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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相关论文

发布时间:2023-12-08 17:22:30

民法典相关论文

《民法典》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那么《民法典》的诞生对我们的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呢?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法典规定胎儿具有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是死体的,权利能力自始没有。2、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3、禁止高利放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该条内容的高利放贷的认定标准依赖于国家可能随时调整的最高利率。目前最高年利率不能超过36%。4、自愿救助他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这条内容鼓励了见义勇为行为。自愿救助是发扬优良的社会道德。譬如,自愿救助人工呼吸,最容易造成受助人的肋骨骨折,就不应当由救助人承担责任。5、禁止性骚扰。民法典的草案中规定了,言语、肢体的骚扰,正式稿中增加了文字、书面骚扰方式也为法律禁止。所以,以后发黄段子的人可要注意了,会涉嫌性骚扰,是违法的。6、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该规定作为传统民法理论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立法确认。该规定改变了担保法规定的,租赁前租赁物设定抵押的,租赁关系不受保护的规定。7、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实践中,对于重大疾病如何界定,需要实践中探索或依赖有关机关出台相关规定。8、医疗机构未经患者同意公开患者病历资料属于侵权。这个规定对律师在办案中调取患者的病历资料,产生了影响。从该规定上看,医疗机构会拒绝律师调取对方当事人的病历资料,而对于调取调取委托人的病历资料,则需要提供委托手续以及患者的身份证等。9、除法律规定或权利人同意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或宾馆房间。喜欢拍照的朋友要注意了,以后进入他人私有空间,拍照可得经过允许啊,否则就是违法了。10、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由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责任人。这里大家要注意了,法律规定的是从“建筑物”抛掷,而不是高层建筑。所以,你住的平房也是不允许向窗外扔东西的啊。11、一个人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的,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书面共同同意捐赠遗体。捐赠遗体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但是应当慎重。如果一个人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那么好一条是不适用的。12、打印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并且需要每页都签字。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打印现在已经很普遍。打印遗嘱作为一种特定的形式,应当允许存在。但是,打印遗嘱毕竟不是亲笔写的,无法确认笔迹。因此法律规定了需要两个见证人签字。但是,分析该条内容,对于打印遗嘱是适用于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法律正式稿中,并没有确定。实践中,需要摸索。原则上,无论代书遗嘱还是自书遗嘱都应当允许打印。在具体操作规程中需要予以加以规范。作为《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远远不至以上几个方面,《民法典》堪称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当然,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民法典》的诞生,不是全国人大对民法的重新制定,而是在现有各部民事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编排,并根据时代发展对相关条款修订。所以,虽然颁布了《民法典》,但是相对于民法领域的规定还是以稳为前提,进行适量适当的变动。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已经得到正式通过会议表决通过,这就意味着,继1954年、19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之后,如今《民法典》正式制作成功,并成功通过决议,即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中国公民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至今已经正式诞生。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草案)》的出台,意味着《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9部法律全部废止,那这部《民法典(草案)》究竟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今天笔者就给大家挑几个比较有意思的案例,来抛砖引玉地讲一下。1、离婚更难了原来离婚可能只需要一张离婚协议书进行,但《民法典(草案)》生效后,离婚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根据《民法典(草案)

民法相关的论文

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已经得到正式通过会议表决通过,这就意味着,继1954年、19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之后,如今《民法典》正式制作成功,并成功通过决议,即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中国公民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至今已经正式诞生。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草案)》的出台,意味着《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9部法律全部废止,那这部《民法典(草案)》究竟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今天笔者就给大家挑几个比较有意思的案例,来抛砖引玉地讲一下。1、离婚更难了原来离婚可能只需要一张离婚协议书进行,但《民法典(草案)》生效后,离婚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根据《民法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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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意义在于:1、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2、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3、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民法典的相关论文

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已经得到正式通过会议表决通过,这就意味着,继1954年、19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之后,如今《民法典》正式制作成功,并成功通过决议,即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中国公民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至今已经正式诞生。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草案)》的出台,意味着《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9部法律全部废止,那这部《民法典(草案)》究竟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今天笔者就给大家挑几个比较有意思的案例,来抛砖引玉地讲一下。1、离婚更难了原来离婚可能只需要一张离婚协议书进行,但《民法典(草案)》生效后,离婚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根据《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的内容很多,只有学透才可以,或只要深入了解某一项或某几项,才可以达到能写论文的程度。

