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34

水瓶座小小猪
首页 > 期刊论文 > 毕业论文外贸业务中信用证的使用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哒Q小巧

已采纳

信用证的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信用证的开立1. 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2. 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3. 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4.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信用证的通知1. 通知行的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2. 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3. 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受益人的审证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需保险的风险。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发票金额的110%投保。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 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信用证的履行1. 单据的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2. 交单时间的限制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3. 交单地点的限制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 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银行审核单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3. 审核单据的期限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拒,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4. 不符单据与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信用证的结算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1. 即期付款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2. 延期付款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3. 承兑汇票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4. 议付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建议看该网

115 评论

八点了解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来付款 保证出口人安全迅速收到货款 买方按时收到货运单据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所以,自出现信用证以来 这种支付方式发展很快,是目前世界上一种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结算中占较大比重。信用证作为一种成熟的国际结算方式,给进出口双方及银行都带来一定的好处和作用。但同时存在一些漏洞与弊端,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一、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信用证就进出口双方及银行而言存在一定的弊端与风险 主要表现在:1、进口商的风险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银行只认单不认货,只要出口商做出的单据能够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就能从银行取得承兑或货款。这样就有三种可能给买方带来风险。(1)出口商不守信用带来的风险如果出口商不守信用或纯粹是一个皮包公司或公司 就有可能交出的货是假的 而做出的单据是真的。这样 银行验单无误后就会付款给出口商,出口商取货款逃之天天 买方付款赎单后,凭提单取得假货而造成货款两空。例如 我国某进口公司曾经以信用证进口一批白金 付款提货时竟是一箱箱的石头。(2)出口商与承运人勾结带来的风险进口商品如果运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又选用ClF贸易术语,就很容易造成出口商与承运人相勾结。因为ClF术语是出口商负责租船订舱,出口商可以选用一些关系较好的船务公司或代理公司。这样,出口商与承运人就有可能勾结在一起,出口商与承运人为着共同的利益更容易做出真提单交假货,从而导致进口商的活动更易得逞,因为在所有单据中提单是最主要的一种单据,是一种物权凭证,如果承运人不配合 出口商就很难做到真提单交假货:承运人若得到好处和利益,做真提单交假货就更容易了。例如,我某公司向国外客户进口一批初级产品,按ClF价格条件、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达成交易,并由卖方以承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行已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的案例。(3)承运人不守信用带来的风险进口选用信用证和ClF贸易术语.进口方不负责租船订舱,进口方对航运公司的资信好坏不是很了解,如果航运公司不守信用,即使出口商所交的货是真货.好货 航运公司也有可能; 货物私下运到别处卖掉,侵吞进口方的货物货款 然后逃之天天。这种案例很多。例如.1 992年,香港一船公司本该将一船天然橡胶运到新加坡一进口商,后来该船公司竟将整船的天然橡胶卖给我汕头一公司 在广州港卸货时被国际刑警抓获。船公司获得汕头公司的货款后逃之天天。最后,天然橡胶还给了新加坡进口商。此案例新加坡进口商虽找到货物 但由于船公司的不守信用 使得汕头公司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如果没有国际刑警 那么 损失的就是新加坡进口商了。2出口商的风险信用证对出口商的风险表现在做单、交货以及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有问题等方面。(1)单证不符的风险信用证是一种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用这种方式,出口商的收汇有保证。但能否取得货款 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和出口人所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对于开证行的资信出口商可以通过通知行事先加以了解。如果开证行的资信确实有问题,可以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开一家保兑行加以保兑。开资行的资信解决以后,出口人收汇能否顺利就完全取决与出口人的做单与交单。信用证纯粹是一种单据业务 银行对卖方交来的单据必须”合理小心的审核”,只要确定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保证付款或承兑。如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拒绝付款,也可以自行确定联系进口人(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 出口人处于被动地位 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进口人的态度。如果这时该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看好 进口人就可能会同意银行付款赎单:如果行情跌落 进口人就会示意银行拒绝付款赎单。这样 出口商就有可能因单证不符而无法通过信用方式取得货款 卖方的收款只能降为托收方式 在行情跌落的情况下卖方的收款常常遭到买方的拒绝 造成货款两空。或者虽然货物不会被提取,但是,卖方要承受将货物另行处理或装运回来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和降价损失。(2)不按合同交货带来的风险出口使用信用证收取货款 银行只认单 不认货 往往会给出口企业的业务人员一种误解 只要交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 忽略了交货也要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尤其是在发现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的内容不完全一致而又觉得没有必要修改的情况下,业务人员往往只顾单证要一致,而不顾信用证条款也要与合同条款一致。从而导致货款顺利取得,而交货违反合同要求,遭受进口人索赔损失的局面。例如:我国某出口公司与非洲客户签订某商品销售合同,合同内容规定:每月按等量装运××万米。而信用证仅规定 分数批付运”。我公司业务人员见来证未列明“每月按等量装运X× 米”条款 为了早出口 早收汇,第一次交货时便将合同的一半一并装出。做单结汇时,开证行付清贷款。但客户接到装船通知后发现货物未根据合同装运,即向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我方公司赔偿损失。(3)开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出现问题,造成出口商的收汇风险。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出口商可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银行凭单取款 而无须先找进口商 开证行或保兑行是首先付款人。因此.如果开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能力出现问题 出口商就有可能收汇没有保障。3、银行存在的风险信用证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议付银行的风险使用信用证收取货款 出口商只要做出单据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就可以从议付银行那里得到贸易融资①打包贷款。打包贷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凭收到的信用证正本作为还款来源.在受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装船融资。主要用于弥补在生产或收购商品时有资金不足。发货后,客户将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提交该银行议付.将所得货款归还银行。②议付货款。出口企业开出汇票与单据交给当地的议付银行,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后.就用自身的资金垫付给出口商.出口商不管开出的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就可马上从议付银行那里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对即期汇票议付.即为出口押汇.对远期汇票议付.即为贴现。押汇贴现业务.是议付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议付银行将跟单汇票交给国外开证银行索汇时 若遭受拒付.对出口企业享有追索权。但如果出口企业不守信用逃之天天.或做假单据存心.议付银行的追索权化为乌有。(2)开证银行的风险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书,只要出口商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开证银行就可替进口商垫付资金给出口商。在信用证中进口商从开证银行得到的好处是①进口押汇:开证银行审核单证相符以后立即付款的垫付行为。②通过假远期信用证为进口商融资便利。假远期信用证是将进口商在合同中的规定即假远期信用证开成远期信用证付款,但同时又规定贴现费和承兑费由进口商承兑并允许出口商的银行即期索汇的一种信用证。目的是便于买方利用开证银行的资金。开证行为进口商进行押汇或提供资金便利.一旦进口商逃之天天或死亡或存心.开证银行的资金无法追回,造成损失。

