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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特点论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谈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特点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吕剧是山东地区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剧种,可以运用戏曲的方式来对地方民情、民风与民俗进行展现,其中旦角等戏曲行当的表演都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特色。为了更好地提升旦角的表演效果,有必要提前明确其表演艺术特点。本文以吕剧旦角为研究对象,重点对其表演艺术特点进行了探讨,旨在为相关戏曲人员学习旦角表演知识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关键词】 戏曲;吕剧;旦角;表演艺术特点;

戏曲演员是戏曲这门表演艺术的主体,其演绎能力与表演能力是促进戏曲艺术蓬勃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了可以对角色形象进行更好的塑造,就必须要利用恰当的表演技法以进行有效的表达,尤其是要注意对相关角色的性格特征等进行充分的理解与深入的把握,从而保证可以更好地塑造出特定的角色形象。其中旦角是戏曲中的重要行当,也需要系统化地依据“四功”与“五法”的基本表达方式及其本身的艺术特点来展现其艺术魅力。

一、吕剧旦角概述

(一)吕剧概述

吕剧是我国山东地区一种非常具有地域性的戏曲剧种,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到了顶峰,期间诞生了《借年》、《小姑贤》、《李二嫂改嫁》等众多经典剧目以及李岱江、郎咸芬等众多吕剧名角。基于自身蓬勃发展的态势与广泛的影响力,吕剧被评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吕剧作为一种地区性剧种,具有优美朴实、贴近群众与自然流畅等艺术特点,其优美朴实主要体现在唱腔兼有曲牌与板腔体特征,曲调动听、朴实、顺口、灵活,相应的伴奏乐器可以分为武场和文场两种类型,并且还有效地融入了一些西洋管弦乐器,使得伴奏乐器整体展现出朴实、优美的特征。而在演唱的过程中,吕剧主要用真声,针对个别高音的演唱则会相应地利用真假声有机结合的演唱方法,从而使得最终演唱出来的曲调流畅、自然,同时在吐字的过程中保持清晰,使整个唱腔优美、动听。

(二)吕剧旦角特征

吕剧旦角主要可以分成老旦、彩旦、花旦、武旦、青衣、闺门旦几种类型,具体表现特征如下:其一,老旦。主要在戏曲中扮演中老年妇女,表演中展现出老态,在唱、念及做的过程中展现出稳重大方,如《穆桂英挂帅》当中的“佘太君”这一角色。其二,武旦。主要扮演掌握武打技艺的女子,要保证身段灵活、轻捷,如《打焦赞》当中的“杨排风”这一角色。其三,彩旦。主要扮演喜欢搬弄是非、狠毒、可恶狡猾的妇女,其表演动作以及台词多来源于现实生活,如《小姑贤》当中的“刁氏”这一角色。其四,花旦。主要扮演热情、活泼、可爱的青年或少年女性,要保证吐字清晰,唱腔甜润,身段也要娇俏、灵活。其五,青衣,主要扮演成年妇女,一般会非常重视唱功,要求演唱细腻清亮,行腔流畅委婉,如《井台会》当中的“兰瑞莲”这一角色。其六,闺门旦,主要扮演贫苦人家有教养的妙龄少女或者未出阁的大家闺秀,唱腔具有缠绵委婉的特征,并注重形体与水袖功夫的运用。

二、吕剧旦角表演艺术特点

(一)台步艺术特点

在吕剧旦角表演的过程中,台步是一种最基本的表演方式,也就是戏曲界俗称的“走身架”,即演员在表演过程中需要运用脚步进行展现。为了可以有效地将所演绎的.旦角角色表现出来,首先需要走好台步,保证可以将所表演的人物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旦角表演过程中人物形象的塑造直接体现在旦角台步的表现当中,具体表现方式需要结合角色的年龄特征、性格特征以及周边的环境特征等进行把握,不同的旦角角色需要通过台步的有效应用来将特定的角色形象完美地展现出来。也正是基于这一要求和特点,针对不同的旦角人物,形成了具有差异化的台步。

比如,针对青衣角色而言,由于其主要表现成年妇女,一般会非常重视唱功,所以在台步运用上要更加侧重稳健;闺门旦要采用小步距进行表现,展现出温柔、细腻的台风;武旦则要讲求流畅、迅捷、有力、刚劲的台步。此外,吕剧旦角表演过程中,台步还需要相应地展现出山东地区浓郁的地方色彩,使台步具有更强的表现力。因此,针对吕剧旦角的台步艺术而言,要在旦角人物特征及吕剧作品表演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采用恰当的台步技巧来生动地塑造出旦角形象,展现其真正的艺术魅力。

(二)身段艺术特点

身段也是吕剧旦角表演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表演艺术,主要表现为表演的动作、技巧以及展示出来的架势等,如不同动作的衔接、前后动作的连贯以及不同种类姿势的展示等等。在演绎角色的过程中,旦角演员要注意把握好台步的移动、眼神的运用以及水袖的抛收等等,力求使旦角表演中的身段与手部动作、台步移动、眼神运用等形成有机、协调的配合。对吕剧旦角演员而言,婀娜多姿的身形与优美的体态对最终呈现出来的表演效果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吕剧旦角演员实际表演的过程中,要注意采取恰当的身段表现方法来将山东地区浓郁的地方色彩进行有效的展现,力求可以更好地凸显出山东地区的历史、风俗、文化等。基于此,吕剧旦角表演者平时除了要注意学习身段表演技巧之外,还需要多接受戏曲美学方面的熏陶,保证可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气质,同时还要注意有效地对肢体表达进行调节,确保其协调性与优雅性。只有善于运用这些协调、优雅的肢体语言才能够将戏曲旦角的特征有效地表现出来,展现出不同角色的个性特点与情绪特色,保证可以更好地展现出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真正的魅力,不断提升旦角表演的整体效果。

(三)念白艺术特点

念白是吕剧旦角表演中所涉及到的白口、道白或说白,或者说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说话这一行为的戏剧化表现,是一种基本的戏曲台词表现形式,也是构成戏曲的重要部分,需要旦角在表演过程中加以注意。吕剧旦角的念白艺术需要进行艺术层面的美化与加工,力求可以形成一种艺术化的语言形式。而吕剧本身的念白同样具有地方性特征,也需要旦角表演者借助念白的有效表达来展现出地方特色,如利用念白艺术来对山东地区的文化习俗、语言风格进行展现。

此外,吕剧中念白的难度较大,其难于唱腔的表达,吕剧本身的地方性特征决定了其非常注重念白的有效表达,所以要通过有效的表达方法来提升念白的艺术表达效果,使其为吕剧旦角的表演增加亮点。为了提升整体的表达效果,旦角表演者必须要注意在念白方面多下功夫,多进行刻苦的训练,力求使自身在语气与字音等的表达上做到准确,表现出地方韵味,这样才能整体上提升旦角表演的艺术效果。

(四)演唱艺术特点

演唱是吕剧旦角表演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会对最终的表演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为了保证吕剧旦角表演的整体效果,就必须要注意对演唱技巧进行准确把握。在演唱过程中,吕剧旦角主要展现出了吟诵性和抒情性相结合的戏曲艺术特色,具体表现就是类似于曲艺当中“夹叙夹唱”的艺术表达方式,以此来突出吕剧本身的戏剧性功能,具体表现如下:

1、在半说半唱的过程中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吕剧旦角在演唱曲目的时候常常会采用半说半唱的方式,借助这种说唱的表达方式来对曲目中的唱词内容进行有效的表达。而在说唱当中,吕剧旦角尤为依赖念白。通过采取这种“夹叙夹唱”的说唱表达方式,可以有机融合多种声腔,更容易展现出戏曲艺术本身的真实性特征,如可以唱一句之后再念一句词,又或者念多句词之后再接一句唱。

