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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热点案例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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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热点案例研究论文

很好的题目第一种是对的,第二种是错的楼上有人说没到18岁没身份证....(你中考带的那张叫什么?)就中国宪法来说,行为人是受行为限制保护,但是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接近于普通的商品,性质上更接近于奖券,你说一个10岁的孩子买了10W元的6+1,没中奖后,人家可以返还吗?股票唯一的区别就是有个股民证来确保股民的身份和利益宪法没规定没过18不能买股票,没规定17岁的可以ag

1.第一种意见是对的,角度是风险自负;2.第二种意见也是对的,角度是证券公司替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具股票帐户是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当地证监局举报其违规行为;3.一般象这种情况证券营业部会与客户协商解决,因为如果客户举报属实,证券营业部将遭受处罚,其损失会远远超过N个8800元。但是证券公司营业部不可以以赔偿开户人所亏损的金额。他们所赔付的只可以是其它名义的赔偿。

上述四家公司的行为属于操纵市场和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法律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法》第71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1)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以影响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证券法》第74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证券法》第80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亿元,流通市值为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发布《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实证研究法案例论文

审计实证研究硕士论文

我国的法律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国家存在着巨大差异,在此情况下,适合于西方经济条件下的审计师选择信号传递理论在中国是否依然成立,目前尚缺乏充分的证据,我国关于此方面的研究也很少。以下是审计实证研究硕士论文,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实证思想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渗透和贯彻,实证审计学的研究将会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我们要理解审计,必须把它放入现实中,并观察审计是怎么运行的。解析运行中的各种现象,是需要审计事实(审计主体行为的集合)的,而审计事实的取得要通过收集各种资料并对资料进行 分析 。这就需要借鉴实证法了。本文把审计风险与实证法相结合来对审计风险相关 内容 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审计风险;重要性

实证审计理论研究内容涉及若干个课题。笔者仅就作为 现代 审计理论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审计风险的实证研究做一探讨。这个课题的研究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对重要性概念的实证研究;建立分析审计风险的模型;确定重要性概念的内容。

一、对重要性概念的实证研究

审计重要性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开展的范围、审计检查的内容、采用的审计 方法 和必须实施的工作步骤,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方面的研究可以采用实证的方法:

1.市场研究。即研究公开财务信息对股票价格的 影响 。根据市场对某项财务信息的反映来确定它是否重要。但是在市场研究中,我们不能肯定市场反应来自某种特定的信息,因此要设计有控制的实验来调查某一财务信息变量的市场反应,从而确定其重要性。

2.实验研究。实验通过使用假想的数据,了解实验对象针对这些数据的相应对策,这些变量是根据诸如净收入的百分比、事项性质、流动资产的百分比、盈利趋势等来安排的。实验对象可以是审计师、财务人员和一般百姓,这样可通过对统一财务变量进行不同的数据实验来确定该财务变量的重要界限,而且还可以发现在 社会 中哪些事项是相对重要的。

3.对审计实务的描述性研究。主要是对 会计 师事务所的实务指南的描述,以及法院对一些自身建立的判决结果。研究证明,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重要性的定量化依据的。美国学者Lee在1984年的一项研究中描述了30个大的英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中有关重要性的内容,结果仅7个没有。

二、建立分析审计风险的模型

《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随着审计风险影响范围的扩大,审计风险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 法律 责任以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后者是指审计行业因审计风险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一般表现为因审计失败而引起的中介市场份额的减少或业务范围的受限。本文要讨论的是狭义的审计风险。因而建立的模型是 目前 审计职业界普遍使用的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3年提出的审计风险模型,该模型认为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要素组成,由于审计过程中三要素的存在,未能揭示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漏报给审计关系人造成客观损失,其可能性(审计风险)用P表示。P=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审计主体总是希望将P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并以此估计检查风险。如果审计主体高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若再主观上将检查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会产生误拒风险,这时必须扩大审计范围,增加审计程序,来尽量降低检查风险;反之,若低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而主观上又将检查风险控制在一个较高水平,将产生误受风险和道德风险,可能发生在审计过程中未查出重大错报和漏报,或有意减少审计程序和审计成本,此时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将审计风险降到可接受水平。根据上述模型,审计主体在确定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时,首先要评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在此基础上推算可接受的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能直观反映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但在 应用 该模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模型可以扩展;(二)模型并不唯一;(三)模型可以定量、定性或定量定性结合使用;(四)模型具有主观性。

