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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语法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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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语法研究的论文

论英语语法与修辞语法和修辞既是相通的,又是有区别的。语法是语言的组织规律,讲的是语言的结构形式;因此语法学家研究的对象是语言本身规律的一部分,是研究如何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因为只有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才具有可理解的性质,才有可能被用作表达思想的基本语言单位。修辞不同于语法,它是研究语言使用的规律,是和语言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场合密切相关的。因此,修辞学研究的对象是如何在具体交际场合中取得最好的语言表达效果,即如何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场合把话说好,把文章做好,以便更好地达到交际目的。但是,修辞和语法又密切相关,可以说,修辞知识是语法知识的延伸,前者是建筑在后者基础上。因为语法告诉我们,同一个意思可以有不同的合乎语法的表达方式,而修辞则告诉我们如何恰当地选用语法形式,以达到最好的语言表达效果。语法结构形式的选用,关系到使用领域(即语体)的问题。比如在学术论文中,不可用适合于口头的表达方式;在法律文书中,不可用形象生动的文学语言;对上级或者长辈讲话,用语不可太随便;跟朋友谈心,用语又不可太庄重。因此,一本好的语法书必然要涉及修辞问题。我们学习语法不能只重视分析语言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自觉、恰当地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这个角度来看,语法必须结合修辞,语法书的编写不能局限于词法和句法而必须超越句法的范围,讲一点如何恰当地使用语法知识的规律。恰当地使用语法知识规律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下内容:表达思想,分清主次;关系明确,避免歧义;言语简练,用词经济;句式多样,灵活交替。一、表达思想,分清主次 这是修辞的第一条要求。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是要把主要的住处突出起来,以便引起对方的注意,能为对方所理解并把握住意义的重心。这就涉及语法中一系列强调手段的运用问题。这些强调手段包括后置和前置、主从句、分裂句、层进法等,只要用之得当,便可在组词成句中突出主要的信息,分清主要次要的意思。1、后置后置,作为一种突出主要思想的手段,是现代英语的词序特征。众所周知,英语在其长期发展中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词序。根据这种词序,句子的意义重心往往落在句子的尾部分,从而句尾成为一种受到强调的部位。根据这条原则,说话人要强调什么意思,便可让它出现在句尾,从而传递信息便主次分明了。在前面提到的句尾信息焦点和尾重原则就是采用的这一原理。对比下面两句话:The patient was taken good care of, and began to recover patient was taken good care of, and immediately began to recover.这两个句子的意思都是病人受到很好的照顾,很快开始康复。但第一句的意义重心是immediately, 强调了康复之快,而第二句的意义重心则在于“康复”而不强调“马上”。再如:Though we started off early, we were late for the last were late for the last bus, though we started off were late for the last bus. We started off early, though.以上三个句子所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但所强调的重点是不一样的。第一句强调我们晚了,第二句强调我们的确出发不晚,第三句突出强调了出发得早然而却晚了这一惊讶。We had a long enough holiday on the had a holiday, long enough, on the beach.两个句子的意义差别不大,但第一句只是普通的句子,而第二句强调了long enough。2、主从结构在主从结构中(这里主要指主句与从句),主句通常携带主要的信息,从句表达次要的信息。因此,人们在交流思想时,可以把主要意思放在主句中表达,而把次要意思放在从句中。这也可以成为表达思想分清主次的手段。如:After I had visited this country, I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visited this country, I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my visit to this country, I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beauty, after I had visited this country.以上四个句子意思上的差别是不大的,但所要表达的具体内涵和感情就有些差异了。第一句after从句是个时间状语从句,为了更加突出主要的意思,通常它放于主句的前面,从而突出主句的信息。第二句把时间状语从句改为了非限定分句,那就加重了它的从属地位,从而主句的意思也就更加突出。如果再把非限定分句改为介词词组,那末,主句的意思进一步得到突出。第四句把从句置于句末,根据末端中心的原则,从句的意义比在句首是加重了,它相当于一种补叙,为主句表达的思想内容提供某种比较重要的条件,意思相当于“只有当我参观了这个国家之后,才被这个国家的美更加深深地打动了。”在这样的结构中,有两条语法规则在交叉地起作用:主从结构的表意作用和词序的作用。正由于从属的意思能以各种方式增加其分量,使之能够对主句所表达的意思起一定的平衡作用,有时甚至起到修改和对抗作用,这种“主句+从句”的结构往往可在修辞上取得幽默、讽刺或戏剧性等特殊效果,在阅读时您不妨仔细体味。如:We don’t bother much about dress and manners in England, because as a nation we don’t dress well and we’ve no manners.这句话是主句在前,从句在后。主句的意思是:在英国,我们不为衣着和礼貌而烦神,为什么不烦神呢?都穿得很好吗?都很讲礼貌吗?不是的。请看下文:因为,作为一个民族,我们穿得不好,而且不讲礼貌。这样一来,后置的原因状语分句便对主句的意思起抵消的作用,从而带有辛辣的讽刺味道。再如:Even though men may deny it, women may soon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men in most sporting may soon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men in most sporting events, though men may not deny(否定) may soon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men in most sporting events, but men may deny it.第一句,主句位于从句之后,突出了主句的意思,对妇女在体育运动中不断提高的地位持肯定态度;第二句,从句位于主句之后,抵消了或削弱了主句的意思,但是主要意思还是认为妇女即将在大多数体育运动项目中与男子进行竞争,只是这种意思被后面的从句削弱了一;第三句是个并列句,其意义主要受着分句顺序的支配。这句话的主要意思是妈妇女能否在大多数体育运动项目中与男了相抗衡表示一种怀疑的态度。3、前置除采用后置和主从结构来突出主要思想外,语法还提供了第三种方法,这就是前置。由于句首也是一种引人注目的位置,如果把一个通常不出现在句首的成分前移至句首,这也会起强调作用,产生特殊的修辞效果。例如句子的宾语和补足语通常出现在谓语动词之后,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比如为了与上文相衔接,而把宾语或补语移至句首,这时,前置的宾语或补语就会特别引人注目。如:Mr White fried two small pieces of fish. One of these he fed to his cat. The other he ate himself. 怀特先生煎了两条鱼,一条喂了狗,另一条他自己吃了。It is important to prevent pollution. Equally important is to take measures to check the rise in prices. 阻止污染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同等重要的是采取措施核实价格是不能提高。有时状语的前置也能起强调作用。比如在否定结构中,否定词及其强调词通常是比较贴近谓语动词的。如:The manager will not in any case stand rudeness from his employees. 在这里,not in any case 是“决不”之意,位于句子当中,这是不受强调的位置。如果把这个结构移至句首并引起倒装:In no case will the manager stand rudeness from his employees.这时,状语in no case便处于突出的地位,受到了强调。当然,在这种结构中,句尾仍然起着信息中心的作用。4、分裂句语法向我们提供的另一强调手段是一种特殊的、专门突出主要意思的句子结构――分裂句(又称强调句型)。分裂句的基本结构是:It is/was+中心成分+that-分句在这种句式中,中心成分是最受强调的部位,它可以是一个句子中主语、宾语、状语和宾语补足语等。(本部分详细请参阅本章《强调部分》)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I worked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education. 在暑假里,为了嫌点钱上学,我在一家旅馆找了份业余工作。这个句子可以改用分裂句式强调除谓语动词以外的任何成分。如:It was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that I worked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was I that/who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worked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was in a hotel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I worked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was as a part-time job that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I worked in a hotel to make some money for education.对于谓语及其后续成分突出出来就得采用另外一种分裂句:What-分句+is+不定式结构。如:What I did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was to work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education.由此可见分裂句It is/was+中心成分+that-分句的主要强调重心不在句尾而在句中;分裂句What-分句+is+不定式结构的主要强调重心仍然在句尾。5、层进法还有一种强调的方法就是采用“层进法”,即在排列两个以上并列成分时,采取由次要到重要到最重要的排列方式,从而突出位于句尾的成分。如:Einstein was a fair violinist, a great mathematician, and a deeply philosophical (哲理的)man.爱因斯坦三重身份:他既是伟大的数学家,又是个懂得精深哲理的人,同时还是个业余小提琴手。在这三重身份中,哪一种最重要呢?当然,精通哲理最重要,数学家次之,会演奏小提琴又次之,所以按照a vilionist, a great mathematician, and a deeply philosophical man 这样的排列,是符合一般修辞原则的,即要求由次要到重要至最重要的排列。这是故意违反一般修辞原则,而把不太重要的意思放在最后最重要的位置上,从而达到讽刺、幽默的修效果。He referred his success to hard work, his parents and his teachers.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最重要因素本应为“埋头苦干”,可是现在却把“父母、老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这无疑就是一种人际交流的需要。层进法不仅适用于句子成分之间,而且适用于句子和句子、语段和语段、段落和段落之间。二、关系明确,避免歧义 修辞的另一条重要原则是要求表意明确,而不是模棱两可。一句话如果既可作这样解释,又可作那样解释,这就叫做歧义。引起歧义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其中重要的一种是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不明确,特别是照应关系、修饰关系、比较关系不明确往往引起歧义。照应必须有被照应的对象,修饰也必有被修饰的对象,如果这些关系搞不清,意思就含糊不明。因此,关系明确是避免歧义的重要方法。1、要处理好照应关系英语中代词照应是照应关系中最重要的。处理好照应关系是理解篇章的最基本的前提。如:? Since my grandfather was a docto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I have chosen that for a job.在这里that所指不明,不论是指doctor, 还是指my grandfather was doctor, 在本句中都讲不能。因此在这个句中,have chosen 的宾语以不用代词为宜:Since my grandfather was a docto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I have chosen medicine for my job.再如:? The players and umpires (裁判)know one another well and sometimes they call them by their first names.这个并列句后半部的they, them, their含义不明。如果是运动员对他们认识的裁判员有时直呼其名,可以说:Players who know umpires well sometimes call them by their first names.如果是裁判员对他们认识的运动员有时直呼其名,那就说:Knowing the players well, the umpires sometimes call them by their first 、要处理好修饰关系关于名词修饰语和状语(特别是副词)的位置问题分别相关章节,这里再从修辞角度作一些补充。状语的位置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歧义。如:? I have followed the advice sincerely given by the teacher.? The woman scolded the boy for playing with fire bitterly.上述诸句中,sincerely, bitterly 叫“偏斜修饰语”,因为它们在句中位置不正,以致sincerely既可理解为修饰follow, 也可理解为修饰given;bitterly 本应修饰scolded,但在句中却好象在修饰playing,从而产生了歧义。这些修饰语的位置应作如下调整:I have sincerely followed the advice given by the woman bitterly scolded the boy for playing with matches.再如:He sent us the full story of his rescue from Lake of the Ozarks(美国奥沙克湖).在这里from Lake of the Ozarks既可理解为修饰sent,也可理解修饰his rescue。根据“靠近”的原则,可将该句调整如下:He sent us from the Ozarks the full story of his 、要避免中途改变语态或主语在主动结构和被动结构的使用上,一般修辞原则是要保持前后一致。如果中途改变语态,则往往意义不明。如:? He left the examination after his answer had been checked.这句话,主句用了主动结构,从句忽然改为被动结构,这样一来,到底是谁“核对子答案”便不明确了。要改进这个句子,最好把前后的动词语态一致起来,从而主语也一致了:He left the exmination after he had checked his answer.再如:As the guests entered the church, proper seats were arranged by the ushers leading them.(迎客的人).这句话的毛病是中途改变主语,以致“座位指定给谁”,含义不明。应将前后主语一致起来,尽管语态有变,但不影响意义:As the guests entered the church, they were led to the proper seats by the 、要处理好比较关系比较关系也是一种修饰关系。比较结构如果不完整或不确切也会引出歧义。请观察:? He is as tall, if not taller, than his brother.在这句话中,比较结构不完全,因为不可能说He is as tall than his brother, 而只能说as tall as his brother。 所以这句话应该调整为:He is as tall as his brother, if not taller.或调整为:He is as tall as, if not taller than his brother.再如:Leonardo had one of the greatest, if not the greatest minds of all times.这个最高级结构也是不完全的,从而非常费解,因为在这里有两个名词词组“one of the greatest minds”和“the greatest mind”。应补足为:Leonardo had one of the greatest minds, if not the greatest mind, of all times.有时,比较结构不完全,导致表意不合逻辑。如:?Her salary was lower than a typist.怎么会一个人的薪水比打字员低呢?应该说成:Her salary was lower than that of a typist.或者:Her salary was lower than a typist’s.再如:?The food here costs no more than any other resaurant.这句话从字面上看可以理解为The food here costs no more than any other restaurant costs, 这样以来,就变成拿食品价格和其它饭店的相比了,显然不合逻辑。应该拿这里的食品价格和任何其它饭店的食品相比:The food here costs no more than (it does) at any other restaurant.由上述诸例可以看出,在使用比较结构时,必须把被比较的对象明确起来。如果被比较的对象不明确,那就意义含糊。如:?Claremont is farther from Los Angeles than Pomona.这句话的意思很含糊。到底是Claremont 距离Los Angeles 比Pomona 距离Los Angeles 远呢?还是Claremont距离Los Angeles 比Claremont距离Pomona远呢?如果是前一种意思,应该说成:Claremont is farther from Los Angeles than Pomona is.如果是后一种意思,则应该说:Claremont is farther from Los Angeles than it is from Pomona.有时,在比较结构中使用than any…不当,其表意不合逻辑。如:?For many years the Empire State building was taller than any building in New York.这句话不合逻辑,因为Empire State Building 坐落在纽约市。它怎能和包括它自己在内的纽约市建筑物相比呢?处理这类问题,只要在any之后加个other就可以了:From many years the Empire State Building was taller than any other building in New York.三、言语简练,用词经济 言语简练,用词经济是修辞的另一条重要原则。所谓“简练”就是不用多余的词,即在表情达意中每一个词都起到自己的表意作用,而没有冗长、累赘的现象。“简练”和“简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练”是修辞上的优点;“简短”有时是优点,但有时就不一定是优点。一个简短的句子或者一篇简短的文章有时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便有时也可能言之无物,读来无味;文章长而空固然不妙;而空也未尝足取。一个句子或者一篇文章可能比较长,但内容充实,组织严密,没有废话,没有败笔,照样可以算是“简练”。因此“简练”是修辞的一个努力方向,它和“简短”是有区别的。1、要避免冗赘尽管一个句子或者一篇文章并不一定是“越短越好”,但是小题而大作,短话而连篇,言之无物,总是要不得的。讲一句话,造一个句子,在能充分表达思想的前提下,用词应该十分经济,必须避免使用多余的词。如:Whenever anyone called for someone to help him do something, Jim was always the first to lend his help for the cause. 