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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严查高校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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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严查高校学位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每年都会检查,这是因为国家对于本科生论文越来越重视了。之前是因为翟天临论文是抄袭这一事件,让全国人民意识到论文的重要性,所以国家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对于近期我国施行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您有何思考?[原创声明]本作品由“风起时创作”原创,感谢您的观看与支持,欢迎留言评论!

本科论文抽查很严格。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通知,其中这样写到: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对于本科大学生的毕业论文,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论文抽检,且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总数量的2%。

这样的决定充分体现出对于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出教育部“宽进严出,严进严出”的标准和规范,其目的不言而喻,加强监测力度,提升论文水平。

论文考察内容:

论文的写作就像是一本书一样,有引言有题目还有论证过程,一个论文大概有20多页。这么长的论文主要考察哪些内容,主要有一下几点选题的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这些内容进行综合考察。

本科论文的考察和博士论文考察的方向不一样,博士论文主要考察学生的研究性和创新能力,但是本科论文考察的是学生的基本学习素养和学习能力。

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严打学位论文买 卖、代 写行为,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 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教育部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 文 买 卖、代 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

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将被处罚和问责;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 在 买 卖、代 写 情 形的指导教师,将被追究失职责任;参与购 买、代 写 学 位 论文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也将被依法撤销、注销。

教育部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

对论文写手会进行罚款,教育部201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从我们当前的法律规定处罚层级来看,对于代写、买卖论文的行为只能由行政规章来处理,刑法是没有办法介入的。

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法律法规,明确学术不端行为与其他造假行为一样入“罪”,明确惩罚尺度,落实监管和执法主体,严肃处理和打击组织买卖、代写论文,以及以“润色、修改、翻译”等为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切断从事论文交易等“产业链”的源头。

论文代写规定

我国当前对论文代写的监管并非无规可依。2015年12月,中国科协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坚决抵制“第三方”代写、代投、修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2018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2019年10月,科技部等20个部门联合发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对案件调查流程及处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买卖、代写论文被列入科研失信行为中。

毕业论文代写可以拨打02767861490举报。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学校设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为02767861490。

论文简单的辅导是不会犯法的。但是论文大写就不一样了,论文代写是会被开除学籍的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最好不要这样做。这也辱一个人的名声。

教育部之所以出台每年抽检一次本科毕业论文的规定,还是为了规范当前的大学教育,杜绝一切论文的”抄袭、伪造、剽窃、买卖、篡改、代写”等,严格查处相关的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教育的公开、透明、纯真性,更是保障高校的教育质量不滑坡。

据人社部网站调查显示,进入“十三五”时期,我国每年的高校毕业生规模超过800万人。和每年各个高校的快速扩招密不可分,全国各地的高校都在扩招,各个高校俨然成为了快速“加工”人才的工厂,只要差不多就可以毕业,大多无法真正的保障毕业生的质量。而此次教育部出台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里面明文规定:教育部将会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并且会减少该校的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可以说这一规定将很大程度上引起各地高校的重视,毕竟谁都不想出现在这样的通报名单上。

其次,该规定除了对高校的约束以外,更大程度上是对学生的约束以及对论文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取缔。先不说其他,“代写”这一学术不端行为就给无数学子造成了很大的毒害,曾几何时“论文代写”这一行业不知不觉的在网上悄然壮大,在某宝或者某Q上一搜相关的关键词,便有一大堆的接单者冒出来,只要花上几百米就可以轻轻松松帮助自己过了毕业论文大关,甚至很多“论文代写”都是“堂堂正正”的赚钱,但这也造就了更多毕业生走向投机取巧的道路。而此次教育部出台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里面明文规定: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别的不说,就光取消学位,恐怕也没有那个毕业生敢拿着自己的前程做赌注去以身犯险。

最后,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里面明文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也就是说100个学生里面至少有2个会被抽到,这样算下来每个人被抽中的概率还是蛮大的,望所有毕业生和高校都且行且珍惜,千万不要行差踏错、害己害人!

