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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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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发表

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是择优评选,一年是20000元

福州大学2019年的研究生学费:

工商管理:87000。

公共管理:66000。

工程管理:66000。

社会工作:39000。

法律硕士:39000。

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45000。

机械工程、化学工程领域:36000。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33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水利工程领域:30000。

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以及统考生中“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12000元,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4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优秀助研奖学金,对主持省级(含福州市)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所指导的优秀研究生,设立优秀助研奖学金。

5、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金20000元。

6、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津贴。

7、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经审核认定,可获得4000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

8、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9、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其他方式报考并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

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依据《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扩展资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述。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单位领导为常务副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单位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3、学校原则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与学校在校研究生人数的比例,下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并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倾斜。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开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简章。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的其他要求;

二、推免生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1、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专业、学院要求、学制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直博生的管理参照《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附件5)。

2、硕士生

我校2021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学院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点击链接)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3,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按学院要求提交。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4)进行咨询。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五、其他事项

1.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联系查询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

咨询电话:、22865507

申诉渠道:(研招办)、22865583(纪委)

具体招生信息(招生简章、考试大纲等)可通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在“服务指南”——“招生信息”中查询。

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推免生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福建省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

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是我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建院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主动贴近国家战略需求和改革发展大局,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学院立足中国实践,顺应国际潮流,实施平台战略,整合教育资源,打造了一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围绕会计审计、财政税收和经济管理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坚持依托政府和面向市场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高端培训、学位教育和智库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和办学模式,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具备会计、财务、财税、金融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复合型、管理型、应用型高级财经管理人才。

在高端培训方面,学院主要开展以会计审计、财政税收、经济管理为主的高层次后续培训,凭借定制化的培训设计、产学研相结合的高端师资、人性化的管理队伍、立体化的后勤保障和多样化的交流平台等特色,打造了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事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财税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等高端品牌培训项目。建院以来,已举办各类培训班6000余期,培训人员60余万人次。

在学位教育方面,学院是我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之一,自2004年起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MPAcc学位教育,于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独立招收和培养MPAcc研究生,并陆续获得税务硕士(MT)和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培养各类研究生2000多名。长期以来,学院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基础,以教育质量提高为核心,以创新实践能力提升为重点,致力于培养立足中国实际、兼具国际视野的、面向未来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高端财经人才。近年来,学位教育发展迅速,教学培养屡创佳绩,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学院长期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等海外高校开展稳定、常态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2019年学院成为会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A级成员单位;多届研究生毕业论文入选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和福建省优秀毕业论文;毕业生就业去向良好,职场竞争力强,普遍实现高层次高质量就业。

在智库建设方面,学院形成了由四个研究中心和四个研究所组成的财经智库体系,即:“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财务舞弊研究中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研究中心、ESG研究中心;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财政与税收研究所、经济管理与金融研究所。作为新型智库,学院立足于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与国际化的要求,围绕会计审计、财政税收和经济管理的前沿发展与实务问题开展研究,积极主动服务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建院至今,共承担各类课题264项,出版专著、教材、译著42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47项,发表学术论文近800篇,25篇案例入选MPAcc教指委案例库,部分研究成果在国内领先并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此外,学院还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和行业咨询、搭建“云顶”系列学术平台,不断彰显学术影响力。

学院位于厦门市环岛路南段,占地面积万平方米(503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可同时容纳1000余名学员和近300名研究生,是一座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智能化、园林化的培训教学和科研机构。

省优秀毕业生证书代表了学生过去的优异成绩,肯定了过去的学习生涯。

如果毕业后参加一些商务面试,那么省级优秀研究生证书可以加分,提高面试通过率。

省级优秀毕业生均为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高尚、成绩突出、专业突出的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单独填写申请表,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社会对证书的接受程度很高。

扩展资料:

选择标准

(一)思想品德端正,积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尊重教师,团结学生。他们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在校期间,他们获得大学以上的荣誉称号。

(三)积极参加科技创新、质量发展等校园文化活动。

(四)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成员”、“优秀团干部”称号、一、二等奖学金或者其他类似奖励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者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奖的,获奖的,应当具有以上职称或者荣誉之一。

(五)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先推荐和选拔。

(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省级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推荐:

1、课程(含选修课)考试不及格或补考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参考资料:滨州职业学院-关于网发省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方案

参考资料:人民网-年薪20多万也难招到优秀人才?

参考资料:中新网-武汉一高校量化评选优秀毕业生 非专业成绩占30%

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致谢词

导语:论文的致谢是在正文的最后向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的人致以谢意,有利于促进形成相互帮助的社会风气。下面是我分享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致谢词,欢迎阅读!

