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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在小姊妹吴佩珍的游说下去了她表哥工作的片厂里玩,渐渐与导演熟了,于是被相邀去试镜。然而“她开始依着导演的交代在脸上作准备,却不知该如何娇羞,如何妩媚,如何有憧憬又有担忧。喜怒哀乐本来也没个符号,连个照搬都没地方去搬的。红盖头搞起时,她脸上只是木着,连她天生就有的那妩媚也木住了。导演在镜头里已经觉察到自己的失误,王琦瑶的美不是那种文艺性的美,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她不是兴风作浪的美,是拘泥不开的美。她的美里缺少点诗意,却是忠诚老实的。她的美木是戏剧性的,而是生活化,是走在马路上有人注目,照相馆橱窗里的美。从开麦拉里看起来,便过于平淡了。导演不觉失望,他的失望还有一点为王殇瑶的意思,他想,她的美是要被埋没了。后来,为了补偿,他请一个摄影的朋友,为王琦瑶拍了一些生活照,这些生活照果真情形大异,其中一张还用在了《上海生活》的封二,以‘沪上淑媛’为题名。”照片而认识了程先生,王琦瑶也因为《上海生活》上刊登的照片而被全校师生所知,成了“名人”,后来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因为“李主任在‘上海小姐’的决赛上认识了王琦瑶,他本是为二小姐来捧场,结果手里的花却投在了王琦瑶的篮子里”,而后又因多方原因,王琦瑶做了军政大员李主任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者名单上有位名叫张秉良的成年男性,其实就是化名的李主任”,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深受打击的王琦瑶去了幽静安宁的外婆家¬——邬桥,认识了阿二。阿二在昆山读书,本想再去上海或者南京考师范,后因时局动荡,暑假后就耽搁了下来。“阿二的装扮是旧时的摩登,戴眼镜,梳分头,学生装的领子外头围一条驼色围巾。他对邬桥的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和男人也不打拢,一个人躲在房里看书。有时被阿爹差遣去送豆腐,便满脸的怨艾,郁沉沉的。”在与阿二心中懵懂少年情感的影响下,王琦瑶回到了上海“住进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到护主教习所学了三个月,得了一张注射执照,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这种牌子,几乎每三个弄口就有一块,是形形色色的王琦瑶的营生。她们早晨起来收拾干净房间,穿一身干净衣服,然后便点起酒精灯,煮一盒注射针头。” 开始了新的生活。在这里,王琦瑶认识了严家师母,接着又认识了康明逊与萨沙。一来二往,王琦瑶的心又活了,暗地里与康明逊开始了交往,虽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但却是见不得光的一段恋情。以致于两人同床共枕,王琦瑶怀上了孩子,康明逊却表示无法承担,不得以使心计找了萨沙当孩子的父亲但被识破。没了萨沙的王琦瑶终没有勇气打掉孩子,于是决定生下来,在此期间遇上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程先生,在程先生的精心照顾下,王琦瑶平安生下了女儿薇薇。然而,命运的轮船再次转动,“要走快走,已经够晚了。他没有推敲这句话的意思,就站起身跨出了窗台。窗户本来就开着,好像在等候程先生。有风声从他耳边急促地掠过,他身轻如一片树叶……”“他一离开窗台,思绪便又回到他的身上。他想,其实,一切早已经结束,走的是最后的尾声,可这个尾拖得实在太长了。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见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自杀了,在那个“打倒王小狗”的年代。白驹过隙,到了1976年,薇薇到了“豆蔻年华”,当时的上海,依然时尚,在追随潮流时尚的薇薇时代,王琦瑶认识了女儿女朋友的男朋友长脚还有“老克腊”。八十年代,薇薇与丈夫去了美国,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的王琦瑶已是知天命之年,仍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在黄金的引诱下,最终被长脚杀死,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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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安忆,江苏南京人。