这个句子如果变为下面的句子就更加简练:Whenever anyone called for help, Jim was always the first to lend his help.这个句子即是“简练的”,又是“简短”的。在这里,这二者就一致起来了。2、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重复有时是修辞的需要,但是,不必要的重复往往会造成言语累赘,表达无力。语法为我们提供了避免重复的手段,这重要是省略和替代。一般原则是,在能充分表意的前提下,能省略的就应省略,能替代的就应替代。省略和替代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而且可使主要的思想内容得到应有的突出。反之,如果该省略而不省略,该替代而不替代,反而会冲淡主要的内容,赞成烦冗无力的表达。如:My father planned (all these houses) and my brother built all these can (do the work well) and (he) should do the work well, but he won’t (do the work well).Mary is going to sweep the floor though Alice won’t (sweep the floor).以上各句中括号内为省略的部分。第一句中,省略了all these houses, 便突出了planned; 第二句省略了do the work well和he,突出了can, should和won’t; 同样地,第三句省略了sweep the floor, 便强调了Alice won’t。再如:Here is a white silk blouse and a pink one. (one替代silk blouse)He said he would tell me the news, but he didn’t do so. (do so替代tell me the news)We are told that he will come back tonight, and if so our meeting will be held tomorrow. (if so替代if he comes back tonight)在上述第一句中,用了名词替代词one, 不仅避免了silk blouse的重复,而且使pink的意义突出起来;第二句用do so替代tell me the news, 突出了didn’t 的意义;第三句用if so替代if he comes back tonight, 突出了其后主句的含义。 3、要避免拖沓现象句尾是传递最重要信息的位置。因此,通常不宜在句尾附加过多的补叙。如果在句尾加上长串的并不重要的细节,往往会出现拖沓现象。“拖沓句”也是累赘的一种表现。如:It was 7:15 on the morning of February 8, 2000, when I was walking along Park Road towards the east when an elderly amn came out of the park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street. Then I saw a yellow car drive up Third Street and make a right turn into Park Road. The next moment the car hit the man while he was crossing the road. The man was badly hurt and he fell with a cry. The car didn’t stop but drove off at great speed which was heading west. I noticed the driver wa a young woman who pretended not to be noticing all of this and the plate number was AC 864. About two minutes later I stopped a car which was passing near here and took the old man to the nearest hospital where the old man could be taken good care of.在这篇短文中,似乎用了太多的定语从句,从而使读者的视线容易因为读这些长句子而转移对整个交通事故的描述。如若改成下面的短文,就会显得简洁明了。I was walking along Park Road towards the east on the morning of February 8, 2000 when an elderly man came out of the park on the other sde of the street. Then a yellow car drove up Third Street and made a right trun into Park Road. The next moment the car hit the man while he was crossing the road. He fell with a cry. The car didn’t stop but drove off at great speed heading west. I noticed the dirver was a young woman and the plate number was AC864. About two minutes later I stopped a passing car and took the old man to the nearest hospital where he was taken good care of.这样整篇短文中含有一个定语从句,两个并列句,一个时间状语从句,一个宾语从句,一个分词结构,四个并列谓语,调整了主要信息的位置,删除了多余的词,主句和从句的次序进行了调换,使句式错落有致、重点突出。四、句式多样,灵活交替 修辞的另一个要求是,言语要生动活泼,形式,最忌单调乏味,平淡无奇。避免单调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来实现。从语法角度看,多种句式的灵活交替是达到生动活泼,避免单调的重要方法。写一篇文,讲一段话,如果通篇用的都是简单句或者通篇都是很长很长的复杂句,往往会给人以句式单调的感觉。如下面一篇短文:My name is Li Hua. I was born in Dalian, Liaoning province in February 1977. I started school in 1984 at 7. I studied in Guangming Primary School from 1984 to 1990. After that I went to No. 62 Middle school of Dalian and graduated this summer. The main subjects I studied at school included Chinese, maths, English, physics, chemistry and like English and computer best. I am very good at them. Last year I won first prize in the school computer competition. In my spare time I enjoy listening to popular music and collecting stamps. My favourite sports are swimming in summer and skating in winter.上面的短文是对自己作的一个简介,内容很全面,但句式太单调,不活泼不生动,给人一种平淡之感。如果将这篇短文的句式进行调整,充分运用分词结构,使句式灵活多样,本短文将会变得活泼,读起来朗朗上口。修改如下:My name is Li Hua and I was born in Dalian, Liaoning province in February 1977. In 1984 when I was seven years old, I started school. From 1984 to 1990 I studied in Guangming Primary School. And after that I went to No. 62 Middle School of Dalian, where I graduated this summer. The main subjects I studied at school included Chinese, maths, English, physics, chemistry and computer. I like best English and compuer which I am very good at. Last year I won first prize in the school computer competition. In my spare time, what I enjoy doing is listening to music, collecting stamps, swimming and skakting, of which I love swimming and skating most.修改过的短文包括一个并列句,五个定语从句,一个分裂句,同时在上下文的衔接上注意了关联词的运用,从而使整个短文句式灵活多变,思路清晰,读起来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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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语限定成分的语用属性 论文 独立 《中国语文》2010年第3期 2010/05 2 受事和施事的不对称 论文 独立 邵敬敏主编《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四)》,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10 3 “出现句”在近、现代汉语中的语法化 论文 独立 《语法化与语法研究》(四),商务印书馆 2009/08 4 从施受关系到句式语义 专著 第一作者 商务印书馆 2009/06 5 《激进构式语法》导读 学术资料 第一作者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9/01 6 动词及物性的语用变化 论文 第一作者 《语法研究和探索》第十四辑,商务印书馆出版 2008/06 7 句式语法理论与汉语句式研究 论文 第一作者 沈阳、冯胜利主编《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汉语研究》,商务印书馆出版 2008/05 8 北京方言浅说 一般文章 第一作者 文史知识 2007/08 9 语体差异和语法规律 论文 第一作者 修辞学习 2007/03 10 存现句里的专有名词宾语 论文 第一作者 《语法研究和探索》第十三辑,商务印书馆 2006/06 11 关于“索取类双宾语” 论文 第一作者 《语言学论丛》第三十三辑,商务印书馆 2006/06 12 语言的交际功能 学术普及读物 第一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讲座荟萃 2005/05 13 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 论文 第一作者 语言科学 2005/11 14 吕叔湘——纪念吕叔湘先生百年诞辰 学术资料 第一作者 商务印书馆 2004/06 15 篇章中的无定名词主语句及相关句式 论文 合作者 Special issue of Journa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omputing, Singapore 2004/10 16 深化汉语语法事实的认识 论文 第一作者 商务印书馆《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一)》 2004/05 17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句法语义学”简介 综述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 2003/01 18 “死”的论元结构及相关句式 论文 第一作者 《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一)》,商务印书馆 2002/5 19 施事角色的语用属性 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 2002/11 20 “是NP”和“是一个NP” 论文 第一作者 世界汉语教学 2002/9 21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综述 第一作者 福建教育出版社《20世纪中国学术大典·语言学》 2002/09 22 汉语功能语法研究 综述 第一作者 福建教育出版社《20世纪中国学术大典·语言学》 2002/09 23 被字句和把字句的对称与不对称 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 2001/11 24 无定式把字句在近、现代汉语中的地位问题及其理论意义 论文 合作者 《中国语文》 2000/9 25 汉语连动式的及物性解释 论文 第一作者 《语法研究和探索(九)》(商务印书馆) 2000/3 26 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 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 1999/05 27 从话语角度论证语气词“的” 论文 合作者 《中国语文》 1998/03 28 领属结构的语义构成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年第2期 1994/ 29 词类活用的功能解释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1994年第5期 1994/ 30 汉语句法的功能透视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汉语学习》1994年第3期 1994/ 31 汉语口语的主位结构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 1994/ 32 “N的V”结构的构成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1993年第4期 1993/ 33 《中国语文》四十年 学术资料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1992年第6期 1992/ 34 关于动趋式带宾语的几种语序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1991年第?期 1991/ 35 动趋式里宾语位置的制约因素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1991/ 36 “别X”和“别不X”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中国语文通讯》1985年第3期 1985 研究领域为现代汉语语法和一般语法理论,侧重功能语法和认知语法。出版专著《汉语功能语法研究》(1996,江西教育出版社,合著)、《从施受关系到句式语义》(2009,商务印书馆),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汉语研究论文五十余篇。主要论著目录2011年汉语的句法结构和语用结构,《汉语学习》第2期,3-12页。现代汉语形容词做谓语问题,《世界汉语教学》第1期,3-12页。2010年时势之必需,学术之大业——设立语言学一级学科的重要意义和学理基础(与刘丹青合作),《语言科学》第1期,14-18页。汉语限定成分的语用属性,《中国语文》第3期,195-207页。《纪念语言研究所成立六十周年》(主编),商务印书馆。语言研究所六十年(执笔),《中国语文》第4期,364-382页。2009年《从施受关系到句式语义》,商务印书馆出版。《从施受关系到句式语义》《激进构式语法》导读,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现句”在近、现代汉语中的语法化,《语法化与语法研究》(四)469-481页,商务印书馆。受事和施事的不对称,《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四)251-26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句式语法理论与汉语句式研究,沈阳、冯胜利主编《当代语言学理论和汉语研究》497-507页,商务印书馆。动词及物性的语用变化,《语法研究和探索》第十四辑,144-161页,商务印书馆。2007年语体差异和语法规律,《修辞学习》第2期,1-9页。北京方言浅说,《文史知识》第8期,33-37页。追忆林先生,《燕园远去的笛声——林焘先生纪念文集》299-304页,商务印书馆。2006年关于“索取类双宾语”,《语言学论丛》第三十三辑,298-312页,商务印书馆。存现句里的专有名词宾语,《语法研究和探索》第十三辑,214-219页,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句法语义研究综述(与史金生合作),《中国语言学年鉴1999-2003》32-47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语言科学》2005年第6期,42-53页。语言的交际功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讲座荟萃》第二十四辑,122-131页。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刘丹青主编《语言学前沿与汉语研究》23-45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篇章中的无定名词主语句及相关句式(与刘安春合作),Special issue of Journa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omputing, Singapore, pp97-105.深化汉语语法事实的认识,《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135-142页,商务印书馆。《吕叔湘——纪念吕叔湘先生百年诞辰》(主编),商务印书馆。《吕叔湘》画传2002年施事角色的语用属性,《中国语文》第6期,483-494页。现代汉语语法研究,《20世纪中国学术大典·语言学》(林焘主编),59-65页,福建教育出版社。汉语功能语法研究,同上,79-80页。“死”的论元结构和相关句式,《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一)》80-92页,商务印书馆。1994-1997现代汉语研究评述(三,语法方面),《中国语言学年鉴1995-1998》85-91页,语文出版社。“是NP”和“是(一)个NP”(与李珍明合作),《世界汉语教学》,第3期,59-69页。2001年被字句和把字句的对称与不对称,《中国语文》第6期,519-524页。英文版由林忠译,Linguistics in China, No 1.,126-137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出版。2000年无定式把字句在近、现代汉语中的地位问题及其理论意义(与陶红印合作),《中国语文》第5期,433-446页。纪念语言研究所成立五十年(执笔),《中国语文》第4期,378-380页。汉语连动式的及物性解释,《语法研究和探索(九)》129-141页,商务印书馆。论“把”字句的句式语义,《语言研究》第1期,28-40页。1999年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中国语文》第3期,175-184页。1998年名词的指称性质对动词配价的影响,《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第二辑)》151-16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吕叔湘先生和青年一代,《中国语文》第4期,291-293页。吕叔湘先生生平,《中国语文》第3期,169-170页。从话语角度论证语气词“的”(与李讷、安珊笛合作),《中国语文》第2期,93-102页。日文版由于康、山田忠司译,《语気词と语気》129-156页,[日本]好文出版。1997年性质形容词的范围和层次,《语法研究和探索(八)》50-61页,商务印书馆。汉语名词怎样表现无指成分,《庆祝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建所45周年学术论文集》192-199页,商务印书馆。认识观的语法表现,《国外语言学》第2期,15-19页。疑问句功能琐议,《中国语文》第2期,104-110页。1996年《汉语功能语法研究》(与方梅合著),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否定的强化,《汉语学习》第1期,15-18页。1995年北京口语易位现象的话语分析(与方梅合作),《语法研究和探索(七)》260-279页商务印书馆。语言研究所四十五年,《中国语文》第6期,464-472页。1993年现代汉语研究综述(语法部分),《中国语言学年鉴1994》7-12页,语文出版社。中国汉语研究(与杨平合作),《国际汉学》第一期,341-350页,商务印书馆。北京话指代词三题(与方梅合作),《吕叔湘先生九十华诞纪念文集》149-158页,商务印书馆。1994年汉语词类归属的理据(译文),《国外语言学》第4期,29-36页。词类活用的功能解释,《中国语文》第5期,339-346页。汉语句法的功能透视,《汉语学习》第3期,15-20页。领属结构的语义构成,《语言教学与研究》第2期,68-78页。汉语口语的主位结构(与方梅合作),《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66-75页。1993年“N的V”结构的构成,《中国语文》第4期,252-259页。1992年《中国语文》四十年,《中国语文》第6期,468-475页。1991年动趋式里宾语位置的制约因素,《汉语学习》第6期,4-8页。关于动趋式带宾语的几种语序,《中国语文》第3期,183-191页。1989年施事宾语句的主要类型,《汉语学习》第1期,13-15页。1985年《现代汉语词典》单音节同音词统计(与刘菊黄、吕克农合作),《文字改革》第2期,55-57页。“别X”和“别不X”,《中国语文通讯》第3期,1-4页。

