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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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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议程

论文答辩的具体流程:第一个环节:论文陈述环节。这个环节本科生一般为2-3分钟,研究生博士时间稍长。这个陈述环节,学生主要陈述内容为:为何要做这个论文选题,论文的最大亮点是什么?论文的创新点何在?论文的不足等等。第二个环节:论文陈述完毕后,进入答辩老师提问问题环节,本科生论文答辩的时候,答辩老师之间通常有分工,一位老师只针对几位同学提问,其他老师不参与,所以本科生论文问题比较少,通常有2个。硕士,博士论文答辩,答辩的所有老师对所有答辩同学都参与提问,每位老师一般都会2个左右问题,所以一位研究生需要回答6-7个问题。第三个环节:论文陈述,提问问题环节后,短暂休息,进入论文答辩第二个环节,回答问题环节。这个环节学生集中回答老师所问问题。如果对学生问题回答不太满意,答辩老师会进一步提出问题要求学生现场作答。这个环节,答辩老师也会对论文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第四个环节:学生集中回答完毕以后,暂时回避,答辩组老师商讨论文答辩通过与否。第五个环节:答辩组老师宣布论文答辩结果,一般为三种结果:通过,不通过,经过修改后通过。论文答辩环节需要注意什么?第一,个人陈述环节尽量简明扼要,不要长篇大论。第二,回答问题环节,要有针对性,不能过于泛泛,要紧紧围绕老师所问的问题作答。第三,要放低姿态,态度要谦逊,要虚心听取答辩老师的意见,不要跟答辩老师在一个问题上过分纠缠,切忌固执己见。第四,如果自己论文“硬伤”过多,被答辩老师抓到很多问题,学生要主动承认错误和不足,并给出意愿和行动保证,以求达到答辩老师的要求。以上,供参考。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第十条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 可获得博士学位。以毕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3.两门外国语(有些专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经学校批准,可以只修一门外国语。但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者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由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免考部分课程。第五章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硕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博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方法、观点、理论等方面或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第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三个月组织专家进行预答辩。第十四条 正式答辩前,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名,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五名,其中至少要有两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于答辩前15天返回送审院系。如其中有一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不能举行答辩,并应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抽查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的制度,参照校发[2002]28号文件及其附件执行。第十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四人组成,委员会主席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于答辩前两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批准。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应予保密。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1.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2.由导师简要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方面的主要情况;3.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4.委员及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5.休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6.答辩委员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7.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委员会主席签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涉密论文除外),并有详细记录。已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涉密论文除外)。第十七条 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评阅不合格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许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两年内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则不再补行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达不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这是一篇关于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我收集整理,欢迎浏览!

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博士论文答辩北京大学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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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3月份,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夏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计在3月9号。

外审。根据教育局官网资料显示,博士论文送审至少需要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博士论文通常在答辩前都要进行送审,也就是交给那些行业内的专家来进行审查,而且审查都是盲审的形式,因此博士论文百分百外审。

