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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家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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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吉狼外婆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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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比较容易,首先跟你们导师的研究相一致,这样你答辩的时候会比较好。如果导师没有规定,那你就选自己比较拿手的,题不要太大,切入点比较小比较合适就可以,不要太大,太大了可能不好控制。选择比较好控制的题,你就能更快提升。同时可以借鉴你同学的选题,但是题不要太有争议,可以选择一个好把握的。具体的问题,可以找我交流,好的文章都是修改出来的,记住多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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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烟缭绕

仅供参考:题目---老年人的赡养已经成了社会问题中国不仅是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接踵而来的是老年人赡养的问题。一、人口老龄化大的现状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快速的人口增长率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妨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即使在计划生育的口号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人口现状堪忧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人口数量时,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又摆在人们眼前——人口老龄化。以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人口预测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令人担忧的是,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据人口专家预测,本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由这些数字表明, 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人最需要照料,对于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而这一切不得不使我们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老年人赡养的问题。二、不可忽视的现状据《中国改革报》报道,湖南讫东县69岁的老人付某在北京广场持刀抢劫两名旅客,他抢劫完了不但不跑 反而等着警察来抓他,原来这位老人仅靠一年600元的补助金度日,在经济飞速发展,物价飞涨的今天,600元对于一个人一年的花消仅仅是杯水车薪,所以他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为的仅仅是能在监狱里不愁吃穿。看完这则新闻,我的感受是如哽在喉,一位将近古惑之年的老人,本应在家颐享天年,与家人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为了温饱问题而不惜触犯法律。社会保障的发展在近些年逐步加快,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尤其是在社会逐步趋向老龄化的今天,如何才能让所有的老人共享共产主义的幸福硕果。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人口结构的改变,这种状况难以得到缓解。因为现行的筹资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称:“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未来养老金缺口高达万亿。” 按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处于中国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处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龄,当这些人都面临退休的时候,他们的下一代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即1:4的家庭结构的出现,又如何能负担得起这样庞大的养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日趋明显。这笔钱会不会由后来的投保者来出?我们明天会不会无钱养老?即便最终由国家买单,投保者也要担负货币贬值的风险。对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况看,所缴的养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为物价、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等因素影响,实际是贬值的。即便最终由国家来填补养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过于巨大?三、困境: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当下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一些法规、规章或通知、地方条例等形式。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且存在明显的地方差异,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权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及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或个人缺乏约束力。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2、道德的力量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现在我们的日子是越过越好、越过越红火,但我们绝不能因为生活好了而忘记生我、养我们的父母,是她给了我们生命,抚养我们成人,是他们带我步入社会,教我怎样做人,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人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尊重父母的心,我们的良知不仅仅埋在心里,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精心赡养我们的父母。关心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和应尽的责任,也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此外我们也应学习那句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去关爱我们身边所有的老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风气的养成需要靠全社会的人民共同努力。更何况尊敬和供养老人。是共产主义道德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四、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高龄老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从道德上讲,还是从法律上讲,他们都是整个社会最应该关注的群体,因为他们作为曾经的劳动者,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国家和社会理应在他们年龄逐渐增长,身体逐渐衰老时,给他们以特殊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给他们最适当的照顾,让他们能够安享一个幸福的晚年。在他们丧失劳动力,陷入困境的时候给他们以支持。这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而且也体现了人文关怀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这里我提几点小的建议:1、对于整个社会的高龄老人,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系统,收集各个年龄层次老人的全面信息,比如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并按照各个年龄层次及城乡差异给以不同的关照,发放不等的生活补助金。2、针对住在边远农村的老人,考虑到交通条件,生活服务等多方面不便的情况,尽量将老人集中起来,在合适的地方建立设备完善的养老院,设有专人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让他们在全社会的关爱下安享晚年,3、针对居住在城市的老人,应侧重与服务方面,丰富他们的生活,对于社区而言,应该积极开展关注老年人的社区活动,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积极开展适宜老年人参与的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同时鼓励和发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兴办养老院,投资养老产业。在提倡全社会关注老人的同时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4 、对于家庭而言,更应侧重于精神方面的慰藉,在这里我强调家庭重视精神层面对老人的慰藉,并不意味着家庭就可以放弃物质方面的赡养,而是指家庭在履行物质赡养,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应定期给老人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金,同时应该从感情方面给老人以照顾。因为城市中的老人与他人联系较少,会经常感到孤独,所以作为晚辈,应尽量抽空陪家里的老人,那怕仅仅是聊聊天,散散步。对于节假日,应陪老人到外面走走,看看老朋友,或是去一次远足,作到真正的孝顺。五、总结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谐社会、美好社会的高度,把老年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把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让每一位老年人都心情舒畅,家庭和睦,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今后,我们都应该将一如既往地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广泛地动员社会的力量,推进尊老爱老工作,树立尊老敬老之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愿天下所有的老人都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中国不仅是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接踵而来的是老年人赡养的问题。