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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2]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 报告 .,2013-10-6. [3]政务微博缘何爱“养生”.北京晚报.2013-9-24. [4]周强.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制资讯.2013(4).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6). [6]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2011(12). [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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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浅析街头篮球和三人篮球的区别在街头篮球和三人篮球刚刚在中国流行起来的时候,有很多人把街头篮球和三人篮球混为一谈。虽说 两者都是篮球运动,但是两者在形式和风格上并不相同,所以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通过查阅相关的文 献资料,本人从中发现许多文献资料中也将两者混为一谈,没有将两者区分开来。本人遂以这些文献资料 为基础,加上在网站上查到的相关资料,通过自己的理解、整理,分别从定义、起源、特征、文化定性、 功能影响等方面对两者进行分析和比较,同时也对两者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旨在让人们对街头篮 球和三人篮球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便两者走上属于自己的发展道路。 1 街头篮球和三人篮球的定义 街头篮球和篮球虽说都是篮球运动,但是两者是不同性质的篮球运动,因此两者的定义也是不相同的。 街头篮球的定义 街头篮球又名“街球”,它是一种以娱乐为主要目的,集健身、休闲、表演等为一体的一项新兴篮球运动形 式。它是起源于美国贫民区黑人青少年经常从事的篮球游戏活动,由于运动场地在简陋的街头或道边的篮 球场而得名。同时,街头篮球也被看作是传统篮球运动的一种延伸,是篮球运动的一部分。街头篮球既是 篮球运动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hip-hop”文化的一个分支,这也就让街球成为在当今青少年中流行的一个 主体文化。但是,街头篮球与传统的篮球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这又使得这项运动在发展的道路上呈现出 独特的特点。街头篮球的内容丰富,其中包含有街头比赛,斗牛,花式篮球表演,街球音乐等内容;形式 多样,既有人数均等的一对一、二对二、三对三的对抗,也有人数不等的多对少或是少对多的对抗;规则 简明,既然是以娱乐为目的,又因其具有独特的风格特点,参与者可以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 应的规则。 三人篮球的定义 三人篮球的定义,三人篮球是在半场进行的三对三的对抗运动,是在五人制篮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 新的体育运动项目。单从三人篮球的字面理解,就可以看出,在进行比赛或是对抗时就已经将对人数进行 了规定,即三对三,因此它没有街头篮球那样的随意。加之有明确的比赛规则,可以这样认为,三人篮球 其实就类似于五人制篮球的传统篮球运动。 2 街头篮球和三人篮球的起源 美国被看成是街球的发源地,20 世纪 50 年代,是街头篮球在美国发展的萌芽时期,这个时间距离篮球运 动的发明晚了有半个世纪。到了 60 年代,成为了街头篮球英雄辈出的年代,期间有很多街球高手诞生。而 到 70 年代,街头篮球在街头文化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不断地走想成熟,这也标志着街头篮球从传统的篮球 运动中分离开来,成为街头文化的一部分。 当时的街头篮球可以说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大致的意思应该就是说,只要是出现在街头路边或是在公园 里的篮球比赛或是游戏都统称为街头篮球,没有特定的含义对街头篮球进行诠释,所以,那些在路边、街 角的三人篮球也就在街头篮球的范围之内。 笔者认为,街头篮球的雏形应该是三人篮球。为什么这样说,在 20 世纪 50 年代,街球处于萌芽阶段,当 时的街球技术水平远不比今日,可想而知,当时的街球技术可以说就是传统篮球运动中运动员常用的篮球 技术,还算不得真正的街球技术. 通过对三个层次的篮球爱好者篮球运动损伤的的调查 分析 ,发现三个层次的 篮球爱好者篮球运 动中损伤的 发生率较高,课外锻炼是损伤发生的 主要时段占损伤 ,损伤部位依次为手、踝、膝、 腰部、大腿等,常见损伤类型为扭伤、拉伤、檫伤、脱臼、骨折等。究其原因准备活动不充分、自我保护 不足、动作方法不当、场地因素等是造成运动的损伤。 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预防运动损伤的关键在体育教师,因此要提高体育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使学生 掌 握准备活动的合理方法,指导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培养学生养成运动前先做准备活动的良好习惯 。 不管是在课内还是在课外都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准备活动的 内容 、运动负荷要根据本次课教学内容或 比赛情况因时间、场地、气候、因素而定,并且要注意学生 的具体状况的特点,特别要注意易伤的部位踝、膝和腕关节部位的活动。运动量要根据学生 的具体情况及气候条件而定 ,以身体发热并微微出汗为好。 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篮球爱好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很重要。要对损伤具有一定的预防意识,在每次篮球活动之前要做好 准备活动外,还要着装便于运动,选中质量较好的篮球鞋,检查鞋带是否系紧系好,对容易损伤的部位踝、 膝等部位用护踝、护膝等护具的保护,在抢篮板球时在空中的腰腹控制和双脚平稳落地的支撑技术,跑动 上篮的双落地习惯,主动或被撞击摔倒的滚动缓冲、断球后的上步平衡姿势、双臂屈肘侧张以防撞击等等。 场地要正规、并要加强管理及时维护 场地的修建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国家对场地的建设标准来要求建设, 质量要有保证。 建立合理 科学 管 理和维护制度。加强运动场地、器材经费的投入、修整场地、购置器材、配备护具、定时检查、及时修理, 运动前一定清除场地杂物,对凹凸不平的场地要特别留意,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场地器材而诱发的伤害。 及时纠正错误动作 在运动中,违反了人体的结构功能的特点以及运动的力学原理,都容易造成运动损伤,而这种损伤在 篮球运动中更为突出。尤其是错误的技术动作。教师除了要传授正确的技术动作之外,还要及时纠正学生 的不规范动作或错误动作,这样也是预防运动损伤的关键。这不仅要求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耐心指导,使 学生形成正确的动作概念,而且要善于分析这些不规范的动作或错误动作产生的原因并及时纠正。学生在 课外从事篮球运动时,同学们发现自己的错误动作或自己感到自己的动作错误、别扭、不协调,可以请教 篮球技术动作规范正确经验丰富的同学分析错误动作的原因,帮助自己加以改正。总之发现错误动作及时 纠正,以免引发伤害事故。 其他方面的预防 造成篮球运动损伤除以上四种原因以外,还有其他方面原因,如身体、心理状态不良;运动负荷过大; 组织方法不当以及气象不良、身体素质等。在篮球运动中,我们对这些方面的预防也是不可忽略的。另外 训练或比赛后应有一定时间放松活动或按摩,以消除身体疲劳,防止因疲劳积累而造成的损伤。 二·再说说关于篮球裁判方面的观点: 再说说关于篮球裁判方面的观点: 方面的观点 1.“球感”的建立 “球感”是在训练中发展起来的专门化知觉,是篮球裁判员的一项重要的心理技能,使裁判员能对球的形 状、重量、弹性、空间变化,做出精细的分析,对球的运行速度、控球队员的运动状态,以及传球的方位 等动态有十分精确的感知;以排除凭视觉判断的假象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篮球裁判训练中,要求裁 判员进行抛球、跑动、跟球等练习,以增加“球感”,使裁判员在比赛中对球的运动方位、空间状态、发 展方向等判断自如,发挥出最好的裁判水平。 正如比赛中,中圈跳球后的移动配合动作,几乎没有一成不变的具体形式,甚至在比赛中出现的一个新的情 况,很有可能在裁判训练中没有出现过,在特殊情况下,能找到自由灵活度,这与篮球裁判员以“球感” 的掌握程度密切相关。因此,篮球裁判员的“球感”是裁判员技术水平获得高度发展并出现高水平的重要 心理技能。它不但能使动作变得灵活自如,而且是获得高超裁判技术的重要心理因素。 2“.注意力”的集中练习 注意力集中是坚持全神贯注于一个确定目标,不为其它内外刺激的干扰而产生分心的能力。面对比赛,裁 判员不能像观众一样观赏比赛的精彩的技术和战术配合所干扰,而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自己的位置, 积极、公正、准确的执法,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裁判员的心理素质训练中,应注重注意集中的训 练。 注意品质是篮球裁判员必须着重培养的一种心理素质,在裁判工作中,准确迅速、有效的判断离不开高度 的注意力。 裁判注意技巧的培养, 主要在技能 训练和正式比赛中, 有意识地分出注意的层次和目标。 例如, 在犯规和违例中,应重点选择犯规来注意,在犯规方面,应重点选择篮下的侵人犯规与对投篮队员的犯规。 然后转移目标,重点选择有球区域攻守对抗中的犯规和无球队员的犯规。最后将注意力转移到违例判罚上来。 这种分层次,有重点,有目标的注意技巧可以训练裁判员的注意选择性,指向性和注意的有序分配能力。 使裁判员注意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注意分配和转移定时合理,能克服“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抓不住” 的不良心理,从而提高裁判员的心理素质。 3 注重表象训练 表象训练是体育运动领域最常用的一种心理训练方法。表象训练有利于建立和巩固正确的动作的动力定 型,有助于加快动作熟练和加深动作记忆。在篮球裁判工作中,裁判员的手势动作及相应的速度和准确性 是反映裁判员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裁判员手势的好坏对运动员有着明显的影响,及时,规范的手势能树 立“法官”的威信,因此裁判动作是裁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进行篮球裁判动作训练时,裁判员总是根据自己头脑中的表象做也姿势和动作,让裁判员尽可能准确地 做出动作,以形成良好的动作表象。

