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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小懒猫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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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喜luck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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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包装,现状,推进,措施正文开始提要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自由贸易理论的支撑下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迫于内外压力,我国发展绿色包装势在必行,并就如何发展我国绿色包装、实现包装与贸易环境相协调提出对策。关键词:绿色包装;现状;措施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一、绿色包装的内涵绿色包装是指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包装作为贸易商品的组成部分,包装工业作为社会一重要部门,与环境及资源危机又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包装在生产、使用、处置中的不环保、不安全因素加剧了人类对包装工业及包装物的关注。因此,在绿色浪潮的席卷下,绿色包装在国际贸易中应时而生。一系列环保条约出台,WTO日益绿化,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推行环境标志制度,这一切无疑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当这些包装措施“以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时,对市场准入、产品竞争力更是构成极大的障碍。二、我国绿色包装发展现状(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提高了消费者环保意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组织纷纷呼吁环保、各国相继出台了法律法规,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觉醒,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已不再仅局限于物美价廉、健康营养,他们开始关注商品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环保产品顺应了这一趋势,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环保意识的高涨,必然对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提出了要求,包装不符合本国环保要求的商品很明显竞争力将减弱,而带有环保标志的包装产品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不发展环保型包装就意味着在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二)当前我国绿色包装对出口贸易造成不利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主要贸易市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区域,它们约占我国外贸额的88%,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又是绿色浪潮最盛行、环境标准严格、法律法规多样的地方。因而,我国贸易不可避免地受到包装壁垒的影响。首先,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口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此外,由于不同国家包装要求或有差异,当我们满足了一国的规定,却未必符合另一国的要求,因此出口企业必须支付昂贵的包装费以符合不同国家的规定,故我们的包装达不到别国标准时,或为达到标准使成本增加到无利可图时,面临的将是退出市场。(三)包装方面的法律规范仍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内容涉及到包装及其废弃物管理的仅有的法律。但这两个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问题。它没有规定“易回收处理、处置或在环境中易消纳的产品包装物”的具体标准,也没有明确按哪项“国家规定”回收、再生和利用;且得以实施的条件尚不具备,包装废弃物回收、存放、处理的相应配套机构与设施还很不健全。也基本处于政策宣传的层面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仅凭以上简单的规定并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缺失或形式化,企业在生产上就会忽视绿色包装,从而在贸易中使得产品在包装上处于极为不利地位。三、我国对绿色包装的推进措施(一)加强包装的环保教育,经济手段调节,建立资金支持体系。首先,开展包装的环保运动,首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制定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潮流,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也日益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开拓市场、树立形象的有效途径。依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促使包装物生产商考虑环境成本,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包装物的产生;其次,政府通过征收包装物环境税获得收入,根据需要用于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的各项支出,从而使得促进包装物减量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过程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二)走企业联营之路,实施绿色设计。我国很多小包装企业资金短缺,借款能力又弱,研发水平更是堪忧。通过联营,可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工作当中去,有利于提高包装企业的整体素质;实现规模效益,增强竞争力。通过合并,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保证了产品质量,实现了规模效益。更可实现风险共担,使企业平稳经营。另外,企业应坚持“设计是源头”的理念。坚持包装设计要减量化、小量化、力求与产品结合。在设计中,剔除有毒害包装材料的使用,尽量考虑环保型材料,同时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坚持包装结构设计要合理。包装容器的结构设计要顺应消费者的需要,体现人性化原则,避免给消费者使用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顺应出口地市场的要求,避免因结构不合理导致出口不畅。(三)强化出口意识,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国许多出口商品达不到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进口国有关环保的法规条例、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强度等了解不够。在包装装潢、图案和色彩等的设计上要突出环保气息,以适应国外消费者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现代消费心理;在包装材料选择上,要大力发展轻薄、高性能的纸包装、竹包装、玻璃包装,改造塑料包装。实现绿色包装,消费者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树立环保意识,改变攀比心理,拒绝使用过度包装、虚空包装的产品,这方面的需求转变了,企业也必将被迫转变设计策略;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随手丢弃包装物,尽可能地参与到包装废弃物回收中,从而减少包装污染,节约了资源,营造了和谐舒适的环境氛围。(作者单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参考文献:[1]蒋小花,张晓慧.循环经济视角下绿色包装法律研究[J].特区经济,.[2]王利云.绿色包装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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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穗的宝贝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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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dream8

环境工程专案涉及面较广,是集建筑、给排水、电气、化学、热力、生物和机械等专业学科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环境工程专案投融资方法与实践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以 *** 投资为主,企业和社会投入资金为辅的投融资模式,但是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凸显,环保专案资金缺口仍在不断加大,现有传统环保投融资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要求。

