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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卡MOKOO
首页 > 期刊论文 > 科技论文写作中的学术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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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x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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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应当遵守下述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四)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五)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诚实客观原则。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安全,以备考查。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六) 诚实严谨地与他人合作。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七) 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有关人员拥有著作权。仅对研究项目进行过一般性管理或辅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权。合作完成成果,应按照对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署名人应对本人做出贡献的部分负责,发表前应由本人审阅并署名。(八) 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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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会想起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简介编辑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2如何避免编辑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一类是由于马虎、疏忽而发生的失误。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同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有共同的特点,但是在某些细节上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理工科领域,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数据处理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文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丝毫的虚假。研究人员应该忠实地记录和保存原始数据,不能捏造和窜改。虽然在论文中由于篇幅限制、写作格式等原因,而无法全面展示原始数据,但是一旦有其他研究人员对论文中的数据提出疑问,或希望做进一步了解,论文作者应该能够向质疑者、询问者提供原始数据。因此,在论文发表之后,有关的实验记录、原始数据仍然必须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一般至少要保存5年,而如果论文结果受到了质疑,就应该无限期地保存原始数据以便接受审核。如果研究人员没有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却谎称做过,无中生有地编造数据,这就构成了最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一——捏造数据。如果确实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也获得了一些数据,但是对数据进行了窜改或故意误报,这虽然不像捏造数据那么严重,但是同样是一种不可接受的不端行为。常见的窜改数据行为包括:去掉不利的数据,只保留有利的数据;添加有利的数据;夸大实验重复次数(例如只做过一次实验,却声称是3次重复实验的结果);夸大实验动物或试验患者的数量;对照片记录进行修饰。人们已习惯用图像软件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绘制论文插图,因此又出现了窜改数据的新形式。例如,由于原图的阳性结果不清晰,就用图像软件添加结果。如果没有窜改原始数据,只是通过调节对比度等方式让图像更清晰,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添加或删减像素,则是不可以的。论文撰写在撰写论文时,首先要避免剽窃(或抄袭,在本文中,我们对剽窃和抄袭二词的使用不做区分)。剽窃是指在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语句时没有做恰当的说明。认识误区第一:认为只有剽窃他人的观点(包括实验数据、结果)才算剽窃,而照抄别人的语句则不算剽窃。例如,有些人认为,只要实验数据是自己做的,那么套用别人论文中的句子来描述实验结果就不算剽窃。也有人认为,只有照抄他人论文的结果、讨论部分才算剽窃,而照抄他人论文的引言部分则不算剽窃。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是自己的实验数据,在描述实验结果时也必须用自己的语言描述,而不能套用他人的语句。引言部分在介绍前人的成果时,也不能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第二:只要注明了文献出处,就可以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在论文的引言或综述文章中介绍他人的成果时,不能照抄他人论文或综述中的表述,而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复述。如果是照抄他人的表述,则必须用引号把照抄的部分引起来,以表示是直接引用。否则的话,即使注明了出处,也会被认为构成文字上的剽窃。虽然对科研论文来说,剽窃文字的严重性比不上剽窃实验数据和结果,但是同样是一种剽窃行为。适度标准在看待剽窃的问题上,也要防止采用过分严格的标准。这需要注意3种情形:一、必须对别人的观点注明出处的一般是指那些比较新颖、比较前沿的观点,如果不做说明就有可能被误会为是论文作者的原创。对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常识、即使不做说明也不会对提出者的归属产生误会的观点,则可以不注明出处,例如在提及自然选择学说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达尔文《物种起源》,在提及DNA双螺旋结构模型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沃森、克里克的论文。二、有可能构成语句方面的剽窃的是那些有特异性、有一定的长度的语句,由不同的人来书写会有不同的表述,不可能独立地碰巧写出雷同的句子。如果语句太短、太常见(例如只有一两句日常用语),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对实验材料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书写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么就不存在剽窃的问题。