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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ey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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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豆豆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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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王子(下)文/巫释1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释在一个飘雪的日子飞走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是我生命之中惟一的一场雪。在走之前,他对我说,如果还有来生的话,我一定娶你。然后,他把嘴伸进水中,吻我的眼睛。我一直在等待,直到野人海的微波结成冰凌,我还在我们相逢的地方等待,透过透明的冰块,我睁大眼睛,遥望蓝天,渴望天空的一角出现释的影子。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我知道我必须永远地等下去。楼兰王子(下)文/巫释(接上期)难道会“幻影神剑”的还有第二个人吗?还记得我说过的吗,没有人可以伤害你。等待吧,一切终会水落石出——岚的脸上依旧是烂漫的微笑。三天以后,倚天伤愈成为剑族的首领。本来父皇想让遗墨惟一的儿子世袭,可是他尚且年幼,剑术也不能服众。昂说,倚天开始练习幻术。本来我们应该阻止他,因为在楼兰只有王室的人才可以练幻术,其他的人没有资格,更重要的是没有对幻术的感知力。我知道倚天练幻术肯定和被剑心所伤有关,只有幻剑结合才可以打败剑心。倚天是一个十分内敛的人,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到心里。从来不对任何人说他自己的事。有着和昂一样的深沉和冷峻。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昂发出的剑气是热的,而倚天是冷的。奶奶和我说过,当一个人剑法超群以后,剑气就代表着他的灵魂,剑冷心冷,剑热心热。倚天对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不仅因为他是剑族的首领和锦飒的哥哥。更重要的是我当他是朋友,他是惟一一个叫我名字的人,从矢车谷开始,我就觉得我们心很近。有的时候我们在一起聊天,聊那些古老的传说,他从来不和说他或锦飒的童年。偶尔我问起他来,他也只是很快转换话题,或者很直接地说,很远的事了,都忘记了。倚天惟一的一次出现在我梦境里面,变成我的敌人。在我们一起看秋日的落阳的时候,倚天背对着我拔出长剑。枫叶在风中飞舞,像一群嬉戏的蝴蝶。剑气如虹,贯穿我的胸膛。给我一个理由好吗?我平静地看着倚天,但很想知道答案。泪水从倚天的两颊滑过,然后他用最简单的幻术冻结我的血液。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叫水汐来给我释梦,因为有的时候,我觉得梦是荒唐的。这是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梦境。又是一年将要过去,最后一天将是传统的仪式。在占星台占卜新年,占星台的楼兰最重要最古老的建筑。伟大的释梦师可以在这里预知许多事情,甚至可以改变它。十六年前,就是夕人在这里给我占星,然后双泪长流。那天水汐穿着宽大的法袍,手抬起来的时候,像是翱翔着的鹫鸢。父皇没有来,他说有的事情终归是要我自己去做,去面对,过了新年你就是楼兰的王。那天占星的结果让每一个人面色凝重。水汐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结束了占卜,静静地站在占星台的重要,直到人群散尽。水汐,告诉我结果,好吗?释,你将是楼兰未来最伟大的王,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但现在我只能告诉你我们只能等待,等到命运的轮回,等待每一个厄运,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相信我——寒风呼啸着刮过占星台,水汐抬起头说,王,真正的冬天来了。我望着那朗朗的夜空,想起我和水汐的童年,想起我们一起看星星的日子,恍如隔世。我们都长大了,我感到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我将成为楼兰的王,而水汐将成为伟大的释梦师,我的大臣。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步,却好像隔着万水千山。我们再也可以像从前那样光着脚丫在皇宫的花园捕捉蟋蟀和蜻蜓。那已经成为遥远的回忆,现在水汐叫我,王。以前他一直叫我做释。皇宫里高大的枫树叶子红得像火一样,风一吹就簌簌地落下来,一层层铺满孤寂的大地。草原莺悲凉的鸣叫撕裂初冬灰蒙蒙的天。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忽然感到自己还是孩子,习惯寂寞的生活。待来年春花烂漫的时候,请嫁给我!我也习惯了每天看到锦飒柔柔的微笑。父皇已经宣布我将在明年春天登基,婚礼也已经开始筹备。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2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草原的冬天一切都肃静下来,那苍空,那悠久无穷的大自然,微微地在那里点头,即使是冬天,草原的冬天也在微笑。我总是习惯盯着天空一动不动地看着,好像那里有无穷的趣味。而锦飒总是过来陪着我。