一、环境保护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总体投入不足

由于当前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在对环境进行整治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当前我国环保投融资方式仍存在较大的不足,根本原因在于环保专案投融资市场机制尚未理顺,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没有被有效的利用。首先,大量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环保专案,严重依赖于 *** 财政投入,一些财力有限的地方 *** ,并没有把环保投入作为优先选项;其次,大量的中小企业,在市场范围内融资投入环保设施有较大的困难,仍主要采用自筹资金方式投入环保设施,因此,一方面社会中的大量资本一直处于闲散的状态,不能被有效的利用于环保专案投入,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业投入环保专案又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二***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当前,发达国家的环保专案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更加趋向多元化,尤其是更多的采用市场化融资手段和资本市场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在我国,由于市场经发展仍不成熟,大量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环保专案投融资仍主要依托 *** 投入资本金、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主要依赖专案运营收费和财政补贴偿还银行贷款, *** 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融资方式采用较少。

***三***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环保投融资资金使用的过程中,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在国内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所以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环保资金运用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在管理上不能使用正确的管理方法,最后则是投资者逃避风险承担责任。在 *** 投资作为环境保护过程中投融资主体的背景下,在环保领域,投资决策者与风险承担者的权力与责任是分离开来的,作为环境投资的主体对于风险是不需要进行承担的,所以,在对资金进行运用时,通常情况下不会考虑其风险因素,这就会导致资金低效益投资现象的出现,进而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会出现环境保护领域众多专案的重复建设,使资源严重的浪费,进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最后,则是管理监督体系的缺乏,作为投资过程中的主体的各级地方 *** ,在对环保设施投资管理中,缺乏约束机制,也是造成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因素。

二、环境保护投融资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创新理念

环境保护融资机制要进行改革,要从源头上进行理念的创新。首先,要强化 *** 的引导或主导作用,实现市场运作和企业主导多种资源的整合;其次,要对原有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进行彻底的摒弃,从源头上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以促进回圈经济的发展;第三,将扩大总量与结构优化进行有效的结合;最后则是要将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有效的结合,进而为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提供完善的社会和经济环境。

***二***完善投资主体

1. *** 发挥引导和主导作用

由于当前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竞争,所以导致当前投融资资源配置过程中,资源配置的效率较低,无法达到最佳的配置状态。儿而 *** 在环境保护中作为主体,在拥有资源方面有较强的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 *** 的引导和主导作用,对各项资源进行充分的整合。对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环保专案,宜采用PPP方式运作专案,由 *** 与社会资本成立专案公司***SPV***,专案公司负责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融资, *** 负责特许经营权授权或财政补贴,确保社会资本合理收益,专案使用人***使用者***负责付费。或可采用 *** 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环保服务, *** 通过专案收益和税收调节解决购买资金。

2.提高企业资金自筹能力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作为环保型企业,一定要积极的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首先,应该对市场的需求和自身产品具有明确的认识,并做出充分的准备,可以考虑方式包括以下几点:新技术的研发、现代企业制度的筹建、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等。一方面,企业提高竞争力,可以提高向银行融资的筹码,同时还可以依靠企业的核心技术,引进社会资本和各类基金投入;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通过自身科学合理的经营方式和手段获得较高的利润,以促进企业自身现金流量的增加。

三、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条件在于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环保投融资问题,主要在于 *** 、企业各方面共同努力,各自发挥自身优势,理顺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展投融资渠道,确保投融资渠道通畅,构建权责一致的法律体系,只有将这些问题进行解决,才能使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确保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厚美.完善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十二五”基层环保工作[J].环境保护,2012***02***:69—70.

[2]董昕.绿色金融:现存问题及体系构建[J].当代经济管理,2015***09***:96.

