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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hello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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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血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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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租辆出租车一个月大概能跑多少钱 去掉每天上交的?拿到手上的还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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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的猪窝

如今,生命伦理学及其重大问题如基因伦理问题、克隆伦理问题、干细胞伦理问题等成了倍受各国政府、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何以会如此呢?从大的背景看,生命伦理学的勃兴是生物学世纪的必然产物;从小环境看,人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尊重生命的现象。人们发自内心地呼唤生命伦理,希望它 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普遍的道德意识。 生命伦理学的主旨 生命伦理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短短40余年,它已经走过了一条从具体到抽象、从伦理观念到实践操作的不平凡道路。值此,我们可以也需要凝炼出这一年轻学科的根本宗旨了,这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生命伦理学及其对我们时代的影响。 生命伦理学发轫于对人体试验、安乐死、器官移植、辅助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等道德难题的求解,也就是说它是从问题出发的。诸如:能否在病人或受试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人体试验?关闭一个脑死亡病人的呼吸机是否违背医学宗旨?在器官严重短缺时能否允许器官买卖?大量经费投入人造器官的研制是否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能否阻止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出生?如何确定“试管婴儿”的父母?这些由生物医学新技术带来的难题前无古人,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研究中虽然也有对传统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的运用,但总起来看,理论是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于是,生命伦理学似乎是以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范式取得了早期成果,如论证并确立了安全优先、知情同意、病人自主、禁止器官买卖、保护病人隐私等医学道德规范和生物研究规范。这些成果不仅回答了现实问题,应对了科技挑战,还激活或拯救了古老而沉闷的理论伦理学,甚至与实践推波助澜,在许多国家诱发了病人维权运动。 即便生命伦理学的初期阶段是问题式研究,它也对学科发展作了最基础的奠基。20世纪7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开始步入理论构建阶段。它一方面继续拓展“解难题”的疆域,把基因工程、公共卫生伦理、基因治疗、对精神病人的行为控制、遗传咨询等新问题纳入视野;另一方面,它尝试着从具体规范中总结、提炼出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1978年,美国国家保护人类生物医学与行为研究对象委员会发表了培尔蒙特报告,其中提出尊重、有利、公正三项原则,并认为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1979年,贝奥切普和查德里斯出版《生命伦理学的基础》,提出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四原则,这就是国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界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四原则虽然也遇到批评,但它还是获得了广泛认同。各国学者纷纷将其作为理论工具,运用于分析解决新的难题如转基因技术、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干细胞研究、再生医疗、艾滋病等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在“解难题”活动中,四原则得到丰富、扩充和具体化;并发展出不少辅助假设、辅助说明用以解决原则与原则之间的矛盾。更可喜的是,近年还出现了探讨生命伦理学方法论的成果。于是,生命伦理学以四原则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体系逐渐丰满起来。 四原则是生命伦理的四种基本价值,也是生命伦理评价的四项基本标准。贯穿四原则的更终极的价值、更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尊重生命的原则。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最终都是指向人的生命的。生命伦理学所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论证、倡导、贯彻、推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观念。尊重生命是生命伦理学的根本宗旨或主旨。 