我们坐在高高的屋顶,冬日的艳阳暖暖地找着,风儿吹起锦飒矢车菊般的长发,发梢拂过我脸颊的时候,我觉着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锦飒靠在我的肩头,告诉我她觉着天空中有一群小小的精灵在欢快地舞蹈,它们有浅蓝色的翅膀,肩上挂着景致的弓箭。可是每当锦飒想起野人海,矢车谷和那里遍地的矢车菊和风花,就会忍不住落泪。我想我要建造一个最美丽的花园,让锦飒忘记野人海和矢车谷。我是楼兰的王,我可以做到,只要锦飒快乐,用楼兰最美妙的幻术建造我们的花园。从山脚到峰顶都长满高大茂盛的树木的群山,迂回曲折的峡谷覆盖了可爱的绿荫,那是吹满风的山谷,里面有浓浓的矢车菊的味道。河水从发出絮语的芦苇丛中欢快地流过,轻柔的风吹动蓝天中冉冉飘过的白云,红色的枞树干是绿色大理石的颜色和花纹,无枝无柯地延伸到最高的地方,一如锦飒轻柔的长发。幽静的山谷里面各种各样的鸟儿唱着颂歌,像教堂里虔敬的圣乐。群山之间是一汪湖泊,千百条的溪流和瀑布汇集在一起,湖岸是盛大的花园,园里的矢车菊,风花,紫花南芥,玫瑰丛林,长得错落有致,它们甜蜜的芬芳散发在空气中,令人陶醉。那些湖里的鱼儿,挥动闪闪的鱼鳞和鳍,显出白色的,褐色的,银灰的,粉红的,淡黄的和其他美丽的颜色。没有人可以阻止一个人给心爱的人所有的幸福。我把想法告诉岚,我知道她一定有办法,因为她是楼兰最聪慧的人。伟大的幻术师可以创造世界,自己想像的世界。哥,你是为了锦飒对吗?微笑突然从岚的脸上消失,看上去一脸的忧伤。我可以给你做到你想要的,可是,哥,我是为了你才这么做,世界上只有你才值得让我这么做。或许我不是你最爱的人,可是你是我的惟一,哥,请你耐心等待,我会在你们结婚的那一天告诉你开启花园的方法。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微笑从岚的脸上消失,她是一个从来不曾失去微笑的孩子。岚把头埋在我的怀里,静静地说,哥,我长大了。我抚摸着岚长长的头发,那种晶莹的让人心痛的银白色,像瀑布一样覆盖我的身体。当我还以为她还是孩子的时候,她静静地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事,把忧伤写在脸上,不在有永远的充满童真的微笑。童年正在渐渐地远去,而前方还不知道。岚,答应哥哥,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失去微笑,好吗?只有这样哥才会开心。岚再一次浮现出笑容的时候,我开始给她洗头,我觉得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忘记。在眼前和脑海深处的只有岚清澈的溪流和在水中蜿蜒的发丝。草原简短的冬季即将过去,到来的是漫长的春天,我不怎么喜欢的慵懒的季节。可是今年的春天是我一生中最这样的时刻,我将在这个时候成为楼兰的王,成为锦飒的新郎。最后的冬天竟会是这样的寒冷,宫殿里再一次用上了尘封已久的火炉。父皇就是在冒着幽蓝色的火焰的火炉旁边告诉我必须取消既定的婚礼。这样的声音最我来说无疑是像击落在我头顶的惊雷。父皇,锦飒是我惟一的希望,乃至是生命!可是,释,锦飒是你的妹妹,父皇布满皱纹的脸上有闪亮的痕迹,在火光的映照下分外的耀眼。我猜那是真的,父皇不可能破坏自己最爱的儿子的幸福。父皇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流泪,即使是奶奶和母后的离去也没有像今天这么伤心过。父皇过半的白发凌乱,楼兰第一个有白发的国王。我的泪落在火炉跳动的火焰之间,嗤嗤的声响就像我的心燃烧的声音。水汐过来,跪在我的面前,喃喃地和我说,倚天的血液是蓝色的。我这才想起倚天被刺的时候,那一滩晶莹的蓝色,我知道所有的人之中只有楼兰王的直系亲属才会是蓝色,而倚天根本就是父皇那失踪的妃子的儿子,而锦飒喊倚天作哥哥——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3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我木然地走出父皇的宫殿,漫天的飞雪纷纷扬扬地下落,落在我黑色的长发,白色的风衣上面,又一片片的融化。这是我生命中第二场雪,很合时宜地降落,看来只有上天才明白即将发生什么。幸福曾经离我那么近。原来获得和失去都可能在一瞬间发生。我忽然觉得冬天原来那么漫长,而幸福比冬天还短暂,我的幸福在冬天结束之前终结。我和倚天的梦境在同一天变成现实,当我无力地到在火炉边的时候,倚天走进来用剑指着我的胸口,冷冷的剑气笼罩了我的全身。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我。给我一个理由,好吗?为了使命!遗墨是你杀是吗?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如果你练幻术只是为了仇恨,那么你永远不能练出最精纯的幻术,最伟大和精纯的幻术是要用爱来浇灌。帮我做一件事,替我好好照顾锦飒。我闭上眼睛的时候,里面全是锦飒,她的影子飞舞着。倚天,你疯了吗?是锦飒的声音。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进来的。我看到她脸色苍白,你一定要杀他吗?是的,飒,我别无选择。接着我看到鲜血从倚天的胸口汩汩地流出,那矢车菊的蓝色在火焰的映照下分外明亮。锦飒手中的匕首响亮地落在大理石地板上。倚天倒下的时候,始终面带笑容,从来没有过的发自肺腑的笑容。飒,谢谢你,你让哥哥得到解脱。请把我埋到矢车谷——锦飒痛苦地跪在地上,掩面而泣。倚天微笑着闭上眼睛。王,你要好好活下去,我不能给你幸福,而你自己不要放弃。锦飒抱着我,亲吻我的眼睛,涟涟的泪水落在我脸上,那些温热的液体引起我的心灼热的伤痛。锦飒抱起倚天走出去,外面漫天的风雪涌了进来。熄灭片刻之前熊熊的火炉。我无力地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眼泪流下来,在我感觉最需要流泪的时候,连眼泪都不见了。那是楼兰前所未有的大雪,在那场大雪之中,锦飒消失不见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可是她始终在我心里,不可或缺。我醒来的时候,睡在温暖如春的寝宫,昂,岚和水汐站在我的旁边,而父皇坐在我的床沿,对着我微笑,我能看到那微笑里面的忧伤和无奈。从对面巨大的铜镜里,我看到自己发丝如雪,像野人海上空的白云。我坐在高高的宫殿的屋顶,想想所发生的一切,好像一场梦一样,大起大落。刚刚我和锦飒还在这里依偎,转眼就已经是劳燕分飞。