,TheapplicationoftheTheme-basedplusCommunication-basedinEnglishclass英语课堂中交际主题的应用2,中文:汉字“好”的语义功能研究英文:AStudyontheFunctionsofChineseCharacterHAO3,中文:浅析凯特·肖邦《觉醒》中的女性主题英文:ABriefAnalysisofFemaleConsciousnessinKateChopin'sTheAwakening4,中文:初中英语口语的错误类型及其对策英文:ErrortypesinJuniorstudents'oralenglishandtheircountermeasures5,中文:试论艾米莉?迪金森自然诗中的女性意识英文:OnFemaleConsciousnessinEmilyDickinson'sNaturePoetry

有关英语语法研究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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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语语法与修辞语法和修辞既是相通的,又是有区别的。语法是语言的组织规律,讲的是语言的结构形式;因此语法学家研究的对象是语言本身规律的一部分,是研究如何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因为只有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才具有可理解的性质,才有可能被用作表达思想的基本语言单位。修辞不同于语法,它是研究语言使用的规律,是和语言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场合密切相关的。因此,修辞学研究的对象是如何在具体交际场合中取得最好的语言表达效果,即如何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场合把话说好,把文章做好,以便更好地达到交际目的。但是,修辞和语法又密切相关,可以说,修辞知识是语法知识的延伸,前者是建筑在后者基础上。因为语法告诉我们,同一个意思可以有不同的合乎语法的表达方式,而修辞则告诉我们如何恰当地选用语法形式,以达到最好的语言表达效果。语法结构形式的选用,关系到使用领域(即语体)的问题。比如在学术论文中,不可用适合于口头的表达方式;在法律文书中,不可用形象生动的文学语言;对上级或者长辈讲话,用语不可太随便;跟朋友谈心,用语又不可太庄重。因此,一本好的语法书必然要涉及修辞问题。我们学习语法不能只重视分析语言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自觉、恰当地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这个角度来看,语法必须结合修辞,语法书的编写不能局限于词法和句法而必须超越句法的范围,讲一点如何恰当地使用语法知识的规律。恰当地使用语法知识规律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下内容:表达思想,分清主次;关系明确,避免歧义;言语简练,用词经济;句式多样,灵活交替。一、表达思想,分清主次 这是修辞的第一条要求。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是要把主要的住处突出起来,以便引起对方的注意,能为对方所理解并把握住意义的重心。这就涉及语法中一系列强调手段的运用问题。这些强调手段包括后置和前置、主从句、分裂句、层进法等,只要用之得当,便可在组词成句中突出主要的信息,分清主要次要的意思。1、后置后置,作为一种突出主要思想的手段,是现代英语的词序特征。众所周知,英语在其长期发展中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词序。根据这种词序,句子的意义重心往往落在句子的尾部分,从而句尾成为一种受到强调的部位。根据这条原则,说话人要强调什么意思,便可让它出现在句尾,从而传递信息便主次分明了。在前面提到的句尾信息焦点和尾重原则就是采用的这一原理。对比下面两句话:The patient was taken good care of, and began to recover patient was taken good care of, and immediately began to recover.这两个句子的意思都是病人受到很好的照顾,很快开始康复。但第一句的意义重心是immediately, 强调了康复之快,而第二句的意义重心则在于“康复”而不强调“马上”。再如:Though we started off early, we were late for the last were late for the last bus, though we started off were late for the last bus. We started off early, though.以上三个句子所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但所强调的重点是不一样的。第一句强调我们晚了,第二句强调我们的确出发不晚,第三句突出强调了出发得早然而却晚了这一惊讶。We had a long enough holiday on the had a holiday, long enough, on the beach.两个句子的意义差别不大,但第一句只是普通的句子,而第二句强调了long enough。2、主从结构在主从结构中(这里主要指主句与从句),主句通常携带主要的信息,从句表达次要的信息。因此,人们在交流思想时,可以把主要意思放在主句中表达,而把次要意思放在从句中。这也可以成为表达思想分清主次的手段。如:After I had visited this country, I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visited this country, I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my visit to this country, I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was even more struck by its beauty, after I had visited this country.以上四个句子意思上的差别是不大的,但所要表达的具体内涵和感情就有些差异了。第一句after从句是个时间状语从句,为了更加突出主要的意思,通常它放于主句的前面,从而突出主句的信息。第二句把时间状语从句改为了非限定分句,那就加重了它的从属地位,从而主句的意思也就更加突出。如果再把非限定分句改为介词词组,那末,主句的意思进一步得到突出。第四句把从句置于句末,根据末端中心的原则,从句的意义比在句首是加重了,它相当于一种补叙,为主句表达的思想内容提供某种比较重要的条件,意思相当于“只有当我参观了这个国家之后,才被这个国家的美更加深深地打动了。”在这样的结构中,有两条语法规则在交叉地起作用:主从结构的表意作用和词序的作用。正由于从属的意思能以各种方式增加其分量,使之能够对主句所表达的意思起一定的平衡作用,有时甚至起到修改和对抗作用,这种“主句+从句”的结构往往可在修辞上取得幽默、讽刺或戏剧性等特殊效果,在阅读时您不妨仔细体味。如:We don’t bother much about dress and manners in England, because as a nation we don’t dress well and we’ve no manners.这句话是主句在前,从句在后。主句的意思是:在英国,我们不为衣着和礼貌而烦神,为什么不烦神呢?都穿得很好吗?都很讲礼貌吗?不是的。请看下文:因为,作为一个民族,我们穿得不好,而且不讲礼貌。这样一来,后置的原因状语分句便对主句的意思起抵消的作用,从而带有辛辣的讽刺味道。再如:Even though men may deny it, women may soon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men in most sporting may soon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men in most sporting events, though men may not deny(否定) may soon be able to compete with men in most sporting events, but men may deny it.第一句,主句位于从句之后,突出了主句的意思,对妇女在体育运动中不断提高的地位持肯定态度;第二句,从句位于主句之后,抵消了或削弱了主句的意思,但是主要意思还是认为妇女即将在大多数体育运动项目中与男子进行竞争,只是这种意思被后面的从句削弱了一;第三句是个并列句,其意义主要受着分句顺序的支配。这句话的主要意思是妈妇女能否在大多数体育运动项目中与男了相抗衡表示一种怀疑的态度。3、前置除采用后置和主从结构来突出主要思想外,语法还提供了第三种方法,这就是前置。由于句首也是一种引人注目的位置,如果把一个通常不出现在句首的成分前移至句首,这也会起强调作用,产生特殊的修辞效果。例如句子的宾语和补足语通常出现在谓语动词之后,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比如为了与上文相衔接,而把宾语或补语移至句首,这时,前置的宾语或补语就会特别引人注目。如:Mr White fried two small pieces of fish. One of these he fed to his cat. The other he ate himself. 怀特先生煎了两条鱼,一条喂了狗,另一条他自己吃了。It is important to prevent pollution. Equally important is to take measures to check the rise in prices. 阻止污染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同等重要的是采取措施核实价格是不能提高。有时状语的前置也能起强调作用。比如在否定结构中,否定词及其强调词通常是比较贴近谓语动词的。如:The manager will not in any case stand rudeness from his employees. 在这里,not in any case 是“决不”之意,位于句子当中,这是不受强调的位置。如果把这个结构移至句首并引起倒装:In no case will the manager stand rudeness from his employees.这时,状语in no case便处于突出的地位,受到了强调。当然,在这种结构中,句尾仍然起着信息中心的作用。4、分裂句语法向我们提供的另一强调手段是一种特殊的、专门突出主要意思的句子结构――分裂句(又称强调句型)。分裂句的基本结构是:It is/was+中心成分+that-分句在这种句式中,中心成分是最受强调的部位,它可以是一个句子中主语、宾语、状语和宾语补足语等。(本部分详细请参阅本章《强调部分》)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I worked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education. 在暑假里,为了嫌点钱上学,我在一家旅馆找了份业余工作。这个句子可以改用分裂句式强调除谓语动词以外的任何成分。如:It was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that I worked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was I that/who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worked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was in a hotel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I worked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was as a part-time job that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I worked in a hotel to make some money for education.对于谓语及其后续成分突出出来就得采用另外一种分裂句:What-分句+is+不定式结构。如:What I did during the summer vacation was to work in a hotel as a part-time job to make some money for education.由此可见分裂句It is/was+中心成分+that-分句的主要强调重心不在句尾而在句中;分裂句What-分句+is+不定式结构的主要强调重心仍然在句尾。5、层进法还有一种强调的方法就是采用“层进法”,即在排列两个以上并列成分时,采取由次要到重要到最重要的排列方式,从而突出位于句尾的成分。如:Einstein was a fair violinist, a great mathematician, and a deeply philosophical (哲理的)man.爱因斯坦三重身份:他既是伟大的数学家,又是个懂得精深哲理的人,同时还是个业余小提琴手。在这三重身份中,哪一种最重要呢?当然,精通哲理最重要,数学家次之,会演奏小提琴又次之,所以按照a vilionist, a great mathematician, and a deeply philosophical man 这样的排列,是符合一般修辞原则的,即要求由次要到重要至最重要的排列。这是故意违反一般修辞原则,而把不太重要的意思放在最后最重要的位置上,从而达到讽刺、幽默的修效果。He referred his success to hard work, his parents and his teachers.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最重要因素本应为“埋头苦干”,可是现在却把“父母、老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这无疑就是一种人际交流的需要。层进法不仅适用于句子成分之间,而且适用于句子和句子、语段和语段、段落和段落之间。二、关系明确,避免歧义 修辞的另一条重要原则是要求表意明确,而不是模棱两可。一句话如果既可作这样解释,又可作那样解释,这就叫做歧义。引起歧义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其中重要的一种是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不明确,特别是照应关系、修饰关系、比较关系不明确往往引起歧义。照应必须有被照应的对象,修饰也必有被修饰的对象,如果这些关系搞不清,意思就含糊不明。因此,关系明确是避免歧义的重要方法。1、要处理好照应关系英语中代词照应是照应关系中最重要的。处理好照应关系是理解篇章的最基本的前提。如:? Since my grandfather was a docto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I have chosen that for a job.在这里that所指不明,不论是指doctor, 还是指my grandfather was doctor, 在本句中都讲不能。因此在这个句中,have chosen 的宾语以不用代词为宜:Since my grandfather was a docto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I have chosen medicine for my job.再如:? The players and umpires (裁判)know one another well and sometimes they call them by their first names.这个并列句后半部的they, them, their含义不明。如果是运动员对他们认识的裁判员有时直呼其名,可以说:Players who know umpires well sometimes call them by their first names.如果是裁判员对他们认识的运动员有时直呼其名,那就说:Knowing the players well, the umpires sometimes call them by their first 、要处理好修饰关系关于名词修饰语和状语(特别是副词)的位置问题分别相关章节,这里再从修辞角度作一些补充。