三、确定重要性概念的内容

在市场 经济 环境中,审计人员面临的信息资料多如牛毛,在成本———效益的原则下,支出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审计人员总会把记忆力集中在重要的经济业务、会计事项甚至舞弊和差错等方面,而不会与鸡毛蒜皮的事纠缠不休。为此,人们提出了重要性概念,并对它加以规范和补充。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会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重要性的定义是:“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旨在特定环境下,一个理性的人依赖该信息所做的决策可能因为这一错报或漏报得以变化或修正。”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重要性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中出现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由此可见,各国对重要性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也就是说,可以这样来定义重要性: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即为重要性。

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重要性概念的情形有二:

①是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重要性被看作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发现错误或漏报的程度,即审计人员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 会计 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是所允许的误差范围。

②是在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错报或漏报(或汇总的错报或漏报)是否 影响 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和决策的标志。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对重要性作初步判断时要结合以往的审计经验,并同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企业 规模及特定的环境。企业规模的大小对重要性的判断有重要影响。一般来说,规模大的企业,重要性的绝对数较大,相对数较小;反之,其绝对数较小,相对数较大。同样,不同企业面临不同的环境也会影响重要性的判断。如某一金额对某个企业会计报表来说是重要的,而对另一个企业来说就可能是不重要的。而且,对某一特定企业来说,重要性还会因时间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2.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财务会计法规越来越要求企业必须采取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以断绝企业粉饰财务报告的路子。如果有新的财务会计法规需要企业去实施,那么这些法规的目的无外是为了真实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当有关法规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特别的要求,或者企业存在可由管理当局自主决定处理的会计事项时,审计人员应从严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

3.审计项目。对于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有不同的重要性标准。审计人员应对数额高、波动幅度大、会计报表使用者比较关心的项目,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

4.错误的.性质。如果错误的性质严重,即使错误的金额较小,也应看作是重要的错误。例如,现金短缺800元,如果短缺是由于盘点差错引起的,则属于不重要错误;如果短缺是由于出纳监守自盗引起的,则属于重要错误了。因为故意的错误说明管理不善,而管理不善往往隐含着更严重的 问题 。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错误,是要看作重要错误的。

5.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相互关系。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程度是有差别的。一般而言,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关心流动性较高的项目,审计人员应对此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由于会计报表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在制定重要性水平时,必须考虑这种相互联系。

6.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建立的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限制,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意内部控制对审计的影响。如果内部控制比较健全,可依赖程度高,可以将重要性水平定得高一些,以节省审计成本;反之,应把审计重要性水平定得低一些,以保证审计的质量。由于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呈反方向关系,如果审计风险评估为高水平,则意味着重要性水平较低,此时应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

[1]葛家澍等著。会计大典。第十卷,1999年。

[2]石爱中等著。审计 研究 ,2002年。

[3]罗伯特。K.莫茨(美国)等著。审计 理论 结构,1990年。

[4]财政部。审计,2004年。

审计费用的研究在国外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Simunic(1980)首次构建了审计收费定价模型,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1977年美国377家上市公司的包括审计费用在内的数据,考察了可能影响审计收费的10大因素,发现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是决定审计收费的最重要因素,虽然我国对于审计费用的研究起步较晚,但也涌现出许多成果,大部分都集中于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的目的就是以 Simunic 模型为基础,建立一个检验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回归模型,并据此对我国审计收费影响因素及其含义进行判断和分析。

一、研究假设和模型设计

(一)研究假设

根据上文的文献回顾,学者们大都认为被审计单位的规模是影响审计费用的最主要因素,在美国,公司规模对审计收费的解释力度可以达到50%以上,这种影响力在我国市场中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其经纪业务和会计事项就越多,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也会更加复杂,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也可能越高,注册会计师需要相应地增加内部控制测试范围和实质性测试范围,这必然会导致审计工作量的增加和审计费用的提高。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被审计的上市公司规模与审计费用正相关。

审计风险一直被认为是影响审计费用的重要因素。审计风险越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后面临的被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费用也就越高,

