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88

好好生活2013
首页 > 期刊论文 >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学术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荷叶圆圆1980

已采纳

您好,根据我的查询,东城法院李成博毕业于北京大学,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他毕业于2002年,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期间,参加了多个学术研究,并发表了多篇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的资助。他毕业后,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任职,并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也曾在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提

123 评论

未暖rabbit

自建校以来,中国政法大学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再到《反分裂国家法》、《物权法》的论证、研讨,直至最终通过,国家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几乎全都存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身影。 仅从1978年复办至2000年,该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钱端升教授任“1954年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并率领学校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多位学者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江平教授担任中国民法典起草立法专家小组组长;陈光中教授担任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巫昌祯教授担任婚姻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学校在共和国重要法律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仅2006年一年,学校就受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机构的委托完成了《合伙企业法》、《反洗钱法》、《反垄断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项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稿。 在法律思想与法治理念方面,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律平等”的讨论,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及“法的本质”的再认识,再到“法治国家”的构成理论、“人权理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判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港、澳、台地区司法制度研究 ,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法大学人总是扮演着理论策源地和推动力的角色。 国家法治建设放眼于世界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需要建立有比较眼光和能力的科学研究平台,中国政法大学率先开展德国法、美国法、欧盟法、日本法、韩国法的学术研究,开启了中国国别法学和比较法学研究的先河,不仅培养了在一批相关领域和相关国家享有盛誉的学者,而且推出了对国家进行跨国法治借鉴产生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在价值哲学、人民币汇率研究、近代思想史、全球化问题,社会心理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哲学、学术批评等领域在全国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截至2015年1月, 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 ,与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司法部、光明日报社等部门共建的研究中心数十个,各类在编校级科研机构10个、法学类科研机构数十个。2013年,学校主导成立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第一批获得教育部、财政部认定建设的1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知识经济与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研究院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证据科学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人权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 学术论坛学校开设有博闻论坛、名家论坛 、校友论坛、大使论坛等一系列大型学术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博闻论坛是学校一项历时长久的大型系列学术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赞助、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主办、校学生会承办,每一期论坛将邀请全球各领域的顶尖大师、当今时代的领军者作为嘉宾,通过与学生心对心的交谈分享人生传奇,讲述成功圣经。在这里,有巅峰思想的波澜壮阔;在这里,有妙语连珠的非凡智慧。博闻论坛于2007年开办,已成功举行数十场,邀请到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政要等各领域的顶尖大师、时代领军者作为嘉宾,为法大学子呈现了一场场思想碰撞的盛宴,不仅提升了学校学术活动的层次,也更好地增进了校园学术文化的氛围。馆藏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是中国最早建成的以法律政治类图书为主的图书馆。该馆不仅收录了自1980年以来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法律文献与学术著作,还较为全面地收录了自晚清以来的各类法律出版物,包括法典、法规、判例辑纂等。校图书馆分设于学校的学院路校区和昌平校区,其中昌平主校区图书馆分为文渊阁和法渊阁两个分馆。 学术期刊《政法论坛》: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比较法研究》: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系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人文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7年9月创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哲学家李德顺教授担任主编。

289 评论

随风思恋

学术规范,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学术规范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学术规范的法学思考

[摘要]大学内部学术失范的根源在于学术权力的滥用,具体体现为学术权力的程序合法性欠缺、学术权力的公共性缺失、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文章立足法学视角,以大学中的学术权力为基点,探析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并为学术权力的规范化行使提供制度设计,即学术权力应遵循程序正义原则,恪守学术性特质以及健全学术权力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学术权力 学术规范 学术责任

[作者简介]夏民(1967- ),男,江苏镇江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江苏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教育法学。(江苏 南京 21002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9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法治思考”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SJD82000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187-02

大学中的学术失范现象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对其性质、原因及其解决路径的分析并不完全相同,但却颇有见地。本文试图从法学的视角,以大学中的学术权力为基点,探析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并为学术权力的规范化行使提供制度设计。

一、学术权威与学术失范

大学是知识之府,大学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传授知识、创造知识和运用知识。在大学,个体之间拥有的知识并不等同,某位学者在其专业领域内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高、学术影响大,成为其他学者心目中受尊敬、受崇拜的人物,就会被称为学术权威。学术权威的影响力既非出自于行政组织中的地位,也非沿袭传统的家族权力,而是以学术人员自身的学术修养、学术成就、学术魅力等因素为基础的个人威信和威望。通常没有保障其作用发挥的制度机制,也没有明确的法定影响对象。学术权威一旦与校长、院长、处长等大学中的行政地位相结合,就会使其影响力明显增强,既出于个人的权威,又源于组织的因素。