状语的位置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歧义。如:? I have followed the advice sincerely given by the teacher.? The woman scolded the boy for playing with fire bitterly.上述诸句中,sincerely, bitterly 叫“偏斜修饰语”,因为它们在句中位置不正,以致sincerely既可理解为修饰follow, 也可理解为修饰given;bitterly 本应修饰scolded,但在句中却好象在修饰playing,从而产生了歧义。这些修饰语的位置应作如下调整:I have sincerely followed the advice given by the woman bitterly scolded the boy for playing with matches.再如:He sent us the full story of his rescue from Lake of the Ozarks(美国奥沙克湖).在这里from Lake of the Ozarks既可理解为修饰sent,也可理解修饰his rescue。根据“靠近”的原则,可将该句调整如下:He sent us from the Ozarks the full story of his 、要避免中途改变语态或主语在主动结构和被动结构的使用上,一般修辞原则是要保持前后一致。如果中途改变语态,则往往意义不明。如:? He left the examination after his answer had been checked.这句话,主句用了主动结构,从句忽然改为被动结构,这样一来,到底是谁“核对子答案”便不明确了。要改进这个句子,最好把前后的动词语态一致起来,从而主语也一致了:He left the exmination after he had checked his answer.再如:As the guests entered the church, proper seats were arranged by the ushers leading them.(迎客的人).这句话的毛病是中途改变主语,以致“座位指定给谁”,含义不明。应将前后主语一致起来,尽管语态有变,但不影响意义:As the guests entered the church, they were led to the proper seats by the 、要处理好比较关系比较关系也是一种修饰关系。比较结构如果不完整或不确切也会引出歧义。请观察:? He is as tall, if not taller, than his brother.在这句话中,比较结构不完全,因为不可能说He is as tall than his brother, 而只能说as tall as his brother。 所以这句话应该调整为:He is as tall as his brother, if not taller.或调整为:He is as tall as, if not taller than his brother.再如:Leonardo had one of the greatest, if not the greatest minds of all times.这个最高级结构也是不完全的,从而非常费解,因为在这里有两个名词词组“one of the greatest minds”和“the greatest mind”。应补足为:Leonardo had one of the greatest minds, if not the greatest mind, of all times.有时,比较结构不完全,导致表意不合逻辑。如:?Her salary was lower than a typist.怎么会一个人的薪水比打字员低呢?应该说成:Her salary was lower than that of a typist.或者:Her salary was lower than a typist’s.再如:?The food here costs no more than any other resaurant.这句话从字面上看可以理解为The food here costs no more than any other restaurant costs, 这样以来,就变成拿食品价格和其它饭店的相比了,显然不合逻辑。应该拿这里的食品价格和任何其它饭店的食品相比:The food here costs no more than (it does) at any other restaurant.由上述诸例可以看出,在使用比较结构时,必须把被比较的对象明确起来。如果被比较的对象不明确,那就意义含糊。如:?Claremont is farther from Los Angeles than Pomona.这句话的意思很含糊。到底是Claremont 距离Los Angeles 比Pomona 距离Los Angeles 远呢?还是Claremont距离Los Angeles 比Claremont距离Pomona远呢?如果是前一种意思,应该说成:Claremont is farther from Los Angeles than Pomona is.如果是后一种意思,则应该说:Claremont is farther from Los Angeles than it is from Pomona.有时,在比较结构中使用than any…不当,其表意不合逻辑。如:?For many years the Empire State building was taller than any building in New York.这句话不合逻辑,因为Empire State Building 坐落在纽约市。它怎能和包括它自己在内的纽约市建筑物相比呢?处理这类问题,只要在any之后加个other就可以了:From many years the Empire State Building was taller than any other building in New York.三、言语简练,用词经济 言语简练,用词经济是修辞的另一条重要原则。所谓“简练”就是不用多余的词,即在表情达意中每一个词都起到自己的表意作用,而没有冗长、累赘的现象。“简练”和“简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练”是修辞上的优点;“简短”有时是优点,但有时就不一定是优点。一个简短的句子或者一篇简短的文章有时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便有时也可能言之无物,读来无味;文章长而空固然不妙;而空也未尝足取。一个句子或者一篇文章可能比较长,但内容充实,组织严密,没有废话,没有败笔,照样可以算是“简练”。因此“简练”是修辞的一个努力方向,它和“简短”是有区别的。1、要避免冗赘尽管一个句子或者一篇文章并不一定是“越短越好”,但是小题而大作,短话而连篇,言之无物,总是要不得的。讲一句话,造一个句子,在能充分表达思想的前提下,用词应该十分经济,必须避免使用多余的词。如:Whenever anyone called for someone to help him do something, Jim was always the first to lend his help for the cause. 这个句子如果变为下面的句子就更加简练:Whenever anyone called for help, Jim was always the first to lend his help.这个句子即是“简练的”,又是“简短”的。在这里,这二者就一致起来了。2、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重复有时是修辞的需要,但是,不必要的重复往往会造成言语累赘,表达无力。语法为我们提供了避免重复的手段,这重要是省略和替代。一般原则是,在能充分表意的前提下,能省略的就应省略,能替代的就应替代。省略和替代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而且可使主要的思想内容得到应有的突出。反之,如果该省略而不省略,该替代而不替代,反而会冲淡主要的内容,赞成烦冗无力的表达。如:My father planned (all these houses) and my brother built all these can (do the work well) and (he) should do the work well, but he won’t (do the work well).Mary is going to sweep the floor though Alice won’t (sweep the floor).以上各句中括号内为省略的部分。第一句中,省略了all these houses, 便突出了planned; 第二句省略了do the work well和he,突出了can, should和won’t; 同样地,第三句省略了sweep the floor, 便强调了Alice won’t。再如:Here is a white silk blouse and a pink one. (one替代silk blouse)He said he would tell me the news, but he didn’t do so. (do so替代tell me the news)We are told that he will come back tonight, and if so our meeting will be held tomorrow. (if so替代if he comes back tonight)在上述第一句中,用了名词替代词one, 不仅避免了silk blouse的重复,而且使pink的意义突出起来;第二句用do so替代tell me the news, 突出了didn’t 的意义;第三句用if so替代if he comes back tonight, 突出了其后主句的含义。 3、要避免拖沓现象句尾是传递最重要信息的位置。因此,通常不宜在句尾附加过多的补叙。如果在句尾加上长串的并不重要的细节,往往会出现拖沓现象。“拖沓句”也是累赘的一种表现。如:It was 7:15 on the morning of February 8, 2000, when I was walking along Park Road towards the east when an elderly amn came out of the park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street. Then I saw a yellow car drive up Third Street and make a right turn into Park Road. The next moment the car hit the man while he was crossing the road. The man was badly hurt and he fell with a cry. The car didn’t stop but drove off at great speed which was heading west. I noticed the driver wa a young woman who pretended not to be noticing all of this and the plate number was AC 864. About two minutes later I stopped a car which was passing near here and took the old man to the nearest hospital where the old man could be taken good care of.在这篇短文中,似乎用了太多的定语从句,从而使读者的视线容易因为读这些长句子而转移对整个交通事故的描述。如若改成下面的短文,就会显得简洁明了。I was walking along Park Road towards the east on the morning of February 8, 2000 when an elderly man came out of the park on the other sde of the street. Then a yellow car drove up Third Street and made a right trun into Park Road. The next moment the car hit the man while he was crossing the road. He fell with a cry. The car didn’t stop but drove off at great speed heading west. I noticed the dirver was a young woman and the plate number was AC864. About two minutes later I stopped a passing car and took the old man to the nearest hospital where he was taken good care of.这样整篇短文中含有一个定语从句,两个并列句,一个时间状语从句,一个宾语从句,一个分词结构,四个并列谓语,调整了主要信息的位置,删除了多余的词,主句和从句的次序进行了调换,使句式错落有致、重点突出。四、句式多样,灵活交替 修辞的另一个要求是,言语要生动活泼,形式,最忌单调乏味,平淡无奇。避免单调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来实现。从语法角度看,多种句式的灵活交替是达到生动活泼,避免单调的重要方法。写一篇文,讲一段话,如果通篇用的都是简单句或者通篇都是很长很长的复杂句,往往会给人以句式单调的感觉。如下面一篇短文:My name is Li Hua. I was born in Dalian, Liaoning province in February 1977. I started school in 1984 at 7. I studied in Guangming Primary School from 1984 to 1990. After that I went to No. 62 Middle school of Dalian and graduated this summer. The main subjects I studied at school included Chinese, maths, English, physics, chemistry and like English and computer best. I am very good at them. Last year I won first prize in the school computer competition. In my spare time I enjoy listening to popular music and collecting stamps. My favourite sports are swimming in summer and skating in winter.上面的短文是对自己作的一个简介,内容很全面,但句式太单调,不活泼不生动,给人一种平淡之感。如果将这篇短文的句式进行调整,充分运用分词结构,使句式灵活多样,本短文将会变得活泼,读起来朗朗上口。修改如下:My name is Li Hua and I was born in Dalian, Liaoning province in February 1977. In 1984 when I was seven years old, I started school. From 1984 to 1990 I studied in Guangming Primary School. And after that I went to No. 62 Middle School of Dalian, where I graduated this summer. The main subjects I studied at school included Chinese, maths, English, physics, chemistry and computer. I like best English and compuer which I am very good at. Last year I won first prize in the school computer competition. In my spare time, what I enjoy doing is listening to music, collecting stamps, swimming and skakting, of which I love swimming and skating most.修改过的短文包括一个并列句,五个定语从句,一个分裂句,同时在上下文的衔接上注意了关联词的运用,从而使整个短文句式灵活多变,思路清晰,读起来朗朗上口。

