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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饮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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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上的草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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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是山清水秀而又贫穷落后的。我的家在离市区几百里远的山沟里。上高中之前,我从来没有走出过大山的怀抱。老实说我对家乡的发展或是变化向来不是很关心。上高中以前没有这种意识,上了高中之后没时间关心。连两年多前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乡上大学,又懒得去关心了。因为家乡经济的发展速度跟珠三角的城市比起来实在太令人失望,提起来就伤心。 不过要说家乡的变化,我想或许可以这样做个简单的、表面的概括吧:钱多了,人“懒”了;楼高了,水脏了。 改革的春风直到八十年代后期才似有若无地吹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山村。在此之前村里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努力地在土里刨食。只是我们深爱的这片土地给我们的回报却并不多。村里除了种地再没有多少其他的收入,许多人有手艺、能吃苦,但是没个施展手艺的去处。八十年带末几年,村里人不再指望那块地了。听说大山外面的城市里有金子捡,纷纷走了出去。青年人,中年人,有手艺的,没手艺的,都想出去捡点金子回来。他们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回来时虽然不是满身金银,总比土里刨出来的多。于是在家里歇上十几二十天的又出去了。留在村里的多是老人孩子。到了九十年代中期,连十几岁的小孩子在教室里也坐不住了,许多都挤南下打工的列车。农村劳动力少了,以前辛辛苦苦开荒开出来的地没几年又长满了野草。近几年水田也荒了许多,种地太辛苦,家里有了钱,谁还愿意自找苦吃呢?以前春节刚过没几天,田头地角便都是忙碌的身影。如今没过元宵下地似乎是很丢脸的事了。留在家里的农村妇女农闲时隔三差五就会聚在一起打牌消遣,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啊!晴天迎着朝露出门,披着星光 回家,雨天便是风里来雨里去,一年到头没几天歇的。 这几年村里的楼房就像雨后的春笋般不断从各个角落冒出来。三层四层,有的外表装修得很漂亮。即使只是一层的,算不上楼房,看起来毕竟比那些泥砖瓦房要顺眼得多。室内的装修就更不必说了,光滑得照得出人影的地砖啦,华丽的墙纸……简直是拿钱往墙上贴,拿钱往地上铺了。就是只刷上白白的石灰看上去也亮堂多了,不再像泥砖瓦房那样阴暗、压抑。 但是让人很不舒服的就是溪中的水越来越脏了。以前用不起自来水,村里人的用水都取自那条横穿村庄的小溪。村里人清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家里的大水缸挑满水,以备一日之用。我们小的时候还经常在小溪里游泳。有时口渴了就着溪水猛喝一气。现在别说挑溪水做饭,就是洗菜拿回家还要用自来水再洗上一两遍。夏天看到这些脏水,我们不再有跳下去的冲动。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的情景如今是看不到了。溪水中、溪边随处可见的是各种各样的垃圾,那些塑料袋有的早就变色了,但就是不肯化掉。村民习惯将所有的垃圾随手倒入溪中,他们相信溪水会带走这些他们不需要的东西。或是堆在门前的空地上,积多了便点上一把火,于是谈笑间,垃圾灰飞烟灭了。 可以预计将来村里人的生活会越来越好,钱会越来越多,楼会越来越高。人会越来越“懒”吗?但是水会越来越脏吗?村里人的这种“懒”,老一辈的人是看不惯的。不过这也正说明了生活的变好啊!得益的是家乡的后代。水的越来越脏,村里的小孩子怕也是早就习惯了吧。受害的不也是他们吗?