274 评论

维生素ci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对于出口商(受益人)来说,因为信用证引入了开证行的信誉,即用开证行的信誉替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誉——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当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则开证行将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不管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经营情况如何,即便是开证申请人经营不善倒闭了,开证行也要向受益人付款,也就是说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这就是银行信誉替代商业信誉的优势,也是信用证被广泛应用的原因。对于进口商(开证申请人)来说,因为信用证的付款是以出口商(受益人)实际交货,并提交了包括货权凭证在内的规定的单据,即付款时货权同时被移交,因此不用担心付款后出口商不交货,或者没有拿到货权之虞。因为上述原因,信用证实质上是对买卖双方都较为公平、相对安全的支付方式,尤其是对大金额的交易,或买卖双方都有所顾虑的交易尤为适合,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题外话: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的操作需要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技能,一些人因为不谙信用证的特点,不研究信用证的操作规律,结果往往造成交单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被开证行拒付而造成损失——这是不按信用证的规定操作,或不知道如何操作所致。因为信用证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个条件就是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比如未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运货物,这就是未按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比如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这就是交单不符。而这两种情况是受益人操作不当所致,本不应该发生而发生,因此遭到开证行的拒付,这不是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有问题,而是受益人自己操作不当的问题。因此,一些人就抱怨说信用证结算或支付如何有风险,殊不知这些风险本可以不发生,而这些风险的发生本来就是操作者自己操作不当才发生,怎么能怪信用证不好用?不从自身找原因,不去总结造成拒付的原因和应当汲取的教训,今后不在犯同样的错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那么怎么能够不连续碰壁,又怎么能够进步呢?用咱们百姓们的一句俗话,这叫做“拉不出巴巴赖茅房”。其实就是所谓的“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而已,那么为什么不会还不学?学会后又有何难?!

134 评论

ryanhui123

地位:相比起T/T跟D/P,信用证相对来说更为安全,对买卖双方都有保障。是银行信用。只要买方开出信用证,卖方做到单单一致,买方就必须付款。作用:(1)银行的保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对进口方。信用证可以保证进口方在支付货款时即可取得代表货权的单据,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来制约出口方发货的时间、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如果单据不合格还可以拒绝付款赎单。②对出口方。信用证可以保证出口方在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就可以取得货款的权利,即使在进I-1国遇有外汇管制或市场等风险,也可保证收取到货款。(2)融通资金的作用。信用证可以作为一种融资工具,为进出Vl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

217 评论

相关问答

  • 博士毕业论文中括号的使用

    我是财经大学的,我刚写过论文,不过我觉得括号属于标点用法,跟专业无关。应该是上面那个。注释汉语的用汉语输入法下的括号,注释英文的,用英文输入法下的输入法。(不过

    康泽装饰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国际贸易信用证论文参考文献

    信用证肯定会被拒付 不管对方开不开修改件 因为7月14日后再开修改件已经不能对前面的原件产生效力了一般效期不会超过21天 所以等交单后再修改的话前面的L/C早就

    刘思韵2522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信用证风险毕业论文

    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对策 (1)建立健全出口信用保险法规。我国应借鉴已经建立起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法规国家的立法经验,把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纳入法制化轨道。采

    小小小黄鱼 4人参与回答 2023-12-11
  • 毕业论文中的信用卡的

    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济分析论文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因此,对信用卡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信用卡风险管理措施一

    恶魔漫步 3人参与回答 2023-12-11
  • 夹具的使用毕业论文

    拨叉零件的工艺规程及夹具设计1前言 机械制造工艺学课程设计使我们学完了大学的全部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以及大部分专业课之后进行的.这是我们在进行毕业设计之

    理想气体911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