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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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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毕业论文

2.先申请毕业,后申请士学位。详细过程: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论文 3)。申请并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4)。申请士学位,考试5)。授予学位3.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也就是说你条件满足,即可在12月上旬办理4。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1)、大学英语学生均须参加由校教务处组织的《英语综合能力》统一考试,考试一般在每年的5月进行。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各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作为该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认定工作,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我校相同专业的要求并参考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的教学计划予以确定。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命题与组织由校教务处主持。考试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福大好像没有辅导班,不过福州有好几个培训机构,像闽师了等等。5.毕业论文在申请学位前写,福大好像没有辅导班,你可联系你指导老师6.那要看你,如果条件满足在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具体过程:1)、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后的一个月之内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书面提出学士学位申请。2)、成人教育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后三个月之内(自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算起)向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择优推荐,并提供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毕业论文成绩决议书、毕业验印申报表、学生总成绩表、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3}、校教务处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查,并在一个月内将需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名单告知学位申请者的推荐部门,并组织安排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一年内通过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5)、学院应组织与成人高等教育相关学科门类的专家组(一般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三人组成)对已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认真审查(重点了解学位申请者通过高等教育某一办学形式完成本科教学应有的各项要求情况以及学术水平),提出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交学院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报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复审,最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审批通过者颁发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相关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6)、授予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过程中,若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校学位委员会可撤消学位申请者的申请资格或已授予的学士学位。还有什么不懂可以hi我

