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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儒家人本思想与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异同点比较
儒家思想侧重维护国内秩序的稳定和礼法等级的安定以尊君权,西方人文主义则侧重发对教会在思想上对人的禁锢,以人性取代神性,来实现人的自由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儒家人本思想与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异同点比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论文关键词:儒家人本思想 西方人文主义 集体本位 个人本位
论文摘要: 在人学发展的历史天空下,东西方都为人类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东方人本思想以儒家人本思想为代表,它确立了东方文化的历史基调,形成了以集体为本位的东方文化传统;西方人本主义与之相反,则形成了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文化基因。在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历史流变和社会文化价值日趋多元的情况下,挖掘东西方人本文化中有益的部分,对于和谐文化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人学发展的历史天空下,东西方都为人类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人文主义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西方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元素之一,从文艺复兴开始,以追求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为主要精神的人文主义开始确立,此后随着西方社会的工业现代化的成功,人文主义在西方社会中茁壮成长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使之成为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方文化中是否也包含人本思想呢?它和西方人文主义的区别主要在什么地方?笔者认为,以儒家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中含有丰富的人本思想,他们与西方人文主义的区别主要在于价值取向的不同。下面对之做一比较。
东方人本思想首先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学思想。仁最初是指某个民族的日常的礼节,表示两个人打招呼的行为,是一种谦让的举止。孔子借用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孔子曰,仁者爱人。孔子的人学思想主要包括一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孔子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
他们都以人为中心,以现实的人生为出发点,都反对或搁置神学,对人生采取积极的态度。儒家主张仁爱学说,由亲亲到泛爱众,由泛爱众到君王“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社会众生,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人生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仁人志士。《易经·乾卦》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乾健精神正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写照。西方人文主义从反对神学对人的统治出发,高扬人的理性精神,追求现实的人生幸福,要求恢复人的各种权利,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积极进取和乐观主义精神。在对待人之外的鬼神世界时,儒家明显采取了搁置的态度,客观上影响了中国的无神论思想。儒家强调人的现实世界高于一切,不能以危害人的正常生命权、生存权为标准处理事情,这些都是儒家思想的可贵之处。而西方人文主义则明确反对神权的压迫,他们把神权与人权对立起来,认为只有推翻封建神权的统治,才能彻底解放人自己。
二、儒家人本思想和西方人文主义的不同点
第一,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儒家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天人合一”;西方人文主义强调以人的欲望、要求作为出发点,对自然采取征服、掠夺的方式,强调“天人相争”的观念。《易经》作为儒家五经之首,体现出的文化内涵正是“天人合一”的精神,《易传》进一步阐述了这种精神,主要是说人们要认真观察自然、认识自然、顺应自然,也就是要向大自然学习,不断提高人们的生存能力,而人们又必须有节制、适度地利用自然为人类谋福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儒家人本思想以集体为本位;西方人文主义以个人为本位。儒家人本思想重视家庭、家族、国家这种集体的利益,个人利益必须以集体利益为前提,对家庭要以孝悌为核心,对国家要以忠诚为基本价值,因此集体主义是儒家的主要价值取向。而西方人文主义则更重视个人的利益和权利,他们强调个体的自由,注重个人的奋斗和个人的权利,私人的权利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有时甚至会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不顾国家利益。
