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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M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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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样 坚持 一个普通到有点笨的士兵,却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笨鸟先飞”的精神,演绎出一个个传奇的军旅故事;而另一个聪明到“鬼精的士兵,在年少轻狂的挫折中,深刻领悟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人生真谛。 《士兵突击》中并没有太多的战场硝烟,没有《突出重围》的波澜壮阔,但却真实地演绎了一群士兵跌宕起伏的心路历程。而我的思想与心灵也正在经历着一次深度冲击, 不抛弃,关心身边的人。《士兵突击》中钢七连的信念就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而剧中史班长正是因为对主角许三多的不抛弃,才造就了一个不可多得的尖兵;而许三多正是因为对队友的不抛弃,才谱写了一段又一段的感人故事。 不放弃,坚定你的信念。士兵许三多,连单杆都爬不上去,却凭着没日没夜的努力,在杆上连续大回环333圈,破全连纪录,他因此而昏迷了好几天,这就是信念;士兵许三多,被贬到鸟不拉屎的专门收留垃圾士兵的五班,面对着天天无所事事的队友,而他却始终保持着士兵的本色,每天负重长跑10公里以上,这就是信念。 《成功来自勤奋》 � 成功,说来容易,做到却很难。唐代文学家韩愈说:“业精于勤而毁于嬉。”事实 一再证明,任何人做任何事都离不开勤奋,勤奋是成功之舟。 � 勤能补拙。传说宋代学者朱熹讲过一个故事:福州有一个叫陈正之的人,反应相当迟钝,读 书 每次只读50个字,读一篇小文章也要五六遍才能读熟。为了克服缺点,他不懒不怠,勤学苦 练,别人读一遍他就读三遍四遍,天长日久,知识便与日俱增,后来,他不但克服了自己反 应迟钝的缺点,而且成了博学之士。梅兰芳年轻的时候去拜师学戏,师傅说他生着一双死鱼 眼睛,灰暗、呆滞,根本不是学戏的材料,拒不收留。天资的欠缺没有使他灰心,反而促使 他更加勤奋,他喂鸽子,每天仰望天空,双眼紧跟着飞翔的鸽子,穷追不舍;他养金鱼,每 天俯视水底,双眼紧跟着遨游的金鱼,寻踪觅影。后来,梅兰芳的眼睛变得如一汪清澈的秋 水,闪闪生辉,脉脉含情,终于成了著名的京剧大师。 华罗庚教授说“勤能补拙是良训,一 分辛劳一分才。”即使天资再差,只要勤奋,就一定能成功。 � 勤出成果。明代历史学家谈迁,29岁时开始著作《国榷》。因为家里穷,买不起参考书,只 好四处求人,借书来抄。一次,为了看点儿资料,带着干粮,冒雨走了100多里路。他奋斗 了27年,六易其稿,终于写成了《国榷》这部500万字的重要史书。这时他已56岁了。不幸 的是,这部书稿被小偷偷走。谈迁伤心得大哭一场。不少人以为,他从此一蹶不振,谁知第 二天他又重新开始写作。冬去春来,周而复始,花了10年光阴,终于再次把书写成了。这时 他已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了。从谈迁的事迹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只要勤奋,就可以为自己所 作的一切画上圆满的句号。 � 勤奋是成功的阶梯,成功是勤奋的结果,只要我们勤奋学习,勤奋探索,勤奋实践,什么事 情都一定会成功!� 〔简评〕:“成功来自勤奋”是本文的论点。在论证过程中,作者首先解题,然后 运用实例说明了勤奋是成功的阶梯,告诉人们,只要勤奋,什么事情都会成功。论点鲜明、 论据有力、论证合理,具有一定的论辨能力。 �(程实原作傅朝评改) 《好学与成才》 � 爱因斯坦有一个著名的公式:A=X+Y+Z,其中“A”代表成功,“X”代表艰苦 的努力 ,“Y”代表正确的方法,“Z”代表少说废话。在这里“艰苦的努力”的内容便是“学习和 钻研”。 � 也有人提出成才是遗传素质、个人努力、环境与机遇的函 数这一观点,不论是爱因斯坦的成才公式,还是成才函数说,都指出了成功的一大秘诀,那 便是好学。 � 好学是成才的必经之路。我国古代伟大医学家李时珍为了写作《本草纲目》,在三十五岁时 就 读了古代医书八百多种,单是摘下的笔记就装装满了好几柜子。小说《热爱生命》、《铁蹄 》 、《马丁·伊登》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随手把好的字、句记 在纸上,有的夹在镜子缝里,有的别在晒衣绳上,有的放在衣袋里,以便随时记诵学习。 他们的学习精神可谓刻苦非凡了。他们不正是凭着这种顽强搏击的精神,才最终成才的 吗?由此可见,成才的机遇总是特别青睐好学者,成才与好学总是密切相连的。� 幻想丰收是轻松的,它可以用彩笔描绘;庆祝丰收是欢乐的,它可以用响鼓紧擂;而创造丰 收是辛苦的,它需要流淌汗水,需要付出十倍、百倍,以至于万倍的努力。不花任何力气, 就成为社会的强者,这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的。有一个故事,说是方仲永5岁即能作诗,天 赋甚佳,然而后来沉于卖弄,不习修读,最终成了平庸之辈。可见,仅仅 依赖天赋和灵感是不能成才的,正如大科 学家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无数事实也雄辨地 证明就是天生不那么聪明的人,只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环境和客观条件,加上自己的发愤刻 苦,也完全可以成才。数学家张广厚,考初中时,因为数学成绩差没被录取。后来他进了一 个补习班,发愤学习。早晨不到5点钟就起床,老师8点钟来补课时,他已在校学习两个小时 了。老师教一题他自己却做了二三十题。渐渐地,他对数学产生了兴趣,基础也打得较好了 。考入北京大学后,第一次数学分析测验,他只得两分,但他仍不灰心,而是更加勤奋学 习。终于慢慢地进入了数学大门,成为知名的青年学者。 � 有人也许会说:“即然成才者一心好学,那么好学者也必成才了。”那也不一定,因为做什 么 事都要讲究方法,要走正确的途径。如果一个人逆道而行,即使他做出再多的努力也是无助 ,因此勤奋刻苦应是建立在正确的方法和途径上的。� 年轻的朋友们,现在我们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大好时代,各种成才的客观条件已具备。用我们 奋斗的双手,去扣紧青春的琴弦,奏出人生美妙动听的乐章吧!� 〔简评〕:“好学与成才”是个充满辩证法的论题,习作者也正是从辩证唯物主义 的角度对此命题作了比较严密地的论述。首段即阐明“好学”是“成才”的基础,是成才的 必由之路,接着便以充分的事实加以论证。从主观愿望的“好学”到实事求是的真实这中间 是要以劳动的付出作代价的,坐想成才是不可能的。 就是这样啦o(∩_∩)o...(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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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小姐