福州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建校以来,一代代福大人秉承 “明德至诚,博学远志”校训,践行以张孤梅同志为代表的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以卢嘉锡先生为代表的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以魏可镁院士为代表的勇于拼搏的奉献精神等“三种精神”,营造“守正创新、彰显特色、开放包容、追求卓越” 的新时代福州大学校园文化,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已为国家培养了全日制毕业生29万余人。,552D5,学校设有 27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学生38427人,其中,至诚学院学生13185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4358人。学校现设90个本科专业;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学科再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6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学校综合实力在“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居全球第396名,内地高校56名;在USNews2022世界大学排行榜位居全球第619名,内地高校第57名;在2021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居全球第801-1000名,内地高校第57名;在2021QS亚洲大学排名位居第261-270名,内地高校并列66名。,学校现有教职工 3229人,其中专任教师2186人。共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634人次,其中国家级人才112人次(71人)、省级人才522人次(353人)。在高层次人才(团队)中,拥有院士15人(含特聘讲席教授1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10人(含青年项目3人),国家级高层次引进人才23人(含青年项目20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4人(含青年项目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获得者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7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3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1支团队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支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支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支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学院入选国家“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2个学院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学校拥有 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校企合作的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地,1个国家教学团队,7个国家特色专业,27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个专业通过住建部行业评估,获评25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7个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个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获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全国思政课程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入选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级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中心1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学校是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十三五”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246项国际奖,2112项国家级奖。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在前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全国总决赛中获9金18银25铜。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曾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学校现有 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2个国家级、13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其中: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然资源部创新服务平台,2个省创新实验室。学校是福建省唯一同时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高校。“十三五”以来,学校获各类科技项目4757项,科研经费超过亿元。签订横向合作合同3294项,校地企合作到校经费亿元。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43项,其中,国家科技奖4项。获国家专利授权5320件,科技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12618篇,其中在Nature期刊发表论文2篇。9位学者入选2021年“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单。,学校深入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以及境外 50个国家、地区的1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立国际科教合作交流平台,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院校,面向30余个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学生出国(境)访学项目覆盖95%以上的学院;聘请50余名海外专家学者长期在校任教。学校现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涵盖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学校现为闽台合作办学国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单位,对台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成建制双向联合培养模式成为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的新亮点。,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和科研设备先进、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不断推进文化校园、智慧校园和生态校园建设。办学主体位于旗山校区,在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拥有多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 163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超5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亿元;运动场地总面积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362万册,电子图书585万册。,学校正朝着 “建成具有若干世界一流学科的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早日成为世界一流的东南强校”的宏伟目标大步迈进,努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很多年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是到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现在,由于法学专业在高校"一窝蜂"上马,该专业的就业去向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除了极少数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走向与专业对口的岗位外,绝大部分毕业生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 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 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为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 这些信息表明,我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 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福州大学法律系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是理论文章中的一种,与其它学科的比怎样写好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是理论文章中的一种,与其它学科的毕业论文相比,其专业件、政治倾向性和实践性更强,它需要在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完成,这就要求具有正确的研究方法,正确的理论指导,正确运用前人的研究成果。 在写论文之前,自考生首先要有明确的写作目的和认真的写作态度,在导师的指导下刻苦钻研,力争写出新意来。具体地说,撰写毕业论文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定题目,这是关系论文成败的首要问题。选题,主要是指选择要论证的问题。好的论文题目应既有社会意义又适合自考生的自身条件。切记不要朝令夕改、犹豫不决。一旦选定,就要精力集中一鼓作气将其完成。选题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如《当前金融的特征》;题目大小要适宜,如用6000字左右来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显然是不适宜的;选题要恰当,最好是自己学得好,有条件完成的题目。从事实际工作的,写民法、经济法刊法等方面的题目;从事理论方面工作的,写法理学、宪法学方面的题目;未参加工作的人,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特长选择题目。标题要简洁明白、醒目引人,如《案件证明新探》;切记不要选不完全的标题,如《论假冒商标行为》。(2)搜集、鉴别和使用参考资料。参考资料是形成论文论点的基础,又是证明论点的论据。能否正确使用,关系论文的成败。搜集参考资料主要来自图书馆、阅览室、书店的图书、报刊。要充分利用图书、报刊、索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的公报以及工具书,从中去搜集对自己有用的专著、论文、动态信息。资料越丰富,立论就越牢靠,论证就有说服力。凡是亲身经历和搜集的事实资料或直接从原出处找到的理论资料,叫第一手资料;从别人处间接得到的事实材料或理论材料,叫第二手资料,写论文要重视第一手资料,也要充分利用第二手资料,第二手资料可以作为知识、依据、线索,引用时必须查明原出处和原意。搜集资料过程中,要注意理解、分类排队、筛选、研究四个环节。只有做到了这四个五一节才能写好论文。(3)构筑框果,编写提纲。毕业论文的主要表达方式是议论,议论是通过资料和推理来证明观点、说服别人的表达方式。它由论点、论据、论证所组成。毕业论文构思要解决的是确立论点、确定论据,怎样用论据去证明观点。 论文提纲就是把论点、论据、论证具体化,从写作角度安排好整篇文章的框架。在观点、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总体结构设计。写论文要学会搭框架。论文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导论、正论和结论。提纲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导论写什么,怎么开头;结论怎么得出来,即怎么结尾;正论怎么展开,分几部分,如何接转。论文中标题序号一般是四级:一、二、……;(一)、(二)……;1、2……O;(1)、(2)……以此类推。提纲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在导论、正论、结论中内容的总体安排顺序,即可以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顺序,也可以按解决问题的结论在先,然后再分析论证的顺序撰写。(4)撰写初稿,精心修改,校对定稿。 根据提纲写成文章是一个创作过程,最好是一气呵成,不中断思路。如果不能一气呵成,至少应有一段时间集中写一部分,内容要有突破和创新。写好初稿要做精心修改后才能定稿,这有利于提高论文质量和写作能力。修改过程中主要注意:论点是否正确,是否有新意;作为论据的资料是否确凿有力,是否符合逻辑;结构是否合理,中心是否突出;校对文字要认真,如“有限公司”写成“优先公司”,不但看不懂,还要闹笑话。最后检查没问题了,再接要求的份数装订成册上交,并做好答辩的准备。 总的来说,一篇毕业论文必须做好:主题明确,结构严密,合乎逻辑,文字通顺;有提要,有参考书目,有注释。既要体现理论性,又要体现专业性的特点,不能以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情况简报的汇集来代替毕业论文。以上如果还不会写的话,我可以帮你写!希望通过我的这些回答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你的法律专业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 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 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 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 论文题目地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 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 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 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 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 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 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 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 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 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 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 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 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 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 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 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 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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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学报