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在九江,它虽没有美国纽约的繁华,也没有水上海港—-威尼斯的绚丽与多姿,更没有日本东京的古朴与典雅,但我却爱它,因为我爱这片土地,更爱这些勇于创新与探索、勤劳质朴的人。 大家都知道,九江有一汪美丽的甘棠湖,那就是我们的母亲湖。在那几年里,我们这位母亲并不美丽,她显得是那样憔悴与苍白,那样的忧虑与无奈!污泥浊水,小鱼小虾不愿把它当作自己可爱的家园,就连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野花野草也不愿在她的怀抱中生根发芽,母亲面对此情此景她流泪了,她伤心的向我们倾诉与呐喊,那声音曾经久久地回荡在我们每个人的耳畔与心田。 如今的甘棠湖,清清的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么碧绿,那么透明!微微的波纹闪烁着点点金光,仿佛一块翡翠镶嵌了许多金片,一闪一闪,让你觉得她是那样轻柔、可爱。湖堤上,梧桐树、柳树像一个个英勇的战士,挺起身子,守卫着生育它们的这方土地,守卫着我们的母亲湖。只听“啪——”一条鱼跃出水面又钻了回去,给这如诗如画的景色又平添了几分生气。每当夜幕降临,湖坝灯火辉煌,犹如繁星洒落人间。此时此刻,我的心潮起伏澎湃,我仿佛看到了母亲欣慰的面庞,我仿佛看到了母亲那深情的目光,我更仿佛听到了母亲无比激动与亢奋的心!“孩子们,感谢您,您用那勤劳的双手、辛勤的汗水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更多人的生活。” 是呀,母亲您说得对,我们现在的生活好起来了,电脑、电话进入了家庭,家家都有电视有线、电话购物、网上购物、家庭就医,一卡通、一线通、电子商务等好多名词跃然在我们面前,坐在家里我们就可以周游世界,通过因特网我们可以看到“埃及的金字塔、法国的埃菲尔铁塔、日本的富士山、莫斯科红场的列宁陵墓,我还可以在美国的唐人街上漫步。”只一会工夫我又变成了一个悠闲自得的小旅行家,好浪漫,好惬意呀! 朋友,你能说我的家乡不美吗?面对此情此景,我信心百倍。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掌握真正的本领,把家乡建设成祖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一颗明珠,让天下的游客都来游览观光!家乡的变化 小时候,常听大人告诉我说,世界不断在变,所有你周围的东西都不会保持原有的状态一辈子的,那时候的我,还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所有的事物都会变,甚至变得让人完全认不出来了。就好像电影里的变脸一样。 过了几年,我已经懂事了,似乎有一点了解,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发展的,就好像时间不停的流失一样,尽管发展有快有慢,但它们都会变得和以前不一样,这就是发展的魔力,也是促进它们不断发展的动力。 长大后,看见周围的来来往往的人和事,而环境也不断在变,我便完全懂得了,发展的重要性,就拿杭州就说吧。不对,若要说杭州的变化,恐怕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了。还是缩小范围,说说文二路这一条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吧。 听长辈告诉我,大概在二十几年前,那儿还没有那么多的房子,而多数是农田和坟场,十分的荒凉。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大抵也可以想象得到那时候的情形。 我从小就住在那一带,当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由于学校就在家附近,所以也就特别频繁的在那里走动,在那时候,那条路虽然比起原来要好上许多,但终究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条小小的弄堂罢了。刮风时灰尘飞舞,眼前一片雾茫茫的,而下雨时也好不到哪里去,在那里走一趟,就得洗一次鞋,因为地面上像铺了一层厚厚的泥。 现在大概已经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文二路也完全变了一个样,它像一个成长了的孩子,正在展现着它的魅力。虽然不能和市中心比较,但也是有模有样了,路边一家家商店开起来了,然后又一次一次的翻新,马路也变宽了,汽车在上面来来往往,一副四通八达的样子。