如反周期支付与农作物平均收入选择计划等,并为农业灾害提供救援等等,构建起来一个完善的农场安全网络。

对于农业支持的手段应该更加多元化;集中财力重点补助粮食生产;农业支持政策应该网络化和体系化,避免盲目出台政策;对于农业的支持不应该只停留在行政层次,更应该法律化,进而实现项目化。

3 欧盟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在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共同农业政策是很重要的一环,虽然备受争议,但是欧盟农业的发展成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其在奶制品、禽肉和糖的出口量上已经超过了美国,摆脱了主要农产品处于净进口的不利状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正在转化重点方向,走农业与农村并重的道路,将关注焦点投向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上。《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中协议》着眼于提升农业效率并达成农业市场稳定的目的,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在1992年共同农业政策变动中,开始强调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在《走向2020共同农业政策―应对未来粮食、自然资源和区域挑战》中,提出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进行最优化管理,进而维持农村发展的平衡。欧盟开始利用多种措施对农业支持,如价格支持、农业发展支持以及收入补贴等,并进一步提升其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度。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放弃了原来的封闭状态,进入到开放状态。

必须以粮食自给为核心制定农业政策;立足于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多功能农业;基于多边贸易协议框架,加大对国内粮食产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适当放弃一些低效且处于垄断状态的农业生产领域,来获得农业谈判的主动权;学习欧盟的双边合作策略。

4 总结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政策对于农业发展的走向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有很多不足。应借鉴世界农业先进国家的经验,汲取精华,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制定最合理的农业政策。

参考文献

[1] 白文周,吴义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及实现途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8,5: 52-55.

[2] 蔡海龙.美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变化特点分析[J].浙江农业学报,2013,

25(5): 11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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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对区域旅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旅游政策在空间层面的效应是旅游政策有效调控的前提,有利于提高政策设计与配置的有效性、适用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政策的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镜泊湖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是中外闻名的旅游胜地,如何做强、做大镜泊湖旅游产业经济,以此来推动牡丹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做为每一名牡丹江市民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镜泊湖旅游资源现状的分析,找出矛盾的所在,将镜泊湖旅游产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得出解决的办法,力争把镜泊湖的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实现通过镜泊湖旅游产业带动地方经济飞速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泊湖;旅游;产业;研究

旅游业被称为二十一世纪“朝阳产业”、“新兴产业”是构建当今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与传统产业相比,它具有产业能耗低、环境污染小、能够吸纳较多的就业人员、产业关联度高、创造附加值能力强的优势。镜泊湖作为全国闻名的旅游名地,如何加快镜泊湖旅游产业的发展,合理利用开发好现有的旅游资源,最大限度地造福牡丹江市人民,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镜泊湖旅游资源简介

镜泊湖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南部巍峨秀美的群山环抱之中,是我国最大的火山熔岩堰塞湖,其吊水楼瀑布是国内三大著名瀑布之一。1980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9月被中央文明委、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风景旅游示范点。

景区总面积为1214平方公里,其风景资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镜泊湖游览区,展现百里长湖的奇观胜景;二是火山口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展现丰富的地下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和神奇壮美的火山熔岩洞景观,三是唐代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展现历史悠久的人文景观。纯朴自然的镜泊湖,岛湾错落,峰峦叠翠,景色清秀,古迹隐约,尽揽春花、夏水、秋叶、冬雪于一湖,令人惊叹神往,流连忘返。

二、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义

1.有利于拉动牡丹江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旅游业是一个相关性很强的产业,它涉及到“行、游、住、食、购、娱”各个方面,将镜泊湖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旅游胜地,势必会增加牡丹江市区域内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对全市住宿、餐饮、购物,娱乐服务等行业将起到极大的拉动作用。同时对于安置牡丹江市下岗就业人员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缓散就业压办,稳定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2.有利于促进交通业的发展。便捷的交通是打造地方经济的首要条件,目前,牡丹江市旅游交通建设进程相对比较缓慢,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人流、物流不足,没有激发交通部门与建设企业的投资热情。通过打造镜泊湖旅游胜地,必然会加快牡丹江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旅游交通的联系,增加开通省内外周边地区的航空、铁路、公路旅游线路,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转效率,构建起牡丹江到周边城市的立体交通网络体系。

3.有利于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打造镜泊湖旅游名地的过程其实就是打造一个城市品牌的过程。发展旅游业,必然会加快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的功能和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充分改善城市人民环境和服务等软硬件设施,为游客展现一座现代化的文明旅游城市,使旅游者对牡丹江市产生难以忘怀的印象,对于提升牡丹江市城市品味,打造国家级风景园林城市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三、镜泊湖旅游产业当前存在的问题

1.行政区划交叉,难以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由于景区内的行政区划隶属于不同的管理系统,各个系统都以景区资源为依托,在各自区域内进行规划建设,乱批乱建现象十分普遍,景区内现已建成各类宾馆、疗养院、培训中心的建筑140多处,出现了几个职能相同的部门同在景区内实施同一内容的行政管理现象,破坏了景区规划的统一性。

2.由于景区缺乏统一管理,过度开发滥用使景区资源遭到破坏。由于景区的地方乡镇、森工企业互不隶属,各自为政,许多问题不能协调一致,同时风景名胜资源具有独特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如镜泊湖原有的特色鱼种湖鲫、鳌花、湖鲤等到镜泊湖特有鱼种,现在少之又少。目前,水产部门对湖鱼的过渡捕捞和放养(特别是近年兴起的网箱养鱼),对湖水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森工企业过量采伐湖边林木,破坏了湖边山岸的绿色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不仅破坏了湖区整体景观。而且使湖泊污染日趋严重。

3.镜泊湖旅游宣传力度不够,旅游产品开发的还不够多。镜泊湖湖光山色,景秀优美并非众所周知,与南方一些景观相比知名度还不够高,在南方的一些大旅行团,还把镜泊湖列为避暑的旅游胜地,在省内与 其它 地市旅游景点相比也存在着知名度不够高,宣传力度不够大。多年来一直鲜为人知,造成旅游资源的极大浪费,整整比其它旅游发达地区晚发展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四、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

解决镜泊湖景区管理体制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必须从景区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 措施 ,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如下:

1.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确定镜泊湖景区功能定位,加大项目开发建设力度。科学规划的关键问题就是理顺管理体制,镜泊湖景区发展中的种种弊端就能从根本上解决。为更好地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利用好镜泊湖这一“北方明珠”,造福子孙后代。更有效地发挥其在牡丹江市经济发展、旅游振兴、招商引资、对外接待等方面的作用,应将镜泊湖风景名胜区作为牡丹江市“旅游经济特区”来对待,实行适当的倾斜政策,清除障碍。从全国一些景区成功 经验 做法来看,可以借鉴五大连池的做法,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将景区区域划定为一个行政区域,赋予景区管委会一级地方政府的职能,统一管理景区的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从根体上改变目前景区中区划交叉、各自为政的局面。

2.依靠政府,加大投资,强化景区管理体制,增强景区发展后劲。

当地政府应从景区长远角度出发。尽快出台景区管理法规,健全景医管理 规章制度 ,实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促进景区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由于对于风景区来讲,有其特殊性,尤其是景区承担着繁重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服务和保护职责,这些具体的工作,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作保障,这就客观上要求政府对景区的财政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在财力上要给予大力的倾斜和支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建立功能完善,体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景区独立财政体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景区健康持续发展。

3.扩大宣传,提高名气,以增加景区人气为目的,加强了宣传促销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旅游经济就是宣传经济,针对镜泊湖景区宣传力度不够,景区游客规模徘徊不前,人气指数不高等问题,牡丹江市应采取一系列宣传促销的措施。如①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镜泊湖,投入资金对镜泊湖旅游网站进行提档升级-②积极参加各种旅游交易活动。组织人员多参加相关部门旅游交易活动,与部分知名景区和旅游企业建立了联系,增加沟通了解信息,宣传自己;③出台促销优惠政策。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来镜泊湖,如实施旺季对旅行社实行了8折优惠,淡季5折的优惠政策等等实施多种惠民政策。

通过上述对镜泊湖旅游产业发展的研究、分析,有利于推动镜泊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为牡丹江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年

[2]杨桂华、钟林生、明庆忠:《生态旅游》,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6年

[3]杨振之:《旅游资源开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

[4]《旅游经济》2000 2006年合订本,2006年第1期

[5]于学谦著《现代旅游市场经营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年

【摘要】2008年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战略决策。本文着重从政策层面提出了既切实保护好,又充分利用好鄂西圈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形成先导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关键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先导产业 优化发展 政策建议

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是继武汉城市圈之后,省委、省政府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我省新时期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形成两轮驱动、一带(长江经济带)相连、整体发展的新格局,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湖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此问题本文将在分析现状及优势的基础上,就如何指导和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形成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组成的先导产业并加快发展,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工业化、城市化的后现代化的新路子,从政策层面提出一些建议。

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先导产业

产业是商品经济中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它是介于宏观范畴的国民经济和微观范畴的企业经济之间的一种经济范畴,属于中观经济。产业的分类 方法 比较多,常见的有三次产业分类法、国际标准分类法、两大部类分类法及关联方式分类法。关联方式分类法中有一种战略关联分类法,将产业分为主导产业、先导产业、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先行产业等。而其中的先导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并在国民经济规划中先行发展以引导其他产业往某一战略方向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它不同于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指能够依靠科技进步或创新获得新的生产函数,能够通过快于其他产品的“不合比例增长”的作用有效地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罗斯托)。主导产业一般能对其他产业乃至所有产业的增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带动鄂西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显然,这里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就是鄂西圈重点打造培育的先导产业。湖北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必然要以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等先导产业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经济的发展。

二、鄂西圈先导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产业尚未形成

生态产业,目前在学界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但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为了研究的需要,本文中指的生态产业是狭义的,主要指基于鄂西地区优质的生态资源,涉及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与旅游发展紧密相关的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产业。鄂西圈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但利用率低,未形成产业。圈域内已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0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71%、90%和59%。但这些保护区大都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反而存在被破坏的倾向。神农架拥有全球中纬度地区唯一一块保存最为完好的原始森林,有“物种基因库”、“天然动植物园”、“天然药库”之誉,但神农架旅游发展还不足以成为其先导产业。圈域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1种,野生珍稀动物金丝猴等120种,分别约占全国的和,但这些珍稀物种并没有给当地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另外,神农架森林覆盖率高达,拥有林地面积648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450万公顷,但其中主要以灌木为主,用材林、经济林不多。

2、文化产业尚未形成规模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本文中的“文化产业”与上述概念一致,但侧重于与旅游发展密切相关的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文化资源挖掘和开发利用等。目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虽然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开发利用不够,产业规模没有形成。鄂西圈炎帝神农文化源远流长,楚文化辉煌灿烂,三国文化独领风骚,宗教文化博大精深,现代科技文化蔚为壮观。圈域拥有各类文化遗产8000多处(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5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0处。但圈域内文化专业人才缺乏、文化产业发展不足,文化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左右,而发达省份这一比例已达5%,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20%左右。