我围着锦飒做给我的狐皮围巾,傻傻地坐着,大雪已经过去,可是雪没有化的意思,固执地等待着太阳。我有看到鹫鸢和草原莺的影子,月光把它们投射到雪地当中,黑色的影子在晶莹的雪地当中旋转,它们是喜欢孤独的鸟,形单影只的样子我想起就心痛。锦飒离开的日子里,我喜欢上音乐。杉蝶,楼兰最好的琴师,就住在我寝宫的旁边。我感到孤寂的时候,就叫她来弹琴,“热瓦甫”的声音动听如矢车谷的溪流。杉蝶是个美丽的女子,以花为貌,以莺为声,以目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魂。尤其是她的眼睛,滟如四月天的涟漪,闪亮的眼瞳有星星一样的光泽,可是这么美丽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到。杉蝶是一个有很多往事的人,因为那永远忧伤的神情,如泣如诉的琴声。杉蝶可以感到我的存在,每当我爬上屋顶,就会有悠扬的琴声传来。“热瓦甫”淌出来的多为汉乐,如周人的《关雎》,近人司马相如的《凤求凰》——我就是在这样的乐曲里面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锦飒的面容,那是锦飒给我的梦境:我的名字叫锦飒,生活在美丽的野人海旁边那个开满矢车菊的山谷。我没有见到过我的父母,我和哥哥倚天相依为命。可是我很快乐,因为我在等待,有了等待就意味着有了希望。我在等待一个叫巫释的人,今生他是楼兰的王,而我是平凡快乐的女孩。关于我的等待是野人海的巫师银婆婆告诉我的,她告诉了我和释的前世今生。前世我是野人海里的银鱼,每天在那里快乐地游动,喜欢看岸上缤纷的矢车菊和风花,它们的花粉是我最爱的食物。我就这样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苍穹之中那只高飞的鹫鸢,于是我明白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蓝天中飞翔。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4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那只鹫鸢就是释的前生。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下来,并且可以和我说说话,因为我是那么的小,小到可以忽略。可是我每天都会游到水最浅的地方,看他在那里翱翔,不自觉地对他微笑。直到有一天,他没有出现,我感到他已经把我的心带走。我们的相识是因为,他飞累了下来休息的时候落在我的身旁。他说,从来没有见到过像我这么漂亮的鱼。我说,那是因为你总是在天的高处,我在水的深处的时候,也没有看到像你那么俊伟的鸟儿。你为什么总是在野人海的上空飞呢?因为我喜欢这里的轻柔的风和缤纷的矢车菊。以后我们就经常在一起聊天,彼此微笑。可是,有的时候我会很伤心,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不可以飞到天上,而他不可能到水中。我们的两个世界。释在一个飘雪的日子飞走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是我生命之中惟一的一场雪。在走之前,他对我说,如果还有来生的话,我一定娶你。然后,他把嘴伸进水中,吻我的眼睛。我一直在等待,直到野人海的微波结成冰凌,我还在我们相逢的地方等待,透过透明的冰块,我睁大眼睛,遥望蓝天,渴望天空的一角出现释的影子。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我知道我必须永远地等下去。春天来的时候,我慢慢沉入野人海的深处。释,没有来——银婆婆还给我看释的今生,婆婆的水晶球可以看到你想看的任何地方。我看到释常常孤单地坐在宫殿的屋顶,于是就想起前世他对我说的话,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会娶你。释,楼兰未来的王,我未来的夫君。我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可以陪他一起看蓝蓝的天,即使他依旧忧伤,我至少可以让他不再孤独。为什么他总是失眠;为什么他总是黑暗中落泪;为什么他总是那么忧伤;为什么他总是在遥望远方,喜欢忧郁的蓝色。锦飒,请你耐心等待,有一天巫释回来到你的身边。那个时候我还只有十岁,而释在我十六岁的时候站在我的面前。矢车菊的花瓣落在他英俊的脸上和莹白如雪的风衣上面。释,我没有想到今生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岚告诉我一切,今生我们变成了兄妹,造化弄人。当倚天的剑指着你的胸膛,我选择的是你,杀了我相依为命的哥哥,我不知道哥哥为什么这样做,可是请你相信,他是好人。不管怎么样,我不可以原谅自己。我没有了面对你的勇气,无法相信这会是现实,所有我离开了。请原谅我的无奈。释,答应我,不可以再那样孤独,那样忧伤,你应该快乐地生活。忘记我曾经的出现,尘世一定还有你的幸福,不要来找我,你的楼兰的王,不可以那么任性。释,我的爱人,请好好地活下去,为了所有爱你的人和你的子民。梦境里锦飒穿着莹白如雪的风衣,可是周围是一片冰凌。我不知道没有任何幻术的她怎样抵御寒冷,怎样面对夜的孤寂。锦飒,请你在寒冷和寂寞的时候想起我,想我们从前相依相偎的日子。因为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勇敢地生活。父皇,请把王位传给昂,你已经经不起操劳,而我不适合这个位子,我有其他很多的事要去完成。哥,不可以,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我也一样。楼兰的王永远都是你。如果谁不认为是这样,我将用手中的剑告诉他一切。可是,我真的要走了。我要去找锦飒,不管怎么样。我们毕竟还是兄妹,还有我要去水族的领地,找到妤姬,只有她知道倚天为什么要杀我。还有我的愿望不是楼兰的王,而是没有战争,没有流血。释,你没有选择,这是你的责任,没有人可以代替。你可以先登基,在把事务叫给昂和水汐。白发苍苍的父皇语气坚决。或许这是真的,倚天已经死了,我没得选择,因为我始终是楼兰王的长子。冬雪化了,变成春水。孔雀河和沥水流水潺潺,河底黑白两种螺壳,从这里爬到那里,这种简单而执着的生物让我感动。我站在孔雀河和沥水交汇的地方,眼前的宽阔的河床,以前的冬天,根本不会有水,而今年在大雪的作用下,水流铺满了整个河床。