中国当代文学女作家,被视为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自1980年代中期起盛行于中国文坛的“知青文学”、“寻根文学”等文学创作类型的代表性作家。曾长时间居住于上海,文化大革命期间,曾至安徽插队落户。王安忆现任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席。台湾出身的旅美文学评论家王德威 (David Der-wei Wang) 于其小论文《海派文学,又见传人——王安忆的小说》中,谓王安忆是继张爱玲后,又一海派文学传人(见王德威著《如何现代,怎样文学?——十九、二十世纪中文小说新论》,(台湾)麦田出版,页 383-402 ),高度评价王安忆在现代中文文坛的地位。书籍内容: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李主任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李主任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女儿同学的男朋友为了金钱,把王琦瑶杀死,使其命丧黄泉。故事简介: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小说分三条清晰的线索:第一是王琦瑶的遭遇,从片厂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到舞会流连再到选举上海小姐,把她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众人羡慕吹捧的高度,这不是幸事,而是为她的悲剧奠下基础。到这里是小说的高峰,月以满,则要亏,水到满,则溢出。王琦瑶戏剧的荣耀开始走下波路,在人们意味深长的眼里约定俗成的成了交际花,勾三搭四,堕了胎,成了最卑微的女人。最后死于他杀。无人同情。第二条线索是从王琦瑶的友情出发。从吴佩珍到蒋文丽到严家师母再到张永红,这些友情不过如水般淡薄,各有各的利益计较,讲不清道不明的各怀鬼胎,但彼此做了个寂寞途里的聊友也未尝不可。第三条线索是王琦瑶的爱情。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到康明逊到萨特再到老克腊,王琦瑶并非多情也非滥情,而是生活所逼。一开始,王琦瑶的生存意识是在爱情前面的;到有那么一刹那爱情的尾巴跳跃到她眼前,也是转瞬即逝,留也留不住。忧伤的缠绵,总是带着无可奈何的悲情,像随时都要消逝般。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 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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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之夕,今夕何夕 ——浅析施蛰存《梅雨之夕》 曹文轩先生在《百家讲坛》讲《艺术感觉与艺术创造》的时候特别提到了中国新感觉派代表人物施蛰存的艺术感觉。真正的艺术家应该具有敏锐的感觉、丰富的感觉、特殊的感觉、精微的感觉。而这些,施蛰存都有。一个女人的手指头被小刀割破了,流出血来。在普通人看来,这也仅仅是微不足道的流血,可在施蛰存的笔下却是这样的:“在那白皙,细腻,而又光洁的皮肤上,这样娇艳而美丽地流出了一缕朱红的血。创口是在左手的食指上,这嫣红的血缕沿着食指徐徐地淌下来,流成了一条半寸余长的红线,然后越过了指甲,如像一粒透明的红宝石,又像疾飞而逝的夏夜之流星,在不很明亮的灯光中闪过,直沉下去,滴到给桌面底影子所隐蔽着的地板上去了。”这种感觉具有明显的怪异性、非常性、奇特性和超常的深刻性。 曹先生曾在他的《20世纪末中国文学现象研究》一书中说过这样的话:“本人在《思维论》一书中故意说了一句有点耸人听闻的话:‘当我们听到一个作家评论另一个作家说‘此人感觉很好’时,我们是否意识到,这是中国文学划时代的进步呢?’” 读了施蛰存的《梅雨之夕》, 我不禁要说:“施蛰存,此人感觉很好!” 《梅雨之夕》的情节很简单:“我”在一个梅雨季节的傍晚下班回家,路上突遇大雨,一位姑娘因为没有雨具在一家木器店的屋檐下躲雨,带着雨伞的“我”也退到了屋檐下。在雨没有停和没有人力车的情况下“我”决定送姑娘一送。在“我”没有觉察的情况下雨停了,姑娘提出不要“我”送了。“我”回到家,向妻子撒了谎。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作者却洋洋洒洒写了上万字。通篇文章只有几处简单的对话,多的是“我”的心理独白,自问自答式的独白不时能让读者会心一笑。 小说基本上没有什么故事情节,用人物的心理变化来结构小说。小说从“梅雨”起笔,“对于雨,我倒并不觉得嫌厌,所嫌厌的是在雨中疾驰的摩托车的轮,它会得溅起泥水猛力地洒上我的衣裤,甚至会连嘴里也拜受了美味”,作者的语言说不上简练,说的事很生活,但语言却不够生活,可以说有些烦琐。但非这样不能表现“我”对雨天的感觉,非如此读者也不会与“我”产生共鸣,而且一个“洒”字、一个“拜受”更让读者体会到了感觉的真实性。