2、在似说似唱的过程中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似说似唱主要指的是要注意音乐旋律和唱词字调,使旦角演员在对曲词进行说唱的时候有效地融入音乐旋律当中,可以给人一种“唱”的感觉。在演唱的过程中,音乐旋律也犹如唱词表达当中的口语字调,可以强化唱词表达,借助这种艺术表现方式更容易展现出山东地区浓郁的地方特色。比如,在《王定保借当》中,旦角的唱段涵盖了垛板、流水以及快二板等唱段,在旦角演唱时,采用半说半唱和似说似唱的表达方式,能使得整体的音乐表现更加多彩、质朴,避免呆板、平淡,从而展现出浓郁的山东地方特色。

3、在又说又唱的过程中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吕剧旦角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角色,许多曲目当中的旦角唱段都是以故事情节当中的矛盾冲突为基础来对唱和说进行安排和布局的,这时候一般会运用口语化的说白来对故事背景以及故事中涉及到的人物的关系进行交代,还要运用吕剧唱腔来对人物的思想情感进行抒发,具体可以采用快二板、流水、垛板、散板等多种唱腔吟诵板式,从而通过交替出现的大段的说和唱来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提升整体演唱效果。综上所述,旦角是吕剧表演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其表演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最终吕剧表演的效果。在吕剧旦角实际表演的过程中,要重点做好身段、念白、台步和演唱几个方面的艺术表达,确保可以凸显出吕剧表演的本土特色与艺术魅力,不断提升吕剧表演的整体效果。

三、参考文献

[1]阮丹青.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特点分析[J].戏剧之家,2018,(22):36.

[2]张丽恒.戏曲中花旦角色表演技巧[J].戏剧之家,2018,(28):41-42.

[3]姚彩虹.浅谈戏曲旦角身段教学[J].艺术大观,2019,(13):142-143.

[4]路倩倩.戏曲旦角的表演艺术探析[J].戏剧之家,2020,(19):135-136.

[5]梁燕.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特点[J].文化产业,2020,(12):76-77.

说唱艺术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可以比作一个树上上长出来的面包。很特别,但是比其他传统文化艺术(比如京剧什么的),更适应现代人的生活。

说唱音乐是曲艺艺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是说唱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之一,也是区别各个不同曲种的重要标志。说唱艺术的另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中的多数早期都是农民艺术。

由于曲种的流行地域不同、流传的阶层的审美观念不同,以及南北文化差异,就形成了南北说唱艺术风格上的差异。

少数民族的曲艺音乐具有着强烈的地方色彩和群众性、民族性。其中很多曲种是说唱本民族历史故事的,它的唱词往往就是史诗,唱腔吟诵性强,节奏鲜明而平稳,具有返璞归真的凝重色彩和恢宏雄浑的风格。

赣南采茶戏唱腔特点研究论文

赣南采茶戏的音乐丰富多彩,可塑性强,乡土气息浓郁,风格特色十分鲜明。根据其调式、弦路和功能作用的不同,分为“茶腔”、“灯腔”、“路腔”和“杂调”四大类,简称为“三腔一调”。

“茶腔”是赣南采茶戏的主要声腔,它节奏活泼明快,旋律优美抒情,富有浓厚的田园山野风味。如享誉全国的“斑鸠调”,还有“牡丹调”、“打鞋底”、“上山调”等。

“灯腔”是采茶戏的重要声腔,它高亢浑厚,粗犷热烈,旋律跌宕起伏,张弛有致,戏曲味较浓。加上唢呐和锣鼓的紧密配合,气氛炽热,情绪振奋。

“路腔”由适应路上行走时所唱曲牌而得名,它特有的轻松活泼、诙谐风趣,为采茶戏载歌载舞的表演艺术提供了广阔天地。

“杂调”娇柔甜美、玲珑华丽,在采茶戏音乐中虽不做主腔,但穿插使用,偶尔出现,点缀情趣,常能起到奇特的艺术效果。

在赣南采茶戏唱腔音乐中,不论是茶腔或灯腔,还是路腔和杂调,均广泛运用到衬词。衬词编成顺口溜唱道:上山进坑打“哟喂”,出门赶路“哪嗬嗨”,做鞋绣花“哎嗨哟”,男女对花“扯当扯”。可以说,凡是唱都离不开衬词,甚至还有“唱词不够衬词凑”的情况。

赣南采茶戏是江西省赣南土生的传统戏曲剧种之一,在当地民间灯彩和采茶歌舞的基础上形成为戏,其产生和流传具有悠久的历史。由于它一般只有二旦一丑,或生、旦、丑三人的表演,故又名"三角班"。与当地方言和曲调融合,形成赣东、西、南、北、中五大流派,每个流派中又有不同的本地腔。江西采茶戏总的特点是:表演欢快,诙谐风趣,载歌载舞,喜剧性强,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颇受群众喜爱。

赣南采茶戏的舞台语言是当地客家方言。它载歌载舞,气氛轻松活泼,语言幽默风趣,融当地民间口头文学、民间歌舞、灯彩于一体,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其音乐唱腔属于曲牌体,以茶腔和灯腔为主,兼有路腔和杂调,俗称"三腔一调"。伴奏均为民间乐器,主要有勾筒(二胡类)、唢呐、锣、鼓、钹和笛子等。赣南采茶戏有"三奇三绝"。三奇是:传统采茶戏表现的全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爱情与劳动垂涎,没有宫廷舞和才子佳人舞,此为一奇;大量的表演身段模仿动物的动作,并以动物的动作命名,此为二奇;歌舞戏相随相伴,以致有人认为是地方歌舞剧,此为三奇。三绝是:矮子步、单袖筒、扇子花。

