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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草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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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公主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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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 选题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研究有意义的课题,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对科学事业和现实生活有益处;而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研究得再好, 论文写作得再美,也是没有科学价值的。钱学森教授认为:“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国家的需 要。……在研究方法上要防止钻牛角尖,搞烦琐 哲学 。 目前 在 社会 科学中,有的人就古人的 一句话大作文章,反复考证,写一大篇论文,我看没有什么意思。”因此,我们要选择有科 学价值的课题进行研究和写作。那么,应该根据哪些原则来选题呢?(一)具有科学性。它应包括:急待解决的课题;科学上的新发现,新创造;学科上短 缺或空白的填补; 通行说法的纠正;前人理论的补充;等等。(二)有利于展开。指的是:要有浓厚的兴趣;能发挥业务专长;先易后难,大小适中; 已占有一定的资料;能得到导师指导;在一定时间内能完成;对题目加以限定。注意事项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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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菜一家

当代医患关系哲学思考论文

一、当代医患关系性质的改变与医患利益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一向是以服务于生命为宗旨的,客观地具有“善”的属性。从发生学角度看,医学起源于解救疾苦之“善”念。西方医学史上曾有:“减轻病患的痛苦的本能冲动是医学技艺起源的原因”[5]144这一观点。作为医学标志的“蛇仗”,意味着守护健康的向善志向。与此相同,中国医学史也认为由于面对“死于病”的人间苦痛,“圣人”兴发悲悯之情从而创建医药,促使医药学产生,“圣人悯之而医药兴”(《伤寒证治准绳》)。同时,医学的发展也是在“善”的力量推动下实现的。一部人类医学史,就是不断攻克疾病、维护健康、解救疾苦的历史。因此,在医学领域,维护健康、促进生命是一切价值的最终依据和标准。正是由于服务于生命的价值追求,自古以来,医学才得以享有崇高的荣誉。然而,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机制不断深化其影响,医学的价值观念和宗旨出现了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影响着医学性质,并强烈冲击着医患关系。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我国医学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客观地说,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重要的是要将科技的位置摆正。而在科技力量的推动下,医学本身产生了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出现了“科学技术万能”、“科学技术至上”等观念,以至于在我国医学发展进程中出现了“技术主体化”[6]1-4的趋势。这一趋势主要表现为“当代医学的一些技术,不是依从医学目的自身的需要,而是依从于技术自身想要做什么和能够做到什么,依从技术自身潜能能够实现的目标,技术因其发展而发展”[6]2,也就是说在医学发展过程中,技术引领着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过程、塑造着医学性质,从而使得技术成为了医学的全部。其中,最根本的改变在于技术由手段变为目的,这使得一向以服务于生命为目的的医学,在价值方向上发生了转变,“善”的属性沦为“技术性”。在这样的医学背景下,技术成了衡量医学价值的标准,医务人员自然充满对技术的无限追求,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对技术的应用缺乏足够的审慎意识,甚至于盲目应用,这不仅导致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增加,也使得误诊误治率上升。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医学有时似乎由主要对发展它的技术能力感兴趣的精英领导,而他们很少考虑它的社会目的和价值,更不用说病人个体的痛苦”[7]11-12。