篮球竞赛规则的理论学习方法 篮球运动与竞赛规则自同日诞生起,共同走过了一百年的历史,是规则激发了篮球运动无限的活了和魅力,而篮球技战术的发展,又使得规则不断的改进和革新。我国老一辈篮球裁判员郭玉佩说:“规则之于比赛,如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权衡之于轻重。”说的是,规则是指导篮球运动向健康方向发展的条文规定.它提倡公平竞赛、文明比赛、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精神以及优良的体育道德作风,它限制了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合理动作。是规则的精神实质。 作为一名裁判员他应通晓规则,是规则的执行者、实施者和维护者,规则只有通过裁判员的实施才能奏效,而裁判员离开了规则也就没有衡量事物是非曲直的标准了。因此学习规则自然就成为了篮球裁判员进入篮球裁判领域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很多裁判初学者第一次见到长达8章58条的一百多页的规则时显得不知所措,不知从何学起。其实学习规则的途径和方法还是很多的,可以自学理论、可以请教同行、可以在裁判学习班学习,也可以在网上交流。今天我想结合我自己的经验向大家交流一下理论学习的方法。 古人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学习规则也是一样,我们学习规则首先要弄清规则的精神和实质,以及它自身具有什么样的原则和特点。精神和实质前面已经说过那规则的原则又是什么呢?总结起来有十条: 1。公平。这是制定规则的基础,规则应该保持比赛的公平进行,不允许队员和球队从对方获得不公平的利益; 2。均衡。是规则必须对进攻和防守两个方面保持均衡,使等分不至于很容易或是很困难,导致比赛吸引力下降; 3。定义。规则定义要简短明了、文字准确,能过保证定义准确而不繁琐。 4编篡,规则必须经过整理,条理清晰,使其有机的联系起来,并且不重复、矛盾; 5。简短。规则要简短扼要,尽量避免重复;6。例外。比赛存在着例外情况,所以规则必须指出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7。安全。规则要保证人身及场地器材的安全,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顺利进行; 8。权力。规则必须保证赋予裁判员的权利能过控制住比赛;9。连续。规则要尽量的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使其尽可能少的中断比赛次数; 10。无利。不允许任何一方从违反规则中获的好处,使比赛更具有奖惩分明的特性。 掌握这十条原则后,我们就可以对规则进行系统的学习了,下面我就介绍几种方法,供大家在学习规则时使用: 一.逐一例举法。就是将规则中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例举出来,以便于在以后的比赛中遇到这种情况时能够很快的做出判断。它能够培养裁判员的常识和预见性,增长裁判员的经验。举例说明:比如跳球,它关系到比赛的开始,容不得裁判员过多的思考,必须很快的做出判断----到底是停止比赛或是开始比赛。这就要我们平时学习中要预料到跳球时有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以跳球队员违例为例。可能发生的情况有:1。未等球抛到最高点下落时,跳球队员提前排击球;2。抛球达到最高点下落后,跳球队员直接将球报住;3。跳球队员在球没有被排击前,提前抛出中圈;4。跳球队员用拳击打球。5。6。7........只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全部例举出来并做出判断,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你在比赛中会有持无恐,能很快的做出反应。 二,对比法。就是用不同的比赛两种或多种情况作出逐一的对比分析,并做出判断。比如说。可以拿进攻犯规和防守犯规作比较,也可以拿“违反”和没有“违反”作比较还可以对有利和无利作对比。通过比较我们能够加强对两种情况区别的判断能力,加深对一些概念的映像。以便于在实际比赛中做出准确的判断。举例说明:“两次运球”和“漏接”,由于“漏接”的概念很模糊,所以有些裁判员在判断是否“漏接”时拿不定主意往往会出现判罚不一致的情况,所以我们拿出来做一个鲜明的对比,让我们看清两者的实际区别。首先明确概念,“两次运球”是指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等再次运球。而“漏接”指的是队员偶然的失掉球,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接着举例对比:某队员运球结束后作转身动作,由于持球手的后肘部碰到同队队员的身上,使球脱手落到地面,然后在别人都没有触及球的情况下,再次拾起球。这种情况属于“漏接”。同样是这个队员运球结束后,作转身动作运球突破,那么则构成了两次运球违例。一例两种情况,很鲜明的对比,结果也是很明确的。 三。总结法.就是将一条规则总结成为几条关键的因素,或是将一种罚则归纳成为几种情况。这样就可以化繁为简、去粗存精,涉及面广,在使用规则时很清晰明了,三两点就能够解决很实际的问题,能够抓住问题的重点。还是举例说明:我将“干涉得分”总结为四个因素:1。是投篮的球并且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2。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方;3。正在下降;4。被队员触及。这是构成“干涉得分”的因素,缺一不可。但“干涉得分”并非完全局限为这个因素。有一个例外,投篮的球触及篮板后,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时被队员触及(包括上升或下降)。这样我们就用“四因素”和“一例外”很清晰的全面的概括了“干涉得分”的所有情况。给我多加点悬赏分啊!!!!!!!!!!!!!