三、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因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绍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确说明也不会被读者误会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没有必要一一注明观点的出处。科普文章必须着重防止的是表述方面的剽窃,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介绍。在论文中引用他人已经正式发表的成果,无须获得原作者的同意。但是如果要引用他人未正式发表的成果(例如通过私人通信或学术会议的交流而获悉的成果),那么必须征得原作者的书面许可。在论文注解中应该表明物质利益关系,写明论文工作所获得的资助情况。特别是如果是由某家相关企业资助的研究项目,更不应该隐瞒资金来源。论文署名只有对论文的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才能够做为论文的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对该论文的工作作出了最直接的、最主要的贡献的研究者,一般是指做了论文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实验的人。论文的通讯作者是就该论文负责与期刊和外界联系的人,一般是论文课题的领导人,为论文工作确定了总的研究方向,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对其他作者进行了具体指导。在多数情况下,通讯作者是第一作者的导师或上司,但是也可以是第一作者的其他合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论文的其他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一部分实质贡献的人,例如参与了部分实验工作。在确定论文的署名时,要注意不要遗漏了对论文工作作出实质贡献的人,否则就有侵吞他人的学术成果的嫌疑。但是也不要让没有作出实质贡献的人挂名。第一作者的导师、上司或赞助者并不等于天然就是论文的通讯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对论文工作进行过具体指导,也不宜担任论文的通讯作者或其他作者。论文的合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如果只是曾经对论文工作提出过某些非实质性的建议,或者只是在某方面提供过帮助,例如提供某种实验试剂,允许使用实验仪器,或帮助润色论文的写作,那么也不宜在论文中挂名,而应该在论文的致谢中表示谢意。有的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鼓励投稿者在论文尾注中具体说明各个作者对论文所作的贡献。论文一般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初稿,然后向共同作者征求意见。论文的任何结论都必须是所有的作者一致同意的,如果某个作者有不同意见,他有权利退出署名,撤下与其有关的那部分结果。在论文投稿之前,所有的作者都应该知情并签名表示同意。不应该在某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他列为共同作者。一篇论文一般只有一名第一作者和一名通讯作者。如果有两个人的贡献确实难以分出主次,可以以注明两人的贡献相等的方式表明该论文有两名第一作者。但是一篇论文有多于两名的第一作者,或有多于一名的通讯作者,都是不正常的现象,会让人猜疑是为了增加一篇论文在评价工作中的使用价值所做的安排。论文的署名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如果在论文发表后被发现存在造假、剽窃等问题,共同作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应该以不知情做为借口,试图推卸一切责任。造假者、剽窃者固然要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但是共同作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要轻易在自己不了解的论文上署名。论文发表在有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是发布学术成果的正常渠道。重要的学术成果应该拿到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接受国际同行的评议。一篇论文只能投给一家期刊,只有在确知被退稿后,才能改投其他期刊。许多学术期刊都明文禁止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重复发表则占用了期刊宝贵的版面,并且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的纠纷(许多期刊都要求作者全部或部分地把论文的版权转交给期刊)。如果一组数据已经在某篇论文中发表过,就不宜在新的论文中继续做为新数据来使用,否则也会被当成重复发表。如果在新论文中需要用到已发表论文的数据,应该采用引用的方式,注明文献出处。先在中国期刊上发表中文论文,再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同一内容的英文论文,这种做法严格来说也是重复发表,但是由于有助于促进国际交流,所以也没有必要深究。但是不宜先发表英文论文,再翻译成中文重复发表。在论文发表之前,不宜向新闻媒体宣布论文所报告的成果。一些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都规定不应把论文结果事先透露给新闻媒体,否则有可能导致被退稿。研究者对未发表的成果拥有特权,有权不让他人了解、使用该成果。期刊编辑、审稿人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透露或自己使用受审论文提供的新信息。但是研究成果一旦写成论文发表,就失去了特权,他人有权做恰当的引用和进一步了解该成果的细节。国家资助的成果发表后应该与同行共享。学术履历学术履历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能够客观准确地了解、评价你的受教育经历和学术成就,因此应该只陈述事实,不要自己做主观评价,更不要拔高、捏造学历和成果。中国习惯于把还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提前称为博士,但是在正式介绍和学术履历中,不应该把还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写成博士。在履历中应该写明自己获得的各种学位的时间,如果还未获得的,可注明预计获得的时间。由于美国医学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美国医学院毕业生一般都获得医学博士学位(M.D.),毕业后可以从事博士后研究,这就导致中国医学院毕业生虽然只有学士、硕士学位,也可以以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名义到美国实验室工作。这是由于中美两国的教育体制不同造成的“误会”。这种特殊的“博士后”不应该因此就在学术履历中声称自己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因为很显然,一个没有博士学位的人是不可能做博士后研究的。在介绍自己在国外的学习、研究经历时,不应该利用中英表述的差异,通过“翻译技巧”来拔高自己在国外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成就。例如,不应该把博士后研究人员(Postdoctoral Research Fellow)翻译成“研究员”,让人误以为是和中国研究员一样与教授平级的职称;不应该把在国外获得的研究资助称为获“奖”,虽然这类研究资助的名称中有时会用到award一词,但是与由于学术成就而获得的奖励(prize)是不同的。在论文表中列举自己做为共同作者的论文时应该保留论文原有的排名顺序,不应该为了突出自己而改变论文排名顺序。采用黑体字或画线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突出则是可以的。