传统中医文化认为“医乃仁术”,强调医学这一“生生之具”治病救人的作用。医学不应该是为了技术而发展技术,而应该始终将技术保持在“生生之具”的位置上。对于医术和患者的关系,中医认为是“病为本、工为标”(《黄帝内经》)的关系,意思是患者的生命是本,技术是标,技术是服务于生命的,医术必须基于患者的生命而使用,为和于生命而使用。相比之下,当代“技术主体化”的医学,变得“本末”倒置、“玩物丧志”,其结果是医学和技术形成具有一致过程和目标的共同体,反而将生命和健康从中分离出去。实际上,正是基于医学服务于生命的宗旨,医学和人类生命存在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医患才成为健康利益上的共同体。因此,当医学和人类生命的利益共同体分离之后,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就没有了内在依据,走向分离就是势所必然。

市场的本性是求利,医学的本性是向“善”,两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如果说技术主体化使医学偏离了“善”的价值方向,那么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则使医学的发展背离了“善”的价值方向。在我国,作为医学载体的医院,被推入市场化以后,在其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十分注重“利润”,市场逻辑主导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理念,受此影响,医患关系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现在病人往往被称为医疗保健的‘购买者’或‘顾客’,医生则被称为医疗保健的‘销售者’或‘提供者’。这样医患关系就被当做商品交换关系。”[8]36置身于其中的医务人员以“销售者”、“提供者”角色自居,因此,在医疗活动中“求利”意识凸显出来,甚至出现“拜金主义”的现象。可见,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之后,医患关系被简化、扭曲为一种经济关系,当经济关系主导着医患关系,医患共同体就会受到强烈的冲击,以至于出现在看病的“消费”过程中,病人花得多、医生就挣得多,病人花得少、医生就挣得少的普遍现象。如果说技术主体化导致了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分离,那么医疗对利润的追求则使得他们由健康利益共同体变为经济利益对立体。

二、当代医患关系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医患情感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而“人”是具有人文性质的,所以人文精神为医学所固有。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医学观指导着医疗活动的整个过程,医学观念不同医疗活动的过程就不同,结成的医患关系就不一样。医学观念决定着医患关系的特征和类型,在某种程度上,有什么样的医学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医患关系。当医学观念具有人文精神时,医患之间就具有情感凝聚力。在传统整体性医学模式的指导下,医生会关注患者的心理和情感,如希波克拉底曾说:“我们必须知道疼痛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疼痛,并且对人造成了何种危害”[5]13。《黄帝内经》也有:“凡治病必察其下,适其脉,观其志意与其病也。”在这种医学观念中,“人”是完整的,其整体性被尊重。医生“既是肉体的医师,也是灵魂的医师”[5]18。同时,在医疗活动中,医患之间注重情感交流和联系,“医师与病人之间应亲密无间”[5]17,医生对病人应“笃于情”(喻昌)等。总之,传统医学观念保持着较为浓厚的人文精神,在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精神需要被关注,医患保持着亲近感,基于治病恢复健康的共同目标,双方具有团结意识,能够真诚协作,在情感上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共同体[4]。

在1977年美国学者恩格尔哈特教授就提出医学模式应该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我国医学界也从理论上认可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这种转变在医疗实践层面并未实现[9]337-340。也就是说,实际上,生物医学模式仍然主导着今天的医疗活动。在生物医学模式指导下,诊治过程是在“生物属性”的视域里开展并完成的,医生局限于患者的生物层面去探寻疾病及其治疗。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情感等得不到充分地关注,这样,疾病和患者发生了分离,疾病和人发生了分离,人的整体性被简化为“生物性”。在医疗活动中,“人很久以来就已经消失了并不停地在消失”[10]419,医疗由“人道主义”变为“病道主义”,逐渐“重病不重人”。同时,医学朝着追求实证化、客观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医学经历“祛魅”淡化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11]2,在诊治过程中医生为了更好地专注于他的“科学世界”,不仅对患者的疾苦少有关注,还与患者保持必要的情感距离。