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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猪
首页 > 期刊论文 > 赵德馨与知网签订论文上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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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毛先生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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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新建立良好的网站形象,并且以此为基础,与众多的教授和学者建立合作关系。

一般情况下,某一个网站并没有得到对方的授权和同意,擅自使用对方的文章或者论文,这会构成侵权行为。赵教授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向知网提起诉讼,主要原因是知网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还未支付给赵教授相应的稿费,擅自刊登100多篇论文或文章。这种现象侵犯了赵教授的合法权益,一旦其他网站效仿此行为,势必会引起行业内部不良风气。

法院会根据被告和原告的证据,并且判定知网败诉,赵教授胜诉。结果可想而知,知网下架赵教授和妻子的相关论文或文章网友直呼网站吃相太难看。随着这件事情的热度越来越高,知网的对外形象已经严重受损。网站官方人员必定会通过合理的方式挽回受损的网站形象,于是,网站决定登门道歉。

知网表示得到两位教授的同意或授权后,还会重新上架两位教授的论文。其实,网站更应该尊重每一位论文撰写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应该在未授权或未支付稿费的前提下,在网站上刊登内容。更何况我国居民的版权意识正在觉醒,网站的非法行为已经引起网络热议。

总的来说,既然知网已经了解到整件事情对网站的发展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登门道歉的解决方案,那么知网更应该引以为戒。其实,两位教授起诉知网后,知网已经因为垄断而被立案调查。其他学者或毕业生面对论文被盗用的情况后,更应该通过法律合理维权。知识产权和版权变得越来越重要,任何一家网站或机构以及个人都不应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版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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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丽美11

太小教授发现他自己编辑的书籍和多篇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采用,使用期间,中国知网并未通知该教授,于是教授就将知网起诉,告他侵权,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知网向退休教授赔付七十多万,并且向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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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色真人

这个教授是刚开始网站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所有的论文都发在了网络上面,也没有给任何的报酬,所以这名教授才选择了起诉,最终获了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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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有糖sd

是因为这个教授自己编著了关于经济史的词典,但是私自被知网用电子版使用,教授想让自己的助手去问知网要一个电子版,但是知网没有给,还要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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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侠3