尊重生命原则的确立 尊重生命包括尊重人的生命和对非人的生命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诞生后,承担了论证和宣传尊重非人的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的任务。因而,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尊重生命就是指尊重人的生命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尊重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和健康利益。 尊重生命,作为一种朴素的道德观念,源远流长。在原始宗教、三大宗教、部族习俗、传统道德中都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道德内容或训诫。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呢?在这些早期的道德意识中,主要是以神性和直觉两种方式来作回答。因为人是至上神的创造物,他被涂上了神性的灵光。敬神就必须爱人、必须尊重人的生命。宗教从来没有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统治力量,儒学就以直觉的方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生命受到伤害,也就不能去伤害其他人的生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看到别人处在病痛、流血、生命遭受摧残时,自己也本能地感到痛苦。于是同情之心、好生之德油然而生。自从以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要把道德全部建基于纯粹理性之上,使之成为一种实践理性之后,伦理学开始从合理性上找寻尊重生命的根据。总结近现代伦理思想,尊重生命的理性根据主要有三点。 第一,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道义论的基本理念。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艺术、科技、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服务于人的手段。买卖人体器官、买卖血液、收费代孕等行为是把原本是高贵的、作为目的的生命或其一部分当成了获利的手段,因而是不正当的。不法者把矿工的生命、把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食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更是对尊重生命原则的公然挑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他乃是一种客观目的,是一个自身就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人,我们不能把他看成只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改变他的地位。”(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引自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371页) 第二,提出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功利论的理据。人世间有千百种价值,当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当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功利论主张通过算计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因为人的生命是实现人生幸福和其它一切价值的首要前提,对于个体而言,失去生命等于失去整个世界,生命一旦失去不可复得,因此,功利论在价值比较时无疑赋予生命以最高价值。人之生命既然是最高价值,就没有等价物可与之相比照,所以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为什么我国政府在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同时,赞同和支持治疗性克隆?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后者是以牺牲早期人胚(14天前的细胞团)为代价,去赢得挽救无数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得失相权,它更能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第三,认为尊重生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从伦理原则的可行性而言。不同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存在着差异,但只要不是反人类的文化(如邪教),恐怕都会认同对生命的珍视和关爱。因为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要受到伤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这样的环境何以可能?只有靠每一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来营建。尊重生命的普遍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不能期望所有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高层次的、高境界的道德要求。但我们可以要求所有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没有正当理由,决不能去伤害他人的生命。这是底线道德,也是最有普遍意义的道德。 上述三个理据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成对尊重生命原则强有力的论证,使之成为某种不可辩驳、无庸置疑的“绝对命令”。生命伦理学之所以能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普世伦理”,关键就是因为在它的旗帜上,写上了尊重生命这样一个朴素、坚固而又属于现代性的伦理精神。 