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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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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半月月

语言的本质作为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社会约定俗成的一种符号集合);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人类思维结果的表达形式,适应人们交际而产生);语言是人类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语音和语意的综合由社会决定)。

语言作为一种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语言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一种符号集合。语言符号同他代表的内容,是约定俗成的,一旦被社会认可,符号和内容之间就是必然规定性的联系。

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人类思维结果的表达形式,适应人们交际产生,离开了交际,语言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扩展资料:

语言的表达方式为人们使用语言的形式,人们使用语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人的肢体行为和文字。

人的肢体行为使用语言的主要形式,口述声音、手势及表情就是人的肢体行为体现。口语是人类使用行为进行语言交流的最主要的方式。

语言在特定的环境中,为了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所以特定的环境必然会在语言上打上特定的烙印。另外,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媒介,因此,它必然会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科技,乃至文化本身产生影响。

语言这种文化现象不断发展的,其现今的空间分布也是过去扩散、变化和发展的结果,所以,只有摆在时空的环境里才能全面地、深入地了解其与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的关系。语言也是不同物种间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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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开心文文

French school通常指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由M.格拉蒙(1866~1946) 和A.梅耶在法国建立的语言学学派。他们二人是第一代。J.房德里耶斯和M.柯恩是第二代,E.班维尼斯特(1902~1977)和A.马丁内是第三代。格拉蒙和梅耶的特点是主张研究语言演变要注意心理生理因素,并强调语言的社会性。但是到了后来,这一派的成员已经向多方面发展,再也不是一个清一色的队伍了。格拉蒙和梅耶由1881~1891年受教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还受到方言地理学家J.吉耶龙(1854~1926)和语音学家.卢赛洛(1846~1924)的影响。他们的学说与德国的H.舒哈特、丹麦的O.叶斯泊森有某些共同点,而对德国的新语法学派则有许多不同意见。1895年,格拉蒙在一篇论文中首先提出,语言演变有生理心理原因,不可忽视。在语音方面,如拉丁语“预言家”d嫃v嫃um(有两个相同的元音)变为法语 devin(第一个元音变为e),这是一种异化作用,有心理因素,不能用新语法学派那些“定律”来说明。另一位法国学者L.鲁德也指出,语义也会有历史演变,如“热”指温度,本与颜色无关,可是后来深红、深黄也称为“热色”,这是因联想而变;又如法语 pas这个词本来没有否定意义,但是由于常与ne(不)连用,结果自身也取得了否定意义,这是因搭配而变。以上这样的演变,各种语言都有,应从心理生理方面找答案。梅耶认为,词义演变是心理过程,但是原因是社会性的。他把词义变化分为 3种:一是因为社会生活不同,一个词所指的事物有所改变,如 plume本指鹅毛,后来变为指书写用的笔;二是一个小集团的专用语变为全社会的通用语,如法语 arriver本是水手用语,专指船已到岸,后来变成“到达”,不论是谁都用,也不管到什么地方都用;三是上文所说的 pas这个词,它的意义起变化,全是词语搭配的结果。梅耶认为,语言是社会行为,是“社会事实”。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语言。文化进步使人们的抽象思维随之进步,因而在印欧语系诸语言中,综合性的语法形式逐渐消失了,而与抽象范畴符合的语法形式则保留了下来,甚至还更加发展。例如古印欧语名词中的性别,本来是有意义的,如长果子的“ 树”是阴性的,长在树上的“ 果子”是中性的,“脚”常在活动,走路,是阳性的,“手”常在接受东西,是阴性的。可是到了后来,原有的意义消失了,名词性别就毫无系统,说不出其所以然来。梅耶注意语言的社会性,自然对各种语言的外部社会历史感兴趣。他用心研究语言作为社会事实在社会中起什么作用。他所著的希腊语史和拉丁语史,可以作为这种研究的典范。法兰西学派致力于说明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原则。梅耶认为,要证明两种语言是否有亲属关系,最重要的是研究其语法形式。语法形式的证据最可靠,因为音位排列的方式和语法功能的表现,如果在许多情况下两种语言都相同,那必然不是偶然的。但是在各种语言中,语法形式相对应,并不意味着音位序列必然相同或相似。例如亚美尼亚语“二”是erku,这与 拉丁语“二”duo在音位序列上并不相同;但是亚美尼亚语的erk-与印欧语系许多语言的dwi-相对应,而dwi-又与拉丁语的 duo相对应,可见亚美尼亚语的erku与拉丁语的 duo同出一源,即这两种语言在远古时代有共同的祖先。格拉蒙和梅耶都是索绪尔的学生,索诸尔强调语言的系统性,他们也一致赞同。现在人们一谈到语言系统,就必然使用“ 音位”、“ 系统”、“结构”等等术语,可是这两位先驱对这些术语都没有下过严格的定义。在这方面作进一步研究的,是后来的结构主义者和音位学家。梅耶死得早些,20世纪30年代就去世了;格拉蒙活到1946年;房德里耶斯活到1960年,他们对于语言学界新学说都不拒之门外。房德里耶斯在批判青年语法学派的基础上提出用社会学的观点研究语言,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事实”,因而又存在“社会心理”之中,是内部结构严整的符号系统,因此,用新方法描写语言结构的共时研究远比历时研究重要,后者只是探讨个别语言事实及其演变,没有系统性和规律性可言;并提出语言与言语、共时语言学与历时语言学、内部语言学与外部语言学等对立概念,指明语言学的唯一真正对象是语言本身,力图划清语言同相邻学科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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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爱Mr彬