先富带动后富,但先富了,后富却很难带动。一个国家讲的是整体,一部分富裕的人代表不了整个国家,最主要的还是普通大众。民法典的推行是势在必行的。

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首要问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具有不同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显著特点,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课题。一、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特点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新特点   当前,九零后大学生已经成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对象,他们的特点表现为追求新奇刺激,思想开放,个性鲜明,行为独立,富有创造力。同七零、八零年代的大学生相比,他们在教育活动中主动性多于被动性,在网络媒体下主动地接纳信息,选择信息,发布信息,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新特点   在传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往往是对立的,思想教育者是高高在上的思想权威,其主要职责是进行思想理论灌输。而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网络思想教育主体是网络传播中的把关人,他们制造、传播、监控网络信息,兼具信息传播者和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身份,他们具有高新技术和广博的知识以及良好的品质,但不一定是思想权威。他们不具有特定的身份,甚至可以不被称为教育者,不进行说服,而提供选择和引导。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的新特点   网络时代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天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摒弃了传统“说教式”、“灌输式”的方法,借助多媒体的优势向大学生提供正面的、积极的信息,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态逐渐立体化、动态化,教育形式也随之变得更为丰富和全面。如网上讲座、BBS论坛、网络博客,红色网站等等,这些都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这是传统的思政教育模式无法比拟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更加生动形象、具体直观地表达教育者的教育诉求。同时,教育工作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媒介充分了解和掌握自由发表言论的大学生思想动态,并给予正确的引导,把握他们的政治方向,使思想教育更富针对性、及时性。   二、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建议  面临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应当积极利用网络时代下新媒体、新技术去开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领域,强化网络马列主义教育阵地的建设。对照新时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高校应从以下几方面不断加强。(一)加强对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大学生是高校受教育的主体,受年龄特点和个性特点的影响,一味严格管控和说服教育容易使其产生逆反心理,与教育者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教育者充分信任大学生,给予其相对充分的自主性,重视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律意识,尊重大学生张扬个性,并给大学生提供张扬个性、发挥个人特长的舞台,充分发挥大学生自主创新作用。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中共中央16号文件指出,要“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建设高水平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关系到教育方向的把握是否正确,教育内容的落实是否到位。高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倡导思政理论课教师运用多媒体技术展开教学,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倡导辅导员队伍利用网络媒体开展日常教育和思想教育,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网络技术熟练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使这支队伍既能熟练地应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又能准确鉴别网络信息良莠,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创新利用网络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三)转变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新时期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应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信息传输功能的优势,引导为主,监督为辅。高校要弘扬时代主旋律,坚持以科学的政治理论武装学生,以正确的网络舆论引导学生,以健康的网络文化鼓舞学生,提升大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托网络媒体占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制高点。高校应依托网络媒体,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于一体,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网上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帮助大学生远离网络垃圾,树立正确的网络观。三、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微观实施策略   (一)加强工作领导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当引起高校相关负责部门的切实重视,在政策制定上有所体现,并重点贯彻实行。高校应当实时关注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当前形势和最新进展,并以此为依据调整工作部署;高校应重点关注网络舆情的最新动态,并建立合理的分析与反馈机制,明确责任到个人,切实推动网络思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应重点落实建设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障机制,发现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高校学生工作部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该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交流会,从网络思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就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展开针对性调研,创新工作形式,开拓工作思路,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总结出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应对方案。  (二)加大校园网站及学生论坛的建设力度   高校学生工作部在推动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应重点关注校园主页、相关新闻网站及学生论坛建设,结合各高校校园文化特色积极推动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并以教育、服务和管理作为学生工作立足点。校园校园主页、相关新闻网站的建设要明确政治方向,体现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主旋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校园社区传播正能量的重要媒介。除此之外,应当加强校园网站的服务性功能建设,设立学生入学生活指南、勤工助学途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咨询与指导等专栏,利用网络教育平台加强辅导员老师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为广大学生解答疑难问题、引导学生走出生活和学习中的迷惘,逐步提高学生对校园网站的关注度,从而相应减少学生浏览校外娱乐新闻及交友网站的时间。此外,应加强学生工作部、学院学工办以及一线辅导员的官方博客和微博建设,并实时更新校园动态和个人工作心得,通过分享个人经验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投入到生活和学习中,加强对学生的心灵引导。   (三)强化对校园网络舆情动态的管理和引导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以网络舆情动态的掌握和反馈作为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建立网络舆情动态监管工作团队,对学院及班级工作QQ群、校园贴吧、学生论坛、学工部及学院学工办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实时掌握校园网络舆情导向,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及时识别和处理不良信息,将其中妨害校园安全稳定的不良敏感信息和重大恶劣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进行报告,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群体造成大面积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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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选题与写作技巧 法学专业论文选题 33 谈民事诉讼中的特权证据规则 34论人格权的特性及其保护 35论人格与人格权的发展 36智障者的法律人格及其权益的保护 37论公序良俗原则 38论诚实信用原则 39论民法的功能与作用 40论民法上的身份 10学徒合同的立法完善 11培训合同定性之管见 15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16论我国物权法中的地役权制度 95劳动合同法成就与缺陷 298物权法实施疑难问题的思考; 299论林地物权与农地物权的比较分析 300用益物权权能的新发展 325论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33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研究 336物权法中预告登记制度研究 337从物权法看小区车位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355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的探析