转眼间,两年半的研究生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而入学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初来乍到时的场景犹历历在目。回忆起这两年半的点点滴滴,感慨不已,欣慰之余而又庆幸无比。值得欣慰的是,我这两年多的时间是在汗水和拼搏中度过的,学到了许多受益无穷的东西;庆幸的是我来到了一个很好的环境,遇到了很多的良师益友,给我了很多的指引和帮助,使我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再此谨向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最深的谢意献给我的导师胡智文教授。我知道,我所掌握的言语并不能确切地表达我对胡老师的感激之情。是胡老师给了我一片天空,使我有了可以试翅的空间。胡老师在学术上给了我方向,生活中给我了温暖,行动上给我了勇气,处世上给我了榜样。在我失败的时候,胡老师给我打气;在我咬牙坚持的时候,胡老师给我加油;在我成功的时候,胡老师给我提醒,让我继续前进。总之,胡老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给了我最大的信任,用他的言传身教,使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这也是我获得的最宝贵的财富。

感谢陈文兴教授和姚菊明教授在实验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以及对论文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感谢万军民师兄在本课题前期的工作中做出很大的贡献,并且在本实验的路线设计、产物合成表征以及论文后期的整理工作都给予了重大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感谢他们在生活上给予的关心和帮助。

感谢分析测试中心的吴子樱老师、陈海相高工、胡玉群老师、邵 敏老师、张国庆老师、章世深老师等对实验测试提供的帮助,感谢材料与纺织学院的所有老师,感谢研究生处的所有老师,感谢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感谢本实验室的郑世睿师兄、王 秉师弟和郑海玲师妹,感谢和我一起做实验吴凯峰、吴琪慧、吴高明、王 建、贾小琪、边瑞琦、王清清、高国琴、林 雅等本科生,感谢他们对我工作的帮助,感谢他们创造的欢乐和谐环境,感谢他们带来阳光灿烂般的春天气息。

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的兄弟姐妹,感谢深爱我的女朋友,我知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也知道我永远都无法完全回报他们的爱,所以我希望顺利地完成学业,争取更大的成功,给他们一点欣慰。

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和朋友,感谢所有关心过和帮助过我的人,没有他们对我的关注,就没有我今天的任何成绩。感谢浙江理工大学,她给我的人生添上了浓烈的一笔,给我了一个更新更高的起点,让我更加从容自信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关注过和关注着我的人,祝愿他们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在这个过程中,我首先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刘金方老师,整个论文是在他的精心指导和关心下完成的,论文从选题、构思、资料搜集、实验环境的建立,刘老师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是他为我的课题指明了方向,给我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和实践环境,使我能掌握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和获取最新的技术资料,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提高。

刘老师不仅在学习上给予了我无私和教育与帮助,而且在人生的道路上也给了我正确的指引和启发,我学到了专业知识,也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没有刘老师的细心栽培,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进步。研究生期间老师一直教导我要有认真严谨、求真务实的求学态度,在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我也谨记了这一点。论文能够顺利完成,离不开老师的谆谆教导,是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感染着我,让我在理论研究上踏实进取,在实验上追求实事真相。

刘老师渊博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着我,让我明确了人生航向,终身受益。

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从经济上、精神上支持我。他们无私的爱,是我坚持前进的动力,他们的'理解和鼓励,陪伴着我一路前行。还要谢谢我的同学们,他们都曾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

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朋友、亲人。在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活中,还有很多老师和同学都给予我无私的帮助,从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太多东西,学校里的师生不断积极向上的精神也深深的感染了我,让我向其靠拢。请接收我最诚挚的谢意。

最后,向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课题是在我的导师李会庆研究员的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导师严谨的科研思路、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渊博的学识、敬业的精神、对科研工作敏锐的洞察能力是我毕生学习的楷模。在此,对导师三年来对我学术上的精心指导与生活上的关怀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衷心感谢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赵仲堂院长、王永杰副书记、姜希宏副书记、李士葆老师等在业务与生活等方面给予的关心与帮助。感谢姜宝法教授、王束玫教授、贾存显老师、王洁贞教授等在我学习上提供的帮助。

感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生物中心高雪芹老师、黄海燕老师等在我实验中给予我的无私帮助。

感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化验室邢杰大夫和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所检验科的李娜大夫等在标本采集中提供的帮助与支持。

感谢章丘计划生育服务站、诸城计划生育服务站、岱岳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无棣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领导与有关人员在现场调查与标本采集过程中提供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感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基础所流行病研究室的刁玉涛老师在科研工作中提供的支持与帮助。

