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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甜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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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草泱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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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君制与郡县制作为楚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战国时期曾长期并存。长期以来,由于材料限制,学术界对郡县制关注较多,而对封君制的研究很不充分。近些年,随着战国出土文献的不断整理和公布,这方面的研究有了进一步深入的可能。本文拟结合传世和出土文献,细致分析战国时期楚国封君领地的构成,以期在战国基层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方面有所推进。不当之处,尚祈方家不吝赐正。传世文献中有关楚国封君的详细描述不多,仅能从对鲁阳文君和阳城君的少量记载中窥得封君领地的大致结构。鲁阳文君公孙宽为楚平王之孙、司马子期之子,受封于楚惠王时期,又常被尊称为鲁阳文子。“文”是他的谥号,与新蔡葛陵楚简(下文简称新蔡简)所见的平夜文君谥“文”的情况类似。关于他的受封,《国语・楚语下》有详细记载:

惠王以梁与鲁阳文子,文子辞曰:“梁险而在北境,惧子孙之有贰者也……惧子孙之以梁之险,而乏臣之祀也。”王曰:“子仁人,不忘子孙,施及楚国,敢不从子。”与之鲁阳。惠王本欲以梁封之,鲁阳君请求改封于鲁阳,表面上是惧怕子孙有逼上之二心,实则因梁在边地,担心子孙失邑。《墨子》记载鲁阳文君与墨子的对话,见于《耕柱》和《鲁问》两篇。《鲁问》篇云:子墨子……谓阳文君曰:“今使鲁四境之内,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杀其人民,取其牛马狗豕布帛米粟货财,则何若?”鲁阳文君曰:“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夺之货财,则寡人必将厚罚之。”

从这段文字可以解读出的信息包括:一,鲁阳文君说在封地“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若有攻伐,“则寡人必将厚罚之”。体现了他在封地内的绝对权威,行政、司法等权力都由他来掌控;二,四境之内的“大都”、“小都”指代大小城邑,可知封君的封地面积较为广大,包含独自的城邑体系,在城邑之外则应有大片的乡野地区。除鲁阳君外,从《吕氏春秋・离俗览》之《上德》篇有关阳城君的记载也可以看出类似情形: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

讲的是楚国阳城君与墨家的孟胜毁璜为符,孟胜为阳城君守国、死国的故事。孟胜与阳城君交好,阳城君令他守国,他应当参与管理阳城君封地内的一些事宜。虽然不清楚阳城君是否给予他某些官职,不过可以肯定他的权限是来自阳城君的,反映出封君在封地内职权很大,可以任免不少官员。所说的“国”指的就是阳城君的封地。封地称“国”,在封地内有独立的武装。虽然其仍受控于楚国中央,中央有分封和收回封地的权力,但独立性依然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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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猪seven

春秋战国之际,随着土地国有制度的瓦解和诸侯兼并战争的加剧,诸侯国都先后进行了经济、政治改革,承认土地私有权,改变赋税制度,推行郡县制度,加强中央集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封君已由“授民授疆土”的领主,逐渐变为没有土地所有权,也不能臣其吏民的封君,只是享受虚荣,衣食租税而已。

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封君的身份性质已不是很严格,庶民有功于君、国,也可以获得封君的称号,彻底否定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身份制度。商鞅将封君爵位纳入二十级爵中,形成了‘“租秩制度”。关东各国虽屡建封君,除收其租税外,能够肯定为世袭的也不多。韩非子说:“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重。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

秦统一之后,土地私有制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了,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领主制度受到了严格的政治批判。以秦始皇、李斯为首的革新派根除领主制度的同时,在极大程度上简化了食封制度。他们主张皇帝子弟、功臣一律不再立为封君,可“以公赋税重赏赐之”。在琅琊石刻上署名的许多列侯、伦侯,都是在职将官的爵位,而不是国君子民的封君。班固评论秦始皇、李斯这番改革说:“秦姗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秦始皇改革封君制度固然是一种进步,但班固认为这也恰恰是秦朝覆亡的重要原因。

两汉时期,食封制度获得了空前发展,但因为其分裂割据的劣根性存在,与中央集权有着严重的矛盾,因而又不断遭到削弱,以至走向没落。

汉初的诸侯势力是历史形成的,刘邦与各路诸侯是盟主与盟友的关系,是为了反楚结成的统一战线。因此,刘邦在统一战争后,不得已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楚王韩信、赵王张敖、韩王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藏茶、长沙王吴芮。这些诸侯王占据关东的广大疆域,势力很大,拥兵自重,对中央和国家统一造成严重威胁。当汉王朝的封建统治秩序初步恢复后,刘邦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汉室统治,便开始了剪除异姓王的斗争。这场政治斗争历时八年,几个主要异姓王先后走死逃亡。如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韩王信、燕王藏茶被杀,后被封为燕王的卢绾逃往匈奴,只有国力最弱且地处边远的长沙国,存续至文帝时。