沥水上的风车有节奏地转动,河里还有撑了胡杨木凿就的独木舟的渔夫。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5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一网一网撒下去,有的时候很旧也没有见到一尾雨,里面会是沉重的石块,漫长的水草,甚至可恶的水蛇(楼兰的蛇不冬眠)。可是那渔夫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不断重复那个单调的动作。哥,你想要的花园已经好了,你什么时候看呢?岚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后,水风吹起她的刘海,淡淡的微笑在脸上轻若涟漪。我会等待有个人和我一起看,一直等待,有的东西可以改变,而有的东西永远不可以改变——岚的突然离开,让我后半句话留在了风中。岚长大了,不再是以前哪个容易看懂单纯的女孩。在河畔我决定在春天到来的那天登基。我的耳边回荡起锦飒的话,王,为了所有爱你的人和你的子民。十七岁那一年的春天,我登基成为楼兰历史上最年轻的王。水汐在占星台的顶端写下“楼兰二十三世,王,巫释”。我在父皇坐了四十三年的龙椅上接受群臣的朝贺,在占星台接受子民的欢呼。我听到天际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我惟一的一次听杉蝶弹奏欢快的乐曲。冲天的礼花让我想起不久前那场纷飞的雪,那转瞬即逝的美丽。我突然想一个人安静下来,像以前那样在屋顶听杉蝶的演奏,那“热瓦甫”动人的声音,对着耳鼓轻轻敲动。没有了锦飒的依偎和五彩的笑容,可是我还有其他的一切。笑容在我脸上绽放开来,锦飒离开以后的第一次微笑,面对万千的子民,面对春天渐行渐暖的风,面对杉蝶——我还没有和杉蝶说过一句话。但是,水汐曾经和我说过一句话:有的人认识了一辈子,却好像陌路人;而有的人才看一眼,就好像认识了几十年。那天晚上宫廷举行盛大的宴会,我忽然想起本来这应该是我和锦飒的婚礼,那一刻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我对这个世界的感受,“物是人非”。宫廷的乐队正在演奏欢快的乐曲“桑林之舞”,亭亭的舞女翩翩的“霓裳舞曲”。我想这不适合我,于是我想起后宫高高的屋顶,夜空清朗的星月,还有杉蝶钎细修长的手指。王,你来了。杉蝶竟然能够知道是我来了,她的眼睛正望着我。你怎么知道是我?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用眼睛才能看得到。我来听你弹曲子。杉蝶拾起脚边的“热瓦甫”,草原莺凄凉的鸣叫破空而来。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没有词可以形容那个时候我的心境,小小的烛光在灯罩里跳动,冷冷的月光泻下来,地面上两个影子和我们一样孤单。琴弦断裂的声响在空荡的宫殿里面久久地回荡。杉蝶的泪水刹那间从眼眶里涌了出来:月夜弹琴,弦断难续。知己来兮?鸢鸟长鸣。匪为相思,实难相弃。杉蝶风铃般的声音似破碎的冰凌在我心中激荡,雾气模糊我的眼睛,就像模糊冬日清晨的群山。王,不要落泪,因为世界上至少还有两个一样孤寂的人,所以我们应该感到相依的快慰。回忆会像飘逝的落叶终究会成为过去,没有什么比现在和未来重要。我做出登基以来最大的决定,我将去水族的领地,寻找妤姬,寻找楼兰的安宁。我把这个决定告诉父皇的时候,他面色凝重,花白的长发在风中分飞。你是我的儿子,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的决定,父皇只能祝你好运,你是父皇的骄傲。而岚和昂一定要随我一起,被我坚决地拒绝。岚,你是楼兰的智者,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破解解救楼兰的秘密。所以,你不可以走。昂,你在我走的时间里代行我的职责,水汐会协助你。如果,我不在回来,你就是楼兰的王。照顾好父皇和妹妹。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在昂那里学会了一套简单的剑法,在岚那里学会十种最简单的幻术。我觉得我没有更好的灵力去学其他更高深的剑法和幻术。我一直是一个智力和灵力都平凡的人。自从琴弦断裂以后,再也没有琴声响起。杉蝶说在临行之前不要听悲伤的乐曲,我等你回来,听我的曲子。我微笑着点头,美丽的杉蝶在刚刚萌芽的梧桐树在和我告别,风衣和长发被微风吹起来。王,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把锁,每一把锁只有一把钥匙,如果有两个人的钥匙相同,那么他们注定是爱人,但没有幸福。每个人的钥匙在他的往事和回忆之中。找到钥匙可以打开每一个人的心锁,你就可以将他催眠。王,祝你好运!杉蝶把那根断了的琴弦放到我手中,我感到她的手冰凉。我拒绝了所有给我送行的人,一个人出了城门。在路过奶奶和母后的太阳墓的时候,捧一掊土在那上面。然后越过孔雀河,沿着沥水北上。我首先要去的地方是野人海。也许是你要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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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木木木