第三,儒家人本思想强调善重于智,而西方人文主义则重视自然科学和理性。儒家以人格善为最大目的,因此非常重视人的道德完善,强调克己复礼,强调修身、齐家是一个人的最基本道德要求。而由于中国长期处在农耕经济时期,对于自然科学技术的要求不是很高,客观上造成儒家不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发展,而是偏于重视人自身品格的完善和国家秩序的稳定。于是儒家特别重视“德治”,并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董仲舒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的著名论断,实际上是促进和推动了儒家仁学的宗教化,客观上形成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重义轻利的倾向。从而对中华民族的发展产生了长期的负面影响。西方人文主义重视自然科学知识,从古希腊时代的“美德即知识”到近代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在西方形成了尊重知识的优秀传统。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近代欧洲的自然科学也形成和发展起来,并且促进了自然哲学的发展。自然哲学重视自然科学和理性,他们力图以科学和理性来反对中世纪独断主义的封建神学,以解放神学统治下的人和自然。
三、两者比较的启示与意义
儒家人本思想和西方人文主义是东西两大文化传统中的主流价值观,都对各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儒家文化的现代化离不开对西方文化的借鉴。尤其在当今文化全球化时代,文化多元发展成为一种态势,西方社会逐渐认识到东方文化的价值,东方文化对于解决当今全球化时代面临的一些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提升传统文化以适应现代化发展之需和化解全球化时代难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儒家人本思想中的天人合一、和谐共生、整体重于个人等内容都具有合理性,重新阐释这些内容必然会对当今人类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在当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源于西方人本思想中的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等具有现代精神的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现代性文化直接起源于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他们尊重科学、理性和个人权利,这些因素对于现代性先天不足的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认真研究和借鉴,使之利于中国现代化的建设。同时,两种文化又都是各自时代的产物,不可避免带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借鉴学习时要认识到其不足之处,少犯同样的错误。儒家人本思想过分注重整体的稳定,忽视个人的合理欲望要求,因此造成社会发展动力不足,长期徘徊在封建农耕经济下的低水平,民生质量低水平发展,最终造成近代以来落后的历史现实。我们在发展传统文化时必须加以警惕,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西方人文主义过分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造成今天环境危机、能源枯竭,直接影响到人类可持续发展;过分强调人的各种欲望和要求,造成人性中的各种恶的本性泛滥,造成社会混乱,道德下降,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安和惶恐,这些现象是西方人文主义的不良后果,必须给予科学总结。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进行现代化建设,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思想为指导,借鉴西方人文主义中具有现代性的人权、法治、自由和科学为主的文化,又要发展民族文化中有生命力的文化,并使之提升到现代化的高度,创新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先进文化。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3]张椿年。从理性到信仰——意大利人文主义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相同点
(1)都注重人与人类社会。古希腊先哲的思想中充满了人文主义精神,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但人文思想并不是西方独有的,孔子倡导仁者爱人,孟子的“人性善”,荀子的“人性恶”,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天人感应”等等,无不关心人与人的社会。
(2)都将道德看作是政治的基础,认为匡正道德是振邦救国的根本。孔子把“礼崩乐坏”的根源视为人们在道德上的沦丧,所以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礼”的学说,“克己复礼”也就是“为仁”。“仁”的内涵极为丰富,但其核心内容是“爱人”,从爱父母兄弟出发到“泛爱众”。孔子把恢复理想政治的基础建立在了个人的道德心理之上,把外在规范的强制约束转化为人心的内在自觉要求,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认为,要治理好城邦政治,就要改善人们的灵魂,培植好公民,以德教人,以德治人。
不同点
(1)对人的属性的关注点不同。儒家思想强调“社会”的人,而古希腊思想家们则特别强调“个体”的人。儒家思想认为每一个人应该担当好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理应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提倡人伦价值,强调每个人在社会人伦关系中的地位。占希腊智者学派的普罗泰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强调个人主观的感受,他们的言论思辨往往完全从个人的角度和利益出发。否定权威,敢于创新。