北京大学博士论文答辩专家

简介:肖伦(1911年12月15日-2000年11月15日)放射化学、同位素技术专家。四川郫县人。193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学士学位。1951年在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获博士学位。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科技委高级顾问、中国同位素学会名誉理事长、博士生导师。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委员(院士)。1957年加入九三学社。在博士论文中发现了钽-183、钽-185和钨-185m等新的核素。在美国国立石油能研究所从事表面化学研究, 发现了聚氧乙烯非离子型洗涤剂在溶液中带正电的现象。1956年首次在北京大学开设放射化学讲座。在中国发展核技术事业中,指导了特种军用放射源及氢弹原料氚的研制。长期从事民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如人指甲、中药的中子活化分析,标记受体显像剂等。详细生平:肖伦于1911年12月15日出生于“天府之国”的四川省郫县一个书香世家,父亲是前清秀才,母亲知书识礼,肖伦成长于有良好教养的家庭之中。肖伦自幼聪颖勤奋,爱好读书,幼年读私塾时已能作诗答对。1923年,肖伦从私塾考入成都大成中学。1926年中学毕业,以优异成绩考入成都大学理科预科,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中途因病休学,至1939年才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系。同年,考取北京大学生物系研究生。一年后放弃研究生的攻读,回四川集资办酒精厂。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的前夕,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原子弹,这件事震惊世界,也震动了肖伦的心灵,他立志要发展中国的原子能事业,中国也要生产原子弹。于是,在1946年他决定出国留学,学习有关原子能科学技术,并以全国第二名的成绩考取自费留美。1947年赴美国,进入伊利诺大学攻读放射化学。1948年获得伊利诺大学硕士学位。1951年,肖伦以发现几个新的放射性同位素为论文内容,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肖伦在研究工作中,曾以22兆电子伏的γ射线轰击富集的稳定性核素,通过(γ,n)或(γ,p)反应,根据反应产物核的半衰期、辐射能量、自旋、比较寿命对数值(log ft)、衰变纲图等,发现了185mW,183Ta,185Ta等几个新的放射性同位素。183Ta是由184W(γ,p)183Ta生成,185Ta则由186W(γ,p)185Ta得来。肖伦发现用γ射线轰击靶子186WO3时,除得到46分钟半衰期的185Ta外,还有更强的、半衰期约为2分钟的β放射性。他又用γ射线轰击与186WO3相同重量的184WO3,也得到这种短半衰期的β放射性,不过要比从富集186WO3得到的弱得多。他认为这不像英国F�D�S�布特门特(Butement)所设想的来自通过16O(γ,n)反应生成的15O,而像是从富集184W钨靶中的低丰度186W通过(γ,n)而来的一种放射性。15O发射β+,从(γ,n)得到的贫中子放射性应发射β-。肖伦通过竖立计数器的垂直面即水平面上加一磁场,从β的偏转取向证实了那不足2分钟的短半衰期放射性为发射转换电子的185mW。为了证明无误,肖伦用富集的184WO3在反应堆中用热中子辐照1—2分钟,184W通过(n,γ)反应主要生成了185mW,而生成的75天半衰期的185W则微乎其微,从而进一步证实了他的看法。185mW的半衰期当时测定为1�85±0�15分钟,现定为1�7分钟。获得化学博士学位之后,肖伦转到伊利诺大学物理系做核科学研究。他当时在世界上最大的加速器上以γ射线轰击水银得到放射性的金-201,可谓中国第一个成功的“炼金师”。不久之后,肖伦到美国矿务局从事应用放射性示踪剂于石油的二次开采方面的研究工作。当时,在石油的二次采油方法中,有一种是利用表面活性剂溶液去排代岩层上附着的石油。肖伦利用放射性标记的表面活性剂来研究其吸附及排代性质。非离子型洗涤剂是当时认为最适宜的表面活性剂。他分别用放射性示踪法、分光光度法、表面张力法来研究非离子型洗涤剂的吸附。结果表明彼此不完全相同,但大体相近。这说明放射性示踪法是可以用来研究非离子型洗涤剂的有关吸附的。在应用表面张力的研究中,肖伦发现了非离子型洗涤剂的分子胶团在水溶液中带有正电荷这一重要反常现象。这一结果常为专著及文献所引用。1955年,肖伦放弃在美国优厚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冲破美国政府的阻挠,回到祖国。先后在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原子能研究所、二机部401所、核工业总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继续从事放射化学和放射同位素的研究工作。 