感谢师兄弟、师姐妹王志萍博士、郑国华博士、陈会波博士、周英智博士、杨艳芳博士、房学强博士、郑薇硕士和黄克锋硕士在我学习与生活上的关心与帮助。

感谢我的家人对我学习和生活上的全力支持和关怀。

最后感谢在我学习、生活及论文完成过程中给予过我关心和帮助的所有老师和同学。

2019年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

石红梅,女,大学文化,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保靖县复兴镇党委书记,拟任龙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姓名: 蔡从燕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国际经济法》,硕士生学位课《国际公法》,本科生主干课《国际公法》,硕士生学位课 2、姓名: 刘志云 职称: 教授、博导 刘志云,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厦门大学历史系旅游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师从卢炯星教授,获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师从徐崇利教授,获博士学位。研究旨趣为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交叉研究、国际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投资法与金融法等领域。至今已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公开发表法学论文110余篇;已出版个人专著3部;参与专著或教材撰写若干。从2009年起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文库”的出版。2004年9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教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同时为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经济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2005年被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正式遴选为硕士生导师。2006年被厦门大学破格聘为副教授、任副教授期间被破格聘为博士生导师。2007年入选“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8年被厦门大学破格聘为教授。2008年入选“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入选“福建省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优秀法学人才”;被评为“福建省第六届青年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010年起担任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编委。2010年起担任福州大学兼职教授。2001年:厦门大学第一届“十大学术新人”;2003年:“厦门大学嘉庚奖学金”;2003年:厦门大学第二届“十大学术新人”;2006年:厦门大学工商银行科研奖。2006年:“厦门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2007年:“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7年:“厦门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7年:“福建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年:联合主讲的《金融法研究》评为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2009年:“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0年:“厦门大学‘中国银行’科研奖”。2010年: 中国国际法学会2004-2009年度“航天科技”国际法优秀科研成果奖;2010年:福建省法学会第三届优秀法学成果(著作类)二等奖。3、 姓名: 张榕 职称: 教授、博导 要讲授课程 《民事诉讼法》 《证据法》《法律诊所》 司法部200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课题《仲裁制度研究与〈仲裁法〉的修改》的主要参加人。厦门大学育题基金项目《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项目负责人。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课题《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解释的规制》主持人。福建省2007年社科基金项目《事实认定过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民事诉讼为中心》主持人。福建省2009年社科基金项目《通过有限判例制度实现正义》主持人 4、 姓名: 曾华群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投资法”、“香港法概论”、“WTO法专题”;硕士生学位课程:“国际经济法理论”、“香港经贸法专题”、“国际经贸条约专题”、“国际投资法专题”;博士生学位课程:“国际经济法理论”、“国际法专题研究” 主要学术观点 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和国际经济法的破旧立新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中产生和发展的,是由发展中国家率先发动,发达国家消极应付的。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个进步,都需要艰辛的斗争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复失或名存实亡。对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发展中国家应有战略的眼光和充分的准备。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服务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决定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在吸收西方国家有关研究成果的同时,应有符合本国国情和目标的研究方法。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发展的经验看,今后应继续坚持和发展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立足本国实际的方法;历史和现实结合的方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法律与经济相结合的方法。 研究理念和特点 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也不能缺少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参与和奉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应继续借鉴和吸收外国的相关研究成果,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在国际学术论坛上,对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中国学者的见解,表明中国的立场,为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应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出发,具有破旧立新的历史责任感、决心和勇气,既不能对西方法律观念亦步亦趋,更不能对少数发达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中践踏民主的霸权行径熟视无睹、束手无策,而应当摆脱阻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观念的羁绊,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创建和发展新的法律概念、观念和理论。5、 姓名: 徐崇利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专科生:《关贸总协定法律制度》本科生:《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私法》硕士生:《国际经济条约研究》《国际投资法研究》《国际私法研究》《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博士生:《国际法理论研究》《国际法专题研究》 6、姓名: 齐树洁 职称: 教授、博导 主要讲授课程 本科生:《民事诉讼法》、《民事司法改革》、《律师制度与实务》。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外国民商法》、《程序法基本原理》、《诉讼法文献选读》。 主要学术观点 1.司法资源是有限的。诉讼并不是最好的纠纷解决方式。司法改革的推进不应仅限于诉讼领域,还应包括相关的制度。为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除了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外,还必须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等各种ADR方式,并且赋予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程序选择权。2.司法改革不但应当是全局性的,而且应当是合法有序的。当务之急是由全国人大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并取得法律的授权,统一领导、规划、协调全国的司法改革。3.司法改革应当立足于本土资源,在移植外国制度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行充分的论证。司法改革还应当重视借鉴域外经验,如果仅仅局限于对本国现行制度的考察,我国的司法改革将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承担项目 1.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国两制与厦门涉台立法》(1996),任课题组长。2.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涉台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维护大陆居民在台湾的正当权益》(1998),任课题组长。3.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英国、德国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借鉴》(1999),独立承担。4.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仲裁制度研究与仲裁法的修改》(2001),任课题组长。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研究》(2001),任课题组长。6.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公证制度研究与破产制度的完善》(2003),任课题组长。7.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4),任课题组长。8.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研究》(2004),任课题组长。9.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2005),任课题组长。10.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公证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2006),任课题组长。11.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权利保护法律与实务研究》(2007),任课题组长。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构建》(2007),任课题组长。13.福建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机制改革问题研究》(2007),任课题组长。14.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权利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8),任课题组长。15.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涉及公证的诉讼案例分析》(2008),任课题组长。16.