语言既是人类社会进行交际的重要工具,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语语言文化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解读酒店英语中的语言文化

摘 要: 酒店服务人员应从与饭店英语相关的中西方文化知识出发,领会文化差异和语言差异,以矫正由于中西文化差异而带来的语言偏差,从而达到学习语言、吸收文化和服务客人的目的。

关键词: 酒店英语 语言文化 文化差异

一、引言

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不同文化习惯的语言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而跨文化语言沟通存在于涉外高星酒店服务的各个环节。因此,酒店英语不仅是语言知识的学习,而且是语言文化和交际技能的培训。语言的本质属性不是语言知识而是思维。当一个人不了解该语言所蕴涵的文化时,那必然会发生语用错误。

二、具有本质特性的酒店英语

酒店英语属旅游专业英语范畴,具有专业英语的针对性(pertinence)和服务英语的得体性(decency)。语言标准应为:明晰、通畅、表意得当。如:

Waiter:How would you like with your steak?Rare,medium or well-done?(请问您牛排要几成熟?三成,五成还是七成?)

Guest:Rare,please.(三成。)

通常,rare是“稀少”的意思;medium是“中间”的意思;well-done是“干得好”的意思。而出现在服务员为客人点菜的流程中,它的意思就非常具有专业英语的针对性了。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对言语得体有这样的描述:“此时此地此人说此事,这样的说法最好;对另外的人在另外的场合说的还是这件事,这样的说法就不一定最好,就应使用另一种说法。”请看下面这组酒店客人和服务员之间的对话:

Guest:Hi,waiter,you speak beautiful English.

Waiter: Thank you,sir. Welcome to Holiday Inn.

Waiter顺应英语习惯欣然接受,而非按中文习惯去拒绝,说“No,no,My English is not good.”以示谦虚,否则只会使顾客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由此看出,服务语言的得体性在酒店英语的情境应用中显现得淋漓尽致。

三、文化差异(Cultural Difference)在酒店英语中的体现

文化影响着语言学习的思维方式,因此中英两种语言文化交汇时,必然会发生冲突。语言学家曾指出:“在与外族人交谈时,本族人对于他们在语音和语法方面的错误较宽容。与此相反,违反说话规则被认为是不够礼貌的。因为本族人不大可能认识到社会语言学的相对性。”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社交语用失误”,它主要是指由于文化背景差异,交际时出现语用习惯错误。在酒店服务岗位的英语使用时,中英文化的差异将会给酒店服务中的语言交流带来不便。

(一)招呼(Greeting)用语

按照中国的文化习惯,问候和打招呼时,常爱涉及对方本身,询问的内容显得十分具体。中国人见面打招呼时最喜欢用的口头语如:

“吃饭了吗?”(Have you finished your dinner?)

“上哪儿去?”(Where have you been?)

如果将上面的招呼用语拿来用在老外身上,定会令他们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例如:在酒店,初次见面对一位英美女客人说:“Did you have your lunch?”她会感到非常诧异。因为在他们的文化里,这样打招呼是暗示邀请的意思。这也是酒店英语服务中服务人员要引以为戒的。

与之不同,英语国家人打招呼,通常以天气(weather)、健康状况(health)、体育(sports)或兴趣爱好(interest/hobby)作为话题。如:

What a lovely day!(今天天气真好呀!)

I like hiking,and you?(我喜欢徒步旅行,你呢?)

(二)介绍(Introduction)用语

中国人小学第一节英语课便学了“What’s your name?”这句话。而这句话伴随许多人长大,考过了四、六级,TOEFL,IELTS,但对于它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却鲜有解释。实际上,英语国家的人在第一次见面时一般先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如“I am ...”,对方会自然地说出自己的姓名。因此“I’m ...”这里可以直接译成“请问贵姓?”。即使在填写表格、面谈等场合需要问及姓名时,一般也只说“Your name,please?”或“May I have your name?”如果使用“What’s your name?”会有一种被审问的感觉。一般只有海关人员、警察采用这种问讯句式。因此酒店员工在客人check-in(入住登记)或check-out(办理退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礼貌而得体的问询,以免冒犯客人。

(三)称赞(compliment)和接受赞扬

在人际交往中,谦虚和低调是中国人崇尚的表达方式,常会用“哪里哪里”、“不行,差远了”来回应别人的夸奖。而西方人则认为实话实说才能友好往来,而会欣然接受来自他人的赞扬。也常用赞美作为交谈的话题,如赞美对方出色的工作等。面对客人的赞美,员工的回答应是:“Thank you.”如:

Guest:You did a good job!

Waitress:Ah,thank you.

(四)关于隐私(privacy)

在中国,初次见面询问对方年龄、婚姻、收入是很自然随意的事情。而倾向自我、独立和自由的英语国家的人,会认为这些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如:

Are you married?(你结婚了吗?)

What’s your salary?(你的薪水是多少?)

以上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服务员切忌问及客人此类问题。因此,当酒店员工对入住客人的基本情况不甚了解时,“Is your husband/wife with you?”或“How many children do you have?”这样的问话是不得体的。

(五)搭配词语(phrase)表达

搭配词语指词与词的横向组合关系。搭配是民族文化中约定俗成的,不能用中文的搭配思维去套用到英语里面。在酒店用语中经常用到的如:“红茶”英语为“black tea”,而“black coffee”用汉语表示为“不加糖的咖啡”;“红酒”在英语中是“wine”(不是red wine);而white wine中文也不译成“白酒”。因此在搭配词语运用时,同样要注意词汇表达中的文化内涵。

四、尊重语言文化、提高饭店英语应用能力

世界各民族由于历史渊源、思想方式、生活习性、审美观念、价值理念、宗教信仰等不同,从而产生了文化上的差异。语用能力的提高离不开目标语国家的文化因素,因此要增强文化意识、主动自觉地吸收并融入他人文化环境中。

在培养文化意识(culture consciousness),理解语言内涵的同时,还应注重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语用原则,注重词汇文化差异、句法文化差异及日常习俗文化差异来强化文化意识,为提高正确语用能力奠定基础。不能视酒店英语为简单的口语交流,必须增强对英语文化背景知识的学习,要树立英汉语言差异意识,懂得英语在不同语境中的应用,即掌握一些文化语用知识。

五、结语

综上所述,酒店服务人员应改掉以往只重视语言本身而忽视语言文化的不合理做法,把文化因素纳入语言之中,用英语进行有效得体的交际。努力培养文化习得意识并使文化的规范与语言技能的培养同步进行。不仅注意语言形式的正确,还要重视语言运用是否恰当。既要有母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对比语言学修养,又要有两国比较文化背景学方面的知识,这才是成为国际化酒店具有跨文化意识人才的首要条件。

参考文献:

[1]Denney 著.梁晓波,王才美,刘亚琴译.现代美国饭店经营与管理[M].湖南科技出版社,2001.

[2]鲍伯・里宾斯基著.李正喜译.专业酒水[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3]许元娜.提高大学生英语学习能力的研究[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9.

[4]刘燕婷.旅游英语情景体验式教学初探[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浅析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特点分析

摘要:美国文化是崇尚自由、平等和自我的文化,其包容性十分强,具有多元化的民族融合性。其核心文化特征是追求人人平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些文化特征在美式英语文化中有着深刻的体现。文章结合美国文化的产生背景对其语言分析特点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特点

引言

美国文化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民族文化。从世界文化的区域和类型来说,美国文化属于西方文化范畴。但与其他西方文化相比,美国文化有着许多迥然不同的地方,它不但有别于与其有着亲缘关系的英国文化。而且有别于它的邻国加拿大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文化。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

首先,语言体现了文化。一方面,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根据文化的狭义定义,文化是从社会习得的知识。而语言则是人类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和感受的反应,属于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因为语言是人类思维和交流的工具,也是人类形成思想的中介。本文试图从美国英语所反映的移民文化、价值观念、新文化等方面来分析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的形成特点。

一、美式英语的形成背景

美国英语的形成与发展与美国的移民历史所带来的文化大融合有着密切关系。17世纪初,英国开始在北美进行殖民活动,在北美建立多个殖民地,而在殖民地的通用语言就是英语。之后不断有欧洲人移民到这片大陆上。自殖民地时期,美国英语就在多民族的接触与融合中从异族的语言文化中吸取营养,充实内涵,加快语言的多元化发展,形成美国英语的独特的融合特征。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荷兰语和印第安语、黑人语言等移民群体的语言词汇不断渗透到美国人使用的英语里。

另一方面,美国政治、经济、人口结构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性,推动了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语言美国英语的独立与发展。在词汇、语音和语法结构等方面有别于英国英语的民族语言,美国英语的形成关键在于这个民族在新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不拘一格地创造和使用新词。而美国英语中丰富的新词都是出现在普通大众的言谈之中。

由于美国新社会特有的力量和群众性语言占据优势,因此,在美国,语言影响的流程是由下而上发展的。在美国英语中,最贴近生活和最能反映平民要求与社会生活特征的是俚语,俚语是美国英语词汇的主要来源之一。方言和俚语一样分布广泛,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是美国民族语言的生命源泉,既有浓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又有丰富的表现力和多样性,大量的方言和俚语使得美国英语在较短的时间内区别于英国英语而成为美利坚民族的民族语言。

二、美式英语的语言文化特点

1、个体主义价值观及其在美国英语中的表现

美国文化以个体为本位,个人主义在美国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是美国价值观的核心。它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自力更生达到自我实现。与它联系最紧密的是自由平等竞争。机会均等和个人自由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保障,而竞争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根本途径。美国人在创造自己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表现个人主义的词汇。最有代表性的如:self-absorption(自我专注)、self-limitation(自我制约)、self-cultivate(自我修养)、self-conquest(自我战胜)、self-admiration(自我赞赏)、self-control(自我控制)、self-dependence(自立)、self-reliance(自我依靠)、self-responsibility(自我负责)、self-advancement(自我发展)、self-salesmanship(自我宣传)、self-fulfilling(自我实现)、self-protection(自我保护)等。个体主义价值观特别重视对个人空间和私生活的保护和尊重。"privacy"(隐私)一词在美国人的意识中占有异常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在生活空间还是在情感处理上,哪怕是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都会尊重对方的选择和隐私。

