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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鱼左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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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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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的政治理想与当时昏庸的朝政是格格不入的,种种打击更激起他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如在《感宦籍赋》中,再现了仕林中种种丑恶之举,他认为士人中“虮虱之使”、“粪土之士”大有所在,有“作奸犯科”者,有“迂平取奇”者,有“卖功爵于攫金之后”者,有“乞告身于枕袖之时”者……

对各种腐朽世事他都毫不避讳地讽刺挖苦、嘲弄斥责,表现出敏锐的洞察力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如此痛快淋漓地揭露官场黑暗的总根源,体现出批“龙鳞”、逆“圣听”的大智大勇。

总之,他对黑暗腐朽的种种现状,从首辅权臣的专横暴戾、宦官酷吏的贪赃枉法,到皇帝的荒淫昏聩;从抑贤祸国的科举制、“恩荫制”到堂而皇之的《大明律》等等,都进行了勇敢的揭露和批判。

汤显祖这种对理想热情追求、对丑恶猛烈抨击的行为继承了老庄思想。老庄也曾以居高临下的气势,以比常人更敏锐的感触去批判社会,对一切假仁假义和黑暗肮脏也进行过无情的抨击。他也和老庄一样,终无“挽狂澜于既倾”之力,老庄只能将理想付诸乌托邦式的幻想,汤显祖也只能将理想寄之于“四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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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情论”是一种文学理论,学术界一般将其归纳于明代戏曲家汤显祖的创作思想。

汤显祖先后创作了《牡丹亭》(1598)、《南柯记》(1600)、《邯郸记》(1601),连同以前所写的《紫钗记》在内,合称为“临川四梦”或“玉茗堂四梦”,并在剧作中完整地展示了他的“至情”论。

汤显祖特别强调“情”,汤显祖推崇的情,核心是真,他认为情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应出生人死去追求。他“一往之情,则为所摄”,创作了“临川四梦”。他如此重“情”就是受了道家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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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元素789

汤显祖“至情”论受王学左派影响,汤显祖大胆提出一个“情”字,以与宋明之“理”对抗。他的“至情” 论主要内容有三:第一,从宏观看,世界是有情世界,人生是有情人生。他认为“世总为情”(《耳伯麻姑游诗序》),“人生而有情”(《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万物之情,各有其志”(《董解元西厢记题词》)。第二,从程度看,有情人生的最高境界是“至情”,《牡丹亭》便是“至情”的演绎。汤显祖在该剧《题词》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这种生死至情,呼唤着精神的自由和个性的解放。第三,从途径看,有效的“至情”感悟方式是借戏剧之道来表达。“因情成梦,因梦成戏”(《复甘义麓》)。《临川四梦》的前两戏,是标举真情、至情的可歌可泣;后两戏是揭露矫情、无情的可鄙可憎,他的创作都围绕一个“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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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样丶