流年 ----丛虫 10 她不知道黎敏的麻烦,直到她看到那个叫天宇的男生。她看见黎敏前所未有的慌乱,她笑着报复一句:也是你的劫数到了吗? 黎敏打断她:不不,别让我看见这个人。 可是太晚了,他径直地大步走过来,响亮地喊她的名字:黎敏。 很高大,优点威武的神气,明薇觉得,这个人和杜飞一样,都是天生能把牛仔裤穿得很好看的人,李由庚看起来,就多少显得文弱。 黎敏反应奇突,大叫一声,逃得比兔子还快。 他转身对明薇无奈地摊摊手:“瞧,她还是不肯见我。” 那种自来熟的口气叫明薇好笑:“你是?……” 他大笑起来,“忘了自我介绍啦,吴天宇,医大的,毕业已经一年了。” 停一停,加一句:“高中时,我比黎敏高一级,很……要好,后来,发生一些事,我过来念书,就失去联系了。” 几句话中,流露出无限多曲折故事,至少,从未见黎敏怕过某个人。 临走他们交换了电话,吴天宇一笔小楷,笔触刚劲流利,明薇连声称赞,他却苦笑摇头:“常用电脑,不会写字了。” 握一握明薇的手,“走了,跟黎敏说一声,就说:我终于找到她了。” 他目光温柔中有一点恍惚,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了当年的那个高中女孩。 晚上明薇呼了黎敏,她这一点习惯非常好,总是即时回呼。 电话那边是隐隐音乐声,黎敏的声音十分慵倦,听起来诱惑无限。 明薇忍不住笑:“喂,你这回才是春天来啦。” 黎敏呸呸连声:“拜托,没听说要对八百年前的风流账负责的,吴天宇大嘴巴,有没跟你讲初吻还是我教给他的。” 明薇笑得流眼泪:“天哪人家就这样白送上门给你糟蹋啊。那你们后来干嘛不联系了?” “该我问你‘干嘛联系’才对,高中生人人都要考大学的,你当我真是情圣啊。” 明薇又佩服到五体投地:“啊黎敏真的你真的好清醒……” “是啊那当然啦……另外,他,是个容易当真的人。明薇,你知道,这样的人,不适合我。” 语气从佻达急转直下成淡淡留恋,明薇此时方明白是什么情形。 不是不能爱,不是不会爱,不是不珍惜,是,不敢爱。 怕受伤,怕别人当真,也怕自己当真,所以干脆放手。 黎敏从来都不缺少做决定的勇气,明薇向来都很欣赏这一点。 但是这样做,对着别人,是不是有一点不公平呢? 明薇不知道,她不愿意批评自己的朋友。 吴天宇却就此成了学校常客,时间还很规律,总是晚饭后在女生楼下傻等,他不知道黎敏自从兼职生涯开始,就从来没在那个时间出现过。 见到明薇,就笑笑,她回以一笑,步履轻快地走过他的身边,拉住一个男生的手,嗔他:“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啊。” 他不知道,接着明薇就告诉李由庚:“那个男生,是黎敏的初恋情人呢。” 李由庚不说话,微笑,眼神狡黠,表情有点坏,把握着她的手紧了一紧。 明薇不明白,要想一想才知道,原来他是在说:“我呢,我是不是你初恋情人?” “啊!你你你!”明薇跳起来打他。 李由庚笑着躲,一边分辨着:“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明薇也不知道,背后远远地看着他们的吴天宇,惆怅地想起高中时光,自习课后偷偷的约会,那时的黎敏,穿着一条白色裙子,却全无淑女模样,不知道打了他多少拳,他从来都没还过手。 过马路,她把手放进他手里,那一刻的感觉,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小小的拳头打在身上,不是不疼,偏偏有甜蜜相随,一直一直,不能忘记。 明薇实在觉得不忍,私下求黎敏见他一面,黎敏苦笑:“这样的人,我躲都躲不过呢。” “我看他对你也算是情深一往嘛。” “拜托,现在这个时候,我要专情干嘛?” 黎敏掏出一支烟来点燃,吸一口,喷出烟圈,姿势美妙。 “我的现在,就只想好好做一点小事业,将来有我安身立命之处,等我嫁人时,只希望老公专情即可,其他别的什么人,对我多好,我也是不希罕。” 一早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斩钉截铁,那么遇到的风景再好,也不肯稍做停留。 是的,是有这样的女子。明薇不是,但黎敏是。 雨天,那种来无影去无踪的雷阵雨,吴天宇远远地避在宿舍对面的门洞里,看上去无限凄惶。 黎敏电话过来找明薇,问作业的事情,明薇说:“早给你做好交上去啦……喂,那个傻小子在对面门洞里等你呢。” 那边沉默。 “几个宿舍的人都在说,要是为自己,怕早就跟他私奔了。” 仍是沉默。 半晌,才听见“咯”地一声,挂掉了。 明薇叹口气,自己也算够努力了,但是谁能左右黎敏,何况是谈恋爱这桩拿手好戏。她能做的,不过是提多一把伞,下楼去打发那位文艺片男主角。 外面的雨真是很大,击在地上,涟漪不断。明薇穿着球鞋,不怕泥水,勇往直前。 走近了,才发现多的一位,一身白衣,白鞋子组有7厘米高,不是黎敏是谁,雨天也不忘白衣飘飘扮小龙女。 明薇站在原地,走开不是,不走也不是。 “天宇,够了吧,你走吧。” “但是,你说过爱我。”他凝视她,目光苍凉。 想伸手拉她的手,又不敢,的的确确,眼前这个明丽的时尚女子,不再是当年的高中小女生。 她转过头,望向外面的雨天,“那时,我们太小,不懂爱情。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在这么多的时间里都毫无改变。” 她的声音温柔平静,又有说不出的感触在其中。“我们长大了,你明白吗?那些日子,都过去了。”黎敏点起一支烟,刻意地吸一口,“你看,我跟过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一瞬间,他的坚强轰然倒塌。所有的信心,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爱,都承受不住这一句话的分量。不,她没有辜负他,是时间辜负了他们。 战无不胜的时间,坚不可摧。 他忽然明白,《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为什么要一次次地狂奔回从来,那么好笑的镜头,其实无比凄凉。 因为不甘心。 不甘心就这样输在时间面前,所以要拼命地跑,去拯救爱情,去改变结果。 他高考前的晚上,他们互相献出初吻。笨拙的,害羞的,牙齿碰到了牙齿。 那时她问他:“你会不会娶我?” 他说:“会。” 一句承诺,他记到现在。中间无数变故分离,没有音信,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总觉得一转身,就可以看到她,看到她的微笑和娇嗔。 真的看到她的时候,她说:“我们回不去了。” 在医院看惯生离死别,到自己的时候,才明白是怎样的心痛如割。 一丝笑容浮上他的嘴角,“我知道了。我……只是很遗憾。” 他走到雨里去,深一脚浅一脚,根本不看地上的坑坑洼洼。 明薇不顾一切地追上去,用伞覆盖住他,把另一把伞递给他。 他摆摆手,拒绝。“谢谢你……好好做她的朋友。” 黎敏看着他的背影在视线中消失,雨天的关系,景物模糊。 咦,不对不对,她自嘲地擦擦眼睛。 修炼千年还是功亏一篑,到底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告别那个纯情年代中的男孩,才能真正长大,天宇,注定我不是一个要被过往束缚的女子,记忆不能取代现在。 这个,和初吻一样,要我主动教给你,你才明白。 11 这一年里也许只有杜飞考上研究生算意料之中的大事,他们又集合起来吃了顿饭,黎敏是半路进来的,菜没吃多少,只顾着听手机。 