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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土豆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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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tin逐梦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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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她的语言一下子击中。内心的感动像火一样燃烧。感动来源于共鸣。这是文字的使命。这种只有亲近大地的人才有的清新,这种只有亲近大地才有的芳香,这种只有亲近大地才有的朴素,这种只有亲近大地才有的细腻,优美,缓缓直达我心灵最柔软的地方。 我是一个农民的孩子,我知道大地对农民的重要,我知道农民和大地上万物的关系。清新的句子,多像田野上的麦苗,青草和野花,随处流淌。淡淡的忧伤,就像一幅诗意的画卷,在我的面前徐徐展开。这些都是我所熟悉的事物啊!这是一种灵魂的美,平凡的美,朴素的美,只有细细咀嚼才能嚼出味道来。 这样的文字质朴,却让人怦然心动。在心动以后,就觉得这种文字高贵。读着读着,就会深深地陶醉,内心就会有一种温暖而让人心动。我会盯着这样的质朴的文字想,写下这样文字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呢?她的内心到底有着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她和大地的关系到底有多么亲近呢? 跟随着她的文字,我的心总会飞向内心的深处。内心的深处有我童年的少年的记忆。这里有生我养我的村庄。我是二十年以后离开家乡的。少了常常亲近泥土的机会。读完她的文字,让人许久不能平静,只能轻轻叹息。收回游走的思绪,眼睛就潮湿了。文字,是能够引起人的情感共鸣的。人性的情感,应该是人们可以理解的。 人是孤独的。人是有需要的。每个人都一样。只是内心所追求的,所渴望的不同。我一直在追求内心的升华,我一直想让泥土在我的文字中散发出它自己的`味道。我一直渴望着能够读懂写这些文字的人。我相信我还是能够读懂写这样文字人的内心世界。 其实,读懂一个真正用心写字的人的字,不需要其他的道路,只能用心去亲近,去触摸。其实,读着这样的文字,你就是在读着写出这些字的这个人! 秋天 一叶成秋。一些心事在秋天生长。一些心事在秋天凋零。顾盼着你背影的人是谁?雨水下,冷意四溅。溅冷了谁的心灵?溅暖了那盏孤灯? 昔日的果实仿佛一夜之间都饱满了。仿佛都在散发着生命的气息。农民也忙了起来。在地里,稻谷在金黄的光泽中朝他们微笑。稻谷是生命的光。是生命的血。是生命的水。是生命的赞歌。 暗香萦怀的花,在秋天的诗篇中穿行而过。生命中的阳光,正在照耀着。曾经得到的温暖,却正在一点一点丧失。扑面而来的是生命的气息。稻谷的气息。万物的歌唱。 弥漫的谷香,陶醉了谁苍白的心扉?月光洒落了寒意。月下,是谁喝着谷物酿成的酒,目光迷离?那谷物的芳香,醉倒了一个游子的乡愁,涌入到他的血液。 是谁拥有了一地的月光?在月光下让你感伤的是什么?是即将来临或已经过去的雨水?月光下,我纵容着自己的内心,尽情地缀饮着内心的乡愁,我不仅要给它情感,我还要给它一生的守护。 感谢命运。感谢大地。感谢时光。感谢那高高在上的太阳。感谢苦难。感谢粮食。感谢劳动。感谢农民。感谢生育,感谢死亡。感谢四季。感谢孤独。感谢诗歌。感谢神的慈悲。 一定会在秋天得到什么。一定会在秋天失去什么。我这样想着。想着想着秋天就从我的额头向下洒落。我充满感恩地安慰自己。秋天是一把暖心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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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兰花007

从古到今,我国出现了许多有名的大诗人。词人。唐代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等赫赫有名,其诗流传千古;宋代的杨万里、王安石、陆游、苏轼、辛弃疾天下无双,其诗独一无二!这些名人们写的诗词独具特色,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的苏轼。苏轼生活在(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

汉族,今四川眉山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散文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1056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1061年,苏轼应中了制科考试。由于认为王安石的新法不正确,被迫离京。1101年7月26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

葬于汝州郏城县,享年六十六岁,御赐谥号文忠(公)。从这里我看出苏轼是一个有才干的、知识渊博、关心老百姓的君子!看见老百姓有苦,知道是王安石的新法有问题,敢于反对,并上书反对(当时王安石是新任宰相)。在看我们现在:1。大家有了好的生活条件却不知好好学习,而苏轼21岁就嘚到了欧阳修的赏识。2。在我们的学习中,总认为老师是全对的,老师有时候也可能出错,而我们却一点也不提醒,仿佛浑然不知。而苏轼见王安石的新法不好,勇于反对,为老百姓着想,不管后果如何!苏轼写过一首诗《饮饮湖上初晴后雨》。苏轼用形象的比喻把西湖比作了西施西湖是天然美景,西西施是绝代佳人,天然美质是相同的,不知苏轼有多么渊博的知识。

苏轼,我要向你学习,让你的辉煌永垂不朽!