艺术特点赣南采茶戏的舞台语言是当地客家方言。它载歌载舞,气氛轻松活泼,语言幽默风趣,融当地汉族民间口头文学、民间歌舞、灯彩于一体,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其剧目多以喜剧、闹剧为主,很少正剧和悲剧。题材上多以下层群众、尤其是手工业工人、艺匠的日常生活为表现对象,尤其又以男欢女爱的戏情所占比重为大。其音乐唱腔属于曲牌体,以茶腔和灯腔为主,兼有路腔和杂调,俗称“三腔一调”。伴奏均为汉族民间乐器,主要有勾筒(二胡类)、唢呐、锣、鼓、钹和笛子等。其表演艺术特点,主要表现在小丑、小旦两个行当,曾有“三角成班,两小当家”之说。音乐声腔赣南采茶戏的音乐丰富多彩,可塑性强,乡土气息浓郁,风格特色十分鲜明。根据其调式、弦路和功能作用的不同,分为“茶腔”、“灯腔”、“路腔”和“杂调”四大类,简称为“三腔一调”。“茶腔”是赣南采茶戏的主要声腔,它节奏活泼明快,旋律优美抒情,富有浓厚的田园山野风味。如享誉全国的“斑鸠调”,还有“牡丹调”、“打鞋底”、“上山调”等。“灯腔”是采茶戏的重要声腔,它高亢浑厚,粗犷热烈,旋律跌宕起伏,张弛有致,戏曲味较浓。加上唢呐和锣鼓的紧密配合,气氛炽热,情绪振奋,有如山区人民向上的精神风貌;“路腔”由适应路上行走时所唱曲牌而得名,它特有的轻松活泼、诙谐风趣,为采茶戏载歌载舞的表演艺术提供了广阔天地。“杂调”娇柔甜美、玲珑华丽,在采茶戏音乐中虽不作主腔,但穿插使用,偶尔出现,点缀情趣,常能起到奇特的艺术效果。在赣南采茶戏唱腔音乐中,不论是茶腔或灯腔,还是路腔和杂调,均广泛运用到衬词。衬词编成顺口溜唱道:上山进坑打“哟喂”,出门赶路“哪嗬嗨”,做鞋绣花“哎嗨哟”,男女对花“扯当扯”。可以说,凡是唱都离不开衬词,甚至还有“唱词不够衬词凑”的情况。伴奏乐器伴奏中的主奏乐器为“勾筒”(类似土制二胡),用正反弦顺腔伴奏,用客家方言和赣州官话念白和演唱,约有三百多个曲牌。角色行旦主要是“二旦一丑”(解放以后以“三小”即掌上明珠地、小生、小丑为主),载歌载舞的表演开工,具有浑厚的生活和劳动气息,诙谐逗趣,极富浓郁的赣南乡土气息韵味,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是当地群众最喜听乐看的地方戏。表演形式最能表现赣南采茶戏特征的除了音乐,当数它的表演开工,歌、舞、戏三者并重。它的表演特征可以归纳为“三奇三绝”。三奇是:传统采茶戏表现的全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爱情与劳动垂涎,没有宫廷舞和才子佳人舞,此为一奇;大量的表演身段模仿动物的动作,并以动物的动作命名,此为二奇;歌舞戏相随相伴,以致有人认为是地方歌舞剧,此为三奇。三绝是:矮子步、单袖筒、扇子花。矮子步的基本步法有矮步、高步、矮步交叉步、摇蹉步、惊步、滑步、铲步。矮子步又分矮桩、中桩、高桩。这是天下戏曲中绝无仅有的矮子步。单袖筒,这又是一绝。一般戏剧中的水袖都是成双成对、斯斯文文,唯独赣南采茶舞中,只有一个左袖筒。但它却创造了众多的舞蹈术语。如抓袖、搭袖、背袖、遮阳袖、绕扇袖、腋下袖、凤尾袖、穿针引线袖、花篮袖、上抛、下甩、缠腰、绕膝、侧卷翻飞……美是一种对称,单袖筒似乎是对美的规律的一个忽视,但是,不,赏在舞台上用另一只手的扇子花和它对称起来了,一手甩袖,一手舞扇,踏着特有的矮子步,显得异常独特而有情趣。扇花的动作甚多,种类繁杂,其中有抛甩扇、装折扇、避风扇、遮日扇、遥望扇、闻花扇、遮面扇等数十种,表现力特强,其中有老艺人留下的有关扇子花的艺诀,如:五指花头朝天,四指花头朝前。三指花打四边,二指花摇胸前。耘、按、抓、抖靠肚面。三奇三绝的特征是赣南客家人长期生存于山林中的严峻生态环境中的产物。比如矮子步,客家人生活在大山中,出门爬山,弯腰屈膝,高人也成了“矮子”。聪明的客家人却让矮子步成了天下独一无二的舞蹈基本步。满山的云雾,满山的云雾茶,姑娘们手提茶篮,口唱茶歌,一边采茶一边舞蹈,小伙们肩担茶叶踏着由矮子步化成的矮桩、中桩、高桩。舞动着单袖筒、扇子花,创造出别具特色的赣南客家采茶舞。又比如,众多的以动物命名的表演身段,那是因为在悠长的山道上,客家人惯与飞禽走兽为伍,动物界无穷无尽的生命之趣,竟使得异想天开的客家人获得了永不枯竭的艺术创作灵感。模仿动物的动作,并干脆用动物的动作来命名,如:猴子洗面、恶狼寻食、狮子开口、画眉跳架、乌龟爬沙、龙头凤尾、蜻蜓戏水、狗牯摆尾、懒猫抓痒、狐狸过岽、蝴蝶采蜜、公鸡啄米、猴子发惊、子(青蛙)过缺、乌鸦晒翅、猫儿探夜等,多达300多个名称。动物表现生命意识的动作被客家人捕捉到了,不难想象,没有大山,便没有飞禽走兽,没有来自对生活的观察、提炼,这众多的舞台表演身段又该如何来创造?[3]小丑及小旦小丑分二:一是“丑行俊扮”,称为“正丑”;二是“丑行丑扮”,称为“反丑”。正丑:主要是劳动人民中的青壮年男子。他们具有勤劳朴实、爽朗大方、乐观风趣和机智勇敢的性格特征。演唱时,演员头戴“一把抓(罗帽)”,身穿“三花衣”,腰系“白堂裙”,下穿“灯笼裤”,右手舞“扇子花”,左手甩“长袖筒”。载歌载舞,活泼轻松。表演以“矮子步”、“扇子花”为主,高矮步法相结合,节奏明快,颇具特色。反丑:多是一些烟鬼赌徒、流氓地痞、浪荡公子等,常以一些生动、含蓄、诙谐、幽默的语言和动作,互相揭露或自我嘲弄。其表演常摩拟一些动物形象如:“猴子洗脸”、“猴子撒尿”、“蜻蜓点水”、“懒猫抓痒”、“鸡公啄米”、“画眉跳架”、“狗牯摆尾”“乌龟爬沙”等等。脸谱抹白鼻子,步法和扇子花的动作与“正丑”表演大同小异。小旦:主要是勤劳纯朴和聪明伶俐的农村少女、少妇。表演矫健优美、朴素大方。其“扇子花”比小丑更为丰富,既能单手打扇子花,也能双手同打扇子花。其身段动作有:梳妆挑帘、园手摘茶、伞花、开门关门等。其基本步伐有八字步、跷步、踮步、磨子步、磋步、碎步等等,真可谓千姿百态。