杜飞的室友感慨地说:“这世界上,就是做美女最好,连找工作,都优先录用。” 黎敏冷笑一声:“好?被人言三语四,摸手摸脚时你又看不见。” 预期沧桑。 她已放弃牛仔裤,一例是长裙短裙,式样含蓄,颜色收敛,上面配短上衣或者中长大衣,一双小靴子嘟嘟地敲着地板,偶尔上一次课,吸收全体目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成年学生,女明星微服私访什么的。 明薇看她给杂志做最新的封面,脸如淡金,头发光溜溜贴在头皮上,目光冷漠空洞,张扬病态美。忍不住对李由庚发牢骚:“你看啊,我觉得她好陌生,真是的。” 李由庚不多话,更是从未批评她的朋友,这一回却说了句,“光是做广告,只怕赚不到那么多。” 明薇心里一惊,尤自嘴硬,“谁说的,她的作品多着呢,好多人排队找她拍。黎敏就是上照么。”没有底气地争辩。 李由庚爱怜地看着她,如看一个天真的孩子。她被他看得脸红,偶依到他肩上,他揽过她,轻轻摇晃,那一刻她竟以为是天荒地老。 黎敏开始频繁地彻夜不归,明薇一连一周没有看到她,也没有电话,心惊胆战。 杜飞安慰地说:“别担心,黎敏是懂得照顾自己的。” 李由庚也说,“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担忧也是无用。” 明薇抱怨每个人似乎都能看出她的心事,而黎敏偏偏不知。 杜飞心里想说,惟有爱你至深,才会关注到你的一举一动,才会对你的心事洞若观火,明薇,你是多么单纯又多么复杂的女孩子,爱你,是个挑战。 图书馆里,他静静地看着她读书的样子,惨白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皮肤近乎透明。 明薇怎么会知道,她眼中李由庚已是全世界,爱情,甜蜜如梦境,她就是误闯仙境的爱丽丝。 只是偶尔也会有疑问:这样的爱情,会是永远么? 偶尔翻回从前的日记,看自己在“永远”的下面画下的重重横线,觉得好笑,又无比惆怅。去年夹进去的玫瑰花瓣,早已干枯如蜡,不复芬芳鲜润。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半夜里,明薇似睡非睡地听着音乐台,一只手伸上来拍拍她,她一惊坐起,黎敏的眼睛,猫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她迅速下床,睡衣外面又披件外套,悄没声地跟着黎敏走出去。 空荡荡的走廊里寂静无声,她们走到更僻静的楼梯转角。黎敏倚在楼梯上,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头发染成金色的千丝万缕,脸上没有粉妆,皮肤细洁,眼神清亮。 语气是淡淡的:“我怀孕了。” 明薇只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两脚发软,死命抓住楼梯扶手。 半晌才定下神。 “你……阿黎你是怎么搞的……怎么这么不小心……你在外面都做什么……你……这孩子,是谁的?” 黎敏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明薇宝宝,跟你说,你也不懂。” 明薇气得手足冰冷,眼睛里泪水转来转去。 黎敏拉住她的手,拍拍,“好了,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明薇抽噎着说,“可是,外面打工的不知道有多少,为什么你这样……这样倒霉?” 黎敏呵呵地笑起来,“是是,我倒霉,我缺乏常识所至,但是他们打工,赚的没有我多。” 明薇想起李由庚的话,呐呐地问:“广告,真的很赚钱么?” 黎敏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潜台词,顿时作个夸张的吃惊状,“广告,谁说我做广告?我是和平饭店里的头牌阿姑,赶明还升职做妈眯呢。” 明薇啼笑皆非。 黎敏叹口气,“小姐,说了你不懂,看着农村孩子不上课,穿金戴银涂脂抹粉,就一定是出去卖笑卖大腿的,大学生的皮肉生涯——你当是写小说么?那些天杀的照片,我有过连拍一天一夜的记录,眼睛都被灯照坏,固定有四家杂志若干报纸要我照片,看老板脸色,看摄影师脸色……他妈的,说这些给你,真是对牛弹琴!” 明薇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目光在责问,既是如此,孩子是怎么回事? 黎敏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李由庚算把你教聪明了,就是工作再忙,总得容我恋爱几次吧?”她凑近明薇的脸,“我好色,你是知道的。” 明薇终于笑出来。虽然她很清楚,就是黎敏再能干,也买不到那么多的名牌衣服和首饰,样样东西都有价钱。她左手一只腕表,有一条街的路牌和灯箱广告,式样普通,价钱却是几万块,够付一栋楼的首期。 就算是恋爱中的战利品,黎敏到底不肯吃亏,按她处世的原则,对方也不会吃亏。 如此透支青春,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明薇是不能了解。而看黎敏的样子,也并不折堕。 一前一后走回寝室,明薇没有再说一句话,黎敏悄悄地说:“明薇,你长大了。” 12 医院比想像中更为阴森恐怖,她们特意选的是城市的另一端。 黎敏紧紧抓住她的手,手心里汗津津。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终究也有害怕的时候。 明薇了解,替她心酸,替她不值。再老练世故,又怎么样呢?名表钻石,不能分担一丝一毫。如果是恋爱,果然是爱了吗?是怎样的爱,绝情如此,不闻不问,叫她独自挣扎。 先是做检查,开了单子出来,发得几粒药片,要按时服用。 回来的车里,两个人都沉默。黎敏把头靠在明薇的肩上,脸色灰败。 没有回宿舍,在学校附近的宾馆订了一个房间,黎敏身上竟没有足够的现金,明薇跑回去拿了折子取钱,帮她补足,又买了一大包卫生用品,红枣阿胶什么的见了就买,提得两手酸痛地带回来。 黎敏躺在床上,看着明薇一样样把东西拿出来,排在她身边,越排越多,把她包围,禁不住笑,笑着笑着,泪水流了下来。 明薇把一盒纸巾递给她,她抱紧那盒子,盒子又太小,手臂交叉着痉挛,抱住了身体,颤抖的身体,定格成一个无助的姿势。 三天里,明薇寸步不离,对所有人都说是要跟黎敏结伴出去旅游。 李由庚了然地点点头,“去吧。” 明薇忽然不放心,问他:“你等我回来吧。” “傻,我当然等你。” 她纵身如怀,把脸埋在他胸前,很久。 