本文选取了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资本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作为审计风险的衡量指标。其中,我们预测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审计费用负相关,因为存货与应收装款愈多,注册会计师进行盘点和函证的工作量越大,占用的审计资源就越多,审计的复杂程度更高,审计风险也会相应增加。同时,我们预测流动比率、资本负债率与审计费用负相关,两者越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偿债压力越小,审计风险也就较小,审计费用相应较低。净资产收益率与审计费用负相关,以为该指标越低说明公司面临的管制风险越大,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大,审计风险增加,审计费用就相应的增加。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相对较高。

二、研究样本与实证结果

(一)研究样本

本文以公布2007年至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深沪两地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总体,数据来自于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数据分析软件为SPSS。为了确保研究的意义和精确性,在选择2007年至2010年的数据为样本时,我们进行了如下剔除:

1.为了体现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剔除了披露不规范、不完整的上市公司数据(例如未披露审计费用)

2.剔除了从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收集不到的有关审计和财务数据的上市公司。

3.为了体现一般审计费用规律,剔除了被ST、PT的上市公司。

4.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

根据以上标准,我们共筛选出4748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数据。

(二)实证结果

1.描述性统计

a.存在多个众数。显示最小值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审计费用的均值较大,而标准差为,说明取对数后的审计费用在各上市公司之间的差距较大;总资产取对数后均值为,数值也很大,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大;ROE的均值较小,但极大值,极小值,可见ROE在我国上市公司间的差距比较明显,我国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我们分析的所有数据中,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占79%,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都得到了注册会计师的肯定;而聘用“四大”作为审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只占到5%,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为了以较低的审计费用获得令自己满意的审计意见,通常会聘请“四大”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

2.相关性分析。我们选择了与审计费用相关的八个变量就他们对审计费用的影响程度进行研究,列示了各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及其显著性,其中剔除了Big4与Opinion两个品质型变量。

3.主成分分析。我们将数量型数据进行标准化,利用SPSS对上述8个解释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对于初始特征值,前五个变量的累积解释程度达到了,而进行旋转后的变量成分解释程度有所降低,但是前五个变量仍然能够达到。旋转成分矩阵的结果并不十分理想,不能筛选出我们需要的数据。

三、研究结论及不足

本文对影响审计费用的因素进行了初步探讨,通过上面的实证研究,我们发现上市公司规模、审计风险、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报告意见是影响审计费用的主要因素,他们对审计费用的决定作用不容忽视,其中上市公司规模和审计事务所的作用更加明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相比我国国内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要高很多,这不利于我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结束语:同时,本文在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本文并未考虑审计事务所变更和上市公司子公司数量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以前的学者上市公司子公司数量会影响审计复杂程度,从而影响审计费用。本文认为,审计的复杂程度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规模或者周转率等财务指标衡量,因此未进行考虑;第二,没有考虑上市公司行业在审计费用方面的区别。这些因素可能对本文的研究结果带来一定的影响。

本科生如何写实证论文,模型指标如何选择

这个得花钱买,给你数据不用调查吗?你以为搜集数据容易吖?

都可以。案例分析是感性的, 它是通过实际事例,分析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再解决问题、得到推广到其他案例上后的一般解决方法。通过特殊事例寻求共同性,来下结论。它的特点是与实际相结合,可操作性大。但逻辑上不够严谨,理论支持不足。

实证研究是理性的,它是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得到结论。它的特点是逻辑严谨。但很可能脱离实际,可操作性比着案例分析来的小。一般来说需要两种方法相结合来分析问题,这样能够通过理论框架得到理论支持,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论文案例研究法优点

评价论文的优缺点范文如下:

1、该论文选题较为新颖,视角较为独特,体现了一定论的扎实功底,特别是文章能够结合相关的案例进行论证分析,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经过对论文的审核可以看出,作者在资料和案例收集上花了不少功夫,也能够提出一些较为深刻的观点,但在理论的深度和部分论据的引证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之处。总体而言,这是一篇合格的论文。

2、研究内容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选题社会热点问题,逻辑结构严谨。观点表达清楚,论述全面。语言平实简洁,通俗易懂。在论证过程中也能较好地将专业知识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但论据还不够。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3、选题较具时代性和现实性。全文结构安排合理。观点表达基本准确。全文内容紧扣行政管理专业要求来写,充分体现出行政管理专业特色。查阅的相关资料较多。但不足之处主要是属于自己创新的东西还不多。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4、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中,该学员能在老师的严格要求下顺利完成论文的撰写。论文结构完整,各部分基本符合论文的写作规范。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显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论述比较充分,条理也很清晰。