人极端暴力犯罪研究论文

一、校园暴力犯罪的定义及其类型 关于校园暴力犯罪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的研究,现有的调查或分析,一般仅从一个较为片面的角度出发。比如社会学注重对其现象的收集、归纳;教育学则则偏重对自身体制和教学内容的检讨;至于司法界,无论是在实务中还是理论上,亦只是单从一般的犯罪学角度探究其成因而企图完成事前的预防或事后的惩戒教育。由于考虑的范围比较孤立,必然不能全面而深入地剖析 “校园犯罪”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唯有从更高的角度方可能俯瞰全局,既找出“校园暴力犯罪”现象背后的成因,更能综合地构建行之有效且针对性强的预防和教育的系统。 现有的研究资料,一般将校园暴力犯罪作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校园暴力犯罪,是指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素,如犯罪主体、对象、案发地等方面的其中之一涉及校园因素的暴力犯罪;狭义的校园暴力犯罪仅指犯罪构成中的犯罪主体为教职工或学生。 而根据校园暴力的来源及施暴者的不同将其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暴力现象。此类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或家长采取不恰当的、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以致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如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等。二是青少年学生的施暴行为。学生施暴主要是指某些学生因过早的、不成熟的三角恋、钱物需求、青春性意识萌动或者仅仅因为模仿录像某些情节、发泄心中怨气等而对其他学生施暴的行为,如殴打、强奸、抢劫、侮辱、杀害等,此类行为在宝安区俗称“下暴”。三是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暴力行为。这一现象主要是指一些校外的闲杂人员或非法商家,为了一定的物质利益,满足欲望或为了发泄心中不满而对于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学生施行的身心侵害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些非法之徒窜入学校或在学校附近、学生上学的路上抢劫学生财物,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人格侮辱等;其二、在文化娱乐活动中,一些商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纷纷将兜售目标定位于广大学生,其中不少人用黄毒诱以牟取暴利 。 综上,本文结合对宝安区内发生的校园暴力犯罪真实案例的调查,将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暴力犯罪作为研究的范畴。 二、深圳市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考察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我们不可忽略地应该首先了解所研究的地域的经济、社会情况:地处深圳市西部的宝安区在全国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2003年宝安区的国内生产总产值达518亿元,占整个深圳市的三分之一。仅宝安区福永镇,就有怀德、桥头、凤凰等多个村的年总收入超过5000万元。宝安区目前正在或者已经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以前经济欠发达地区迅速地转变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二是从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转变为工业发达地区;三是正处在农村城镇化的转变过程中。人口方面,宝安区外来人员有270多万,户籍人口只有30来万,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不容忽视。宝安区现有中小学校共计264间。在校中小学生23万7千多人。教师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其中公办教师4800多人,民办教师(即聘请教师,工资学校自筹)5200多人。 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外来人员急剧增加,居民贫富悬殊加大,独生子女家庭增多,社会环境复杂,民办学校放开等因素的影响,宝安区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也呈上升势头。部分城镇学校甚至出现了校内外环境复杂,在校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局面。 从宝安区批捕起诉的案件情况来看,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285宗。而2003年在校学生犯罪或者以在校学生作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共计23宗,2004年1-10月为22宗,同比略有上升。这45宗案件抢劫占%;盗窃占%;其他占%。另外,教师犯罪案件除了2001年某英文书院教师王某猥亵本校三名十一、二岁的学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外,尚无案发。 从相关案例来看,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有以下特点: 1、以财产型犯罪为主 宝安区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经济的飞速发展,造成消费主义风行。青少年学生易在此环境下产生错误的消费意识,产生讲奢华和及时行乐的短期行为倾向。当他们的高消费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往往铤而走险,实施敲诈勒索、盗窃、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另外,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优越,零花钱较多,不少学生还配有手机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使得不少学生也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对象。我们曾经对宝安区某街道办的一所初级中学展开调查,发现被调查的学生中竟然有61%的学生对学校内外环境有不安全感。 从宝安区检察院起诉的在校学生敲诈勒索和抢劫案件来看,其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甚至有些对自己的同班同学下手。他们大多并非因为生活困难而去犯罪,而是想通过犯罪获得用以享乐、消费的财物。例如,宝安区某中学学生张某,自二○○二年九月到被抓获的一年间,共参与抢劫摩托车十二次,其中三次的作案对象是同校的同学。每次得手后,张某便能分到一些赃款,并用这些钱到网吧打游戏、购买名牌服装或者请同学吃饭。经调查,张某的父亲是小巴司机,母亲是清洁工,家境虽不十分富裕,但不缺吃穿,而且定期有零花钱。可是这些不能满足张某大手大脚的消费欲望。在战战兢兢地参与一次抢劫后,他尝到了甜头,便有了之后十几次的作案。 2、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智能化 以往未成年犯罪作案手段和方法较简单和原始,多以语言威胁并辅以轻微的暴力手段,或用撬门扭锁,翻墙爬窗的方法,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强的特点。但现在,受暴力文化熏陶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不少表现为采用绑架、恐吓、麻醉等手段,有先进的通讯工具,作案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后及时毁灭证据。如有些青少年会根据报道上所披露的警方侦察过程和方法,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3、团伙化犯罪特征明显 青少年犯罪团伙化的特征明显。少年犯罪团伙,大多十五六岁,人数少则二人多则十几人。例如,宝安区某镇派出所在最近破获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一次就挖出9个“娃娃贼”,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13岁,均系初中学生,他们选出了“少年帮主”,组织和指挥每起犯罪,仅去年8月份以来,他们入室行窃,共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 乐于成群结伙是青少年的特点之一。他们不愿意受到来自学校和家庭的制约,希望独立行事,但独立能力又较差,思维处于矛盾之中。受影视、报刊中描写的“帮派”、“行会”的影响,于是气味相投的“哥儿们”便聚合在一起,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或坏人挑拨,就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学生帮派是校园中的一颗毒瘤,一旦形成,就会无法无天,群架斗殴,扰乱校园秩序。 4、受校外不良人员影响较大 我们注意到,超过半数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中,犯罪的学生都是和校外不良青年纠合在一起。或者共同实施犯罪,或者和校外人员的指使、怂恿直接相关。在我们调查过程中,几乎每一间学校的师生均反映有学生和校外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抽烟、打游戏、欺负本校同学等等的现象存在。校外不良青年大多是刚毕业又未能升学、就业或者中途辍学的原在校学生。也有一些看中中学生认知能力不足,讲义气、易跟随、易成“党”成“帮”的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拉帮结派。镇南派出所几年前曾经在宝安区挖出一个带黑性质的团伙“水房帮”,抓获该帮“头目”肖跃(男,29岁,松岗镇人),缴获猎枪一支,飞鹰刀三把。肖跃先后在宝安中学、新安中学、西乡二中、海滨中学、黄田实验学校、东方英文书院等学校吸纳三十多名初中生入帮会,每人收取入帮费36元,并带领这些学生吃霸王餐、报复打斗等。今年我院起诉了一宗在校学生戴某(男,刚满14周岁两个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戴某就是和校外不良青年纠合在一起,报复同班同学,将和自己有矛盾的同学打成重伤。 三、校园暴力犯罪形成的原因 曾几何时,校园是一片尊师爱生、高雅向上、令人向往的净土,是什么原因使暴力袭击了这个“安全岛”?下面,我们从宝安区的实际出发,寻找其症结所在,以寻求预防与消除校园暴力犯罪的方法。 1、在校学生自身的原因。 犯罪分子并非天生,任何一种犯罪都是犯罪人后天社会化过程的中断。社会化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程序,任何一个时期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因偏差导致犯罪。青少年学生在生理向成人过渡时,他们的心理仍不成熟、不稳定,有较大的可塑性。 他们分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较弱,感情容易激动,遇事缺乏冷静。他们的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的增多与未独立经济的矛盾;独立自主的要求与依附限制的矛盾;性欲萌发与道德法律的矛盾等等 。凡心理意识不健康、法制观念淡薄的学生,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恶势力的影响下,在不良社会现象或信息的误导下,一旦得不到良好教育和及时引导,极易诱发其内心私欲膨胀,进而陷入违法犯罪的泥坑。 宝安区检察院近期起诉一宗十分令人痛心的强奸案,二○○三年十月,被告人曾某(十五岁,辍学)和被害人谢某(十二岁,初中一年级)通过电脑网络认识,后两人交往频繁,发展为早恋。二○○四年一月的某天晚上,被告人曾某将被害人谢某带到宝安区西乡一间旅馆的房间内,在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曾某在二○○四年二月十三日再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导致被害人怀孕。被害人的身心当然均受到了剧创,但不能不说二人在此案件中均表现出了性知识贫乏、法制观念谈薄、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的问题,又都是社会不良现象和信息的受害者。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总之,校园犯罪主体的个人素质是犯罪动机形成的内在依据,是故意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2、外在环境的影响 首先,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现阶段我国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重建立、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力是实现商品的价值,追求高额利润。这极易使一部份人的价值观发生倾斜和逆转,从而产生极强的物质欲望和非法占有意识。宝安区濒临港澳,由于人员频繁往来和境外传媒带来的商业价值观念,以及生活中各种各样纷至沓来的信息,都在冲击着青少年的神经,作用着他们的社会化取向。流行文化、商品广告也附会和迎合着青少年的特点和需要,塑造了“崭新”的价值观念。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新的意识使价值观不成熟的青少年产生超年龄阶段,超支付能力的需要,随之,更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如前所述,张某的案例便说明了这一点。 