这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文二路了,它代表着新世纪最显著的变化,代表着杭州正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前进。 欣喜,在于变化。 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在九江,它虽没有美国纽约的繁华,也没有水上海港—-威尼斯的绚丽与多姿,更没有日本东京的古朴与典雅,但我却爱它,因为我爱这片土地,更爱这些勇于创新与探索、勤劳质朴的人。 大家都知道,九江有一汪美丽的甘棠湖,那就是我们的母亲湖。在那几年里,我们这位母亲并不美丽,她显得是那样憔悴与苍白,那样的忧虑与无奈!污泥浊水,小鱼小虾不愿把它当作自己可爱的家园,就连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野花野草也不愿在她的怀抱中生根发芽,母亲面对此情此景她流泪了,她伤心的向我们倾诉与呐喊,那声音曾经久久地回荡在我们每个人的耳畔与心田。 如今的甘棠湖,清清的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么碧绿,那么透明!微微的波纹闪烁着点点金光,仿佛一块翡翠镶嵌了许多金片,一闪一闪,让你觉得她是那样轻柔、可爱。湖堤上,梧桐树、柳树像一个个英勇的战士,挺起身子,守卫着生育它们的这方土地,守卫着我们的母亲湖。只听“啪——”一条鱼跃出水面又钻了回去,给这如诗如画的景色又平添了几分生气。每当夜幕降临,湖坝灯火辉煌,犹如繁星洒落人间。此时此刻,我的心潮起伏澎湃,我仿佛看到了母亲欣慰的面庞,我仿佛看到了母亲那深情的目光,我更仿佛听到了母亲无比激动与亢奋的心!“孩子们,感谢您,您用那勤劳的双手、辛勤的汗水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更多人的生活。” 是呀,母亲您说得对,我们现在的生活好起来了,电脑、电话进入了家庭,家家都有电视有线、电话购物、网上购物、家庭就医,一卡通、一线通、电子商务等好多名词跃然在我们面前,坐在家里我们就可以周游世界,通过因特网我们可以看到“埃及的金字塔、法国的埃菲尔铁塔、日本的富士山、莫斯科红场的列宁陵墓,我还可以在美国的唐人街上漫步。”只一会工夫我又变成了一个悠闲自得的小旅行家,好浪漫,好惬意呀! 朋友,你能说我的家乡不美吗?面对此情此景,我信心百倍。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掌握真正的本领,把家乡建设成祖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一颗明珠,让天下的游客都来游览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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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酿圆子珺

其实我很喜欢少年文艺而且这篇文章我记得 很记得 但是我忘记名字了。。。书也没在身边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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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里斯

我是一只猫。我出生在潮热的春夏之交,潮乎乎的空气里带着温热的暖意,我一出生就嗅到了这独特的初夏味道。而这种味道中还有妈妈的味道,刻骨铭心,泌人心脾,如融化了冬天的暖阳,如荒漠里的一泓甘泉,在我最美的梦里,我曾那么留恋踯躅于其中而期望长梦不起。我还有几个史弟姐妹,他们和我挤在一块儿睡,挤在一块儿吃奶。我已忘了他们长什么样了,我甚至连妈妈的样子都记不清了,但我却始终记得妈妈的声音,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一想起她的声音,我的心就止不住狂跳,直把我的泪都逼出来。天啊,我太想她了,可我知道我是再也见见不到她了。那是我的黄金岁月,我的幼年,我在妈妈身边的日子。我的妈妈是一只家养的猫,这使我一出生便被标上宠物的记号。她保护不了我,她连爱我的权利都被限制着。