当然,在这其间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例如,知识面不够广,不能积极主动的和老师交流工作的进程。希望该同学在以后的工作或学习中注意这些问题,争取更大的提高和进步。

5、论文题与论文的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基本完整,语言也比较通顺,没有大的语法错误。问题是,全文引用的部分太多,自己的分析太少,有些“分析”有抄袭的痕迹。应当说,完成这篇论文所需的材料已经具备,作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析归纳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案例分析法包括行为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决策分析法。优缺点如下:

1、行为分析法

优点:行为分析其实就是找主体,就是主体胜任力模型中对主体的评价,即指在进行案例分析时,要着重分析各种角色之间的人际关系和行为。其中,对领导,要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对群众要有管理角色意识,也要服务;

缺点:对同事和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家人,则要关怀。针对家人,暂时不涉及。

2、系统分析法

优点:系统分析对具体行政案例进行分析时,把案例所描述的行政事件放到整个行政组织这个大系统中进行分析,即我们体系中机关工作实务和管服二元结构的应用。

缺点:它的流程是固定的,就是说要分析这个事时,要把具体的案例放到机关工作的流程中去,然后从系统的角度来分析案例的各种角色、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各种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3、决策分析法

优点:决策分析法使用规范化、程式化的模型或工具,来评价和选择决策方案。在分析时,应当注意各种备选方案之间的区别与相互关系。

缺点:决策分析法,就是系统分析法的一种方式,当知道了系统它是固定的,然后去分析各种案例,然后得出答案,比较复杂。

扩展资料:

案例分析的具体技巧

分析案例首先要站好角度,案例分析应注意从两个基本角度出发:当事者的角度。案例分析必须站到案例中的主要角色的立场上去观察和思考,设身处地的去体验,与主角同命运。全面综合的角度。这是综合型案例而言的。要针对相关案例选用恰当的理论知识来分析案例。

案例分析包括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第一方面就是要对所指定的将供集体讨论的案例做出深刻而有意义的分析第二方面是以严密的逻辑、清晰而条理的口述方式,把自己的分析表达出来。

案例分析过程包括五个主要步骤:确定本案例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找出此案例中的关键问题。确定是否还有与已找出的关键问题有关。选定适合分析此案例所需采取的一般分析方法。

案例研究论文的主要方法:案例研究方法(case study method)与实验、问卷调研等并列为主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是对现实中某一复杂的和具体的现象进行深入和全面的实地考察,是一种经验性的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法与实验法的最大区别是对所研究现象的背景不予控制,也不干预现象的变化进程。另外,案例研究法通过所选择的一个或几个案例来说明问题,用收集到的资料分析事件间的逻辑关系。因此,案例研究法所得出的结论不依赖于抽样原理。

案例研究作为经验性的研究,通过搜集事物的客观资料.并用归纳或解释的方式得到知识,研究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者本身的能力。

根据研究的目的可以将案例研究分为描述性、解释性、评价性和探索性的研究。描述性案例研究主要是对人、事件或情景的概况做出准确的描述,教学案例主要是描述性的案例。

解释性案例研究的目的在于对现象或研究的发现进行归纳,并最终做出结论。解释性案例研究适于对相关性或因果性的问题进行考察。在评价性案例研究中,研究者对研究的案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探索性案例研究尝试寻找对事物的新洞察,或尝试用新的观点去评价现象。

论文研究方法例证法

1、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作用:具体有力地论证了观点,增强文章的说服力)。2、引用论证:引用论证比较复杂,这与具体的引用材料有关,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名人轶事、笑话趣闻等各种情况,其作用要具体分析如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可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引用名人佚事、奇闻趣事,可以增强论证的趣味性,吸引读者。3、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作用:突出论证了观点,让人印象深刻)。4、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作用:生动形象地论证了观点,使文章浅显易懂,易于理解和接受)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

①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举例论证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②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③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事物的特征和本质在对比中最容易显露出来,特别是正反相互对立的事物的比较,具有极大的鲜明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④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尔之矛,攻尔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⑤归纳论证,也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