[3]孙闯.环境税经济效应及其开征思路[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1***01***:1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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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otiao1985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环境污染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这是制约我国经济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应该在加强环境保护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税收与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其它手段的比较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特征,决定了解决环境问题需要政府加强对环境的治理。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手段,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都有其适用的一面,然而,这些手段同税收相比较,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直接管制与税收。一般来讲,直接管制分为两种:一是明文规定企业的生产方法,或投入物必须符合某种最低标准,否则禁止运营;二是直接规定产出的最高数量,禁止超量生产。政府直接管制的最大弊端是缺乏弹性和效率,同税收手段相比较,这一缺点更加突出:通过对污染行为课税可以使行为主体在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对治理污染的投入和少交税两者寻求平衡点,在二者没有达到平衡前,企业会主动地为研究治污新技术和购买设备加大投入;而在政府直接管制下,一旦企业达到了政府规定的最低排污量标准,他们就再也不会将注意力放在进一步减少污染上。并且政府制定标准在先,比较分析污染管制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在后,当各企业的成本函数差别很大时,政府直接管制的效率就很差。2、排污收费与税收。政府对排污行为收费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办法。但是与税收手段相比,这一办法的规范性较差,征收过程中的强制性也不够。与其相反,税收的规范性、强制性更为明显,能很好的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另外,税收手段是依托法律强制执行,具有独特的刚性,从而保证政策调节到位。对污染行为征税,可较好地体现效率原则,它通过税法制定规范统一的标准,减少随意行为对企业正常活动的干扰,以增强市场经济的效率。3、污染权交易制度与税收。与税收手段相比较,污染权交易制度的缺点是:①适用范围小,有些污染的排放是须严格禁止的,不宜买卖污染权;②由于污染权可以买卖,可能形成污染权市场的垄断;③由于被使用的污染权数量低于可转让的污染权数量,因而可能出现资源错误配置现象。4、政府补贴与税收。政府按单位减少的排污量给予补贴和对控制污染的设备费用进行补贴,目的是激励污染者减少排污量,或抵消治理污染的设备投资费用。补贴制度和税收手段相比存在的缺陷是:①无论是货币补贴还是间接补贴都会耗费大量的财政资金。而对污染行为征税则既可以实现一定的环境政策目标,又能为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收入;②财政补贴政策往往是事后鼓励措施(因为事先补贴缺乏补贴的依据),污染越严重的企业,越能得到更多的补贴,这在公平性方面是有问题的。对污染行为征税,纳税人纳税数额对少与其污染的数量和程度成正比,因而是一种较公平的手段而治污效果差;③财政补贴政策并不一定会减少社会排污总量,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只要获得的补贴收益大于治理污染的边际费用就会增加排污。总之,税收手段同政府治理污染行为的其他手段相比较有其优点。但对环保来说,税收手段应与其他手段结合起来一同发挥作用。二、我国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缺陷上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国制定了排污收费制度,加之税收法律法规中散见的一些环保条款,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税收体系:如排污收费制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等方面都体现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应当肯定的是,上述有关环保的税收措施为保护环境、遏制污染树立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目前有关环保的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这一税种应当在环境保护税收制度中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的调整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2、污染收费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偏低,而且在不同污染物之间收费标准不平衡;其次,按单因子收费,即在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时,按含量最高的一种计算排污量,这种征收依据很不科学。3、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4、消费税、资源税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健全、税率过低、税档差距过小、征收范围狭窄,对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不够。三、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现行税法体系1、增值税。继续对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方式实行优惠照顾,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给予优惠;对在生产中严重损害环境的企业则加重课税力度。2、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目设置应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但现行消费税政策并没有充分考虑着一点,有很多对环境极易造成危害的商品并没有被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比如电池、塑料包装袋等一次性、不可降解产品等。因此,应该在现有立法基础上,更多地考虑环境因素,充分发挥消费税在引导绿色消费、抑制对环境有害的消费方面的作用,逐步将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商品纳入征税范围,并根据商品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3、关税。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我国许多地区以来料加工等名义从国外引进了不少废弃物,在取得微薄的加工费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随着发达国家对环境的重视程度的增加,外商将本国淘汰或即将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设备转移到我国,同时也造成污染的转移。因此,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环境关税迫在眉睫。4、所得税。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对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转让,同时对环保企业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等。在实行所得税加速折旧制度时,应允许对防治污染的设备和设施、无公害生产设备、特定基础材料、废弃物再生处理等设备加速折旧,以促进设备不断更新,求得更快更好的治污效果。5、资源税。改革资源税,首先在税率方面,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人类的依存度、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开发的成本等因素,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同时考虑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同影响,实行差别税率;其次,为了充分、永续地利用我国的资源,进而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应创造条件扩大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当前,最紧迫的是把水这一重要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在工业生产中直接抽取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进行征税。此外,在条件成熟时还应逐步把土地、森林、草原等重要的自然资源都纳入征收范围。四、弥补现有税法的缺憾,颁布真正意义的环境税法1、改排污收费为征收污染税。为使污染者的外部成本内在化、法律化,把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污染征税制度,会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第一,将收费改为征税,可使污染者认识到对其污染付费负有法律责任,从而提高污染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第二,征收污染税后,征收的执行管理工作统一到税务部门,防止政出多门,减少机构重叠和管理费用膨胀。2、开征环境保护税。(1)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应本着“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污染或废弃物排放行为以及生产有污染产品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按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其课税对象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废弃物以及有污染行为的商品,对于课税对象可具体设计几个税目进行征收,将目前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或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氟利昂、汞,造纸厂、皮革制造厂排放的污水、热电厂排放的烟,镉电池的生产和农业生产喷洒的农药、家庭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2)税率。为贯彻公平和适当调节的税收原则,税率的设计应按产品附属污染物含量和浓度确定,对于浓度相同的污染物应按照排放数量来规定税率,对于浓度不同的污染物应按照浓度高低来确定税率,税率类型总体上应选择超额累进税率为主,体现税收差别。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应建立退税机制,对于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标准的按一定退税比率,给予退税。(3)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可参照国际通行计税标准,按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浓度确定。(4)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应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同时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具体征管中,要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并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参考文献」[1] 陈少英:公司涉税法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 杨林、李延敏:从公共财政的视角看环境与经济的统筹发展[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7)。[3] 粱本凡:绿色税费与中国[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4] 周柯:生态环境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1.[5] 计金标:生态税收论[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6] 欣闻:税收优惠助推环保产业[N].中国财经报。2003-06-05[7] 李克艳:我国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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