生命伦理学的使命 生命伦理学今后的方向,一是秉承问题研究的传统,并向体制化、建制化方向发展,即通过学术研究→伦理委员会→决策或立法或制订管理办法的途径,把个案研究成果向法权体系渗透,切实发挥伦理对实践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二是继续深化理论认识,搭建不同文化群体可以相互沟通、相互对话的理论平台。回顾历史,似乎给人一种印象,生命伦理学是为解决医学生物技术中的道德难题而生;为继续解决此类难题而存在。直观看问题,此言无大错。但是,抚今追昔,我们越来越感到,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有社会文化背景的。尤其在当代中国,它的迅速传播是与社会文化进步的需要相呼应的,它的发展具有超越科学技术界限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但近几年,人民的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执法侵权方面的重大事故或案件被频频曝光、严肃查处,但问题仍然接二连三。这里存在一个对待生命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建立健全我们民族的生命价值观和生命伦理观任重而道远。生命伦理学的直接任务是解决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行为规范问题,但它的终极价值和使命是弘扬尊重生命的伦理精神。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和教育,是从一个特殊的视角———解决科技发展与生命尊严之间的冲突关系,来向人们、向社会一再强调和反复昭示:人之生命具有崇高价值,这种价值使得每一个人都享有一份作为人的特殊的尊贵和威严,这就是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使之不同于物,也不同于其它非人类的生命形式,必须予以最高程度的尊重。在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生命伦理学同时肩负着在全社会普及尊重生命这样一个底线伦理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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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刘小子

“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伦理观点主要是围绕着“爱”和“性”规划人生并为之指示路向和提供原则的。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有着内在联系,从总体上看有泛爱主义的倾向;马尔库塞的“爱欲伦理学”从存在论的角度对人寻求新的存在,具有相当强的理论感召力和征服力;赖希的“性欲伦理学”是一种赤裸裸的性革命、性解放理论,在许多人还未充分享受到“寓于爱情中的自然的幸福”的情况下,这一理论激荡人们的心灵也不是偶然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门与他们的哲学观相一致的成体系的独特的伦理学,但他们广泛地涉足伦理领域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他们的许多伦理观点在20世纪曾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曾经影响了20世纪人类历史的进程。当人们在梳理20世纪伦理学方面的成就时,是无论如何不能绕开他们的。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各种伦理观点中,最超群出众的是弗洛姆、马尔库塞、赖希涉及“爱”与“性”的伦理观点,即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马尔库塞的“爱欲伦理学”和赖希的“性欲伦理学”。这里,我们也就主要评述这些伦理观点。 一、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nbsp; 弗洛姆研究爱,并创立了“爱情伦理学”。他把他的“爱情伦理学”当作一门人类必须要掌握的学问加以兜售。人们对他的“爱情伦理学”最感兴趣,从而也得以广泛传播的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他对爱究竟是什么的论述。 他向人们提出这么一个问题: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是,那么要获得爱就得具备一定的知识和做出一定的努力。或许,爱只是一种愉快的感受,体会这种感受不过是机缘问题,谁交上了好运就可“堕入”其间?他自己回答说,在今天,绝大多数人都赞成后一种说法,而他本人却立足于前一种观点。他坚决主张把爱视为一种艺术,他的至理名言就是:“爱是一门艺术。”[1](P1) 正因为他认为爱是一门艺术,所以他认为这是需要学习的。他抱怨人们祈求、渴望爱,然而几乎把所有别的东西都置于爱之上,成功、名誉、金钱、权势——人们把所有的精力都耗费在学会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而不去钻研爱的学问。他说:“我们无须学习如何施爱,导致这种臆说的谬误在于分不清‘堕入情网’和‘长久相爱’之间的区别”[1](P4)、“任何关于爱的理论必须从某种关于人及人类生存的理论开始”[1](P8)。 他认为,爱的重要特征是主动。当我们爱某人时,我们就是主动地不断地关心所爱的人,而不是仅仅与所爱的人呆在一块儿。他说:“爱意味着主动深入他人,由深入而达到的结合平息了我求知的渴望”、“爱是行动,是人的能力的体现”[1](PP24-25)、“爱是惟一的求知途径”[1](PP35-36)。我奉献爱,我捧出我自身,我融入他人,由此我找到自己、发现自己。在他看来,既然爱的重要特征是主动,所以爱是无法由他人代替的,爱必须由自己亲自去体验。他说:“爱,乃是纯个人的体验,无论何人,都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亲身体验。”[1](PP122-123) 他指出,爱是热烈地肯定他人的本质、积极地建立与他人的关系,是双方各自保持独立与完整性基础上的相互结合。虽然爱打破了使人隔绝的围墙,使人与人和谐相融,但是爱又让人仍为他自己,依然伫立于其整体性之中。