我们都是人类的宠物,但当他们不喜欢时,我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还没断奶我就离开了妈妈,事实上我是被妈妈的主人遗弃了,我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那夜,雨淅淅沥沥地落着,绵绵不绝,我和兄弟姐妹一起被扔到了垃圾场。我们毫无目标,踉踉跄跄地在雨水中打着滚爬呀爬,深深的恐惧浓浓地笼住了我们的心,几欲将我们吞噬,饥饿和惊恐如阴冷的毒蛇缠住了我们的心,几欲将我们吞噬。我们嘶着嗓子叫着,直叫到嗓子哑了,破了。回应我们的,只有四周淅淅沥沥的雨声。黑夜,静寂而冷漠……来了一个男人。他带着一个大袋子。他对我们笑,手上还拿着鱼头。“来呀,来呀,来吃,好吃的,来!”小哥哥忍不住了,蹑着脚,垂着头,迟疑地挪向那只拿着鱼头的手。“吵,来呀,哈哈!”那只手一反手就拎了小哥哥的脖子,再一起身,就把小哥哥吊在半空中。小哥哥凄厉地在空中哭着,扑腾着四脚,我们吓得腿都软了,哭叫着四处逃窜。可最终还是一只只被那人抓住了。那人把哥哥姐姐都扔进了袋子。最后,把我拎起来,看了看我。“啧啧啧,你可太丑了,灰不溜秋的,又那么瘦……”他看了一会儿,忽然一甩手,像被火烧了一般把我抛出了老远,惊恐地说“有病吧。”我像个般被“嘭”地甩到了泥地上,痛得连声哀号。雨绵绵不绝地下着,昏天昏地,生的活力和希望一点一滴从我的身上。我不叫了,动了,只呆呆地看着无尽的雨水从身上滚落,再落到地上的泥水浆里,“噗”地溅出一个个泥涡涡。我感觉不到冷,再也不饿了,末了,连视线也模糊了,我似睡非睡,昏昏沉沉。“咪咪!咪咪!”我想抬起头,我得跑。可我实在没力气了,我搭拉着脑袋,屏住气,听任处置。一只软软的小手从我有脑袋顺着脊背往下轻抚。我打了个寒战。那只小手离开了。许久,它又回来了。“咪咪吃饼干。”它给我带来了一块饼干。香喷喷的饼干啊,我歪着头使劲嚼,可我嚼不动。濡湿的饼块从我的嘴边漏出,我舔了舔,放弃了。我要死了吧。那只小手又固执地把饼干送到我的嘴巴里。这一次,不是整块的干饼干了,而是嚼烂的,带着一股子腥味的饼干呢。我试着用舌头卷进嘴,饼干泥入口即化。我兴奋地呜咽着,全身都颤栗了。“不急不急,慢慢吃。”那只小手一次次把嚼好的饼干泥送到我的嘴里,我贪婪地吃着,急切地等着那只送食的手。饥饿的感觉回来了,刺激着我的饥肠,我狼吞虎咽,急不可待,不顾一切。我居然硬撑着站起来了,伸长了脖子,低吼着催促那只小手,目露凶光。我甚至还一口咬住了那只小手,为了能快点吃上东西。“哎唷”,那只小手吃惊地从我的口中挣脱,我立刻回过神,低下头去,紧张地睥睨着,等待着那只小手的惩罚,可等来的那仍是香喷喷的饼干泥。我记住了饼干的香味,我记住了那只可爱的软软的小手散发出好闻的人气,我还记往了伸出那只小手的人……吉吉。吉吉每天上学放学都会来看看我。他给我带来了好吃的,亲热地唤我“咪咪”,然后贴着胸紧紧抱着我,再用他那可爱的小手轻轻抚摸着我,从头到尾。我依恋着他那柔软而湿润的小手,我用自己的舌头一遍遍地舔着它们。吉吉对着我笑,灿烂若晴空的虹。从他的眼里我看到了悲悯,这使我的心灵颤栗,我看到了自己的我的卑微却对此无能为力。吉吉喂饱了我,他是幼小的我在离开妈妈的日子里惟一的期盼与慰藉。虽然,在这以前和以后的日子里,人类那么无情地伤害我。因了人类的爱,我宽恕人类。可是,吉吉还是离开了我。他要到另一个城市上学了。他最后一次紧紧把我抱在情里,很久很久,他温暖地体温一直渗入我的骨、我的心里,令我永世难忘。我从他的眼里看出了别离的端倪,我再一次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痛彻心肺,正如我对自己与妈妈的永别无能为力。夜里,我离开了垃圾场,往有人味的地方去。人味混沌的地方总让我莫名的躁动与期盼。记忆中,妈妈的味道总和人味混杂在一起。那亲切而又可惧的人味,是我和妈妈的惟一纽带。我到了一幢公寓楼前,往楼道的角落里一歪,昏昏沉睡着了。(二)睁眼时天已大亮,公寓楼前人声鼎沸,我缩在阴暗角落里茫然地注视着这个喧哗的世界。我了,自吉吉走后,我已经两天没吃什么了,可我不敢走出去。天黑了,不时有人趿着拖鞋,擒着垃圾从楼楼梯下来,“砰”的一声往垃圾桶里甩下一包垃圾。我贪婪地嗅着残羹冷炙的余香,心欢喜得快蹦出来了。夜深了,我竖起耳,蹑着脚,警觉地迈向垃圾。我拨拉着垃圾,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在静寂的夜里听得人心惊肉跳。我紧张如绷紧的弦,稍一弹指,就将“嘭”地崩裂。“呜……呜……”身边忽然多了几只流浪猫,只只精壮狂野,面露凶相。我一个寒战,撒腿就跑。回到角落里,我止不住全身打颤。刚才的狂奔几科把我全身最后一点力气都耗光了,我惊魂未定,如一摊软泥般粘在冰冷的地上。