村口秋来

尘若无

秋风转凉了,

虫儿不恼,

偶然三两声,

扰不乱谁的清梦,

清水边,

不来浣衣的女子,

又去哪里,

云卷,天蓝。

柳的发髻,

不住的被风梳起,

山楂树上的果子,

乱作一团,

却听不见喊闹,

阳光不浓,

一道道拦在了山岭。

麦田里的村子,

长须的老人,

安静的街道,

谁家的院墙外,

忽然热闹,

一群孩子的慌乱后,

跟着不依不饶的狗吠声。

风吹到水面,

都皱出模样,

时紧,时慢,

在那儿溪口,

默坐的渔翁,

只钓一点清闲,

一棵弯树,一个秋景。

尘若无,当代一个独树一帜的诗人,致力于纯诗的写作,坚持艺术美学与哲学的高度结合,虽在现实垃圾诗的浮华下,却能香远益清,在饱受现代诗歌的排挤下,诗歌的江河日下中,能坚守自我,写美, *** 。活在身边的诗人。

我最佩服的一个诗人--苏轼从古到今,我国出现了许多有名的大诗人.词人。

唐代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等赫赫有名,其诗流传千古;宋代的杨万里、王安石、陆游、苏轼、辛弃疾天下无双,其诗独一无二!这些名人们写的诗词独具特色,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的苏轼。苏轼生活在(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

汉族,今四川眉山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散文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

1056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1061年,苏轼应中了制科考试。

由于认为王安石的新法不正确,被迫离京。1101年7月26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

葬于汝州郏城县,享年六十六岁,御赐谥号文忠(公)。从这里我看出苏轼是一个有才干的、知识渊博、关心老百姓的君子!看见老百姓有苦,知道是王安石的新法有问题,敢于反对,并上书反对(当时王安石是新任宰相)。

在看我们现在:1.大家有了好的生活条件却不知好好学习,而苏轼21岁就嘚到了欧阳修的赏识。2.在我们的学习中,总认为老师是全对的,老师有时候也可能出错,而我们却一点也不提醒,仿佛浑然不知。

而苏轼见王安石的新法不好,勇于反对,为老百姓着想,不管后果如何!苏轼写过一首诗《饮饮湖上初晴后雨》。苏轼用形象的比喻把西湖比作了西施西湖是天然美景,西西施是绝代佳人,天然美质是相同的,不知苏轼有多么渊博的知识。

苏轼,我要向你学习,让你的辉煌永垂不朽。

先写一下他的生平事迹,说说自己最敬佩他的哪一点……

范文:

①诸葛亮(我三国熟一点)

围绕你最敬佩他的一点来开头,开头可点名可暗喻(例如你围绕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来写),可应用诗句来赞美他(这样字多点而且对于想不出内容的效果也好)

例举事例,事例1到3件,记叙文的话一件就可以了,主意事例于你的开头有关 根据简单的材料把人物的神态动作心理(这个不知道的话少一点)语言写清楚,运用一些适当的比喻排比联想(若不想加也可不写

你对这件事得看法(看了上面的事例你的感受,即你崇拜他的原因

结尾进一步赞美他(如果开头没点明说他性格的现在点明说,使首尾呼应,主意突出你对此人的喜爱

羽扇纶巾 深邃的神色中流露着的是无与伦比 无人知晓的智慧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诸葛亮一位我敬佩至深的古人(开头例如这样

事例(就刘备死时到诸葛亮死时的事

诸葛亮他有的不仅仅是智慧 人生苦短 这样一位治世能臣 用他的生命奋斗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等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这样的在我心中闪烁 人生若要不虚度 就要有一个自己的归属 而我愿意和他一样 做一位鞠躬尽瘁的人(结尾,感想你自己想吧

②霍去病(前140—前117),西汉名将,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人,为大将军卫青之甥,善骑射。17岁即为汉武帝侍中,同年随卫青出征匈奴,任嫖姚校尉,率领800精骑长驱数百里,突袭匈奴后方,斩杀匈奴兵2028人,俘获匈奴的相国和当户,并杀死匈奴单于的祖父和季父,勇冠全军,被封为冠军候。

元狩二年(前121年)春,汉武帝任命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骑兵一万出陇西,进击匈奴右贤王部。他6天连破匈奴五个王国。接着越过焉支山一千多里,与匈奴鏖战于皋兰山下,歼敌近9000人,杀匈奴卢候王和折兰王,俘虏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多人。同年夏,霍去病再率精骑数万出北地郡,越过居延海,在祁连山麓与匈奴激战,歼敌3万余人,俘虏匈奴王5人及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120多人,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4万人,全部占领河西走廊。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元狩四年(前119年)春,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5万分别出定襄和代郡,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70400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今蒙古境内),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今贝加尔湖)。经此一战,“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霍去病因功授大司马,威望超过了卫青,许多卫青部将纷纷转投霍去病。

元狩六年(前117年),霍去病在长安病逝,年仅23岁。汉武帝特命陪葬茂陵,把他的墓冢建成巍峨的祁连山形状,墓前陈列“马踏匈奴”等大型原雕石刻,以表彰他远征匈奴的丰功伟绩,并谥予他景桓侯的封号。出葬之日,命归降的匈奴将士身着黑衣黑甲,在长安至茂陵的道路两旁列成几十里军阵,为霍去病送葬。

