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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是在医学实践和研究中,关注道德价值的产生、创造以及运用的学问。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医学与生命之间的关系,如何考虑医药领域所涉及到的伦理问题。
医学伦理学主要研究以下内容:
1. 生命伦理学:即面对人类生命的生育、生存、死亡等重大事物时如何保障其尊严,权利和利益的一种伦理学思维方式。这部分研究主要包括「身体完整性」、「自由做主体」、「公正原则」等几方面的内容。
2. 病历伦理学:研究医患之间利益和权利等伦理问题。患者所涉及的信息保密、披露、共享等问题都需要遵循机密原则和公正原则,以助于改善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康复期甚至提供文化支持等也为这一部分核心内容。
3. 使用伦理学:如获得患者权力通过认证的同意、无明显的极端行为史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建立具体的制定程序和执行流程,确保个人隐私等不受到非法侵犯。
4. 教学伦理学:如何使用观察和传递医疗知识,尤其是建立职业道德,并确定与伦理学相关的标准和教育密集性的高度。这部分研究需要关注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人类价值观等方面。
5. 管理伦理学:即医疗机构、政府部门、政策制定方等在治理医疗事务时需要遵守哪些伦理原则,需将个体权益和集体利益加以平衡,查明或预防的工作也须得到更多人的认同和授权。
在现代社会中,医学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它为医疗经济、公共卫生、医学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伦理学基础。医学伦理学的好坏不仅牵涉到医患关系,同时也关乎到医学产业所面临的道德考验。因此,它就像一个文化大厦一样,为学者、医护工作者、患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增强个体和集体生命和尊严方面的探索,并制定出行动标准,为员工和公众打造出更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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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如下: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以医学领域中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道德现象又是道德关系的反映。因此,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关系的一门学科。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4大部分:医德的基本理论、医德的规范体系、医德的基本实践和医德难题。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观点:生命观和人道观。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是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
医学伦理学是评价人类的医疗行为和医学研究是否符合道德的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缓解在中国器官移植方面的伦理学争议,于2007年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病人求医时一般要依赖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常常不能判断医疗的质量;病人常要把自己的一些隐私告诉医务人员,这意味着病人要信任医务人员。这就给医务人员带来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相应的行动使自己值得和保持住病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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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健康和疾病的概念。这在规定医疗范围和医务人员的义务中起重要作用。如果健康的概念比较宽,医疗保健的范围就会更大,医务人员的责任也就会更多。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健康定义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许多人认为这个定义过于宽泛,会使医疗卫生的范围过大,社会不胜负担。较窄的健康定义仅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良好,或仅限于身体上的良好。另一个健康定义把健康规定为没有疾病,据此医疗范围限于消除和控制疾病。关于疾病,有自然主义定义和规范主义定义之争。自然主义定义强调疾病是偏离物种组织结构中的自然功能,与价值无关。规范主义定义强调疾病是对社会规范的偏离,与价值有关。如手淫、同性恋等是否疾病,与社会规范和价值有关。②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涉及医学伦理学许多基本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权利和医生的义务问题。提出过种种医患关系的伦理学模型。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强调医务人员所做的一切必须有利于病人,而不管病人的愿望如何,这是家长主义模型。后来在西方,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更强调尊重病人的意见,这是自主模型。有人正在设法把二者统一起来。另外,仿照商品交换关系提出过的契约模型,把医患双方看作商品交换中的平等伙伴,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医患关系的信托性质超越了商品交换关系,不能为契约模型所包容,而且医患双方在拥有医学知识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对医务人员行为的道德评价有三条标准:是否违反法律和行政规定;是否符合公认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则;是否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病人则有获得基本医疗的权利、自我决定的权利、知情同意的权利以及隐私保密的权利。③生殖技术。人工授精、体外授精、代理母亲等生殖技术给人类提供了非自然的生殖方式,引起一系列概念、伦理学和法律问题。生殖技术使人把恋爱、性交与生殖、生育分开,这是否会削弱家庭的神圣纽带?通过人工授精把有第三者参与的合子引入婚姻关系,是否会破坏家庭的基础?供体精子人工授精育成的孩子具有什么法律地位?供精是否应该检查、限制次数、保密和商业化?体外受精中胚胎的伦理学和法律地位是什么?对人类胚胎的研究应否控制?是否应该在法律上禁止代理母亲?在人工生殖技术中,一个孩子可能既有提供遗传物质和发育环境的父母,也有养育他的父母,那么谁是他在伦理学上和法律上拥有义务和权利的双亲?是否应该禁止在产前进行性别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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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重(自主)原则:尊重(自主)原则是指医患双方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强调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实践中,尊重的人格尊严及其自主的尊重。尊重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平等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权利;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作出不当选择的责任;(2)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护理过程中避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不伤害原则要求医务人员以患者为中心,坚决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防范无意但可知的伤害,把可控伤害降到最低程度;不滥用辅助检查、药物及实施手术;(3)有利原则:有利原则是指把有利于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利益的伦理原则。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的疾苦有关;医务人员的行动可能解除病人的疾苦;医务人员的行为对患者而言利大于弊;病人受益不会给别人带来太大的损害;(4)公正原则:医疗公正系指在医学服务中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的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尽力实现患者基本医疗和护理的平等;态度上平等对待一切患者;出现医患纠纷以及医护差错事故中坚持实事求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道德、价值、法律观念的增强,现代社会要求一名合格医生应该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医生应该本着严于律己的精神不断学习完善自己
[1]杨利伟.道德教育的德性回归[D].吉林大学,2020. [2]王雪.迈克尔·斯洛特的“以行为者为基础”的美德伦理学[D].武汉大学,2020. [3]谷霞
1.医学伦理学的概念:研究医学道德与之密切相关内容的科学。2.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权利的主要内容3.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义务的主要内容
这个也就是,理论上的东西,能够实践的可能性
按原则来讲,是需要过伦理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涉及人体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所有涉及人体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开展前,须先通过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