随着改革浪潮汹涌而至,媒体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凶杀、暴力、淫秽、迷信书刊、影视片充斥校园内外,它们直接或间接地对师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宝安区某中学一个16岁的少年为买一台单放机竟实施绑架,他的犯罪直接动机应归咎于暴力电视的影响。法制宣传工作中,往往通过媒体把案例报道作为社会新闻的形式,对寻找阅读视听快感和心理刺激的青少年学生来说,也许或多或少接受了法制教育,但过频的案情信息和犯罪手段的报道,亦容易使某些学生对社会现状的认识产生偏差,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无节制披露,难免给青少年带来不良诱惑,客观上成为若干校园犯罪的“指南”。 其次,校园环境的消极因素。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在社会交往中具有重要意义。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它的一些缺陷直接影响着学生,以至诱发学生犯罪行为的上升。 在宝安区,素质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但面对升学压力中学教育仍只能以应试教育为主,拿考试为教育指挥棒,这难免使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分数,忽视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素质教育。部分学校对学生违纪事件简单地求助于行政处罚,滥用“劝退”、“勒令退学”等手段,随便开除学生,将矛盾推向社会,促使本应接受学校教育的青少年成为社会上违法犯罪的“后备军”。学校一贯“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成绩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往往容易引起受教育者的反感,结果适得其反,导致逃学、退学、流失等现象。有些学校则单纯以学习成绩划分快班和慢班、“优等生”和“劣等生”,结果会在“劣等生”中出现极高的犯罪率。据调查,宝安区犯罪的在校生中,差生占70%~80%,双差生占40%~50%。 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传统教育方式的一个弊端,它会使学生形成敌视老师和优良学生的逆反心理。笔者认为这也是导致我国校园暴力犯罪层出不穷的重要外因之一。宝安区现有教师队伍的现状也是不容乐观的,在10000多名教职工中,超过半数是聘请老师。为数众多的聘请老师存在素质参差不齐,收入偏低,无归属感的现象。在笔者挂职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学校,就曾出现聘请老师多次拍打学生的头部致学生不适,引起家长状告学校的事件。 第三,家庭环境的消极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格社会化的关键期往往首先在家庭中完成 。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论情操的形成都与父母教育和家庭环境相关,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会掌握社会的基本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我们认为,家庭问题也是近年来宝安区校园违法犯罪案件增加的重要因素。比如独生子女家庭过分溺爱问题、外来人员子女疏于管教问题。例如,宝安区检察院承办的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宝安区石岩镇某中学学生李某自二○○三年九月份以来,以收取保护费为名义,指使黄某、刘某多次对被害人文某、徐某、甘某进行敲诈勒索,共得赃款三千三百余元。经查,李某是家中的独子,性格乖张,而其父母平日忙于工作,对其心理健康与行为动向不能及时了解,对他的管教方式是“铁栅加铜锁”,可是再怎么看得紧,也难免有空隙,一旦这种过分的管制暂时真空,李某便由于过分守管制而不懂得约束自己,致使李某在父母面前貌似乖驯,而在学校同学面前却又换了一副模样,经常殴打、勒索低年级同学,最终触犯了法律。 另外,家庭结构的破损,如父母离婚或丧父丧母,使家庭功能作用削弱,温暖减少,造成子女心灵创伤,亦易产生变态心理。据调查,在宝安区在校生中,因父母离异造成性格、兴趣爱好、理想追求发生变化,学习成绩下降的达65%以上,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的12%。 第四,社会综合治理环节薄弱。综合治理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这方面的工作仍存在欠缺。首先是预防不力。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管理不严,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宝安区校园暴力罪犯在社会上呆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尤其是过早流入社会的学生,除父母以外,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他们觉得自己已成为最不为社会注意的人。其次是管教打击不力。学生、教师的主要生活地点在校园,处于群体之中,他们有共同的心理、生理特征。对一些违法犯罪情况,学校与专政机关配合不默契,未让违法犯罪人接受特殊的思想、法制、人生观教育,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势必会重新犯罪。社会综合治理力度不够,对那些滑向犯罪深渊的人也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四、校园暴力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学校管理与预防,将校园暴力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作为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阵地,自然是制约犯罪的重要防线。学校是家庭外部与学生、教师保持最密切、最经常联系的单位,为了校园暴力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学校必须转变“智育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加强德育。教育家陈衡哲说过:“一个人才的造就,单靠知识是不够的,在它的上面,还有那位至高无上的君主,叫做‘人生’。” 我国的教育,提倡应试能力和高分,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结果导致一些心理素质差的学生踏上犯罪或自杀之途。宝安区的学校教育也不例外。学校应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以及青春期教育。尤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真正走出教育误区,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全面发展的人。 其次,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应从在校学生抓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参观法制教育展览等形式,使学生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犯了罪应受到怎样的处罚,以强化其法律意识,培养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减少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严格执法,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做好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工作。 最后,必须净化校园内外环境。净化校园环境,政府应予大力支持。据新华社报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任期间曾宣布:联邦政府将拨出亿美元专款,用于防止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发生。中国政府财政上拨专款预防校园犯罪不易,但可采取行政手段以期达到相同目的。以宝安区为例,可以由公安机关侧重辅助学校安全保卫基础工作,搞好学校派出所的建设,提高校区保安素质;着重抓好校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整顿校园周边的书摊、美容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力争将此类犯罪诱因降低至最低限度。中小学可针对学生特点,印发《防范校园暴力犯罪指南》等小册子,让每位师生人手一本,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实行校外人员出入登记检查制度。 上述校园预防措施若能落实,不仅可减少违法犯罪发案率,而且为侦查破案奠定了必须的基础条件。 2、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和控制功能 搞好道德和品质教育是提高青少年思想认识的有效途径,而家庭是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和终身老师。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加的宝安区,家长普遍在物质方面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这无形中养成他们重物质、轻精神追求的思想。所以,家长更应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家庭教育。首先要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规范,价值取向要符合社会标准。其次,要创造和谐的家庭气氛,使孩子的身心沐浴在阳光雨露中,激发孩子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前途向往与追求。第三,在注重孩子学业的同时,更要重思想品德教育,教给孩子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教育孩子孝敬长辈,关心爱护周围的人。第四,对孩子进行“磨难”教育,有意创设逆境,培养孩子积极进取的精神。第五,举办家长学校,教给家长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使家长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死,教与养有机结合。 3、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消除暴力犯罪,就要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可能影响学生社会化过程的各种消极因素,消除产生暴力犯罪的不良心理基础,减少不良因素对暴力犯罪可能产生的诱发和刺激作用。 随着宝安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导致犯罪的因素也在增多,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紧迫性。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不良现象进行依法治理,使文化市场能守法经营;同时,肩负预防校园暴力犯罪重任的少年活动中心也应密切协作,并通过博物馆、电影院、公园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言行得到规范。 4、教育多于责罚,抓好帮教安置 关于惩处改造,一定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一方面,对已经犯罪的学生要依法处理和惩办,以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并教育本人;另一方面,要注意改造方法,提高改造质量,减少校园暴力罪犯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此种罪犯大多系未成年犯,虽然易冲动、爱结伙、缺乏同情心,但与成年犯相比,恶习相对较少,反社会心理并不顽固。故针对其世界观尚未定性,渴望光明的心理特点,正确引导其积极向上,努力改造其成为新人是有可能的。国外和港澳地区针对“犯事少年”的教育改造有不少可取做法。比如,香港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并不算宽松,其法律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为十岁,但是在处罚时却是彰显保护与感化的精神。香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处罚分为羁留环境和非羁留环境两种,对少年犯来说,判处羁留是法庭最后的选择,只要有其他可行的非监禁式的措施,就必须先予执行非监禁。而澳门提倡“爱心矫治”,采用感化服务与社会支援的方式,使违法的未成年人尽早适应社会、重返社会。在我国,这些方法也同样会行之有效,对于青少年罪犯一定要区别对待,分别关押,分档管理,因人施教,这些做法有利于校园暴力罪犯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认罪服法,提高改造质量,预防其再次犯罪。 关于帮教安置,一方面,要动员全宝安区的各界力量,将帮教校园暴力罪犯和有劣迹的在校学生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召集宝安区公安、司法、劳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释放后的未成年犯的上学和就业安置工作,使他们回归社会后真正感觉到社会的温暖,以减少和消灭促使其重新犯罪的环境和条件。