汤显祖的情与梦美学观  题文诗 因情成梦,因梦而亡, 因情复活,奇情异梦, 情愫抒发,情感弛骋, 梦中至情,无生无灭, 情幻梦幻,即梦即情, 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情思悠悠,梦境绵绵, 情外之意,韵外之致, 人间至情,唯梦可尽,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一)情感内容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  从情感美学角度来看,明清时代情感解放理论多偏重于情感内容的独立地位和艺术情感的社会功能,专注于情感的自然本质与伦理本质的冲突,未能注意到情感表现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情感的人文质与审美质的统一。而汤显祖的独特之处在于具有对情感表现形式的审美眼光和自觉意识,高度重视情感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在情感表现形式上求奇出新,自觉以富有浪漫情调和理想色彩的梦幻形式来表现情感解放与审美超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情感的内容本身和表现形式的统一,鲜明突出了情感表现形式的浪漫性和理想性特征,在情感美学发展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汤显祖“情”的美学观,撮其要点来讲, 1首先情感作为文艺创作的内驱力,具有不可战胜的力量。“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情感作为创作内驱力,具有本能自发性,它有冲破一切束缚超越生死之外的力量。 2其次,情与理的矛盾具有不可调和性。“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情与理的矛盾实质上是个体自由与专制制度,感性生命与理性规范的矛盾,是新的生活内容与旧的结构形式,审美理想与伦理归化的矛盾。而且,情与法(指封建法统)也是尖锐对立的,“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汤显祖体察到情感解放的历史趋势,断然提出以人情否定天理的主张。再次,指出情感审美化艺术化的必然性,“世总为情,情生诗歌”。“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怨,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既然文艺是情感本质力量的审美对象化,就必须重视情感的审美质,肯定艺术化情感的审美品格。 3再其次,要求“至情”与真知灼见的契合,“必参极天人微窈,世故人情”,把握事物规律性认识,深谙人生真谛,以此作为情感表现的必要保证。情感力量离不开理智力量,情感美渗透着理智美。汤显祖肯定了理性因素对情感的影响。这一观点纠正了唯情论的偏颇,深化了主情理论。  明中叶至清中叶,以“情”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不可胜数。情感解放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汤显祖的“至情”论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要求,把情感在文艺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对情感表现的冲突美,崇高美给予最充分的肯定。汤显祖的“情”,是广义性情感,既包括如屈原般的忧愤之情,也包括《牡丹亭》中杜丽娘式的纯真的爱情。汤显祖基于“为情作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呕心沥血为人间至情而讴歌,表现了历史先觉者博大的人道主义情怀。  在把握艺术情感本质的基础上,汤显祖进而提出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问题。由于情与理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合“情”而不必合“理”,“情之所有”则“理之必无”就需要突破陈规,另辟蹊径,在情感表现的必然性前提下寻求情感表现的灵活性、特异性。而且“人世之事,非人事所可尽”。现实存在的感性情感,不是既定理性结构形式所能圆满表现的。现存的形式框架不能曲尽人情,如《牡丹亭》中,杜丽娘刻骨铭心的恋情是不能通过现存理性结构形式充分实现的,只能通过梦幻形式实现。  3在汤显祖看来,情感表现形式和情感内容本身同样重要,二者的统一,是情感美学的根本问题之一。  为了达到情感内容本身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汤显祖强调创作主体的情感素质问题。他认识到,选用超常超现实的艺术表现形式自由地表达至情,既合情感抒发的目的性又合艺术创造的规律性。“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奇异表现形式的选用取决于作家的“灵气”,而“灵气”则源于创作主体的情感素质。情感素质所具有的自由特质和神奇魅力激发“灵气”,发挥想象力和创造性,因而创造出表现“至情”的奇异形式。从汤显祖所强调的“奇士”与“奇文”的关系中也可以看出他重视作家情感素质的能源作用。对奇异超常艺术表现形式大胆肯定和热烈追求,并热心为志怪传奇小说集点校作序(如《合奇序》、《艳异编序》等),是基于其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观的。他认识到,从哲理层次上来说,志怪传奇作品中那些“奇僻荒诞”、“可骇可愕”之事,出神入化地表现了天地间“奇伟灵异”之气;就社会层面而言,则是在奇幻情节中寄托作者愤世嫉俗的幽深怀抱。