学术权威是大学名望的象征。世界范围内大学的声誉与排名,往往取决于其具有的享誉海内外的学术权威的质量与数量。恰如20世纪30年代清华大学校长梅贻齐先生所言: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学术权威作为大学中学术和学科的带头人,对大学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学术权威能立足学科发展的前沿,洞察学科发展的脉络,引领学科发展的走向,推陈学科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学术权威作为大学中左右学术权力的重要因素,在众多学术人员汇集的学术组织中,能平衡学术人员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促进学术组织内部形成合理的梯级人员结构,保持学术组织的和谐稳定。因此,大学应该善待学术权威。但学术权威本身特殊的地位容易引发封闭、偏执和保守的倾向,甚至出现学术权威挤占学术资源、垄断学术话语体系、限制学术研究空间等不良现象。对此,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曾明确提出批评:“科学创新最大的障碍往往来自于某些具有影响力的权威学者,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学术话语权,同时有自己成熟的研究框架,所以有时会无法接受新的思想,后者可能被看作是对他们学术地位和权威的挑战。”事实上,作为传统学术圣地的大学,目前在学术研究计划、经费申请、研究行为、研究评审和研究报告等学术活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背离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现象,尽管不能完全归责于学术权威,但与学术权威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

二、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

1.大学学术权力的程序合法性欠缺。这里提及的学术权力程序合法性主要指从权力产生的基础和行使方式来看,学术权力是否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学内部相关的自治性规范文件所规定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我国大学的学术权力,其合法性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学术权力来源的角度看,学术组织成员组成欠缺合法性。大学中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行使着教授治学的职能,决定着教师职称的评定、学生学位的授予、教学科研成果奖项的推荐等重要学术事项。但学术组织成员的组成不是由教师或教师代表选举产生,而是由大学中的党政部门指定产生。这样产生的学术组织很难真正代表教师群体的意愿,学术组织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受到置疑。二是从学术权力行使的角度分析,学术权力未能遵循透明、公平、回避等程序要求。由于学术组织的成员指定产生,缺乏选举所要求的准入与更换机制,人员更迭比较缓慢,学术组织成为遍布“熟人”的机构,彼此之间容易形成利益链,进行利益的勾兑与交换,透明、公平、回避等程序要求则往往成为摆设。以学术管理中的项目遴选为例,实际观察到的现象是,有许多环节的匿名评审与回避原则被规避,评审专家对于自己工作单位的申报者、或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申报者并没有做到回避原则,直接导致了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

2.大学学术权力公共性的弱化。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共性”包含了权利与义务的均等性原则,即“特定文化传统中成员所共享某种利益,并继而一同承担对应义务的性质”。学术权力植根于学术,而“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所以,就应然的意义而言,学术权力是学术共同体的公共权力,应当公平地赋予学术共同体中的每位成员,以体现权力的公共性和公正性,彰显学术自由和平等的理念。遗憾的是,这种理论逻辑并没有转化为实践行为。在学术权力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学术权力的主体通常是某个社会体制中的成员,其日常行为主要与该体制发生联系,所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维护自我利益的行为倾向,继而或潜在或明确地将这种行为趋向带到学术事务管理与资源分配中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学术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这方面显著的例证是西方大学讲座制度的变迁。讲座教授制度曾为近代大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教授权力的膨胀,该制度消极的一面,如垄断研究资源、压制新生力量等不断浮现。到19世纪末,西方大学讲座制已变得僵化,讲座制的教授为了自己的部门利益,对其研究领域内新兴专业采取打压措施,不允许其成立新的研究所或开设独立的讲座,严重阻碍了新兴学科的发展。为了捍卫学术权力的“公共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的讲座制逐步瓦解,转向系科制。 3.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权力与责任是不可分割的,既然学术组织及其成员被授予一定的权力,就应当对相应的权力行使的结果负责。责任机制缺位学术权力,必然导致权力行使的无序与无度。美国著名的学者、斯坦福大学前校长唐纳德・肯尼迪就曾对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缺乏监督机制、责任机制有着深刻的认知,他在《学术责任》一书中提到:“回顾历史是非常值得深思的。一方面,即使科学家们对某些学术不端行为有着清楚的认识,但他们宁愿保持缄默,也不将此类行为公之于众。另一方面,某些专门委员会或小组在调查具体事件时行为也比较浮夸草率,在制度执行中也没有遵循严格的程序。”在肯尼迪看来,学术失范问题的处理机制所表现出来的软弱和无奈,根源在于责任机制的缺位。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大学内部弥漫着对学术权力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使得大学中最重要的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被戏称为“学术居委会”。“大学内部的学术委员会应该捍卫学术研究的尊严,但在当下高校权力框架下,学术委员会经常出现失语的现象,无法具备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其效力,更像是‘学术居委会’。”