吃了药以后,反应激烈,呕吐不止,一口东西也不吃。明薇手忙脚乱,根本不知如何应付,反是黎敏安慰她,“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 到最后的时候,明薇感同身受,在外面坐立不安。 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名字,不可能,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人叫自己。 高个子,白大褂,白帽子,哪里来的男医生? 吴天宇摘下口罩,冲着她微笑。 明薇直如见鬼,脸色一时惨白。 忘了他是正牌医大毕业,这家本市最好的医院,可不就是他的地盘。 最怕碰到熟人,偏偏碰到恶劣,而且还是最意想不到的那一个。 看到明薇在的地方,他便明白是来做什么的。再看她的脸色,猜也猜得出是在等谁。 他一声不出,接过明薇手里所有的取药单子,打一个转,抱了一抱的中药西药出来,又掏支笔,细细写名用法计量。 “适当走动,注意保暖,不吃生冷……”他详尽交代注意事项,明薇呆在当地,脸红都忘了。 他看看表,“时间差不多了,你去接她吧,千万记得叫她吃药,别告诉她见过我。” 明薇不住点头,没有人比她更明白黎敏的自尊心。 她转身时,黎敏正蹒跚着出来,只看见他背影。 “你在和医生说话啊。” “是……是啊。” 黎敏脸色惨白,头发失了形状,几缕被汗贴在额上,看上去似落难女。 接下来的几天里,明薇按部就班,严格按照吴天宇说的去做。 黎敏起初还乖乖听话,精力稍复,就抱怨起来:“喂,你不是这么罗嗦的。” 民委板起脸来,冷酷到底。 到底年轻,一个星期已经行动如常。 手机响,黎敏接,简单几句“嗯”“哦”,接着,吐出一串数字。 “打到这个账户里就好。” 明薇装没听见,捧过药给她喝,黎敏一手接过,一手递上一张信用卡,“密码是我生日。去,把你垫的钱结掉,另外再提五千,做你零用。” 明薇去提钱,账户里的数字吓了她一跳。结了宾馆的钱,她只取了自己垫付的那部分。 回去了,看见黎敏在窗前站着抽烟。消瘦了几分,背影纤弱,楚楚动人。 “账户里现在好多钱啊。” “当然,什么都有代价。你没有提零用?” “……没有。” “我就知道……是嫌弃我呢还是嫌弃钱?”语气间淡淡幽默。 “哪有啊,我怎么会。” “明薇,我们之间,还用分辩吗?” 她的手扬起,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还有他,那天你遇到的是他,吴天宇,是不是?” …… 他的字迹,她一早看熟,作业,情书,长长的春江花月夜,都一笔一划地写给她。 他不肯在她最狼狈的时候见她,他要周全她,呵护她,不肯伤害她。他是那么了解她,无论外表如何飞扬不羁,他心中的她永远不变。 然而终于要长大,要在这个物质世界中打拼沦落。即使他仍是他,而她,却已不再是她。 黎敏至始至终没有回过身去,明薇了解,坚强如她,甚至不肯被人看见哭泣的样子。 13 明薇走回校园的时候,月季开得如火如荼,她蓦地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还是那条牛仔裤,洗得微微发了白,那天和黎敏去买的情景历历如昨,扯得她心里一阵酸痛。此番才惊觉,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催促着,自己也到大三了呢。 每年都有新生进来,兴奋的无知的年轻的脸,每年都有人毕业离开,有的哭,有的不。时光是水一样的流淌,改变一切,包括课桌上多了刻痕,教授头顶添了白发。 明薇过了六级,考试仍然是第一名,只是眉间心上,不再是过去坦荡的一览无余。 黎敏依旧神出鬼没地在外面奔波,室友们几乎忘记她的存在。杜飞的论文接连发表,可见那些学术刊物是买陈教授面子的。而李由庚,与她见面的时间,却稀少了。 他不来找她时,她也不愿意去打扰他。大家不是没有学业负担的,而且,又都是那么优秀的学生。 杜飞的解释:“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但是学英文始终吃力,托福考的不如意,又要准备考GRE,每天12个小时全部投入背红宝书。” 明薇微笑,表示接受他的好意,但是明白这不是理由。走得这样近,连他要出国的事情都要别人通知,可见对她再好也有限。 她固然是爱着他的,而他却始终没有给过她什么承诺甚至暗示。恋爱中的人最喜欢讨论未来,而他们没有,他们吃过饭,看过电影,拥吻过,但是没有一句关于将来的话。 见了面,亦不过是默默无言。明薇把手摊开在他面前,“你看到什么?李由庚?告诉我,那一天你在我手上看到什么?” 他轻吻她的手心,痒得她笑起来。 这样的快乐多么难得,而快乐,不过是为第一次爱上了一个人。眼中的他,便处处都是好的,偶尔有回应,就深深感动。是知道他对她有保留的,但是相爱与相守,根本是两回事。 深夜的小巷子里,看通宵录影,屏幕上年轻的舒淇眼睛明亮,长长的头发卷曲如一把海藻,犹豫着是不是给黎明打电话,却不知道,他的车,就停在她家楼下。 终于发现了,终于跑下去了,风雨中,终于抱在一起,吻到透不过气。 光影中的爱情,缠绵凄迷到如此。明薇看得泪流满面,蜷缩在李由庚的怀里,瘦瘦的沉默的他,不会怎样安慰,只是拿外套的袖子给她擦眼泪。 然后,如同电影中一样热烈地,吻她。 泪水流到嘴里,咸咸的。 烟花绽放时,男女主人公终于可以再也不分开。 电影结束,而生活仍要继续。 每一天都似最后一天,因此分外缱绻。他既不说,明薇也不问。两个人俨然模范情侣,却都小心地收藏着自己,躲闪着未来。 然而日子越多,她就越是惊慌。 那隐藏的不安,像一只小鸟,在心底扑腾着翅膀。 又一个暑假即将来临,又到了老生离校的日子。这一年的毕业歌叫做干杯朋友,百十条喉咙声泪俱下地唱出来,效果惊人。尽管是深夜了,一层楼的女生都跑下去看,跟着他们放声歌唱。 明薇从图书馆出来,意外地看到了李由庚,此前,他们已经有三周没有见面了。 她很惊喜,而他心事重重。明薇看惯了他那样的神情,把手伸过去,抚他皱起的眉心。他握住了她凉凉的手,低下了头。 “明薇,明薇。” 他的手比她的还要凉,一直凉到她心里去。 明薇的声音小小的,比想像中要镇定。 “我们要分手了么?” 他被她的话击中,缓缓地抬起头。 “明薇……我,有过女朋友,我们约好了一起出国,她先走。” 寂静中,清楚的破碎声,不知从何处传来。最深的痛苦,往往都不是在当时发作,一刹那间,最多的只是茫然,空无一物的茫然。 像你童年时最心爱的瓷娃娃,落在地上,轻易跌成碎片,你愣住,甚至不知道伸手去接,只有看着那张微笑的小面孔支离破碎,不复辨别,而且,再也拼不回一起,再也找不到一个相同的。 