1、举例论证法:简称例证法,通过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其作用“事实胜于雄辩”说服力强。(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2、道理论证法: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用做论据的道理应该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3、引用论证法:道理论证的一种就是引用名家名言等作为论据,引经据典地分析问题、说明道理的论证方法。可以充实文章内容,增强文章底蕴;充分证明观点,增强说服力;展示作者的修养和积累(引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明引,交代所引的话是谁说的,或交代其出处,一种是暗引,即不交代所引的话是谁说的或出处。引用方法多变,十分灵活)。

4、对比论证法: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对比重在揭示事物间的差异性。其作用是增强论证的鲜明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5、正反论证法:是对比论证的一种,要求先提出论点,先反后正,或先正后反,进行论证。论证鲜明有力。如《怀疑和学问》一文,论述怎样正确对待书本、学问时,讲道理,先正面说“我们不论对于哪一本书……才是自己的学问”,再反面说“否则是盲从,是迷信”。

6、类比论证:是将性质、特点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较,根据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推理出它们在其它特征上也可能相似从而引出结论的方法。类比侧重于展现事物间的共性。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比如,‘光’和‘声’都是直线传播,有反射、折射、干扰等现象,由于‘声’呈波动状态,推理出‘光’也呈波动状态。

7、比喻论证是一种用具体、生动、形象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较抽象道理的论证方法。就是用打比方的方法来讲道理。其作用把道理讲得更浅显易懂,使人容易接受;且使论述生动形象,有感染力。典型如《拿来主义》第8段。

有的议论文以寓言或者神话作比喻进行论证。因为寓言和神话虽然都属虚构,但它们实质上是人们对社会现象的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生活的真理的。引用这些比喻能增强论证的效果。例如可引愚公移山比喻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定能取得成功。

二者的区别在于:类比论证一般为同类相比,推理结论是否正确还有待实践证明;而比喻论证必须是性质不同的事物间有相似点,直白易懂不须再证明。

8、归谬论证是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加以言理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的方法。也称‘反证法’。比如有的人爱赶时髦,认为“流行的都是好的”, “流行感冒也是流行的,那也是好的啰”揭示其论点的荒谬。又如,由于观念的缘故,有人盲目排外,认为外国的都不好,就可以用“外国的东西都不好,可电灯也是外国人发明的,那我们是不是该废除电灯,而继续点油灯呢” 揭示其论点的荒谬。

9、假设论证:是一种事实推论的方法,假设要根据一定的事实提出,对客观事物的假定说明,并经过实践证明就可成为理论。比如,一本书印了十万册,假设每本只有一个读者,就能有十万个读者。

二者的区别在于:归谬论证的结论是采取反证方式来得出;假设论证是按已知事实来客观性的逻辑认定。

10、归纳论证:也就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方法。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

11、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即用普遍性的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的论点。

12、因果论证:它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原因与结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具有时间先后关系的现象并非都是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关系之外,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在议论文体中,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

法学研究生论文研究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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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情,是个论点希望能帮上你的忙。也就是道德!先社会的人们对法的意识还是不够。懂法人估计只占13分之1。总体我认为:普及教育法,学习法律知识。对小学生未来心里道德教育很主要。现在的教育都属死板教育。书上照念,老师水平不够,误认子弟太多。学校应把社会,道德,事业,和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编辑课程。为今后的社会慢慢的走向另一个层次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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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法学方向研究论文,欢迎浏览。

《 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分析 》

内容摘要: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一直具有较高的争议,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惩罚赔偿制度在各国普遍建立起来,但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判定却并不相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一般被视为公责任,但是在英国等国家则将其看作是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主要从民事责任角度出发。但是,分析角度不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不同,因此,本文从经济法的宗旨、属性要求等角度对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作用等进行分析,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从而促进我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理论分析

惩罚性赔偿顾名思义是由通过强制的方式令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的补偿。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中的相应条款执行的,我国对惩罚性赔偿的定义不仅仅指惩罚侵权行为并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对侵权人进行一定的警告和威慑,起到遏制侵权事件发生的作用。任何法律规定的制定究其本质原因就是为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就是为了对其进行更好的定位,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属性要求