民法的、要求是什么。任务是。

民法可以写的东西好多,可以写关于收养和送养关系,具体写一方面也可以关于合同,物权,债权方面的论文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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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法国民法典》又名《拿破仑法典》1804年公布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是第一部资本主义国家的和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它在1804年(甲子年)公布时的名称是《法兰西人的民法典》。1807年9月3日法律赋予它《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éon)的尊称3。该法典有1804年、1807年、1816年3次的官方版本,特别以1816年的王政复古版留传下来。所以我国商务印书馆的译本中保留着"国王"和"王国"字样。别的版本则在"国王"下有"(共和国总统)"字样。

人权宣言 和 民法典

回答 您好,民法自为民之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规范的一种素描。 中国民法典不仅仅是理论层面与思维层面的,而是源于生活实践的。它是一部鲜活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而命名的法律,法律文本共包括七编,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 民法不仅是人文的、有温度的,它更能帮助人们去对抗黑暗,体现出一种极强的保护理念。 提问 青少年怎样维护宪法权威 回答 您好,1、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 2、宣传宪法,以宪法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3、自觉遵守宪法,依法行使宪法和正确享受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4、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同一切违宪行为作斗争; 更多7条 

人是社会性动物,在群体生活中任何时候都需要一定的规范来约束自己和他的行为,从原始的画地为牢再到如今的法治社会,莫不如是。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五部法典吧。一、《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法典》,由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它刻在一根高25米,上周长65米,底部周长90米的黑色玄武岩柱上,共3500行,正文有282条内容,用阿卡德语写成。它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是汉谟拉比为了向神明显示自己的功绩而纂集的。总体说来,《汉谟拉比法典》维护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确定了私有制,此外还保留了同态复仇原则和神明裁判的习惯。作为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为完整的一部法典,它较为系统的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是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的重要文献。二、《查士丁尼法典》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由此《查士丁尼法典》诞生了,《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它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它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已发展到极其发达、完备阶段,对以后欧洲各国的法学和法律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另外,法典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严格、确切和结论明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为后世法律奠定了基础。同时,《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他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三、《开皇律》《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验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上承《汉律》。《开皇律》有律文500条,素有"刑纲简要,疏而不失"的美誉,是《唐律》的制定基础,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实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亦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而且《开皇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制的基本精神,所以也为历代封建法典所沿袭。《唐律》就是直接沿袭《开皇律》而来的。而且,《开皇律》是亚洲第一部完备的法典,亚洲法律体系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最伟大的法典之一。四、《独立宣言》美国《独立宣言》,为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于费城批准,当日兹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此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独立宣言》是一个伟大的政治文件,他代表了广大殖民地人民的心声。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了如下原则:人人生而平等、人具有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政府必须经人民的同意而组成,应为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权利而存在,人民有权起来革命以推翻不履行职责的政府。这些原则成为以后美国的意识形态,为美国此后200多年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它也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对亚洲、拉丁美洲的民族独立运动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而且,《宣言》已成为美国政治价值观念的体现、象征和标志。五、《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1804年公布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是第一部资本主义国家的和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它在1804年公布时的名称是《法兰西人的民法典》。1807年9月3日法律赋予它《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法典,原则鲜明,编排合理,逻辑严谨,语言简洁,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部诞生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保卫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而制定的。随着拿破仑在欧洲的军事扩张,《拿破仑法典》也被应用到法军所到之处。由于该法典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因而对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起到了立法规范的作用,1896年《德国民法典》、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1867年的《葡萄牙民法典》、1889年的《西班牙民法典》、1855年的《智利民法典》、1869年的《阿根廷民法典》、1916年的《巴西民法典》等都受到了它的影响,从而具有了广泛的世界意义,其内在的价值和思想即使在今天也仍然光彩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