《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研究述评》

摘 要|: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主要从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犯罪成因、心理干预措施等方面入手,对当代国内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价。

关键词:大学生 违法犯罪 心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230-0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各方面的转型期,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加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的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十类共400余种,而大学生犯罪至少已经涉及其中的五类数十种之多,涵盖了政治、经济、刑事等各个方面。处于大学阶段的青少年,生理发育已基本成熟,但他们的心理发展却相当不稳定,当一些心理矛盾和冲突得不到及时化解时,就可能衍生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内部心理特征

(一)认知特征

在认知特征方面,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其低水平的认知相关。如韦庆辛(2005)认为,部分大学生的认识水平较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观念糊涂,甚至到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地步,以至于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第二种观点认为,大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已经到了很高的阶段,只是不够成熟和稳定才会导致犯罪。如裴涛等人(2009)认为,由于这一阶段的大学生无法合理地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现实社会的实践经验良好对接,导致自己的观点具有片面性、偏激性和局限性,在处理复杂和困难的问题时,往往难以调控好自己的情感和行为,一旦出现犯罪欲求倾向,就变得难以抑制。第三种观点认为,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是由于其混乱的认知发展所导致的。教育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格局的激烈变动、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的冲突、能力和社会期望值之间的冲突、理想和社会现实的冲突等,都会造成大学生的心理冲突和认知偏差。

(二)情绪情感特征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大学生违法犯罪者容易急躁,遇事不冷静,好感情用事,不善于用理智去控制情感,对他人缺乏尊重和同情心,有遇事不顾后果的特点。例如,大学生违法犯罪者通常都缺少社会性情感,情绪体验低级、庸俗,有不良倾向的消极情感情绪(如嫉妒、愤怒),自尊与自卑情感并存。另外,大学生的情感反应具有不稳定性和冲动性,其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他们情绪变化多而且快,而冲动性则主要表现在他们情绪困扰往往很大,无法有效、及时地缓解不良情绪,导致负性情绪累积,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强烈的交往需要与自我封闭的冲突也是大学生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原因。大学生在人际交往方面,容易出现心理活动的闭锁性,表现为谨慎、疑虑、不愿坦露内心世界,但同时他们也有一种希望被人理解、与人交往的强烈愿望,由此形成了自我封闭与渴望交往的矛盾,从而引起情绪、情感上的困扰。由于社会阅历浅,大学生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意志特征

现有的研究显示,大学生意志力薄弱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显著的影响。大学生价值观念尚未定型,当面对来自社会的各种诱惑时,意志力面临严峻考验,因此,被视为犯罪的“易感人群”。大学阶段的青少年学生意志的两极性明显,一方面是社会要求完成的意志活动,他们难以实现,显得意志力薄弱,在外界诱因的诱惑下,很容易使意志活动偏离正确方向;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需求,在实施反社会倾向的活动中,会千方百计地去排除主客观障碍,显示出顽强的意志力。另外,有学者认为,存在侥幸心理也是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主要特征之一。例如,姚岚(2001)在分析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特点时指出,在这些大学生中,“很多人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但由于自以为能够成功的侥幸心理占了上风,驱使他们为达到个人目的铤而走险”。侥幸心理是促使大学生犯罪意识“外化”的心理机制。

(四)个性和行为特征

自我意识的扩张,是处于大学阶段的青少年的重要心理特征。当个人意愿落空时,处于这种意识状态的大学生,往往会降低人的社会需求水平,对自我过分怀疑,压抑自我的积极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情感损伤和内心冲突,其心理体验常伴随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丧失和情绪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现象。有的大学生甚至会失去理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以社会道德法律规范进行调节与控制,从而实施犯罪。在违法犯罪的大学生中,存在三种类型的极端个性:虚荣型、暴躁型和抑郁型。虚荣型的人有过高的荣誉需求结构,虚荣心强,名利思想重,嫉妒心强;暴躁型的人性格急躁,社会适应性差,易和他人争执,比较容易酿成恶性事件;抑郁型的人性格内向、孤僻,沉溺于内心体验,过分敏感,有时会产生企图以外部的过激行为达到消除自己精神负担的行动。关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征,韦庆辛(2005)认为其具有模仿性、冲动性、凶残性、娱乐性、易变性、纠合性等特点,且大学生犯罪动机的产生易为外界诱因引起,具有不稳定、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情绪性、未被意识的特征。

(五)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者在变态心理的支配下会反复出现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大学生犯罪与人格障碍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大学生常见的人格障碍主要有偏执型、分裂型、爆发型、强迫型和癔病型,具有这些人格障碍的人通常难以与人相处,缺乏社会责任感,遇到困难总是不能合理归因,固执且好猜疑和仇视。由于大学生某些人格特征的极端发展,对其行为有很大的消极控制力,从而引发犯罪。同时,大学生的偏常行为也正是他们偏常人格的反映。例如,犯有盗窃罪的大学生一般具有贪婪、自私、虚荣和多疑等性格;暴力犯罪者则有易冲动、多疑、偏执、刻薄等心理特点。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外部因素

(一)家庭因素

家庭和父母的教育对大学生的一生成长至关重要。大学生走什么样的道路,如何成长,同家庭的关系甚为密切。个别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他们的家庭有着直接的联系。家庭的过度溺爱、家庭成员关系及性格的负面影响、家庭不良文化氛围的影响等因素都是造成大学生犯罪的“家庭教育失误”。造成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家庭因素包括:家庭残缺、问题家庭和贫困家庭等。

(二)学校因素

学校在学生个性品行培养上起主导作用,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当今社会中校园人文精神的缺失被认为是大学生犯罪最深层次的思想意识根源。朱云和桂忠孝(1996)通过对入狱大学生的调查研究发现,引起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学校因素主要来自三组对立的矛盾:学生个性培养与人格塑造的矛盾、教学内容理念性与社会现实性的矛盾、教师职业崇高性与少数教师无为性的矛盾。另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薄弱、学校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也会对大学生违法犯罪产生消极的影响。

(三)社会因素

1.社会失范

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将“失范”定义为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原有的社会价值准则被破坏,不能继续控制和调节社会成员的行为;社会成员缺乏明确的价值准则的指引,人们找不到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准确位置,难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进而引起不满情绪、挫折感、冲突以及越轨行为。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失范主要表现在局部的社会机构失衡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组所带来的负向效应、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引发的社会价值评价系统的紊乱等方面。社会的失范,会让部分是非辨别能力较差且缺少社会阅历的大学生感到迷惘困惑、无所适从,从而造成部分失去规范约束的青年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偏差;同时,也减少了人们相互自然监视和彼此非正式控制的这种传统社会制约的可能性,增加了大学生犯罪的机会。

2.文化冲突

索尔斯坦·塞林(1938)认为,文化冲突的本质是价值观的冲突。在一个具有统一价值观念,拥有社会成员共同承认的规范意识的社会中,文化冲突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在多元复杂的当代社会中,社会整体的价值观与部分社会的价值观是不可能统一的,因此,两者之间极易形成冲突。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文化冲突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纵向文化冲突和横向文化冲突。其中,纵向文化冲主要是指传统社会文化与现代社会文化的冲突、学生文化与社会(成人)文化的冲突;而横向文化冲突则包括东西方文化的冲突、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冲突、正统渠道的主流文化与社会亚文化的冲突等。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总是在文化冲突中进行错误的价值选择的结果,不同类型的价值选择导致不同类型的犯罪。

3.社会大环境的信息污染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尤其是作为信息传播主要渠道的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有意无意地传播大量包含暴力内容的信息,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具有诱导作用。媒体的扩大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的极端心理问题,不仅会使处于青春后期期待别人关注的大学生对社会中出现的极端行为产生模仿与认同,也会让大学生以模仿社会中的某些极端行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失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尚存欠缺的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不良的社会环境因素都会降低大学生的认同感。吴殿朝(2008)在其研究中引入了社会控制理论的“socialbond”概念,并将其译为“社会腱”,用以指代个人与传统社会之间的联系。他认为,国内大学生的“社会腱”由依恋、认同和信念三个因素构成。认同作为“社会腱”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同时存在于家庭、学校、社会三种教育环境链条中,但是,这一链条中存在的一些负面因素却使大学生的认同降低,致使“社会腱”链条破裂,发生犯罪。

三、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干预

目前,大部分研究者都是从思政角度,强调对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学校教育。而真正以大学生为对象的犯罪心理干预的实证研究目前并不多,主要散见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自我调适和疏导

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还比较滞后,从一定程度上讲,大学生的自我调适与防范是目前大学生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导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的手段与措施。曹国辉(2005)认为,大学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自我调适和自我疏导:确立新的适合的追求目标;正确对待学习、生活与就业的压力;积极转移注意力,学会正确的自我宣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等。