一、人口老龄化大的现状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快速的人口增长率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妨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即使在计划生育的口号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人口现状堪忧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人口数量时,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又摆在人们眼前——人口老龄化。以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人口预测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令人担忧的是,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据人口专家预测,本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由这些数字表明, 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人最需要照料,对于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而这一切不得不使我们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老年人赡养的问题。二、不可忽视的现状据《中国改革报》报道,湖南讫东县69岁的老人付某在北京广场持刀抢劫两名旅客,他抢劫完了不但不跑 反而等着警察来抓他,原来这位老人仅靠一年600元的补助金度日,在经济飞速发展,物价飞涨的今天,600元对于一个人一年的花消仅仅是杯水车薪,所以他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为的仅仅是能在监狱里不愁吃穿。看完这则新闻,我的感受是如哽在喉,一位将近古惑之年的老人,本应在家颐享天年,与家人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为了温饱问题而不惜触犯法律。社会保障的发展在近些年逐步加快,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尤其是在社会逐步趋向老龄化的今天,如何才能让所有的老人共享共产主义的幸福硕果。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人口结构的改变,这种状况难以得到缓解。因为现行的筹资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称:“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未来养老金缺口高达万亿。” 按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处于中国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处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龄,当这些人都面临退休的时候,他们的下一代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即1:4的家庭结构的出现,又如何能负担得起这样庞大的养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日趋明显。这笔钱会不会由后来的投保者来出?我们明天会不会无钱养老?即便最终由国家买单,投保者也要担负货币贬值的风险。对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况看,所缴的养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为物价、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等因素影响,实际是贬值的。即便最终由国家来填补养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过于巨大?三、困境: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当下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一些法规、规章或通知、地方条例等形式。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且存在明显的地方差异,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权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及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或个人缺乏约束力。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2、道德的力量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现在我们的日子是越过越好、越过越红火,但我们绝不能因为生活好了而忘记生我、养我们的父母,是她给了我们生命,抚养我们成人,是他们带我步入社会,教我怎样做人,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人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尊重父母的心,我们的良知不仅仅埋在心里,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精心赡养我们的父母。关心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和应尽的责任,也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此外我们也应学习那句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去关爱我们身边所有的老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风气的养成需要靠全社会的人民共同努力。更何况尊敬和供养老人。是共产主义道德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四、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高龄老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从道德上讲,还是从法律上讲,他们都是整个社会最应该关注的群体,因为他们作为曾经的劳动者,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国家和社会理应在他们年龄逐渐增长,身体逐渐衰老时,给他们以特殊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给他们最适当的照顾,让他们能够安享一个幸福的晚年。在他们丧失劳动力,陷入困境的时候给他们以支持。这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而且也体现了人文关怀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这里我提几点小的建议:1、对于整个社会的高龄老人,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系统,收集各个年龄层次老人的全面信息,比如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并按照各个年龄层次及城乡差异给以不同的关照,发放不等的生活补助金。2、针对住在边远农村的老人,考虑到交通条件,生活服务等多方面不便的情况,尽量将老人集中起来,在合适的地方建立设备完善的养老院,设有专人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让他们在全社会的关爱下安享晚年,3、针对居住在城市的老人,应侧重与服务方面,丰富他们的生活,对于社区而言,应该积极开展关注老年人的社区活动,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积极开展适宜老年人参与的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同时鼓励和发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兴办养老院,投资养老产业。在提倡全社会关注老人的同时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4 、对于家庭而言,更应侧重于精神方面的慰藉,在这里我强调家庭重视精神层面对老人的慰藉,并不意味着家庭就可以放弃物质方面的赡养,而是指家庭在履行物质赡养,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应定期给老人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金,同时应该从感情方面给老人以照顾。因为城市中的老人与他人联系较少,会经常感到孤独,所以作为晚辈,应尽量抽空陪家里的老人,那怕仅仅是聊聊天,散散步。对于节假日,应陪老人到外面走走,看看老朋友,或是去一次远足,作到真正的孝顺。五、总结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谐社会、美好社会的高度,把老年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把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让每一位老年人都心情舒畅,家庭和睦,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今后,我们都应该将一如既往地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广泛地动员社会的力量,推进尊老爱老工作,树立尊老敬老之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愿天下所有的老人都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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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自已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养老金并轨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大家所热议的焦点。本文在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现行我国改革政策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对“并轨”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