(2)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着眼点不同。儒家思想强调社会的等级秩序,古希腊哲学家强调人的平等。儒学高度重视伦理纲常,“三纲五常”在儒学家看来是天经地义、永恒不变的天理,而孔子追求礼乐社会实际上是在极力维护君主统治体系下的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这对维护专制主义政治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古希腊智者学派中的激进派反对城邦中存在着的明屁的阶级区分和不平等现象,要求在城邦内实现教育、财产、种族方面的人人平等。斯多亚学派则认为人人生来都具有理性、人人生而平等,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论证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西方人文主义核心理论,为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3)自然科学的研究态度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合而为一,讲究天人合一,但儒家在人与自然的研究方面,则注重将社会和人文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忽视对自然科学的探究。古希腊思想家对自然与人的探索采用不同的方式,所以,在其人文主义精神中充满理性和激情,理性是认知世界、发明技术、探索宇宙自然奥秘的力量;激情是追求浪漫、寻找快乐、欣赏美感的动力。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关注的就是自然界和人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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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是儒家文化的基本著作,就传统观念而言,《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后来的《四书》指是指《大学》(《礼记》中一篇)、《中庸》(《礼记》中一篇)、《论语》、《孟子》,五经则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法家的文献流传至今的主要有《管子》(作者不只一人,系战国至汉代间人托管仲之名而编撰)八十六篇,今存七十六篇。《商君书》(为商鞅及其后学者的著述合编)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韩非子》(为韩非所著,或有少部分他人的著作混入)五十五篇,今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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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儒家化述评 儒家思想是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思想,它虽然在秦朝时期受到过严酷的打压,但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读尊儒术”之后,它就成为了贯穿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法律以及各个领域。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法律儒家化在北魏时期的具体状况。大家都知道,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社会大动乱大发展时期,那时的立法司法制度也发生着重大的变革。我们研究这个时期的法律儒家化,也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儒家思想在法律领域的逐步渗透,进而对整个封建社会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有个有点到面的研究。 法制儒家化是指儒家思想逐步渗透法律领域,改造并支配法律,使之发生“质”的变化。纵观中国法制史,法制儒家化实际上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法制演进的主要内容。这一过程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起点,以开元刊定《永徽律疏》为终点,其间经历了汉魏、两晋、北魏、北齐等历代统治者的不断推进。若对这一过程进行细致整理,便不难发现,隋唐诸多成熟的法律制度实际上都始于北魏,或者是北魏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加以改造,使之更加符合儒家纲常伦理,从而被沿用至隋唐。然而,北魏以胡族入主中原,既面临着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差异所带来的冲突与选择,又不谙中国国情,更缺乏经世治国的文化理念和方术,却仅用一百多年时间,集中地总结了秦汉魏晋和南朝封建法制的累累成果,创造性地加以发展,不仅适应了当时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且还为隋唐法制的完备和成熟提供了条件和依据。如此成就,北魏法制儒家化功不可没。可以说,若无北魏法制上承前代之余绪,下开唐代之新风,便不可能出现被视为中华法系代表作之唐律,这便是北魏法制儒家化地位重要之所在。 北魏法制儒家化如此之地位,学界却疏于对其研究。在探讨法制儒家化问题上,着眼点往往集中于汉或隋唐,即使对魏晋南北朝的法制儒家化有所提及,也仅仅是教科书式的论述,缺乏深入地、系统地研究。尤其在论述魏晋南北朝法制儒家化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将两晋南朝与北朝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描述,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认识到北朝作为一个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在法制儒家化过程中有着不一般的艰巨性和特殊性。在分析其影响的时候,也基本上只探讨了法制儒家化完成后对中国法制以及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而对于北魏对中国法制的作用以及南北两朝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孰大孰小并不明确,更不关心法制儒家化过程中对某一具体的时期、具体的民族、具体的政权所带来的影响,这种大汉族主义倾向的学术思维给法制儒家化课题研究带来了诸多缺陷。个人认为,汉唐等汉族政权法制儒家化固然重要,但少数民族的法制儒家化也绝不能忽视,这是对北魏法制儒家化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作为一个由游牧民族建立的北魏政权,能迅速适应农耕民族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和观念意识,本身就已颇有成就。然而拓跋鲜卑以毫无儒家观念的原始习惯法为起点,脱胎换骨,仅百余年时间居然完成了法制的儒家化,而且创造了“北优于南”的法制局面,直接推动了整个封建法 制的基本完成,为盛世隋唐所继承,这莫不让人感到惊叹。从这一点来看,北魏法制儒家化更值得我们研究。