霍去病一生四次领兵出击匈奴,均大获全胜而回,歼灭匈奴11万多人,降服匈奴4万余众,开河西、酒泉之地,消除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他作战勇猛,是一位军事天才,汉武帝曾劝他学习孙吴兵法,他回答说:“为将须随时运谋,何必定拘古法呢?”汉武帝为奖励他的军功给他建造了豪华的宅第,他却说:“匈奴不灭,无以家为也。”后人对霍去病备极推崇,李白《胡无人》诗云:“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

----------------------------------------------------------------------------------以上仅供参考--------------------

(你可以先介绍一下他的历史,和所做的诗,(可以在百度百科找)找一首感受深刻的,重点描写一下,建议可以写语文书上的,比较理解,相对来说好些,再总体写一下你为什么喜欢。如果还不会写去网上找篇借鉴一下)

例文: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有这样一位星光璀璨的诗人——李白。

儿时的李白很贪玩,不努力学习,一天,他看见一位老婆婆在把一根很粗的铁杵磨成针时,很是惊奇,老婆婆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从此以后,李白便发奋图强,最终成为一代名人。这个故事伴随着我成长,使我幼小的心灵里就充满了对李白深深的崇拜,发誓一定要向李白一样努力读书。

李白“长大了”,我也长大了。我对李白的敬佩不仅仅是“铁杵磨成针”了。李白的才华得到了唐玄宗的赏识,面对宫廷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他的气质没有被扭曲,不与奸恶之人为伍,依然保持着那分潇洒——“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离开长安,驾着马,行于山川之中,大唱着:“我本楚狂人,清歌笑孔丘”。行于朝霞,归于黄昏,永远都是那样自在,没有忧愁和烦恼。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他当之无愧;“诗仙”与他再相配不过的了。我总在李白那醉人的诗中漫游,渐渐地,也被李白的潇洒所感染。事事不再想得那样狭窄,不会再为一点小事而与他人斤斤计较。在成绩不尽人意时,我不再自卑,不再气馁,而是像李白那样,保有一颗宽阔的心,自信萦绕着我,相信成功也会伴随而来。

感谢你,李白。你也使我学会交友之道。

“李白乘舟江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你们俩深厚的感情,使我感到你交友的真诚,否则也不会“深千尺”。而与杜甫的友情,不但说明李白广交朋友,还善于交益友。给我打开了一条光明的交友之路。

李白,你是我永恒的偶像,我将追随你的品质,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李清照

人生如梦何时醒?水流花谢两无情,残阳如血,琴断心丝弦,胭脂泪。——题记

风丝袅袅,雨断清月星影坠,残阳落尽杜鹃嘀,幽窗一盏孤灯亮,深夜,你未入眠,想必是心中那“载不动,许多愁”的愁思,消除了你的睡意,眉梢间,是你浓浓的哀愁,国破家亡,带走了你脸夹间的笑颜,青丝龙茸,未梳妆打扮过,心中的忧愁,又有谁懂?

——烟雨楼台醉清风,往事沉浮意朦胧您——李清照,在国破家亡的世事摧残下,坚强的独自存活,作为一个古代女子,却割断了古代女子软弱的心理,没有因亡夫的事而放弃生命,而是丧失国家而望月悲叹,我欣赏您,欣赏您的品格,欣赏您对丈夫的忠贞不渝,更加欣赏您对国家的尽心尽力,国难之时,您斥骂丈夫弃国而不顾的行为。我更加敬佩您不甘为一介女流之辈,而是愿做“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豪杰。敬佩您那敢于挑战的精神,您凭借着自身的努力,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诗人,开创了历史的先河,证明了“谁说女子不如男”的理论。如今,您背负着国恨家仇,日夜难眠,换来了“人比黄花瘦”的憔悴模样。

——诗情曲调词易新,青出于蓝胜于蓝孤灯下,青衣素颜,您倚窗望月,残缺的月犹如那裂开的玉,有了裂痕便不能再修复,冷月寒心,此时此夜,你呤出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的心中悲凉,您的词虽没李煜“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词之优美;没有李贺”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诗句之瑰丽,不及范仲淹”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词之沉郁,不及陶渊明“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诗之清淡,也不及苏轼“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词之豪放,更不及李白“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词之飘逸,但您却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诗之清丽,“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词之缠绵,您的诗中浸透了您对国家和丈夫的爱,您的词诠释了您的忧愁悲伤,更能感受到您孤独、痛苦之后的坚强。

——梦魂一程又一程,山水明秀朝露中喜欢您诗词中夹杂的悲伤情调,喜欢您清泪之后的坚强,喜欢您那颗纯净的心,更喜欢您眉间浓浓的悲国情感,您走过了一程一程困苦的路,获得了永恒的美,美在历史的时空中,美在人们孤单的心中,美在智慧的书中,我希望有朝一日,能继承您,继承您永不消失的美,那永远流淌在历史河流中的品德之美。李白的雄心壮志,让我佩服,文天祥至死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令我折服,屈原那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品格令我崇拜,而您那坚强不息,挑战自我的精神令我崇尚,您的美在您的心,您的心犹如一颗沾有墨汁的玉璧,看似肮脏,实则纯洁无暇,这就是您的美。