3、旅游业发展水平不高

旅游业是指以食、宿、行、游为基本组合消费商品,通过专业化运作模式为游客的出行提供安全、可行、方便、满足游客合理需求的服务,兑现其消费商品的契约交易,使商品的提供商和经营商从中获取运营收益的服务性产业。鄂西圈自然山水瑰丽秀美,人文景观奇特壮观,生物景观丰富多彩,遗址遗迹保存完好,建筑设施古朴精致,旅游资源富集度高,种类齐全,品位独特。圈域内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地质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2个。近年来,圈域旅游业发展初步形成了融观光度假、民俗宗教、购物娱乐、生态文物于一体的产品开发格局,旅游产品结构体系不断完善,但鄂西圈仍然存在旅游资源开发不足、旅游投入比重偏小、旅游景点管理不善、品牌建设不力与圈域旅游景点协作能力不强等问题。2008年圈域旅游业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8%左右,而有的省份这一比重早已超过10%。

三、促进鄂西圈产业优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1、坚持保护第一的方针,确保鄂西地区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永续利用

一是采取严格措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战略位置,作为发展生态旅游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建立政府监测、预测、预警和干预机制,确保鄂西圈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地位。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依法保护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禁止在重要和敏感的生态区域及自然灾害高发区建设旅游设施,对于设立在水源涵养地的煤矿、铁矿、锰矿等,要逐步停止开采,并进行复垦再植,恢复生态。二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提高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政府投资主导机制,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古建筑群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承人实行政府扶持政策,对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在土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2、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一是大力开发农业、林业等生态产业资源。支持旅游线路、旅游景区附近农民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支持市、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好村庄整治规划,做好饮水、通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景区规划要统筹考虑一定范围内的农田、果园、森林、草场等资源,促进旅游开发企业与农民合作开发生态观光农业,实现双赢。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圈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建立以实际受益者(市场主体)补偿为主、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生态项目为辅的圈域生态补偿机制。二是促进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发展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快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景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努力提高质量,促进产销紧密结合,建立多 渠道 、多形式的产销体系,增加旅游创收、创汇,对于开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由各级财政从旅游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3、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一是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镇),鼓励和支持创办旅游文化娱乐企业、旅游文化演出企业,推出一批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着力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旅游景区景点要增加文化旅游项目,丰富游览内容,不断提高文化内涵。充分挖掘荆州花鼓戏、汉剧、楚剧、长阳南曲、土家摆手舞、神农架堂戏等地方戏曲文艺的市场价值,鼓励创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内涵。二是推进影视制作、动漫娱乐、创意设计等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影视制作、动漫娱乐、创意设计等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政府在资金投入、政策引导等方面给予支持,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推动建设影视城、动漫产业园、创意设计园等,鼓励艺术品经营、音像制品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等。

4、突破性发展旅游业

一是加快旅游交通骨干网络建设。统筹规划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交通骨干网络,加强交通对旅游的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骨干网络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构建高效、便捷、一体化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体系。尽早将襄樊、宜昌等地建设成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二是加快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地区中心城市的旅游接待功能,改造、升级各大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改造、新建一批沿长江、清江、汉江的重要旅游码头。发挥历史文化特色、地方民族特色,完善重点旅游城镇的旅游功能,联合建设各具特色的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旅游配套的医疗、治安、旅游导引标识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具特色的专题公共博物馆、城市公园等,并实行免费开放。三是扶持重点旅游企业,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强旅游资源整合,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开发企业在圈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支持其并购旅游景点景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突破体制障碍,鼓励地域相邻、资源类同、同质竞争的旅游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扶持圈内重点旅游企业,特别是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一江两山”旅游开发企业,要加大政策支持,提供相关服务,整合旅游资源,创立旅游品牌,探索发行旅游企业债券、推动旅游企业包装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5、加快发展相关服务业

一是积极发展商贸会展业。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扶持商贸会展信息化建设、引进商贸会展重点项目。支持品牌展会,丰富节庆展销活动,要鼓励举办地方产品跨省推介展销、名特优新产品展销、联展活动,积极举办特色农产品、文化产品、旅游产品“对接会”、“推介会”和“采购会”,形成会展、旅游、休闲消费的一体化发展。二是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发挥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支持鄂西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支持组建新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小额贷款,用于支持与生态文化旅游有关的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是加快旅游信息服务发展。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整合政府门户网站、旅游、文化等行业信息网及企业网络信息资源,建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综合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生态、文化及旅游等方面的综合信息,开展项目招商、人才培训、远程教育,并建立基于此系统的生态环境、文化保护、旅行安全方面的监测、预警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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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农民工返乡潮时政论文 )最近一段时间,令人关注的是农民工返乡的新闻。 据安徽媒体11月30日的消息,该省已有40万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的。这是继劳务输出大省江西之后,又一个能具体报出返乡农民工确切数字的省份。此前,江西省的相关报告称,该省共有30万农民工返乡。 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有关企业倒闭、农民工返乡的传言不绝于耳,但是,很多传言中的数字很快又遭到质疑。这提醒我们,应对金融危机,最基础、最迫切的工作是掌握准确的、动态的信息,以备决策部门提出相应对策。当然,农民工分散而流动性较强,信息搜集有相当难度,稍有滞后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地方政府应该密切关注相关动态。江西、安徽两省能及时掌握较确切的信息,实属难能可贵。 提及“农民工返乡”,许多报道多呈紧张情绪。然而,值得分析的是,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虽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事,但具体情况却需分别对待。 从产业布局来看。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向来就是产业状况的风向标。改革开放30年,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东南沿海转移,是因为珠三角、长三角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兴起。而现在,在人民币升值、汇率变动、金融危机等因素的作用下,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挤压,一些企业关停并转在所难免。在这样的前提下,歇业的农民工返回家乡,不失为一种选择。可以说,这一次劳动力的返乡休养,或许就是为下一次产业的升级积蓄能量,当然前提是相关地方和部门能积极引导,及早制定培训计划。 从农民工的实际情况看。据分析,提前返乡的农民工有几种情况:一是认为当前在城里呆着收入不高,与城市生活相比,回乡生活的成本可能更低,无奈只好回家等待机会。二是国家一系列政策对农村的倾斜,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发展的机会。从实际看,这两种情况也不无道理。农民工从农村向沿海转移,是基于一个前提:城市有足够的就业空间。如果这个就业的空间缩小或是投入产出比不合算了,农民工自然有权作出去留的决定。 劳动力的使用随产业的波动而波动,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只是这样一个波动来得太突然,我们一时还不能适应。在经历了长时间、大规模农民工由西向东的转移,不久前才遇上“用工荒”,当这一难题尚未解决之时,我们又猝不及防地要面对大量农民工下岗返乡潮。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虽然看似深不可测并难以驾驭,其实仍有迹可循。返乡潮的提前出现,不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经济转向的讯号,更是一个需要直接面对并解决的现实经济现象——事实上,我们早就该关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了,现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契机…… 大批农民工返乡,让我们得以再次思考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富余劳动力如何使用,并进行新的探索。各地各部门已经开始行动了。江西、安徽、湖北等地引导农民工到省内企业工作,并进行培训;教育部也发出通知,让职业学校培训返乡农民工。这些应对的措施都是积极的。如果行之有效,不失为转“危”为“机”的新契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务筹划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认识和运用,也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税务筹划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筹划在企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为企业进行节税避税是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本文从税务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优势和风险几个方面来阐述了税务筹划的基本内容。

【关键词】税务筹划;风险;发展阶段

一、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根据企业经营涉及地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以遵守税法为前提条件,通过使用法律赋予纳税人的相关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等具体法律法规条文内容,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采取的旨在调整纳税时间、优化纳税机构、减少纳税金额,以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谋划和对策。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

(二)成本效益原则

一项成功的税务筹划必然是多种税务筹划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务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另一方面,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就要求企业 财务管理 者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三)事前筹划原则

事前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前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中税务筹划的应用

(一)企业起步阶段的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

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通常面临很高的经营风险并配以较低的财务风险。企业应采取权益筹资的方式,较少使用或不使用债务筹资,而且此阶段企业的资金多来源于风险投资者。

(二)企业成长阶段的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

此阶段企业的财务特点已不能再吸引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此时企业仍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因此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对较低财务风险的筹资方案,所以筹资应以权益融资为主,并辅之以债务融资。

(三)企业成熟阶段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

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其经营风险较低,此时的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除了权益筹资以外,企业可以采取高负债的筹资方式。除了债务筹资以外,此阶段的企业还可以利用内部留存收益。

(四)企业衰退阶段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应的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企业虽然进入衰退阶段,但其经营风险还是进一步降低了,主要的不确定性仅在于企业何时退出市场或者是否能起死回生。较低经营风险的企业大多伴随着较高的财务风险。

企业管理 层对那些占用资金而又无法实现盈利的部分要果断地采取剥离的 措施 ,以摆脱企业的负担。同时对那些仍有发展潜力,或市场形势大好的产品或部门则应加大投入,认真对待,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四、企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时,其预期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为此企业很可能要承担补缴税款的法律义务和偷逃税的法律责任,这就是企业税务筹划的法律风险。

(二)行政执法风险

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时,其预期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税务行政执法可能出现偏差,为此企业可能要承担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这就是企业税务筹划行政执法风险。

(三)经济风险

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时,其预期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会使纳税筹划成本无法收回,会因此而承担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现金流出,也会造成无形财产的损失,这就是企业税务筹划经济风险。

五、如何规避企业税务筹划中的风险

(一)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树立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首先,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其次,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尽力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掌握自身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仔细研究,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收法规规定的筹划方案。

(二)提高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

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对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有重要影响。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同时,税务筹划人员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与各部门人员的交流。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为企业节税,但是对于税务筹划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也要加以注意并加以规避,使得税务筹划能在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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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子制造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的经营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电子制造企业更好地发展。本文通过对电子制造企业的税务工作的介绍,探讨加强相关税务筹划工作的办法,希望对电子制造企业税务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帮助。

一、电子制造企业税务工作概述

(一)电子制造企业税务工作的特征

电子制造企业应用的技术比较高端,制造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征,所以电子制造企业的在税务工作方面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电子制造企业享有税收优惠较多

电子制造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其工作内容主要对高新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运用高科技技术成果,制造精密的电子产品并进行销售。所以电子制造企业具有较高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领先的高新技术。目前,我国对科研技术的投入不断增加,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相应地对于电子制造企业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这种政策倾斜表现在税务工作上,就是电子制造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2.进口产品对企业应税工作有较大影响

电子制造企业重视的是科研和技术活动,产生的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价值。目前,由于我国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些产品的核心技术主件要从国外进口。这些主件的产品生命周期一般不长,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风险,对于电子制造企业最终生产的产品非常关键。这些进口主件的完税价格会对电子制造企业产品的纳税税额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电子制造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电子制造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较多,但可以进行有效税务筹划的税种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其中,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目前我国对于增值税的计算主要采取抵扣的方式进行计算。另一个税种是所得税,我国采取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税额涉及企业纳税成本、费用等许多方面。

二、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税务筹划的办法

电子制造企业的税务工作整体来说比较复杂,在执行时有标准的操作流程,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税务工作的认识,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的良性发展。

(一)电子制造企业增值税的筹划办法

1.区别电子制造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的种类

电子制造企业在对增值税税率进行选择的时候,要注意区别纳税人的类型,目前我国增值税纳税人的类型主要包括三种,分别是基本税率纳税人、低税率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总体来说,电子制造企业对增值税税率的选择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好处;二是在购买企业分别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的情况下,销售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纳税人身份对于企业来说最有益处。

2.电子制造企业产品的税务筹划办法

电子制造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一般制造企业的产品具有较大的不同,通常电子产品的销售和软件销售是捆绑在一起进行的。同时,一些电子产品售出后还需要良好的后期服务,这些服务通常都是有偿服务,而且利润率比较高。可以说,电子产品本身的销售和后期服务的销售具有极强的关联性,这给电子制造企业在应税税率的选择上提供了较大的可操作性。我们假设电子制造企业的增值税率用A表示,那么A等于营业税率和增值税税率的比值。在实际税务工作中,通过计算得到实际的增值税率B,如果B的数值大于A,那么电子制造企业可以选择其相应产品进行拆分,将其中的一部分改交增值税;如果B小于A,那么电子制造企业全部缴纳增值税对于税务筹划更有帮助。