我就这么看着他们吃,咽着口水。我想妈妈了,我想吉吉。我垂下头,挨着饿,我的胃肠如火燎般难受,我的心里也如火燎般难过。我又饿过一天。这样一直饿下去,我会死吗?我害怕默认的来临,可我又多么盼望着黑夜里的食物。夜深人静,流浪猫又来了。他们就在我的前面大嚼着。我拖着饿扁的肚皮小心地凑上去。“呜……滚!”一只瘸腿的流浪猫向我发出了警告。我退后了几步,趁他不备,又凑了上去。“喵……呜,老子宰了你!”一只脸上挂了彩的壮年花猫恨恨地向我扑来,我扭头就逃,回头一看,花猫并没有追来,他根本就不屑收拾我,和一只黑猫争食起来,瘸腿猫也加入他们的混战中,战场上号叫声不断。他们杀红了眼,根本顾不上我,我赶紧上前,从垃圾桶里使劲拖出一包香喷喷的东西,拽回我的楼道角落,我把那里当窝了。我饱餐了一顿,美美地睡了一觉。我快乐得要把从前的苦难都忘了。可是苦难竟又来了,快得连一场梦都没让我做完。“他妈的,从哪里来的野猫!”我被嘶哑的咒骂吵醒了。还没回过神,一根长木棍就捅了进来。“滚!到处弄得脏兮兮的!”那男人恶狠狠地嚷,棍子捅得更紧了。棍子没头没脑地捅在我的身上,我嗷嗷惨叫,被棍子挑了出来。他狠狠地打我,我到处躲闪。我不想离开我的窝!我一次次往窝里躲,又一次次被挑了出来,然后,又是毒打。我受不了了,逃了。晚上,我又回来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要打我,因为我瘦弱不堪?因为不喜欢就可以恣意打我》我忐忑不安地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又挨打了。“打死你,打!打!”“对!打头!”有人附和。“一定是只坏猫,不然人家干吗不要他哟!哎哟,不会是有传染病吧!那么瘦!”一个甜得如蜜糖的女声嗲嗲地助威。那男人的棍子落得更加威猛。我号叫着,冲着棍子怒吼,愤怒与恐惧几乎要使我发狂了。我吼,我的胸腔里满含着与喷恨与屈辱的毒液,我的热血几乎要从喉咙里汹涌而出了,我意识不到疼痛,我意识不到自己的生命与这伤痕累累的身体的联系。我是愤怒,我是不平,我是尊严,我是屈辱!整个公寓楼都被我的号叫惊醒了,人们看着我被毒打,看着我血淋淋地四处打滚却始终不倒下,始终不逃走。我的血从伤口汩汩往外冒,眼里喷射着骇人的怒焰,喉咙发出压抑而凶狠的呜咽声,我不害怕!我看出我的对手害怕了。我看见他的眼里着慌乱而畏缩的光,恼羞成怒却又不知所措。“不要再打了,是个那么小的东西,出手那么凶,把他赶走就行了嘛。”有人帮我说话了,是人群中的一个驼背老婆婆。“阿端婆,它是死也不走的。”打我的男人慌忙辩解着。下雨了,雨点子劈里啪啦落下来,人群四散。那男人甩开手中的棍子,狠狠踢了我一脚:“下次再让我看见,打死你!滚!”他咒骂着进了楼。我舔着身上的伤口,拖着满身的伤又回到了老地方。我被打坏了,半夜里,我就不行了,全身滚烫,脑子也乱了。我看见了妈妈,我还看见了哥哥姐姐们,我又梦见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一起挤在妈妈温暖的怀里……我从梦里笑醒了,然后我就又昏昏沉沉地让自己继续做梦,我几乎想永远这么梦下去,永远不要再醒来。第二天一早,我又被棍子桶醒了。我软绵绵地被棍子挑了出来。我会死的,我知道自己再经不起打了。当棍子重重落在我身上时,我悠悠地呜咽了一声,就只剩下往外吐气的力气了。“你们还打?!”阿端婆愤怒了。“它自己要找死的!怎么,你可怜它?把它领走,只要还在我的眼前晃,我就要揍它!”“你没人性!”阿端波低声骂,伸手我揽入怀里,用她那粗粮的手小心地挠挠我的头,我的脖颈,叹了口气:“可怜的小家伙,可怜的小东西。”我喜欢她,可我不喜欢他叫我做可怜的小东西,我挣扎了一下。“别怕”她反倒把我搂得更紧了,“跟我回家吧。咱做个伴儿。”(三)我正式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主人。阿端婆独自在公寓边的院落里,她养了一院子的花。每天一大早,她就收拾花草,然后把鲜花扰成一束束,放在手推车上推到市场上卖,阿端婆救了我,是她用草药灌我喝,硬是把我的命拣回来了。阿端婆有个儿子,却不住在一块儿,阿端婆的儿子似乎一年到头都忙忙碌碌的,忙得不见踪影。阿端婆天天从市场上向渔民讨鱼仔,渔民也乐于将卖不完的鱼仔送给她,鱼肉养壮了我,我一天天漂亮起来。毛色滑亮亮的像抹了油。白天阿端婆去卖花,我就满院子疯跑,撵麻雀、抓树、钻水沟、 上房顶,要么就懒洋洋地趴着晒太阳。阿端婆一回家我就得老实起来。她讨厌我像野猫一样到处乱窜。要是我把自己折腾得太糟糕,她就会大惊小怪,一边叫一边端出一盆热水给我洗澡。我最怵的就是她这一招。每次洗澡,我都拼命挣扎,嚎叫不止。洗完澡,我的毛湿乎乎的全贴在身上,仿佛只剩下内架子招摇未众。