篮球裁判毕业论文

篮球竞赛规则的理论学习方法 篮球运动与竞赛规则自同日诞生起,共同走过了一百年的历史,是规则激发了篮球运动无限的活了和魅力,而篮球技战术的发展,又使得规则不断的改进和革新。我国老一辈篮球裁判员郭玉佩说:“规则之于比赛,如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权衡之于轻重。”说的是,规则是指导篮球运动向健康方向发展的条文规定.它提倡公平竞赛、文明比赛、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精神以及优良的体育道德作风,它限制了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合理动作。是规则的精神实质。 作为一名裁判员他应通晓规则,是规则的执行者、实施者和维护者,规则只有通过裁判员的实施才能奏效,而裁判员离开了规则也就没有衡量事物是非曲直的标准了。因此学习规则自然就成为了篮球裁判员进入篮球裁判领域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很多裁判初学者第一次见到长达8章58条的一百多页的规则时显得不知所措,不知从何学起。其实学习规则的途径和方法还是很多的,可以自学理论、可以请教同行、可以在裁判学习班学习,也可以在网上交流。今天我想结合我自己的经验向大家交流一下理论学习的方法。 古人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学习规则也是一样,我们学习规则首先要弄清规则的精神和实质,以及它自身具有什么样的原则和特点。精神和实质前面已经说过那规则的原则又是什么呢?总结起来有十条: 1。公平。这是制定规则的基础,规则应该保持比赛的公平进行,不允许队员和球队从对方获得不公平的利益; 2。均衡。是规则必须对进攻和防守两个方面保持均衡,使等分不至于很容易或是很困难,导致比赛吸引力下降; 3。定义。规则定义要简短明了、文字准确,能过保证定义准确而不繁琐。 4编篡,规则必须经过整理,条理清晰,使其有机的联系起来,并且不重复、矛盾; 5。简短。规则要简短扼要,尽量避免重复;6。例外。比赛存在着例外情况,所以规则必须指出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7。安全。规则要保证人身及场地器材的安全,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顺利进行; 8。权力。规则必须保证赋予裁判员的权利能过控制住比赛;9。连续。规则要尽量的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使其尽可能少的中断比赛次数; 10。无利。不允许任何一方从违反规则中获的好处,使比赛更具有奖惩分明的特性。 掌握这十条原则后,我们就可以对规则进行系统的学习了,下面我就介绍几种方法,供大家在学习规则时使用: 一.逐一例举法。就是将规则中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例举出来,以便于在以后的比赛中遇到这种情况时能够很快的做出判断。它能够培养裁判员的常识和预见性,增长裁判员的经验。举例说明:比如跳球,它关系到比赛的开始,容不得裁判员过多的思考,必须很快的做出判断----到底是停止比赛或是开始比赛。这就要我们平时学习中要预料到跳球时有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以跳球队员违例为例。可能发生的情况有:1。未等球抛到最高点下落时,跳球队员提前排击球;2。抛球达到最高点下落后,跳球队员直接将球报住;3。跳球队员在球没有被排击前,提前抛出中圈;4。跳球队员用拳击打球。5。6。7........只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全部例举出来并做出判断,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你在比赛中会有持无恐,能很快的做出反应。 二,对比法。就是用不同的比赛两种或多种情况作出逐一的对比分析,并做出判断。比如说。可以拿进攻犯规和防守犯规作比较,也可以拿“违反”和没有“违反”作比较还可以对有利和无利作对比。通过比较我们能够加强对两种情况区别的判断能力,加深对一些概念的映像。以便于在实际比赛中做出准确的判断。举例说明:“两次运球”和“漏接”,由于“漏接”的概念很模糊,所以有些裁判员在判断是否“漏接”时拿不定主意往往会出现判罚不一致的情况,所以我们拿出来做一个鲜明的对比,让我们看清两者的实际区别。首先明确概念,“两次运球”是指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等再次运球。而“漏接”指的是队员偶然的失掉球,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接着举例对比:某队员运球结束后作转身动作,由于持球手的后肘部碰到同队队员的身上,使球脱手落到地面,然后在别人都没有触及球的情况下,再次拾起球。这种情况属于“漏接”。同样是这个队员运球结束后,作转身动作运球突破,那么则构成了两次运球违例。一例两种情况,很鲜明的对比,结果也是很明确的。 三。总结法.就是将一条规则总结成为几条关键的因素,或是将一种罚则归纳成为几种情况。这样就可以化繁为简、去粗存精,涉及面广,在使用规则时很清晰明了,三两点就能够解决很实际的问题,能够抓住问题的重点。还是举例说明:我将“干涉得分”总结为四个因素:1。是投篮的球并且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2。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方;3。正在下降;4。被队员触及。这是构成“干涉得分”的因素,缺一不可。但“干涉得分”并非完全局限为这个因素。有一个例外,投篮的球触及篮板后,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时被队员触及(包括上升或下降)。这样我们就用“四因素”和“一例外”很清晰的全面的概括了“干涉得分”的所有情况。给我多加点悬赏分啊!!!!!!!!!!!!!