由于小说淡化了故事情节,而作者又要抓住读者的感觉,所以作者能做的就是不厌其详地将“我”的真实感受如实地记录下来,让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使读者在不止不觉中产生了移情作用,把自己当作了小说中的“我”,“这分明写的就是我的经历、我的感受、我的想法”,读者在不断强化个我意识的状态下对自己的主人公身份深信不疑,小说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更使读者在个我存在感觉中不能自拔。作者“我”的存在意识愈明显,读者的个我存在意识也愈明显,到最后读者的意识中便没了作者“我”的存在,有的只是个我存在。 我刚才说“施蛰存,此人感觉很好”,实在是我很同意作者笔下“我”的感觉,我甚至认为那就是作者自己的感觉,同样也是我的感觉。“我喜欢在滴沥的雨声中撑着伞回去”,我完全同意。作者喜欢雨点打在伞上的感觉,我喜欢雨天撑伞的感觉,因为这个时候你分明意识到你个我生命的存在,伞外的世界有风有雨,甚至有无尽的黑暗,伞为你遮风蔽雨,把你与黑暗阻隔开来,伞下的世界是温暖的。伞守护了你,你守护了你的心,你分明感觉到你已经离不开伞,伞成了你生命的一部分,是你拥有个我存在的唯一凭证。没有了伞,你将与风雨一体,被黑暗吞噬。“在近来的连日的大雨里,我依然早上撑着伞上公司去,下午撑着伞回家,每天都是如此。”在这样的雨天,伞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那么,我们能不能对伞做出象征性的解释,“伞”是什么,什么是“伞”?我们能不能就“伞”的角色做出象征性的说明,人的生活能离开“伞”吗,没有“伞”我们能自处吗? 故事的开始是“昨天下午”,“我”六点下班回家,路上突遇大雨。看着行人的纷纷乱窜逃避,“我”的心理活动开始了:“他们在着急什么呢?他们也一定知道这降下来的是雨,对于他们没有生命上的危险,但何以要这样急迫地躲避呢?我觉得至少这是一种无意识的纷乱。”作者在这里不仅写出了“我”的心理活动,而且“我”把注意力投向了行人的心理,“我”关注的分明是人性的东西,“生存尴尬的集体无意识”。“何必这样的奔逃呢,前路也是在下着雨,张开我的伞来的时候,我这样漫想着。”“我”的心理活动在继续,而且关心的是很生活同时很有深意的问题,“我不懂他们这些雨具是为了怎样的天气而买的”,“我”诧异行人带有雨具却奔逃避雨,“我”关心的似乎是人们的生存状态,“我”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有着清醒的认识。作者就是在这样平淡不经意的叙述中表达了他对人的生存状态的思考。带着雨具却乱窜避雨,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举动?是媚俗。什么是媚俗?用米兰·昆德拉的话说,媚俗就是“认为大便是不道德的”。人已经被自己的社会角色所束缚,人已经学会了屈从庸俗的流行观念和传统的道德观念,为什么光着脸是雅的,光着屁股就不雅呢?带着雨具而要避雨,这便是媚俗。媚俗的人需要拯救,身体被困雨中,灵魂失去了自我。“我”撑着伞走在雨中,适意而逍遥,但逍遥对媚俗不起作用。 “我”走到文监师路附近,一辆电车出现了,“我”的无休止的自问自答又开始了,而故事的一位至关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从电车上下来了一个姑娘,“我”的心理起了剧烈的变化,似乎失去了平衡而不再适意。有伞的“我”居然在那位姑娘避到木器店的屋檐下后也退到了屋檐下,对于这种看似不可理喻的行动“我”自己也很困惑,“但我何以不穿过去,走上归家的路呢!为了对于这个少女有什么依恋么?并不,绝没有这种依恋的意识。……我不自觉地移动了脚步站在她的旁边了”。“我”的潜意识里绝对有对于那位姑娘依恋的意识,在这里,把“我”的举动理解为媚俗显然是不明智的。作为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人,“我”的这番举动似乎并非难以理解,女性读者对“我”的表现可能存在疑问,但对于男性读者来说,“我”的举动具有一般性。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如果产生了某种特殊的感觉,他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和这个女子在一起,他会把这一切看得很重要,并从中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或者说这个男子向往和这名女子在一起的感觉。这种感觉的美好作者施蛰存一定有过切身的体验,不然他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来,凭虚构是虚构不出来这样有生命力的文字。应该说这就是文学的境界,作者把他的那份感觉很好地传达给了读者,让读者产生了共鸣,实现了心灵的对话。 “我”站在屋檐下看着仍遭受雨水袭扰的姑娘,竟产生了“如中古时期骁勇的武士似的把伞当作盾牌”,为这位姑娘挡住“袭来的雨丝的箭”的想法,这真是个很青年的想法。