我觉得自己丑死了,每次都羞得要背过气去。院子里的流浪猫见了,个个兴奋得龇牙咧嘴,幸灾乐祸。一到了晚上,阿端婆就闲下来了。这时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百无聊赖,只好把我搂在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瞌睡。我也只好呼呼噜噜地假寐,只等着阿端婆的鼾声跌宕起伏,如歌似泣,便抱头逃掉。屋外可热闹了,流浪猫、家猫都出来了,自自在自己的领地里盘踞。刚开始,我躲着他们。现在,我长大了,块儿大,打起架来死都不怕,很快地就在附近赢得了地位。我的势力范围大得恐怕阿端婆做梦都想不到,她一直把我当宝贝,当小乖乖,才不知道我是方圆几里有名的勇敢善斗的猫。现在,我和附近的猫们尊卑分明,见了面,他们假惺惺地嚎叫几声,就知趣地绕道走。有时流浪猫饿急了,也会来我这儿偷吃的。我知道饿的滋味,反正我也吃饱了,就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吃吧。我喜欢自由自在地在自己的领地里漫步。在领地里,我才算得上一只真正的猫。我想叫就叫,想闹就闹,高兴滚一身泥就滚,可一回到家,我如泄了气的皮球,懒洋洋的,什么都提不起劲,我不能上床,不能上桌,不能到处撒尿,不能到处疯跑,我得乖乖呆着,被阿端婆搂着,听她的唠叨。我策划着要逃走,受不了阿端婆拿我汉小乖乖。我羡慕那些流浪猫,他们自由自在,虽然免不了挨饿,却那么快乐。他们生的小野猫可以那么安心地和妈妈一起游戏。他们的身影如磁石般吸引着我,他拉的快乐如一股暖流注入我的心田,我的血液因之沸腾,我的心因之激动不已。我不由自主地欲随了他们而去,如挣脱了羁绊的风筝,自由飘荡,随风而逝。可阿端婆怎么办?她是我的亲人,她的爱如甘霖,悄无声息、淡淡然地融入我心,我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一切。我矛盾着,惶惶不安,不知所措。那些流浪猫也嫉妒我,总惹我跑得离家远远的,巴不得我迷路,也成为一只流浪猫,那些家伙全忘了我接济他们的好。我知道他们的阴谋,嘿嘿,我才不上当呢。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他们越俎代疱。阿端婆也看出我心事重重。她想挽回什么却无能为力。我长大了,再也不可能像从前那样围着她转。我看得出阿端婆的失落。她落寞而宽容的眼神仿佛能看得透我心底的秘密。我睦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四)冬天到了,阿端婆似乎一天比一天起晚了。我一大清早就蹿上她的床闹她起来,可她却老是挠挠我的头说:“咪呀,让我再睡会儿。”她不天天卖花了,隔三岔五去一趟市场,走起路来呼哧呼哧喘得历害。阿端婆在家,我也只好乖乖呆在家里,她走到哪儿都要把我叫上。我在家里都快憋死了,闷闷不乐地直生气。我逮着机会就溜出去,我英勇地打架,果断地收拾入侵者,我英姿勃发,浑身是胆,出走的念头蠢蠢欲动。我的生命中值得自豪的一天来临了!我打了关键的一战,大获全胜,成为全街区的英雄!我几个晚上没回家,把阿端婆急坏了。我和大公猫虎儿干架了,他是我们这个地方的霸王。我几番忍让,他却屡次挑衅,一山容不得二虎,我是他的眼中钉,我们尽早要决一的。全街区的猫们都等着我们的这一大战。我们一直打到几个街区之外,我挂了彩,脑门被生生扯下一块肉来,都快见骨了。那虎儿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的脚都快被我咬断了。我威风凛凛凯旋归来,尾巴都翘上天了。惹得全我最漂亮的女猫花花直向我抛媚眼。可一回家,阿端婆就气喘呈呈地架起我去洗澡,然后磨磨蹭蹭地往我的伤口上涂药水,把我抹得像花旦似的。我英雄气短,气得几天吃不下饭。我得走,再不走,我就不是猫!我真走了,可走不远,因为我放不下阿端婆。她天天唤我回家,把我的碗盆敲得叮当响,一天几次。我甚至就在不远处,我看得一清二楚。晚上天寒风大,她的衣裾和散乱的头发在风中落寞地飘荡着,每叫唤一声,她就呆呆地拿着我的饭碗往风吹来的方向望呀望,等呀等,满怀希望。许久许久,她才缓缓往屋里走,将进屋了,又不死心,最后向外望了一眼。我看见她的眼神了,我看见了别离从她的眼里直钻入我的心底,我看见了吉吉,我看见了妈妈,看得我都要落泪了。我垂头丧气地回来了。阿端婆给人端来了热腾腾的鱼粥。她摸索着我的头,缓缓地,沉默良久。“吃吧,咪,再陪陪我。我不会管你多久的。”我吃惊地抬头看了看她,我想揣摩她的眼神,她却转身走了。我吃不下了。阿端婆没挨过冬。她的心脏一直不好,突然之间就过世了。