比如,按照现代医学的要求,在病历书写过程中,描述患者情况时要求杜绝使用任何主观性的词语,越客观越好,在这样的医学观念影响下,医学不仅没有了敬畏,也弱化了情感。医学认识上主客二分,表现在医患关系层面,即作为认识主体的医生和作为认识客体的患者成为主客二分的关系,彼此相互分离,患者成为医生的客观化、外在化的世界。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沉浸于“科学世界”、患者身处于“生活世界”,医患成为两个世界的人。不仅如此,医疗活动中大量仪器设备等技术化手段的介入,大大减少了医患之间的直接交流,面对面的交流在技术设备的介入中面前变得无足轻重,医患关系被“物化”。在医学被生物模式掌控,由自然科学引领,让技术手段干预的时候,“我们的治疗是机械的和非人格的,我们的医治者以拉开距离、冷静超然、关系正式并运用抽象概念为特征。”[12]可以看出,在医学不断地强化其科学技术性、削弱人文精神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医患之间被主客二分,情感交流的和人情关怀的缺失,医学的人性品质在下降,医学的人文精神在失落,使得原本应该具有亲密感情的医患之间彼此疏远,团结精神欠缺,合作性较低,内在凝聚力丧失,情感走向分离。

三、当代医患关系德性的削弱与医患道德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具有“善”的属性,它的最终实现离不开医务人员内在人性之“善”。虽然在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但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了人性之“善”的指导,其作用就可能是“恶”的。因此,“善”的事业只能依靠“善”的力量给予保证。所以,德性是医学的根本性力量这一根本性力量表现在医患关系上,即德性是医患交往的主要调节力量。实际上,因为医学是“善”事业,与此相应,医患关系的本质是道德性质。其内容是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关系。只有以德性作为主要调节力量,这种道德性质才能得到保证,道德性质的医患关系才与医学本身相符合,医疗活动才得以顺利开展。自古以来,医学对德性、美德都极为重视。西方医学自希波克拉底开始就对医生的美德提出了十分全面的要求,强调“他的性格必须像个君子”[5]17西方大哲柏拉图针对医学美德也曾提出:“他们是用心灵医治身体,如果心灵原来是坏的或者变坏了,他们就不可能很好地医病了”[5]22。中医在对美德的要求程度之高,内容之丰富在世界医德史上都十分突出。中医认为“医乃仁术”,以“仁心”行医才能实现医术救人的功能“仁心”即救人之心、活人之心、不忍之心等,它尤其注重仁、智、廉、不欺等主要美德。传统医疗活动以内在德性为基础,在医患交往过程中以内在德性作为调节力量,医生会将患者的需求转化为自我的道德要求,对道德责任的承担是“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这样,医生认同并主动践行医疗活动的道德要求,患者信任医生的道德品质,双方形成了一个道德共同体。

随着医学的发展,医学由个体行医模式转变为团体行医模式,在道德上,由对“好的人”的侧重转变为“好的行为”的侧重,由对个体性美德的注重逐渐转变为对团体性规范的强调。在一定意义上,对规范的强调增强了道德的可操作性,并有利于实现道德要求的客观化和普遍化。这种强调是对医学的促进。但是,由此削弱德性、美德的作用,认为伦理学在医学领域关注的重点是“规范”[8]31-37,使得道德的内在性力量和外在性力量之间失去了张力,这势必会影响道德要求的践行。总之,道德作用的发挥需要在内在德性和外在规范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并形成合力,道德建设需要“合内外之道”。道德规范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内在德性基础上的,如果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单纯依靠道德规范的调节而失去内在德性的保障,那么道德要求就会沦为形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就难以建立。实际上,在调节医患关系的形式上,我国医学事业不仅越来越倚重道德规范,还增加了法律和行政手段。这些手段的增加虽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德性做基础,很难取得实质上的成效。就法律手段来看,依靠法律约束医患双方,医生对道德责任的承担不仅会变得更为被动,而且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因此,“2002年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生在医疗纠纷中要证明自己无过。这一点现在被普遍认为是过度医疗的开端,医生为了避免有一天对簿公堂时无法自证清白,用‘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都做’的方式提早准备‘证据’。”