2011年至2015年9月底,学校获各类科技项目456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4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3项,科研资助经费12余亿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115项,其中国家科技三大奖2项;国家专利授权总量1166件;4151篇科技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对外签订技术合同1315项,实际到校经费近亿元。学校是福建省第一个获批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高校,多次获得“全国技术市场金桥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及“项目成果转化优秀奖” 。 馆藏资源 截至2015年9月底,福州大学图书馆馆藏纸质中外文图书310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2216种,期刊合订本283860册。电子图书212万册,中外文数据库53种,自建特色数据库5个。馆内大型检索工具收集比较齐全,其中《化学文摘》、《工程索引》等收集齐全,成为福建省工程技术科学文献中心。2007年 3月13日,福州大学图书馆获得教育部授权,成为具有部级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即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L22) 。 学术刊物 《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以下简称学报)是由福州大学主管、主办,《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自然科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学报现为双月刊(双月28日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年度研究报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被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还被《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并上网。学报不仅被国内众多文摘类期刊收录转载,还被国外《化学文摘》(美国)、《数学评论》(美国)、《剑桥科学文摘:材料信息》(美国)、《文摘杂志》(俄罗斯)、《数学文摘》(德国)所收录转载。学报在历次福建省高校学报评比中都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的历次评比中,获奖等级逐次提高,分别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2006、2008、2010、2012年,连续四次荣获“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 。 校徽 校徽中“福”字吉庆祥和,学位帽为高等教育之象征,二者结合构思巧妙。以“福”字为主体的校标图案突破传统篆字设计模式,阴阳和谐,疏密得宜,端庄典雅,醒目大方,宛如一位温文尔雅的饱学之士。校徽采用单色 —— 红色,吉祥、热情、醒目。 校训 明德: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至诚: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下之化育;可以赞天下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下之化育。(《中庸》)博学远(笃)志: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 任职时间姓名任职时间姓名任职时间姓名1958年—1978年 贾久民1978年—1983年皇甫琳1981年—2001年卢嘉锡(名誉校长)1983年—1992年黄金陵1992年—1999年钱匡武1999年—2002年魏可镁2002年—2010年吴敏生2010年05月至今付贤智--------------------------

没级的吧~只是给学生看的

刊名: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主办:福州大学周期:双月出版地:福建省福州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ISSN:1002-3321CN:35-1048/C历史沿革:现用刊名: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曾用刊名: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时间:1981本刊主要刊载数学、物理、电气、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机械、材料、土木建筑、化学化工、生物、轻工、资源、环保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在国外被《化学文摘》(CA)、《数学评论》(MR)所收录;在国内,除了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作为来源期刊,还被《中国数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力学文摘》、《中国化学化工文摘》、《中国无线电子学文摘》、《分析化学文摘》等重要文献系统所收录与转引。学报在历次有关优秀期刊评比活动中多次获奖。创刊40多年来,经过学校历届各级领导与教师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报的各项工作都得到较好发展,影响与作用也日益扩大。目前,学报已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作为来源期刊,还被《化学文摘》(CA)、《数学评论》(MR)、《数学文摘》(ZBl MATH)、《文摘杂志》(AJ)、《剑桥科学文摘:材料信息》(CSA:MI)、《中国数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力学文摘》、《中国化学化工文摘》、《中国无线电电子学文摘》、《分析化学文摘》等重要文献系统所收录与转引。学报在历次有关的优秀期刊评比活动中都获得较好成绩:在1989、1995、1999年三次获福建省高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一等奖; 1992、1996年分别获福建省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三等奖;1993年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三等奖;1989、1995、1999年分别获全国高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2004年在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的评比中再获一等奖。目前,学报以刊载我校在数学、计算机、信息、物理、电子、电气、无线电、自动控制、机械、材料、土木建筑、化学、化工、轻工、生物、资源、环保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为主,并将继续以更及时、更准确、更有效的方式将我校的最新成果奉献给广大读者。 全国高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福建省优秀科技期刊 主 任:吴敏生,男,教授,校长副主任:付贤智,男,教授,副校长郑建岚,男,教授,科技处处长顾泉佩,男,编审,编辑部主任委 员:王良恩,男,教授王钦敏,男,教授,欧亚科学院院士王晓东,男,教授史金麟,男,教授付贤智,男,教授汤德平,男,教授李俊钱,男,教授吴汉光,男,教授余 轮,男,教授张济宇,男,教授陈 冲,男,教授陈国南,男,教授何礼熊,男,教授范更华,男,教授房贞政,男,教授郑应文,男,教授郑建岚,男,教授郭养浩,男,教授饶平凡,男,教授顾泉佩,男,编审唐 电,男,教授高诚辉,男,教授徐涵秋,男,教授黄金陵,男,教授彭大文,男,教授 《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由福州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培育科技人才、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宗旨。本刊主要刊载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电子、电气、无线电、自动控制、机械、材料科学、土木建筑、化学、化工、生物、轻工、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为保证刊物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和有关的学术期刊规范制定本简则,请投稿者参照。