他说:“爱是在保有自我的分离性与完整性的情况下,与自身以外的某人或某物的合一。”[2](PP166-167) 他认为,爱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他说:“爱的惟一重要性就在于本身”、“爱是人类的自我表达,是使人的力量得到充分发挥的方式”[3](PP143-144),他区别了童稚之爱和成熟之爱,认为只有成熟之爱才是真正的爱。他说:“童稚之爱的原则是:‘因为我被爱,所以我爱’;成熟之爱的原则是:‘因为我爱,所以我被爱’”、“童稚之爱的爱声称:‘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之爱则认为:‘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1](PP45-46)从这里出发,他进一步得出结论,成熟之爱即真正的爱首先是给予,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著名命题:“爱本质上是给予而非获取。”[1](P25) 在他看来,爱某个人实际上就是对人的本质的爱。他还指出,人只有通过爱才能理解他人和整个世界。他说:“人通过爱和理性,从心智上和情感上理解世界。”[2](P165)他具体解释说,人的理性力量使他能通过和客体发生能动的联系,透过事物的表面抓住它的本质,“人的爱的力量使他冲垮他与别人分离的围墙并去理解别人”[2](P165)。 其二,他对各种爱的分析。 对兄弟之爱的分析。弗洛姆是个泛爱主义者,他主张爱世界上的一切。他认为,倘若一个人只是爱某一特定的对象而对其他人持冷漠的态度,则他的爱是虚假的,它不过是由共生而萌发出的依恋之情,或者说,不过是一种扩大了的利己主义。他说:“真诚地爱一个人意味着爱所有的人,爱世界,爱生活。”[1](P53)他认为,兄弟之爱表达了这种爱的普遍性。他说:“一切类型的爱都发端于最本原的爱,即兄弟之爱。”[1](P53)兄弟之爱意味着:人意识到自己对所有的人均应担当责任。 对性爱的分析。他认为性爱往往是自私的,所以他反对把如此博大的爱仅仅归结为性爱。他认为,性爱只有与情爱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他说:“愉快的性享受,根植于充裕和自由之中,它是性和情感方面的创发性的表现。”[4](P244)男女之爱只有超越性爱而成为一种情爱,才是有意义的。他还指出,人们常常看不到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意志。爱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这是一个决定,一个判断,一个承诺,“如果爱仅仅是一种感情,永远相爱只能是一句空话”[1](P64)。 对母爱的分析。他把母爱奉为人类真爱的楷模。他强调,母爱是无条件的,并不要受爱者付出任何代价,只要是她的孩子就行。他认为,母爱的可贵之处在于并不渴求与被爱者融为一体,它能忍受与被爱者的分离,母爱即是慈爱,“慈爱愿意接受分离,且在分离后仍能继续倾注爱心”[1](P60)。正因为母爱的这种利他性、无我性,人们才公认它为最高类型的爱,最珍贵的感情纽带。但他又作说明说,不过,可以说母亲对婴儿的抚爱尚未体现出母爱。真正的母爱蕴含在母亲对成熟自立的孩子的关切中。他把母爱与性爱作比较,指出母爱的精华体现在母亲对孩子成长的关切上,而这意味着她期望他完全自立,这一点正是母爱与性爱的本质区别。他说:“在性爱中,相爱者合而为一,但在母爱中双方却一分为二”[1](P59)、“性爱始于分离,终于合一;母爱始于合一,而导向分离”[2](P282)。 对父爱的分析。他强调,父爱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父爱是有条件的”[1](P48),父爱的原则是:“因为你满足了我的期望,因为你有责任感,因为你像我,所以我爱你。”[1](P48)母亲是大自然,是土地,是海洋,但父亲却没有这些特征。然而,虽然父亲不代表自然界,却代表着人类存在的另一极,那就是思想的世界,科学技术的世界,法律和秩序的世界,风纪的世界,阅历和冒险的世界。在他看来,一个成熟的、真正具有爱心的人既要有母爱意识,又要有父爱意识,尽管这两种爱看来是相互冲突的,他说:“如果只有父性意识,人就会变得生硬和不人道;如果只有母性意识,人就会失去判断。”[1](P51) 对信仰之爱的分析。他认为,在成熟的信仰之爱中的神不再是外部的力量,人把爱和公正的原则注入自己心中,从而与神融为一体,以至于他只能用诗的语言和象征来表述神。他说:“信仰之爱与父母之爱是分不开的。”[1](PP91-92)如果沉溺于对母亲、家庭、民族的血亲之爱,如果始终依赖于施行奖惩的父亲或其他权威,人就不可能发展出成熟的信仰之爱。他说:“信仰之爱的性质,取决于宗教中父性成分和母性成分的比重。”[1](P76)宗教中的父性方面要人像爱父亲一样爱上帝:认定父亲是公正而严格的,会选择我作为他钟爱的儿子;宗教的母性方面,则要求我们像宽容一切的母亲那样爱上帝。 其三,他对如何爱的探讨。 弗洛姆把爱视为一门艺术,他认为爱作为一门艺术实践,必须具有一些与其它的艺术实践共同的要求。第一是要有一定的训练,仅凭一时高兴,是永远成不了爱的大师的;第二是要专一,不能像时尚生活方式那样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彼此相爱的人尤其应当专一执着,他们应当学会互相亲近,但又不落俗套”[1](PP116-117);第三是要有耐心,在爱的道路上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是不行的;第四是要全力以赴,如果不把爱当作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就休想把它学好,最多也不过维持在业余涉猎者的水平上。 除了上述这些要求之外,他还提出,还有若干要素也必须切记。首先是要关切,“爱是我们对所爱者生命与成长的主动关切,没有这种关切就没有爱”[1](PP30-31);其次是责任,“本真意义上的责任乃是绝对自愿的行为,是我对他人要求所做出的积极‘响应’”[1](PP31-32);再次是尊重,“尊重只能伫立在自由的基础上”[1](PP32-33),尊重意味着无所剥夺,我祈望我所爱者为他本人,以他特有的方式而发展,而不是为了服务于我的利益;最后是知识,作为爱的构成要素的知识不是指滞留在表面现象的一般知识,它深入到核心,触及底蕴,“没有知识引导的关切与责任是盲目的,但不以关切为动机的知识则是空洞的”[1](P33)。他的结论是:“关切、责任、尊重、知识是一切类型的爱所共同具有的要素。”[1](PP30-31) 以上是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的最引人注目之处。人们通常把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联系在一起,认为他同费尔巴哈一样希望通过普降爱的圣水,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境界,甚至把他称为“当代的费尔巴哈”,并引用恩格斯当年批评费尔巴哈的那段名言来批评弗洛姆:这样一来,他的哲学中的最后一点革命性也消失了,留下的只是一句老调子:彼此相爱吧!不分性别,不分等级地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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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家的猫猫