如果一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列出,那么应该在列出的最后一名作者后面注明etc,让读者清楚地知道后面还有其他作者未列出来。有的人只把作者名字列到自己为止,又不注明etc,让读者误以为他是论文的通讯作者(按惯例通讯作者是最后一名作者),这是一种误导行为。在论文表中应该只包括发表在经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不应该把发表在会议增刊上的会议摘要(Poster,Meeting Abstract)也列进去充数。如果要列出会议摘要,应该单独列出,或者清清楚楚地注明属于会议摘要。在列出发表的学术专著时,应该清楚地写明自己的贡献。如果自己只是专著的主编,应该注明“编”或“Ed.”,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专著的作者。如果自己只是参与写作专著中的某个章节,也应该注明该章节,而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整本专著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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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妹妹11

良好的学术道德对树立优良学风、培养正直诚信的拔尖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在研究生中形成遵循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的良好氛围,使得每个研究生具备良好的素质,实现更好的自身价值,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才能创造更大的财富。 学术道德规范是科研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则,是保证正常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创新的根本保障。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应该是每个江科大研究生的基本行为准则。为此学校提出了很多倡议,总结如下:  一、增强历史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谨求学,诚实做人。尊重科学事实,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在学术论文中明确表明引用他人成果与观点等内容;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泄露、一稿多投和故意歪曲他人学术观点等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以行之有效的学术活动践行学术道德。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建立良好的时间观念、自控能力,努力拼搏,严谨求实,用实际行动形成健康向上、学风严谨的学习氛围。     五、探究真理,追求卓越。在探索科学和追求真理的道路上,做到不为名利、甘于寂寞、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努力把握科技前沿,创造有利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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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手链

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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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霞11

敏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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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娇儿

学术道德问题有哪些,2003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学术道德提升期待制度建设》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现实问题,即学术道德问题。随着去年,北京大学著名人类学教授汪铭铭大规模抄袭事件被披露以后,人们的这种不满情绪表现的更加明显,学术道德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批判之声充斥媒体,尤其在网络上各种各样的意见纷纭杂陈,一时间,仿佛整个学术界成为道德败坏者的乐园。本文主要在分析中国学术道德问题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形成学术道德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关键词: 学术道德 学术评价体系 学术立法正文:从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学术界的大部分学者,还是严守学术道德,兢兢业业地从事学术研究的。改革开放以来,各条战线上的科教人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作出许多学术精品,推动了我国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的科研队伍中,确实存在着学术道德低下的现象,这种现象如果不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不仅会影响学者自身的发展,而且会对整个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一、当前学术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⒈是低水平重复现象。有些人不去关注当前学术界在某一学科的进展状况,或不愿意去关注进展状况,对于一些已经取得突破的问题,仍然局限于原有的层次上,简单地重复前人所做过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种现象在各类教材的编写中,表现得最为明显。⒉是粗制滥造现象。有些人把严肃的学术研究当成像商品生产一样的操作过程,只要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就随便找上一帮人,不管是否胜任这项研究,采用剪刀加糨糊的操作方式,制造毫无学术价值的垃圾文本。⒊是泡沫学术。所谓炮沫学术,就是一个学者在自己已有的成果基础上,简单地加以改头换面,改编或复制出另外的学术成果,并予以公开发表。这种做法的后果是,虽然就学术成果的数量来说,是增加了,但在质上并未提高。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才会出现一个学者在短时间内接连出版几本甚至十几本学术著作这种奇怪的现象。⒋是假冒伪劣。近年来,原本是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也出现在了学术界中。如替人“操刀”代写论文或著作,或虚假挂名,或虚假主编、虚假文凭等之类的现象,都属于学界的假冒伪劣现象,这种现象虽然为数不多,但却影响了学术界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学术信任危机。⒌是抄袭剽窃。抄袭剽窃是目前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一种学术道德缺失现象,也是批评界打击最厉害的一种现象。那么,什么是抄袭呢?