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吉林大学和南开大学主办的化学学科综合性学术期刊,2021年的影响因子为,CiteScore指数,SJR指数。高等学校化学学报是一本由HIGHER EDUCATION PRESS出版的一本化学-化学综合学术刊物,主要报道化学-化学综合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以研究论文、研究快报和综合评述等栏目集中报道我国高等院校和各科研院所在化学学科及其相关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等领域所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重大开发研究所取得的最新成果。

985工程”学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高等教育建设工程。目的是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985大学学报的含金量也是很高的,那么有哪些容易发表的985大学学报呢?这里为大家推荐的几本: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西北工业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投稿985大学学报可咨询网站在线客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教育部主管,山东大学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期刊,主要发表校内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新的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创刊于1955年7月,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吉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创刊于1955年,双月刊,由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出版。《西北工业大学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57年,由西北工业大学主办。本刊为综合性工业技术刊物。主要发表该校科研成果,包括航空航天、热能工程、电子工程论文。《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双月刊)创刊于1930年,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武汉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月刊)创刊于1956年,是由教育部主管、湖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985工程”学报期刊投稿一般难度较大,作者可亲自投稿,也可以联系咨询本平台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论文发表指导。

1月内。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属于月刊,审稿周期在1个月内,具体周期以杂志社公布为准。《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创刊于1989年,本刊是由山西省教育厅主管,山西十所理工农医类高校联合主办的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社会类学术期刊。

教育部严厉打击学位论文

如果没有使用,不违法。代写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以下几点:(1)代写文章的内容,如果代写的内容不违法,自然也是合法的,如果代写的内容是违法的,代写行为就是违法;(2)服务的客户对象,如果客户要写的内容是违法的,在明知对方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还帮别人代写,就是明知故犯。有组织的代写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论文写手是指替大学生或成人代写毕业论文的写手,主要代写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甚至博士毕业论文以称论文等。2018年7月,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论文代写的危害:论文代写服务违背了学术伦理规范,损害了学术生态。购买论文代写服务,就是选择让他人替自己进行知识生产和学术创作,会导致学术精神的失守和形成不良的治学习惯。随着不少大学生毕业后选择考研,大学期间的学术态度和学术成果因此又成为读研期间的基础。从学术发展的角度看,大学生必须扣好学术生涯的“第一粒扣子”,将遵守学术伦理规范放在首位。论文代写服务也会给购买者带来经济损失。论文代写是一种涉及的行为,无论是论文代写公司、中介还是个人,均可能如同其他网络那样,以敲诈、勒索等形式向服务购买者索要超额费用,或者是“跑路”,让付出的金钱打了水漂。因为这本就是非正当的学术行为,维权难上加难,许多学生在后不敢报警,也不敢向学校寻求帮助,损失惨重。可见,一旦选择论文代写,就将自己推向了充满风险的未知境地。论文代写服务还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学术生态的治理问题,多次明确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均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提供者还是购买者,参与论文代写,均涉嫌违法违规,一旦被发现,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广大学术人员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因购买论文代写服务而违法违规,将因小失大。对论文负责,就是对学术和自己的人生负责。避免“踩坑”的关键在于端正学术态度。尽管论文代写服务短期内会给购买者带来一定“方便”,但也有很高的潜在风险,且会带来长期影响和连锁反应。高校教师和学生群体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学术的严肃性,必须认识到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从而以良好的学术精神和端正的学术态度应对各种学术写作,规范学术行为,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当然,论文代写服务的治理,也需要有关部门出重拳,强化对中介机构、相关公司和个人的惩处力度,进行综合监管。高校和各学术研究机构则应不断提升各类学术人员的学术能力与素养,从而助力他们有效应对各类学术写作任务。法律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四)伪造数据的;(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严打学位论文买 卖、代 写行为,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 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教育部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 文 买 卖、代 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

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将被处罚和问责;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 在 买 卖、代 写 情 形的指导教师,将被追究失职责任;参与购 买、代 写 学 位 论文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也将被依法撤销、注销。

举报别人买卖学位不犯法。根据相关资料查询买卖学位的人犯法举报人是不犯法的。目前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高校教育编辑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是一个什么组织?你想做什么呢?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杂志编辑部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9:00~17:00。