如今,梦已经醒了,花依旧开得美好,画眉鸟声婉转动听,天边渐露出的红日,是否是孕育出新一代诗人的前奏,我不得而知,但您的诗篇,您的品格将永驻我心。

我最欣赏的一位诗人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李煜《虞美人》 茫茫红尘,数百载飘然而逝,而你那愈理愈乱的愁绪却在世间残留不去,上天赐给你一代帝王的命数,却没赐给你一副铮铮铁骨和满腹的雄韬伟略。作为一介诗词仁者,难有那刚直不阿、洁身自好的派气。虽工书善画,通晓韵律,可谓多才多艺,才华横溢,却执政软弱,奢侈无能,使自己终究摆脱不了成为阶下囚的厄运,正所谓“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 自古以来,大概没有一个帝王像李煜那样,做皇帝做得也让人心疼,让人心碎。李煜,初名从嘉,字重光,号莲峰居士,如同贾宝玉一样,自小生长在珠围翠绕、媚色妖娆的深官,1961年嗣位,即位后国弱兵衰,年年向宋朝纳贡,委曲求全。不思励精图治,却崇拜佛教,在香烟弥绕中,以求精神的暂时解脱。政事不修,纵情于宴游之间,到处欢歌燕舞,李煜就泡在这样的奢侈无度的花间酒风之中,使他人生的一面如歌如舞。 然而好景难长,1967年,宋兵破金陵,李煜肉袒降宋,被俘到汴京,受封违命侯,后封陇西郡公,过了三年如同囚犯一样的屈辱生活。从帝王到囚徒成了李煜无法摆脱的宿命,作为国之君他深悔不已,创作了许多反映囚徒生活的佳作。其词作如同他的人生一样,深吁苦叹,这些词作穿越时空,至今我们还可以触摸这种感情的苍凉。 林花谢丁春红,太匆匆,怎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生在帝王之家,却没有做帝王的心地和禀赋,上天错位的安排,错出了前期,富贵荣华和后期的冷寂凄凉。 李煜的人生是悲与喜的交织、苦与乐的冗杂,上天安排了这样一位充满悲、愁、恨的君主。月明如霜、深秋似水,冰冷的广寒宫一滴水,那是后主无奈的泪,他仰天长叹,那叹息深沉无比,深沉的长夜无尽头…… 他的一生就如那一江春水,滔滔远去,来匆匆,去也匆匆,悲愁如海,无穷无尽。深不可测的命运之渊迸出一阵阵衰号,让人空留遗恨,却更让人体会到那荡漾在心间的故园往事的追念情怀,让人空留遗恨,却更让人体会到那荡漾在心间的对故园往事的追念情怀,让人怜悯那徒然从繁华乐园走到穷途末路的谓叹,永远留给后人一个品味伤感的无限空间。 最终,毒药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结束了那对故园无尽的怀念,对囚徒境遇愤懑忧伤的生命之体,结束的是一位妙解音律、尤工于词、精通文史、擅长书画的艺术天长,结束的是一位曾地位至尊,呼风唤雨的帝王之躯。管窥李煜,我不由得深发一声浩汉:屈辱帝王看李煜,一江春水一江愁!

辛勤教育栋梁之才的老师值得我们尊敬,救死扶伤的医生令每个人感激,誓死保卫国家的英雄让我们佩服。

但我最敬仰的人,则是那些各领 *** 的诗人。诗人在作诗时,会将自己融入其中用心领悟,才描绘出了超凡脱俗的画面。

王维独居空山幽谷却不觉孤寂,浑然有万物皆我有朋的情怀。“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他使自己的生活艺术化,情趣化,不也正是古今人人所追求的吗?我敬佩他,因为他把大自然的景色用自己的话语诉说成一首优美的诗。它能在大自然中独自漫步,但不觉寂寞,因为有明月为他照亮前方的路,有众多鸟类伴他入眠。

我也想哪一天独自漫步大自然中,欣赏绮丽风景,聆听大自然中悦耳的音符。但这又不得不让我想起,现如今的自然,已被人类摧残的不如往昔了。

因此,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这样就有机会亲身经历曾经的诗人们所描绘的画面,感受自然带给我们的温暖,领悟诗中的真正含义。他们向往自然,爱恋自然,对于万物有着浓浓的情谊。

李白躺在床上,看见窗外的月光因而想起自己的故乡“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李诗仙将个人感情与自然融合为一,凝结成一种潇洒而美丽的诗情。李白多情,白居易亦是。

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相爱,原本是一种平凡的爱恋,但是经过看山先生巧妙的构思,精致的渲染,便成了一段致富有色彩的传奇故事,“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原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多么令人柔肠寸断的诗句!道尽古今有情人共同的期盼。我这才发觉,自然竟如此美妙,能将那思乡之情流露出来,也可让有情人幸福起来。