一般认为,所谓抄袭,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已有的学术成果大量引用而不注明出处。抄袭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抄袭别人的既有成果,二是自我抄袭。自我抄袭,就是将自己以前公开发表的成果大量复制而不注明出处。人们一般只注意对别人成果的抄袭,而相对忽视自我抄袭现象,致使自我抄袭比较隐蔽。实际上,泡沫学问现象的存在,与自我抄袭有很大的关系,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在一年内出版几本书,主要的途径就是靠自我抄袭,即将原来公开发表和出版过的东西,简单地进行改头换面,做成一个新的文本,在低层次上重复自己原有的劳动。无论是抄袭别人的学术成果,还是自我抄袭,都是不道德的行为,都与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不相符。此外,当前学术界道德失范的现象还有学术腐败现象:如学术杂志中的关系稿、人情稿等;科研人员的一稿多投现象等。二、学术道德问题的主要成因首先,是学术研究的商品化。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人们最初从事学术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探索宇宙人生的奥秘,或为了修身养性。在古希腊,最早从事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的人是早期的哲学家们,他们把追求智慧、探求宇宙的奥秘、解读人生的真谛,作为自己进行研究的唯一目的,这种研究同研究者当下的直接经济利益没有必然的联系。在中国古代也是如此,他们把学术研究当作修身养性的主要途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出现述而不作的思想家,也才会出现把自己的著作“藏诸名山,留诸后人”的著述家。但近代以来,随着学术的发展和职业的分化,学术研究日益职业化,其后果是学术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变成了可以用来养家糊口的手段。清朝著名的思想家龚自珍在《咏史》一诗中写过这样一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虽然说的是作者对当时的文字狱的恐惧和逃避,但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学术已成为养家糊口的手段。这样,学术研究就弱化了原有的目的,追求学术研究所带来物质利益,成为从事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尤其是在20世纪以来文化工业化的浪潮的冲击下,学术变得像大众文化一样,似乎也成为可以批量生产的东西,成为可以进行策划的东西。学术研究本来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创作活动,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活动,它不应该承载学术本身之外的任何东西。如果学术研究能够为研究者们带来一定的物质利益的话,也不应该成为学术研究的直接目的,而应该作为它的副产品。但在现实生活种,有一些人本末倒置,把学术研究当成获取职称和经济利益的手段。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出现低层次重复、泡沫学问、抄袭剽窃等与学术的真谛相背道而驰的现象。现在某些大学和科研单位把学术成果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发表成果后予以奖励的做法,更加重了这种倾向。其次,缺乏规范的学术评价体系。如何评价一项学术成果的价值,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惑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的一个问题。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来说,它的价值是很难在短期内作出评价的。尤其是对于哲学、历史、艺术等与当下的实践需要关系不是很密切的人文科学成果来说,对其进行评价的难度更大。它往往需要实践的长期检验。培根曾说过一句名言:“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但近年来,很多大学和科研单位在评价学术成果的价值时,采用了一种简单化的做法,即以论文或著作所发表的刊物和出版社的档次为标准,来衡量学术成果的价值。我们在图书馆会发现,很多学术期刊的封面上都印有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科学核心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等字样。这就是中国自己的“SSCI”。目前,很多大学都有自己所承认的核心期刊目录。国内通行的划分核心期刊的做法,主要是从美国借鉴过来的。据考证,核心期刊理论,最初是20世纪30年代,英国一家图书馆的文献资料管理员.布拉德福,在进行科技文献统计时提出来的。后来,美国人戈夫曼和沃伦进一步发展了布拉德福的理论,创立了完整的目录索引体系。80年代传入中国,并受到欢迎。从这套体系的创立目的上看,美国的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用索引)和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社会科学引用索引),原本是为方便研究者们检索资料而编辑的目录索引,而不是评价学术成果的评审标准。据留学国外的学者们反映,就是在SCI和SSCI标准的诞生地美国,一流大学和二流大学也不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学术成果的价值。用核心期刊的标准来评价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是不科学的。从总体上来看,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的质量,大部分是高的,但并非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每篇论文的质量都是高的。这种评价办法的错误,是用外在的标准来评价学术成果,其结果是误导大家都去到核心期刊上面去发表文章,为学术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再次,缺乏科学的学术管理体系。是否具有科学的学术管理体系,对于学术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和科研单位,都纷纷采用量化管理的办法,创建自己的学术评定的量化指标体系,要求具有一定学术职称的人,每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并把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很多科研管理者把这种管理办法,视为学术规范的标志,也视为与国际学术管理接轨的标志。当然,对学术成果进行定量考核,主要是为了以一种简便、统一、易于操作的方式来对科研进行管理。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方法对于管理者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管理方式,但对于整个学术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来说,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它以僵死的量化形式,给科研人员施加着一种无形的压力,使他们花很大的精力去应付考核,去完成年度量化指标。有些人为了评聘职称或为了奖金,不惜以牺牲学术成果的质量为代价,大量制造低质量的学术成果。同时,过于量化的考核标准,也使人们容易产生一种急功近利的倾向,使人难以静下心来从事真正的严肃的学术研究。因而,用现在国内大部分高校的考核评聘标准,所造就的只能是急功近利的学者,而非真正的科学家和思想家。这种量化评价标准是把工业生产模式和生产主义意识形态引到学术研究里面来,是工具理性的一种表现,只能给学术研究带来负面影响。