语言既是人类社会进行交际的重要工具,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语语言文化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解读酒店英语中的语言文化

摘 要: 酒店服务人员应从与饭店英语相关的中西方文化知识出发,领会文化差异和语言差异,以矫正由于中西文化差异而带来的语言偏差,从而达到学习语言、吸收文化和服务客人的目的。

关键词: 酒店英语 语言文化 文化差异

一、引言

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不同文化习惯的语言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而跨文化语言沟通存在于涉外高星酒店服务的各个环节。因此,酒店英语不仅是语言知识的学习,而且是语言文化和交际技能的培训。语言的本质属性不是语言知识而是思维。当一个人不了解该语言所蕴涵的文化时,那必然会发生语用错误。

二、具有本质特性的酒店英语

酒店英语属旅游专业英语范畴,具有专业英语的针对性(pertinence)和服务英语的得体性(decency)。语言标准应为:明晰、通畅、表意得当。如:

Waiter:How would you like with your steak?Rare,medium or well-done?(请问您牛排要几成熟?三成,五成还是七成?)

Guest:Rare,please.(三成。)

通常,rare是“稀少”的意思;medium是“中间”的意思;well-done是“干得好”的意思。而出现在服务员为客人点菜的流程中,它的意思就非常具有专业英语的针对性了。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对言语得体有这样的描述:“此时此地此人说此事,这样的说法最好;对另外的人在另外的场合说的还是这件事,这样的说法就不一定最好,就应使用另一种说法。”请看下面这组酒店客人和服务员之间的对话:

Guest:Hi,waiter,you speak beautiful English.

Waiter: Thank you,sir. Welcome to Holiday Inn.

Waiter顺应英语习惯欣然接受,而非按中文习惯去拒绝,说“No,no,My English is not good.”以示谦虚,否则只会使顾客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由此看出,服务语言的得体性在酒店英语的情境应用中显现得淋漓尽致。

三、文化差异(Cultural Difference)在酒店英语中的体现

文化影响着语言学习的思维方式,因此中英两种语言文化交汇时,必然会发生冲突。语言学家曾指出:“在与外族人交谈时,本族人对于他们在语音和语法方面的错误较宽容。与此相反,违反说话规则被认为是不够礼貌的。因为本族人不大可能认识到社会语言学的相对性。”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社交语用失误”,它主要是指由于文化背景差异,交际时出现语用习惯错误。在酒店服务岗位的英语使用时,中英文化的差异将会给酒店服务中的语言交流带来不便。

(一)招呼(Greeting)用语

按照中国的文化习惯,问候和打招呼时,常爱涉及对方本身,询问的内容显得十分具体。中国人见面打招呼时最喜欢用的口头语如:

“吃饭了吗?”(Have you finished your dinner?)

“上哪儿去?”(Where have you been?)

如果将上面的招呼用语拿来用在老外身上,定会令他们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例如:在酒店,初次见面对一位英美女客人说:“Did you have your lunch?”她会感到非常诧异。因为在他们的文化里,这样打招呼是暗示邀请的意思。这也是酒店英语服务中服务人员要引以为戒的。

与之不同,英语国家人打招呼,通常以天气(weather)、健康状况(health)、体育(sports)或兴趣爱好(interest/hobby)作为话题。如:

What a lovely day!(今天天气真好呀!)

I like hiking,and you?(我喜欢徒步旅行,你呢?)