三、学术权力的规范行使

1.学术权力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程序正义理念下的法律制度,坚信实体正义是无懈可击的,并且只是程序正义结果的衍生物或副产品。程序正义维护的是程序规则的权威,程序公平体现的是任何人没有超越程序规则的特权。学术权力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学术组织成员的产生要体现民主原则,即要将学术组织成员选拔的时间、地点、规则和条件公开,选举产生,防止组织或个人指派,杜绝暗箱操作,以消解权力相对人对学术组织权力正当性的质疑。学术权力运作要遵循严格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旨在消除权力运行过程中利益关联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依此原则,在学术权力行使过程中,与权力相对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学术组织成员应自行或强行退出,以公正权力行使的公正性。保障权力相对人的相应权利,现代行政管理理论认为,管理对象不是单纯的行为客体,也不是简单的受动者,为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需要程序的双向互动,将管理对象纳入权力行使过程中,使其通晓权力行使的状况。完善相对人申诉及对话制度,对话渠道的畅通是保障相对人权利的重要因素。当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学术决议时,应及时告知其该决定的理由,听取其意见并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救济渠道。

2.学术权力要恪守学术性特质。学术权力恪守学术性特质的根本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学者,而不能是行政官员。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基于学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而不是源于行政职务和职级。二是学术权力作用的范围只能是学术事务,而不能是对其有重大利益诱惑的非学术事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是大学权力的两种不同取向,两者在取得方式、性质、地位、作用范围、外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不可混同。三是学术权力作用的目的是保障学术自由。保障学术自由既要完善保护学术自由的外在制度,建立保障学术自由的法律规范,反对滥用行政手段干预学术自由,又要培育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彰显学术独立精神,提升学术道德水准,严惩学术失范行为,营造宽容学术氛围。

3.健全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已认识到学术责任的重要性,曾就加强学风建设问题提出了“八个提倡、八个反对”,其中有“提倡学术批评、学术责任,反对一团和气、恶语伤人”的提法。实际上,将大学学术权力放置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不难发现,大学自身所具备的历史责任感,大学不能再简单地以学术自由为借口逃避责任。“既然现代大学在科学创新和学术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我们认为,责任感是大学固有的内涵,大学不应回避该问题,它应该对实验开发中的研究成果承担一切责任。”健全的权力责任机制是大学存续、持久并担负起社会责任的重要保证。为了将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学术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或缺。要审视现行的司法解决机制,法官长于案件事实认定和诉讼程序的掌控,但对于超越自己专业知识之外的学术判断则束手无策。因此,司法介入学术纠纷的法律困境是显而易见的。对此,完善学术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在于设立学术纠纷仲裁制度。“仲裁制度源于公民之间的私法领域,并最终延伸至与权力相关的公法领域,它同时具备公法与私法的双重特点。这一特质与学术纠纷兼具公私特征是耦合的,也是仲裁制度得以介入学术纠纷领域的情感基础。”学术纠纷仲裁制度通过设立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来裁决纠纷。仲裁委员会在具体裁决案件时,由争议当事双方从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家库里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在公开、回避、自愿、充分辩论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科学原理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公正裁决。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学术自由、“官本位”及学术规范[J].读书,2004(1).

[2]陈韶峰.试论学术评审中的委员会决策[J].高等教育研究,2003(5).

[3]李明伍.公共性的一般类型及其若干传统模型[J].社会学研究,1997(4).

[4](美)唐纳德・肯尼迪.学术责任[M].阎凤桥,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5]魏英杰.患有软骨病的“学术居委会”[N],中国青年报,2005-12-26.

[6]博克.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7]李昌祖.高校学术纠纷的司法有限介入[J].教育评论,2008(4).