该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教育评估与开发研究所、院校发展研究所、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同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武汉研究基地、《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和院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10月,当时称为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6月13日,高等教育研究室扩充改建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12月16日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后,高等教育研究所为研究院下属研究所之一。现有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点和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点,高等教育学是湖北省重点学科。该所主要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尤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大学教育思想、院校管理与发展研究闻名,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现承担包括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课题、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十五”重点科研课题、湖北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福特基金会国际合作课题等在内的科研项目20余项。近期确立的重点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研究、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大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 该所开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主要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学、中外高等教育史、大学德育论、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开设的博士研究生课程主要有:高等教育学专题研究、高等教育管理专题研究、大学德育专题研究、教育哲学专题研究等。院校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成立于2003年5月,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的核心机构,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的会长单位,刘献君教授任会长。现有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点和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学位点。本所主要开展中国特色的院校研究理论与方法研究、高等学校战略规划与战略管理研究、院校咨询研究等方面的研究,尤以院校管理与发展研究闻名,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现承担包括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课题、教育部社科司课题、教育部新世纪教学研究所课题等在内的科研项目10余项。近期着重开展院校研究案例库建设和院校研究数据库建设。本所开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主要有:院校研究概论、高等学校战略与规划、教育组织行为研究、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教育政策分析、教育法学、教育统计方法等;开设的博士研究生课程主要有:院校研究、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题、教育管理前沿问题研究专题、教育研究方法高级讲座等。现任所长为赵炬明教授,副所长为陈敏教授。 心理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成立于2000年12月。该所始终坚持教学和科研并重的原则。在人才培养上,重点面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承担的主要课程有:教育心理学、心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在科学研究上,承担和参与了四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承担了多项湖北省和学校资助的科研项目。该所主要的研究方向有:学习、记忆和思维等认知过程的研究,教育心理学,大学生品德心理、大学管理心理等。 教育学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成立于2000年。该所坚持教学和科研并重的原则。在人才培养上,重点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也面向全校开设公选课程。该所共有5名教师,2名教授,2名副教授,2名讲师,除一名教授外,其余五位教师均在国内知名高校如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两位教师分别在美国和英国访学一年。该所现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教育学原理、教育社会学、德育原理、中外教育史、课程论、教学论、教师教育、家庭教育学等。在科研方面,该所承担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五”重点课题和科技部“十五”重点课题湖北子项目等多项课题。 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院校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3月,是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主任刘献君教授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会长。中心拥有坚实的学科平台,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设有院校发展与战略规划、学生学习与发展、教师聘任与发展、院校数据系统设计与分析等研究方向。中心成立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引领着我国院校研究的发展方向。中心已出版著作20余部,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8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承担科研项目3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项;自2003年以来,定期举办院校研究学术研讨会,单年举办国内会议,双年举办国际会议。现已成功举办国际会议5次,国内会议8次,国际研讨班4次。中心注重建设院校研究案例库,定期出版院校研究案例辑,为我国院校研究人员提供交流与发表的平台。中心教师曾受邀为400余所高校做学术报告,提供管理咨询,帮助40余所高校制定战略规划,受到广泛好评。中心多次派教师到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访问交流,聘请多位美国学者为兼职教授,与美国院校研究会合作举办国际研讨班及培养研究生。2012年10月,中心下属的中美院校研究国际科研合作中心成立,将与美国院校研究会、加州大学、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等进行合作,引进院校研究课程,授权翻译出版著作,进行数据共享。中心的发展目标是:以推动我国院校研究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深化院校研究的专题研究,探索院校研究理论和方法,培训院校研究人员;将中心建设成为我国院校研究的人才培养与培训中心、科学研究中心、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和对外交流中心,提高我国高校管理信息化与科学化水平,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将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并在国际院校研究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和享有较高声誉。