“意有所激荡,语有所托归”,他特别寄意和激赏于传奇作品中奇人奇事,推崇以奇人奇事表达奇情异气的艺术手段,表现了作者作为情感解放先驱超越流俗的异端精神和创新眼光。  总之,汤显祖注意题材内容抒发至情与表现形式上以奇写常的统一,要求把富于激情的情感内容和浪漫主义的奇异形式结合起来,把“为情作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与以奇传情的创新性和求异性结合起来,把内容的情感美和形式的奇异美结合起来,尽情又尽奇,三者统一为浪漫主义的理想美,这标志着汤显祖情感美学理论的独特光彩。      (二)梦幻与情感、文艺的交互关系  明清时期,写实派与幻诞派流派分明,各有所长。汤显祖虽然推崇奇异超常的艺术表现形式,但从其创作实践来看,并未简单移植那种奇僻荒诞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段,而是用以奇人奇事来表现奇情异气的传奇路数。他的“临川四梦”(尤其是《牡丹亭》)以奇写情而选择了梦幻形式。他虽大力强调作品的奇异情调和幻诞色彩,但其戏剧创作的梦幻形式又有别于纯粹的幻诞派,他的梦幻形式以浪漫主义幻诞形式写人之常情,浪漫偏胜而归于情薮,避免了幻诞派唯怪是尚的弊端;他汲取了写实派中力主写平常而至奇之事的理论观点,又对那些表现奇情异气的传奇路数推陈出新。所以他所选择的表现人间至情的梦幻形式兼有浪漫主义之奇和现实主义之奇两种因素。  梦幻是人的情感世界的想象性延伸,成为情感宣泄和情感释放的曲折途径和探索情感奥秘的特殊视角。从情感美学角度来看,文艺中所表现的梦幻是主体情感的幻化审美实现,是人的情感需求和情感遗憾的满足和补偿,成为情感解放的特殊手段。文艺中的梦幻载情早已成为一种图式,它为中国所特有,从魏晋志怪小说到唐传奇等表现人生如梦,梦如人生虚无思想。古典文学中,把梦幻形式,情爱内容和那种还魂复生喜剧性虚构图式结合起来,表现生死之恋中的情爱追求和情感理想。情爱型梦幻图式(特别是主人公的“魂梦幻事”)在元明清戏曲中成为一种时髦,如《扬州梦》、《画中人》、《西园记》、《梦中缘》等等。汤显祖对情爱型梦幻图式尤感兴趣,并自觉地加以利用进而推出新思维和新境界。在《牡丹亭》中,“情”为整个作品的灵魂,剧中女主人公成为“情”的人格化,“梦”为“情”的理想化,杜丽娘慕情还魂典型地说明了情感极致的超越特质。闺阁淑女杜丽娘游园伤春,因春感情,因情成梦,因梦而亡,最后因情复活,与意中人结为伉俪。剧中“惊梦”、“寻梦”实为寄情寻情,情意切切,情思悠悠;充满着情的温馨和爱的魅力。此剧作为中国古典爱情剧的高峰,以梦幻还魂形式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情爱追求,情愫自由和情感超越,是情爱梦幻世界的审美升华,其情境与梦境交融构成了富有奇情异彩的艺术境界。剧中女主人公执着追求爱情幸福和情感解放,矢志不渝。这种爱情自由和情感解放的执着追求,具有现代情爱色彩。从情感个性化角度来看,情感自由作为个人精神自由的象征,表现出个体性和自我性色彩。汤显祖注意表现人物情感个性特征,抓住主要人物情感表现的内在逻辑,同样是情痴,而“杜之情痴而幻”(指理想性),“柳之情痴而荡”(指奔放性),《牡丹亭》男女主人公情感个性特征比较明显。从明代到清代,对情感个性化认识逐渐深化,而汤显祖早已先在戏曲创作中实践了这一点。情感个性化是符合文学个性化这一根本规律的。汤显祖缘情写梦寄情于梦,通过梦幻形式充分地显示了自己情感价值取向和情感美学新的特色。  汤显祖对这种情爱型梦幻形式创作特点,从理论上概括为“因情成梦,因梦成戏”,并对梦幻与情感,梦幻与文艺关系进行了探索性思考,在汤显祖看来,梦既是一种情感理想,又是艺术中情感表现的特殊形式要素。文艺的情感本质决定了可能而且必要运用梦幻表现形式,“谁曰梦无根,此折是也。惟此处种下奇情,才有异梦”。梦幻形式成为艺术建构的形式要素影响到艺术构思,戏眼文心,如在《牡丹亭》中,梦幻作为艺术构思的法门成为全剧的关键,有梦才成为戏,有梦才有动人心魂的艺术魅力。  汤显祖的这一理论概括对于深入探讨情感、梦幻、文艺交互关系具有启示意义。关于情感与文艺的关系,文化情感本质论为汤显祖情感美学观的基石。中外情感美学理论都认为情感为文艺之本体,这里无需赘述。关于梦幻与情感的关系,汤显祖理解为情感决定梦幻,“因情成梦,因梦成戏”。若作进一步分析, 首先,梦幻这一想象性虚幻性世界,最适合于情愫抒发,情感弛骋。梦幻中的情感不仅可以突破道德约束和理性规范,且可以突破事理逻辑和时空逻辑,它遵循的是情感逻辑,有利于感情的自由抒发。 其次,梦幻不仅对人的情感隐秘进行透视和曝光,而且作为精神性活动具有理想性、创造性特征,它反映了主体的情感愿望和情感理想。梦能补偿情感缺憾,使现实中得不到的情感需求在“梦想”中甜蜜地、圆满地实现。情感的理想性与梦的幻想性同一,情幻与梦幻合一。梦幻形式的迷离恍惚色彩和怪诞浪漫情调,无疑强化了情感的超越力量。汤显祖自谓:“弟传奇多梦语”,他的传奇作品“临川四梦”所获得的巨大成就,便是用梦幻形式抒发情感的最好证明。  关于梦幻与文艺的关系,汤显祖把梦幻视为文艺建构的特殊形式要素,梦幻为情感理想的审美化艺术化,“因情成梦,因梦成戏”,“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若深入分析, 首先,梦象与艺象都具有形象特征。只是前者具有随机性和变幻性,后者具有有序性和稳定性。 其次,梦境和艺境都是虚境。梦境是无意识状态下驰骋想象自由遐想的产物,具有想象性和虚幻性特点。文艺创作离不开虚构和想象,它是文艺创作的内在要求。