2015年1月,国务院释出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释出标志著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开始启动,将会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改革产生较深刻的影响。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从90年代起,我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尝试改革,然而在《决定》出台之前并未有实质性改变。纵观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确立历程,从2012年3月在两会上得热议到2013年12月确定并轨方案,再到2014年12月改革方案的通过,最终,在2015年1月国务院释出《决定》预示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终于要实施。

二、现行改革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

与以往相比,本次释出的最新《决定》可谓是一套较成熟的改革方案,但这一改革方案在未来的推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职业年金可能会维持待遇“双轨制”,进一步引发公平问题

在我国私营企业没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也是自愿建立的,而从国务院释出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来看都要求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似乎是在建立新的不平等。另外,职业年金的缴纳也是有弹性的且可能会和津补贴一样,成为一种隐性福利。我们不免怀疑建立职业年金的真实作用是否只是改革的“买路钱”,因此,并轨改革所带来的公平似乎只是表面的。

二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援,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

虽然我国近几年出台了一些关于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以及办法,但这些都不是具体的法律法规,缺乏制度的强制性。另一方面,改革的理想状态是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三者之间建立起统一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最终达到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但实际上,个人缴费只占养老保险缴费的小部分,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大头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初期参保中的个人缴费基数很小,预计短期内,三者的养老金替代率、缴费标准都无法统一。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可能不利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三国家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造成财政负担

《决定》指出改革要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行,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国家为使改革能平稳进行的确应该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增涨无疑会加大国家财政压力。另外,改革中提到“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新词,那么“视同缴费”背后的钱到底由谁出?最终可能还是由财政拨款,这无疑又增加了财政的负担。

三、关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的完善建议

一为职业年金设立一个准入门槛,逐步下调职业年金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职业年金的建立可能会维持待遇“双轨制”这个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设定准入门槛或采用明文条件规定有条件有限制地享受企业年金。另外,相比突然大幅下调职业年金缴纳比例而言,采用逐年下调的方法逐步降低“替代率”更为可取。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初期分立,后期逐步统一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相应配套惩罚措施的完善,用法律法规确立该制度的强制性,这样不仅能为改革提供强大支援,还能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随意性问题。另外,在《决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基础上联络我国实情,建议改革初期,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各自区分、为各自所用,待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时再开始逐步统一三者的替代率与缴费标准从而缩小理想目标与实际之间的差距。

三有针对性提高待遇,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员市场化、社会化首先,所谓“完善工资制度”并不是要求突然大幅度覆盖所有人员,可以先提高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基层人员的工资水平。其次,可以通过明令禁止地方随意发放津补贴以及明确制定不同级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来减少财政上不必要的浪费。最后,可以将养老金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制度得改革同时开展,让他们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从而更加主动、有效地缓解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

四、小结

虽然在改革实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这些并不能否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对事业单位改革产生的诸多积极影响,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段深化,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会更加健全完善!

作者:王婧 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樊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可行性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褚安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北方经贸,201503:20-21.

[3]张启元.准确理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 员,2015,04:32-33.

[4]颜智.试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602:193.

摘要:我国养老保险面临基金规模过小、结构失衡依赖单支柱、投资收益率过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等问题。通过对智利、瑞典、美国的研究,我可资借鉴的经验启示是:建立多层次的三支柱结构,保证三支柱协同健康发展,以实现养老保险多目标的策略;放宽养老金投资限制,引入市场化运作,以提升养老金回报率;提高投保人的参与度,发挥投保人主观能动性;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协同改革。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5年,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已达到∶1。未来一段时间,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老年人抚养比还将迅速上升。据估计,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将于2035年达到3∶1,超过当前西欧水平,2040年将超过同期的美国,老龄化形势严峻。为了保证老有所养,有必要现在开始就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提前针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挑战作出战略部署。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基金规模过小、结构失衡

1.养老基金规模过小。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截至2014年末,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1800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845亿元,两者共计35645亿元,形成我国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7689亿元,形成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这两大支柱构成我国养老保险的基石。此外,我国于2000年8月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调剂,是国家社会保障的储备基金。2014年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15356亿元。这些资金总量为58691亿元,相当于2014年GDP比率为,规模明显过小。与全球和其他国家相比,排名也明显靠后。

2.结构失衡,过于依赖第一支柱。一直以来,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组成的第一支柱,在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中占据绝对比重。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占比达,加上全国社保基金的占比,第一支柱共占比约87%,而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占比仅为13%。可见,我国的养老保险三支柱结构失衡,过于依赖第一支柱,另外两支柱并没有逐步发展壮大。