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一个跨所研究中心,该中心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频繁:沈红教授曾赴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泰国、越南等6个国家和港、台2个地区学习或访问; 别敦荣副教授曾赴美国和法国学习或访问; 张晓明副教授曾赴日本和加拿大访问; 陈敏副教授曾赴日本学习或访问; 周艳副教授曾赴英国学习。 本中心所承担的比较教育研究课题主要有:学生贷款----亚太地区的国际比较、高等教育学生财政与学生资助的国际比较、多校园大学管理的国际比较、研究型大学的国际比较、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世界趋势、女性参与高等教育的国际比较、高等教育国际化----两岸三地比较研究、中美大学学术管理比较研究、西方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研究、中英教师专业社会化问题研究、私立高校赢利问题的比较研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立于1997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华中科技大学率先倡导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以人文教育和科技教育相融合作为办学指导思想之一,经过几年的探索,已初步形成了覆盖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三个层次、六个方面的文化素质教育体系,即:1、实施按前三个学期不分专业、系科打通培养的方案,以强化基础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2、实行人文社会科学辅修专业制;3、开设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每年举行一次中国语文水平达标考试;4、举办人文讲座和自然科学讲座,每年出版一卷《中国大学人文启示录》;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高雅健康的校园文化、科技、艺术活动;6、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纳入课程体系。基地设有学术委员会、《中国语文》水于达标测试工作室、《中国大学人文启示录》编辑部等机构。 院校发展研究基地华中科技大学院校发展研究基地是湖北省文科重点建设基地、学校文科重点建设基地,是学院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院校发展研究基地的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我国院校管理与发展研究方面的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信息资料中心和对外交流中心,使中心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国家高教改革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学术界占据重要地位和享有较高声誉,力争成为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将中心建设成为联系全国高校和校外研究机构的伞形网络中心,并起到对外学术交流窗口的作用,成为全国高校院校发展研究的学术交流和情报资料基地。造就和培养具有突出学术成就和良好学风的国内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使中心成为全国从事院校发展研究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成为全国的研究咨询基地和教育部进行高校改革决策的智囊团。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专门调查与研究区域高等教育发展问题的跨院校研究机构,2008年筹建,2009年正式获批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挂靠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心下设5个分中心,其中区域高等教育调查与评估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理论与比较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中心挂靠在中心本部;区域产学研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挂靠武汉工程大学,区域高职教育发展与创新研究中心挂靠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是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会刊,由华中科技大学与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共同主办。1980年创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杂志社设在华中科技大学内。 《高等教育研究》以繁荣高等教育科学,促进高教改革发展为办刊宗旨。作为高教研究类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杂志注重学术性、前瞻性和时代性,在长期的办刊实践中形成了注重反映高教研究前沿的学术动态,大力倡导不同观点的学术争鸣,特别重视扶植中青年作者,积极加强与海外专家学者的联系等办刊特色。杂志现辟有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体制与结构、院校研究、教学理论与教学改革、德育与美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史、国际与比较高等教育、探索与争鸣以及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等主要栏目,并不定期地组织各种专题研究,刊登的论文具有选材面广、观点新颖、针对性强和勇于探索等特点。《高等教育研究》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据2001年3月11日《光明日报》报道,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对1998年全国社会科学期刊按影响因子排序,本刊名列第19,成为进入前20名的唯一教育类期刊。《高等教育研究》1994、1996、1998、2000年连续四次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95、1998和2001年连续三次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期刊。在高教界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在作者的关心支持下,杂志的办刊质量和学术影响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名列前茅,被学术界公认为最具权威性的高等教育学术期刊之一。《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学报1982年由教育部党组决定创办,1983年创刊。20多年来,学报一贯坚持探讨教育规律、开展学术讨论、反映研究成果、交流教育信息、推动教育改革、促进国际交流的宗旨;以其工程应用性、学术前沿性的鲜明特色,深受我国高教界、工程界的好评——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98年11月,中国工程院成立教育委员会,负责指导与协调工程院在工程教育方面(含工、农、医等领域)的咨询研究和学术活动,就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同年决定,将《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作为工程院教委会会刊。根据工程院教委会的安排,本刊作为重要的研究资料,每个院士人手一册,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在全国高教界和工业界的影响。《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面向工程教育研究的全国性权威学术期刊。常设栏目有:院士论坛、校长论坛、工程教育前沿、高等教育经济与政策、高等教育管理、学科与专业建设、院校发展研究、企业家论坛、国防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生教育、国际高等工程教育撷英、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并根据需要定期开设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等专栏。

1、大学一般没有称为“教育学社”的组织机构,如果指“教育学会”,只有省和国家才有;2、一般大学里都有学生社团组织,某个学校或许有个叫“教育学社”的组织,应该是教育学爱好者的组织,就是大家定时或不定时地在某个地方举行沙龙啊或研讨会什么的,探讨教育学的相关问题;该组织的负责人应该成为部长,即教育学会的部长;3、可能是该组织还编辑了一张报纸或会刊,编辑人员组成教育学社的编辑部,部长是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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