篮球体育运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课题的目的意义:

篮球运动起源于学校,并且在学校中迅速普及,尤其是在滨州学院发展更为迅速。大学校园篮球运动氛围浓厚,有很多大学生都受当今篮球运动形势的影响,喜欢参加篮球运动,为篮球运动在高校的开展提供了深厚的群众基础。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也一步步的步入正规。而篮球运动本身就具有很好的教育与锻炼价值,可以起到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作用。

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中还存在着一系列不和谐的场面。而我国篮球科研领域却极少有针对高校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的深入研究,缺少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科学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对高校非体育专业的发展现状,比如学生自身、师资、教学状况、课外篮球活动状况、场地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到制约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发展的症结所在,为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提供可能。 本文运用专家访谈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兴趣、师资队伍、教学状况、场地设施、课余篮球运动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与措施,为今后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据。

二、文献综述(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问题,找到研究课题的切入点,附主要参考文献,约2000字):

刘博在对我国高校开展篮球运动的研究与探讨中谈到高校的大学生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高校体育事关重大,而篮球运动因其易普及和趣味性强的自身特点,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是校园中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自 1998年开展以来,以独特的魅力迅速把学生、家长和学校融为一体,在大中小学校园内乃至整个社会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越来越多的人走到篮球场,加入到这一运动中来。篮球运动的进一步普及和开展不仅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促进了学习、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更进一步培养了学生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胡本东在山东省普通高校篮球选项课教师队伍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指出篮球选项课师资队伍建设是决定篮球选项课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直接制约着高校篮球教学深化改革的步伐。系统研究篮球选项课教师的.现状,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旨在建立一支既有高深的篮球专业知识和技能,又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质量的篮球教师队伍。

张凌在普通高校篮球选项课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谈到,在篮球选项课的教学中,可适当增加理论课的授课时数,使学生掌握篮球选项课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篮球规则、裁判法;在篮球选项课理论课中增加健身知识,使学生正确认识篮球选项课的健身价值,对学生进行“健康第一”和“终身体育”的思想教育。

王荣森在高校普通系大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现状与对策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项目上要尽可能地符合学生的兴趣,对那些场地设施要求不太高、学生又喜欢的运动项目要大力开展,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课外活动的组织内容丰富,适应面要广。

陆红在《高校体育场馆建设及管理》中提到,体育场地和设施紧张曾是高校普遍面临的窘况,再加上高校急剧扩招,场馆面积却增长缓慢,设施更新缓慢,而学生们对场馆设施的要求却在不断地提高。在前不久刚刚公布的“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中,有这样一组数据,在我国现有的 850080 个体育场地中,教育系统有 558044 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 。在教育系统中高等院校有 28741 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 ,这个比例在庞大的全国大学生数量面前显得太小。

金胜真在武汉市篮球消费现状与对策研究中指出篮球消费是指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篮球运动方面的需要而消耗物质资料和劳务的,具有社会性质的经济行为。一定量的经济支出,不仅是人们参与篮球运动的前提条件,也是篮球消费市场得以发展、壮大的社会和经济基础。

综上所述:

本文对我国篮球科研领域却极少有针对高校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的深入研究,缺少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科学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对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的发展现状,比如学生自身、师资、教学状况、课外篮球活动状况、场地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到制约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发展的症结所在,为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提供可能。

三、课题研究的内容、方法和预期目标:

本文运用专家访谈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兴趣、师资队伍、教学状况、场地设施、课余篮球运动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与措施,为今后滨州学院非体育专业大学生篮球运动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据。

四、所需仪器设备、材料情况:

篮球 笔 调查问卷 计算机 等

运动会投稿裁判员

你是否感到,烈日的照射那是烈日对你的祝福 ?你是否感到,彩旗的摇摆那是彩旗对你的呐喊 ?人们的注视那是人们对你的希望,祝福在你身边 , 呐喊在你耳边 ,希望在你心中 !赞五千米运动员 迎接你的,是五千米跑道等待你的,是漫漫征途勇敢的冲吧,勇士们不要畏惧对手的强大你的对手只有自己勇敢的冲吧! 五千米算不得什么付出的汗水就要得到回报胜利的泪水就要顺颊而下 秋风会为你喝彩阳光会为你庆功,掌声就要为你响起。 赞三千米运动员 你是运动场的心脏,跳动梦想;你是漫长路的精神,激励辉煌;你们是将上下求索的人!风为你加油,云为你助兴,坚定,执着,耐力与希望,在延伸的白色跑道中点点凝聚!力量,信念,拼搏与奋斗,在遥远的终点线上渐渐明亮!时代的强音正在你的脚下踏响。致百米运动员 起跑线上 你们一字排开 健美的肌肉蕴含着爆发力量 坚定的目光中充满了自信 枪响了 你们开始了并不长的征程 笔直的跑道上 有你们稳健的足迹 不远的终点 将留下你们冲刺时矫捷的背影 加油吧 掌声将为你响起 加油吧 胜利和鲜花终将属于你们 致短跑运动员 踏上跑道, 是一种选择。 离弄起点, 是一种勇气。 驰骋赛场, 是一种胜利。 朋友, 用你的实力, 用你的精神, 去开拓出 一片属于你的 短跑天地。 致200M运动员 200M,有一个人生的起点 200M,有一个人生的弯道 200M,有一段人生的冲刺 200M,有一个辉煌的胜利 200M,只刹那一瞬间 却成就一段永恒的胜利 200M,只弯过一个转折 却折出多少汗水 冲向你那光辉煌的胜利吧 跨过那一瞬 转过那道弯 胜利在向你招手 致100米运动员 枪声伴你踏上征程,你昂着自信的头,带着必胜的信念, 冲去,奔去。 那一刻时光仿佛都为你停住,你的勇气振动了一切, 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终点。你赢了。 虽然只是那短短的十几秒,但你在我们心中留下了永恒。 瞬间的成败 —致百米运动员 红色的跑道,承载着多少汗水,一条红线,记载着多少成败。 一次起跑,是瞬间的爆发,成败,即决定其中。 瞬间的瞬间,闪电的闪电,即是成功的起步。 致铅球运动员 手里紧握那沉重的铅球, 那铅球上凝集了你的希望, 你的理想, 汇集全身的力量,推出理想, 推出希望, 铅球在空中闪亮, 理想在空中发光 致跳高运动员 一根细细的杆子横放在半空中, 它细,然而却像你生命中的坎, 不可怕,不要怕, 只要你有决心, 只要你有信心, 这又算得了什么? 没有经历过坎坷就不会有成功的喜悦, 一次次的战胜, 一次次的超越自己, 加油吧,努力跳过这挡在你前面的坎。 去燃烧你的青春! 致跳高者 在步伐优美的助跑后, 一跃, 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迅速沉身,收脚。 过。 真是优美的跳高姿势。 每一次, 都是挑战,是超越。 为了每一次超越喝彩。 致跳高运动员 轻轻的你来了,正如你轻轻的过杆, 悄悄的我们,正向你悄悄的祝福。 勇敢的向上吧!你们最帮。 勇敢的跃过那根冲向胜利的杆吧, 我们期待着你们的胜利! 致跳高运动员 大地属于你, 蓝天属于你, 在你一跃的瞬间, 同时跃出了我们的希望。 草儿欣赏你, 白云欢迎你, 身轻如燕,飞跃蓝天, 奥林匹克精神在你身上体现, 跳吧,跳出你的自信, 跳出你的顶尖, 跳出你的胜利山颠。 致跳远运动员 离弦箭似的助跑, 蚂蚱似的起跳, 空中的走步表演, 引起阵阵惊叹, 落地的瞬间, 你触到了沙的柔软, 不管怎样, 荣誉永远属于你。不为掌声的诠释, 不伟刻意的征服, 只有辛勤的汗水化作追求的脚步。 心中坚定的信念, 脚下沉稳的步伐, 你用行动诉说着一个不变的真理。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希望在终点向你招手。 努力吧!用你坚韧不拔的意志, 去迎接终点的掌声, 相信成功属于你。 一个盼望出发, 一个盼望到达。 烈日骄阳下的奔驰, 蓝天白云下的拚搏, 总想为你高声呐喊, 却怕被天空误解。 总想为你放声歌唱, 却又怕惊动了白云。 把内心最美的祝愿挂在跑道线上, 微风中每一次振动是又一次的衷心祝愿。 加油吧! 胜利源于希望,胜利就在眼前! 愿将希望折成一只小船, 沿着溪流送到你的身边; 愿把鼓励扎成一束清水, 满怀微笑地递到你面前; 愿将友谊织成一条毛巾, 轻轻的拭去你辛苦的汗水; 愿让热情燃烧成一片鲜花, 献给你,到一声: “辛苦啦,运动员!” 力量的拼搏 耐力的考验 默契的展现 面对这些 你毫不畏惧 勇往直前 加油吧! 同学们在呼唤 努力吧! 老师们在等待致运动员 不为掌声的诠释, 不伟刻意的征服, 只有辛勤的汗水化作追求的脚步。 心中坚定的信念, 脚下沉稳的步伐, 你用行动诉说着一个不变的真理。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希望在终点向你招手。 努力吧!用你坚韧不拔的意志, 去迎接终点的掌声, 相信成功属于你。 致运动员 一个盼望出发, 一个盼望到达。 烈日骄阳下的奔驰, 蓝天白云下的拚搏, 总想为你高声呐喊, 却怕被天空误解。 总想为你放声歌唱, 却又怕惊动了白云。 把内心最美的祝愿挂在跑道线上, 微风中每一次振动是又一次的衷心祝愿。 加油吧! 胜利源于希望,胜利就在眼前! 五言 跑步,跳跃,透支,项项夺冠。 获奖,颁奖,领奖,个个欢喜。 参赛,助威,拟稿,人人努力。 冠军,淘汰,输赢,重在参与。 世事我曾抗争 ——成败不必在意 加油,小奥林匹克星 昨夜, 我们为奥林匹克梦而欢呼! 今天, 我们为班级荣誉而呐喊! 看, 小奥林匹克星在加油, 他们为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而拚搏! 他们以和平友谊公正的原则而奋斗! 加油吧!小奥林匹克星们! 为自己的梦想向前冲吧! 致运动员 愿将希望折成一只小船, 沿着溪流送到你的身边; 愿把鼓励扎成一束清水, 满怀微笑地递到你面前; 愿将友谊织成一条毛巾, 轻轻的拭去你辛苦的汗水; 愿让热情燃烧成一片鲜花, 献给你,到一声: “辛苦啦,运动员!” 天净沙——赞运动员 落日轻风彩霞。 红旗人潮鲜花。 呐喊欢呼足下, 冠军谁家? 明日功成华夏。 刹那 永恒 块块红,点点绿 世界因你更美丽 风儿在轻颂 成功,自由 鸟儿说 我陪你一起追求 额上的寒珠 折射的 不仅是阳光 还有一种希望 它,来自播种 你看 看台上一双双注视着你的眼睛 分明在说:无论你成功与否 刹那属于你 而你,一定属于永恒 致运动员 力量的拼搏 耐力的考验 默契的展现 面对这些 你毫不畏惧 勇往直前 加油吧! 同学们在呼唤 努力吧! 老师们在等待 跑道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经过一个月的辛苦的训练,今天,你终于站在了跑道上,通过不断的自我加压,练习中不断的超越自我,挑战极限,你自信满满,甚至在长跑的过程中不慎跌倒,你也毫不犹豫地爬起,继续。看着你那坚定的步伐,我们不禁想送你一首诗。 常记朝朝暮暮, 天天不忘跑步。 苦练为参赛, 长征一里路,加速,加速! 昂首挺胸阔步。 努力吧,运动健将们,在终点,我们等着你。 拼搏 "拼却老红一万点,换将新绿百千重", 拼搏的永远是勇者, 成功也永远属于勇于拼搏的强者。 接力棒传递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 更传递一种无畏、所向披靡的意志。 每个健儿们都在拼,拼体力,拼意志。 把自己青春活力尽情挥洒在长长短短的跑道上。 拼搏吧,健儿们, 用我们的精神去书写我们的青春风貌去展现我们的青春! 为生命喝彩 冲吧!跳吧! 拼出你顽强的毅力,展现你矫健的身姿。 慢慢征程就在脚下,胜利歌声属于拼搏不息的生命。 激情荡漾,我们演绎人类凯歌, 喊吧!唱吧!吼出你心底的歌声,唱出你远大的宏图。 心中的目标终成现实, 胜利歌声属于每一颗激动的心。 为生命喝彩,向青春举杯。 这儿——杭电体育场 我们——新世纪的大学生 共通向胜利进军,向人类极限挑战, 人类生命之念因之而永远向前。 为生命喝彩,更为年轻的生命喝彩! 因为有你 赛场上,无数飞扬地红色生命,无数威武的骑手,无数干枯的与蓝天对吻的草儿,映动着一个个跃动的生命。 因为有你,初冬的阳光撮成煦暖; 因为有你,终点的线条色彩斑斓; 因为有你,掌声才显现出非凡的意义; 作者: 很喜欢苏苏 2005-9-21 13:05 回复此发言 -------------------------------------------------------------------------------- 2 我找到的,大家顶下哦(精品) 因为有你,杭电才更矫健活泼富有朝气; ………… 人生辉煌与鳌首独占,大地沸腾与凌空飞跃。 因为有你,惊鸿一瞥中,一种竞技的姿态悄然抵达生命的主题; 因为有你,生命遂变得丰韵而伟大。 运动者赞 没有虎一样的强壮, 却有夸父追日般的执着; 没有豹一样的速度, 却有愚公移山般的坚定; 没有鹰一样的迅捷, 却有泰山崩于前的沉着。 怀有必胜的信念, 一次又一次向自我发出挑战。 胜不骄,败不馁, 直面一切困难与挫折。 年青的岁月,我们追求卓越; 年青的我们,拥抱成功; 年青的赛场,洒下泪与汗…… 为你喝彩,心中的英雄。 铿锵玫瑰 或许会有人认为赛场是男生的天下,但在赛场上却活跃着许多女生的身影。他们与男生一样驰骋赛场,拼搏赛场,也与男生一样拥有了胜利的喜悦,拥有了令人羡慕的掌声与鲜花;他们的飒爽风姿引人注目,在他们身上折射出有如女足运动员般的坚定新年与不屈精神,他们是盛开在赛场上的铿锵玫瑰,他们是一朵朵充满生命力 的铿锵玫瑰,是一朵朵洋溢着青春朝气的铿锵玫瑰。 祝愿每朵铿锵玫瑰都能怒放在人生的道路上。 祝愿每朵铿锵玫瑰都能傲立在拼搏的赛场上。 你是我心中的英雄 有人说,运动场上狂奔的男儿, 是一匹匹黑色的骏马。 有人说,运动场上活跃的巾帼, 是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我说,你们都是我心中的英雄, 你的飒爽英姿,你的顽强拼搏, 你的永不屈服,你的自我挑战, 都深深地烙在每个人的心中, 你的精神在大家心中凝聚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这力量源源不息, 只因你是我心中的英雄。 拼搏者 拼搏者,你是赛场上最亮的点。在你的眼中,不在乎胜利的欢乐和失败的眼泪,完全只是为了展示生命跳跃的节拍。 拼搏者,你是生命乐章中最响的音符。在你的心中,只有不停拼搏的信念,用自己坚实的步伐去迈开人生新的旅程。 场上的拼搏者,你是我们永远的骄傲! 激情青春,勇者胜 一位名人曾经说过:“风采来源于精神。”那么运动真正的风采理应来源于拼搏,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和那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运动品质。 还记得奥林匹克的口号吗?更高、更快、更强,正是因为有了动力,才让我们的运动变的精彩,变的绚丽,变的引人。大家记忆尤新的永远是最有风采的一面,乔丹的灌蓝,巴乔的射门。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一种精神的存在,那是勇攀高峰的精神,那是不断超越的精神,更是人类挑战极限的精神。 除了超越的精神外,还有一种风采感动着我们,那是运动最本质的品格,也是人类在竞争中的最真实,自然的情感流露。那是一种团结奋进的精神,它让本来残酷的竞争带上了人为的印记,捎上了一片真情。它让运动除了成绩外多了一种品质值得歌颂,相信那才是最感人的东西,它长存于我们运动史,深烙在我们思想中。 江城子 运动场上争英雄 那相逢 却匆匆 携手同行 风雨亦融融 未闻若辛余几许 为集体 赴峥嵘 赛场菊月气氛浓 展才能 显芳荣 回首征程 友谊伴其中 欲寄奋斗钱挥汗 掩不住 愉悦中 英雄! 成亦英雄,败亦英雄。你永远是我们心目中真正的英雄,第一个冲过终点的人当然是我们的偶像,而尚在跑道上为了奥林匹克精神奋力拼搏的,更值得我们敬崇、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终点并不是真正的终点,体育必将冲破人类的极限。 或许失败对于你来说是一种耻辱,是一种希望的破灭。几个月的艰辛训练和满怀的希望在一刹那间付诸东流,令你沮丧,令人悲伤,但看看你用尽全力奋力拼搏的一刹那。眼眶中含着泪水的我们不这么想,你是勇敢的,你是坚强的,你用你那顽强的意志完成了你的任务。看成败人生豪迈,我们应从头再来,为你感到了骄傲。 爱你 蔚蓝的天空下,有你矫健的身影,热闹的操场上,有你坚定的步伐,美丽的鲜花后有你辛勤的汗水,我们的喝彩中,有你的自豪与骄傲! 体育健儿们,我们知道你们的辛勤,我们了解你们的辛苦,加油吧!不论你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们都是你们坚强的后盾,胜也爱你,败也爱你,我们永远支持你,你们永远是“最特别的存在”。