[1]可见,没有内在德性的支撑,法律手段不仅不会达到预期效果,甚至会增加新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要求(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均须和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双方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以及贵重的物品。虽然这一行政手段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要求、行政要求,这些外在要求如果没有转化为内在自我要求,其践行就不是必然的。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从对道德规范的侧重,到增加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力量趋向于外在化和强制化,但削弱了内在德性的作用,最终外在要求和医生内在要求之间不能实现统一,其落实就没有保证。这样,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对道德要求欠缺认同和主观意愿,其对道德责任的承担就会是被动和消极,乃至于沦为形式,因此,患者对医生的道德品质就不能形成信任,医患道德共同体走向了分离。

四、当代医患关系局限性的弱视与医患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从生命的角度看,患者是生命需要救助的人,医生是救助生命的人,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医患之间关于生命的共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命共同体。虽然医学在救助生命这一方向上的追求是无限的.,“医术造成健康是由于本性”[5]29,但表现在特定时期,医术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进一步看,医学虽然高扬“救死扶伤”的旗帜,但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现实中,医学总呈现为一门“有缺憾的艺术”。作为患方,基于医学的局限性,对不能治疗尤其是病人死亡的情况形成客观的理解和评价,对医患交往有深刻影响。但患方的正确认识离不开医学的引导。在传统医学史上,对于医学的局限性,医生是很关注的。据《史记》记载,因为医术高超,扁鹊在当时“名闻天下”,人们对他的评价是“尽以扁鹊为能生死人”,以为他能使“死人”复活,听闻这样的赞语,扁鹊说:“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自当生”是医生努力的前提,“非能生死人”则是医生能力的限度。对医学的局限性表现得客观且清醒。因此,中医比较关注“死症”。如《黄帝内经》中说,“五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素问·三部九候论》)。“死证”代表着生命危机的讯号,洞晓这一讯号,一方面可以救其于萌芽中,另一方面如果死亡已无法挽回,那就只好“顺天”以对之。所以,遇到不能救治的情况,如三国时期的名医华佗就会以实相告。与此相同,在西方医学史上,希波克拉底也曾明确指出“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医学无能为力”[5]15。

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医学在发展过程中将很多“不能”变为“能”,医学能力持续增强,这种发展趋势甚至使人类具有了“上帝”的能力,充当起“上帝的角色”。在医学凯歌高奏、能力巨大的时代背景下,人们习惯了医学之“能”,以至于忽略了医学本身永远存在“不能”。在医疗活动中,医学遗忘了谦虚,医生也往往傲慢。由于医学对自身局限性认识变得弱视,欠缺对患者的正确引导,人们对医学能力的要求和期望拉高,以至于“现代人已无法接受死亡了”、“因为他或她觉得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死去实在是不应该,怎么如此发达的医学科技就治不好自己的病呢?”[13]655这种认识带给医患交往很深的隐患。在今天的医疗活动中,当患者死在医院时,往往成为医患产生冲突和纠纷的导火索。“患者无论得到多么好的治疗,如果没有治好要走向死途,那么绝对是不甘心的;而患者家属在患者去世后总要把怒火集中投向医生与医院,绝不肯接受这样的后果”[13]655。患者的这种认识和态度固然是医患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但从医学角度看,则反映出强化对医学局限性认识的重要性。客观评价医学能力,可以推动人们正确理解死亡。而在医学对其局限性弱视的背景下,由于欠缺对患者关于医学能力客观评价的引导和教育,患者不能正确理解医学“不能”的情况,医生和患者在对死亡的认识上欠缺共识,导致了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医患关系的问题是医患共同体的分离,因此,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发展趋向,进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际上是医患共同体的重建。如果说,医患共同体的分离是医学偏离了其本身的结果,那么重建医患共同体,实际上是医学向其本身回归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至少需要医学回归“善”的属性以此重建医患利益共同体。