3.电子制造企业购买设备的税务筹划办法

电子制造企业要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读,从而更好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例如:在税收优惠政策中规定企业如果购买特定行业生产的国产设备可以实行增值税退税。所以,电子制造企业在购买设备的时候要对国内设备的价格、国外设备的价格以及享受的增值税退税金额进行综合考量。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国内的设备价格减去增值税退税金额后比国外进口设备价格低,那么电子制造企业选择国内设备进行采购比较合适。在税收政策中有对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的税收优惠,这一点对于我国沿海地区的电子制造企业比较有利。税法规定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数=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材料进口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通过公式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如果材料进口的金额比较低,那么电子制造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就比较高,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的份额,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二)电子制造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办法

1.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的科研工作

我国在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电子制造企业要合理享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地开展自主创新,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创造出属于企业自己的品牌,从而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享受更多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说,电子制造企业的科技研发费用指的是企业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投入的费用。电子制造企业的科技研发的加计扣除办法根据是否形成了无形资产分为两类,如果没有形成无形资产的,在进行100%扣除之后,还要依照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0%;如果已经形成了无形资产,那么要依照无形资产的150%进行摊销工作。可以看出,如果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越大,那么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也就越多。

2.合理选择税务主管机关

目前,我国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同样的税种在不同的地区实行征缴的税率不尽相同,这是由于地域条件的客观性决定的。电子制造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地域间的不同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区域分配机制,主动选择应税税率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具体来说,电子制造企业可以将企业总部设置在个人所得税优惠较多的地方,将生产制造部门设置在对于采购生产环节具有优惠政策的地方。通过统筹分配、合理布局,实现电子制造企业的税务筹划。

3.增加 企业运营 规模

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费用和产品生产成本的扣除 方法 不尽相同。销售费用是一种期间费用,按照规定是可以在当期就进行税法上的扣除,而生产成本只能够扣除已经实现销售、确认收入的部分,如果没有实现销售、确认收入,那么就要在以后进行收入确认时再进行扣除工作。所以,电子制造企业可以将计入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进行合理规划,确认到销售费用中,这样可以在当期就进行税前扣除工作,那么这部分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地延后,这对于电子制造企业增加资金流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销售机构的方法来享受这种所得税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同时,通过所得税的延后缴纳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间接增加电子制造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选择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人员

目前,我国税法中规定了对于特殊人员就业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并且也取消了对于特殊人员的数量的限制。例如:如果企业给特殊人员发放的工资为每月2000元,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企业在每一名特殊人员身上就享受到了500元的税收优惠。国家制定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充分保护我国特殊人员的基本利益,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电子制造企业的工作中,一些行政工作,例如门卫人员、保洁人员等对于员工的知识水平要求都比较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平衡好自己的人员组织结构,可以在这些岗位招聘一些特殊人员,从而享受到税收优惠。同时,招聘特殊人员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企业形象的良好宣传也具有很大的帮助。

(三)进口组件完税价格的筹划办法

对于电子制造企业来说,进口组件的完税价格对于企业的应缴税费的计算具有很大的影响。我国税法相关条例规定,进口产品的完税价格指的是进口产品的成交价格经过国家海关的审定,以此价格为基础的产品到岸价格。在对税价估定之后,一般按照以下价格进行相关的固定工作: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相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国际市场上相似货物的价格以及其他由海关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电子制造企业引进的产品技术含量都较高,很多都是最新研制出的产品,由于开发时间较短,市场接受程度不高,所以市场上对于这些产品的价格定位比较模糊,不能做到准确的价格定位。同时,这些产品的研发费用较高,所以最开始企业在对产品进行价格制定的时候,一般都会高于市场上已经出现的同类低级别产品。而海关部门对这些产品价格的认定,对于电子制造企业主要部件、原材料的相关关税和所得税的计算具有重要影响。电子制造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对相关的税法变化引起重视,对海关的价格认定保持高度关注,从而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资料,为合理避税提供及时的信息。

三、结束语

电子制造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企业的税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良好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地降低税务风险,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子制造企业重视税务筹划工作,分析相关的纳税特征,通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方面积极展开税务筹划工作,可以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关于股利政策论文范文资料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探讨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8-04 10:55:00 ] 作者:黄英 编辑:studa20 股利政策作为企业的核心财务问题之一,一直受到各方的关注。因为股利的发放既关系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又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如果支付较高的股利,一方面可使股东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还会引起公司股票市价上升。但是过高的股利,将使公司留存利润减少,或者影响公司未来发展,或者因举债、增发新股而增加资本成本,最终影响公司未来收益。而较低的股利,虽然使公司有较多的发展资金,但与公司股东的愿望相违背,致使股票价格下降,公司形象受损。因此,如何制定股利政策,使股利的发放与公司的未来持续发展相适应,并使公司股票价格稳中有升,便成了公司管理层的终极目标。一、上市公司如何制定股利政策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影响股利政策的一些因素,这样才能保护股东、公司本身和债权人的利益,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规范化。(一)股利分配的一般原则。1、纳税优先的原则。企业必须在依法缴纳各种税收以后,才能向股东分配股利。2、弥补亏损的原则。企业每年的经营业绩不尽相同。如果往年出现亏损,则企业必须在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以后才能分配股利。3、提取法定公积金原则。企业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如有剩余,应从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法定公积金。我国《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的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4同股同利、股东平等原则。公司税后盈利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如果有剩余,就可在股东间进行分配。股利分配应按同股同利、股东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即企业在分配股利时,必须平等地对待各股东,在分配日期、分配比率和分配方式上,各股东不得有差异。(二)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1、法律法规限制。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有如下三种情况:第一,《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177条规定了股利分配的顺序,即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利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然后才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17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第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个人拥有的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和股票股利应征收20%的所得税。第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上市公司确实必须进行中期分红派息的,其分配方案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制定;公布中期分配方案的日期不得先于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公布日期;中期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制定公平的分配方案,不得向一部分股东派发现金股利,而向其他股东派发股票股利;(3)上市公司制定配股方案同时制定分红方案的,不得以配股作为分红的先决条件。(4)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为股本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二者均表述为送红股。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一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当一国经济处在不同的发展周期时,对该国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也有不同的影响。相应地,我国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同样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前,在形式上表现为由前几年的大比例送配股,到近年来现金股利的逐年增加。3通货膨胀。当发生通货膨胀时,折旧储备的资金往往不能满足重置资产的需要。公司为了维持其原有生产能力,需要从留存利润中予以补足,这时管理当局可能调整其股利政策,导致股利支付水平下降。4、企业的融资环境。当客观上存在一个较为宽松的融资环境时,企业可以发放债务融资性的股利和权益融资性的股利,亦即公司借新债或发新股来为股利融资。一般说来,企业规模越大,实力越雄厚,其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就越强,财务灵活性也越大,当然其支付股利的能力也就越强。对于许多小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而言,难以采取融资性的股利政策。5、市场的成熟程度。衡量市场的成熟程度,通常可划分为三种形式:弱式有效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和强式有效市场。市场越有效,其成熟度也就越高。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中,现金股利是最重要的一种股利形式,股票股利则呈下降趋势。我国因尚系新兴的资本市场,和成熟的市场相比,在中国,股票股利仍属一种重要的股利形式。6、企业所在的行业。股利政策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一般说来,成熟产业的股利支付率高于新兴产业,公用事业公司的股利支付率高于其他行业公司。经验证据表明,行业的平均股利支付率同该行业的投资机会呈负相关关系。7、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所谓资产的流动性是指企业资产转化为现金的难易程度。企业的现金流量与资产整体流动性越好,其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就强。而成长中的、盈利性较好的企业,如其大部分资金投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则他们通常不愿意支付现金股利而危及企业的安全。8、企业的生命周期。我们通常把企业的生命周期划分为成长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企业的股利政策会受到不同的影响。在成长阶段,企业亟需资金投入,一般来讲,股利支付率相对较低;在发展阶段,公司开始能以较大的股利支付比率把收益转移给股东;至成熟阶段,由于投入产出相对稳定,股利支付率和股票收益率都将几乎保持不变。

公司股利理论是公司金融中的重要理论之一,主要有股利无关论和股利有关论。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股利政策理论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利理论与股利政策研究

【摘要】公司股利理论是公司金融中的重要理论之一,主要有股利无关论和股利有关论。在投资者的偏好、股利的税负差别、信息传递、代理成本、交易成本的影响下,如何制定股利政策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价值。在实践中,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已形成了多种股利分配政策。

【关键词】股利理论;股利政策

股利理论至今仍是学术界内有争议的一个问题。费雪・克莱尔在1976年称之为“股利之谜”。谜题的关键就是股利的支付率是否与股东的财富和股票的价格相关,基于此,股利理论存在两大流派:股利无关论和股利相关论。

一、股利理论及新发展

(一)股利无关论(MM理论)

理论的假设

(1)完善资本市场假设:任何一位证�交易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通过其交易活动对股票的现行价格产生明显的影响。同时,证�的发行和买卖等交易活动不存在经纪人费用、交易税和其他交易成本,在利润分配与不分配,或资本利得与股利之间均不存在税负差异。

(2)完整理性投资者假设: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均以个人财富的最大化为追求目标。

(3)对未来的充分肯定假设:所有的投资者对未来投资、利润和股利具有相同的信念。

(4)信息完备假设: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平等地免费获得影响股票价格的任何信息。

理论的内容

(1)股利的支付率并不影响公司的价值:公司的股票市价是公司价值的反应,而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其拥有的资产及其盈利能力。公司的盈余在股利与留存盈余之间分配,并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2)股利政策在公司的政策中居于次要位置,而投资政策才是公司的主导政策。这是因为投资政策是形成资产获利能力的基础,而股利政策不过是服从于投资政策的一种筹资策略而已。

(3)既得的股利和股价升值而形成的资本利得是组成股东财富的两大部分。公司发放股利将使公司增长有所减退,进而引起股价的下跌。股东从股利的到的好处将正好被股价下降而产生的损失所抵消。因此,股利的发放不会影响到股东财富的数量。

(4)对具有理性的投资者来说,在股利和资本利得的选择上并不存在净偏好。如果股利的支付率太低,投资者可以出售一部分股票,以补偿股利支付的不足。相反,如果股利支付的太高,投资者可以购入一部分股票,以扩大投资。

(二)股利有关理论

1.传统股利理论

传统股利理论也就是所说的“在手之鸟理论”或“手中鸟”理论,它认为投资者具有股利偏好,因而主张较高的股利支付比率。即投资者厌恶风险,在股利和未来的资本利得之间选择时,投资者更偏好前者。因为股利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于本期收到的,而资本利得的实现则是在不确定的未来,投资于支付股利的公司投资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确定性,也就是所谓的“一鸟在手,胜过双鸟在林”。因此,投资者愿意为那些能够支付较高股利、而其他方面完全一样的股票支付一个较高的价格。

所以,公司适时支付股利,有利于消除股东对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感。基于这种观点,可以认定股利政策将对股票价格产生实际影响。