我国对于经济法的认识主要是认为经济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经济法存在的根本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中的公共利益,所以,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定义为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在法律上,惩罚性经济赔偿会使得原告获得高于损失的赔偿,这部分赔偿就相当于奖励原告维护社会秩序和利益。这主要是因为在经济活动中,一旦发生了欺诈行为,就会对经济市场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包括利益受害者和消费者,所以原告对于欺诈行为的揭露,不仅仅只保护了自身的利益,还保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对整个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原告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这样的贡献,更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所以对原告实行奖励。

二、经济法的.主要宗旨

经济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而诞生的,所以经济法的宗旨主要是: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资源,保证经济运行中经济总量平衡,推动经济正常发展,协调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惩罚性赔偿就起到了很好的维护社会经济平衡的作用,因为惩罚性赔偿金远远大于对原告利益损失,被告不仅要为自己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还要对由于侵权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惩罚性赔偿金能够震慑不法分子,考虑到赔偿金的数额较大,打消犯罪的念头,进而转向正常的市场交易。惩罚性赔偿金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分析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建立最早是在英美法系,其制度的规定与大陆法系不同,大陆法系在最初是反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因为大陆法系对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比较严格,一般意义上说,在经典理论中认为民法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但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之间并未有明显的区别。例如,我国的民法中对精神损害补偿也不仅仅局限在对财产的恢复,而是在进行精神赔偿的确定时无法准确定性,达不到民法的“同质补偿”原则。

(一)道德苛责性要求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律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它的制定基于社会道德最低限度,为了更好地调整社会秩序,引导人的行为,同样,法律还关注人的主管状态。恶意侵犯他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具体判定侵权行为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第二,侵权人是否处于明知道侵权后果仍希望发生或者放任不管;第三,侵权人是否通过侵权行为而获得利益。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是导致恶意侵犯他人的主要原因,他主要反映了侵权者令人憎恨的心理,惩罚性措施体现了道德的等价原则。因此,侵权行为中,惩罚性措施的实施有其正确性和适当性。

(二)惩罚性赔偿符合经济学中的“等价交换”。我们都知道,民法提倡同质补偿,主要是补偿受害者直接损失,没有额外的补偿,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补偿办法具有相当的不足之处。在经济学上,我们对事物的满足讲求效用最大化,人们能够理性对待一切事物。现在我们建立一个模型来反映这个现象,即无差异曲线。如果将无差异曲线X轴定义为健康,Y轴定义为财富,一个人的健康和财富分别为70、70,现在由于一场事故导致此人健康下降到40,为了保证满足效用最大化,必须要提升财富值,但是赔偿只会赔偿已经用掉的医药费,即财富再次提升到70。我们都知道,由于事故的影响,健康不可能再次回到70,所以同质补偿存在不合理性。所以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更能够体现公平、正义。

四、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

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及制度的建立已经开始逐步走上正规,但是在理论界对其的讨论依旧没有停止,尤其是关于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作用、主要功能的学说很多。其中,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有陈聪富教授对惩罚性赔偿的作用认识:对受害者进行损失赔偿;预防侵权;惩罚违法行为;私人执能。王利明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的主要功能为:预防侵权;制裁犯罪;遏制犯罪。从这些学者的观点中能够清晰看出,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主要作用在于补偿、预防和惩罚三点。但是在经济法学角度看来,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集中在激励预防、资源配置等方面。

(一)惩罚性赔偿具有激励和预防作用。惩罚性赔偿从经济法学角度分析具有激励和预防的作用,其作用的发挥主要是站在侵权者的角度进行的,主要理论构建就是有助于将侵权者追求利益与保护他人权益结合。可以说,惩罚性赔偿在制度的设计上就考虑到了预防侵权者造成的损失和受害人权益损害的补偿,在侵权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对受害人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其行为就造成了侵权,也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从责任体系的角度去看,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为解释了为何要建立和提出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惩罚性赔偿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惩罚性赔偿对于法律个体意味着公平和正义,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根据科斯定理二,不同的权力配置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我们在具体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发现,其明确的条款和规定对一些经济主体的赔偿诉讼解决提供了依据,减少了诉讼泛滥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即是为了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从而预防、惩罚不正当行为。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并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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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真平.从经济法视角看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3,15

[4]张超.论经济法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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