1、篇一: 您是运动场上正义的化身, 您是比赛场中公正的使者, 您手中挥动的令旗, 为比赛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们为你高歌, 我们为你欢唱, 我们衷心地道一声:“辛苦了,敬爱的裁判。” 篇二: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然而您们--裁判员老师, 更是我们到达终点的关键。 您们的公平是我们用于走路的脚; 您们的耐心是我们迈过的步; 您们的认真是我们走过的.路。 天平似的公正显视出您们正直无私的性格。 请让我再说一次: 裁判员老师,您辛苦! 2、篇二: 柳树抽出新芽,怎能忘了春风的吹拂? 小草钻出泥土,怎能忘了春雨的滋润? 花儿绽开美丽笑脸,怎能忘了太阳爱抚? 孩子们的成长更不能忘记老师的培养。 今天,我们成绩的取得, 怎能忘记您,公正无私的裁判员老师。 篇四: 致:终点裁判员的老师们 你们头顶烈日, 默默无闻的用最公平的天平来衡量同学们的佳绩。 万人的欢呼呐喊中, 你们并没有固为自的名字而懊丧, 你们用你们最宽博的胸怀来对待现实。 平日里,你们屹立在讲台之上, 为莘莘学子传授着知识, 为祖国的未来播洒辛勤的汗水; 而今,你们又在另一片沃土上培育着您的学生。 在此,请让我们高一·十三班的全体同学忠心的道一声: “老师,你辛苦了!” 3、篇三:运动会加油稿:致裁判员 运动会加油稿:致裁判员 致裁判员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然而您们--裁判员老师, 更是我们到达终点的关键。 您们的公平是我们用于走路的脚; 您们的耐心是我们迈过的步; 您们的认真是我们走过的路。 天平似的公正显视出您们正直无私的性格。 请让我再说一次: 裁判员老师,您辛苦! 无人喝彩---致大会裁判员 同样的骄阳, 同样的暴晒, 没有热烈的欢呼, 没有激动的喝彩。 你用精密的仪表, 和细致的耐心, 记录着运动员的辉煌。 我为你们自豪, 辛苦了, 敬爱的老师! 致终点裁判员的老师们 你们头顶烈日, 默默无闻的用最公平的天平来衡量同学们的佳绩。 万人的欢呼呐喊中, 你们并没有固为自的名字而懊丧, 你们用你们最宽博的胸怀来对待现实。 平日里,你们屹立在讲台之上, 为莘莘学子传授着知识, 为祖国的未来播洒辛勤的汗水; 而今,你们又在另一片沃土上培育着您的学生。 在此,请让我们高一·十三班的全体同学忠心的道一声: 老师,你辛苦了!