我敬佩诗人,敬佩他们那奇妙的思维,那神秘的双手和那深邃的眼睛。他们看自然,想自然,勾勒自然。

我对自然很感兴趣,所以我更佩服那些伟大的诗人们。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可还满意否

在近20年中国涌现的女诗人中,杜涯是我最欣赏的一个,这不仅是因为她的作品的质量,还与我的性情相关。

也许我在某些场合很多话,很活跃,但我更清楚自己在更多的时候的沉默与忧郁,我写过很多忧郁的诗歌,尽管现在看来它们都不够成熟,但那种失落、感伤却一直为我所迷恋。生活已经不可能让我们寻回“看花落也掉泪”的情绪,而对逝去事物的怀念与追忆,却是所有人的共同特点。

在这个层面上,杜涯以她的才华为世人做出了印证。 杜涯的诗歌如同她的性格,平和、文静,与你保持距离但关系融洽。

许多诗人以语言为上,读他们的作品,总会感到那一个个词语从纸页上蹦出来,撞击你的视网膜。而杜涯的诗重在氛围的营造,它的力量不是表现为对眼睛的冲击,而是对阅读者身心的包容和感染。

如果说那些以意象的特殊性取胜的诗歌是一把刀子,给人刺痛感,那么,杜涯的诗歌就是一个巨大的乾坤袋,你一旦陷入进去,就无可脱身。杜涯自己也这么说:“诗歌的最高境界也许和华美和色彩斑斓无关。

真正的诗歌应是无声的,是沉默。”(杜涯:《童年•梦•诗歌》,见诗集《风用它明亮的翅膀》,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年出版) 如果梳理杜涯诗歌的词汇,我们可以发现,春天、秋天、风、桃花、树、树林、泪水、月光、爱情、花、村庄、水……占据了她的诗歌的绝大部分空间,这些意象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母题:对自然的依恋和时光流逝引起的痛感—— 是谁带来了这场爱情? 一个上午,悬铃木落花一样飘飞 这座城市看起来像个破败的花园 每次我出门都看到了那片树林 我总是走近它,仿佛它是我的命运 仿佛是它使我迅速衰亡 仿佛我就要喊出一个遗忘的地名: 比如:“春天”、“栗树”、“山冈” 或者“风”、“流逝”,但这些都不是 街头有一车车的黄花被人买走 像秋天的风声又被我听见: 每次我回转身都看到了那片树林 我总是看着它,我总是喊不出声,仿佛我的爱情 我的衰老的上午 我望不见远处的山 我追赶一车的黄花并看着爱情走远 一个朋友动情地告诉我,他阅读完这首《秋天》后,无法忍住感伤的泪水。

我则告诉他,我虽然不习惯在阅读时过于动情,但杜涯的《秋天》我读过无数遍,甚至在2003年春节期间我妻子分娩前的那个晚上,我都在向她介绍杜涯和她的《秋天》。 诗歌的语言极度优美,每一节都是一幅生动凄丽的画面;但又不止于优美,诗行间容纳了多少的哀伤与追忆。

一个人在城市里回忆过去,本来,“悬铃木落花一样飘飞”是具有美感的,但在忧伤的“我”的眼中,“这座城市看起来像个破败的花园”。 秋天了,有人在卖菊花,新采撷的菊花在街头一车车地被人买走,“我”的心也随之恍惚起来,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

“我”怀念的是一个树林。这个树林,必定发生过刻骨铭心的事情。

那是在春天,栗树开花的时节,微风轻拂,艳阳高照,一切是那么地醉人。而逝去的终归逝去了,对于往事,“我”只能无言:——“每次我回转身都看到了那片树林/我总是看着它,我总是喊不出声,仿佛我的爱情”。

“仿佛我的爱情”看似随意的“累赘”,实际上是诗歌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在不经意间为诗歌定了调,并告知人们“我”的忧伤的原因——既是为爱情,也是为时光的流逝。 最后一节是最令人伤感的,一个失去爱情(或者美好时光)的人,追赶着象征青春的菊花,却无能为力,“看着爱情走远”。

写到这里,我突然理解了那位朋友的泪水。这无疑是一首优异的诗篇,无论语言、意象还是情境以及内涵,都十分到位。

《秋天》也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和结果等因素样样不缺,在阅读的时候,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一幅幅图画,它们串连起来,像优美的MTV。时常听到褒古诗而贬新诗的声音,理由是新诗语言粗糙,不讲意境等等,我很想请持这些观念的人读读杜涯、蓝蓝等人的作品,我坚信像《秋天》这样的新诗无论如何也不比人们所喜欢的很多古诗逊色,它们是新诗的光荣。

从诗歌的叙述方式,可以揣测诗人的性情,言辞新鲜花哨的诗人,性格往往比较张扬,注重作品整体性的诗人,性情则比较低调、隐忍,对诗歌极其认真。杜涯无疑属于后一种。

在青春诗会的作品讨论会上,我对杜涯的诗歌和为人给予了一个初识者所能给予的尽可能高的评价:杜涯是一个优秀的女低音,她的诗歌朴素、干净,有一种宁静的美,这与她的性情是相吻合的,最优秀的诗篇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来。我们已经读到从杜涯心底流淌出来的众多佳作,它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让我们无时不感受到自然景物背后的命运之手。