2.税负差别理论

税负差别理论是第一个放宽MM理论的严格假设条件所形成的理论,它引进了税赋,放宽了无税收假设。在现行法律下,不论是否有发放股利,公司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发放股利时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的,与股利收入相比,资本利得的税率较低,而且可以继续持有股票来延缓资本利得的实现,从而推迟纳税时间,享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偏好资本利得而反对派发现金股利。故税负差别理论认为:股东倾向于获得资本利得而非股利,从而乐于选择低股利支付率。

所以投资者可以通过比较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哪一个更具有税收优势,选择适当的股利政策来实现其税后收益最大化。

3.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放松了MM理论的投资者与管理当局拥有相同的信息的假定,认为管理当局与企业外部投资者之间由于代理关系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管理当局掌握着更多的关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投资机会与盈利前景等方面的信息,外部投资者可以通过对管理当局发出的股利信号的观察来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

该理论认为,股利是拥有内部信息的管理当局向外界传递其掌握信息的一种手段,即股利改变向投资者传递了重要信息,即公司管理当局对未来盈余的预期发生变化。一般而言,在宣布增加股利后,股票价格会随之上涨;而宣布减少股利后,股票价格会随之下跌,即股利增加(减少)是预期未来盈余变好(变坏)的标志。

4.代理成本理论

代理成本理论是在放松MM理论的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利益完全一致这一假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现代公司中,与股利政策有关的最主要的委托代理关系就是股东和公司经理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公司的产权分散,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往往会出现利益冲突。经营者有时会牺牲股东的利益来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

代理成本理论认为,股利的支付能够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首先,股利的支付减少了管理人员对自由现金流量的支配权,使其失去了可用于谋求自身利益的资金来源,促进资金的最佳配置;其次,大额股利的发放,使得公司内部资本由留存收益供给的可能性越小,为了满足新投资的资金需求,有必要寻求外部负债或权益融资,然而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意味着公司将接受更多的、更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新资本的供应者实际上帮助股东监控了经理人员,股利支付成为一种间接约束经理人员的监管机制,而且减少管理者潜在的代理成本,从而增加公司价值。

5.交易成本理论

股东可以创造自制股利或将其所获股利用于再投资,但是在交易中会发生经纪人佣金,一个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支付现金股利,将发生以发行成本形式存在的直接交易成本。

经纪人佣金和发行成本都随交易规模变化而变化。规模经济使公司大批量发行股票比个别股东小规模出售股票更廉价。因此,公司支付股利通常比股东创造自制股利来的便宜。定期股利支票减轻了股东的不便和大量因进行小规模交易而产生的经纪人佣金。

(三)股利理论新发展

1.追随者效应理论

追随者效应理论,放宽了MM理论的假设――无税收,无交易成本等假设,研究不完美市场下的股利政策。

追随者效应也称为顾客效应,是对狭义税负差别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追随者效应理论从股东的边际所得税率出发,认为每个投资者所处的税收等级不同。如富有投资者边际税率高,养老基金边际率低,由此会引起他们对股利的态度不同,边际税率高的投资者偏好低股利支付率或不支付股利的股票;边际税率低的投资者偏好高股利支付率的股票。据此,公司会相应调整其股利政策,使股利政策符合股东的愿望。达到均衡时,高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将吸引一类追随者(低边际税率等级投资者),低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将吸引另一类追随者(高边际税率等级投资者)。这种投资者聚集在满足各自偏好的股利政策的公司的现象,就叫做“追随者效应”。

2.迎合理论

迎合理论是学者将行为科学引进和应用于股利理论研究中,借助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放弃了投资者理性以及市场有效的假设。即投资者中有理性的套利者也有非理性投资者,这类投资者并不看中最终获得财富的绝对水平,而是关注相对与某一参照标准来说他们的得与失。市场是无效的,现实中的套利不仅充满风险而且作用是有限的。

按迎合理论的观点,公司管理者通常迎合投资者偏好制定股利政策,迎合的最终目的在于获得股票溢价。即当投资者倾向于风险回避,他们可能偏好发放股利的股票,因为可能认为这类公司风险小,于是对支付股利的股票给予溢价,管理者就支付股利。

二、股利政策

由股利相关论知,公司的核心财务问题中股利政策占有重要地位,当公司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取得现金流量后,就会面临这样的决策,应当将这些现金重新投入生产经营活动,还是将其分配给投资者?以何种比率进行分配?它一方面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关系到公司股东的福利。股利政策制定的好坏将会影响公司价值的实现。

公司发放股利是对股东的一种回报,不同的股利政策将对股价产生影响。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股利政策。股利政策的基本类型有: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变动股利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一)剩余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就是在公司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时,根据事先的目标资本结构,测算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先从公司盈余当中留用,在满足了投资所需资金之后若有剩余,公司才将剩余部分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这一政策的实质是采纳了股利无关论的观点。

按此股利政策,公司的股利发放额将随每年投资机会和盈余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在盈余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股利将于投资机会的多寡成反方向变动:投资机会越多,股利支付越少;反之,投资机会越少,股利支付就越多。

优点是留存收益优先满足于再投资的需要,这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实现年利益的长期性和最大化。缺点是股利的支付与否及支付比率完全要根据投资机会的多少及其对资金的需求量来决定,由此导致股利支付的经常性变动。

(二)固定股利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该政策要预先确定每股的年股利额,并保持不变。公司在较长时期内支付固定的股利总额,只有在公司未来的收益稳定而且可以维持新的更高股利时,才可考虑增加每股固定的年股利额,这时便成为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优点是该股利政策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未来经营前景将会更好的信息,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从而使公司股票的价格能保持相对稳定;该股利政策迎合了那些需要和依靠固定股利收入作为消费来源的股东的愿望;该股利政策避免股利支付的大幅度、无序性波动,有助于预测现金流出量,便于理财和管理。缺点是该股利政策股利的支付与盈余相脱节,当公司盈余较低时,稳定不变的股利可能会成为公司的一项财务负担,导致公司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三)变动的股利政策

在确定公司股利的分配方案时,首先要确定一个股利占收益比重的股利支付比率,未来各年的股利额则随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上下波动,获得盈余较多的年份发放股利额高,获得盈余较少的年份发放股利额低。

优点是实行相对固定的股利支付率能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结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则。缺点是这种政策下各年的股利波动性较大,可能会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股利寄予的期望,容易给股东造成公司不稳定的感觉,对稳定股票价格是不利的。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采用该政策,公司首先必须将每年支付的股利固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个较低水平的股利称之为正常股利。然后,公司只有在经营比较好,有较多盈余的年份,才按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的股利。

优点是公司在股利支付方面有充分的弹性。当公司赢利不佳或需要较多的资金追加投资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这样能减少公司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也不会产生股东对股利的跌落感;而当公司盈余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则可适度增发额外股利,把超额的部分利益分给股东,增强他们对公司的信心,使公司的股票市价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却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的人数,也可使公司的股价不会出现大的下跌。缺点是公司在赢利较少或无盈利时,仍须支付正常的股利。尽管所付的正常股利数额可能不大,但毕竟股利的支付会增加公司资金的流出,对于本来资金就很紧张的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如果公司经营状态良好,盈利较多,并持续的支付额外股利,这又很容易提高股东对股利的期望值,从而将额外股利视为“正常”股利,一旦公司盈利下降而减少额外股利时,便会招致股东极大不满。

在股利分配实务中,股利理论是股利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公司所选择的股利政策与公司所信奉的股利理论密切相关。

股利政策不只是一个股利的决策,应当融入公司整体战略决策中,因此股利政策的选择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从全局的角度进行规划、权衡各利益相关集团的利益、充分考虑公司自身的现状及确定最佳的股利政策。

摘要: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A股上市公司达到上千家,证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 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应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不分配股利或分配股利以再融资为目的的现象,这被学术界称为“ 中国 股利政策之谜”,股利政策已成为国内外公司财务、 金融 领域的一个研究重点。

论文关键词: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股利政策 编辑。

公司税后利润究竟应该分配给股东还是留在公司内部?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把股利分配给股东?应该分配多少股利给股东?股利分配的金额和方式对公司价值和股东财富有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一致的回答,因而,公司股利政策的问题也成为公司财务领域长期以来的研究 热点和难点。

一、国外研究

西方国家对于上市公司股币政策的研究 历史 较长,最先是和证券估价分析 联系在一起,还没形成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对股利政策的真正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1年美国芝加哥大学两位财务学家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 发表了《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估价》一文,股利政策一时成为众多学者的研究热点。此后,很多财务学家对此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并形成了传统股利政策理论与 现代 股利政策理论。前者主要侧重于研究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的相关性方面,形成了股利无关论与税差理论;而后者侧重于研究股利引起股票价格变动的原因,形成了追随者效应理论、股利信号传递理论和代理成本理论。

(一)传统的股利政策理论

传统股利政策理论认为,投资者更喜欢现金股利,而不大喜欢将利润留存给公司。这是因为:对投资者来说,现金股利是“抓在手中的鸟”,是实在的,而公司留利则是“躲在林中的鸟”,随时都可能飞走。既然现在的留利并不一定转化为未来的股利,那么在投资者看来,公司分配的股利越多,公司的市场价值也就越大。1956年哈佛大学约翰·林纳()首次提出了公司股利分配行为的理论模型,拉开了股利政策研究的序幕。

1.“一鸟在手”理论。“~鸟在手”理论主要的代表者是戈登。1962年戈登()和夏普(EliShapiro)在众多研究的基础上推导出了戈登模型。该理论基于投资者偏爱即期收入和即期股利能消除不确定性的特点,认为股票价格变动较大,在投资者眼里股利收益要比留存收益再投资带来的资本利得更为可靠,由于投资者一般为风险厌恶型,宁可现在收到较少的股利,也不愿承担较大的风险等到将来收到更多的股利,故投资者一般偏好现金股利而非资本利得。在这种思想下,该理论认为股利政策与股东财富息息相关,股利支付的提高将会增加股东财富。

2.股利无关论。最著名的MM股利无关论是由莫迪格利安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在1961年提出的,因为两人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均为M而简称为MM理论。Modigliani和Miller认为,在一个信息对称的完善资本市场里,在公司投资决策既定的条件下,公司的价值和公司的财务决策是无关的,因此,是否分配现金股利对股东的财富和公司价值没有影响,股利政策与股价无关,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会影响股票的市价。

3. 税收效应理论。法勒(Farrar)和塞尔文(Sel—wyn,L)通过研究认为,在不存在税收因素的条件下,公司选择何种股利支付方式并不是非常重要。但是,如果现金红利和资本利得可以不同税赋,如现金股利税赋高于资本利得的税赋,那么,在公司及投资者看来,支付现金股利就不再是最优的股利分配政策。由此可见,存在税赋差别的前提下,公司选择不同的股利支付方式,不仅会对公司的市场价值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且也会使公司(及个人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出现差异,即使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资本利得只有在实现之时才缴纳资本增值税,相对于现金股利课税而言,仍然具有延迟纳税的好处。

(二)现代股利政策

现代股利政策认为,在完善资本市场 环境中,股利政策并不重要,每个股东都能无成本地选择公司的股利政策,以适应自己偏好,所以股利不影响公司价值。但是,在现实经济中,由于资本市场存在不对称税负、不对称信息和交易成本三种缺陷,公司的股利政策将对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这时股利政策就显得十分重要。

1.追随者效应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是税差理论的进一步 发展 。该理论认为股东的税收等级不同,导致他们对待股利水平的态度不同。有的税收等级高,而有的税收等级低。公司应据此调整股利政策,使其符合股东的愿望达到均衡。高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将吸引一类追随者,由处于低边际税率等级的投资者持有;低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将吸引另一类追随者,由处于高边际税率等级的投资者持有。