学术规范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并未对“学风”、“学术规范”等概念进行准确定义。学术研究一旦失范,可能会导致学术腐败。如果对学术腐败现象的危害性没有清醒认识,便会对学术自身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学风 学术规范 学术

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被誉为是“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①以社会科学界、人文科学界为主,包括自然科学界在内诸多学科的学者广泛参与,对学术研究中的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有关学术规范的讨论

最早对学风问题、学术规范讨论进行梳理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1998年《中国书评》复刊号发表了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一文,第一次提出学术规范讨论是“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也正是这篇《备忘录》,基于当时种种学术失范现象的描述,对什么是学术规范化,要不要规范化和如何规范化等问题,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意见。2000年9月,《学术界》杂志第5期发表了井建斌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九十年代学界新的关注热点》一文,该文在《备忘录》的基础上,“补充了1999~2000年学术规范讨论的材料和作者通过采访所获得的一些材料”。②2002年2月28日,杨玉圣主办的“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南开大学社会学系胡杨的《建树学术规范反对学术腐败――〈自然辩证法通讯〉“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讨论综述》一文,该文对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进行了现象总结,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树学术规范、打击学术腐败的具体措施,并对《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开展的持续一年多的大讨论中提出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思考。2002年4月16日,“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周祥森《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的学术规范讨论及其启示》一文。与前面三篇文章客观地介绍各方观点、描述学术失范现象,并加以适当点评所不同的是,周祥森对学术规范讨论究竟肇始于何时、学术规范讨论的深层背景究竟是什么、如何界定学术规范等有关学术规范讨论的实质性、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并明确提出:“这场历时十余年并仍在发展着的学术大讨论,是新旧中西冲突和大变革时期学术范式转换的必然产物,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诸学科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事件,也是中国学人关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诸学科本土化、国际化努力的有益探索”。③笔者认为,这篇文章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讨论分析较为透彻、考证较为确凿、总结较为全面。与此同时,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学术期刊杂志社或编辑部还与国内一些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组织召开了关于学风问题、学术规范的研讨会,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建设的宏观角度来研讨学风和学术规范问题,从而推动了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讨论的不断深入。

然而,遗憾的是,就在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在整个学术界虽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却普遍得以开展的同时,由于学风不正、违反学术规范所导致的学术腐败事件却在近年内屡被批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学术规范”相关概念及其解读

学风。就个体而言,学风是学习者主观的精神因素在学习和探究过程中的内在和外在的综合表现。它既反映了学习者学习素养的高低、学习意志的强弱和学习志向的远近,又反映了学习者在选择研究方法、构建思维模式中的某种倾向,还在某种程度上直接预示着学习者学习探究活动的成败。就某个正常的学术领域或某个正常的学术共同体而言,学风是沟通交流的桥梁、团结协作的纽带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动力。从事教育活动和学术研究的大学教师,应有身正为范的崇高师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研究精神、明确合理的治学方法,否则不仅做不好学问、做不好学者、做不好教师,还要误人子弟。因此,学风问题对于大学教师来说,是涉及科学精神、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事关教育成败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学术规范。邓正来认为:“所谓规范化问题,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比如如何建立学术评价机制,如何建构学术研究范式,如何营造中国社会科学的知识增长传统,等等”。④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学艺研究员和景天魁研究员对社会学研究的规范化提出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社会学规范化的学术建设应当包括科研和管理两个方面。在科研方面,规范化的学术建设涉及到:操作层面,要有研究者基本认同的研究方法;知识层面,要有基本的、大致为学者所接受的理论和概念系统;道德层面,研究者应当具有自律精神。在科研管理方面,课题论证要符合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发表论文要有正规的审稿制度,成果评价要有科学标准等等。⑤在众多的讨论文章中,以上这两种观点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学术规范涉及的具体范围,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笔者认为,学术规范的界定既应当包括理念和价值的层面,也应当包括程序和操作的层面。因此,所谓学术规范,可以认为是学术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并为学术共同体中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可的学术价值观念和学术行为模式,具体包括学术道德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学术管理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五个方面。这样的界定避免了对学术规范琐碎的现象性描述,将学术规范具体化在不同的学术研究阶段,同时便于对学术失范现象加以明确的分类。