(二)介绍(Introduction)用语

中国人小学第一节英语课便学了“What’s your name?”这句话。而这句话伴随许多人长大,考过了四、六级,TOEFL,IELTS,但对于它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却鲜有解释。实际上,英语国家的人在第一次见面时一般先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如“I am ...”,对方会自然地说出自己的姓名。因此“I’m ...”这里可以直接译成“请问贵姓?”。即使在填写表格、面谈等场合需要问及姓名时,一般也只说“Your name,please?”或“May I have your name?”如果使用“What’s your name?”会有一种被审问的感觉。一般只有海关人员、警察采用这种问讯句式。因此酒店员工在客人check-in(入住登记)或check-out(办理退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礼貌而得体的问询,以免冒犯客人。

(三)称赞(compliment)和接受赞扬

在人际交往中,谦虚和低调是中国人崇尚的表达方式,常会用“哪里哪里”、“不行,差远了”来回应别人的夸奖。而西方人则认为实话实说才能友好往来,而会欣然接受来自他人的赞扬。也常用赞美作为交谈的话题,如赞美对方出色的工作等。面对客人的赞美,员工的回答应是:“Thank you.”如:

Guest:You did a good job!

Waitress:Ah,thank you.

(四)关于隐私(privacy)

在中国,初次见面询问对方年龄、婚姻、收入是很自然随意的事情。而倾向自我、独立和自由的英语国家的人,会认为这些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如:

Are you married?(你结婚了吗?)

What’s your salary?(你的薪水是多少?)

以上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服务员切忌问及客人此类问题。因此,当酒店员工对入住客人的基本情况不甚了解时,“Is your husband/wife with you?”或“How many children do you have?”这样的问话是不得体的。

(五)搭配词语(phrase)表达

搭配词语指词与词的横向组合关系。搭配是民族文化中约定俗成的,不能用中文的搭配思维去套用到英语里面。在酒店用语中经常用到的如:“红茶”英语为“black tea”,而“black coffee”用汉语表示为“不加糖的咖啡”;“红酒”在英语中是“wine”(不是red wine);而white wine中文也不译成“白酒”。因此在搭配词语运用时,同样要注意词汇表达中的文化内涵。

四、尊重语言文化、提高饭店英语应用能力

世界各民族由于历史渊源、思想方式、生活习性、审美观念、价值理念、宗教信仰等不同,从而产生了文化上的差异。语用能力的提高离不开目标语国家的文化因素,因此要增强文化意识、主动自觉地吸收并融入他人文化环境中。

在培养文化意识(culture consciousness),理解语言内涵的同时,还应注重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语用原则,注重词汇文化差异、句法文化差异及日常习俗文化差异来强化文化意识,为提高正确语用能力奠定基础。不能视酒店英语为简单的口语交流,必须增强对英语文化背景知识的学习,要树立英汉语言差异意识,懂得英语在不同语境中的应用,即掌握一些文化语用知识。

五、结语

综上所述,酒店服务人员应改掉以往只重视语言本身而忽视语言文化的不合理做法,把文化因素纳入语言之中,用英语进行有效得体的交际。努力培养文化习得意识并使文化的规范与语言技能的培养同步进行。不仅注意语言形式的正确,还要重视语言运用是否恰当。既要有母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对比语言学修养,又要有两国比较文化背景学方面的知识,这才是成为国际化酒店具有跨文化意识人才的首要条件。

参考文献:

[1]Denney 著.梁晓波,王才美,刘亚琴译.现代美国饭店经营与管理[M].湖南科技出版社,2001.

[2]鲍伯・里宾斯基著.李正喜译.专业酒水[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3]许元娜.提高大学生英语学习能力的研究[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9.

[4]刘燕婷.旅游英语情景体验式教学初探[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浅析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特点分析

摘要:美国文化是崇尚自由、平等和自我的文化,其包容性十分强,具有多元化的民族融合性。其核心文化特征是追求人人平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些文化特征在美式英语文化中有着深刻的体现。文章结合美国文化的产生背景对其语言分析特点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特点

引言

美国文化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民族文化。从世界文化的区域和类型来说,美国文化属于西方文化范畴。但与其他西方文化相比,美国文化有着许多迥然不同的地方,它不但有别于与其有着亲缘关系的英国文化。而且有别于它的邻国加拿大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文化。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

首先,语言体现了文化。一方面,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根据文化的狭义定义,文化是从社会习得的知识。而语言则是人类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和感受的反应,属于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因为语言是人类思维和交流的工具,也是人类形成思想的中介。本文试图从美国英语所反映的移民文化、价值观念、新文化等方面来分析美式英语语言文化的形成特点。