霍金说,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但你永远不知道究竟注定了什么。杜涯的诗歌试图探寻那只手指向何处,这一切注定没有结局。

因此,尽管杜涯的诗里出现过一种又一种怀抱生命的事物,却没有什么不会消逝—— 在后山,在倾斜的坡上 槐花已经落了三天 当我在暮春那温和的风中 跑到槐树下,并抬头仰望 槐花,它们已在我到来之前 悄无声息地落尽了 ——《我记得那槐花飘落》 这种怅惘和挽歌式的低吟因为内心的爱和悲悯而显现光芒,它赋予诗歌一种浓郁的悲剧色彩,从而彰显了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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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哒蜗牛

在近20年中国涌现的女诗人中,杜涯是我最欣赏的一个,这不仅是因为她的作品的质量,还与我的性情相关。也许我在某些场合很多话,很活跃,但我更清楚自己在更多的时候的沉默与忧郁,我写过很多忧郁的诗歌,尽管现在看来它们都不够成熟,但那种失落、感伤却一直为我所迷恋。生活已经不可能让我们寻回“看花落也掉泪”的情绪,而对逝去事物的怀念与追忆,却是所有人的共同特点。在这个层面上,杜涯以她的才华为世人做出了印证。杜涯的诗歌如同她的性格,平和、文静,与你保持距离但关系融洽。许多诗人以语言为上,读他们的作品,总会感到那一个个词语从纸页上蹦出来,撞击你的视网膜。而杜涯的诗重在氛围的营造,它的力量不是表现为对眼睛的冲击,而是对阅读者身心的包容和感染。如果说那些以意象的特殊性取胜的诗歌是一把刀子,给人刺痛感,那么,杜涯的诗歌就是一个巨大的乾坤袋,你一旦陷入进去,就无可脱身。杜涯自己也这么说:“诗歌的最高境界也许和华美和色彩斑斓无关。真正的诗歌应是无声的,是沉默。”(杜涯:《童年•梦•诗歌》,见诗集《风用它明亮的翅膀》,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年出版)如果梳理杜涯诗歌的词汇,我们可以发现,春天、秋天、风、桃花、树、树林、泪水、月光、爱情、花、村庄、水……占据了她的诗歌的绝大部分空间,这些意象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母题:对自然的依恋和时光流逝引起的痛感——是谁带来了这场爱情?一个上午,悬铃木落花一样飘飞这座城市看起来像个破败的花园每次我出门都看到了那片树林我总是走近它,仿佛它是我的命运仿佛是它使我迅速衰亡仿佛我就要喊出一个遗忘的地名:比如:“春天”、“栗树”、“山冈”或者“风”、“流逝”,但这些都不是街头有一车车的黄花被人买走像秋天的风声又被我听见:每次我回转身都看到了那片树林我总是看着它,我总是喊不出声,仿佛我的爱情我的衰老的上午我望不见远处的山我追赶一车的黄花并看着爱情走远一个朋友动情地告诉我,他阅读完这首《秋天》后,无法忍住感伤的泪水。我则告诉他,我虽然不习惯在阅读时过于动情,但杜涯的《秋天》我读过无数遍,甚至在2003年春节期间我妻子分娩前的那个晚上,我都在向她介绍杜涯和她的《秋天》。诗歌的语言极度优美,每一节都是一幅生动凄丽的画面;但又不止于优美,诗行间容纳了多少的哀伤与追忆。一个人在城市里回忆过去,本来,“悬铃木落花一样飘飞”是具有美感的,但在忧伤的“我”的眼中,“这座城市看起来像个破败的花园”。秋天了,有人在卖菊花,新采撷的菊花在街头一车车地被人买走,“我”的心也随之恍惚起来,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我”怀念的是一个树林。这个树林,必定发生过刻骨铭心的事情。那是在春天,栗树开花的时节,微风轻拂,艳阳高照,一切是那么地醉人。而逝去的终归逝去了,对于往事,“我”只能无言:——“每次我回转身都看到了那片树林/我总是看着它,我总是喊不出声,仿佛我的爱情”。“仿佛我的爱情”看似随意的“累赘”,实际上是诗歌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在不经意间为诗歌定了调,并告知人们“我”的忧伤的原因——既是为爱情,也是为时光的流逝。最后一节是最令人伤感的,一个失去爱情(或者美好时光)的人,追赶着象征青春的菊花,却无能为力,“看着爱情走远”。写到这里,我突然理解了那位朋友的泪水。这无疑是一首优异的诗篇,无论语言、意象还是情境以及内涵,都十分到位。《秋天》也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和结果等因素样样不缺,在阅读的时候,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一幅幅图画,它们串连起来,像优美的MTV。时常听到褒古诗而贬新诗的声音,理由是新诗语言粗糙,不讲意境等等,我很想请持这些观念的人读读杜涯、蓝蓝等人的作品,我坚信像《秋天》这样的新诗无论如何也不比人们所喜欢的很多古诗逊色,它们是新诗的光荣。