楼主可以从下面选择一下。也可以拼凑一下1、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师生: 为了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庄严宣誓:坚决服从裁判长指挥,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裁判员纪律,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尊重参赛选手,文明裁判,不循私情,秉公办事,圆满完成各项裁判工作。最后,预祝各班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 2、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宣誓: 恪守体育职业道德,遵守运动竞赛规则。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努力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竞技氛围和高效优质服务,维护公正的体育裁决信誉。为保证大会的圆满成功,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3、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宣誓: 在比赛过程中,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尊重运动员,尊重客观事实,严肃认真,公正裁决,秉公执法,决不徇私舞弊,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专业的裁判素质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最后祝本届比赛圆满成功! 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运动员: 为了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庄严宣誓:坚决服从裁判长指挥,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裁判员纪律,尊重参赛选手,文明裁判,严肃认真,不循私情,秉公办事,圆满完成各项裁判工作。预祝各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 宣誓人: ×年×月×日致裁判员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然而您们--裁判员老师, 更是我们到达终点的关键。 您们的公平是我们用于走路的脚 ; 您们的耐心是我们迈过的步; 您们的认真是我们走过的路。 天平似的公正显视出您们正直无私的性格。 请让我再说一次: 裁判员老师,您辛苦!

楼主可以从下面选择一下。也可以拼凑一下1、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师生:为了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庄严宣誓:坚决服从裁判长指挥,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裁判员纪律,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尊重参赛选手,文明裁判,不循私情,秉公办事,圆满完成各项裁判工作。最后,预祝各班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2、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宣誓: 恪守体育职业道德,遵守运动竞赛规则。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努力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竞技氛围和高效优质服务,维护公正的体育裁决信誉。为保证大会的圆满成功,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3、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宣誓: 在比赛过程中,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尊重运动员,尊重客观事实,严肃认真,公正裁决,秉公执法,决不徇私舞弊,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专业的裁判素质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最后祝本届比赛圆满成功!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运动员:为了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庄严宣誓:坚决服从裁判长指挥,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裁判员纪律,尊重参赛选手,文明裁判,严肃认真,不循私情,秉公办事,圆满完成各项裁判工作。预祝各代表队取得优异成绩!宣誓人:×年×月×日