福州大学毕业论文学分

不同学院要求的学分不一样我们专业要求的学分是180你可以参考下。反正你四年认真学肯定能修满。。。这应该不用考虑。高数、英语、思修、军事理论等等那些公共的基础课。专业方面要学的有计算机导论、离散数学、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算法与数据结构、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编译方法、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数据库系统原理、人工智能等。具体书籍不清楚。选修的话有校选和学院安排的选修科。校选会要求你在四年内在人文社科课程里修满7分。院的选课就看院里的安排了像职业生涯规划之类的课。不好意识,手打表达不清。。。求采纳。。

福州大学绩点没有考试也会变化是因为:首先要明确一般理论教学的必修课与选修课以及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课程学分=课程总学时/18。至于体育课、上机实习课,每30学时计为1学分。对于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美术课、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一般每周为1学分。而学校为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参加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还有专门设置的奖励学分。奖励学分经认定可取代选修学分和部分必修学分。计算时要注意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分数均应为的整数倍数,并按舍、入为,退为、进为1进行取舍。

没有挂科但绩点不同的大学对于绩点的算法不同,我们需要先了解自己学校的绩点计算方法 有点学校绩点是制,而有的是制,对于制的,90分和99分绩点是相同的,点击即可查看对于部分学校,并不是所有的课都会计入绩点,可能只会计算学位课部分,我们在选课的时候就要考虑多选学位课版权归整九形芝士回答网站或原没对作者所有一般来说,大学绩点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学习不够努力,只要上课认真听讲,坚持复习学过的内容,一般都会有个不错的成绩大学老师上课基本都是使用自己的课件,我们要多看老师的课件,积极完成课后任务等不同于初中,高中等,大学期末考试的题目基本都是老师自己出的,每年的题目变化并不是很大,所以考试前多做往年的题目当然,大学成绩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平时成绩,我们在选课时可以根据学长学姐的意见,选择平时分高的老师主如高质员管头百信影何府选。总结要主二实质命资期,回器况许林养。了解自己学校的绩点计算方法。上课认真听讲,坚持复习学过的内容。多看老师的课件,积极完成课后任务等。考试前多做往年的题目。选择平时分高的老师。