2.信号传递理论。股利具有信息内涵的思想萌芽于Lintner,由MM最早提出。Bhattacharya(1979)建立了第一个股利的信号传递模型。该学派从放松理论的投资者和 管理当局拥有相同的信息假定出发,认为当局与 企业 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管理当局占有更多的有关企业前景方面的内部信息。3.代理成本理论。Jensen和Meckling(1976)的代理成本学说为整个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研究奠定了理论框架和分析基础。Jensen和Meckling将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其中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由此他们将代理成本定位为委托人发生的监督支出、代理人发生的约束性支出和委托人承担的剩余损失。

4.股利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成长机会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公司 管理者与投资者在有关公司信息方面存在时间及数量上的不一致性。股利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公司的管理者比外部投资者占有更多的内部信息,且在时间上也比外部投资者早得多。交易成本理论认为,虽然股东可以创造自制股利或将其所获股利用于再投资,但是在交易中会发生交易成本(如经纪人佣金等)。成长机会理论指的是当公司进入成就期后,通常从某一时刻起开始支付股利,并逐步提高所付股利占净利润的比例。 经验证据表明,公司股利政策的模式一般保持不变,当股利政策改变时,股票平均价格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一般保持稳定的股利政策。

二、国内研究

我国的股利政策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建立了资本市场,90年代中后期逐步开始股利探索。翻译借鉴西方成熟而完备的股利理论与实证,研究方法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的股利研究是我国在这一领域研究的一大特色。目前理论和实证研究对股权结构和股利政策的研究侧重点不同。对股权结构主要探讨股权结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已有多项实证结果。对于股利政策的研究偏向于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多项因素的综合分析,较少从股权结构方面展开进行分析。二者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两者均较少涉及股权结构和配政策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对于经营业绩的研究是针对一个过程的结果,属于事后控制的范畴,而股利政策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选择不利于公司 发展 的分配方式,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业绩;另一方面,公司业绩反过来又会成为发放股利的一个制约因素,兼具事中和事后控制的作用,可以帮助投资者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1999年,吕长江和王克敏采用因子分析法在对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38个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的基础上构造了8个与现金股利有 统计显著性的因子,进一步采用逐步回归分析法研究因子与股利支付水平之间的关系显示,国有股和法人股控股比例越大,内部人控制度越强,公司的股利支付水平越低;国有股及法人股比例越低,公司越倾向于将利润留存于未来发展,易采用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的支付政策。

2001年,赵春光、张雯丽、叶龙选取1999年底前上市的210家公司为样本研究股利政策的选择动因,结果也表明股权集中度越高可能越不分配股票股利。原红旗2001年在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1994-1997年除 金融 概念股外的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分年度进行横截面分析,结论表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通过现金股利从上市公司转移现金的行为,而对以股票股利留存于公司内部的资金存在浪费现象。魏刚2001年以389家公司1367个样本观察值为基础,采用Legit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和股权结构的关系,发现国家股比例和法人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概率越高;相反,国家股比例和法人股比例越低,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概率越低。

三、 总结

从目前相关的 文献 来看,无论是传统股利理论还是 现代 股利理论,无论是从税差理论角度、信号效应角度,还是从代理成本理论角度,中外学者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股利之谜”仍是一个未知的领域。现代公司财务学是在放松了MM定理的假设条件和基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理论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已经越来越多涉及到利益相关人之间以及股东之间的利益分化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在国外,股利政策的研究通常都以MM理论为研究线索,通过放松其严格的假设条件来研究现实世界的股利问题。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财务学者将不对称信息理论研究成果 应用于财务理论,这些理论对现实世界公司的财务决策给予了重新的解释,突破了传统只重视外部可见因素的研究而忽略了对可分配收益有决定权的个人动机研究,人们开始认识到不对称信息决定了契约的不完美这将导致作为决策主体的个人动机在财务决策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与动机相关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 环境也成为了研究的重点。国内的研究则主要体现为:应用国外股利理论来解释我国的特殊情况,很少系统地从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环境出发,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利益主体的股利支付动机。因此。在我国,从公司的治理机制出发,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将会是一个新的亮点。

股利分配政策是关于收益分配的策略,它涉及到多方相关者的利益.对投资者、市场以及上市公司本身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股利政策 上市公司 公司价值

[论文摘要]根据经济学利润最大化原理,若把股利支付作为公司经营中的一种“生产要素”投入,股利支付的最佳水平理论上是指处于股利支付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用相等时的水平,但在实践中,这一最优水平难以确定,只好寻求适度股利支付水平。适度股利支付水平应是在目标的负债/资本比率条件下,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融资成本最低、股权结构稳定,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水平。另外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是控股股东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制定的,因此还要为控股股东的利益服务的。

股利分配政策作为公司三大财务决策之一,在公司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选择合适与否关系到公司融资 渠道 的畅通、融资成本的高低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适合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并在公司面临外部接管威胁时提供有效的防御屏障,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持续发展,实现公司价值(股东财富)最大化。

一、上市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的内涵及其特征

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可概括为: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融资成本最低、股权结构稳定,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股利政策。具体而言,上市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应具有以下特征:适度股利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的大幅度提高。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股权结构稳定等都是服务于这一目标的。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的实情,公司股票价值的表现形式,股票内在价值频繁波动,简单地把“市场价值最大化”作为适度股利政策的目标操作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有必要对“公司价值”作进一步具体界定。

二、股利支付的效用及成本

(一)在现代股利理论中,发放现金股利带来的各种效用

(1)降低代理成本。股利分配的代理认为,股利政策实际上体现的是公司内部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适当的股利政策有助于保证经理们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事,所谓适当的股利政策,是指公司的利润应当更多地支付给股东。否则,这些利润就有可能被公司内部人滥用。

(2)当公司投资机会较少时,提高投资者效用。因为公司现金增多时,会出现过度投资现象,把多余的现金派发给股东,股东可另作高收益率的投资。

(3)扩大筹资渠道。股利支付显示公司有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股价提高,增发新股,配股价就可确定在较高水平。

(二)股利支付所涉及的成本

(1)税负成本。如果对现金红利和来自股票回购的资本课以不同的税赋,那么,在公司及投资者看来,支付现金股利就不再是最优的股利分配政策。由此可见,在存在差别税赋的前提下,公司选择不同的股利支付政策,不仅会对公司的市场价值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且也会使公司的税收负担出现差异。(2)融资成本的提高。当公司面临投资机会时,由于股利支付,公司不得不通过外部融资,如增发新股、配股、举债等,而现代财务理论普遍认为外部融资成本要高于利润留成。(3)中介费用。股利发放、筹资都要聘请相关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而这些中介机构的参与就会涉及相关的中介费。

三、上市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要以控股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行为和目标

在大股东股权不流通的情况下,在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环境下,对于中小股东来说,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对太低,且极其分散,中小股东持股的目的一般不是控制性目的。投资股票的收益有资本性收益和现金股利收益。在两种收益形式当中,又由于我国上市公司长期以来现金股利收益率明显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如所有上市公司总体的流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现金股利收益率从1998到2004年分别为,,,,,,;投资者获得的现金股利收入相比其投资成本来说微乎其微,那么作为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由于几乎无法获取其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回报,那就只能转向通过在流通市场上博取差价获取投资收率,这也是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的最大化行为的必然选择。非流通股东(主要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一般是大股东,所以公司重要的经营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主要受非流通股东意见的影响,控股股东股权不流通对于控股股东来讲有明显缺陷。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国家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只能依法协议转让。作为一名理性的市场主体,大股东特殊的利益实现方式决定了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行为方式及特点。由于缺乏更有效的股权退出通道,大股东往往会趋向寻找一切可能提高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方法 ,具体来讲有如下渠道:一是提高公司业绩,业绩是公司市场价值的基础,业绩的提高必然会提高每股净资产;二是通过配股、增发或发行可转化为股票的债券(简称可转债)等形式进行再筹资,由于配股价、发价或可转债的转股价一般都远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其结果必然导致配股或增发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随之相应增加。适度股利分配政策是一个阶段性连续的概念。这就是说对于某一家公司而言,适度股利分配政策不是一个年度概念,而应在一产业周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过,也不等于说适度股利政策是一成不变的,应随公司发展阶段的更替而作相应的调整。

在初生期,公司对其所处的市场环境只能通过理性预期加以了解,而不能对市场条件、产品销路有很精确的判断,也就是说,由于 经验 的不足,不能对经营收益有准确的测定。刚建立的新公司投资目标已确定,不用立即去寻找 其它 投资机会,利润留存比例可适当小一点,利润中大部分用于分发红利,以吸引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树立公司在公众中良好的形象。所以,推行低股利加额外股利的高弹性股利政策较符合企业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从企业来说,低股利可使企业在经营收益不理想的情况下也能兑现股利,不至于破坏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而收益颇丰时,可以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鼓励公众投资热情。从投资者来说,在有固定收入保证的前提下,还有获得意外股利收入的希望。两者都会对股利政策表示满意。

在成长期,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强烈,公司面临的投资机会较多,如果能获得充足的资本,公司发展速度就能加快,同时,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利润额连年增长。此阶段,公司需要集中力量,竭力以最低成本获取足够多的资金来源。最有效的 措施 便是大量留存利润,用自有资本,避免举债或多分股利。那么实行剩余股利政策的低股利是否使股利贴现模型决定的公司价值也过于低呢?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成长期的公司来说,股利与股价之间的关系已经被公司以“发展第一、兼顾股利”的政策所弱化,所以低股息不会使价格低落。相反,由于公司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获利能力,将导致公司股票的实际价格升高。这并不是说股息决定股价的关系完全消失了,只是股价不再直接有股利决定了。

在成熟期,公司在本行业的经营经验丰富,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获利能力稳定,有能力维持比较稳定的股利发放额,公司应采取稳定的股利发放政策。当然,与其余各种股利政策相比,在这种政策下,公司对留存利润要心中有数,对公司发展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安排。

参考文献

[1]原红旗,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__文,影响中国上市公司配股决策的因素分析[J],经济科学,2003

[摘要]根据经济学利润最大化原理,若把股利支付作为公司经营中的一种“生产要素”投入,股利支付的最佳水平理论上是指处于股利支付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用相等时的水平,但在实践中,这一最优水平难以确定,只好寻求适度股利支付水平。 文章 认为适度股利支付水平应是:在目标的负债/资本比率条件下,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融资成本最低、股权结构稳定,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水平

股利分配政策作为公司三大财务决策之一,在公司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选择得合适与否关系到公司融资渠道的畅通与否、融资成本的高低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适度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并在公司面临外部接管威胁时提供有效的防御屏障,因而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持续发展,实现公司价值(股东财富)最大化。长期以来,公司管理层和金融专家致力于寻求股利政策的最佳模式,但至今未有一合理的、可以为各公司普遍接受的结论。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制约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因素众多,有公司内部的也有公司外部的;有市场的也有非市场的;有投资者、债权人的也有代理人的;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而且各个因素之间又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随着公司发展情况的不同,这些因素所占的地位又经常发生变化。所以,适度股利分配政策的选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本文在评析西方金融理论中最佳股利支付模式的基础上,定性研究中国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最优股利分配政策的理论确定

西方金融理论中关于最优股利分配政策的确定主要有三派观点:第一派是以沃尔特(J、E、walter)模型为代表,从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和基准折现率的关系来确定最佳

股利支付规模。

沃尔特在一系列假设条件下,研究了股票价值同每股税后利润、股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基准折现率之间的关系,建立了相应的评价股票价值的公式。

