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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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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丁儿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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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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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zhao701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同时,各种姓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进而衍生出更多分支。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受的贱民”,又称“达利特”。他们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种姓世袭,不易更改。社会地位高低、经济状况好坏,大多与种姓有关。尽管印度独立以来,已废除种姓制度,但几千年来种姓制度造成的种姓歧视在印度不少地区、尤其是农村仍相当严重。[3]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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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烨夜夜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婆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劳动人民的谎言。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影响:首先,造成社会结构刚性,劳动力结构僵化。且阻碍劳动力身体素质与文化水平的提高,造成劳动力素质低下,不利于经济发展。其次,种姓制度与村社制度一起,构成了印度社会两大不可动摇的支柱,使得印度在几千年的时间中统治者换了很多,却从未动改变过印度的社会,使印度社会处于一种帕累托次优的状态。第三,不利于民族团结,也是印度屡次被外族入侵征服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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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韵子39

印度历史我只是粗浅有一点阅读,零碎不成系统。与朋友聊到印度,第一个跳进脑袋里的词是印度教,第二个就是种姓。在我看来,印度在历史上一直处于四分五裂,从未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语言多至十三四种,却能固守着一种统一的民族性,印度教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应当是巨大的。 印度教的崇拜对象,也与其他主要宗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不同,呈现出一种不同信仰之间壁垒清晰却和谐统一的状态。这种稳定了千年的结构,是和种姓制度的根深蒂固相辅相成,骨肉难分的。可以说,现代文明对印度种姓社会的挑战,实质上就是对印度教的挑战,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IT业发展居世界前列的印度社会里,种姓制度就象看不见的雨林藤萝,还在紧紧地纠缠着这个所谓的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的社会灵魂。 在前印度教时期,也就是婆罗门教时期,原始的种姓制度已经出现,界定了现代印度主要的四大种姓(实质上是五大种姓,因贱民不被认可为一个种姓)。英语里的种姓译成Caste,梵文音译成Varna(瓦尔纳)。我一直觉得“种姓”这个汉译,非常准确地传达出瓦尔纳的含义,比Caste的含义更丰富,更接近原义。原因在于,Caset强调了“种”,而忽略了“姓”。 事实上,现代印度社会里的种姓数量已经多达上万,这上万个种姓都是从四个Varna(五个阶层)中分化出来的,印度学研究中称作亚种姓(Sub-caste),梵文音译成Jati。很多印度人的姓氏,往往就是他们的Jati。理论上的四大种姓(Varna)分别是婆罗门(Brahmin,神职人员)、刹帝利(Kshatriya,武士)、吠舍(Vaishya,平民)、首陀罗(Sudra,奴隶),另外还有一个贱民阶层,被称作不可接触者(有点类似日本的“秽多”)。但经过历史的演变,种姓制度本身已经变得非常复杂,已经很难完全按照四大Varna严格区分。 例如印度的圣雄甘地,他的家族属于古吉拉特的班尼亚种姓(吠舍的一个Jati),但从甘地的祖父开始,就担任过波尔班达和朱纳卡德两个土邦的首相(Diwan);甘地的父亲卡巴*甘地则担任过拉奇科特和樊康那两个土邦的首相。而且班尼亚Jati是印度教中的毗湿奴教徒(印度教中有湿婆崇拜、黑天崇拜、毗湿奴崇拜、各类女神崇拜等不同信仰)。如果从四大Varna的分野来看,吠舍的出身,是不能让甘地在印度教社会里得到如此崇高的地位的。但班尼亚Jati的政治地位,以及甘地在南非印度裔民主斗争取得的声望,在英国殖民统治的特殊环境下,就可以跨越传统种姓制度的壁垒,成为印度宗教社会的领袖。 