明薇没有表情地慢慢抽出自己的手,“哦”。 声音也平板得很,缺少生气。 李由庚的眼睛,望向更远的地方,声音艰难而缓慢: “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你。” 只有遇到那么简单么?如果仅仅是遇到,没有此后种种,又会怎样呢? “我很矛盾,电邮告诉了她,她赶回来了。” 明薇为之动容。这样的在乎,可见是真的爱他吧,千山万水也要他回心转意。 “她是个表面性格非常坚强的人,我了解她,其实她很脆弱。” 爱上人的女子,哪个没有一颗脆弱的心。 “明薇,我会和她结婚,她在国外很吃苦……但是,” 长久沉默。 “但是,我爱你。” 她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动,他的手拉住她的,她扑到她怀里。 她熟悉的怀里。 她熟悉的气味和温度。 她清楚地感觉到头发里他的呼吸。 他不能辜负承诺,他只有辜负她,他知道她爱上了他,他亦爱她,却只有离开她。 “明薇,苏明薇,小小的苏明薇……我没有能给你一个结果,但是,我爱你。” 明薇紧紧地抱住他,藤蔓一样地缠住他。因为知道,放手后他即是别人的丈夫。 要在此时,心才缓缓地,一点一点地痛起来。 她一直在等他这句话,但不知道等到的时候,就是分手的时候。 是骄傲的,所以不愿意再争取,并且他既然已经作了选择,何必多说。 黎敏是对的,一早就说过:“他是你的劫数。” 劫数,就是注定,懵然无知中,一切早有安排。 那个初夏的夜晚,注定李由庚要遇到苏明薇,他见到她时,比她对他的感觉更加强烈。人群中美丽单纯的脸颊,流露寂寞的渴望,而自己浑然不知。 一只雪白的小手在他面前静静地摊开,他看到写在上面的宿命。 “在未来的几年里,你将有一段激烈的感情,但是没有善终。” 他没有告诉明薇,他还看出,那段感情的另一主角,就坐在她的对面。 从开始到最后,他不想她,他不愿意陷得太深,他怕伤害她,但是爱情是多么奇怪的事,越是挣扎,越要沉沦。 付出再多努力,投入再多悲喜,仍然,要结束。 像一个学期,像一个暑假,像,一场烟花。 回到宿舍时已是深夜,女生楼下还聚集着一群群的人。即使是平时最沉默的人,也在放声唱着走调的歌。更有很多人席地而坐,啤酒瓶子站成长长的两排。 毕业生,最后的疯狂。 这时需要歌,需要酒,需要疯狂。 不然,消耗了一生中最好年华的四年大学,何以为念? 姑娘你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我想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要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紧紧包围…… 楼下的男生,楼上女生,认识的,不认识的,声音混在一起,一首歌还没唱完,另一首已经起了头。深夜中的歌声分外清晰,再热烈的情歌也带着离别的忧伤。 明薇慢慢地走向楼门,经过那些黑乎乎的人影,动情的声音太多太拥挤,悲凉的嘈杂。 她的心情,出奇地平和,只是疲倦。 一个人轻轻地在她背后说:“苏明薇,你好么?” 他站在背光处,看不清他的脸。 “你不认识我,我写过信给你。” 明薇想起那只落满灰尘的饼干箱子,不由得脸红。 “你也许还记得,‘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 明薇接上去,“红色蔷薇盛开。” 怎能忘记,这个流传甚久的笑话。 他们一起笑起来,像熟识的老朋友。 “我记得,你是计算机系的师兄,对那封信我要向你道歉。” “不用了,你记得那封信我就很高兴。” 他很自然地叫她名字:“明薇,有何打算?” 明薇有一刹那的迷茫,随即扬扬手里的书:“考研喽,我要考B大研究生。” 这曾经是她最深的秘密,为了李由庚,她一早决定考B大,她幻想和他在一个校园里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听讲座…… 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说,没有来得及和任何人说,梦想已经粉碎。 “哦,对的,你的男朋友在B大是吧。” 明薇不答,停了一会儿,问:“你的工作找好了吧?” “嗯,专业就是这点好,糊口还不难。” 他随手掏出名片给她,看到CTO的字样,明薇小吃一惊。 他笑笑:“在那里兼职两年,公司很小的。” 明薇想起黎敏,也不知道到她们毕业的时候,她的名片上会印什么。 或许,黎敏这样的高手,根本就不需要名片。 他挥挥手:“我要上去了,再见。” “再见。” 明薇走进楼门时,又听到他在喊:“苏—明—薇!多保重啊。” 她回头笑着答应,“你也多保重啊。” 至始至终,没有看清他的摸样。 一挥手间,生命中最美丽的岁月,最纯真的爱情,已经如流云散去。 在那一瞬间明薇仿佛看到李由庚的身影,瘦瘦的,站在那里目送她,她的身上还有他的体温,他的眼泪滴到她的头发上。 那是她的初吻,她的初恋。一切的欢喜,一切的悲伤,相爱和分离同样刻骨铭心,时间打下的,是无法挽回的青春印记。 尾声 但是,如同当初她不知道会遇到黎敏和李由庚,苏明薇也不知道—— 一年后她顺利进入B大读研之时,就是李由庚登上北美航班之日; 那时黎敏没有拿到毕业证,却拿到了驾照,开一辆捷达王来帮她搬家; 她也不知道后来杜飞跟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只好歉意地不停地说对不起。 她更不会知道,有天深夜,她仍然收听的音乐台里,半梦半醒间,听到王菲的歌,是时痴了过去。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也许所有的繁华终将风流云散,但又有什么能够地久天长? 不知道将来,但是不能幸免,留不住算不出的流年。 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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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晴晴

《九江》作者:匪我思存完结TXT下载本文来自:[新鲜中文网[/url]它网页上说是完结.我看了下大家的评论.发现还是没完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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