如下所示:

即当公司投资受益率和基准折现率相等时,股票价值除同基准折现率有关外,还与公司的税后利润有关,而同公司的股利政策无关。

(2)若r>ρ,即当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大于基准折

现率时,股利分配越少,股票价值越高。特别当股利支付率为零时,股票价值最高,换句话说,此时,最佳股利支付应为0。

(3)若r<ρ,即当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小于基准折现率时,股利分配越多,股票价值越高。特别是股利支付率为100%时,股票价值最高,换句话说,此时,最佳股利支付为100%。据此,沃尔特认为公司最佳股利支付率完全取决于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如果公司有许多投资收益较高的机会,则应少分配现金红利,多提成,甚至把税后利润全部用作投资。相反的,如果公司没有获利较高的投资机会,则应该把利润大部分、甚至全部分配给股东。第二派,股利显示理论认为股利支付的最佳水平应是当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公司股票内在价值一致时的水平,进而提出:公司前景越好,股利支付水平就应越高。股利显示理论考虑股利支付最佳水平的逻辑是:当一家公司需要为一项目筹资时,它要么增发新股(配股)要么少回购一些在外股份;不管哪一种情况都会导致现有股东持股比率稀释(dilution)。对于前景比较好的公司,降低现有股东持股比率稀释程度的价值就比较高,如果外部投资者都认识到这一关系,其结果,代表现有股东利益的内部人(管理者)就会发放含税负的股利,股东持股比率稀释程度下降,公司股价上升。股利支付的最佳水平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不同公司支付股利的边际收益不同,而投资者获得股利收入的税负是递增的(随股利水平),因此,具有较好前景的公司就必须支付较高股利,直至股利支付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税负成本)相等,此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也因为最佳股利的显示升至其内在价值水平。

第三派,代理成本理论认为股利支付的最佳水平应是股利支付降低的代理成本等于股利支付的税负成本时的水平。如图1所示

,MC1表示股利支付的边际成本,它渐次递增说明随股利水平的提高,边际税率不断提高。MR1表示股利的边际收益,即因股利支付而降低的代理成本,比如管理层更加卖力

为股东利益着想;管理层更具有创新意识;管理层少“揩油”了等等。一开始,单位股利支付所降低的代理成本不断提高,说明此阶段股利支付的效用递增;当股利支付水平已达到Q0时,公司的代理问题已弱化,相应的,再提高股利的边际效用开始下降。根据西方经济学中的利润最大化原理,若把股利看成公司经营中一个投入要素,则图中MC1与MR1的交点A1所代表的股利水平Q1就是代理成本理论所认为的最佳股利支付水平。

上述三种观点分别从投资机会、市场表现和降低代理成本的角度提出了最佳股利支付水平。这些最佳股利支付水平分别就某一方面而言都是合理的,但作为一个公司整体而言,则都有以偏概全的不足。不过,上述三种关于最佳股利水平的确定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若把股利支付的各种效用综合起来就可以给出公司股利支付的效用函数,同样,把股利支付的各种成本汇总起来,就可得出公司股利支付的成本函数。我们若把股利支付作为公司经营中的一种“生产要素”投入,股利支付的最佳水平理论上应存在,处于股利支付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用相等时水平。股利支付的各种效用包括:(1)降低代理成本。(2)当公司投资机会较少时,提高投资者效用。因为公司现金增多时,会出现过度投资现象,而把这多余现金派发给股东,股东可另作高收益率投资。(3)扩大筹资渠道,股利支付可显示公司未来前景。

股利支付显示公司有一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股价提高,增发新股,配股价就可确定在较高水平。股利支付所涉及的成本包括:(1)税收成本。(2)融资成本的提高。当公司面临投资机会时,由于股利支付,公司不得不通过外部融资,如增发新股、配股、举债等,而现代财务理论普遍认为外部融资成本要高于利润留存。(3)中介费用。股利发放、筹资都要聘请相关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而这些中介机构的参与就会涉及相关的中介费。综合这些考虑,我们也可以给出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股利支付

变量的边际效用曲线(MR)和边际成本曲线(MC),如图2。曲线MR与曲线MC的交点A相对应的股利支付水平Q为公司最优股利支付水平。

二、中国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的内涵及其特征根据效益最大化原理所确定股利支付水平,虽然是最优的股利水平,也是公司管理层理论上应该认可1的最优选择,但是选择这一最优方案存在着许多限制因素。这主要体现在前述的边际效用曲线和边际成本曲线的确定上。

图2

股利支付的成本函数中税负成本、中介费用相对较好计算,但筹资成本的提高却是因公司各方面的情况及资本市场特定环境共同引致的,其中有多少是因为支付股利产生的就很难区分,因而股利支付的成本函数理论上存在而实际操作中真正定量确定有一定的难度。相对比而言,股利的效用函数确定难度更大,比如说因股利支付而导致的代理成本降低一项,因为代理成本降低转化为股利的效用是通过管理层更加卖力为股东财富着想而带来的公司价值的提高实现的,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其一,管理层卖力的程度、为股东财富考虑的成份有多大、对公司投资的开创性如何等等本身极难衡量,内部人会把种种“揩油”行为解释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其二,代理成本的降低是导致公司价值提高的各种因素之一,代理成本降低与因之而提高公司价值之间难以形成固定的定量关系。因此,前述的由股利支付的边际成本曲线与边际效用曲线的交点所形成的最优股利水平理论上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次优方案,寻求适度的股利支付政策。对于中国公司而言,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可概括为:在目标的负债/资本比率条件下,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融资成本最低、股权结构稳定,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股利政策。具体而言,中国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适度股利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的较大幅度提高,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股权结构稳定等都是服务于这一目标的。针对中国资本市场不成熟的实情,公司股票价值的表现形式——股票内在价值频繁波动,简单地把“市场价值最大化”作为适度股利政策的目标操作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我们有必要对“公司价值”作进一步具体界定,在操作上可选择两项财务指标来替代。

(1)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公司股份的当期每股实际价值,公司帐面价值即等于每股净资产与普通股发行数之积。与公司市值相比,由每股净资产套算得来的公司帐面价值更能反映公司实际投资价值,尤其是在投机很强的股票市场上,受市场信息的影响,股票价格剧烈上下震荡,若以市场价来衡量公司价值,弹性太大,显然不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若以每股净资产来匡算公司帐面价值,则不会使公司价值容易受外界因素干扰,可以真实地反映公司现在价值几何。在这一点上,以每股净资产价值最大化代替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挤出”了由市值最大化产生的“泡沫”。每股净资产最大化还可以较好地综合反映公司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首先,从公司经营者的角度来说,每股净资产最大化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本经营效益,努力使公司价值增值。在这一点上,每股净资产最大化与市值最大化及利润最大化都是不矛盾的。因为每股净资产的较大增值意味着公司利润量较多,利润量的增加会使公司在投资者心中的价值上升,从而导致公司股票市价上涨,也达到最大化。这时的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有了公司实绩作为支撑基础,不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见,每股净资产最大化在克服了市场价值最大化中非理性因素的同时,与市场价值最大化又取得比较好的统一。

其次,从投资者角度来讲,每股净资产最大化既体现了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高低,又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每股净资产越大,说明投者本金的保值性越好、增值的可能性也越大,而投资者在做投资选择时,总是愿意投向每股净资产增值快的企业。

不过,每股净资产指标是对公司历史价值高低的判断,至于反映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可选择另一指标:利润增长率。

(2)利润增长率。企业利润取决于销售价格、制造成本、市场占有率(决定销售量)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的提高又依赖于企业改善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扩大市场占有率等,所以说,企业利润率的提高刺激企业在上述方面积极进取。利润增长率是一个比例性指标,与利润额相比,更能动态地反映企业发展的状况。例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本期利润200万元,在同行业中可能算是很高的利润额了,但若与本公司上期利润300万元相比,却是利润下降了。造成企业利润下降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萎缩或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成本提高等,而这一切又都代表着企业的发展潜力部分丧失。可见只有纵向地比较企业利润状况,才能发现企业的发展潜力,确定其实际投资价值,使对企业价值的考虑从短期走向长期。

2.适度股利政策并非某种固定模式,它因公司而异。任何一家公司都会因其自身的特点、所处的特定环境而存在一种仅适合于该公司的股利政策,亦即不存在一种适合于所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关于这一点美国波克夏·哈斯威公司绝无仅有的股利政策是一个重要例证。按一般美国公司的做法,前景越好、业绩越好的公司股利水平相应也会较高,而不

分配公司往往是亏损公司。但哈斯威作为一家业绩卓著的公司长期以来坚持既不分红也不分股的股利政策,以至于1998年底该公司总股本仍仅226万股,而股价已近每股8万美元。对这样一种股利政策,哈斯威公司的董事长巴菲特作如此解释:其一,分股将使新的投资者更容易购买波克夏的股票,也便于现有持股者的抛售。因此,巴菲特认为,他并不想要波克夏的股票处于投机者的控制之下,而一个高到极端价位的股票,就是最为有效的制止投机的方式。其二,不分红避免了股东与公司被双重征税,并且也不必在支付股利上费什么精力,可以把红利重新投资以获取更多的收益。其三,公司投资机会众多,赢利率极高,股东们投资于波克夏公司比投资于其他领域更赚钱。同时巴菲特也表示,如果他发现他的股东们能够找到比投资于波克夏更赚钱的方式,他会在那时候临时支付红利。再比较分析中国的两家绩优公司:春兰股份、四川长虹,发现它们股利分配政策截然不同。春兰股份侧重派发红利,而四川长虹侧重高比例送红股,但两公司经营业绩都持续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如表1所示),而且也给投资者提供了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以四川长虹为例,如果1996年1月以元的价格持有1000股长虹作长期投资,那么到了三年后的1999年1月底,历

经了期间的送股、派息和配股后,持股数量增为3952股,持股成本为10340元,而股票市值则达到了64695元,投资回报率高达530%。同样的测算,投资春兰股份同期投资回报率高达330%。截然不同的两种股利分配政策分别支撑了两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及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表现,说明这两种股利分配政策对于这两公司而言都不失为一种适度的股利分配政策。

3.适度股利分配政策是一个阶段性连续的概念,亦即对于某一家公司而言,适度股利分配政策不是一个年度概念,而应是在一产业周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过也不等于说适度股利政策是一成不变的,应随公司发展阶段的更替而作相应的调整。(1)处于初生期企业、公司的适度股利分配政策——低股利加额外股利的高弹性股利政策初生期企业、公司对其所处的市场环境只能通过理性预期加以了解,不能对市场条件、产品销路有很精确的判断,也就是说,由于经验的不足,不能对经营收益有准确的测定。刚刚建立的新企业投资目标已确定,不用立即去寻找其它投资机会,利润留存比例可适当小一点,利润中大部分用于分发红利,以吸引投资者关注本企业,有利于树立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所以推行低股利加额外股利的高弹性股利政策较符合企业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从企业来说,低股利可使企业在经营收益不甚理想的情况下也能兑现股利,不至于破坏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而收益颇丰时,可以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鼓励公众投资热情。从投资者来说,在有固定收入保证的前提下,还