学术腐败。学术研究中不遵守规范,产生“失范”行为,并超越了某种界限,就可能发生质的变化,即可能进一步堕落为当前学术界和高等教育界重点揭露和批判的“学术腐败”。笔者认为,所谓学术腐败,是指违反了学术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形成,并为绝大多数教科研人员认可的学术道德准则、学术价值观念和学术研究规范,采取一切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和利益的学术堕落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导致当前高校学术腐败行为日益为社会所严重关注的原因,是由于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场所、是探究学问的地方,大学教师学风不正引发的学术失范现象甚至学术腐败行为不仅有可能使我们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落空,学术研究丧失最宝贵的原创性,还有可能击穿社会的道德底线、导致全社会的道德“雪崩”。这种灾难性的后果或许不会马上得以表现,但却并非没有可能。

学术为何需要规范

学术腐败尤其是高校学术腐败不仅亵渎了学术尊严,玷污了学界圣洁,腐蚀了大学教师队伍,违背了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阻碍了学术发展创新和人才健康成长,更严重的是影响到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落实和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

对学术发展的严重妨碍。学术活动作为知识的传承、研习、探索和应用活动,需要对于客观真理的热诚追求和忠实服膺。学术的发展,离不开那种奠立在客观性、诚实性和无私利性基础之上的高尚的学术道德,离不开追求原创性的强烈的创新动机。政治求公、经济求利、学术求真。学术共同体是一个以“求真”作为自己主导价值的共同体,其运作秩序主要是靠学者所特有的精神气质来维持。

对于社会进步的阻碍。在每一时代,站在探求知识和真理前沿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大学教师的精神气质,总是起着引领时代思想的作用。特别是近代,自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开始,中国的人文思想开始具有了它的现代形态。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以民主、科学和马克思主义为标志的无产阶级新文化把中国的人文思想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具有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人文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转型期发轫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也与中国人文知识分子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由于此,知识分子才得以被称为社会的精英和时代的精神脊梁。如果这些人腐败堕落,将严重阻碍社会的整体发展。

潜移默化而又极其顽固的渗透性、蔓延性和扩散性。有人曾对中国的职业声望进行过调查,选择了当时(1998年)社会上最有代表性的14种职业,对国内7所有代表性的城市居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城市的被调查人均将科学家和大学教授排在职业声望排行榜的第一、二位。⑥这充分说明整个社会对知识界尤其是高等教育界的信任和期望。如果连为人师表的大学教师也难以抵御社会腐败的侵袭,那么,何以通过教育去教化社会?要避免或拯救学术腐败所可能或已经导致的学术发展危机、社会精神危机和人的发展危机,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抵制和反对学术腐败的任务,无论这是未雨绸缪也好,还是亡羊补牢也罢。(作者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副教授)

注释

①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

②③周祥森:“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的学术规范讨论及其启示”,http://www.省略,2002年4月16日。

④邓正来:“社会科学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辑刊》出版座谈纪要”,《东方》,1995年第2期。

⑤陆学艺,景天魁:“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⑥夏学銮:《转型期的中国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2页。

239 评论

阿优米酱

政管学院在中外政治思想与政治文化、公共治理与政府改革,全球化与国际关系等领域形成了三支教研团队和研究特色,并取得可观的研究成果。2001年以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 ,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项目1项,国家精品课程1门,与福特基金会、欧盟、全球环境研究所国际合作项目3项。 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世界经济与政治》等著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撰写出版学术著作30余部(含合著),其中两项科研成果获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数据截止2015年1月)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有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四大类本科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培养学生良好的现代政治思维素质,了解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府的运作过程、治理方式,培养学生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门人才。国际政治培养能够胜任在各级国家机关、公共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在高校及科研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管理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行政管理知识。行政管理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训练,能够胜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种公共组织中的管理及研究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培养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理论和公共政策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国际关系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外事工作的知识、技能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及国际政治经济发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战略和政策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外事管理、信息搜集和涉外事务,并具有良好地从事国际战略和政策研究工作的基本素质。 MPA教育是国家为推进中国公共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而设立的一种新的专业学位,它以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为基础,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为目标,是一个社会十分需要,发展前景良好的专业研究生教育。中国政法大学的MPA教育以全校雄厚的法学高等教育资源为支撑,依托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MPA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目前已成为国内政治学、公共管理、国际关系学科的一方重镇,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国政法大学MPA的办学宗旨是:发挥法科强校优势,秉承资政育人传统,培育法治精神,在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和学员能力培养等方面着力体现政、法结合的特色。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分为全日制(双证)和在职两种类型。设有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司法行政、党务与社团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