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为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2008),任课题组长。17.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优化法制环境,促进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司法统计分析》(2009),任课题组长。18.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香港民事诉讼制度研究》(2010),任课题组长。19.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横向课题:《繁简分流与快速处理机制研究》(2010),任课题组长。 主要著作 1.主编:《律师诉讼案例》,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2.副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要论》(谭兵主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3.参编:《诉讼法大辞典》(钱国耀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4.副主编:《台湾民法研究》(胡大展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5.参编:《民事诉讼法新论》(章武生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6.副主编:《中国民法》(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7.参编:《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马原等主编),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8.参编:《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诉讼法》(薛景元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9.主编:《商法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10.参编:《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研究》(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1.参编:《台湾法律大全》(陈安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12.主编:《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3.主编:《给个说法:老百姓法律顾问丛书》(第1-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4.主编:《给个说法:老百姓法律顾问丛书》(第7-12辑),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5.参编:《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6.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7.副主编:《仲裁法新论》(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主编:《英国证据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9.总主编:《民事证据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0.总主编:《ADR原理与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1.参编:《比较民事诉讼法》(常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2.参编:《民事诉讼法》(田平安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23.参编:《民事诉讼法》(第2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24.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5.副主编:《仲裁法新论》(修订版,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6.主编:《破产法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7.总主编:《强制执行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8.主编:《证据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9.主编:《英国民事司法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0.专著:《程序正义与司法改革》,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1.主编:《破产法研究》(修订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2.参编:《民事诉讼法·诉讼程序篇》(廖中洪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3.总主编:《公证制度新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4.主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5.参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沈恒斌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5.主编:《英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6.总主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7.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第3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8.主编:《民事程序法》(第4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9.专著:《民事上诉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40.总主编:《公证制度新论》(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1.主编:《美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2.主编:《民事程序法》(第5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3.主编:《民事程序法》(第6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4.主编:《英国司法制度》(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5.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5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6.专著:《民事程序法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47.主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48.主编:《破产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9.主编:《民事诉讼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50.参编:《外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汤维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51.参编:《民事诉讼法》(第3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52.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53.主编:《民事程序法》(第7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4.主编:《民事诉讼法》(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5.副主编:《仲裁法新论》(第3版,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6.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7.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7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8.参编:《民事诉讼法学》(常怡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59.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8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0.总主编:《公证制度新论》(第3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1.总主编:《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3.主编:《东南司法评论》(2008年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64.主编:《民事诉讼法备考与拓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65.主编:《民事诉讼法》(第3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66.主编:《东南司法评论》(2009年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67.总主编:《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68.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9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69.主编:《民事审前程序》,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70.主编:《民事诉讼法》(第4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1.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10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2.主编:《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3.主编:《纠纷解决与和谐社会》,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4.副主编:《仲裁法新论》(第4版,张斌生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5.主编:《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6.总主编:《法官视野中的司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7.主编:《民事诉讼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8.总主编:《德国司法制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79.专著:《程序正义与司法改革》(第2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80.主编:《东南司法评论》(2010年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更详细信息请参照网站: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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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4人)

王林 付丹 包妮沙 刘敏 刘晨 刘琼 余黎 李宏博 李良平 杨喜安 杨景周 苏亚 陈召曦 陈男 周丽云 周海燕 欧强 郑文波 郑贵强 姚佛军 要梅娟 赵长煜 郭东罡 郭良辉 郭岭 崔娜 曹 烨 章永梅 黄秀 曾亦建 程彦博 韩永 塞弗莱 戴紧根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89人)