2、美国英语与印第安文化

土著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最早的定居者,他们的祖先是具有亚洲蒙古人血统的游牧狩猎者,他们于后冰川时代跨过白令海峡来到北美大陆。从美国英语中可以找出许多反映印第安文化的词语。如山川、河流、湖泊等。美国英语吸收了约有2000个左右的印第安词语。

印第安人善于狩猎并拥有种植的技艺,因此很多动物和植物的名称都来自印第安语。如mose(麋)、pecan(美洲核桃)等。美国各州的名称,有一半是来自印第安语。如密苏里州(Missouri)、俄勒冈州(Oregon)、密西根州(Michigan)、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犹他州(Utah)等。另外,许多与印第安人的部落关系、生活方式、宗教习俗、农作物以及社会机构有关的词也来自印第安语。

3、美国英语使用的通俗化和标新立异的意识

美国人在词语的使用上有通俗化的特点,他们不喜欢咬文嚼字,说话力求形象、易懂。最能体现美国人用词通俗化的是美国俚语。美国俚语是平民百姓的语言,虽通俗形象不矫揉造作,但有些也难免流于粗俗,这些粗俗的俚语不宜登大雅之堂。但有时为了避免语言单调和落入俗套,上流人物甚至总统也敢离径叛道。贵为总统,出言粗俗,无非是想表明自己敢于向常规与正统挑战,在语言表达上突出自己的粗犷个性和创新意识。

汽车文化是美国社会的显著特点,美国人经常借用汽车的商标来比喻其他产品的质量和等级。如,美国Ford汽车公司曾生产一种滞销的Edsel牌汽车,于是,Edlse就常被用来比喻为"彻底失败的产品或人"。

结语

美国英语丰富多彩,反映了美国文化的千姿百态。而且,美国英语的每一个演变都有其社会背景和文化内涵,是与美国社会的发展齐头并进的。它们真实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发展历程,是美国各个历史时期社会活动和文化思潮的折射。在美国英语中,不仅蕴藏着美利坚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和性格特征,而且也突出地体现了语言的时代特征。

参考文献

[1]李正国.从美国地名浅析美式英语来源[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7(03)

[2]陈凌.美国文化在英语中的投影[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2)

[3]张莉娟.美国英语所反映出的美国文化[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7(01)

有关语法体系的研究论文

【论文主题词】 现代汉语语法;比较;解读

【论文摘要】 文言文,是古人用书面用语写成的文章。本文主要从现代汉语的句法和词法两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轻松、快速和准确地解读文言文。

文言文,是古人用书面用语写成的文章。运用现代汉语的语法知识,不仅可以清晰地透视文言文语法现象,快速准确地解读文言文,而且对初次大量接触文言文的初一、高一学生来说,运用这些方法可以更加轻松有效地学懂文言文,从而很好地传承祖国的文化遗产。

一、运用现代汉语句法知识,进行古今句式比较,正确理解句意

现代汉语中常式句一般表达形式为:

(状语)定语+主语+(状语)谓语+(定语)宾语(补语)

我们可以把现代汉语的常式句作为“标准句式”拿来与文言文的句式进行比较,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古今句式的不同之处。从而识别文言文的特殊句式,正确理解和翻译文言语句。

下面以文言文“倒装句”为例来谈谈这一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

文言文的倒装句,也叫“变式句”,就是句子的表达形式不同于现代汉语“常式句”的句子。

1、“大哉,尧之为君也!”此句中“尧之为君也”是个主谓短语,意思为“尧作为君主”。“尧作为君主”怎样呢?没有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需要进一步陈述,说明,形容。而“大”是形容词,意为“伟大”,是要陈述,说明,形容某个对象的。这样“尧之为君”与“大”构成主谓关系,但句子形式是先谓语后主语,不符合我们现代汉语通常的表达习惯,明显属于主谓倒装。说话人为了强调谓语,把谓语前置了。学生有了这样的认识,在理解翻译时只需把主谓关系理顺即可。

2、“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让学生划分此句的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蚓(主语)+无(谓语)+爪牙(宾语)。主谓宾完整,“利”似乎多出来了。但依据词类知识,“利”是形容词,意思为“锋利”,在句中应作定语或谓语,“什么锋利呢?”,在句中该词语修饰的对象只能是“蚓”或“爪牙”,而“锋利的蚓(蚯蚓)”是讲不通的,只能修饰“爪牙”。因此,“利”是“爪牙”的定语,应该在“爪牙”的前面。该句是把定语后置了,这是个定语后置句。翻译时,学生只需把定语提放到中心语前面即可。

3、“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学于余”、“形似酒撙,饰以山龟鸟兽之形”。以上三句中“于蓝”、“于余”、“以山龟鸟兽之形”都是“于(以)+名词”构成的介宾短语(介词结构),均置于谓语动词的后面。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分析,它们处于谓语后面,既不能作宾语(介宾短语不能作宾语),也不能作补语,而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实际上,三个介宾短语都修饰句中谓语作状语,分别表示比较、对象、方式,属状语后置。翻译时,学生只要把介宾短语提前,放置于谓语动词前即可。

4、①“沛公安在”;②“一言以蔽之”;③“古之人不余欺也”④“何陋之有”。以上所列四类句式是文言文中宾语前置的四种形式。不管哪一种形式的宾语前置,都可以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辨析。如“沛公安在”一句中“沛公”为名词,是句子的陈述对象。“安”是疑问代词,相当于“哪里”,“在”为介词,表示处所。该句本来要表达的意思是“沛公在哪里?”。在让学生认识这一语言现象时,我们可以举出一个相类的现代汉语常式句,如“你在哪里?”与“沛公安在”进行比较:“在哪里”与“安在”的意思一样,但前者是“介词+宾语(疑问代词)”,后者是“宾语(疑问代词)+介词”,显然后者把“宾语”前置了。同样“古之人不余欺也”一句中,构成该句的每个词的意思和现代汉语的意思一样,学生容易理解。但学生对“古代的人不我欺”这种说话的方式却大为疑惑,古人为什么要这样说话呢?教者可举一相类句式进行句法分析,如“他不欺我”,“他”是主语,“欺”是谓语,“我”是宾语。两相比较,学生会很容易发现“不我欺”是把宾语“我”放在了谓语动词前面,是宾语前置。这是古人语言表达的习惯之一,是为了强调宾语。可见,利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认识文言文的特殊句式,从而正确理解句意,快速翻译句子,是一种既简便又实用的方法。

二、把现代汉语的词法与句法知识相结合,快速解读句子,全面理解文意

以苏轼《石钟山记》一文第一段为例。

《水经》云:“彭蠡之口有石钟山焉。”郦元以为下临深潭,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是说也,人常疑之。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至唐李渤始访其遗踪,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桴止响腾,余韵徐歇,自以为得之矣。然是说也,余尤疑之。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

理解这段文字时,教者可让学生有意识地与现代汉语进行比较,并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加以分析。这段文字绝大部分实词含义和用法与现代汉语一致,只有“鼓”、“是”、“鸣”、“名”用法比较特殊。我们可以用词法知识进行分析。“鼓”现代是名词,而在“微风鼓浪”一句中,“鼓”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由名词活用为动词,陈述“微风”,支配宾语“浪”,意为“鼓动”。“是”现代是判断词,而在“是说也,人常疑之”一句中,“是说”是偏正短语,是“之”指代的对象,作“疑”的宾语,“是说”应是名词性偏正短语,“是”是代词,限制“说”,意思是“这个”。“鸣”是动词,“虽大风浪不能鸣也”一句中,“鸣”后省略代词“之”。补充完整后的句子应是“虽大风浪不能鸣之(钟磬)也”。按照现代汉语句子成分分析法提取该句主干为:浪鸣之。可以看出主语“浪”和宾语“之”之间产生了“主语使宾语怎样”的意味,据此可以判断“鸣”为动词的使动用法,可理解为“使……鸣”。“名”,现代是名词,在“而此独以钟名”一句中,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可以看出:“名”处在谓语位置,作谓语。但依据现代汉语的词类知识名词一般不作谓语,由此可推断“名”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意为“命名”。

同样,用句法知识比较分析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大多数文言句式与现代汉语一致。而“得双石于潭上”、“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两句的表达习惯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为了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古汉语的特殊句式,教者可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分析。“得双石于潭上”这个句子的主语是“李渤”,承前句省略,谓语是“得”,宾语是“双石”,这三个词按现代汉语常式句表达习惯组成一句话就是:“李渤得双石”。而原句中“于潭上”是个介宾短语,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修饰谓语。据此,“于潭上”应作“李渤得双石”这个句子的状语,这样,该句的完整表达应是“李渤于潭上得双石”,把这个句子与“得双石于潭上”比较,学生自然可以发现原文句子介宾短语后置了,从而掌握状语后置句式。“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一句中,“所在皆是也”意为“到处都是这样”,这是个缺少主语的句子,表达完整应该是:“(什么)到处都是这样”。“什么”是该句陈述说明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石”,“石”后“铿然有声”似乎与“石”构成主谓关系,但这样一来,原句就成为两个句子,这两个句子形成并列关系,表达两层意思,即:“石(头)铿然有声”、“石(头)所在皆是”,这显然不符合作者本来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铿然有声”是不是作状语呢?用句法知识分析可以看出,“铿然有声”是动词性状谓短语,一般作谓语。据此,“铿然有声”只有作“石”的定语,意为“铿锵作响的石头”,是一个名词性偏正短语,正好与后面的“所在皆是”构成主谓关系。这样,学生就可以认识古汉语的定语后置句式。

论文摘要:用计算机来处理汉语信息包括“字处理”、“词处理”和“句处理”三个阶段。“句处理”是实现自然语言的处理与理解这一关键性的技术难关。其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多:词性的判断;短语、句子的结构分析;歧义现象分析等等,最根本的方法是语言学家尽可能地把语言中的这些现象通过归纳、分析、总结出规律,再用形式化的方式描述出来,以便利于计算机处理。 论文

关键词:中文信息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 句处理

用计算机来处理汉语信息,就是汉语信息处理,又称中文信息处理。中文信息处理包括“字处理”、“词处理”和“句处理”。“字处理”、“词处理”分别与汉字和词汇有关,在此主要谈谈“句处理”。

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使计算机理解自然语言(如现代汉语)的句子的意思,又怎样使计算机生成符合自然语言规则的句子。“句处理”所需要的语言知识,将是一种涉及到语音、语义、语法、语用等诸方面的综合性知识。目前。大家都深感现有的关于汉语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中文句处理的需要。单就句法方面的情况说。在中文信息处理过程中将会不断遇到我们想象不到的问题,许多问题在人看来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计算机就解决不了。也有一些问题,本身在学术界就有不同的观点,那么,就给中文信息处理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用计算机来处理中文信息,遇到了很多困难,从现代汉语语法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词性的判断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汉语的词性判断主要是根据词的语法功能,不同的词,词性意义可能不同,同一个词出现在不同的地方,词性意义也可能不同,汉语中,大多数词有固定的词性,但有些词的用法比较特殊。例如:

1。他花了十块钱买了一盆花。

2。你用那个锁把门锁上。

3。他比雷锋还雷锋。

这三个句子中分别有两个“花”、“锁”、“雷锋”。但它们只是音同、形同,词性和意义都不同。句子1中的第一个“花”是动词,“花费”的意思,第二个“花”是名词,“植物”的意思。句子2中的第一个“锁”是名词,即“锁子”的意思,第二个“锁”是动词,是“锁住”的意思。句子3中第一个“雷锋”是名词,表示人名,第二个“雷锋”是形容词,表示“雷锋的精神、品质等”。具有一定语言知识的人大体上都能分清它们的区别。从传统语言教学的角度来讲,句子1中的两个“花”是词形、读音相同,但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且两个“花”的意思之间没有联系,所以属于同音词。句子2中的两个“锁”,也是词形、读音相同,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但两个“锁”意思间有联系,所以属于兼类词。句子3中的两个“雷锋”词形、读音相同,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意思也有联系,但第二个“雷锋”属于词类活用。Ⅲ从教学的角度看,这种分类比较细致,便于人们的理解和掌握,但是,从中文信息处理的角度来看,这种分法太细,不便于计算机掌握。

目前,在中文信息处理中,是这样来定义兼类词的:亢世勇认为“兼类词有广义兼类词和狭义兼类词。广义兼类词就是中文信息处理中所说的现代汉语的同形词,对于计算机而言,只要词形相同,不管读音是否相同、意义是否相通,是同形异音词、同形同音词,还是一词多义、一词多种用法,都是相同的,都要从多个当中选一个。狭义的兼类词就是指一般的现代汉语着作定义的,‘同形同音、意义上有一定的联系,且具有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的语法功能的词”’。陆俭明认为,兼类词是“指同字形、同音而意义不同或词性不同的词”。如果按这种定义理解,以上三个句子中的两个“花”、“锁”、“雷锋”都可以称之为兼类词。因为,中文信息处理的目的是让计算机能根据具体环境判断出词的词性,从而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就可以了。尽管如此,但是,汉语词类是多功能的,一类词不需要发生词形变化就可以充当不同的句子成分,不同类的词可以充当相同的句子成分,这样就给兼类词区分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因而,兼类词的选择是计算机词性自动标注的一个“瓶颈”。尽管信息处理专家运用了规则排歧、统计概率排歧或者两者结合起来等多种方法进行排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方法、一种系统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二、短语、句子的结构分析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所以。语序和虚词成了汉语中表示语法的主要手段。有些短语、句子的结构不好理解,需要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分析。例如:

A组:a。陕西+甘肃+宁夏 (“陕西+甘肃+宁夏”三者为联合关系)

b。中国+(北京+陕西)(“中国”与“北京陕西”是偏正关系。“北京”与“陕西”是联合关系)

C。中国(陕西(西安))(“中国”与“陕西西安”是偏正关系,“陕西”与“西安”也是偏正关系)这一组中的abe三个短语对人来说,都很容易分清楚,但计算机目前还很难区分,要让计算机分辨清楚,就得把三个处所名词组合在一起构成a类、b类、e类不同关系的条件与规则研究清楚,并将这些条件与规则加以形式化输入到计算机内。

B组:开始讨论(述宾关系)分析研究(联合关系)研究结束(主谓关系)

取下来(述补关系) 看完再说(连谓关系) 叫他回来(兼语关系)

生产管理(定中关系) 讽刺说(状中关系) 介绍写(不构成合法的句法关系)

这组是现代汉语里“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种种不同的结构关系,对人来说,通过讲解大致可以分辨,可是让计算机要分清楚,就非常难,因为我们至今还没有总结出“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构成各种不同句法关系的具体规则。换句话说,“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在什么条件下一定构成合法的什么句法关系,能构成什么样不同的句法关系,我们至今还说不清楚。

C组:天气好——好天气(主谓——偏正)很好——好得很(偏正——述补)

来人了。——人来了。(述宾——主谓)

一张票三元钱。——三元钱一张票。(主谓——主谓)这一组都是由于语序的不同而形成的结构和意义都不同的短语和句子。这些结构对人而言,稍加学习就可以理解,但这些给计算机理解意思增加了难度。需要人们把这些语序的`变化形成的不同的结构概括出规律来,再用形式化的方式描述出来。输入到计算机里。

三、歧义现象

现代汉语短语结构的歧义是进行汉语句法分析的一大障碍。“句处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排歧问题,计算机面对的歧义,不只是我们人所能感觉到的诸如下面这样一些句子的歧义现象:

(1)他正在输血。(他正给病人输血。/他病了,正输血。)

(2)看望的是病人。(你看望的那个人是病人。/看望你的那个人是病人。)

(3)我们急需进口产品。(我们急需进口的产品。/我们急需从国外进口产品。)

某些在人看来不存在歧义的句子计算机会认为有歧义。例如:

(4)a他被警察叫去罚了一百块钱。

b他被警察叫去写了一份检查。例(4)a句和b句,在人的眼里结构是不一样的。a句“被警察”这个介词结构一直管到底。全句意思是“他被警察叫去,他被警察罚了一百块钱”:而b句“被警察”这个介词结构只 管到“叫去”,管不着“写了一份检查”。可是,计算机分辨不清楚。要让计算机分辨清楚,我们就得将“PP+VPI+VP2”(PP代表介词结构,VP1和VP2分别代表紧挨着的不同的动词性词语)这种结构中的PP对后面动词性词语管辖的范围及其条件与规则进行充分、准确的描写,并加以形式化,“交给”计算机。而这一类现象与规则我们过去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更不用说研究了。

其实以上所举的例子都存在歧义问题,因此,也可以这么说,“句处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排歧问题。

中文信息“句处理”的研究工作,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最早进行“句处理”研究工作就是基于规则展开的,但上个世纪90年代初,基于规则的“句处理”研究工作遇到了重重困难与难关,主要是语言学家所提供的语言规则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处理的需要。目前,为了解决好中文信息处理中的“句处理”难题,出现了一个竞相研究、竞相发展的局面。对于句处理,提出的各种策略和途径,归纳起来。主要有基于规则和基于统计这两种策略。基于规则的研究者,一般求诸专家的理性知识,由人来对语言知识进行抽象:基于统计者,一般求助于计算机对大规模语料库真实文本的统计分析,由计算机来抽象出语言知识。各种策略和途径,目前,我们还很难说哪一种是唯一正确的。各种策略和途径,表面看不同,其实,最终都需要依赖可靠的汉语知识来驱动计算机正确处理自然语言(汉语)。因此,“无论是比较传统的基于规则的处理策略,还是90年代以来方兴未艾的基于统计的方法,在对语言知识的需求这一点上实际上都是共同的。所不同者,走规则路线的研究者一般求诸专家的理性知识,由人来对语言知识进行抽象(比如以带有合一条件的规则形式给出)。而走统计路线的研究者一般求助于计算机对大规模的语料库的统计分析,由计算机来抽象出语言知识(比如以一定的数据结构记录的统计结果等)。两种路线孰优孰劣,不能笼统判断,只能跟具体的应用目标结合起来,由实践结果来评价。”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倡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因此,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攻克难关,实现计算机对自然语言的处理与理解的目标,使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参考文献:

1、兰宾汉、邢向东:现代汉语(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7,48.

2、亢世勇:面向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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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课程教材的实践与创新意识(中国大学教学)5.谈中学语文课程的目标以及语言点的设置(语言理论与语言教学,香港教育学院出版2002)2003(6篇)1.陕北方言的正反是非问句(王鹏翔合作)(方言)2.汉语虚词研究的新起点——评现代汉语虚词丛书(汉语学习)3.“宁可”格式研究及方法论意义(周有斌合作)(语言教学与研究)4.新世纪汉语语法研究的几点思考(语言科学)5.《标题语法》述评(周娟合作)(语文研究)6.“人家”的指代功能与语义分析(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二),商务印书馆2003)2004(8篇)1.现代汉语通论教材编写的创新意识(语文论丛八,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2.“语义语法”说略(暨南学报,人大复印资料)3.建立“理解语言学”刍议(赵春利合作)(修辞学习)4.动宾组合中的制约与反制约关系(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5.功能主义与汉语语法研究(罗晓英合作)(汉语学习,人大复印)6.“别”字句的语法意义及其对否定项的选择(罗晓英合作)(世界汉语教学)7.“也”字句与相似性原则(刘焱合作)(庆祝中国语文创刊50周年国际研讨会纪念文集,商务印书馆)8.当前汉语语法研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商务印书馆2004、5)2005(9篇)1.从语义到形式的研究新思路(罗晓英合作)(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汉语方言语法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周芍合作)(暨南学报)3.语义特征的界定与提取方法(周芍合作)(外语教学与研究)4.“致使把字句”与“省隐被字句”的语用解释(赵春利合作)(汉语学习)5.“好”的话语功能分析(朱晓亚合作)(中国语文)6.香港词语比较研究(浸会大学《人文中国》第11期,)7.语法本体研究与对外汉语语法教学(周芍合作)(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8.“副+名”组合与语义指向新品种(吴立红合作)(语言教学与研究,复印)9.香港社区英文词语夹用现象剖析(吴立红合作)(语言文字应用)2006(11篇)1.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赵春利合作)(世界汉语教学)2.试探介词“对”的语法化过程(周芍合作)(语文研究)3.论语义特征的语法分类(税昌锡合作)(汉语学习)4.副词“可”的语义分化及其语用解释(罗晓英合作)(暨南学报)5.汉语谓宾动词的配价研究(王伟丽合作)(语言学问题论丛,三联书店)6.语义的多维研究序(《语义的多维研究》,语文出版社)7.港式中文与语言变异(石定栩合作)(华东师大学报)8.汉语语法的动态研究序言(汉语语法的动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9.含动名词组合的语义分析(周日安合作)(湘潭大学学报)10.“把字句”“被字句”的认知解释(邢福义主编《汉语被动表述问题研究新拓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1.浙江学者对现代语言学研究的贡献及其特色(汉语史学刊第6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11篇)1.“V一把”中V的泛化与“一把”的词汇化(中国语文)2.论“太”修饰形容词的动态变化现象(汉语学习)3.汉语递进范畴研究序言(汉语递进范畴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4.汉语方言正反问比较的几点思考(周娟合作)(暨南大学学报)5.港式中文的变异特点及其形成机制(石定栩合作)(《山高水长——丁邦新70寿庆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2007)6.美英式原型标记“.门”的类化和泛化(周日安合作)(外国语)7.“NP1有NP2很AP”歧义格式的分化规则(赵春利合作)(语言研究)8.上海方言的话题疑问句和命题疑问句(华东师大学报)9.建立以语义特征为标志的汉语复句新系统刍议(世界汉语教学)10.林焘先生追忆(《林焘先生纪念文集》,商务印书馆)11.生成语言学背景下的汉语语法及翻译研究序言(《生成语言学背景下的汉语语法及翻译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2篇)1.探索新的理论方法,重铸中国修辞学的辉煌(修辞学习)2.网络时代汉语嬗变的动态观(马喆合作)(语言文字应用)3.“动+介+宾”结构的语义模式及认知场景(周娟合作)(语言教学与研究)4.由“是”构成的三种附加问比较研究(甘肃社会科学)5.“连A也.都B”框式结构的争议及其框式化进程(语言科学,复印)6.从“手机”看不同华语社区同义词群的竞争与选择(刘杰合作)(语文研究)(新华文摘全文转载)7.试论“责怪”义标记格式“都是NP” (郑娟曼合作)(汉语学习)8.“好不好”的否定功用(郑娟曼合作)(暨南学报)9.教材的精品意识与精品课程建设(中国大学教学)10.徐通锵先生二三事(《徐通锵先生纪念文集》商务印书馆)11.几回回梦里回北大……(《未名湖之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12.港式中文与语言接触理论(佛山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9篇)1.从准定语看结构重组的基本原则(山西大学学报)世纪汉语语法研究的宏观思考(澳门语言学学刊)3.论反义方位复合词的约量表达(马喆合作)(学术研究)4.说框式结构“想x就x”(丁倩合作)(华文学院学报)5.新兴组合“X一下”的泛化趋势及其修辞价值(马婧合作)(修辞学习)6.香港地区大学普通话教学与考核的互动(王玲玲合作)(中国大学教学2009年第8期)7.上海方言疑问句近百年来的演变和特点(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8.从“V给”句式的类化看语义的决定性原则(语言教学与研究,复印)9.“美女”面称的争议及其社会语言学调查(语言文字应用)2010年(9篇)1.析一种新兴的主观强加性贬义格式(刘杰合作)(语言与翻译)2.“A到O”结构的语义类型及认知模式(王宜广合作)(暨南学报)3.“没A没B”框式结构的语义增值及贬义倾向(袁志刚合作)(语文研究)4.非真值性判断“不是A,而是B”句式研究(王宜广合作)(世界汉语教学)5.“一A一B”框式结构的位序原则及其构式语义(崔少娟合作,当代修辞学)6.《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史》自序(汉语学习)7.汉语反递句式的语义信息结构分析(周静合作)(宁夏大学学报)8.《名名组合的句法语义研究》序(周日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北大,我心中永不枯竭的源泉(《我们的学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2011年(9篇) 1.新世纪汉语语法研究的特点和趋势(汉语学习)2.“半A半B”框式结构及相关格式比较(黄燕旋合作)(陕西师范大学学报)3.“幸亏”类副词的句法语义.虚化轨迹以及历史层次(语言教学与研究)4. 汉语框式结构说略(中国语文)5.评《汉语语法论》的历史地位兼论其“句型”学说(新疆克拉玛依学刊)6.上海话句末助词“快勒”新解(石定栩合作)(《南方语言学》,暨南大学出版社)7.汉语社区词的典型性及其鉴定标准(刘宗保合作)(语文研究)8.社会与认知视角下的歧义研究新探索——评《现代汉语歧义识别与消解的认知研究》(当代修辞学)9.两岸汉语“男生”“女生”的指称比较(杨海明合作)(语言文字应用)2012年1.移动动词“来”的会话策略与虚化假设(张寒冰合作)(暨南学报)2.语言服务业与语言服务学(北华大学学报2012)3.估测副词群的功能比较(《汉藏语学报》2012)4.论汉语语法研究的北大精神(商务印书馆2012)5.是非问内部类型的特点及其比较研究(世界汉语教学2012)6.说新兴框式结构“X你个头”及其语义的固化(汉语学报2012)7.“罢了”的语法化进程及其语义的演变(刘晓晴合作)(古汉语研究2012)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有关论文