有获得意外股利收入的希望。两者都会对股利政策表示满意。

(2)成长型企业的适度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

成长型的特征是:由于经营得当,企业规模扩张的要求强烈,企业面临的投资机会较多,如果能获得充足的资本,企业发展速度就能加快。同时,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利润额连年有增。此阶段企业需集中力量,竭力以最低成本获取足够多的资金来源,最有效的措施便是大量留存利润,用自有资本,避免举债或多分股利,因为举债成本较高。那么实行剩余股利政策的低股利是否使股利贴现模型决定的公司价值也过于低呢?从实际情况来看,高成长型企业的股票价格通常是较高的,但是这与股利贴现决定的股票市值的原理并不相悖,因为对于成长型企业来说,股利与股价之间的关系已经被企业以“发展第一、兼顾股利”的政策所弱化了,股息作为股价形成的基础地位和作为评价水平的客观标准已经丧失,并转而为企业收益所代替,即股票价格的计算公式转化为:

由股票利息率公式可知,在企业收益中,利润留存比例十拿九稳是决定股票利息率的关键。成长型企业在获得大量利润的情况下,提高利润留存比例相应地降低了股票利息率,减少了企业利润外流。巨额利润以利润留存形式进行再投资,无疑会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这种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常被称为“成长股”,成长股价格的形成,主要是以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期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成长股的市场供求为依据的,其形成机制是:投资者预见到企业在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潜在收益,预期企业股票收益率降低,说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将有进一步上涨的空间,因此预期股票投资价值大。良好的预期投资价值使该股票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最终在供求均衡点形成长期股价。成长型企业投资价值主要表现在:预期股息收益的增加;企业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的预期;预期由股价上涨所获得的资本利得,即由于成长股巨大的发展潜力可能使其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获得溢价收益。

综上所述,成长型企业虽然实行适度的剩余股利政策,但由于股息与股价之间的关系已被削弱,所以低股息不会使股票价格低落。相反,由于公司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获利能力,将导致企业股票的实际价格升高。这并不是说股息决定股价的关系完全消失了,只是股价不再直接由股利决定了。成长型企业若因经济周期、行业竞争等原因,不得不采用其它分配政策时,则应尽量考虑股票股利分配,因为股票股利形成的股本金仍属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可以继续支配。

(3)成熟型企业的适度股利政策——稳定股利额政策成熟型企业的特点是:企业在本行业的经营经验丰富,已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企业获利能力稳定,有能力维持比较稳定的股利发放额。与此同时,由于企业经营的产品已趋成熟,企业需要开发新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以便调整经营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这样企业就要保证有一定的研究发展资金投入。企业除了可从利润拨出一部分资金满足股利政策需求外,剩余资金便可满足研究发展资金需求。与其余各种股利政策相比,在这种决策下,企业对留存利润要心中有数,对公司发展规划可以进行有计划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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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我国为了保障财政收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引导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而开征的,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消费税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消费税的论文篇1:《浅谈旅游消费税收政策》 一、旅游消费及其拉动内需的特点与税收政策刺激旅游消费的着力点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立的经济特区主要是投资特区,意在吸引投资;而今像海南国际旅游岛,则重在吸引消费,称之为旅游消费特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这说明旅游消费特区建设可能会不断推进,相应地对旅游消费的刺激作用将更猛更有效。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及旅游消费产品的吸引力等方面。尽管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养老、住房、医疗、 教育 等方面的刚性支出的存在,尤其对这些支出预期的存在,仍使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因收入水平不足而不“能”消费,或即使暂时有消费能力也不“敢”消费;由于带薪休假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及每年假期过于集中导致出行难,旅游产品吸引力还不够、旅游环境还有待完善导致旅游体验较差,使居民不“愿”消费。作为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之一,税收制度和政策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旅游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具有重要影响。税收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的优化,是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内涵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的活力进一步被激发,要素活跃度明显增强,税收政策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相应刺激旅游消费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税收政策促进旅游消费的着力点正是通过改变制约旅游消费的三大因素来提升旅游消费,即如何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如何增加可用于旅游的时间及如何推出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包括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涉及各要素的特色产品的提供等。 二、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原因及刺激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还没有在全国层面形成独立的和体系化的旅游税制,从优化税收政策运行环境看,决策层面需要就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旅游业发展和刺激旅游消费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 财税 部门同其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增强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以此优化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的税收政策运行环境。当前旅游相关税收制度与政策仍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全面和实质地满足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尤其是刺激旅游消费的需要。例如,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投融资等方面还缺乏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旅游业的税收负担还有下调的潜力;税收在促进旅游产业内部均衡和优化、促进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增进旅游同相关行业衔接性和比较优势发挥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制度与政策优化余地,如税收政策还不充分关注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的均衡发展,对旅游新业态、旅游消费新模式缺乏应有支持,对旅游消费特区类旅游主体功能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还缺乏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在直接刺激旅游消费方面无论是对企事业单位还是对居民个人还没有直接的税收 措施 ;对推动带薪休假、鼓励旅游新产品供给(如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等还没有相关政策;对刺激旅游购物尤其对生产和消费“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所列商品还缺乏税收鼓励措施;对购物退税制度已经在海南岛实施了离岛免税购物办法,免税购买额度也有所提高,但入境游客购物退税制度还没有建立,更没有从国家战略角度研究如何推出可供入境旅客消费的代表国家形象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商品。因此需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从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系统研究促进旅游消费的税收政策措施。 1.从供给角度看 通过税收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本身的发展,以提供更吸引居民旅游消费的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时尚化的旅游消费产品,使居民“愿”进行旅游消费。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同形式的税收支出,主要是对旅游投资的刺激及对市场失灵的调节:一是要研究制定针对旅游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对购买旅游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旅游项目投资从获利年度始可以享受几年的免税政策,或者享受投资从应纳企业所得税中进行一定比例的抵免;由于旅游产品的推广宣传具有特殊重要性,对旅游宣传费用应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由于旅游新业态的投资风险大、效益难确定,在新业态发展初期,应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收优惠,如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二是需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旅游企业和从事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业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限期适用优惠税率,这既是平衡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差异的措施,也是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三是要提高旅游业应纳税额核算中人员培训、筹资融资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降低旅游企业税负。四是应完善旅游业并购所得税收制度,积极促进旅游企业上市和资产的并购整合,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向适度集团化和市场集中化方向发展,优化旅游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结构。五是要优化旅游产业内部结构。如对旅游消费需求的引导形成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并重的旅游消费格局,建立合理的旅游产品结构,增强旅游产品间的衔接和协同。 2.通过税收鼓励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完善购物退税制度 我国2013年境内旅游购物收入约7000亿元。国发[2014]31号文件中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万亿元”。2009年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此后我国的旅游购物、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有了长足发展,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目前,全国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已接近30%,但相较旅游购物发达国家和地区40%-60%的比重,还有很大差距。当我国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30%上升到旅游发达国家的最低点—占比40%时,消费额就能达万亿元,这将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意义。税收方面对列入“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的商品的研发费可视同科技企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旅游商品的宣传费亦可据实扣除。要加快研究制定入境外国游客的购物退税制度。欧洲、澳大利亚等已经有很成熟的外国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随着我国游客到欧洲旅游人数的激增和购物支出的增加,欧洲国家在方便我国游客退税方面也出台了不少“便民”措施,如提供现场退税、提供中文服务甚至直接提供退税一条龙服务等。我国的税收征管、海关管理方面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但由于缺乏退税制度,更缺乏有吸引力的商品,从外国游客购物方面取得的收入并不多。应尽快选择一定的商店作为免税购物的定点企业,在商店或海关设立退税柜台,确定退税流程和额度,以刺激旅游购物。 3.从提供旅游时间角度 通过一定税收措施鼓励所有单位和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通过闲暇时间的保证让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要真正落实仍需要一段时间。在过渡期—比如3年内,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双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出。对避开法定假日高峰期,实施错峰带薪休假并且享受休假的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按职工工资总额再加计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从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角度 应完善对个人旅游消费的优惠措施,使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旅游消费的根本途径,从旅游业角度通过发展旅游业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数量,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是一个方面,从与旅游相关支出的税收优惠看,又是另一个方面。比如,对企业为职工提供集体旅游或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旅游支出的,可以设定一定限额不计入个人应税所得范围;旅游企业为吸引旅客进行旅游券免费发放的可以加倍进行税前扣除;在逐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时可以考虑允许居民个人每年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的旅游消费支出;鼓励旅游消费信贷,对旅游消费信贷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扣除;加快完善养老医疗教育等项改革,为居民旅游消费提供底气和信心。 5.建立旅游特别消费区(或称自由旅游贸易区 或将旅游特别消费区的概念直接并入自由贸易区概念),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边境旅游消费特区应视同“境内关外”,实行封闭管理,区内关税零税率,购物零税率。应制定相应的促进消费的政策,除零税率外,在消费特区推出适合的旅游新产业并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尤其在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更应从入境免签证到购物管理等全方位实行优惠。也可以在内地建立类似的消费特别区,尽管全封闭较难,但也可增设免税店、完善退税程序。制定鼓励内地居民去旅游消费特区购物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如继续提高从海南离岛购买免税物品的额度等。 6.配合“一带一路”战略 研究对入境游和出境游及国内游的税收差别待遇,适当调整我国居民旅游结构,缩小旅游贸易逆差。对涉及“一带一路”的国家可以鼓励国民去旅游,并放宽免税入境物品的额度。鉴于我国2014年出境游客已经大大超过1亿人次,而入境游则增长缓慢,可以结合外交需要,适当控制非“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境旅游流向和总量,如考虑对出境游客征收一定的旅游特别消费税;同时严格控制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后携带免税品入境的数量,严格按照关税条例对行李物品征收关税。与国内扩大免税店规模、提高免税品购买额度、鼓励去旅游特别消费区进行购物进行配合,促进国内旅游商品的消费。 消费税的论文篇2:《试论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其他税种的影响》 一、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当中,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及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而增值税一般是对普通货物在各个环节普遍课税。一般情况下,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消费税是对需要限制和控制消费的特定的消费品和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再征一道税。我国消费税的具体征收环节主要集中于生产环节,在委托加工、进口以及零售环节也有部分特殊规定。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一般而言,其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具有同一性,但当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时,增值税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价计税,消费税则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价计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影响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定率计算 方法 下,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反观增值税,计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与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由于消费税税收筹划而降低其计税依据时,必定引起增值税销项税额同向减少。 在一般销售形式中,由于消费税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所以消费税税负与增值税的税负呈同向变化。而针对特殊销售形式,则不可一概而论。 对于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可能也同样做作视同销售处理,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等,在这一情形下,既缴纳消费税又缴纳增值税,基于同一计税依据,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税负同增同减。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等,这一经济活动只需缴纳消费税,而不缴纳增值税,则消费税的税负不对增值税产生任何影响。同样,在某些经济活动中,可能只有增值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消费税不视同销售,例如销售代销应税消费品等,只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消费税,两者相互独立,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税负高低也无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系 按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房产税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并无交集,两者没有直接联系。但基于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例如在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中,与房屋有关的应税消费品成本计入到房屋的成本时,消费税税负变化会对房产税税负产生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联度较低,在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只有比较特殊的经济活动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房产税负呈同向变动,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也会使得房产税税负同向降低。 【案例1】 甲公司为某市木质地板生产企业,2015年初准备修建一栋办公大楼自用。该公司准备用一批成本为100万,平均售价为110万(不含税)的实木地板用于大楼的建设。试分析,此项经济活动涉及的消费税是否对房产税产生影响? 方案:企业为取得一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支出,例如人工支出,材料成本,相关税费等。上述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为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处理。该批实木地板的成本以及涉及的消费税应计入办公大楼成本当中,而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所以会导致大楼成本增加,使得消费税与房产税税负呈同向变化,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呈反向变化。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不存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对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而言,其增值税部分也就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而“营改增”之前,其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部分也同时计入到办公大楼成本当中。 因此,此项经济活动计入办公大楼的成本为: “营改增”之前:100+110×5%+110×17%=(万元) “营改增”之后:100+110×5%=(万元)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税,而土地增值税则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时,对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与此同时,二者应纳税额的计算也大相径庭。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在生产环节,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而土地增值税则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由此可见扣除项目是决定土地增值税税额大小的关键因素。这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税种,只有基于特殊的经济活动下,消费税税收筹划所带来的增值税负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土地增值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联系,在纳税人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也只有在特殊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等经济活动发生时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土地增值税税负呈逆向变动,纳税人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会使得土地增值税税负逆向上升,因此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衡量整体税负的大小,而不只是单税种税负的降低。 四、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而当期的消费税额属于扣除项目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范畴,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包含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及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基于上述的定义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消费税税负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纳税人当期产生的消费税额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其金额的大小必然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一情形下,假定纳税人的其他情况不变,如果消费税税收筹划使得消费税的税负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也呈下降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的减少而增加,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减少逆向增加。反之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呈上升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增加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增加逆向减少。而对于减少收入、递延纳税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法而言,由于减少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则消费税税额与企业说的税税额会同时减少,呈同向变化。 消费税的论文篇3:《浅谈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 一、税收筹划概述 1.税收筹划的涵义 本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税收负担降低,而是企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减少,这样,追求减少税负就毫无意义。国内以刘蓉教授主编的《税收筹划》中观点为代表,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 企业战略 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仅有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政策,还包括对纳税人有利的可以应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如折旧方法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另一方面我国税制的健全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促使税收筹划研究和从业人员水平提高,使更多纳税人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因此,从长远来看,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对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按照消费税法基本规定,消费税计算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一是包装物的筹划。消费税相关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包装物如果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那么企业就可以在包装物商节约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产品销售,收取押金,这样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计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二是商业折扣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作为依据来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单独开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中注明,可以降低应税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目的。 2.对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从税率方面来考虑节税问题有以下两种:一是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税法规定,多项经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应分开计算不一样税率的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套装方式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如果想节省消费税,可以将税率一样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套装方式销售,也可将本身不同品牌的产品组装成套装销售。二是混合销售的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等为客户提供劳务,将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 3.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可利用本期生产使用的数量计算按规定可以的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已缴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只能是从工业企业买入的消费品,对于商业企业买入消费品已纳税款全部不得扣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尽可能从厂家直接买入,这样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对已缴纳税款进行抵扣,从而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4.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和申报,适用税率划分不清楚的,全部从低适用税率来计算消费税税额。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当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经分析,对于出口业务较多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减轻税收负担。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1.正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注重税收法律政策变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 政策法规 是不断修改完善,消费税税法的规定也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域税收相关政策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时期工作,因此纳税人不仅要正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变化导向,而且要经常关心税收政策变动,企业可安排专门人力来收集和处理税收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加强筹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执业风险与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相关,税收筹划人员具有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税收筹划,降低筹划风险。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具备对税收政策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丰富 经验 和完备理论结构。为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由于知识结构欠缺所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依法筹划,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方向相一致 税收筹划应当严格遵税收相关法律,税收筹划如果违法违规,给企业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税收筹划成功与否,和是否依法筹划息息相关。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处理好避税与税收筹划两者关系。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方向,使企业在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同时,也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 猜你喜欢: 1. 税收论文参考 2.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 3. 浅谈进口关税相关论文 4. 有关税务会计专业论文 5. 关于税务专业毕业论文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所以扶持中小企业就变成了政府的重要政策,其主要宏观调控手段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 经验 ,谈谈现阶段对中小企业所实施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浅薄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存在问题;建议 在我国,中小企业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基本上都是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解决了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使税收迅速增长,城乡建设开启了新的局面。虽然中小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了很多益处,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欠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了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伸出援助之手,多制定一些扶持政策,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 措施 ,但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和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1 目前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的缺陷 增值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现行的税法中,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按照所销售的货物或者是应税劳务并按照规定税率进行计算征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所需的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要是企业需要,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代开,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这种税收政策给中小企业的纳税人会增添很多税收方面的负担,隐形抬高了时间成本,很多购货方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不愿意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那么他们生产出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阻碍发展甚至停产倒闭。 所得税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税法,对于企业类明文规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中小型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需要国家重点扶持有关高新技术类的企业是按照百分之十五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范围条件:工业企业,每一年度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不超过三十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不能超过一百人,并且总资产不能超过三千万;其他企业,一年度要缴不超过三十万的所得税,企业内部员工不能超过八十人,必须是不超过一千万的总资产。但是从上面的规定范围看,政策中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只是一少部分企业,形式单一,并且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 方法 单一,并有着较长年限。现在的税法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使用的计算方法是直线法进行准予扣除,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十年。但现实中因为科技更新换代较快,设备的更换频率提高,那种单一的直线折旧法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可是如果用加速法进行折旧计算或者是把折旧年限进行缩短,纳税人就得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的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给国家税务局进行审批,这样做程序很复杂,现实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以及将企业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扩大投资的税负,影响中小企业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 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优化型企业等虽然已经制定了很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相关媒体也没有对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最后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不知道或者是了解不全面而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办理流程,所以在实际中没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企业太多。 2 改进税收政策的几点建议 建立较为稳定的税法体系,提高宣传力度和税法的落实度 要尽量避免现在税法中任意增添文件、随性篡改条例与细则,导致税法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当出台新的一种税法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做好宣传和讲解,比如媒体和报纸等,税务机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到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组织定期学习或者是培训,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人人知晓。 完善增值税制度 ①对于小企业的纳税人适当放宽自开增值税方面专用发票的权利,要是小企业的纳税人在生意来往中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提供很完整和准确的必备纳税资料的企业,应该允许他们参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取得发票的购货方也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保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②按照每个区域的实际经济水平情况,授权各地可以适当去调整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特点,授予各省市自治区一些特权,结合当地的实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调整本地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达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的。 改革所得税制度 ①尽量缩短固定财产在折旧上的年限,可用折旧加速法,提升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如今科技发展飞速猛进,形式多样,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使用新技术,购买高科技设备,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日本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折旧法很灵活,第一年能计提的折旧为百分之三十,可以缩短新兴产业的折旧期限,能缩到四到五年。我们国家也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做法,在折旧年限上多结合当前的形势,适当缩短。 ②要想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多鼓励自有资金的大量投入,然后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税收或者是低税率,促使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整改纳税服务体系,适当进行优化,比如简化申报手续,根据实情设置征管期限,多为中小企业的利益考虑,创造好的纳税环境。制定措施时应周全考虑,细化方案,并多做 市场调查 ,结合实情对症下药。还可以建立税收辅导班,号召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账务人员参加培训。 3 结语 总的来说,正确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生产总值,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帮助人们提升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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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7