肖伦对放射性的生长规律进行了系统学的研究。他发现,母体半衰期从小于子体半衰期增长到等于和大于、乃至趋于无穷大时,总曲线经过一个直线阶段的变化从凸向X轴变为凹向X轴、以至平行于X轴。当母体半衰期为子体半衰期的1/2时,总曲线为一直线,而不是小于子体半衰期时的凸向X轴。当母体半衰期大于1/2子体半衰期,但仍小于子体半衰期时,总曲线均凹向X轴而不凸向X轴。只有母体半衰期小于1/2子体半衰期时,总曲线才凸向X轴。他纠正了以往文献中的错误和文献中的不确切、不全面之处。 肖伦与合作者对放射分析化学的应用研究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肖伦等于20世纪80年代用仪器中子活化分析法测定出一些中药含有的必需微量元素。发现凉药如犀牛角、羚羊角及代用的水牛角中的必需微量元素,以锌的含量为最高;补药如黄芪、当归、人参中的必需微量元素,以铁的含量为最高。随后又以质子激发X射线荧光分析法(PIXE)测定了30种中药(其中24种属补药)的常量及微量元素,并以非线性映照法(Non-linear Mapping Algorithm)进行处理,发现有20种补药在同一区域内,其中19种集聚在一起,另一种距离稍远;6种非补药则分散在另一区域内。补药与非补药虽然基本可以区分开,但有4种补药进入非补药的分散区。肖伦等又用多变数统计方法处理上述PIXE数据,按照多元平均试验法分析,在95%可信度内,此两类中药是不同的;以Q式簇团法分类时,除有4种中药不可分外,与非线性映照法的分类几乎相同。 肖伦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还对南极冰的微量元素含量作过分析研究。南极洲是受人类活动影响最小的大陆,通过研究覆盖在它上面的不同深度的冰层,可以得到数千年、数万年的某些信息。肖伦等人用仪器中子活化分析法分析了南极洛多姆冰帽430米深度的冰样中的14种微量元素含量。结果表明,5000年来其他大陆的环境污染对南极无多大影响。铁、铝等7种元素主要来源于地壳,而钠、镁则来源于海洋;另外5种具有挥发性的元素(或其化合物),其高富集系数可能是受高温过程(如火山、燃烧)影响的结果。这14种元素的富集系数与它们在南极大气中的富集系数相似,从而说明南极冰中的元素来自大气层。南极冰层中有关这些元素含量的情况反映了同一时期大气中相应元素的含量。这项工作是研究南极洲大气中元素的变化,以及其他大陆近代环境污染对南极洲有无影响的有意义的探索。 肖伦积极倡导和推动同位素在理工医农的非核部门中的广泛应用,对这些部门开展同位素的应用已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他指导的项目“氚工艺研究、设计和生产”和“钋-210及其各种放射源的制备”,对国防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于1978年同时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1955年肖伦回到祖国后,主要的精力从事放射化学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工作。同时,先后还担任中国化学会理事、中国原子能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核学会常务理事兼科普委员会主任、核工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同位素专业组组长、卫生部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核化学与放射化学会副理事长兼《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杂志第一副主编等职,并兼任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教授,核工业总公司科技委高级顾问,中国同位素学会理事长兼《同位素》杂志主编,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兼h职研究员,《核技术》杂志顾问。肖伦作为一位有重要贡献的放射化学家和我国放射性同位素事业的开创者,他对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一直寄予厚望。他的诗作:“君子兰前坐,搔头自漫吟。有子事未足,无官身不轻。事业惊天动地,勋名贯古今。老夫未作到,且待后中青。”确切地表达了他对中青年发展我国放射化学学科及各项科学事业寄予的厚望。 2000年11月15日,肖伦院士病逝于北京。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在青少年时期,王承书就逐渐滋生起追求妇女解放,摆脱封建束缚,探索科学真理,反抗旧事物的倔强性格。她有一股不服输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她体弱多病,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时曾两次因病休学一年,却还偏要与同班同学一起参加升学考试,两次都以优异成绩被录取。