第四,缺乏良好的学术批评风气。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学术批评处于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即主要以唱赞歌为主。这主要表现在书评上,国内学术界所发表的大部分述评,主要是朋友间的相互吹捧,影响了正常的学术争鸣。最后,学术立法滞后。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知识产权、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当前学术界所出现的问题的规定不够具体,如对于什么抄袭,规定得不够明确,让人无所适从。目前法律对于诸如低层次重复、自我抄袭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无法起到应到的约束作用。三、如何改善中国学术道德问题1、加强科研人员的道德素质。学术道德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职业道德。对于从事任何一个职业的人来说,遵守该行业的职业道德,都是一种最起码的要求。科研人员首先要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古人说过,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决不能把学术研究仅仅当成实现个人私利的某种工具和手段。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研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虚假。这就要求学者们坚守诚信的原则,坚守知识分子的道德底线。每一个知识分子都应该把学术道德修养问题,当作一个严肃的问题来对待,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把学术道德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最后,建议建立个人学术道德档案,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人和事予以公开曝光,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这种途径,让每个学者增强道德自律能力。2、建立规范的学术评价体系。规范的学术评价体系的建立,对于当前的学术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针对不同的学科,设立不同的学术评价标准,切忌评价标准上的简单化倾向。具体地说,应该将三种评价方法结合起来,即将实践检验、逻辑检验和权威检验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术成果评价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使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得到应有的肯定。同时,要鼓励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倡导学术创新。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使人们真正树立起学术精品意识,用有价值的学术成果推动我国的学术发展。3、建立科学的学术管理体制。学术管理体制,不仅仅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更重要的是体现着一种价值导向功能。如果单独以量化的标准来衡量一个学者的学术成就,就会促使人们仅仅追求学术成果的量的积累,而忽视质的方面。在学术规范建设方面,应该注意两点:一是要坚持以质为主,质量兼顾的原则,要引导大家树立精品意识,耐得住寂寞,戒除浮躁心理,踏踏实实地进行学术研究;二是要建立即能刺激科学研究又给人们适当的压力的灵活的管理机制,因为学术研究是一种自由的精神创造活动,如果管的过死,就会影响学者们的自由创造力的发挥,同时如果缺乏必要的约束,也不利于学术成果的生产。怎样处理好这些关系,切实建立起有利于学术发展的科学的管理体制,仍是一个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科研管理部门共同探讨的问题。4、呼唤良好的学术批评氛围。创造良好的学术批评氛围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学术环境问题。真理是在辩论和交锋中得以发展的,良好的学术批评氛围,对于规范学术研究,推动学术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学术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倡导真正的严肃的批评,反对虚假的学术批评。对于书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好的做法。在有些国家,作者本人没有权力约请别人为自己的著作撰写书评,一般的程序是,图书出版后,出版社把书寄给有关的杂志社,又杂志社判断该著作是否值得评价,如果杂志社认为有必要的话,它会自己请相关的专家来撰写书评。这样,就尽可能地避免了“吹捧式”的学术批评。对于学术观点之间的争鸣,也应该加以规范,要以学术责任为重,采取对事不对人的立场,加强健康的学术批评的力度,使错误的学术观点得以纠正,正确的学术观点得以传播。在建立良好的学术批评氛围方面,各类学术刊物应该发挥自己的阵地作用,主动引导学术批评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5、打击学术腐败。学术是学术道德失范的重要表现之一,同时也是加重学术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学术有自己独立的品格,当它与权力、金钱、地位等非学术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时,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学术腐败现象。打击学术腐败,最重要的是从制度建设入手,铲除腐败赖以产生的根源。目前国内部分杂志社开始推行的匿名审稿制度,就是一种值得大力推广的做法。6、加强学术立法,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道德教育是基础,法律建设是保障。现在我国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学术研究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性活动,也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就要求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术立法,制定与我国学术研究形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使人们有法可依。尤其是对于当前学术界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如抄袭行为、版权纠纷、学术腐败等,要法律规定上进一步细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正常的学术研究秩序。另一方面,广大科研人员也要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做到不违法不侵权。学术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学术成果出版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从根本上根除不道德的行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最终一定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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