从诗歌的叙述方式,可以揣测诗人的性情,言辞新鲜花哨的诗人,性格往往比较张扬,注重作品整体性的诗人,性情则比较低调、隐忍,对诗歌极其认真。杜涯无疑属于后一种。在青春诗会的作品讨论会上,我对杜涯的诗歌和为人给予了一个初识者所能给予的尽可能高的评价:杜涯是一个优秀的女低音,她的诗歌朴素、干净,有一种宁静的美,这与她的性情是相吻合的,最优秀的诗篇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来。我们已经读到从杜涯心底流淌出来的众多佳作,它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让我们无时不感受到自然景物背后的命运之手。霍金说,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但你永远不知道究竟注定了什么。杜涯的诗歌试图探寻那只手指向何处,这一切注定没有结局。因此,尽管杜涯的诗里出现过一种又一种怀抱生命的事物,却没有什么不会消逝——在后山,在倾斜的坡上槐花已经落了三天当我在暮春那温和的风中跑到槐树下,并抬头仰望槐花,它们已在我到来之前悄无声息地落尽了——《我记得那槐花飘落》这种怅惘和挽歌式的低吟因为内心的爱和悲悯而显现光芒,它赋予诗歌一种浓郁的悲剧色彩,从而彰显了诗人沉思者的形象。但如果一味地沉湎于叹息之中,是否会导致另一种结果?当我捧起《风用它明亮的翅膀》,在赞叹诗人无处不在的才华的同时,也不得不暗暗感叹其中风格和内涵的单一。这其实是所有诗人遭遇到的共同问题:当他们依靠一批风格相近的作品奠定地位,并一再通过类似的创作进行加强而终于成为异于他人的“这一个”时,另一重阴影也缓缓移近,那就是“重复”。一个能够不停地对自己的创作风格进行微调的诗人值得敬佩,至少,他还有勇气重新开始,去找另一种可能性。这使我想起了黄山青春诗会的一个夜晚,一大群人跑到宾馆附近的汤口镇上网。路上,杜涯满脸神秘地说要送我一件礼物,她说那礼物就在我的视线之内,要我猜。我猜不出。她用手指了指天上的月亮。第二天清晨,我遇见杜涯,也象征性地“回赠”了她一轮红彤彤的黄山太阳。没想到她竟很感动地说:谢谢你刘春,我就缺少一个太阳。现在想来,这个小插曲多么富于深意:我的诗太理性,需要增强感性(月亮);杜涯的诗太沉郁,太阳般的刚性正好是一种补充。也许,聪明的杜涯在我要送太阳给她的那一瞬,就已联想到这一点了。其实,相对于诗集《风用它明亮的翅膀》,杜涯的新作已经具有了丝丝缕缕的阳光,2001年创作的短诗《晴朗的冬天》很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一些枯树枝在风中轻微地断裂/轻微的掉落在远处的地上/然而这个晴朗的冬天并不因此/多出什么,也并不因此失去什么”。尽管迷离的惆怅还在、低沉的音调还在,但加入了一些更为坚实也至为关键的东西:面对命运的宠辱不惊。这样的细微变化于一个本来就已经相当优秀的诗人,尤为可喜。在我读到的对杜涯诗歌评价的文章中,著名学者林贤治的表达颇有意思,在发表于2006年某一期《西湖》杂志的《新诗:喧闹而空寂的九十年代》一文中,林贤治对杜涯的诗歌风格进行了总结:“杜涯的诗别具一格,抒情性很强,她敏感于时序的变化,事物的易逝,是挽歌的调子,流布着一种古老的忧伤。……我们可以发现,这里(指杜涯的《致故乡》一诗)的许多意象、语词,在杜涯的诗集中反复出现,可以说,她的所有作品都是这首诗的变奏。她常常重复,集中地写同一事物,像空洞的风,像杨树、栗树和梨树,看得出来,她惟以抒写为满足。在形式上,她也不刻意追求变化,显得相当呆板,然而这正是一个诗人执着于自身情感质地的表现。”林贤治同时也认为,“不能说杜涯的诗内涵如何丰富,应当承认,社会内容仍然是单薄的。她的诗大多摄取自然意象,很少涉及人事,尤其是村庄里的穷人,所以还不是那种自觉的穷人的歌手。但是,诗中的那份忧伤、惊悚、亡逝的痛感,虽然有着古诗十九首的传统意味,然而到底属于她和她所熟悉的穷人的世界。”上面两段话,内有赞有弹,但终归还是回归到“赞”字上面。赞的时候,甚至把那些“相当呆板”的诗句和重复的诗意也看成“是一个诗人执着于自身情感质地的表现”,可见评价之高。而“弹”的部分,却不是很能服人。一种被反复使用而“显得相当呆板”的形式,与“一个诗人执着于自身情感质地”是否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一首好诗是不是必须出现“社会内容”,写与乡村有关的诗是不是必须涉及“穷人”,要成为“穷人的歌手”?对此我持保留态度。人的情感复杂多变,诗歌也有很多种,有的好诗,其文本有一种自足性,我们不能要求所有风格和内容的诗歌都要“关心人民疾苦”。在我看来,作为一个诗人,李商隐的伟大程度并不比杜甫稍低。诗歌的好与坏,不是看内容,而是看诗人是否在某一种风格上达到了令人惊讶的高度。杜涯在她的这一种风格上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因而她是优秀的,难以设想她要是直接书写“穷人”,诗歌的质地会成为什么模样。