因此,探讨北魏法制儒家化连续深入和不断扩大的历程,发掘北魏法制儒家化的法史价值,是研究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的重要内容,对研究中华法系和中国法制史都大有裨益。 北魏所在的两晋南北朝时期,兵燹人祸,社会动荡,政治制度多变而且紊乱,史迹淆驳,律典久佚,令北魏法制儒家化研究困难重重,加之学界惯于对少数民族政权法制的忽视,迄今为止这一课题的著述不多。邓奕琦先生在其《北朝法制研究》一书中首次提出对北朝法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对北朝法制进行了细致地考证和深入地论述,自然而然从宏观上描述了北朝政权法制儒家化的大致情况,但没有详细地进行阐述。李书吉先生的《北朝礼志法系研究》从北朝“礼制”的角度对北朝法制儒家化有所提及,但毕竟不是系统地研究,显得比较零星分散。其它涉及这方面内容的著作论文,要么就是将南北两朝作为整体来研究,要么就是教科书式的论述,均缺乏系统地论证。 在这一研究领域,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尤其值得一提。在该书的最后一部分,瞿先生专门研究了中国封建法制的儒家化。他指出,法制儒家化在汉代肇端,因受条文拘束,只能在解释法律及引经决狱方面努力。曹魏以后每一新的朝代都有儒臣利用制律修律的机会,尽量将儒学之礼教杂糅在法条中,直到法律完全为儒家思想所支配为止,此种程序的完成在北朝,而北魏朝制律尤为关键。瞿先生以为,北魏以胡族入主中原,因本族缺乏治国人才,既不谙中国国情,又想得到汉人拥护,不得不引用中原士族人才。崔浩、高允等“儒家典型人物”入朝辅政,引礼入律大遂其志,故北魏法律儒家化“非局部的、小规模的”,而是“彻底而又系统”的。因此,“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瞿先生以整个封建社会儒家化的宏观视角,描述了北魏法制儒家化的大致情况,具有奠基性意义,非常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前文已述,学界往往将魏晋南北朝作为一个整体来探讨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的进程,因此导致了诸多研究上的缺陷。本文则试图从一个具体的时期、具体的政权入手,深入史料,细致解读、分析和还原,探究北魏政权如何以原始习惯法为起点,迅速地实现了封建法制的儒家化,并直接推动中国封建法制儒家化基本完成。在北魏法制儒家化过程中孝文帝法制改革可谓是一个转折点。孝文帝法制改革前,北魏法制已有儒家化倾向,但仅仅停留在儒家文化的表面,并没有深入其实质,因此其儒家化是粗糙的。孝文帝法制改革,重视礼教,引礼入律,令儒家文化迅速地渗入了法制领域,使之发生了急剧性变革,北魏法制的格局和风貌由此基本确定。自此以后儒家思想已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后继君主全面深入地推行礼法结合,并颁布了比较完善缜密的正始律,基本完成了北魏法制儒家化进程。由此可见,孝文帝法制改革是北魏法制儒家化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以孝文帝法制改革为契入点,运用历史分析方法,首先论述孝文帝法制改革的历史基础,进而分析孝文帝法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影响,并探究孝文帝法制改革后,后继君主如何继续推进礼法结合,基本完成了北魏法制儒家化。在最后,本文对它的历史地位进行了评价,从而使北魏法制儒家化全面地、多层次地、立体地展现出来。除此之外,法律儒家化还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影响到现代社会。 .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要求我们执法必须严肃、公正和无私,不管是谁违反了宪法和法律,都应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法律之上的特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一些和宪法规定相悖的现象:违法行为、犯罪事实相同,由于违法者身份的不同,在惩治上就大不相同。 .“无讼”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所以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的孔子的思想就不免渗入到传统法律思想之中,其中“无讼”思想就是这样一个具有两面性的例子。一方面“无讼”思想与今天的“以德治国”有着某些相通之处,另外,儒家倡导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纠纷,也有其合理之处。可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它也否定了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各种社会纠纷的必要性。从司法制度上讲,诉讼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但儒家的无讼思想将许多纠纷排除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之外,这就为人治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会使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得不到法律的有效制约。 .“仁政”思想的影响。自从传统法律儒家化之后,“仁政”思想也随之走进了历史舞台。“仁政”思想里就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今天拿来借鉴的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所提出的“仁政”思想,指出当政者必须以仁爱之心待民。他说:“仁者,莫大于爱民”。儒家思想中关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实现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思想对我们现代人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而其中“孝梯”、“仁义”等道德标准仍应为现代人所遵循,无论历史发展到什么时代,孝敬长辈、尊重他人、重承诺、守信义等美德都将是衡量一个人人格完善与否的标准。 参考文献《中国法制史》教材 《上下五千年》 《魏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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