马大剑 马磊 孔银鸽 王东升 王明飞 王明玮 王清岭 王智丽 冯岩 卢燃 史青 史浙明 龙旭 乔陆印 伏海蛟 刘凤娇 刘红红 刘佳 吕书君 吕鹏瑞 孙凯 江勇 邢庆凯 何娟 余宇星 吴月英 吴礼明 吴承仁 吴虎峻 吴祥珂 宋金颖 宋琳 张吉初 张安振 张红卫 张红雨 张丽 张丽娜 张启卯 张英 张思明 张晓倩 张海涛 张艳 李士辉 李伟民 李肖龙 李波涛 杜玉雕 杜红梅 杜雪明 杜德道 杨锐 邹顺鹏 陈小丹 陈坤 和文超 尚继武 昌新玲 罗晶 郑佳浩 侯瑞 姚磊 姜晓谦 施莉莎 柯文岚 胡乔青 胡泊 荣会永 赵禹 浦敏锋 袁小平 郭东鑫 高广智 高炳宇 常青松 梁静 黄文力 黄玉洁 程伟 廖经慧 蔡比亚 蔡佳丽 潘子鹤 薛景丽 霍小旭 霍斯佳 霍蕾 魏芳芳

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78人)

于璇 王宽 王桦 王玉玺 王安琪 王江朋 王丽媛 王佳琳 王彦嫱 王艳艳 王淑艳 王菁姣 王铭显 王朝朋 付慧娟 宁子杰 白莹 刘晨 刘璐 刘云龙 刘昶江 孙铭 孙俪源 孙振国 孙梦迪 庄丹丹 庄佳庆 曲文静 江月 江佳乐 许东 许汇源 何颖 吴旸 吴杰 吴青蔓 吴思源 张帅 张林 张迪 张明佳 张浩鸣 张钰琦 张琼方 李卫明 杜晓瑞 杨涛 杨礼琨 陈杨 陈鑫 陈红瑾 陈俊威 陈路路 周志浩 尚俊斌 林逸 范学敏 金威 侯颉 胡骁 胡历芳 贺雅慧 赵阳 原智远 夏瑛 姬海鹏 郭敏 郭子剑 郭非凡 郭瑞琴 高云 崔程琳 黄颖 谢佳斌 蓝雨青 翟 旭 裴瑞峰 谭伟

福建优秀研究生论文

1.专著国际税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系列专著之一,1990年获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教材《国际税法》1992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优秀教材奖。3.专著《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一经济法.》作为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系列丛书,1998年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4.专著《:国际经济法专论》2003年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5.教材国际经济法》2002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6.专著《:国际税法学》,2002年10月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7.论文《:电子商务交易流转税属性的确定问题》,2006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奖优秀论文奖。8.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利用司法资源,加强法学实践环节教学的改革与尝试》,2005年获厦门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9.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改革与实践》,2005年获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0.论文I:中国统一企业所得税制改革评析》,2009年1月获福建省第二届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11.教学改革项目《现代财税法课程的专业化和综合化建设》,2009年2月获厦门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2.1998年荣选为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对象。13.2000年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奖励。14.2001年荣获厦门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5.2002年荣获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优秀专家》称号。16、2006年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奖励:-17.2006年受聘为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奖金有1000。优秀毕业论文奖是奖励给在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评选的过程主要是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要讲解自己论文的创新点,设立的合理性,写作的逻辑性。最后根据情况评委给出分数。一般一个学院只有一个名额,得到的几率是很小的。

福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福州大学2019年的研究生学费:

工商管理:87000。

公共管理:66000。

工程管理:66000。

社会工作:39000。

法律硕士:39000。

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45000。

机械工程、化学工程领域:36000。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33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水利工程领域:30000。

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以及统考生中“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12000元,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4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优秀助研奖学金,对主持省级(含福州市)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所指导的优秀研究生,设立优秀助研奖学金。

5、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金20000元。

6、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津贴。

7、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经审核认定,可获得4000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

8、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9、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其他方式报考并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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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统考生入学后按条件评审,4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后,每篇可获得4000元、8000元、20000元、30000元等不同等级的奖励。

7.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8.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依据《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扩展资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述。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单位领导为常务副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单位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3、学校原则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与学校在校研究生人数的比例,下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并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倾斜。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

谢邀,19福大研究生。学长劝你一句,除了6000国家补助,剩下基本没有。文字游戏,45%有机会,有机会,有机会获奖!大部分奖项是只给研三,研一研二除了特别优秀的,基本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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