梦幻与文艺都需要想象和幻想。 再次,梦思和艺思都是余韵悠长的。梦思可供情感回味,令人难以忘怀。艺思更是如此,强调言外之意,韵外之致。有诗为证,“小园须着小宜伶,唱到玲珑人犯听。曲度尽传春梦景,不教人恨太惺惺”。梦思和艺思都具有理想因素,只是梦思是情感理想而并非是自觉反映,而艺思源自创作主体一定的社会理想和审美理想的指导。  从中国情感美学发展历史来看,汤显祖强调内容情感美与形式奇异美的统一,注重以梦幻形式与人情之常的开拓出新,有着超然独到的美学眼光。他特别重视梦幻的理想性和浪漫性特征,注意梦幻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立。“人世之世非人世所可尽”,人间至情,唯梦幻中才可尽。所以汤显祖为尊情而有意识地利用梦幻,把梦幻当作戏曲艺术构思的法门。“因情成梦,因梦成戏”,揭示了情感宣泄以梦幻形式加以表现的必要性和审美性特征,尽情而又尽美,既符合心理要求又符合艺术要求。汤显祖对梦幻形式的艺术运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对梦幻艺术的自觉创造性是建立在深刻地美学把握之上的。  汤显祖的情感美学观具有浓厚的浪漫性和理想性特征,其情感美学观停留于浪漫主义阶段。从美学角度看汤显祖情感美学观具有浪漫主义流派特色,是情感美学发展史上的理想派,或者说他把情感美学自觉地推进到浪漫主义阶段。另外,汤显祖情感美学观的浪漫主义精神是与悲剧精神表里融通的。试想,“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这一句话包含了多少难言的悲痛和辛酸~悲剧意识成为梦幻艺术创作的最深层动因。人通过种种幻想来实现对自身情感悲剧、情感异化的超越,这种努力本身就具有悲剧品格。  从一般美学意义而言,文艺中梦幻形式不仅充分表达个体情感价值要求,展示情感价值取向,而且按照美的规律把情感对像导向审美化和理想化的有机统一意象。梦幻提供了按主体的情感取向和审美情趣表现的广大空间,人们心中积蓄的情感隐秘可以在梦中得以自由实现。因而,文艺中梦幻这种想象自由、虚构自由是人的情愫和生命力的自由挥发,也就意味着审美自由和审美超越。  所以说,汤显祖以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怀和独到超拔的美学眼光,在对文艺情感本质深刻把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情感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要求“为情作使”的使命感自觉性与以奇写情的创新性求异性相结合;对梦幻与情感、艺术的关系作了探索性思考,自觉致力于以梦幻艺术实现情感解放与审美超越。汤显祖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把情感美学推进到浪漫主义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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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tlavie88

汤显祖“至情说” 题文诗: 凤凰鸟兽,无不舞歌。 人为最灵,概莫能外。 生而有情。思欢怒愁, 感于幽微,流乎啸歌。 不学而能,自然而然。 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 因情成梦,因梦成戏。 生而可死,死而可生。 情之至者,即梦即真。 情生物生,情灭物亡。 至情永驻,死生不二。 一、情感的本体论   “情”是汤显祖理论的核心范畴,认为情感是万事万物的驱动力,不再是对事物被动的反应。      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或一往而尽,或积日而不能自休。盖自凤凰鸟兽以至巴、渝夷鬼,无不能舞能歌,以灵机自相转活,而况吾人。《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天下之声音笑貌大小生死,不出乎是。因以淡荡人意,欢乐舞蹈,悲壮哀感鬼神风雨鸟兽,摇动草木,洞裂金石。其诗之传者,神情合至,或一至焉;一无所至,而必曰传者,亦世所不许也。”《耳伯麻姑游诗序》      情感涵盖了所有,人生而就是有情的,人世间的一切不过是情感的不同程度的呈现及其作用,这样情感就被推崇到事物的本源,具有“形而上”的哲学意味的层面,既然情感能够生成一切,那么艺术的生成与创作当然也是由此而来。情感的本体特征使其具有感天动地、超越生死的力量,情感的抒发成为人们自然而然的表达,故而艺术作品对情的张扬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产生持久的震撼人心的艺术作用。      在汤显祖的创作中形成了“因情生梦,因梦成戏”这种具有超越性的戏剧原则,并贯穿始终。他在《牡丹亭记题词》对杜丽娘论道: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世间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因为钟情生者甘为情死,情之深切又可使人重返尘寰,情感力量的巨大在此得以彰显。