在消除异姓王的过程中,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错误地认为分封刘氏子弟为王能同心同德屏藩汉室,便又陆续分封自己的子侄为王,共九个诸侯王。诸侯王“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除太傅、丞相由中央委派外,御史大夫以下皆由自己任命,“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赋敛”。

苏洵在《审敌》中说:“当是时,非刘氏而王者八国,高祖惧其且为变,故大封吴、楚、齐、赵同姓之国以制之。既而信、越、布、绾皆诛死,而吴、楚、齐、赵之强反无以制。当是时,诸侯王虽名为臣,而其实莫不有帝制之心,胶东、胶西、济南又从而和之,于是擅爵人,赦死罪,戴黄屋,刺客公行,匕首交于京师。罪至章也,势至逼也。”同姓诸侯王僭越,称帝之心已显迹,中央集权受到了严重挑战。

文帝三年(前177)济北王刘兴居起兵叛乱,首开王国武装反抗汉廷之先例。文帝派兵镇压,叛军顷刻瓦解,刘兴居被俘后自杀。三年后,淮南王刘长又阴谋反叛,被朝廷发觉。文帝罢去淮南王的封号,将刘长发配蜀郡,刘长在途中绝食而死。对此,贾谊上《陈政事疏》,指出亲疏不是主要问题,同姓王并不比异姓王可靠,诸侯国最后都要威胁中央集权政权;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即分割诸侯王国的领土,缩小诸侯王的领地,以削弱他们的势力,从而达到中央集权的目的。但仁厚的汉文帝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对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并未积极果断实施,只是在齐王刘则死,无子嗣位的情况下,才分最大的齐国为六国,又封刘长的三个儿子为王,将淮南国一分为三。由于文帝对同姓诸侯王基本上采取姑息政策,导致诸侯做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从而埋下了“七国之乱”的祸根。

到汉景帝时期,诸侯的势力恶性膨胀,像齐国有七十多座城,吴国有五十多座城,楚国有四十多座城。有些诸侯不受朝廷的约束,特别是吴王刘濞,更是骄横。他开铜矿,铸钱币,煮海盐,设官市,免赋税,使吴国经济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他的政治野心也开始滋长,长期称疾不朝,吴国俨然是与汉朝平起平坐的独立王国,并招诱天下流亡人口,图谋叛乱。

景帝采纳晁错的“削藩”建议,于景帝前三年(前154年),以各种罪名先后削去楚王戊的东海郡,赵王遂的常山郡和胶西王的6个县。景帝前三年正月,汉廷以铸钱、制盐等罪名,酌予削减会稽、豫章二郡的诏书送至吴国。吴王濞立即诛杀了由朝廷派来的二千石以下的官员。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遍告各诸侯,同时又派人与匈奴、东越、闽越贵族勾结。消息传来,胶西王刘卬、胶东王刘雄渠、淄川王刘贤、济南王刘辟光、楚王刘戊、赵王刘遂等,也都纷纷起兵。以吴、楚为首的“七国之乱”,终于爆发了。

由于景帝善用将帅,周亚夫有勇有谋,而刘濞刚愎自用,谋划不周,又无军事指挥才能,汉军仅用三个月就平定了叛乱,刘濞逃到东越,为东越王所杀。其余六王皆畏罪自杀或被杀,七国被废除。汉景帝通过“削藩”,使绝大多数诸侯王国仅领有一郡之地,诸侯王国领郡由42郡减为26郡,而中央直辖的郡由15郡增加至44郡,实现了“强干弱枝”的目的。

七国之乱后,封君权力大为削弱,诸侯王不得复治其国,“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一切军政事务,均由中央派官治理,即“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自此以后,诸侯王、列侯虽“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亡异”。

法律对封君的限制也很严格。在政治方面,诸侯王、列侯在封国内必须遵照中央法律、法令、制度,不得逾越。没有诏书、虎符,不得擅自发兵;不得越出国界;不得藏匿亡命。汉武帝又制定了“左官律”和“附益阿党法”,严格限制封君的政治活动。 。

至武帝时,两汉的封君与富商、地主差不多。司马迁就算过一笔账:“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司马迁称前者为“封君”,后者为“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可以封君比“乐”的“素封”。

封君既无土地所有权,又无真正的君国子民之权,只可“衣食租税”,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生活条件是没有什么保障的。在政治和社会急剧变化之时,其生活变化也极大。就是他们的子孙与皇室的血缘关系疏远之时,由于政治地位的下降,经济地位也日益下降。班固说:“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袭,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号,亡以显其魂,赏亦不细矣!百余年间,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生为愍隶,死为转屍,以往况今,甚可悲伤。”班固这段伤感性的评述,正反映了食封制度日趋没落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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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aronzy

封君既没有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君主的人民的物权,只有“衣食租税”。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当政治和社会瞬息万变时,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是他们的后代与皇室的血缘关系疏远,经济地位由于政治地位的下降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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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蓉错失927

楚国的体制是分封制为主,县制为辅,考古发现楚国的封君有70余个秦国的体制以中央集权制为主,土地归秦王管理,封君极少,权利掌握在秦王和丞相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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