福建2009年自考工商企业管理(独本)课程设置专业代码:020202 学科门类:经济学工商管理类 主考学校:福州大学 一、学历层次和规格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4门课程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76学分以上,申请毕业并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若申请学位考生毕业后到主考学校申请,主考学校按规定考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及说明 1、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0058市场营销学(5)、0055企业会计学(6); 3、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财务管理学课程(4)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财务管理学(6); 4、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企业经营战略概论(7)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企业经营战略(6),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人力资源管理(一)(6)。 三、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版社 版次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15 英语(二) 14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 (上、下册) 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4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财经类) 柳金甫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5 4184 线性代数 4 线性代数(财经类) 刘吉佑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6 0051 管理信息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管理信息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汪星明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7 0052 管理信息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8 0054 管理学原理 6 管理学原理 李晓光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年版 9 0067 财务管理学 6 财务管理学 王庆成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10 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冷柏军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11 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金融理论与实务 周升业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12 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企业经营战略概论 刘仲康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13 0152 组织行为学 4 组织行为学 孙彤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14 0153 质量管理(一) 4 质量管理 焦叔斌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15 0154 企业管理咨询 4 企业管理咨询 刘仲康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1年版 6999 毕业论文 0 学分 76 加考 课程 0055 企业会计学 6 企业会计学 方正生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年版 0058 市场营销学 5 市场营销学 郭国庆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四、福建省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课程及学分对照表对应课程课 新计划 旧计划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中国革命史 4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英语(二) 14 英语(二)或(英语) 14 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 高等数学(二) 9 5 线性代数 4 6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7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8 管理学原理 6 管理学原理 6 9 财务管理学 6 财务管理学 6 10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11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12 企业经营战略 6 企业经营战略 6 13 组织行为学 4 组织行为学 4 14 质量管理(一) 4 质量管理(一) 4 15 企业管理咨询 4 企业管理咨询 4 对应课程课 加考课程 企业会计学 6 企业会计学 6 市场营销学 5 市场营销学 5 实践考核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毕业论文 不计 说明:毛泽东思想概论或中国革命史已通过的考生不须考3708和3709课程,该计划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2008年起执行以下新报考条件: 1.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2.其他专科毕业生须加考:企业会计学(0055)、市场营销学(0058)课程。 2008年以前的旧报考条件为: 1、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2、 经济管理类非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加考0055、0058、0145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加考0009、0055、0058、0144、0145课程。

毕业论文抽检福州大学

结束了。福建省,简称“闽”,省会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根据福建本地教育局要求要截止到2022年9月16日对22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完,截止2023年1月,论文抽检已经结束了。论文抽检一般是指对论文有效期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对于个人:

《办法》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于学校:

《办法》强调,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抽检流程:

该负责人介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分初评和复评两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毕业后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处理:

1、在毕业之后进行抽检的话,一定是学校将论文的原件给查重系统进行查重。那么学校在拿到查重结果的时候,会及时的通知你修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之后的毕业论文进行上传至学校即可。

2、继续等待毕业论文的查重结果,如果毕业论文查重结果达到了学校的要求即可通过查重。如果还是没有通过则需要继续修改毕业论文,但是在毕业后抽检的论文部分学校只有三次降重的机会。

毕业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处理:

1、在毕业之前,首先毕业论文还没有存入学校的档案,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或者辅导员对论文意见进行修改。

2、直到毕业论文通过查重为止,其实在开始撰写论文之前,我们需要确定好一个框架给老师看,让老师给出一点个人的意见,这样对论文重复率有所帮助。

论文抽检的标准:

其实在抽检的时候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被抽检上,学校和查重系统一般按照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的比例进行抽检,根据学生的数量确定好抽检的数量即可。

毕业后论文抽检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逻辑、研究方法、写作安排、格式规范等。不同程度的主要检查内容不同。

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样检查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素养,而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抽样检查主要考察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论文抽查包括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步评估由三名专家进行。如果三位专家一致认为学生的论文没有问题,初评就会顺利通过。

否则,该论文将继续参与重新评估,并由另外两名专家进行审查。如果重新评估仍然失败,将被视为有问题的论文。一旦有问题的文章被查实有抄袭、代写、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作者的学位将被取消,学位证书也将被取消。

所以,为了顺利毕业,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写,保证原创性,否则,即使有幸通过了学校的检查,没能通过毕业后论文抽检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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