(二)团体辅导

韦志兆(2010)基于犯罪心理的人格诱因,强调了团体心理咨询技术在大学生犯罪心理预防与矫正中的应用价值。在团体心理咨询中,他将61名同学分成5个小组进行自信心培训。团体活动前后对学生进行16PF人格因素量表测试,将测量得分进行前后比较,结果显示,活动前后成员自信状况差异显著,团体心理咨询对成员人格因素的发展有积极影响。他进一步提出,可以充分利用团体心理咨询的形式为大学生在不同时期的成长需要和面临的问题与挫折提供服务,促进他们健康人格的形成、矫治人格偏差。

(三)人格矫治

对于大学生群体中的人格障碍者,可以通过精神分析疗法、行为疗法、支持疗法和认知疗法进行矫治。

四、总结与展望

我就是家暴的受害者,被他打的脚骨折了,在我受伤的一个星期里他还是非打即骂,我找谁呀,

近期国内外不断有血腥校园暴力犯罪的新闻见诸报端。这些报道警醒了人们,校园不再是一方净土。校园暴力已经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民众所关注的特殊社会现象。本文试图从经济相对发达的深圳市宝安区出发,调查该区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特点,分析其形成的根源,并基于司法实务的视角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力图构建一套有效的预防机制。 关键词:校园暴力犯罪 经济相对发达地区 学校教育体制 暴力文化 一、校园暴力犯罪的定义及其类型 关于校园暴力犯罪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的研究,现有的调查或分析,一般仅从一个较为片面的角度出发。比如社会学注重对其现象的收集、归纳;教育学则则偏重对自身体制和教学内容的检讨;至于司法界,无论是在实务中还是理论上,亦只是单从一般的犯罪学角度探究其成因而企图完成事前的预防或事后的惩戒教育。由于考虑的范围比较孤立,必然不能全面而深入地剖析 “校园犯罪”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唯有从更高的角度方可能俯瞰全局,既找出“校园暴力犯罪”现象背后的成因,更能综合地构建行之有效且针对性强的预防和教育的系统。 现有的研究资料,一般将校园暴力犯罪作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校园暴力犯罪,是指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素,如犯罪主体、对象、案发地等方面的其中之一涉及校园因素的暴力犯罪;狭义的校园暴力犯罪仅指犯罪构成中的犯罪主体为教职工或学生。 而根据校园暴力的来源及施暴者的不同将其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暴力现象。此类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或家长采取不恰当的、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以致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如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等。二是青少年学生的施暴行为。学生施暴主要是指某些学生因过早的、不成熟的三角恋、钱物需求、青春性意识萌动或者仅仅因为模仿录像某些情节、发泄心中怨气等而对其他学生施暴的行为,如殴打、强奸、抢劫、侮辱、杀害等,此类行为在宝安区俗称“下暴”。三是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暴力行为。这一现象主要是指一些校外的闲杂人员或非法商家,为了一定的物质利益,满足欲望或为了发泄心中不满而对于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学生施行的身心侵害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些非法之徒窜入学校或在学校附近、学生上学的路上抢劫学生财物,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人格侮辱等;其二、在文化娱乐活动中,一些商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纷纷将兜售目标定位于广大学生,其中不少人用黄毒诱以牟取暴利 。 综上,本文结合对宝安区内发生的校园暴力犯罪真实案例的调查,将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暴力犯罪作为研究的范畴。 二、深圳市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考察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我们不可忽略地应该首先了解所研究的地域的经济、社会情况:地处深圳市西部的宝安区在全国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2003年宝安区的国内生产总产值达518亿元,占整个深圳市的三分之一。仅宝安区福永镇,就有怀德、桥头、凤凰等多个村的年总收入超过5000万元。宝安区目前正在或者已经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以前经济欠发达地区迅速地转变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二是从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转变为工业发达地区;三是正处在农村城镇化的转变过程中。人口方面,宝安区外来人员有270多万,户籍人口只有30来万,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不容忽视。宝安区现有中小学校共计264间。在校中小学生23万7千多人。教师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其中公办教师4800多人,民办教师(即聘请教师,工资学校自筹)5200多人。 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外来人员急剧增加,居民贫富悬殊加大,独生子女家庭增多,社会环境复杂,民办学校放开等因素的影响,宝安区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也呈上升势头。部分城镇学校甚至出现了校内外环境复杂,在校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局面。 从宝安区批捕起诉的案件情况来看,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285宗。而2003年在校学生犯罪或者以在校学生作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共计23宗,2004年1-10月为22宗,同比略有上升。这45宗案件抢劫占%;盗窃占%;其他占%。另外,教师犯罪案件除了2001年某英文书院教师王某猥亵本校三名十一、二岁的学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外,尚无案发。 从相关案例来看,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有以下特点: 1、以财产型犯罪为主 宝安区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经济的飞速发展,造成消费主义风行。青少年学生易在此环境下产生错误的消费意识,产生讲奢华和及时行乐的短期行为倾向。当他们的高消费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往往铤而走险,实施敲诈勒索、盗窃、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另外,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优越,零花钱较多,不少学生还配有手机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使得不少学生也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对象。我们曾经对宝安区某街道办的一所初级中学展开调查,发现被调查的学生中竟然有61%的学生对学校内外环境有不安全感。 从宝安区检察院起诉的在校学生敲诈勒索和抢劫案件来看,其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甚至有些对自己的同班同学下手。他们大多并非因为生活困难而去犯罪,而是想通过犯罪获得用以享乐、消费的财物。例如,宝安区某中学学生张某,自二○○二年九月到被抓获的一年间,共参与抢劫摩托车十二次,其中三次的作案对象是同校的同学。每次得手后,张某便能分到一些赃款,并用这些钱到网吧打游戏、购买名牌服装或者请同学吃饭。经调查,张某的父亲是小巴司机,母亲是清洁工,家境虽不十分富裕,但不缺吃穿,而且定期有零花钱。可是这些不能满足张某大手大脚的消费欲望。在战战兢兢地参与一次抢劫后,他尝到了甜头,便有了之后十几次的作案。 2、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智能化 以往未成年犯罪作案手段和方法较简单和原始,多以语言威胁并辅以轻微的暴力手段,或用撬门扭锁,翻墙爬窗的方法,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强的特点。但现在,受暴力文化熏陶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不少表现为采用绑架、恐吓、麻醉等手段,有先进的通讯工具,作案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后及时毁灭证据。如有些青少年会根据报道上所披露的警方侦察过程和方法,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去极端化的问题研究论文

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第三章

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教育培训、改善民生、关爱帮扶、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法律、学习技能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实效。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扩展资料: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正常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思路:首先表明去极端化思想取得的理论成就;阐述去极端化思想的内涵,同时展望未来,怎样才能稳固去极端化进程。

正文:

新疆借鉴吸收国际经验,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把大量暴恐活动消除在未发之前,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胜利,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子,为国际社会打击极端主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抵御极端主义渗透的免疫能力。极端势力大肆渲染错误的历史文化观,煽动民族隔阂和仇恨,扭曲误导了一些群众的价值认同。要扶正祛邪、固本培元,就要在价值观这个根和魂上聚焦发力,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播撒阳光。

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

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抵御极端主义渗透的精神防线。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群众福祉、社会和谐稳定。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过去长期处于信息沟通闭塞、对外交流不畅、产业结构单一、科学知识匮乏、教育基础薄弱、就业创业困难等状态,导致人们生产生活水平比较低。

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工作,连续多年将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为重点的一系列惠民工程,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难题得到解决。

当前,新疆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安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思稳定盼发展成为社会主流,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工作量大,易产生疲劳:不愿意仔细看,主题不清,立意不明的,直接打入低类。看得费力,主题句没找到或不好找到的,打低分;电脑阅卷,字迹模糊,扫描不清失信息,老师看得吃力影响分。卷面“容颜”须装扮,要讨“考官”心喜欢。必须用专用笔答题,浓淡适度;少涂抹、轻涂改,即使涂改,也要按规定(将所修改的内容用双横线划掉,然后在其上或下写上应改成的内容)轻轻地涂,清晰地改;字不要写得太大、太松散,有格的也不要写得太饱满,字体要端正,不要太歪斜(斜度大的扫描出来很朦胧,模糊不清),字距行距也不要太大。千万注意:模糊不清难以辨识的无论是简答题还是作文一律判零分。