“英雄救美”的心理不是某个民族所独有的传统,是人类共同的男性心理,这种共同的男性心理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在不同的民族以不同的形式加以表达,为各民族的文化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鲜活的血液。望着身上间歇地被淋的姑娘,“我”又有了想法,“肩臂上受些雨水,让衣裳贴着了肉倒不打紧吗?我曾偶尔这样想”。我们不能不惊叹作者笔下“我”的感觉的细微,衣裳贴着了肉是什么感觉,这样的感觉太有情境性了。 “我”有伞呆在屋檐下不走,姑娘会不会有什么想法呢?“为什么你老是站在这里不走呢?你有着伞,并且穿着皮鞋,等什么人么?……不是没怀着好意么?”“我”的感觉是这样的敏锐,同时又是这样的真实,很人性的思考。“我”想到了送她一送,但“我”犹豫迟疑,仿佛《红与黑》中接到玛特尔邀请信的于连。“我”脸红了,“用羞涩来对付一个少女的注目”,随即“我”的男子的尊严觉醒了,“我要求报复”,请注意“报复”这个词,“报复”很恰当地表达了“我”此刻的心情。于连无意中碰到了德·瑞那夫人的手,德·瑞那夫人很快地把手缩了回去,德· 瑞那夫人这样做是出于一个贵夫人的修养而绝不是对于连的轻视,但于连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随即产生了一种报复的心理,一种要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而此时的“我”,在报复心理的指引下,产生了“至少是要求着克服她的心在我身里急突地催促着”的征服意识。 于是,“我”迈出了第二步,移近了这个少女,将“我”的伞分一半荫蔽她。“我”向姑娘发出了邀请,“让我来送一送吧”。“我”在焦急不安地等待着姑娘的答复,“我”的内心活动再一次道出了作者对人性的关注:“上海是个坏地方,人与人都用一种不信任的思想交际着!”在都市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那么淳朴和谐了。美国诗人威廉斯有一首颇有名气的诗《便条》,梅子“那么甜又那么凉”,在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梅子,一面是和谐美好,另一面却是冷冰冰的。 姑娘答应了与“我”同行,而“我开始诧异我的奇遇”。“事情会得展开到这个现状吗?”幸福没有来临的时候一直在焦急地等待,一旦幸福真的来了自己却迟疑了,没有了伸开双臂拥抱幸福的勇气。“她是谁”,“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人在幸福来临的时候往往容易迷失了自我,我是谁?人在这种情况下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怀疑,对自己个我生命的意义产生了怀疑,“她是谁”的内在形式是“我是谁”。“我”的处境颇有点像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的托马斯,托马斯陷入了对特蕾莎和萨宾娜这两个女人的感觉纠缠之中,托马斯理不清与她们之间的感觉,无法感觉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感觉找不到回家的路。一个妻子,一个情人,一个是爱情,一个是性,妻子与情人是分离的,爱情与性是分离的,身体与灵魂是分离的,托马斯陷入了感觉困惑。这是灵与肉的冲突,这不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左翼文学”的特有现象,海派文学表现的不单单是肉的感觉,更有心灵的声音。老子说:“人之大患在我有身。”你使自己成了自己的地狱,身体是人在世痛苦的根源,肉身的沉重源于自己身体与影子的不重合。“我”与姑娘这样走着,外人怎么看呢?人是社会人,人要受世俗观念的规范,人的社会角色不可避免的要接受社会道德规范的检验,都市中的男男女女不可能摆脱社会价值对人生意义的侵袭。作者施蛰存未必有此意,读者何妨做此想呢?西方解释学认为,读者的阅读可以是创造性的背离。 “我”的感觉不可谓不丰富,“我”对姑娘有了新的发现,姑娘像“我”初恋的少女。这不是认识,认识是理性思维,如果我们说认识某个人,那应该是说对他有一个理性的把握。在“我”内心认同偏向的趋引下,“我”认定姑娘就是“我”的初恋少女。为了证实我的看法,“我”小心求证,一系列的心理活动由此展开。 为了能和姑娘尽量多待一会,“我”开始担心她要到了。“我”陷入了对她的身份的不确定而带来的不安之中,“我”后悔送她一送了。在对姑娘姓“刘”的思考中,“这些思想的独白,并不占有了我多少时候”。而“我”的思想独白却占有了文本的很大篇幅。 雨停了,姑娘提出要一个人走,“我”无望了,在希望中绝望,在绝望中希望,“我怨怼着不情的天气,何以不再下半小时雨呢,是的,只要再半小时就够了”。这样的想法是何等的自然,何等的真实,可惜天气终究没能起移情作用,不然她一定能明白“我”的意思再下半小时雨。可半小时之后呢,“我”又该抱怨为什么不再多半小时雨了。