她一直以居里夫人作为自己顽强拼搏、刻苦钻研的榜样。1930年她考上燕京大学物理系。她认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自然科学是物理学,而当时中国的物理学远远落后于世界。在该班13个入学新生中,她是唯一的女性。经过逐年淘汰,1934年仅毕业了4名学生,王承书名列榜首,并获得金钥匙奖。继而又用两年时间攻读研究生,1936年获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王承书离开北京,辗转于南京、武昌、桂林、贵阳等地。 1941年美国巴尔博奖学金基金会接受了王承书的申请,同年8月她到密歇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44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又从事两年博士后工作,曾任密歇根大学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并曾两度在普林斯顿高级研 究所工作,直到1956年回国。在美国期间,王承书与其导师G.E.乌伦贝克(Uhlenbeck)合作完成了多篇有关稀薄气体动力学方面的重要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强烈地激起王承书报效祖国的赤子之心。她坚定地表示:“虽然中国穷,进行科研的条件差,但我不能等别人把条件创造好,我要亲自参加到创造条件的行列中。我的事业在中国。”为了避免美国政府的检查,在回国前她就将有关书刊和资料分成300多个邮包,从美国陆续寄往北京。1956年她回到祖国,目睹了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暗下决心:“要以十倍的精力,百倍的热情拼命工作,要把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奉献给祖国。” 回国后,王承书被安排在近代物理研究所理论研究室工作,兼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讲授热力学和统计物理学。1958年,原子能研究所筹建热核聚变研究室,她被调到该室从事理论工作。60年代初,苏联撤走专家,中国第一个分离铀同位素用的气体扩散工厂面临严峻的形势。王承书以国家利益为重,毅然接受自己从未搞过的铀同位素分离工作。从此,王承书的名字在中国物理界悄然无声地消失了。与吴征铠、钱皋韵一起,开始了她后半生的默默工作。她先后担任过中国原子能研究所铀同位素分离研究室副主任,华北605所副所长,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三研究院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核工业部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和核工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委等职,并任我国自行设计和加工的大型气体扩散机研制工作的总设计师和“七五”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离心和激光分离铀同位素两个专家组的组长。 王承书在担负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还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亲自讲课,亲自探讨,出色地解决了工厂运行中遇到的一个又一个理论难题;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科研人才;在铀同位素分离理论领域中进行了开拓性工作,在我国铀同位素分离事业的各个阶段做出重要贡献。1961年王承书加入中国共产党。她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三、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0年起任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委员(院士)。 1980年后,任中国核学会第一、二届常务理事,同位素分离学会第一届理事长和第二届名誉理事长,兼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授和大连工学院物理系教授。提出求解玻尔兹曼方程本征值的理论,并扩展玻尔兹曼方程的应用。1939年王承书在昆明与从英国学成回国的西南联合大学教授张文裕结婚。婚后她的抱负丝毫未减,在张文裕的积极支持和她自己的努力追求下,1941年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巴尔博奖学金破例地接收了一个已婚妇女的申请。在美国期间,乌伦贝克教授是她的导师和合作者,乌伦贝克是电子自旋的发现者之一,后来成为理论物理学方面的学术权威。