枉法裁判罪研究论文

论“严打”刑事政策 刑事法中推定原则的探究 伪造货币犯罪研究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及其处罚 论私分国有资产罪(武汉大学) 缓刑制度比较研究 论合同罪之非法占有目的 量刑平衡论 交通肇事罪研究 论中国死刑的限制适用 论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认定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有关问题研究 《刑法》第29条第2款探微 罪刑法定原则未来走向初探——以对单位犯罪范围的思考为基础毒品犯罪及禁毒立法问题研究 论侵犯著作权罪 上海合作组织刑事法律机制的构建 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研究 论伪证罪 罪刑关系论 论经济欺诈犯罪及相关立法的完善 间接正犯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国际人权两公约与我国刑事法律人权保护问题研究 郭东林等盗伐林木罪案研究 论刑罚宽和化 侵犯商业秘密罪研究 信用证罪研究 我国缓刑制度研究 违法性认识研究 信用卡罪客体及定义研究 关于现行刑法典的经济分析 刑法的道德限制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论中国死刑的正当性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研究 论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 “一国两制”下跨法域的累犯问题研究 论刑法中的事实错误 原罪的法思想解读 动用募集资金罪研究 论减刑制度 非法行医罪疑难问题研究 聚众斗殴罪研究 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配置与优化 毒品犯罪基本问题探析 恢复性司法问题研究 论不作为犯罪 持有型犯罪研究 论疏忽大意过失 共同犯罪中有关犯罪形态问题研究 中国刑事政策的现代化思考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研究 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 论资格刑 婚内强奸问题研究 关于斡旋受贿犯罪争议问题的思考 我国死刑限制问题研究 刑法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研究 经济犯罪违法性问题研究 存留养亲制度流变探析 中韩正当防卫制度比较研究 虚拟财产犯罪研究 罪刑均衡原则的确立与实现——基于罪刑互动关系的论述 恐怖主义与中外刑事立法 银行卡犯罪问题研究 中国刑法出罪问题研究 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受贿罪若干问题评析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权配置模式评判与重构 论量刑中的犯罪人因素 试论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协调与衔接 刑法规范结构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研究 刑法解释体制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累犯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论共同身份犯罪 论共同过失犯罪制度的选择 论作为第二次规范的刑法 论数罪并罚的司法适用及其制度完善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缓刑制度研究 不纯正不作为犯若干问题研究 管制刑的理论思考与制度完善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制裁体系研究 论贪污罪的犯罪形态 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洗钱犯罪研究 我国刑罚政策合理化研究 论受贿犯罪及其侦查 论结果加重犯论 违法性认识与故意 刑法司法解释体制论 论刑法谦抑性 紧急避险比较研究 从国际趋势探讨我国死刑制度的完善 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兼论中国洗钱罪立法的调整 非犯罪化研究 刑法中生命权承诺问题研究 危险犯若干问题研究(安徽大学)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黑龙江大学) 犯罪对象的重新审视 网络虚拟财产盗窃行为的认定及刑法规制 保险罪的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刑事政策的应然选择与实然构建 偷税罪若干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罗) 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失及完善 犯罪中止研究 道德责任刑事化的置疑——试用“二次性违法”理论讨论中国设立“见危不救罪”的不适当 论集资罪 间接正犯概念之分析 由《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我国刑事立法之完善 论合同罪的司法认定 论单位犯罪主体 偷税罪若干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崔)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适用及立法完善 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论单位犯罪的主体 组织犯研究 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 论被害人过错对量刑的影响 森林资源管理中盗伐滥伐林木的评价及定罪量型研究 论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认定 论我国防治腐败犯罪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缓刑制度及其完善 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完善我国立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重大急议问题与立法完善研究 犯罪故意法律问题研究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与法定刑配置研究 偷税罪研究 信用卡罪若干问题研究 挪用公款罪法律解释之评析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外经贸) 关于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几点思考 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缺陷分析及其补足研究 上市公司高管职务犯罪问题研究——论违反忠实义务行为的犯罪化 论罚金刑 “婚内强奸”若干问题的研究 试论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界定及完善 绑架罪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论受贿共同犯罪的构成与认定 论当前渎职犯罪刑法适用 论垄断行为的刑法规制——兼议《反垄断法(送审稿)》刑事责任条款之完善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构建略谈 单位犯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 刑法视野中的单位行为 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论犯罪构成理论的多元化 论保险罪 论盗窃罪既遂的标准 刑法因果关系若干问题研究 有组织犯罪对策研究 假释制度与社区矫正体系的研究 论洗钱罪及其立法完善 我国刑事司法解释的现状与思考 我国行政刑罚研究 论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合同罪与合同民事欺诈区分方法的重构及运用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 单位犯罪主体研究 保险罪研究 浅议刑法因果关系论的研究对象 论我国财产刑及其立法完善 论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探讨 论我国内地网络犯罪的立法完善 刑罚的功能论——以犯罪社会学的理论为视角 组织卖淫罪研究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研究 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研究 刑法对名誉的保护——以名誉主体为视角 论受贿罪的交易性本质——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兼论我国受贿罪立法之完善 论网络服务的法律规制——以防控网络犯罪为视角 罪刑均衡问题研究 婚内强奸入罪问题研究 犯罪人的生成机制与防控对策的社会学探析 试论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交通肇事罪若干问题研究 论间接正犯 论滥用职权罪及其立法完善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武汉大学) 环境犯罪论 交通肇事逃逸研究 我国追诉时效制度的若干检讨 环境犯罪刑法控制比较研究 洗钱罪比较研究 回扣问题的刑法分析——兼论国有医院医生收受回扣的定性 抢劫罪认定的若干问题研究 论偷税罪的立法完善 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论私分国有资产罪(四川大学) 论抢夺罪 论贷款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研究(四川大学) 论我国刑法中的立功制度 论滥用职权罪 准抢劫罪研究 论安乐死的非犯罪化 玩忽职守罪及其立法完善 论受贿罪共犯的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研究 论合同罪 罚金刑研究 自首问题研究 盗窃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危害国际航空犯罪立法研究与惩治预防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及法律规范研究 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四川大学) 论走私毒品罪及其防控措施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探讨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研究 论挪用公款罪 论合同罪的认定及处罚 论军婚的刑事法保护 洗钱犯罪构成要件研究 关于我国减刑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单位犯罪的相关问题研究 自首制度理论与实务若干问题研究 结果加重犯若干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试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研究 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山东大学王) 交通肇事罪逃逸问题研究 论犯罪的间接故意 不作为犯罪问题研究 自首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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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99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值得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佩正:《涉讼犯罪论》前 言第一章 涉讼犯罪史鉴——以《唐律疏议》为范本第一节 涉讼犯罪的规范分类一、客体归纳二、律条概览三、类型总括第二节 涉讼犯罪的治罪根据一、确定之讼二、否定之讼三、限定之讼第三节 涉讼犯罪的借鉴思路一、治讼之道二、治吏之道三、治狱之道第二章 涉讼犯罪定位——以刑事法律为坐标第一节 涉讼犯罪概念简述一、涉讼犯罪是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的犯罪二、涉讼犯罪是相关诉讼的犯罪三、涉讼犯罪是妨害诉讼秩序的犯罪第二节 不同语境的涉讼犯罪一、语义定位二、刑事定位三、学术定位第三节 不同层面的涉讼犯罪一、涉讼犯罪活动的程序进路二、涉讼犯罪案件的管辖分工三、涉讼犯罪主体的适法范围四、涉讼犯罪罪名的刑法分布第四节 不同视角的涉讼犯罪一、平面中的点、线、面关系二、互动中的控、辩、审关系三、对应中的罪、刑、讼关系第三章 涉讼犯罪构成探要——以特征分析为路径第一节 内在构成特征一、植入在行为中的欺诈性二、潜伏在程序中的攻击性三、渗透在证据中的可变性第二节 外在构成特征一、派生性二、多发性三、逆转性四、后续性第三节 基本构成特征一、侵害法益的多重性二、犯罪主体的多元化三、主观罪过的多层面第四章 涉讼犯罪困扰反思——以司法实务为看点一、翻讼二、诈讼三、缠讼第二节 立法漏洞助长涉讼犯罪一、越位二、缺位三、错位四、降位第三节 规程重叠放任涉讼犯罪一、繁琐重复二、断档失控第五章 涉讼犯罪规制前瞻——以刑事法整合为取向第一节 刑法整合一、设置特别条款重典治吏二、更名妨害司法罪为妨害诉讼秩序罪三、确立涉讼犯罪四、扩容伪证罪和包庇罪五、调整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和妨害作证罪六、合并徇私枉法罪与枉法裁判罪七、增设诉讼欺诈罪和诉讼滋事罪第二节 诉讼法整合一、重组部门规定二、增补程序制裁三、修正刑罚执行程序四、变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管辖五、检察机关统一管辖涉讼犯罪六、出台刑事证据规则七、分立证据法第三节 法理整合一、妨害司法罪的含义分解二、妨害司法罪的法益定向三、妨害司法罪与涉讼犯罪的法益归一结 束语参考文献读博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论文摘要(中文)论文摘要(英文)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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