——我们能够强求秦观去写白居易的风格吗?从行文看来,林贤治对自己的论点也是犹疑不定的,他对杜涯的评价形成了一条起伏不定的线条,在遗憾于她没有充当“穷人的歌手”之后,马上又给予了更高的评价:“杜涯是那种哀歌型的诗人,‘命运的钟声’,回响在她的每一件作品之中。她的最温暖的作品,都是为了烘托即时的寒意,而从记忆中升起的。这些以乡村为背景的悲剧作品,永续了古代骚人的易感的传统,暗合了西哲的生命哲学的精义;而在事实上,却是中国乡村在城市崛起的阴影下走向衰败的写照。”在引用了杜涯的《挽歌》之后,林贤治认为这首诗的悲剧性具有哲学的深度,并认为这是中国的诗歌所缺乏的。然而令人纳闷的是,林贤治一方面在盛赞杜涯,并肯定了部分诗人的写作之后,却说:“我们只有喧闹的诗歌,实质上只是一些嘈杂的声音,而不见完整的诗人形象。诗大于诗人。”并茫然四顾:“诗人都到哪里去了?”最终得出了“九十年代的中国诗坛是一座空山”的结论。“诗大于诗人”有什么不好呢?诗在,诗人自然就在,诗人的形象难道不是由诗歌而来的吗?“诗人大于诗”,说明了什么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过太多有名无诗的人,他们如同跳蚤般在文坛上串下跳,在名利场上乱拱,或者他们热衷于政治诉求,把自己变成一个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派,惟独不是一个诗人。这样的状况对于诗歌而言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在我看来,这些人什么都可以去做,最好不要做一个诗人。在同一篇文章里,林贤治还对诗人杨键的作品进行了批评:“杨键文字清淡素朴,亲切自然,大凡乡村的人物情事,无不可以入诗,但因此也就限于风景画或风情画,发掘不深,不少诗失之简单,像是一沓未完成的素描。”应该承认,林贤治对杨键的诗歌风格拿捏得十分准确,但是杨键的诗歌是否像他所批评的那样,只是一沓未完成的素描,而缺乏深度呢?很值得商榷。我仍然是那句话:这是一个多元时代,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作品都把“社会功用”放在首位,诗歌就是诗歌,它有自身的规律与写作伦理。在很多诗人和批评家看来,杨键的诗歌并非林贤治想象的那么粗浅和简单。比如诗人柏桦就认为,杨键写诗的笔法是典型的中国画功夫,写意或者工笔兼具,尤其强调简朴、认真、醒目的白描写实;杨键就是以这种方法写出了大量有关中国普通百姓生活的诗篇,也写出了许多动物的悲苦;他一切诗的主题几乎都指向中华大地的苦、人民的苦,哪怕他也写过一些中国乡村之美的诗,但从中都透出一丝细腻的悲凉;杨键加深了中国传统文学中对苦难的书写这个部分。(见《新诗评论》2005年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诗人庞培则说:“只有杨键一人在写中国百姓的苦难。”(同上)柏桦、庞培的意见可谓和林贤治针锋相对,该偏向哪一方呢,不同的读者会依照自己对诗歌的理解作出抉择。扯远了,还是回到前面提及的讨论会现场吧。在讨论到我的诗歌时,杜涯开始投桃报李。她对我的作品进行了一些令我汗颜的评价,比如语言非常成熟,有深度之类。最后,她“提醒”我应该坚定地走下去,不要过于在乎别人的意见。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而现在,当我无事找事地试图对她的诗歌找出一些瑕疵时,她是否也会这么提醒自己?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在写着,而且相互鼓励。为了显示我对杜涯的了解,在本文结束前,我要披露一些“隐私”。在我们一起开会那年,杜涯的职业是杂志社编辑,那不是一般的杂志,而是一个以老年人为对象的杂志(后来,杜涯离开河南去北京,成为北漂一族),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从与老人的接触中,可以学习到许多东西。也许正因为如此,本就像老人一样善良的杜涯还像老人一般谨慎,不仅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还怕别人给自己添麻烦。因为合肥到郑州的列车晚上十点才开出,而且没座位,所以从黄山回合肥的那天清晨,朋友们叫她与合肥的诗友联系,看能否帮忙弄一张座位票。她连连摆手:不要不要,这样太麻烦别人。我又叫她和我一同到南京乘车,南京车多,座位票容易买。她又连声说:不行不行,这样就说不清楚了。我一愣:有什么说不清楚的?不就是到南京搭车吗?她说,我一个人去南京转车倒还可以,我们一起去就说不清楚了。周围的诗友闻言,足足笑了好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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