二资产配置保守、整体收益率过低,未起到保值增值效果

全国社保基金由于投资范围较广、约束较小,可以进行境外投资,且高风险资产配置比重上限为40%,自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明显高于通货膨胀率。然而,占比最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却局限于国债和银行存款,风险虽低,但收益较差。在通胀较高时,这部分资金面临缩水的风险。以2011年为例,当年物价同比增长,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均在3%左右,因而社会保险基金当年实际收益率为负。从国际对比看,我国社保基金的收益率也明显低于其他国家。根据OECD统计资料,2014年,荷兰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达到了,排名第一,与2/3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相比,超出5%。相比之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可能只有3%以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扣除通胀影响,实际收益率仅为1%。如果按照3种社保基金的规模加权平均,我国社保基金2014年收益率为,实际收益率仅,远远低于其他国家。

三依赖财政补贴、隐形债务资金需求巨大,可持续性堪忧

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看似资金充足,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这些年,养老金中一大块是来自于财政补贴。自1997年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以来,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金额从当年的2亿元,到1999年攀升至168亿元,2007年已高达1157亿元。加总来看,截至2014年,各级财政共补贴养老保险金2万亿元,超过了35645亿元结余总额的50%。这种依赖财政输血的养老金体系,可持续性堪忧。可持续发展的另一个问题是养老保险在明账之外还有隐形债务问题,其未来资金需求巨大。根据中国社科院2014年释出的《现行统账结合模式下隐形债务预测测算》报告,以2012年为基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下的隐形债务规模高达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比率达166%,资金缺口巨大。

二、国外养老保险改革经验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也是过去国际上许多国家经历过的问题,面临过的挑战。这些国家解决问题和迎接挑战的方式与经验,对我国改革和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智利:建立三支柱模式,引入养老基金竞争性管理

智利养老保险改革由于特点鲜明、效果显著,被认为是社保改革的样板,在世界范围内也受到广泛关注。

1.确立三支柱模型。在改革中,智利将养老金制度由原单支柱结构发展为三支柱结构:第一支柱针对贫困人口,主要由 *** 承担,为社会建立最低保障;第二支柱为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划,是三支柱中的主体,第三支柱为自愿性的个人储蓄计划,为自愿养老储蓄提供税收激励。三支柱结构为智利社会提供了多层次、具有灵活性的养老保险体系,使得养老保险制度足以应对扶贫、消费平滑等不同而有一定冲突的多目标。

2.五方参与者各司其职,分工清晰。在智利的养老保险体系中, *** 保障最低收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AFPs努力实现高投资收益率,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局SAFP监管行业秩序和制定细则,参保人可以按自己意愿选择AFP以管理自己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并且每年有4次机会可以在不同的AFPs之间转移,而央行则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安全。这五方各司其职,分工清晰,因而整个体系最终能够高效率运转。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智利在养老保险体系改革中引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AFPs对养老金进行竞争性管理,极大提高了投资收益率。自建立以来,养老金年均实际收益率达5%,起到了保值增值的效果。也正是在良好的制度设计促进下,1985年~1995年间,智利养老基金相当于GDP占比从10%扩张至43%。

二瑞典:建立国家养老基金,引入名义账户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7%,加之劳动力供给不足,养老金资金来源下滑,整个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可持续危机。为克服困难,1999年,瑞典通过了养老保险改革法案,不仅构建了三支柱体系和养老基金市场化管理,而且创造性引入了“名义账户”。

1.建立国家养老基金,引入市场化管理。为了规避国家财政风险,保障现收现付模式运转,瑞典针对旧制度结余建立了缓冲基金。这些缓冲资金交由多只基金AP1-AP4以及AP6投资非上市公司,以市场化方式管理,分散风险,鼓励竞争。

2.引入个人名义账户。名义账户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固定收益型与固定缴费型的混合模式。转入收入养老金计划的16%的工资是用于支付现期老人的养老金。同时,这部分缴费也会计入参保人的个人名义账户只计入数额,不做真正资本化积累运作,作为退休时个人领取养老金的依据。也即筹资方式是现收现付制,但在养老金支取时,退休金的给付标准原则上却是严格按“固定缴费型积累制”的规则执行的。名义账户集中了各类养老制度的优点,已引起我国专家学者的关注。