重温《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天才少年方仲永最后的结局就是:与普通人无异。

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上图的《劝学》是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文学家荀子创作的一篇论说文,是《荀子》一书的首篇。文章较系统地论述了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分别从学习的重要性、学习的态度以及学习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全面而深刻地论说了有关学习的问题。全文第一句:学不可以已。就一针见血的阐述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不能终止。而方仲永尚且还没有开始学习,仅仅是靠着天资聪颖这点本钱,就开始去赚钱。可想而知,最终结局是什么样子的。

人的一生都在学习,出生后学习吃饭喝水,学习说话,学习走路。大一点开始上学学习,大学毕业后,开始工作,学习工作的知识。很多人到这里可能就终止了,但是如果仅仅如此,那么这样的人生就不会精彩。如果想要精彩,那么就不能停止学习,如果不学习,就会被科技甩出十条街,无法赶上社会的步伐。你可以看一下,现在的老人,到医院看病都很困难。为什么?因为他们连微信都不会用,现在的医院里,挂号在微信里提前几天就可以挂上,不用排队,按照挂号时间准时到达即可。看完病,医生开出药,直接在微信上支付,不需要排队付款。整个下来,节省了很多很多的时间。你看,当今社会,不学习,行吗?

让我们记住荀子的那句话:学不可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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姹紫嫣红NEI

《伤仲永》读后感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 我读《伤仲永》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读罢此文,我不禁为之而“伤”。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文中所写的方仲永五岁时的表现,俨然是一个神童,但他后来才能丧失,令人惋惜,令人警醒。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会落后”。道理再明白不过了———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再好,后天不琢不学不勤不练,也会成为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方仲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方仲永立场坚定地变“不使学”为“我要学”,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人们不是“伤仲永”,而是“赞仲永”“学仲永”……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很高兴为你答题,有帮助请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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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的满

这样才能体现出仲永的天资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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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脾气

从前村子里有一个孩子叫仲永从来没有读过书,等到五岁的有一天,他突然大哭大闹了起来,说要纸和笔,可他们家里实在是太穷了,连一支笔和一张纸也没有呢!家里的人都劝他,他不听,结果只好在邻居家借了一张纸和一支笔他马上不哭了,还写了一手好字呢!结果村外的和村内的人知道的都叫他去写字了,他爸爸带着他到处去给人写字,有的人为了感谢他就给了他一些银子,他爸爸认为仲永能帮他挣钱了,就不让他去读书。

过了很多年后,有一个村子里的人出去回来了永现在如何了?”有一个人回答:“跟普人没什么两样了。”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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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n0810

伤仲永的故事: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王安石著名诗歌作品《伤仲永》的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伤仲永》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伤仲永》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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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ta阿菜

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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