你要道德方面的论文干吗?下载后自己在家中面对着忏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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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想說

--应用伦理学研究 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是高等院校中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大学生在宿舍里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结结成的一种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通过交往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它所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人对人际交往的渴求反映出希望被人接爱、理解的愿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际关系期待,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交往模式。青年期的大学生希望被人接受、理解的心情尤为迫切。德国学者斯普兰格说:“在人的一生中,再也没有像青年时期有那种强烈地渴望被理解的愿望。……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处在孤独之中,渴望着被人接近与理解,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站在遥远的地方呼唤” 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应是一种和谐的能给大学生类似于家的幸福感的并能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和提高大学生品德修养和知识水平的人际关系。 1.其隶属公民社会,当然要遵守公民社会的道德原则: 如公平,人道等 2.但其又有其特殊性: 大学生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群体,从年龄上看,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期,个体的生理发展已接近完成,已具备了成年人的体格及种种生理功能。在我国,大学生是经过严格考试,从各地选拔出来的学业成绩优秀的人才,从中学到大学,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而大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又决定了他们的心理尚未完全成熟。 因而要求一些独特的大学宿舍中的人际关系准则:坦城相待,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提高,,还应对宿舍有责任感、创造一个良好的“舍风”、处理好发生的矛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注意生活小节。不宜随便答应人和拒绝人,不应利用同室之便在背后说人家坏话等等 1. 交往有困难: 缺少知心室友,或与个别同室特别难交往,或对同室交往感到恐惧(大多出现在刚开始时)或不想与同室之间进行交往 2. 以自我为中心的冲突: 新一代大学生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自我中心的倾向越来越严重。比如要求别人的作息时间围绕自己转等 3. 竞争的冲突: 如奖学奖,工作,考研,出国等机会竞争问题, 伦理学是一门直接培养人文精神的学科,应用它来处理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的直接特点表现在它认识和把握人生的特殊方式。 可以这样来认识这些冲突:这是当代大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在大学宿舍生活中所面临的冲突,也是很正常的。同寝室同学间有分歧,摩擦,甚至严重的冲突都是非常正常的,并且不是不可以化解的。 伦理学提倡人与人之间做到公正和人道,这是最基本的,而从和谐的人际关系中获得幸福也是伦理学所提倡的。 因此,首先应重视同室之间良好人际关系的培养,主动和人交往。 其次应主动应用公正和人道两大基本准则及上文所提到的大学宿舍人际关系中的一些特殊准则来处理同室关系。不应只以自已为中心,要公正,人家也有人家的作息时间,只能大家商量一天在宿舍里时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大度地对待室友,要主动关心别的同学,主动和他们交流,虽然在交流中有种种困难。另外始终要让自己尽量的谦虚些。在公共卫生上,主动作些劳动,别怕吃亏。这些举动都有利于别人接受你。但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上要寸土必争,寸步不让,要坚持原则。你的东西绝对不允许别人随便动,除非你自己许可。该睡觉时有人影响别人休息一定要和他据理力争,甚至诉诸其他舆论渠道,比如班干,老师,如果得不到解决,就自己动手来开战。 还有,应该用道德评价与道德修养提高宿舍全体的德性。 最后,应公平竞争相互促进。 对于奖学奖,工作,考研,出国等机会要学会积极主动竞争,做到同室之间在公平竞争中相互促进和提高,这是大学宿舍生活的一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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