1980年乌伦贝克在流体力学年鉴上发表文章,对她与王承书在这一时期中的研究作了回顾和高度评价。王承书在美国期间主要从事气体分子运动论的研究,发表了多篇处于当时这一领域世界前沿的重要论文。人们知道,物质都是由微观粒子(分子、原子)组成的。气体分子运动论用统计的方法研究气体中大量微观粒子(分子)的运动,从而得出气体宏观属性的规律。气体的宏观属性又都可用分子的速度分布函数求得。所以,求解分子的速度分布函数就是这一课题的核心。1948年王承书发现了查普曼和T.G.考林(Cowling)的力学经典著作《非均匀气体的数学理论》(The Mathematical The oryof Non-Uniform Gases)一书的第1版中关于伯纳特结果的重要错误。王承书的成就对当时从事高空物理和气体动力学研究是极有价值的。但由于某些原因,论文未能及时发表,直到1970年乌伦贝克在美国为她公开发表。王承书的研究成果已在美国、俄罗斯、意大利和国内许多著名学者的著作中被多次引用。奠定我国铀同位素分离理论基础。1956年年底,近代物理研究所希望王承书从事铀同位素分离工作。当时她已40多岁,要从头搞一项自己从未搞过的工作,谈何容易!在美国她就听说,这是一项高难度、神秘莫测的技术,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掌握,并都严加保密。国家把如此重担交给她,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她明确表示:“这项工作谁都没干过,谁干都不容易。别人的工作都早已走上轨道,而且还带着年轻的同志,只有我刚回国工作,还是我去干,对所里工作的影响最小。”于是,她悄悄地做起了准备。但当时全国正进行“反右”运动,此事被搁置起来了。1958年春,所里给王承书分配了8名北京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要求给他们讲授铀同位素分离理论课程。她参考美国学者K.柯恩(Cohen)的理论著作,边学边讲,并经常告诫学生要理论联系实际。1958年原子能研究所决定筹建热核聚变研究室,王承书被调往该室从事理论工作。1959年被派往苏联原子能研究所实习3个月,在回国的火车上,她翻译了有关热核聚变研究的《雪伍德计划》(Project Sherwood)一书(笔名郭臻)。经两年努力,她已十分熟悉这项技术,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时热核聚变是世界上热门的科技领域,她正准备加入这项激烈的国际“竞赛”,但在60年代初,苏联撤走专家,使我国全部用苏联机器装备起来、尚待启动的第一个气体扩散工厂陷入困境。资料不全,疑问成堆,个别专家临行前还说:“你们这个扩散工厂是搞不起来了!”1961年3月的一天,领导再次请来王承书,希望她隐姓埋名,挑此重担。王承书仍以国家利益为重,再次放弃自己已热爱的工作,当天下午就到原子能研究所,再度从零开始,进行了数十年的铀同位素分离理论研究。 由于基础理论的重要性,第二机械工业部决定在扩散厂具备启动条件之前,抓紧时间培训全国在这方面的理论队伍和工厂的运行人员。王承书和大家一起认真学习、上课和讨论问题。工厂分批启动方案的研究就是动态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王承书负责指导下,成立了一个级联理论小组,进行了大量的计算。为了增加实践经验,每年都要去几次工厂,了解情况。她一丝不苟地工作,对计算结果进行反复检查和认真分析,终于得出了级联中的丰度随时间变化的理论曲线。1963年底,工厂第五批启动,这是最关键的时刻。当时张文裕在杜布纳联合研究所工作,难得有回国探亲的机会,这次回国王承书还没来得及与他见面就去工厂了。在工厂,她和大家一起不断地核对理论曲线和实测数据。1964年元旦就是在这样紧张的工作中度过的。当看到实测结果同理论计算很好地吻合,精料端丰度果然达到预期值时,大家欢欣鼓舞,为提前完成供给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装料计划做出了贡献。为了适应对浓缩铀需求的增长,1964年国家下达了研制大型扩散机的任务。王承书接受了总设计师的重任,并亲自参加物理参数的选择工作。这是完全由我国自行设计、制造的大型扩散机,周恩来总理曾两次指示要抓紧研制定型。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直到70年代后期该机才设计定型。1978年获多项全国科学大会奖和国防科委特别奖。1978年王承书调部直属机关从事组织、领导科研生产和培养人才的工作。她经常下工厂和科研单位,深入实际,掌握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关于中国扩散级联的经济性分析报告。她瞄准世界最新技术,预见到寿命问题是离心技术成败的关键之一,为此,她不顾自己年事已高,率先从头学起,并组织经过十多年的共同努力,目前离心法在我国已走向工业应用阶段,激光法也已取得实验上的重大突破。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这是一篇关于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我收集整理,欢迎浏览!