三美国: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形成多重保障

美国的社保养老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不过私人部门固定缴费制DC计划是在近几十年才快速发展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调整,美国已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为居民养老提供多重保障,对整个社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1.三支柱结构加上DB与DC型结合,提供足够灵活性和多样化选择。美国的三支柱结构中,第一支柱是 *** 强制性养老金计划,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联邦 *** 统一组织,基本覆盖全部就业人口;第二支柱是公共和私人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私人部门养老金计划上世纪70年代之前基本是固定收益型DB,70年代之后固定缴费型DC快速发展,很快超过DB型计划的规模;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完全由个人自愿参加的计划。按照美国现行规定,所有70岁以下且有收入者都可以开设个人退休账户IRA,不论其是否参加了其他养老金计划。

计划调动企业和员工积极性,成为美国养老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01k计划是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之一,采用DC型,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个人账户累积,税收递延,雇员可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的形式,成为美国诸多私人部门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首先,通过个人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为雇员养老分担责任的制度设计。其次,通过有力的监管对提前取款行为进行惩罚,有效地激励了储蓄。第三,个人账户的管理方式以及雇员的投资选择权,都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员工参与401k计划的积极性。

3.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回圈。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已比较成熟,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健全,投资工具丰富。美国私人部门DC型养老金计划的资产配置一直从存款和债券向股票和共同基金转移。近年来,股票投资有所下降,主要投向共同基金。1978年~2013年,美国私人部门DC型养老金计划规模扩大44倍,年均增长率高达29%。截至2013年底,50%的资产投资于共同基金,26%的资产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合计占比仅为10%。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既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的,也为资本市场引入了稳定的投资者,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养老金增值和资本市场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回圈。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多层次的三支柱结构

从三国的经验看,都形成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对个人养老形成多重保障,实现养老保险体系的多重目标,尤其以美国最为突出。美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规定的,低有保证、高有限额的强制性的基本保险,起到了保护社会安定、维持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公共和私人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且选择了DC型的401k计划为主进行推进,该计划给予个人选择资产配置的权利,有助于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这种多层次的结构,保证了可同时实现养老保险的多个目标。例如,第一支柱可用于进行社会转移支付,减少贫困;第二支柱则可鼓励对养老进行储蓄,熨平消费。建立多层次、保证多样选择的三支柱结构是我国应努力的方向。另外,三支柱还需要协同发展,不能过于依赖单一支柱。目前,我国的第一支柱缴费比例过高,阻碍了第二支柱的发展,未来可考虑适当降低第一支柱缴费比例。

二放宽养老金投资限制,引入市场化运作

1.放宽投资限制。安全性是基金营运的第一原则,但并非是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的灵丹妙药。以前述国家为例,适当进入风险较高的资本市场,往往有能够较好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效果。逐步放宽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大势所趋,包括提高投资股票、股票基金的比例,允许投资于海外资产等等。

2.引入市场化运作。三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都由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同时引入多个管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管理,并在世界各地选择基金经理或基金产品,进行全球化投资,从而保证了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提高投保人的参与度

目前,在我国的养老基金管理中,投保人的参与度几乎为零。作为保障基金的缴纳者,却对自己缴纳的资金不能参与管理,这无疑会降低个人参保的积极性。相比之下,美国私人DC计划中,个人具有相当的投资选择权;而在智利,参保人可在多个AFPs中自由选择,每年有4次机会可以调整;在瑞典,额外投保养老金计划采取自我管理机制,只有不做主动选择,才进入AP7基金中管理。正是具有高度的参与感,才使得居民愿意参与养老保险计划,将资金放入基金账户。

四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

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其他改革共同推进。

1.与国企改革相辅相成。从历史上看,国企改革就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辅相成。党的十五大以来,国企改革进入了改革攻坚战阶段。针对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党中央作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即“两个确保”的重大决策。社会保障为国企脱困改革贡献巨大,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国企改革又到了一个关键阶段,通过划拨更多国企股权充实社保基金,一方面,增加了社保资金储备;另一方面,社保基金进入国企有利于促进国企改革的推进,有望提升国企治理水平。

2.与财政改革互为前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还存在城乡分割、群体分割、地区分割和管理分割等现象。其中,地区分割和管理分割的现状与我国的财政制度紧密关联。如果财政制度的改革不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将非常艰难。

3.与资本市场改革相互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需要在资本市场中实现保值增值,而资本市场也需要社保基金作为最大、最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来提升效率和成熟度。因此,一方面,需提高社保养老基金投资风险资产的比例;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权益。

作者:张梦云 曹玉瑾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巨集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

参考文献:

[1]楼继伟.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N].人民日报,2015-12-16.

[2]尼古拉斯•巴尔,彼得•戴蒙德.养老金改革:理论精要[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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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 (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 (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 (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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