一、美式英语的形成背景

美国英语的形成与发展与美国的移民历史所带来的文化大融合有着密切关系。17世纪初,英国开始在北美进行殖民活动,在北美建立多个殖民地,而在殖民地的通用语言就是英语。之后不断有欧洲人移民到这片大陆上。自殖民地时期,美国英语就在多民族的接触与融合中从异族的语言文化中吸取营养,充实内涵,加快语言的多元化发展,形成美国英语的独特的融合特征。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荷兰语和印第安语、黑人语言等移民群体的语言词汇不断渗透到美国人使用的英语里。

另一方面,美国政治、经济、人口结构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性,推动了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语言美国英语的独立与发展。在词汇、语音和语法结构等方面有别于英国英语的民族语言,美国英语的形成关键在于这个民族在新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不拘一格地创造和使用新词。而美国英语中丰富的新词都是出现在普通大众的言谈之中。

由于美国新社会特有的力量和群众性语言占据优势,因此,在美国,语言影响的流程是由下而上发展的。在美国英语中,最贴近生活和最能反映平民要求与社会生活特征的是俚语,俚语是美国英语词汇的主要来源之一。方言和俚语一样分布广泛,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是美国民族语言的生命源泉,既有浓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又有丰富的表现力和多样性,大量的方言和俚语使得美国英语在较短的时间内区别于英国英语而成为美利坚民族的民族语言。

二、美式英语的语言文化特点

1、个体主义价值观及其在美国英语中的表现

美国文化以个体为本位,个人主义在美国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是美国价值观的核心。它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自力更生达到自我实现。与它联系最紧密的是自由平等竞争。机会均等和个人自由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保障,而竞争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根本途径。美国人在创造自己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表现个人主义的词汇。最有代表性的如:self-absorption(自我专注)、self-limitation(自我制约)、self-cultivate(自我修养)、self-conquest(自我战胜)、self-admiration(自我赞赏)、self-control(自我控制)、self-dependence(自立)、self-reliance(自我依靠)、self-responsibility(自我负责)、self-advancement(自我发展)、self-salesmanship(自我宣传)、self-fulfilling(自我实现)、self-protection(自我保护)等。个体主义价值观特别重视对个人空间和私生活的保护和尊重。"privacy"(隐私)一词在美国人的意识中占有异常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在生活空间还是在情感处理上,哪怕是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都会尊重对方的选择和隐私。

2、美国英语与印第安文化

土著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最早的定居者,他们的祖先是具有亚洲蒙古人血统的游牧狩猎者,他们于后冰川时代跨过白令海峡来到北美大陆。从美国英语中可以找出许多反映印第安文化的词语。如山川、河流、湖泊等。美国英语吸收了约有2000个左右的印第安词语。

印第安人善于狩猎并拥有种植的技艺,因此很多动物和植物的名称都来自印第安语。如mose(麋)、pecan(美洲核桃)等。美国各州的名称,有一半是来自印第安语。如密苏里州(Missouri)、俄勒冈州(Oregon)、密西根州(Michigan)、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犹他州(Utah)等。另外,许多与印第安人的部落关系、生活方式、宗教习俗、农作物以及社会机构有关的词也来自印第安语。

3、美国英语使用的通俗化和标新立异的意识

美国人在词语的使用上有通俗化的特点,他们不喜欢咬文嚼字,说话力求形象、易懂。最能体现美国人用词通俗化的是美国俚语。美国俚语是平民百姓的语言,虽通俗形象不矫揉造作,但有些也难免流于粗俗,这些粗俗的俚语不宜登大雅之堂。但有时为了避免语言单调和落入俗套,上流人物甚至总统也敢离径叛道。贵为总统,出言粗俗,无非是想表明自己敢于向常规与正统挑战,在语言表达上突出自己的粗犷个性和创新意识。

汽车文化是美国社会的显著特点,美国人经常借用汽车的商标来比喻其他产品的质量和等级。如,美国Ford汽车公司曾生产一种滞销的Edsel牌汽车,于是,Edlse就常被用来比喻为"彻底失败的产品或人"。

结语

美国英语丰富多彩,反映了美国文化的千姿百态。而且,美国英语的每一个演变都有其社会背景和文化内涵,是与美国社会的发展齐头并进的。它们真实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发展历程,是美国各个历史时期社会活动和文化思潮的折射。在美国英语中,不仅蕴藏着美利坚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和性格特征,而且也突出地体现了语言的时代特征。

参考文献

[1]李正国.从美国地名浅析美式英语来源[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7(03)

[2]陈凌.美国文化在英语中的投影[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2)

[3]张莉娟.美国英语所反映出的美国文化[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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