印度作为四大文明古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但是却从来没有完全统一成为一个国家,特别是印度次大陆的南端的泰米尔纳杜邦,一直处于印度中心国家之外,直到印巴分治才并入印度联邦。而且从11世纪初加兹尼的马茂德17次袭击印度之后,突厥人在印度建立了错乱纷杂的800年的伊斯兰教统治,各种印度教的、伊斯兰教的、耆那教的土邦,最多时候有三百多个。种姓制度能在如此漫长的历史中,如此复杂的宗教文化冲突中,不仅保存下来而且愈加发扬光大,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奇迹。 佛教复兴运动在19世纪出现在印度后,吸引了大量的贱民,怀着摆脱种姓制度的美好愿望,投入到这宣传普世的宗教中去。但是历史的发展开了个玩笑,佛教这么个强大得感化了整个东亚的宗教,在印度的发展结果,却是产生了更多新的种姓。 在印度人的心目中,种姓是一个身份的表示,代表着自己的出身、职业、信仰和母语。已经生成一个非常稳定的结构,渗透进每一个印度人的思想中。可以说没有种姓的印度人,就不是印度人(穆斯林的群落也被视作种姓,现任印度总统就是个穆斯林)。同一种姓的认同感,不能简单地类比为中国的本家或者同乡关系,还要深刻得多,就如计算机中的“属性”中的每一个参数的整齐划一的认同。在树立了人人平等观念的现代社会中,这种顽固坚硬的小圈子意识,在印度是如此的天经地义,似乎不可想象。 事实上,人以类分、人以群居,即使在标榜不分种族的大熔炉的美国,也是难以被消除的社会基本意识。但在“绝对正确”的主流意识中,这种社会微观现象的存在却往往处于灰色、负面的地位。主流的历史观,无论是资本主义的,还是共产主义的,都在历史演进的学说中把这种人为的阶层结构描绘成文明进步中的过去式,即使是打着民主大旗的印度政府也不会把种姓制度挂在嘴上。 但种姓制度与印度社会的浑然一体,却是支撑起印度这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基石所在。南亚国家为什么频频出现家族政治?父死子女继,甚至夫死妻继都非常普遍,而且这并非特定的政治制度的,完全是依靠家族影响力,在议会斗争中取得的结果。在这个现象中,不难嗅出种姓观念的气味。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在中国脍炙人口的印度电影《流浪者》,片中的法官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现在看来这就是种姓思想的体现。 在中国社会里,种姓思维也曾经残渣泛起。五六十年代的唯成分论喧嚣一时,也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种姓制度的翻版。不过中国人的思维里是不能接受这种缺乏土壤的社会等级观念的,所以文革的结束就宣告了唯成分论的快速破产。当然在我们的观念中,种姓制度是落后的,野蛮的,专制的体现。但是否真的可以把种姓制度一棒子打死呢? 其实,种姓制度在印度存在的意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却是印度文化能够保存至今的根基所在。正是种姓制度形成的四分五裂的印度政治之下的强大的稳定结构,保证了印度在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保存了印度教的不同信仰的统一性。从而凝聚起印度讲印地语、旁遮普语、古吉拉特语、马拉提语、孟加拉语、阿萨姆语、泰米尔语等等各种人群的印度民族意识,才会在英国殖民退出后,形成现在这么一个人口世界第二的民族国家。 种姓制度,在印度出现之初,是基于种族或民族的,但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后,更多地具有了一种社会分工上的意义。这种世袭的职业种姓制度,在印度长达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建立起印度社会中严格而细致的职业分工。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离开不了经济这个基础,可以说印度教社会的职业分工结构,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也是最稳定的,由此产生了历史最悠久、最稳定的经济形态。这个经济形态,完全是在一种无主的状态中自发形成的,无论是马茂德及其后继者的突厥王朝,还是帖木耳家族的莫卧尔王朝,还是英国殖民政府,都是构建在这个最古老最稳定的经济结构之上的。 我们可以看出,种姓制度在印度经济结构基础上的强大力量,使得印度创造了伟大的文明之后,以一种强力胶的方式,牢牢地固化下来,几乎没有发展和创新地延续了千年。直到现在,谈起印度的哲学,话题的下限还停留在公元1000年伊斯兰教统治印度之前。这种文明的固化的作用和意义,有点类似中国的儒家文明的作用和意义,既有因其雄厚的基础而成熟和强大的一面,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阻碍发展的一面。 进入20世纪,印度的社会发展,开始对种姓制度形成威胁。传统价值观在新的经济技术的发展面前,新的生活方式面前,日益脆弱。我相信印度的老派人中,也有类似中国的“人心不古”的感叹。在甘地主持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时,他试图冲破与不可接触者的种姓壁垒的努力是非常失败的。但是当宝莱坞、中产阶级、印度籍世界小姐、软件产业发达等等的冲击到来,在印度的城市社会中,种姓制度已经开始淡化,这同时也体现出印度教文化在印度城市中的衰落。不过,印度的大多数人口还在乡村,强大的印度教宗教势力和严格的种姓制度以印度乡村为基地,还将在很长的时期内,继续发挥其在印度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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