需要医学大大提升其人文精神,以此使医患重回情感共同体。需要医学强化对德性力量的重视,以此重建医患道德共同体。需要医学客观面对其局限性,引导人们的死亡观念,以此实现医患生命共同体的重建。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医患共同体应该是在医患“主体间性”(胡塞尔)基础上的重建,不能以共同体的统一性、整体性取消医生的独立性,尤其是在当前医生的人身安全屡遭危险的情况下,更应关注医生的合理权益。这应该成为医患共同体重建的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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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美食

中药文化概论 中药文化底蕴丰富说到中国的药文化,由于它有着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所以其底蕴十分丰富。然而,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对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故而导致某些误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对药文化的研究与宣传,力度很不够,长此以往,无疑对中药事业的继承、发展与推广是十分不利的。这里,择其要者,略加论述,以飨读者。 其一,毒药非“毒” 追溯到远古神农时代,《淮南子·修务训》中这样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二毒。”由此,古代把所有治病的药物泛称“毒药”。《素问·异法方宜论》说:“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在古人看来,是药三分毒,实际上是指药物的特性;后来才用以专指毒性较大的药物。《医学问答》对此有解释:“夫药本毒药,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解毒。”医圣张仲景更有精辟之论:“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治病,皆谓之毒”,“大凡可避邪安正者,均可称之为毒药。”神农一日而遇七十二毒,是说他一日之中,辨别了 70余种药物的特性。药之特性,用对了可以治病救人,用错了就会伤人害命。对中药,一言以敝之,就是用毒药治病。神农尝百草的本草,是一种勇于探索的伟大义举,是一种舍生忘死的高尚行为。无怪对起步于先秦、成书于东汉、历经几百年、融汇了几代医药学家的辛勤劳动与智慧的第一部中药学巨著,作者们宁肯要隐去自己的姓名,而冠以“神农”之名——《神农本草经》,除了受托古之风的影响之外,恐怕也是对这位中华民族药物学的圣祖的一种纪念吧 ! 由此不难看出,“毒药”一词的丰富文化内涵。正是这毒药,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疗病保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其二,四气疗疾中药有“气”,“气”是什么?它能治病?我们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在《神农本草经》中说:“药又有寒、热、温、凉四气。”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药之“四气”便由此而来。中医药理论中说到“气”,居然有 27个义项。这个“气”,不是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而是特指“药性”。我们的先祖用寒、热、温、凉来诠释药的特性,比“毒”要具体、科学多了,这中药的补,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别具文化情趣。有补气、补心、补血、补肾、补脾、补肝、补肺、补阴、补阳等等,与之相应的方药有“补心丹、补肝散、补肺散、四物汤、归脾汤、补阴丸、补血荣筋丸、补中益气汤、四君子汤、杞菊地黄丸、六味地黄丸、百合固金汤、补阳还五汤、补肾磁石丸、补肺阿胶汤等等,有以上功能的单味药,不下数十种,举不胜举。此类补法多是补脏气。这个“补”,是调理、增强的意思;这个“气”,是指生理功能,即用药物来调理增强五脏六腑的生理功能,使之发挥正常作用,充分体现中药对人体功能器官治本的作用。《神农本草经》中把药分为上、中、下三品 (即“类”),并说:“上药养命,中药养性,下药治病。”又说:“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 所谓养命、养性,都是突出了中药调养人体的功效,从而保证机体、各个器官组织的功能正常,这就是许多人信奉中药的原因之一。 是中药学的进步,也是它的特色,这其中也充满了文化意味。中药的这种特性,被一一体现在每一味药中,因为它对于疗疾治病十分重要。对于寒病就要用热性药,对于热病就要用寒性药,这里药性与病性是相逆的,所谓相反相成,这就是药文化的一种具体表现。若非如此,如果“以热益热 (用热药治热病,下句仿此),以寒增寒”,就会导致“精气内伤,不见(现)于外”,这是治疗上的严重失误 (《汉书·艺文志·文技略》)。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严肃地批判了那些“寒而冷之(是寒病,却用寒使病症更寒,下句仿此 ),热而温之”的医生,“是重加(即加重)其病”,必导致死亡。