因“千万级别”的续订费用被中科院停用,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再次引发讨论。近日,一则落款为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的邮件截屏在网上流传。该邮件表示,在多轮谈判后,中国知网依然坚持“近千万”的续订费用和相当“苛刻”的续订条件。4月8日起,中国知网暂停中国科学院对CNKI数据库的使用权限。4月19日下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2021年度协议期满后,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与知网商定延长订购服务至3月31日。在4月1日之后的过渡期间,知网延续了各项服务,未出现服务停止或中断的情况。知网也将继续向中科院所属各院所提供正常服务,直至2022年度协议签署并启动服务。近年来,“知网模式”屡次陷入舆论风波,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知网作为买家和卖家的两端:与作者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对订户的高收费。备受争议的“知网模式”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知网模式”可能侵犯作者的哪些权利?在知网当前的版权模式中,它并不与论文作者直接产生联系,而是循着“知网-期刊出版单位-论文作者”这种涉及多方的间接授权链条。一方面,知网与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签订诸如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期刊许可使用协议之类的合作协议,约定出版单位授权学术期刊公司使用其刊物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出版单位通过“投稿须知”等形式告知作者,稿件一经采用即视为将作品的著作权授予该单位使用,或者同意作品被知网等数据库收录和传播。去年12月,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中国知网获赔引发广泛关注,“知网模式”中的版权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在复杂的授权链条中,知网和出版单位等主体可能侵犯论文作者的哪些权利?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的“授权”指的是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而不是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一般包括普通许可和独占许可两种典型类型。“如果期刊出版单位与论文作者之间的独占许可协议是以免费的、统一的、简单的、格式化的许可及转许可条款方式签订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出版单位自己并不享有合法的独占被许可人地位,也就无权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在二者皆不享有权利的情形下,很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编权、数字化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熊文聪说。近年的多个案例显示,论文作者起诉知网的案由大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期刊的间接“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吗?在著作权人起诉知网侵权的相关案件中,知网往往会向法院提交与相关期刊出版单位签署的《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等文件,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前获得了论文作者的许可。去年12月,知网在《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也提到,其“曾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取得赵德馨教授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那在知网当前的版权模式中,期刊出版单位的这种间接“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吗?从赵德馨诉知网的系列案件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认为,相关期刊线上采编系统中的版权协议没有赵德馨的签字确认,赵德馨亦不认可该证据,不能证明赵德馨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相关期刊出版单位,其与知网签订《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当前,各大期刊的“投稿须知”等告示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内容简单、形式统一。熊文聪介绍,由于独占许可具有强排他性,对创作者的意志和利益影响非常大,出版单位应当与论文作者单独签订独占许可及后面的转许可协议,明确告知作者享有的权利和今后权利行使可能受到的限制与影响,并约定合理报酬。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培杰表示,如果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并且该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进而排除著作权人权利,著作权人可以确认协议无效,此时,出版单位不具有“授权”的权利基础,这种间接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期刊出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当前的大量维权案例中,论文作者大多起诉作为“巨头”的知网,而非向知网转让“授权”的期刊出版单位。但在《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知网多次提到期刊出版单位这一角色。知网表示,“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将积极会同相关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与赵德馨教授沟通,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在类似的侵权纠纷中,作为“中介”的期刊出版单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高培杰表示,在著作权人同意将出版单位作为受托人并授权知网行使其相关权利,或著作权人授权出版单位行使其相关权利的许可转让权时,出版单位并不会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但如果著作权人并未进行相关授权或所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进而排除著作权人权利,此时,出版单位不具有相关的权利基础,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与入编期刊的合作协议中,大多写明了由期刊出版单位负责获取作者向知网授权的条款,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量期刊未必严格履行了协议。南京大学学报前主编朱剑在一篇名为《中国知网与入编期刊及其作者关系十论——从赵德馨教授诉中国知网侵权案说起》的论文中指出,“虽然发表赵德馨教授160多篇论文的各家期刊都与知网签署了协议,然而,知网却拿不出这些期刊本应根据约定与作者签署的著作权使用和转授协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显然,这些入编期刊早该与作者签署的授权协议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熊文聪表示,由于期刊出版单位并不能通过统一的、简单化的格式化条款从论文作者那里获得独占许可使用权及转许可权,又由于是出版单位向涉嫌侵权的电子数据库公司提供的论文或其他作品,故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对论文作者造成损害的连带责任。知网是否涉嫌垄断?据中国知网官方信息,知网目前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累计整合国内外期刊文献2亿多篇。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在近期的网传截图中提到,“多年来,CNKI数据库凭借其在中文期刊数据库市场上极具影响力的市场地位,对续订价格始终维持着较高涨幅。”实际上,近年来,包括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曾相继宣布暂时停用中国知网,背后的原因也都集中在续订费用上涨的问题上。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晨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网的价格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于同一个产品,有能力的联合谈判,没有能力的只能接受知网单方确定的价格。实际上从这个行为本身来看,已经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不同用户的差别对待。由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在知网面前难有议价能力,关于“知网垄断”的讨论不断被提起。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也曾就此议题发声。但对反垄断法意义上“垄断”行为的认定是复杂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此前在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介绍,只有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才能判定知网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执法或司法机关在判定时要遵循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界定相关市场;第二步是判定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三步是判定其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在界定相关市场这方面,以滴滴公司为例,若划定在网约车市场它可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在出租车市场则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判断知网是否真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一个很难的过程,会涉及较多的经济分析。关于知网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在回复相关留言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核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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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田里得麦圈

我以后可能会继续使用,虽然里面有很多内容需要花钱,而且费用比较高,但是他确实能够满足我们日常写论文的需要,能够提供较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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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abread

退休老教授赵德馨因为知网未经允许就将其所著的160篇论文发布在网上,也没有付给赵先生相应的报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赵德馨决定起诉知网,胜诉后获赔70余万元。

据调查发现,知网在2020年的收入就高达十一亿元,毛利润达到一半以上,文章被知网收录之后作者可以获得百余元的报酬,平台下载一次收取十五至二十五元,在知网高利润的背后反映出作者的微薄收益。

赵德馨是中南政法大学的退休教授,在2013年所发表在杂志上的一百多篇论文被知网发表在平台。这件事知网事先没有没有通知赵先生,也没有付任何的稿费给赵先生,读者下载赵先生的文章却需要交付费用给知网。赵德馨先生认为知网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的利益,于是在2019年在进行取证后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知网表示在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取得赵先生所发表文章杂志社的授权,杂志社同意知网拥有在全球范围内对杂志中的文章进行传播的权利。法院认为知网和杂志之间的协议并不能证明杂志社在作者处取得了合法的授权,法院判定知网侵犯了赵德馨先生的权益,必须对侵权的行为进行赔偿。

北京律师事务员的责任人表示,赵老先生所获赔的七十多万元是160篇文章打了许多次官司才获取的赔偿金,在司法当中对于著作权的赔偿金额十分低,取证还非常困难。著作权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并鼓励作品进行创作,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出版平台为了利益不惜以身试法,这种行为应该被禁止。

知网未经作者的同意就将其所发表的论文发布在平台,供需要者进行下载并从中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了著作权。知网已经将赵德馨的所有论文下架,如此举措的确可以防止侵权,也阻碍了作者取得影响力的渠道,希望知网可以在为学术提供资料的同时也可以尊重作者和知识产权,给予作者应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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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耳在聽歌

知网在没有取得作者许可的背景下,在其经营的知网各个端口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权利人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道歉表明正义一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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