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要注意时间问题一,考试时间。一般来讲,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报名学习的时间没有限制,但是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想申请硕士学位的话,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要在入学一年内向学院申请考试资格卡,同时,在每年的3月份在北京邮电大学网上进行报名。参加完考试后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成绩很好,就能顺利的通过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拿到硕士学位证。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要注意时间问题二,准备时间。在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论文的撰写工作。考生要根据院校的要求进行写作,然后再让评审老师审查,最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所以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论文答辩前,一定要注意论文准备的时间问题。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要注意时间问题三,申请时间。北京邮电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执行。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所以,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一定要注意论文答辩的时间。

查的。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北京邮电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与管理办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维护学术诚信,规范学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北京邮电大学学校官网上明确: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

北京邮电大学查重实施如下:查重对象为所有用于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应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评阅前完成。由研究生指导导师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研究生院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每篇学位论文限定查重一次。提交学位论文格式:删除致谢部分,以“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pdf”方式命名。由导师或其指定的本校教师按照实施部门的具体程序提交。

北京大学博士论文答辩申请书

以下是我为各位同学收集和整理有关答辩状副本的问题,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写作有所帮助!

答辩状副本是什么【1】

副本不是复印件。

你准备三份答辩状,其中一份标注“正本”字样,就是正本,另外两份标注“副本”字样,就是副本啦。

民事答辩书格式【2】

答辩人: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起诉书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民事答辩书范文【3】

答辩人:刘燕文,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1条9号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1条9号

委托代理人:何海波、何兵,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对于刘燕文诉北京大学要求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案件,海淀法院作出(1999)海行初字第104号行政判决,责令被告北京大学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向刘燕文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北京大学不服提出上诉。

现针对北京大学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受理答辩人的起诉于法有据。

上诉人提出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理由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以及其它法律没有规定不服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可以向法院起诉。

答辩人认为,这是对行政诉讼法的误解。

北京大学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属于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公法人,依照《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的授权,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颁发学业证书的权力。

学业证书是国家规定的受教育经历和程度的法定凭证,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依据,具有公共性。

北京大学进行学籍管理、颁发学业证书,不是平等主体间发生的私法上的法律行为,而是一种基于职权单方面作出的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

所以,北京大学颁发或者拒绝颁发毕业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照《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答辩人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

这种权利涉及答辩人的身份和待遇等重大利益,属于人身权、财产权的一部分。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答辩人对拒绝颁发毕业证书的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此外,《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也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受教育者不服拒绝颁发毕业证书的案件,在我国已经有先例可循,并获得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4期《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二、答辩人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规定:"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被告虽在一审开庭中提到诉讼时效问题,但没有举出充分证据证明答辩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其次,答辩人较长时间来,多方奔走,积极寻求救济。

1997年1月――这是在一年零三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限内――答辩人就曾向海淀法院起诉。

只是由于法院当时对行政诉讼法理解上的原因,没有被受理。

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意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积极行使诉权将导致其权利不受司法保护,其前提是法院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救济。

在本案中,并非答辩人怠于起诉,而是在此之前司法救济的大门一直没有开放,导致答辩人告状无门,延搁至今。

在此情形下,如果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答辩人的起诉,那将是对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立法精神的背弃。

况且,法律为保护原告的权利,已经为特殊情况设立了补救措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辩人因为不能归责于本人的特殊情况而耽误法定期限,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机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三、答辩人符合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上诉人应当颁发毕业证书。

国家教委《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了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体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这是是否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法定条件。

上诉人对于答辩人符合条件没有其它异议,唯一的争议是对"通过答辩"的理解。

上诉人主张,"通过答辩"包括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学位评定委员会系分会的审议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批准;答辩人没有获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批准,所以,不能算"通过答辩",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这种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这种解释不符合国家教委规章的平常含义。

平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首要规则,没有充分理由,不能否弃依照平义解释所得的结论。

其次,这种解释不符合立法精神。

《教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确立我国实行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分开的制度,如果按照上诉人的说法,那么就完全没有必要搞两套证书。

况且,依照《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权是对是否批准授予学位证书事项作出决定,而不是对是否颁发毕业证书事项作出决定;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的问题交给学位评定委员会是超出它的职权范围的。

诚如校方代理人在开庭时所言,北京大学的做法是考虑到博士研究生期间课程不多,博士生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应当用于学位论文的写作,对博士生的把关,主要是看他的学位论文;有"全国最高学府"之誉的北京大学本着对博士生从严要求的原则,规定不能取得学位证书就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答辩人理解北京大学的良苦用心,但不赞成这种做法。

良好的愿望还应当用合法合理的手段达成。

北京大学欲从严治学,应当也完全可以探索其它的途径和措施。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无一成立,一审判决并无违法。

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1月20日

收到民事诉状副本15日内提交答辩状,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4】

包括工作日和周六日,比如1月1日收到,15日前提交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这是一篇关于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我收集整理,欢迎浏览!

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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