中医药学上称这种用药方法为“正治”,即常规治法。还用一种“反治”,将在本文“其五”中有述。由此可见,运用药的“四气”来治病,是多么重要,许多服用过中药的人,或许对此知之甚少。 其三,药补趣话。此外,还有味补。《神农本草经》中说:“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这五味对人体有何作用呢?在《素问·宣明五气篇》中讲得明白:“五味所入 (即进的器官):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可见药味不同,功效各异,原因是,酸味能收能涩,苦味能泄能燥,甘味能补能缓,辛味能散能行,咸味能软坚润下。根据五味的药用功能与进入相应脏腑的情况,也可以发挥其“补” (或补养、或调理)的作用。这些恐怕都是一般人并不熟知内涵。更有出人意料的补,将在本文“其五”中有述。 其四,君臣佐使。君臣本是一个政治术语,古代天子、诸侯都称君,辅佐君者称为臣,君臣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古代药学家将它引入药物配伍组方中,成为方剂组成的基本原则。早在西汉初年成书的《素问·至真要大论》中,岐伯回答黄帝关于“方制君臣”时说:“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神农本草经》说:“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欇”。明代的何伯斋更进一步阐释说:“大抵药之治病,各有所主,主治者,君也;辅治者,臣也;与君药相反而相助者,佐也;引经使治病之药至病所者,使也”。十分清楚地讲明了君、臣、佐、使之药的功能。更详尽一点说,君药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作用的药物,按需要可用一味或几味;臣药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作用的药物,或者是对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佐药是辅助君臣药起治疗作用,或治疗次要症状,或消除 (减轻)君、臣药的毒性,或用于反佐药,使药是起引经或调和作用的药物。以《伤寒论》中第一方“麻黄汤”为例,主治外感风寒的表实证。君药——麻黄 (3两),辛温,发汗解表以散风寒,宣发肺气以平喘逆。臣药——桂枝 (2两),辛甘温,温经和营,助麻黄发汗解表。佐药——杏仁(70个),苦温,降肺气助麻黄平喘。使药——炙甘草(1两),苦温,调和诸药又制约麻、桂发汗太过。麻、桂、杏皆入肺,有引经之效,故不再用引经的使药。麻黄、桂枝、杏仁、炙甘草的药性有有次,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协调作用,形成一股强大的药力,去攻克外感风寒这一堡垒,临床疗效十分显著,成为千古名方、经方。中药方剂的组成不是几种药物的简单组合,而是在丰富的临床实践基本上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文化内涵的核心就是儒家所强调的“和”。 中药文化 底蕴丰富 其五,药中哲理。中药自有它的药理,如前所述;还有它的哲理,常为人所忽视或不识。我们知道,哲学是教人如何以更高层次认识事物、认识世界,并从中找出规律,以更好地指导我们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这里仅就药中哲理略谈一二。 (一)药性有“阴阳”:“阴阳”本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概括了天下万物相对的两种不同属性,大至宇宙天地,小至草木鱼虫的矛盾与对立、共性与个性,无不尽在其中。这里仅择一些与自然、医药、人身有关的概念,以见一斑:天地、日月、男女、刚柔、动静、升降、生死、长消、寒热、正邪、益损、增减、气血、脏腑……《神农本草经》说:“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后世医药学家多用“阴阳”来阐释药理。金代医家李杲在《东垣十书·汤液本草》的“药类法象” 一章中说道:“温凉寒热,四气是也。温热者,天之阳也;凉寒者,天之阴也。此乃天之阴阳也……辛甘淡酸苦咸,五味是也。辛甘淡者,地之阳也;酸苦咸,地之阴也。此乃地之阴阳也。味之薄者,为阴中之阳,味薄则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厚者,为阴中之阴,味厚则泄,酸苦咸寒是也。气之厚者,为阳中之阳,气厚则发热,辛甘温热是也;气之薄者,为阳中之阴,气薄则发泄,辛甘淡平凉寒是也……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甘涌泄为阴。”通过阴阳,既阐释了药之特性,又阐明了药之功效,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规律性。(二)治则有“反治”。在其二中提到了“正治”,还有“反治”。反治与正治相反,是当疾病出现假象,或大寒证、大热证时,对正治法发生格拒而采用的治法。其中有“热因寒用”,是以热药来治疗真寒假热证,要佐以少量寒药,或热药凉服才发挥作用;有“寒因热用”,是指用寒凉药治真热假寒证,要佐以少量温热药,或寒药热饮才发挥作用。这既体现了中医的辨证,又体现了用药的辩证法,具有很深的哲学内涵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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