113 评论

美丽苗条龙龙

本文从学校学术实力,师资,生源,声誉,区位,发展潜力,就业,学科门类,政府扶持力度,校友资源等十一大方面进行评比,最后进行综合排名。(第一名得五分,第二名得四分,以此类推) 一,学术实力 1中国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大学 华政西政实力应该不相上下,但根据法学创新网的数据统计,近年华政的论文发表数量高于西政,故排在此之前 3西南政法大学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二,师资 1中国政法大学 毫无疑问,名师荟萃,第一大法学家集团 2华东政法大学 华政跟西政应该在伯仲之间,但近年华政一批青年学者的崛起实力应在西政之上 3西南政法大学 曾经的法学黄埔,随着师资的大量外流已成江河日下之趋势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三,生源 1中国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大学 北京上海优势明显 3西南政法大学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四,声誉 1中国政法大学 2西南政法大学3华东政法大学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五,区位 1中国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大学 3西南政法大学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六,发展潜力 1中国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大学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西南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七,就业 1中国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大学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西南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八,学科门类 1中国政法大学 法大门类最为齐全,拥有全国唯一的军事法学,还拥有比较法学,法与经济等自主设置专业 2华东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并列第二 九,政府扶持力度 1中国政法大学 211 985平台 2011计划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11 3西南政法大学 部市共建 4华东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十,硬件设施 1西南政法大学 宿舍有空调,其他不解释 2华东政法大学 欧式建筑很漂亮,可惜宿舍没空调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西北政法大学 5中国政法大学 最小的校园,50年代的建筑 十一,校友资源 1西南政法大学 2中国政法大学 3华东政法大学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西北政法大学 综合排名 1中国政法大学 50分 2华东政法大学 40分 3西南政法大学 37分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9分 5西北政法大学 12分 评: 中国政法大学从各个角度看都是当之无愧的政法大学中的龙头老大,西政跟华政实力在伯仲之间,但鉴于区位,财政,生源等因素,华政的发展速度快过西政,发展前景较西政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因为是两校合并,且现在以财经为主,法学学科有边缘化的趋势,因此实力在下降;西北政法则是天时地利人和尽失,已被其他学校甚至是新兴综合院校的法学院超过。 注:考虑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特殊性,只将其法学学科参与评比。 附全国法学院档次排名: 第一档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第二档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吉林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第三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第四档 拥有法学一级博士授予权的其他大学

至于下面有人做的一个各个方面的排名,我挑重点吐槽,这不是开玩笑嘛

就业排名 (首先西政自己的人才都留不住,并且重庆地处西南,偏居一隅,经济无明显优势,目前法律需求重镇在北京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你说在上海的华东政法竟然会屈居西南之下?更别说中国政法) 第一名: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 第二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政法学院) 第三名:华东政法学院 第四名: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

3.按照发展潜力(13年教育部发通告禁止北京等沿海高校向中西部高校挖人才,呵呵,西南政法为目前政法类高校人才流失严重高校之一,并且西北政法早已轮流为二本,发展潜力能胜得过经过合并的211工程大学 中南财经?搞笑。还有学术论文发表量排名,哎呀我去。这谁排出来的

第一名:西南政法大学 第二名:华东政法学院 第三名:中国政法大学 第四名:西北政法学院 第五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88 评论

相关问答

  •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专著参考文献格式 专著是以单行本或多卷册(在限定的期限内出齐)形式出版的印刷型或非印刷型出版物,那么,论文中专著参考文献格式要求是怎样的呢? 专著参考文献格式要

    长虫虫的橘子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抽检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要经过很多程序的审核,首先是导师审核,然后是百分之百外审或盲审,再是学院的答辩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答辩,学校抽检,最后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抽检 为

    如果蛋蛋愿意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中国政法大学论文查重

    不一样,对论文的质量,字数,查重率都不一样(传说清华是4%),包括之后的答辩严格程度。

    摇滚小青蛙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位论文

    这两个网站什么类型都有,有很多以前.不经典你打我~

    吊炸天1234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论文检测

    若学校要求学生查重使用知网查重系统,则学生必须将硕士论文上传至知网中进行检测;若学校要求学生使用其他类型查重系统,学生可以不用将硕士论文上传至查重系统中,但必须

    999966开心 2人参与回答 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