“我”回到家,思绪仍无法从那位姑娘身上收回,以致把妻的声音听成了了少女的声音。心中的美好破灭了,“我”出游一遭,终究又回到现实中来了。 《梅雨之夕》,上海一个雨天的傍晚发生的一个平常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什么我们不知道,但故事主人公的丰富心理活动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人公的这份感觉是美好的,男子心中渴望的美好,我们姑且说《梅雨之夕》是一次浪漫唯美的心灵之旅吧。 法国作家司汤达称自己是“人类心灵的观察员”,《梅雨之夕》的作者施蛰存是心理分析师,他通过“梅雨之夕”这样一个场景对人物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心理刻画,用人物思想独白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些很人性的东西。叙事是第一人称,叙事视角自然是“我”的视角,从“我”的感觉入手,通过“我”的心理变化结构小说,情节是淡淡的,感觉是熟悉的。文本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叙事框架,洋化的色彩很浓,新感觉派作家都有意模仿西方现代派文学,施蛰存说他自己“不过是应用了一些Freudism的心理小说而已”,我个人认为施蛰存的文章风格与司汤达的风格颇有点相似的地方。《梅雨之夕》画面感很强,可以拍几组很意象化的镜头,但仅仅是片段而已,人物丰富的内心活动要借助旁白的形式加以表达,这多少让人想到了电视剧《围城》,不同的是那里面的旁白多是作者幽默的议论。 陈思和先生在谈到海派文学的时指出海派文学有两个传统:一个传统是灿烂与糜烂同在,一个传统是对上海现象的批判。施蛰存是温和的,他的文字是温和的,文字的情感是温和的,文字的海派特征是淡淡的。他的文章风格与海派文学的总体特征的重合不很明显,但他的个人风格即是海派文学的一个标志。我们看张爱玲笔下的曹七巧,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那是很上海的人物,代表的是一种上海文化性格,从她们身上我们很容易找到上海的灿烂与糜烂同在,也隐约读出作者对上海现象的批判。但我们看施蛰存的《梅雨之夕》,这种传统的感觉是很微妙的,这似乎与作者的个人兴趣有关,他的目光更多的投向了人的心理,大上海中男男女女的心理,在这种心理分析中海派文学的传统间或一现。物欲的表达、肉身的感觉固然可以带来感官的刺激,心理的渴求、灵的律动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为了人性的解放我们创造了文明,而当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对人性造成压抑,我们在规范社会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心灵上了无形的枷锁,我们的身心为我们所制定的形式所累,我们的心灵在寻找一条回家的路。《梅雨之夕》,一个雨天的下午,一次浪漫的艳遇,一场感觉的旅行,一声心灵的问候,一纸人性的问卷,一种很唯美的感觉。PS:这篇文章不是我写的,其实很早以前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就想写一些了。许多人喜欢那种浪漫唯美的感觉,淡雅婉转的心画。这自然是他的迷人之处,但我觉得这篇文章更美的在于那种人到中年的人生况味,可能有点老调横秋了——什么都要扯上人生。不过还是要说一说。文章透过这一件小事,一刹那感觉的细腻描画,讲述的是无何有之人生。我们像一个背着壳的蜗牛,沿着固定的轨道爬行。偶尔偏离轨道,就像是小说中的“我”,在一个梅雨之夕,寻着一个美的对象,不由的走出了单调寻常的生活,徜徉在自我的世界中,然后又走入寻常生活,继续自己的人生路。很寻常却充溢着诗意,就像川端康成“凌晨四点钟,我之发现海棠花未眠”。没有刻意的追求,脚踏实地平凡生活和一颗敏感的心就能创造最美的诗意。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今夕何夕,梅雨黄时雨!
橘子的新生命
老舍作品<骆驼祥子>中心内容: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却最终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关键词: 祥子,悲剧,理想,破灭正文:《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朴实敦厚和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了3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在中国兵荒马乱的时期,没有他半点遐想的余地。不到半年,他被逃兵掳走,还失去了自己的“心肝”——洋车,只牵回3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拼命地拉车赚钱,攒钱。 