她临终时深深地凝视我,说:“咪咪呀,自己要好好过!”我好几天没缓过神来,就趴在阿端婆的房间里,孤零零地一动不动不吃也不喝。阿端婆没了,再也没有人会给我做热乎乎的鱼粥了,再也没有人会在天冷时为我留一个暖窝了,再也没有人会在我生病时喂我药了。我呜呜哀号,我流不出泪,我的眼泪全落在了心里。阿端婆的儿子回来了,他要领我去新家。他摸着我的头说:“咪咪,跟我走吧,你的阿端婆没了,你呆在这儿干吗呢?你要饿死的。她临死还放不下你呢。跟我走吧。”说完,他就一把抱起我。我挣扎着跑开了。第二天,他又来了。我远远地蹲在角落里,一声不吭。他看也不看我,一屁股坐下了:“傻咪咪呀,阿端婆不会回来了,跟我走吧。你不走,我安不了心啊,你的阿端婆快死了还念叨你呢,要你好好过。我不把你带走,阿端婆在天上要骂我呢。”我犹豫了。“咪,走吧,你不走,我心里……难过呢。你阿端婆说走就走,我也没好好陪过她……唉,挣钱有什么用呢,妈都没了……现在想让妈用,妈都用不上了……”一声叹息,沉得连我的心也直往下堑。我的呼吸重了,挪了挪身子。他又向我伸出手,我没躲闪。他抱我到新家。在新家呆了几天,我窝在新窝里,动也不动,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我形容枯槁,行若游魂,令我坐卧不安,不得安宁。它是自由!自由!!晚上,我又梦见了阿端婆。她对我说:“咪呀,要好好过!”她摸着我的头,她的眼神看透了我的心。我看懂了她临终的眼神,我豁然开朗。我义不反顾地离开了。哦,自由!灵魂中最美的精灵!我本是只自由的猫!我不属于任何人!!现在,我也成了一只流浪猫。我和他们一起争食,我和他们一起打斗。我甚至学会了捉麻雀、吃老鼠,啃野草,喝沟水。我和他们一样风餐露宿,随便找个地方就能睡下。病了,吃几株野草药,呕吐几下就好了。我脏兮兮,我丑陋不堪,可我的心是那么的快乐。我心中有太多太多的故事,我心中充满了太多太多的情感。人类的爱在我的心中常驻,它就是吉吉,就是阿端婆。我爱人类。但我不是宠物,我不是附属品。我有我自由自在的生活,而我的子孙后代也应是自由的。他们的命运再也不应当被别人主宰,他们再也不应当像我小时候一样被人遗弃,被人毒打。我要都会他们爱和宽容,我要教会他们坚强地生存,让他们自由自在的成长,然后,靠自己去养活自己。阿端婆永远活着呢,在老屋的一处角落。在院子里,在屋里,在我的身边,在我的心中。她不时对我说:“要好好过!”是的,生命是可敬畏,无论是多么卑微的生命。好好过!

27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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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思路:首先可以引用“梁启超先生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然后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真实的想法,文化与艺术结合的瑰宝,有文自然也少不了艺,多少人的少年,都与文艺结下不解之缘等等。

正文:

梁启超先生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从古至今,少年与文艺都有着不断的关系。

唐有李白,唐末有杜甫,宋有李清照,元有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连近的,也有伟大人民英雄毛泽东先生。仔细品味,哪位天之骄子、国之骄傲不从小饱读诗书、满腹经纶、风度翩翩?这是当时乃至现在多少人羡慕的样子,这叫文艺,这叫少年文艺。

文艺,文艺,文化与艺术结合的瑰宝,有文自然也少不了艺,多少人的少年,都与文艺结下不解之缘。

70年代、80年代有李宗盛,80年代、90年代有周杰伦,更早的还有黄家驹一代。他们何尝不是文艺的代表?父母、哥哥、姐姐,他们的少年都与这样一些人连在一起,有作词家、有作曲家、有歌唱家,他们少年时便与音乐、乐器这门艺术相伴,一伴就是几十年,这叫文艺,这叫少年文艺。

依稀记得,小时候背的第一首诗是骆宾王写的,清楚又好似模糊的听到过家长跟我讲的关于他的故事。这首是我背的第一首诗,也是骆宾王于八岁写下的诗。

骆宾王,小时候就在家里看书,从来不跟别的小孩出去疯,即使别人来邀请他,他也从不会放下手中的书跟着他们去玩耍,所以在他六岁时,便已风度翩翩,在言语中便能透露出他的文化、礼貌及家教。少年时便如此文艺,长大后定为国家贡献一生,这便是为何我八岁开始背诗,他六岁开始写诗。少年定要有文也有艺!