推进“去极端化”工作要用好“五把钥匙”。

一是知己知彼,摸清底数,查找问题,才有了工作的方向。

二是攻心为上,实施滴灌式教育。

三是两线作战,做好重点人员及其家属的转化工作。

四是“揭、批、挖、讲”,打好人民战争。

五是领导带头,转化思想顽固的群众。

六是文化引领,打好铺天盖地的文化阵地战。

七是党委领导,用好“五把钥匙”开展这项重要工作。

八是充分发挥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思想,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关于戏剧花木兰唱腔的论文题目

【豫剧】 豫剧,又称“河南梆子”,是河南省的主要剧种之一.流行于河南及陕西、山西.河北、山东,安徽等部分地区,是由明代流入的案腔、蒲州梆子同河南当地民间戏曲结合而形成的。由于长期在农村演出,带有 浓厚的乡土气息,唱工多,口白少,长于表达多种多样的感情,表演风格朴实清新,深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 现在的豫剧主要分“豫东调”、“豫西调”、“祥符调”、“沙河调”四个流派。豫东:凋以商丘,开封为中心,演唱用假嗓,声音高亢,多用花腔,较为活泼轻快,又称“上五音”“祥符调”和“沙河调”是其支派。豫西调以洛阳为中心,演唱用真嗓,曲凋低回婉转,尾音低落;又称“下五音”。腔有慢板,二八板、流水板、飞板、栽板、滚板等多种板式。主要伴奏乐器有瓢胡,月琴,横笛、梆子等。文武场曲牌有几百种之多。流传的传统剧目达四百余出。解放后,豫剧在演出现代剧方面曾取得很大成功,《刘胡兰》,《朝阳沟》、《李双双》、《人欢马叫》等都受到群众广泛的欢迎。豫剧现巳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全国影响的剧种。 豫剧花木兰选段 《谁说女子不如男》唱词 第一段: 刘大哥讲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享清闲,男子打仗在边关,女子纺织在家园,白天去种地,夜晚来纺棉,不分昼夜辛勤把活干,将士们才能有这吃和穿,恁要不相信啊,请往那身上看,咱们的鞋和袜,还有衣和衫,千针万线可都是她们裢啊~~~~~有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贤,这女子们哪一点不如儿男~~~~ 第二段: 花木兰羞答答施礼拜上~~~~尊一声贺元帅,细听端详,阵前的花木利就是末将,我原名叫花木兰那,是个女郎,都只为边关紧,军情急,征兵选将,我的父,在军籍就该保边疆,见军帖不由我愁在心上,父年迈弟年幼,怎敌虎狼?满怀的忠孝心烈火一样,要替父去从军,不容商量,我的娘疼女儿她苦苦阻挡,说木兰我发了疯啊,言语癫狂,为从军比古人我好说好讲,为从军设妙计女扮男装,为从军与爹爹俺比剑较量,胆量好,武艺强,喜坏了高堂,他二老因此上才把心来放,花木兰啊~~~~~~花木兰改木利,我的元帅啊,恁莫怪俺荒唐~~~~~自那日才改扮哪乔装男子,越千山涉万水亲赴戎机,在军阵常担心哪我是个女子呀,举止间时刻刻怕在心里,惟恐怕被发觉犯了军纪,贻误了军情事难退强敌,那一日在军阵中箭伤臂,蒙元帅来探病又把亲来提,那时我赖箭伤装腔作势,险些间露出来女儿痕迹,随元帅十二载转回故里呀,收拾起纺织台哪嗨嗨咿呀嗨,穿上我的旧时衣呀~~~~~ 这是一段著名的豫剧唱段,讲述了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课本上的选段表现出了花木兰勤劳的特点,后又表现出木兰在战场上英勇拼杀的英雄气概,以自己作为实际例子,反驳了刘大哥的话语,塑造了女子的勤劳、能干以及为国拼杀的巾帼英雄的形象。唱腔:整段唱腔富有河南的乡土气息,气势激昂,表现出了木兰那种女子不比男儿差的好强精神。 唉~~~你真的是好懒哦 自己查一下都不会

【歌词】刘大哥讲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不如男,男子打仗到边关,女子纺织在家园,白天去种地,夜晚来纺棉,不分昼夜辛勤把活干,您要不相信请往咱身上看 咱们的鞋和袜,还有衣和衫,千针万线可都是他们连,有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 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贤,这女子们哪一点不如儿男,这个唱段就叫《谁说女子不如男》【背景】发生的背景是花木兰代父从军的路上有个姓刘的将军 说女子在家闲着男子却出来打仗不太公平 而女扮男装的花木兰就唱出了这个唱段【自我感受】在古代的中国,妇女普遍受到歧视,《花木兰》就是在说男女都是平等的,女子在我国建功虽然没有男子那么的直观,女子为了能让男子在边关打好仗,在家将他们所需的粮草、被服做好,所以说,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讲女子的功劳抹杀。花木兰简介花木兰(412年-502年),花木兰的事迹流传至今,中国古代巾帼英雄,忠孝节义,代父从军击败入侵民族而流传千古,唐代皇帝追封为“孝烈将军”。花木兰故事的流传,应归功于《木兰辞》这一方民歌,但花木兰的姓氏、籍贯等,史书并无确载。花木兰事迹被多种文艺作品所表现,电影、电视剧、歌舞豫剧等。豫剧简介豫剧起源于中原(河南),是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中国第一大地方剧种。近几年,豫剧跟随河南卫视,河南豫剧院,台湾豫剧团等演出团体走过了世界诸多国家,如到澳大利亚、意大利、法国、加拿大、委内瑞拉、新西兰、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演出,被西方人称赞是“东方咏叹调”,“中国歌剧”等。 豫剧是在河南梆子的基础上不断继承、改革和创新发展起来的。建国后因河南简称“豫”,故称豫剧。豫剧从清朝末期至今已经形成四大声腔,即祥符调(以开封为中心)、豫东调(以商丘为中心)、豫西调(以洛阳为中心)、沙河调(以沙河流域为中心,即河南东南部、安徽北部等地)。豫剧以唱腔铿锵大气、抑扬有度、行腔酣畅、吐字清晰、韵味醇美、生动活泼、有血有肉、善于表达人物内心情感著称,凭借其高度的艺术性而广受各界人士欢迎。因其音乐伴奏用枣木梆子打拍,故早期得名河南梆子。据文化部统计,中国由文化部门直接管理在编的豫剧表演团体就有220多个。 除河南省外,湖北、安徽、江苏、山东、河北、北京、山西、陕西、四川、甘肃、青海以及新疆、台湾等省市区都有专业豫剧团分布,民营豫剧团不计其数。豫剧在台湾舞台上与歌仔戏、京剧呈三足鼎立局面。2006年,豫剧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京剧包含的知识类目比较多,流派方面可以写《小生流派的传承》、《老生的流派与发展》;唱法方面可以写《京剧唱腔方法分析》、表演方面可以写《京剧程式表演的渊源》、行头方面可以写《京剧服装砌末考证》等

音乐剧《花木兰》,邱玉璞、喻江编剧,郝维亚作曲,首演于2004年。剧本根据《木兰辞》及相关民间传说改编。由于故事家喻户晓,剧组对此剧的宣传调门很高,公演后观众及专家反应平淡。主要原因是:剧本缺乏曲折生动的情节设置,叙事结构不够轻灵流畅,舞台的视听冲击力较弱;音乐音调基本上是俄罗斯小调风格,流畅但无个性,重唱写得过多过重,听觉效果反而不佳。此外,将花木兰形象分为歌者和舞者,由于未能解决好两者的有机结合问题,有蛇足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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