情是生命的本真状态和意义价值,因此艺术的创作不需拘泥日常生活的理性逻辑,遵循情感的逻辑即可。实际上,情感逻辑就是艺术创作中的想象和虚构,这正是艺术的特点所在。            其一,由于汤显祖的“情”是一种上升到本体论高度的东西,它可以、应该成为戏剧等文艺的独立描写对象和表现对象。但就艺术内容而言,就显得有些简单、抽象、缺乏感性具象。这就迫使艺术家在“情”的外化中,与外部世界的感性物建立一种交融关系,使情与观念、与生活记忆性表象有机整一,成为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使戏剧家“情”的外化过程,由审美理想的一般转化为具体、由审美理想的朦胧转化为鲜明的过程。 其二,“情”既然是一种“乘天下之吉凶,决万物之成毁”的本体性的力量,因而,“情”是能造化万物的。情至所极人,是可以再想象中生灭万物,幻化万物,造出一片神奇美丽的“情”之世界的。汤显祖笔下的《牡丹亭》,给我们的正是一个因情而梦,因梦而思、而病、而死,死而复生的情梦世界,一个充满着创作主体灵性、才情和生命意趣、奇艳绝世的情幻世界。       二、 情胜于律的戏剧观     明代中期随着戏曲创作的繁荣以及流派的形成,人们对戏剧的特质和创作规律也随之深入,展开了对戏剧创作以情感为主还是以韵律为主的争论,体现为以沈璟为代表的格律派和以汤显祖为代表的言情派的论争。       吴江派强调韵律,把音律的地位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位“宁律协而词不工,读之不成句,而讴之始协,是曲中之工巧。”追求整饬和谐的形式美。汤显祖主“情”反对拘泥于声律,提倡词曲对“意趣神色”的自然表现。“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四者到时,或有丽词俊音可用,尔时能一一古顾九宫四声否?如必按字模声,即有窒滞迸拽之苦,恐不成句矣。”意就是作家的创作意图,也就是作品的意蕴,主要内涵是情,根据情感的逻辑展开作品的审美意蕴,这种审美意蕴处在首要的位置,不应让格律禁锢了情感的抒发;趣是作品蕴含着的审美趣味,是意的产物,意的情感内涵自然萌生了趣;神与色是意趣的显现,四个审美范畴相互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自然的表现“意趣神色”,就不能恪守死板的格式,“万物之情,各有其志”甚至为了情感的表现“正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正与沈璟的“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针锋相对。为此,他极力反对按照韵律对《牡丹亭》所作的修改,“虽是增减一二字以便俗唱,却与我原作的意趣大不相同了。”          汤显祖把情感作为戏剧的主体和表现的中心,情感先行,韵律作为外在的形式应该服从于情感的表达。虽然有轻视韵律的倾向,但绝非反对韵律,只是在意趣与格律面前,以意趣为主。           三、戏剧创作的“灵气”与戏剧表演的情的参与汤显祖所推崇的“情”是在封建统治所谓的伦理之外的人的自然情感,与李贽在“闻见道理”之外的“童心”是一致的,都主张描写这种自然的情感,在创作过程中见出两者的差别:李贽主张情感的自然流露,汤显祖主张作家的灵感与艺术表现。文学虽然表现“情”,但情感的艺术表现并不等同于情感的自然抒发,情感的艺术表现“必参极天人微窈,世故物情,变化无余,乃可精洞弘丽,成一家之言”,在文学的构思之际,这种情感往往表现为灵感,“自然灵气,恍惚而至,不思而至”“诗乎,机与禅言通,趣与优道合”,这里的“灵气”“机”就是灵感,是作品成功的关键。这种灵感的获得只有性灵之人才能拥有,艺术家应该独具性灵,“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构思时文情的活跃、思维的敏捷都依赖于艺术家的情感,情之所至才会手之所至,灵气与唯情是一脉相通的。        汤显祖在戏剧的表演上也卓有见解,他从“人生而有情”切入,认为戏剧起源于“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更重要的是他深入的阐发了演员的表演之道,作为演员要深入了解曲词,深入角色,洞悉角色的内心与作者在曲词中所蕴藉的意趣,要求师问友,切磋技艺,表演的时候更要专心致志,排除杂念。只有这样,才能演员自身的素质,达到表演的最高境界:圆转自如。这样在表演的时候,不知“情之所自来”,观众也不知“神之所自止”,整个演出浑然一体,这种效果的取得一方面依赖演员的认知,这种认知主要在于演员对情的体会与把握,另一方面在于演员的情感传达,通过情感的感染与观众共鸣。“情”成为一条红线,从剧作家的创作到演员的表演再到观众的心领神会,都需要情的参与。       汤显祖的至情论,把情感推举到本体的地位,而且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不仅影响到当时的剧坛而且为明代市民文学的发展注入活力,更为重要的是抨击了窒息人生存的封建礼法,具有启蒙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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