文艺伴少年,少年伴文艺。

少年文艺范,是一种文化和艺术的呈现,是一种少年对于自身的规范,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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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菜菜菜子

你说的是作者:沈石溪 刊登于《少年文艺》上的最后的燃烧吧?《最后的燃烧——一位患绝症女中专生的日记片断》 最后的燃烧——一位患绝症女中专生的日记片断 作者:沈石溪 刊登于《少年文艺》98年1、2月号 七月三日 晴 我机械地开启熊猫牌袖珍录音机,一遍一遍地听着妈妈与楚医生的谈话。刚才,护士小燕来病房叫妈妈到办公室去,我突然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趁妈妈转身替我倒开水的机会,把袖珍录音机塞进妈妈随身携带的拎包里。忠实的“熊猫”告诉我一个可怕的秘密。 录音机里,妈妈在哭泣:“楚医生,求求您,救救晶晶。她是个好孩子。” 楚医生用职业妇女那种平静的口吻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代医学还不够发达,对这种病无能为力。” “听说,高位截瘫能治好这号病的。” “切片检查显示,晶晶的病灶在脊椎。晚期骨癌,并且已经扩散了。” “楚医生,她还有多少时间?”妈妈抽噎着问。 “调理得好,大约还有一年吧。” 录音机里又充塞了妈妈的哭声。 从窗外望出去,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毒辣的太阳暴着大地,连银桦树上的叶子都晒蔫了。我却像掉进冰窟,浑身凉透了。 我还不满十八岁,生活刚刚开始。世界对我来说,那么陌生,那么新奇,又那么富有魅力,可是病魔却要把我带走了。上帝,你太不公平了,你也太残忍了。 在昆华医院住了两个月,我真的以为自己患了风湿性关节炎。妈妈,你瞒得我好苦哇。 过去,我一直相信自己是生活的宠儿。我有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有金色的童年。我在初中后,按自己的志趣和爱好,考近省工艺美术学校。谁料得到,在表面的一帆风顺下,埋伏着冷酷的杀机! 事业和爱情,是人生的两杯美酒,是青春的两支主旋律。我学的是花布图案设计专业。我们的主课是水彩画与心理学。水彩画透明流畅,是变化多端的画中女皇;心理学奥妙无穷,是神圣庄严的科学皇冠。为了在事业中获得成功,在校三年,我很少逛商场,极少看电视,牺牲所有娱乐,像苦行僧那样,守位寒窗,苦苦修行。我耗尽心血,终于换来了佼佼者、高才生这样的声誉。上个学期,我利用暑假设计的“竹兰花布”,以清丽高雅的风格,夺得全国青少年花布设计大赛金奖,老师和同学给我起了个“彩色王后”的雅号。面临毕业分配时,市工艺美术设计公司、纺织局、印染厂......好多单位都派人到学校来指名要我。我即将踏上社会,社会为我打开了一扇金色的门,可突然之间,通向地狱的门也同时为我打开了。我就要死了,过去的一切努力都失去了意义。还有爱情,我曾多少次怀着少女纯洁美好的心愿,编织玫瑰色的梦。我素来信奉事业第一,爱情第二的信条。我坚信,当我成年后,伴随着事业的成功,爱神会赐给我一个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俗话说,男人是女人的镜子,我经常从这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美的形象。跨进工艺美术学校第一学期,我收到同桌凌军火热的情书,我相信中学生谈恋爱是不合适的,相信早恋只能结出酸涩的苦果,就把他的情书交给了老师。上个学期,团支部书记何石柱多次偷偷将电影票和舞会票塞进我的文具盒里,我怕影响学业,谢绝了他含蓄的追求。我多么愚蠢,让幸福从鼻子底下悄悄溜走,就像百万富翁不在乎他的钱袋一样。要是我早知道自己会在十八岁患上绝症,我就不会把凌军的情书交给老师,我会接受何石柱胆战心惊递过来的舞会票和电影票。尽管凌军太浮浅,何石柱不够活跃,尽管他们和我理想中的人物相差甚远,尽管学校有规定在校学生一律不能谈恋爱,我会和他们谈情说爱的;他们会给我带来心灵震颤、缠绵悱恻的爱情,让我品尝人生这杯美酒。现在,一切都晚了,爱情不会有了。我将带着深沉的遗憾和虚幻的梦,离开人间。 其他病人都在午睡,病房里静悄悄。再过几分钟,护士就要来查房,我应当结束这篇日记了,可是突然间,我回忆起少女时代一段往事,我应当忠实地把它记述下来。我的爱情并不完全是空白。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时,我特别崇拜阿炜,他是我的邻居,比我大半岁,当时正在读初中。他喜欢画画,我特别乐意替他调水彩颜色。我相信,我后来对美术的志趣和爱好,是他替我植在心灵上的。那次,他一幅题名《两只黄鹂》的水彩画在全国青少年美展中获三等奖,我淘气地向爸爸妈妈宣称:阿炜哥哥画的两只黄鹂,一只画的是他自己,一只画的就是我。每天放学后,我就找他玩,是他忠实的小尾巴。后来,在我升到初中时,他的父母亲离异,他要随母亲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记得在他搬家的前一个晚上,我大着胆子找到他说:“阿炜哥,不管你搬到什么地方去,长大后,我一定会去找你的!”他听了我的话,不知为什么,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好像我是个在说胡话的傻丫头,这使我伤心透了。他走后不久,我们家也般了新居,从此和他断了音迅。有半年多的时间,我天天思念他,我计划好要想他一辈子的,可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时间一长就慢慢淡忘了。这也许可以算得上是爱情吧?不,我欺不了自己。这不是成熟的、丰富的、饱满的爱情;这只不过是幼稚的、天真的、孩子气的一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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