可这次还没等他再买上车时,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他为了买车,与虎妞成就了一段婚姻。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又失去了他喜爱的小福子。祥子人车两空。从此厌烦拉车,劳作。最终成为城市的垃圾。 祥子曾经是个正直、热爱生活的劳动者。小说一开始,关于他的外貌的描写,关于他拉车的刻画,都写得很有光彩,简直成了青春、健康和劳动的赞歌。小说又以更多的篇幅,描绘祥子美好的内心世界。当他在曹府拉车,不小心翻了车,车给碰坏了,主人也给摔伤了;他引咎辞工,情愿把工钱退给主人作为赔偿,表现出作为一个劳动者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在严冬夜晚的小茶馆里,他给老马小马祖孙两代买羊肉包充饥,又倾注着对于苦难的伙伴真诚的关切和深沉的同情。这些段落,用朴实无华的笔墨,描写了祥子好的品质。作家甚至用了奇特的比喻形容这个人物:“他仿佛就是在地狱里也能作个好鬼似的。” 然而在这个地狱里都会是个好鬼的祥子,在人世间却没有能够始终成为一个好人。随着生活愿望的破灭,他成了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他掏坏,打架,占便宜,为了几个钱出卖人命。拉车曾经是他唯一的指望,后来却憎恨拉车,厌倦拉车。连他的外貌,也变得肮脏了。小说结束时他已经沦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而在祥子前后判若两人的变化中,最重要的是生活态度的改变。他从来不是一个有觉悟的劳动者,更不是什么英雄,但买辆车做个独立劳动者的愿望,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于命运的反抗,和改变低贱处境的努力,他不向命运低头,他要强,他追求自己的理想。最后却完全安于命运的安排,“将就着活下去是一切,什么也无须乎想了”。他向生活屈服了,忍受着一切侮辱与损害,而没有任何怨尤。 祥子被剥夺掉的,不仅是车子,积蓄,还有作为劳动者的美德,还有奋发向上的生活意志和人生目的。在这里,美好的东西的毁坏不是表现为一个品格高尚的英雄在肉体上的死亡,而是人物的高尚品格的丧失殆尽,即精神上的毁灭。 人在社会中的生活,受着社会的制约。他的道路,是由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他所属的社会地位,他与社会的各种联系决定的。祥子的形象,是在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画面上,在他与各种社会力量的复杂关系中凸现出来的。他的悲剧,主要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产物。 最使祥子苦恼的,是无法摆脱虎妞的纠缠。他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接受这种强加于他的关系,想方设法避开她。虽然比起大兵和特务,虎妞没有可以任意置他于死地的权力;他把接受虎妞的安排,看作是“投降”。在这件事上,他更加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无能和无力:“命是自己的,可是教别人管着。”这对于腐蚀他的生活意志,打破他的生活愿望,从奋发有为到怀疑自己进而自甘堕落,起了比前面几次打击更为严重的作用。 在这里,阶级对阶级的压迫,不是表现为政治上的迫害或者经济上的剥削,而是表现为深入人物身心的摧残和折磨。祥子不仅不能获得自己所追求的,甚至无法拒绝自己所厌恶的。这些都充分地刻画出生活的复杂内容和祥子的卑微处境,是全书最能表现出老舍特长的部分。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但我们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毕竟明天会怎样?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今天。参考文献:《骆驼祥子经典收藏》《现代小说鉴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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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他自己的知行合一,而且依靠他自己的能力,并且他人也非常的善良,并且也特别勇敢,所以才会走上人生的巅峰。
查不了的,但是能班忙写所以也不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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