2007-05-28 Текст лекций по предмету [4]2007-05-28 中国九十年代话语转型的深层问题 [7]2007-05-28 俄语动词前缀的构词语义研究 [7]2007-05-28 全球化时代英语的普及和中国文学批评话语的建构 [8]2007-05-28 官话和台湾话问句否定词的比较研究 [5]2007-05-28 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4]2007-05-28 现代汉语语法元理论研究述要 [7]2007-05-28 动词单独作谓语的主谓句考察 [7]2007-05-28 现代汉语的“体”概念 [5]2007-05-28 现代汉语“形+动态助词”考察 [6]2007-05-28 汉语中结构话题的语用解释和关系化 [6]2007-05-28 汉语中的主位与子主位 [6]2007-05-28 配价语法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 [4]2007-05-28 亲属称词的自称用法刍议 [4]2007-05-28 主观量问题初探 ——兼谈副词“就”、“才”、“都” [5]2007-05-28 原始蒙古语辅音构拟的基础 [6]2007-05-28 语气副词的语用功能分析 [5]2007-05-28 心理语言学的发展与未来展望 [6]2007-05-28 家庭语言交际格局的动态研究 [9]2007-05-28 汉语语法结构的兼容性和趋简性 [7]2007-05-28 关于二十世纪俄罗斯文学研究的反思 [5]2007-05-28 语法化研究的若干问题 [9]2007-05-28 吴语五地词汇相关度的计量研究 [7]2007-05-28 双音动词作定语时“的”隐显的制约条件 [6]2007-05-28 语法化机制探赜 [7]2007-05-28 汉语否定词考源 [7]

最好是自己写是比较,要是没有时间再去找别人去写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是要找正规的。

其实学得课本并不重要,所有的现代汉语书说的也都差不多。我给你列几个题目吧。1、句法方面的A、定语的位置。这个参考资料比较好找,主要是有些人说定语可以后移,有些人说不可以,你可以谈一下你的看法。这个是我毕业论文写的,你可以简单说一下。参考资料:[1]王松茂.汉语语法研究参考资料[H].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413。[2]刘忠华.简论古代汉语“定语后置”问题-“定语后置”说质疑[H].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8月第21卷第4期.32-34。[3]朱德熙.说“的”.中国语文,1961年第1期.95-130。[4]转引自温锁林.定语的移位[H].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11月第23卷第4期.74-78。[5]戚晓杰,卢正国.“中心语+定语”结构及其相关问题研究[H].东方论坛,2005年第5期.83-87。[6]赵世举.关于“定语后置”问题的新思考[H].襄樊学院学报,2000年1月第21卷第1期.57-63。[7]吕淑湘,马庆株.语法研究入门.北京:商务印书馆,-266[8]王亚非,王媛.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思考[H].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06年12月第18卷第4期.82-86。[9]石硫智.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假说的反证——来自认识心理学的启示[H].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年1月第28卷第1期.1-9。(这个不需要全看的,你自己选择)B、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式探究这个主要是说,“AA的”后面是动词时是定语还是状语,我把他归为状位形容词重叠式。这个可以写个小论文。参考书目:李宇明1996非谓形容词的词类地位《中国语文》第1期。李宇明1996论词语重叠的意义《世界汉语教学》第1期。潘晓东1981浅谈定语的易位现象《中国语文》第4期张敏1997从类型学和认知语法的角度看汉语重叠现象《国外语言学》第2期。朱德熹1982《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2、语用方面的(这个论文比较好写一些)可以写一下我们平时说话的一些用语,从修辞的角度去写,这也属于语法方面。如《雷人的山寨词》、《小议网络语言的构词手段》希望写这些对你有用。

??格式吗?还是什么?这个问题问太宽泛了,再具体点好不?我可以回答你,我写过几篇了。 其实是有很多东西写的,我研究的就是这个方面,先给你推荐一本书,《语法研究入门》,这本书如果时间紧的话不用把他看完,选 一篇文章看,就看那一篇就好了,可以看徐通锵的《“字”和汉语的语义句法》这篇文章,与马庆株的《词组的研究》这两篇文章对比看,前者是“字本位”后者是“词本位”但徐通锵的那篇文章存在问题,没有分清研究层面。你先看看,如果有什么问题再留言。

有关法律研究的论文

法学方向研究论文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法学方向研究论文,欢迎浏览。

《 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分析 》

内容摘要: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一直具有较高的争议,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惩罚赔偿制度在各国普遍建立起来,但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判定却并不相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一般被视为公责任,但是在英国等国家则将其看作是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主要从民事责任角度出发。但是,分析角度不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不同,因此,本文从经济法的宗旨、属性要求等角度对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作用等进行分析,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从而促进我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理论分析

惩罚性赔偿顾名思义是由通过强制的方式令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的补偿。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中的相应条款执行的,我国对惩罚性赔偿的定义不仅仅指惩罚侵权行为并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对侵权人进行一定的警告和威慑,起到遏制侵权事件发生的作用。任何法律规定的制定究其本质原因就是为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就是为了对其进行更好的定位,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属性要求

我国对于经济法的认识主要是认为经济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经济法存在的根本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中的公共利益,所以,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定义为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在法律上,惩罚性经济赔偿会使得原告获得高于损失的赔偿,这部分赔偿就相当于奖励原告维护社会秩序和利益。这主要是因为在经济活动中,一旦发生了欺诈行为,就会对经济市场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包括利益受害者和消费者,所以原告对于欺诈行为的揭露,不仅仅只保护了自身的利益,还保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对整个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原告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这样的贡献,更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所以对原告实行奖励。

二、经济法的.主要宗旨

经济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而诞生的,所以经济法的宗旨主要是: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资源,保证经济运行中经济总量平衡,推动经济正常发展,协调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惩罚性赔偿就起到了很好的维护社会经济平衡的作用,因为惩罚性赔偿金远远大于对原告利益损失,被告不仅要为自己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还要对由于侵权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惩罚性赔偿金能够震慑不法分子,考虑到赔偿金的数额较大,打消犯罪的念头,进而转向正常的市场交易。惩罚性赔偿金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分析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建立最早是在英美法系,其制度的规定与大陆法系不同,大陆法系在最初是反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因为大陆法系对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比较严格,一般意义上说,在经典理论中认为民法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但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之间并未有明显的区别。例如,我国的民法中对精神损害补偿也不仅仅局限在对财产的恢复,而是在进行精神赔偿的确定时无法准确定性,达不到民法的“同质补偿”原则。

(一)道德苛责性要求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律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它的制定基于社会道德最低限度,为了更好地调整社会秩序,引导人的行为,同样,法律还关注人的主管状态。恶意侵犯他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具体判定侵权行为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第二,侵权人是否处于明知道侵权后果仍希望发生或者放任不管;第三,侵权人是否通过侵权行为而获得利益。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是导致恶意侵犯他人的主要原因,他主要反映了侵权者令人憎恨的心理,惩罚性措施体现了道德的等价原则。因此,侵权行为中,惩罚性措施的实施有其正确性和适当性。

(二)惩罚性赔偿符合经济学中的“等价交换”。我们都知道,民法提倡同质补偿,主要是补偿受害者直接损失,没有额外的补偿,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补偿办法具有相当的不足之处。在经济学上,我们对事物的满足讲求效用最大化,人们能够理性对待一切事物。现在我们建立一个模型来反映这个现象,即无差异曲线。如果将无差异曲线X轴定义为健康,Y轴定义为财富,一个人的健康和财富分别为70、70,现在由于一场事故导致此人健康下降到40,为了保证满足效用最大化,必须要提升财富值,但是赔偿只会赔偿已经用掉的医药费,即财富再次提升到70。我们都知道,由于事故的影响,健康不可能再次回到70,所以同质补偿存在不合理性。所以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更能够体现公平、正义。

四、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

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及制度的建立已经开始逐步走上正规,但是在理论界对其的讨论依旧没有停止,尤其是关于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作用、主要功能的学说很多。其中,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有陈聪富教授对惩罚性赔偿的作用认识:对受害者进行损失赔偿;预防侵权;惩罚违法行为;私人执能。王利明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的主要功能为:预防侵权;制裁犯罪;遏制犯罪。从这些学者的观点中能够清晰看出,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主要作用在于补偿、预防和惩罚三点。但是在经济法学角度看来,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集中在激励预防、资源配置等方面。

(一)惩罚性赔偿具有激励和预防作用。惩罚性赔偿从经济法学角度分析具有激励和预防的作用,其作用的发挥主要是站在侵权者的角度进行的,主要理论构建就是有助于将侵权者追求利益与保护他人权益结合。可以说,惩罚性赔偿在制度的设计上就考虑到了预防侵权者造成的损失和受害人权益损害的补偿,在侵权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对受害人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其行为就造成了侵权,也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从责任体系的角度去看,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为解释了为何要建立和提出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惩罚性赔偿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惩罚性赔偿对于法律个体意味着公平和正义,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根据科斯定理二,不同的权力配置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我们在具体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发现,其明确的条款和规定对一些经济主体的赔偿诉讼解决提供了依据,减少了诉讼泛滥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即是为了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从而预防、惩罚不正当行为。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并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程琦早成.经济法责任视野下的惩罚性赔偿初探[A].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C].2012

[2]邓纲.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研究述评[J].现代法学,2012,1

[3]王真平.从经济法视角看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3,15

[4]张超.论经济法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27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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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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