Abstract 7-8

1 绪论 9-16

研究背景 9

研究目的 9-10

研究意义 10

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10-13

国内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0-12

国外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2-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4

研究方法 13

研究路线 13-14

研究内容及其框架 14-16

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与趋势分析 16-19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 16-17

税务稽查发展的萌芽阶段——征管员模式 16

税务稽查发展的起步阶段——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税务稽查模式 16

税务稽查发展的探索阶段——现代稽查模式逐步确立 16-17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趋势 17-19

一级稽查 17-18

“分级分类”稽查 18-19

3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现状分析 19-26

丽水地税稽查的发展历程 19-21

组织机构的发展历程 19

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19-21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总体情况概述 21-26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机构设置 21-2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工作流程 22-24

近年来丽水地税稽查成果 24-26

4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26-32

稽查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26-27

年龄结构不合理 26

部分稽查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足 26

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缺乏 26-27

机构设置不合理 27-29

地税局下属机构制约稽查职能作用 27-28

县一级稽查模式的设置使检查力量被削弱 28-29

稽查“四环节”工作各有漏洞 29-30

选案环节技术水平不高 29

检查环节不够细致深入 29

审理环节不够到位 29-30

执行环节不够全面 30

稽查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 30-32

稽查软件开发还不够完善 30-31

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低 31

信息共享度不高 31-32

5 国内外税务稽查管理先进经验比较分析 32-37

国外稽查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 32-33

稽查组织机构呈扁平化设置 32

税务机关内部设有专业的刑事侦查权机构 32

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32

特别重视强化稽查人员队伍建设 32-33

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3

国内部分省份稽查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做法 33-35

海南省地税的全省一级稽查模式 33-34

湖北省地税的全市一级稽查模式 34

安徽国税的稽查集约式管理模式 34

广西国税的集中选案与审理模式 34-35

江苏省地税的分级分类稽查模式 35

国内外稽查管理制度带来的启示 35-37

组织机构趋向扁平化设置 35

分级分类稽查管理模式的应用 35

稽查队伍人员建设保质保量 35-36

稽查手段趋向现代化 36-37

6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的优化和对策分析 37-48

推进高素质的稽查干部队伍建设 37-38

建设学习型税务稽查队伍是基础 37

建设能级考评结合的税务稽查队伍是重点 37-38

建设廉洁型税务稽查队伍是保障 38

探索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 38-41

建立扁平化稽查管理的可行性 39

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 39-40

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0

稽查扁平化管理的优势分析 40-41

努力提升稽查“四环节”工作质量 41-45

提升选案工作的准确性 41-42

提升检查工作的深入性 42-44

提升案审工作的公正性 44-45

提升执行工作的威慑性 45

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以实现信息管税 45-48

信息技术在选案环节的应用 45-46

信息技术在检查环节的'应用 46

信息技术在案审环节的应用 46

信息技术在执行环节的应用 46-48

7 结论与讨论 48-49

结论 48

讨论 48-49

参考文献 49-52

致谢 52

摘要 3-5

Abstract 5-6

第一章 绪论 9-16

第一节 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9-11

一、 研究缘由 9-10

二、 研究意义 10-11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11-13

一、 国外研究综述 11-12

二、 国内研究综述 12-13

第三节 研究方法 13-14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和论文结构 14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14-16

第二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分析 16-21

第一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本理论 16-17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要性及影响因素 17-18

第三节 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影响 18-21

第三章 国内外财税金融理论与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经验与启示 21-25

第一节 国外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1-22

第二节 国内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2-23

第三节 国内外典型性政策的启示和经验借鉴 23-25

第四章 桥头堡战略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现状及问题17 25-34

第一节 云南省产业结构基本情况 25-26

第二节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金融政策现状 26-29

一、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6-28

二、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基本情况 28-29

第三节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问题 29-34

一、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问题 29-32

(一)财政资金不足财力保障水平不高 29-30

(二)财政支出不合理,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出不足 30-31

(三)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 31-32

二、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问题 32-34

(一)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发达 32-33

(二)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 33

(三)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风险监管存在缺陷 33-34

第五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财税政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实证研究 34-44

第一节 模型构建的思路与原则 34-35

第二节 数据预处理和分析 35-42

一、 平稳化处理 38-39

二、 协整检验 39-40

三、 格兰杰因果检验 40-41

四、 回归模型 41-42

第三节 统计结论分析 42-44

第六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 44-52

第一节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目标 44-45

第二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建议 45-49

一、 保障财政资金,建立产业专项资金 46-47

二、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产业优化升级的支出力度 47-48

三、 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优化升级的优势 48-49

第三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建议 49-52

一、 鼓励创新金融,扩宽产业融资渠道 50-51

二、 改革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51-52

参考文献 52-54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54-55

致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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